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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之笔》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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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中正之笔》。这本书讲的可不是蒋介石蒋中正,也不是专谈笔的。这里的“中正”,形容的是一种书法风格,就是唐代书法家颜真卿的书法风格。

如果你学过书法,入门的时候,老师很可能会推荐你学颜体。他们的理由一般都是,书法入门,就该选颜真卿这样平和规范的风格。他们还会告诉你,书法是字如其人,颜真卿为人正直,人正才会字正。反过来,字正则人正。所以学习颜体,也是修炼品格的捷径。

文如其人、字如其人,这些话我们都听过很多遍了。但是稍微仔细想想,又会发现这种说法今天看起来有点儿可疑。《水浒传》里的那个大奸臣蔡京,就是北宋著名的书法家。你看,这种反例已经存在了近千年了,字能不能代表一个人的品格,按说应该早就有了答案。那为什么“字如其人”这说法还坚挺地存在呢?

这本书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它的结论是,宋代文人出于政治目的,强行在字体和人格之间制造了这种联系。而颜真卿,就是为了制造这种联系树立的典型。换句话说,字如其人的颜体是宋代文人推广自己政治主张的一种工具。

怎么样,这个结论,是不是听起来有点大胆?

能提出这样大胆的结论,是因为作者不是中国人,而是一位美国汉学家。她的名字叫倪雅梅,在美国堪萨斯大学教书。像她这样的汉学家研究中国文化,不会受到陈规俗见的影响,反而可以对某些我们熟视无睹的文化现象,提出新的解释。所以,与其说这本书在讲颜体书法的经典化,倒不如说作者是透过颜体的经典化,用独特的视角审视古代社会中政治权力对文化艺术的影响。

下面我们就按照作者的这个思路,分三部分来讲这本书。颜体的经典化,背后是一次书法观念的迭代。这件事发生在宋代,那么我们首先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宋代人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其次,他们为什么要选颜真卿当典型?第三,他们是怎么把颜真卿的书法打造成经典的?

 

第一部分

好,我们开始讲第一部分。我想请你先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把一个人的书法立为国家承认的经典呢?肯定不会只是因为这个人的字写得好看吧。如果只是选学写字的范本,你可以选王羲之、赵孟頫,这是审美选择。但是,把一个人的书法奉为经典,提倡人人都学他的字体,在官方的文书中都用这个字体,这就到了政治层面了。没有国家推行,这件事是做不起来的。那国家为什么要这么干呢?因为树立书法经典,是文化政策的一部分。

第一个这么干的人,是唐太宗。唐太宗随父亲起兵灭隋,建立唐朝,开拓疆土。他在军事上完成统一之后,也想要从文化上重新统一中国。他搞了一系列文化政策,比如设立弘文馆、征集图书、建立地方学校等等。树立一个书法经典,就是他整体计划的一部分。唐太宗这么做,对他来说好处很明显。国家树立的书法经典是文化权力的象征,能帮助他推行整体的文化政策。他这么想,是因为他有一个现成的选择——王羲之。

这里我们稍微解释一下。从汉末到唐初,世家大族形成的士族阶层是当时政治的主导力量。王羲之的家族琅琊王氏,就是其中的代表。因为王家在两晋时期声望特别高。他们家族里最著名的人叫王导,是东晋的建国功臣,也是三朝老臣,权力很大。两晋之后,王氏一直是南方士族精英阶层的代表,有很大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在两晋之后的150多年的时间里,南北朝长期对峙,一个政权平均也就持续35年。这些不太稳固的政权,都很想拉拢像王氏家族这样的世家大族,获得他们的支持。这些政权就得想办法表达自己拉拢的意愿吧。这时候,王羲之的书法作品,就成了他们表达这个意愿的工具。因为士族阶层觉得王羲之的书法是他们文化的代表,所以,南北朝的很多皇帝都推崇王羲之的书法,他们会花大力气收集王羲之的真迹。这样来看,王羲之的字除了好看,还被加上了一层文化正统的意义。到了唐太宗的时候,这已经成了一种传统。而且唐初的时候,南方士族阶层依然很有权势。唐太宗想要获得他们的支持,树立王羲之成为国家经典,就是一种简洁高效的政治手段。

唐太宗也花了很大力气搜集王羲之书法的真迹。他还让宫廷书法家,都来临摹王羲之,再把摹本赐给其他的官员,作为官方范本。推崇到了这个份儿上,王羲之的书法很快就在国家层面上成了经典。他的风格也就成了官方认定的风格,我们叫它王氏书风。后来宋朝也继承了这个传统。在宋代早期官方的书法教材《淳化阁帖》里,有一半都是王羲之和他儿子王献之的字。从唐代到宋代,士族、官员,都学王羲之。各种手抄的书籍、官方的文书还有考卷上,也都是用的王氏书风来写字。

但是,从唐朝到宋朝,中国的社会结构发生了一个重大的变化,士族阶层衰落了。所以推崇王羲之书法在政治上的好处,就不存在了。光剩下写得好这一点,还想保持国家级经典的地位,可就有点立不住了。更重要的是,士族衰落的同时,和他们先天对立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兴起了。文化权力从士族手中,转移到了文人士大夫手中。新掌权的阶层,当然希望树立自己的文化权威,他们就得推翻之前士族的旧文化,推出一套代表自己的新文化。

宋代文人中,以欧阳修为代表的文人群体,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文化改革。他们把改革的矛头首先指向了文章,这就是我们在语文课上学过的古文运动。古文运动的核心主张,就是反对当时形式大于内容的写作风格,提倡文章要言之有物。当时流行的文章风格,为了写得漂亮,喜欢运用对仗、排比、用典等等各种修辞方法。这些修辞一旦泛滥,就成了为了修辞而修辞,为了炫技而炫技。文章想说什么,反而让人觉得不知所云了。

这场文化改革,还涉及好多其他的文化艺术门类。而在书法领域,批评的焦点就是王氏书风。宋代文人批评王氏书风的理由,跟古文运动的理由其实差不多。如果你看过王羲之的字,你就会发现,他的运笔非常华丽,笔画中含有夸张的起伏波动。这种特点,很难形容,我强烈建议你重新看一下《兰亭序》,体会一下。如果勉强形容一下的话,可以说就像是舞蹈的动作。而在宋代文人看来,后人模仿王氏书风,已经演变成了一场大型的炫技表演。模仿出来的这些字,就是做作的舞蹈动作,跟当时流行的华丽文风一样,形式大于内容。

所以说,宋代新崛起的文人士大夫阶层是从整体上批评前代所有的旧文化。他们觉得形式大于内容,就是士族文化传统最核心的弊病。这个问题可不只在文化层面上,更体现在思想层面。这是什么意思呢?在当时的文人看来,文化艺术应该是君子人格的外化。《论语》里孔子说过一句话,“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和质,可以简单理解成外在和内在,形式和内容。这句话不仅用来形容人,也用来形容文章、书画。只有形式和内容都很美好,才称得上是君子所为。换句话说就是道德是审美的前提。文人觉得,推崇王羲之只考虑了外在审美,没有考虑内在道德。所以,他们迫切地想要找到一种新的书法风格,来扭转这样的风气。这种新的书法风格,就成了让整个社会恢复儒家文化传统的一个切入点。

 

第二部分

那什么才是更好的书法风格呢?当然就是符合“文质彬彬”这个指导思想的了。所以,除了字要写得漂亮,宋代文人还特别重视人品好这一点,而且,字好和人品好应该是圆融一体的。下面我们就进入第二部分,看看宋代文人是怎么根据这条标准选了颜真卿的。

宋代大儒朱熹讲过一个故事,可以说反映了当时文人的普遍心理。他说自己早年学习曹操的书法,好友刘珙学的是颜真卿的书法,他就对刘珙说,范本当然是越古老越好了。而刘珙反驳说:我学的颜真卿是唐代的忠臣,而你学的人呢,可是汉代篡权的贼子啊。朱熹就无言以对了。他因此得出了一个结论,取法不可不端也。意思就是说,选择书法范本一定要慎重,要从根本上就选对。这个根本,指的就是作者的人品要好。

所以,宋代文人提倡的新书法观念,简单来说就是字如其人、少些炫技。为了阐明主张,他们需要一个例子来说明什么样的书写才是这样的。他们能找到的最好的例子,就是颜真卿。

为什么说颜真卿就是最好的例子呢?因为字好、出身好、人品好这三条标准,他一个人全占了。我们分别来看看这三条标准。

王羲之和颜真卿的字写得都好,这一点不用我多说,那是千年以来公认的。出身方面,颜真卿他们家族叫琅琊颜氏,跟王羲之他们家一样都是世家大族。颜真卿曾经在文章中暗示,他们家是儒家八派中的颜氏一脉。那本有名的《颜氏家训》,就是他家在北齐的祖先颜之推写的。颜氏家族在唐代也非常显赫。颜真卿自己就是四朝元老,官做的也很大,官至吏部尚书,还被奉为太子太师。

你看,出身又好字又好,王羲之有的条件颜真卿都具备,而且,他还有人品好这个加成。按我们现在的标准,王羲之的人品也没什么不好,只是,他不是儒家文人欣赏的君子人格。王羲之是魏晋名士,他留给历史的身影是竹林七贤的那种范儿,喝酒纵歌、放浪形骸。王羲之最有名的文章《兰亭序》讲的就是他们一群人开酒会,曲水流觞,特别风雅。北宋的儒家文人或许内心会向往这种生活,但拿他来当人格的榜样,肯定不行。文人的理想人格是君子。孔子说,君子要持重、庄重。王羲之显然不是这样的。

而颜真卿不仅生活作风符合君子形象,而且他的君子人格是经过考验的。颜真卿经受的考验可是关乎生死的终极考验,也就是要不要“舍生取义”。更重要的是,颜真卿不仅做到了“舍生取义”,他的故事还充分体现了“舍生取义”的崇高和复杂。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他一生中,两次面对要不要“舍生取义”的大关节,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选择。这种对比充满了戏剧性,特别能引起宋代文人在道德上的共鸣。

我们来看看这两段故事。颜真卿第一次面对生存和大义的选择,是在安史之乱的时候。颜真卿家族的很多人在这场战争中都成了忠勇的表率。他的堂兄颜杲卿在一次战役中被俘,因为慷慨陈词惹怒了安禄山,被残酷折磨致死。同样是带兵平乱,颜真卿也跟堂兄一样深陷困境。不过,他因为战略需要,最终选择了撤军自保。今天看来,颜真卿这么做是经过深思熟虑后,为大局而做出的妥协,是为了保住大唐的江山。但是,颜真卿本人却陷入了痛苦中。他一方面觉得自己的选择是对的,另一方面,又为自己没有像堂兄一样以就义来明志而感到很痛苦。换作是你,你是不是也会纠结,别人能不能理解你的选择呢。你可能也会产生自我怀疑,面对同样的情况,堂兄选择誓死抵抗,自己却跑了,是不是自己还不够忠义呢?

带着这样的愧疚,颜真卿在晚年第二次面对类似局面的时候,做出了截然相反的选择。那时候,安史之乱早已结束,但大唐政局依然动荡,颜真卿被派去劝降当时的一伙儿叛军。他明知自己凶多吉少,却欣然前往,因为他把这个使命,看成了自己注定要面对的选择——当年已经逃避过一次,几乎愧疚半生,所以更不能回避。他把这次机会,当成了实践自己忠义信仰的方式。面对叛军的各种劝说、威胁、恐吓,他都不为所动,不断用儒家大义斥责叛逆,最终被叛军所杀。

这个结局当然是一个不幸的悲剧,但这个悲剧反而成全了他,让他在临终之时终于可以说出,自己无愧儒家的信条,继承了堂兄的遗志,证明了自己的忠义。你肯定也会有这种感觉,颜真卿的这两次选择,形成了强烈的戏剧张力,体现出了忠义的崇高和复杂,特别值得玩味。所以宋代文人很喜欢讲颜真卿的故事,把他当作了道德的楷模。颜真卿为人中正,就是理想的君子人格,这个判断,也因为宋代文人的推崇,从此深入人心。这个被理想化了的颜真卿,就成了唯一的颜真卿。而实际上,颜真卿当然不是完人,不是方方面面都能符合君子的标准。比如说他信道教,求长生,在欧阳修看来,这就是一个道德瑕疵。不过,文化就是有这种能力,通过筛选、评论,让流传的说法几乎只剩下我们需要的那些。一个人的复杂性,就这样被掩埋在历史的尘埃中了。

 

第三部分

颜真卿这个例子虽然很合适,但是想要达到目的,借颜真卿的书法,来推广文质彬彬这个思想观念,宋代文人还需要做很多工作。第三部分,我们就来说说宋代文人是怎么做到的。他们借分析颜真卿的作品提出自己的主张,还不断重复,就这样成功地迭代了书法观念。

你想,想要说明一个人的字字如其人,除了夸夸这个人人品又好、字又好,还必须得有作品能说明。这幅作品中可以自然流露出这种人格特质,这样观点才能成立嘛。颜真卿就有这么一幅作品,特适合拿来体现他的君子人格。这幅作品就是著名的《祭侄季明文稿》,意思就是在侄子颜季明的葬礼上要念的祭文草稿。颜季明是他的堂兄颜杲卿的儿子,这个年轻人跟他的父亲一起慷慨就义,一起被处死了。这篇祭文,就写在颜真卿撤军之后。当时安史之乱还没有结束,他侄子颜季明的头骨被送了回来。你想,这不正是颜真卿最彷徨、最愧疚的时候吗?侄子的头骨,极大地刺激了他种种复杂的情感,让他写下了这篇名垂千古文章。

 

这篇祭文一般简称为《祭侄文稿》,被称为天下第二行书。第一行书就是王羲之的《兰亭序》。《祭侄文稿》是颜真卿最重要的作品,也是国宝级的艺术品,地位可以说跟《蒙娜丽莎》差不多。宋代以来,它一直都在宫廷或者顶级藏家的手中,现在藏在台北故宫。台北故宫每次把它拿出来,都能成为轰动一时的大事。

宋代文人就是靠分析像《祭侄文稿》这样的书法作品,来阐发字如其人的书法观念的。具体来说,就是在审美层面的字体风格和道德层面的君子人格之间,建立一种内在的联系。为了建立联系他们借助了“文章的含义”这个媒介。

他们是这样解释的。颜真卿没有坚守平原郡,虽然是情势所逼,但是他对堂兄、侄子一直抱有愧疚,这种复杂的情感,完美地体现在了《祭侄文稿》中。这篇文章,不仅文字内容写得让人声泪俱下,它的字形也同样体现了这种情感。书写的急促、混乱,让悲愤的情绪跃然纸上,甚至连里面涂改的痕迹,都被看作是真情流露。就像北宋文人黄庭坚说的,《祭侄文稿》的文章和字法都极为动人。

《祭侄文稿》之所以动人,就是因为人格、文章、字形完美地统一在一起,而且浑然天成。更重要的是,它不仅代表颜真卿个人的感受,更代表了文人士大夫普遍的生命体验。文人最高的人生理想,就是为国家尽忠,面对忧患,他们都会感到一种无能为力的愧疚。从字形来看,《祭侄文稿》中的那种急促,就可以解读成对安史之乱,甚至对一切不平乱世的悲愤感受。而里面的那种混乱,是不是就可以理解成现实中的无力,跟渴望舍生取义的崇高之间的矛盾呢?字形,借着文章意义的加成,成了人格的体现,也获得了更丰富的表现力。

颜真卿其他的很多作品,宋代文人也都做了类似的处理。比如他的另一篇名作《争座位帖》。安史之乱之后,大唐政局依然不稳,朝廷中朋党长期竞争,颜真卿也深陷其中,几经沉浮。他在这时候写的《争座位帖》,表面看是在批评一位姓郭的将军没有按照常规来排座位。但是在宋代文人看来,它体现的是颜真卿捍卫儒家纲纪的忠义之心。欧阳修说,颜真卿的字刚劲独立,就像他的为人一样。

字形和人格之间的内在联系建立好了,字如其人的书法观念也就成立了。这样,宋代文人就可以用颜真卿的作品来批评王氏书风了。北宋文人特别强调,颜真卿的这些书法作品,能展现出他的人格特质。这是因为颜真卿是“无心”的,他们特别崇拜艺术创作中这种“无心”的状态,就像是夸奖一个美女,美得天然去雕饰。这种美的对立面,就是刻意、做作。而王氏书风,最大的缺点就是刻意、做作。这样,文人强调颜真卿的无心,既是树立了自己的标准,也是打击了对立面,一举两得。而打击了王氏书风,就等于打击了士族的文化,可以说是一举多得了。

而且,他们在分析颜真卿作品的过程中,还找到了一个打击对立面最为有用的观点,就是中锋用笔。我们先简单解释一下中锋和侧锋,这是握毛笔的两种方法。中锋就像我们一般印象中拿毛笔那样,笔要垂直于纸面;侧锋有点像我们用铅笔、钢笔写字的姿势。学过书法的人应该都有这种体会,中锋用笔写起来更费劲。但是老师依然会要求你,中锋为主,侧锋为辅。如果夸一个人写字写得好,也常常会说他“笔贯中锋”。好像中锋就更好、更高级一些。

但这种观念,其实是颜真卿成为经典之后才成为主流的。颜真卿的字有一个特点,就是写字的时候用的是中锋。而以王羲之为代表的传统书法,都是用侧锋的。这个差别为什么特别重要呢?我们来看看苏轼是怎么说的。苏轼说,颜真卿的字是中锋直下,绝无媚态;锋势中正,直抵仓颉。这里,媚态就是在批评王氏书风。中正和媚态,颜真卿书法和王氏书风在风格上的差异,就这样被解释成了一种用笔技法上的不同。中锋写得就中正,侧锋写得就是媚态。

所以北宋文人批评王氏书风,提倡颜真卿,最后就落实到了改革书写习惯上。当社会普遍接受了中锋用笔,所有的文人学子都选择中锋用笔的时候,侧锋用笔的王氏书风,不是就被彻底颠覆了吗?这样,跟王氏书风一体的士族文化传统,不也就一起被彻底颠覆了吗。

于是,颜真卿的书法就成了一种能够替代王氏书风的风格。这种风格最集中的体现就是颜体。颜体这个称呼,是欧阳修提出来的。他在自己的书法著作里,收录了颜真卿最后十年的楷书,而且大多数都是具有历史价值的公共纪念碑。这里比较典型的有《颜家庙碑》,这个碑现在存在西安碑林。所谓颜家庙碑,就是一篇写给父亲和宗族的纪念文章。因为一开始就是要作为永久纪念刻在石碑上,颜真卿写的时候,自然也要努力达到他最高的艺术水准。我们前面所说的颜真卿风格的各种特点,都体现在了这些碑文中。欧阳修选了一系列这样的碑文,来说明颜真卿书法的好。正是欧阳修的选择,定义了我们现在所说的“颜体”。

围绕颜真卿书法的这种观点,可不是只有一两个文人在说。整个以欧阳修为首的文人集团,几乎人人都这么说。这样的重复,形成了一股强大文化力量。这个强大的文化力量,不仅打击了士族文化的传统,也让他们所提倡的这些观点,包括字如其人、无心、中锋、颜体等等,都变得深入人心,成为中国书法的主流观念。直到今天,我们依然信奉它们。

总结

《中正之笔》这本书我们就讲完了。

书法始于魏晋。在唐朝,王羲之的书法成为官方认定的经典,王氏书风成了士族阶层文化权力的象征。同时,唐宋时期,文人士大夫掌握了文化权力,他们就需要确立一套属于自己的新文化,一套符合儒家观念的文化。于是,他们掀起了一场文化改革,从古文拓展到更多的文化艺术领域,其中就包括书法。为了更好地说明自己的主张,他们选择了颜真卿作为典型。因为颜真卿符合儒家理想的君子人格,颜真卿的书法也做到了字形和人格,也就是审美和道德的完美统一。于是,颜真卿的书法成了反对王氏书风的有力武器。

宋代文人把颜真卿的书法作品和他的人生经历编织成故事,解释了风格和人格、书品和人品怎样高度统一。他的无心可以针对王氏书风的刻意,他的中正可以针对王氏书风的媚态,他中锋用笔可以针对王氏书风的侧锋用笔。所以说,北宋文人是借颜真卿来表达自己审美主张;又是借审美主张,来申明道德主张和政治主张。这样,颜真卿的书法就成了批评旧文化传统,树立新文化传统的有力武器。这场观念变革带来的结果就是,“道德是审美的条件”成了一种普遍观念。到今天,我们在评判艺术家和艺术作品的时候依然会说德艺双馨,就是受到这种传统观念影响。

《中正之笔》读书心得:本书探讨了颜真卿书法如何成为宋代文人树立新文化权威的工具,通过其书法风格与君子人格的关联,推动书法观念变革,反映了政治权力对文化艺术的影响。

《思考与回忆》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8)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历史上著名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的回忆录《思考与回忆》。

我先为你简单介绍一下俾斯麦这个人。他从1862年开始担任普鲁士王国的首相,到1890年已经变成德意志帝国的宰相。将近三十年的时间里,在统一前的普鲁士王国和统一后的德意志帝国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而他之所以被称为“铁血宰相”,是因为他曾在一次演说时扬言,“当代的重大问题不是通过演说和多数派决议所能解决的……而是要用铁和血来解决!”后来,人们就送给了他这个绰号。

从这个绰号我们就能感觉到,俾斯麦是一个作风强硬、雷厉风行的人。那么,他的政绩怎么样呢?我们把德国在不同时期的状态做个对比,就能看出来了。

现在一提起德国,你的印象大概会是,科技领先,工业强悍,人民谨慎理性,是世界上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如果再回顾一下历史,你大概会觉得,德国军事实力强得很。二战期间一个多月就占领了法国,一两年就打下来半个欧洲。虽然最后被美苏两个大国联手干掉了,但谈起德国军队,大家还是要感叹一句实力真强。

但就在俾斯麦生活的19世纪早期,还没有统一的德意志民族在大家眼里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弱势民族。当时德意志地区处在分裂状态已经几百年了,最强大的国家普鲁士还是一个二流强国,不要说面对英国、法国、俄国这些大国了,就是面对已经衰落的二流国家奥地利也得忍气吞声,不敢大声说话。这就是俾斯麦青年时期所处的时代背景。

但是在俾斯麦任首相期间,情况完全不一样了。普鲁士三战三捷,连续打败了周边的丹麦、奥地利和法国。到最后打败欧陆第一强国法国的时候,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是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为德意志皇帝,宣示德国统一的。德国自此跻身欧洲一流强国。而这个惊人的转变,几乎就是靠着俾斯麦一己之力完成的。可以说,他是19世纪除拿破仑以外欧洲最重要的一个政治家,是以一己之力改变世界格局的天才。

我们这次要讲的书就是俾斯麦自己亲自口述的回忆录。当然,我要提醒你,俾斯麦自己在这本书里并不大诚实,这跟当时他写回忆录的背景有关系。俾斯麦虽然是德国的大功臣,但是当支持他、信任他的老皇帝威廉去世之后,新继位的威廉二世很快就把他赶走了,用他的对手取代了他。俾斯麦回到自己的庄园里,年老体衰,忧心忡忡。他写这本回忆录,一方面是想给世人留下一个好印象,换句话说就是为自己辩护。另一方面又要把自己的从政心得和谋国智慧写下来,为自己留下政治遗产,也避免后来的统治者犯下严重错误。

我的意思当然不是说这本书不好,而是说,你不要把它完全当作历史著作来读。它实际上是什么呢?是俾斯麦留给当时人和后代的政治遗产,是他为自己留下的辩护书和为同胞留下的警告书。他自己筛选过觉得最重要、必须写的东西,才写在这本书里。你从这本书里去体会他的性格、他的手段、他的信心与勇气、他的固执与坦率,你才能真正近距离了解这个伟人。

你现在了解了这本书的基本定位,我再来为你介绍一下这本书的架构与大体内容。这本书分为三卷,第一卷主要讲的是德国统一战争之前的年代,从俾斯麦的青年时代一直写到他当上首相。第二卷主要讲的是德国统一战争到威廉一世逝世。第三卷主要讲的是威廉二世即位到俾斯麦解职,以及俾斯麦对当时政局的一些评价。

这本书非常厚,涉及的历史和事件也非常多,我接下来将沿着三个主题为你讲述这本书。第一个主题,就是德意志统一之前的时代背景;第二个主题,就是俾斯麦发动统一之战的过程;第三个主题,就是俾斯麦这个人的性格和他的洞察能力。

 

第一部分

我先为你介绍一下德国统一的背景。

其实如果在19世纪德国统一之前,你说欧洲有“德国”这个国家,这是不准确的。准确的说法是,欧洲有一个民族叫作德意志民族,他们说德语,但是他们并没有生活在一个国家,而是生活在众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里。

为什么德国人会是这样一个状态呢?这要追溯到一千年前,也就是公元10世纪的时候。当时有一个疆域比较大的国家,叫作神圣罗马帝国,它基本上囊括了今天的德国、捷克、奥地利还有意大利的北部。但是这个国家政治制度比较特殊,导致了它内部实际上是四分五裂的。

那这样的状态就这么维持了几百年,尤其到后来,皇帝经常选不出来,“神圣罗马帝国”实际上名存实亡。启蒙运动时代的思想家伏尔泰就有句名言,说神圣罗马帝国既不神圣,也不罗马,更非帝国。尤其到了近代,它的命运越来越悲惨。为什么呢?因为它的邻居崛起了,这个邻居就是法国。

法国跟神圣罗马帝国有很大不同。它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中央集权的国家,这种制度非常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所以它在近代早期很快就成了欧陆强国。一个强国旁边有一个四分五裂的弱国,那自然就会引起这个强国的觊觎。那么17世纪的法国就瞅准了神圣罗马帝国内部爆发三十年战争的时机,介入这场战争中。战争之后,德意志地区的经济整整倒退了两百年,60%的青壮年都死在战争中,可以说非常凄惨。

那么在这个凄惨的状况面前,德意志民族内部就开始有反思。问我们是不是能重新统一起来,应对强敌?那么此时德意志其中一个邦国,也就是普鲁士的崛起,就给这种思想提供了实力基础。普鲁士这个邦国一直有比较强的军事传统,尤其到了18世纪中叶的时候,这里出了一个连拿破仑都非常佩服的军事天才,叫弗里德里希二世,也就是著名的腓特烈大帝。他在位期间通过南征北战,大大加强了普鲁士的实力。

但是到了18世纪晚期,普鲁士这个崛起的进程不幸被打断了。被谁打断了呢?就是著名的军事天才拿破仑。你知道,拿破仑在位期间几乎打下来半个欧洲,普鲁士就是他蹂躏的首要对象。虽然拿破仑后来被欧洲各国联合绞杀了,但是他大大伤了普鲁士的元气。

 

第二部分

这就是俾斯麦出生之前,德国统一的背景。接下来,我们就来说说,在俾斯麦担任首相的八年间,德国是如何实现统一的。

俾斯麦出生的那年,恰好就是拿破仑失败的那年,也就是1815年。你可以想象一下,俾斯麦青年时代听到的都是法国人如何大败普鲁士军队的故事。你要在那个时代告诉德国人,五十年后你们就能击败法国,完成统一,成为世界强国。德国人基本会以为你在胡说八道。

但是俾斯麦这个人就不太一样。从青年时代起,他就坚信,德意志应当统一,也必然会统一。他在回忆录里面说,自己曾经在大学里跟一个美国朋友打赌,说德国二十年后就能统一。当然事实上,德国统一的时间比俾斯麦想的又晚了二十年。

那么德国的这个统一历程是怎么实现的呢?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三场战争。第一场是普鲁士-丹麦战争;第二场是普鲁士-奥地利战争;第三场是普鲁士-法国战争。

为什么要通过战争来统一?原因其实就在我刚才给你讲过的背景之中。德意志这个民族四分五裂的背后,是周边强国的介入。因此,统一整个民族,跟防止外部势力的介入,实际上是一个过程。而具体来说,德意志统一的最大两个障碍,第一个是奥地利,第二个是法国。奥地利是过去神圣罗马帝国的中心所在地,属于既得利益者,所以它极力想要维持现状。而法国,就是阻碍德意志统一的最强大的外国势力。

这就是俾斯麦要面对的主要对手。但是他没有选择直接跟这两个对手开战,他的第一战选择了另外一个敌人,那就是普鲁士北方的丹麦。他选择这个对手有三大原因。第一,丹麦想吞并德意志北方的两个州,这就是有仇,是开战借口。第二,这场仗可以用德意志民族的名义拉上奥地利一起打,但是奥地利得不到任何实质好处,反过来,普鲁士却可以借机观察奥地利的军事实力。第三,俾斯麦需要一场军事胜利堵住国内自由派的嘴,而丹麦这个对手不是那么强大。普鲁士就这样发动了针对丹麦的战争,也取得了胜利。

当然,俾斯麦有一个目标没实现,那就是他希望普鲁士能够吞并丹麦抢走的两个州。但是上到国王下到议会,大家都不敢这么想,觉得这种做法给外界的印象太差了,所以最后两个州自己独立了。这里你可以看到,当时普鲁士对自己国力还是非常不自信的。

那么在解决丹麦之后,俾斯麦选择的第二个对手就是奥地利。我之前给你讲过,奥地利是神圣罗马帝国的既得利益维护者,所以俾斯麦一定要打败它,不然普鲁士就无法证明自己才是有资格统一德国的强者。

那当时的奥地利呢,政治腐败,科技落后,其实已经很衰弱了,所以普鲁士很轻松就打赢了奥地利军队。这个时候,俾斯麦做了一个很有水平的举动。当时的普鲁士国王和军队从上到下都希望乘胜追击,扩大战果,但是俾斯麦用尽一切手段阻止了他们。在他的回忆录里,他说自己当时感到阻止不了国王和军队继续打仗的意图,在卧室里号啕大哭,要求国王把自己解职。即使这样,国王依然没有让步,俾斯麦甚至动了要跳楼的念头。最后还是在王子的劝说下,国王才接受了俾斯麦的条件。

为什么俾斯麦坚决阻止继续进攻奥地利呢?因为他担心一件事:如果普鲁士不能快速与奥地利议和,法国就会出兵干涉。而奥地利如果受损失过于严重,就会变成普鲁士东边的敌人,到时候普鲁士就是两面受到夹击。而如果打不赢法国,靠近法国的德意志公国就依然会屈从于法国的军事实力,统一大业也就无法完成。

你看,对于政治家而言,战争不过是一种手段,一种工具,而工具本身完全是为了目的服务的。如果跟目的有悖,自然不能采取这种工具。这才是真正战略家的眼光。

打败了奥地利之后,接下来的对手就只剩下一个,也就是法国。法国是几百年来欧洲大陆最强的军事大国,拿破仑当年的余威尚在。面对这样的对手,谁也不敢轻易说自己能打赢。因此,俾斯麦就耍了两个诡计,逼法国在还没有做好准备的时候跟普鲁士交战了。

第一个诡计跟西班牙有关。当时西班牙国王被革命推翻了,王公贵族们希望找一个旧国王的亲戚来继任,于是俾斯麦就推荐了一个德国贵族过去。这下子就惹恼了法国,因为如果西班牙有一个亲普鲁士的国王,法国就会两面受敌。所以这一招概括起来说,就是抢先推举西班牙国王,激怒法国人。

第二个诡计在军事史上非常著名,它叫做“埃姆斯电报”。它的背景是法国人被俾斯麦激怒后,要求普鲁士放弃推举西班牙国王。由于法国人态度很强硬,普鲁士国王就答应了这点,并且告诉俾斯麦就他的这个决定发个电报。结果俾斯麦抓住这个机会,故意把发布的电报写成,“法国大使要求普鲁士国王表态拒绝,国王派副官告诉大使再也没什么好谈的了。”这个公告一改,在法国人看来普鲁士国王侮辱了自己的大使,在德国人看来法国人侮辱了普鲁士的国王。结果法国民意沸腾,要求立刻对普鲁士宣战。所以这一招概括起来,就是篡改电报原文,迫使法国立刻宣战。

战争结果是比较出人意料的。俾斯麦征求了总参谋部的意见,认为法国会败,但是他没想到法国人败得这么快。

历史学家们倾向于认为俾斯麦在这场仗后犯了个错误,那就是他给法国开的条件太苛刻,把德国皇帝加冕仪式放在法国的凡尔赛宫太侮辱法国,导致法国日后成了德国的主要敌人。但是俾斯麦自己在回忆录里解释说,法国人太骄傲了,你只要打败他们,不管条件怎样,他们都会觉得受到侮辱,所以赔多赔少没有太大区别。

总之,在击败法国之后,俾斯麦取得了自己一生最大的荣耀:他推动普鲁士国王加冕为德意志皇帝,是为威廉一世。德意志诸公国宣誓向皇帝效忠,德国也就因此实现了统一。

从俾斯麦1862年担任首相到1870年德国统一,他实现这个伟大功业只花了八年时间。这期间,他以惊人的洞察力、果断的意志力和强大的执行力,抓住了几乎所有最好的机会。在英、法、俄等大国虎视眈眈的外部环境中,从历史各种可能性里找到了那条能够实现德国统一的道路。这可以说是人类政治史上最精彩的谋划之一。

德国统一之后,俾斯麦又干了二十多年宰相。在此期间他却尽力维持和平,再也没有轻易开战,直到威廉二世将他逼走,把德国带向一战的深渊。当然,俾斯麦没有看到这一切,他在辞职后的第八年,也就是1898年逝世,享年八十三岁。

 

第三部分

上面说的这些,就是俾斯麦的主要功绩。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究竟是哪些特质成就了俾斯麦这样高水平的战略家。

从他的回忆录来看,俾斯麦这个人身上有四个特点极为突出:他目标清晰,极端现实,高度自信,而且共情能力很强。下面我们就逐一来看看。

终其一生,俾斯麦对自己想要什么,德国想要什么,都非常清楚。他也是严格按照这些目标来谋划自己每一步政治举措的。我之前介绍过,当时普鲁士跟奥地利之间的战争进行得非常顺利,普鲁士统帅毛奇自己都没想到,奥地利军队崩溃得这么快。但是当国王和将军都希望军队继续向前进攻,进入奥地利首都维也纳的时候,俾斯麦却阻止了他们。

俾斯麦回忆说,自己的目标非常清楚,那就是不要给法国干涉战争的时间,要尽量在法国干涉之前逼迫奥地利签订和约。你可以想象一下,历史上有几个政治家能够在军事胜利和名誉的诱惑面前克制住自己,始终坚守自己的目标,不去攫取更多的利益?

俾斯麦的第二个特点,是他极端现实。其实你看一看他统一德国的政治运作就知道了。他发动第一次战争进攻丹麦的时候,拉了奥地利做盟友;但是他接下来就把奥地利当作敌人痛揍了一番。到第三次战争,也就是普法战争胜利之后,德国已经统一,他为了确保德国的外交安全,又跟奥地利签订了同盟条约,一起来针对法国。你可以看到,他在外交过程中根本没想过一定要把谁当作朋友把谁当作敌人,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出发。这正应了国际政治中那句老话:“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

俾斯麦对待国际政治如此,对待国内政治、甚至自己的朋友也是这样。他原来是保守党的领袖,但是一旦他发现保守党满足不了他控制议会的要求,他就马上转向社会自由党。而利用完自由党之后,他又会马上抛弃他们。最终的一切,都是为了保证他能够对议会大权独揽。

但俾斯麦虽然是个现实主义者,他整体上是为了实现德国利益而采取各种手段,他绝不会因为现实利益出卖自己的祖国。在他担任俄国大使期间,奥地利曾想出重金贿赂他,俄国沙皇曾想邀请他来俄国当首相,俾斯麦都没有答应。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使命还是在德国,如果不是为了完成这个使命,那么升官发财对他来说是没有意义的。从这个角度说,他是一个现实的理想主义者,是为了甘愿实现自己理想而无所不用其极的人。

俾斯麦的第三个特点,是他高度自信。其实,自信的本质,是在清楚认识自身的基础上,知道自己可以做到哪些事情,不能做到哪些事情。对于自己可以做到的事情有充分信心,这才叫自信。从这个角度出发,你就可以理解俾斯麦身上为什么会同时存在两种非常鲜明的脾气:高度坦率和高度固执。

关于坦率,我可以给你举个例子。俾斯麦刚当上普鲁士首相的时候访问英国,跟英国首相说了一段惊世骇俗的话:“我一有机会,就要向奥地利宣战,拆散旧的德意志邦联,把那些中小邦国置于我的影响之下,从而建立起一个以普鲁士为首领的统一的德国。”

换句话说,俾斯麦其实当时就跟英国首相坦白了自己未来要干什么,他根本没想过要掩饰自己的战略意图。所以你可以想象,当时英国首相都惊呆了,他后来跟别人说,俾斯麦这个人必须提防,他怎么想的就怎么说。当然,你也知道了,俾斯麦不光怎么想的就怎么说,甚至怎么说的就怎么做。他有这个自信,就是自己的谋略符合政治逻辑,符合历史大势,自己也有足够的能力推动它实现,因此他根本不需要隐藏什么东西。

关于他的固执,我也可以给你举个例子。我前面为你介绍过,在普奥战争结束后,俾斯麦曾经用辞职作为威胁,要挟普鲁士国王同意他的计划。其实俾斯麦这辈子干过很多次这样的事,因为他太固执了,认为国王听他的就对了。

其实讲到这里,我觉得也得表扬一下俾斯麦的上司,德国皇帝威廉一世。虽然没有俾斯麦威廉就当不了这个皇帝,但没有威廉,俾斯麦也没有机会建立这样的丰功伟业。就像我介绍过的,俾斯麦能力太强,性格太臭,要不是威廉屡次支持他,他也许早就被自己的政治对手干掉了。不过,话说回来,能力强的人才,有脾气是正常的。所以你威廉想用好这个天才,你就得一方面顺着他来,一方面又保持自己作为领导的权威。这个平衡能力是古往今来所有伟大上司所必须具备的一种能力。所以威廉能跟俾斯麦共事几十年,也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俾斯麦最后一个特点,就是他其实非常敏锐,能够捕捉每个人的弱点与欲望。有个词叫“共情”,又叫“同理心”,它指的其实就是换位思考的能力,就是我可以设身处地地考虑到别人想要什么,不想要什么。俾斯麦这个能力非常强,他当大使的时候不管是接触奥地利皇帝、俄国沙皇还是法国皇帝,以及这些国家的大政治家们,他都能非常迅速地了解他们的心理,把握到他们的能力、欲望和不足。但是俾斯麦对这个“共情”能力的运用方式跟我们平常人是完全不一样的。

俾斯麦是用一种非常现实的手段来运用“共情”能力的。什么意思呢?比如他看到你痛苦了,他会设身处地想一想你有多痛苦,然后评估一下你的痛苦会造成什么后果。如果这个后果会伤害到他,或者会让他花很高成本来平息,他就会体谅你的痛苦。但如果相反,他评估了之后认为你的痛苦对他造不成任何不利后果,那他就根本不会在意你的痛苦,而是会选择直接从你身上碾过去,甚至利用或操纵你的痛苦,来达到他的目的。

如果我们了解俾斯麦对“仇恨”的看法,也许会更好地理解这一点。俾斯麦认为,仇恨是人生最主要的动力之一。他刻骨地仇恨他的一切政敌,但他非常善于控制自己的这种感情,使之服从于政治目的需要。他的这种“控制”分两个方面,一是对自己而言,少量的、可控的仇恨,反而成为他的动力,有利于他保持清醒头脑,制定自己的计划。二是对于别人而言,了解“仇恨”对人的冲动,就使他多了一种掌握人心的手段,可以为他所用。换言之,俾斯麦的所谓“仇恨”,一是政治性的,二是可控性的,三是为我所用的,是为实现他的远大政治理想服务的。

俾斯麦这种超强的“共情”能力,使得他在政治各个方面都无所不用其极。比如我之前向你介绍过,俾斯麦坚决不同意普鲁士继续进攻奥地利,因为他觉得奥地利的报复会对普鲁士造成很大伤害。但如果对手不是奥地利,而是一些弱小的诸侯国呢?这个时候,俾斯麦就坚决主张普鲁士要把它们吞并掉,因为他觉得从这些小国身上碾过去的时候,它们的哀号不会有人在意。

俾斯麦这种“共情”能力,对一个政治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能力。因为政治家大部分时间的职责就是利益交换,没有人能用实力解决所有问题。而利益交换能不能让人满意,就看你有没有深刻理解人家的诉求在哪里。只要抓住了诉求在哪,剩下的就是讨价还价的问题。俾斯麦对付法国的手腕就是最好的例子。他精确地估计到,在普鲁士击败奥地利之后,法国会把普鲁士当成眼中钉肉中刺。所以他就运作让德国贵族去当西班牙国王,法国果然对此暴跳不已,一下子就中了俾斯麦的战争圈套。

以上就是《思考与回忆》中俾斯麦给人印象最深刻的四大特点。他目标清晰、高度现实、高度自信、有共情能力。我们可以看到,他不是一个简单的好战分子,也不是一个纯粹的现实主义者。他这个人是由很多种不同的气质杂糅而成的,而正是这一系列特点,让他成为历史的掌舵人,成为德国统一最大的功臣。

 

总结

到这里,《思考与回忆》的核心内容,我就给你介绍完了。首先,我向你介绍了德国统一之前的背景与格局,统一前的德国实力弱小,遭受周边大国的侵犯和干涉,可以说命运非常悲惨。接着,我向你介绍了俾斯麦发动统一战争的基本过程,也就是三大战役:普鲁士-丹麦战争、普鲁士-奥地利战争、普鲁士-法国战争。最后,我们总结了俾斯麦这个人的四大性格特点。

俾斯麦这个大战略家把德国的方方面面、国际国内,一切都想好了。国际上他力主和平,促使德、俄、奥结成三国同盟,防范法国的报复。国内他不择手段打击各种对手,同时整顿经济,发给民众福利,确保政府不会受到任何挑战。到他1890年退位的时候,德国已经傲视欧洲,放眼世界,而这一切都要感谢俾斯麦。

但德国的悲剧也在于此。其实一路听下来,你可以感受到,俾斯麦这个人太理性了,他考虑得太周到了,计算能力太强了,这一切造成的后果是什么呢?就是当时所有的政治制度都被他改造成完全为他服务,完全成为他处理各方面矛盾的工具。

然而一旦他老了,一旦继任的皇帝不信任他了,没有第二个人能够像他那样利用好这些工具,处理好那么复杂的利益纠纷。你说继任的皇帝威廉二世愚蠢吗?他也不愚蠢,他其实就是个普通人,但是他真没办法理解俾斯麦种种安排的精妙之处。他觉得社会民主党同情弱势群体,很好啊。结果他自己最后就是被社民党领导的起义推翻的。他认为俾斯麦的国际政策乱七八糟,没有条理。德国的国家战略很简单,那就是重新分配这个已经被帝国主义瓜分完毕的世界。结果导致三国同盟解体,英国、法国、俄国同时站到德国的对立面上。最终,俾斯麦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德意志帝国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被彻底摧毁。

确实,德意志帝国本身就有很多畸形的地方,因此它毁于帝国主义争霸战争也有咎由自取的成分。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理解,德意志帝国的畸形,归根结底是因为它本身不具备统一的条件,而俾斯麦用自己的天才和智慧强行给它带来了统一的结果,所以才不得不产生了一个畸形的制度。换句话说,19世纪的德国除了俾斯麦之外,没有别的政治家为统一和走向第二次工业革命的新时代做好真正的准备。因此它必然经历一战和二战这样痛苦的命运,才能迎来自己真正的解放。但这一切,并不能抹杀俾斯麦的历史功绩。

法国作家罗曼·罗兰在《米开朗基罗传》里有句名言,他说伟大的心魂有如崇山峻岭,风雨吹荡它,云雾包围它,但人们在那里呼吸时,比别处更自由更有力。普通人也许未必都能在高峰上生存,但一年一度他们应上去顶礼。在那里,他可以变换一下肺中的呼吸与脉管中的血流。以后,他们再回到人生的广原,心中就充满了日常战斗的勇气。这也许就是我们今天还要去读俾斯麦的意义。

《思考与回忆》读书心得:俾斯麦以铁血手段统一德国,展现卓越的战略眼光与政治手腕。其回忆录不仅记录历史,更展现其性格与智慧,是理解19世纪欧洲政治变迁的珍贵史料。

《秦汉仕进制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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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秦汉仕进制度》。

这个“仕进”需要解释一下,“仕”就是士大夫的“士”旁边加个单人旁,“学而优则仕”的那个仕;“进”就是进步的进,“仕进”就是出来做官的意思。仕进制度就是选拔读书人出来做官的制度,所以它还有个名称,叫“选官制度”。顾名思义,这本书讲的是秦汉时期的中国是怎样选拔官员的。为什么要把秦汉两朝合在一起讲呢?因为汉朝的选官制度对秦朝有一定的继承,又做出了很多创新。

了解秦汉的选官制度,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一个现象,那就是古代中国的宦官经常发挥很大的作用。我们有时会在影视剧中看到宦官和士大夫之间的矛盾,比如徐克的电影《新龙门客栈》里面,一上来的情节就是明朝东厂的太监在迫害大臣。其实,这种现象的背后,隐藏着古代中国的一个基本权力结构,也就是皇帝、宦官和士大夫相互制衡的大三角。那这个大三角是怎样形成的呢?这就要一直追溯到秦汉时期的选官制度。

秦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但秦国创立的选官制度,却成为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汉朝为了解决秦朝遗留下来的问题,创造了新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在当时运行得很成功,但留下了一个后遗症。为了解决这个后遗症,皇帝不得不拉上宦官做帮手,前面说的大三角结构也就出现了。所以,今天这本书可以让你迅速把握古代中国的基本权力结构,还可以帮你了解这种结构背后的根源。

《秦汉仕进制度》这本书是研究秦汉选官制度的开山之作,也是经典之作。作者是黄留珠先生,他是我国秦汉史领域的权威,长期担任西北大学历史系教授。黄先生的这本书出版以后,几乎所有研究秦汉选官制度的学者,都会在论文里引用这本书。今天我就从三个方面,来为你讲讲秦汉时期选官制度的演变和影响:第一,秦朝的选官制度是怎样的,这套制度和秦朝的灭亡又有什么关系?第二,汉朝为了解决秦朝遗留的问题,又创造了怎样的选官制度?第三,汉朝创造的选官制度,为什么会推动皇帝、宦官和士大夫大三角结构的形成?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秦朝的选官制度。我们都知道,秦朝的前身是战国七雄中的秦国,所以要讲秦朝的事情,需要先从秦国讲起。战国时期著名的思想家荀子曾经去秦国游览,记录下了在秦国的见闻。在他的笔下,秦国的官僚们做事严谨负责、公私分明,可见,秦国的选官制度在当时是很成功的。那么,秦国到底建立了一套怎样的选官制度呢?这套制度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军功入仕为主,多种途径并举。

所谓军功入仕,就是凭借军功出来做官。这个制度是在商鞅变法时期建立的。在变法以前,秦国和其他诸侯国一样,贵族世代为官,这样显然不公平,而且贵族的势力强大,也不利于国君的统治。于是商鞅就规定,在作战中砍下敌人的头颅,就可以获得爵位。这个规定出台以后,秦军士兵作战异常英勇,在战场上经常出现这样的景象:秦军士兵杀死敌人以后,就砍下敌人的首级,系在自己腰间作为战利品,然后继续投入战斗。秦军的勇猛让山东六国深感畏惧,秦国于是被称为“虎狼之国”。

除了军功入仕,当时的秦国还存在一些其他的做官途径,比如“客卿入仕”。“客卿”是秦国专为外来人才设置的官职。秦国的位置比较偏僻,文化教育也长期比较落后,所以秦国政府特别重视招揽外来人才。秦穆公时期有一位著名的大臣名叫百里奚,被称为“五羊皮大夫”,他本来是晋国陪嫁的奴隶,中途不堪受辱,逃到楚国,帮楚人放牛。秦穆公听说他很有本领,就用五张羊皮的价格,从楚人手上把他赎了出来,任命他做了秦国的大夫。在百里奚的辅佐下,秦国开始了崛起的进程,秦穆公也成为春秋五霸之一。

不过,在百里奚生活的时代,秦国虽然重视外来人才,但并没有建立相关的制度。商鞅变法以后,秦国才建立了“客卿”制度,外来人才可以先在秦国做客卿,等到为秦国立下了功劳,就可能被委以更重要的官职。

战国时期著名的纵横家张仪,就曾在秦国担任客卿。后来他帮助秦国制定了“连横”政策,还利用外交手段,帮秦国获得了不少土地,于是被拜为秦国的国相。协助秦始皇统一天下的丞相李斯,原本是楚国的小官吏,后来也来到秦国担任客卿。当时还出了一件事,韩国派遣了一个叫郑国的间谍,到秦国来修建灌溉水渠,表面上是帮助秦国发展水利,其实是想耗费秦国的国力,让秦国顾不上攻打韩国。后来,这个阴谋被秦王政,也就是后来的秦始皇发觉了。秦王政非常愤怒,就下令驱逐国内的所有客卿。李斯当时也在要被驱逐的名单上,他就给秦始皇写了一篇上书,这篇文章很有名,叫作《谏逐客书》。大意是秦国之所以强大,就在于能够吸收各国的人才,现在要驱逐客卿,这对秦国是极为不利的。秦王政看到了这篇上书,立刻冷静下来,撤回了驱逐客卿的命令,李斯也因此受到秦王政的赏识,走上了人生的快车道。

除了客卿入仕,秦国还有一个重要的选官途径,叫作“由吏入仕”。就是先当一个小吏,然后再做官。官、吏这两个字经常并称,其实官和吏是不一样的,官是有级别的,吏却没有级别,属于官府里面的底层办事人员。不过在秦国,“吏”这个群体却很受重视,因为秦国自从商鞅变法以来,就实行严格的法治,所有事情都要依据法律来决断,迫切需求通晓法令的人才。“吏”这个群体对法令很熟悉,平时很多法令都需要他们去解释和推行,所以秦国就对吏这个群体大开方便之门,允许他们通过一定的程序当上官。

既然是先当吏,再当官,那要怎样才能当上吏呢?可以通过推选的途径。推选是指地方官员向国家推荐人才,人才要满足一定的标准:年龄要超过三十岁,平时在地方上口碑不错,家里也要有点底子,太穷也不行。要是觉得推选的要求比较高,那也可以通过考试。秦国在地方上设置了学校,学校里主要教学童认字,学童年满十七岁以后就可以参加考试,考试主要考认字和书写,通过以后也能当上一个小吏。

当上了吏,要怎么才能当上官呢?主要的途径是“考课”,相当于我们今天说的业绩考核。当时每到年末,县里的小吏就要统计本县今年的新增人口、新开垦的土地、财政收支,以及治安状况,报到县衙,由县里统一报到郡里。郡里根据材料加以考核,发现有业绩表现一贯优秀的,就会上报国家,把他提拔成正式官员。

刚才说的这些都是秦国在统一天下以前的选官制度。秦始皇建立了秦朝以后,又改革了选官制度。这也是必然的,你想啊,天下统一了,不需要打仗了,军功入仕当然就行不通了。天下都是一家了,也就没有了本土人才和外来人才之分,客卿制度也没有存在的必要了。况且,秦朝担负着创造新世界的使命,秦始皇统一天下以后,就开始着手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建立联系全国各地的交通网络,巩固来之不易的大一统。然而,要完成这件前无古人的事业,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个代价就是:秦朝把制度中的人格化程度降到了最低,这又和秦朝的灭亡有密切关系。

所谓“人格化程度”,就是允许个人发挥多大的主观能动性。苏东坡曾经对秦朝提出了很尖锐的批评,他说秦始皇不重视人才,只重视法令。官吏不必有什么才能,只要能忠实执行法令就可以了。这个批评很有道理,秦朝官员确实只会机械地执行命令,就好像机器上的零件一样。对秦始皇来说,这种制度设计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他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许多前无古人的事业,这时容不得太多争论。如果争论来争论去,很多事情就执行不下去了。

秦朝刚建立的时候,朝廷上就发生了一场大争论。儒家大学者淳于越反对在全国实行郡县制,要求恢复周朝的分封制。而且他认为,秦始皇要多听读书人的意见,不要一意孤行。丞相李斯却认为,读书人议论国事,这会干扰国家的行政,破坏秦朝的统一大业。于是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下令焚毁诸子百家的著作,只保留医药、占卜、种树之类的实用性书籍。百姓能够学习的最重要的知识,就是秦朝的法令。想要学习法令,就要拜官吏为师。这个政策就叫“以法为教,以吏为师”。法令在文化教育中占据了统治地位,自然也会在选官途径中占据主导。前面提到的“由吏入仕”这时就变成了选官制度的主流。

但是,这种制度中潜伏着巨大的危险。官员在行政中认法不认人,缺乏人情味,这就容易造成底层民众的反抗。陈胜、吴广在大泽乡发动起义,就是因为他们耽误了去戍守边疆的日期,按秦朝法律是要杀头的。而且陈胜、吴广心里清楚,秦朝法律丝毫不讲情面,逃跑也是死,造反也是死,还不如造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于是陈胜吴广振臂一呼,天下响应,秦朝就这样土崩瓦解了。这背后反映的问题是,在那个交通和通讯技术还不发达的时代,光靠刻板的法律来进行自上而下的统治,这是行不通的。因为当时的国家无法及时有效地掌握民意,如果法律规定不合理,国家也无法及时修改。这时,官员如果强制执行法律,就可能激发民变。

 

第二部分

好的,关于秦朝的选官制度,我就为你讲到这里,下面我们再来聊聊汉朝。

秦朝灭亡以后,类似的问题又留给了汉朝。汉朝初期基本继承了秦朝的主要制度,也这叫“汉承秦制”,所以当时汉朝的选官制度也和秦朝差不多。那汉朝为什么不像秦朝那么短命呢?因为汉朝初期实行了一种权宜之计,在全国各地实行不同的法律。在原先秦国的本土,也就是关中和巴蜀地区由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继续沿用秦朝留下的法律。其他地区分封给姓刘的诸侯王,他们在各自的封国内部,可以根据当地风俗来自行立法。

这套制度比较有弹性,避免了汉朝重蹈秦朝的覆辙。但这是以降低国家的统一程度为代价的,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汉文帝即位以后,开始着手改革选官制度。他在公元前178年下了一道诏书,要求政府官员向中央推荐品德高尚,又敢于向皇帝提意见的人才。到了公元前165年,汉文帝又下了一道类似的诏书,而且还亲自对各地推荐来的人才进行面试。这次获得推荐的有一百多人,其中有一个人在面试中表现特别出色,于是直接被任命为中大夫。这个人就是汉朝的名臣晁错。就是这个晁错,后来建议汉景帝颁布削藩的命令,打击地方诸侯王的势力,于是诸侯王起兵造反,爆发了著名的“七国之乱”。

可见,在汉文帝时期,已经产生了一种新型的选官制度,这个制度包括以下三个步骤:首先是皇帝下诏书,制定选择人才的标准;接着就是政府官员按照标准,向皇帝推荐人才;最后皇帝亲自对推荐过来的人才进行面试,根据他们的表现授予不同的官职。这套制度就是后世所谓的“察举制”。察举制下,针对不同领域的人才,制定了不同的选人标准,这些标准就形成了各种“科目”。汉文帝要找的都是人品正直,敢于向皇帝提意见的人才,这个标准就变成了察举制的第一个科目,叫作“贤良方正”,就是品德高尚,又敢于提意见的人。你看,这个标准刚好和秦朝对官员的要求是反的。秦朝要的是纯粹的办事机器,汉朝却开始注意适度发挥官员的主观意志。而且,一个人能够被推荐上来,说明他在地方上很有道德声望。一个拥有道德声望的人,做官以后也更可能受到百姓的欢迎。

察举制的完全确立,是在汉武帝的时候。因为察举制当中最重要的科目“孝廉科”是在汉武帝在位期间确立的。“孝”就是孝顺父母,“廉”就是清廉正直。公元前134年,汉武帝在儒家大学者董仲舒的建议下,颁发了一道诏书,命令全国各郡的地方长官都要向朝廷推举孝廉两人,所谓的“举孝廉”就这样开始了。孝廉是察举制当中最重要的一个科目,因为“举孝廉”是定期的,每年都会进行一次,这说明察举制已经成为一项正式的制度。

除了“贤良方正”和“孝廉”以外,察举制在当时还发展出了一些其他科目,有的科目是选拔某些领域的专门人才。比如“明法”科,选拔的是熟知法律的人才;“廉吏”科,选拔的是地方官吏当中有功劳的人。各种科目相互配合,察举制度也就得到了完善。

“孝廉”这个科目自从诞生以来,就一直是察举制的主流。这背后其实反映了儒家思想地位的上升。儒家最看重的品德就是“孝”,儒家经典《孝经》开篇就说“孝,德之本也”。意思是说,孝顺父母是道德的根本,一个人如果孝顺父母,就很少会去做坏事。汉朝皇帝实行“以孝治天下”的国策,注意在社会上弘扬孝道,甚至皇帝的谥号前面,也要加个“孝”字。比如汉武帝的谥号就是“孝武皇帝”。

察举制度确立以后,汉朝终于解决了秦朝留下的问题。察举制度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有许多著名的大臣都是通过举孝廉走上了仕途。《三国演义》中有一个精彩片段叫“武乡侯骂死王朗”,诸葛亮舌战王朗,上来一句话就掀了王朗的老底:“你世居东海之滨,初举孝廉入仕。”意思是你世代居住在东海旁边,当初是通过举孝廉,才成为了汉朝的大臣。言下之意是说,你原本是汉朝的臣子,却背叛了汉朝,投靠了曹魏。这一段是小说家虚构的,不过历史上的王朗确实曾经被举为孝廉。其实,许多我们熟悉的人物,比如曹操、孙权、袁术、公孙瓒,都曾有举孝廉的经历。甚至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已经实行了很久,民间仍然习惯性地把举人称为“孝廉”,这就是察举制在语言中留下的痕迹。

察举制的出现不仅是选官制度上的改革,也标志着古代中国的统治策略发生了变化。秦朝的选官制度重视军功、重视法令,汉朝建立的察举制却更重视道德和伦理。这说明统治者开始有意识地利用道德力量来为自身服务,这种道德力量的代表就是儒家,儒家士人也逐渐成为政治舞台上的主要角色。

不过,察举制在东汉逐渐发生了变异。东汉是一个豪族社会,所谓豪族,就是拥有很大社会势力的家族,当时全国各地都分布着豪族势力。你想啊,在察举制中,谁更容易获得官员的推荐呢?当然是有钱有势的人。而且对于官员来说,推荐豪族的子弟,也就跟豪族交上了朋友,对自己也有好处。

所以,到了东汉中期以后,察举制就渐渐被豪族把持,越来越不公平了。当时有一首民谣是这么唱的:“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意思是说,察举上来的秀才,根本没学问;察举上来的孝廉,却连父亲都不肯赡养。到了魏晋时期,豪族世代为官,也就成为所谓的“士族”,察举制度发展成了“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规定,在地方上的州郡设置一个“中正”,中正根据家世、德行等标准,给当地的士人确定等级。当时把人才分为九个等级,中正负责确定某个人才属于哪一等。担任中正的一般是地方的士族,他们在评定等级的时候当然也会偏向士族的子弟。更何况,“家世”在九品中正制中已经成为评价人才的公开标准,士族操纵选官的现象也就被合法化了。所以,在九品中正制下,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察举制的变异,也是察举制走向衰落的标志。到了隋唐时期,察举制就逐渐被更为公平的科举制取代了。

好的,到这里我已经为你讲完了汉朝在选官制度上的创新和突破,也就是察举制的产生和发展。察举制实行自下而上的推选,看重官员的道德品质,这解决了秦朝选官制度遗留的问题,那就是只重视自上而下的控制,官员不讲人情味。但是,汉朝的选官制度也引发了新的问题,那就是官员背后拥有地方势力,威胁到皇权的统治。皇帝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又开始寻找新的对策,这就回到了本期音频开头提出的那个问题,汉朝确立的选官制度,为什么会推动皇帝、宦官和士大夫大三角结构的形成?

 

第三部分

前面我们讲到,汉朝的察举制中规定,地方长官要向中央推荐人才。全国那么多地方,每年各地推荐多少人上来,这个你得一碗水端平吧?汉武帝当年强制规定,全国各郡的行政长官必须每年推举孝廉两人。可问题是,各地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并不均衡,这样搞平均主义,显然是不公平的。自从这个制度实行以来,就开始有人抱怨。到了东汉第四位皇帝汉和帝在位期间,这个问题已经非常突出了。当时全国比较大的郡,人口多达百万以上,小郡不过几万人。终于在大臣们的建议下,汉和帝下令,按照各郡人口来确定举孝廉的名额。人口不满二十万的郡,两年举一个孝廉;二十万人以上,一年一个;四十万人以上,一年两个,依次类推。如果是拥有百万人口的大郡,一年就可以举五个孝廉。一个人即使才华出众,要是他生在一个人口不满二十万人的小郡,那要每隔两年才能等到一次举孝廉的机会。

这里面可大有学问,暗含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叫作“代表性”。中央政府要想控制全国,就要从全国各地选拔官员,让他们代表地方说话,担任中央联系地方的纽带。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官员的代表性,那可是事关国家统一的大事。不过,重视官员的代表性,造成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朝廷上的官员们往往在地方上都有自己的势力,有时连皇帝也不敢得罪他们。尤其是在地方豪族的势力崛起以后,朝廷官员事实上就成了豪族的代表。这种现象在东汉表现得尤其明显。东汉的光武帝刘秀就是在豪族的支持之下,才建立了政权。所以,东汉从建国之初就确立了皇权与豪族共治的传统。朝廷上的官员很多都有豪族背景,这些官员在朝廷上做官,在地方上也有自己的家族势力,一个上通下达的“士大夫”阶层也就形成了。一些士大夫家族甚至可以长期占据高位,比如东汉末年的袁绍,家里号称“四世三公”,就是连续四代人都位列三公,可见他们的政治势力有多大了。

士大夫势力膨胀,皇权就受到了威胁,于是皇帝就给自己找了一个帮手,也就是宦官。宦官成天住在宫里,背后没有地方势力做后盾,也就只能听命于皇帝。所以,士大夫经常说自己“以国为家”,这其实最多只是一种情怀,士大夫很多都有家族势力,怎么可能以国为家呢?真正以国为家的其实是宦官,他们没有家族势力,只能做皇权的寄生虫。于是,东汉的宦官就经常在皇帝的授意下,和士大夫发生冲突。

汉桓帝在位时期,宦官的势力很大,朝廷上的士大夫对宦官很不满,就集体上书,抨击宦官。宦官们骗取了桓帝的支持,对士大夫进行大规模迫害,这就是著名的“党锢之祸”。党锢的意思就是把士大夫一党都禁锢起来。党锢之祸发生以后,士大夫对汉朝离心离德,埋下了东汉灭亡的祸根。有的士大夫甚至还编造了一个预言,叫“汉行气尽,黄家当兴”。这里的“汉行气尽”就是汉朝气数已尽,“黄家当兴”的“黄”是黄色的黄,意思是以黄色为标志的势力即将崛起。

为什么是黄色呢?因为黄色在五行中代表土。当时习惯用五行相生来解释王朝兴亡,东汉对应的五行是火,所以又叫“炎汉”,炎就是两个火嘛。在五行中,火可以生土,因为火烧出来的草木灰那就是土嘛。所以“汉行气尽,黄家当兴”就是利用五行相生理论,诅咒东汉王朝快点灭亡。一些历史学家指出,这两句话和黄巾起义的口号“苍天已死,黄天当立”非常相似,黄巾起义很可能不是纯粹的农民起义,农民其实是受到了士大夫的挑唆才造反的。

你看,汉朝确立的选官制度,特别重视官员的代表性,这是治理大一统帝国的必然要求,但也导致朝廷的士大夫背后总会存在一定的地方势力,皇帝就要经常需要重用宦官,对他们进行制衡。

在中国历史上,有所谓“三次宦官专权时代”的说法。第一次就是刚才说的东汉末年。第二次宦官专权时代是唐代后期,当时地方士族的势力很强大,成为士大夫的主要来源。士大夫仗着自己有地方势力撑腰,对皇帝若即若离。公元783年,也就是唐德宗在位期间,军队因为不满朝廷的赏赐,发生了哗变。叛军攻陷了长安,唐德宗仓皇逃跑。在这场叛乱中,士大夫纷纷逃跑,有的甚至还投降了叛军。反倒是宦官一直守在唐德宗身边,让他很感动。于是在叛军被平定以后,唐德宗大肆重用宦官,甚至把保卫皇帝的神策军交给宦官掌控。宦官掌握了神策军,也就掌握了皇帝的生死,甚至可以反过来威胁皇权。后来在唐敬宗在位期间,宦官甚至发动政变,把唐敬宗给杀了,另立新君,也就是唐文帝。唐文帝不甘心受宦官的操纵,就暗地里联合士大夫,准备通过政变把宦官一网打尽。结果计划泄露,政变失败,宦官们在长安城中大肆屠杀士大夫,光是受到株连的就有一千多人。你看,在皇帝、宦官和士大夫的大三角关系中,皇帝也不是只会联合宦官对付士大夫。如果宦官的势力大了,皇帝也会反过来,联合士大夫对付宦官。

第三次宦官专权时代是明代晚期,也就是电影《新龙门客栈》故事发生的背景。当时以东林党为代表的江南士绅开始崛起,于是以魏忠贤为代表的宦官势力也逐渐抬头,双方打得你死我活。所以,中国历史上的宦官,很少有名声好的,因为他们对士大夫而言,是不共戴天的仇人,而史书偏偏又都是由士大夫来写的。皇帝、士大夫和宦官,形成了一个相互制衡的大三角,这就是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权力结构。

 

总结

这本书就为你讲到这里,下面总结一下今天的知识点。

第一,秦国在统一天下以前,实行军功入仕为主,多种选官途径并存的制度。在统一天下以后,由吏入仕逐渐成为主流。精通法令,能够忠实执行命令,成为选官最重要的标准。这导致官员在行政中认法不认人,缺乏人情味,秦朝的灭亡和这一点有密切的联系。

第二,为了解决秦朝选官制度的问题,汉文帝开创了察举制。汉武帝又创立了一年一度的举孝廉制度,察举制于是走向了成熟。察举制在东汉时期逐渐被豪族把持,在魏晋时期发展成了九品中正制,这标志着察举制的变异和衰落。

第三,汉朝创立的察举制又导致官员和地方势力相结合,成为一个上通下达的士大夫阶层。皇帝为了制约士大夫,经常拉上宦官做帮手,“皇帝—宦官—士大夫”的权力大三角也就成型了,这成为中国古代政治的基本权力结构。中国历史上的三次宦官专权时代,也就是东汉末年、唐朝后期和明朝晚期,背后都是这个权力大三角在起作用。

你看,汉朝为了解决秦朝的问题,创立了察举制。察举制虽然解决了旧问题,又产生了新问题,留待后人去解决。人类制度的演化,就是这样一个不断解决旧问题,又产生新问题的过程。

《秦汉仕进制度》读书心得:本书详述秦汉选官制度演变,从秦重军功到汉重察举,选官制度变迁影响深远,不仅解决旧制问题,也引发新矛盾,推动形成皇帝、宦官、士大夫的三角权力结构。

《汉代农业》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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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汉代农业》,作者是著名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许先生早年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获得历史学博士学位,后来曾在匹兹堡大学长期担任教授。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我为什么要给你讲一本关于农业的书,还追溯到遥远的汉代?其实,这本书的精髓在于它的副标题:“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

我们经常说,古代中国的经济基础是农业,工商业长期不占主流。这本书指出,这种农业经济的基本模式就是在汉代形成的。为了重现汉代农业的全貌,作者进行了扎实的考证,甚至对汉代农作物的种植、农业技术的发展都有详细的介绍。不过,今天我将把书中的点睛之笔介绍给你,这本书回答了一个重大问题:古代中国的农民起义为什么这么多?

说起农民起义,你肯定不会陌生。在古代中国,农民起义实在是太频繁了。有学者根据《清实录》的记载统计过,光是在清朝,有据可考的农民起义就有三百次之多。而且,古代中国有很多王朝都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比较典型的就有秦朝、隋朝和元朝。此外有些王朝虽然不是直接亡于农民起义,但也曾经遭到农民起义的沉重打击。比如东汉末年就爆发了黄巾起义,唐朝晚期爆发了黄巢起义。

你可能会问,农业社会,农民遇上灾年,活不下去了就要起义,这也在所难免吧?还真不是,我们可以对比一下欧洲,欧洲曾经也长期处于农业社会,但欧洲历史上根本没那么多农民起义。就算爆发了农民起义,背后也有宗教之类的因素。比如德国历史上曾经爆发过著名的闵采尔起义,这场起义的主力的确是农民,但领头的闵采尔却是个神学博士,还精通拉丁文。他领导的这场起义其实是宗教改革的一部分,目标是冲破天主教会的罗网,在人间建立起真正的天国。而且,欧洲历史上从来没有哪个王朝是被农民起义推翻的。

你看,频繁的农民起义,这确实是古代中国的一个特色。那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今天这本《汉代农业》就可以给你答案。作者在这本书里提出的核心观点是:古代中国的农民起义那么多,和从汉代开始实行的“重农抑商”政策是分不开的。重农抑商在汉代以后成为一项重要的传统,古代中国的农民起义也就频繁发生了。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重农抑商,那就是重视农民和农业嘛,怎么还会惹来农民起义呢?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来为解读作者的观点:第一,汉朝政府为什么要出台重农抑商的政策?第二,重农抑商政策和农民起义之间有怎样的联系?第三,汉代的重农抑商政策对中国社会造成了怎样的长远影响?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方面,汉朝政府当初是基于怎样的考虑,才出台了重农抑商的政策?

所谓重农抑商,就是重视农业,抑制商业。这在汉代以前就已经出现了萌芽。秦国在商鞅变法时就实行奖励农耕,抑制商业的方针。农民好好种田,多交粮食,就可以获得爵位,商人做生意却要缴纳重税。商鞅实行这样的方针,是因为农业关系到国家的存亡,战争需要源源不断的军粮供应。而商人们却喜欢操纵物价,扰乱市场,是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秦朝统一天下以后,有没有在全国推行重农抑商政策呢?从现有的历史资料来看,推行的程度是有限的。当时在巴郡也就是今天的重庆地区,有一位富可敌国的女性,她是一位寡妇,名字叫“清”,所以在《史记》中被称为“巴寡妇清”。秦始皇对巴寡妇清礼遇有加,还曾经和她平起平坐,讨论国事。当然,秦始皇也曾经把六国的豪强富商一共12万户迁到国都咸阳,便于监视和控制。不过这最多只能说是限制商人的势力,不能说是打压商业的发展。

西汉前期的状况也与此相似。汉文帝虽然曾经公开表示“夫农,天下之本也”,意思是农业才是根本,但这其实只是一种观念,国家并没有打压商业的发展。相反,当时的政府为了尽快恢复生产,对商业活动很宽容,一些重要的资源都向商人开放。其中最重要的是两样东西,一样是食盐,另一样是生铁。食盐是生存的必需品,生铁可以打造农具,这些都不愁销路。盐铁生意获利非常丰厚,所以,西汉前期迅速冒出一批大商人。我们都听说过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的故事,司马相如用一曲《凤求凰》打动了富家女卓文君,带着她一起私奔了。卓文君的父亲名叫卓王孙,是四川地区有名的富商。卓氏家族还出现在司马迁的《史记》里。司马迁专门为大商人作了一个传,名叫《货殖列传》,货殖就是经商赚钱的意思。《货殖列传》里提到了卓氏家族,说他们世世代代以冶炼钢铁为生,积累起了巨额财富。其实,《货殖列传》里排行前几位的大商人经营的都是盐铁生意,可见盐铁是当时最重要的生财之道。

汉武帝即位以后,开始打击大商人。他出台了这么几个政策,首先是“盐铁官营”,就是由国家把盐和铁这两项物资管控起来。公元前119年,汉武帝命令一位名叫桑弘羊的大臣主持制定盐铁官营的方案。桑弘羊把方案拿出来以后,汉武帝非常赞赏,马上颁布施行。这个方案是这样的:在全国各地设置盐官和铁官,盐官负责招募民众煮盐,成品由政府统一收购和销售。铁官负责的就更多了,从开矿、冶炼、铸造到销售,全都归铁官统一指挥。这样,盐和铁就都被国家管控起来了。

汉武帝想出的第二个招数,是对大商人收取财产税,税率是6%。请注意,这个财产税的征收对象,是商人所有的财产。汉武帝还规定,在全国设置关卡,商人的货运马车要通过,也要缴纳6%的关税。为了确保这项政策能够执行,汉武帝还想出了一个“损招”,鼓励相互告发。有人告发商人偷税漏税,查明属实,政府会没收商人的财产,并把其中一半财产奖励给告发的人。你看,够狠吧?

汉武帝的这两项政策,把重农抑商从观念变成了制度,商人遭到了沉重的打击。汉武帝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我在前面提到,商鞅在秦国重农抑商,是为了保证战争的需要,防止商人操纵物价,那汉武帝是不是也是出于类似的考虑呢?其实,汉武帝的动机要比商鞅复杂得多。

你可能会说,汉武帝是想从商人身上赚钱吧?的确,汉武帝是有这方面的考虑。当时他要打匈奴,打仗需要钱。不过政治家和商人不一样,他考虑的重点一般不是钱,而是整体局势。汉武帝打击大商人,背后最重要的动机是抑制土地兼并。

汉代的这些大商人,很多还有另一个身份,叫作“豪强”。所谓豪强,就是有钱有势的大地主。汉朝刚建立的时候,因为秦末农民战争的打击,社会上的豪强并不多。当时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小农经济。所谓小农经济,就是独立的自耕农,一般是一户小家庭,独立经营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出来的东西除了给国家交税,主要是供自己消费。有一句老话,叫“两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说的就是典型的小农经济。

但是到了汉武帝在位的时候,社会上却出现了大批豪强。著名的大学者董仲舒,就是那个劝汉武帝独尊儒术的董仲舒,上书给汉武帝,说社会上出现了这样一种情况,叫“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意思是说,富人拥有成片的土地,穷人却连放下一个锥子的地方都没有。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答案就是四个字:土地兼并。富人兼并了小农的土地,变得更加富有,小农失去了土地,连生存都成了问题。

这些兼并土地的是什么人呢?主要就是前面说的大商人。你想,光靠农业生产,很难积累起那么多钱,工商业赚钱要容易得多。大商人赚了钱,除了扩大自己的生意,也会投资土地,发展农业。农业赚钱没有工商业那么快,但毕竟比较稳定。当时生产力水平不高,农民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还要给国家交税、服劳役。一旦遇上灾年,农民就可能要卖地还债,富商就会趁机把农民的地买过来,变成自己的庄园。卖地的农民自己也变成了富商们的劳动力。这些靠工商业发家,又拥有庄园和劳动力的富商,就是所谓的“豪强”。

下面我要说的这个观点很重要,希望你能注意。对于政府来说,最理想的状态就是普天之下全是小农,由皇帝派官员去管理小农。这背后的道理很简单,小农都以小家庭为单位,没有自己的势力,对政府没有威胁。而且,小农就那么几口人,守着自家的田,很难隐藏土地和人口,不会少交税。

如果在国家和小农之间出现了豪强,那情况可就复杂了。豪强一般都有自己的势力,甚至和地方官也有交情。我们看《水浒传》,那里面有个地方叫“祝家庄”,庄里甚至养着私人武装。这些豪强把百姓变成自己的附庸,就威胁到了政府对当地的统治。而且豪强仗着自己的势力,经常会隐瞒实际的土地和人口数字,这样就可以少缴税。地方官和他们也有交情,甚至还拿了他们的好处,往往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久而久之,国家在当地的权威就会下降。

所以,汉武帝上台以后,就想解决豪强的问题。他动用了很多手段,包括暴力镇压。不过在当时,最根本的手段还是断了豪强的财路。这就是汉武帝要推行重农抑商政策的主要原因。

 

第二部分

汉武帝想通过重农抑商来维护稳定,他是否如愿了呢?恰恰相反,重农抑商和农民起义有密切的联系。这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我就带着你一步步来看这个过程。

我们先从根子上说起。汉武帝重农抑商,想要阻止土地兼并,但土地兼并非但没被治住,反而更严重了。西汉倒数第二任皇帝,也就是汉成帝在位的时候,有一位名叫陈汤的大臣向皇帝上书,说现在关东地区有钱人越来越多了,他们都大量兼并土地,还驱使老百姓为他们干活。你看,重农抑商反而加剧了土地兼并,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背后的原因其实也很简单,豪强们经营工商业遇上了障碍,他们也就开始找别的财路。当时的土地税比商业税要低得多,投资土地的风险也远远小于投资工商业。司马迁就曾经用八个字来形容当时的豪强,叫“以末致财,以本守之”。“末”就是工商业,“本”就是农业,这八个字的意思是,靠工商业赚钱,再用这钱来投资土地。豪强们把农民的土地买过来,改建成庄园,还会在庄园里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生产。西汉末年在南阳郡有一个叫樊重的豪强,是当时数得上的大庄园主。樊重还有一个身份,他是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外祖父。史书上说,樊重的庄园占地三百多顷,里面修建了完善的水利设施,种植的农作物包括粮食、水果、桑树,还挖了鱼塘养鱼,甚至还有草场,用来放牧牛羊,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农民把地卖给了豪强,很多就变成了豪强的劳动力。你可能会觉得,这些农民成天被豪强剥削,应该会成为起义的主力吧?历史学家漆侠根据《汉书》中的记载,把两汉时期的农民起义全部整理了出来,结果发现,汉代的豪强主要分布在长安、洛阳附近地区,但这一地区很少发生农民起义。因为农民依附豪强,总归有口饭吃。而且这一地区的商业虽然受到了打击,但仍比边远地区要发达。不少农民还可以发展一点副业,或者干脆去城里找点活干,不会活不下去。反倒是很少有豪强活动的河北北部、山东东部以及安徽、湖北等地,成为农民起义的主要策源地。这又是为什么呢?

这背后的学问可就大了。农民把地卖给豪强以后,并不是全都卖身给了豪强。还有的不愿意听人使唤,就移民到更偏远的地方去,开垦新的土地。在汉代,河北、山东以及长江以南的广阔土地,都还有很多没有开垦,这就成为移民的主要目的地。著名历史学家劳干曾经根据《汉书》和《后汉书》里的人口数据指出,汉代人口变化最明显的地区是长江流域和东南沿海。这一地区的人口在西汉末年只占全国人口的2%左右,到了东汉中期,这一地区的人口已经占到了全国人口的15%。这主要是移民带来的成果。需要注意的是,当时中国南方很可能还有大批移民没有统计进来,因为这些人为了躲避政府的税收和劳役,一头躲进了深山老林,也就不会出现在政府的户口簿上了。

大规模的移民带来一个问题,新移民地区的农田水利设施质量很差,抗风险能力很弱。商业又不发达,农民发展不了什么副业,只能种田。一旦遇上天灾,粮食歉收,农民就有可能活不下去。而且这些地方天高皇帝远,地方官更容易胡作非为,农民会受到更多的压迫。有一句俗话叫“穷山恶水出刁民”,虽然带有地域歧视的色彩,背后其实也有一定道理:一个地区的人民如果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确实更容易选择反抗。

在移民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移民们选出了自己的领袖。你想,移民到一个新的地方,要面临多少问题。光是购买农具,开垦土地,就需要一大笔钱。一般的农户出不起这笔钱,这时就需要发挥集体的力量,几户人家组织起来,这样才能生活下去。俗话说:“鸟无头不飞”,在组织的过程中,就自然会产生领袖。《三国志》经常出现一个词叫“宗帅”,宗族的宗,元帅的帅。在汉献帝建安三年,还发生了这么一件事:淮南地区的军阀袁术想要讨伐占据江东的孙策,就偷偷联络了孙策地盘上一个名叫祖郎的人,约他一起出兵。这个祖郎就是丹阳地区的宗帅,丹阳就是今天的安徽宣城地区。你看,宗帅的力量之大,已经引起了军阀的重视。那宗帅到底是什么人呢?其实就是移民们的领袖。

总之,在新移民地区,生产设施比较差,地方官容易胡作非为,老百姓还拥有自己的领袖,爆发一场农民起义所需要的主客观条件都具备了。一旦遇上天灾,这些地区就可能出乱子。前面提到,汉代的农民起义集中分布在今天的河北、山东、安徽、湖北等地,这些地区刚好是前面提到的移民目的地。可见,发动起义的主要就是这些移民。

在西汉末年,爆发了著名的“绿林、赤眉起义”,这其实是两场起义的合称。绿林起义发生在湖北地区,起义军占领了绿林山,所以被称为“绿林军”。后世就把占山为王的英雄豪杰称为“绿林好汉”。绿林起义的起因是当时发生了饥荒,当地有两个姓王的兄弟,老大叫王匡,老二叫王凤。两兄弟在当地本来就很有威望,经常为人调解矛盾,于是被推为领袖。你看,无论是地点、起因,还是领袖,这场起义完全符合前面说的几个特征。

我们再来看赤眉起义。赤眉起义发生在山东沿海地区,起义军把眉毛涂成红色,所以被称为“赤眉军”。赤眉起义的起因也是饥荒,当时山东地区发生了连年的干旱和蝗灾,老百姓连草根树皮都吃不上了,只有揭竿而起。赤眉起义的领袖叫樊崇,史书上记载他平时喜欢打抱不平,穷苦百姓都很拥护他。你看,赤眉起义和前面说的几个特征也是吻合的。

其实,不只是汉代,后世很多农民起义也符合这些特征。唐朝末年的黄巢起义,起因是旱灾和饥荒,爆发地点是山东地区,起义军领袖黄巢是一个盐商的儿子,在当地百姓中很有威望。清朝的太平天国运动,起因是连年的自然灾害,爆发地点是偏远的广西地区,领导起义的洪秀全、冯云山等人在当地传播拜上帝教,吸引了大批民众。你看,农民起义的剧本,是不是都差不多?

说到这里,我们来整理一下这个过程:重农抑商加剧土地兼并,土地兼并引发大规模移民。新移民地区抗风险能力很弱,官员又容易胡作非为,一旦遇上天灾,就可能爆发起义。所以,古代中国农民起义频繁发生,这与汉武帝的重农抑商政策有密切的联系。接下来我再给你讲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汉代确立的重农抑商政策,对后世究竟产生了怎样的长远影响。

 

第三部分

这个影响可以用一句话概括:因为汉代确立的重农抑商政策,古代中国难以走出“马尔萨斯陷阱”,最终在1800年前后出现和欧洲的“大分流”。欧洲开始走上工业革命和现代化的道路,而中国却逐渐陷入落后挨打的局面。

所谓马尔萨斯陷阱,是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提出的一个理论。这个理论简单说起来就是食物产量增长的速度跟不上人口增长的速度,最后总有人会吃不上饭,这些人就会被用某种方式消灭掉,比如战争、饥荒或者瘟疫。在人口降下来以后,可以消停一段时间,但很快同样的情况又会出现,又有大批人会在灾难中死去,这是一个周而复始的循环。

为了避免落入马尔萨斯陷阱,人类想出过三种方法。第一种是降低人类的物质生活要求,所以西方的宗教要求生活朴素,中国的儒家思想提倡节俭。第二种是进行生育控制。这两种方法都被历史证明,只能延缓马尔萨斯陷阱的到来,无法使人类彻底跳出陷阱。还有第三种方法,通过科技的进步,扩大对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这是跳出马尔萨斯陷阱的唯一方法。

欧洲历史上曾经长期被马尔萨斯陷阱困扰。历史资料显示,13世纪以后,欧洲人口增长的速度高于食物生产的速度。为了争夺有限的生存资源,欧洲大陆上战争不断。而在1800年前后,英国国内开始出现了一种趋势:人口稳定增加,同时人民还可以享受更高的生活水准。从1750年到1850年的一百年间,英国人口由750万增加到了2100万,增长约2倍。同时,英国的人均收入也从1689年的7英镑增长到了1800年的21.9英镑。和同时期的欧洲大陆国家比较,英国人的生活质量要高出一大截。1776年,一个叫阿瑟·扬的英国经济学家去法国考察,他在游记中写道:“英国吃得起白面包的人比法国要多。普通英国人穿皮靴,普通法国人只能穿木屐。英国农民穿的是呢绒,法国农民只能穿亚麻布。”英国的人口和生活水平实现了同步增长,这意味着英国已经跳出了马尔萨斯陷阱。

英国是怎么做到的呢?从表面看,首先是大航海给英国带来了丰富的资源,其次是工业革命促进了农业的机械化,提高了农业的生产效率。这两样背后都离不开商业需求。大航海的动力是寻找黄金白银,满足交易的需要。工业革命的动力是用机器取代人力,制造出更多的纺织品,满足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

我们还可以看得更深一点,商业利益也推动了科技的发展。大航海和工业革命都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大航海的前提是天文学和航海技术的进步,工业革命更是需要各种学科的配合。光是造出严丝合缝的蒸汽机活塞,就需要丰富的数学知识。当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人类在经济活动中的角色就发生了变化。原来在农业社会,科技对生产力影响有限,土地是最大的经济资源,人类在土地上耕种,主要靠消耗体力来获取食物。食物的增长速度很有限,最后赶不上人口的增长速度,马尔萨斯陷阱也就在所难免了。但在科技成为第一生产力以后,人类生产食物不仅依靠体力,也要依靠脑力。每个人都可能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人口越多,科技取得突破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时,人口数量和科学技术就形成了一组良性循环:人口越多,科技越发达;科技越发达,就可以养活更多的人口。这就是英国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奥秘。

同样的事情,古代中国为什么没能做到呢?古代中国的农业曾经长期领先世界,南宋诗人陆游有两句诗:“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不要笑我们农家自酿的酒颜色浑浊,遇上丰年,我们招待客人都是鸡肉猪肉管够的。可见当时农民的生活水平。从《清明上河图》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古代中国走出马尔萨斯陷阱的曙光。

然而古代中国为什么终究还是没能摆脱这个陷阱呢?中国历史上,一个王朝的平均寿命大约也就是两三百年,这其实也和马尔萨斯陷阱有关。王朝建立之初,因为先前的战乱,地多人少,国家把土地平均分配一下,休养生息,一般经过四五十年,就会出现一个盛世。但随着人口的增长,粮食生产慢慢就跟不上了,于是随着瘟疫和农民起义的爆发,这个王朝也就灭亡了。改朝换代之际,人口大量减少,新王朝又可以重新分配土地,开创盛世。如此周而复始,一个周期大约两三百年。

古代中国的统治者难道察觉不到这个陷阱吗?不,早在汉代,他们就有所认识了。汉文帝在位时期,著名的学者贾谊意识到人口增长可能带来粮食短缺,但他给出的对策却是,应该督促更多人口去务农。与贾谊同时代的名臣晁错更进了一步,

他认为人们脱离农业生产的根本原因就是商业利益的诱惑,所以应该督促商人们回去种田,这样才能增加粮食产量。汉武帝后来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一方面是为了打击豪强,一方面也与贾谊和晁错的判断有关。

这个判断看上去非常符合直觉,所以被后世继承了下来。一直到清朝,雍正皇帝还在说:集市上多一个做买卖的商人,农田里就少一个种田的农民,所以应该重农抑商。这种做法恰恰斩断了古代中国发展工商业的道路。工商业得不到发展,科学技术也就得不到快速进步,古代中国也就再也走不出马尔萨斯陷阱了。

我们看中国历史,可以发现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新王朝的开国之君反思前朝灭亡的教训,无非这么几点:农民失去土地是因为土地兼并,而社会不稳定往往是因为商人哄抬物价。商人为非作歹,又是因为官员贪污腐败,和他们相互勾结。所以开国之君往往会做这么几件事:重新分配土地,保护小农,打击商人,也就是重农抑商;强化君权,整顿吏治,加强对官吏的监督。

这些做法被历代帝王奉为治国的金科玉律,但这些做法,恰恰导致古代中国在小农经济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无法自拔。到了1800年前后,英国走上了工业革命的道路,从此领先世界。而中国正处于清朝嘉庆年间,当时河北、山东、河南、云南等地先后发生特大饥荒,饥荒又引发了天理教、白莲教等民间帮会的起义。这背后的本质是,中国又陷入了马尔萨斯陷阱,当时的中国逐渐陷入风雨飘摇,被英国等西方国家甩在身后。这就是世界史上著名的“大分流”,中国和西方开始走向不同的命运。

 

总结

好的,这本书就为你讲到这里,下面总结一下今天的知识点。

第一,汉武帝把重农抑商从观念变成了制度,推出了“盐铁官营”和财产税等政策。他的主要目的是阻止土地兼并,避免豪强坐大,威胁皇权。

第二,汉武帝的重农抑商政策反而加剧了土地兼并,因为经商受到限制以后,豪强更加倾向于土地投资。土地兼并导致一些农民向边远地区移民。在新移民地区,生活条件比较差,地方官容易胡作非为,老百姓还拥有自己的领袖。一旦遇上天灾,这些地区就可能爆发起义。

第三,重农抑商政策还与一个历史现象密切相关,那就是古代中国长期无法走出马尔萨斯陷阱。工商业得不到发展,科学技术也就无法进步,人口增长和科技进步之间就无法形成良性循环。于是古代中国无法走出马尔萨斯陷阱,不断上演王朝兴衰的周期律,最终在1800年被欧洲甩在身后。

《汉代农业》读书心得:本书深入剖析汉代农业经济与重农抑商政策,揭示其对农民起义频发及后世经济模式的长远影响,指出重农抑商政策虽短期维护稳定,却长期阻碍科技进步,导致中国陷入马尔萨斯陷阱。

《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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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法律与革命》,它还有一个副标题,叫“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这是一部经典,它是理解西方,尤其是理解西方怎么从古代变成现代这个大问题,最好的钥匙。

法律能够最容易地把西方和其他文明区分开。在西方的历史上,法律是整个社会的主导规则。说清楚西方法律传统的古今之变,就是说清楚了西方的主导规则发生了什么样的重大变化,就可以帮你抓住西方古今之变的核心问题。我可以先把结论告诉你,作者认为,发生在11世纪的教皇革命,塑造了西方现代的法律传统,它才是古今之间的分界线。结论虽然很简洁,但这背后的学问可多了,下面就来为你详细解说。

先说说这本书的作者哈罗德·伯尔曼。他是美国著名的法律史学家,曾先后在斯坦福大学、哈佛大学和埃莫里大学教书。他和其他法律史学者有一个特别不一样的地方,他特别强调从宗教的角度研究法律,也因此有了很多非常有价值的发现。这本《法律与革命》是伯尔曼的代表作,集中了他的思想精华,出版于1983年。

现代西方法律传统的源头究竟在哪里呢?一般都认为是18世纪的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或者再往前追溯到15、16世纪的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运动,而伯尔曼认为是11世纪的教皇革命。那到底什么是“西方法律传统”?这里的西方可以等同于西方基督教世界,包括了今天的欧洲和美洲地区。法律指的是西方国家发展起来的各种法律体系,既包括宪法、刑法、民法这些具体的部门法,还包括法律理论、法治精神这些抽象层面的东西。传统,指的是人们所感受到的一种过去和未来之间不间断发展的历史连续性。所以简单来说,西方法律传统,就是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在一代代人、在几个世纪里发展的历史连续性。和我们中国,还有世界上其他地区相比,西方法律传统有很多明显的特点。比如法律由一群特定的人来掌管,例如法官、律师、法学家,他们专职从事法律活动。再比如,法律被设想为一个连贯的整体,一个自洽的系统。还有,法律具有高于政治权威的至高性。拥有这些特点的西方法律传统是一步步形成的,其中最关键的历史契机就是11世纪的教皇革命。

在11世纪以前,西方是习惯法的天下。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之后,西欧落入了日耳曼蛮族的统治。每个日耳曼部落都有自己的习惯法。所谓的习惯法,是指一个共同体长期坚持的普遍的做法,它们被认为是不变的,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但习惯法没有专门的立法机构去颁布,也没有专门的司法机构去执行,整个部落认为习惯法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老规矩,所有的部落成员都有义务遵守,也都有义务去惩罚犯规的人。当时所谓的蛮族法典,就是一些特定习惯的汇编,它们不可能把所有婚丧嫁娶、柴米油盐的老规矩都列上,主要记录了解决纠纷的办法。

所以,这些蛮族法典的主要内容是列举对各种伤害行为的处罚,要求被告支付给原告赔偿金。比如著名的《埃塞尔伯特法》,对各种伤害确立了非常详细的收费表:失去一条腿多少钱,一只眼睛多少钱,一颗牙齿多少钱等等。赔偿金的设计是为了解决争端,防止无休止的血亲复仇或部落间的仇杀。当时所谓的法院,其实就是部落长老的集会,他们审理纠纷,但做出的决定也没有多少强制力。司法程序也很落后,流行的是神明裁判和决斗裁判。比如,让一些人蒙着眼或者光着脚走过烧红的铁块,如果他们烧伤的伤口能够很好地愈合,那么就被宣告无罪。很明显,日耳曼部落的习惯法离真正的法律还有很大的距离。

正是到了11世纪后期,西方的法律发生了不可思议的突变。专职的法院、立法机构、法律职业阶层、法律著作和法律科学,在西欧各地纷纷产生,各民族的习惯法很快就几乎消失得无影无踪。伯尔曼认为,这一切都归功于教皇格里高利七世在1075年发起的革命。这场革命的目的,是为了使罗马主教成为教会唯一的首领。为此,教皇派与皇帝派之间进行了艰苦斗争。革命的结果,是神职人员从皇帝、国王和封建领主的控制下解放了出来。作为政治实体和法律实体的教会,和世俗政权鲜明地区分开来,形成了西方中世纪特有的政教二元格局。这场革命推动了西方第一个现代法律体系,也就是教会法的形成。是的,你没有听错,中世纪的教会法是西方的第一个现代法律体系。中世纪的教会法是各国法律体系诞生的母体和榜样。伯尔曼提醒我们,教皇革命和教会法是理解西方从古代走向现代的关键。

要理解西方怎么样从习惯法主导的部落状态变成了我们熟悉的法律世界,伯尔曼这本书给出了一个很好的大框架,我把这本书分成三个问题来给你讲:

第一,先搞清楚法律大转变的政治动力,也就是搞清楚教皇革命的来龙去脉,问题的重点是解释法律为什么会成为教皇实现集权的重要武器;

第二,然后搞清楚教会法最大的对手和帮手,也就是罗马法复兴,以及它背后的宗教因素;

第三,搞清楚教会法怎么样引领西方法律走向成熟。关键在于教会法和各种世俗法律之间存在着多元竞争与合作关系,是它们之间的竞争塑造了西方法律传统。

 

第一部分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什么是教皇革命。

教皇为什么要革命?最直接的答案是争夺主教的任命权。更深一层的答案是,实现教会的独立自主。在11世纪之前,西方基督教的主教、教士这些神职人员,主要受皇帝、国王和大封建主,而不是教皇管辖。皇帝、国王、封建领主都在自己的领地上任命主教,他们也有权召开教会大会,颁布教会法律。据统计,1059年之前的25位教皇中,皇帝任命了其中21位,罢黜了5位。而且,教会的纯洁性也非常堪忧。当时教士们结婚生子的现象非常普遍。主教职位就是一笔巨大的财产,所以主教们会设法把职位传给自己的孩子或者朋友,有时甚至会直接买卖。总之,教会和政权实际上是混合在一起的。这种体制在东罗马帝国和世界上其他地区都很常见。

主教是皇帝的大臣,过着骄奢淫逸的日子。首先要有人觉得这样是不对的,然后是有人想改变这种状况,教会腐败、教会被政权控制这种糟糕的局面才有可能被改变。到了11世纪晚期,西方的基督教会奋力争取独立,通过独立摆脱控制,通过独立割除腐败。

这场运动的领导者是教皇格里高利七世。格里高利七世非常大胆地公开宣布:教皇对所有的基督徒和政治当局,拥有至高无上的法律权力,甚至拥有罢免皇帝的权力;任命主教的唯一机构是教会,而不是世俗政府;严禁教士结婚生子,严禁教会职务买卖。所有问题的焦点是教皇和皇帝谁有权任免主教。

格里高利七世当时发布了一份教皇敕令,简明扼要,一共27条,宣布教皇拥有各种至高无上的大权,其中就包括了主教的任免权。神圣罗马皇帝亨利四世,在1076年联合支持自己的26位主教写信反驳格里高利七世,信的结尾是“下台、下台,你这个受诅咒的”。格里高利七世不甘示弱,宣布将亨利开除教籍。亨利四世也不省油,起兵讨伐格里高利七世,不过他很快就失败了。教皇利用了诸侯来牵制皇帝,亨利四世被迫到城堡外,在冰天雪地里站了三天三夜,以求教皇的宽恕。格里高利七世宽恕了亨利四世,撤销了对他的处罚。第一回合,格里高利七世大获全胜。

当然,争斗远没有就此结束,此后几十年,双方互有胜负。他们双双去世后,他们的继任者继续斗争,最终双方都精疲力尽,在1122年达成了《沃尔姆斯协议》。这个协议规定,由教会独立自由选任主教和修道院院长。作为回报,教会则承认皇帝在一系列世俗事务上的权力。

这个协议坐实了很多教皇的权力。教皇是教会法律的制定者和解释者,教皇法庭是整个基督教世界的最高法庭,教皇是“直接管辖所有人的法官”。没有教皇的批准,任何教士都不能就职。他有权规定各种教职的责任和权力,也可以创设新的教区,调换主教。他还是教会财产的主要分配者。要知道,所有这些权力,在1075年以前都是不存在的。

讲到这里,你可能会问:教皇们没有自己直接指挥军队,是怎么击败手里有兵的皇帝呢?一方面,教皇们充分利用皇帝与其他国王、领主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教皇很重要的武器是法律。正因为手里没有兵,教皇才必须把好好利用法律这个重要的武器。于是,教皇、教廷、教会成为推动西方法律走向成熟的首要力量。这个道理很简单,要么动手,要么动口。不能动手,那就把动口这件事做到极致。

教会就发动了一场搜集法律的运动,对已有的各种法律条文进行大规模整理,用来支持教会的各种司法裁判。因为法律就是讲道理,教会就必须把道理讲明白。比如格里高利七世发动革命的那个敕令,他为其中的每一条,都找到了强大的法律根据。教皇的支持者们最后研究出一整套支持这种政治行动的法律理论,这样一来,教皇就有理,皇帝就没理了。

皇帝当然也清楚法律的厉害。他也不甘落后,派手下到处搜寻古老的法典。其中最重大的结果,便是发现了失传5个世纪的《查士丁尼国法大全》。为了方便,我下面就称它为《国法大全》。这部法律大全是公元534年,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统治下编纂的。相比蛮族的习惯法,《国法大全》是一个高度发达的、极其精致的法律体系,简直就是个无穷无尽的法律宝藏。有了庞大的罗马法撑腰,皇帝有底气在法律上和教皇一决高下了。你可能看出来了,法律的军备竞赛开始了。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就可以顺理成章地进入第二个问题了。对于教会法来说,这个罗马法既是对手也是帮手,这是怎么回事呢?

因为利用《国法大全》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这么庞大、复杂、精密的罗马法,中世纪的人根本无法直接理解,更不要谈运用了。它必须经过精心的注释、分析和改造,来适应中世纪的社会现实。所以,最早在意大利的许多城市里,学生们聚集在一起,抄录和研究新发现的罗马法。他们也集资聘请更专业的人来讲解。在这个过程中,世界上最古老的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诞生了。后来,巴黎、牛津还有欧洲其他地方也建立起大学和法学院,一起推动罗马法的复兴。

伯尔曼在这里有一个重要发现:他证明了罗马法复兴背后存在着强大的宗教因素。这个发现,对我们理解西方法律传统里面的大变化太有帮助了。我们原来会不自觉地把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理解成一个简单的“黑白大搏斗”:教会掌握的教会法和皇帝掌握的罗马法斗法,最后教会和教会法输了,皇帝和罗马法赢了。最后西方法律传统的主干和源泉就是胜利了的罗马法。这种看法完全是错误的。因为,罗马法能够激活,教会也功不可没。

你有没有想过,中世纪的人凭借什么样的学术方法,能够读懂和分析古代的罗马法呢?没有金刚钻,凭什么揽瓷器活?答案就是教会的经院哲学。说到经院哲学,你可能马上会想起“一个针尖上能同时站多少个天使”这种问题,好像它就是一些荒诞无聊的宗教玄学。实际上,经院哲学在当时是最先进的哲学理论和逻辑科学,它是一大批伟大的神学家们发展出来的。简单来说,如果罗马法是超级富矿,那么,经院哲学就是挖矿的铲子。没有铲子,矿是挖不出来的。

那经院哲学到底是什么样的学术工具呢?它预先假定,文本拥有绝对的权威性。文本中包含了一个综合性的完整体系。但是,一,我们后人没有完全理解;二,文本本身也可能有疏漏和矛盾。研究者的任务,就是概述文本,填补疏漏,解决矛盾。简单来说就是,文本没有错,研究者的任务就是给出合理的解释,消灭不对头和不到位。很明显,基督教神学家们运用这种方法处理的首先是《圣经》,包括了《旧约》与《新约》,还有一些重要神学家的著作。

而法学家从神学家那里学来了这种方法,把《国法大全》当成《圣经》来研究。它里面的规定一定是有道理的,不对头和不到位的地方完全是读者的问题,法学家们的任务就是消灭这些问题,把所有条文理顺,让《国法大全》成为一个完美的统一整体。可以说,如果没有经院哲学的方法,罗马法只是僵死的文物,无法复活,更不用说指导各国法律的进步了。

经院哲学方法的能手,首先是教会法学家。所以,教会最有知识和能力率先打开罗马法这座宝藏,教会法学家们就成了最先吃到罗马法螃蟹的人。罗马法复兴最直接的结果,是帮助了最有能力利用它的教会法率先走向成熟。其他国家也尾随着教会进入罗马法这座宝藏,它们的法律在教会法和罗马法的双重帮助下走向成熟。这样一来,大家手里的法律武器都更加丰富、更加饱满了。

总结一下,罗马法的重新发现,给全欧洲提供了一个无穷无尽的宝藏。经院哲学的方法提供了激活罗马法的办法,它是挖矿的工具。大学则将全欧洲的法律学者聚拢在一起,塑造了全新的职业和挖矿的场所。三者共同推动新的法律科学迅速形成。新的法律科学不只服务于教会,也将服务于正在兴起的世俗王国、自治城镇、封建领主、庄园主以及商人。于是,教会法、王室法、城市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各种各样的法律体系就发展起来了。它们都发展起来之后,相互打架也就是很正常的事情。正是在它们的多元并存和相互竞争过程中,西方法律传统被塑造出来了。

 

第三部分

下面我就可以带你看看第三个问题了,西方法律传统究竟是怎么在多元法律体系竞争中诞生的。先说西方法律传统中的大哥:教会法。

你可能想不到,西方第一个现代法律体系是教会法。它的出现,是教皇革命的结果。教皇革命之后,教会本身第一次被看作一个法律组织,一个依靠法律来实现治理的机构。随着教皇权威的确立,教会就制定出系统的法律,对整个西方都有约束力。教会法越来越多,越来越杂,就必须把它编织成一个逻辑连贯的系统。不然的话,法律之间一打架,老百姓就不知道该怎么样守法了,法律的权威和实效都会遭到严重的损害。

教会法率先成熟的标志就是《教会法汇要》,完成这个任务的是著名教会法学家格拉提安。公元1140年,他在分析、校对、调和了几个世纪以来的数千个法规之后,编订出《教会法汇要》。这本书洋洋洒洒1400多页,建立起一套法律的等级制度,又设计出许多合理的程序,解决了大量法规相互之间的矛盾。因为这本书,教会法成为逻辑连贯的体系。

《教会法汇要》一问世,就成了教会法的权威著作,成了西方法律的样板。它和《国法大全》一样,并列成为欧洲各大法学院的主要研究对象,还被教皇、宗教会议和教会法院作为法律依据加以引用。我们前面提到的《国法大全》,在中世纪只是研究的对象,没有实际的法律效力。

那么,被《教会法汇要》整理成一个体系的教会法到底有什么内容呢,凭什么它就是西方现代的第一个法律体系呢?总的来说,西方现代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许多基本规定,都是教会法首先给出了答案,它有四个最杰出的贡献。

首先,教会法的基础部分为宪法树立了样板。规定了教会自己的权力是什么样的性质,在什么样的范围内行使,规定了教会内部的权力分配,规定了教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些规定充分说明,一个组织要用法律治理人民,就先要用法律把自己治理好。

其次,教会法为很多部门法打好了基础。对我们生活非常重要的婚姻法、继承法、财产法、契约法、刑法、侵权行为法,教会法都有了系统的规定。

再次,和上面这些法律相关,教会法为公正合理的司法程序打好了基础。重证据、讲事实的程序规则走上了正轨。古时候那些落后的神明裁判、决斗裁判的老规矩被强制淘汰。现代法治重程序的特点,就是从教会法这里启动的。

看看上面这些法律的进步,你就知道教会法这套法律体系在当时是最先进的,远远超过任何习惯法。

最后,教会法的发展促成了第一个现代国家。这就是我在《西方史纲50讲》里跟你说过的,教皇国是现代国家的雏形和榜样。因为教皇们光有法律是不够的,为了让教会法体系运转起来,就必须建立起一套机构和官僚体系。教皇国的中央机构包括了一个专门的教会法院系统,一个财政署,还有一个文秘署。它就是现代国家的雏形,成了西方各国建立自己国家机构的榜样。

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教会有了教会法这套强大的法律体系,给世俗统治者造成了巨大的压力。世俗国家和各种组织为了与教会展开竞争,必须先模仿和学习先进的教会法。王室法、封建法、庄园法、商法、城市法,在教会法的影响之下不断地升级,它们共同塑造出一种多元法律体系并存和相互竞争的复杂局面。

这么多法律体系之间为什么要竞争,怎么竞争?伯尔曼把这个复杂的问题聚焦成管辖权之间的竞争。出现一个案件,到底是教会法院、王室法院、领主法院还是城市法院来管?这关系到教会、国王、领主、城市谁对相应的人或者事情有权力。有管辖权就是有权力,没有管辖权就没有权力。

原则上,世俗人士一般受到世俗法律的管辖,但在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宗教犯罪方面,也受教会法和教会法院的管辖。反过来,神职人员一般虽受教会法管辖,但关于某些类型的犯罪和某些类型的财产争议,也要受世俗法律和世俗法院的管辖。但教会和世俗政权并不是天然井水不犯河水的,恰恰相反,大家都想扩张自己的地盘,相互竞争也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仅如此,世俗法本身也分成很多类型,除了教权与王权竞争,王权与城市,城市与领主相对立,领主与商人也竞争。法律是解决冲突的一种手段,但也会加剧冲突。各种法律系统之间争斗了很久很久,我就不跟你说争夺的具体过程了,直接说重要的结果,也就是他们达成的三个共识。

首先,公认法律大于政治。世俗统治者和老百姓从此都习惯地认为,王权并不是法律最终的、唯一的来源。相比之下,一些东方古老文明中,法律只是被等同于皇帝或者国王的命令。但在欧洲,法律的范围大于国王的命令,对于教皇革命之后的西方来说,是很正常的事情。在这样一种基本的认识里面,法律大于政治、政治在法律之内运行,就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次,公认法律必须依靠多元的社会结构才能约束权力。法律本身并不足以约束统治者,中国人早就知道这个道理。《孟子》里就说“徒法不足以自行”,也就是说,光有法律本身还是不够的。法律如果能从宗教那里获得某种神圣的起源和支撑,就会变得更加强大,而且,现实中存在独立的自治机构,才能真正约束君主的权力。西方中世纪的教会、贵族、城市乃至大学就扮演了这样的角色。他们不断地抵制王权对自己权利的侵犯,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卫自己。比如,一个人为了保护自己不受国王的侵害,可以把案件拿到教会法院去诉讼。各种权力都不能独占法律,在各方的冲突和妥协中,权力都是有边界的。

最后,公认权力必须有坚实的正当性基础。国王不能专横地立法,王权绝不是为所欲为的权力。英国法学家布拉克顿在13世纪写下这样一句名言:“国王不在任何人之下,但他必须在上帝和法律之下,因为法律创造了国王。”法律由不得国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精神和世俗构成二元法律体系,世俗法律里面也有多元的法律体系,谁拥有权力都必须讲清楚它有什么样正当的来源,讲不清楚,人们就不会服从。别的势力讲清楚了,人们就会服从他的权力。格里高利七世用来强化教皇权力的那份敕令就是最好的榜样。政治领域的讲道理就是讲谁的权力有根据,显然,为所欲为的任性权力是不可能有什么根据的。

 

总结

好,总结一下这本书内容。伯尔曼重新阐述了西方法律传统的起源和形成。西方文明之所以独特,就是因为它拥有独特的法律制度、价值和概念。西方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被有意识地世代相传数百上千年,形成了强大的传统。西方法律的传统诞生于11世纪的教皇革命,它使罗马主教成为教会唯一的首领,把神职人员从皇帝、国王和封建领主的控制下解放了出来。它使教会成了一个法律共同体。西方第一个现代法律体系,也就是教会法由此形成。教会法又引领了王室法、封建法、城市法等等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它们之间是多元并存、相互竞争的关系,共同塑造了西方法律传统。

《法律与革命》读书心得:本书揭示了教皇革命对西方法律传统形成的深远影响,教会法成为首个现代法律体系,引领多元法律体系竞争与合作,共同塑造了法律高于政治、权力需正当性基础的西方法治传统。

《靖康之变》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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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靖康之变》,作者是宋史专家,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游彪。这是一本带有学术视角的通俗历史著作,虽然书名叫“靖康之变”,却并不仅仅是围绕“事变”本身,讲述北宋在灭亡前后究竟发生了什么,而是在写“靖康之变的历史成因”。

“靖康之变”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件大事,很多人对这件事都很熟悉。公元1127年,北宋的都城汴梁被金军攻破,不仅汴梁城被洗劫一空,连徽宗、钦宗这一对父子皇帝都当了俘虏,北宋就此灭亡。说起“靖康之变”,直到今天还有很多人都“愤恨不已”:好好的一个大宋,怎么说亡就亡了呢?作者在本书中讨论了很多原因,比如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等。在作者看来,北宋灭亡并不是仅仅因为徽宗君臣引起的政治混乱,更重要的是很多制度上的弊端在这一时期集中爆发。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军事制度。很多人都知道北宋在军事上“重文轻武”,也知道这对北宋的军事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其具体的细节和后果,却很少有人说清楚。所以,我们通过这本书,来看一看:北宋的军事制度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到底造成了怎样严重的影响。

好,接下来我就通过三个部分来讲述本书的主要内容。第一部分,我们先来看看,究竟是哪些政策导致了北宋在军事上的长期羸弱?第二部分我们再来看看,“燕云十六州”的丧失对宋朝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第三部分,我们最后来看一看,前两个部分中所说的因素,在靖康之变中是怎么影响北宋国运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说第一部分内容,北宋的军事为什么羸弱?

在详细讲述内容之前,我们需要对上述问题进行一下辨析。很多人认为北宋的军事羸弱是个“伪命题”。因为北宋对外战争的胜率高达70%,而唐朝只有55%。由此证明,北宋的军事并不弱。对此,我们需要进行两点辨析。第一,北宋的战争胜率之所以会那么高,是因为把开国时期,赵匡胤对南方的战争也统计在内了。北宋的军事衰落,实际上是从第二任皇帝赵光义时期开始的。第二,将军事进行跨时代对比是没有意义的。论绝对实力,20世纪的法国远远强于拿破仑时期的法国,但法国在一战之后的军事衰落是公认的。其实,单纯的争论北宋军事的强弱是没什么意义的。重点不在于具体的答案,而在于背后的形成原因。

简单来说,导致北宋军事衰落的政策性原因主要有两个,抑武和募兵。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解释一下。

先说“抑武”。“抑武”就是“抑制武将”的意思。我们过去,总是说北宋“轻武”,也就是轻视武将,这并不准确,对待武将北宋不只是轻视,而是全方位的抑制。抑制到什么程度呢?举个例子,你就明白了。宋太宗时期,将领率军出征之前,皇帝会交给将领一幅阵图,让将领在战争中依照阵图布置军队。按理来说,战场上如何部署军队,应该是由将领根据战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决策,而不是交给远在京城,连战场都没见过的皇帝。但在当时,将领如果按照阵图部署,即使败了也没有责任。如果不遵照皇帝的指示,即使胜了也要被治罪。也就是说,将领必须是皇帝的提线木偶,其权力被严格限制。这是北宋抑制武将最典型的策略。其他控制武将的方法,比如监军之类的,就更不用说了。你看,连战场决策权都没有,这就不只是轻视武将那么简单了。

那么,为什么北宋会对武将如此抑制呢?这就跟当时的历史背景有很大的关系了。我们都知道,在历史时期上,北宋之前是“五代”。“五代”的顺序,依次是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听上去挺多,但是这五个朝代前后加起来只有53年。也就是说,这一时期政权更迭更频繁,平均每个朝代还不到11年。为什么这么频繁呢?因为这一时期中央权威体系崩塌,谁掌握了实际军权,谁就可以当皇上。所以,当时有人说: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北宋的开国皇帝赵匡胤,也是靠这种方式夺取政权的。

赵匡胤“黄袍加身”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就是在后周政权只剩孤儿寡母的情况下,他利用带兵出征的机会,在军营中成为了皇帝。现在问题来了,既然赵匡胤是利用军权夺取政权的,那他在当皇帝之后,会怎样对待军权呢?答案当然是抑制军权,这才有了“杯酒释兵权”的事件。不过,“杯酒释兵权”只是让当时那些已经掌握兵权的人交出兵权,而为了彻底禁绝武将篡位的事情发生,北宋就制定了一整套抑制武将的措施。比如,我们之前说到的,皇帝画阵图、派监军等等。总之,就是对武将的权力进行最大可能的限制。

武将在被限制权力的同时,其政治地位也被严重的贬低。在当时的朝廷中,有主见,会打仗,敢打仗的将领,都会被文官集团排挤。其中,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狄青。

狄青是通过军功从普通士兵一步步升为枢密使的。枢密使是当时最高的军事官员,权力很大,地位很高。在当时的文官看来,狄青以纯军功当枢密使,这等于是在鼓励军功。所以,文官集团纷纷上书要求罢免狄青,甚至不惜散布狄青造反的谣言。狄青迫于压力,主动辞去枢密使的职位,离开汴梁。但事情并没有结束,狄青外调之后,朝廷仍然派人监视狄青。最终,狄青在担忧中去世。所以,北宋大多数做到枢密使的武将,都是低调、不张扬,甚至唯唯诺诺型的。比如,曹彬、王德用等等。这就造成了一个结果,就是中枢系统没有懂军事的人。这一点在北宋中期就已经突显出来了,比如在“澶渊之盟”前夕。面对辽国的军队,在还未开战的情况下,大部分官员的第一反应居然是迁都。当时,如果没有名相寇准的主战,北宋可能早就灭亡了。

这就是导致北宋军事羸弱的一个原因。而导致北宋军事羸弱的第二个原因,就是“兵制”。在北宋,军队有一个特点,就是数量庞大,但战斗力低下。比如,在辽、宋军事对抗时期,宋朝的军队总数在100万以上,而辽朝的军队总数只有25万左右。但是,在宋、辽战争期间,宋朝总体上处于弱势和守势。而到了北宋中后期,战斗力就更低了。比如在与西夏的灵州之战中,北宋30万大军被数万西夏军队击败。

北宋军队的战斗力为什么低下?这跟当时的军事制度有很大的关系。按理来说,军队的作用就是攻城略地和保家卫国。但是在北宋,军队还承担另一项责任,就是解决社会不稳定的问题。在经历了唐末及五代的战乱之后,社会整体非常不稳定。为了躲避战乱,很多人背井离乡,成为流民。对于流民问题,以往朝代的解决办法都是重新分配土地,比如,汉、唐。但是这个办法在北宋行不通。因为,北宋的领土面积比较小,远远比不上汉、唐,而人口又比较多。所以,根本没有那么多土地重新分配。为了安置流民,政府只好把他们招募为军队。当时流行一句话,叫“竖起招兵旗,自有吃粮人”。也就是说,北宋的士兵的第一需求,不是保家卫国,而是糊口。

这么做虽然解决了流民问题,但却造成了两个影响。第一,军队的数量越来越大。北宋初期,军队只有20万左右。但是到了中后期,就迅速膨胀到了100万,有时甚至能达到150万以上。这就给财政造成了严重的负担。第二,军队整体素质偏低。既然北宋招募军队的性质变了,那应招而来的人也就变了。除了流民之外,大多数闲散人员、地痞流氓,甚至强盗土匪也都被招募进军队,很多盗贼摇身一变,就成了朝廷大员。比如,我们熟悉的梁山宋江。在真实的历史中,他们造反的目的,就是为了受招安,吃皇粮。所以,当时流行一句话:要当官,杀人放火受招安。你想,这样的军队,战斗力能高吗?所以,当时的很多士兵,连骑马、射箭这样的基本素质都没有。更严重的是,在当时当兵成了一种低下的社会身份。“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这句话就是从北宋开始流传的。

这是导致北宋军事羸弱的第二个原因。

你看,北宋一方面因为“抑武”政策导致朝廷中枢普遍缺乏军事思维。另一方面,又因为招兵制度而导致士兵战斗力普遍低下。两项措施最终导致军事上的长期衰败和羸弱。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一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北宋的军事羸弱,并不仅仅影响战争结果,对当时的外交政策也产生了严重的影响。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二部分内容。

用一句话来总结,北宋的军事羸弱和它收复“燕云十六州”的策略相矛盾,由此引发了一系列外交策略上的畸变。

“燕云十六州”大致就是今天的河北和山西的北部地区,最北是长城。在古代,这一地区是抵抗游牧文明入侵的重要屏障。本来“燕云十六州”是属于中原王朝的,但在后晋时期,君主石敬瑭因为要谋求辽朝的支持,就把“燕云十六州”让出去了。这样一来,中原王朝就此失去了战略屏障。当时北宋的都城汴梁,唯一能凭借的战略防御地带就是黄河,敌军一旦渡过黄河,汴梁城就岌岌可危。

因此,北宋从建立之初就把收回“燕云”定为基本国策。赵匡胤甚至专门设置了“封桩库”,也就是“燕云收复基金”。等钱攒够了,就想从辽朝手里赎回“燕云十六州”。如果辽朝不愿意交换,就用这笔钱充当战备军饷,通过武力收复“燕云”。从此以后,“燕云十六州”就牵动了北宋整个时期的外交策略。

因为“燕云”在辽朝的控制之下,所以宋、辽之间就形成了天然的对立关系。而双方之间的战争,最先是由宋朝挑起的。宋朝建立之后,赵匡胤在战略上采取的是先南后北的政策。即先统一南方的“十国”,然后再收复北方的“燕云”。统一南方的过程很顺利,赵匡胤用了十几年时间,就把南方的政权全部扫平。但是,就在要进行下一步计划的时候,赵匡胤却去世了,继位的是他的弟弟赵光义。

赵光义在继位之后没多久就开始了收复燕云的计划,先后三次征讨辽朝。但是,这三次战争都以失败而告终。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战争准备不充分,赵光义在军事才能上不如赵匡胤等等。有一次甚至连赵光义都身负重伤,骑不了马,只能坐驴车逃回来。赵光义的北伐,开启了宋、辽双方长达25年的战争状态,一直到“澶渊之盟”才结束。这个过程其实就充分暴露了北宋在政策上的冲突。就是一方面要收复“燕云十六州”,另一方面又因为军事羸弱,而无法达成目标。国力就在这种冲突中被虚耗,而最终结果就是在无奈之下,被迫承认辽朝占有“十六州”的合法性。

澶渊之盟以后,虽然“燕云”问题被暂时搁置了。但是北宋皇帝一直对此耿耿于怀。比如,宋神宗支持王安石变法最直接的目的就是为了收复“燕云十六州”。这种执念一直持续到宋徽宗时期,从而直接导致了靖康之变的发生。这一方面的内容,在第三部分中我会详细讲述。现在,我们还是回到“澶渊之盟”上。

表面上看,“澶渊之盟”是双方的和平协定,宋、辽之间是平等关系。但实际上这种平等之下,暗含两个不平等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北宋在事实上承认辽朝对“燕云”占有的合法性。所以后来,当金朝崛起时,宋与金的结盟,历来被视为是宋朝对辽朝的背盟行为。当然,这个因素更多的是名义上的损失。

第二个因素是从此之后,宋朝每年给辽30万两的岁币。这个因素的影响就很大了。很多人认为,对于宋朝来说,30万只不过是一两个县的财政收入,用来换取和平很划算。但这个问题不能只从成本上来评价,而是需要进行全方位的考量。30万岁币虽然不多,但这等于对外承认,北宋不但有钱,而且可以接受用金钱来换取和平的这种方式。这个口子一开,就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我们可以看到,从此以后,辽、金、西夏对宋的战争目的,基本都是想要通过战争逼迫北宋修改条约,提高岁币。比如,澶渊之盟几十年后,辽朝趁着北宋和西夏交战的机会趁火打劫,将岁币从30万增加到50万。也就是说,在当时的外交环境中。宋朝将自己塑造成了一个“冤大头”角色,在各国关系中疲于应付。

你看,虽然“燕云”在战略上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是北宋的所有对外政策都倾注在收复“燕云”的问题上,这就在后来产生了很多负面的结果。一方面在前期让宋朝在军事上和辽长期对抗,空耗国力,并最终不得不妥协。另一方面,由此产生的岁币外交,让北宋深陷外交泥潭。这就是我要说的第二部分内容。

 

第三部分

那么好,既然我们说到,军事羸弱对北宋的灭亡有重大影响。那么,第三部分,我们就来看看,在“靖康之变”中这些影响到底造成了怎样的后果?

我们没法在这里详细讲述“靖康之变”的战争过程,实际上也没有这个必要。要理解其中的要点,只需要将过程中的几个关键节点说清楚就可以了。

第一个节点,就是北宋和金的外交政策。

当时,金朝刚刚在辽东地区崛起,把辽朝打得节节败退。宋徽宗得到消息之后,觉得这是一个可以利用的机会。于是,宋徽宗派人前往辽东,和金朝结盟。具体的内容,宋、金联合进攻辽朝,灭辽之后,宋朝收复“燕云十六州”。同时把给辽的岁币,转赠给金朝。这个策略看上去还挺合理,但实际上是一个重大的外交失误。

在当时的情况下,金朝强而宋、辽弱。而且,辽和宋之间已经和平百年,彼此熟悉。这个时候,面对陌生的势力,宋朝的基本策略,应该是与辽联合,对抗金朝。宋朝来说,最好的结局,三方可以形成平衡对抗的关系。如果辽只有在宋的支持下,才能同金朝抗衡,那宋朝就可以占据有利形势。如果这一点做不到,最基础的策略,是在正式接触之前,做好和金朝对峙的准备。而现在的情况,是宋朝急功近利,将自己的诉求和底牌全部摊开。这样一来,主动权其实已经被金朝掌握了。而这种策略背后,不仅是收复“燕云”的执念,也是“岁币外交”的惯性思路。

这是第一个节点,接着发生了第二节点。

刚才说到,宋与金结盟,相约一起进攻辽朝。具体规定是这样的,金朝负责进攻辽军的主力,宋朝负责进攻“燕云”。也就是说,虽然金朝答应宋朝可收复“燕云”,但这一地区需要宋朝自己打下来。于是,宋朝就开始对辽发动军事进攻。而在进攻过程中,宋朝的军事羸弱就被充分暴露了。当时,枢密使宦官童贯,率领二十万大军进攻辽朝,但结果却是被三万辽军打了个落花流水。而这三万辽军,基本上都是残兵败将。也就是说,宋朝的军队连金朝的手下败将都打不过。这一切都让金朝看在眼里,为后来大军南下埋下了种子。

既然军事上无法击败辽军,宋朝只好让金朝帮忙。这个时候金朝也熟悉了宋的外交套路,于是就增加条件。原先说好是你自己收复的,现在既然要我出手,就必须拿钱来赎买。谈判的最后结果,是北宋花了100万两从金朝手中赎回“燕云”。在这个过程中,北宋的军事和外交的弱点,就全部被金朝掌握了。

紧接着就是第三个节点了。灭辽之后的金朝已经觊觎宋朝的富庶,在彻底消灭辽朝之后,金军就大举南下入侵宋朝。而此时的宋朝,根本挡不住南下的金军。军事羸弱的后果,在这期间集中爆发。其中,有三个事件最有代表性。

第一个事件,是山东军队投降。简单来说,就是在金军南下的过程中,负责保卫山东的两支军队全部倒戈。这两支军队分别是“常胜”和“义胜”,总共有十几万人。这些人不仅临阵倒戈,甚至还参与到汴梁进攻战中。这就是北宋兵制导致的恶果,很多士兵都是因为要“吃粮”,才加入军队的。而且士兵身份混杂,甚至有盗匪出身的人。所以,这些人在战争中会“唯利是图”,根本不会真的保家卫国。

第二件事是黄河保卫军溃散。当时,黄河南岸原本有7000守军,算是汴梁的最后屏障。但这支军队,居然在还没有见到金军的情况下,就四散溃逃。这导致黄河防线完全失效,金军居然可以利用小船从容渡河。

第三件事,就是“太原保卫战”。太原是北宋的一个重镇,被6万金军包围。当时北宋调集20万的主力军队前往救援。最终的结果当然是失败了。导致失败的原因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抑武”政策。当时北宋军队虽多,但却是各自为战,没有统一指挥。兵部侍郎李纲虽然是名义上的总指挥,但他能直接调动的军队只有2000人。也就是说,李纲实际上没有统一指挥的权力。这就是北宋对武将的权力长期分散和抑制的结果。

最后一个节点是汴梁保卫战。汴梁的攻防战,前后持续了一年时间。最终,是汴梁城破,徽、钦二帝被俘虏。在保卫战中,就完全暴露了中枢缺乏军事思维的特点。比如,在金军刚刚南下的时候,几乎所有文官都主张弃城,只有一个人主战,就是兵部侍郎李纲。但李纲也是文官,而不是武将。也就是说,在国家面临危机的时候,中枢居然连一个担纲的武将都没有。

随后,汴梁军队就在李纲的主持下对抗金军,并且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而就在这个时候,文官集团又在极力主张求和,军事策略因此受到了干扰。因为,金军的条件太苛刻,朝廷又在战和之间摇摆不定。而就在求和的过程中,为了表达诚意,李纲等主战派居然被全部罢免。在此期间,形势也越来越对北宋不利。最终败局已定的情况下,一位武将提议时放弃汴梁,迁都长安。这个时候,那些原本主张弃都和求和的文官居然一致反对,并斥责武将懦弱。北宋就这样丧失了最后机会,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汴梁城破,皇帝被俘虏。

你看,我们在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中说到的那些政策的负面影响。比如,军事政策和军队政策,在金军南下的过程中集中爆发。北宋因此在一年多的时间内迅速灭亡。这就是我们要说的第三部分内容。

 

总结

好,到这里,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已经讲述得差不多了,最后再来总结一下。

“靖康之变”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悲剧。在过去的印象,这场悲剧的主要责任人是宋徽宗和佞臣蔡京、童贯等人。好像如果没有这一群“昏君佞臣”,北宋就不会灭亡。但通过这本书,我们能看到,很多时候,历史并不是简单的因果关系。徽宗等人确实应该为“靖康之变”负责,但是对于我们来说,仅仅知道这一点还不够。我们还需要知道,更深层次的原因。

书中有这样的一句话:对于北宋来说,很多措施都是“双刃剑”,既解决一部分问题,又带来另一些问题。这一点在军事领域最为突出。北宋初年的“抑武”政策,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时的问题。从此之后,武将篡权作乱的事情就基本没有再发生,北宋也得以摆脱“五代”时期的命运,社会也因此稳定了下来。这是“抑武”政策有益的一面,但却也埋下了军事羸弱的祸根。

北宋的兵制也同样如此,一方面它解决了流民问题,稳定了社会治安,但却造成了军队战斗力的低下。所以,我们读这本书,不是要对北宋的“抑武”政策和人物进行批判,而是希望看到,任何一项措施,在制定的时候,都是针对特定问题的。而当特定的问题被解决之后,政策本身就应该被调整,而不是一成不变的推行下去。

《靖康之变》读书心得:本书深入剖析北宋灭亡的历史成因,指出军事羸弱与外交失误是导致靖康之变的直接原因,同时揭示了抑武政策与兵制缺陷背后的制度性弊端,引人深思。

《古代世界的政治》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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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古代世界的政治》。这里说的古代,特指西方世界的古代,也就是古希腊和古罗马。我们知道,西方人认为,他们一切的文化和政治现象,都可以追溯到这个时期。对西方历史了解多一点的人,可能还知道城邦制度。这个制度是古希腊民主政治的关键。不过,到底怎么个关键法,就不是人人知道的了。

这本书的作者芬利,是20世纪西方最有影响的古代史学家之一。他原本是个美国人,后来去英国剑桥大学任教,加入了英国国籍,因为在古代史领域的杰出贡献,被女王封为爵士。这本书的原型,是芬利的四次讲座。前面说过,这本书说的“古代世界”,讲的是古希腊和古罗马两段历史中的切割出来的两段时期。古希腊部分,大致是从大约公元前7世纪中期,说到公元前3世纪亚历山大大帝征服希腊;古罗马部分,是剖析它的共和时期,也就是从公元前5世纪中叶,一直说到公元前27年左右。在这一年,屋大维击败了共和派贵族,罗马就告别了共和国时代,进入了帝国时代。芬利讲的政治,就是这两个特定历史时期的政治。确切地说,是城邦政治。

其实城邦政治也不是一个多新的概念,雅典的公民大会、陪审法庭、抽签制度,这些在很多书里都会说到。关于那个时候的政治,希腊政治家伯里克利有一段著名演讲。他说:“我们的国体之所以被称作民主,是因为权力不是被少数人,而是被所有人民所掌握。当私人纠纷产生时,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在一些哲学书上,还会说到苏格拉底被陪审法庭投票处死的故事。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也对城邦民主提出过尖锐的批评。但今天这本书会告诉你,上面说到的那些,都只是城邦政治的表象。如果想要真正理解这个话题,不深入城邦背后的社会结构,是不可能的。正是这个社会结构,决定了被后世奉为圭臬的城邦民主的模式。什么结构呢?其实是贫穷公民与富裕公民之间,既合作又斗争的关系。

在下面的解读里,我首先为你详细分析这对关系,然后再给你揭示,雅典和罗马的城邦政治,在这对关系下,具体到底是怎么操作的。最后你会知道,古罗马的政治参与为什么不如雅典发达,最有意思的是,古罗马的城邦政治,为什么是从内部瓦解的。

这里先插一句题外话,今天很多历史学家会说,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公民集团在城邦的总人口中只占少数。占人口数量一半的妇女被排除在外,儿童被排除在外,外邦人被排除在外,还有大量的奴隶,也被排除在外。所以有人把城邦叫作“男性公民的特权俱乐部”,在道德上加以谴责。这些说得都对。不过,道德归道德,不能代替政治和社会分析。我提这个题外话,其实是想告诉你,今天说的穷人和富人,是在“公民”这个被严格规定的范围内展开的。尤其要注意的是,穷人里不包括奴隶。

 

第一部分

好了,题外话结束。下面开始正式解读,看看穷人和富人之间那种既合作又斗争的关系。先说合作的一面,它首先体现在城邦的对外战争上。战争的目的,有时候是为了生存和安全,但更多的是为了扩张领土和争夺财富。像常备军、雇佣军这些军事组织,在古代城邦非常少见。城邦的军队就是公民军。富人一般充当骑兵和重装步兵,穷人一般充当轻装步兵或是海军水手。穷人获得公民身份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承担了大量的军事义务。你可能不知道,哲学家苏格拉底在四十岁以后还参加了两次战役。罗马的战争频率和规模就更令人惊叹了,在共和国的最后两百年里,平均任何一年当中都有30%的成年男子在打仗。

当时,军队由公民组成,城邦的内部也基本没有其他暴力机构。古希腊不存在警察制度,而古罗马只有一支规模很小的警察力量,而且被限制在刑事司法领域,相当于现在的法警。像现在管交通、治安、户籍的这些警察全都没有。没有暴力机构,意味着富人不能用强力逼迫穷人服从统治。那么,穷人的服从就必须出于自愿。那穷人凭什么愿意承认富人的特权,还和他们在军事上合作呢?

过去有些研究,把穷人的服从和合作归结为传统的力量和宗教的信仰。但芬利说,它们不是决定性的要素,物质利益才是穷人最关心的问题。想想城邦的经济状况,那是一个生产水平低下,小农所有制、小作坊和街头小贩起主导作用的世界。当时大部分公民的生活,基本上是朝不保夕的。他们最想获得的是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是生存。征服别的城邦,可以获得大量的好处,比如土地、钱财和劳动力。另外,城邦还可以通过向外移民,来解决古代农业社会常见的土地匮乏问题。以雅典为例,在它实力最强大的时候,可能有一万公民,占公民总人口的8%到10%,被安置在军事移民区,等待出门打仗之后建立新的城邦。公民们几乎没有人反对战争和征服,他们年复一年地被征召参与战斗,完全出于自愿。

还有一点,城邦内部的大部分公共开支几乎都是由富人来承担。希腊城邦的穷人不用交税,在罗马大体上也是如此。直接征税,在当时被认为是暴政的标志,遭到人们的唾弃。只有在极其特殊情况下,政府才会破例征税。政府没有税收,公共开支从哪里出?就是从富人腰包里出。而且,富人还通过各种强制或自愿的善举,把大量的私人财富用于公共事业,比如建造神庙和剧场,举办角斗表演、节庆、宴会,目的就是为了赢得穷人的支持。有个罗马诗人说,人们只需要面包和马戏,这说的其实是古罗马穷人对富人的要求。简单来说,富人既不是部落首领,也不是封建领主,他们最重要的权力基础,就是他们的财富以及花费财富的方式。

刚才这些说的是合作,其实穷人和富人之间还有非常激烈的利益斗争。对富人来说,他们主要关心的是瓜分更多的资源、维持特权以及保护现有的财产。对穷人来说,他们想要获得法律的保护,减免债务负担,获取更多的土地。这两者之间,显然存在一定的矛盾。而城邦,就是两大集团处理利益冲突的场所。伟大的雅典改革家梭伦曾经自夸说:“我站立着,以强有力的盾牌保护富人与穷人双方,不容许任何一方不公正地胜过另一方。”

说到这里你大致就明白了,城邦到底是什么。城邦其实可以看作是贫穷和富裕的公民,共同组成的一台机器,从外部攫取资源,在内部进行分配。如果城邦能够一面不断地从外部攫取资源,另一面又在内部相对公平地分配资源,那么大家就都会对这台机器感到满意。如果有一天资源的获取方式发生了变化,如果分配变得极度不公,那么人们对这台机器的态度就必然会发生变化。这就是决定城邦生与死的底层逻辑。

了解了城邦的底层逻辑,接下来我来解释一下城邦政治是怎么运行的。城邦政治的基本目的,当然是商议和决定对外攫取资源、对内分配资源的问题。在公民内部,会有各种各样的意见分析。比如,是不是要进行一场特定的战斗?又比如,应该在什么时候,根据什么条件签订和约?这种政治,既然承认公民身份平等,那普通民众就必须直接参与决策。无论政治领袖是什么人,也无论他们是如何取得其地位的,都必须调动民众的支持以达到各种目的。大众不是旁观者,政治家们需要团结他们,询问他们,操纵他们,策动他们。城邦的各种基本制度都是围绕着这个目的而设计的。简单来说,每个城邦都至少有一个大型的公民大会,一个或几个小型议事会,还有一定数量的官职在公民当中轮流分配。

当然,城邦政治要良好地运转,还需要其他因素的配合。比如城邦外部最好没有特别强大的敌人,城邦的领土规模不能太大,人口不能太多;富人组成的精英集团不能过于封闭,他们愿意与穷人分享一些利益。在各种因素配合比较好的时候,城邦政治的活力就能被最大限度地释放出来。这就是第一部分的内容,城邦政治的底层逻辑,就是富人和穷人之间既合作又斗争的关系。

 

第二部分

接下来的第二部分,我以雅典为典范,告诉你一个理想的城邦,是怎么在政治上运转的。

假设你是一个雅典公民,你可以通过很多的渠道参与政治。首先,最直接、最便利的方式就是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向所有愿意出席的公民开放,在那里,公民对各种提案有直接投票权。这些议案需要公开辩论,可以现场修订,也可以临时提出议案。公民大会的权力,原则上是没有限制的。在公元前411年的一个短暂时期内,公民大会甚至通过决议解散了自己。今天的美国国会和英国议会,可没有这种自我毁灭的权力。

除了公民大会之外,最重要的是五百人议事会。五百人议事会议员以抽签的形式,从所有年满三十岁的自愿公民里面选出。这五百个名额强制性地按地域分布。雅典按地域划分为十个村社,每个村社抽签产生五十名议员。他们的任期只有一年,一个人一生之中,只有两次机会。这样的设计,显然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担任议员。

此外,雅典几乎所有的官员,从市场监督员到执政官,有好几百个职位,都是由抽签产生,任期只有一年,而且不得连任。只有公元前5世纪早期开始设置的将军一职,打破了抽签和任期的限制。领兵打仗不是谁都干得了的,所以将军由选举产生,并且可以无限期连任。

如果这个时候公民大会没有开,你也暂时没有抽中五百人议事会议员或者任何官职,不要灰心,你还可以去参加陪审法庭。“陪审法庭”这个汉语翻译其实有很大的问题,因为这些法庭上并没有专职的法官。审理和裁判案件的法官,就是由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团。陪审团是以抽签的方式从六千名自愿者名单中选出。他们听取诉讼,用投票来做出判决。雅典每天差不多有几十个陪审法庭在工作,负责审理包括政治案件在内的各种案件。苏格拉底就是在这样的陪审法庭上被判处死刑的。

喜剧之父阿里斯托芬在一出喜剧里面,用很搞笑的方式表现了陪审法庭在雅典的重要性。当有人向一个雅典公民展示世界地图时,这位公民觉得不可信,理由有两个:一是雅典在地图上太小,与他心目中雅典的崇高地位不相称;另一个则是他没有看到那里有陪审法庭在开庭。你现在明白,雅典人有多么看重陪审法庭了吧。此外,雅典还为出席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以及陪审法庭的人发放津贴,让他们卸下养家糊口的重担,没有后顾之忧。也就是说,作为一个雅典公民,只要你自己愿意,可以很容易就参与到城邦政治当中。

历史上有很多人批评雅典的民主,很重要一个理由就是大部分公民并不具备政治知识,很容易做出一些非专业的甚至是情绪化的决定。柏拉图就是这么说的。不过,芬利认为这种批评低估了雅典普通公民的政治素养。

雅典是一个小型的面对面社会,换句话说,是个熟人社会。雅典人居住的范围大约是2500平方公里,大约横竖各50公里,相当于北京的七分之一。拥有公民身份,可以出席公民会的人数在最高峰时有四万左右,大部分时间也就是一两万人参与。而像北大,现在的在校学生都超过了三万五千人。雅典公民之间口头交流非常频繁,领袖和群众之间很容易相互熟悉,建立起信任关系。而且,雅典还是一个地中海社会,人们习惯了在集市日和节日在户外聚集,港口、广场、市场都是聚集地。他们谈论各种各样的新闻和时事,街头聊天就是政治教育。而雅典的农民,也不是孤零零地生活在农庄里面,而是在小村落和村庄中。那里也有广场,也有集会。他们有自己的政治生活,村社也要登记公民、保存案卷、提供议事会和官员的抽签候选人名单。

所以说,雅典那些出席公民大会的人,不是对政治一无所知的人。他们或者担任过官职,或者在议事会、法庭中任过职,或者出席过公民大会。在其中的许多次会议上,很可能已经和别人有过激烈的争论。当他们参加各种会议的时候,不是脑子里空空如也的,或者没有如何立场和想法。更重要的是,他们很清楚会议的决定会直接影响自己的生活。比如,一个是否打仗的问题,可能就意味着自己是不是马上就要去军队里服役,还要参加战斗,甚至牺牲殉国。合理的推测是,他们会非常集中注意力,听取演说与辩论,然后仔细掂量再做出决定。在公民大会里面,也不缺少专家。他们会向公民们提出专业的建议。雅典人在很多时候都表现出非常好的判断力。你可要知道,正是在民主政治的时代,雅典人击溃了波斯的入侵,建立了提洛同盟,而且长期保持了在古希腊世界的领袖地位。所以,指责公民大会被群体无理性支配,或者说雅典公民缺乏政治知识,都是站不住脚的。

 

第三部分

和雅典相对应的是古罗马的城邦政治。你也许会问,如果雅典是理想化的城邦政治,为什么还要提古罗马呢?因为它代表了另外的一种情况。它的规模更大,军国主义特征也比雅典更强,不断地征服和扩张,给它注入了和雅典不同的色彩。最后,它的城邦政治不是亡于外敌,而是毁于自身。下面的第三部分,我就为你重点解读古罗马的情况。

古罗马的领土范围和人口数量远远超过了雅典。到公元前3世纪末,它的领土就已经是雅典的10倍,人口大概是8倍,而且此后还在稳步地增长。罗马人还不断地将公民权成批授予拉丁人和其他群体,包括被释放的奴隶。据统计,共和国末期,居住在罗马城的合格公民有数十万,在意大利全境的则达到百万以上。这么大的人口与领土,要想让普通公民像雅典那样广泛地直接参与政治,那确实太难了。

古罗马也有公民大会,而且是三个公民大会。不过,数量多不代表质量高。虽然每个公民都可以出席,但这些会议没有固定的开会日期,仅仅为了特定的目的,而由一名高级官员临时召集。会议的目的要么是进行选举,要么是提出立法建议。当公民大会召开时,会议上也没有任何讨论环节,公民们只能对官员提供的名单进行投票。在每一次会议上,人们无法针对一个以上的议案来投票。此外,在罗马很少看到抽签的情况,官员们都是由选举产生,而且没有薪水。显然,穷人们成为官员的难度比雅典大多了。所以,当选的官员基本上都是富人。据统计,从公元前232年到公元前133年的两百名执政官,都是出自五十八个家族;其中一百五十九名,出自二十六个家族;其中九十九名,仅出自十个家族。执政官在完成他们的任期后,可以进入元老院。元老院成员终身任职,可以说是一个超级精英的封闭群体,事实上它才是罗马国家权力的中心。最后,罗马不存在任何与雅典的陪审法庭类似的机构,法庭也被上层阶级把持了。

不过,古罗马人还有其他方式来参与政治。你可能没想到,面对正式制度的重重障碍,他们选择通过上街、骚动、游行和暴乱发挥影响,很多次都取得了成功。比如公元前148年,有个人叫埃米里亚努斯,他不符合担任执政官的条件,却执意参选。元老院和时任的执政官对此都强烈反对,不过民众支持他,甚至上街游行,巨大的压力迫使官员们只能让步。

比一般骚乱更激烈的方式是穷人的集体撤离。我再次强调一下,这里的穷人,不包括奴隶。罗马历史上曾多次爆发过著名的穷人撤离运动。例如在公元前494年、公元前449年,还有公元前287年,大批穷人拒服军役,集体迁移到罗马的圣山地区,以此来逼迫元老院满足他们的要求。后来保民官制度的设立,平民大会的决议成为正式法律,还有很多有利于穷人利益的措施,都是通过这种方式实现的。

换句话说,古罗马的穷人们对政治很有兴趣,也会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们通过上街游行、骚乱和暴动,向精英阶层施加巨大压力。高级职位的竞争者们,不得不把穷人的意见纳入自己的计算当中。这与帝国时期那种“皇帝的命令就是法律”的情况,显然大不一样。所以,它仍然属于一种城邦政治。

不过,到了共和国的最后一百年里,可以说是矛盾重重、乱象丛生。这些乱象表明,原来城邦政治的硬逻辑出问题了。前面说过,城邦政治的本质是贫富公民一起合作,对外攫取资源,对内分配资源。当内外两方面都出现新情况时,人心思变,旧制度就玩不转了。

简单来说,到了公元前2世纪中期,随着领土急速扩张,征服的代价日益高昂。古罗马的精英阶层比雅典更加封闭,也更加团结,从对外征服中获得的巨大收益,几乎都被他们瓜分殆尽了。殖民活动也停止了,军事义务越来越成为负担。对于穷人来说,当兵打仗,参与征服不再是划算的买卖了,城邦政治也不再有利可图了。成千上万的罗马穷人开始转向有权有势的个人,为他们卖命,从他们那里获取国家无力提供的东西。这些有权有势的个人,建立起自己的私人武装,强迫公民大会和元老院做出符合他们利益的决定。当权贵们开始用他们的私人武装威胁罗马政府,当罗马的军队愿意攻击其他罗马军队,并且进军罗马本身时候,旧有的城邦政治就彻底毁灭了。随后经过无数的征战,在屋大维的手中,帝制终于基本建成。罗马就正式获得了一种与新的社会结构相吻合的政治。这就是我在《西方史纲50讲》里,分析过的共和失灵和帝制建立的道理。

 

总结

好,总结一下这本书的内容。

在古代西亚和埃及那样的君主专制地区,还有帝国时代的罗马,都不存在这本书分析的那种政治。专制君主治下虽然也有讨论和争执,但最终的决定权属于君主。相反,古代雅典和共和时期的罗马,政治是全体公民的共同事业。国家大事不能交给一个人或者一小群人来独断专行,普通民众直接参与进来。这种政治背后的社会结构特征,是贫穷与富裕的公民之间的合作与斗争。芬利对雅典民主的深入研究,改变了学界长期以来对于城邦民主的负面评价。他对罗马政治的分析,也挑战了过去长期流行的那种认为罗马是铁板一块的寡头统治的观点。

《古代世界的政治》读书心得:本书深入剖析了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城邦政治,揭示了贫富公民间的合作与斗争是城邦政治的核心,雅典的民主与罗马的共和各具特色,共同展现了古代政治文明的辉煌与局限。

《〈春秋〉与“汉道”》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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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春秋〉与“汉道”》。我先给你解释一下书名,《春秋》是著名的儒家经典,它是周朝时期鲁国的史书,由孔子修订而成。“汉道”就是汉朝的治国之道。《春秋》在汉朝拥有非常崇高的地位,《〈春秋〉与“汉道”》这本书讲的是《春秋》与汉朝政治之间的关系。你可能觉得这个主题有点奇怪,其实这本书可以解答一个重要的问题:古代中国的儒家和法家,曾经不共戴天,最后是怎样走到一起的?

说起古代中国,我们经常听到一个词叫“外儒内法”,就是明面上用儒家,暗地里用法家。但是回到秦始皇的时代,儒法两家可是打得你死我活。秦始皇用法家思想治国,把儒家的经典一把火烧了,这也可以理解。儒家主张用道德来教化人民,法家主张用法律和刑罚来控制人民,这两者看上去也确实水火不容。怎么到了后来,儒家和法家不但和平共处,还能相互配合呢?今天这本书里就提出,汉代是这一转变完成的关键时期。当时发生了一件大事,叫作“儒法合流”,就是儒家和法家相互融合。儒法合流主要是通过“法律儒家化”才得以实现的。

所谓法律儒家化,就是用儒家的道德观念去指导立法,这样儒家思想就渗透进了法家,儒法两家也就逐渐合流了。说起法律的儒家化,就要追溯到遥远的汉朝,而且和《春秋》这部书有密切的联系。汉朝流传着这样一句话:“《春秋》为汉制法。”意思是说,《春秋》是孔子留给汉朝的法典。

《春秋》明明是史书,怎么会变成法典呢?你还别说,汉朝真的用《春秋》来审案。举个例子,汉武帝晚年时期,太子遭到陷害,被逼无奈,起兵造反,结果被杀。后来汉武帝的另一个儿子即位,也就是汉昭帝。这时有一个人长得很像死去的太子,冒充太子出来招摇撞骗。汉昭帝不确定是真是假,不知该怎么处置。有一个叫隽不疑的大臣,立刻下令把这个人抓了起来,说管他是真是假,抓起来再说。因为《春秋》里面有这样一个故事,卫国的君主卫灵公和太子有矛盾,太子就跑到了晋国。卫灵公死后,太子的儿子即位,晋国又想把太子送回卫国,干涉卫国内政,新的国君却拒绝接受自己的父亲回国。对于他的这种行为,《春秋》这部书里表示了赞扬,认为这有利于国家的稳定。现在这个人说自己是前朝太子,就算是真的,他的地位也和当年的卫国太子一样,应该受到处罚。大臣们听了他这番话,都心悦诚服。这就是用《春秋》审案的一个典型案例。

《〈春秋〉与“汉道”》是秦汉史领域的经典著作,作者是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陈苏镇先生。他在书里指出,汉武帝开启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一度使儒法两家相互接近。但在西汉后期,儒法两家又打了起来,法律儒家化暂时中断,甚至连西汉的灭亡也与此有关。东汉时期,法律儒家化被推向深入,儒法两家也就逐渐合流了。接下来我就带你一步步地回顾这个一波三折的故事。

 

第一部分

我们先回到汉武帝的时代。汉武帝为什么要推动法律儒家化呢?这是因为他当时面临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国家法律和地方文化的不兼容。这个问题早在秦朝就出现了,甚至成为秦朝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秦国灭掉山东六国以后,把自己的法律推行到刚被征服的地区。这里的百姓不能适应,叫苦连天,其中又以楚国最为明显。司马迁曾经说过,楚人一向好勇斗狠,喜欢私下用武力解决问题。秦朝法令讲究的是纪律严明,禁止私下斗殴,楚人当然接受不了。而且楚国是山东六国中面积最大的一个,中国南部的大多数土地原来都属于楚国,所以楚人就成为秦朝建立以来最大的不稳定因素。当时就有一句预言叫“楚虽三户,亡秦必楚”,意思是楚国哪怕只剩三户人家,最后灭亡秦朝的也一定是楚国。陈胜、吴广在起义以后建立的政权,名称就叫“张楚”,意思是张大楚国的势力。

汉武帝即位以后,也面临着国家法律和地方风俗之间的矛盾。你可能要问了,不对啊,汉武帝即位以前,汉朝还有好几个皇帝呢,汉高祖、汉惠帝、汉文帝、汉景帝,怎么要等到汉武帝才来解决这个问题呢?这是因为汉高祖刘邦采取了一种权宜之计,在原来秦国的本土,也就是关中和巴蜀地区 ,继续沿用秦国的法律。原山东六国地区全部分封给诸侯王,中央政府允许他们根据当地的文化风俗,自己制定法律,进行统治。这样一来,法律和文化不兼容的问题就被暂时回避了。

那为什么到了汉武帝时期,这个问题又重新冒了出来呢?这是因为形势发生了变化。山东地区的诸侯国势力坐大了,就会挑战中央政府。汉武帝的父亲汉景帝在位期间,就爆发了著名的“吴楚七国之乱”。以吴国为首,七个诸侯王起兵造反。最后汉景帝派名将周亚夫平定了叛乱。汉武帝即位以后,为了削弱诸侯王的残存势力,推行了“推恩令”的政策,就是允许诸侯王将自己的封地进一步分封给自己的子孙。这样诸侯王的领土就越封越小,最小的封国只有一个县,对中央政府根本构不成威胁。同时,中央政府还向这些地区派出官员,推行中央政府的法律。这时,秦朝建立以后的状况再次出现,历史似乎又走入了死胡同。

这个时候,有一个人横空出世,他就是董仲舒。董仲舒曾向汉武帝建议,压制其他学派的发展,只扶持儒家一家,这就是所谓的“独尊儒术”。这个董仲舒我们只闻其名,却不太清楚他的底细,他到底是什么人呢?其实,董仲舒最重要的身份是一位公羊学家,也就是《公羊传》的传人。“公羊”是一个姓。《公羊传》的作者据说是战国时期的齐国人公羊高,他的老师是子夏,子夏的老师就是孔子。《公羊传》是一部专门解释《春秋》的经典。

《春秋》为什么需要解释呢?因为孔子在修订《春秋》的时候,使用了所谓的“春秋笔法”。春秋笔法的特点是“一字褒贬,微言大义”,就是把价值判断隐藏在微小的字眼当中。后世要想把握孔子的意图,就需要做出解读,于是出现了好几个解读的版本,《公羊传》就是其中的一个。

不过后人在解读孔子的时候,往往夹带私货,表达自己的观点,《公羊传》也是如此。《公羊传》的核心观点有三个,第一个叫“大一统”,就是追求国家在政治和文化上的高度统一,这一点正合汉武帝的胃口。那要怎样实现统一呢?这就引出第二个核心观点,叫作“以德化民”, 就是用道德去教化人民,统一社会的道德观念。那这个标准要到哪里去找呢?《公羊传》还有第三个核心观点,叫作“《春秋》为汉制法”,意思是《春秋》这部书是孔子留给汉朝的法典。董仲舒认为,汉朝应该用儒家道德观念去指导立法,再把这种法律推向全国,统一人民的道德观念,这样法律和文化就可以相互配合,逐渐兼容了。

你可能会问了,为什么儒家化的法律就能被普遍接受呢?因为儒家道德观念是当时各地文化的最大共识。秦朝以前的周朝实行宗法制度,也就是用血缘关系来组织社会,所以人们普遍看重乡土亲情。我们看西楚霸王项羽,当年进了咸阳,总想着衣锦还乡。他在临死之前还在感叹,无颜见江东父老。秦朝想把人们的认同对象从家族变成国家,这样才能巩固统一。但这也带来一个副作用,那就是秦朝的法律缺乏人情味,引起各地人民的抵触。而儒家继承的是周朝的主流文化,看重伦理亲情。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给法律注入了儒家的人情味,法律里面也就蕴含了各地的共识,法律的统一也就可以实现了。法律统一以后,就可以塑造人们的观念和行为,各地文化风俗就可以逐步统一了。

董仲舒不仅提出了建议,还参与了法律的修订,拉开了法律儒家化的序幕。董仲舒为此写了一本书,叫《春秋决狱》。“春秋决狱”,就是就是用《春秋》来审理案件。本期音频开头,我为你举过一个春秋决狱的典型案例,这里我再说一个例子。张小三的父亲张三和李四打架,李四拔出刀来想杀了张三,张小三情急之下拿起棍子想去打李四,结果不小心打伤了父亲张三,这时应该怎么给张小三定罪?这要按秦朝的法律,张小三是故意伤人,但是董仲舒引用了《春秋》里的一个故事。许国的国君生病了,他的儿子给他奉上汤药,结果国君喝了汤药就死了。儿子虽然有过失,但动机是担忧父亲的病,所以应当赦免他。现在张小三虽然打伤了父亲,但他的动机是救自己的父亲,所以应判无罪。

你看,这是不是比秦朝的法律更有人情味?其实,所谓的“人情味”,背后是对亲情的尊重。这种观念渗透进了汉朝的法律条文,比如汉朝法律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一般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追究未成年人是因为他们不懂事,不追究老年人则是因为他们年老力衰,应该受到优待。除了杀人和伤人以外,对其他行为都不用负责。你看,这和今天的法律观念大不一样,背后体现了儒家“尊老爱幼”的道德观念。汉朝法律中还有一个规定,叫“亲亲相隐”,具体是指,直系三代血亲和夫妻之间,除了谋反这样的大罪,有罪应当相互包庇,如果去向官府告发,反而要被判刑。这条规定来自孔子提倡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就是父子之间应当相互包庇隐瞒,这也和现代的法律观念相抵触,反映了儒家对于亲情的尊重。

汉武帝开启了法律的儒家化进程,《汉书》中提到,汉武帝时期被修订的法律一共有三百五十九章。儒家化的法律被推向全国,收到相当的成效。全国的法律和文化开始朝着大一统的方向发展,儒家和法家也开始相互交融。但是在西汉后期,儒法两家再次开战,儒家甚至引发了一场革命,导致了西汉的灭亡。我们都知道,西汉亡于王莽篡位,那王莽应该是个奸臣吧?《汉书》中却说,王莽这个人生活简朴,礼贤下士,儒家弟子都纷纷上书请求王莽当皇帝,唯恐他不答应。这背后其实就和儒家的革命有关。接下来,我就带你回顾西汉后期这场儒家革命的前因后果。

 

第二部分

我们还是从《公羊传》说起。我在前面提到,《公羊传》有一个核心观点,叫“《春秋》为汉制法”,就是说《春秋》是孔子留给汉朝的法典。这个观点曾经帮了汉武帝的大忙,但这背后其实还暗含着一个逻辑,那就是儒家的政治才是尽善尽美的,国家应该用道德教化去取代刑罚。汉武帝虽然为汉朝的法律添加了儒家的成分,但这还不完美。完美的状态应该是,老百姓都被教育得很有道德,国家不用靠刑罚去吓唬老百姓,社会也能运转得很好。公羊家认为汉朝应该以此当成目标,他们把这个称为“拨乱反正”,就是要告别乱世,回归正道。

公羊家的想法,和汉武帝并不一致。在汉武帝看来,道德教化是有用的,但刑罚也不能少,不然皇帝就没法统治了。不过,公羊家在汉武帝时期登堂入室,势力越来越大。等汉武帝一死,公羊家就跳了出来,开始攻击汉朝的制度,于是发生了著名的“盐铁之议”。

盐铁之议的核心议题是盐铁官营政策的存废。这个政策是汉武帝下令实施的,内容是国家垄断食盐和生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目的是给国家创收,同时打击豪强势力,因为盐铁是豪强收入的主要来源。当时主张废除盐铁官营的,是公羊家的儒生,主张坚持盐铁官营的是御史大夫桑弘羊,他本来就是这一政策的制定者。你可能觉得,盐铁之议是一场经济工作会议,其实这是一场关于政治路线的论战,是儒法两家再次开战的标志。儒生们认为,盐铁官营是国家在追求利益,这容易败坏社会风气,让百姓也变得贪婪。所以,废除盐铁官营,是用道德教化人民的重要一步。桑弘羊认为,盐铁官营有利于增加收入,打击豪强,保持国家对社会的控制力。这代表的其实是汉朝制度中法家的那一面,因为法家一直主张加强国家对社会的控制。

但儒生们并没有如愿,这场会议之后,盐铁官营政策基本得到了保留。儒生们非常不满,甚至想要推翻汉朝。当时有一个叫眭弘的公羊学家向汉昭帝上书,里面有这么一句话:“汉家尧后,有传国之运。”意思是汉朝皇帝是尧的后代,尧就是尧舜那个尧。你大概会说,尧是有名的圣君,这句话是在赞扬汉朝啊。其实重点在后半句“有传国之运”。尧最后把位子让给了舜,这叫“禅让”。汉朝皇帝是尧的后代,也应该找一个贤人,把位子让出去。这个眭弘也真是胆大,最后被大将军霍光下令处死了。

汉昭帝死后,汉宣帝即位,他看到公羊家已经成为政权的隐患,于是决定采取措施,加强皇权。他召集儒家学者,在石渠阁开了一次会。石渠阁位于西汉皇宫未央宫的北边,是存放图书、档案的地方。这次会议的成果,是决定扶植《谷梁传》,打压《公羊传》。

《谷梁传》又是什么呢?它和《公羊传》一样,也是一部解释《春秋》的著作。 “谷梁”也是一个姓。据说孔子的弟子子夏把这本书的内容口头传授给谷梁赤,谷梁赤事后又整理成文字,于是有了《谷梁传》。不过,很多学者都认为,《谷梁传》其实是西汉时期才冒出来的。历史学家顾颉刚甚至认为,《谷梁传》根本就是对《公羊传》的山寨,“谷梁”和“公羊”在当时的发音都差不多。好比杭州的张小泉剪刀很有名,就又冒出来王小泉剪刀。这么一本来历不明的书,汉宣帝为什么那么重视它呢?一个重要原因是《谷梁传》提出了一个核心思想,叫作“王者,民之所归往也”,就是百姓应该无条件地服从君王。汉宣帝觉得这种思想刚好可以压制公羊家,于是大力支持《谷梁传》,提拔《谷梁传》的传人。但这恰恰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

为什么呢?因为《谷梁传》还有一个重要思想,叫作“以礼为治”,就是用周礼来治理国家。周礼是周公制定的一套行为规范,大到治国理政,小到饮食起居,周礼中都有详细的规定。到了春秋时期,社会结构越来越复杂,超出了周礼的规定,周礼也就逐渐失灵了,这就是所谓的“礼崩乐坏”。不过儒家还是相信,周礼是一套完美的制度,要恢复周礼,才能天下太平。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周礼,《公羊传》和《谷梁传》的观点并不一样。《公羊传》认为周礼确实重要,但等到人民的道德水平提高了,周礼也就自然而然恢复了。《谷梁传》却认为,只有通过周礼,才能实行道德教化。所以法律儒家化那套都是邪路,直接恢复周礼才是正道。这种理论又被称为“托古改制”,就是推翻汉朝的制度,恢复周礼。汉朝的形势早已和周朝大不相同,时过境迁,恢复周礼不过是一种空想。但这种空想在当时非常有市场,甚至影响到了太子。太子有一次对汉宣帝说,您应该多听儒生的意见。结果汉宣帝就发火了,说我们汉朝有自己的制度,叫作“霸王道杂之”,难道要听信儒生的话,恢复周礼吗?

所谓“霸王道杂之”,“霸道”就是法家,“王道”就是儒家。霸王道杂之,就是儒法并用的另一种说法。汉宣帝和汉武帝一样,也主张儒法并用。他意识到太子倾向于儒家,于是感叹,将来扰乱汉朝的,一定是太子。话虽如此,但他终究没能下决心废了太子。太子就是后来的汉元帝,他即位以后,果然大量任用儒生,开启了改制运动的序幕。不过,改制在当时推进得很缓慢,这主要是因为外戚势力的阻挠。外戚们大多生活奢侈,儒生们却主张节俭,经常和外戚产生冲突,也就经常受到外戚势力的打击。

但历史总是比小说更精彩。儒家改制的主要阻碍是外戚势力,到了西汉末年,却出现一位热心支持儒家的外戚,他就是王莽。王莽和其他贵族子弟不同,严于律己,而且真心相信儒家的改制理论,于是儒生们都把他看成是救星。在儒生们的支持下,王莽篡夺了汉朝的权力,并将“托古改制”运动推向高潮。这时,又有一本书开始发挥重要作用,那就是《左传》。

《左传》的全名叫《春秋左氏传》,它和《公羊传》《谷梁传》一样,也是对《春秋》的解释。《左传》的作者是鲁国史官左丘明,他和孔子是好朋友。《左传》这本书一度失传,在汉朝才重见天日。秦始皇曾经下令焚书,烧掉的主要是儒家的经典,《左传》也在其中。汉武帝统治后期,有一个叫鲁恭王的诸侯王,为了扩建王宫,就把孔子的故居给拆掉了,结果墙壁里找到很多藏书,其中就包括《左传》。儒生们认为,孔子在《春秋》中对周礼做了很多记录,《左传》针对这些记录做出了详细的解释。而且左丘明和孔子是同时代的人,他的解释是相对可信的。这些解释恰好为恢复周礼提供了根据。

王莽这个人加上《左传》这本书,引发了一场闹剧。这场闹剧的结果证明,托古改制不过是空想。比如王莽下令恢复周朝的井田制,对全国土地进行重新分配,那些占有大片土地的人,要自觉把土地分给乡亲们,不然就抓起来,结果当时的监狱里住满了人。而且你想啊,地方上谁的土地最多?当然是那些有钱有势的豪强。结果豪强们就纷纷起来造反,把王莽的新朝给推翻了。

王莽的失败是“托古改制”运动的必然结局。这场运动是儒家对法家发动的进攻,儒生们想要去除汉朝制度中的法家成分,用空想取代了现实,用“恢复周礼”的口号打断了儒法合流的进程。在王莽引发的动乱被平定以后,光武帝刘秀又重新接过了历史的接力棒。下面我将带你进入最后一部分的内容:刘秀是怎样完成儒法合流的?

 

第三部分

东汉建立之际,儒生们刚经过动乱,头脑清醒了过来,意识到法律儒家化比恢复周礼更为现实。在这种形势下,主张法律儒家化的《公羊传》重新登上历史舞台。刘秀曾经召见过一位名叫钟兴的公羊学家,向他请教《春秋》的大义,还请他做太子的老师,这等于公然表示了自己推崇《公羊传》的立场。

但是,《公羊传》虽然没说要恢复周礼,但也经常批评汉朝的制度,这该怎么应对呢?刘秀找到了一个有力的思想武器,那就是谶纬。所谓谶纬,是谶语和纬书的合称。谶语是对未来的预言,纬书是一堆神话传说,宣扬帝王将相出世都是上天的安排。谶纬和儒学有一定关系,它经常假托孔子之口来发表观点,但谶纬本质上是经过统治者改造后的儒学,目的是为统治者辩护。而且谶纬还带有浓厚的神秘主义,这在今天看来荒诞不经,但当时的人却很相信。

刘秀特别重视谶纬,甚至在诏书中都要引用谶纬。儒生要再敢批评汉朝的制度,刘秀就会借谶纬来压制他们。于是,东汉的文化氛围发生了变化。历史学家吕思勉说过这样一句话,中国文化在西汉和东汉之间发生过一次大的转变。西汉时能听到读书人攻击政治的声音,东汉时这种声音就渐渐听不到了。这种文化氛围有利于皇帝的统治,使东汉朝廷能够更加从容地将法律儒家化进程推向深入。

东汉时期,法律儒家化取得了不少成果。比如当时有一个名叫陈忠的大臣,上书请求增加这样一条规定:对那些母子、兄弟之间争着替对方去接受死刑的,可以免掉死罪。皇帝批准了他的建议。这条规定中的儒家色彩非常浓厚,在儒家眼中,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吓唬人民,而是“教化”,就是教导人民遵守儒家道德。东汉时期还产生了一种现象,叫作“以经注律”,就是引用儒家经典来注释法律。某些注释还获得了国家认可,具有法律效力。《晋书·刑法志》中记载,东汉时期引用儒家经典注释法律的一共有十几家,他们写的注释中具有法律效力的一共有两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七百七十三万两千两百多字。可见,引经注律在东汉已经不是个别案例,而是一种大范围的社会现象。

法律儒家化的持续推进,带来了儒法两家的最终合流。从秦始皇焚书,到汉昭帝时期的盐铁之议,再到王莽的托古改制,儒家和法家这对老冤家来回斗了好几个回合。历史就像一个钟摆,在儒法两家之间来回摇荡。而到了东汉,曾经水火不容的儒法两家却渐渐融合到了一起。东汉的很多儒家士大夫都精通法律,比如有一个名叫钟皓的大学者,在家开班教学,学生有一千多人。他主要使用两本教材,一本是儒家的《诗经》,另一本就是汉朝的法律。到了东汉末年,有一个叫王粲的名士,建安七子之一,他写了一篇文章叫《儒吏论》。文章里面有一句话叫“吏服训雅,儒通文法”,意思是官吏也懂得儒学,儒生也精通法律。你看,儒家和法家已经合流了。这种合流是法律儒家化带来的成果。

法律的儒家化在东汉以后继续推进,在隋唐时期变得更为成熟完善。唐高宗李治在位期间修订了一部法典,名叫《唐律疏议》,其中提到了一条重要的立法原则,叫“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意思是法律的根本目的是教化,道德是教化的根本,刑罚是教化的手段。这个原则既承认儒家道德的地位,也不否认法家刑罚的价值,可以说是儒法合流的缩影。

《唐律疏议》中还规定了“十恶”,这个特别值得一说。我们都听过“十恶不赦”这个词,这里的“十恶”可不是“十分罪恶”的意思,而是“十大罪恶”。这十大罪恶是法律中明确规定的,除了谋反这样的大罪以外,还包括“不孝”和“不睦”。“不孝”就是不善待父母,“不睦”就是不善待家族中的亲属。你看,这两项在今天一般都属于民法管辖范围,国家一般只会出面调解,但在古代,这可是国家明文规定的大罪,要受到严厉的惩罚。我们今天所谓的“道德”,往往是指个人的修养,但在古代,道德是一种治理国家的方法和技术。所以,所谓的“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在古代其实本就是一回事。道德就是法律,这背后其实是儒法两家从斗争到合流的长期历程。

 

总结

好的,这本书就为你讲到这里,下面总结一下今天的知识点。

第一,儒家和法家从斗争到合流,主要是通过法律的儒家化。汉武帝时期是法律儒家化的开端。汉朝当时面临着法律和文化不兼容的问题,于是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意见,按照《公羊传》中提出的“以德化民”思想,开启了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第二,西汉中后期,儒法两家又陷入了斗争,法律的儒家化进程一度被打断,这是因为《谷梁传》中恢复周礼的空想暂时成了主流。《左传》的重新发现为这种主张提供了依据,王莽的出现也促使这种主张被付诸实践。于是在儒生的支持下,王莽发动了“托古改制”运动,引发了灾难。

第三,东汉时期,经过灾难洗礼的儒生冷静了下来,开始意识到法律儒家化比恢复周礼更为现实。于是光武帝刘秀一边用谶纬压制儒生的批评意见,一边重新推崇《公羊传》,将法律儒家化推向深入。这带来了儒法两家的最终合流。古代中国的“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经常是一回事,这背后是儒法两家从斗争到合流的历程。

《〈春秋〉与“汉道”》读书心得:本书探讨了《春秋》与汉朝政治的关系,揭示了儒法合流的历史进程,特别是法律儒家化对汉朝政治及后世法律思想的影响,展现了儒家与法家从斗争到融合的历史脉络。

《白瓷之路》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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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白瓷之路》,这是一本文旅兼备的艺术史类著作。作者埃德蒙·德瓦尔从中国开始,用一年半的时间,深入探访了“发明和再造”了瓷器的三座世界性瓷都,也就是,中国的景德镇、德国的德累斯顿,和英国的普利茅斯。他以贯穿中西的视角,结合旅游札记和各种回忆录,追述了瓷器从中国传入欧洲发展演变的历程,描画出一部数百年中西文明交流史的旖旎风貌。

德瓦尔既是作家,也是一位世界级陶瓷艺术家。1964 年,他出生于英国,后来在剑桥大学读书,主修英国文学,并在英国与日本学习陶艺。他的瓷器作品曾在许多著名博物馆展出。2010年,他出版回忆录《琥珀眼睛的兔子》,荣获科斯塔传记文学奖、英国国家图书奖、翁达杰文学奖等。在那部作品中,德瓦尔是一位收藏家。而在我们本期要说的这本《白瓷之路》中,他是一个探寻者,在侦探式的抽丝剥茧后,一段浩渺、传奇的白瓷史,就清晰地呈现在我们眼前了。

可能你会觉得,白瓷,不就是白色的瓷器?这是我们日常生活里随处可见、价格低廉的商品,有什么传奇呢?

我先给你说个跟白瓷有关的故事吧,就是作者在这本书里提到的。

这个故事发生在18世纪的德国。当时的德国还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虽然有个很响亮的名字叫做神圣罗马帝国,但其实只是一种很松散的联邦,由若干个独立的小邦国构成。就有点像我们的东周时代,名义上有个周天子,但其实呢,是诸侯林立,各行其是。

这批小国也是实力有强有弱,其中有个萨克森公国,比较富强。这个国家的君主萨克森大公,是神圣罗马帝国的七大帝选侯之一,就是说,在选举帝国皇帝的时候,他有投票权,这就很能说明萨克森的分量了。

在17世纪末、18世纪初的时候,萨克森公国正值鼎盛,当时的大公叫奥古斯特二世,人长得非常孔武有力,外号“强力王”。但他却有个跟这种粗豪形象不太相符的爱好,就是收藏中国瓷器。而且他这已经不能算是爱好了,简直就是深度痴迷,听说哪有精美的中国瓷器,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搞到手。

在1717年,当他听说普鲁士有一批精美的中国青瓷花瓶,他就向普鲁士国王提出,用600名精锐的龙骑兵,来换这批花瓶。

所谓龙骑兵,并不是真的骑着龙,而是骑在马上使用火枪的骑兵。因为火枪开火,就像西方传说中的龙喷火一样,所以叫龙骑兵,直到19世纪拿破仑战争那个时候,龙骑兵都是欧洲战场上非常厉害的一个兵种,是一个国家的战略力量。而为了换取瓷器,这位奥古斯特二世不惜把这样一支精锐的部队,给了普鲁士人。后来在给普鲁士和奥地利的战争当中,这600名龙骑兵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

我们顺便交代一下,那位用花瓶换来骑兵的普鲁士国王,叫腓特烈·威廉一世,也就是大名鼎鼎的腓特烈大帝的父亲。后来正是在腓特烈大帝的时代,普鲁士超越了萨克森,为未来统一德国奠定基础。

而骑兵换花瓶的故事,也成了欧洲历史上的一段笑谈。不过这种对中国瓷器的痴迷,并不是奥古斯特二世一个人的癖好。当时的欧洲,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头百姓,都曾为瓷器而狂热痴迷。这种爱好,被称为“瓷器病”,对此,奥古斯特二世也大方承认,他就是一个重度瓷器病患者。

好,故事先讲到这。那我们讲这个故事,是为了把奥古斯特二世作为一个玩物丧志的荒唐君主、反面典型,把他批判一番吗?

并不是。这个故事其实是展示《白瓷之路》这本书的主旨的完美样本。从中我们能看出,欧洲人对中国的瓷器有多痴迷。而且,故事还有后半段,那就是奥古斯特二世把对瓷器的痴迷转化为了钻研的动力,在他的资助下,欧洲人揭开了瓷器制造的秘密。我们前面提到了世界三大瓷都,其中德国的德累斯顿,就是当年萨克森公国的首府,正是在这里,诞生了第一件欧洲人自己制造的瓷器。

讲到这些,就不免引发我们的思考:曾经那么辉煌的中国瓷器制造与出口,为什么后来就衰落下来了呢?为什么今天世界上最贵最知名的瓷器品牌,不是来自中国,而是来自欧洲呢?从这段以白瓷为线索的中国工艺、贸易历史中,我们又能看到些什么?

接下来,我就分三个部分,为你梳理出这些问题的答案。

我先简单给你介绍下,中国为什么能在瓷器领域长期领先于世界?

然后我们来看看,当时欧洲人的“瓷器病”有多严重,他们有多么痴迷于中国的瓷器。

最后,我们再看看,欧洲人是如何破解白瓷的秘密,开始自己制作瓷器的。在这一部分,我们也会对比来看,中国瓷器的没落。

 

第一部分

在第一部分,我们就分析一下,中国为什么能在瓷器领域长期领先于世界。

这就要从故事的第一站,中国江西景德镇说起。

瓷器和陶器有着共同的起源,都是用特殊的土,塑造成型之后,用高温烧制而成的。但瓷器的特点是,材质用的是瓷土,外部有一层玻璃质的釉层。陶器制作,很多古文明都会,而瓷器,是中国的独门绝技。

因为首先,是中国人最早发现了瓷土,这是一种黏土类矿物质,因为这种土最早在景德镇高岭村被发现并且应用,所以一般称为“高岭土”。

另外就是,烧制瓷器的技术要求很高。举一个例子,烧陶器,1000-1200摄氏度的温度就可以了。而烧制瓷器,需要1400摄氏度左右的高温,这在古代的技术条件下,是一个很高的门槛。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中国的传统手工艺,并不强调精确、具体的参数,而更多依靠从业者长期实践中掌握的经验。这就使得这种技术的要领很难用书面表述,更不容易传播和模仿。技术的传承更依赖于有经验的老工匠的言传身教,和个人在实践中的领悟。这也使得制作瓷器的手艺非常难被外人学到。

可以说,是原料、技术、理念,这三个方面的原因,让中国的瓷器工艺水平,一直独步天下。

说到这儿,我们插入一个相关的话题,那就是,中国古代这种过于发达、领先的瓷器制作工艺,其实也埋下了一个负面的影响。中国古代的手工业领域,一直存在一个短板,就是玻璃。早在公元前后,欧洲和中亚的一些文明,就已经能够制造很精美的玻璃器皿和工艺品了,而中国的玻璃工艺,虽然起步也很早,但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发展。

这放在古代不是问题,因为无论是作为器物的实用性,还是作为工艺品的艺术性。我们的瓷器比他们的玻璃制品,有过之而无不及,并不需要玻璃,这个短板被发达的瓷器工艺掩盖了。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后续用途开发这方面,瓷器的不足就逐渐体现出来了。近代科学兴起以来,很多科学仪器上要用到玻璃,比如望远镜、显微镜,还有其他的光学器材,而瓷器在这方面,就发挥不了作用了。所以说,因为瓷器水平的发达,中国古代一直没有重视玻璃,而长期缺乏玻璃器材,也阻碍了中国科学的发展。

 

第二部分

好,下面言归正传,我们还是说回本书。对于中国的瓷器,欧洲人有多痴迷呢?这就是我们在第二部分要说的内容。

直到近代之前,在欧洲人眼里,中国的白瓷都是一种神器,价格堪比黄金。

欧洲人最早是什么时候接触到中国瓷器的呢?中国的瓷器出口从晚唐就开始了,但是限于当时的交通运输条件,还是只能销售到周边国家。直到13世纪,也就是中国的宋元时期,瓷器才出现在欧洲。今天威尼斯的圣马可大教堂,还收藏着一件13世纪的小瓷罐,是欧洲现存的最古老的中国瓷器之一。据说这是马可·波罗从中国带回来的。当然这个说法有点可疑,因为马可·波罗究竟有没有来过中国,这件事本身都很有争议,所以这个瓷罐的确切来历还不好说。不过通过它可以确定,最晚到13世纪,欧洲已经出现了瓷器。

那欧洲人最早见到中国瓷器,特别是白瓷的时候,他们的感触是什么呢?

在本书的扉页上,作者引用了一句话:“这白色之物,是何方神圣?”这句话出自美国文学名著《白鲸》。这是美国19世纪小说家赫尔曼·梅尔维尔,在1851年发表的一部海洋题材的长篇小说。描写了亚哈船长为了追逐并杀死白色的抹香鲸莫比·迪克,最终与白鲸同归于尽的故事,营造了一种让人置身海上航行,随时遭遇各种危险甚至是死亡的氛围。

在这个故事里,巨大的白鲸象征着大自然的神秘与不可征服。而作者认为,当中世纪的欧洲人第一次见到来自东方的白瓷的时候,他们那种惊诧、赞叹与敬畏,就跟《白鲸》里的船员们第一次目睹白鲸时的感触是一样的。白瓷的材质、形状、颜色,对当时的欧洲人来说,简直不是凡间的东西。

于是,在从13世纪到18世纪的大约500年里,瓷器一直是欧洲最名贵的奢侈品。一条连接中国与西方的“瓷路”,就从这时起逐渐形成了。关于中国瓷器的种种神奇传说,也在欧洲流传。这其中最让人神往的,是当时中国南京大报恩寺的琉璃宝塔。

这座塔,在太平天国战争中被毁掉了,所以可能今天在中国的知名度不高。但是在16-19世纪里,它可以算是欧洲人眼中中国最有代表性的地标建筑了。大报恩寺宝塔,是明朝永乐皇帝朱棣下旨修建的,但是直到他的孙子宣德皇帝在位期间才建成。这座塔有九层,根据现存的记载推算,高达78米,比著名的比萨斜塔还要高出将近三分之一,对古代人来说绝对算是摩天大厦了。更了不起的是,这座塔外面贴满了瓷砖,通体洁白,轮廓线布满彩色琉璃,美轮美奂。明清两代,来中国的欧洲人看见这座塔,叹为观止,以为整座塔都是用白瓷烧制的,于是就把它称为瓷塔。当这个消息传回欧洲,欧洲人听说在中国有一座塔,建筑材料用的竟是在他们看来像黄金一样珍贵的白瓷,这种震撼和艳羡是可想而知的。

中国白瓷塔的传说在欧洲流传了几代,时间来到了17世纪,这时候欧洲最强大的君主,是号称“太阳王”的法国国王路易十四,他是一位非常雄才大略的国王,但同时也非常喜好奢华,爱虚荣,不能容忍世界上有他没有的宝贝。于是他也根据中国瓷塔的传说,造了一座“特里亚农瓷宫”,送给他的情妇蒙特斯潘夫人。不过他这个瓷宫名不副实,只装了一个玻璃屋顶,宫内陈列了一些从荷兰进口的彩瓷。这是荷兰人对中国和日本瓷器的仿制品,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瓷器,更远没有白瓷名贵。所以说,路易十四搞的这就是一个低配版的山寨品。在路易十四去世后不久,特里亚农瓷宫就改造成洛可可风格了,瓷宫的瓷字也去掉了。

从这个故事我们可以看到,在17世纪,即便是像路易十四这样的富甲欧洲的君主,虽然痴迷中国的白瓷,也没有能力实现白瓷的本土化生产。

可以说,对13到18世纪的欧洲人来说,中国瓷器简直是无价之宝。瓷器的风靡,自然也就带动了欧洲的商人、工匠还有学者,他们都试图揭开瓷器制作的秘密。然而白瓷制造,是中国的不传之秘,西方人破解瓷器的烧制配方,花了足足四个世纪。那他们是怎么做的,又是怎么成功的?这就是我们第三部分要讲的内容。

 

第三部分

当时法国、英国,以及德意志的一些邦国,像我们前面说到过的萨克森,很多欧洲国家,都在积极地研究白瓷工艺。其中最关键的国家有三个,法国、萨克森,还有英国。法国人最早从中国探寻到了一些瓷器制作的蛛丝马迹,但最终攻克技术难关的是萨克森人,而英国人则在他们的基础上进行了技术升级。关于他们各自采取的方法,我们逐一来讲讲。

法国人的办法,主要是技术窃取和外交努力。

这个过程中有个关键人物,那就是法国的耶稣教会传教士殷弘绪。这是基督教在华传教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位人物,他的传教生涯历经康熙、雍正两朝,从地上到地下,前后历经四十多年,死后也葬在北京。1699年,殷弘绪经过漫长的旅程,走过了大半个地球之后,抵达广州,这一年是中国的康熙三十八年。来到中国后,殷弘绪没有到北京之类的大城市去传教,而是去了景德镇所在的江西饶州,在饶州呆了7年。这期间他结交了江西巡抚郎廷极,因为这层关系,殷弘绪得以自由进出景德镇的大小作坊,逐渐掌握了窑场制造瓷器的工序和技术。1721年和1722年,他两次将瓷器制作细节和购买的样本寄回欧洲。另外殷弘绪还设想通过外交努力,让康熙皇帝和路易十四这两位他心目中的伟大君王建立友谊,从而分享技术,不过他这个想法也收效甚微。

虽然本书中重点强调了殷弘绪流利的汉语能力、和当地人的亲近以及对窑场工人悲惨命运的关切,但以今天的标准而言,殷弘绪无疑是个工业间谍。不过,他并没有彻底弄懂瓷器制作中的一些关键细节。

德国人的做法,体现的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种民族性格,他们埋头做实验。那位用骑兵换花瓶的萨克森帝选侯奥古斯特二世,是瓷器研发的最主要推动者。他在德累斯顿建立了一座实验室,启用了一位名叫契恩豪斯的年轻数学家,来负责此事。

这位数学家研究了十多年,一无所获。而到了1701年,他的研究迎来了转折:这一年,出现了一个自称会炼金术的乡下男孩波特格。

炼金术是欧洲一种古老的迷信,认为有一种神秘的方法,能把不值钱的金属炼制成黄金,直到18世纪仍然有很多人相信,甚至大科学家牛顿晚年还研究过炼金术。所以这个男孩一出现,德意志的各路诸侯都急忙抢夺,最终奥古斯特二世得到了他,并且派给契恩豪斯做助手。

经过长期关押和实验室恶劣环境的折磨,这个男孩精神失常了,开始胡言乱语,说什么和什么配在一起能得到金子。虽然这些所谓秘方不可能真的有效,但是这些完全突破逻辑和常理的说法,反倒启发了契恩豪斯。他开始摆脱常规,尝试那些之前被认为不可能的方法,一个个做排除性试验。到1706年,在契恩豪斯做白瓷的第18个年头,他试烧了一个简单的器皿,由红极黏土和石英做配方,结果,烧制时没有断裂,投入水桶里也没有开裂。就这样,他终于第一次烧制瓷器成功。又经过一年多的改良,1708年1月15日,契恩豪斯终于烧制出了第一个白瓷。

为了这一天,契恩豪斯花了20年,而波特格被关了8年。4月,奥古斯特二世下令建立瓷厂,这是西方第一座瓷厂。就在这年10月,契恩豪斯去世。波特格虽然没有炼出黄金,但他帮助契恩豪斯做出了像黄金一样珍贵的白瓷,所以这种瓷也被叫作“波特格瓷”。300多年后,德累斯顿竖起了波特格的雕像。

英国的白瓷制作,起步稍晚。

1726年,英国普利茅斯,一个叫威廉·库克沃西的青年药剂师学徒,无意间读到了一本关于中国的书,其中就收录了当年殷弘绪从景德镇发回欧洲的关于白瓷制造的书信。库克沃西的个人命运和英国的瓷器史在这一天改变了。

殷弘绪在书信中提到,高岭土和白墩子是最重要的两种原料,用中国工匠的话说,“瓷石犹如骨,高岭土犹如肌肉”。这里的瓷石,就是白墩子。

根据这个信息,库克沃西开始满世界寻找这两种材料。他不断打碎珍贵的白瓷盘子,来分解研究它的成分。他又到处转山,这里挖两下,那里挖两下。终于在英国康沃尔的一片花岗岩地区,他找到了类似白墩子的材质。然后,就是进行各种原料组合。这时候,他已经五十岁了。又经过十几年的试验与钻研,1768年,库克沃西烧制成功了他的第一件白瓷酒杯。尽管非常粗糙简陋,但这是英国历史上第一件本土出产的瓷器。随后,库克沃西开办了自己的瓷厂。

由此,英国的普利茅斯,也成了可以比肩景德镇和德累斯顿的第三个世界瓷都。景德镇代表着瓷器的起源;德累斯顿,是欧洲人解开瓷器之谜的地方;普利茅斯,则标志着英国瓷器制造业的崛起。这三座城市,每一个都跟瓷器发展史上最重要的节点性事件密切相关,堪称是瓷器圣地。

掌握了白瓷的秘密以后,在德国和英国,技术都迅速转化成了市场化的生产。

萨克森虽然一度独享瓷器工艺的秘密,不过新开的瓷厂总是不惜高薪去挖萨克森瓷厂的人才。奥古斯特二世也抵挡不了市场的力量。于是,萨克森研究出的白瓷秘密,很快就不再是秘密。而随着技术的解密,各个地方的匠人们在此基础上加以创新,德国的瓷器工艺进展迅速。市场打破了德国造瓷器的秘密,给了最充足的资源配置。

在英国,库克沃西也有一个强大的竞争对手,名叫韦奇伍德。他从库克沃西那里听说,美洲的印第安人领地上可能有优质的瓷土,便立刻派人收购几吨新瓷土,可能的话就把整座山买下来。他派去的人九死一生,终于从切罗基族印第安人手中,搞到5吨瓷土,带回了英国。

后来韦奇伍德,也开办了自己的瓷厂,并且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品牌。韦奇伍德出品的瓷器在英国、俄国王室都大受欢迎,被誉为“王后御用陶瓷”。1812年,又首次推出骨瓷餐具,色泽纯白,晶莹透明,风靡世界。“韦奇伍德”也成了精致瓷器的代名词。

在库克沃西、韦奇伍德这些有恒心、有魄力的瓷器商人不断的彼此竞争中,英国瓷器的质量和产量,都很快就被推到一个新的高度。我们前面说过,库克沃西烧制出英国史上第一只白瓷杯,是在1768年。仅仅过了42年,1810年,英国已经成为瓷器出口国。在18世纪末,英国人又发明了在瓷土中加入动物骨灰的骨瓷,色泽和质地都超过了传统的中国白瓷。其中,前面说过的韦奇伍德品牌的骨瓷,直到今天还是瓷器界的顶级品牌。

说到这,我们总结一下。在第三部分,我们了解到,欧洲各国都希望获得中国的瓷器技艺,他们采用的方法有窃取技术、模仿、大量的实验和数据记录,终于突破了技术瓶颈,从而从单纯的瓷器消费国,变成了生产国、出口国。

而就在欧洲人模仿、超越我们的时候,作为瓷器原产地的中国,又是什么局面呢?

18世纪,中国正处在清代的鼎盛时期,皇权强盛,最出色的瓷器技术人才只能为皇宫服务。作者在书中引用了一份雍正五年的瓷器督造官的奏疏,上面说:已督造了十五万零两千件瓷器,官窑出现了亏空,督造官员们不得不自己搭钱来维持。这年冬天景德镇阴冷多雨,为防瓷胎晾不干,官员们自己出钱建立了工棚等等。

雍正皇帝的批示,只有一行不带感情的字:“览,朕知道了,再议。”跟欧洲热火朝天的氛围相比,中国的瓷器行业呈现的,就是这么一幅冷冰冰的面貌。

接下来的19世纪,中国历史进入了近代,遭逢种种不幸,瓷器行业也日渐萧条。这种萧条,在瓷器出口数据上体现得更直观:17世纪60年代,景德镇每年的外销瓷,价值达到360.5万到450.5万两白银,到1818年,这个数字下降到125.4万两白银,折损了50%以上。1840年的鸦片战争之后,更是每况愈下。而且除了国际市场份额被英国的新兴的瓷器出口国挤占之外,一些曾经引以为傲的技术也失传了。作者引用了景德镇官窑给清廷的最后一次答复。当时是1911年,清王朝已经接近终点,风雨飘摇的清廷还在要求景德镇制作100只七尺红釉瓷盘。景德镇回复:我们已不再具备这种工艺,只能送上100只其他瓷盘。而在1955年,中国甚至需要从当时的东德请来技术工人,到景德镇来传授现代的制瓷工艺。

这个中国瓷器业的衰落过程,也让我们看到,再先进的工艺科技如果被垄断,只服务于社会顶层,就会逐渐失去活力,逐渐落伍。中国白瓷技术领先欧洲将近一千年。其中,最优秀的官窑人才只能服务于帝王家,工匠永远只是工匠,很难变成商人获取知识产权的利益。商人很难成为社会认可的科技专家,无法进入翰林院或英国式的皇家学会,获得新的智力援助和更高的社会荣誉。在这种社会氛围下,工匠只能靠自己的天赋和上辈传承的经验守住技术,难以创新。

这段历史能带给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对竞争与创新这二者关系的认识。英国白瓷技术的创新,源于竞争环境迫使商人们必须引进更高质量的瓷土,研发更先进的工艺。今天我们鼓励创新,一个重要的观察点是鼓励竞争还是限制竞争。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白瓷的案例里,私人部门是塑造市场格局的最大力量。英国在短短42年内,从做出第一只粗糙的瓷杯,到成为瓷器出口国,这个过程,靠的不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战略规划,而是库克沃西、韦奇伍德等人的私人研发部门的努力。德国瓷器技术的突破,虽然源于奥古斯特二世的“瓷器病”,但最终也是市场的作用,实现了技术和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

 

总结

好,以上就是这本《白瓷之路》的主要内容。

书名里的“路”,既是空间概念,代表作者在三大瓷都的游历,也可以理解为时间概念,指代瓷器发展的历史。精美的中国白瓷,一度被欧洲人视为圣杯,同时也激发了法国、德国和英国人的雄心。他们备尝艰苦,最终掌握了白瓷的秘密。“圣杯”落到凡尘,中国白瓷很快在市场上就被欧洲制造替代。

这个模式我们很熟悉:先是引进、模仿外国工艺,然后专研、改良、量产,直到在市场上取而代之。200多年前欧洲人发现白瓷工艺秘密的故事,是一个欧洲摆脱对中国工艺依赖的故事。这就不免让人想到,今天中国制造业也面临着跟当年欧洲类似的境况,只是二者的角色互换了。所以,这不仅是个充满戏剧化的故事,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个鲜活的商业案例。

《白瓷之路》读书心得:本书追溯了瓷器从中国到欧洲的传奇之旅,展现了中西文明交流史。欧洲人对中国瓷器的痴迷促进了瓷器制造技术的传播与创新,揭示了竞争与创新对技术发展的推动作用。

《草原帝国》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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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法国历史学家格鲁塞的《草原帝国》。这本书成书于1939年,任何时候想要讨论草原政权的问题,都绕不开这本书。这不仅是因为,它是历史上第一部介绍古代游牧政权兴衰更替的通史性作品,更为关键的是,这本书打破了传统的以农耕文明为中心的历史观念,从草原为中心出发,对世界历史做了新的解释。在格鲁塞写出《草原帝国》之前,我们在传统上,总是不自觉地把农耕文明作为理解世界历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格鲁塞成功打破了这种史观,以草原帝国为中心去重新解释历史,从而让我们可以从一个新的视角去审视人类文明,打开新的脑洞。

这本书对世界历史提出的新解释,一句话概括,就是原来一直被忽视的草原帝国,其实对人类整体秩序有巨大的影响。简单地说,人类历史很大一部分,发生在欧亚大陆上,而草原帝国,就是欧亚大陆历史上的一个超级变量。当游牧民族向东、向西运动时,就对亚洲和欧洲产生压力,这种压力深刻影响着欧亚国家的盛衰兴亡和文明发展。因为草原帝国同时关联着亚洲和欧洲,所以这种影响就称为“关联性影响”。接下来我会反复说到这个概念,还请你注意。因为,只有纳入了关联性影响这个视角,才能真正看懂草原帝国和世界历史。

接下来,我将通过三个递进性的问题来为你解读这本书。第一个问题,草原帝国对欧亚国家的关联性影响究竟是什么?第二个问题,这种关联性影响,是怎么造成的?第三个问题,在草原帝国衰落以后,关联性影响是否还继续存在?相信我解释清楚这三个问题以后,你就能对草原帝国的关联性影响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一部分

先回答第一个问题,草原帝国对人类秩序的关联性影响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什么是草原帝国。概括地讲,作者格鲁塞所指的草原帝国,是指活跃在欧亚大陆的游牧民族建立的政权。这涉及漫长的游牧民族史,从公元前1000年第一个草原政权建立,到公元1760年最后一个草原政权灭亡,时间上跨越了两千多年。这两千多年中,涌现出许多游牧民族政权,按照重要性和时间顺序,具体包括三个大的帝国,分别是匈奴人建立的匈人帝国,蒙古人建立的蒙古帝国和突厥人建立的帖木儿帝国,草原帝国对人类秩序的关联性影响,非常明显地体现在这三个帝国的历史之中。

首先,我们来看看匈人帝国。匈人帝国是公元370年由匈奴人在欧洲建立的一个国家。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点奇怪,匈奴,不是常年生活在中原以北的游牧民族吗,怎么会跑到欧洲去建立一个帝国?这其实与匈奴对中原的长期掠夺有关。早在战国时期,匈奴就已经开始周期性南下,掠夺中原。当时的中原尚未统一,对待匈奴的侵犯只能被动防御。这种被动防御战略一直延续到秦朝,直到汉武帝时期才换被动为主动,联合周边国家开始围攻匈奴。匈奴在这个时期受到了毁灭性打击,就分裂为南北两部。南匈奴依附中原王朝,转向了农耕定居生活;北匈奴逐渐西迁,远走欧洲,这才有机会在欧洲建立帝国。从公元370年到公元469年,这个帝国维持了将近一百年。极盛时期,它的控制范围东起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交界处的咸海,西至大西洋海岸,南起多瑙河,北至波罗的海。

匈人帝国的关联性影响,主要体现在它不断扩张的过程中。这直接导致了欧洲格局的变动。最突出的影响就是,匈人帝国的扩张导致了日耳曼人的南下,间接导致罗马帝国灭亡。怎么回事呢?公元375年,由于受到匈奴人入侵,日耳曼人的一个分支西哥特人不得不大举迁入罗马帝国躲避战乱。当时的罗马皇帝也接受了这个请求,因为他希望能用哥特人来充实自己的军队。但是事态很快就失去了控制,大量哥特人源源不断地迁入多瑙河流域,急需帝国进行管制,可是罗马帝国在这个地区的兵力又十分薄弱,根本没有办法好好管理。情急之下,罗马当局又停止了移民计划。

公元377年,其实也就是开始允许移民两年以后,一场广泛的哥特起义爆发了。罗马军队节节败退,皇帝瓦伦斯被迫御驾亲征。这一年8月,罗马军队在今天土耳其境内的亚德里亚堡战役中被彻底击败,部队伤亡超过2/3,瓦伦斯本人也被困在一间木屋中活活烧死。这场战役后,罗马实力受到重创,哥特人在这之后的几十年内也一直待在罗马帝国境内,成为罗马帝国内部的一颗毒瘤,构成了罗马帝国最终灭亡的导火索之一。

在了解了匈人帝国的关联性影响之后,我们再来看看中国人最熟悉的蒙古帝国。蒙古帝国建立于公元1206年,在它的著名领袖铁木真及其子孙的对外征战过程中,蒙古帝国开拓了东起日本海、西抵地中海、北跨西伯利亚、南至波斯湾的辽阔疆域,国土横跨欧亚大陆。蒙古人的影响对于俄罗斯是比较深远的,在长期的战争中,俄罗斯人逐渐掌握了蒙古人的阵法,并且最终用这种阵法战胜了蒙古人。在今天的俄语里,有大量来自蒙古语的词汇,例如俄语中的钱、金库、金库管理员、商业税、税率、商铺、集市、箱子等等词语,都是从蒙古语中借鉴来的,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俄罗斯继承了蒙古时期的财政管理体系。

再来说说日本,蒙古的入侵促使幕府力量开始崛起,不过也是由于和蒙古的战争,导致了镰仓幕府的灭亡。当初为了抵抗元朝蒙古的大军,镰仓幕府几乎动用了全国之力。大批从属于幕府将军的武士,在战后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急需幕府给他们分配土地来摆脱困境。但是,抵抗蒙古元军是一场防御性战争,而不是扩张性战争,幕府根本没有获得任何新土地可以用来分配,这就导致武士集团从政权的支持方逐渐转化为政权的对立面,并在不久之后摧毁了镰仓幕府。

当然,蒙古帝国对中国的关联性影响,最大的体现就是占领中原,建立元朝。从历史上看,其实中国一直受到草原民族的侵扰。周幽王烽火戏诸侯,失去了诸侯们的信任,被西戎,也就是当时位于中原西边的各个敌对部落占领了都城,西周东周的分界由此产生。首次实现大一统的秦王朝,灭得了六国,然而为了抵御北方的匈奴,修筑万里长城并征发徭役,最终引发了陈胜吴广起义,陷入内乱而灭亡。汉朝初年,汉高祖刘邦几次败于匈奴,尤其是在白登之围中,刘邦被困七天七夜,不得不送礼求和。到了南北朝时期,五胡乱华,北方地区几乎全部落入胡人手中。唐朝的安史之乱,带头的安禄山和史思明,也是出身游牧民族。到了五代十国,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使得后来本就处于军事弱势的北宋失去了军事缓冲地带,面对契丹、党项、女真,节节败退,直到蒙古全面占领中原地区,建立元朝。

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中华民族的历史,完全可以概括为一部中原民族与北方游牧民族冲突与融合的历史。这也是格鲁塞在书中所着重强调的,草原帝国对周边民族所产生的关联性影响的结果。

说完了匈人帝国和蒙古帝国,还有一个政权也非常重要,我一定要给你讲讲,这就是帖木儿帝国。帖木尔帝国1370年由突厥贵族帖木儿开创, 1507年灭亡,持续了137年。帖木儿本人出生在西亚地区,也就是今天的乌兹别克斯坦境内。这是他的起点。经过三十多年的征服战争,帖木儿建立了一个超大帝国,领土从印度的德里到叙利亚的大马士革,从咸海到波斯湾。鼎盛时期,它的疆域以中亚乌兹别克斯坦为核心,从今天的格鲁吉亚一直到印度,囊括了中亚、西亚各一部分和南亚的一小部分。帖木儿帝国最辉煌的胜利是在1402年,这一年,帝国的领袖帖木儿发动了对奥斯曼帝国的战争。当时的奥斯曼帝国处于上升阶段,势头正盛,正在全力攻打西边的东罗马帝国,企图消灭基督教文明,代之以伊斯兰文化。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帖木儿发动了对奥斯曼帝国的战争,1402年7月20日,他在安卡拉战役大败奥斯曼帝国,俘虏了帝国的领袖巴耶塞特一世。这次征服,不仅让帖木儿帝国的疆土范围急剧扩大,也直接地缓解了伊斯兰文化对基督教文化和整个欧洲的渗透。经过这场战争,大量的艺术家、工匠与学者从奥斯曼帝国涌向帖木儿帝国的首都撒马尔罕,也就是现在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二大城市。这样,灿烂的伊斯兰文明就被传到了中亚,使得这里逐渐发展成了中亚伊斯兰文化的重镇。

听到这里,我相信你也发现了,要谈论和理解欧洲史和亚洲史,你根本不可能绕开草原帝国的历史。草原帝国在发展、扩张的过程中,对欧洲和亚洲的发展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国家政权的更迭。同时,由于草原帝国在领土上的超强扩展性,自西向东,将基督教文明、伊斯兰文明、中华文明也串联在了一起。

 

第二部分

在了解了草原帝国关联性影响的基本内容之后,我们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这种历史上的关联性影响是怎么造成的?一群无论是在经济,粮食,还是武器制造上都不占优势的游牧民族,凭什么能一次次地战胜农耕民族?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回答这个问题。

首先,恶劣的地理环境造就了草原民族强壮的体格和好斗的性格。草原民族主要分布在欧亚大陆的腹地中亚地区,这里气候环境比较恶劣,要么天气寒冷,要么漫天沙尘,对农耕文明来说,这种地理条件完全不适合生存,更别说耕作了。但对生活在马背上的草原民族来说,恶劣的环境反而塑造了他们强壮的体魄。为了生存下去,他们必须斗争。一方面,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草原部落之间进行残酷的斗争,只有最嗜血、最无情的人才能在斗争中存活;另一方面,由于游牧生活的极度不稳定性,为了生存,游牧民族时常会对农耕民族进行掠夺,而在恶劣环境中成长的人,注定要比在温暖舒适环境中长大的人更加善战,这就在草原民族和农耕民族之间造成了一种紧张关系。

其次,草原民族的骑兵骁勇善战,他们从游牧生活中学会了怎么战斗,战争对他们来说,早已成为了生活的一部分。以蒙古人为例,蒙古人的战术就是在草原上举行的大规模狩猎活动中发展出来的,在这里,野兽就是他们的老师。狼群耐心地接近猎物,教会了他们派出探子暗地里去观察敌人;在狩猎中拦截逃跑的野兽,教会了他们从两翼包抄敌人。蒙古骑兵狩猎用的弓箭也是制敌利器,他们往往从孩童时代就成了马上的弓箭手。蒙古人进攻前往往等到敌人被弓箭手引出阵地,或者被远距离的射击元气大伤时,才会派出重骑兵去进攻残余的敌人。

最后,整个战斗中蒙古骑兵还会充分利用他们的体格、长相以及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造成恐惧。他们平常行军中往往保持安静,直到发起冲锋时,就会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尖叫和呐喊,让敌人彻底丧失作战的勇气。我们可以看到,蒙古骑兵完全遵循着猎人在打猎时所采用的各种计策,尤其是蒙古人在征服中亚地区和攻打匈牙利的战争中,都采用了大规模的围猎手段来消灭敌人。

总结一下,游牧文明因为自身环境的影响,练就了好斗的特点,他们内部存在较高的不稳定性,这容易导致他们对临近的农耕文明产生周期性的刺激。打个比方,就是会时不时用针扎一下农耕力量的外壳,导致农耕力量本身的历史产生一定的波动。这种波动有大有小。如果是小的波动,农耕力量损失一些钱财货物就能化解,但如果是较大的波动,导致外壳破裂,农耕民族面临的可能就是崩溃的结局,这在中国历史和欧洲历史中都是时有发生的。

 

第三部分

草原民族骁勇善战的性格造就了草原政权的扩张本性,因此也就对周边民族和国家产生了一系列关联性的影响。这种影响从外在来看,表现为政权的简单更迭,从内部来看,影响着文明的传播与发展。那么,在草原帝国衰落以后,这种关联性影响还存在吗?这是我在今天的解读里要回答的第三个问题。

从历史上来看,草原帝国的关联性影响到1760年就结束了,这一年,乾隆皇帝治下的清军控制了伊犁河流域和今天的喀什地区,最后一个草原政权准噶尔汗国灭亡。从此以后,草原政权一蹶不振。

草原政权的衰落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技术方面,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火车等更高效的交通工具的出现,草原民族的速度优势开始丧失。同时,现代火器的发明和枪炮的使用,也使草原骑兵以及弓箭具有的威力迅速变得不值一提。在移动性和冲击力的两个关键优势都失去的情况之下,草原民族注定难逃衰落的命运。

其次是文明方面。对草原民族来说,可以说,成也文明,败也文明。没有产生出文明的草原民族可以集中全力发展骑兵,发展武力,但这也意味着他们在占领了一片广袤的土地,单凭杀戮已经无法维持秩序的时候,最后的统治结果只会是他们被原有的文化同化掉,被原有的信仰所吸收。草原民族的帝国建立后,会很快分崩离析,即使是成吉思汗建立的元朝,也不例外。对农耕文明来说,草原民族进来的时候张牙舞爪,离去的时候却无影无踪。他们在面对其他文明时,要的只是一场抢劫,一场杀戮;占领一座城市后,他们并不知道之后应当怎么做,应当如何吸收或者接纳现有的一套社会秩序。所以草原民族的统治者们最终都会不由自主地完成身份转换,变成了文明的皈依者。

既然草原帝国早已衰落,它的关联性影响是不是也随之消失了呢?当然没有。只不过是换了一种形式而已。我们分别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上来讨论。

物质层面上,农耕民族和草原民族互动中留下的物质遗产一直在发挥着作用。比如丝绸之路,最早就是在西汉时期,农耕民族在和游牧民族的对抗与妥协中产生的。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在交往的过程中,打开了民族与民族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沟通的桥梁。另外,俄罗斯、蒙古等地区的部分居民,直到现在还延续着原先草原民族的生活方式,甚至还可能会继续骑马,这都是草原帝国物质遗产的体现。

更重要的影响则体现在精神层面。现代人的精神生活,也实现了对草原民族精神的某种继承。可以说,我们正在过着一种现代游牧生活。什么是现代游牧?我的家乡在苏州,来北京工作,我就是一名“北漂”,就像很多漂泊的人们一样远离家乡。我们知道,从一个地方移动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件事本身,就会产生很强的疏离感,而快速移动又会使我们单位位移的距离发生巨大的拓展。这种时空的快速转换必定会加剧这种疏离感,这也就是我所说的现代游牧体验。当我们在漂泊的时候,就成了一个现代游牧者,居无定所,不断漂移。这种现代游牧的生活方式,也将日益成为我们每个人在全球化时代所必有的生活经历。正如当年的草原民族一样,现代游牧生活给了我们不同的视角,更广阔的视野。这种视野,和成吉思汗和他的子孙在当年西征时的全球视野有异曲同工之处。我们都需要面对陌生的世界,面对完全不同的生活节奏、交往方式和文化习惯。只不过,我们不再是野蛮人,我们早已学会了如何快速地融入一个新的世界中去。同样面对现代化,农耕的现代化是一种单一的发展,仅仅是实现了耕作方式的现代化,而游牧的现代化则是给了我们一个强烈的多样性启发,去让我们认识到这个世界还有如此多的可能。这种多样性,我认为是格鲁塞这本书给我们现代人的最强烈的一个启示,也是我们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必须面对的一个境遇。

 

总结

回顾一下,我们围绕草原帝国的关联性影响,回答了三个问题:草原帝国的关联性影响是什么?是什么样的原因造就了草原帝国的关联性影响?在草原帝国衰落以后,这种关联性影响在现代社会是否仍然存在?

对常人而言,帝国往往意味着文明的核心地带,但格鲁塞将我们的视野扩展到了草原地带。他让我们发现,草原地带也有文明存在,草原民族甚至可以发展出一个帝国。格鲁塞的草原帝国,开创性地确立了以草原游牧帝国为主轴的历史叙述范式,也为我们提供了以阿提拉、成吉思汗、帖木儿这三位人物为核心的草原历史叙述。

随着近代工业时代的到来,游牧力量本身的优势一去不复返,但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给我们留下任何遗产,对当下的我们来说,每个愿意拥抱全球化和后工业时代的人都处在对现代游牧的想象当中。现代游牧会将我们带向何方?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境遇?我们且行且看,但无论如何,对古代草原帝国的历史意义理解,对格鲁塞所开创的关联性影响的把握,会帮助我们获得更加宽阔的视野来面对现代的游牧生活。

《草原帝国》读书心得:本书从草原视角重塑世界历史,揭示了草原帝国对欧亚大陆的深远影响,游牧民族与农耕文明的互动塑造了人类秩序,展现了文明交流碰撞的壮阔图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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