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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富强》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7)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一本讲中国思想史的名作《寻求富强》,它的副标题是“严复与西方”。

严复这个人,你应该不会陌生。清末民初,严复翻译了很多西方思想经典,是最早向国内介绍西方思想的中国学者。他翻译的书里,最有名的是《天演论》,成了当时新学的通识教材,影响了胡适、鲁迅、李大钊等等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严复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翻译《天演论》的核心思想。这八个字太有名了,成为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口号。胡适就是受了这句话影响,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适者生存”的“适”。

我们要说的这本书,讲的就是严复的思想,同时,它也回答了,严复的思想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影响。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中国研究”大师史华兹。他曾经担任美国哈佛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的教授,因为博学和睿智,被尊称为“学者中的学者”。史华兹一开始研究的是中国当代政治。在研究过程中,他发现,如果不进一步了解近代中国的思想脉络,就没办法真正理解今天的中国。所以,他从当代中国开始往回找,找到了五四运动,又找到了严复。

你可能会说,严复的那些作品,都是在翻译西方经典,史华兹为什么会把严复看作思想家呢?

实际上,翻译,正是严复建立自己思想体系的一种方式。晚清以来,传统儒学已经没办法应对强大的西方带来的各种危机。当时的中国学者不得不求助外力,借助西方思想改变传统观念,寻找济世救国的良方。严复创造性地翻译了《天演论》等西方思想经典,提出了晚清到民国中国面临的问题,和他认为可能的解决方案。他的这些思想,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近代中国思想的走向,甚至近代中国历史的走向。

《寻求富强》这本书,出版已经有几十年,但它一直是研究中国近代思想史的必读书。在书里,史华兹提供了一种帮我们理解思想史的框架。思想是一种酶,能缓慢地给社会带来质变。要想弄明白一种思想为什么能带来质变,就需要比较的视野,这也是史华兹这本书的独到之处。

今天的解读,我会顺着作者的比较视野,分这三部分来讲这本书。首先,我们回到严复生活的时代,比较严复的思想和当时的主流思想有什么不同。第二部分,我们把严复思想放到思想史的坐标系里,比较他和他翻译的西方思想体系。最后第三部分,我还想跟你说说,严复的翻译著作为何能体现他的思想,以及史华兹这本书的价值。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我们先回到晚清具体的社会环境中,来理解严复的思想。史华兹认为,严复是第一批想要突破中国传统思想束缚的学者,而这正是近代中国思想变革的起点。

要想理解这个观点,就得从严复的成长环境说起。1853年,清咸丰三年的时候,严复出生在福建的一个小村庄。他从小接受中国传统教育,可以写出漂亮的古文和古诗,有很好的古典文学基础。严复14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去世了,他的传统教育也不幸结束了。在史华兹看来,自幼接受传统教育,决定了严复思想的底色,始终是儒家的。

14岁以前,严复的人生理想就是考科举,求仕途。父亲突然离世,让这个理想化为泡影。他不得不放弃学习四书五经,改学西方的军事技术。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一所海军学校,福州船政学堂,选择了用英文教授的驾驶专业。当时的传统学者轻视西学,西学还不像五四时期是一种显学。所以严复这个人生选择,在当时看来,还是很大胆的。这个选择,决定了他后来的道路。英文成了他吸取西方思想的媒介,而英国成了他心目中的理想国家。

1877年,24岁的严复到英国深造,算是最早一批留学生。当时的中国,太平天国运动刚刚结束不久,同时,英国正处在大不列颠帝国的鼎盛时期。可以想象,身在英国的严复,亲眼看到英国的富裕和强大,会受到多大的冲击。严复热情地考察英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制度,也开始关注英国的思想。史华兹认为,那时严复已经意识到,西方的富强不仅是因为经济发达、科技先进,跟法律制度、社会秩序、价值观念和思想意识,都有关系。这种想法,让严复在他的时代里,显得非常与众不同。

为什么说严复与众不同呢?这就需要了解一下当时主流的思想,也就是儒家士大夫的普遍想法。我们知道,西学东渐从明代就开始了,到了清末已经有好几百年。在这几百年里,西方思想对中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但是,儒家士大夫讨论晚清的社会政治问题,几乎很少接受外来的新思想、新观念。他们看待问题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方法,始终局限在中国传统思想内部。

儒家士大夫有两个很有名的口号:一个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另一个是“师夷长技以制夷”。说白了,就是不想改变传统思想的框架,把外来的资源当成查漏补缺的补丁。儒家士大夫看到西方国家的强大,也想借助西方的思想资源,但是,他们始终深信,儒家思想才是永恒的真理。只要更好地实现儒家思想的要求,再学习一点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就可以解决晚清面临的各种问题了。

举个例子,1820年,晚清的官员编了一部书,叫做《皇朝经世文编》,汇集了当时的官员和学者关于如何改革图强的奏章,还有政府颁布的文书等等。可以说,这部书代表了晚清兴起的“经世”思潮。所谓经世,就是注重解决当时国家和社会的实际问题。听起来很务实吧?但是,如果打开《皇朝经世文编》你就会发现,里面提出的那些社会问题都是老生常谈,和几百年前官员奏折中的问题几乎一模一样,比如改革官员选拔、改革军队、调整赋税、加强海防等等。

你想想,问题依旧,解决方法就更不会有什么新意了。儒家士大夫的解决方法,无外乎两条思路。第一条,是坚持儒家正统路线。儒家认为,国家的主要目的是维护社会道德和文化秩序的稳定,让天下和谐太平。想要实现这个目标,最好的方法是推崇道德榜样,提倡节俭,抑制扩张,减轻农民负担。虽然儒家士大夫也承认经济发展很重要,但是,他们还是特别强调,不能单纯发展经济。这样不仅不能带来幸福,而且会强化奢靡之风,败坏道德水平。他们的第二种思路,有点像先秦法家的想法,觉得富国强兵是国家的基本目标,而富国强兵,又可以反过来增强国家权力。

不管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还是“师夷长技以制夷”,儒家士大夫的美好愿望,因为1895年甲午战争惨败彻底破灭了。这场失败让所有人都始料未及,也给中国的思想界带来了巨大的震动。这时候,从英国归来,一直有些沉寂的严复,撰写了《原强》《救亡决论》等好几篇文章来表达他自己的思想,发出他自己的声音。

严复在英国学到的西方思想让他意识到,西方强大的根本原因,不仅是武器和技术的先进,也不仅是政治和经济制度先进,更在于东西方思想的不同。可以说,严复的想法,引领了19世纪末中国思想界的新变。他是最早突破传统思想框架的学者。在他看来,一种文化的体和用之间,根本不可能做这样简单的划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也许是走错了方向。晚清中国遇到的种种磨难,也许是因为思想本身出了问题。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严复的思想到底说了什么。在严复看来,东西方思想上的差异,决定了东西方国家在近代的不同命运。西方国家强大,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资源里,有“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能在思想上不断向前发展,激发社会活力。相比之下,晚清中国的衰落,正是因为缺少这样的思想资源。

严复很早就接触到了达尔文的进化论。在他看来,达尔文的进化论,说出了这个世界的某种真相:天地万物都为了自己的生存,相互竞争,弱肉强食,优胜劣汰。整个宇宙,都遵循这样的法则,没有怜悯,没有道德。听起来好像很残酷,但是严复没有觉得沮丧,反而很兴奋。对他来说,进化论不仅描述了现实真相,还指出了现代世界的价值标准。正是因为遵循这种价值标准,西方国家才走上了富强的道路。

和很多晚清到民国的学者一样,严复心头念念不忘国家富强。所以他一接触进化论,就不知不觉地用进化论来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有这样的倾向,严复后来被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吸引,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斯宾塞是英国著名的思想家。他最早用进化论解释人类社会,被称为“社会达尔文主义”之父。严复很推崇斯宾塞,在他看来,社会达尔文主义是西方思想中最精华的部分。他的名言“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其实就是在说社会达尔文主义。

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斯宾塞的思想为严复提供了一种关于国家的想象。每一个国家,都像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这些有机体共同处在一个残酷的竞争环境中,为了生存、发展而相互斗争。再进一步说,国家富强的动力,也来自国家内部个人之间的竞争。如果我们把国家看作是有机体,那国家里的每个个体,就是构成这个有机体的细胞。斯宾塞把每个人都想象成为具有潜在活力的个人,拥有体力、智力和道德三种力量。想要发展这些潜在力量,就需要给人们动力。这个动力是什么呢?就是每个人都要追求个人的幸福。在严复看来,斯宾塞描述的这种每个人追求自己幸福的世界,特别美好,充满了建设性。每个人都会在竞争中发展,激发出自己的潜力,最终实现国家富强。

严复觉得“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人类社会无法避免,必须经历的发展阶段,他称之为 “运会”(运气的“运”,会面的“会”)。接下来,严复就要回答另一个问题,既然东西方国家要经历同样的阶段,有同样的“运会”,为什么命运却完全不同呢?晚清中国为什么变得如此衰弱呢?

严复把原因归结为东西方的思想对待竞争的态度不同。西方思想家懂得进化,积极促进人类社会中的竞争。中国传统思想中,从来没有这种国家之间相互竞争的观念。儒家圣贤之道,完全是另一回事。在古代,“中国”是一个文化概念,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国家也不是相互竞争的有机体,而是一起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也就是“天下”。在儒家看来,竞争是可怕的灾难。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任由欲望发展,虽然可能暂时会带来进步,但是长远来看,却让人得不到满足,离真正的幸福越来越远。

史华兹说,严复思想的核心,就是追求国家的富强和提升个人的能力。按照这个逻辑,反对竞争的儒家思想,可以说是晚清中国寻求富强的阻碍。后来的很多研究者也说,严复抨击儒家思想,从理论上抛弃儒学传统,是近代学者里“全盘西化”的代表,开启了五四运动时期全面反传统的先河。

不过,这么说其实有失公允。第一部分我们说了,严复虽然很早就开始学习西学,也对外国文化保持开放的态度,但是,他的底色始终是儒家的。跟后来五四运动中的新派学者相比,严复始终是儒家传统内部的一分子,而不是局外的旁观者。比如,在1897年,严复强烈批评德国强占胶州湾,说这是强权行为,是野蛮之民的做法。显然,他并不真的认可“强权就是公理”,依然把道德放在更高的位置上。而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儒家政治伦理的最大区别,就是一个相信“强权即公理”,另一个相信“仁者无敌”。纵观严复一生,在最根本的问题上,严复的想法没有偏离中国的传统。

“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句话能有如此巨大的影响力,因为它给当时西方的富强和中国的衰落提供了一种有力的解释;同时,它描绘了晚清中国所处的残酷的国际竞争环境,说出了压抑在中国人胸中的不满;更重要的是,这句口号给当时的国人带来了希望。它的潜台词是,我们面临的不幸一点都不特别,而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境遇。只要我们能奋起直追,迎头赶上,一样可以实现国家富强。

达尔文从来没有到过中国,然而,达尔文的进化学说却成为影响中国最重要的西方学说之一,改变了中国人的思想。这一切,都是由严复开启的。

 

第三部分

最后,我们来说说,严复的翻译著作,为何能体现他的思想。

严复是一位翻译家。他曾经提出一条著名的翻译标准,就是“信、达、雅”。这里,最基本的要求“信”,就是要忠实于原文,准确表达原文的含义。可是在史华兹看来,严复的翻译,似乎不符合他自己的标准。严复从来不是逐字逐句翻译,而是用古文重新描述书里的意思,还添加了大量的注释。可以说,严复正是要借助翻译和注释,表达自己的思想。在晚清,想要借用其他文化的思想资源,这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史华兹在《寻求富强》这本书里,分析了严复翻译的六部著作。解读中,我们就重点说说其中最有名的《天演论》。

1898年,《天演论》出版,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本书不仅影响了严复同时代的学者,也改变了20世纪初那一代青年人的思想。严复翻译所用的文风来自清代的桐城派。这个学派追求复古,文风简洁明快、清新雅致。严复用这样的文风翻译《天演论》,就是想通过典雅的文字,引起儒家士大夫对西方思想的重视,让那些保守之士也愿意捧起这本书读。《天演论》的成功,说明严复实现了他的想法。

《天演论》的原作者,是英国作家赫胥黎。如果直译英文原名,其实应该翻译成《进化论与伦理学》。你看,严复不仅用“天演论”来翻译“进化论”,而且忽略了原标题中的“伦理学”这个词。显然,他是故意的,那他为什么要这么干呢?

我们今天往往认为,《天演论》是一部宣扬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书。但实际上,原作者赫胥黎写这本书,是为了反对斯宾塞的社会达尔文主义。赫胥黎虽然认同达尔文对宇宙进化的描述,但是,他不同意用进化论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同时,赫胥黎虽然承认自私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是,他把自私看作是人类身上残存的兽性,希望人类能够通过伦理来抑制自私。在赫胥黎看来,宇宙如此残酷无情,人类社会的价值,正在于可以摆脱残酷,建立伦理道德。

严复不是没有看懂赫胥黎的想法,但是他受到斯宾塞的影响,无法接受赫胥黎。在严复看来,宇宙进化的无情,正好符合老子对于天道的描述: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宇宙在运动变化的过程中,从来不会特别对待某些群体。这说明,天道对于人类一视同仁,这并不残酷。人类为了生存展开的竞争,不应该被压抑。

严复把他对赫胥黎的批评,和对斯宾塞的维护,都表达在翻译和注释中了。换句话说,严复翻译《天演论》,不仅没有忠实还原原作者的想法,反而颠覆了他的想法。严复表达的,其实是他从斯宾塞那里学到,然后经过他自己内化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思想。史华兹说,与其说严复是一个翻译家,倒不如说他更像一个思想家。

在我看来,严复借翻译和注释来传达着自己的思想,某种意义上说是继承了儒家述而不作的传统。述而不作是一种自谦的说法,表面意思是说只转述、阐释别人的思想,自己并不创作。但实际上,转述、阐释、翻译,都可以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创作。朱熹就是通过注释“四书”,形成了自己的学说。这种创作,有它独特的优势,它不会脱离既有思想体系的脉络,就像是一棵大树上长出的新枝。对后来的人来说,学习这样的思想,它会把我们带回背后整个思想史的脉络中。我们就不只是获得了一种答案,细心的读者也能从中看到问题,看到争论,启发自身的思考。

这正是史华兹写这本书的一个重要目的。他不只是介绍严复的思想,更是想说清楚,严复的思想为什么能对近代中国产生那么大的影响。为什么严复的思想能够为晚清中国的困局,这个千百年未遇的大变局,提供一种可能的解决方案,甚至把历史带向了新的方向。

也有人说,史华兹这本书还有另一个目的。史华兹是一位西方学者,他研究严复,也是想通过严复反过来理解西方近代思想。关于如何理解20世纪的西方思想,西方学界一直以来也很难达成共识。毕竟,大家都是处在自己文化传统的内部,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然而,当他们把目光转向东方,透过严复这个外部的视角,反观近代西方,问题的关键好像突然清晰了,其实就在于“富强”二字。

思想史的问题,永远是全人类共同的课题,因为从根本上说,人类面临同样的困境,有着同样的关切,也做出了平等的探索和努力。

 

结语

好,这本《寻求富强》就讲到这里。严复是一个翻译家,一个思想家,但是,他不能算是一个实干家。他的思想影响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可他始终和现实政治保持距离。1898年的戊戌变法,他基本上是一个局外人。到了晚年,经历过袁世凯复辟,严复选择归隐田园。这时的严复,听说了第一次世界大战给整个西方世界带来的灾难,也开始反省自己一生的思想,重新看待东西方思想上的差异。

他晚年给学生的信中写道:文明科学的发展,让人类遭受了如此巨大的灾难。先贤也许早就意识到这一点,才采取了和西方人不同的道路。整个西方三百年的发展,大概只让人变得自私自利、寡廉鲜耻。也许,先贤终究是对的。

这是严复最后留给自己的问题,也是他留给今天的我们的问题。

《寻求富强》读书心得:严复译介西方思想,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为钥,开启中国富强之路的思考。其思想突破传统框架,影响深远,启迪国人追求进步,同时反映近代中国思想变革的复杂与曲折。

《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2)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

“代议制政府”这个词,你可能觉得陌生,其实当你浏览国际新闻的时候,经常跟它打交道。比如你会听到某个国家刚刚进行了一场议会选举,某个国家的领导人被议会弹劾了。有的国家可能不叫议会,叫国会,还会分成上院、下院,或者参议院、众议院。其实,无论议会、国会还是两院,本质上讲的都是代议制。什么是代议制呢?一句话,人民选举出代表,再由这些代表通过议会或国会等政治机构来进行统治的模式,就叫代议制。所以今天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政府,都属于代议制政府。

在西方历史上,第一次系统分析代议制政府的本质与它历史发展的作品,就是这本《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它是现代政治制度研究领域的经典之作。

这本书的作者,是19世纪法国著名的大思想家、大政治家弗朗索瓦·基佐。基佐这个人,在学术和政治上都取得了非常辉煌的成就。他25岁就被委任为巴黎大学历史学系的终身教授。在政治上,他曾担任法国政府的内政大臣、教育部长等,最终在1847年登上法国首相之位。

当时,也就是19世纪上半叶的法国,大革命余波未平,又发生了多次复辟与革命。基佐亲眼见证,并且亲身参与其中。当时的法国人尝试了帝制、君主立宪制、共和制等多种政治方案,而基佐就是代议制政府忠诚的拥护者和积极的实践者。所以,对于基佐来说,代议制政府不仅是一个学术上的研究对象,还是他终身追求与捍卫的政治事业。而丰富的政治经验,也让他对代议制政府的理解,远远超过那些纯粹书斋里的学者,处处闪烁着穿透本质的洞见。

这本书的内容来自基佐的一系列演讲,其中既有对代议制政府本质的理论分析,也有对其发展历程的详尽梳理,可以说将宏大的历史叙事与精深的哲学分析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这些都在这本书里得到了充分展现。

下面我就分三个部分来为你解读这本书,全面了解代议制政府的本质,把握现代政治制度的精髓:

第一部分,我们来看看,基佐所理解的代议制政府,具有什么真正的独特之处?为什么他认为代议制政府是一种最佳选择?

第二部分,基佐把英国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论述。因为中世纪的欧洲各国中只有英国发展出了成熟的代议制政府。这是什么原因呢?

第三部分,我们需要跳出这本书,来看基佐去世之后,代议制政府的发展在多大程度上验证了他的判断,又出现了哪些意料之外的问题,代议制政府又会遇到什么样的危机?

 

第一部分

好,下面就进入第一部分,来看看在基佐眼里,代议制政府的本质和独特之处是什么。

在基佐生活的19世纪上半叶,代议制政府对这时的法国来说还是一种新生事物。无论是想要重建君主专制的保皇派,还是想要建立直接民主制的激进派,都对新生的代议制政府充满了敌视。至于拥护代议制政府的人们,很多也对代议制本身认识得不太清楚。当时比较流行的看法有两种:一种认为,代议制政府不过是民主制的一种子类型,是因为国家领土和人口规模太大,无法让所有公民都直接参与政治统治,所以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一些专门的代表,让他们来代替大众管理国家。也就是说,代议制政府的本质是一种间接的民主制。

另外一种看法认为,代议制政府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无非是人类历史上非常古老的贵族制的延续。贵族制的基本预设是,人们的政治能力是不平等的,大部分人并不适合参与政治,只有少数优秀的人具备政治能力,把管理国家的事情交给他们就可以了。所谓的代议制政府,无非就是用选举的方式来发掘适合统治的贵族,所以也有人干脆把它叫作“选举贵族制”。

那么基佐是怎么看待这些说法的呢?他认为,这两种说法其实都误解了代议制政府,他有力地批判了这两种流行看法,进而揭示了代议制政府的真正本质。我可以把结论先告诉你,基佐认为代议制根本不是什么间接民主制,也不是选举贵族制,它是一种完全不同于任何民主制与贵族制的全新政府。它建立在“理性主权”观念的基础上,“理性主权”是基佐的代议制思想中最为精华的内容,这里的主权,也就是统治权的意思。

请你注意,“理性主权”是理解今天内容的关键词,下面我们就具体来说说。

要想理解“理性主权”是什么,我们需要先了解它的对立面,“人的主权”。“人的主权”是什么意思呢?以往的政治思想家,一般按照统治者的人数多少,把政府划分为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一个人统治就是君主制,少数人统治就是贵族制,全体人统治就是民主制。不管统治权究竟掌握在一个人、一群人还是全体人手中,这些制度都不自觉地预设了一点,就是认为统治权必须属于固定的人;他们所争论的,无非是这些固定的人是谁。基佐认为,跟这些传统的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不同,代议制政府的原则是,统治权永远不应该固定在某些人的身上,哪怕是民主派所说的全体人也不行。为什么呢?

因为,我们每个人的理性都是不完美的,容易受到各种欲望与偏见的误导。所以,把统治权天然地交到固定的人手里,都是有风险的。现实的经验清楚地告诉我们,有时候真理会掌握在多数人的手里,但有时候真理就掌握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的手里。所以一个好的政府,不是把统治权托付给“人”,而是要托付给真正的“理性”。从这个角度来看,代议制政府的本质就是,不把统治权天然地授予任何人。

当然,理性又不会自己说话、自己进行统治,任何统治最终都是要由活生生的人来实施的。所以,代议制政府的功效就发出来了,它就是通过选举的方式,把那些可能代表了理性的人拣选出来,让他们来进行统治。说到这里,你可能会质疑,谁来保证这些人就一定是正确的呢?即使他们刚开始是正确的,也不能保证后来不会陷入错误与偏见啊。没错,没有人能保证他们一直正确下去。

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呢?代议制政府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这些人在议会之中,自由地争执、辩论,不断改进自己的看法,吸收不同的意见,从而发现正确的观点。而且,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如果人们发现代表们已经没有能力继续履职,或者人们又发现了其他更适合的人选时,就毫不留情地把原来的代表们选下去,把新的代表选进来。就这样,不断重复新老交替。

你看,代议制政府本身,并不能告诉你,应该由谁统治、谁更适合统治。但是,代议制政府可以发现,谁不适合统治。只有那些不断在议会活动与政治选举中证明了自己的人,才能够获得统治权。

所以,代议制政府要想真正建立起来,就需要具备三个核心要素,选举、议会和公开性。第一,要有选举,只有通过选举不断地产生新的代表,才能确保国家的统治权不被任何固定的人所垄断。第二,要有议会,只有建立议会,让代表们在议会中进行充分地协商与辩论,才能迫使这些人始终用理性方式来思考问题和说服别人。第三,要确保公开性,议会中的辩论必须允许公众去旁听,而且,议员们的发言和投票立场,都要记录下来并随时公布。今天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有专门的电视频道,每天在直播议会的各项活动。因为代表们能够成为代表,能够获得统治权的正当性,就在于他们有理性上的优势,能够发现真理与正义。他们必须不断地向公众们来证明自己的这种正当性。

说到这里,你也就很清楚地看出代议制政府与民主制、贵族制之间的区别了。为了加深你的理解,我们再简要对比一下。首先,民主制和贵族制都坚持一种“人的主权”的观念,而代议制政府坚持的是“理性主权”。其次,代议制也不是直接民主无法实现时的一种替代方案。即使人类未来通过某种技术手段,可以让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同时集会和投票,同样也无法保证多数人的意见就是绝对正确的。而且就算多数人可以同时集会,也不可能做到充分商讨与辩论,总不能让几千万、几亿人都来发言吧。最后,代议制并不能简单地理解为选举贵族制。选举贵族制只要求把适合统治的人选举出来就可以了,并不规定他们用什么方式来进行统治,他们完全可以把大众扔在一边,专断地推行自己认为是好的政策。相反,代议制政府,不但要选举出代表,还要让这些代表公开地进行协商与论辩。而且这些代表必须不断向公众来证明自己,不然就被下一次选举无情地抛弃了。也就是说,他们永远不能脱离大众,永远要倾听大众的声音。

所以,基佐精辟地总结说,代议制政府本质上是一种发挥提取功能的机器。它把分散和埋藏在社会深处中的一个个理性看法,从各方面收集起来,让它们相互论战、相互检验,最终形成一种真正的、公共的理性,让这种理性来管理国家。这台机器必须不停地运转,不停地更新所提取的内容,不停地生产出新的共识,没有永恒不变的真理。这就是代议制政府的真正本质,也是它的独特之处和优势所在。

好,小结一下,基佐认为,代议制政府建立在“理性主权”观念的基础上,它的原则是不把国家的统治权交给任何固定的人。选举、议会和公开性,这三者是代议制政府的核心要素。能够把分散在社会中的理性看法,不断提取出来,这就是代议制政府的最大优势。

 

第二部分

基佐论述了代议制政府的独特本质是什么,但他并不满足于理论的阐释,还要通过历史研究,来考察代议制政府究竟是在何时何地出现的,并且后人可以从它的产生与发展中吸取怎样的经验。

西方历史上,有不少研究认为代议制政府起源于那些灭亡了西罗马帝国的日耳曼人。比如孟德斯鸠就曾经说过:“代议制是从日耳曼人的森林里诞生的。”为什么会有这种看法呢?因为欧洲各地的日耳曼人建立的王国,比如早期盎格鲁-撒克逊王国、法兰克王国以及西哥特王国中,都有一种“民众大会制度”。理论上说,所有自由人都有权参加这个大会,王国的军事开支、税收、教会事务等重大问题都要在大会上进行讨论,有时候大会还接受民众对国王的各种抗议和请愿,扮演某种法庭的角色。

不过,基佐说,这种民众大会与代议制政府完全是两回事。因为那里没有任何关于代表的观念,也没有任何选举代表的做法。无论是谁去参加大会,他都是以自己个人的身份去的,不是代表别的什么人。后来,随着国家规模的扩大和贫富差距的加深,民众大会的地位不断下降,召开的次数也越来越少。国王更多的是直接召集大贵族和大主教等少数重要人物,组成所谓的“要人会议”,商讨国家大事。显然,这和后来的代议制政府不是一回事。总之,通过对这些日耳曼王国的考察,基佐的结论是,在5-10世纪的欧洲各处,根本没有代议制政府的痕迹,代议制的起源要到11世纪以后的英国历史中去寻找。

那代议制在英国历史上怎么形成的呢?这其实是一个非常漫长的过程,其中也经历了许多反复,基佐在这本书里对这段历史进行了详细的梳理和考证。但我觉得你没必要了解这些细节,把握一个大概的线索就可以了。我们知道,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现代国家,其实英国现代国家的建设史,也就是英国代议制政府的发展史。

我给你简单说说:英国一直以来就有国王召集大贵族共同议事的传统,到了13世纪以后,议会的代表不再局限于大贵族,骑士阶层和市民阶层也参与了进来,议会的召开也越来越频繁。议会最初的功能主要是司法方面的,后来逐渐拓展到政治方面,最关键的就是掌握了对征税的批准权。14、15世纪,议会的权力不断扩张,与国王一起决定是否与别国开战,参与制定法律,还负责监督官员的行为。但是在16世纪到17世纪前期,都铎王朝和斯图亚特王朝的国王们,推行专制统治,议会的权力受到压制。特别是在1629年,英国议会制发展遭受了重大挫败,查理一世解散了议会,进行了长达11年没有议会的统治。但查理一世这种倒行逆施的做法,不但引发了内战,也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最后到了1688年“光荣革命”,英国议会的统治权得到再次确认,任何人都无权挑战议会权威,英国的代议制政府可以说就完全建立起来了。这就是英国代议制政府的发展历史,也是英国现代国家建设的关键步骤,如果你对这段历史感兴趣的话,可以去听我的《西方文明史纲》,里面有更加详细的解释。

我们知道了英国建立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过程,那问题就来了,为什么是英国最早建立起代议制政府呢?基佐告诉我们,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原因。

第一,长期以来英国的国王与大贵族之间就存在一种相对平衡的政治均势,谁也没能彻底压倒另一方,这种均势深刻影响了后来议会的发展。不管是国王还是大贵族,都不能抛开对方,完全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进行统治。他们必须借助一个双方都能参与进来的制度平台,来商讨和协调各自的利益。这个制度平台就是“贵族议事会”,也就是英国议会的前身。这种议事会里面没有什么选举,也没有什么代表性,看起来距离现代的议会还很远。但是它能稳定召开,就意味着王权受到了某种制约。这种制约一开始还比较柔弱,但它给英国人树立了一个重要的观念,即国王不能专断独行,必须依靠议事会来进行统治。这个观念后来被发扬光大,就逐步形成了那个著名的政治逻辑——“王在议会”。

除此之外,由于国王和大贵族们之间是一种相对均势关系,导致他们想要压倒对方,就必须引入第三方的力量,这样才能打破现有的平衡。这种第三方力量主要来自小地主、骑士、自耕农和市民阶层。这些新力量的加入,不仅改变了贵族议事会的成分,把它变成了一个更加多元的机构,更重要的是引入了一个重要的观念,这就是“代表”。

为什么说“代表”这个观念很重要呢?以往的大贵族们能够出席议事会,凭借的是自己的贵族地位与身份,所以,他们参会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自己的利益,并不代表任何别的人。但是1295年,国王爱德华一世下令召集议会时,除了49个重要的大贵族之外,还要求每个郡选出2个骑士,每个自治市也要选出2个代表来参加会议。要知道,当时的自治市大概有120多个,这样,自治市的代表就有240个,人数远远超过大贵族。这些来自郡和自治市的议员与贵族们不同,他们不是代表自己,而是代表自己的地区。所以,只有出现了“代表”这个观念,才能谈得上代议制。

如果说国王和大贵族之间的政治均势力是英国能够发展出代议制政府的第一个原因,那么第二个原因就在于英国非常发达的地方自治传统。说到这里你可能会有疑惑,代议制政府主要指的是国家在中央层面的权力安排,它和地方自治看起来没有什么直接联系啊。没错,地方自治本身与代议制政府没有直接的联系,但是代议制发展到一个关键阶段时,地方自治就与它起了非常重要的化学反应。

这个关键阶段,就是上面刚刚讲的,来自郡和自治市的代表们开始进入到议会当中。理论上讲,他们的加入极大地改变了议会的阶层成分,可以反映王国更多阶层的利益诉求。但是,要让理论变成现实却不是一蹴而就的。因为这些代表很可能会沦为国王的附庸,或者是在议会中只追求他们自己的个人利益。这个时候,英国强大的地方自治就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它确保这些代表能够忠实地为各自的地区谋利。

长期以来的地方自治,让郡里的普通民众以及自治市的市民,也有机会与地方的精英阶层建立起广泛的联系。比如,百户法庭、郡法庭都不只是一个司法机构,还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地方精英与普遍民众经常坐在一起,讨论各种事务。这些地方自治活动,让他们之间有越来越多的共同利益。长时间的地方自治实践,锻炼了英国人的政治能力,确保他们可以选出合格的代表。并且持续地关注这些代表们在议会中的表现,一旦发现他们偏离了地区的整体利益,就在下次选举中把他们选下去。这样,参加议会的代表,就真的是在代表地区的利益了。

到这里,基佐对代议制历史起源的追溯就完成了。11世纪以后,英国开始逐渐发展出代议制政府的萌芽,这让英国在政治制度的实践上大大领先于欧洲其他国家,为以后的快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基佐看来,国王与大贵族之间的相对均势,以及英国强大的地方自治传统,是代议制政府能够最终在英国建立起来的两个重要原因。

 

第三部分

追溯了英国代议制的起源和发展,那近现代其他国家的代议制是怎么发展起来的呢?在基佐看来,以后各国的政治实践,其实都是在分别效仿英国,建立起自己的代议制政府。

基佐曾经乐观地预言,代议制政府将是欧洲文明发展的共同方向。那历史是否按照基佐的预测前进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基佐离世之后,代议制政府在世界各国的发展情况。

上面说过,英国在1688年光荣革命之后,代议制政府基本确立了下来。此后,英国的各项发展走上了快车道,国家实力日益强大。欧洲大陆其他国家把英国强大的原因归结于英国的政治实践,于是争相效仿。这股浪潮的顶点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结束,这时,代议制政府领导下的英国和法国,战胜了政治上落后的德国和奥匈帝国。代议制似乎没有任何对手了,就连战败的德国、奥地利、匈牙利等国,也相继模仿英、法建立了代议制政府。截止到此时,历史的发展似乎验证了基佐的预言。

不过没过多久,这些新、老代议制政府都遇到了严峻的挑战。在德国,人们以合法的选举程序,将希特勒送上了总理之位,这位政治狂人现在要掉过头来推翻代议制;而法国人的问题是政府更迭太快,好几届政府连一年的时间都坚持不下去,于是政策的延续性荡然无存;就连作为代议制范本的英国政府,也面临着工党和法西斯主义两方的激烈攻击。那应该怎么看待这时代议制政府出现的危机呢?代议制政府还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方向吗?当时德国的政治思想家卡尔·施米特就提出,要真正理解这场危机,就必须回到代议制政府最伟大的辩护者基佐那里。施米特认为代议制政府出现危机的原因有很多,这里我简单说两点。

首先,是选举行为的变化。选举是代议制政府的生命线,代议制政府必须通过不断的选举,将潜藏在社会深处的精英发掘出来,把能力不符的统治者淘汰出去。这就要求,选举人本身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和判断能力,不然他们投出的选票就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基佐认为选举权应该与一定的政治能力挂钩,不能盲目地实行普选制。他在当时就坚持纳税在200法郎以上的人,才具有选举资格。然而,随着人民主权观念和平等思想的深入人心,普选权变成了一种“政治正确”。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英、法等国相继取消了对选举权的财产限制,成年男子基本上都获得了选举权。这就出现了一个客观问题,许多人的政治能力还没有通过教育和实践发展起来,他们要么是在不了解候选人的情况下就盲目投票,要么只是投给那些给自己许诺了某种短期利益的政客。选举行为的品质大大下降了,代议制政府的品质也就难以有保证了。

其次,议会中原有的公开协商与论辩变得越来越少,丧失了它发现真理、形成共识的重要功能。这种现象的形成与政党政治的发展密不可分。现在议会中的绝大多数代表,不再是独立的政治行为体,而是归属于某个政党,议员们的观点与主张必须同所属政党的纲领保持一致。用施米特的话说,稍微有点政治常识的人都知道,所有重要的决定都是在政党的办公室里,都是在党员私下的讨论里做出来的。人们不会天真地以为,代表们在走进议会之前,每个人心里还没有主意,非要等到公开的讨论之后才能达成一致。西方的政党制度,让议会里的协商与论辩更多成为一种走过场的形式,议会本身沦为了一种纯粹让代表们进行投票的场所。民众不相信议会还有真正的协商和论辩,这样,代议制的优势也就很难维系了。

说到这里你就明白了,当选举行为以及议会中公开协商和论辩都受到挑战时,代议制政府本身就不可能稳定地运转下去了。换句话说,基佐对代议制政府的理解并没有错,只是这种代议制政府的成立离不开一些重要的前提条件。当历史发展所带来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变化,动摇了这些前提条件时,代议制政府自然就会遭遇危机。在施米特看来,代议制政府想要克服危机,就必须适应新的历史形式,重建人们对它的信念,并设计出新的机制。当然,这些就不是我们今天的解读要讨论的问题了。

 

结语

到这里,这本《欧洲代议制政府的历史起源》就为你解读完了,最后,我想分享我的一点收获。基佐的研究让我注意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前面我们说过,代议制政府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议会行使权力,所以理论上,应该是先有代表,才有议会。而历史的发展恰恰相反,是先有议会,才有代表制,从英国的实践中就能看出这一点。这可能说明了,理论的逻辑与历史的逻辑常常是相反的。所以说,真正的智慧就是要把握理论与历史的综合。

好,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欧洲代议制政府起源》读书心得:基佐详述代议制本质与历史,以“理性主权”为核心,强调选举、议会与公开性。代议制非间接民主或选举贵族制,而是理性提取机器,推动社会共识形成,理解现代政治精髓。

《孤独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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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孤独传》,副标题是“一种情感的历史”。它追溯了“孤独”如何成为一个困扰现代人的问题,讨论了孤独有多少种不同的表现形式,以及我们要如何应对孤独。

我相信你一定感受过孤独:小时候得不到父母和老师的理解,你会感到孤独;因为上学或者工作换到一个陌生的城市,人生地不熟,你会感到孤独;当同事们聊得热火朝天,而你却插不上嘴的时候,你会感到孤独;看到别人卿卿我我大撒狗粮,而自己孑然一身的时候,你会感到孤独;当挚爱的亲人离开人世,你对他们充满思念的时候,你也会感到孤独。

孤独似乎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你可能像我一样,没有意识到它到底有多严重。在2018年1月,英国设立了一位“孤独部长”,专门应对孤独带来的社会问题。据统计,英国有超过十分之一的人被孤独困扰,而且不分年龄、性别、种族。孤独给人带来的伤害跟每天抽15根烟差不多,孤独和老年痴呆、心脏疾病、高血压、过早死亡都有直接的关系。孤独还具有“传染性”,一个人的孤独情绪可以带动其他人产生类似的情绪。在英国设立“孤独部长”三年之后的 2021年,日本也设立了“孤独大臣”,要重点应对女性的孤独问题、疫情带来的孤独问题,还有孤独导致的自杀率上升。孤独确实正在成为全世界关注的情感问题。

我在这里要给你解读的这本《孤独传》作者叫费伊·邦德·艾伯蒂,是英国约克大学历史系的高级讲师,一直关注文化史的研究,特别是跟情感、性别、身体、医疗相关的问题。这本《孤独传》是第一本追溯孤独这种情感历史的著作。作者认为,孤独和愤怒、恐惧之类的很多情感不同,并不是一直存在的,而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出现的,在之后变得越来越普遍。

接下来,我会分四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的精华内容:首先,我要给你解释一下,为什么说孤独是一个与现代人相关的问题,孤独的本质又是什么;接下来的两部分,我们来看两种典型的孤独现象:因为对爱情的期待而孤独,因为当今的社交媒体而孤独;在第四部分,我们再来说说,我们应该怎样看待孤独,又能用什么方法来应对孤独。

 

第一部分

好,我们先来看看孤独的起源,看看作者为什么说它是在18世纪末19世纪初才出现的情感。粗略一点说,我们可以把“孤独”的产生定在1800年。

在这本书里,作者是从西方的视角,特别是英国的视角,来考察孤独的历史的。她观察到,在1800年以前,loneliness,也就是我们今天翻译成“孤独”的这个词,意思并不是某种负面的情感,而是指孤身一人,身边没有其他人。因为在那之前,基督教是英国社会上主导的意识形态。基督教里的上帝被说成是无处不在、对人的内心了如指掌,因此人没有机会真正孤独,永远都和上帝保持着联系,人所能做的,最多只是独处。

但是18世纪60年代开始的工业革命和随之而来的社会变革,打破了英国原有的生活方式,很多人从农村进入城市变成工人,与原有的家庭关系逐渐疏远;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开始流行,人们彼此之间变得越来越疏离,越来越像孤立的原子;同时世俗化进程让宗教和上帝的重要性越来越低。这几方面的因素共同作用,让越来越多的人成了孤零零的个体,失去了上帝、家庭、原有的社会关系的保护,孤独就成了一种越来越流行的情感状态。

作者通过一个18世纪的英国商人和19世纪的英国女王,来说明这种情感上的转变。

托马斯·特纳是一个英国农村的小商人,有记日记的习惯。从这种小人物的日记里,能够很好地看到当时的社会风俗。特纳在从1755年到1761年的六年的时间里,先后失去了儿子、母亲和妻子,按照我们今天的观念,他肯定会感到非常孤独。但是他在日记里虽然表达了悲痛之情,却没有出现过“lonely”,也就是“孤独”这个词。相反,他乞求上帝的帮助,用新教的精神,鼓励自己承担起更多责任,努力工作,也按照社会的期望,再次结婚。从他的日记里看,特纳从来没有失去过上帝的指引,他的生活也从来都没有失去过意义。

英国女王维多利亚在19世纪的情况与特纳形成了鲜明的对比。1837年,维多利亚在18岁的时候当上了英国女王,两年后和阿尔伯特亲王结婚,两人过了21年幸福的婚姻生活,阿尔伯特亲王在1861年去世。之后,维多利亚守寡了40年之久。在她的日记里,周围人的记录里,都能看到她“孤独”的鲜明印记。我来给你说几个细节感受一下:每天晚上,维多利亚都要和亲王的睡袍一起睡觉;她大部分时间都处于隐居状态,很少抛头露面,出席公共场合大都是一身黑衣,好像还在为丈夫守丧;她让人制作了很多阿尔伯特亲王雕塑放在宫殿的不同地方,让她总是可以看到亲王的身影;她总是回忆起两人的幸福时光,把玩着亲王当年送她的礼物;她也在日记里频繁记录着自己的孤独、凄凉、无助、焦虑和抑郁。维多利亚虽然信教,但是几乎没有从宗教里面获得任何实质性的安慰和帮助。在失去阿尔伯特亲王的40年里,维多利亚给全世界留下了孤独的形象,甚至得到了“温莎的寡妇”这个绰号。

18世纪的特纳和19世纪的维多利亚代表了“孤独”这种现代情感从无到有的过程。那孤独到底是什么呢?我们都体会过它,但好像很难给这种情感做出清晰的界定。相比愤怒、恐惧这些有明确对象、边界清楚的情感,孤独好像很复杂,跟很多情感都有关系,比如怨恨、悲伤、羞耻、嫉妒、自怜。而且相对于愤怒、恐惧,孤独好像也没有特别明显的外部表征,我们会因为愤怒而爆发,会因为恐惧而颤抖,但是孤独的时候我们会怎么样呢?所以作者说,孤独虽然被当作一种情感看待,但其实更像是一种情感的“集群”,和一组复杂的因素有关。如果非要给“孤独”一个大体上的定义,我们可以说它是一种“脱节感”和“无意义感”,感觉自己和他人、社会、世界脱节,自己的生活变得没有意义了。我们想要和他人建立某种联系,但是却没有办法成功地建立起来。

孤独有非常多的原因,也有非常多样的表现。在《孤独传》里,作者从历史、文学、社会学、心理学以及自己的经历等方面考察了孤独的原因和表现。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了因为丧偶带来的孤独,除此之外,作者还讲到了因为爱情、老年、无家可归、消费文化、新的社交媒体等等因素造成的孤独。其中一些比较容易理解,另外一些可能有些出人意料。接下来,我就从这些案例里面挑选两个给你说说孤独的不同形态,我们来说说因为爱情和新的社交媒体造成的孤独。

 

第二部分

在前面我们说到了维多利亚女王的孤独,19世纪正是孤独成为一种越来越普遍的精神病症的时代。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里,孤独的人物形象层出不穷,比如说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里刻画的那些孤儿,《远大前程》里刻画的那个因为爱人逃婚精神崩溃,终生穿着婚纱的郝薇香小姐;再比如托马斯·哈代的小说《德伯家的苔丝》里面塑造的那个被当时的礼法逼得走投无路的苔丝。我们下面要说的因为爱情而孤独的例子也是来自维多利亚时代,就是艾米丽·勃朗特的《呼啸山庄》。

我们谈到理想的爱人,会说“那是我的另一半”。这个说法其实有着悠久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会饮》。在《会饮》里,喜剧作家阿里斯托芬讲了一个神话故事,说人本来都是球形的,有两张脸、四只胳膊、四条腿,后来因为要挑战诸神的权威,遭到了宙斯的惩罚,被一分为二,就成了我们现在的样子。因为被切成了两半,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另一半,这样才会感到自己回归了完整,这就是“爱”的起源。

这个故事虽然有两千四百多年的历史,但是在西方历史上,家庭的联合和财产的保全才是婚姻的主要目的,包办婚姻才是主流,除了极少数情况,人们基本上没有机会去追求自己的另一半。只有到18世纪后期个人主义兴起,人们才开始普遍承认个体的价值和意义。两个人之间完美的爱情,找到“灵魂的伴侣”,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soulmate,才成了很多人梦寐以求的理想。人们认为,这种理想的爱情应该具有独一无二、直击心灵,让人欲罢不能的力量。

如果能找到这样的“灵魂伴侣”固然美好,但是如果找不到呢?那不就意味着我的一生不能完整了吗?当人们把人生的幸福和意义放在找到“灵魂伴侣”上,本来浪漫的爱情就给人带来了深深的焦虑和孤独感。更有甚者,这种对理想爱情的憧憬,还带来了更强的竞争性,爱情被当作一场有赢家有输家的征服活动,因为如果我的理想伴侣被被人抢走了,我的一生就只能注定孤独和不幸了。

《呼啸山庄》就讲了这样一个关于理想爱情的故事。呼啸山庄的主人欧肖收养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孩子希斯克利夫,他代表着自然和野性的力量,帅气、粗暴、按照自己的欲望和激情行事。欧肖的女儿凯瑟琳是一个按照传统性别和社会规范培养起来的女孩,但是也向往野性、自由的生活。凯瑟琳虽然和希斯克利夫青梅竹马,相互爱慕,但是却因为家人和社会观念的影响,嫁给了旁边画眉田庄的公子、更加文雅的埃德加·林顿。凯瑟琳的这个选择没有给自己带来幸福,还引发了希斯克利夫的疯狂报复。在这个故事里,凯瑟琳和希斯克利夫就是一对“灵魂的伴侣”,如果没有彼此他们的人生就注定不幸。凯瑟琳说“我就是希斯克利夫,他永远在我的心里,作为我存在着”;而希斯克利夫把凯瑟琳看作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生命,在凯瑟琳死的时候,他咒骂全世界,呼喊着“没有我的生命,我没法活!没有我的灵魂,我没法活!”

《呼啸山庄》里的这个故事,特别是凯瑟琳的形象,在维多利亚时代相当典型。有人分析了250多部维多利亚时代的小说中女主人公的死因,其中死于单恋或者失恋的案例比其他死因加起来都要多!维多利亚时代的爱情理想,在今天其实依然盛行。比如说描写人类、吸血鬼和狼人之间恋情的《暮光之城》,就从图书到电影,赚得盆满钵满。《暮光之城》描写的也是,只要能够找到灵魂的伴侣,哪怕是和危险的“非我族类”恋爱,也比不能享受浪漫的爱情要好。根据这种理想的爱情观,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和灵魂伴侣,就是人的终极救赎;而如果找不到,人就只能孤独终老。

 

第三部分

说完了19世纪以后经常出现的因为爱情导致的孤独,我们再来看看21世纪出现的新现象:社交媒体导致的孤独。

这么说可能会让你有些意外,因为在我们的印象里,像微博、微信、快手、抖音这样的社交媒体,能够让我们随时和朋友、亲人、同好建立联系,能够帮助我们消除孤独感。那为什么说社交媒体反而导致或者加剧了孤独呢?作者观察到,恰恰是因为新媒体带来的那种沟通的即时性,让人感到,只要一会儿不和朋友联系,就好像跟这个世界脱离了,从而产生严重的焦虑和抑郁。我们今天常说的“手机依赖症”就是这种焦虑的表现。

作者还提到了一个现象,叫作“错失恐惧症”。意思就是生怕错过了有趣的、令人激动的事情。这种对错失的恐惧,既包括不想错过分享自己生活的机会,也包括不想错过别人发布的有趣活动,这两种情况都会造成焦虑。作者提到,有很多人为了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的某个瞬间,在开车的时候拍照上传, 结果导致交通事故,丢掉了性命。我们在国内也时不时会看到这样的新闻,有人为了自拍或者发视频,掉下悬崖或者落水,甚至因此丧命。这都跟生怕没能记录下自己生活中的重要瞬间,不能跟其他人立刻分享而产生的焦虑有关。另一方面,当人们看到别人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的有趣活动、旅游景点、体育比赛或者演唱会等等,就会觉得自己没有和朋友同步、甚至被他人遗弃,这也会带来焦虑。而且在社交媒体上,大家通常都会把自己生活的最好状态拿出来分享。只要翻翻你的微信朋友圈就能看到,大家分享的通常都是去哪儿旅游了、去哪儿吃了大餐、看了什么书、对人生有什么思考,或者是展示自己的家庭幸福、朋友众多。看到这样的朋友圈,也难免会给人带来压力,好像别人的生活总是比自己的好很多,这种攀比也经常会导致对自己的生活更加不满,从而感到自卑和孤独。

前面说的是社交媒体上积极、正面的信息可能导致人们的孤独;反过来,社交媒体上的那些消极信息更是会加剧人们的孤独。比如说,很多人发布消息或者上传视频,都是渴望得到别人的赞美,从这些赞美里获得自己的身份认同。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得到足够的赞美,或者收到了负面的评价,就会觉得这是对自己的否定,感到自己受到了孤立。因为大量使用社交媒体,很多年轻人面对面交流的能力大幅度下降,并且出现了失眠、肥胖、暴力等一系列的问题,难以遵守社会普遍认可的行为规范。而且越是缺乏面对面社交的能力,他们就会越是沉湎于网络社交,从而进入一个恶性循环。更可怕的是,负面情绪在网络上还有一种放大的作用。一个人在手机或者电脑屏幕面前,表达了一个看起来很私密的情感,但是经过网络和传播,这种情感就可能被无限放大,在一大群素未谋面的人那里形成情感的联动,把孤独、抑郁的情绪扩散出去,甚至出现模仿他人自杀的情况。这就是我在前面提到的孤独的传染性。

新社交媒体的这些特性,带来了一个可能很出人意料的结果:根据英国广播公司所做的一次大规模的调查,频繁使用社交媒体的年轻人,其实比老人更容易感到孤独。

 

第四部分

说完了孤独的历史和不同的表现形式,在最后,我们来说一说,应该怎样看待孤独,又有哪些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应对孤独带来的消极影响。

要应对孤独,我们首先需要正视它,承认它已经给现代人的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扰。这个问题无论是在西方国家,在东亚的日本,还是在我们中国,都正在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孤独传》的作者没有讨论西方世界之外的孤独,我想如果按照她提出的判断标准,孤独伴随着现代性和自由主义思潮而来,那么在中国,“孤独”成为一个问题,只会比西方更晚,恐怕要到20世纪以后了。因为中国的传统社会虽然不是靠基督教那样的宗教维系,但是有很强的家族和祖先观念,因此从心理上讲,个人从来都不是一个孤零零的个体,而是总处于某个关系网络之中。只是到了20世纪之后,这种情况才发生了比较大的改变。

在中文里,“孤独”最初是两个词,“孤”是指“幼而无父”,“独”是指老而无子。后来这两个字才放到一起表示独自一人。在中国的历史和文化中,也出现过一些独自一人的形象,比如庄子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屈原说“众人皆醉我独醒”,李白说“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柳宗元说“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或者在武侠小说里,武功高手因为找不到对手而感到孤独。但是这些看似“孤独”的形象,让我们想到的更多是孤傲的智者、孤胆的英雄,从他们的感慨里我们看到的不是消极的情绪,而是昂扬的斗志和傲骨。我又检索了以“孤独”为标题的现代中文著作,看到的也大多是积极正面的信息,比如“生命因孤独而圆满”“孤独是生命的礼物”“孤独是人生的修行”“孤独是一种力量”“越孤独越自由”等等,好像孤独本身就是一种能够让人生更加圆满的东西。在中国,无论是传统的孤独者形象,还是现代的这些与孤独有关的著作,都有一种把孤独浪漫化的倾向。这种倾向可能会让我们忽视现代的消极的孤独给人们带来的危害。好在,近年来,中国社会对孤独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在学术界,也有不少学者开始关注空巢老人、留守儿童、严重疾病患者这些群体的孤独问题。

现在,既然我们已经开始重视孤独造成的问题,又有什么方法来应对孤独呢?《孤独传》的作者给出了一些建议。其中一些建议是带有普遍性的。有意识地保持和加强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社交肯定是最重要的。除此之外,保持锻炼,呼吸新鲜空气,营造绿色的生活空间,保持充足的睡眠,规律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出去旅行接触自然,还有养宠物都是不错的办法。

除了这些普遍性的建议之外,想要更有效地应对孤独问题,我们需要对具体情况做出具体分析,了解那些孤独者真正的需要是什么。在很多方面,都还有待我们去进行有创造性的探索。在这方面,作者关于孤独老人的讨论最值得我们借鉴。作者指出,把老人集中在养老院可能是经济上最简单的办法,但是从克服孤独的角度讲,却不是上策。因为养老院提供的那种标准化的服务,没有尊重每个老人的需要,好像他们都是生产线上的商品,需要的只不过是吃饱穿暖而已,护工与老人之间缺少真正的情感交流。作者在描述自己外婆在养老院里的生活时,非常动情,她说:“我的外婆像雏鸟一样张着大大的嘴,不管喂她什么残羹剩饭,她都会狼吞虎咽地吃下去……她热切地盯着我的眼睛,一遍又一遍恳求我:‘你会带我回家吗?请带我回家吧!’”。这样的环境虽然不能说是残忍,但至少也是非常冷漠的,会加剧老人的孤独感。那比较好的方式是什么呢?作者建议,最好是给老人提供与不同年龄的人交流、融入社会的机会,比如在公园、公共图书馆里的交流。给年轻人带来很多困扰的新媒体,却可以比较好地缓解老人的孤独感,可以通过“远程亲密关系”让他们与家人保持交流。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视频上看着孙辈健康成长,永远也比不上把他们抱在怀里给老人带来的巨大喜悦和安慰。

作者也提到了孤独可能具有的积极意义,但是她特别强调我们不能像19世纪以前的浪漫主义者一样,过分美化孤独。要让孤独发挥积极作用,需要基于个人的自主选择,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并且一定要小剂量地摄取。这样的孤独感,可能会有利于文学和艺术创作、更好地体会与自然的和谐一体,以及更好地思考自我。

 

结语

好,到这里,这本《孤独传》就给你解读完了。我再来总结一下这本书的几个要点:第一,孤独并不是一种古已有之的情感,而是从19世纪才开始逐渐流行起来的现代情感。孤独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上的变化都密切相关,在21世纪正在变得日益严重;第二,孤独是一种很独特、很复杂的情感,它的核心特征是个人与世界的脱节感,以及个人生活的无意义感;第三,孤独表现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导致孤独的不只有年老、离婚、失业、丧亲这些常见的原因,对爱情的理想化、对新社交媒体的依赖、过于自我的人生态度、被社会边缘化等等,也可能导致孤独;第四,在孤独已经成为严重社会问题的今天,应对孤独确实有一些普遍性的策略,但是更重要的还是具体地去了解和关心孤独的人群,根据他们具体的需要寻找解决办法。

在这期音频的最后,我想引用德国社会学家齐美尔的一句话:“孤独并不意味着缺少共同体,而是没有满足共同体的理想。”人是社会性的动物,需要在共同体中塑造和认识自我。在孤独中也有一种渴望的要素,否则就谈不上“没有满足”。这么看来,如果想要建立让自己满意的共同生活,首先要做的就是要走出自我,去努力创造自己渴望的那个共同体。

好,今天的解读就讲到这里。

《孤独传》读书心得:孤独为现代情感,源于社会变革,表现为脱节与无意义感。爱情理想与社交媒体加剧孤独,应对需正视并加强人际交流。孤独具双重性,理解其本质,方能积极面对。

《中国姓名史》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9)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中国姓名史》。

《西游记》有个场景,你可能还有印象。银角大王走出洞外,手持紫金红葫芦冲着孙悟空说:“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接着,银角大王大喊孙悟空的名字,孙悟空刚应答,便被吸进了葫芦里。

孙悟空闹天宫、倒地府神通广大,为什么别人叫了名字,他回答后,就会被摄入葫芦,受制于人呢?

类似的情节,在民间传说里也很常见。鬼狐仙怪知道人的姓名后,就可以把这个人的魂魄摄去。你看,在中国文化中,姓名并不只是一个代号。“姓名”和确认自己“姓名”的应答机制,其实具有明显的社会文化学意义。

打个比方,姓名就像是个坐标,它可以把一个人的肉体,以及他的精神、地位、人际关系,在庞大的社会系统中精准地定位出来。银角大王喊出“孙悟空”这个名字,是在检索孙悟空的坐标。而孙悟空予以回应的时候,就是在确认自己的坐标。当坐标被确认,银角大王就可以通过“姓名”这个抓手,把孙悟空的肉体,以及附着在肉体上的意义系统连根拔起,收在了葫芦里。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因此被拿捏住了。

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姓名已经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今天为你介绍的这本《中国姓名史》就是一部研究中国古代姓名文化的著作。作者是湖北大学的何晓明教授。在他看来,中国人的姓名既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反映民族文化的特点,同时,姓名本身就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文化系统。姓名包含着有关于我们的集合信息,它可能记录着我们每个人无法追溯的祖先,记录着长辈父母的期许、社会的评判和分类,以及我们对自己的认知和愿景。它是我们在精神世界中的坐标方位,更承载着我们生而为人的意义。

下面,我们分三部分介绍本书精华内容:

第一部分先看一下,姓名有什么用?

第二部分,传统的姓名是怎么构成的?姓、氏、名、字、号有什么区别。

第三部分,我们关注一下,传统社会中一些特殊人物的称号。

 

第一部分

先看姓名有什么用?

我们首先想到的,是姓名可以作为一种标签,把你、我、他区分开。今天我们使用的姓名,主要承担的就是这个功能。其实,这么说还不够准确,姓名不只是在区别“你、我、他”这样的个体,也是在区别“你们、我们、他们”这样的群体。作者提到,代表个体或群体,是姓名最基本、最原始的功能。

早在几百万年前,人类从“灵长目”下的“类人猿亚目”中分离出来独立发展,有一种需求迅速提高,这就是社交。比如打到猎物后怎么分配;占了别人的地盘,怎么化解矛盾,都是社交问题。而要进行社交,就得分清彼此,这时就要用到姓名。

姓名可以分为两类,通过姓名代表个人,是私名,代表群体,是公名。

我们先说私名。我们今天说“姓名”这两个字,指的就是私名,也就是专属于一个人的名字。今天,我们取名字,可得仔仔细细想好久,有的甚至要翻家谱、查典籍、请先生。但在人类历史上,最初的私名取得非常随意,主要是依据个人的外貌、形体特征来定的,比如“胖子”“高个子”“大耳朵”之类的。人类早期的私名,更像是现在的“绰号”。这个也好理解,在原始社会,每个部落都是个相对独立的完整社会。一个人一生主要生活在部落内,只要能在小范围内区分彼此就好了,所以,起私名的时候,没那么重视。

随着劳动水平提高、生存范围扩大,部落和部落之间,部落联盟和部落联盟之间来往越来越多,这时,要想对内凝聚人心,对外区分敌我,各个族群就需要有一个专门称号。 因此,公名出现了。

“图腾”就是人类社会最早出现的公名。司马迁的《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指挥熊、罴、虎等六种野兽和炎帝在阪泉之野作战。为什么黄帝能统领野兽呢?六种野兽很可能是六个氏族的图腾。这六种动物里,“熊”排在第一位,而史书经常把黄帝称为“有熊氏”。可见,崇拜熊的这个氏族应该是最强大的,黄帝就属于这个氏族。

你有没有发现,“有熊氏”这个名称,既可以指代黄帝这个个体,也可以指代一个群体。其实,在原始社会,有的时候私名和公名是一样的。比如,“神农氏”“燧人氏”“有巢氏”,既是氏族领袖人物的名字,也是所属氏族的名字。

姓名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吗?为什么私名和公名还能混用呢?

我们拿“燧人氏”来举个例子。“燧人”是什么意思呢?“燧”是一种取火的工具,“燧人”就是掌握取火技术的人。传说,燧人氏掌握了使用火的技术。但我们可以想到,完善人工取火的方法,不可能是哪个人的独立发明,应该是一群人长期实践的结果,所以“燧人氏”应该是氏族的名字。在这个氏族的发展过程中,可能某位首领发挥了关键作用,因此,他的故事被口口相传。后来,燧人氏这个氏族被忘记了,但他们的那位首领被写进历史。燧人氏从公名,变成私名。

指代群体和个体,这是姓名最基础的功能。这个功能一直持续到今天。其实,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上,姓名还发挥过很多重要功能,比如表明人们的等级高低和身份尊卑。

这个功能,我们今天还能在一些欧洲人的名字里看到蛛丝马迹。像法国作家居依·德·莫泊桑(Guy de Maupassant)、德国政治家奥托·冯·俾斯麦(Otto von Bismarck)、意大利画家莱昂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这些名字的构成都是,人名+介词+地名,表示“来自……的……”。这样的名字可以追溯到中世纪欧洲。那时的贵族为了凸显自己的高贵,会在名字后面加自己的封地名。

中国古代的名字也可以体现身份高低,但呈现方式跟欧洲不一样。

在先秦时期,看一个人是否高贵,先看他有没有姓氏。姓氏不是谁都有的,是天子赐给的。我们今天常用的“百姓”这个词,原本指的并不是普通民众,而是专指地位高贵、拥有姓氏的贵族。而且,获得姓氏之后也不是说就一劳永逸了。一旦沦为奴隶,还会失去姓氏。

不过,后来人们逐渐都有姓氏了,姓名还能体现地位的高低吗?

古人又想出别的办法。魏晋南北朝的时候,出现一些影响力巨大的家族,这些家族掌握大量社会资源,比如琅琊王氏、陇西李氏、清河崔氏。由于皇帝统治需要这些大家族支持,所以官方会给这些大家族背书。东晋南朝时期,就出了一本《姓氏簿状》,给各地的姓氏划等、排序。到唐代,武则天觉得自己出身不够显赫,当政后她就做了一件事,组织编修《姓氏录》,把自己的“武姓”的顺序往前调。可以看到,姓氏在当时多么重要。

但这个状况在唐玄宗时期发生转向,安史之乱爆发后,那些盘根错节的大家族遭受重创。而且,人们也逐渐意识到,把人按照门第划分为若干等,很容易造成社会分化,不利于人才的选拔上升。所以安史之乱平定后,再给姓氏排序的时候,就不再按照门第排序,而是按照读音排序。

也就是说,姓氏体现地位高低这个功能,在唐朝中后期就逐渐下降,慢慢消失了。除此以外,姓氏在古代还能发挥什么功能呢?

在中国历史上,姓氏还承担着一项很重要、很实用的功能,这就是规范婚姻秩序。今天,生物学知识告诉我们,近亲繁殖有潜在危害。古人当然不知道“近亲繁殖”这个概念,但由于古代人口流动性有限,经过长期观察,人们发现氏族内部通婚,会造成人种退化现象。于是,在周代的时候,中国人就形成“同姓不婚”的共识。

不过,随着人口增加、流动性变强,很多同姓的人已经不再有亲密的血缘关系。现代科学研究也证明,即便是同族同姓,经过若干代后,男女婚配也不会产生不良后果。所以“同姓不婚”这个古老的传统被人们逐渐放弃了。

除了规范婚姻,古人还会拿姓氏来做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这就是“弥补命运缺憾”。什么意思呢?

中国文化里一直都有“命运”这个说法,《论语》中就有一句话:“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但“知命”那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普通人也想了解自己的人生走势,怎么办呢?这就得“算命”。所以,小孩一出生,就要请算命先生算一卦,看他一生的命运怎么样。如果有什么问题,就在取名字的时候来补救。

我们都学过一篇课文,叫《故乡》,鲁迅在文章里提到自己的少年时代的朋友闰土。文章中有这么一句话:“闰土生时,五行缺土,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 你看,“闰土”这个名字,就是用来“弥补命运缺憾”的。

算命没有科学性,但在历史上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本书作者引用了这样一个观点:算命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个人在心理上获得暗示刺激,从而求得心理平衡。这种效果类似一种温和持久的心理治疗”。

姓名的功能,除此以外,还有很多。比如,姓名可以体现社会评价,我们都知道一个词叫“名声”,什么是名声呢?就是社会公众对某个人德行、能力的评价。比如,《红色娘子军》里有个恶贯满盈的角色,人们叫他“南霸天”。《半夜鸡叫》里那个狠毒狡诈人物被叫作“周扒皮”。《水浒传》里有位扶危济困的“及时雨宋公明”。你看,“南霸天”“及时雨”这些名字,体现的就是名声,也就是社会对一个人的评价。

有的时候,由于某个形象深入人心,他的名字也会成为某种品德、能力,甚至是某种物品的代名词。比如我们会用“华佗”来指代医术高明的人,用“杜康”来指代酒,这都是在发挥姓名的指代功能。

你看,正如作者说的,姓名是个文化系统,有非常丰富的功能,除了指代个人或群体,还可以体现社会评价、指代特殊事物。有一些功能,现在可能过时了,但在历史上曾经发挥过很重要的作用。了解姓名的历史,其实也是在换个角度重新认识中国文化。

 

第二部分

古代姓名的功能很丰富,可以想到,古代的姓名也会比今天更复杂。

接下来,我们把战国时期的楚国诗人屈原作为案例,看一下古人的姓名是怎么构成的?

乍看,屈原好像是姓屈名原。其实,屈原姓“芈”。屈原有楚国王室血统,楚国王室姓“芈”,所以屈原也姓“芈”。

那屈原的“屈”是什么呢?这是屈原的氏。当初楚武王生了一个儿子,把这个儿子封在一个叫屈的地方,于是后人就以“屈”为氏。

说完屈原的姓,再看他的名。看起来,屈原的“原”好像是他的名,其实,“原”是他的字,屈原的名是“平”。在这里稍微总结一下,屈原,姓“芈”,氏“屈”,名“平”,字“原”。

这还没有完。屈原在《离骚》开篇一段,有这么一句:“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屈原不是名“平”,字“原”吗?为什么又说自己名“正则”,字“灵均”呢?

明代的王夫之猜测,这可能是楚辞文体导致的。诗歌创作要讲究意境和文采,所以,屈原把自己的真名隐去,找含义相近的词替换,比如“正则”对应的是“平”,“灵均”对应的是“原”。也有人解释,这可能是楚地取名的风俗,“正则”和“灵均”是占卜之后获得的名字。

总之,屈原的名字很复杂。不过,屈原的名字虽然复杂,但是有规律。并不是所有古人的名字都这么规则。翻开古代文献,我们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物名称。

遇到一个贵族的名称,可得小心,我们可能会遇到身份、爵位、职官、封地名等各种信息的排列组合。比如,淮阴侯韩信,虽然只有五个字,其实包含四个要素,“淮阴”是封地名,“侯”是爵位名,“韩”是姓,“信”是名。再比如萧相国,这是“姓+职官名称”。周公,这个名称包含两个要素,“周”是国名,“公”是尊称。

再来个复杂的,《封神榜》里有个人叫崇侯虎,这个人助纣为虐,对百姓施加炮烙之刑。别看这个称呼只有三个字,听起来很规范,其实也包含三个要素,“崇”是氏,“侯”是爵位名称,“虎”是名。

如果是一些社会名流,他的名字里可能会有亲属称谓、行第、美称和尊称。比如,孔子有个学生叫子夏。这个名字包含两个要素,“子”是个人名中的美化语,“夏”是他的字。

听到这里,你可能觉得有点乱。那我们就来个正本清源。古人的名字虽然复杂,有的时候规律性也不那么强,但结构要件归纳起来,无非主要是这么五类:姓、氏、名、字、号。

今天,我们把姓氏当成一个词用,其实不只是我们今天不分姓氏,早在两千多年前,司马迁就在《史记》里多次提到孔子“姓孔氏”,汉高祖刘邦“姓刘氏”。你看,司马迁那个时代就不再区分“姓”和“氏”了。严格区分姓和氏,那是先秦的事情。

在先秦时期,“姓”和“氏”两者到底是什么关系呢?

关于这个问题,有很多种解释。简单说,“姓”体现的是血缘,“氏”体现的是地位。

我们先看“姓”,“姓”这个字,从两千多年前的甲骨文、篆书到今天,几乎没变过,都是一个“女”,再加一个“生”。这其实揭示了一个秘密:姓体现的是血缘。一个人只要生下来就有姓,血统相同的人,姓也一样。

有一点很有意思,在原始社会,明确的一夫一妻制还没有形成。小孩出生后,确认母亲要比确认父亲更容易。所以,姓从母不从父。中华先民的姓,都带有“女”字旁,比如周王室的姬姓,秦王室的嬴姓。

那“氏”是怎么回事呢?

随着人口繁衍、农耕发展,男性的体力优势凸显出来,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不断上升,母系社会开始向父系社会过渡,原来血缘关系是以母亲计算的,现在转换成父系计算。这样一来,姓就分化出氏,比如,传说中的黄帝是轩辕氏,炎帝是烈山氏,尧是陶唐氏,舜是有虞氏。

既然“氏”是“姓”的分支,“姓”体现血缘,“氏”更能血缘脉络,为什么说“氏”体现的是地位呢?

这是因为,“氏”跟土地、民众密切相关。来看一下,“氏”是怎么获得的。在周代,周天子把他的亲族分封到鲁、晋、郑、吴、蔡、魏等地,同时把土地和民众赏赐给受封者。这时,鲁、晋、郑这些地名,就会成为受封者的“氏”。你看,有“氏”的人,是有土地和臣民的。“氏”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为什么后来,人们不再分“姓”“氏”呢?

前面提到,“氏”是用来区分社会地位的。周王室把亲族分出去,形成一层一层的统治秩序。但春秋战国时期,社会动乱,这种秩序被逐渐打破。

直接导致姓氏合流,还得说到秦国统一全国。秦朝建立后,不再实施分封制。没有分封,也就不会出现新的“氏”了。区别“姓”和“氏”逐渐失去原来的意义。

而且,秦朝中央在全国推行的户籍制度。不论是贵族出身还是平民出身都要有名有姓,既然大家都有,那就没必要多此一举既有“姓”还有“氏”。这么一来,从秦开始,人们就把“姓氏”混用,直到今天。

说完姓氏,我们再看名、字、号。

先来问你一个问题,对于中国人来说,“姓”和“名”哪个更重要呢?

我们经常提到,中国人的姓名和欧洲人的姓名有一点很大不同:欧洲人名在前,姓在后。而中国人相反。对于重视家庭和祖先的中国人来说,“姓”显然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在中国文化中,人们对“名”的关注要更多。孟子说过:“姓所同也,名所独也。”姓是家族给的,是共有的,而名是独有的。既然名是唯一可以自己把握的东西,当然要更加重视了。

所以,“名”在中国文化中,已经不仅仅是代号那么简单,它已经成为一种值得人用一生时间去经营的社会符号。中国人说话讲求“名正言顺”,活一辈子希望“名垂青史”。所以,中国人对取名字这件事情非常重视。不只是我们今天取名字要大费心思,早在2700年前的春秋时代,鲁国大夫申繻就曾提出取名字的“五种方式”“六种规则”。

我们今天常把名字连在一起用,但在古代,名字是得分开取、分开用的。

前面讨论姓氏的时候提到,姓氏合并,是在做简化工作,方便使用和管理。那一个人既有名又有字,这么复杂不是又退回去了吗?

其实,“名”和“字”的用法不一样。简单说,“名”是自己叫的,“字”是别人叫的。

中国人特别看重“名”,古人讲“名以正体”。“名”的作用是代表个体的独立存在。在古代,小孩出生后,家长就会给他取“名”。这意味着,人一出生就领到一张身份证,这个社会系统中出现一个独立的个体。

但这个时候,家长不会给婴儿取字。“字”是成年后,才会有的。在古代,男子二十成年,女子十五成年。成年以前,只有“名”,没有“字”。正因为这样,古人习惯把未成年没有定亲的女子称作“待字闺中”。

为什么,古人成年后才能取“字”呢?

古人讲究“字以立德”,也就是说,“字”可以表明一个人的德行。由于未成年之前,小孩的品性还在形成中,所以没有“字”。

这个解释有点冠冕堂皇,实际答案或许是出于社交礼仪的考虑。成年之后,长辈或者地位高的人称呼自己的名没什么问题,但同辈之间直呼大名就有点奇怪。就像现在朋友、同事之间会拿昵称来称呼对方一样,古人取“字”也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刚才提到“字”用来“表德”,用“字”称呼对方,就像是在赞扬对方的品行,这样既有礼貌,又很亲近。

话说回来,毕竟“名”和“字”指代的是同一个人,所以,“名”和“字”是有密切关联的。一般来说,名和字的含义或者是相近的,或者是互补的。比如屈原的名“平”字“原”,这两个字含义就是相近的。孔子的弟子端木赐,他的名是“赐”,字是“贡”,一来一回,含义正好相反。

说完姓、氏、名、字,还剩一个“号”。姓、氏、名、字,已经够复杂了,为什么还要号呢?

这就像我们都有名字,但在登录社交软件,或给作品署名的时候,还是喜欢再给自己起个独特的名字。“名”和“字”都是家长起的,“号”最大的特点,是由自己决定,可以表达自己的想法,数量也没有限制。

 

第三部分

到这里,我们讨论的一直是普通人的姓名。最后我们特别关注一下一些特殊人物的称号。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名字从来都不是自己的事情,而是被紧密地缝合在文化体系里。有一类人物,特别值得关注,这就是皇帝。从中国历史上第一位皇帝秦始皇到清朝最后一位皇帝溥仪,在长达两千多年的历史,皇帝不过130人,即使把自立为王的情况也算上,也不超过1000人。这些人人数虽少,但影响力巨大。所以,他们的称号也很不一样。

皇帝的称号,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庙号、年号、尊号和谥号。其中,前三个是皇帝专属。

什么是庙号呢?简单说,就是皇帝死后,后人在太庙中祭祀他的时候,对他的称呼。因为是后人祭祀用的,所以我们只要看到“某某祖”“某某宗”字样,几乎可以确定是庙号。比如,唐太宗、元世祖、明武宗。

什么是年号呢?顾名思义,年号是用来纪年用的。一位新的皇帝继位后,就要换一个新的年号。比如,我们现在常说的“贞观”就是唐太宗的年号,“开元”是唐玄宗的年号。一位皇帝可能有多个年号,但到明清时期,一位皇帝习惯只用一个年号,所以我们习惯用年号来指代明清皇帝,比如我们用“永乐”指代明成祖朱棣,用“康熙”指代清圣祖玄烨。

与庙号、年号相比,尊号的名气不是很大。尊号,很多时候是用来讨好皇帝的,比如武则天在活着的时候就享有过很多尊号,像什么“慈氏越古金轮圣神皇帝”“天策金轮大圣皇帝”。后来,有的皇帝的尊号长达20多个字,显然是大臣在溜须拍马。

前面说了庙号、年号和尊号,其实皇帝还有一种称号,叫谥号。在古代,王侯将相死后都会有谥号。

谥号是干什么用的呢?

古人讲究,活人称名,死者称谥。使用谥号可以避免直呼死者名字。谥号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功能,这就是评价死者,教育后人。

但皇帝是至高无上的,他死后,继任者一般都会尽可能给他说好话,这导致皇帝的谥号变得越来越浮夸,比如清太祖努尔哈赤的谥号竟然有25个字,完全是褒义词堆砌,已经完全失去评价的作用。

皇帝有谥号,大臣也有,好在大臣的谥号没有膨胀起来,能比较规范地反映朝廷对他的总体评价。就拿清朝的情况来说,谥号用字总共有70个字,可以两两组合。第一序列的谥号是“文”字打头的。最高级别的谥号是“文正”,其次是“文贞”“文成”“文忠”等等。

清朝官员一生最大的理想就是能在死的时候获得“文正”这个谥号。晚清时期,张之洞觉得自己干的事情很多,成绩卓著。后来听说曾国藩死了,竟然获得最高级别的谥号“文正”。张之洞愤愤不平,明明自己干的事情最多,怎么曾国藩享有这个谥号呢。他万万没想到,自己死后只获得“文襄”这个谥号,不仅远远比不上曾国藩的“文正”,比李鸿章的“文忠”还要低十几级。

 

结语

总结一下今天的主要内容。

姓名在中国文化中,不只是个区别个体的符号,它是个巨大的文化系统。在传统社会,姓名不只可以指代个人、群体,还可以表明等级身份、规范婚姻秩序、弥补命运缺憾。古人姓名的组成也很复杂,先秦时期,贵族有姓有氏,后来姓氏合流。古人出生后就会获得“名”,成年后获得“字”。“名”是自己用的,或长辈、上级称呼的。“字”是同辈朋友使用的。另外,古人可以自己取“号”。

回顾中国姓名史,我们看到的其实是一条中华文化演变的脉络,正如清代学者徐珂所说:“名字所取,根于心意,沿于时尚,因时变迁”。每个时代都会给当下的名字留下独特的烙印。

但有一点或许应该记得:“名以正体,字以立德”。名字或许给我们的人生划好一道线段:“名”是起点,我们自打出生,就在这个社会系统里领取到一张独一无二的号码牌。“字”是终点,那个美好的愿景时刻都在提醒我们,要把人生路上的下一步,走得更好。

好,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中国姓名史》读书心得:姓名不仅是个人代号,更是文化符号,承载社会评价与个体意义。书中详解姓名构成与演变,揭示姓名背后的历史与文化内涵,展现姓名文化的博大精深与独特魅力。

《中美相遇》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中美相遇》,它的副标题是“大国外交与晚清兴衰(1784—1911)”。顾名思义,这是一本讲述晚清时期中美外交史的书。

我们知道,中美关系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双边关系,中美关系的现实和历史一直都备受关注。不过,过去对中美外交史的讨论,大多集中在20世纪以后的历史,比如二战、冷战、朝鲜战争、乒乓外交等等。而对于更早期的历史,也就是美国建国初期的那一百多年里,美国与晚清的交往情况,则比较少有人谈起。

而今天我要为你解读的这本书,研究的正是两国早期的外交史。它的作者王元崇先生,是北京大学历史系硕士毕业,后在康奈尔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任教于美国特拉华大学历史系,专攻近世中国和东亚外交史。他在中美两国都有求学和生活经历,这让他对两国关系有很深的现实体感。比如,他发现美国学生对中国的了解,远远不如中国学生对美国的了解,很多美国学生对中美交往的历史,一问三不知。

这让他深受触动,他说,“美国这种情况,和我们中国鸦片战争时的状态多少有些相似,认定自身是天下文明的中心,颇具万邦来朝之势,而不去关注甚至严重忽略了其他国家。”于是,他在学校开设了中美关系史的课程,把被遗忘在历史档案里的故事讲给学生听,《中美相遇》这本书,正是脱胎于这门课。

在书里,他用讲故事的方式,提炼出茶叶、鸦片、条约、磕头等关键词,把中美第一次相遇的来龙去脉、中美矛盾的历史线索,都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这些故事跨越两个世纪,从1784年两国建交到1911年爆发辛亥革命,让我们看到:在1784到1911年间,中美两国是怎么花费了漫长的时间来互相了解的?国家实力和国际地位的变化,又是怎么影响两国交往的?

正如著名历史学家沈志华教授所言,这本书“对中美早期交往的历史进行远距离观察,有助于人们看到起点、发展和全貌”。

本期音频分三个部分来为你解读这本书,每个部分都有两个关键词:第一部分,是茶叶与鸦片的故事,讲述美国是怎么跨洋来到中国的,为什么说美国的建国与强国都离不开中国?第二部分,是条约与磕头的故事,讲述美国和中国官方是如何正式建交、成为朋友的?中间遇到了哪些困难?第三部分,是开门与关门的故事,讲述美国为何对中国移民关上大门,却在中国要求“门户开放”?中美友谊和中国期望的有什么不一样?

 

第一部分

好,第一部分,通过茶叶和鸦片的故事,来了解美国是怎么样跨洋来到中国的,为什么说美国的建国和强国都离不开中国?

清代中国的茶叶在全球有巨大的贸易网络,而作者认为,美国的诞生,恰恰与中国茶叶有关。你可能听说过引爆美国独立战争的“波士顿港口倾茶事件”,这里面就有中国福建武夷山产的正山小种红茶。在英国殖民北美时期,英属东印度公司垄断了北美的茶叶进口权,中国茶叶要由这家公司从广州运回英国,再通过北美的分销商卖到北美殖民地,东印度公司不直接参与销售环节。结果,这种合法渠道得来的茶叶因为课税,售价比较高,走私贸易便在北美悄然兴起,在新英格兰地区,甚至占据了三分之二到九成的消费市场。

为了保护东印度公司受损的利益,1773年5月10日,英国国会通过《茶叶法案》,允许东印度公司直接在北美销售茶叶。随后,东印度公司茶叶价格下调,比走私茶叶的价格更便宜。当时,这家公司持有大约1700万磅的茶叶,准备出售,相当于北美市场两三年乃至四五年的茶叶消费总量,这无疑把北美的分销商和走私贩们推上绝路。这一法案很快引发了后者的联合反抗。

1773年12月16日晚上,在波士顿港口,一群示威者装扮成印第安人,悄悄潜入东印度公司的商船,把340箱92000磅的茶叶全部倒入大海。事后不到两年时间,美国独立战争就爆发了。

某种程度上来说,美国的独立,起源于一群茶叶分销商、走私贩的商业造反,看似与中国毫无关联,但它发生的背景是中国茶叶的一张庞大的全球贸易网络。

所以,倒茶倒掉的只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政权。绕开了英国,绕不开的是中国茶叶的财富诱惑。美国诞生后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到中国去。中美相遇,是从一艘名叫“中国皇后号”的美国商船开始的。

1784年8月28日,“中国皇后号”抵达广州,船上装的都是美洲特产,像棉花、胡椒、皮货,还有今天我们熟悉的花旗参。这些货物在广州售卖一空,换成了茶叶、瓷器、棉布、丝织品,满载而归。不过,跟欧洲商人相比,美国人来得有些晚了,英国、法国、荷兰早就在中国积累了多年的贸易经验,而新生的美国还没有人和中国打过交道。

当时的美国人对中国陌生到了什么程度呢?据说,美国国会提前给“中国皇后号”颁发的航海护照上,居然写了这样一长串尊称,你感受一下:“至贵的、至高的、无上的、受人敬仰的、尊贵的、高贵的、权威的、睿智的和英明的君王、皇帝、国王、共和国王、亲王、公爵、伯爵、男爵、贵爵、镇长、议员、法官、将官、司法代表和摄政代表们。”他们把所有能想到的高级官衔都用上了,心想总有一款适合中国吧?

听到这里,你可能觉得奇怪,既然美国是靠抵制中国茶叶发起独立运动的,为什么还要冒着巨大风险来中国呢?原来,在1783年,也就是“中国皇后号”起航前一年,美国刚刚宣布独立,随之而来的便是英国的经济封锁。英国关闭了西印度群岛的大门,将新生美国限制在密西西比河以东到大西洋沿岸的区域内。为了冲破封锁,洲际远洋贸易成了美国人不得已的选择。他们马上想到遥远的中国。因为络绎不绝的欧洲商船带回来的中国货,让他们看到东方文明古国蕴藏的无限商机。“中国皇后号”与中国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让美国人亲眼证实了广州国际贸易的盛况。

接下来,说说另一个更鲜为人知的故事——美国是怎么靠对华贸易发家的?这个故事可不像茶叶那么单纯,说出来你一定不陌生,是靠鸦片。没错,自从英国开辟了这条发中国国难财的致富道路,就吸引了包括美国在内的各国商人加入。在美国与清朝政府建交前,鸦片贸易曾是美国商人在中国最重要的一项生意。在鸦片战争以前,几乎所有在广州从事贸易的美国家族企业,都参与过鸦片贸易,其中有不少后来成了我们熟知的资本巨头,比如福布斯家族,就是在广州捞到第一桶金。

他们拿着这笔钱干吗去了呢?投资给了美国的教育、科技、交通、医疗等产业,为“美国梦”打下基石。比如,福布斯家族全力支持“美国文明之父”爱默生对美国精神文化的奠基工作,还投资了贝尔电话公司。今天我们熟悉的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等著名学府,都是在这些巨富的投资下建立起来的。

不仅如此,鸦片生意还孕育了一位伟大的美国总统,他就是我们中国人非常熟悉的罗斯福总统。他的外祖父之所以能留给他母亲巨额的遗产,为他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从而将他送上美国总统宝座,正是因为在广州鸦片贸易中积累出来的财富。如今,这段历史早已淡出美国人的记忆,至今还有不少美国公众被蒙在鼓里。被鸦片毒害了身心的晚清中国烟鬼们,却间接催生出一个富强的美国,这难道不值得深思吗?

这就是中美早期相遇的故事,你可能发现了,这里只讲了美国“到中国去”的过程,在中国这边呢?美国的到来似乎没有引起太多涟漪。这是因为美国作为刚刚独立的前殖民地国家,在整个世界处于文明的边缘,“到中国去”,到东方的文明中心去寻找财富,对于美国是改变国运的大事,对清政府来说却不那么重要。跟英国这个老牌殖民帝国相比,美国还很稚嫩,它对中国的影响或者说威胁还不够大。从当时清朝的外交体系,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朝贡体系来看,美国不过是又一个远道而来的外藩。

在这个时期,两个国家的地位是悬殊的,一个是正在开创新天地的年轻国家,想要冲破旧殖民秩序;另一个是世界瞩目的文明中心,却遭遇欧洲列强对自己稳定秩序的挑战。

 

第二部分

刚刚讲到美国商人自发来中国开展贸易的故事,第二部分,来说说条约和磕头的故事,来介绍中美官方的建交过程,看美国是怎么跟中国交上朋友的?

1844年中美签订的《望厦条约》,结束了美国在中国“闷声发财”的贸易时代。熟悉历史的朋友,听到这个时间点,肯定会猜到,是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其实,早20年发生的一桩命案,也有不小的推动作用。

1821年,郭梁氏,一个贩卖水果的广州妇女,在美国“艾米丽”号商船附近突然落水死亡。这艘船停在珠江边,船上的意大利籍船员泰拉诺瓦有重大嫌疑。死者家属报案后,中方的官员亲自进入“艾米丽”号勘查取证,判定泰拉诺瓦就是凶手,应处绞刑。注意了,这个时候的清朝政府,还不像近代史教材写的那么软弱无能,过去也曾有过外国人犯法被处绞刑的先例。对此判决,“艾米丽”号当然拒不接受,结果广州采取了狠招:不但全面暂停对美贸易,还禁止“艾米丽”号离港。这招非常见效,没想到,“艾米丽”号最担忧的不是自己船员的安危,而是船上的鸦片被中国海关发现。最后,他们妥协了,任由中国派兵登船,把泰拉诺瓦带走,依法处死。

这个案子在美国没有引发一丝波澜,反倒是英国人非常感兴趣。美国人允许中国官员在美国的商船上设立公堂,甚至在飘着星条旗的公堂里,完全用中国的法律来审理美国的船员,这种场景在英国人看来,简直是不可想象的。1834年,伦敦的《季刊评论》突然重提此案,声称“艾米丽”号为了包庇一个美国凶犯,竟让泰拉诺瓦这个可怜的意大利人当了替罪羊。这种“辱美”言论,自然引起美国人的强烈抗议。美国的《北美评论》发文否认包庇了美国凶犯,强调中国的法律就是杀人偿命,按照国际法准则,一个外国人进入一个国家就应该遵守该国的法律。可以看出,美国人之所以老老实实遵守当地法律,讲国际法准则,前提是当时的中国还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大国。直到几年后,英国发动的鸦片战争改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才改变了美国人的认知。

战争的结果大家都知道,1842年,中国被迫签署了近代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第二年,作为补充的《虎门条约》影响更恶劣,英国获得了在华的领事裁判权,等于开了践踏中国司法主权的先河。看着英国用坚船利炮在中国打开了四个通商口岸,美国人恍然大悟,一改对清朝“大国”的外交政策定位,从平等对待转向一同瓜分。为了进入中国新开辟的四个口岸,获得和英国一样的利益,美国官方决定派代表与中国签订条约,确立外交关系。

这就是1844年《望厦条约》签订的重要背景,这项条约第一次赋予美国公民在中国的治外法权,也就是说,如果两国公民在中国发生争斗,美国公民应该交给美国领事按照美国法律来审判。签订条约的美国代表加勒•顾盛认为,国际法准则来自基督教国家的法律,不适用于清朝这样的异教国家,因此清朝和那些伊斯兰国家一样,不能用清朝的法律来审判基督教国家的公民。前面说到,在清朝的朝贡体系中,美国还是个不值得重视的外藩国家,那么,当朝贡体系开始受到西方不平等条约体系的冲击时,正是美国通过建交获得与西欧同等待遇的最佳契机。

此时,摆在美国人面前的问题有两个:从美国自身来看,当时的军事力量还没有强大到敢冒犯中国的程度,要想在亚洲稳住脚跟,扩大贸易利益,得与清廷搞好关系,但又必须让中国人明白,美国是强国,不是来朝贡的外藩;但从中国方面来看,当时还没有朝贡以外的友好关系存在。要建交,就必须朝贡,而朝贡天子时的磕头礼,会反过来冒犯美国。

熟悉历史的朋友可能会知道,第一个挑战磕头礼的是英国人。1793年,距离鸦片战争爆发还有47年,马戛尔尼率使团访问中国,代表工业革命后日益强盛的英国,来建立通商关系。考虑到国体颜面,他拒绝像过去的一些欧洲商人一样,对清朝皇帝实行三跪九叩的大礼。从那以后,跪还是不跪,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初来乍到的美国人怎么会想到,当他们提出北上进京,要亲手将美国总统约翰•泰勒的亲笔信呈交给道光皇帝,广东的官员如临大敌,百般阻挠。他们猜测,美国可能是想效仿英国签另一个《南京条约》,不过,在他们看来,条约只是怀柔远人、预防战争的工具,他们更担心的是磕头跪拜问题。跪呢,会让洋人倍感委屈,不跪,又有损天子和天朝的颜面。经过一番博弈,顾盛终于开了窍,打消了去北京的念头,把总统的信交给了两江总督,也就是曾经代表中方签了《南京条约》的耆(qí)英,由他找人翻译后再转交给皇帝。

避免了磕头礼争议之后,一切就好办了。最终,靠着书信的翻译,耆英他们巧妙解决了政治文化分歧的问题。美国总统给清朝皇帝写的信,本来是用“交朋友”的口吻写的,落款是“您的好朋友约翰•泰勒”,经过中方官员的一番添油加醋的润色,信居然被翻译成了一份朝贡国国王的册封请求。同样,道光皇帝回复的“诏书”被译成英文,在回信给美国总统时,去掉了带有“天朝外夷”等级色彩的说辞,让美国总统感觉亲切友好。如此一来,皆大欢喜。在美国看来,清朝官方赋予自己和英国同等的待遇,而在清廷看来,美国认可了天朝的中心地位。

这下可好,书信一交换,《望厦条约》签了,条约的内容反倒无人过问,就这样被清廷毫无异议地全盘接受了。而第二次鸦片战争,恰恰是《望厦条约》引起的。条约规定,美国享有十二年后同中国修约的权利。这就给了英、法等国家追讨同等待遇,进而发起战争的借口。在英法联军焚毁圆明园时,美国人则躲在角落,坐收渔翁之利。

 

第三部分

美国与晚清中国正式建交,但对彼此的认知还停留在想象中。那么,互相走近以后,美国对晚清来说是一个怎样的存在呢?第三部分,要介绍两个历史节点,是关门与开门。关门,指的是美国1882年《排华法案》对中国关上了移民的大门;开门,指的则是19世纪末,美国逐渐拥抱帝国主义之后,在中国提出“门户开放”政策。一开一关,反映了美国对华政策的两套不同标准,也揭开了19世纪末两个国家截然不同的命运。

首先来看看,当时晚清政府对中美关系的期待是什么?为什么最后被辜负了?

两次鸦片战争以后,大清国如梦初醒,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改革,也就是我们熟知的洋务运动。改革的核心思想是“师夷长技以制夷”,意思是学习西方人的军事、工业技术,来抵抗他们的侵略。要学习西方,就要先学习怎么和他们打交道。于是,这时候中国外交史上的一个重大变化出现了,1861年清廷成立了总理衙门,来处理与西方的外交事务。这是因为鸦片战争以后,各国公使开始进驻北京,清廷再也不能把他们当成外藩、蛮夷来看待,不得不按照国际规则,来处理这些新的外交关系。从朝贡式外交到近代式外交的演变过程中,当时的美国起到了把中国“领进门”的作用。

说起第一位美国驻北京公使蒲安臣,当年他可是恭亲王眼中“真正的朋友”。他从没见过同治皇帝,却成了中国派往世界的第一位使节。是的,你没听错,清代中国第一位出使西方的代表,竟然是一个美国人。为什么是美国人呢?前面说到,在英法等殖民帝国侵略中国时,美国始终躲在角落。在清廷看来,美国人不像英国人那么咄咄逼人,他们立场中立,态度温和,不但积极参与清政府的改革和开放事业,还经常在中国与欧洲国家之间扮演协调者的角色,自然深受信赖。

事实证明,蒲安臣没辜负这份重托。1868年,他带领中国使团到海外拜访的第一站就是美国。在那里,蒲安臣对中美关系的贡献主要有两个:一是发表了维护清朝主权的“勿扰她”演讲,第一次向西方基督教世界主张公平正义地对待中国,同时表达了清朝改革自强的决心,就这样,美国自告奋勇成了清朝与西方世界之间沟通的桥梁;二是与美国签订了《蒲安臣条约》,赋予中国人在美国的最惠国公民待遇,确保两国之间人员来往、旅游、移民、贸易的自由。其中关于留学教育的条款,促成了1872年的清代留美幼童项目。也就是说,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派留学项目,没有选择古老强大的英国,而是年轻有为的美国。

《蒲安臣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却也是一个被美国深深辜负了的条约。它为中国打开了了解世界的大门,却不能阻止美国自己向中国人关上国门,为什么呢?原来,美国本土掀起了排华主义的浪潮。早在1848年,加利福尼亚“淘金热”就吸引了大批华人移民。在美国后来的西进运动中,勤奋的华工又成了铁路工程的主力军。可以说,输出的劳力,是当时中国对美国经济发展的一大贡献。

保护这些华人的权益和自由,本来是《蒲安臣条约》的一大初衷。不幸的是,此时美国刚刚经历了南北战争,经济疲敝,失业率高,华人劳工因为廉价而受雇主偏爱,成了美国白人劳工的迁怒对象。白人针对华人的暴力事件频频发生,反华组织也纷纷建立,喊出了“中国人必须走”的口号。对华人的仇恨逐渐政治化,受到政府的支持。1882年美国出台《排华法案》,直接推翻《蒲安臣条约》,禁止中国人移民美国。法案出台前一年,留美幼童项目也迫于压力匆匆中止。

通过留学生和劳工移民,近代中国人第一次有机会深入了解美国,美国也本可以借此展现一个不同于欧洲殖民者的文明国家形象,成为中国近代化改革的老师,然而,美国给中国人的印象却与期待形成了巨大反差:他们不仅保留了欧洲白人的种族优越感,社会内部也存在着巨大的种族分裂。听起来是不是与今天美国的现实问题遥相呼应?没错,一百多年前悬而未决的问题,对美国影响至今。

那么,美国对中国又有什么不同的期待呢?当中国开始学习美国如何强国,美国却逐渐拥抱殖民主义,想要在中国获得所谓“强国应有的好处”。这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呢?作者认为,美国过去保持中立的原因,是缺乏英法那样的军事实力,需要通过和清政府维护关系,来保障美国的贸易利益。但到1898年,情况就不同了。大清国的衰败之势已不可逆转,无能的清政府接受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把领土拱手让人。1898年对于美国却是扬眉吐气的一年,美国在战争中打败了西班牙,一下子将古巴、菲律宾、关岛、夏威夷都纳入囊中,实现了海外领土的大规模扩张。美国政治家们倍受鼓舞,他们看到,美国终于不再是西方世界的弱者,当时有人甚至宣布,“美国已经不再是西方大陆上的中国了”。

不过,刚刚尝到殖民甜头的美国面临新的尴尬处境。长期以来,美国也一直旗帜鲜明地反对殖民主义,以此和欧洲国家的帝国主义划清界线。美国是怎么建国的?还不是靠反抗大英帝国殖民的独立运动?现在,你怎么好意思和别人一样搞殖民扩张呢?不过,美国政治家可不认为这是殖民,相反,这是把美国先进的基督教文明推向其他世界,是美国“昭昭天命”的体现。这样一来,美国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加入瓜分中国的帝国主义游戏了。

在占领菲律宾以后,美国在亚太地区有了立足之地,可是回头一看,中国这块肥肉上,已经有英国、法国、俄国、德国、日本这些强大的竞争者,怎么保护自己作为后来者的利益呢?美国提出的方案是“门户开放”政策。

所谓“门户开放”,并不是说让中国打开大门,拥抱所有的殖民者,而是让其他殖民者彼此开放门户,也就是开放各自势力范围内的通商口岸,以便美国能沾到其他国家获得的好处。表面上,这项政策是以维护清朝的领土主权完整为前提的,实际上,美国希望的是殖民机会平等,和其他列强联手共同压榨中国。1900年,八国联军以义和团事件为由发动侵华战争,美国也从幕后走到台前,直接派兵参与。这是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起点,也是美国帝国主义的起点。从1898年到今天,亚太地区再也没有摆脱过美国的阴影。

 

结语

好,这本书的精髓,我差不多介绍完了,想必你听后会有不少启发。作者王元崇先生在一次访谈中表示,“今天的美国就是当年的中国。”为什么这么说呢?他认为,身为全球霸主的美国,就像晚清中国一样,处于世界文明中心的地位,没有兴趣去了解其他国家,只要这个世界按它的规则运行就可以了。

他认为,今天的美国年轻人已经不再能理解,两百多年前,他们的祖先迫于生存“到中国去”的探索精神,因为他们已经身在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他们丧失了去了解其他国家的迫切需要。数十年来,美国深陷在“美国中心主义”的陷阱里,外界已很难打破。

正如作者所说,“今天的中美关系无疑站在了一个历史的关口之上,但这并非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这本书所讲述的内容,“是中美两个大国相遇之后的第一个百年间的交往故事”,它“提供一些历史角度的参考,并提供一种大的历史背景,以期寻找很多貌似无关的事情之间存在的联系。”

好,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中美相遇》读书心得:深入剖析晚清中美外交史,从茶叶贸易到鸦片输入,再到条约签订与移民政策,展现两国从陌生到碰撞的历程。作者以生动故事还原历史细节,揭示国家实力变化对双边关系的影响。

《镖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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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镖行》。

中国古代的行业,一般分为四类:士、农、工、商。也就是读书做官的、种地的、从事手工业的,还有做买卖的。除此以外,就没有别的了吗?

有句古话叫“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三百六十行”是明朝文学家田汝成提出的。显然,最晚在明朝,除了士农工商,社会上还活跃着许许多多的群体。比如以打猎为生的猎户、以卖艺为生的艺伎,帮人瞧病的郎中、张罗说亲的媒人。这些人,共同构成了古代中国丰富的社会百态。虽然有的群落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不被主流社会认可,但他们仍然按照自己的方式生存发展,创造着独特价值,在中华千年历史中熠熠生辉。

其中,“镖行”是最为后人感兴趣的行业之一。这个行业承担的工作相当于今天物流公司和保安公司。很多武侠剧都有类似的开头:在密林中,全副武装的镖队在押送一件宝物。突然,树林中窜出几位蒙面的劫镖人。劫镖人放出暗器,押镖人纷纷倒地,只剩一位镖师抽出刀剑,与劫镖人厮杀在一起。虽然镖师武功盖世,还是防不胜防,寡不敌众,最终丢了镖。一个离奇的故事由此展开。

在影视剧里,镖局绝对是江湖中的重要存在,出色的镖师会在武林中占有一席之地,备受敬仰。另外,镖局的故事一般发生在明朝,甚至跟皇宫里的东厂、锦衣卫有关。事实真是这个样子吗?

今天这本《镖行》将为你介绍历史上镖行的真实面貌。本书作者是历史学者秦义春先生,他长期研究古代社会群落。作者发现,镖行并不是小说中的武林门派,它本质是一种商业盈利机构,出现在清朝康雍时期,在“太平天国”运动爆发后逐渐步入全盛时期,最终在晚清没落。

下面我们分三部分介绍本书精华内容:

第一部分,先看镖行是怎么兴起的?

第二部分,我们押镖上路,看看道上有哪些规矩?

第三部分,镖局、镖户、镖师有什么特点?镖行是为何兴盛,又为何衰落?

 

第一部分

我们先看镖行是怎么兴起的?

关于这个问题,学界有很多争论。有学者认为,镖行源于明朝的民间商业安保机构。这种机构,受人钱财,专门替人保护财富与人身安全,名叫“标行”,这里的“标”是“标签”的“标”。明末小说《金瓶梅》第五十五回就提到,西门庆“家里开着两个绫缎铺,如今又要开个标行”。到清朝,负责金融业务的票号出现,“标行”的“标”字,才改写为“金字旁”的“镖”。

本书提出一个新的观点,镖行其实是清朝康熙、雍正时期出现的。镖行兴起跟两件事情有关,一个是交易增多,一个是盗匪出没。

早在明朝中期,随着农业生产技术更新,粮食产量增加,尤其是在江浙地区,农民会把多余的粮食卖出去换钱。有了空闲时间、空闲人手,农民还会搞个副业,赚点零用钱。另外,张居正主政期间推行了“一条鞭法” ,要求农民把所有的赋税徭役,全部折合成银两交给国家。因为官家只收银子,市场上的交易便更多了。

只可惜,“一条鞭法”在全国推行才半个多世纪,明朝就灭亡了。 随着清军入关,中原的生产力遭到重创,富庶的江浙地区甚至出现“扬州十日”“嘉定三屠”这样的屠城事件。真正稳定的商品经济和大规模交易,得等到康熙、雍正时期天下安定才具备。

镖行出现,还需要有一个要素,这就是盗匪出没。

今天,我们会把交易和抢劫清楚地区分开,一个合法,一个不合法。其实,最初的交易,经常伴随着抢劫行为。 所以,古代中国习惯“日中而市”,因为光天化日之下,便于管理控制,可以及时阻止暴力抢劫行为。 镖行的出现正是由于这种与交易相伴的抢劫。哪里交易多,抢劫也多呢?

镖行诞生跟一条运河有关,这就是著名的京杭大运河。大运河是在隋朝修建的,从杭州到北京,贯通南北。元、明、清三朝的都城在北京,朝廷更要依靠大运河把江南的财富源源不断输送到京城。

大运河很重要,但沿途情况很复杂。运河沟通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在清代,运河纵贯直隶、山东、江苏、浙江四大省区, 途径不同地区,民风民情复杂。

中国有句俗话:“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同理“靠运河,吃运河”。运河上,许多官家运粮船来来往往。运河两岸也陆陆续续出现许多黑社会团伙,或者偷,或者抢,运河上的运粮船不堪其扰。 为此,清代特别设了官衔高达二品的“河道总督”,负责综合治理运河和黄河的事情。

既然这些人敢偷抢官船,在太岁头上动土,对于民船就更不会轻易放过。尤其是商人长途运输大批量货物的时候,更少不了贼惦记。为了能安安稳稳地完成交易,商人们不得不请一些“保安”协助运送货物。镖行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诞生的。

镖行初期规模非常小。常常是三两个习武之人,在交通枢纽之地,等候要求保护的商旅。他们推着一辆小车,车上装着武器和生活日用品,为了醒目,车上常常插着一面小旗子。过境商人和他们谈妥彼此的权利、义务以后,就推车上道,送上一程。

有不少人都怀疑,商人为了财产安全,临时雇两个人一起上路,路走完也就散了,这样的活儿,真的能算作“行业”?担得起“镖行”这个名吗?

其实镖行和保护对象之间,不是简单的雇佣与受雇关系。随着镖行发展,在雍正年间,这种自由“受雇关系”已经上升为权利义务明确的“商业合同关系”。比如双方会约定,镖行如果丢镖,要照价赔偿。你看,这正是对等的商业合同关系的集中反映。这也就是保镖作为行业独立存在的标志。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随着镖师上路,看看他们是怎么开展业务的。

介绍业务之前,我们需要解释一个问题,“镖行”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

“行”就是行业,这不用说。“镖”是什么意思呢?是因为镖师喜欢使用飞镖,镖行才因此得名吗?

并不是,因为“镖”太笨重了,不好用。真实的“镖”并不是我们在武侠剧中看到的那个样子。“镖”这个字左侧是个“金字旁”,所以小说也把“镖”称作“金镖”。当然,叫“金镖”,不是因为这种武器是金子做的,而是说这种武器常常是一斤一个。重量单位“斤”,与金银的“金”同音,所以才写作“金镖”的。 “金镖”一斤一个,带在身上当暗器,确实不方便。虽然镖师没有使用“镖”,但他们最初使用的武器,看起来确实跟“镖”有点像。他们习惯使用短矛,短矛的头部形状类似镖,所以俗称“飞镖”。久而久之,人们就把最初镖师的小推车称之为镖车,车上的小旗称之为镖旗。“镖行”的名字也是这么来的。

后来,随着镖行发展,走镖队伍壮大,镖师的武器也越来越丰富。但总的来说,镖师常用的武器很主流,没什么独门武器,主要是长枪和单刀。长枪是中国古代的兵器之王,适合车战、马战。单刀是防身武器,近战、夜战必不可少。 到了近代,一些镖行也会使用手枪。

当然,由于镖师工作充满危险,他们也会随身携带暗器。但这种暗器不是藏在袖子里的钢针、飞镖,而是弩。镖师把一种特质弩背在背上,一旦和贼人说翻了,紧背低身,冷不丁给对方一家伙,有可能扭转局势。

到这里,我们介绍了镖行的常用武器,以及“镖行”的名称由来。其实,关于“镖行”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本书作者还提到一个观点,镖行的“镖”指的是镖师护送的金银财物,毕竟“镖”这个字是由“金”和“票”组成的。所以,镖行的人把外出执行任务叫作“走镖”,货物银两丢失叫“丢镖”,贼匪们抢走财物叫“劫镖”“夺镖”。

接下来,我们随着镖师上路,一起看看道上的那些规矩。

镖师的本质是生意人,不是侠客。镖行的生存方式,是通过保障雇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来获得酬金,他们吃的是辛苦饭。所以,冲突能不发生就不发生。 如果冲突不可避免,也是能化小就化小。

同样,贼匪们也不是一心想着跟镖师过招。图财是目的,杀人是手段。真要动手,他们未必打得过资深镖师。就算打得过,要是被官府盯上,麻烦就大了。

你看,镖行和贼匪其实是一种有趣的共生关系。 这导致镖师走镖,要更注重智斗,展示沟通的艺术,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武斗。

镖师在路上主要会遇到三类贼匪,分别是“打杠子”“朋友”和“饿虎”。

“打杠子”就是半路出家的业余匪徒。这些人常常是些村中无赖,他们经验不多,武艺不高,三五成群堵在路上,手持大刀片或红缨枪,身上打扮得花里胡哨的,甚至还像戏曲演员一样勾着花脸。这些乌合之众拦住镖车,口里喊着从评书艺人那里学的套话:“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从此路走,留下买路财”。遇到这些讨厌鬼,镖师犯不上跟他们废话,三下五除二打翻在地,教训两句,让他们滚回去当个老实的庄稼汉。

虽然镖师这时候占上风,但往往点到为止。俗话说,“强龙压不过地头蛇”“冤家宜解不宜结”。这条路,镖师们指不定常走,万一得罪了这群地痞流氓,日后麻烦的还是自己。

这群“打杠子”的还算是好打发的。镖师最需要动脑筋的,是“朋友”。所谓的“朋友”就是职业的劫匪。

镖师走镖,沿途会高喊镖号,镖号经常是“合吾”两个字,意思是“与我合得来的”,也就是“朋友”的意思。越是容易出事的地段,镖号越要喊得勤。尤其是过桥、过山口的时候,“合吾”二字要喊得抑扬迂回,行话叫“凤凰三点头”。因为,贼匪常在这里恭候镖车。他们听到“合吾”这两个字,有可能回一句“合吾”。听到回应,领队的镖师会赶快下马,走上前去和贼匪头领见礼,不管认识不认识,一律抱拳拱手说句:“当家的辛苦了。”如果双方不认识,镖师还要做自我介绍:“小字号某某托我向您问好,这回又惊动宝山,在下某某,吃的是朋友饭,穿的是朋友衣,又给朋友添麻烦了。”你听得出来,这是在恭维贼匪,希望交个朋友,行个方便。

如果劫匪看到后,就是不买账,仍要横刀拦路怎么办呢?镖师干的是保镖的活儿,所以绝不可能拿钱财出去贿赂劫匪。这时,镖师会说:“既然当家的不肯放小字号过去,那也别让兄弟们伤了和气,就由在下陪当家的过几招,如果当家的赢了,我就照您的吩咐办,如果在下侥幸赢了,求当家的放我们过去。”

如果贼匪想做“朋友”,那就好办了。贼匪如果结交了镖行,他们会成为镖行的座上宾。因为贼匪常年在深山居住,免不了烦了闷了,想去城里看看。这时,镖行就是他们落脚的地方。

遇上“朋友”算是好的,如果遇到“饿虎”那就麻烦了。这些人有些本事,像饥饿的老虎一样,逢镖必抢。他们会提前破坏桥梁、设置路障。镖队赶来,贼匪一哄而上。这时,等待镖师的将是一场恶仗,免不了付出血的代价,甚至是性命。不过,镖师也不是就只能认栽。贼匪希望的是速战速战,而镖师会尽可能拖住,打持久战。只要时间一长,就会惊动周边官府和民众,镖师的帮手就来了。

虽说“饿虎”最可怕,但他们恰恰是最不可或缺的。你看,我们提到的三类劫匪,“打杠子”“朋友”和“饿虎”。“打杠子”不足挂齿,“朋友”看的是交往的艺术。只有“饿虎”,才真正考验镖行的业务能力。正因为有危险系数极高的“饿虎”,“镖行”才有存在下去的意义。

为了应对各类贼匪,开展业务,镖行也立了不少行规。

前面提到,镖行的兴起和大运河有关。不少走镖任务,都是在运河上完成的。

镖行就有“水路三规”。第一“昼寝夜醒”,白天除了值班人员,其他人都可以进入船舱睡觉。等夕阳西下,他们才上岗。第二条行规是“人不离船”,这是为了避免中贼匪的调虎离山之计。第三条行规是“避讳妇人”,这个也好理解,是在恪守传统道德。

走陆路的镖队也很多,尤其是19世纪中叶以后,京杭大运河由于泥沙淤积,逐渐断航 ,陆路镖占据主导。

镖师一般都走固定的镖路,这样的话,晚上就需要住店。这晚上住在哪儿,也很有讲究。在镖车没有进入村镇之前,镖师会策马先行打探一番。住店要选熟店。新开的店,由于不知根知底,镖队绝不留宿。 万一遇上《水浒传》里,张青和孙二娘开的黑店,那不得落个人财两空。

即使进入熟悉的旅店,镖师们也不忙着倒头大睡,他们有“进店三要”准则。第一“要”,是在店内巡视一番,看有无“异相”,有没有被贼盯上。第二“要”,是在店外巡视一遍,看有无“异风”,有没有人尾随。第三“要”,是去厨房巡视一遍,看有无“异味”,避免有人在饭菜上下手脚。如果发现厨房饭菜有“异味”,就会跟店家说,已经“打过尖了”,意思是“吃过饭了”,等晚上关上房门,再吃些随身带的干粮。

镖行人有句口头禅,叫“三分保平安”。什么意思呢?分别是,“带三分笑”,要有风度;“让三分理”,大事化小;“饮三分酒’,不能贪杯。

镖行的工作不仅危险,而且很累。尤其是“走北道”的镖非常辛苦。所谓“走北道”,是指从京城出发向北走镖。镖队穿过燕山地区的关口,就到“口外”了。这里人烟稀少,食宿都很不方便。这就要求镖师有很强的生活自理能力。跑口外的镖师,有“三会一不”的说法。“三会”是指会搭灶台、会修鞋、会理发。“一不”是指不洗脸。为什么不洗脸呢?因为口外的气候不太好,冬天干冷,夏天炎热,春秋季风沙大。不洗脸可以起到保护皮肤的作用。

 

第三部分

到这里,我们反复提到镖行,以及镖行中的从业者镖师。但在武侠小说里,我们最常听到的是“镖局”这个词。它们之间是什么关系呢?

镖行是一个行业,这个行业主要有三类基本单位,分别是镖局、镖户和个体镖师。打个比方,镖局是镖行中的“大中型企业”,镖户是“小型企业”,个体镖师是“自由职业者”。

我们先说个体镖师,看起来他的势力最弱,但个体镖师常常活得最自由,过得最滋润。

一般的镖师都归属于某个镖局和镖户,他们既要对雇主负责,还要服从镖局、镖户制约,承担双重责任。而个体镖师是“个体户”,不受这些约束。

个体镖师既然能靠自己行走江湖,能耐都很大。个体镖师不是雇来的、派来的,而请来的。 对于雇主来说,如果特别信任某位镖师,可以花高价钱聘请。

个体镖师开展业务的方式,也很有特色。由于人手有限,个体镖师只接小单,走镖的时候不会大张旗鼓地插镖旗,喊镖号,而是凭自己的经验、阅历、胆识跟贼匪周旋,随机应变。而且,个体镖师一般不跟贼匪交“朋友”,因为交朋友日后是要还的,个体镖师没有那个财力。搞不好,还会落得个“通匪”的罪名。

能自主创业的毕竟是少数,大多数镖师更愿意选择“大树底下好乘凉”,会依附于某个镖户、镖局。

镖局和镖户差不多是同时形成的,但镖局是镖行里的“大企业”,镖户是“小企业”。这并不是说镖户发展得不够好,而是发展重点不一样。

先看镖户,镖户比镖局更具有地域性。 地域性这个词,听起来像是个限制因素,但恰恰也是镖户的长处。

镖户扎根于某个地区,以血缘和地域为基础的团伙。 镖户组织向前追溯,往往是某地没落的豪门大户 。虽然没落,但影响力仍然在。镖户能开展业务,凭借的就是家族的声望和信誉。

在一些地方势力发达的地区,人们如果需要雇佣镖行干活儿,一般都会选择镖户。因为,镖户比镖局往往更安全。

镖户主要在当地开展业务,常走的镖路就那么几条,路程也不远。由于是熟门熟路,如果丢了镖,镖户会一追到底,以维护家族声望。

镖户是地方势力,贼匪其实也是地方势力,轻易不挪窝,他们跟当地的镖户很熟悉,如果反目成仇,镖户绝不放过他们。所以,贼匪一般不会劫镖户的镖,而是劫镖局的镖。

接下来,我们了解一下镖行里的“大企业”镖局。

镖局是镖行里的主体,规模大,常常开办在交通干道、商旅云集的地区,业务范围覆盖大半个中国。大多数镖行的从业人员都在镖局工作。大型镖局的就业人员甚至多达上千人 。所以人们会用“镖局”来指代镖行。这是镖局更有名的重要原因。

今天我们提到“某某局”,会默认这是个国家机构。但镖局是地地道道的民办企业。镖局承揽的业务都是商业交易。既然是民办企业,开办的时候,免不了各种程序事务。比如,要向地方官府领取执照、交纳商税 ,这要比镖户运营要麻烦很多。

镖局的业务很广泛,除了我们前面讲的走镖以外,还有护院、坐店等,这些工作跟今天的安保公司业务有点像。

但镖局还有一项工作,你可能没想到,这就是汇款。在邮政和银行还没有办起来之前,汇款业务常常由镖局这种遍布全国的机构承担。

这种汇款业务不是清朝镖局首创的,而是受到了唐朝人的启发。唐代的封疆大吏在京城设置“奏事院”,有点像今天的“各省市驻京办事处”。后来,官员们发现一个赚钱机会。京城有很多富商,他们要全国各地做生意,随身带大量金银太不方便了。所以,唐代的“奏事院”就承担起相应的功能。商人们把金银存在某个奏事院,领取票据后,赶到某地后再兑换金银。对于封疆大吏来说,这有两个好处。一是能收取手续费。二是每年向朝廷运输地方税款的时候,能直接拿奏事院存放的金银垫付,可以少运一笔。

清代的一些大型镖局受到启发,于是也发展汇款业务。镖局有非常突出的优势,不仅网点遍布各地,而且镖局基础业务就是走镖,汇款需要运送金银,这运输的事情顺手就办了。

如果你熟悉清代历史,你会知道清朝兴起了一种叫“票号”的机构,在全国的范围内办理汇款业务。票号跟镖局就有紧密的合作关系。票号内部也可以运输金银,但遇到一些大单,还是愿意请镖局帮忙。因为镖局有行业规定,丢了镖会照价赔。这要比票号自己运送要保险得多。

由于这层合作关系,随着票号的繁荣,镖局在清朝也达到了顶峰。镖局的全盛时代是清代的“同治光绪”时期。同治时期,清朝正在经历“太平天国”运动。太平天国攻下江南地区,切断了京杭大运河,江南各省的金银和没法送到京城。这个时候,票号和镖局,一个出钱,一个出力,利用民间渠道为清政府提供金融服务。因为这个机会,镖局开始跟朝廷密切合作,因此走向巅峰。

镖局因清王朝国运而兴,也因国运而衰。在近代,随着西方金融系统、商贸系统进入中国,镖局的优势很快消失了。汇款业务有近代银行承接,物流工作也有现代交通网负责,安保工作有洋枪洋炮的竞争。尤其是《辛丑条约》签订后,镖局一蹶不振。很快,随着清朝灭亡,镖行也逐渐消失了。

 

结语

到这里,本书精华内容就为你介绍完了。

在镖行两百年的发展历程中,不乏传奇的镖局。本书提到一个著名的镖局,会友镖局。最后,为你介绍一下它的故事。

会友镖局的创办者叫宋彦超,擅长“三皇炮捶拳”。鸦片战争后,他加入京师“神机营”想要报效国家。神机营中的教练跟他过招,都败在他手下。宋彦超因此获得五品顶戴的封赏。但这时的清政府已经在加速滑坡。不只是西方列强侵扰,清朝官场也非常腐败。宋彦超深感报国无望,便弃官从商,在北京前门外粮食店街创办“京都会友镖局”,以武会友,从事保镖生涯,同时传授武艺。

会友镖局不只是在走镖,也影响了方方面面。这个镖局出了一位著名拳法大师,叫李尧臣。很多人都跟他学过武术,比如京剧武生泰斗杨小楼演《闹天宫》的猴拳,梅兰芳演《霸王别姬》的剑法,都是李尧臣传授的。后来,李尧臣还在擂台上两次胜过日本人,并参与了抗日战争,在军队中传授自创的“无极刀法”。在1933年的喜峰口战役中,学了无极刀法的大刀队,手刃鬼子近百人,追杀日寇60余里,缴获大炮18门。 这似乎终于实现了宋彦超当初的报国志向。

这本书的封面有这样一句话:“高处不胜寒,低处纳百川” 。镖行是生活在社会边缘的小众群体,很难被主流社会认可,甚至不被主流社会记录。但他们仍然在正史以外的暗处创造着价值。作为主流历史的补充,镖行不仅为我们留下了武侠的想象,也有独特的生存智慧,还有闪耀着民族气节的精彩故事。

好,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镖行》读书心得:镖行作为古代物流安保行业,兴于康雍,盛于晚清,衰于近代。镖师以武艺护镖,智斗贼匪,展现江湖智慧与生存法则。镖行历史映射古代社会百态,彰显民间商业精神。

《李小龙:神话和真实》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李小龙:神话和真实》,这是李小龙的传记。

李小龙是武术家,武打片明星。他在美国出生,在香港去世,年仅32岁。人生短暂,但成就非凡,他为电影产业引入了“功夫片”,是好莱坞首位华人主角,他还融合世界各种武术的精华,创立了自由搏击术“截拳道”。

去世后,李小龙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仅没有消退,反而越来越大。他和他代表的中国功夫,成为中国文化的符号之一,这个符号在世界范围内都很受推崇,不仅给华人带来勇气,还洗刷了“东亚病夫”的污名,在西方文化中树立了新的华人形象。

李小龙是国际巨星,人们渴望了解他,他去世后,多部传记面市。国内也出版过很多李小龙传记,与它们相比,这本书不一样的地方是“真实”。

作者想要呈现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李小龙,为此,他整理了上百万字的资料,采访了上百位相关人士,在各方人物的回忆以及历史背景的基础上,为读者还原历史现场,探索李小龙的内心世界,分析他的行事方式。这本书能够丰富你对李小龙的真实认知,此外,李小龙的成名之路,也能让我们看到,一个经久不衰的文化符号是如何形成的。

本书作者马修·波利是美国著名作家,落笔时,他从没把李小龙当作偶像、神话来写,但他的人生“始终和李小龙在一起”。12岁时,他第一次看到李小龙的电影《龙争虎斗》,那时候还是录像带,整个少年时代,他会反复观看李小龙的功夫电影,直到那些录像带完全放不出图像为止。

上大学后,他开始接触那些影响过李小龙的思想家,21岁时,马修从普林斯顿大学休学,跑到少林寺学武。他惊叹于武术的高妙,后来还写了一本书叫《少林很忙》,记述了自己学武的过程,也写了少林寺的商业化。再后来,马修花了七年时间写了今天这本李小龙,记录李小龙不平凡的生活和成就。

而这本书的译者史旭光,也深受李小龙的影响。1990年代早期,史旭光年纪还小,他在河北农村老家,和一帮大人孩子挤在一起看一盘租来的录像带,看的也是《龙争虎斗》。此后,史旭光练武求学,在北京开了一个截拳道培训班,在学校授课,有成千上万人跟他学过截拳道。在解读这本书之前,我跟译者史旭光先生长谈过一次,要感谢他为这篇解读稿提供了一些新鲜的材料。

我对这本书的解读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先带大家简单了解一下李小龙早期的经历。第二部分,人们说到李小龙时,最常讨论的两个问题就是他的武功水平究竟怎么样、他为什么会英年早逝,所以,我们就来看看这两个问题。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简单了解一下李小龙早期的经历,这里面主要有三个关键点:学武、去美国和演戏。

1940年,粤剧演员李海泉和妻子,为了给抗日筹款,跟着剧团在美国巡回演出,旅途中生下一个孩子,中文名叫振藩,英文名叫Bruce,李振藩是李小龙的原名。

李海泉是粤剧名角,而戏曲界和武打明星渊源颇深。比如,有一位跟李海泉同时代的粤剧大佬叫薛觉先,曾经请过京剧武生袁小田到香港,指导粤剧中的一些武打场面。袁小田年纪大了之后,跟成龙一起拍摄了《醉拳》,那是成龙的成名作。《醉拳》的导演叫袁和平,是袁小田的儿子,袁家班的领头人,后来是《黑客帝国》《卧虎藏龙》的武术指导。洪金宝、成龙年少时所在的“七小福”就是个戏班,他们都是在60年代跟着京剧武生于占元学艺的。

李小龙在美国出生,在香港长大,从小就是个调皮捣蛋的孩子。他在喇沙书院上过学,这是香港最好的中学之一,留级之后他又被开除,转到圣方济书院读书。

李小龙不是读书的材料,但他是演戏、练武的材料。爸爸是粤剧演员,在娱乐圈有人脉,李小龙有条件在娱乐业上发展。1953年到1955年间,十几岁的李小龙参演了多部电影。爸爸希望儿子能好好读书,一度禁止他演电影,但结果却徒劳无功,不演电影,李小龙的学习成绩也没上去。

1954年1月,香港武术界举行了一次著名的比武,这场比武影响了很多人。太极拳的吴公仪跟白鹤拳的陈克夫产生了争执,就约定比试一番。这场比武成为热点事件,比武的录像现在看非常滑稽,但这件事让一个香港报纸的年轻编辑非常兴奋,他叫陈文统,他先是编辑了这次比武的相关新闻,而后索性动笔写起了新派武侠小说,笔名叫梁羽生。很快,又有一家报纸推出武侠小说连载,作者叫金庸。这股风潮也传到了台湾,有一位年轻人刚退学,生活没有着落,也开始以武侠小说谋生,他给自己起的笔名是古龙。

而1954年的那场比武,也激发了李小龙对传统武术的兴趣,他决定开始正式学习功夫。15岁时,他拜叶问为师,开始学习咏春拳,这种拳术体系强调近距离作战,有低踢、短拳快打等技术。李小龙很喜欢咏春拳,也愿意下功夫,他进步很快,能代表咏春出战,参加各种比武。这些比武让他意识到了,“成功不是白给的,需要付出训练,去真正对打”,他每天都会练习武术,然后进行反思,这是他自我训练的方式。但父亲知道他比武后很生气,斥责他把时间浪费到打架上,他却对父亲说:“我学习不行,但我打架行,我会因此而出人头地的。”

除了武术,李小龙还喜欢跳恰恰舞,读武侠小说。他后来读过金庸的《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很可能也读过古龙的小说。李小龙曾在笔记中留下他对拳法的领悟,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从古龙小说中借鉴了一些武学领悟。比如,李小龙在笔记中说,有些武术虽然先声夺人,但却如喝掺水之酒,越瞧越觉无味。但有些武术,其味虽觉苦涩,但却如细嚼橄榄,使人越想越是回味无穷。古龙的小说《浣花洗剑录》中,有角色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李小龙有一段视频非常流行,他说,“清空你的思想,无形,无法,像水一样”,这段看上去很有哲理的话,其实是台词,出自一位编剧之手。李小龙喜欢说自己上大学时学的是哲学,其实他只是在大学里选修过两门哲学课。但把哲学、把自己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套到武术上,是我们的文化传统。

作者马修在书中说,不同的文化中,习练武术有三种基本用途:第一,搏斗或街头实战;第二,体育竞技,包括拳击和综合格斗;第三,娱乐,像舞台对打、职业摔跤、功夫电影。而东方武术增加了第四条用途:精神修炼。功夫被认为是一种动态冥想的方式,它最深层的目的是引导习练者通过训练得到启示。

不过,青春期的李小龙,还没有从武术习练中得到什么思想上的启示,他热衷于跟人比武切磋,还会在街上挑衅打架。18岁时,李小龙欺负了一个家里有权势的孩子,警察找来他的家人,要求停止打斗,否则就立刻逮捕。为了让李小龙有一个全新的开始,顺便也能吃点儿苦头,父母把他送去了美国。

李小龙在一所技术学校完成高中学业,靠教人跳恰恰舞挣点儿钱。19岁时,他开了一家拳馆,向每个学生收10美元的学费,带着学生到处去表演。不久,他被华盛顿大学录取,修的是戏剧专业。他像所有大学生那样,努力读书,和女孩子约会。同时,他也热衷于推广自己的拳馆,有了一批固定的追随者。

1963年,李小龙和人合作出版了一本书叫《基本中国拳法》,这是针对初学者的训练手册,里面有动作演示的照片。这本书的出版,一方面是因为李小龙急需用钱,另一方面是要向传统功夫宣战。李小龙在书中写道,“上乘功夫所构建的技术是以动作精简为基础的。只有那些不成熟的体系才会充满多余且无用的动作。” 在一次武术表演中,李小龙抨击了传统武术,还对观众说,如果唐人街的武林同好们想要和我切磋咏春,可以到我的武馆来找我。旧金山传统功夫的习练者开始注意到这个言行狂妄的年轻人。

1964年11月初,24岁的李小龙和黄泽民进行了一次比武。李小龙试图打破传统,革新武术,而黄泽民尊崇传统。作者介绍,这场比武是功夫史上最著名的一幕,此后在书籍、影视作品中被无数次提及和改写。不过,比武的确切日期已经不可考证了,比武的经过和结果也有不同版本流传。

作者采访了亲历者,尽量复原了当年的打斗经过,以下这几点是确凿无疑的:第一,李小龙当时拒绝了“不能打脸,不能踢裆”的比武规则,黄泽民回忆说,李小龙是真的想打死我。第二,李小龙当时穿白背心牛仔裤,黄泽民穿的是长袖功夫装,他偷偷戴上了一副镶嵌有金属钉的护腕。在李小龙追击过程中,黄泽民打中了李小龙的脖子,让李小龙流血了。三,李小龙最后把黄泽民压在身下,黄泽民的同伴涌上来把两人拉开了,这是他们事先商量好的策略,一旦局面不利,同伴就迅速介入。当时,这次比武只是两个年轻人之间的一次冲突,但事后却有很多渲染。在李小龙遗产管理公司授权的三部电影中,黄泽民都被刻画成了反面人物。

李小龙从此闯出了一些名气,有几个美国人开始跟着他练武。其中有一位理发师叫杰伊•赛布林,他是李小龙进入好莱坞的关键人物。有一次,赛布林给一位好莱坞制片人理发,那位制片人要找一位能说英语并且能拍动作片的东方演员拍电视剧,赛布林就推荐了李小龙。

1965年2月,李小龙得到一份电视剧合同,但一直没有拍摄,制片人就启动了一个新项目叫《青蜂侠》,男主角白天是一个报业大亨,夜晚变成打击犯罪的蒙面大侠,这位大侠有个日本助手名叫加藤,李小龙接受了这个角色。

从此,李小龙开始担任一些影视剧的配角,进入了好莱坞演艺圈。同时,他也给一些好莱坞名人做私人教练。当时好莱坞有一位大明星叫史蒂夫•麦奎因,也跟着李小龙练武。李小龙通过麦奎因认识到,明星才是一部戏的主导,明星可以换掉导演,他希望成为麦奎因那样的明星。

李小龙一直向麦奎因推销一个想法,他想拍美国的第一部武打片,由麦奎因担任主角,这位主角要寻找武术的真谛,必须击败四个敌人,电影中会有很多精彩打斗场面,李小龙会扮演这四个敌人。推销了几次后,麦奎因说,面对现实吧,小龙,我知道这是一种让你成为大明星的方式,不过说实话,我做这行并不是为了让别人成为明星,我欣赏你,兄弟,但你只会缠住我不放,我不可能出演的。我不会让你踩着我往上爬的。

李小龙听了麦奎因的这句话,立刻离开了他的别墅,并且在院子里大喊:“我一定要成为比他更大牌的明星。”他随后读了几本励志类图书,有一本书建议,读者要写下自己的目标,牢记于心。所以,李小龙在1969年1月郑重写下自己的新年心愿,“我,李小龙,将成为全美片酬最高的东方超级巨星。我将以演员的身份提供最激动人心的表演和最优秀的表现。从1970年开始,我将享誉世界,到1980年底,我将拥有1000万美元。我可以随心所欲地生活,并实现内心的和谐与幸福。”

李小龙继续在好莱坞拍戏,当配角,当武术指导。他的几位朋友依然相信他的潜力,为他写剧本,跟制片公司谈项目,李小龙想做明星的梦想看起来还没什么希望。但1970年真的时来运转,三月的某个深夜,李小龙接到一个电话,香港一家电台要采访他。李小龙几年前拍摄的《青蜂侠》正在香港播出,他在香港火了。

好,这就是第一部分的内容。李小龙在好莱坞闯荡,他想当明星,但真正树立其明星地位的,是他在香港拍摄的电影。

 

第二部分

我们进入第二部分,先来看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问题,那就是,李小龙的武功究竟如何,到底能不能打?

作者在书里尽量还原了李小龙演示功夫的场面,比如,李小龙和好莱坞演员詹姆斯•柯本见面时,曾一拳将他打飞,柯本立刻决定跟着李小龙练拳。

李小龙是电影明星,也是武术家。1967年,李小龙将自己练的武术命名为“截拳道”,这是一种融合了传统武术、空手道和击剑动作的格斗技术。李小龙后来还出版了《截拳道之道》,是美国卖得最好的一本武术书籍。

李小龙刚在好莱坞拍戏时,每有文戏的场面,他总会有点儿不在状态,但要是在镜头前演示截拳道,他立刻变得极具光彩。武术是他在演艺圈安身立命之本。

也许只有综合格斗和自由搏击的运动员或者其他练过武的人,才能谈论李小龙的格斗能力。但李小龙主演的电影,尤其是嘉禾影业出品的三部电影,将武打与民族情感紧密联系起来,所以我们愿意相信,李小龙真的能打。

1971年,李小龙要和香港的嘉禾影业签约拍电影,嘉禾的老板邹文怀问李小龙,你觉得王羽的《龙虎斗》怎么样?王羽是当时香港最大牌的武打演员,《龙虎斗》是香港最火的功夫电影,李小龙回答,我可以做得更好。他与嘉禾签了两部电影的合约,这两部电影是《唐山大兄》和《精武门》。

那时候,香港功夫片的打戏会借鉴粤剧,打斗场面往往冗长、古板、不切实际。《唐山大兄》的武术指导习惯了戏曲化的套路,希望李小龙也模仿粤剧舞台动作,但从好莱坞回来的李小龙意识到,华语片的打斗场面需要更贴近现实,做到拳拳到肉。如果打戏脱离现实,观众就会没有危机感,也就很难有感情投入。两人产生了矛盾,但最终决定各退一步,片中保留弹跳床、传统功夫套招对打等常规元素,李小龙可以引入一些新的表现形式,比如转身高踢,快速击倒等。《唐山大兄》在香港上映后的一个月内,票房达到320万港币,有媒体估算,香港400万人口中有120万人都买票看了这个电影。

电影中,李小龙的动作和情感都表现得非常到位。他饰演的工人,到泰国的一家制冰工厂打工,结果发现那座工厂是做毒品的,老板会把工人领袖杀掉,藏到冰块里,于是,淳朴的、功夫高超的工人起身反抗,打败所有坏人。对数百万劳工阶层和贫苦民众来说,这部电影如同一剂良药,点燃了人们的自豪感,李小龙的同胞们在数百家电影院里欢呼雀跃。

《唐山大兄》上映前后,美国人宣布将二战后掌控的钓鱼岛交给日本,美国议会通过一项法案,声明钓鱼岛遇到袭击时将支援日本。这使得香港的民族主义情绪高涨,李小龙下一部电影《精武门》正好是痛打日本人的。1972年3月,《精武门》上映,第一个月的票房收入高达430万港币。在这部电影中,李小龙的双节棍和打斗时发出的尖叫成了他的标志。他在电影中有一句台词,“中国人不是病夫”,观众看到这里都会起立欢呼。《精武门》后来成为香港武打片反复拍摄的大IP,成龙、梁小龙、甄子丹都拍过“精武门”的电影或者剧集。

两部电影接连创下票房纪录,李小龙也成为东南亚地区的大明星。李小龙跟嘉禾一起成立了一家合资的电影公司,获得了更多的控制权,他负责创意,嘉禾负责商业运作,利润平分。接下来,他要自写自导自演第三部片子《猛龙过江》。这部电影说的是罗马的一家中餐馆,被当地黑社会欺压,淳朴的唐龙来到罗马,打败坏人。这部电影中的经典场面是李小龙和空手道高手查克·诺里斯在罗马大竞技场的那场打斗。影片票房收入再次打破纪录。

至此,李小龙的影片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套路,质朴的少年身怀绝技,他不欺负别人,但被欺负的时候会奋力反击,证明中国人不能被欺负。李小龙将这种情绪表现得很有张力,这可能跟他在好莱坞的逆境有关,他在那里跑龙套当配角,自己的名字一次次被从主演候选者名单上划掉,一个个项目都无法展开。

武打片或者动作片,是要看打斗、追车、爆炸等等暴力场面的,主角在经历了一系列可能致命的遭遇,承受了一定程度的身体伤害或家人的损失之后,他要成功地制服敌对势力。这类电影中的主人公对暴力的使用与敌人几乎相同,甚至更大,但他的暴力行为在道德上,是占据制高点的。

动作片中的道德感和家国情怀会给主角带来非凡的魅力,比如在电影《黄飞鸿狮王争霸》中,十三姨带着黄飞鸿参观蒸汽机,向他介绍,瓦特发明蒸汽机,英国才有了工业革命,才变得富强。穿着长衫梳着辫子的黄飞鸿开始有了国家意识和现代意识。黄飞鸿系列电影中描写的这个处于大变局中的武林人士,是李连杰最成功的形象。动作片的主角身上承载着一种道德性,而道德性多少也会和民族性相联。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或许能理解好莱坞为什么很难选用李小龙这个东方面孔来做动作片的主角。

李小龙在香港拍摄制作《唐山大兄》《精武门》《猛龙过江》时,并没有放弃他的好莱坞梦,最终等来了拍电影《龙争虎斗》的机会。这部片子原名不叫“龙争虎斗”,但李小龙坚持片名中要有一个“龙”字。电影起初的主角也不是李小龙,而是一个叫萨克松的演员。他跟李小龙见面时,两人曾切磋了一下拳脚,李小龙给他一个盾形脚靶,让他抵在胸前,又在他身后一两米远放了一把椅子,李小龙一个侧踢,萨克松直接飞了出去,摔到椅子上,把椅子砸坏了。萨克松说,经过这番较量,他就知道自己不会是这部电影的主演了。

李小龙凭借三部片子接连创下香港票房纪录后,成功重返好莱坞担纲主演《龙争虎斗》,此时的李小龙正当春风得意如日中天,可1973年7月20日,他突然去世了。

接下来,我们看看李小龙的突然离世。

李小龙在1964年娶了美国姑娘琳达,很快生下儿子李国豪。那时他还在谋划开武馆,接到好莱坞第一份合约就把钱用来付房租。琳达陪着李小龙过苦日子,看着他逐渐发达起来,也忍受着他的几段婚外情,女演员丁珮就是李小龙在香港的情人。

1973年7月20日的上午,李小龙离开家,前往嘉禾影业的办公室,讨论他的下一部电影《死亡游戏》。中午,李小龙到丁珮的寓所休息,食用了一些大麻。嘉禾老板邹文怀在下午六点左右到了丁珮家。

那一天很热,最高气温32度,湿度为84%,李小龙向邹文怀演示《死亡游戏》的情节设置,然后说自己头晕头疼。原本,李小龙要与邹文怀出门吃晚饭,但李小龙要休息一下,邹文怀就先离开。李小龙吃了一片止痛药,走进卧室睡觉。

大约九点半,李小龙还没醒。丁珮慌了,立刻给邹文怀打电话。李小龙随后被救护车送往伊丽莎白医院,途中医护人员一直都在采取急救措施,但他们很快确定,李小龙在到达医院之前已经死亡。11点半过后,消息不胫而走,香港记者云集伊丽莎白医院。嘉禾发布公告说,李小龙当晚在自己家中晕倒,被送往医院后去世。但很快,香港记者就发现李小龙是从丁珮家送往医院。当时香港市面上发行四份英文报纸,101份中文报纸,最著名的影星死在女友床上,可以想见这件事所造成的轰动。

香港政府对李小龙之死进行了法律调查,各种医学权威也被请来验尸,死因被确定为脑水肿,但什么原因引起了脑水肿?是止疼药过敏还是大麻中毒?时至今日,李小龙的死因依然众说纷纭。验尸官和病理学家认为,李小龙对止痛药中的阿司匹林过敏,过敏反应引发了致命的脑水肿,两位香港医生则认为他的死亡与大麻有关。

而本书作者马修认为,最合理的解释是,李小龙死于中暑。1973年的5月10日,李小龙在闷热的房间工作时晕倒,他表现出了中暑的常见症状,恶心、呕吐、步履蹒跚。这次晕倒前,李小龙睡眠严重不足,体重下降,还做了腋下汗腺切除手术,增加了他患病的风险。李小龙第一次中暑后曾被抢救回来,但一个人中暑一次,下次中暑风险就会更高。马修说,与阿司匹林过敏相比,中暑更有可能危害年轻运动员的生命。在体育活动猝死的常见原因中,中暑排名第三,夏天时会排到第一。在美国,平均每年有三名学校橄榄球运动员因中暑而死。

对马修来说,中暑这个解释更容易接受,因为这是运动员的死亡方式,李小龙是在工作中死去的。他还强调,李小龙之所以做腋下汗腺切除手术,是因为他总是出汗,在镜头中不够好看。李小龙在影片中喜欢赤裸上身,他希望自己的身体是完美的。

我们不妨从这个角度出发多说几句,李小龙是最早赤裸上身出现在银幕上的动作英雄之一。有一部文艺理论著作叫《瞧,这个人:痛苦中的男性身体,作为救赎形象》,其中讲到肌肉型动作明星的身体必须被展示出来。肌肉发达的男性身体象征着男性的力量,尤其是在表演需要展现力量、技巧和速度的动作时。这个身体的美丽和优雅,以及它的效率和力量,使男性力量具有吸引力。痛苦中的男性身体,也能展示主角承受和战胜苦难的能力。

如果李小龙还活着,他应该八十多岁了。可惜他32岁就死了,他留给我们的是永远年轻的形象,在电影中肌肉发达,身型美丽。

 

结语

好,这就是我对《李小龙:神话和真实》一书的解读。我们再来回顾一下李小龙的生平。

李小龙身兼武术家和电影明星双重身份。作为武术家,他好斗,性格冲动,做事张扬。他跟叶问学过咏春,后来开创了截拳道,被综合格斗运动员尊称为“综合格斗之父”。

李小龙在好莱坞闯荡,但真正塑造其明星地位的,是他在香港拍摄电影。他生前的目标是成为最赚钱的动作片明星,去世后,他实现了这个目标。1973年他主演的电影《龙争虎斗》上映,全球票房收入高达9000万美元。接下来的45年里,这部电影的总收入预计达到了3.5亿美元。

《李小龙:神话和真实》这本书,想呈现一个真实存在过的李小龙。作为一个真实的人,李小龙也有不愿意让人知道的秘密,比如,吸食大麻,有婚外情等。本书的译者起初担心这些内容会有损李小龙的声誉,但他后来发现,从整个时间轴来看,这些事件并不会影响李小龙的伟大,就像译者在书里所说的,“他明确地知道自己是谁,应该做什么事,他在武术和电影两个领域先知、先觉、先行,以无所畏惧的心,摆脱传统的桎梏,最终成就了不平凡的事情,为后人开了先河,甚至成了文化现象”。

《李小龙:神话与真实》读书心得:李小龙以武术为基,电影为媒,创立截拳道,成国际巨星。书中还原真实李小龙,揭其内心与行事,展现其非凡成就与文化影响,揭示文化符号形成背后的艰辛与传奇。

《幼医与幼蒙》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历史学家熊秉真的《幼医与幼蒙》,它的副标题是“近世中国社会的绵延之道”。

国家公布“三孩政策”以来,社会各界热切关注,就是生活在四五线小县城的大爷大妈,三句话也离不开这个新政策,顺带着说一说自己当年育儿的各种酸甜苦辣。今天为你解读的这本《幼医与幼蒙》,说的也是育儿的话题,不过它说的不是现在,而是从唐宋开始一直到明清这一千多年的历史。

长期以来,历史学家主要关注国家兴亡、制度变迁之类的大课题,对古代儿童这样看起来比较小的题目兴趣不大。再加上这方面的史料比较零散,需要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寻找蛛丝马迹,研究起来难度很大。由于这些因素,关于儿童的历史研究成果非常少。这本书的作者熊秉真老师正是儿童史这个领域的专家。她潜心钻研儿童史和医疗文化史数十年,著作颇丰。她曾担任香港中文大学文学院院长,现在是国际哲学与人文科学理事会秘书长和杭州师范大学的特聘教授。《幼医与幼蒙》这本书浓缩了熊老师最近二三十年来的研究成果。从孩子的出生、成长,到教育,我们现在关注的话题,书中都有涉及。在熊老师看来,古代儿童这个题目一点都不小。儿童是一个社会绵延发展的关键,是各种思想与理念交汇的节点。弄清楚古代儿童的生存状况和成长方式,对于我们理解社会在长时段的变化和连续有重要帮助。这本书不仅学术价值高,语言也十分通俗,还在通俗之中透出一股典雅的气质,很值得一读。

中国古人对“育儿”的“育”这个字的理解,其实是大有学问的。我们现在一说起育儿,可能更多强调的是怎么照顾孩子。这在古人看来,只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养育。它还包括另外两个方面:生育和教育。接下来,我就从“育”字的三个方面,按照生命周期的顺序,生育、养育和教育,这三个部分,来为你解读这本书。

 

第一部分

在第一部分,我们先来说一下生育。

在今天,我们刷朋友圈,常常会看到亲戚朋友晒新生的小婴儿的照片。小婴儿裹在柔软的小毯子里,安静地休息,多么美的一幅画面。但我要告诉你的是,仅仅是安全地剪断脐带,把小婴儿与母体分开,这个简单的动作就花费了一千多年的时间才基本完善。而这还是在中国;在西方,花费的时间更长。为什么呢?这背后是一系列认知上的革命。

我们知道,传统社会,不论是东方还是西方,高出生率加高死亡率是它的基本特征。对于医生来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他们搞不清楚婴儿为什么刚出生没多久就会死亡。他们或许会注意到小婴儿有些反常的地方,但完全不知道该怎么治,即使治也基本治不好,“百死而无一生”,真的是束手无策。你要说这都是庸医,也有点错怪人家了。新生婴儿患的一些病,尤其是像破伤风这样的,在抗生素等新药品在二十世纪被发明出来以前,基本无药可救。古代中国的医生虽然不知道怎么治这些病,但他们很聪明地想到了一些办法去养护婴儿,防止他们患病。比如,孩子一出生就要给他/她擦拭口腔,把嘴巴里的异物弄干净,这被称为“拭口法”。这是第一步。第二步,给婴儿洗澡。第三步,“断脐”,把脐带斩断。第四步,把孩子用细软的棉布包裹起来,称为“裹儿”。这套养护的方法,在不同的地方可能有不同的顺序,但大体上都是这么一套流程。

这里边每一步都有学问,但最精彩也给我最大启发的,是“断脐”这一步。光是怎么断脐,为什么断脐,就让无数医生的最强大脑跑了一千多年。刚刚我提到的新生儿破伤风这样的疾病,是近代以前全世界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因素。我们是到了二十世纪,才知道这是因为婴儿断脐工具不卫生,导致破伤风杆菌经过脐带进入婴儿体内,最终导致婴儿死亡。我们现在之所以明白了这个原理,是因为有化学、解剖学、生物学、微生物学等等新的科学知识,以及显微镜、化验仪这样的精密仪器帮助我们。在古代,这些条件可一个都不具备,古人们是真正的两眼一抹黑。

最初的时候,人们怎么斩断脐带呢?大概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刀片、剪刀甚至瓦片把脐带割断,一种是不用任何利器,用牙齿把脐带咬断。到了唐朝,医生们已经注意到,这两种方法都不太可取。于是,孙思邈在医书《千金方》里给了个方案:隔着衣服或者棉布把脐带咬断。隔上一层布,这算是在断脐方法上讲究卫生的第一步。这是七世纪中期,断脐法的下一次进步,要到五百年后的十二世纪中期才出现。南宋的医书《小儿卫生总微论方》提出,新生儿脐带感染的发病症状,其实和成年人破伤风的过程完全一致。虽然破伤风在南宋依旧没得治,但把新生儿和成人的情况联系起来,照葫芦画瓢,南宋的医生就摸索出了一种避免新生儿感染的有效方法:用高温烧灼处理脐带伤口。虽然我们没有南宋的医疗数据,但《幼医与幼蒙》的作者判断,这种做法应当是有效果的。断脐法再下一步的推进,就到了六百年后的十八世纪。清代的医生改良了烧灼断脐法,在婴儿出生后,先把断脐用的剪刀在火上烧一烧,再用它剪断脐带,然后用火烧的方法封住割断后的伤口,最后,再用干燥的药粉加棉布把脐带包裹起来,避免遇水感染。到了这里,断脐的问题才算解决。你看,在怎么切断脐带这个问题上,医生们花了整整一千一百年的时间,从七世纪中期到十八世纪中期,才算基本整明白了。

明白了这个小问题,一些原本比较模糊的大问题可能也就有答案了。长久以来,清代中国人口迅速增长的原因一直是学界争论不休的话题。有的说是赋税政策放宽松了,“盛世滋丁,永不加赋”;有的说是拉丁美洲传来的新农作物满足了更多人的温饱;但很少有人想到,人口的增长首先需要让新生的婴儿顺利长大不夭折,然后才有可能去享受宽松的物质条件和赋税政策。熊秉真老师对脐带问题的讨论,虽然着眼点极小,但却为一个大问题提供了解释:脐带的卫生处理方式极大地降低了儿童的破伤风感染率,进而提高了他们存活的可能。换句话说,一个小小的脐带,牵涉的其实是十八世纪世界上最强大帝国的未来。

 

第二部分

好,说完了断脐的问题,我们对古代的生育方式也有所了解了。现在再来说说养育,也就是婴儿的成长中遇到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婴儿长得很快,说一天一个样肯定是有些夸张了,但你要是一个月不见,那变化肯定是不小的。别的不说,新买的鞋子和衣服,穿上一个月可能就不合身了。在这个迅速成长的过程中,孩子还会时不时地发个烧、又哭又闹、食欲不振什么的。我自己家的两个孩子就是这样,一岁以前,几乎是周期性的,每隔两个月左右就会发一次烧。也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反正过两天就会好。读了《幼医与幼蒙》这本书,我才知道,原来中国的古人也很困惑这个,而且他们比我想的还更深一些。他们想到,婴幼儿一边快速成长,一边周期性地发烧,这两者之间是不是有什么关系?如果有的话,那究竟是成长导致了发烧,还是发烧促进了成长?

到了唐朝,医生们终于在这个问题上形成了一套比较统一的理论,叫做“变蒸”理论,变是变化的变,蒸是蒸汽的蒸,指的就是婴幼儿身体发烧的现象。唐代著名的医生孙思邈对“变蒸”理论有一个很详细的解释。我总结一下,大致的意思是,婴儿出生之后,每32天会有一次明显的变化,同时呢,每64天会有发烧或者身体不适的现象出现。整个过程会持续576天。到孩子一岁七个月大的时候,变蒸的过程完成,婴幼儿的成长变化基本稳定。

我们现在看这个理论,问题肯定是很多的,比如,把婴幼儿的身体变化当作一个准时准点的机械化的过程,这就很有问题。但熊秉真老师提醒我们,与其揪住这个问题不放,不如去追问一下,古人为什么要绞尽脑汁发明出这么一个理论。他们究竟想要解决什么问题?这就有意思了。原来,古代医学知识极其匮乏,平常家庭一看到孩子有些不适,就很紧张。动不动就搞点药吃。而且,我们前边提过,在宋朝以前,北方医学传统基本上占主流地位,喜欢下狠药、重药。结果,小孩子本来没什么大毛病,吃了药,反而死掉了。于是,孙思邈这些医生就发明了这套理论,劝诫家长们,小孩子偶尔不舒服是很正常的,是成长过程中的必经之路,好好照顾就行了,不要大惊小怪,给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你看,这么一说,是不是就能理解了?虽然这个理论有些简陋,但胜在有一定的说服力,而且从表面上看还刚好能解释婴幼儿的成长变化。

这套变蒸理论从七、八世纪开始,到元明两代,历经七八百年,经久不衰,被古代的幼科医学界奉为真理。这中间虽然经历了一些变化,但基本上都还是在这个理论的内部修修补补。比如,并不是所有的婴幼儿都会周期性地发烧,针对这个理论的漏洞,明代的一位医生就说,婴幼儿身体上没有表现出不适,并不代表他/她没有经历变蒸,可能只是因为孩子的身体比较强壮,暗地里就完成了变化,也就是“暗变”,明面上没表现出来而已。

那么,变蒸理论是在什么时候被淘汰的呢?是在二百年后的十八世纪中期。这时候的医生认为,婴幼儿的五脏六腑骨骼血脉都已经基本定型,哪来的什么蛇蜕皮、虎换爪一样的阶段性生长?变蒸理论完全不可信。变蒸理论经过了一千多年,终于被淘汰了。这肯定是医学上的一个进步。但你如果仅仅把这当做知识存量的增加,就可能忽略了变蒸理论更迭的背后,中国社会一千年来在育儿习惯和理念上的巨大变化。这就要说到一个有趣的话题:中国古代医疗传统的地域性。

要是说文化有地域性,比如四川人爱吃辣这样的地域饮食文化,一说都明白。可是医学怎么也有地域性呢?我先来说一个故事。相传,战国时期的名医扁鹊,周游列国。他经过邯郸的时候,听过这个地方重视女性健康,于是就当起了妇科大夫。再往西走,到了洛阳,看到当地敬老爱老,于是专门给老年人看起了眼科和耳科疾病。老年人年龄大了,眼睛、耳朵不好使了,于是就专门治这个。过了洛阳,再往西,到了咸阳,也就是今天的陕西西安附近,发现当地人偏爱儿童,于是他又干起了儿科。你看,不同的地方形成不同的社会习惯,于是医生也就入乡随俗了。

从扁鹊这个事情可以看出,中国的医学发展不仅有着强烈的地域性,而且这个地域性还源远流长。根据《幼医与幼蒙》这部书里的说法,中国古代的医疗传统主要分为南北两支。北方医学的特点是重视身体疗法,比如针灸、按摩等等,在用药的风格上,比较倾向于用重药、猛药。南方的医疗传统比北方温和,讲究身体的调理与养生,治疗上用草药比较多,一般用食疗,煲一些汤汤水水来对付一般的疾病。在中国历史上,北方的医学传统长期占据统治地位。到了宋代以后,随着人口和政治文化重心的南移,主张温和、补养的南方医学传统逐渐成为主流。

我们回到变蒸理论这个话题上来。在《幼医与幼蒙》的作者看来,变蒸理论最终被淘汰,就和我们刚刚说到的南方医疗传统的兴起和北方医疗传统的没落有关。明代之后,南方温补调和的医学传统取代北方严峻的治疗方案,成为中国医学的主流,医生治起病来比之前温和了很多。另外,因为医疗理念的变化,以及医学知识的普及,婴幼儿健康水平大有改善,经常发烧生病的状况已经比较少见。在这样的大趋势下,17世纪以后的幼科医生面临的社会状况与一千多年前大不相同。他们需要注意的,不是避免过度治疗和用药,而是需要劝说家长们,不要对婴幼儿表现出来的所有不适状况都置之不理。家长们应该注意观察症状,一有不对劲,赶紧送医生治疗,以免耽误病情。老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在小孩子发烧要不要看医生这个话题上,整整花了一千年的时间,观念才翻了个个儿。

 

第三部分

除了生育和养育之外,古人在教育上也花了很多的心思。接下来,我就和你说一下古代育儿观的第三个方面,也就是教育。

我们现在经常焦虑怎么教育下一代。其实,早在清代,无数的家长们已经开始焦虑这个问题了。为什么呢?一方面,清代立国以后,经济恢复迅速,再加上咱们刚才提到的婴幼儿死亡率降低,儿童数量大幅增加。另一方面,常规化的科举考试在给国家选出许多人才的同时,也产生了大量落榜的读书人。这么多的孩子需要教育,这么多的落榜书生,除了教书也没有别的本事谋生,这就使得儿童启蒙成了一门巨大的生意。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幼医与幼蒙》的作者把这种理念概括为“循循善诱”。这种理念认为,儿童各有不同,但都饱含人性的自然天真,因此,教育应当通过诱导的方式,帮助儿童发现内心的光芒。知识什么的,都是次要的。比如,有一部叫做《家塾教学法》的书,它里边就强调,“凡教蒙童,清晨不可即上书”。什么意思呢,早晨的大好时光,让小孩子干什么都可以,千万不要让他去背书。还有一条,“六岁且勿令终日在馆,以苦其心志而困其精神”。翻译过来就是,六岁的小孩子不要让他整天待在学校,这样会让他/她内心苦恼,精神受到约束。估计早上不背书,也是出于同样的考虑。大清早的,做做游戏多好,坐在教室里背书,太闷了。

还有一部名叫《传家宝》的启蒙书籍,尤其要提一下。这部书在康熙年间问世,一直到了民国还在继续印刷,不知道出了多少版,论影响力,在幼儿启蒙这类书里,应该是无可匹敌。这本书怎么教孩子呢?书里有句话,说小孩“如念书能念十行,只与之七八行念。一则力省易熟,二则养其精神,讲解字义”。你看,是不是要气死人,明明小孩子有念十行字的能力,书里说教他七八行就好了,还解释说,这样一是比较容易记住,二是给小孩子留点精神,好听老师讲解。而且,到了夏天,昼长夜短,不妨带着孩子到野外散散步,进行“户外教学”。总之,一句话,教儿童,“必使其趋向鼓舞,心中喜悦”。也就是说,好的幼儿教育,不是为了灌输尽可能多的知识,而是能让孩子内心充满喜悦,拥有积极向上的阳光心态。

不过,到了清代中期,一种新的启蒙书籍出现,大力宣扬那些天赋异禀的孩子。有本书,叫作《养蒙金鉴》,按照年龄设立条目,记载了几百个神童的事迹。一岁以下的,有唐代大诗人白居易,生下来六七个月,就已经认识了“之”和“无”这两个字。两岁的,有明代的张伊,两岁的时候跟他爹出远门,路上经过了哪些山川、城市、庙宇、园林,一个个都记得清清楚楚,“久而不忘”。三岁的有明代的黄泳,过目不忘,还能顺溜背下来。四五岁的就更多了,数不胜数。这种神童的故事,我们现代人太熟悉了!为什么会有这种书出现呢?熊秉真老师解释说,这是因为清代进入盛世之后,各行各业,百花齐放,虽然物质生活丰富了,但教育上的竞争也比之前更加激烈。换成最近比较流行的一个词,就是“卷”得比较厉害。于是,家长们开始焦虑孩子的未来,越来越早地把孩子送去学校。让他们整天待在教室里,多读书,多识字,一心想着中进士。

到了晚清,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又有一种新的学说出现。说它新,指的不是内容,而是它的逻辑。刚才咱们提到,清初的时候,提倡比较宽容活泼的教育方式。到了晚清,这种宽松的教育理念再次出现。这种理念指责当下的学校太过功利,考试第一,成绩不好就又打又骂,丝毫不顾孩子的心理成长。不过,理由和清代初年已经大不相同。比如,晚清的《蒙师箴言》这本书里说,“勿扑责”,千万不要打骂孩子。打了之后,会“伤脑筋,害廉耻”。这里的“脑筋”这个词,可不是一种修辞,而是那时候对大脑和脑神经的统称。用通俗的话说,打孩子,尤其是打头,会把脑子打坏了。这样说的依据是什么呢?“西医千试百验之结果”也。还有一种近似的理论说,孩子非但不能打,就连管也不能管得太严,否则“身心拘迫,血脉不能疏畅,因而作疾”。管得太严了,小孩子就蔫儿了,而且还容易生病。你看,同样是强调儿童教育要以人为本,但清末和清初的理由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清初还是受到阳明心学的影响,到了清末,我们就能看到西方新兴起的儿童心理学的影子了,中西合璧的味道浓了很多。

 

结语

好,《幼医与幼蒙》这本书,我就为你解读到这里。我们来总结一下:围绕古人的育儿观,我们聊了生育、养育和教育三个话题,分别对应的是剪脐带,“变蒸”理论,和不断变化的幼儿启蒙理念。剪脐带和“变蒸”理论抓住的是极小的局部,但从中反映出中国长达千年的整体的医学理念和社会观念的变化。在幼儿教育这个话题上,虽然古人和咱们教给孩子的知识不太一样,但在对孩子未来的焦虑这个话题上,古人其实和咱们不相上下。至于采用哪种教育方法,各种争议更是持续了几百年,一直不断。

近年来,“内卷”“鸡娃”这些新词的流行,反映了家长们育儿的焦虑心情。读完《幼医与幼蒙》这本书,我的心里倒是放松了一些。毕竟,我知道了,三百多年前的清朝人就经历过这样的焦虑,而且,他们也想得很开:教育孩子,为的不是把他/她变成一台知识存储器,而是让他/她“趋向鼓舞,心中喜悦”。这可不是放任自流,不管不问,而是精心培养一个内心强大、自信、积极向上的孩子,真正做好“循循善诱”。

以上就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幼医与幼蒙》读书心得:育儿史映射社会变迁,从生育、养育到教育,古人智慧应对儿童成长挑战。断脐法演进、变蒸理论兴衰、启蒙理念更迭,展现医学理念与社会观念变化,启示现代教育需以人为本。

《不可征服》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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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不可征服:纳尔逊·曼德拉治国传奇》。这个中文翻译的副标题稍微有点大,这本书的英文原版副标题,Nelson Mandela and the game that made a nation,可能更符合书中内容的本意,翻译过来就是:“纳尔逊·曼德拉和那场造就了一个国家的比赛”。

你听了这个标题可能会有点疑惑,哪场比赛?造就了哪个国家?这场比赛指的是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的决赛,而这个国家就是这届世界杯的主办国,南非。在这场决赛上,南非队经过一番苦战,击败了强敌新西兰队,加冕世界冠军。

那为什么说这场比赛造就了南非呢?这里我想提到一个人:19世纪意大利的爱国军人加里波第。加里波第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是意大利统一运动。等到终于完成了意大利的统一,加里波第留下了一句名言,他说:“我们缔造了意大利,现在我们必须造就意大利人。”在加里波第看来,一个国家需要被缔造两次,第一次是建立一个实际的政体,第二次是造就一群团结的国民。

南非早在1910年就独立建国,拥有了一个实际的政体;而在本书的作者看来,1995年的橄榄球世界杯决赛,完成了对南非的第二次缔造。在这场比赛上,被持续了近半个世纪的种族隔离撕裂的南非社会终于团结在了一起,无论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在为他们共同的祖国的球队摇旗呐喊。这场比赛的胜利,除了要归功于在赛场上拼搏的十五位南非队球员,更要归功于南非队的“第十六名队员”,南非国父,纳尔逊·曼德拉。在种族隔离的时代,橄榄球一直是南非白人文化的象征,遭到黑人的厌恶和抵制;而曼德拉重新塑造了橄榄球的意义,把它变成了南非种族和解和团结的强力黏合剂。接下来你将要听到的这本《不可征服》,就是从橄榄球这个有趣的角度,讲述了曼德拉统一南非社会的精彩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资深记者约翰·卡林。从1989年到1995年,卡林担任英国《独立报》驻南非记者站的负责人,在南非政界积累了广泛的人脉。这为他写作这本书提供了相当便利的条件。在刚开始构思这本书的时候,卡林就登门拜访了曼德拉本人,和他就本书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此后,卡林采访了几十位这段历史的亲历者,其中有参加了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的南非队球员,有曼德拉的同志和狱友,有南非反种族隔离的旗帜人物图图大主教,还有当时和曼德拉针锋相对的政敌、极右翼白人的军事统帅康斯坦德将军。这些立场各异的人们为这本书提供了珍贵的第一手的资料。

接下来,我会按照原书的叙述重点,分三个部分来为你解读这本书,说一说曼德拉怎么用橄榄球缔造了一个统一的南非。要想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首先需要了解一下:为什么是橄榄球?在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橄榄球这项运动对黑人和白人究竟意味着什么?在第一部分,我们就先来回答这个问题。在第二部分,我会为你讲述曼德拉为什么要向白人抛出橄榄球这枝和解的橄榄枝,以及这种策略最初产生了怎样的效果。在第三部分,我们再来说说,曼德拉是怎么用1995年的橄榄球世界杯,促成了南非黑人与白人的和解。

 

第一部分

好,接下来,我们就进入第一部分。我们先来说说,橄榄球这项运动,对于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如果说体育能让一个国家的人民团结在一起,你大概不会觉得有什么好奇怪的。当我们国家的体育健儿在奥运赛场上夺得金牌,升国旗、奏国歌的时候,我们每个人都会感到,作为这个国家的一分子,是幸福的。但在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体育造成的不是团结,而是分裂。要理解这种诡异的现象,我们得先简单了解一下种族隔离时代的南非社会。

本书的作者介绍说:和非洲的许多国家一样,南非在历史上也曾经是欧洲各国的殖民地。最终,一些白人留在这里定居下来,这些白人多数是荷兰人的后裔,少数是英国人的后裔。他们在1910年建立了南非联邦,成为现代南非的前身。当然,生活在南非这片土地上的还有大量黑人原住民,他们在人数上远多于白人定居者,但在南非社会却长期处于被排挤的边缘。

1948年,南非的白人政府开始明确地支持种族隔离制度。从1950年到1953年,政府陆续出台了《人口注册法》《族群住区法》和《隔离设施法》,三部邪恶的法律共同构成了南非种族隔离制度的基础。《人口注册法》将南非人划分为四个族群,按照等级排序,分别是:白人、有色人种、印度人和黑人。《族群住区法》禁止黑人和白人居住在城镇里的同一个区域。《隔离设施法》进一步规定,黑人不得踏入白人专属的区域,也不得使用白人专属的公共设施。比如,黑人不能出现在海滨,不能进入公园里较好的地段,甚至,黑人保姆带着白人婴儿,也不能乘坐白人专属的公交汽车。

在这样的制度下,南非黑人和白人的处境,那真是天壤之别。在这本书里,我们可以看到种族隔离时代南非社会的大致情况:那时南非全国大约有五百万白人,其中65%的荷兰裔白人掌握着政府和军队,剩下35%的白人大多是英国人的后裔,掌握着工商业。南非的荷兰裔白人常常被称作“布尔人”,这个词在荷兰语里的原意是“农场主”。这可真是一个恰当的称谓。因为南非五百万白人拥有的耕地和牧场的面积,是一千四百万居住在农村的黑人拥有的土地面积的十二倍。在这样的社会里,黑人上升的路径全都被白人堵死了,只好去白人家里做佣工。他们被迫管白人叫“我的老爷”或者“太太”,而白人叫他们“卡菲佬”。这是一个侮辱性的词汇。南非白人走在街上,常常会对黑人不客气地喊叫:“让路,卡菲佬!”在邮局之类的公共场所排队办事,白人也可以直接插队到黑人前面。许多南非白人从小就对这类的做法习以为常,甚至意识不到这些都是种族隔离制度赋予他们的不正当的特权。

了解了种族隔离时代南非社会的大致情况,我们可以说一说橄榄球了。本书作者提到:南非白人,尤其是荷兰裔白人,对橄榄球这项运动的喜爱近乎狂热。橄榄球几乎成了南非白人这个群体的身份象征。你想一想足球对巴西人意味着什么,乒乓球对中国人意味着什么,大概就能明白橄榄球对南非的白人意味着什么。南非白人的橄榄球水平也确实很不错。南非的橄榄球国家队名叫“跳羚队”,跳羚是非洲草原上一种跑得非常快的动物。跳羚队是国际橄榄球赛事中的一支劲旅,为南非白人赢得了数不清的荣誉。

和白人的态度完全相反,南非的黑人痛恨橄榄球。在他们看来,橄榄球是白人老爷们的运动,跟自己没有半毛钱关系。而且,这项运动看起来实在是太粗野了。南非白人玩的是英式橄榄球,球员们上场时不戴头盔、肩垫和其他护具。赛场上,30个平均体重超过200斤的壮汉凶猛地冲撞、拼抢,比任何现代的体育项目都更像一场肉搏战。一场比赛下来,伤筋动骨是家常便饭。

绝大多数的南非黑人根本不了解橄榄球比赛的规则,不过他们偶尔还是会关注一下橄榄球赛,这就是当南非队在国际比赛中遭遇外国强队的时候。你猜他们会给谁加油?他们会给外国的那支强队加油。南非黑人观看这类比赛的乐趣就在于,看外国强队狠狠地修理自己国家的那帮“白人老爷们”。在这些外国强队中,有一支球队尤其受到南非黑人的追捧,这就是新西兰队。新西兰队的球衣通体纯黑,因此球队有个绰号叫“全黑”队。你听听这个名字,简直就是在给全体南非黑人代言啊。新西兰队的实力偏偏又特别强,常常在国际比赛中夺走南非队眼看就要到手的荣誉。每当这种时候,南非的白人们恨得咬牙切齿,在他们隔壁的城区里,黑人们却在彻夜狂欢。

你看,在橄榄球这项运动上,凝聚了南非黑人和白人多少恩怨。这还不算完,南非黑人的政党非洲人国民大会,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非国大”,敏锐地意识到,橄榄球可能成为他们对抗白人的有力武器。他们采取了一个聪明的策略:在国际社会上游说各国抵制南非的橄榄球队。其实,早在1976年,联合国就宣布,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是反人类的罪行。那还是在冷战的巅峰时期,处于不同阵营的各国在反对种族隔离这件事上就达成了明明白白的共识。这时候,非国大要做的就是告诉国际社会,橄榄球在南非是种族隔离的象征。非国大的宣传非常成功,到了1980年代,世界各国普遍抵制南非的橄榄球队,跳羚队几乎失去了参加所有国际比赛的机会。南非白人最引以为豪的运动得不到在国际舞台上展示的机会,这当然让他们非常气馁。

 

第二部分

不过,南非的种族隔离时代也只剩下最后的几年了。到了1980年代,世界各国都在谴责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南非反抗种族隔离的斗士,戴斯蒙德·图图大主教,在1984年获得诺贝尔和平奖,就是国际社会对种族隔离问题一次明白无疑的表态。在南非国内,黑人反对种族隔离的运动也愈演愈烈。南非的白人政权一边动用军警,残酷地镇压黑人,一边也明白自己气数将尽。摆在他们眼前最要紧的问题,是怎么才能全身而退。他们想起,自己手上还握着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这就是被他们关押在监狱里的非国大领导人,纳尔逊·曼德拉。

本书作者介绍说:对于南非的白人政权来说,曼德拉不仅是敌人,而且是敌人中间最强大、最危险的那一个。曼德拉是非国大的武装组织“民族之矛”的创立者,他是主张用武力推翻白人政权,终结种族隔离的。在南非白人政府的口径下,曼德拉一直被称作“黑色危险”。这样一个危险的敌人,为什么会成为南非白人政府的救命稻草呢?这是因为他们明白,曼德拉在南非黑人中间的影响力极大,假如能和曼德拉谈判,达成和解,那或许就可以依靠曼德拉的影响力,控制住黑人复仇的怒火,让种族隔离制度和平地终结。抱着这最后一线指望,南非白人政府开始尝试和狱中的曼德拉进行接触。

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们都知道,曼德拉接受了白人政权在穷途末路之际释放出的善意。1990年2月11日,曼德拉在被关押将近二十七年后重获自由。接下来,他率领非国大和白人政权展开了一系列谈判,着手安排南非的新秩序。因为选择了和解的道路,1993年,曼德拉和当时南非的白人总统德克勒克,共同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1994年5月10日,曼德拉成为南非首位全民选举的总统。

曼德拉为什么会选择和白人和解呢?是漫长的牢狱生活软化了他吗?本书作者认为:当然不是。曼德拉在狭小的囚室里度过了超过四分之一个世纪的时间,眼看着囚禁他的人在监狱的高墙外迫害他的同胞。他在壮年时入狱,出狱时,已经是一个71岁的老人了。这样深重的苦难,任谁都不可能轻易释怀。当他和德克勒克共同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时候,曼德拉心里非常不平。尽管在政治上和德克勒克达成了妥协,曼德拉还是认为,德克勒克只是个伪善的政客,真正配得上这项荣誉的是他本人和他领导的非国大。获奖后,在挪威首相举办的晚宴上,曼德拉当着德克勒克和一百五十位各国政要的面,详细地讲述了他在南非监狱里亲眼看到的囚徒受虐的可怕细节。这当然是在严厉地控诉德克勒克代表的白人政权。出狱后的曼德拉仍然保持着斗争的锋芒,他曾经几次忍无可忍,决意终止谈判,回到武装斗争的道路上,只是在同志们的劝说下才勉强回到了谈判桌前。他曾经向一些同志表示,假如武装斗争行得通,他本人倒是宁愿像卡斯特罗那样,走彻底革命的道路。

问题是,曼德拉走过武装斗争的路,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条路走不通。在这个国家里,白人掌握着枪炮、空军和强大的后勤补给。南非国防军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相比之下,非国大的军事实力要弱小得多。曼德拉手上真正有分量的筹码,是在国民中占大多数的黑人的支持。只有在和平的全民选举中,这些筹码才能兑换成真正的价值。和解,是唯一可行的选项。

然而,仅仅靠曼德拉争取到黑人的宽恕,就能达成和解吗?远没有这么简单。本书作者介绍了当时南非社会的局势:曼德拉出狱后,南非的许多白人陷入了恐慌。在种族隔离时代享受过那么多不正当的特权,他们当然害怕黑人掌权后的清算了。这些人聚集在一起,自发地武装起来,随时准备和非国大展开武力对抗。假如非国大和这帮人发生正面冲突,那南非就会滑入内战的深渊。面对这样的难题,曼德拉该怎么做才能安抚这些内心慌乱的负隅顽抗分子呢?他要怎么做才能让这些满心疑虑的白人相信他的善意呢?

这时候,曼德拉想起了橄榄球。几年前,当他还被关押在监狱里的时候,曼德拉就有过一段和橄榄球有关的特别的经历。在曼德拉所在的那所监狱里,有位白人长官,名叫西特特,人们叫他西特特少校。这个人性格暴躁,而且出了名的讨厌政治犯。曼德拉那时候正在思考怎样才能跟白人政权达成和解,他决定先拿身边的白人狱警练练手。经过一番打听,他发现西特特少校是个橄榄球迷。于是,曼德拉动用自己在监狱里能接触到的所有媒体,关注一切和橄榄球有关的信息。等到西特特少校来监狱里视察的时候,曼德拉抓住机会,和他聊起了橄榄球。西特特少校大吃一惊,他没想到一个黑人政治犯居然对橄榄球如此精通。等他回过神来,已经在和曼德拉兴致勃勃地讨论某位球员在赛场上的表现了。一番快乐的交谈后,西特特甚至答应了曼德拉的请求,专门为曼德拉在牢房里配备了一只电炉,供他在晚上加热中午吃剩下的食物。

不只是曼德拉,非国大里,不少人都清楚,橄榄球这项运动对南非的白人意义重大。毕竟,当初针对南非橄榄球队的国际封锁,就是这帮人策划的。非国大的一位领导人说,橄榄球是“布尔人的鸦片”,意思是,橄榄球这项运动,在种族隔离时代,麻痹了南非白人的政治神经,让他们不去反思自己的政府对黑人犯下的罪行。既然橄榄球在过去可以充当“布尔人的鸦片”,那现在,当黑人要求白人放弃特权的时候,橄榄球也可以充当白人的麻醉剂,帮助他们缓解失去特权的阵痛。想到了这一层,曼德拉决定,解除对南非橄榄球队的国际封锁,把这项白人们最喜欢的运动还给他们。

这个策略效果怎么样呢?南非的白人们有没有接受曼德拉通过橄榄球释放出的善意呢?在一开始,并没有。

1992年8月15日,在南非约翰内斯堡的埃利斯公园体育场,刚刚解禁不久的南非橄榄球队在时隔十一年后第一次在国际重大比赛中对阵老对手新西兰队。这场比赛成了南非右翼白人的誓师大会。比赛的看台上到处飘扬着南非种族隔离时代的国旗,白人们齐声高唱当时的南非国歌《南非的呐喊》。这是一首争议很大的歌,里面有几句歌词,说的是19世纪的布尔人在非洲大陆上一路南下,粉碎黑人原住民的抵抗。在黑人们听来,这就是一首白人侵略者自吹自擂的歌啊。尽管这场比赛打输了,南非白人们还是借着这场比赛嚣张了一把。在赛后,一份在南非白人中发行量很大的报纸用狂热的口吻写道:“这是我的歌,这是我的旗帜,今天我站在这里,要唱我自己的歌。”

 

第三部分

向敌人抛出了橄榄枝,却换来这样无情的回应,这当然让曼德拉非常失望。既然白人们这么不领情,那还不如继续对他们进行国际封锁。非国大上下,不少人都这么想。不过,曼德拉的头脑非常清醒,他明白,问题并不是出在用橄榄球向白人释放善意;真正的问题在于,橄榄球仍然是一项地地道道的白人的运动。这项运动和它背后的象征意义都和种族隔离时代的白人特权紧紧绑定在一起。要想用橄榄球促成南非社会的和解,曼德拉就得重新打造橄榄球这件工具,让它从白人的运动,变成全体南非人的运动。

曼德拉决定坚持他的橄榄球战略。他不但没有启动对南非橄榄球队的新一轮国际封锁,还为热爱橄榄球的南非白人献上了一份大礼。1993年1月,在曼德拉的积极推动下,南非成为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的主办国。

世界杯赛场万众瞩目,要是在世界杯上出现了1992年8月那场比赛的情况,那一定会严重地激化南非黑人与白人的矛盾。留给曼德拉的时间还有两年,在这期间,他需要把橄榄球打造成一项能够被全体南非人接受的运动,让黑人和白人为同一支南非国家队加油。他都做了哪些努力呢?本书作者提到了下面的这几点:

首先,他需要改造南非的国歌。1992年8月的那场比赛,问题首先就出在了国歌上。南非需要一首能够代表黑人的新国歌。在南非黑人反抗种族隔离的抗议活动中,他们常常会唱一首名叫《上帝祝福阿非利加》的歌。这首歌是用南非黑人的语言,科萨语写成的,歌词表达的是南非黑人对和平、团结和自由的渴望。这首歌当然很适合作为南非的新国歌,但曼德拉在国歌的问题上展现了一个成熟的政治家应有的克制。他明白,南非白人对旧国歌有着很深的情感;另外,科萨语的发音对白人们来说也太难了些。曼德拉决定,把《南非的呐喊》和《上帝祝福阿非利加》都作为南非的国歌,在所有的正式场合,奏完一首,再奏一首。南非队的球队经理莫尔纳是个政治倾向开明的白人,非常崇敬曼德拉。他明白曼德拉在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上倾注的心血。在比赛前夕,莫尔纳请来了专业的科萨语教师,教会了南非队的全体球员用科萨语唱新国歌。在南非队参加的每场比赛前,随着《上帝祝福阿非利加》的旋律响起,南非的黑人们都会惊讶地发现,这支主要由白人组成的球队居然会用黑人的语言唱这首黑人的歌。这当然极大地改善了南非黑人对橄榄球的印象。

除了增加了一首新国歌,曼德拉还采取了一整套宣传攻势,号召全国人民支持南非橄榄球国家队。在南非队的十五位队员里,只有一位名叫切斯特·威廉斯的队员不是白人。为了唤起黑人对橄榄球运动的兴趣,曼德拉政府大力宣传威廉斯,球队到全国各地比赛,路边的广告牌上都是威廉斯的巨幅头像。这套宣传策略对南非黑人的影响力有限,因为按照南非种族隔离时代的《人口注册法》,威廉斯属于“有色人种”,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黑人”。不过,宣传毕竟还是向外界强调了一个信息:南非的橄榄球国家队不是完全由白人组成的。这对改善南非的国际形象很有好处。

为了让更多的黑人支持国家队,曼德拉还亲自到全国各地的黑人聚居区演讲。并不是所有的黑人民众都能理解曼德拉的苦心,曼德拉在巡回演讲的途中遭遇了很多质疑和嘘声。不过,他总是耐心地告诉自己的黑人同胞,南非队的“小伙子们是我们自己人”。他向黑人们解释,要想在南非达成种族和解,黑人和白人都需要付出代价。而接受这支在过去代表着白人特权的球队,就是黑人为祖国统一必须付出的代价。在曼德拉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黑人开始关注南非队比赛的进程,也开始穿上南非队的绿色球衣,为自己国家的球队呐喊助威。

最后,曼德拉还在繁忙的政务中抽出时间,亲自拜访球队,为队员们提供精神上的支持。在南非队与上一届世界冠军澳大利亚队开战的前一天,曼德拉乘坐直升飞机降落在南非队的训练场上。他和球员们谈心,向他们郑重地表示,他领导的新政府会保障社会的正常运转。他告诉球员们,作为荷兰裔南非人,他们不用害怕非国大,当然,也不用害怕明天的对手。因为他们的实力可以匹敌世界上任何一支强队,而且无论黑人还是白人,都在支持他们。南非队的球员们深受感动,在此后的比赛中,他们表现得越发勇猛,因为他们明白,他们的努力关乎一个更高远的目标,这就是构建一个团结的新南非。

曼德拉为他的橄榄球战略做了所有他能做的努力,幸运的是,他的这些努力最终获得了回报。在曼德拉的支持下,南非队一路挺进决赛。决赛当天,曼德拉身穿南非队的球衣出现在赛场上,全场白人观众为之沸腾,齐声高呼曼德拉的名字。他们终于接受了这位黑人总统。在这场全国瞩目的比赛上,经过一场艰苦卓绝的较量,南非队击败了老对手新西兰队,拿下了1995年橄榄球世界杯的冠军。作为主办国的总统,曼德拉向南非队的队长颁发奖杯,感谢他为国家做出的贡献。队长接过奖杯,对曼德拉说:“不,总统先生。应该感谢您为我们国家做出的一切。”在本书的作者看来,这两句简短的对话没有经过事先彩排,却恰如其分地展现了这场比赛的意义:在曼德拉的努力下,南非的黑人和白人因为橄榄球站在了一起,而南非队的胜利,象征着团结的南非不可征服。

 

结语

这场造就了一个国家的比赛,到这里就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曼德拉有一句名言:不要诉诸人们的理性,要触动他们的心灵。本书作者认为,南非的种族隔离造成了极端的社会割裂,连带着政治、经济利益的分配不均和文化的对立各种层面上的复杂问题。而曼德拉这位高明的政治家绕开了这些复杂的问题,选择了橄榄球这件独特的工具,成功地触达敌人的心灵,完成了统一南非这项无比艰难的挑战。不同于其他曼德拉的自传和传记,本书从橄榄球这个角度,讲述了曼德拉统一南非的那段历史。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曼德拉的独特视角。

《不可征服》读书心得:曼德拉以橄榄球为桥梁,促进南非种族和解。从赛场到社会,他展现了政治智慧与人格魅力,团结黑白两族,共同缔造团结统一的南非。历史与体育交织,书写和解传奇。

《人间烟火》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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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人间烟火》,它的副标题叫做“掩埋在历史里的日常与人生”。

这本书的作者是北京大学历史系赵冬梅教授,我之前为你解读过她的另一部作品,叫《法度与人心》。在那本书里,她研究的是中国两千多年帝制时期的政治制度与政治文化,探究的是朝代更替和治乱兴衰的根源问题,那是一部宏大而严肃的作品。而这本《人间烟火》正好相反,它研究的是古人的日常生活,谈的是衣、食、住、行四件“小事”,写得轻松而有趣,书的体量也小得多。这里所说的“古人”,既包括庶民百姓,也包括居于精英地位的士大夫阶层。

与改朝换代、政治变革、军事战争之类的大事件相比,日常生活的变迁总是缓慢而沉静的,个人身在其中,甚至都不容易察觉。也正因如此,古人对日常生活的记录极其有限,平民百姓缺乏文字记录的能力,而有能力记录的士大夫阶层,大多又不屑于记录琐碎的日常——读书是为了考取功名、经世致用、治国安邦,而非为了沉浸于柴米油盐。

古人缺少记录,后人同样不在意这些记录。过去的历史研究,大多有一种功利主义的倾向——总是强调,读史是为了明智,是为了“知兴替”、“明得失”,总想从历史的经验教训里头,找到“为我所用”的部分。这种出发点当然也没错,但是,它导致我们习惯于把眼光局限在个别大事件和大人物身上,而忽略了历史中的整体日常,这造成了传统与现代的严重割裂。

我们虽然自称是文明没有中断的古国,但实际上,我们对一两千年前中国古人的生活方式和精神世界知之甚少。古人是怎么过日子的?他们吃什么食物、穿什么衣服、住什么房子?他们看重什么、追求什么、信仰什么?这些问题看似简单,但我们可能都答不上来。

这也正是我为你推荐《人间烟火》这本书的原因,作者赵冬梅老师梳理了大量官方史书和民间的随笔、传记、诗词、小说,还仔细考证了众多古代的画作,从各种图文档案中,打捞古人的日常生活细节,对日常生活的发展流变进行了体系化的梳理,最后完成了这部小而美的作品。

你可千万别看不起衣、食、住、行这些“小事”,要知道,小事里头有古人的大智慧,看似平淡无奇,实则饶有趣味。我们今天的饮食习惯、审美风格、生活情趣、价值观念,很多都是从古人那里承袭过来的,只是我们“日用而不知”。这些东西就像撒在汤里的盐,你看不见它,但它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滋味。

今天的音频,我就大体按照原书的结构,分别从食、衣、住、行四个方面,带你了解古人的日常生活。准备好了吗?咱们即刻启程。

 

第一部分

咱们先说“食”,为啥从食开始说呢?很简单,自古以来,“民人以食为天。”司马迁的这句话,今天听起来好像很轻巧,似乎吃就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但实际上,饮食史的背后,是一部漫长的人与饥饿抗争的痛苦历史。那是一个沉重的话题,咱们今天先按下不表。

说到吃,我们大多数人想到的第一个问题可能是,古人吃什么?大体来说,无非三类——主食、肉食和蔬果,分类跟今天差不多,但吃的食物跟今天有不小的差别。

先说主食。今天,中国人的主食,南方以米饭为主,北方以面食为主。这种格局是什么时候形成的呢?可能比你想象的要晚很多。根据作者的考证,这是一个缓慢的变化过程,开始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到唐宋才最终完成。我们知道,中国是世界上最早种植水稻的国家,其实,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种植粟(也就是小米)的国家。在新石器时代,黄河流域就开始种植粟,粟一直是中国北方地区最重要的主食,在魏晋南北朝以后,粟的地位才逐渐被小麦取代。

其实,种植小麦的历史也很早,大约在五千年前,中国境内就有人种植小麦。汉朝政府甚至两次推广种小麦,目的是增加单位面积产量,但是,老百姓很不愿意种。为什么呢?因为小麦直接煮不好吃。用麦粒做的饭叫麦饭,那是穷人的食物,吃起来碜牙,有地位、有条件的人一般是不吃的。你可能会问,他们为啥不把小麦做成面条或者烙饼呢?答案很简单,因为他们还没学会制备面粉和饼的技术。

早期的磨面技术很有限,磨出来的还是比较粗的颗粒,到东汉磨面技术和效率有所提高,到唐朝开始出现水力推动的碾坊,加工面粉成为有利可图的行业,达官贵人才纷纷置办碾坊。面食变得好吃了,小麦的种植面积才开始增加。到南宋,“南人食米,北人食面”的格局才最终形成,并且影响至今。

说完主食,咱们再来看看肉食。

还记得《孟子》里的那段话吗?“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由此可见,在当时,七十岁以下的人是很难吃上肉的。《左传·曹刿论战》里说,“肉食者鄙,未能远谋。”用“肉食者”来形容权贵阶层,这也说明平民阶层是很难吃到肉的。这两篇文章都是春秋战国时期写的,按当时的制度,“贵为大夫,方可食肉。”后来,随着经济发展进步,能吃肉的人、能吃肉的日子当然越来越多,但对寻常百姓而言,吃肉仍然是件稀罕事儿。

那么,古人所吃的究竟是什么肉呢?书中进行了详细考证。首先,很少有人能吃牛肉,因为牛是耕地的主要动力,直到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很多农村地区还禁止杀耕牛,在古代更是严令禁止。《礼记》中记载,“天子社稷皆太牢,诸侯社稷皆少牢”,太牢包括牛、羊和猪,少牢只有羊和猪,可见,牛是最尊贵的祭品,只有天子才能使用。“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在秦汉以后,历代都用严苛的法令保护耕牛。魏晋南北朝最为严厉,当时规定,“非宗庙社稷之祭不得杀牛,犯者皆死。”

不能吃牛肉,那吃的是什么肉呢?秦汉时期的肉食种类,主要是猪、狗、羊、鸡和各种野味。从北朝开始,随着游牧民族的南下,中原的肉食习惯发生了重大转变,羊肉变成了统治阶级的最爱。在宋神宗时期,御厨一年的肉食消耗量为“羊肉四十三万四千四百六十三斤四两,常支羊羔一十九口,猪肉四千一百三十一斤”。不得不说,“肉食者”的胃口真是惊人。

相较于羊肉,猪肉长期被认为是一种不太美味、不太健康的肉类。比如,南朝陶弘景的《名医别录》、明代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都对猪肉给予负面评价,说它“闭血脉,弱筋骨,虚肥人,不可久食”。作者说,上层人士对猪肉的喜爱,大概来自金朝和清朝,那是东北的习俗。这一点,你只要想想东北人爱吃的猪肉炖粉条、锅包肉,就能理解了。

当然,老百姓难得有肉吃,自然不会挑剔,日常的动物性蛋白质来源主要是小鱼、小虾和鸡蛋。“丰年留客足鸡豚”,鸡肉和猪肉那是民间的盛宴。

再说到蔬菜,也很有意思。老百姓餐桌上的美食,是一点点丰富起来的。元代以前,华夏民族最重要的蔬菜是葵。这个“葵”可不是秋葵,而是“青青园中葵,朝露待日晞”里的那个“葵”,它是一种绿叶菜,又叫冬寒菜。我小时候在湖南老家经常吃这种菜,但后来在北京多年,从来没有在市场上见到过。我问一些北方的朋友,他们也都表示从没听说过这种菜。

但据作者考证,葵在很长时间里,一直是华夏民族最重要的蔬菜。你看,汉乐府《长歌行》里,把人生用葵的生长和凋零来作比;贾思勰的《齐民要术》,把葵放在头等重要的地位;元代王祯的《农书》,更是把葵尊为“百菜之主”。但到明代,葵的地位出现了戏剧性的下降,《本草纲目》里把葵降到了草部,说“今不复食之,故移入此”。那时,老百姓的当家蔬菜,已经从葵变成了白菜、萝卜、韭菜之类。

与葵的“节节败退”不同,胡椒、辣椒、甘蔗等可以作为调味品的食物,逐渐从域外进入中国。此外,还有来自新大陆的红薯、番茄、土豆,这些食物不仅丰富了中国人的餐桌,更是促进了中国人口的大幅增长。

上面说的都是“吃什么”,还有一个问题是“怎么吃”,这主要涉及烹饪方法问题。

中国饮食文化的进步,一个重要转折点是炒菜技术的发明,你可别小看这项技术,它至今仍然被视为中华饮食最具特色的烹饪技法之一。在炒菜被发明之前,无论王公贵族,还是黎民百姓,吃的菜大多是蒸煮或烘烤出来的,而且调味品严重不足。要知道,甘蔗榨糖技术要到唐朝才从印度引进,酱油和菜油的登场要到宋朝,花生油、辣椒、西红柿的登场则要到明朝以后。早期菜肴的调味料除了盐,就是各种酱汁和豆豉,味道可想而知。有意思的是,作者认为,炒菜之所以会被发明,很可能跟缺少燃料有关,因为炒是一种更节能的烹饪方式,而燃料变得金贵,是唐宋以后的事情。

那么,是从什么时候起,中国古人的饮食开始接近于现在呢?作者认为要到宋朝,她说,宋朝是华夏饮食文化的初步成熟期,当时,除了辣椒以外,其他的调味品,比如油盐酱醋茶,都已经齐备;炒菜的技术开始流行;无论主食,还是副食,都跟今天没有太大差别。而且,当时的餐饮业繁荣,城市里的酒楼、茶肆鳞次栉比,南食店、北食店风味各异。前些年,有三个年轻人仔细考证了宋朝人所用的食材和烹饪方法,仿照着做了很多菜,还出了一本颇受好评的书,叫《宋宴》,让很多人一饱眼福。

如此看来,宋朝不仅是经济文化繁荣,还有很多舌尖上的美味。

 

第二部分

说完“食”,咱们再来说说“衣”。

我先问一个傻问题,人为什么要穿衣?你可能会说,因为衣服能保暖、防晒、遮羞、修饰自己,这些都对,但作者认为,其实衣服还有一个重要的延伸功能,那就是符号功能。尤其在传统社会,对着装有严格的等级限制,衣服象征着财富、权势和身份。古人花在衣服上的心思,恐怕一点都不比今天的人少。每个朝代、每个阶层的服饰都有所不同,它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材质、颜色和款式三个方面,这些都能与人的身份相对应。

咱们先说材质。早期人类都是用动物皮毛或树叶蔽体,后来出现了丝和麻,这是中国最早的纺织品。丝绸是中国人的一大发明,后来行销世界,才有了“丝绸之路”。那么,最早的丝织品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可能远比你想象的要早。书中讲到,1958年,在距今大约4700年的浙江吴兴钱山漾遗址中,就出土了丝织品的残片。有学者甚至认为,中国人驯化、培育家蚕的历史,可以追溯到7000年前。

当然,丝织品得来不易,价格昂贵,不是一般人能穿得起的。古人用“布衣”来指代平民百姓,就是因为穷人穿不起绫罗绸缎,只能穿布衣。商人尽管有钱,但是,中国古代大多采取“重农抑商”的政策,对商人的服饰有严格要求,限制他们穿华丽的衣裳。比如,西汉时期,“贾人毋得衣锦绣绮縠(hú)罽(jì)”,意思是,商人不能穿带有图案花纹的丝织品和毛织品。

类似的规定明朝也有,明太祖朱元璋规定,商人的衣服只能用绢和布来做,不得穿绸和纱。而且,一户人家只要有一个人做买卖,那么,全家人的着装都要按照商人的标准来执行。后来到明武宗时期,又增加了一条禁令,商人与贱民、仆役、倡优不许穿貂皮大衣。

现在,我们用得最多的布料是棉布,棉布在中国的流行时间相对较晚。北宋以后,福建、广东、四川等地开始种植木棉。元代,棉花的种植面积和产量已经颇为可观。明朝,朱元璋更是用强制手段在全国推行种棉花。后来,棉花逐渐取代丝麻,成为中国人最主要的衣服原料。

说完材质,再来说说衣服的颜色。

衣服的颜色是用来区分身份等级的重要标尺,有的颜色被皇帝独占。比如,我们都熟悉宋太祖赵匡胤“黄袍加身”的故事,“黄袍”就是皇帝独享的服饰,这是从唐朝开始的,但其实那种黄不是我们在影视剧里看到的明黄,而是一种介于黄和红之间的赭(zhě)色。

书中指出,用官服的颜色来区分官员等级的制度,也是在唐朝正式确立的。唐朝三品以上的官员穿紫色,四品、五品穿朱色,五品以上的都属于“贵官”,所以有句话叫做“朱紫盈门自称贵”,用“朱紫”两种颜色来指代高官。再讲一个好玩的考证,你可能还记得白居易《琵琶行》里的最后一句:“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白居易被贬为江州司马,只能穿青色的衣服,那么他当时是几品官呢?根据陈寅恪先生的考证,虽然白居易的职位相当于五品,但阶官是最低级的从九品,所以,只能穿青衫。

好,说完颜色,咱们再来说说款式。

衣服的款式大有讲究,各个朝代差异非常大,只要稍微留心,你就能从不同朝代的画作中看出区别来。同理,如果你熟悉各个朝代的服装款式,就能轻松辨别一幅画所属的朝代。

东汉明帝永平二年,帝制时期的服制(也就是服饰制度)正式确立,从皇帝到庶民,服饰各有品级。服制讲究上下有序,必须合乎“礼”,“非其人不得服其服”。书中指出,服饰以繁复、稀有、贵重为尊贵,地位越高的人,朝服的服饰也就越繁复,“朝服”是指上朝、祭祀等相对正式的场合穿的服装。他们把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等十二种纹饰合称“十二章”,象征权力,只有皇帝的衣服可以绣十二章,三公和诸侯只能绣山、龙以下的九章,而九卿只能使用华虫以下的七章。当然,这些服装平时难得有机会穿,宋朝的理学大家朱熹就曾诉苦说,朝服平时不穿,到祭祀要穿的时候,衣服都破损了。

关于衣服款式,还有一个有趣的知识点,书中提到,华夏民族最早的裤都是开裆裤,裤的功能是护腿,而非护裆,所以外面必须再穿一层裳才保险。那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华夏民族才不穿开裆裤呢?大概是公元前4世纪末,这还得归功于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他从北方游牧民族那里引进了所谓“胡服”,游牧民族因为要骑马,所以必须穿合裆裤,不然胯下磨损太厉害,人受不了。

后来,华夏民族的服饰变迁,也不断受到其他民族的影响。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食物品类,还是衣服款式,都是不同文化交流碰撞的产物。

 

第三部分

好,说完衣和食,咱们再来说说住。

今天为买房和租房而苦恼的人,对这个问题应该很有感触,古人也一样,住是一件不让人省心的大事。

说起住,会有两个天然的问题:一是,住哪儿?二是,怎么住?

咱们先说第一个,住哪儿?或者说把家安在哪儿?这个问题存在的前提是人口迁徙,迁徙的原因可能是逃难,可能是行政命令,也可能是完全自主自发的行为,想找一块更好的地方过日子。我这里要说的不是这几种情况,而是讲官员的流动。作者把中国古代精英阶层的居住状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先秦时期,贵族通常都是居住在自己的封地上,新兴的士阶层会四处游走找工作,找到工作后,就在诸侯的都邑里建立新居所。如果他们获得封地,也可能在政治失势后回到封地居住。

第二阶段是从秦汉到隋朝,中央官员住在首都附近,地方长官居住在政区所在的城市,而数量众多的地方佐官是在本地居住。地方佐官拥有大量土地,有自己的庄园,他们的根在土地上,过田园生活是常态。像东晋的田园诗人陶渊明就是如此,他做了八十多天彭泽县令,不想干了,就能“归园田居”。

第三阶段是隋唐以后,官员全部由国家选任,官员的任命实行避籍制,就是不能在本地做官,这是为了让官员不与地方豪强势力勾结,保障政治清明。这样一来,大部分官员没有足够的土地保障基本收入,官员对国家的依附性增强,因此,他们需要搬到城市居住,在异乡购置房屋和土地,死后可能也要埋骨他乡。像欧阳修是江西吉州人,后来到安徽颍(yǐng)州做官,最后,他和母亲都安葬在颍州。

说完“住哪儿”,再来说说“怎么住”,也就是住的方式,其实无非就是买房、租房和住店。

对今天的人来说,买房是一笔巨大的投资,对古人来说同样如此。作者讲到,“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出身并不好,49岁的时候,才终于在首都长安买了一套大房子,他满心骄傲和欢喜,写了一首《示儿》,说:“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意思是自己白手起家,辛勤奋斗了三十年,才买下了这套房子,他后来也是在这套宅子里寿终正寝。韩愈曾官至监察御史,被称为“百代文宗”,以他的地位和声望,尚且要奋斗三十年才能买房,还真是应了那句话,“长安米贵,居大不易。”

很多人买不起房,就只能靠租房。在大城市租房并不难,但要租到好房子也不容易。书中提到,北宋时期,王安石要从金陵调回开封任职,他先派儿子打前站租房,因为他想住在司马光家附近。不过,作者说这个事情的真实性还有待考证。一般来说,靠近官员上朝出入宫门的上风上水地段,租金肯定高。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如果谁家里藏书丰富,那么,他家附近的租金也会跟着上涨,因为士大夫都想跟他凑近一点,方便借书来读。

除了买房和租房,还有住店。在古代,为短期旅行提供住宿的有两个系统:一个是官营的驿馆,一个是私营的旅店。驿馆设置在官路上,驿不是什么人都能去住的,它的主要功能是向公差人员提供食宿补给,在驿站住宿需要官方的“介绍信”。

当然,旅行途中也有私营旅店,普通人可以住,但要提防“黑店”。作者说,中国的旅店业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史记》里记载,秦孝公死后,商鞅被诬谋反,仓皇出逃到秦国边境,想要住店,结果因为自己制定的一条法律而遭到店主拒绝,因为那条法律规定,“舍人无验者坐之”,意思是收留没有证件的旅行者要坐牢。你看,商鞅的惨死,其实是自己一手铸就的。

在古代,路上的住宿不像今天这么便利,但城市里的旅店业还是发展得不错。在宋仁宗时期,东京的邸店有官私两种,其中官营邸店有26200间客房,年收入额大约13万余贯。邸店的利润极高,所获利润被称为“痴钱”,意思是傻瓜都能挣的钱,所以,达官贵人争相投资邸店业。

 

第四部分

好,说完住,最后我们再来说说行。

说起古代的“行”,你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什么?我想到的是李白的诗《行路难》,“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公元742年,李白奉诏入京,担任翰林供奉,却没被唐玄宗重用。他受到权臣的排挤,两年后,被“赐金放还”,变相地撵出了长安。朋友为他饯行,他写下了这首千古名篇。

跳出李白的个人遭遇来看这首诗,我们可以看到古代官宦生涯的极大不确定性,官员的升迁、贬谪或平调,让他们需要在全国不同地方来回游走,所以,他们自称“宦游人”。赴任的路途,遥远而陌生,交通不便,前程未卜,所以,才会有那么多以送别为主题的诗词。比如,“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日暮征帆何处泊?天涯一望断人肠”……

跻身官宦,虽然荣耀,但宦游人需要一直在路上,与他们“同游”的,可能还有父母、妻儿、仆从,乃至亲属和门生。在安土重迁的古代社会,农民是很少远走他乡的,而官宦经常是路上的匆匆过客。除了当官的,还有赶考的读书人,做买卖的商人,去从军的人,逃难的人,以及运送货物、信件的人,这些人是旅途中的常客。

在路上,会有两个重要的交通关口,一个是关,一个是驿。在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的出入口,会设置关,比如潼关、阳关、玉门关等等,人和车马要从关口经过,必须要有相应的通关文书。比如在唐朝,普通旅行者需要提供“过所”,这是由户口所在地的州一级政府颁发;出去旅行一个月以上的,需要有“行牒”;出去三个月以上的,需要有“长籍”。

你可能立马会想到一个问题,古代没有照相技术,持通关文书的人怎么证明证件是自己的呢?诶,这一点,当时的管理者早就想到了。作者指出,汉代的旅行公文上,会标注持证者的个人身份、年龄、身体特征、居住地,以及随身所携带的重要物品的名称或特征。比如,“张三,年龄26岁,身高七尺三寸,肤色黑,驾着一辆牛车出关。”过关的时候,关口的小吏不仅要现场查验,还要抄录相关文书,以便旅行者返回的时候核对。这样的机制既是为了保护区域安全,隔绝外部势力,也是为了防止走私行为。

而前面提到过的驿站,主要提供两种服务:一是向过往官员、使节提供食宿、交通服务;二是传递文书,主要是各级官府之间的公文,从宋代开始,也传递官员的家书。

秦汉时期,主要交通线上每隔十里设置一个邮亭,有房舍,负责为官员旅行提供方便和传递信息。汉高祖刘邦起事之前就做过亭长。唐朝三十里设一个驿,宋朝六十里设一个驿,从十里到三十里,再到六十里,为什么亭或驿的设置会越来越稀疏呢?原因可能是官员旅行的速度变快了,从坐车变成了骑马,马镫的应用加快了骑马的速度,而且,驿的功能也出现了一些调整。

那么,在古代,要怎么提高文书传达的效率呢?作者告诉我们,就是让驿站换马换人“接力跑”。宋高宗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按规定,金牌是最高级别的速递,传递速度要“日行五百里”。

有美国学者对当时各大帝国的邮政速度进行对比,结论是当时中国的邮政速度是全世界最快的,这不仅是技术的优势,更是国家管理能力的体现。当然,工业革命以后,西方国家发明了汽车、火车、蒸汽轮船,速度远超传统的马车和帆船,那是世界现代化的开端,又是另一个故事了。

 

结语

最后,咱们再回到这本书的书名,它叫《人间烟火》,仔细咀嚼这四个字,你会发现它有一种诗意在。我们用“人间烟火”来形容世俗生活,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离不开这人间升腾的袅袅烟火气。古人如此,今人也如此。

听完这本书,你会发现,过去我们在审视历史的时候,把衣、食、住、行这四件事看小了。其实,它们从来都不是无关宏旨的“小事”,它们不仅关系到每个个体的生存状态和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运行秩序和前途命脉。日常生活里藏着古人无穷的创造力,也藏着古人的精神信仰和文化密码,而这些东西早已经深深地根植在我们民族的血脉里。

好,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人间烟火》读书心得:赵冬梅教授带你走进古人的日常生活,探寻衣、食、住、行中的历史智慧与文化韵味。书中细节生动,展现古人生活风貌,让人深刻体会到日常中的不凡与历史的厚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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