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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新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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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读过不少人类大历史的书了,比如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贾瑞德·戴蒙德的《枪炮、病菌与钢铁》等等,所以可能会想,怎么又来一本?但是今天我们讲的这本《人类新史》,还真和其他的大历史书不同。它的新,不是在于时间上的新,而是像本书副标题说的,这是“一次改写人类命运的尝试”,新的部分不仅在于材料,更在于视角,在于它尝试颠覆我们思考人类历史的方式,挑战我们很熟悉,乃至认为已经是定论的观点。

毫不夸张地说,这本书堪称是“拳打赫拉利,脚踢戴蒙德”,认为他们都错了,把本来有趣、多样的人类历史过度地删繁就简,剪去了枝叶,变成了一棵没有树杈,只有树干的光杆树。这本书指出,那些流行的大历史畅销书中我们耳熟能详的故事,比如智人如何称霸世界、文明如何出现、早期国家如何建立等等,都是线性历史叙事,起源于近代发明的起源神话,而忽略了太多历史事实。这本书对人类历史的解读角度,并非我们在漫长的发展过程当中获得了什么,而是在问,我们人类走到今天,失去了什么?为了理解这一点,我们就得把那些被剪掉的枝桠再捡起来,比如这本书里大量引用的美洲原住民的社会,重新认识人类本来拥有的种种可能性。

当然,本书的作者们也肯定地说,社会理论就是需要删繁就简的,我们往往需要把复杂的历史图景还原成简单的简笔画,才能发现一个明晰的模式,这本来没什么问题。但书里还提出,“人们必须简化世界才能发现关于它的新知。但问题在于,在发现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仍然在继续简化。”换个说法,当历代先贤已经为我们做过简化的工作,从人类历史的简笔画中发现了新知之后,在当年的新知已经成了常识的今天,人类其实应该尝试着去做更细致的“工笔画”,打开自己对世界的想象力。可以这么说,以前用广角镜头拍下的人类历史图景,本书要用8K级别的镜头再去看,找到那些藏在细节中的魔鬼。

这本书为什么会有如此宏大的愿景?这就要看本书的作者了。本书有两位作者,一个是已故人类学家大卫·格雷伯,另一个是考古学家大卫·温格罗,他们两个在将近十年的时间里,对人类早期历史进行了无数次的对话和共同研究,最终成就了这本书。格雷伯不仅是个人类学家,还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当年“占领华尔街”运动当中,他就是领军人物,而他的《毫无意义的工作》在这些年也引起了越来越多的讨论。这本书算是他的遗作,仅仅在去世前3周才最终完稿。格雷伯非常擅长发现当代社会的困境,而另一个作者温格罗,则更擅长从考古的角度找到人类的可能性。温格罗是伦敦大学学院比较考古学教授,曾在非洲和中东多地从事考古发掘工作,对考古材料更加熟悉。两个人在本书写作中旁征博引,运用了来自多个学科的新研究,提出了很多具有启发性的新观点。而且,这本书不仅仅是批评过往的历史讲述方法,更是要为未来的历史奠基,希望能够为当代的社会变革提供新的视野。

这本书一经出版,就引起了来自各界的关注,其中当然也不乏批评声音。不过,格雷伯一直堪称学术界的一把“大锤”,他经常提出离经叛道的观点,和传统的主流观念产生碰撞。所以这本书最好的读法,并不是简单地“照单全收”,而是带着我们已有的知识,去和他们提出的观点碰一碰,打开我们自己的想象力。这也是本书作者的一个目的,给我们这些逐渐丧失想象力的现代人,带来一些来自老祖先的震撼,让更多人开始思考,现代社会遭遇的问题,会不会还有更优解?

书中的颠覆性观点有不少,其中有几个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观点,我们一个一个来看。首先,我们来看本书如何拆解“智人悖论”,也就是人类既然几十万年前就已经有了和今天差不多的大脑,为什么直到近一万年前才出现复杂的人类行为。然后我们再来看看作为“文明起源”的“农业革命”,本书也提出了一个新的解释。最后,我们看看在全新的历史认知上,作者们提出了一个什么样的新的认识框架。

1.人类真的花了几万年才创造出复杂社会吗?

在很多书中,不仅是前面提到的大历史畅销书,甚至包括著名政治学者弗朗西斯·福山的《政治秩序的起源》当中,你都会听到类似的说法,大约五十万年前智人这个物种出现之后,虽然我们的祖先有和今天一样发达的大脑,但这些原始人还没有脱离自然,从事狩猎和采集,人和兽的差距没有太大。直到公元前15000年到公元前5000年之间,人类逐渐学会了用磨制石器,也就是新石器时代,那些代表人类特殊性的复杂行为突然出现,比如仪式、墓葬、艺术等等,然后农业又突然出现了,祖先们有了吃不完的东西,出现了人群的分化,于是就迈步走向了文明。

针对这个我们如此熟悉的框架,本书提出的问题很简单,从我们有能力创造文化到我们最终开始创造文化,为什么隔了那么久?智人为什么要花几万年才意识到要追求美丽、才开始崇拜超自然力量、才发现自己能种植物?传统上,这一系列问题被称为“智人悖论”,为什么智人在几万年的时间里一直有脑子,但就是不用?

当然,首先我们已经知道,无论是从现代的狩猎采集群体的生活状态来看,还是从考古证据来看,狩猎采集者的生活并不完全是以前想象的那样,吃了上顿没下顿。相反,人类学家甚至想出了一个新的名词,叫“原初丰裕社会”。我们已经知道,在人类早期的狩猎采集社会中,除了因为儿童早夭情况比较普遍拉低了平均寿命,事实上大多数个体都能成长到六十岁左右,而且相对农业社会的人类个体来说,狩猎采集者因为有更高的食品多样性,每个季节甚至每天能够吃到的东西都不一样,很少出现营养不良的个体,平均身高也更高。简单来说,不需要农业,人类也能基本满足温饱,有条件创造一些复杂的问题。

事实上随着越来越多的考古证据出土,我们会发现可能“智人悖论”本身的前提就是错的,其实人类一开始就在做人类会做的事情。早在旧石器时代,人类就发展出了复杂的文化行为。比如近几年新发掘出来的俄罗斯松希尔遗址就发现了精美的墓葬,时间大概距今3万多年。在这些墓葬中有大量由猛犸象牙和狐狸牙齿精心加工而成的小珠子,可能是身上衣服的装饰品,估计需要1万工时才能制作完成。而且不同的个体墓穴中还有不同的随葬形式,比如在两个小孩的墓葬中,他们的衣服明显要更奢华,还有两根用拉直的猛犸象牙制成的长矛,标志着他们的身份更高。无独有偶,在欧洲还发现了非常多的早期人类墓葬遗迹,我们可以看到需要大量投入的陪葬品,高度标准化的生产方式,来自远距离的珍稀材料,不同规格的墓葬级别等等。

不仅如此,在土耳其东南部的哥贝克力,还出土了一批大约在公元前9000年前的巨型石柱结构,有些柱子高约5米,重达1吨,是目前发现最早的巨石阵。这些石柱总共有200多根,每一根都是独特的艺术作品,要么有复杂的浮雕,要么本身就是一个人形的雕塑。而在2.5万到1.2万年前的东欧地区,考古学家还在广大的地域范围内发现了很多复杂的圆形建筑结构,在这些用几十头猛犸象的牙齿和骨头搭成的框架上,骨头和象牙交替排列成不同的序列和样式,最大直径能达到12米。根据研究,这种大规模的建筑需要用到的猛犸象足够数百人吃大概3个月,很可能是大规模猛犸狩猎的纪念建筑,同时还能充当交易中心,用来交换来自远方的琥珀、海贝和动物皮毛等等。

这些好像都表明,这些连种田都还没学会的人类群落已经出现了复杂社会中才有的地位、权力的概念。那么基于这样的认知,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转一下,最早的人类群落形态其实不是原始的、平等主义的小群落,而是从一开始就确立了王权、世袭权力等等阶层制?

对,也不对。因为学者们同时也发现,这些复杂遗迹的范围很零散,活动时间不算很持久,在更大的地理范围中,还是有很多的简单群体。那到底要如何解释这些复杂遗迹的存在呢?

实际上这本书给出的回答是,在所谓“文明时代”之前的几万年间,早期人类不是还没学会那些复杂的艺术、阶层社会等等东西,而是一会儿做,一会儿不做,根据季节变动,拥有很大的弹性,也就是所谓的“季节性”。这里的基本出发点就是,早期人类也会动脑,他们也懂因地制宜、因时制宜。这种季节性的政治安排甚至也能在现代狩猎采集社会中看到,比如说北美的因纽特人、巴西的南比夸拉人。这里,我们就拿南比夸拉人作为典型案例。

南比夸拉人居住的地区是一片贫瘠的草原,虽说不至于饿死,但也没有什么物质积累,但即便如此,南比夸拉人仍然会选举他们的“酋长”。这些酋长会帮助南比夸拉人在季节之间转换社会形态。怎么回事呢?先讲讲地理背景,在他们生活的草原上,主要分为雨季和旱季,雨季时,他们就以数百人的规模居住在村庄里,从事园耕,而在旱季,他们就分散开来,变成觅食者小游群。在旱季,酋长们负责扮演“英雄”,带领小群体在草原上四处游历,比如要不要渡过一条湍急的河流、要不要追逐一群动物,决定团体的去向,对成员们发号施令,命令他们做这做那。而在物产丰富的雨季,如果酋长们在草原上的冒险游历成功,积累了足够声望,就能在村庄里吸引人们住在他家周围,此时虽然他还是酋长,但反而不能强行命令别人,只能靠劝说和以身作则,同时还要负责分配资源,很容易就成为村庄中最穷的人。换句话说,旱季时他们像国王,而雨季时他们则只是平等主义的村庄中调解矛盾、分配资源的特殊个体。这些人有着充分的政治自觉,知道什么时候更适合做什么事。根据20世纪40年代著名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的研究,这些酋长“与他们的大多数同伴不同,纯粹享受声望本身,感到一种很强的责任感的召唤,而且对他们来说,承担公共事务本身就会带来回报”。他认为,这些酋长和现代社会的一些政客一样,懂得兼顾个人野心和公共利益,既能在物资紧缺的时候增强群体的适应能力,又能在物质丰富的时候帮助保障平等的社会秩序。

引入了季节性,之前所说的零散的奢华遗迹和简朴觅食群体共存的现象就变得容易理解了许多。不管是哥贝克力的巨石阵,还是东欧的猛犸象牙建筑,其实就是某个季节的大丰收、大狩猎之后,有一个短暂的物质丰饶期,才会出现的大型聚落的遗迹,而其他时间里,这里的居民就会化整为零,分散成在周边从事狩猎采集的小群落。考古学家如今推测,几千年前建造英国巨石阵的群落就是这样的钟摆式社会,这些人既会以采集橡果为主食,还会养家猪与牛群,到了冬天就集中宰杀食用。每到一年中的某个重要时刻,比如冬至,他们就从整个不列颠群岛的各个角落汇集在英国南部的平原上,集中享用大鱼大肉,用木材和石头建造大型仪式性建筑,所以有些地方冬天是几千人的大型村落,夏天就是无人的荒地。而现在最出名的那个巨石阵其实是一系列纪念建筑的最后一座,不少更早的巨石阵、巨木阵都在建成一段时间之后被拆除。不过与南比夸拉人不同,他们在冬天的时候物质更丰富,还可能为了协调长距离运输石料和修建建筑而发展出类似“国王”的领袖角色,而在夏天时过着更平等的生活。而古代墓葬中的那些看起来更高贵的死者,生前可能就是在不同季节扮演重要角色的人。

实际上,这种季节性的钟摆社会其实也留下了一些痕迹,比如很多古老的节日都会有颠倒日常社会秩序的庆祝仪式,像是西方的万圣节、中国古代的元宵节,都允许人们暂时打破原本的社会禁忌,毫无顾忌地狂欢一把,有时也会修建短暂的仪式设施,比如华南地区有些地方会在中秋节舞火龙,或是拜神时焚烧精美的纸扎神像。还有些时候,会在节日庆典上用各种办法选出英雄或者领袖一样的人物,比如很多人熟悉的赛龙舟、抢花炮等等,赢家的特殊身份只会保持到下一次庆典为止。

总而言之,在漫长的数万年间,智人并非没有发明出包含仪式、艺术、地位等等特征的复杂社会,而只是在需要的时候才选择某一种形态,有着明显的季节性,有些季节中的社会已经具备了一般意义上“文明”的雏形。这种季节性意味着人类会在不同的社会结构之间转换,有着很强的弹性,因为人类从一开始就是一种会不停变化自己的组织形态来适应变化的物种。但我们又知道,后来的确出现了不随季节变化的复杂社会,也就是狭义上的、脱离野蛮的早期“文明”,这是怎么回事呢?

2.文明的起源是“农业革命”吗?

要回答前一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再来复习一个经典名词,那就是“农业革命”。我们往往会认为,在新石器时代,世界各地的智人逐渐发现自己可以主动地集中种植某些植物,并挑选更适合自己采集的那些个体,也就是“驯化”,比如某一株小麦的麦穗发生了突变,麦粒不会自然掉落,而是需要人类收割和种植,于是农业诞生了。以农业为前提,人类开始定居,开始建设城市,开始出现地位的分化,人类告别了野蛮,早期的“文明”和“国家”才得以诞生,这就是农业革命。但至于农业到底是怎么出现的?现在学者们仍然莫衷一是,最基本的疑问是,最早的农民为什么会想要种出根本用不完的食物呢?记得前一部分说过狩猎采集社会营养更均衡的朋友可能还会再进一步问,为什么农业时代的人类生活质量变低以后,他们还没有放弃农业呢?

本书通过更新的考古证据,不但解释了农业的起源,也论证了历史上并不存在一个毕其功于一役的“农业革命”,人类不是一下子转向了农业,而是像在不同季节调整社会结构一样,在不同季节换着不同生产方式,而且世界各地都出现过放弃农业的现象。

我们先讲这个农业起源,叫“种着玩”。没错,不是因为吃不饱,而是种着玩,也就是只把耕种当成提供多种食物的其中一个选择,而不是把所有填饱肚子的希望都放在种田上。证据不是别的地方,而正是公认的农业最早起源地之一,西亚的新月沃地。这个新月沃地,包含了由东地中海沿岸和著名的两河流域组成的肥沃地带。我们之前说过的哥贝克力土丘,就处于这个地带的边缘。根据考古学家数十年来的发掘,他们积累了一批新月沃地早期农业的数据,比较谷粒大小和耕地杂草群落的占比,用来研究耕种和驯化之间的关系。考古学家已经发现,古代人类在还没有驯化植物之前,就会给自己偏好的植物做一些类似于耕作的行为,比如翻土、清除杂草,以便让它们结出更大的果实。而根据这些数据,从人类开始耕作,到这些植物被驯化,中间有3000年之久。

更奇怪的是,有研究人员尝试在实验条件下驯化野生作物,发现驯化不需要那么久。只要采用最原始的收割方法,也就是等作物开始成熟后用石刀收割,连谷带茎一块儿割下来,再把新种子洒在地上,这样就足以打乱植物的自然选择规律,最短几十年,最多也只要200年,那些影响自然繁殖的性状就会出现,比如谷粒不再自然掉落,必须人为播种。而根据考古研究,新月沃地的人类在把谷物当成主食之前,就已经广泛使用秸秆来增强泥土房屋的强度了。换句话说,人类很早就开始收割谷物,只不过主要收获是秸秆,而不是食物。

既然这么容易就能实现,为什么人类花了十倍的时间?按照作者解释,那时的人类更倾向于不费力地“种着玩”,在农业和其他生产形式之间进进出出,而不是固定一种方式。特别是,农业的用地实际上并不是自然界最肥沃、物产最丰富的土地——这些地方属于繁盛的自然植被,也是觅食者们最爱的食物天堂。相反,农业只能在更边缘的区域,作为补充选择的一部分而存在。从考古研究中,我们会发现世界上有十多个农业独立起源地,各个地方的人类都会根据当地的独特植物进行过多次的种植尝试,但都没有很快就完成驯化。例如,早在公元前7000年墨西哥就已出现了驯化的南瓜和玉米,又过了5000年这些作物才成为当地主食;中国北方在公元前8000年就有小规模种植的谷子,但谷物耕作在黄河流域流行开来又过了3000年,长江流域的水稻则是花了1500年才完成从种植到驯化的过程。即便以历史学家的角度来说,这也太慢了,不能叫革命。

这是因为,农业的扩张其实是人类“开荒”的过程,充满着风险,所以也确实有群体会在接受农业以后再放弃,只把农业当作选项之一。单纯的农业不仅对个体有健康风险,比如食物来源单一造成的营养不良、碳水化合物比例太高导致蛀牙变多等等,还可能威胁群落整体。最经典的案例就是公元前5500年左右的中欧农民,他们从新月沃地移民进入中欧,避开了欧洲沿海繁荣的狩猎采集社会,靠着农业技术成功在之前无人定居的欧洲腹地扎根下来,然而经历了一段人口激增之后,当地人口在公元前5000年到前4500年出现了灾难性的下降,留下了大片乱葬岗和战争的痕迹。其中一大原因,就是当地社会只依靠单一作物,在灾难面前非常脆弱。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之前讲的英国巨石阵建造者上,他们原本在欧洲大陆还从事农业耕作,渡海到了英国,反而抛弃了农业,选择了季节性的畜牧和狩猎采集。

换句话说,最开始的农业扩张只是一种实验,而不是作为大规模变革的基础。相反,各个大陆的早期农民,都是在资源相对贫乏的地方扩张农业,并且很容易在衡量利弊之后重新选择所谓的“低水平食物生产”,这些生产方式的采用和放弃,都和季节性社会所具有的弹性原则保持一致。

3.全新的国家起源假说

讲到这,我们“破”了几个传统的文明起源观念,接下来就可以来“立”了。作者提出了一个“支配三原则”,也就是暴力控制、信息控制和个人魅力,用来描述人类社会中权力的基础。暴力控制和个人魅力比较直接,很好理解。而这个信息控制,实际上也可以叫知识垄断,就是按照拥有的知识来确立等级,可能是具体的技术知识,比如懂不懂用草药,也可能是奇怪的术语体系,比如互联网黑话。这三项又能够成为制度化的安排,暴力对应主权,也就是在一定领土范围内用暴力逼迫成员服从管理的制度;信息控制对应行政管理或者神秘主义,通过掌握复杂的知识而建立起等级制度;个人魅力则是英雄政治,让几个精英之间通过某些活动互相竞争来积累声望。掌握其中一项,就可以称为“一阶文明”,在这个新的认识论中,我们会发现各种各样的早期文明。

比如说,有没有只懂暴力,不懂知识,也没有魅力领袖的复杂社会?有,美洲有个纳奇兹文化,一个大村有几千人,其中有一个首领被称为“大太阳”,被认为是太阳之子的后裔,他为纳奇兹人制定律法和举行仪式,但同时又有权在大村的范围中可以为所欲为。一方面他颁布法令禁止偷盗和谋杀,但他自己又可以随意处决纳奇兹臣民、肆意没收其财产等等。这其实就是模拟一个超越善恶的神,因为只有高于善恶,才能够决定什么是善恶。而如果纳奇兹人离开大太阳居住的大村,他的暴力约束马上就失效了。

有没有只控制知识的一阶文明?也有,南美的查文文化圈。查文的遗址中没有军营或者宫殿,而是一个刻着神秘图案的狭窄迷宫。这些神秘图案流行范围很广,但不是那种一看就很宏伟的大型世俗图案,而是很可能和萨满文化有关。很多图案上都描绘有长着尖牙、戴蛇形头饰的男性形象,他们拿着能够造成幻觉的植物,然后再在把服用后产生无数奇妙的幻觉——各种动物和人类的形象混合在一起,形成抽象而复杂的图案,只有受过训练的神职人员才能读懂。数百年间,查文都是一大片分散的人群的共同朝圣目的地,接受萨满所给予的神灵启示。

那只有魅力,也能建立文明吗?还是一个美洲的例子,是玛雅和阿兹特克的文化祖先,奥尔梅克人,在公元前1500年至前1000年的中美洲出现。他们发明了象形文字、精确的太阳历法,还有一种流传到后世的球类游戏。根据玛雅和阿兹特克的城市遗址,学者猜测奥尔梅克的球赛可能是在一个狭长的球场上展开,贵族出身的球员分为两队,只能用髋部和臀部来撞击一个橡胶球,取胜的一方能够获得名望和地位。这种球赛也是神话的重要部分,玛雅人传说人间的英雄和地下世界的神灵在球场上竞争,英雄击败神灵之后还能成为天神。而奥尔梅克人喜欢雕塑一种巨型的圆形石雕头颅,学者现在猜测他们可能就是球赛冠军的形象。奥尔梅克人也没有稳定的军队或行政架构,但是却在很大的地理范围内都有长远的文化影响力,很可能就是靠着在某一些农业时节举行球赛,把各地的人们都聚集到某一处球场,形成短暂的季节性“剧场国家”。

而如果要再进一步,成为熟练掌握两种的二阶文明,你会发现他们的社会形态熟悉得多。实际上,二阶文明一般都会使用三种支配权力,只不过只有其中两项制度化,另一项可能是高度抽象化的。比如咱们中国的商朝,就是一个复杂的二阶文明,有着发达的信息控制和魅力政治,也就是占卜和对外战争,但是却不强调宣示领土主权。占卜不用多说,贵族们什么事情都会要求占卜一下,是一种典型的知识控制。而虽然商朝也对统治下的奴隶施加暴力,但我们更容易看到的是商朝统治者们不定期地为了抢夺战俘和奴隶而发动战争,并且在成功之后大肆庆祝,包括人牲献祭。在作者看来,这种暴力更像“英雄政治”中的竞争游戏,通过羞辱周边政权的对手来巩固自己的魅力型权力。然而商朝只是周边诸多政权中的一个,离开都城之后的控制力就变得非常弱,他们对周边的主权宣示只是在抽象层面上自称为“四方之中”,作为天人沟通的枢纽。

到了现代的国家,基本上都有发达的三种支配权力。强大的常备军和警察,充满各种规定的官僚体系,还有礼仪化的英雄政治。你可能会问,现代的英雄政治是什么?举个反例可能更好理解,如果没有英雄政治,那么重大决策、重大节庆等等场合,就应该是通过抽签来选出负责人的,这在很多古代文明中都有。

无论是一阶还是三阶,只要是掌握了支配权力的文明,就要或多或少地放弃我们之前说的弹性,这实际上也解释了很多群体长时间没有进入“文明阶段”,不少人类群落直到近现代仍然保持着季节性的节律变化,他们刻意回避了会丧失闲暇的农业,也避免卷入被他人支配的文明。

结语:我们失去了什么?

好了,我们在最后其实也可以稍微总结一下这本书一开始的疑问,人类走到今天失去了什么?作者最后的回答是,人类变得越来越不自由了,他们提出了古人拥有的三大自由,分别是迁离所在环境的自由;无视或不服从他人命令的自由;塑造全新社会现实,或在不同社会现实之间来回切换的自由。的确,相比祖先们的季节性社会,现代人反而只能选择两点一线的生活。正是因为拥有这些自由,所以人类才能在数万年间保持着高度的多样性,而这三项自由在现代社会基本上都已经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发达的三大支配。

但是如果让我来回答人类失去了什么,我给出的回答会是弹性和想象力。现代社会走到今天,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无疑是成功的,但其实这也是很多大历史书籍容易形成的误会——走通了这条路,不代表只有这条路能走通,我们需要考虑其他的可能性。特别是近三百年来,在欧洲率先出现的现代文明急速扩张,让不少独特的文化走向了消亡,也让很多人忘记了人类本来拥有的想象力。

格雷伯和温格罗写这本书的一大理由,就像书中所说的一样,“大多数人很少想到去纵观人类历史。他们无缘无故不会思考这些,除非是要反思为什么世界看起来如此混乱,为什么人类常常恶意相向,或者说,是什么导致了战争、贪婪、剥削和对他人苦难的系统性漠视。我们是向来如此,还是在某些时刻走上了歧途?”从这本书的角度上来说,这样重新认识人类的历史,也是在为人类的未来寻找新的可能性。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书中其他内容还有兴趣,也建议你去阅读原书。

《崖山》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0)

今天我要为你解读的书,是我的新书《崖山》。

在传统中国史学界眼中,南宋的灭亡,是一段令人悲悼不已,刻骨铭心的“痛史”,毕竟这是一个被视为正统华夏文明继承者的中原王朝,被一个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终结。同时,两宋时代高度繁荣的经济与文化,以及相对宽松的社会氛围,更加大了这种灭亡所带有的悲剧色彩。

然而,我们谈论历史,更多是为了汲取历史经验的教训。在今天的通俗历史读物里,关于宋元之变的作品虽然多,但我自己却认为其中许多其实缺乏新意,具体表现在这样两点:

首先,长久以来,我们在谈及南宋亡国这段历史时,往往陷入了南宋中心主义叙事,过于偏重地聚焦于南宋视角,从而遗忘了一个常识:南宋衰亡史的另一面,是蒙元帝国的崛起史。

在很多人看来,元朝在这段历史中,唯一值得一提的,就是武力值爆表的蒙古骑兵,至于元朝的典章制度、社会组织,乃至蒙古帝国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扩张战略,都不重要。然而,不对蒙古帝国与元朝的扩张战略、社会组织与文化传统进行研究,是无法全面认识这段历史的。

其次,在检讨南宋政权本身的决策失误与灭亡之间关系时,我们往往还是局限于传统史学的道德观,把所谓的“奸臣”,比如贾似道等人,揪出来批判一番,给他们扣上一个直接责任人的帽子,而南宋制度设计中的诸多致命弊病,反而被轻飘飘地忽视了。

正是出于这些考量,我于是决定动笔,希望写出一本尽量全面,有新意,关于南宋灭亡回顾与检讨的历史著作,于是,就有了这本《崖山》。

虽然书名是《崖山》,但是它包含的内容,实际上是一部宋元战争简史,从1234年,南宋联蒙灭金,一直写到1279年,作为双方最后一战,宣告南宋灭亡的崖山海战。

接下来,我将分三部分,为你解读《崖山》这本书,解读宋亡元兴的双线历史进程是如何发生的。

首先,我想谈谈宋元战争的缘起。双方是如何开始通过外交接触结盟,联合灭金的,而后这种结盟关系又是如何随着共同敌人,金朝的灭亡而破裂。在这个过程中,双方最高决策者对局势做出了哪些判断?蒙古与南宋之间的战争是否真的不可避免?

接下来,我想谈谈蒙宋战争为何如此漫长。在明显不利的战略态势下,南宋为何可以坚持四十余年?

最后,在第三部分中,我想以贾似道的生平为切口,来探讨下,这位奸臣的所作所为,与南宋王朝本身制度与弊病之间的关系,看看作为个人的历史人物,究竟能对历史大势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从联蒙灭金到端平入洛

一切历史剧变的起源,也许都是一些当时看来琐屑细微的事件:公元1200年,也就是南宋庆元六年夏天,适逢金章宗完颜璟生日,于是南宋照例派遣了一位官员前往贺寿。这位名叫赵善义的官员,在归途中,因为一些外交礼仪上的琐事,和随行的金国官员发生了争执,在口角之中,赵善义口不择言,居然威胁对方说,如今局势今非昔比了!小心南宋联合新近崛起的蒙古,灭了你们!

当然,在回国之后,赵善义因为口不择言,被南宋朝廷罢官,但这种看似冲动的言论背后,反映的却是南宋朝野被压抑已久,针对金朝的复仇情绪:毕竟,双方虽然处于和平状态,但靖康之变所带来的耻辱与挫败感,依旧深深地镌刻在南宋朝野上下的心中。更糟糕的是,在1163年,急于兴兵雪耻的宋孝宗发动了隆兴北伐,但仅仅打了十八天,北伐宋军就在符离集惨败,被迫撤军,再度求和;可谓是旧恨未雪,又添新仇。在这种形势下,南宋急于兴兵复仇的狂热情绪,与自身孱弱的军事实力之间的矛盾,自然会产生一种以非常规手段解决问题的共识,而现实中可能最大的选择,就是赵善义所说的“联蒙灭金”。

在金国以北的草原上,崛起了另一个彪悍善战,并且与金国不共戴天的骑马民族,叫蒙古。这个情报其实早就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南宋国内,让南宋朝廷上下的主战派,欣喜若狂。

1211年,蒙金战争爆发;九月,在张家口附近的野狐岭,金蒙两军在这里展开了双方第一场大规模遭遇战,机动性和战斗意志都占据上风的蒙古大军,利用前后夹击的战术,几乎全歼了金军主力,导致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金朝都凑不出一支足够大的野战军和蒙古人交手。由元朝人编纂的《金史》甚至直白地说,金朝的灭亡,在这一战已经被注定。

就在这一年,南宋使节余嵘恰好在金国境内,亲眼看见了从前线溃退下来,惊慌失措的金朝残兵败将,对蒙古武士的战斗力,有了一些直观上的认识。十月,余嵘就回到南宋首都临安,把自己掌握的蒙金战争情报,向宋宁宗做了当面汇报,并建议朝廷立刻整顿边防军事,以待其变。此刻,朝廷上的文武百官,又分成了两派,一派借口“唇亡齿寒”,要求立刻援金抗蒙,而另一派则主张对金强硬,中止合约,收复失地。

不过,这种分歧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金国做出了一个错误的战略决策:从1217年到1219年,金宣宗三次出兵攻击南宋,试图通过掠夺南宋的土地和人民,来弥补蒙古入侵造成的损失。此时,由于蒙古大军的攻势,金朝已经不得不把首都迁到了昔日北宋的首都汴梁,疆域也只剩下河南陕西两省;幸亏成吉思汗决定暂时放过金朝,转而西征中亚强国花剌子模,这才给了金朝一点苟延残喘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联合蒙古灭金,自然就成了南宋朝廷顺理成章的选择。

1221年,南宋使节苟梦玉远赴西域,见到了西征途中的成吉思汗,双方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实质协议,但似乎已经有了初步的默契;但金朝由于国力衰微,在1224年选择暂停对南宋用兵,又让蒙古南宋双方的外交沟通陷于低潮。同时,有些南宋官员向皇帝建言,说千万不要忘记,一百年前“海上之盟”的惨痛教训:当时,北宋的老对手辽国日益衰微,女真人建立的金国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于是宋金结盟,共同灭辽。结果,由于燕云十六州归属等一系列纠纷,最终导致金兵大举南下,北宋灭亡;所以说,有如此惨痛的教训在先,不可不加以警惕。话虽然说得恳切,但南宋朝廷上下却没有做出什么实际措施来应对:在权相史弥远的操纵下,南宋一方面对蒙古方面的结盟需求置之不理,同时在军事、内政方面毫无筹划。这种懈怠与粗疏,为日后的悲剧打下了最初的伏笔。

此时的金国,以潼关和黄河为依托,在金蒙边境集结了三十万重兵,形成了一道坚固的防线。于是,向南宋“借道”,使得蒙古大军可以绕过防线,出其不意攻击金国腹地,就成了蒙古最为迫切的诉求。1230年,继任为蒙古大汗的窝阔台曾经派出使节前往南宋,要求“借道”,但又惨遭闭门羹。

既然文借不成,蒙古人索性就“武借”了。1231年3月,蒙古人兵分三路,直指开封。由于在骑兵方面兵力绝对占优,加上空前绝后的机动能力,所以窝阔台制定了一个堪称天才的三路围攻战略:东路军进攻开封以东;弟弟拖雷率领西路军,从陕西境内渡过渭河南下,迂回到金朝潼关黄河防线的后方;中路军则由自己率领,从北面直指洛阳,再到开封。次年正月,在今天荥阳西南的三峰山,金军主力和拖雷率领的蒙古西路军展开了正面对决,由于缺乏骑兵,天气寒冷,金军最终大败,仅存的主力部队损失殆尽,距离灭亡仅仅一步之遥。

顺便说一句,这次蒙古大军的“借道”,近乎不宣而战,沿途的南宋驻守部队毫无战斗力,可以说一触即溃,从而导致蒙古军队过境之处,生灵涂炭。更糟糕的是,这次借道,让蒙古人不仅对南宋境内的山川地势、气候风物有了了解,更直接见识到了南宋军事实力的孱弱,为日后的破盟宣战,提供了重要的动机。

三峰山一战后,金朝即将灭亡的现实,已经是无可争议,所以南宋外交的重点,自然就过渡到如何与咄咄逼人的蒙古搞好关系。所以,当1233年6月,蒙古使节再次来到南宋时,受到的待遇和之前相比,近乎天壤之别,双方迅速达成了盟约。

1233年9月,蒙古再次出动大军,包围了金朝的最后据点蔡州,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汝南县;同时南宋也应约出兵,派出大将孟拱率军两万参与围城,并供应蒙古大军粮食十余万石。

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234年正月十日拂晓,小小的蔡州城,终于在蒙古与南宋两国大军的攻击下沦陷,不想背上亡国之君名号的金哀宗,宣布将皇位传给大将完颜承麟,随后悬梁自尽,金朝由此宣告灭亡。

蔡州一役,也是蒙古与南宋两国外交关系的巅峰时刻。但双方之间的外交蜜月期,仅仅维持了几个月。

表面上看,和平似乎会延续很久,蒙古南宋两军在蔡州城下把酒言欢之后,各自向南北两个方向回撤。根据协议,金朝残存的领土被双方瓜分,实际领土以蔡州至陈州,也就是今天的汝阳至周口这条线为分界。南宋在联蒙灭金中收获的宿州、海州等地,也正式划归为南宋的领土。

然而,对于这样的成就,新近登基的宋理宗并不满足,他想要的更多。

具体来说,宋理宗的梦想,在于“收复三京”,也就是东京开封府、南京应天府,以及西京河南府,分别是今天的开封、商丘以及洛阳。如果达成这个目标,那么直接就能把黄河,变成南宋与蒙古的国境线:既收复了沦陷已久,属于北宋的大片国土,更能巩固国防,利用黄河天险阻挡蒙古可能的进攻。

自从扫除权相史弥远,亲自执政后,宋理宗就进入了一个事必躬亲,高度勤政的状态,力图给自己树立一个有为明君的人设。在几个月内,他就三次派遣使臣前往洛阳附近的北宋皇陵,名为祭拜,其实上也有进行军事侦察的意图。另外,从1234年农历四月开始,宋理宗还在朝堂上让群臣开始讨论所谓的“和战攻守”问题,官员中那些机灵乖巧的,已经察觉到,皇帝已经在策划收复河南的军事行动了。

1234年6月,尽管有许多文武大臣表示反对,宋理宗一手推动的北伐行动终于展开。由于当时宋理宗的年号是端平,而洛阳是此次军事行动的重要目标之一,所以史称“端平入洛”。

然而,从军事角度看,这次撕毁盟约的北伐非常仓促,投入的兵力仅有六万,几乎全是步兵。本来,宋军计划三路出兵,三大边防战区四川、荆襄、江淮全部参战;但荆襄、四川战区的统兵大将史嵩之和赵彦呐,在战场上见识过蒙古铁骑的彪悍实力,于是索性按兵不动,就只有江淮战区的部队,发动攻击。

对于宋军的攻击,蒙古军队采取了坚壁清野,诱敌深入的战术。在起始阶段,宋军居然在开战之后40多天内接连收复开封、商丘、汴梁与洛阳;但随着战线的推进,宋军的后勤补给出现了严重的困难。到了七八月,以逸待劳的蒙古军队开始了迅猛的反击,虽然出动的仅仅是由北方金朝境内汉人组成的辅助,二流部队,但宋军依旧无法抵挡。最终,后撤变成了溃败,这场虎头蛇尾的“端平入洛”,最终以宋军伤亡过半,仓皇逃回进攻出发点而告终。

后世的很多历史学家,都认为,这场轻佻的“端平入洛”,单方面撕毁了蒙古与南宋之间的和平协议,直接引发了宋元战争,是直接导致南宋亡国的罪魁祸首。

表面上看,“端平入洛”,确实是南宋的决策失误,终结了蒙古与南宋之间脆弱的和平,但即使“端平入洛”没有发生,也只不过是给了南宋一段有限的缓冲期。毕竟,在1234年7月,蒙古大汗窝阔台就在部落大会上,提出了日后灭亡南宋的构想。正如研究蒙古历史的资深历史学家埃里克·沃格林分析的那样,蒙古人,作为崇尚武力的草原民族,对于其他民族和政权,是没有平等意识的。后者要么选择臣服,成为附庸,要么变成敌人,接受被消灭的命运。

在这种实力对比悬殊的大形势下,军事实力占据绝对劣势,缺乏博弈资本的南宋,决策空间其实非常有限;然而更不幸的是,“端平入洛”代表了一条最糟糕的道路。

必败之局

对于蒙古人来说,宋理宗仓促而轻率的“端平入洛”,简直是天上送来的开战借口。于是,在“端平入洛”的第二年,也就是1235年,蒙古就同期启动了声势浩大的西征和南征;其中西征是重点,目标是今天的俄罗斯至东欧;而南征的目标,就是偏安江南的南宋。

如果你不熟悉这段历史,肯定会认为,既然在“端平入洛”中,南宋军队表现得不堪一击,那么只要蒙古军大举南下,南宋亡国就在顷刻之间。但是,从1234年“端平入洛”,到1279年在崖山的最后一战,宋元战争断断续续,其实打了四十余年,时间长度几乎比蒙古灭金战争多了一倍。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给南宋续命的,是两个优势,一是地利:南宋的防线从川陕绵延至长江中下游,这里山地丘陵遍布,河道湖泊纵横交叉,更加上浩瀚的天堑长江,让习惯在一马平川的平原上纵横驰骋的蒙古军队,很不适应,骑兵优势难以发挥;第二,是兵种上的不对称优势:虽然宋军在陆战中不是蒙古铁骑的对手,但在水面上,南宋还有一支强大的战船水师;如果蒙古军队贸然来袭,南宋水师既可以在水面战斗中碾压对手,也能随时用战船截断对方后撤的退路,缺乏水战经验的蒙古军队,对此十分忌惮。

另外,此时的蒙古帝国,由于各王公山头林立,所以内争不断,从而对灭亡南宋的军事行动,形成了持续的牵扯与阻碍。

为了攻灭南宋,蒙古先后发起了三次大规模南征,分别由三位蒙古大汗发动:窝阔台、蒙哥、忽必烈,而前两次之所以戛然而止,都是因为大汗的去世,引发了继承人之间的内斗,甚至内战。

先看第一次:1235年,蒙军分三路南侵,分别指向南宋三大边防战区:四川、荆襄、两淮。这次南征一直打了六年多,然而却因为大汗窝阔台的猝死而中断,为了争夺大汗之位,蒙古内部陷入内乱十年之久,对外扩张陷入停滞。直到1258年,第四任大汗蒙哥才再次发动第二次南征,蒙哥率蒙古军主力亲征四川战场,而弟弟忽必烈则被派往荆襄战场。这是因为,蒙元与宋开战后,前期沿袭金朝的老战略,以川陕防区为突破口,这个建议,来自南宋降将杨大渊,他的建议就是“取吴必先取蜀”。

然而,到了1259年农历七月,蒙哥本人在围攻四川合州钓鱼城时,被南宋守军的投石机击中,伤重不治,于是,急于继承大汗宝座的忽必烈,急忙从荆襄前线撤军,然后与弟弟阿里不哥开始了一场为期四年的内战。这场内战一直打到1264年,方才以忽必烈的胜利而终结,从而再给了南宋另一段宝贵的喘息时间。

实际上,宋元战争的真正转折点,是忽必烈的登基。为了扭转南征长期进展不大的局面,忽必烈进行了三项重大战略调整。

首先,是采用汉制,也就是华夏传统王朝的政治管理体制,来治理领土,加强对于人力物力资源的动员,从而支持长期大规模战争。同时,忽必烈聘用擅长商业管理的中亚色目人来主持财政,并积极招揽投降的南宋官员将领,集思广益,博采众长。

第二,是改变战略,攻略重点从川陕地区,转移到荆襄战区,尤其是长江中游的战略要地,襄阳与樊城,从而直接打击南宋的经济政治核心区域。从1267年开始,元军开始围困襄阳,南宋守军在主帅吕文焕的带领下,苦守六年,最终于1273年,因粮尽援绝,开城投降。从此,元军顺长江而下,攻势如同摧枯拉朽。

第三,就是补齐短板,大力训练战船水师,抵消南宋在水面战场上的优势,努力做到在进攻中水陆并进,互相掩护。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对蒙古训练水师出力最多的,却是从南宋投奔而来的降将刘整。刘整原本为金国将领,善战勇敢,但因为北方金国降人的身份,为南宋权相贾似道和其他出身南方的将领猜忌排挤。1270年,刘整奉命为忽必烈制造战船五千艘,并训练水军七万人。元朝正是有了这支强大的水上力量,才挫败了贾似道先后出兵援救襄阳的十三次攻势,进而能够迫使南宋朝廷流亡海上。

一眨眼,时间来到了1279年3月,流亡中的南宋小朝廷,以及军民20余万,船只上千艘,被困于崖山岛,也就是今天的广东省江门市的崖门镇。这里是珠江的入海口,地势易守难攻。原本宋军还想通过攻占雷州半岛,走琼州海峡,前往越南。但陆战失利,海路也被元军水师控制,于是宋军统帅张世杰决心在崖山决一死战。

3月19日,最终的决战开始,由于宋军已经被断绝水源和供给,所以虽然是背水一战,但体力不支,从中午开始,宋军逐渐落入下风,并在傍晚全军崩溃。丞相陆秀夫不愿因亡国被俘受辱,毅然背着8岁的小皇帝赵昺投海自尽,追随他们投海从死的南宋军民不计其数。从崖山突围的张世杰余部,在海上漂流了两个月,再次不幸遭遇飓风,张世杰本人在风暴中溺水身亡。在一些历史记载与民间传说里,为了褒奖这位孤忠的名将,就说张世杰是因为听到皇帝殉难的消息,悲痛至极,主动蹈海自杀,选择与覆灭的南宋王朝共命运。

走出忠奸叙事:如何评价贾似道?

好了,历史大事讲完了,那么复盘追责,也就顺理成章,大家爱看历史,不仅是爱听故事,也是爱听对历史人物的褒贬,追究所谓的责任人。谈到宋元战争与南宋灭亡,贾似道是一个绕不过去的名字,中国传统历史学家,与宋代之后的士大夫读书人,每每谈到贾似道,无不切齿痛恨,称他为南宋灭亡的第一罪魁祸首。

不仅如此,传统史学家在检讨南宋一朝的政治得失的时候,就发现一个现象:南宋盛产奸相,从一开始杀害民族英雄岳飞的秦桧,以及后来的韩侂胄、史弥远、丁大全,一直到贾似道。这些坐在宰相位置上的奸佞小人,可以说层出不穷。于是,让他们出头充当南宋灭亡的第一责任人,似乎显得非常合适。

但是如果我们放宽观察历史的眼界,就会发现,具体历史人物的影响力和行动自由度,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小。俗话说“时势造英雄”,同理,反派人物、奸雄也是所谓“时势”的产物。具体来说,由于当时的政治经济局势,偏安江南的南宋朝廷,在成立之初,就“先天不足”,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挑战与困难。这些,让南宋小朝廷制度的顶层设计,从一开始就具有某种缺陷,而贾似道等奸相的诞生,从根本上说,就是南宋本身危机与体制缺陷的产物。所以,要想真正厘清南宋最终灭亡的根本原因,就要从南宋朝廷运转的底层逻辑说起。

日本著名中国史研究专家寺地遵,写过一本《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他说在靖康之变中,仓促成立的南宋小朝廷,一开始就是内外交困,面临着那么几个问题。

首先南宋偏安东南,领土面积与人口比起北宋大大缩减,导致朝廷收入入不敷出,所以继续一场财政改革,目的在于给朝廷增收。

其次,靖康之变中,北宋原有军队溃散殆尽,继续建立一支全新、有战斗力,而且听皇帝指挥的军队,来应对金国的入侵,同时维系小朝廷的有效统治。

以上两个尖锐问题,都需要南宋朝廷迅速建立一个相对高效的政治体系,来进行统治,同时贯彻财政与军事改革。最终,在1142年,随着统兵大将岳飞的冤死,这个被称为“绍兴十二年”体制的南宋政治制度,正式建成。那么它的特点是什么呢?寺地遵就总结出了那么几点,首先是重申了北宋初年“重文轻武”的精神,军队将领要受到皇帝和文官的严格管控和节制。第二,是推行一系列财政管制措施,用增强税收、朝廷专卖等措施,来汲取民间财富。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是皇帝个人的权力不受约束,而宰相变成了传达和执行皇帝意志的工具人,权力急剧膨胀。所以说,南宋之所以连续出现像秦桧,贾似道这样大权独揽,专权擅断的“奸相”,其根源就在这个“绍兴十二年体制”。

在很多历史通俗著作里,南宋是一个物质技术与文化艺术高度发达的朝代,人民生活富裕,但实际上,到了南宋中后期,整个朝廷与社会,都面临着重重矛盾与危机。

第一个弊病,是从北宋时代传下来的老毛病,冗官冗兵,光是支付庞大的军饷和官员俸禄行政开支,就吃掉了南宋朝廷收入的一大半。另外,由于和金朝与蒙古持续作战,导致南宋的军费开支进一步螺旋上升:比如1217年,宋金战争再次爆发,南宋财政窘迫,军费不足,急得宋宁宗只能用卖官鬻爵,滥发纸币引发通货膨胀等手段筹措资金。

另外,由于偏安在相对繁荣富饶的东南沿海地区,南宋宫廷与官员的日常生活日渐奢靡浪费,加剧了总体财政上的危机。

第二个弊病,是南宋朝廷征收的田赋,实行的食盐、酒、茶叶专卖制度,以及对于海外贸易的垄断,持续升级,最终损害了民间的生产与交易积极性,造成了百业凋敝,朝廷财政收入持续下跌的恶果。

第三个弊病,就是南宋“重文轻武”的统治策略,造成了军队战斗力持续低迷;同时,各战区统兵大将,又不得不攀附朝堂上的各个文臣集团,作为自己生存壮大的保证。于是,朝廷上文官之间的争斗,又外延扩大到了军队。这种倾向,又加剧了南宋军队内部的派系化与矛盾。

于是,在这种岌岌可危的局面下,贾似道登上了南宋末年的历史舞台。

从历史资料记载看,贾似道一出场,身上就拉满了各类奸臣的属性buff:他出身于一个官宦世家,父亲贾涉在宁宗时代做过淮东制置副使,也就是江苏至安徽地区的军事长官。从小,贾似道就有浪荡、轻佻的名声。1231年,由于姐姐被选入宫,成为宋理宗的宠妃,贾似道也时来运转,在仕途上飞黄腾达。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贾似道在官场上的得意,并不仅仅是依靠姐姐的裙带关系和吹牛拍马。首先,他在1238年,考中了进士,然后当上了太府少卿,前往湖广地区管理财政,尤其是要解决朝廷纸币超量发行的问题。结果,贾似道完成得非常出色,朝廷对他的评价是“器资拔俗,机警过人”。随后,贾似道又历任沿江制置副使,两淮宣抚大使等职位,这些都是各边境重要地区的军事长官,负责调度军饷,建筑要塞,选拔将领等事务,而贾似道在各个方面都颇有建树。被后人誉为南宋末代军神的名将孟拱,都对贾似道赞誉有加,甚至在临终前特地给皇帝写了个奏章,希望贾似道接任自己的职位。你看,前面咱们说过,南宋中后期,朝廷有几个头疼的大问题,分别是军事防务,还有财政收入,而贾似道的履历堪称完美,又能理财,又能治军;在这样的乱世,从皇帝到朝廷上的百官,一开始都对贾似道寄予厚望,希望他能出来力挽狂澜。

贾似道最终在朝堂上一飞冲天,靠的是一份战场上的军功。1259年,忽必烈指挥蒙古大军渡过长江,围攻南宋边防重镇鄂州,宋理宗紧急任命贾似道为右丞相兼枢密使,前往指挥作战。由于蒙古军队不断攻破城墙,贾似道就指挥将士在城墙内紧急修建木栅栏,作为第二道防御工事,让蒙古军队无计可施。此时忽必烈得知自己的兄长,大汗蒙哥去世,再加上南宋各路援军不断抵达鄂州,于是决定撤兵回归,去争夺大汗宝座。于是,贾似道就顺理成章变成了鄂州之战的第一功臣,这次雷声大雨点小的胜利,也就变成了贾似道最重要的政治资本。

接下来,贾似道又通过揣摩上意,笼络朝廷太学生,分化瓦解等手段,逐渐剪除了自己在朝廷上的政敌,独揽大权。

由于此时,宋元战争已经逐渐升级,所以,管理边防军务,布置对元朝的防御作战也成了宰相的重要职责。所以,确立自己对军队的绝对掌握,也变成了贾似道的当务之急。

办好公务和达成一己私欲,在贾似道心里,完全是一回事儿。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贾似道采取了“拉一派,打一派”的政策,首先是提拔重用和自己关系好,拥有重兵的吕文德吕文焕兄弟(堂兄弟),以及李庭芝等将领,随后又推出“打算法”,也就是针对各军区将领进行军费审计结算,来清除异己,直接导致一批不肯依附贾似道的将领被打压贬斥。其中,就包括和吕氏兄弟有矛盾的名将向士璧、坚守四川钓鱼城的王坚,以及来自金国的投降名将刘整。尤其是刘整,最后被迫渡过长江投奔元朝,成为忽必烈灭宋战争中倚重的主要顾问。反过来,被贾似道一向包庇和支持的吕氏集团,几乎总揽了长江防务,一手遮天,几次失败后为了逃避责问,索性集体投降蒙古,导致了南宋防线的土崩瓦解。

另外,贾似道为了稳固自己对于军队的掌控,不停地在各大战区领军将领之间人为制造分裂,自己居中调停制衡;这种权术带来的副作用是,在宋元战争后期,各路将领之间不能通力协作,反而互相观望拆台,最终导致战局恶化,不可收拾。

就这样,工于心计的贾似道,逐步把南宋朝廷变成了自己的“一言堂”;但他忽略了两点,首先,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朝野上下会把朝廷的决策,看作贾似道个人意志的体现,任何一点失误都会招来针对他个人的攻击和批评;其次,南宋整体制度积弊太深,再加上蒙古大军压境,作为个人的贾似道,完全没有时间和资本,来改弦更张,只能将错就错,头疼医头;由于篇幅所限,我在这里只举两个案例。

第一个,就是贾似道于1263年开始推行的“公田法”,这也是贾似道财政改革的重点,说白了就是朝廷强制性地从官员和富人手里购买超出限额的田地,变成公田,交给佃户耕作,以田租来充当军费。为了顺利推行政策,贾似道以身作则,首先献出自己在浙江拥有的一万亩田地,充当公田,随后一批南宋的皇室宗亲和高官也纷纷效法,献出自己手中的超额田地,给予朝廷。

但是,“公田法”迅速变了味儿:毕竟,大官僚和地主可以通过贿赂和手中的特权,瞒报土地,于是,负担很快被转嫁到了小地主和普通农户头上,被官府强制要求出售田地。本来就挣扎在温饱线上的他们,顿时面临着食不果腹,沦为流民的后果。

更糟糕的是,由于“公田法”制定的目标是购买1000万亩,而南宋朝廷压根没有那么多预算来支付田价,所以贾似道只能用缺乏准备金,不断贬值的纸币和空白的“官诰”,也就是官员委任状来凑数:原本价格一千贯一亩的良田,官府的强制收购价仅仅是四十贯,而且支付手段一半是不断贬值的纸币,一半是近乎废纸的官诰。这项政策虽然在一段时间内缓解了南宋朝廷的财政压力,但也搞得民怨沸腾,直接导致了日后贾似道的倒台。

第二个案例,就是1275年2月爆发的丁家洲之战。这场战役,也可以被看作是决定南宋覆灭命运的决定性一战。在此之前,元朝宰相伯颜已经率领大军,攻克了南宋长江防线上的重镇鄂州以及阳逻堡。在朝廷的严命下,贾似道只得孤注一掷,亲自上阵,临出行之前还给皇帝写了一篇情真意切的“出师表”,随后率领13万宋军,2500艘战船抵达丁家洲,也就是安徽铜陵附近。这支军队,可以说是南宋最后的精锐之师,这一战,也是贾似道挽救自己名声的最后机会。

然而,想象中的大决战,只进行了一天就虎头蛇尾地结束了,兵力还占据优势的宋军,居然一触即溃。这次失败的外因,是元朝已经建立了一支能够媲美南宋的水师战船部队,还动用了中亚工匠制造的大威力配重抛石机,水陆两个战场齐头并进,互相掩护;而内因则在于,贾似道已经失去了对军队的掌控,将领们各有各的小算盘。岸上的陆军统帅孙虎臣,才能平庸,是贾似道一手提拔的新人。而水师的统帅夏贵,虽然久经沙场,还是贾似道的亲信,但他一方面嫉妒新得宠的孙虎臣,一方面则担心如果宋军得胜,那么自己之前丢掉重镇阳逻堡的责任,就要被朝廷追究;所以,与其让贾似道领功,自己倒霉,不如消极迎战,大家一起背锅;反正除了自己的部队,南宋已经没有其他可倚靠的水师兵力。于是,夏贵索性在开战后不久,借口态势不利,直接撤军。

当然,说到底,战败最终的责任人,除了贾似道,还有对他寄予厚望的南宋朝廷:在大战即将开打之际,忽必烈依旧没有关上和谈的大门,还在与南宋沟通,这也让贾似道感觉自己还有希望,可以不战而胜,所以对军事方面的布置,自然没那么上心。而南宋朝廷呢,在危急关头,还在一丝不苟地执行北宋开国之初的“文臣管武将”政策,那么失败,也在情理之中。

对于这一点,宋代军事历史学家曾瑞龙曾经有过深刻的分析与检讨:两宋时代,朝廷上下,都有一种执念,就是让文臣执掌兵权。这样做,首先能保证军队的忠诚度;而第二重好处,据说是:比起性格急躁、暴烈的武将,文官一般比较老成持重,不会轻易出兵和敌人进行野外决战,而是坚守城池要塞,先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同时,文臣还善用智谋,能够在战前有效削弱敌人的战斗力,正好可以扬长避短,掩盖宋军不善于机动野战的缺陷。当然,宋代一系列对外战争的失败证明,这种想法,不过是一厢情愿,纸上谈兵。在军事方面,贾似道可能是个出色的后勤与行政管理专家,但毕竟不是能运筹帷幄,决胜战场的指挥官,无法在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外制造奇迹。

丁家洲之战后,无论是整个南宋政权,还是贾似道本人,都迎来了命运的急转直下:在元军随后的东进中,从江东到淮西地区,各个南宋防线据点与重要城市,纷纷不战而降。而贾似道,则在满朝文武官员的痛骂中,被剥夺了原有的官职和头衔,降为高州团练副使,事实上就是变相的流放;7个月后,落魄的贾似道在漳州,被负责护送的官员郑虎臣杀死,时年六十三岁。

结语

好了,到这里,这本《崖山》的主要内容,就为你介绍到这里。我之所以想动笔写这本书,其实一部分原因,在于我自己也是一个“宋粉”;两宋被公认为一个中国古代经济文化的高峰,所以探究它的衰落灭亡过程,就需要适度排除自己的感情因素和一些传统研究上的视角偏颇。

具体来说,所谓“视角偏颇”,基本有两个,一种是以南宋为绝对中心的“单一叙事”,一种是传统历史研究和普通历史爱好者中常见的“忠奸道德评判”。这两种偏颇掺和在一起,我们就会简单地把蒙古的兴起与南宋的灭亡理解为:由于奸臣当道、迫害忠良,以至大局糜烂,让绵延了152年的南宋王朝,被来自草原、野蛮落后的元朝取代。当然,这种解释比较简单直接,理解门槛低,还能有效激发我们的道德意识,所以最容易被接受和传播。

然而,阅读历史,思考历史,写作历史,目的之一就是让我们对这个世界上的各种可能性充满敬畏,保持开放心态,小心翼翼地为自己心中的所谓“定见”和“常识”寻找支撑和论证。日本著名蒙古史研究专家杉山正明说,商业文化上高度发达的南宋,其灭亡固然令人哀伤,但忽必烈建立的元朝,把传统的中华帝国融入了一个横跨欧亚,更大的统一体,这个统一体囊括了欧亚大陆上的农耕世界、游牧世界甚至海洋世界,三个世界的文明成果与经济生产,被链接在了一起,而元朝带来的生活习俗与政治管理体系,也对此后的中国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所以,崖山的悲剧固然令后人哀伤,深思,但崖山之外,是一个更大的世界,和一个更丰富的中国。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中间地带》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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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为你讲述的书,是美国知名历史学家理查德·怀特的《中间地带》,副标题叫“大湖区的印第安人、帝国和共和国”。

听到这个书名,你肯定会想到,这是一本关于印第安人的历史著作。所谓印第安人,是美洲地区的原住民,隶属亚洲人种。大约在15000年前,美洲原住民的先祖,从今天欧亚大陆的最东端,位于西伯利亚的楚科奇半岛,通过白令海峡,来到了被称为新大陆的美洲;而到了15世纪,航海家哥伦布抵达美洲时,他误以为自己抵达了印度,于是就把美洲原住民称为“西印度人”,也就是印第安人,这个称呼虽然错误,但一直被沿用至今。

谈到印第安人的命运。有些人会有比较简单的印象,那就是,在欧洲殖民者到来之前,北美大陆上印第安原住民的生活状态,是一种美好安宁的田园牧歌风格,他们共同狩猎,互助友爱,一旦欧洲殖民者来到美洲,印第安原住民就立刻被奴役,毫无抵抗还手之力;然而,本书作者理查德·怀特通过研究大量史料,认为在这之外,还有其他真相。

本书作者理查德·怀特,是斯坦福大学教授,曾担任美国历史学家协会主席,是美国历史学界研究原住民历史,以及西部开拓史首屈一指的专家。本书英文版出版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作者怀特耗费了超过五十万字的篇幅,讲述北美大湖区印第安人与英法殖民者,以及新兴的美国之间共存、交流与斗争的故事;本书因其严谨的叙述和权威性,曾获得1992年美国年度杰出历史图书奖,并被提名当年普利策新闻奖。本书中文版,于2021年由中信出版社出版。

本书题目中的“中间地带”,以及“大湖地区”,实际上是指北美平原上的“五大湖”地区。它横跨今天的美国与加拿大边界,是世界上最大的淡水湖群,包括苏必利尔湖、休伦湖、密歇根湖、伊利湖和安大略湖。五座大湖的北面,是今天加拿大的安大略省,而在南面,则是美国的威斯康星、俄亥俄、密歇根、印第安纳,以及宾夕法尼亚等州。

在这里,从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当地印第安部落中的两大部落联盟,易洛魁人和阿尔冈昆人,与英法两大欧洲殖民势力,形成了既彼此依存,又相互冲突的复杂关系。在两者之间,结盟、贸易、互助、戒备与战争同时存在。在这漫长的一个半世纪中,印第安人自身的社会结构、经济形态、文化与军事技术,也因为这种复杂的接触与交流,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与发展。

在导言里,怀特富于诗意地说,欧洲殖民者与北美印第安原住民之间的历史,往往被简单化了。在很多历史研究者眼里,前者类似汹涌而来的海水,后者则像坚硬顽固的岩石,在海水持续的冲击下,岩石被分解,最终碎化成了海滩上的沙粒和碎屑。但是,如果我们像走入海水深处那样,走进历史的深处,就会发现,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同化与被同化的故事。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讲述本书的大致内容:首先,让我们回到17世纪中叶的五大湖地区,来看看当时北美印第安原住民的日常生活状态,以及他们如何在英法两大殖民势力中间左右逢源,努力通过政治结盟与贸易,和后者共存。在第二部分中,我再结合本书作者怀特的叙述,以及其他相关研究著作,讲述一下这种交流共存的局面,如何随着英法“七年战争”的爆发,而消亡破碎。最后,在第三部分中,我们再来回溯下,为什么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导致大湖地区印第安人的生存状况逐渐恶化。

邂逅与交融

本书一开始,作者怀特就用诗意的笔触,带着读者回到三百年前的北美大湖地区,这里既有浩瀚、碧波荡漾的湖泊,也有肥沃的平原,其中点缀着起伏的丘陵和郁郁葱葱的森林。从17世纪初开始,欧洲两大殖民强国,英国和法国,都不约而同地在北美洲展开了殖民拓荒运动。

和南美洲不同,北美洲起初吸引欧洲殖民者的,是北大西洋丰富的渔业资源,尤其是鳕鱼。用盐腌制的鳕鱼,是当时欧洲人餐桌上的常客和贸易中举足轻重的大宗商品。由于捕捞量不断增多,所以远洋渔民们决定在北美洲纽芬兰地区建立临时加工站,这也构成了两国殖民北美的最初动力。随后,欧洲人又发现,北美洲富产毛皮、木材等物资,并且适宜种植烟草、棉花等欧洲急需的经济作物。同时,英法两国还希望开辟一条全新的西北航路,从北大西洋前往富饶的东南亚,乃至印度的航线,获得那里的香料、橡胶、染料以及金银贵金属等特产,这也促进了英法两国对于北美洲地理的勘测与殖民据点的建立。

其中法国,首先占据了物产丰饶、气候宜人的圣劳伦斯河谷地带,并把这里起名为“新法兰西”;这里东起濒临大西洋的圣劳伦斯湾,西到安大略湖,圣劳伦斯河在这里贯穿加拿大的魁北克与安大略省,是五大湖水系汇入大西洋的通路。同时,英国殖民开拓者,也陆续在北美东海岸建立了一系列殖民定居点,从弗吉尼亚,到马萨诸塞、马里兰等等,后来,它们便成为美国建立最初的十三个州。随着英法两国殖民定居点不断向南,向西拓展,他们终于在五大湖地区狭路相逢。

此时,在五大湖地区,无数印第安人的栖息地星罗棋布,他们同时以狩猎与农耕为生:一边种植玉米、南瓜和豆子,一边在溪流中捕获鲟鱼与河狸,还在草原和森林中猎杀野牛和麋鹿。由于缺乏先进的金属冶炼技术,用花岗岩和辉绿岩制造的石器,依旧是印第安人主要的工具和兵器。

另外,当时印第安人的社会组织状况,依旧处于一个非常原始的状态,所谓的部落和氏族,实际上只有一个虚名,其实内部非常松散,缺乏实际意义上的文化与血缘认同。真正凝聚力强的共同体,实际上是一个个印第安村落,每个村落大约几十人到上百人,村落居民通过联姻关系,和其他村落连接在一起,组成一个所谓的部落。所以,作者怀特说,从理论上讲,每一个印第安人,都同时属于自己的父系和母系村落氏族;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印第安人的效忠对象,会因自己的居住地点、婚姻关系和现实中的利益不断变化,部落与氏族内部,经常矛盾重重;而部落的首领酋长,其实权力也非常有限,在对重大事务做出决策时,往往需要得到部落中其他老人和武士的支持。

不过,这种原始而松散的社会生活状态,并不等于和平安宁。17世纪中叶,正当法国殖民者的开拓队伍,从加拿大抵达五大湖中的休伦湖地区时,就震惊地发现,这里刚刚经历过一场残酷的大规模征服战争:来自五大湖地区以西的易洛魁人部落,对栖息在这里的阿尔冈昆人部落,进行了无差别的袭击。易洛魁人发动战争的目的,是为了夺取更多的土地和战利品,以及渔猎资源,尤其是河狸;这种两栖啮齿类动物的毛皮,是当时贸易中的硬通货。所以这场战争,也被称为河狸战争。作为战败者,许多当地阿尔冈昆人部落中的青壮年,沦为了易洛魁人的奴隶,而更多老弱病残在投降后,惨遭屠杀。

出于对宿敌易洛魁人的恐惧,阿尔冈昆人对于最早来到大湖地区的法国殖民者表现出了极大的好奇和友善。一位名叫阿卢埃的法国神父说,他们把枪支,以及斧头小刀等铁器最为礼物送给接待自己的印第安人,在见识了这些新奇装备的强大威力后,印第安人甚至把阿卢埃当做一位来自远方,神通广大的巫师,向他跪拜,祈求阿卢埃施展法术,帮助他们驱逐饥荒,瘟疫和自己的敌人,并保佑土地年年丰收。

 

虽然在接触之初,由于陌生和警惕,发生过一些双方彼此袭击的暴力事件,但很快,印第安人和欧洲殖民者之间的关系,就因为频繁的贸易而稳定下来。在贸易中,印第安人向欧洲殖民定居者提供食物,包括玉米、浆果、鱼类以及河狸、熊等动物皮毛,换取烈酒、武器、金属工具和纺织品,以及镜子、灯、玻璃器皿。由于玻璃镜子能够倒映出影像,比湖水更加清晰稳定,所以被印第安人当做一种具有神奇魔力的物品。那些因为和欧洲殖民定居点距离太远的印第安部落,会不惜高昂的代价,拜托自己的友邻部落帮自己“代购”,哪怕是已经用旧了的斧头或者金属锅。因为按照北美印第安风俗,类似的罕见珍奇物品,不再被视为简单的工具或者财产,而是会作为特殊的礼物在部落间流通,帮助赠送者获得崇高的地位。

同样,在和印第安人的贸易里,欧洲殖民者也接受了一种独特的商品,串珠带(wampum):这是一种用纱线或者动物皮革,把蚌壳和螺壳亮片编织在一起组成的装饰带,可以戴在手臂、腰间,或者披在肩上,但它最重要的作用是作为流通性的货币和赠礼。

在当时印第安人理念中,他们不像欧洲人那样有“私有”以及商品价值观念,而更倾向于把贸易看做一种体现亲密关系的互惠赠礼,因此希望自己的皮毛等特产,能够从欧洲殖民者那里换来固定数额的商品,而且只能多,不能少,无法接受皮毛价格波动,尤其是供大于求时的价格下跌。一些部落酋长曾经威胁法国总督说,如果自己提供的海狸皮毛没法换来和往日一样多的军火、铁器和烈酒,就证明法国殖民地当局不再尊重自己,破坏了往日的亲密关系,那么他们就要转而和英国人做买卖。

从时间上看,从北美沿海殖民地来到大湖地区的英国人,几乎和法国商人同时抵达。印第安人很快发现,英国人更愿意为自己提供的特产付出高价,回馈的产品也更好,比如英国本土出产的优质羊毛粗呢和产自加勒比海岛屿,用甘蔗酿成的优质朗姆酒。于是,满载着各类货物的印第安人独木舟蜂拥来到了英属殖民地的各个商业城市,比如纽约州的重镇奥尔巴尼等地。根据作者的统计,从1716年到1720年这五年间,只有30条印第安人的独木舟装载着货物来进行贸易;而在此后的五年内,竟然一口气来了323条,足足增长了10倍多。

法国殖民地政府承认,法国从五大湖地区印第安人贸易中获得的盈利,远远比不上法国国王维持殖民地的投入,但是为了维持一种和英国殖民势力旗鼓相当的态势,争取当地印第安人和自己的军事政治联盟,阻止英国殖民势力北上,这种亏本买卖就必须做下去;甚至,各殖民地总督,为了维持贸易集市和殖民定居点的安全,还要经常给印第安各部落酋长送一份价值不菲的礼物。根据法国殖民政府的统计,到了18世纪中期,光是每年送给各部落酋长的礼物开支,就高达6.5万里佛。

英国殖民势力之所以逐渐在北美压倒了法国,是因为它拥有一系列优势,首先是作战实力在欧洲自成一档的英国海军,它能有效削弱,乃至切断法国本土和北美殖民地的贸易和联系,阻止法国从本土或者其他殖民地派兵增援。第二,英国发达的金融业以及工业制造业能够为殖民地提供更多的投资和贸易商品。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形式更为多样灵活。相比法国殖民地单一的王室直辖属性,早期英国殖民地在组织形式上分为三种,分别是特许殖民地、私属殖民地和皇家殖民地。特许殖民地,是由拿到国王特许证的私人商业殖民公司建立的;私属殖民地是由来自英国的个人投资殖民者建立的,而皇家殖民地,则是由直属于英国王室,由王室派出总督进行统治。这种形式多样的殖民地管理经营形式,给了英国殖民者以更多的经营自主权,鼓励了他们的投资与移民积极性。所以,到了18世纪中叶,英属北美殖民地的人口已经超过两百万,是法属殖民地的三十倍之多。

另外,由于英国各殖民地在地理上由南向北分布,跨度极大,所以各殖民地的商业经济形态各不相同,从手工业、畜牧业到粮食与经济作物种植,既保证了有丰富的产品用于贸易交换,也通过多元化经营保证了盈利,这一点,是单纯依靠皮毛贸易的法国殖民地难以比拟的。

兵戎相见

很快,人数不断增长,持续寻找投资贸易机会的英国移民,就开始积极向西扩张,试图获取更多的土地,同时和更遥远地区的印第安部落直接交易,拿到更为廉价的毛皮等商品;于是,和法国殖民地的直接武装冲突,就不可避免。

一开始,战争只是一些零零星星的小规模冲突,比如,1752年6月,30名法国军官带领着两百多名友好印第安部落的武士,从底特律出发,袭击了皮卡维拉尼,这是一个位于俄亥俄州的小镇,同时是英国人刚刚开辟的贸易中心和定居点。居住在这里的不仅有英国商人,还有属于迈阿密部落的印第安人;为了惩戒英国人的“越界”行为,法国人处死了一名英国商人和定居点里的印第安部落酋长,并把这些迈阿密部落的印第安人当作奴隶,卖给了其他部落。

本来,远在伦敦的英国王室和政府对这类鸡毛蒜皮的小冲突并不关心。但是,欧洲大陆上的一场剧变,直接改变了英国政府的想法,同时也直接影响了英法两个大国之间的关系,以及远在美洲的印第安人的命运。

这场剧变,就是欧洲大陆各强国由于实力的此消彼长,而导致的战略调整与阵营划分,史称 “外交革命”。它的直接导火线是一场大规模战争,叫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一方是英国和自己拉拢的新盟友奥地利、荷兰等国,另一方则是法国、西班牙和普鲁士。战争结束之后,法国改变了以往的外交战略,宣布和原本的死敌,哈布斯堡家族统治下的奥地利和解,转而把英国定为头号死敌。而英国呢,失去了原本实力雄厚的传统盟友奥地利,不得不依靠新兴的普鲁士来牵制法国。

在这种情况下,英国就认为,再不抑制法国,那么自己努力维持的欧洲政治平衡将被彻底打破,所以必须对法国组织的一切外交和军事挑战给予坚决回击,无论是在欧洲,还是世界各地。

于是,从1754年开始,英法选择在美洲兵戎相见,这场战争被称为“七年战争”,但实际上它延续了大约九年,战火同时在欧洲本土、亚洲的印度,以及北美燃起。首先,在今天的俄亥俄州境内,英法两军在开始断断续续地交火,当地的各个印第安部落,也分别选择阵营,加入战争。一开始,法国人占有优势,因为他们在北美部署了更多的正规军,而英国殖民地由于山头众多,各不相统,只能依靠当地临时招募的民兵团作战,所以节节败退。

不过,随着战事的延长,英国的优势逐渐显露:它能利用自己更雄厚的财力,以及海军和航运优势,从本土把援军和物资源源不断地送往美洲。到了1758年,英国已经能够在北美集结五万大军,包括来自本土的陆军、殖民地民兵和支持英国的印第安人武士,准备把法军赶出俄亥俄州,进而北上占领加拿大,而法军总数只有英军的七分之一左右。另外,法国还面临着另一个不利局面,那就是,北美沿海已经被英国海军封锁,法军的武器弹药和其他后勤物资补给被切断。1758年7月,英军攻陷了法国北美殖民地最大的军事据点和要塞,位于今天加拿大新斯科舍省的路易斯堡;第二年,在1000名易洛魁印第安武士的协助下,一支北美本土殖民军又攻占了位于纽约州境内的尼亚加拉堡,标志着法国基本丧失了对于五大湖地区的控制。当这场七年战争于1763年结束时,法国不仅失去了加拿大,还被迫把自己控制下,密西西比河以东的领土割让给英国,苦心经营了多年的北美殖民地,可以说土崩瓦解。

 

作者分析说,对于积极参加这场“七年战争”的印第安各部落,他们的目的和诉求不一。对于相对强大,和英国殖民地关系良好的易洛魁部落联盟来说,他们希望借助战争,把法国人和敌对的阿尔冈昆人势力都赶出五大湖地区,扩充自己的领土,和英法殖民势力鼎足而立;而其他站在法国一边参战的印第安部落,比如阿尔冈昆人,则各有打算,有的是出于传统的联盟关系,有的是想从法国人那里获得更多的赏赐和贸易机会,有的则完全是因为敌对部落支持了英国,所以选择加入法军,准备趁机复仇;而在法军逐渐处于下风之时,这些部落又纷纷临阵倒戈。上世纪90年代,好莱坞曾经拍摄了一部大片,叫《最后的莫西干人》,讲述的,正是七年战争中的印第安武士。影片主角鹰眼,就是一名为英军效命的易洛魁人,隶属莫西干,也叫莫霍克部落;而影片中的反派,残暴的休伦部落首领马瓜,就是一名与法军协同作战的阿尔冈昆人。虽然影片故事情节本身属于虚构,但却把当时印第安部落之间这种旧怨未了,又添新仇的氛围,表现得淋漓尽致。

然而,战争一结束,英国殖民当局和印第安部落之间短暂的蜜月就结束了。首先,印第安人认为自己在战争中出了大力,立了大功,英国殖民管理机构应该给自己大笔赏赐,数目和价值必须超过之前的法国人,然而并没有如愿。毕竟,所谓“七年战争”真正的主战场位于欧洲大陆,为了支持盟友普鲁士战胜奥地利,同时防备法国跨海入侵本土,英国已经开支了大量军费,无法像往日的法国殖民总督政府一样,专门再拨出款项维持印第安部落的忠诚。另外,随着法国殖民势力的消失,来自弗吉尼亚、宾夕法尼亚等英属殖民地的移民拓荒者和商人,纷纷西进南下,不断来到五大湖地区,建立贸易站和定居点,其人数之多,远远超过了往日的法国人,这就让当地印第安人产生了实际的恐慌:这些白人,不仅通过贸易获得了大量财富,还即将反客为主,把自己从这片土地上驱赶出去。

更重要的是,在此之前,大湖地区的印第安人还可以利用英法殖民势力之间的矛盾,左右逢源,壮大自己,但是七年战争的结束,意味着法国的离场。自此,大湖地区的政治舞台上,只剩下印第安人和英属殖民地两股势力,这就意味着两者都失去了灵活回旋的空间,必须直面对方。

早在战争尚未结束的1760年,双方已经开始了武装冲突。作者说,这些暴力事件仿佛就是未来美国“印第安战争”的预演:在田纳西州,一群曾经和英军并肩作战的切诺基部落武士,在返乡途中被误认为是支持法国人的其他印第安人,于是遭遇了当地英国移民的袭击。为了报复,切诺基武士开始劫掠沿途遇到的移民定居点,很快,冲突升级成了英国正规军和整个切诺基部落的战争,双方都伤亡惨重。最终,在当年八月,英国殖民政府和切诺基部落达成了一个脆弱的协议:双方恢复和平,惩治滥杀俘虏的凶手,但同时,切诺基人在田纳西州的栖息地,被严重缩减,以作为惩罚。

同样,在英国殖民者与北美殖民地居民看来,印第安人也逐渐变成了一种威胁:在七年战争中,许多印第安人和自己并肩作战,在自己惯用的弓箭刀斧之外,他们还学会了使用枪械和骑马。对地理环境的熟悉,再加上优秀的狩猎技巧,使得印第安人在战争中能熟练地完成侦察和偷袭任务。在许多参战的欧洲军官眼里,如果有朝一日反目成仇,那么印第安人很可能成为自己最危险的敌人。

反过来说,由于掌握了这些来自欧洲的军事知识和技能,印第安人不再认为,欧洲殖民者是不可战胜的。同时,由于参战,部落内部的军事首领,逐渐掌握了更多的权力,压倒了原来的酋长。许多军事首领呼吁,对不断扩张的欧洲殖民者采取强硬政策,而酋长们的反对和规劝,却往往无效。原因很简单:英国人不像法国人,会定期给部落酋长派发丰厚的礼品,这就让部落里的成员认为,他们的酋长失去了权威,不再令人尊敬;而酋长权威的衰落带来的另一个后果就是,部落里的武士失去了约束,针对其他部落和白人移民的袭击事件越来越多。

除了不断增加的移民和到处新建的定居点,印第安人痛恨欧洲殖民者的理由还有两个:首先,是随着贸易不断涌入的大量烈酒,尤其是英国本土酿造的威士忌,以及来自加勒比海群岛的朗姆酒:许多老年部落首领,对年轻一代的酗酒行为痛心疾首,认为烈酒是白人蓄意毁灭印第安人的阴谋或者武器。其次,是贸易的恢复,以及白人移民的涌入,导致了五大湖地区的自然生态的毁灭,昔日那些印第安人赖以生存的动物种群,无论河狸,还是野牛或者麋鹿,都在迅速减少;这样一来,许多印第安部落不得不放弃了昔日狩猎迁居的生活,转而长期定居某地,种植玉米等农作物,同时饲养家畜;而这样一来,他们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就更加敏感,所以白人移民一旦踏入印第安人的定居地,就更容易引发暴力冲突:这一切导致的结果却是,战争结束了,但五大湖地区却变成了一片充斥着暴力和危险的无主之地。

旧日已逝

一眨眼,五大湖地区在混乱和暴力中又熬过将近10年,到了1775年,这里的印第安部落再一次卷入了一场新的战争:美国独立战争。再一次,印第安人必须在两股对立的白人势力之间选边站,只不过这次变成了英国与新生的美国。

对于五大湖地区的印第安人来说,支持英国的人数略占优势,因为英国殖民当局的管理政策相对宽松,尊重印第安部落的传统和居留地;而且,英军作为一支职业正规军,军纪也相对严明。反过来看,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军,虽然被统一冠以“大陆军”的名称,但实际上就是各殖民地匆忙拼凑的民兵,不仅各自为战,军纪军风也相对松散,对五大湖地区的印第安部落,有时会打着“惩罚英国合作者”的旗号,进行劫掠甚至屠杀。

1782年3月,在俄亥俄州的格纳登胡腾,爆发了独立战争期间最为严重的一次印第安人屠杀事件。一批特拉华部落中的印第安人,为了解决温饱问题,不得不返回了自己的村落,然而他们立刻被一群来自宾夕法尼亚州的北美民兵包围。这些民兵指控他们是英国人的间谍,以及盗贼,并在第二天一早杀害了其中的96人。这一事件,直接导致特拉华印第安人中的许多部落,在独立战争中加入英军作战。

尽管如此,美国独立战争最终的结局并没有被改变,印第安人虽然英勇,奋不顾身,但他们缺乏统一的指挥和训练,常常各自为战,彼此缺乏支援;而大陆军却在法国陆海军的支援下,节节胜利。最终,随着英国承认美国独立,许多印第安部落选择追随盟友英国,或向北进入加拿大,或继续向西迁徙,以寻求安全与生存。

至于选择继续居住在大湖区的印第安部落,他们很快就发现,美国与往日的英法殖民者截然不同,这个新生的国家是一个意志统一的共同体,它最大兴趣不仅是贸易,更是向西扩张,把越来越多的土地纳入自己的管理范围。

在这种情况下,在政治上缺乏统一组织和管理的印第安各部落,唯一的出路就是联合起来,与美国政府进行谈判,争取一个对自己尽量宽容的和平方案:1795年,美国政府和包括特拉华、肖尼、渥太华、迈阿密等部落在内的阿尔冈昆人酋长,集体签订了《格林维尔条约》,以极其低廉的代价,正式获得了俄亥俄州的大部分土地。作者怀特说,之所以酋长们愿意签下这份条件苛刻的决议,首先是因为,各自为战,缺乏现代武器的印第安部落武士,很难在长期战争中获胜;其次,由于各部落组织松散,权威有限,所有的酋长都害怕,自己如果拒绝签字,会立刻被部落里的其他首领取而代之;反过来,签字之后,自己的酋长地位反而得到了美国政府的承认,还将从美国政府那里获得一笔年金和礼物,何乐不为呢?

面对这种情况,许多美国联邦政府官员,都承认,大湖地区印第安人的处境,远远不如英法殖民势力活跃的时代。一位名叫哈里森的地区行政长官在日记中写道:在印第安人的回忆里,法国人存在的时期,是欢乐的黄金时代。许多上了年纪的印第安人都对我说“我们尊敬你们,如同尊敬我们的法国父亲,但你们为什么不能像他们一样对待我们?法国人从来不横加干涉,也不夺走我们的土地;但现如今,一个可怜的印第安人哪怕想剥点树皮来做挡雨的屋顶,也可能会有一个蛮横的白人拿着枪跳出来,声称这是他的财产。”

 

终于,一些印第安部落首领,下定决心,以部落联盟的形式,发动对美国政府以及白人移民的全面战争,他们的领袖,是出身俄亥俄州肖尼人部落的特库姆塞。在后世的传说中,这位阿尔冈昆人首领,同时是一位勇敢的战士和一位富有远见的领袖。早在独立战争时期,他就率领自己的部落协同英军作战,即使在欧洲殖民者眼里,特库姆塞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印第安人首领。当其他阿尔冈昆人酋长与美国政府签订《格林维尔条约》时,特库姆塞拒不参加。反对割让任何土地,他声称,土地就像空气和水一样,是全体印第安人的共同财产。于是,当1812年,英美两国之间所谓“第二次独立战争”爆发后,特库姆塞毅然决定和英国人联手,力争恢复印第安部落在大湖地区与俄亥俄州的旧日领地,但不幸的是,特库姆塞于1813年5月,在泰晤士战役中战死沙场。特库姆塞的去世,使得大湖地区的印第安抵抗联盟陷入了群龙无首的境界。作者怀特说,特库姆塞的去世,标志着大湖地区“中间地带”的最终消亡;之后,大湖地区印第安人的后代,只能从前辈转述的传说和梦境里,再次重温昔日的美好生活。

结语:

好了,到这里,这本《中间地带》的主要内容,基本上就为你讲完了。作者理查德·怀特花费超过五十万字的篇幅,为我们展示了一幅恢弘壮阔的历史画卷:在北美五大湖地区这个辽阔的舞台上,北美印第安部落如何与英法两大欧洲殖民帝国,共同构建了一个开放的中间地带。

在本书中,作者怀特通过展示、分析大量历史史料,展现了欧洲殖民北美进程中,印第安人历史的另一面。在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在长达150年的时间里,从法律、贸易、文化、经济与生活方式,中间地带的印第安人和欧洲移民,塑造出了一个与传统美洲和欧洲都截然不同的世界。

遗憾的是,这个开放交融的世界,最终随着各方势力的此消彼长,而宣告终结: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局,首先是因为英法殖民势力在七年战争和独立战争后,被迫逐步退出北美,从而打破了原来大湖地区政治舞台上多方博弈,彼此合作又制衡的局面。其次,则是因为北美印第安原住民社会组织与经济形态发展的滞后,它始终没有能够组成一个统一而强有力的联盟,来应对欧洲殖民势力,以及独立后美国的威胁和挑战。

然而,大湖地区“中间地带”的消亡,并不意味着印第安原住民反抗的终结。自19世纪60年代起,面对逐步进逼的美国西进移民,中西部的原住民部落,投入了一场长达三十年,惨烈而悲壮的“印第安战争”。虽然这场抗争最终宣告失败,幸存的印第安部落只能迁入保留地居住,但却在历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更成为美国建国与民族融合历程中,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疤。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微服出行》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6)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本《微服出行》,乍一看标题,你可能最先想起的是康熙、乾隆等等清朝皇帝。特别是看过邵氏电影的《乾隆下江南》,或者是系列电视剧《康熙微服私访记》,还能说出好些体现皇上亲自体恤民情、勤政爱民的经典桥段。不过,在真实的历史上,这几位清朝皇帝虽然的确喜欢出外巡察,但却没有多少微服私访的记录,特别是康熙,还曾留下一段批评微服私访的话,认为天下的人早就知道自己长什么样了,自己也不需要靠悄悄暗访民间才能了解天下大事,所以“此等事,朕断不行”。而乾隆下江南,那更是典型的大操大办。而从历史上来看,大多数古代皇帝微服私访的案例,都不是为了了解民情,而是为了寻欢作乐。现在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的微服私访故事,大多来源于民间流传的野史、评书等等。

不过,今天讲的微服出行不是评书,而是一段有着真实记录的历史,而且还真发生在乾隆时代,只不过在欧亚大陆的另一端,主角是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约瑟夫二世。这个约瑟夫,小乾隆三十岁,却比乾隆早死九年,1741年出生,二十五岁当上皇帝,五十岁不到就去世了。他不但喜欢旅游,统治期间的四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路上,而且他还特别喜欢微服出行,为此还有一个专用化名。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微服私访,和历史上那些出宫快活的君王不同,真的是为了到一线调查,亲自了解民间疾苦。

不过,约瑟夫贵为皇帝,他的每次出行还是会留下很多文献记录,包括自己出行安排的地图、沿途驿站的记录、准备随行物资的清单等等。本书作者莫妮卡·切尔宁就是利用这些材料,在书中还原了其中9次约瑟夫最重要的旅程。切尔宁并不是一个专业的历史学家,而是奥地利知名的作家和电影制作人,还是欧洲科学与艺术学院院士,曾经拍摄过约瑟夫二世的母亲、著名奥地利女王玛丽亚·特蕾茜娅的传记片。在她的笔下,这些材料变成了富有镜头感的有趣故事,同时,她也用电影人特有的视角,深入剖析了约瑟夫二世在当时环境中的内心所感所想。

约瑟夫二世为什么这么喜欢微服私访?这就要说一个讲启蒙运动时经常会提到的词,“开明专制”,约瑟夫二世就被称为“欧洲历史上最完美的开明统治者”,代表了欧洲近代君主的转变。我们会发现,约瑟夫二世可以说是把“开明”和“专制”两件事都做到了极致,他既认为神圣罗马帝国必须进行彻底改变,也自信地认为自己是整个帝国唯一能信任的救星。约瑟夫二世从小接受启蒙思想家的教育,登基以后也身体力行地推行一系列超前的变革,比如废除农奴制、强化官僚体制等等,而他一次次地微服出行,就是为了能够绕开繁文缛节,和底层民众直接交流,亲身体验帝国臣民的真实生活。

和他同一时代的乾隆,都爱出巡,但目的却截然不同,而他们统治下的两个国度逐渐走上不同道路。约瑟夫二世不能不说是超前于自己的时代,但也被困于自己的时代,因此更值得我们再去细看,到底他做对了什么、做错了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从几段他具有代表性的旅程来细看,看看他是如何确定找问题的方法,又如何找到问题、解决问题,最后又为什么功亏一篑。

1.出行的理由

好,在正式开始了解他的旅程之前,还是要再介绍一下约瑟夫二世的背景。

刚刚我们说到约瑟夫二世是“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后面我们就简称“神罗皇帝”,可能你还听说过一句点评神圣罗马帝国的名言,“既不神圣,也非罗马,更非帝国。”这句话,正出自伏尔泰之口。伏尔泰这句话,其实是从启蒙思想的角度,批评神圣罗马帝国的国体性质。神圣罗马帝国的起源是公元10世纪的事情,当年会叫这么一个名字,神圣是源于由天主教教宗加冕,叫罗马是继承了罗马帝国的正统,是“世界之主”,而帝国则是表达皇帝地位的至高无上。然而实际上,皇帝和天主教教廷关系经常不和,到伏尔泰和约瑟夫二世的时代,皇帝早已不需罗马教廷加冕,而且教权也无法像中世纪那时一样提供“君权神授”的神圣性。而说到罗马,神圣罗马帝国的名义范围主要是德意志地区,和古罗马帝国相去甚远,更别提实际控制罗马城。最后这个帝国的皇帝,跟中国人熟悉的皇帝那差得更远了。实际上,皇帝由选帝侯选出,底下有数不清楚的封建领主,领主下面又有各种大大小小的下级,而新教和天主教之争又把这些领主撕裂为不同阵营。因此皇帝空有头衔,实际统治的范围却没那么大,还受到一系列复杂礼仪的约束。

到1765年约瑟夫二世接手这个延续数百年的帝国时,其实已经出现了奇怪的“倒挂”。什么叫倒挂呢?就是不仅神罗的大多数领土,不归他统治,而且他实际统治的领土还有不少不在神罗范围内。这听起来有点复杂,我们慢慢捋一捋。首先,经过几百年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可以说已经名存实亡,只在名义上保留了通过条约规定的领土范围,实际上里面的各个大公、公爵、伯爵等等领主已经互相独立,掌握实权。但是,欧洲最强大的家族,大名鼎鼎的哈布斯堡家族仍然把皇帝头衔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只不过他们的权力并不仰仗皇帝头衔,而是从自己控制的其他头衔而来,担任皇帝是锦上添花。比如约瑟夫二世的母亲玛丽亚·特蕾西娅,当年各路诸侯以她的性别为由反对她作为哈布斯堡家族的继承人继位,引发了一场席卷欧洲的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从1740年一直持续到1748年。最后玛丽亚·特蕾西娅取胜,虽然她也做出了妥协,让入赘哈布斯堡家的老公担任神罗皇帝,也就是约瑟夫二世的父亲弗朗茨一世,但是她保留了奥地利大公等等实权头衔,因此仍然是帝国实际上的统治者,皇帝老公只是她的傀儡。事实上,即便在约瑟夫二世即位之后,玛丽亚甚至都不需要垂帘听政,而是一直保留波希米亚和匈牙利国王的身份,和儿子共理朝政。直到1780年母后去世之后,约瑟夫才迎来真正的亲政。

讲了这么多,就是要说,到约瑟夫二世这一代,神罗已经陷于内忧外患之中。不仅境内几百个自行其是的领主,还有强敌环伺,一有机会就想要把哈布斯堡家族的领地瓜分掉。约瑟夫就是在战争中,作为玛丽亚·特蕾莎的长子降生的。不过,和笃信天主教的母亲不同,约瑟夫从小接受的是启蒙思想家的教育,比起《圣经》,他更喜欢阅读那些被母亲下令禁止的禁书,比如伏尔泰、卢梭的著作,特别是狄德罗的《百科全书》。狄德罗代表的百科全书派,不仅仅是在做博物学,在他们看来,这还是认识世界的一个方式,也就是通过观察和记录自然世界的真实情况,人类就能够运用自己的理性分析,从中发现万物之间的关系,从而认知世界的本质,而不需上帝的启示。而约瑟夫大概是从中获得了启发:只要能够获得反映国家真实情况的材料,他也能发现帝国的真正问题究竟在哪里,从而设计出对策。这就是约瑟夫如此执着于出行巡视的缘故。

你可能要问了,那为什么约瑟夫不像康熙和乾隆一样,光明磊落地巡视呢?我们可以从他的第一次出行说起。

2.为什么非微服出行不可?

我们选的第一段旅程,就从约瑟夫加冕礼的旅程开始,这也算是他的第一次“公务”出行。

为了参加这个典礼,他要专门从维也纳赶到德意志地区西部的法兰克福,一路会经过好几个邦国。不过这个加冕有点奇怪,是在他父亲还在世的1764年就举行的,将他加冕为“罗马人的国王”,用来确认他的皇帝继承人地位。等到了法兰克福城下,还得换一辆马车。这辆大型皇家马车装饰着精美的绘画和漆器,而且通体镀金。为了避免沿途损坏,这辆精致的马车还是事先拆开,装在垫子里运到法兰克福,再重新组装好的,而且为了让这辆车进入城内,法兰克福还专门拓宽了街道。

而在皇帝的马车之前,是长长的游行队伍,领队是鼓手和小号手,以及市镇代表,再往后就是帝国元帅和选帝侯们,都穿着华美的长袍,被自己的卫队簇拥着。尽管如今这些头衔的礼仪性质更强,但这仍然是他们向人们展现自己身居高位的绝好时机。在这趟旅途的终点,法兰克福的教堂中,约瑟夫穿着加冕袍,上面点缀着查理曼大帝时代的珠宝,在天主教的弥撒仪式中接受教会选帝侯授予的王冠,宣誓成为教会的保护者、帝国的守护者和公正的裁决者。

你可能会想,是不是有点烦琐?时年二十三岁的约瑟夫也是这么想的。早在十几岁的时候,约瑟夫就已经开始熟悉宫廷事务,后来还被提拔进国务委员会,负责大大小小的具体事务,有了治国的初步经验。然而,从加冕礼之旅开始,现实就告诉他,统治神圣罗马帝国的是数百年的传统、复杂的礼仪、层次分明的等级制度和坚定的信仰,而不是年轻贵族的狂想。

在严格礼仪和奢华庆祝把约瑟夫装进镀金的笼子的同时,拉格朗日正按照万有引力定律研究月球轨道,化学家们每年都在发现新的元素,康德、卢梭、伏尔泰等人已经是闻名欧洲的大哲学家,欧洲的其他地方却正酝酿着变革,而神圣罗马帝国仍旧弥漫着中世纪的腐朽气息。约瑟夫很清楚,自己需要设法将这个被别人视为天主教顽固派和旧制度堡垒的帝国,变为引领时代的领头羊。如果要实行他计划中的大规模巡游的话,可以利用追溯到查理曼大帝定下的宫廷巡游制度,不过得带上亲人和家眷,每个驿站都得准备几百匹马,更别提还要准备食物、床铺、服装等等物资。

而在他还在思考这个计划的时候,他已经在回维也纳的路上了。一行人走水路,沿多瑙河返回维也纳,整个队伍足足有四十条船。很不巧,船队在多瑙河上碰到了风雨,御用画家和御厨们所在的餐船甚至直接搁浅。船上的约瑟夫很快就意识到,传统的宫廷巡游太庞大,代表的是一套身份等级制度,难以让他接触到民众的真正诉求,而且耗资不菲,在他研究完全国情况之前,国家可能就因为出行费用破产了。

加冕后一年,约瑟夫的父亲突然去世,他顺理成章地成为新任皇帝和奥地利大公,开始和母亲共同统治。在他继位后不久,就开始了自己计划已久的实地调研。他如此描述自己的微服出行计划,“我不需要任何无用的舒适,所以成本会被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而且正如您所知,作为一切形式主义与繁文缛节的敌人,我将回避各种社交场合,不会进入那些达官贵人的宅邸。”他穿着低调的服装,床具只带一条毯子和一张铺着稻草的鹿皮,随从也尽可能地少带,一般包括自己的医生和厨师,维持在十人左右。如果有机会,他还会一个人骑马出游,而不坐招摇过市的大马车。他给自己化名叫“法尔肯施泰因伯爵”,这是唯一一小片他能独自管理的土地。地方的小报还会记载一些像康熙微服私访记一样的小故事,比如皇帝下榻一家旅馆,结果被老板怠慢,让他和别人挤一间房,后来老板才意识到对方竟然是皇帝,赶紧给他换成单间空房。

尽管母后玛丽亚非常看不惯他这种自降身份的行为,认为这坏了规矩,但她也无法阻止约瑟夫。因为约瑟夫的外出调研既省钱又省时间,不需要在各地间花几个月互通公函才能了解情况,而且他的报告既能点出问题,又会提出方案。例如他在1768年的第一次正式大型巡游中,在五十七天内走访了毗邻奥斯曼土耳其的大片边境地区。不过,最后的报告连帝国首相考尼茨都忍不住夸赞说:“一个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委员会绝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进行如此全面细致且彻底的调查,指出好的方面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的改进建议。”

可以这么说,约瑟夫微服出行,是最能反映他认为的“开明专制”的一个行为。因为开明,所以要进行大规模的变革,必须靠出行收集来的真实信息。而因为专制,所以他认为这些信息必须都掌握在君主手中。约瑟夫多次的出行证明了,在官僚机构不够发达的情况下,由当时的皇帝微服出行收集情况,确实是当时最有效率的选择。

3.微服出行如何帮助约瑟夫发现和解决问题?

说到这里,我们就来讲讲约瑟夫的微服出行到底都做些什么。尽管皇帝的权力已经大幅缩减,但他依然可以主持法庭、任免贵族、授予特权等等,帝国内的数千万民众还是会把皇帝视作有着至高地位的权威,再加上有家族实力的支撑,他还是有很大的改革空间。特别是面对着法国、普鲁士、土耳其等国的威胁,帝国内的王侯们还是要指望皇帝才能团结一致。他已经从启蒙哲学家那里学到了人人平等、崇尚理性、人民主权等等观念,但究竟要做些什么才能用手上的权力实现这些,仍然需要他先亲自到现场了解实际情况。

这些微服出访中最有代表性的一个活动,就是收集民众请愿书。约瑟夫在维也纳的宫殿前就安排了一片区域接受普通民众递交请愿书,这一点颇受贵族非议,因为皇帝居然允许那些身份低下的人离自己的住所那么近,还要为这些底层人微不足道的小事操心,实在有失身份。而在微服出行的路上,约瑟夫装成的伯爵有时也会有意无意地走漏消息,引来民众递交请愿书。不可否认,这些请愿有时候确实很琐碎,比如老人让皇帝替自己要回被没收的烧酒锅,或是农民觉得自己的家人受到了诅咒,希望皇帝为自己解咒。但约瑟夫会回应几乎所有请愿书,就算没法当场解决,也会保存好,以便带回维也纳。在他看来,这些请愿反映了民众受的苦,保证了自己有一个直接解决民众需求的渠道。直接接受民众请愿的方式打破了等级制度的藩篱,或者用约瑟夫自己的话说,“国王、伯爵、公民和农民之间没有区别。灵魂和精神都是造物主赋予我们的;优点和恶习是良好或不良教养的结果。”这体现了当时新兴的“自然法”理论,主张人生而平等,通过后天的教育才能塑造好人,这就是“启蒙”。

除了靠收集请愿书的方式了解情况,约瑟夫主要还是抱着特定课题去特定区域找问题。比如1768年他第一次出巡,就是为了检查边境巴纳特地区的新定居点。当时奥地利和土耳其在东欧连年战争,很多新占领的土地荒无人烟,奥地利安排了不少新移民去开荒,想把沼泽改造成良田,但这里条件实在是恶劣,你甚至可以把巴纳特说成欧洲宁古塔。当时他的队伍还不够精简,有十几辆马车,有些地方提前收到消息,就仓促盖了新房,等约瑟夫到村里的时候,发现村里的鸡都在屋顶上,因为新房上盖的稻草还没来得及脱粒,就被堆上了屋顶。但约瑟夫一路上还是看到了连片的贫穷村落,很多定居点位置不合理,而且开荒者不了解新的农业技术和品种,也缺乏药品,难以驯服沼泽地区,疟疾和饥饿仍在肆虐,有三分之一的移民撑不到最后。更糟的是,就算在当地最繁荣的城市,约瑟夫也见到了一批土匪和难民,这些人是玛丽亚皇后推行的“水推”政策的受害者。所谓水推,就是每年把维也纳城内“令人厌恶的人群”直接送去巴纳特。这些人包括乞丐、走私者、妓女、不愿给领主当苦力的农民等等,只要不受贵族们的欢迎,就有可能被“水推”去巴纳特,而到了那又没有任何的扶持,他们只能当土匪或者乞丐,要么在当地自生自灭,要么长途跋涉回到维也纳,侥幸不会被送回来。因此,约瑟夫很快就终止了水推,并在母后去世之后立刻公布了新的巴纳特移民计划,不但承诺给予宗教和信仰自由,还会提供土地和舒适的新房,农具以及牲畜,手工业者还可额外拿一笔购买工具的补贴,而且所有人在迁徙路上都有免费膳宿和车费。

类似的旅行还有1771年他在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的巡查,大约是现在的捷克地区,主要是为了调查饥荒和农奴制度。波希米亚曾经是帝国的摇钱树,能贡献全国40%的税收,但在残酷的农奴制度下,大多数农民和手工业者都处于极度贫困之中。不仅农奴们耕种土地的收成属于地主,在森林里捡到的橡子和菌子属于领主,连他们的后代也都属于领主,生下来就要准备给地主老爷们提供无偿苦力,没有时间耕种自己的田地。而没有地主的允许,他们不能随意买卖粮食,更不能自行搬家、结婚,可以说几乎干不了任何事。只要哪一年的收成稍差一些,面包价格就会迅速上涨,导致大批民众陷入饥荒,继而造成大规模的叛乱和起义。约瑟夫敏锐地察觉到,如果不妥善解决1771年的大饥荒,随之而来的大起义可能会是压垮帝国的最后一根稻草。约瑟夫不管大臣和母后的反对,遍访了饥荒地区,看望了饥饿的农民,挤满病人的济贫院和医院,亲眼看到了农奴被地主鞭打。当地的进步贵族告诉他,问题并不是没有面包,而是农民没钱,什么都买不起,而大多数的粮食都被地主们出口到了其他地区。返回维也纳后,他下令政府从匈牙利大规模收购粮食,送到波希米亚当救济粮,也颁布了粮食出口禁令来平抑物价,避免了骚乱的发生。但他搞清楚了,饥荒的根源不是农业耕种方式落后,而是农奴制,于是开始酝酿彻底废除农奴制,不过这个计划并没有那么顺利。

除了找问题,也有学习的旅行,这些旅行帮助他确定了长期的改革方向。比如1769年,他到意大利巡视,在意大利北部看见了繁荣的城市和乡镇,见识了当地先进的技术和思想,比如栩栩如生的人体解剖学模型,还有正在实验的天花疫苗,还有当地名流精英发行的杂志,他更加坚信教育的重要性,于是1774年在奥地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他还认识到,想要改变这个庞大的帝国,“各方各面都必须服务于同一个目的,并由统一的中央指挥,不给偏好与自私任何机会,所有领土、所有部门、所有人、所有阶层都必须无一例外地通力合作,为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而努力”。他必须绕开自私的贵族和领主们,让平民参与国家建设,这样才能建设一个统一、强大的现代国家。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开始推动在奥地利进行一次革命性的人口和住房普查。有了数字,就能了解每一处的状况,而且这也是推行新的征兵制度的契机:通过人口普查,以区划为单位登记能够服役的男子,让他们每年接受基本训练,其他时间仍然在农场和工场工作,建立起属于国家的常备军,实质上废除了贵族的军事特权。当然,在数字上每个人都是平等的,这也是启蒙原则的体现。以此为起点,约瑟夫把这当成对等级制的一次重要打击,开始在一个近乎分崩离析的旧制度之上,建立起有效的行政管理和统一的国家。

此外,他在旅行中还喜欢去“体验生活”,比如亲自去蹲监狱,给自己拴上铁链,又或者是跟农民一起犁地。总之,每到一处,约瑟夫都试图更加接近平民的生活。他嫁到意大利的妹妹评论说,约瑟夫是真正的慈爱,而不是像其他贵族一样装装样子。

可以说,微服私访的形式允许约瑟夫二世从下往上看待帝国政策的弊病,然后从上往下设计出新的解决方案。到1781年完全亲政时,约瑟夫已经到访过帝国内几乎所有领地,所有的方案都已经准备就绪,他甚至还通过新的外交政策再度扩大了帝国的范围,是“开明君主”的典范,欧洲到处都称他为“启蒙皇帝”。而等那个顽固保守的母亲去世后,似乎就再没有人能够阻止他的成功了。

4.为什么约瑟夫二世最终功亏一篑?

我们前面说过,约瑟夫一直想推行大规模的改革,只不过一直受到母后牵制。在母后于1780年去世后的第二年,他马上颁布关于宗教政策的《宽容令》,取消了天主教的特权地位,还有解放农奴的法令,同时他也开始推广德语,提拔德意志人当官,强调德意志文化在帝国中的主体地位,而不像母后一样喜欢用时髦的法语作为宫廷语言。此后,他的改革也愈发激进,1786年他推出了《约瑟夫法典》,把帝国不同等级的臣民都纳入一套统一的法典下,一律视为平等的帝国公民。他更加强调自己作为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准备建立一个以维也纳为中心的现代国家,由开明的皇帝指挥着庞大的官员团队,将他的方针贯彻到全国。

其中最激进的措施之一,就是他对奥属尼德兰的改革。这个地方算是今天的比利时,内部领地和从属关系非常复杂。约瑟夫到当地巡游一番之后,在1787年推出了大规模改革,直接大刀阔斧地把所有古老的封建领地全部取消,地方议会和法院也全部裁撤,改成统一划定的九个省份,由皇帝派出的官僚统治。然而,尼德兰人并不是德意志人,他们认为这些被取消的都是他们自己的传统,各地很快就起义反抗。出现类似情况的还有意大利北部和匈牙利地区,因为约瑟夫一心想要把全国都纳入统一的行政管理,完全不顾当地的文化传统,最终在全国各地都出现了大大小小的骚乱。

在母亲去世之后,约瑟夫没有了制约,忘了自己加冕时的教训——他的权力基础从来不是一个作为整体的国家,而是有一套古老的仪式制度,才好不容易把不同文化、不同信仰的领主们团结在一个王冠之下,此时他的“开明专制”就成了一把双刃剑。一方面约瑟夫作为一个开明君主,他把整体国家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同时也相信自己是国家整体利益的代表,所以他对外进行战争扩大国家的范围,对内则不断扩大皇帝的权力范围。但另一方面,因为约瑟夫强调自己的开明和专制,强调自己和民众打成了一片,所以在底层民众和皇帝之间的贵族们就全部成为了假想敌。

某种程度上,皇帝过于激进的改革政策,也是微服出行的结果。正是因为直接下到了基层,看到基层需要什么,反而忽略了中层和上层。帝国的主体力量还是贵族。这些帝国各地的贵族并非一无是处,他们也代表了当地的文化传统。这些传统有些保卫了贵族的特权,但在那个民族主义已经开始萌芽的年代,仍然组织起强大的反抗力量。于是,或者是农奴们看到了改革的希望,却迟迟看不到改革的落实,丧失了信心,又或者是因为皇帝过于急躁地推行标准化、统一化的新政策,让民众感到陌生,和贵族一同打起反旗。他的弟弟劝告他,“如果我们要求服从的人,不理解且不赞同我们的计划,我们就不可能治理好一个国家”。这就是约瑟夫所谓“开明专制”的要害:即便他认为自己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民众,民众仍然不会信任一个遥远的国王。

最终,表面上合乎底层逻辑的政策措施,却忽略了能够妥善执行的中层甚至上层尚未到位。约瑟夫轰轰烈烈的改革很快就在内外交困中不了了之,生前最后一年,他规划了二十年的土地税改革被迫搁浅,而自己的妹妹和妹夫,也就是法国的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瓦内特在法国遭遇了革命,而他无能为力。最终,他因为旅途中染上的肺结核和疟疾,不到五十岁就郁郁而终。

结语

如今我们再看这段历史,是大革命的前夜,是清朝的最后盛世,是一个充满危机的时代。而这样一个头脑超前于时代,而身体困于过去的人,他的失败是历史的必然,但我们至少能够学到,实现善良的意图更需要正确的手段。约瑟夫的最后一封信里写道:“后世之人会比现世之人更全面、更公正地看待我的行为和目标。”

一方面,他推行的不少改革在他生前就遭遇了阻力,他给自己的墓志铭题写了一句丧气话,“一切都只是我的一厢情愿”,神圣罗马帝国也在不久之后因为拿破仑的威胁而解体。但另一方面,约瑟夫的新政奠定了现代政府的基础,避免了像自己的妹妹和妹夫一样被送上断头台,而且他早有预感,警告过妹妹“革命将是残酷的”。即便他的弟弟继位后,很多改革措施被取消。但也因为他打下的底子,被当成旧制度象征的神圣罗马帝国没有像法国那样发生革命。很多他的改革措施在1848年之后又重启,让哈布斯堡家族在他奠定的基础上,继续统治着欧洲最庞大的帝国,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

最后,我讲一个约瑟夫出行的小故事。这是1777年,他去法国见自己的妹妹。和以往一样,他选择了以法尔肯施泰因伯爵的名义微服出行,但消息还是走漏,搞得他一路上都在跟报纸和民众玩捉迷藏。即便到了凡尔赛宫,他也受不了比维也纳宫廷还麻烦的法国礼仪,所以每天晚上都会返回巴黎的旅馆,白天再来凡尔赛宫,于是他既能领会法国进步和奢侈的一面,也有机会见到赤贫的底层。这趟旅程的最后高潮,是他将要经过大思想家伏尔泰居住的地方,所有人都期待两个人的见面。据说伏尔泰当天把家打扫得干干净净,甚至戴了一顶新假发,听仆人说皇帝就差一个路口就到了,结果等了一晚都没见人来,让他大跌眼镜。而据约瑟夫自己说,那天他到了一个驿站,有个人问他什么时候去见伏尔泰,他就问是不是伏尔泰派你来的,那个人回答说是,约瑟夫就说,这是头一回有人要求我说明我要去什么地方。于是他就故意驾车穿过伏尔泰在的镇上,直接去了下一个地方。

约瑟夫并不喜欢别人告诉自己要做什么,即便对方是自己非常崇拜的伏尔泰。他的一切计划都出于自己的理性,他深切地相信自己的决定应该符合逻辑,而不受他人影响。这种自信,既成就了他,也毁灭了他。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书中其他内容还有兴趣,也建议你去阅读原书。

《唐诗光明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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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为你介绍的书是《唐诗光明顶》,这是知名作家六神磊磊“唐诗三部曲”的盛唐篇。

“光明顶”在金庸先生的武侠版图中,它是张无忌决战六大门派的昆仑之巅;而在唐诗的时空中,“光明顶”是公元736年的盛唐。

公元736年,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平凡又传奇的一年。唐朝走入了全面繁荣期,人口即将迈向五千万大关。唐玄宗对自己的工作成果很满意,开始有空考虑长生不老问题了,不久前他派人前往恒山拜访一位隐居的方士。这位方士自称是上古帝尧时期的人,已经几千岁了。唐玄宗也被他唬得不轻,特备厚礼,请教长生之术。这位方士不是别人,他叫张果,后人尊称为“张果老”。

热闹的不只是修仙界,文学、诗歌领域更是一个奇迹频发的年头。

山东泰山迎来一位青年游客,他叫杜甫,去年刚遭受考试失败,但他才24岁,年轻人输得起,他在泰山写下: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此时的李白35岁,他在五岳的另一座名山嵩山跟岑勋、丹丘生两位朋友聚会,借着酒劲儿李白高唱: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同样在嵩山地界,还有岑参,他们家曾三代为相,因父辈职场不顺,21岁的岑参现在隐居嵩山下,少林寺的钟声陪伴他晨读夜诵:草堂近少室,夜静闻风松。几年后岑参将成为顶尖的边塞诗人。同为边塞诗人代表的王昌龄,不久前选了博学宏词科,当了县尉。另一位王之涣,正在四方遨游,已经写下了一首首诗篇。

此时的长安,张九龄身居宰相,作为前辈他深感责任重大,提拔了一帮优秀人才,比如他重新起用了王维,明年王维就要写出千古名篇《使至塞上》了,张九龄也在酝酿他日后的名作《感遇》。不同于张九龄,贺知章活得更洒脱,他已年过七旬,上班打完卡就去写书法、喝美酒,“莫谩愁沽酒,囊中自有钱”。长安更是年轻人的天下, 颜真卿27岁,或许是一手好书法拉满分,他在吏部铨选获评高等。32岁的高适也在长安浪游,他还需要熬些日子,不过他和颜真卿成了好友,这两位将在日后大乱时化身为一文一武国之栋梁。另一位书法奇才张旭,也和高适成为莫逆之交,高适特地给他写诗“床头一壶酒,能更几回眠?”

中国古代三千年诗歌史,再难找到这样的年份。不禁要问,为何诗歌在唐代出现大爆发,尤其是在盛唐几十年里,一步步迈向巅峰呢?

借着这本文笔优美的《唐诗光明顶》,我们不只是要缅怀唐诗的辉煌往事,也不只是在思考大唐为何成为“诗的国度”,作者六神磊磊老师更是要带我们在唐诗中找到自己。唐诗记录的是人生,那些千载留名的大诗人,不过是大时代中形形色色的个体,和你我一样,他们也要在具体的生活里艰难跋涉:小镇青年怎么把握人生?低情商的人如何发挥优势?在大时代如何找准定位?时运变坏如何自处?生活在边缘和底层,如何逆风翻盘?每个时代的人都要回答这些问题,而盛唐的诗人们拿出了最不俗的答案。

王湾:盛唐的第一首诗是什么?

先来想一个我们或许没注意过,但挺有意义的问题。盛唐的第一首诗是什么?

唐玄宗开元元年,在一个初春的黎明,有艘小船悄然停在北固山下。船上有位诗人,名叫王湾,洛阳人,他在南方旅行已经离家很久。天将要亮了,晨光洒落在船头,王湾熄灭烛火,放下手中的书,披衣走出船舱,但见水面平展、一望无垠,江流汩汩滔滔,在北固山的目送下直奔天际。王湾欣然提笔,写下了一首诗,题为《次北固山下》: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诗没出来多久,迅速传开,当红程度不亚于后代的流行歌曲。当时几乎最重要的诗歌选本都选了这首诗。

为什么人们如此喜爱这首诗?六神磊磊老师认为这首诗所写主题,乍看是旅人思乡,但我们读起来并不觉得惆怅,作者在用新鲜的眼光看待眼前的一切,那是青山、绿水、风帆。残阳消散了,新生的是朝阳,辞别了旧年,邂逅的是江春。

诗在唐代是一种连接文人集团的工具,使得这群人得以具备一种群体意识。他们通过不断阅读别人的诗,模仿别人的诗,再到想象、理解未来别人也会读自己的诗,在这样的心理运作中,来反复进行密切的精神交流,凝聚成一个庞大的“唐诗写作共同体”,构建起诗的国度。

随着王湾的小船漂过,盛唐诗坛的序曲奏响,这不单是唐朝最兴旺的时光,也是诗人们希望最饱满的年代,孕育着最大可能性的年代。

张九龄:小镇青年如何成为业界宗师?

一篇名作的诞生必然不会凭空出现,一定经历了长期的酝酿和试炼。盛唐诗坛的故事,我们要从一位“小镇做题家”讲起,他叫张九龄,此刻他正背负着行囊,离开岭南老家,千里迢迢赶赴京城应试。张九龄此时还不知道,他将成为唐代近300年历史唯一一位由岭南出身的宰相和诗人。毕竟唐代的岭南极其偏僻,是所谓的“魑魅天边国”,哪怕张九龄后来做了宰相,也常自称“岭海孤贱”——我就是那个小地方来的穷小子啊。

不过,张九龄刚开始的应试之路走得并不顺。主考官是鼎鼎大名的沈佺期,咱们都能背几首五言律诗、七言律诗,而律诗格式的定型,主要功劳就在这位沈佺期。张九龄很受沈佺期喜欢,一下子高中。这对于“小镇青年”张九龄来说是莫大鼓励。但很快打击就来了,沈佺期被指责工作受贿,一时间舆论沸腾,他主持的考试结果也不能算数了。

再次来到京城,这次的规格更高,主考官是宰相李峤。这位也是文坛巨擘,与崔融,以及苏轼的祖先苏味道、杜甫的祖父杜审言并称“文章四友”,文学水平高,辈分也高。这位李峤同样认可张九龄的文采。朝廷一看,可不能再考了,再考下去,怕都派不出考官了,于是任命张九龄为秘书省校书郎,虽然官阶不高,但在唐代只有“非常之才”才会被选为校书郎,白居易、王昌龄、李商隐、元稹、杜牧都当过,做了校书郎就等着将来提干吧。

张九龄出道的第一个十年,可以说所向披靡,几乎没有经历职场的摔打。或许是因为太顺,第二个十年,张九龄两次遭贬。一次是因为他老爱给人提意见,得罪了当时的宰相姚崇,被临时外放;还有一次是因为他的职场前辈遭弹劾,自己受牵连。这十年来,张九龄一会儿在京城做大官,一会儿又被赶回岭南老家种菜,在大唐的南北两端浮浮沉沉、来来往往。

作为“小镇做题家”,职场的波折很容易让人失去信心,因为没有雄厚的家财,一切要靠自己打拼,从职场跌落,谁知道还有没有机会返回呢?不过张九龄的心态确实不一样,他第二次回到岭南时,做了一件意义非凡的事情,开凿大庾岭。

大庾岭又名“梅岭”,号称“五岭”之首,十分陡峭,南来北往的商旅无不吃尽苦头,大诗人宋之问被贬路过险峻的大庾岭,悲从中来:

度岭方辞国,停轺一望家。
魂随南翥鸟,泪尽北枝花。

而张九龄就是岭南人,他比谁都明白大庾岭有多难走,于是亲自勘查,组织民工修出一条宽阔、安全的新路,造福后世上千年,清代的杭世骏还写了一首《梅岭》,其中有句“荒祠一拜张丞相,疏凿真能迈禹功”,把张九龄开凿大庾岭的功劳和治水的大禹并列起来。

这样的功劳当然也被朝廷看到了,唐玄宗李隆基坐不住了:路修好了没有?修好了就快回来,大唐需要你!

张九龄这位小镇青年,几落几起,但我们在听他的故事的时候,为何没有感受到压抑呢?往根本说,还是因为时代处在上升期,做事、创业是主流,朝堂的风气也比较清正,张九龄本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认真做事,坚持“小镇做题家”踏踏实实的本分,最终成为宰相。

盛唐名诗人众多,为什么要花这么多笔墨在张九龄身上呢?

因为他是盛唐的“文坛宗主”、老前辈。什么人才配得上“文坛宗主”?不但自身要有高超的文学造诣,更要关心文学、爱护青年,勇于提携后进。张九龄本人未必是花圃里最绚丽夺目的那一枝花,却是一株参天大树,最懂得给后辈遮风挡雨。

如果把张九龄提携过的后辈诗人开列个名单,简直就是半个盛唐。比如孟浩然,个性孤高,命途多舛,终身没有当过官,张九龄却十分欣赏这位布衣诗人,常和他互相唱和。后来张九龄调到荆州工作,特意召孟浩然到身边做事。还有王昌龄半生的沉浮起落都和张九龄挂钩,他仕途比较舒心的时候正是张九龄当政时期,后来张九龄遭贬,王昌龄也很快被贬逐。不过,要说受张九龄关怀最多的还是王维。

王维:从高峰跌落如何活出诗情画意?

王维出身河东王氏,也算是个不低的门第,只是几代先祖做官品阶都不高,到他的父亲只做到了汾州司马,相当于汾阳的王调研员。王维的家世跟杜甫很像,一句话“祖上阔过”,但现在还得靠自己。

但王维就是常说的“别人家的孩子”,不仅写诗、作画、弹琵琶样样出色,偏偏他还很努力。十几岁就到长安打拼,白天出门投简历,晚上回住处读书写作,天气好了就出门写生采风,重阳节登高望远写下:“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王维你这么优秀,让别人怎么活!

李白跟王维同龄,这个时候还没啥作品,杜甫也才5岁。可以说,王维就是当时最闪亮的新星。不用说,朝廷自然不能错失这个人才。王维参加考试,拿了第一名,被委任为太乐丞,负责朝廷的礼乐工作,这时还不过20岁。人们纷纷猜测,这将是下一个张九龄啊。

这类故事的主角,我们叫天选之子,这类故事发生的年代,我们称之为黄金时代。王维拿到了一个少年可以拥有的最好开头,但太过完满的童话终究无法延续。

反转来得比我们想象得还快。在古代,礼乐象征着秩序和权力,负责礼乐工作最重要的是尊卑有序,节目单不能错。偏偏王维把节目单搞错了,有位属下表演了一种极为敏感的乐舞叫“黄狮子舞”,听名字你大概猜到这是皇帝专享的。就好比你在宫里,有人端来一碗饭,突然又来一个人把饭打翻在地,指着碗底的两个小字“御用”。于是,天塌了。

至于下属在什么情况下给什么人舞,其实都不知道,但王维负有领导责任,于是他被贬为济州司仓参军。仅仅几个月,从前途无量的首都文艺明星,直接变成了山东管仓库的小王主任。

倘若是青春偶像剧,主人公吃瘪后,必然会有反转,可王维接下来的人生并没有反转,他的工作是越干越琐碎,官越当越没意思。直到十几年后,张九龄当了宰相想办法把他召回京,也只能安排个“右拾遗”的官。说不定王维也怀疑过:我不是主角吗?开局明明男主的戏路,怎么越演越像龙套了?

开局太好的少年,走得太顺,往往会经不起摔打,心态失衡。而王维走出了另一条健康的路,由于收获了足够的认可,早早培养起了自尊和自重,内心已然富足、丰盈,哪怕今后遭遇恶意、误解、轻蔑,一度失落彷徨,他也能大体上平静温和地度过。因为他知道自己是谁,对这个世界的意义是什么。

王维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带着他的画夹,不开心的时候就会画上两笔,连他写诗也像画画,他经历的一切都是所“画”的对象:在蜀地是“漾漾泛菱荇,澄澄映葭苇”;在巴峡是“水国舟中市,山桥树杪行”;在淇水送别朋友“解缆君已遥,望君犹伫立”;朋友职场不顺,他顾不得自己过得也不咋地,当起了情绪价值之王“天命无怨色,人生有素风”。

书中提到,通常来说,表达上有一个“不可能三角”,就是政治正确、角度新颖、感情真挚这三者很难兼备。你要说冠冕堂皇的话,就很难真诚;你要表达新颖,就容易不真诚、说错话,而王维却能同时做到。建议所有被“不会说话”困扰的朋友,都可以读读王维的诗。

不过王维对诗坛的最重要所在,其实是他打开了诗歌的空间。什么意思呢?王维有不少诗歌都是绝妙的五言绝句或七言绝句。20个字、28个字,严格的字数限制,很容易让一首诗变成纯粹的文字游戏,一闪而过。而王维却能用二十多个字涂抹出一个意韵开阔的画面,它是《鸟鸣涧》中的桂花和空山,它是《鹿柴》中的深林和青苔。

20世纪初的现代主义美学有句口号:Less is More。王维的诗,清楚地示范了什么叫“少即是多”,他的审美很高级,不仅在唐诗中是开创性的,具体到最简短、最艰难的五言绝句领域,他也是一座珠峰,后人再难超越。也因此,王维在盛唐诗人的排名中,和李白、杜甫共同名列前三。

李白:社会不接纳,怎么过好这一生?

接下来就要说到李白了,他跟王维之间的关系,除了是同年出生,两人的作诗趣味其实也相通。

王维和李白都不得不和世俗保持距离,王维的态度是隐退,要融入自然,消解自我,就像我们前面读的王维的诗一样,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李白的态度则是直面冲击,尽管面对自然,人显得无比渺小,李白却从未退却。无论是“天姥连天向天横,势拔五岳掩赤城”,还是“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我们总能跟随李白,感受着那份直面而来的震撼与威胁。

中国人太熟悉李白了,不只是他的作品,关于他本人的故事:出生地的争论、仗剑走天涯的少年往事、长安城中不畏权贵的傲骨、酒后捉月亮而死的传说,我们都能说上几句。既然李白已经是我们的老朋友,不妨替老朋友焦虑一番,李白这位大才子、“谪仙人”,生活在盛唐这么好的时代,为什么如此坎坷呢?他努力拓展交际圈,为什么获得的帮助却寥寥无几?

很多人说这是李白性格所致。你看人家王维,周至、妥善、圆润,即便遭遇致命的坎坷,也能平安度过。李白恰恰是他的反面。比如他入住玉真公主的终南别馆,本是个巴结贵人的机会,李白却因为住宿环境不好而大发牢骚,而且是公开地、大声地向外人写信发牢骚。

其实李白一生的坎坷,是盛唐这个时代造成的。还是对比王维,王维和杜甫都出身仕宦之家,即使家道中落,但贵族的气质和修为仍在,从小能接受到良好的礼仪训练。而李白的祖上是商人,属于士农工商的最末流,当别人家的孩子早早地成熟、精明的时候,李白还是虎里虎气。

这里的虎里虎气,除了礼仪规范的缺失,还有随之而来的自卑与敏感。文学史专家周勋初教授曾说:“李白或因为自身处境窘迫,或因对对方期望过高,言辞陷于卑屈。”比如前面说的玉真公主,李白特别为她写过一部《玉真仙人词》,什么鸣天鼓、腾双龙、弄电行云之类的,把玉真公主捧得跟九天玄女一般,甚至有人认为,《独坐敬亭山》一诗中“相看两不厌”的并不是敬亭山,而是玉真公主。

或许李白对玉真公主的夸赞还算可以理解,有的时候未免太过夸张,比如他在《上安州裴长史书》中对裴宽的巴结,道德和灵魂层面的就不说了,单说“齿若编贝,肤如凝脂”这八个字的容貌描写,就让人觉得怪诞。这位裴宽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叔,跟“齿若编贝,肤如凝脂”这样的少女用词实在是不搭。

从更深层次来说,李白的不顺利其实是社会的不接纳。到唐玄宗时期,唐朝已有一百多年的基业,统治者的利益维持只在于一个“稳定”,稳定的统治、稳定的官僚、稳定的利益输送渠道、稳定的温顺的民众。他们厌恶平民飞扬跳脱和不安分、厌恶平民企图跨越阶层又不肯走正常渠道,厌恶平民没上没下,无视秩序尊卑。所以唐代统治者从骨子里是厌恶李白的。

从文化角度来说,李白是我们提到唐朝首先想到的人,从政治角度来说,一直被统治集团拒之门外的李白从来都不值一提,就像《资治通鉴》这样的皇皇巨著,竟然没有提到李白一个字。

说了这么多,为什么在民间、在今天,我们却那么喜爱李白?而且他是当之无愧的唐诗的象征?

六神磊磊老师的答案是:李白是可爱的。孤独的李白是可爱的。很多人都想逃避孤独,我们努力合群、结交朋友、迎合社会、讨好他人,李白却可以对抗孤独,甚至能在短时间内战胜孤独。“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晚上喝酒不点灯俗话叫“鬼饮”,而李白却“我歌月徘徊,我舞影零乱”,跟月亮和影子玩得不亦乐乎。他的天真豁达组成了有力的精神武器,让孤独溃不成军。李白就是靠一己之力,改变了民族的记忆方式,把“月下独酌”这样特别孤寂的场景,变成了欢闹的盛宴。有了李白,今天当我们面对孤独,就会无端生出一点勇气、通达和乐观。

和朋友、和普通人在一起的时候,李白更加可爱。面对权贵,李白往往拧巴。面对平等交往的朋友,李白的情商立刻拉满。李白要乘船远行,安徽泾县的汪伦要送别他,只是搞了点土味踏歌表演,李白就开心到大笔一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句话写得好吧。是好在写出了深厚的情谊?错了。这首诗最动人的,是“平等”两个字。诗句是“汪伦”,不是汪公、汪夫子、汪友人,而是他的名字“汪伦”,没有社会身份、没有取悦迎合,大家在人格上完全平等,这是李白一生都在追求的,也是作为普通人的我们所需要的。

杜甫:边缘人如何逆袭成时代最强代言?

说到李白就不得不提到唐诗的另一位巨人——杜甫。如果说大家喜欢李白,是因为他可爱、真诚,为什么我们也喜欢杜甫呢?

因为杜甫是最像诗人的诗人,诗人的本质是什么?用今天的话说,叫“嘴替”,替我们说话,替我们发泄。杜甫就是最伟大的嘴替。

书中提到,杜甫首先是做世人的嘴替。天宝年间的大唐有五千万苍生,他们中有老人、有士卒、有饿殍;他们有欢喜、有悲伤、有惊恐。杜甫可以替一切人的一切情绪来表达。战乱之中思念亲人,杜甫替你说出“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老友久别重逢,杜甫替你说出“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杜甫还是文学的嘴替。别人完善一下五言诗的音律,推动一下七言诗的成熟,就足以上《中国古代文学史》教材了,而杜甫则是在诗歌的形式、技巧、题材、表现力方面全部推到极致。说到杜甫的经典作品,光是《秋兴》这个题目就写了八首,这八首每首单独拿出来都是杰作。就像贝多芬写交响曲一样,旋律、和声、配器统统探索完了,后世再难有突破的空间。因此,今天作曲系学生上曲式分析课只分析贝多芬交响曲就够了;同样古人学写诗,谁不备一套《杜工部集》呢?

杜甫还是时代的嘴替。我们总说杜甫写的诗是“诗史”。之前有个南北朝,也出了不少诗人,但我们把南北朝所有诗人所写的诗打个包,能看出南北朝中国人经历了什么吗?看不出来。而在唐朝,杜甫仅凭一个人的力量,就留下了那个时代最珍贵的现场报道。可以说,时代有多大,杜甫就有多大。时代的沟壑有多深,杜甫的诗就有多深。

结语:唐诗一种关于“阻隔”的艺术

盛唐是群星璀璨的时代,除了张九龄、王维、李白、杜甫,还有孟浩然,他绝不只是一位田园诗人,他是盛唐诗人的老大哥,正是他为李白、杜甫提供了创作源泉。还有高适、岑参、王昌龄、王之涣,他们为唐诗注入了边境经验,近似异国情调的诗作内容,开拓了唐诗的新版图。

盛唐的诗歌对于唐朝无疑是重要的,那唐诗对今天的我们有什么意义呢?

你可以说,唐诗给我们提供了最佳的表达方案,也可以说唐诗提升了对美的感受力。但我们也可以换个角度思考这个问题。

李白和杜甫是一对好友,至少杜甫终其一生都热烈地仰慕李白。但他们在一起的时间其实很短,初次相见是在洛阳,李白44岁、杜甫33岁,然后他们一起在河南转了一圈,又到山东转了一圈,此后便是“渭北春天树,江南垂暮云”,天南地北,无复相见。但恰恰因为这不相见,在漫长岁月里,杜甫写了20多首诗想念李白、歌唱李白。

作家李敬泽先生开过一个脑洞,如果杜甫有手机,如果他和李白随时都可以通电话、发短信,那么,这些诗不必写了,而且他们的友谊很可能维持不了那么长时间。天天话来话去,个性不同、人生观也很不相同,那又是个意见纷纭的时代,不知道哪天一言不合,友谊的小船就翻了。所以幸亏不连接,不仅人间有好诗而且人间还值得。

唐诗其实是一种有关阻隔的艺术,写诗不仅是为了记录事件、传递消息、交流情感,它还有一种类似于本雅明在谈论老照片时所说的“灵氛”,玄妙灵异的气氛。写诗和读诗的两个人,被空间和时势所阻隔,一首诗的完整生命是被一个时空的书写者和另一个时空的阅读者共同赋予的。无论是千里之外的李白,还是千年之后的我们,再读杜甫的书信诗作,时光将会倒流。珍惜、细腻、耐心和温暖就会从李白和我们的心里产生,这样的情感在信息发达的今天是多么稀缺。

由于阻隔,由于我们对写诗一方的人了解是极不全面的,我们便清晰地意识到我是“我”,他是“他”,因此我们会怀着珍重和耐心去跨越阻隔的荒原,去认识、理解,甚至试着爱上那个“他”或“她”。

杜甫无比仰慕李白,他也曾在年轻时“一览众山小”,多希望成为下一个李白,但他在跟偶像一次次艰难书信中,渐渐找到了自己的轮廓,他明白了,他做不成李白,李白走的一直是“云路”,他的一生都在飞,喝醉了就高速醉驾,牛皮吹得更大,飞得更远更高。而杜甫自己注定要在这泥泞的人间踽踽独行,艰辛地为一餐饭、一瓢饮而奔忙,为夜雨中的一把春韭、为人和人的一点温情而感动。他卑微到了泥土里。但也就是在泥土与泥泞中,在漫漫长路上,他才看得见“三吏”、看得见“三别”,在生命和生活的根部、底部,在寒冷、逼仄中,他的心贴向别人的心,杜甫终于找到了价值,作为杜甫的价值。

读唐诗,我们重温了作为人最珍贵的能力:想象、遥望和等待,我们将变得柔软、细腻和耐心,我们也将发现自己的人生轮廓,并在轮廓内创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独特价值。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

《盛清统治下的太监与皇帝》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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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们讲这本《盛清统治下的太监与皇帝》,一看标题就懂了,讲的是太监。说起太监,我们往往想起来的形象不是阿谀奉承的鹰犬狗腿,就是大权在握却心理扭曲的公公,而到了清宫剧里,就是什么小邓子、小德子之类的,扯着嗓子高喊“皇上驾到”。你仔细想想,清宫剧里的主角要么是皇帝、阿哥,要么是格格、娘娘,再不济也得是个官,什么纪晓岚、刘墉,但是这些剧里都会有几个重要的太监配角。其实清朝这种弱势太监的形象,和中国历史上其他朝代是很不一样的。此前历代,常有所谓“宦官专权”的现象,其中尤其是明朝,出现过操纵朝政的魏忠贤和“阉党”,被视为明朝亡国的重要原因之一。

而在现实中的清朝,我们通常也的确认为太监是配角,只能说起和慈禧有关的几位“最后的太监”,比如安德海、李莲英等等,但并不会认为他们造成了清帝国的衰落。而今天这本书,讲的就是清朝太监的真实生活,也探讨了太监与皇权之间的关系。我们会在书里面看到很多跟清宫剧里完全不一样的太监,比方说开头讲的“小邓子”这样的名字,其实就在史料中不多见,太监进宫后另有一套命名方式。太监进宫以后大多都会改名,中间一个字经常是“进”,意思就是进宫了,最后一个字讨个好寓意,比如“忠”“喜”之类的,再加上大多数人的姓氏也很普通,所以什么“张德”“刘进忠”之类的名字,重复率非常高。而那些有不同名字的太监,身份地位就相对高些。比如清末太监李进喜,慈禧太后宠他,就专门赐名叫了“李莲英”。更重要的是,作者发现,太监并非一直是清宫中的配角,而是清朝内宫政治的隐藏核心。事实上,作者认为太监管理的实际情况,反映了清朝皇权制度的一大特点:制度严密,而执行随意。

坦白说,清朝内宫管理严格,史料本来就相当有限,而太监的地位更加微妙——他们虽然是宫廷中不可缺少的奴才,但却严重地违背儒家正统伦理的孝道,且不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观念,单说去势绝后一条,就是大不孝。因此太监可以说是宫廷里“必要之恶”,无论是史官还是太监自己,都有意识地避免记录太多和太监相关的事迹,其他留下来的文献也往往是儒生批评宦官制度的,这其实对研究者提出了非常高的研究要求。

本书作者虽然是美国人,但和很多外国汉学研究者一样,有一个中式名字叫柯启玄,主要研究清朝历史。他不仅是美国雪城大学的历史系教授,曾经师从史景迁和余英时,还曾在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担任高级研究员。他这本书从管理太监的内务府的档案入手,特别是惩罚太监时留下的口供记录,而不是光看《清实录》《国朝宫史》等等清朝官方修纂的正式文献记录,尽量贴近太监管理制度的真实运作。除此之外,还有一批非正式谕旨,是宫中传话时留下来的,能够佐证太监的宫廷政治角色。而本书的翻译者黄丽君也是一位清史专家,任职于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档案馆,同样非常熟悉内务府档案,保证了本书翻译的准确性。

那么接下来,我们就先比较一下明清两代管理太监方式,特别是顺治一朝定下的太监管理的“黄金准则”是什么。然后,我们再看看康熙和雍正两个皇帝对太监管理的几次创新,给予了太监一定的宽容,让太监更加接近朝廷命官。而最后我们就讲讲乾隆一朝的太监管理,反映了清朝太监管理制度为什么逐渐走向了失灵。

1.清朝为何严管太监?

好,首先,我们还是来看一个基本问题,清朝对太监的基本态度是什么?如果我们看清朝官方修纂的《国朝宫史》,很容易得出结论,那就是有清一代的历任皇帝,都非常忌讳宦官专权,对太监管理非常严格,和明朝有所区别。

的确,明朝宦官的嚣张跋扈程度堪称恶名昭彰,在晚明时期,已经有非常多的学者痛陈过宦官干政的危害,比如王夫之、顾炎武、黄宗羲三人,他们对后世影响尤为巨大。我们现在听说这三人,一般是说他们引领了明末清初经世思想的风潮,具有一定的唯物主义思想和启蒙色彩,开始倡导用实证方法来研究社会。但其实,他们也对明朝的宦官制度提出了很具体的批判,并提出了如何避免重蹈覆辙的建议。

王夫之认为,天下万物都要遵循阴阳平衡的原则,而宦官代表“纯阴”,会阻断阴阳互动。具体而言,就是后宫女性和宦官代表的阴,让皇帝沉溺享乐,损耗了阳。他结合自己的官场经历,认为阿谀奉承、内外勾结、拉帮结派的行为都属“阴”,所以在宦官当道的时代,这些行为在官场中会变得更加普遍,所以有道德的人在这种时候干脆不要做官。而在他眼中更致命的,是让宦官掌握兵权,因为他们属阴,所以“胆劣而气浮”,光说不练,让不懂军事的人指挥,当然没有好结果。因此,皇帝要时时提防宦官,严格区分内外,不能放权给宦官。

黄宗羲也提出了类似主张。在他的理论中,宦官人数越多,危害越大,比如明朝后期有数万宦官,所以才会亡国。因为宦官的职责是服务内宫,人数越多,说明皇帝越沉迷后宫享乐,就越疏忽于管理国家。他不但建议控制内宫和宦官的规模,最好就是只有数十人,还要求区分宦官和官员,宦官应该当皇帝的奴仆,而官员要当皇帝的老师。

最后就是顾炎武,他没有那么多当官的经历,他主要是收集过往史料来论证宦官问题。他尤其批评永乐帝,因为他依赖宦官,甚至安排郑和代表国家出海,破坏了宫廷内外之别。顾炎武还提出,不应该允许宦官收养义子、兴建宗祠,扩大家族影响力,并且宦官也不能识字,因为一旦皇帝开始让会读书写字的内宫太监执笔草拟圣旨,就等于让他们拥有了权力。

以上几条结合起来,包括要皇帝疏远宦官、要内外有别、要控制宦官人数,不许宦官扩大家族,不让宦官识字等等,就构成了一套“黄金准则”,可以避免宦官专权。不过,这三个人的著作还没有完成的时候,清军就已经入关了。紫禁城里的新皇帝,也就是顺治,建立起了新的宫廷制度。虽然乾隆在《国朝宫史》中夸奖这套制度严格控制了宦官,但是从实践上来看,短暂的顺治时期继承了明朝的宽松。

在顺治十一年,有一道谕旨,裁撤了管理内宫事务的内务府,改为模仿明朝,设立“十三衙门”。表面上写着遵循明太祖朱元璋的谕令,警告了宦官的危险,限制了宦官人数,规定宦官最高只能到四品,而且有满人官员监督,并且警告内外官员不能随意勾结,但实际并非如此。在这份谕旨的原稿上,可以看到顺治皇帝对草稿的修改痕迹,给了太监更大的活动空间。顺治删去了宦官不能当衙门领导的条文,而且削弱了衙门对宦官的实际控制权,也没有严格禁止太监进出宫内,最重要的是,和朱元璋的谕令不同,顺治的宦官衙门没有禁止识字,允许“秉笔太监”为皇帝草拟圣旨,也允许了太监出宫代表皇帝执行任务。

很多证据显示,这份谕旨受到了太监的深刻影响。比如设立十三衙门很可能是太监吴良辅给顺治出的主意,而其中没有禁止太监识字,可能源于太监王进善的一份奏折,里面强调太监应该识字才能辅佐好皇帝,顺治专门批奏夸奖“这本说得有理”。这两个太监,都是顺治身边的红人,就算有人参奏说他们拉帮结派、收受贿赂,顺治也拒绝治罪。此外,顺治还养成了派太监出京城当钦差的习惯,给吴三桂送礼、侦察郑成功反清活动等等大小事务,都让太监去办。

顺治如此重用太监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早在顺治从小就由改投清朝的明朝太监服侍他,所以就相信他们。比如曹化淳,他原先在崇祯朝就已经是东厂提督,后来则得到顺治的信任。比如顺治八年,顺治皇帝亲自到曹公公老家巡视,这是非常高的荣耀。而且,很多逃到老家的明朝太监成为地方一霸,犯了事往往是从宽处理。

第二,严格来说,顺治时期的满、汉官员互相争斗,各项制度仍不完善,还在探索之中,此时明朝太监起到了桥梁作用,帮助继承了一部分明代宫廷制度。像是光禄寺每年要用多少蜡和砂糖,找谁制备仪伞和旗帜之类的礼仪用品等等,都需要前朝太监的经验。

可以说,顺治时期虽然号称严管太监,但实际上太监待遇和明朝差不多,仍有极大腐败空间。后来,在顺治重修乾清宫的过程中,确实频频发生太监贪腐案件,最后修出来墙是歪的,地板是不平的,气得顺治直呼花了冤枉钱,要追责工部官员和内宫太监。这一时期可以称为一个过渡阶段,等到了康熙时代,清朝制度上严格,执行上松散的特征会更加突出。

2.康熙和雍正如何管理太监?

不难想象,顺治驾崩之后,十三衙门很快就被裁撤,恢复了内务府,由旗人包衣和汉人太监一同负责宫内事务。但注意,康熙继位时非常年轻,年仅八岁,主导政局的是孝庄太后和几个辅政大臣。但传统上,史学界都认为康熙创建了一套新的宫廷体制,“意在永远剥夺太监获得权位与影响力的机会”。

的确,在乾隆朝的《国朝宫史》中,康熙被描述为一个对太监极其严厉的皇帝。他规定太监每个月只能拿二两银子,还禁止太监斗殴、赌博与饮酒,尤其是赌博和饮酒,这基本上就算太监在宫里仅有的一点娱乐活动了。康熙还对犯事的太监动用重罚,说“太监等不可假以威权,事发即杀之”。他认为,从历史上看,善良的太监很少见,像汉朝和唐朝那么严重的宦官干政,都是长期姑息养奸的结果,所以太监犯一点小错就必须重罚,他称之为“防微杜渐,慎之于始”。比如,有个名叫李进忠的太监,涉嫌敲诈勒索。刑部调查时,发现李进忠只是“强行干涉他人家务”,建议判他戴枷三个月,并杖责一百。但康熙驳回了建议,下令直接处死。

康熙的贡献有两点,思想和制度。

思想上来说,康熙在修《明史》的过程中重用了黄宗羲的学生万斯同,强调宦官在明朝衰亡过程中的角色,让前面所说的反宦官思想进入了官方正典。同时,康熙亲自指点《明史》编纂者,说不能光骂宦官,更要负责的是怠惰奢靡的皇帝,以及和宦官狼狈为奸的官员。他还说,太监属阴,性情和常人不同,外表忠厚,内心叵测,要有英明的主子,也就是他自己,来避免他们干政。康熙非常自信,相信自己看人的眼光,可以做到知人善任,相比之下,晚明的皇帝都长于深宫之中,甚至连字都不太认识,不懂书面用语,发出政令都要依赖宦官,所以才那么容易被“拿捏”。可以说,在康熙眼中,宦官专权是因为皇帝太蠢,制衡不住太监。

从制度上来说,康熙的确建立起了一套体制,对普通太监设立了重重管制。他完善了内务府制度,让包衣旗人管理太监,还设立了管理太监和宫内事务的敬事房。这个机构只对皇帝负责,不受官僚机构影响,只要他想,随随便便就能把不喜欢的太监关起来。而他影响最大的两个举措,是他设立了新的惩罚制度和责任制度。

所谓新的惩罚制度,是设立了内务府下的慎刑司,执行内宫刑罚。如果你看清宫戏,可能对这个地方有印象,后宫妃子出了事儿都会被安排去这里严刑拷打。实际上,慎刑司主要管的是太监相关案件,还会直接执行刑罚,比如用一根灌满铅的竹竿把犯人打死为止。而包括逃出宫外的这种轻罪,康熙则建立起了专门的监禁制度,也就是送到京城郊外的瓮山,让他们去那儿剪草喂马。瓮山到了清末,就进了颐和园,成了万寿山。

而这个责任制度,就是设立了一个责任制,最高的总管太监负责管理中间的首领太监,而首领太监则负责管理普通太监。总管太监人数很有限,大多数的责任都落在了首领太监身上。一般来说,不超过十个太监为一组,每组一个首领太监,下面的出了事,要牵连上面的。普通太监能享受到多少自由,基本上取决于首领太监的态度。

感觉上,这套制度可以把太监群体都管起来,实际上,康熙从实践上给少部分的太监开了很多例外。正是因为康熙相信自己,他才会对少部分自己熟识的太监大开绿灯,而越是他不熟悉的太监,越容易被加重惩罚。而他熟悉的少数精英太监,比如陈福、李玉和梁九功等等,他就经常让他们代为传旨。这里的传旨不只是字面上的“传”,有时候只是口头委托,隐含了一定的解释空间,让太监能够扩大权力。而这些受宠的太监,能够积累起不小的财富,还能用这些钱去修建寺庙,壮大自己宫外的联系网络。

除了在宫中传旨,这些太监还经常跟传教士一起被派去处理外交事务,例如康熙晚年最倚重的太监之一,魏珠,就曾经调解过俄罗斯使臣和清朝皇帝的矛盾。

为什么康熙这么信任太监?可以归为三大原因。第一个原因很现实,就算康熙再怎么批评明朝皇帝怠惰,他也做不到熟悉所有太监。要管好他们,他必须依靠少部分的总管太监,这就使总管太监们拥有了他们的权力基础。第二,康熙欣赏懂各种技术的人,包括西方来的外来学问和民间的奇技淫巧,而很多太监没有接受儒家传统教育,会很多实用小技巧。例如,在康熙的太子废立风波中,有一次怀疑废太子胤礽用了明矾做的隐形墨水,而魏珠因为会让文本显形的办法,便参与了调查。这还不够,魏珠能送给俄国使者自己做的珐琅表和来复枪,还能和爱听戏的皇帝经常探讨京城戏曲风格的发展,可见他的学识之广泛。第三,康熙并不担心自己过分信任太监,因为他经常和官员们直接见面,不会被太监孤立于宫中。

然而,随着康熙晚年精神状态每况愈下,代笔、传旨的需求越来越大,太监在宫中的影响随之越来越大。这在雍正继位前后的权斗中尤其明显,太监甚至成为皇子争取的对象。

例如皇八子胤禩和皇九子胤禟一派,就和太监过从甚密。胤禩母亲出身不好,所以他格外努力地想要表现自己,其中一个办法就是拉拢康熙身边的梁九功和李玉。后来,李玉被查出挪用国库的六万两白银,资助胤禩活动,导致自己被抄家。胤禩厚赏自己的亲信太监闫俊,让他帮自己掩盖罪行,并且,雍正后来还指控胤禩借太监之口散播谣言,诋毁雍正。而胤禟,则是让身边的太监到宫外帮他敛财,比如他派太监何玉柱去东北盗采人参,到了东北以后就殴打当地商人,逼他们贱卖,等到了过关要交税的时候,就把官员也打一顿,“物理”避税。还有什么敲诈、勒索、诈骗等等,反正只要来钱快的事,都敢干。然后,胤禟再拿这些钱贿赂宫中太监,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连陈福、魏珠这样的大太监,都收过他的贿赂,为他报告康熙的起居细节,并帮他在康熙面前说好话。为了感谢魏珠,胤禟甚至还允许魏珠收了自己的儿子做“养侄”。如果熟悉九子夺嫡的故事,你可能就知道这两个阿哥后来被雍正打击,被削除宗籍,最后死在狱中。

奇怪的是,雍正虽然严词警告说他兄弟们的家里“有奸恶太监数人”,引诱主人做坏事,但在之后的残酷政治斗争中,雍正却放过了太监们,很多都免于死罪,只是监禁或者流放。就连被指控侵占皇陵、贪污数百万银两的魏珠,雍正本来说就算凌迟了也不算过分,但最后也只是被抄家后软禁。雍正对涉案的太监宽大处理的原因,雍正自己解释是念及兄弟旧情,而且要保守皇家机密,但是按作者推测,是雍正继位本就有一定争议,而此时太监群体已经在宫内有一定影响力,雍正可能有所忌惮。特别是在内部舆论上,到处传话的太监影响力特别大,比如说雍正暗改圣旨的传言就出自宫中太监。

好,讲到这,我们说说雍正的太监管理。可以说,雍正在继位风波中体会到了太监在宫中的重要性,所以更加警惕。雍正很不信任太监,不让太监接触机密的议政。他还专门下令要严格筛选皇子身边的太监,给他们安排一些“蠢笨”太监,不能让聪明太监服侍皇子。他还曾经专门下谕旨,说太监私下里有说有笑的,见了他就马上没声音了,这样很不好,其实就是担心太监在背后说他坏话。此外,雍正也很注意限制太监在宫外的角色,要求严查太监家庭有没有和王爷或者地方官勾结。

但另一方面,雍正在继承康熙制度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创新,给了太监更多激励。例如,他给从宫中退休的太监提供资助,还为他们专门开辟了墓地。但最重要的是,雍正重新恢复了康熙时期废除的太监品级制,并把给他们的薪水翻了一番,表现好的太监会被奖赏升官,以此激励太监勤奋工作。不仅如此,雍正时期的太监人事管理可以说是相当松弛,比如有个案子说有个姓窦的王府太监私藏孩子,还在宫外搞诈骗,然而因为没有档案记录,雍正得专门下令调查各个王府里是不是有这么一号人。

可以说,康熙建立了一套下严上松的太监制度,而且设计严格但执行宽容,而雍正则是制度宽容但态度警惕。但到了乾隆,清朝的太监制度才算真正改变了轨迹。

3. 为什么说乾隆改变了太监的历史轨迹?

你应该也发现了,其实我们前面就老提到乾隆。乾隆时期所修的《国朝宫史》,把前面几任皇帝的不同太监政策都说成是对太监严格管理,实际上反映的是乾隆自己的心思。乾隆警告说,虽然当下宦官还没有像汉唐宋明那样放肆,但是“星星之火,尚能燎原,涓涓不杜,终成江河”。乾隆推行了一系列新政,编纂包括《国朝宫史》在内的宫廷典例,向前面说的“黄金准则”靠拢,严格约束宦官在宫内的影响力。

这些新政内容繁多,其中有一些算是“拨乱反正”,把乾隆看不惯的旧方法改掉。比方说推翻了雍正的太监品级制度,不再给有能力的太监升官,并把薪水降回到二两银子,如有违规还可能克扣到一两银子,基本上就很难维持生活了。又比如不再允许太监“秉笔”,也就是参与草拟圣旨,为此他还裁撤了康熙设立的太监官学,控制太监的文化水平。他也取消了前朝留下来的“御前太监”头衔,避免太监和自己关系太好。乾隆为了避免影响自己的孝子形象,在处理这些制度的时候言辞比较谨慎,比如拿苏培盛的几次失仪做典型案例,说以前太监在雍正面前都谨小慎微,遵守礼节,所以雍正赏赐官职,这本来是他们的荣幸,然而这些愚昧无知的太监现在越来越放肆了,放在以前早被雍正罚了,所以必须撤销品级制度。对乾隆来说,他其实非常不赞成雍正对太监的宽容,而是推崇爷爷康熙,认为皇帝有责任勤政看好宦官。但乾隆又不能公开批评父亲,所以在《国朝宫史》里选择性地夸奖雍正规定宦官不能超过四品,把原本的激励制度说成是限制措施。

乾隆还有一些自己的创新,都能看出清初思想家的影响。比如王夫之提出的严格区分内外,而乾隆要求太监都不能随意出入宫,必须给总管太监打审批,最多也只能在宫外休假两天。又比如黄宗羲建议明确限制太监人数,而乾隆按照宫内统计,说康熙朝有3343个太监,所以今后太监只能在3300人以内,并且每年普查一次,建立严谨的人事档案,方便慎刑司追究太监责任。乾隆还拿魏珠能在紫禁城内骑马说事,认为是大不敬,不允许太监骑马,这其实也是顾炎武著作的影响。乾隆自己最有创意的一条规定,大概是要求太监改姓,比如王、秦、赵、高等等,加上进宫本来就会改名,这样太监姓名就都差不多,很难辨认身份,让他们更难发展自己的势力。

但我们先前说过,清朝制度都有两面,一面是纸面,就是这些成文或者不成文的规矩,还有另一面,是皇帝的心里面,皇帝能够随意按照实际需求,回避自己定下的制度。对于乾隆来说,首先是他爱出风头的需求,和太监人手严重不足构成了巨大的矛盾。因此,如果再进一步对太监严管严罚,传出去说当太监不但要受阉割的皮肉之苦,对祖宗不孝,而且还没有物质激励,这还有谁敢进宫?

所以我们会看到,例如3300人的上限,虽然从未被打破过,但是在奏折中我们会发现这个统计口径是只计算乾清宫及其附近的太监,至于圆明园、避暑山庄等等地点的太监都没有计算在内,特别是乾隆常年办公的圆明园,不但最多的时候有五百多名太监,而且乾隆还明令要求要年轻的太监。而且,乾隆在晚年还跟总管内务府的和珅商量,一是要求叛乱或者杀害三到四人以上的罪犯之子必须阉割进宫,二是允许未经允许就自宫的人入宫服侍,这两类人往往就会被送到圆明园。比如有个叫张狗儿的剃发匠,被人骗光积蓄,就忍痛自宫,改名“张进忠”,最后获准去了圆明园。最重要的是所谓的出宫禁令,实际上也没有严格执行,因为乾隆自己就在不断扩大宫廷范围,而太监们在圆明园、紫禁城之间来回,就必然突破内外之别。

作者说,乾隆对太监的管理并不是他自己说的那样亲力亲为,而是有一个代理的“乾隆体系”。这个乾隆体系有四部分,分别是层级责任制、慎刑司、番役处、惩戒制度。

先说层级责任制,也就是总管太监、首领太监。在乾隆时期,最重要的是广大的中层,首领太监们。他们一般和自己同组的太监共住一室,共同饮食起居,还要指导新进宫的小太监学习礼仪规矩。虽然理论上首领太监应该上报手下的所有失当行为,但他们实际上拥有几乎无限的自由裁量权,只要不闹出人命,或者实在自己解决不了,他们都可以私下解决,这让首领太监实质上成为宫中一霸。而首领太监最大的权力,就是批准出宫休假的权力,这也是他们最大的寻租空间。因为只要能出宫,就能设法在宫外建立起商业联系,比如开赌坊、当铺之类的,多赚些钱。

再然后,是慎刑司。前面说过,它主管太监犯罪,上到杀人,下到偷盗、逃出宫外,都会交给慎刑司,经过拷打审讯,最后还要出具一份有太监口供的案情报告。乾隆经常在用膳的时候听案情报告下饭,了解宫中事态。有趣的是,这些报告常常都是套话,说太监们胆小怕事、心眼小,有点事就怀恨在心,而且要么是多愁善感,老想出宫看妈妈,要么脑袋糊涂,出宫买衣服忘了回宫时间,出了宫就是白天在街上游荡,晚上找个破庙藏起来。实际上,有些太监明明在离家很远的地方被抓,也会说自己是为了看妈妈。与其说慎刑司上报了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如说只是为了让乾隆安心,觉得太监就是这种“阴”人,在宫中没有形成威胁。

而在慎刑司下,还设有自己的警备力量,也就是番役处,负责抓捕犯罪和逃跑的太监。番役处本质上就是赏金猎人,只管抓人,素以手段残酷闻名。乾隆时代,抓一个逃跑太监一开始是五两赏金,后来增加到十两,如果还有其他犯罪行为,还会额外追加。比如李玉手下有个帮助隐藏赃款的太监,在乾隆时代被抓,赏金竟然高达四千两。

最后就是惩戒制度,包括送到瓮山或者城南的吴甸剪草、戴枷锁刑具、杖刑等等,除了死刑,最严重的是流放黑龙江。然而,被流放的太监其实非常宽松自由,甚至经常能私下赎身,回到河北或者京城南部县城的老家。

在乾隆体系下,清朝太监虽然不能接触政治、军事,但是在宫廷内外的夹缝中获得了新的权力空间,形成了内严外松的新格局。到乾隆后期,因为人手紧缺,皇宫把王府太监当成自己的储备库,于是太监的权力伸进了管束更少的王府中,而王爷们并不像皇帝一样忌讳太监,赏钱和俸禄都很丰厚,还允许太监自己买房子、做生意。与此同时,太监们在宫外通过典当、放贷等等方式积累财富之后,捐赠给大大小小的佛寺,有些成为逃跑太监的庇护所,有些则是让太监获得和尚身份,能更随意地进出宫。更糟糕的是,首领太监已经获得了极大自主权,开始在宫内划分地盘,闯入别人驻地的太监甚至会引来杀身之祸。从乾隆往后,太监主持的赌局在宫内外都屡禁不止,证明了原本严格的管理已经千疮百孔。

结语

总结起来,太监是离皇帝最近的人,而清朝又是皇权登峰造极的一代,清朝的太监制度,其实就代表了清朝皇权制度的特点。皇权集中,就要为了实现皇帝的意志而设计出一套缜密的制度,但清朝皇帝本身就有不遵守制度的特权,严苛的制度永远伴生着非制度的灵活因素,皇帝稍不注意,制度就会走样,而皇帝的精力总是有限的。

比如乾隆之后的清朝太监管理,基本上延续了乾隆体系的内严外松。即便是李莲英,他也不声张自己会读书,不接受四品以上的官职,更明显的是他家财万贯,有几百万两白银和多处房产。但我们所说的这些赚大钱的机会,也都只是首领太监、总领太监的特权,更多普通太监,仍然在逃跑、挣扎,甚至留不下一个名字。而且,因为皇帝喜欢年轻太监,很多小小年纪就阉割了的太监患上骨质疏松,也受到巨大心理伤害。无论太监的管理如何变化,始终只是个为了满足皇帝安全感的残忍制度。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书中其他内容还有兴趣,也建议你去阅读原书.

《香蕉的报复》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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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跟我一样的疑惑啊,就是每次吃香蕉味的糖果或者冰棍的时候,就感觉那个味道不对劲,有点太香了。相比之下,好像我吃香蕉的时候,怎么反而没有吃到过那个香蕉味?这其实是因为,那些香蕉味的配方,模仿的并不是我们现在香蕉的味道,而是一种基本灭绝了的香蕉品种,叫“大米歇尔”,也有翻译叫大麦克。我们现在吃的香蕉,大多是华蕉,也叫卡文迪什,没有大米歇尔那么好吃,有些人夸赞大米歇尔是完美的香蕉。

那你可能会好奇,那么好的香蕉,怎么还灭绝了?这就要看我们今天解读的这本书《香蕉的报复》,它的副标题是“洪都拉斯的环境代价,美国的消费增长”。这个洪都拉斯,是一个中美洲国家,曾经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香蕉出口国,我们刚才讲的大米歇尔、华蕉,当年最主要的种植地都是洪都拉斯。你可能听说过一个词,叫“香蕉共和国”,用来形容一个国家的经济都被外国公司所控制,造成政治动荡,贪腐横行。这个词,是著名的美国小说家欧·亨利在小说《白菜与国王》中提出的,而这个小说,则是欧·亨利根据自己在洪都拉斯的流亡经历所创作的。可以说,要说香蕉的历史,就离不开洪都拉斯,而要讲洪都拉斯,也离不开香蕉。副标题的后半部分点出的美国,就是造就了香蕉共和国的始作俑者。事实上,当年中美洲国家就是因为向美国大量出口香蕉而开始富裕起来,但后来美国的联合果品公司在美国政府和军方支持下垄断了洪都拉斯的香蕉产业,才出现所谓的“香蕉共和国”。洪都拉斯的大多数铁路、土地、森林,甚至是政府,都在联合果品公司掌控之下。

同时,在香蕉种植和生产过程中体现的单一品种栽培、大规模用药、高度包装等等特征,又可以说是现代农业的代表。也正是因为这些特征,人类才遭到了“香蕉的报复”——不仅香蕉种植地的人们面临着中毒、流行病以及虫害的威胁,而且好吃的香蕉不是已经灭绝,就是即将灭绝。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回答这个问题,这本《香蕉的报复》的作者约翰·索鲁里,不仅仅研究了历史档案,还有洪都拉斯香蕉种植者的第一手采访,为我们展现了香蕉走向世界的过程,也为我们揭示了现代农业资本化过程中的黑暗面。

接下来,我们先了解香蕉的基本特征和早期种植历史,然后再以洪都拉斯为例,讲清楚了“香蕉共和国”是怎么一回事,我们再讲“香蕉的报复”,也就是香蕉产业的脆弱,以及它对环境和人类的影响。

1.好吃的香蕉是怎么来的?

好,首先我们从香蕉的一个最基本的特征开始,好吃。这里的好吃不光是说味道,还有就是香蕉吃起来实在是太方便了。仔细想想,香蕉去皮非常轻松,抓着一头的果皮往下一拉就行,而且吃起来也很简单,整根都是果肉,而且根本没籽。事实上,这些好吃的特征,都是人类育种的结果。

自然界的野生香蕉,属于芭蕉科芭蕉属,原产于东南亚地区,是一种典型的热带水果。这些野生香蕉基本都是皮厚肉少,味道不够甜,甚至有些野生芭蕉是苦涩的,而有些种类还富含纤维,口感粗糙,跟我们今天商场里的香蕉完全不是一回事。不过,和驯化后的香蕉相比,最重要的差别还是野生香蕉有非常大的籽,吃起来一点都不方便。

根据研究,巴布亚新几内亚地区早在7000多年以前就开始尝试驯化香蕉,而香蕉恰好又是一种非常适合驯化的植物。比方说,香蕉能无性繁殖,自己就能结果。而且,香蕉是一种草本植物,生长速度快,生命周期短。没错,虽然香蕉看起来像树,能长到一两米,其实只是一棵巨大的草,所谓的“树干”是由紧紧抱在一起的叶鞘组成的,真正的茎藏在地下,称为“球茎”。所以,香蕉很容易被大风拦腰吹断。

经过人类驯化后,香蕉变得含有丰富的糖分以及香味成分,比如乙酸异戊酯,就是香蕉味的主要来源。但它们也变成了生物学上说的“三倍体”,也就是染色体数量是三的倍数,很难进行减数分裂,所以产生不了后代。现在在香蕉的果实里,我们会发现一些小黑点,就是三倍体香蕉退化的籽。

那既然不育了,又怎么繁殖呢?香蕉作为一个优秀的水果,在这点上也很“贴心”。只需要每年把地下球茎分生发芽的部分切下来,就能够重新种植,而现代则可以直接采用组织培养的方式大规模育苗。所以这样种植的香蕉,本质都是同一棵香蕉树的分身。我们之前说的大米歇尔、卡文迪什这些主流品种,都是三倍体品种,不管种植面积多大,本质上都是最开始的那么几棵甚至一棵香蕉树。

这一特点,就决定了香蕉种植的最大风险就是病害。因为缺乏基因多样性,所以抗病性就是完全一样的,只要一棵得了病,就可能让成片成片的香蕉林全军覆没。而在香蕉种植史上,有两种最重要的病害,一个是镰刀菌枯萎病,也被人称为香蕉癌症,因为在巴拿马首先发现,所以俗称“巴拿马病”。香蕉一旦得了这个病,不但叶子会枯萎,而且最后挂果的数量和质量都会大幅下降。最可怕的是,巴拿马病靠土壤传播,感染之后整片土地都不能再种香蕉。另一个是叶斑病,病原体叫黄条叶斑病菌,是一种能通过空气传染的真菌,得病的香蕉一开始只是看起来叶片上有黄色条纹,慢慢就会出现褐色斑点,最后停止生长,逐渐枯萎。对果农来说,叶斑病更令人头疼的症状,是对果实的影响。得了叶斑病的香蕉如果只是中度感染,产出的果实乍一看和健康果实基本没有区别,但收割下来却会迅速变软变黄,难以出口。

说到巴拿马病,可能你也会有疑问,刚刚不是说香蕉原产东南亚吗?怎么跑到美洲了?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讲讲香蕉怎么会漂洋过海,成为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水果之一。

2.香蕉如何成为国际市场上的明星水果?

从香蕉生长的自然条件来说,和东南亚同为热带雨林气候的中美洲地区当然是非常合适的。实际上,香蕉早在16世纪就已经被西班牙人引进美洲,并且在加勒比海、巴西、中美洲等地区传播开。但直到19世纪,出现了“香蕉热”,香蕉才变成一种出口导向型的重要经济作物,开始在美洲大规模集中种植。即便在今天,我们再看世界上的主要香蕉出口国,也会发现绝大多数都在美洲。这个转变是怎么开始的?

在19世纪之前,可以说是香蕉产业的萌芽阶段,香蕉在美洲已经有几十个品种和数百年的种植历史,不过种植区域比较零散,而且和甘蔗种植区高度重叠。像洪都拉斯,虽然当地人一直都吃香蕉,但是大部分的土地还是保留了茂密的热带植被,主要产品是木材、橡胶等等。这是因为香蕉那时并不是重要的经济作物,而是给种植园的奴隶们自己消费的。因为香蕉能够自繁殖,不用花太多心思照顾,还算是一种高产水果。再加上香蕉叶子很大,能给奴隶们提供遮阳的树荫,当然很受当地底层人民欢迎。当地人的吃法也跟现在不太一样,比如有一个吃法是把没熟的香蕉切成片,晒干,磨成香蕉粉。吃不完的香蕉也不用管,挂在树上烂掉就算了,也没人想起来要出口。

改变香蕉命运的,有几个因素,包括地方政策、技术、市场、品种等方面,让香蕉种植业在1877年之后,从萌芽开始急速成长。

第一是当地政策的改变。1876年,洪都拉斯总统马可·奥雷里奥·索托上台,他主张推行自由主义和进步主义改革来振兴洪都拉斯。他发出豪言:“我们要充分利用大自然赋予我们的一切。我们要努力让文明之光照进最为偏远的森林,我们要努力,让土地变得富饶。”其中一项重要举措,就是1877年颁布的《土地法》,提供各种财政激励,鼓励开发森林,种植适合国际出口的农作物。

受到这一政策刺激,很多爱吃香蕉的本地人开始扩大香蕉种植,进行出口。根据当时估计,一片占地4公顷,种植3000株香蕉的种植园,起始投入约250美元,接下来第一年能赚1500美元,随后能达到3000到5000美元。如此诱人的经济回报,引来了全国香蕉种植热潮。到了1899年,洪都拉斯政府对7个香蕉种植的主要城市进行了一次调查,发现有超过一万公顷的香蕉种植园,每年能产出330万串香蕉。

要把产品运出去,就要说到运输技术,也就是蒸汽船和火车。蒸汽船体积更大、速度更快,非常适合运输出口。1877年,直通新奥尔良和洪都拉斯的蒸汽船航线开通,4年后洪都拉斯取消了蒸汽船的入港费,进一步促进了出口。而火车则保证了香蕉能够更快、更平稳地送到市场,不会因为较短的保质期和脆弱的果肉,在运输路上就先腐烂。负责运输环节的美国托运商们一般也负责检查果品,成为定价环节中的重要一环,因此洪都拉斯的种植者们还经常为了争取更高的定价和托运商们进行斗争。

当然,出口增长更加依赖于消费市场的需求。很巧,洪都拉斯北部有个海湾群岛,1861年才从英国接收,居民主要说英语,而不是洪都拉斯本土的西班牙语。由于洪都拉斯本土打压海湾群岛的英语族群,岛民就向之前的宗主国英国投诉,引来英国干涉,让这个小群岛打响了国际知名度。于是这里阴差阳错地成为洪都拉斯水果出口产业面向英语市场的窗口,尤其是美国。

在1880年之前,美国香蕉都算是一种奢侈水果。当时美国人把香蕉当成一种异域象征,认为香蕉代表了热带人的野蛮、懒惰。不过他们的依据之一,是香蕉不需要多努力就能有高回报,正是香蕉的优势所在。在洪都拉斯的香蕉开始大规模出口之后,香蕉成为美国第一种全年供应的廉价鲜果,因为足够低价,能征服工人阶级,而足够新鲜,又征服了中产阶级。在1884年美国取消香蕉进口关税之后,香蕉消费迎来暴涨,1892年就有1200万串香蕉进口,被称为和苹果齐名的“水果主力军”。当时美国有一本畅销书甚至说“香蕉是所有水果中最重要的”。不过美国人不光生吃香蕉,还喜欢把香蕉做成料理,什么香蕉派、香蕉布丁之类的,这个习惯也保留到了今天。

最后,不能忽略品种,这就是大米歇尔。尽管大米歇尔在19世纪30年代就开始种植,但直到19世纪90年代,大米歇尔才成为主要的出口品种。可以说,在香蕉的整个链条上,大米歇尔都适应了需求,堪称“完美”。对消费者来说,它含有更丰富的乙酸异戊酯等香气物质,所以果味更香,口感还更软,同时鲜黄色的果皮比其他绿色和红色的香蕉更新奇。对种植者和经销商们来说,它果皮更厚,不容易碰坏,而且收割后成熟期更长,适合长途出口。大米歇尔还是大串型香蕉,一根上经常能有八九排,符合托运商的香蕉品相要求,比如波士顿果品公司就把运输标准提高到了8排以上。大米歇尔如此畅销,基本定义了对香蕉的要求:大个头,黄皮,软滑香甜。可惜大米歇尔抗病性很差,这为香蕉向人类的报复埋下了伏笔。

到1899年为止,美国的香蕉市场和中美洲的香蕉生产都有长足的发展,洪都拉斯种植者们称之为“黄金时代”。在巨大的利润诱惑之下,美国的水果公司进一步扩大,以1899年联合果品公司成立为标志,香蕉产业进入了兼并阶段。

3.“香蕉共和国”的起源

前面说过,洪都拉斯从19世纪70年代开始大规模种植香蕉,成为美国香蕉的主要供应国,但当时洪都拉斯的香蕉产业并不是由大公司主导的,出口主力仍然是广大的小种植园。根据1899年的调查,在一千多家种植园中,85%的种植园面积在14公顷以下。不过,当时最大的28家种植园已经占有1700多公顷,也就是不到3%的种植园占有了将近三分之一的种植面积,可以看出集中化的端倪。然而,这一阶段的主角并非洪都拉斯本地企业,而是美国公司。

早在19世纪70年代,美国商人基思就开始在中美洲国家投资铁路,在香蕉种植发展起来后,他又开始进军香蕉产业。1899年3月,他和波士顿果品公司的安德鲁·普雷斯顿联手成立了联合果品公司,成为一个包括从种植园到消费者的全链条巨无霸企业。普雷斯顿是当年提高运输标准的背后推手,他特别看重果品质量,因此力推大米歇尔。在联合果品控制的种植园中,普遍采用单一作物种植,只种大米歇尔。

在一个飞速增长而且竞争激烈的市场中,联合果品并没有一开始就在洪都拉斯站稳脚跟,还有标准果品和古亚美果品两大竞争对手,尤其是古亚美果品的老板,绰号“香蕉人”的萨缪尔·泽默里,后来更是反客为主,成了联合果品的控制人。为了争夺经营特权,果品巨头们经常需要动用“盘外招”,这就形成了“香蕉共和国”。

当时果品公司贿赂当地政府,甚至不惜用政变来争夺特许权,也就是用税收和关税优惠为条件,附加土地、矿产等资源,让美国公司负责修铁路,推动运输和出口。而果品公司们就以铁路公司的名义,沿着铁路周边获得的土地开辟香蕉种植园,继续扩大出口规模。最终,香蕉产业不断扩大,公司对政治的影响力也越来越大,而政治影响力大,能获得的土地更多,形成循环。

回到20世纪初期,洪都拉斯正陷入保守党和自由党轮番政变的政治动荡中,给果品公司的介入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1902年代表保守派政变上台的博尼利亚将军,先把特许权给了泽默里,而在1907年自由党推翻了博尼利亚,泽默里的特许权转给了联合果品。于是,泽默里就找来美国雇佣军,在1910年帮博尼利亚又夺回了政权,获得了更多的特许权。光是20世纪头三十年,洪都拉斯就先后遭到美国牵头的7次入侵,大多都和香蕉产业有关。果品公司甚至会为了保护特许权土地,而操纵国家之间的军事冲突,比如古亚美控制的洪都拉斯就和联合果品控制的危地马拉有领土争端。被香蕉公司牢牢拿捏的洪都拉斯被美国人叫做“香蕉共和国”,也就不意外了。

随着果品公司获得越来越多特许权,铁路也越来越多,果品公司控制的香蕉产业也不断扩大。到1929年,洪都拉斯的香蕉出口量达到了2900万串,境内1500多公里的铁路将种植园与河流及港口连接在一起,不断地向美国供应着廉价香蕉。1929年美国官方的贸易数据也显示,香蕉进口占美国进口总量的3%,其中一半都是来自中美洲。而在美国国内的香蕉市场中,由联合果品负责运输和分销的部分超过53%,在利润丰厚的纽约、波士顿等地甚至能达到80%。

但这一阶段,香蕉产业已经开始出现问题,香蕉即将开始报复。首先是环境破坏,在面向美国的洪都拉斯北海岸地区,河岸旁的沼泽湿地和原始森林被大片砍伐,取而代之的是只种一种香蕉的种植园。这些种植园需要配套灌溉和运输用的运河,为了防止季节性洪水淹没,还有密集的泄洪沟、排水沟和堤坝,这些都极大地改变了当地生态。集中种植快速生长的香蕉树也很快消耗了土壤的肥力,很多种植园产量都在不断下降。

更可怕的是,大约在1910到1915年之间的某一天,洪都拉斯的种植园中开始出现莫名其妙枯萎的香蕉树,这就是巴拿马病。早在19世纪20年代,巴拿马先发现了香蕉枯萎病,此后几十年里,枯萎病先后在古巴、牙买加等地大规模暴发,并在1919年确认由尖孢镰刀菌引起。正是铁路、港口和种植园扩建过程中的人员和物质流动,大大加快了巴拿马病的传播。在原先多物种、分散的种植体系中,巴拿马病并不会造成大规模传染,对单一作物种植法的种植园来说却是灭顶之灾。感染巴拿马病的种植园,不仅要将整片土地抛荒,还要把病树整根挖出来切成小块焚烧,然后换一个地方再种。可想而知,这种方法治标不治本。当时也不是没想过别的办法,但真菌没有特效药,其他新的抗病品种又不如大米歇尔,比如有一种拉卡坦蕉,就一定程度上能抗巴拿马病,长得也像大米歇尔,但问题是,拉卡坦蕉要果皮发黑才完全熟透,黄皮的时候看着能吃,但口感和味道都很差,市场反响非常糟糕。

因为各种因素,为了维持大米歇尔的供应,公司只能进行种植迁移,不断变换种植区域,而这一策略是建立在洪都拉斯政府不断颁布新的特许权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的。到了1929年,联合果品终于收购了古亚美公司,标志着兼并时代的结束。因为果品公司抛弃的闲置土地越来越多,却还在不断动用政治特权获得新的土地进行种植转移,激起了越来越多不满,预示着香蕉贸易的新时代即将到来,我称之为危机阶段。

4.香蕉如何在危机中成为现代农业先驱?

洪都拉斯的危机从1929年开始,可以一直持续到1954年,以洪都拉斯大罢工为结束标志。这个阶段的洪都拉斯,经历了和联合果品公司沆瀣一气的独裁者卡里亚斯时代,从1933年一直持续到1948年,联合果品的控制力在危机中反而强化了。所以这里的危机,实际上是相对香蕉产业的底层而言的,包括土地矛盾、新的病害,以及大规模用药等等。

先说这个土地矛盾,根源就是刚刚所说的种植转移。首先,弃种后的原先种植园的劳动者都被裁撤,但土地仍然属于果品公司私有,成了空闲土地。不少失业者和农民想要用这些土地耕种维持生计,都不被允许,干脆私下占用。其次,果品公司还要获得其他土地,这当然就要以更多人的生计为代价,比如牧民、个体种植户等等,他们的土地被拿走修新的铁路和种植园,但自己又无法从中获利,住房、收入、交通乃至饮水等等,都会受到影响。最后,为了方便新的种植园运输,公司还会把原来的铁路拆掉,这也引起周边居民,特别是个体种植户的抗议。

这里要补充一下,即便兼并阶段出现了大果品公司,洪都拉斯的小种植者也没有消失,虽然小种植园总体上呈现减少趋势,但直到20世纪30年代的个体户总产量还能达到数百万串。他们大多都分布在铁路和港口附近。这是因为,美国公司不仅从自己的种植园生产香蕉,也从其他小种植园收购香蕉,公司又垄断了船运和铁路,小种植户必须去公司那里卖水果。但公司作为托运商,既当裁判又当玩家,收购标准都是自己定的,甚至可以直接拒收个体户的香蕉。而当铁路要拆掉的时候,这些低资本投入的个体户就很难再找到买家了。

这些洪都拉斯的底层民众,为了土地而进行过大大小小的抗争,平心而论,的确没有阻止果品公司继续控制洪都拉斯的政治和经济,但至少起到了牵制的作用。

不过,1935年一场风暴过后,洪都拉斯北海岸又出现了叶斑病,严重打击了生产。到1937年,有些地方的香蕉出口下降了三分之二,苏拉河谷的个体种植户产量从360万串暴跌到了170万串。当地官员担心,没有了香蕉带来的收入,本地经济面临着全面崩溃。而此时,“香蕉人”泽默里当时已经把公司研究病虫害的科学家裁得只剩3个人,他认为只要能维持政治特权,不停种植迁移,就没有必要搞科学研究。

所幸,仅剩的科学家中有一个邓拉普博士,他发明了一套大规模农药喷洒系统,定期使用硫酸铜、石灰和水调成的波尔多液,可以杀灭这种靠空气传播的真菌。这套系统非常有效,唯一的问题就是贵,光是调试就花了100万美元,安装时还需要从德国进口设备。到了实际投入之后,联合果品公司发现自己的硫酸铜使用量超过了国际市场的全部供应量,还得派人在洪都拉斯探矿。洒完药之后,还要再专门清洗残留物。总之,香蕉的生产成本涨了40%。

邓拉普系统算是非常有效,比如苏拉河谷的产量在五年内恢复到了1935年的水平,但也完全改变了香蕉种植。由于叶斑病防治药品和喷洒系统要求极高的资本和劳动投入,个体种植几乎不可能负担得起,但不用就可能颗粒无收。联合果品公司马上取得了这套系统的专卖权,告诉种植户他们以后只用负责耕种,公司会负责喷药,骗他们签订“不平等条约”,比如9排一串的大米歇尔收购价从每磅45美分下降到了25美分,每串还要减去5美分作为贷款利息。可以说,叶斑病把香蕉变成了一个资本密集产业,彻底边缘化了小种植园,让大公司占走了更多土地。

从这个角度来说,香蕉是现代农业的先驱。早在DDT发明前几十年,联合果品就形成了以单一作物种植、大规模用药为特征的现代农场。以此为标志,农业高度科学化,需要投入大量资本,开始可以对抗自然条件。

但是注意啊,之前说过,大规模用药是危机,而不是救星。因为这套大规模用药只救了香蕉,却毒害了人类和土地。当时喷药工一天只工作8小时,每小时还有1.5美元,吸引了不少人。可是很快,喷洒工发现波尔多液不仅仅是闻起来有怪味,而是真的有毒。由于缺乏防护,工人们长期接触硫酸铜,逐渐得了铜中毒,开始头晕、恶心,甚至吐血、死亡。1950年,一本叫《绿色监狱》的小说描写了喷洒工人们的悲惨生活。他们传说,那些被毒死的人,身体里的肠子和脑子都被染成了波尔多液的蓝色,工人们也开始叫自己“喷毒者”。小说主人公最后死在种植园里,工友们大喊,“种植园把他吃掉了!他死的时候还拿着喷头,还在为他的外国主人努力工作”。种植园工人的条件也好不到哪里去,疟疾等疾病肆虐,还要忍受公司的虐待,但因为香蕉种植此时已经基本被联合果品垄断,他们也没有多少其他选择。

终于到1954年,洪都拉斯的水果工人们实在忍无可忍,举行了一场总罢工,要求改善工人待遇,尽管最后因为美国以遏制苏联影响为借口横加干涉而失败,但是仍然造成了一些变化,也就带来了香蕉产业的调整阶段。

5.“完美香蕉”为何退出历史舞台?

调整阶段从1954年持续到1970年,也就是联合果品公司改名为联合商标公司那一年,香蕉产业开始大规模从洪都拉斯撤出,但最重要的一个结果,是大米歇尔退出舞台。

改变大米歇尔命运的,除了最开始说的地方政策、技术、市场、品种等等因素,还有品牌化的推动。

首先变化的是政策,这是因为1954年罢工之后,洪都拉斯政府开始回应小农和工人的需求,一系列的政策变化提高了联合果品公司工人的议价权,让他们获得了基本的劳动保障,也就推高了用人成本,而联合果品则用大规模裁员作为报复。结果从1953到1959年,洪都拉斯香蕉有效种植面积从16000公顷下降到了11300公顷,更多人开始种植其他作物。

这一阶段,种植转移策略也无法持续,不光是政治上联合果品开始丧失特权,更基础的原因是实在找不到土地转移了。在20世纪40年代末时,联合果品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开始寻找新的技术,其中一个是淹水休耕,另一个则是寻找抗病品种。所谓淹水休耕,就是用水利工程引水淹没土地,用河流的淤泥来形成新的种植土壤。这一方法当然需要大量前期资金投入,只是维持产量而不能产生更多利润,但也并非长久之计。到1960年,联合果品的收入从1950年的6600万美元暴跌到了200万美元,股价也从70美元下跌到了可怜的15美元,很多香蕉种植都转移到了厄瓜多尔等其他国家。很显然,种植新品种是唯一可行的长期解法。

这个新品种,就是现在占到国际种植面积50%的华蕉,书中叫卡文迪什。华蕉抗风和抗病能力比大米歇尔强,但皮薄,容易出黑斑,香气也不够。1957年,华蕉在美国上市时遭到了消费者抵制,只要大米歇尔的进口量上去,华蕉销量就会下跌。

华蕉打开市场,要等到联合果品的竞争者,标准果品公司1960年开始大规模采用“种植园预冷装箱”,创造了“加巴纳”品牌,重新定义了香蕉产业。实际上,就是在果园收割后增加一道工序,直接清点品相较好的香蕉,装入纸箱,贴上品牌标签。联合果品也在1963年推出了自己的“金吉达”品牌,这个名字可以翻译成小姑娘,是一个头顶果篮、腰围花裙的香蕉拟人形象,模仿红极一时的好莱坞女演员卡门·米兰达的经典造型。通过新的品牌营销,市场开始青睐所谓的“优质”香蕉品牌,外观更好看的香蕉被挑出来,和其他“次果”形成差异。香蕉从此售卖的不再是产品,而是品牌,终于让消费者遗忘了大米歇尔的标准。

最终,联合果品公司核算发现,改种华蕉的成本远低于继续和巴拿马病战斗的成本,“完美香蕉”就这样退出了历史舞台。1963年,联合果品的利润仅有130万美元,五年后到了2500万美元。到了1970年,联合果品公司改名联合商标公司,不久后直接改为金吉达,并沿用至今。

结语

总结一下,香蕉产业几乎“工业化”了农业生产,特别是单一栽培模式高度结合了技术科学和廉价劳动力,加上资源补贴和监管体系,乃至最后的品牌化,代表了现代农业的发展。可以说,这个模式喂饱了很多人,但也造成了很多问题。已经有新闻报道,巴拿马病出现了新种,华蕉难以抵抗,可能要步大米歇尔后尘。同时,现代香蕉种植中大规模使用有毒制剂,而工人们仍然没有获得应有的保护。如果人类不能吸取教训,那么香蕉的报复还会反复上演,最后走向衰亡的,就不一定只是香蕉了。

好,以上就是为你介绍的全部内容,如果你对书中其他内容还有兴趣,也建议你去阅读原书。

《希腊罗马名人传·凯撒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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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内容严格来说并不是一本书,而是书中的一章。这本书就是古罗马作家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我从中选取《凯撒传》来跟大家讲一讲在古代罗马何为美好生活。我们之前的两本书跟大家分享的是古希腊的两种生活方式,一个是苏格拉底式的哲学家的认识你自己,另外一种是酒神代表的忘掉你自己。

其实,对于普通的古希腊或者罗马人来说,如果不做哲学家,美好生活肯定是一种政治的生活,因为对于那会儿的古人来说,参与政治并且取得荣耀,这才是一个人一生之中最高的满足和成就。恰好古代有一本书,把通过这条路获得美好生活的人都集中了起来,这就是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

普鲁塔克是罗马帝国时期一位著名的作家、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他出生在希腊中部,用希腊语写作。但是当时希腊是被罗马所统治的,所以普鲁塔克算是罗马帝国的作家,他的《希腊罗马名人传》选取了古代希腊和古代罗马历史上最为著名的那些政治家、立法者、将军等等。这些古代世界的政治人物往往是在国家建立或者历史节点处发挥重要作用的人物,这些人往往拥有卓越的政治智慧以及波澜壮阔的一生,将自己的功业与国家的走向紧密地结合在了一起。通过撰写这些人的传记以及评论这些永垂史册的政治人物,普鲁塔克想表达在古代社会何谓美好生活,什么是更好的人,以及什么样的道德是更值得选择的等等问题的思考。

普鲁塔克这本书流传下来之后,就成了后来西方人去了解古代希腊和罗马这些伟大的人物一个非常便捷的方式。这本书后世最为有名的读者就是美国的国父们。在美国建国的时候,也就是在费城制宪会议上,那些美国未来的国父在讨论未来国家的宪法,而他们小时候看的启蒙读物就是《希腊罗马名人传》。不知道他们小时候有没有想过,在他们长大后,有一天也能像看到的传记记录的主人公一样,去为美国制定根本大法。

整个的名人列传一共有50篇,其中46篇是列传,就是选一个希腊的人物,再选一个罗马的人物放在一起对照来写,并且还会给两个人一些总体的评价。这是普鲁塔克这本书的一些基本情况。

古罗马的历史背景

接下来,我们在讲到主角凯撒之前,得先来看另一个隐含的主角,古罗马。这里我们用“罗马”代称古罗马,方便代入普鲁塔克同时代人的视角。

提到罗马,大家首先会想到的是罗马帝国,罗马帝国疆域最大的时候控制着亚、非、欧三大洲的部分领土,把地中海都变成了它的内海。但是我们又知道另外一句话,叫作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罗马最初只是一个小的城邦,由罗慕路斯建城后来逐步地扩大它的疆域,在共和国的晚期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横跨三大洲的辽阔疆域的政治体。也就是说在共和国晚期的时候,它其实已经建成了一个帝国。

这里我要先解释两个事情。一是关于帝国,要说明一下,所谓的帝国,在罗马并不是因为它有皇帝才称之为帝国,我们严格来说称呼一个政治体为帝国的时候,更多的时候是说它统治了很多和自身主体人群生活方式、习俗不一样的地方,统治了一些所谓的“他者”。

二是关于罗马的历史阶段,刚才提到了共和国和帝国,其实罗马有过三个不太一样的阶段,最初是王政时期,就是最初的城邦由王来统治的时候。之后王的家族被驱逐了,罗马就进入到共和国阶段。今天所说的“共和国”,即respublica,在现代英语里边就是republic这个词的来源,它的本意是共有的物。到了凯撒这个时候,罗马就进入到了共和国晚期,这个时候共和国发生了非常严重的内战,最后由凯撒的养子渥大维将所有的对手彻底消灭干净,统一了整个国家。渥大维摇身一变,成为奥古斯都,开启了罗马的元首制时代,后世也将这一变革视为罗马帝国时代的开端。

所以罗马并不是一开始就是一个帝国,而罗马帝国形成的一个关键的阶段是罗马的共和国,罗马的共和国又是怎样的呢?罗马的共和始于王政时期最后一个王塔克文被罗马人驱逐。当时在驱逐王的时候,有一个年轻人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的名字叫布鲁图斯。这个名字我们一会儿在《凯撒传》里会再次遇到,当然不是同一个人了,隔了几百年,但两个布鲁图斯发挥的作用是类似的。

当时布鲁图斯领导着罗马人将塔克文家族驱逐,并说从此以后,罗马再也不能有王了。自此之后,罗马就用两个执政官来取代原来的王所拥有的权力,并且两个执政官的任期只有一年,就这样通过用任期制以及两个执政官来分担最高权力,罗马防止王重新回到罗马城来统治民众。罗马人认为没有了王,罗马民众就有了自由。

除了最高权力的更新之外,罗马的政体也发展成为古代共和政体。这是我们读懂《凯撒传》的关键。这里所说的共和政体是除了最高的执政官和其他一些高级官员外,罗马还有元老院,Senate,这个元老院是由退休的高级官员构成的,他们拥有政治智慧,负责财政和外交的事务,但并没有处理具体行政管理事务的权力。元老院往往被称为“共和国的良心”,是一个贵族阶层,在一些危急关头,能够有非常睿智的判断来挽救罗马共和国。在高级官员和元老院之外,罗马还有各种由民众组成的会议。这些会议可以立法,可以选举官员,还可以议事。当然在共和国时期,很多审议的内容需要先经过元老院的预审。所以罗马的共和制度是一个混合政体。

罗马在历史上还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官职,就是保民官。保民官顾名思义就是平民的利益代言人,他们的人身神圣不受侵害,最初是民众不堪忍受贵族的欺压,而奋起斗争产生的一种官职。这种官职到了罗马共和国晚期之后,就会被一些贵族的官员所利用。有些贵族的官员希望当保民官,然后颁布一些取悦民众的法律来获得自己政治上的力量,与其他贵族进行斗争。

罗马共和国晚期,共和政体出现了一个新的要素,这就是将军的力量。随着共和国地盘越来越大,统治的区域越来越广,这就使得共和国要派出不同的将军去驻守这些新获得的行省,比如西班牙,意大利北部的高卢,还有亚洲、北非等等这些地区。共和国的扩张要依赖这些骁勇善战的将军,而在古代的技术条件之下,一个将军长期带兵作战,慢慢地他就建立起了士兵和将军非常紧密的效忠和忠诚关系。兵团的士兵也依赖他所跟随的将军,希望以后将军能够在罗马城内为他们争取一份比较好的退休养老的地儿,在帝国境内分得肥沃的土地。所以罗马的扩张慢慢导致将军的力量越来越大,并且军队开始逐步由共和国的军队转向带有越来越强私人色彩的军队。

本来在罗马共和政体中,官员、元老院和平民是相互制衡的关系,到了晚期,随着这些将军的力量越来越大,或者有些人利用通过取悦民众的方式,成为民众特别喜爱的政治人物,也就是所谓的“巨头”。元老院慢慢地就没有充足的力量去制衡罗马这些能力卓著的将军和政治家了。这就导致了共和国晚期频繁的巨头们之间的争斗。

比如说像苏拉,就是第一个带军开往罗马城的政治人物。当时苏拉的力量非常强大,当他去东方平定完叛乱之后,带兵回到罗马,对罗马元老院说,现在罗马的共和国已经被伤害得千疮百孔,需要恢复罗马历史上一个非常古老的官职,叫做独裁官,就是可以总揽一切大权,让他来恢复罗马共和,并且不给独裁官一任期的限制。因为原来在古代的时候,罗马共和的独裁官最多不能超过6个月。面对苏拉的军事威胁,元老院就同意了。苏拉进城之后就对他的政敌马略一党进行了大清洗,而马略就是凯撒的姑父。

面对波澜诡谲的局势,哲人式的沉思或者酒神都不能承担起罗马人典范式的美好生活。如何在乱局之中凭借自己的政治和军事才能成为卓越之人,以及在乱世中成就一番伟业,挽救共和国于危亡,就成为这个时期众多政治人物的自我期许与使命。在罗马共和国晚期的舞台上,凯撒无疑是最为传奇的一位,他的政治生涯以高度浓缩的方式塑造了典范性的罗马生活,也成为后世想象罗马人最为重要的人物形象。讲到这里,我们就可以进入《凯撒传》了。

踏上政治舞台

凯撒因为与马略的亲戚关系,在苏拉的大清洗中偷偷地隐藏起来,逃出了罗马城。这就是整个《凯撒传》或者凯撒职业生涯的开始。凯撒在外流亡期间也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能力,值得一提的是他还在流亡中去了希腊的罗德岛。这个地方是当时地中海著名的留学中心,罗马很多人送孩子来罗德岛在这儿上“大学”,学修辞学。罗马另外一个著名的政治家西塞罗也是在这儿学的,因为在古代,修辞学是成为政治家和演说家必备的能力。这个传统一直延续到今天,西方很多国家在从事政治竞选的时候,演讲能力仍是非常重要的。

凯撒虽然也学了不少修辞学,但是他更感兴趣的是军事和权势。学完这些之后他就回到了罗马。罗马城的民众看到凯撒很有辩才,但更重要的是发现凯撒拥有很多年轻人所不具备的能力,热情、好客、豪爽,善于应酬,获得了民众很多的好感。他的政敌们觉得凯撒虽然表现不凡,但毕竟还是个年轻人,也没有很多钱财,心想等他耗尽了钱财也就无法继续慷慨大方了。

凯撒恰恰抓住这段被政敌轻视的阶段,想尽办法扩大自己的声望。普鲁塔克说,凯撒声势凶猛,并且民众对他有特别的好感。有个例子可以看出凯撒的魄力和能力。当他的姑母也就是马略的妻子去世的时候,凯撒就把马略的画像展示出来。因为苏拉在掌权之后,就把马略这派人宣布为罗马的敌人,没有人再敢把马略的形象公开展示。结果凯撒却这么干了,赢得民众的喝彩和支持。另一方面,凯撒在罗马城也极为慷慨,取悦民众,挥霍无度,欠了很多债务。在罗马,用个人财产去取悦民众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会被元老、贵族所担心,因为他们知道没有一个人会无缘无故地去取悦民众,任何对民众的慷慨,都会被认为是有政治权力斗争或者竞争的想法。而民众一直和贵族之间是有矛盾的,城内贫苦的市民试图希望让凯撒来帮他们争取利益和权利。就这样,凯撒和民众的联合,整个儿拉开了他和元老阶层斗争的序幕。

凯撒的这些举动引起了元老院的敌视和警惕,因为之前在罗马发生过一次叫喀提林阴谋的事情。就是一个名为喀提林的人阴谋叛国,想要屠杀元老,后来被西塞罗提前得知了消息,然后宣布进入紧急状态,未经审判就把喀提林处死了。有些人怀疑凯撒也和这一团伙有关系,所以元老院就要想方设法定凯撒的罪。结果凯撒发表了一个精彩的演说,然后为自己申辩开脱了。同时,元老们还忌惮于凯撒深受民众的拥护和爱戴,就没有对凯撒判刑。为了防止凯撒成为民众领袖,一个重要的元老,叫小加图,他说服元老院,每个月给城里的一些贫苦的民众发放谷物,以此来削弱凯撒的势力。

总结来看,在凯撒慢慢进入到政治舞台的过程之中,他善于利用民众的力量而非元老贵族阶层的力量,这个线索也构成了他一生政治生涯的主线。经过这些事情之后,凯撒就到西班牙等等这些地方去做官,在这个时候,留下来关于他的两个著名的故事。

第一个事情是他在经过阿尔卑斯山的时候,来到一个小村子里面,有一个同伴就开玩笑说,在这儿难道人们还会野心勃勃地去争夺什么政治上的高位和权势吗?结果凯撒非常严肃地回答说:“我宁愿在这儿当头,也不要在罗马当老二。”这就是凯撒版本的“宁为鸡头,不做凤尾”。

另外一个更著名的传说和故事是,当他来到西班牙之后,有一天他在阅读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的故事,突然陷入沉思,热泪盈眶,朋友问他,你怎么了?凯撒就说,亚历山大在我这样的年纪的时候已经征服了很多国家,而我至今还是一事无成,只要想到这些,我就禁不住要掩面而泣。

凯撒在西班牙也取得了一系列军事成就,展示出高超的政治才能,当他经历过这些再回到罗马的时候,就开始要考虑如何在罗马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而不只是一些声望了。

当时的罗马城里有两大巨头,一个是克拉苏,一个是庞培。凯撒先是获得两大巨头的支持,当上了执政官。当了执政官之后,凯撒便建议要分土地给民众,结果元老院的反对又让他进一步来煽动民众来获得自己的支持。除此之外,凯撒还进行自己的政治联盟,将自己和第一位夫人的女儿嫁给了庞培,通过这种和亲联姻的方式,开始组建自己在罗马的政治力量。同时,凯撒又娶了一位贵族的女儿为妻,这个贵族就去当下一年度的执政官。这些巨头之间的联姻引起了元老们的反对,小加图就说,你们这帮人用自己的婚姻联结,试图去控制罗马的重要官职。结果元老们却被罗马城内这几位巨头联手压制回去,并且在庞培的支持下,凯撒获得驻军高卢的权力,统率四个军团,任期5年。庞培无法预知,这项安排最终竟把自己埋葬。

凯撒与高卢

凯撒一直没有获得元老的支持,只不过现在罗马的实际权力已经往拥有军权的巨头一边倾斜。凯撒此时是这一发展的受益者,当他在城内开始进行政治上的合纵连横之后,紧接着就获得了带兵高卢的权力。这就迎来了他职业生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通过在高卢的战争和经营,凯撒获得自己的军队和声誉,以及用以政治运作的钱财,正是这些活动使得他最终有资格与庞培一决高下。我们先来看凯撒在高卢的情况。

当时的罗马帝国疆域很大,有很多的行省。从意大利再往北就是高卢地区,而高卢再往北就是日耳曼地区。凯撒在高卢取得了彪炳史册的战功,征服的地区远远超过其他的将领。普鲁塔克说,凯撒在高卢,作战的时间不到10年,攻占了800个城市、300个部落,他攻打过的敌人有300万,其中100万被他杀死,100万成为俘虏。

通过高卢的这一系列征战,凯撒和他的士兵建立起了忠诚的亲密关系,这对凯撒的实力是很重要的因素。也就是说军队不再是罗马的军队了,而开始成为这些军事将领的军队了。普鲁塔克还记述了几个故事,来形容士兵是如何愿意为凯撒卖命的。第一个例子是有一个名为阿西留斯的士兵,他在一次海战里,右手被敌人用剑砍掉,但是依然用左手拿着盾牌来击打对方的脸,终于把敌人全部赶走。第二个例子是有一位名为卡西乌斯的百人团的团长,在战争里他有一只眼睛被敌人的箭射中,肩膀被一根标枪射中刺穿,大腿也被挫伤了。盾牌上留下了130个洞眼,哪怕在这种情况之下,他还向敌人打招呼,佯装投降,结果等两个敌人走过来的时候,他就用剑砍下了一个人的臂膀,重击了另一个人的脸。普鲁塔克用这些鲜活的例子说明,战士和凯撒在情感上或者效忠的链接是非常紧密的,战士们愿意为自己的将军在战场上舍身赴死。

同时,凯撒对他的手下也是非常地慷慨,无论是给荣誉还是给金钱都毫不吝啬。普鲁塔克说,凯撒在战争中所取得的财富从来不用于自己的生活,追求享乐,而是把所有的钱都分给士兵,他认为这样其实是增加自己的力量,并且他自己对待士兵也是非常好。有一次在赶路的时候,他们遇到暴风雨,便到贫苦的人家里面去躲避,发现里边只有一个房间,只能容纳一个人,然后凯撒说应该把这个位置留给身体虚弱的人,而他自己和其他的人睡在门口的棚子里边。

凯撒在高卢取得了赫赫战功,当然这些战争也不都是一帆风顺的,还曾经遇到过非常大的阻力和困扰。但是凯撒仍然表现出英勇无畏的精神,取得了一次又一次大捷。战争的胜利也为他带来了战利品,除了分给战士外,凯撒用他在高卢所获得的金钱到罗马城去贿赂很多人,特别是一些濒临破产的人,以及一些政治上有重要能力的人,而这些人拿了凯撒自己的钱,然后再敦促元老院给凯撒拨更多的军饷。所以凯撒一方面用他的高卢战利品去俘获士兵,来换取对自己的支持,另外一方面再去买通罗马城内的政治支持。

凯撒战胜庞培,独裁官的命运

凯撒在高卢的势力急速膨胀着,随着自己的崛起,他开始去挑战庞培的地位。原来庞培、凯撒和克拉苏三巨头,他们其实形成了一个三角的力量平衡关系。但是这个稳定关系并没有维系很长时间。公元前54年,嫁给庞培的凯撒女儿死于难产,这也终结了凯撒与庞培的联姻关系。与此同时,克拉苏也于公元前53年在与帕提亚的战争中被杀死,帕提亚在今天的土耳其地区。缺少了克拉苏的制衡,三角关系变成两方关系,就变得不稳定起来。庞培和凯撒相互猜忌,只要把对方拿下,就可以成为罗马的头号人物。

我们还记得他在阿尔卑斯山的时候说,我宁愿在这当老大,也不在罗马当老二,这就是凯撒的心志,就是始终要当老大。凯撒这时候也开始一系列在罗马的游说。

庞培希望动用元老院的力量来制衡凯撒,让他解除武装。而凯撒却用自己的高卢战利品拉拢收买公职人员,帮他们去还清债务,建设一些场馆等等。当庞培要求元老院去解除凯撒武装的时候,凯撒说,那庞培要解除我的武装,也得把庞培的兵权一并解散了,这样才是公平的。结果庞培获得了元老院的支持,所以投票最终的决议是凯撒要解除军队,而庞培不能解散。

凯撒在得知这个消息之后,彻底死心了。他把大部分军队放在阿尔卑斯山以北,带着一部分军队往罗马开进,公元前49年1月,凯撒率军渡过卢比孔河(北意大利的边界)进军罗马。凯撒在渡河时就说出了那句名言:“骰子已经掷出。”

罗马城内的人都知道凯撒在高卢的大军,然后听说凯撒带着兵来穿过卢比孔河进军罗马后,大家都大惊失色,纷纷逃走,元老执政官都离开了罗马。庞培放弃了罗马,撤退到希腊和巴尔干半岛上召集增援。公元前48年,庞培和凯撒在希腊的法萨罗战役上遭遇,庞培惨败。接着,庞培逃到埃及,希望能得到当时年幼的埃及法老托勒密十三世的支持。当时的托勒密和自己的姐姐(也是妻子)克里奥佩特拉七世共同统治埃及,但他并未知会克里奥佩特拉,趁她在流放时,自己做出了决定。

托勒密并没有帮助庞培,他杀了庞培并在凯撒到达埃及的亚历山大城时把庞培的首级献了上去。凯撒在埃及待了差不多一年,并下令让克里奥佩特拉七世成为埃及的共同统治者。此后,凯撒到亚洲去平定很多叛乱的时候,有句著名的话:VENI VIDI VICI ,我来,我见,我征服。这些事摆平了之后,凯撒又回到了罗马,然后当选了次年的执政官,开始了一生政治生涯的高峰和命运的转折。

回到罗马的凯撒仍然与元老们敌对着,很多元老还在北非组织军队抵抗凯撒,于是凯撒先后讨伐了北非小加图等元老组织的军队,以及庞培儿子在西班牙的军队。凯撒在罗马举办了盛大的凯旋仪式,然后再次当选执政官。这个时候罗马终于恢复了一个短暂的和平,经历了那么多内战、灾难,终于可以暂时休养生息了。

此时的罗马,特别是元老院所代表的共和政体已经无法制衡凯撒这样的将军了,这也是罗马命运的必然。凯撒经过激烈的内战,成为罗马的独一号政治人物,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他究竟以怎样的面目出现在罗马。我们在开头时说,罗马在开辟共和的时候,就说罗马再也不能有王了。凯撒在城内获得终生独裁官的职位也让人不免联想到王,这也引起大家的厌恶。在一次公开的场合,他的部下安东尼把一个王冠献给了他,他先是拒绝,安东尼又献了一次,结果凯撒把王冠献给了朱庇特神庙神殿。但是后来人们发现凯撒的雕像上都戴着王冠了,所以这是一种僭越。

当他展现出了想做终身独裁官,近似于王的这样一种形象之后,就给自己招来罗马共和传统的抵抗。公元前44年1月,罗马元老院给予凯撒“终身独裁官”称号。凯撒在元老院中已经有了足够的支持者,但以马库斯·尤尼乌斯·布鲁图斯 (Marcus Junius Brutus) 和盖乌斯·卡修斯·朗吉努斯 (Gaius Cassius Longinus) 为首的许多元老仍反对授予凯撒该称号。我们前面提过,当时罗马共和国开启,然后结束王政的时候,有一个人叫布鲁图斯,那么这个时候又是一个名为布鲁图斯的人扮演了弑王的角色。3月15日,一群元老在元老院刺杀了凯撒,普鲁塔克说当元老院的人去刺他的时候,凯撒就要竭力自卫,但是看到布鲁图斯来刺他的时候,他就用袍子将面孔掩盖起来,不做任何挣扎。这就是凯撒的一生。表面上,凯撒是被一群人杀死的,其实是被罗马共和的传统杀死的,因为经历了几百年之后,罗马不太容易接受有人再当王。当凯撒的养子渥大维后来打败安东尼后,自己也不愿当任何会被联想为王的官职,甚至连执政官都不想做,而是只保留了终身保民官的职位,并称自己将共和国还给了元老院和罗马人民,只是通过权威来操纵国政。

结语

普鲁塔克在传记中说,凯撒天生就是做大事的人,热爱荣誉而完成伟大的功业,他永远不满足于现状,不会去享受自己非常辛苦得来的收获,反而他要雄心壮志地去继续谋划更伟大的一些事业,获取更多的荣誉。他不断超越过去的成就,完成一件事再去征服新的事情,等等事迹,说明他就是这么一个争强好胜的人。凯撒这样一个人,恰好生在一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和伟大的罗马,他用自己的选择取得了成就,也为罗马共和敲响了丧钟,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在西方古典世界,人的美好生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沉思的生活,一种是政治的生活。如果说哲学家开辟的是反思性的、爱智慧的生活,那么对于生活在古典世界中的大多数人来说,积极参与政治的生活就是更为主要的美好生活想象。当然,不同的人在政治生活中有不同的参与方式,对于那时的普通的公民来说,政治生活可能意味着在公民大会上建言献策,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取得不朽的功名,政治和军事活动给人带来荣誉;对于那时的立法者来说,能够有政治智慧为国家制定基本的法律,规定生活方式,让国家能够长治久安,就会被后人铭记并神化;对于那时的将军和政治家来说,利用自己的才能统率民众去实现自己的意志,在战争中力挽狂澜,实现自己的野心和对不朽名望的追求则是贯穿一生的驱动力。在这一条路径上,凯撒堪称登峰造极,所以成为后世理解罗马以及政治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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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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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了古代希腊对于美好生活的构想,以及古罗马凯撒的政治生涯后,我们要从古典世界转向另一种文明形态,这就是在西方文明史上非常重要的启示宗教传统,而今天我们来阅读的书是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代表了这个思想传统中对美好生活的思考。所谓启示宗教,是包括犹太教、基督教等等在内的多个一神宗教,也就是有唯一的神,“启示”是说信仰来自神的启示。这种思想传统跟古典时代有什么区别?特别是,这种新的传统会产生一种什么样的美好生活观念?接下来我们就从这本书切入。

本书作者奥古斯丁是西方思想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之一,他生于公元354年,公元430年去世,生活在罗马帝国后期,著述丰富,他的一生也非常传奇。奥古斯丁出生于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北非,在罗马受教育,在米兰接受洗礼,曾任大公教会在阿尔及利亚古城希波(Hippo Regius)的主教,是早期西方天主教的神学家、哲学家。我们今天要读的《忏悔录》被称为西方历史上第一部自传,而这本书远远超出自传的性质。奥古斯丁将自己的经历与基督神学的思考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衔接了古典时代和中世纪两个时代,这就是《忏悔录》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但在讲这本书之前,我想先从个人的一个经历说起,可能你能更好地理解为什么我要在何谓美好生活的书单里选这本书。

大学的时候上英语课,有一对外教的夫妇教我们口语和写作,这对夫妇教得特别好,和我们的关系也很不错,在教完我们之后,这对夫妇就退休回到了美国。后来,过了两年之后,突然有一天我们班的同学集体收到了这位男老师给我们发来的一封邮件。他在邮件里宣告了一个悲伤的消息,告诉我们,他的妻子,也就是教我们写作的女老师前不久在耶路撒冷旅行的时候不幸去世。收到这封信,我们都很伤感,读到这个信息后,我们还注意到,随着信发来一个链接,是这位女老师葬礼上教堂里的录音。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葬礼上的这种录音,一开始我听得是颇为惊讶,因为最初是亲友的发言,逐个哀悼她,哀悼的内容却是一些她生前有意思的事情,甚至是段子,然后不时听到教堂里头的人会心一笑。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是一个震撼冲击,熟悉了自己传统中的葬礼场景,我并没想过亲人们可以这样去对待死亡。

对于人来说,思考美好生活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如何对待死亡和生命的意义,甚至可以说,可以从如何看待生命来看不同的美好生活方式。苏格拉底为了纯粹理性灵魂的爱智,可以欣然赴死;政治人则要将自己的事迹化作不朽的功名留在世间,死亡并不能剥夺名望。到了启示宗教这里,人的生命和意义被重估了,因为引入了一个新的超越性的维度,上帝。在奥古斯丁《忏悔录》这本书中,他通过自己的人生经历来思考背后的神学道理,这也是这本书有趣和重要的地方,奥古斯丁非常精彩地把他生命中曾经遇到过的一些问题给提炼为严肃的理论思考,而理论思考的结论又是和他整个的神学的思想是统一的。不过要注意,我们在这里讨论奥古斯丁的神学思想,不仅是一种信仰,而是作为西方文明的主流思想来理解。

那么我们今天就来看书中的几个著名例子,奥古斯丁的这些经历大多都是我们每个人也会遇到的,但是主教奥古斯丁的思考和处理方式和我们是很不相同的。我挑选的这些问题非常重要,这是因为对我们人来说,其实一直是有这样一种可能性的,我们生命里面可能会构想一种超越性的或者是神圣性的存在,通过它来安顿此世的生命或者是生活。下面就让我们进入这几个案例,看看奥古斯丁是如何来思考这些问题的。

偷梨事件

第一个案例是奥古斯丁小的时候做的一件不太好的事情,说实话,这种事情我小的时候也干过,然后当他成年之后来回忆的时候,他就搞不清楚当年为什么会做这样一件自己知道是不好的事儿。

那么究竟是个什么事儿呢?就是他和小伙伴们去偷梨。奥古斯丁说,当时他家附近有一株梨树,当时树上的梨刚刚结果,但是还没有成熟,不管是形状、大小、味道都不吸引人,都不诱人。

但是奥古斯丁说,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天天在街上调皮捣蛋。有一天玩到了深夜,然后他们就把梨树上的果子全部都摇下来带走了,带走了之后也不是为了吃,尝了一尝也不好吃,而是拿去喂猪。成年之后的奥古斯丁反思这件事情的时候,他就想不通为什么要去偷梨,有什么理由呢?梨子也没熟,也不好吃,也不诱人。

奥古斯丁给自己偷梨找不到任何正面的理由,但是有很重要的一个负面的原因,就是偷梨是任何的风俗法律不允许的,他们就要明知故犯,去故意做这些被禁止的事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有一颗叛逆的心灵在作祟。

奥古斯丁还进一步反思,他说如果当时是一个人的话,他会去偷梨吗?奥古斯丁说,大概率是不会去偷的。恰好是因为当时是一群小伙伴,一起狼狈为奸,调皮捣蛋,相互激励才去偷的,所以奥古斯丁说他就喜欢和小伙伴们一块儿做坏事情。

但是问题是,小伙伴们在一起可以去做很多事情,那为什么非要去偷并不好吃的梨呢?奥古斯丁想了半天,想到了在《圣经·旧约》的《创世纪》里的一个著名的故事,就是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这个故事想必你也很熟悉,我这里简单复述一下。当时在伊甸园里边儿,上帝告诉亚当不要吃善恶树上的果子,但是夏娃受到蛇的诱惑,先吃了果子。亚当本可以拒绝吃果子,但是最后还是吃了,奥古斯丁对这个的解释是,亚当之所以敢违背上帝的命令,一来是因为亚当有自由意志,所谓的自由意志就是上帝在创造了人之后,上帝也无法干预的人的意志;二来是因为亚当和夏娃之间亲密的纽带,也就是说,亚当吃禁果是夏娃请他吃的,并不是为了故意挑战上帝,而是屈服于夏娃的愿望。夏娃把蛇的话当真,而亚当只是不想和唯一的伴侣分开,为此哪怕是共同犯罪也在所不惜。我们知道,亚当和夏娃也为这罪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被赶出了伊甸园,开始在世间辛劳的生活。

奥古斯丁将自己16岁时的偷梨与亚当和夏娃偷吃禁果联系在一起。奥古斯丁反思说:“假如我欢喜所偷的果子,想享受那些果子,那么为满足我的欲望,我单独也能干这勾当,不需要同谋者的相互激励,燃起我的贪心,使我心痒难忍。但由于我的喜爱不在那些果子,因此是在乎罪恶本身,在乎多人合作的犯罪行为。”那也就是说,奥古斯丁将自己为了犯罪而犯罪的原因归咎为和小伙伴的友情,是“害人不浅的友谊,不可思议的思想诱惑”让他去偷梨,只需要小伙伴们说一声:“走,干一下”,自己便要加入,因为自己当时在乎的是同伴的友谊。

奥古斯丁的这个反思听起来颇有道理,我小时候也曾跟小伙伴们去干过类似的事情,想来并不是为了吃那个偷来的西瓜或者杏子,而纯粹就是为了一起做一些让人心跳加速的事情。那么奥古斯丁将做坏事归结到对友谊的珍视上是不是很有道理呢?这个在常人听来有一定说服力的解释,很快就被他解构了。这就是在《忏悔录》中他向读者剖析的尘世之爱,以及他在尘世之爱中所遭受的痛苦与思考。怎么解构的?我们先不直接说,而是通过两个例子,一个是他在皈依基督教之前的丧友之痛,一个是他皈依后的丧母之悲,来看他对生命看法的改变,以及神学传统带给他的关于美好生活的认识。

失去朋友的痛苦

奥古斯丁有一位童年挚友,曾经一同玩耍长大,后来奥古斯丁出外求学,两个人分开了一段时间。当奥古斯丁完成在迦太基的学业后,回到家乡教书,与故友重逢,两人仍有很多共同话题,友情更为牢固。这两个人关系好到什么程度呢?甚至奥古斯丁还成功劝说朋友改信了摩尼教。所谓摩尼教,简单来说就是认为世界是二元的,有着善神和恶神的对峙和斗争。

不幸的是,不久后奥古斯丁的这位朋友就得了一场大病,发高烧陷入昏迷,很快就永别人间。这位朋友的死给奥古斯丁带来重大的打击,在书中奥古斯丁形容自己极度的悲伤之情:

“这时我的心被极大的痛苦所笼罩,成为一片黑暗。我眼中只看见死亡。家乡对我来说是一种惩罚,家庭是一片难言的凄凉。过去我和他共有的一切,这时都变成一种可怕的痛苦。我的眼睛到处找他,但到处找不到他。我憎恨一切,因为一切没有他;再也不能像他生前小别回来时,一切在对我说:瞧,他回来了。我为我自己成为一个不解之谜:我问我的灵魂,你为何如此悲伤,为何如此扰乱我?我的灵魂不知道怎么答复我。”

这段话将奥古斯丁的痛苦生动鲜活地传达了出来,透过文字我们也能感受到那种令人窒息般的痛苦。这种痛苦令人动容,同样令人感动的还有这种友情。但是,奥古斯丁对自己的痛苦开始反思,就像他说的“我成了自己的不解之谜”。什么不解之谜呢?那就是奥古斯丁搞不清楚为什么自己会如此痛苦。在这种痛苦中,奥古斯丁想到了自杀,但是他发现自己又无法放弃生命,他说“我爱我这不幸的生命,胜过爱我的朋友”,而按照古希腊和罗马的友爱观念,理想中的友爱关系就是一个灵魂两个身体,朋友就是自己灵魂的一半。这种观念给奥古斯丁带来困难,如果好朋友是一个灵魂寄居在两个身体里,那么现在一个身体已经被死亡夺走,那么他不愿意一半活着,也是因为这个观念,奥古斯丁也害怕死,因为一旦死了,他所爱的朋友整个就死去了。

这听起来有点儿绕,奥古斯丁这想法的背后其实是古典友爱观的问题。如果友爱是一个灵魂两个身体,在两个身体都活着的时候,自然可以非常融洽契合地在一起,但是一旦其中一个身体死去,那么这个友爱关系就只剩下一个灵魂一个身体。这一现实让奥古斯丁反思,当朋友去世后,自己所爱的究竟是谁?究竟爱的是朋友,还是自己?古典友爱关系的实质,竟然通向自恋。难道我们和别人的亲密关系背后都只是自恋吗?这是奥古斯丁的第一层反思,不止于此,他还在继续反思,为什么朋友离去,自己会如此痛苦和崩溃。成年后的奥古斯丁再皈依基督教,他反思后的结论是,尘世间的朋友终有一死,但是自己在爱朋友的时候,却把朋友当作不朽的去爱,以为朋友始终不会离开自己。但朋友并非真正的上帝,将有朽之人当作上帝去爱,总会有一天面对失去而陷入痛苦,因为只有爱的对象转向了不会死亡、永远存在的上帝,才不会被死亡带来的痛苦所侵扰。

说到这里,你可以看出奥古斯丁反思的思想深邃之处。他借着对好友离世的反思,将这事儿上升到普遍的道理,那就是宇宙中的事物都是在时间中的造物,此生彼灭,此起彼伏,人如果把他们当成是终极关切的对象,那么或早或晚总会有丧失它们的一天,所以人的痛苦来源并不在于爱的情感,而是在于爱的对象的选择。

母亲的爱

刚才讲的是奥古斯丁丧友,这时他还没有皈依基督教,是一个摩尼教徒。后来,他皈依了基督教,接受了另外一套价值体系,但是新的价值体系给他带来了新的痛苦。这在他母亲离世的时候集中爆发了出来。

公元387年到388年之间的冬天,奥古斯丁在米兰接受洗礼,加入大公教会,也就是我们现在说的天主教,成为一名基督徒。但同时,奥古斯丁的母亲,这位虔诚的基督徒,一生都很爱他并且给他提供了巨大慰藉的至亲,却去世了。母亲的去世给奥古斯丁带来了双重的痛苦。一方面,自然的亲情让他陷入无限哀痛;另一方面,按照基督教的信仰,奥古斯丁知道自己的母亲一生正直,没有什么亏缺,对待信仰也非常虔敬,死亡对于基督徒来说并不是终结,反而母亲死后就不会有什么罪受,很可能被上帝拣选到更幸福的天堂。

这两种情感交织在一起,让奥古斯丁倍加痛苦,那就是正如我开头举的那个例子,教堂的葬礼上能听到会心的段子与调侃。对于奥古斯丁来说,究竟应该如何表达丧母的悲哀就成了一个重大的问题。自然的亲情是真实的,但基督教信仰所规定的新的生命理解是理性的启示,既然人的肉体死亡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通往更加美好的地方,为什么还要哭泣?难道不应该为母亲感到高兴吗?虽说不会像庄子一样,在妻子死后鼓盆而歌,但奥古斯丁不知如何是好。这种冲突给他带来的巨大的折磨。他开始向上帝忏悔:

“我在你的耳际——没有一人能听到的——正在抱怨我心软弱,竭力抑制悲痛的激浪,渐渐把它平静下来;但起伏的心潮很难把持,虽未至变色流泪,终究感觉到内心所受的压力。我深恨自然规律和生活环境必然造成的悲欢之情对我的作弄,使我感觉另一种痛苦,因之便觉有双重悲哀在折磨我。”

刚刚我们讲奥古斯丁幼年好友的离世曾让他非常痛苦,并且他反思到,因为自己将有朽的人当作不朽的对象来爱,所以才导致了这样的痛苦。在基督教的体系中,世界都是由神创造的,尘世间所有的被造物都是有朽的,只有神是无所谓生无所谓灭,是永恒的。所以在启示宗教传统中,人的每个个体必须首先与高于尘世的存在建立起稳固的关系,在基督教中这个存在就是神,然后再彼此相互之间建立关系。所以尘世间的凡人之爱本质上都不能承担起永恒的价值,甚至有朽的人在尘世间的生活在根本上来说价值并不太大,人只是在世间客旅,即像个客人一样旅居。这也是启示宗教打开的新的美好生活的价值世界,和古典世界的价值体系完全不同。

在普通的古希腊人、罗马人看来,美好生活首先是政治的生活,在战场上英勇杀敌,建立不朽的功名,成为众人以及后世口中传播的人物,这才是幸福的人生。而这一切在基督教的体系中都被颠覆了,因为在奥古斯丁看来,古典世界所追求的德性,比如四种最重要的德性:智慧、勇敢、节制、正义,这些压根儿就不是德性。奥古斯丁会说,将勇敢作为德性,是因为有不勇敢和懦弱的存在,其他三种德性也是一样,这根本就不是什么美德。在真正美好的世界中,是不存在不好的东西的,设想在天堂,怎么会有恶存在呢?在基督教神学的体系中,一个人最大的恶是没有认识到上帝是那个永恒不朽的造物主,是万物的主宰,没有先和上帝建立起关系。这听起来有点儿像苏格拉底,苏格拉底当初提醒雅典人要反思,什么样的生活是值得过的,要关心自己的灵魂,而非只关注肉体以及功名利禄。只不过苏格拉底没有告诉雅典人,关心自己灵魂具体会通向哪里,而基督教不仅回答了苏格拉底之问,还提供了一个确定性的答案,那就是上帝。通过上帝,尘世间的一切价值都被重估了,甚至尘世间一切事物的意义也被降低了,因为和天堂相比,尘世间在根本上是没有意义的。

如果非要说尘世中有什么意义,奥古斯丁在另外一本书《上帝之城》里举过一个例子,非常形象地说明了关于美好生活的颠覆。在《上帝之城》中,奥古斯丁曾经问过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尘世中帝国的君王会不会很幸福?奥古斯丁的答案听起来很让人吃惊,他说君王并不见得比普通人更幸福,如果君王用他的权力让他统治下的国民都信教,成为虔敬的信徒,君王自己也很虔敬,那么他是有可能幸福的。但是奥古斯丁还说,其实君王虽然在世间拥有一言九鼎的权力,但实质上对于他真正的幸福来说并没有什么意义,反而会有反作用。相比来说,一个奴隶更容易成为一个虔敬的信徒,最后通往至福之地。因为奴隶在尘世间一直在服侍人,所以会很自然地服侍和敬拜神,而君王从小就被作为王储培养,养尊处优,傲慢无礼,自己就是最高的权威,而很难知道和学会谦虚,更不用说服侍神了。

讲到这里,大体就能知道启示宗教给人带来的价值颠覆了。他们认为,原先社会出现的非常自然的人伦关系、政治秩序与价值体系,在绝对的神面前都需要被重新排定位置。奥古斯丁区分了两种爱,一种是绝对的爱,一种是相对的爱。绝对的爱,就是以爱的对象为目的的爱,奥古斯丁称之为“安享”(frui),安享的对象可以给人带来快乐;与安享相对的,即那种相对的爱,奥古斯丁称之为“利用”(uti),就是不以爱的对象为目的,而以更重要的东西为目的的爱,利用的对象本身不能给人带来快乐,而只能有限地帮助人们获得真正的快乐。在奥古斯丁看来,只有对造物主的爱才是绝对的,那么就只有造物主能成为安享的对象,而一切被造物都会成为利用的对象。

那么回到奥古斯丁母亲的问题上,他最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当他把人间之爱相对化,而把对上帝的爱绝对化后,面对一个基督徒母亲的去世,奥古斯丁该以怎样的心态和情绪应对呢?

奥古斯丁最终与悲痛的情绪和解,他虽然知道从信仰上来说,母亲将去往更加美好的地方,但他还是会痛哭。他一边痛哭,一边向神忏悔,如果为了有恩于自己的母亲而短暂地痛哭也算一种犯罪,那只能请别人也为他犯的罪而痛哭,而不要嘲笑他。

奥古斯丁最后通过理性的考虑,说服了自己,作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任由自己的眼泪为母亲流淌,是完全正当而应当的。虽然为尘世间的有朽的亲人流泪本质上是一种软弱的表现,但这的确是自然的情感,如果将这种情感完全扼杀,这些活在尘世间的有朽之人并不会心安。这背后其实涉及整个世界观的认知,那就是虽然上帝创造的这个世界是必朽的,但是存在的序列中,这些必朽的人以及在人之间的家庭和社会关系并非完全无意义,人作为客人在尘世间旅行,如果有陪伴也不是坏事情,虽然大家本质上都不属于此世,而是属于另外一个世界,但人毕竟不得不在世界上度过这一生。

不仅于此,在基督教中,耶稣还让信徒们爱邻人,爱人如己。从神学上来说,当两个基督徒在尘世间相遇,无论是作为亲人还是朋友,他们应该要生发出爱,只不过,这时候对自己的爱未必和对他人的爱矛盾。全心爱另一个人,是像爱自己那样爱另外一个,其基础是完全的平等:我所爱的人和我是平等的,反之亦然。因此,信徒要爱人如己,正如上帝命令的那样。这样两个人在一起相爱,组成了新的关系,那就是基督教的团契。

结语

通过前面这几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到,对奥古斯丁而言,爱什么,爱就是什么,也就是说爱的对象决定了爱的性质。爱同伴、爱朋友以及爱有朽的事物就决定了这种爱不是真正的爱,爱上帝这一不朽的存在才是真正的爱,但爱自身却是一种没有本质规定性的心灵力量。在上述的例子中,奥古斯丁通过爱的这些例子寻寻觅觅,最后他寻找的其实是自己。在奥古斯丁看来人在被造之初便有可能陷入焦虑不安的处境,因为照着上帝形象造出的人,永远遭遇着变化、虚无与死亡的可能性,只有将自己和永恒的神绑定,奥古斯丁才能安顿自己的存在。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一开始,将自己说成是一个涣散的人,就像是一堆碎片,以及一个浪荡儿,他呼唤上帝把他收束起来,成为一个人,这才可能有自己。有了自己之后,他再不断地寻找自己,最初向外寻找,找到的只是可朽的事物,无法承担起他,直到最后,奥古斯丁说,他开始向内寻找,发现在自己最内在的地方,那里坐着上帝。这恰恰是信仰的机制,当有了一个超越性的神之后,信徒必须将自己无条件地交付出去,无限地信任那个超越性的存在,之后才会有自己以及尘世间的生活秩序。

通过《忏悔录》中的思辨,奥古斯丁调和了纯粹的宗教信仰和辩证的哲学思考,奠定了后来神学讨论的基本议题和发展方向。奥古斯丁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思想家如何通过理性来接纳启示宗教,并用自己的切身经历,来反思和实践对于宗教的理解以及对尘世与精神生活的安排。欧洲从古罗马帝国后期到现代早期,一直到今天,启示宗教的传统始终是人类构想美好生活的重要体系之一。透过奥古斯丁,我们可以窥探这种体系的核心要义,在奥古斯丁创设的这种新的意义体系中,个体和超越性关系的模式也被西方现代世界用政治和社会的关系复制下来,现代国家被西方人视为是个体的契约联结,而那个超越性的存在就是国家和主权者。只不过现代世界是一个世俗时代,美好生活方式的选择都交给了个体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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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祁山》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6)

相信读过《三国演义》的朋友,都知道“诸葛亮六出祁山”的典故,这是《三国演义》后期浓墨重彩描绘的故事情节之一,既体现了诸葛亮神机妙算的种种智慧奇谋,也体现了他对蜀汉政权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贞精神;其中,更演绎出空城计、斗阵图、木牛流马等脍炙人口的传奇。最终,诸葛亮在五丈原军中壮志未酬,病死沙场的结局,更是为诸葛亮的一生,画上了一个悲情的句号。实际上,自宋代,三国题材故事开始借助评书等艺术形式,在民间开始大规模流传之后,诸葛亮的形象就在不断流变、提升,最终以忠臣、贤相的身份,光耀千古。

然而,对于历史学家来说,还原历史真相,并从中吸取教训,寻找规律是第一要务。事实上,如果我们翻开真实的历史记载,就会发现,诸葛亮连年出征北伐曹魏的故事,可以说是屡战屡败,屡败屡战,这与《三国演义》等民间传说里的描写,可以说大相径庭,甚至与蜀汉日后的迅速灭亡,关系密切。

简单来说,诸葛亮的北伐大战略没有成功实施,最根本的原因在于,实力并不足以匹配野心,导致以弱击强;而实力强大的曹魏却从始至终稳扎稳打,立于不败之地。更重要的是,为了北伐,在诸葛亮执政期间,蜀汉政权始终保持了一种“战时总动员”的状态,大规模汲取国内的人力物力用于对外作战,民生疲敝;同时诸葛亮以自己的个人威望与魅力,一手营造出了被称为“诸葛成规”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规章虽然有效地支援了蜀汉的北伐战争,保障了诸葛亮个人的权威,但也激化了蜀汉朝廷内部的矛盾,透支了蜀汉的国力,埋下了日后蜀汉覆灭的隐患。

接下来,我按照书中的叙述线索,分三部分为你详细讲解本书内容。首先,我来为你介绍下北伐启动前的历史大背景,也就是蜀汉开国君主刘备突然去世造就的乱局。其次,我来简单梳理下诸葛亮北伐,也就是所谓“六出祁山”的大致经过。而在第三部分中,我再来简要介绍下,诸葛亮死后,他生前的各种筹划,如何引发了蜀汉政权内部的种种矛盾,最终导致蜀汉灭亡。

临危受命

首先,让我们把时钟拨回到公元223年,也就是章武三年四月:蜀汉政权开国君主刘备,在永安去世,享年六十三岁,此时距离他讨伐孙吴,战败于夷陵,不过十个月。临终之前,诸葛亮与另一位蜀汉忠臣李严,接受了刘备的“托孤”,受命辅佐少主刘禅。虽然这次托孤给了诸葛亮相当大的权力和煊赫的地位,但刘备给诸葛亮的遗命,却是一件难度满星的任务:“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任务已经很重,可刘备去世时,留给诸葛亮的政治遗产和资源并不多,甚至是一个凶险的烂摊子。此时,蜀汉曾经倚重的开国元勋重臣,许多已经凋零:文臣中,法正、许靖、刘巴陆续去世。武将中,关羽、张飞先后被杀,黄忠、马超病逝,黄权、孟达投降魏国。仍健在的可用之才,也寥寥无几。

另外,从地缘政治格局上来看,蜀汉也处于极端不利的局面。诸葛亮在隆中对中,为未来蜀汉政权擘画的大战略是“跨有荆、益”,也就是未来兴兵讨伐曹魏,光复汉室的时候,举兵两路出击,一路从荆州江陵北上,沿着襄阳、宛城一线挺进中原;一路从汉中出兵,沿着当年刘邦进军的路线,直指长安。然而现在,荆州已失,蜀汉仿佛一个失去了一条手臂的拳击手,北伐的战略规划选择被严格限制,甚至可以说锁死。另外,荆州的丧失,也意味着蜀汉集团的统治疆域,局限在今天的四川盆地、汉中盆地和部分云贵高原。虽然蜀汉听起来面积也不小,但是经济繁荣人口聚集的核心区域,不过是汉代设置的益州一隅之地。

更糟糕的是,刘备的死,让蜀汉政权内部出现了暂时的权力真空,那些被刘备生前压制的政治派系集团,立刻开始了争斗,几乎搞得蜀汉政权分崩离析。在刘备病重到去世的日子里,蜀汉境内的汉嘉太守黄元、南中豪族雍闿等,纷纷兴兵作乱;同时孙权,还把前益州牧刘璋的儿子刘阐,安插到交州和益州的交界处,继续发挥刘璋残余的政治影响力,给蜀汉政权制造麻烦。

所以,诸葛亮一上台,面临的就是蜀汉政权的生死存亡关头,有一大堆重要事务,需要他做出决断。

在外交上,诸葛亮需要谨慎考虑,如何处理与东吴的关系。223年,诸葛亮首先派遣邓芝为使节,出使东吴,还带去了贵重的礼物,邓芝不辱使命,和孙权痛陈双方联盟的必要性,最终促成了孙刘同盟的恢复。巧合的是,第二年,也就是224年,魏文帝曹丕因为孙权的背约,兴兵大举征讨东吴;这下,反而更加巩固了孙刘联盟:双方确信彼此的支持必不可少:有了孙吴这个盟友,诸葛亮可以安心平定内部叛乱,进而积蓄力量,准备北伐曹魏;而孙吴也可以背靠蜀汉,专心应付曹魏的军事威胁。双方彼此需要到了什么程度呢?诸葛亮甚至决定,承认蜀汉政权和孙吴政权地位同等,两者并立的现实。毕竟,蜀汉政权宣称自己继承了汉王朝的正统,而孙吴理论上还是汉王朝的臣属;这种出于战略需要而达成的默契,哪怕在229年孙权称帝后,也依然没有受到影响。诸葛亮的选择是,与孙吴不争正统,不较长短。双方达成共识:曹魏乃是天下之贼,两家联手共同讨伐。待消灭曹魏之后,孙吴、蜀汉两家,再议谁为正统。

第二个,就是曹魏对蜀汉展开的和平统一攻势。从黄初到太和年间,也就是公元220年到228年,诸葛亮启动北伐的那一年,曹魏政权的公卿大臣,包括司徒王朗、司空华歆,尚书令陈群等等,曾经密集地给蜀汉政权的重臣写信,要求他们作为内应,推动蜀汉政权向曹魏归顺称臣。劝说的理由也很充分,包括从双方整体实力对比的悬殊,到汉献帝禅让给曹魏,代表曹魏拥有“天命”等等。同时,这些曹魏的重臣,也向这些拉拢的对象,许诺高官厚禄;被拉拢的都有哪些人呢?比如许靖、刘巴,甚至诸葛亮本人。甚至,在诸葛亮正式北伐之后,魏明帝曹睿还发了一道诏书,声称战争的罪魁祸首只有诸葛亮一个人,从后主刘禅,到蜀汉政权的文臣武将、三军将士和老百姓,都是被诸葛亮强迫绑上战车的。

虽然这种攻略没有取得明显的效果,但无论是刘备,还是诸葛亮,都感到了危机:对于巴蜀地区来说,刘备本来就是外来户,蜀汉政权内部本来就存在刘备的嫡系,荆州集团和巴蜀本地益州集团之间的深深矛盾。对于巴蜀本地文武官僚和百姓来说,刘备集团未必比远在北方的曹魏政权更有合法性。曹魏的和平攻势,虽然短时间内没有明显效果,但诸葛亮一定感到了朝野上下,那种人心浮动,异志萌生的状态。所以说,兴兵北伐,也有断绝朝野上下“投降派”和“骑墙派”念想的作用。

另外,诸葛亮手头的最优先事项,就是启动对曹魏的北伐。北伐,是对刘备政治遗产的“最大化利用”。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刘备最大的政治遗产就是,自己是东汉帝王宗室,由此蜀汉在血缘上具有正统性。

不过,蜀汉王朝如果仅仅依靠血缘上的正统,也很难具有充足的说服力与号召力。在当日,曹魏能顺利取代汉室,除了利用各类谶纬、天象,营造一种天命所归的气氛之外,还有一件法宝,那就是地理正统性,即大国正统在中原。曹魏受禅,定都洛阳,从当时的地理经济格局来看,洛阳叫“天下之中”,所谓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得中原者即得正统,这个观点在当时可以说深入人心,所以曹魏篡汉之后,也能笼络住人心。

与此相比,蜀汉所处之地,乃是偏僻西南,地理合法性跟自己毫无关系。所以,为了增强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必须北伐,打出 “汉贼势不两立,王业岂可偏安”的旗号,努力让自己占有“天下之中”。

另外,在蜀汉迅速崛起的过程中,刘备集团收编、招揽了不同地区,各个政治派系的臣属部下,他们之间必然有各类矛盾。要想解决,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内部矛盾外部化”,也就是通过高举“兴汉伐贼”的旗帜,讨伐曹魏,才能增强蜀汉政权内部的凝聚力。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诸葛亮感到的,肯定是一种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要想维持蜀汉政权的存在,北伐曹魏,就变成了现实中唯一现实性的路径选择。

为了迅速完成对蜀汉人力物力资源的动员,投入北伐,诸葛亮主政以来,就在短时间内完成了多项准备工作:

第一,经营南中地区,稳定大后方。南中,就是今天的四川南部,以及接壤的部分云南贵州地区。这里出产耕牛、金银、粮食、盐铁等物资,还有不少彪悍善战的少数民族,比如羌人部落,诸葛亮曾经在这里的羌人中,招募过一支精锐部队“无当飞军”。

其次,建立了一套高效,军政合一的行政管理体制,称为“诸葛成规”:丞相诸葛亮依靠自己的巨大威望和拥有的权力,开设自己的办公机构,丞相府,权力独立于皇权之外,执掌国政军事。诸葛亮丞相府的权力大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史书上所说的“政事无巨细,咸决于亮”——翻译成白话就是,行政事务无论大小,最终决策都由丞相诸葛亮说了算。集权,不仅提高了行政效率,也顺便杜绝了出现外戚、宦官乱政的可能性。

这套体制的另一个特征,叫“宫府一体”,也就是体现皇权的“宫”,和代表丞相诸葛亮,拥有实际行政管理权的“府”,融为一体;前者充分信任,赋权给后者。为了保障这一点,诸葛亮在人事安排上煞费苦心:比如北伐开启后,位于成都的丞相府,就变成了留在后方的代理行政机构,诸葛亮安排了自己的亲信蒋琬等人,管理这个丞相府。同时,大军出征,后方的军队统帅权也很重要,尤其是国都成都的卫戍任务,诸葛亮也把它交给了自己的亲信如董允、向宠等人。

同时,皇宫内朝里的首要官员,比如侍中,也都是来自诸葛亮嫡系,品德能力并重的文臣,例如费祎、董允等人;他们的作用,一是充当丞相府和皇宫内朝的沟通交流渠道,二是负责人事等其他事务,帮助丞相诸葛亮分忧。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套模式的形成与运作,依赖于诸葛亮的巨大威望、对蜀汉的绝对忠心,以及超凡的能力,从而保障了后主刘禅对这套体制的信赖与认可接受。

第三,是诸葛亮采取了一系列财政方面的新政,充实财源收入,保障北伐的顺利进行:例如加紧铸钱,也就是发行蜀汉自己独有的货币;实行官府盐铁专卖,朝廷出面督办特色纺织品“蜀锦”的生产,外销用于换取战略物资;同时加强户籍人口管理,收编以往在朝廷掌握之外的游民,给予土地安置,收取粮食赋税,等等等等。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有以上形形色色、紧锣密鼓的筹备,但蜀汉朝野上下也知道,蜀汉的国力根本不足以支持刘备和诸葛亮宏大的战略构想。由于国力对比悬殊,舆论民心的转移,时间是站在曹魏这一边的。但反过来说,一旦蜀汉满足于偏安西南,坐视曹魏壮大,任凭东汉王朝的威望在天下民众心里逐渐淡漠,那么蜀汉政权的灭亡也是早晚的事情。于是诸葛亮陷入了“不北伐,等死;主动北伐,找死”,这样一种两难悖论之中,这个悖论也成为诸葛亮和蜀汉政权终其一生未能走出的困局。

剑指中原

在经过一番精心准备后,诸葛亮终于在公元228年春天,挥军出征,开启了自己心心在念的北伐之旅。然而,诸葛亮进攻曹魏的路线,并没有按照隆中对策划的那样,从汉中直接北上,而是选择了向西迂回攻击祁山,试图从侧面突破曹魏布置的防线。根据统计,诸葛亮亲自指挥参与的五次北伐中,以祁山为直接目标的就有两次,而且都是大规模作战。这种布置,也导致日后的民间叙事与传说,把诸葛亮的北伐直接称为“六出祁山”。

祁山,具体位置在今天甘肃境内的礼县,也是曹魏边防的重镇,而广义的祁山地区,则指的是甘肃境内,西汉水北岸一侧的秦岭支脉。这里如果被蜀汉控制,那么攻,可以东进关中平原;守,则可以利用甘肃、陕西交界处陇山的地形优势,以逸待劳。

为什么要舍近求远呢?看看地图就知道,如果想从蜀汉境内翻过秦岭,进入魏国,有五条可以使用的交通线。其中,以祁山为终点的祁山道位置最偏西,但是也是最好走的一条,无论是大兵团行军,还是后勤运输,都十分便利。其他四条虽然路程短,但地势崎岖,或多或少有一部分路程是难走的栈道,不利于行军与补给。

其次,祁山周边,是陇右地区,也就是今天的甘肃省。这里曹魏兵力相对薄弱,并且民风彪悍,能够征集到高质量的兵员,还出产优质的战马,而祁山还是当地为数不多的粮食产区。诸葛亮深知,兵力占劣势,缺乏优质骑兵的蜀汉军队,打打山地战还可以,一旦到了关中平原上,和曹魏军队正面对抗,胜算是不高的。所以,他打算首先攻略祁山,夺取陇右,在这里补充兵力,囤积物资,编练骑兵,再挥师东进。

另外,从地势看,从陇右到关中平原,整体地理态势呈现西高东低之势,所以如果蜀汉军队从陇右东进,则占据了居高临下的地利。同时,夺取了陇右,便能在曹魏的包围圈上撕开一个缺口,形成对曹魏由西而南的半圆形反包围圈,取得战略主动权。

在诸葛亮亲自指挥的五次北伐中,最接近胜利目标,也是最声势浩大的一次,就是228年的首次北伐。由于蜀汉军士气旺盛,攻击目标又在曹魏意料之外,所以蜀汉军迅速控制了曹魏陇右地区南安、天水、安定三个郡的大部分地区。只要蜀汉军队能够挡住曹魏派来的援军,就可以把这块战略要地慢慢消化为自己的领土,同时建立一个东进的坚强桥头堡。然而,众所周知,马谡指挥的蜀汉军队,在街亭没有能够挡住曹魏名将张郃,导致曹军长驱直入,诸葛亮被迫退兵,第一次北伐功亏一篑。唯一值得安慰的是,在这次出兵中,诸葛亮收获了自己未来的军事继承人,天水猛将姜维。

接下来,诸葛亮亲自指挥的四次北伐,都没有第一次那样势如破竹的气势,以及明显的大胜,所以在这里我只为你简略叙述一下:

228年冬十二月,诸葛亮发动第二次北伐,目的是要夺取位于今天陕西宝鸡附近的战略要地陈仓,但曹魏派驻在陈仓的守将郝昭智勇双全,坚守不退。蜀汉军久攻不下,粮草后勤物资补给出现困难,只得退兵。

次年,也就是229年春天,诸葛亮发动第三次北伐,目标是今天甘肃陇南地区的武都和阴平郡,蜀汉军要想再次攻略祁山地区,这两个郡是必经之路。最终,武都、阴平落入蜀汉之手,但诸葛亮试图包抄曹魏援军郭淮部,歼灭敌军重兵集团的目标,没有达成。

两年后,建兴九年春天,诸葛亮启动第四次北伐,再出祁山。和初次北伐一样,曹魏守军依托祁山堡、上邽等据点,拼死防守,魏明帝曹睿又赶紧派遣名将司马懿与张郃,率领大军西进支援。诸葛亮与司马懿,在今天的甘肃天水到礼县一带,对峙交战,各有胜负;但是,负责蜀汉军后勤支援的,是与诸葛亮一起接受刘备托孤的重臣李严(后改名李平,为方便统一称李严),而李严却在此关键时刻,谎报军粮供应不上;谨慎的诸葛亮只好退兵,事后查明真相,将李严废为平民。

此后,有足足三年,诸葛亮都未曾再次出兵,直到234年2月。也许是因为已经54岁,感觉时不我待,诸葛亮这次进攻曹魏,没有再走祁山,而是取道从汉中到陕西眉县这一条路径,称为“褒斜道”。走这条路线,行军距离相对短,而且一旦突破曹魏防线,就能直接进入富饶的关中平原,就地取粮,解决后勤补给问题。

然而,面对前来交战的司马懿,诸葛亮并没有听从魏延的建议,一直东进,经武功直奔汉王朝的故都长安,而是出于稳妥谨慎,在今天陕西岐山附近的五丈原屯兵,与郭淮、司马懿所率魏军,隔着渭河和武功水(今天的石头河)对峙。精明的司马懿让郭淮在渭河北岸防守,自己则在蜀汉军东面扎营,隔着武功水监视诸葛亮的一举一动,无论诸葛亮是想北进渡河前往陇西,还是东进攻击长安,都在司马懿的掌握之中。

面对兵力占优,且不肯轻易出战的司马懿,睿智如诸葛亮,也无计可施,只能不断向司马懿挑衅,希望展开一场会战,从而突破曹军防线。为达成目的,诸葛亮甚至不惜向司马懿送去妇女服饰,表示羞辱。最终,壮志难酬的诸葛亮,在和司马懿相持100多天后,于八月下旬,病逝于五丈原军中。

大厦将倾

诸葛亮在北伐前线的猝然逝世,顿时引发了蜀汉政权内部的大变动。

根据诸葛亮生前的安排,刘禅任命诸葛亮麾下的亲信重臣蒋琬为尚书令,总理军政要务。

但是,在蜀汉内部,不少文臣武将,依旧希望坚持诸葛亮生前的北伐战略。为了安抚住蜀汉内部的强硬派,蒋琬一方面着手制定全新的北伐计划,一方面暗中谋划改弦更张。根据史书记载,在公元241年或者242年,蒋琬、费祎和姜维,这蜀汉军政界的三位重臣,曾在汉中进行了一次秘密的国策大讨论,随后蒋琬就把自己的办公地点迁移到了蜀汉内地的涪城,同时给皇帝刘禅上了一道奏折。在这道奏折中,蒋琬隐晦地承认,前任诸葛亮积极北伐的大战略效果并不理想,同时,被寄予厚望的孙吴联盟也没有给曹魏想象中的军事压力。所以,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应该注重内政,休养民力;对曹魏,暂停大规模战略进攻,改为骚扰性的有限军事行动,同时任命猛将姜维担任凉州刺史,长期威胁曹魏的侧翼,此乃上策。

公元246年,蒋琬去世,接替他出任蜀汉军政一把手,大将军一职的,是诸葛亮当年内定的隔代继承人,费祎。和性格宽厚谨慎的蒋琬不同,费祎是位个性极强的技术性官僚。费祎在任上,延续了蒋琬制定的休养生息、以和为主的战略,继续压制姜维等主战派,坚持把对曹魏的军事行动限制在极端有限的规模。比如,姜维每次要北伐,费祎给予的兵力,往往不过万人,还经常对姜维谆谆教导说,以诸葛丞相的才能,都无法北伐成功,况且我们这些庸常之才呢?更令姜维等主战派愤怒的是,249年,司马懿发动高平陵政变,诛杀大将军曹爽及党羽五千余人,把曹魏的军政大权逐步归于自己,向着未来的篡位,迈出了第一步。按照诸葛亮隆中对里的说法,这绝对属于“天下有变”,是复兴汉室,出兵征讨曹魏的绝好机会,但费祎依旧按兵不动。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253年,姜维再次出兵,重启北伐。

此后的故事,熟读三国的朋友可能都有所了解,姜维连年出兵讨伐曹魏,《三国演义》中称之为“九伐中原”。姜维的智谋将略虽然在《三国演义》中被捧得很高,但实际上,曹魏这边同样有水平不相上下,甚至更高一筹的名将郭淮、陈泰、邓艾等人;再加上蜀汉在兵力和资源上不占优势,导致姜维的北伐基本没有取得什么显著的战果,变成了劳师糜饷的“浪战”。

如果说姜维的北伐,对于蜀汉来说,是一个血流不止的伤口,那么后诸葛亮时代的蜀汉朝政,则像是躯体内部的病灶,迅速开始恶化腐烂。

刚才我们说过,即使是在蒋琬、费祎主持蜀汉政务期间,主和派和主战派依旧存在分歧,由于缺乏往日诸葛亮的居中调和处理,“暗斗”很快演变成了腥风血雨的“明争”。

延熙十六年,也就是253年正月,费祎举办庆贺新年的宴会。宴席之上,开怀畅饮,毫无防备的费祎,居然被归附蜀汉的曹魏降将郭脩刺死,而凶手郭脩,则当场被侍卫格杀。这个事情如果深究起来,非常蹊跷。

首先,郭脩为什么归降蜀汉?他是被姜维于头一年,在骚扰曹魏边境的战场上捕获的!然而正史记载中,公元252年并没有姜维出兵的记录。更令人惊讶的是,对于这桩离奇的血案,刘禅压根没有深入追究调查,反而在三个月后,就命令姜维统帅大军,重启北伐。不仅如此,鉴于费祎是主和的鸽派,郭脩的刺杀行为对曹魏其实不利,这也排除了郭脩是诈降的可能性。于是一些历史研究者大胆推论,这个出手行刺的郭脩,压根不是本主,而是主战派首领姜维豢养的刺客死士。

事实上,即使诸葛亮在世的时候,蜀汉政权的内部派系斗争就已经存在,不过一是因为北伐事大,文武百官都要尽心尽力,二是诸葛亮依靠自己的威望和权力强行压制,所以还可以勉强维持团结的局面。但北伐暂停,诸葛亮去世,两个凝聚力同时消失,矛盾于是再度激化。

在费祎、蒋琬主政期间,诸葛体制之所以还能延续,首先一是因为惯性,二是因为费祎、蒋琬两人都能治军理政,同时追随诸葛亮的时间长,所以在蜀汉朝廷上根基比较深厚。但是费祎一死,姜维虽然是军事上的一把手,但他一是曹魏的降将,二在蜀汉文官集团中没有什么影响力,所以他无法像诸葛亮,或者费祎、蒋琬那样军政一把抓,行政权力于是就落到了刘禅的亲信,侍中陈祗手里。陈祗,是蜀汉元老许靖兄弟的外孙,深得刘禅宠信,但是,尽管陈祗支持姜维北伐,但他并不是诸葛亮青睐的那种品格严正的人,始终与反派角色,宦官黄皓勾结,互为应援。由此,诸葛亮苦心构建的“宫府一体”,开始出现裂痕。

又过了几年,景耀四年,也就是公元261年,蜀汉政坛权力的分配再度发生变化,刘禅提拔重臣董厥、与诸葛亮之子诸葛瞻,以及姜维,平起平坐,形成三头主政的态势;董厥、诸葛瞻在内主持行政事务,姜维在外主持军事事务。然而诸葛瞻、董厥与姜维关系都不和睦,造成蜀汉文官集团与军事武将集团关系破裂,无法合作。另外,深得刘禅信赖的宦官黄皓,也开始公开干预朝政。这种政出多门,互相倾轧的局面,无疑加速了蜀汉的灭亡。

另外还要说一句,诸葛亮死后,这种政出多门的局面,很可能是后主刘禅暗中推动、鼓励的。诸葛亮的忠心,并不能减轻刘禅对他专权的疑虑,所以诸葛亮死后,蜀汉朝廷就不再设丞相一职,军务与政务权力也逐渐拆分到不同重臣的手里。很明显,刘禅不愿意身边出现第二个诸葛亮,哪怕代价是朝廷内部的倾轧和军政事务效率的降低。

最终,在公元263年秋天,曹魏派出大军,兵分三路,由邓艾、钟会等率领,启动了灭蜀行动。此时的蜀汉政权内部,内廷外朝离心离德,军政关系混乱,号令不一,蜀汉民众也苦于多年征战带来的横征暴敛,从而使曹魏大军一路势如破竹。而掌握主要兵力的大将军姜维,此刻与成都朝廷的关系几乎破裂,正率军在沓中,也就是甘肃陇南地区屯田。虽然姜维随后回兵救援,但远水难救近火;同时,姜维发出的种种关于调整军事部署,防御魏军的建议,也压根得不到响应。最终,自感山穷水尽的刘禅,经老臣谯周劝说,选择了投降。

老臣谯周立场的转变,可以说深刻反映了蜀汉政权42年岁月中,内部的人心变化。早年的谯周,折服于诸葛亮的人格魅力,投身蜀汉北伐大业。然而,随着诸葛亮的去世,魏蜀实力差距的拉开,以及耳濡目染中蜀汉百姓生存的艰辛,谯周的内心开始动摇。因为反对姜维北伐,谯周曾与主战派爆发了激烈的争论,并于257年,在忧愤中写出了影响巨大的《仇国论》。他在文中认为,治理蜀汉这样的小国,应该与民休息,壮大国力,凝聚民心,再图进取;原本诸葛亮北伐时代的战略筹划,现在已经不合时宜,毕竟曹魏政权根基稳固,如果一味穷兵黩武,只能导致民生疲惫,自身土崩瓦解。从后世角度看,谯周的这篇雄文,反映了蜀汉政权内部,对北伐的厌倦和怀疑,已经公开化。同时,这也标志着以北伐为立国之本和号召的蜀汉政权,其存在的价值与意义,不复存在了。

结语

好了,到这里,这本《出祁山》的大致内容,就为你介绍到这里。本书虽然名为《出祁山》,但实际上是以诸葛亮的北伐为线索,探讨蜀汉政权存续的42年中,它的战略决策与所处的困局。

简单来说,在魏蜀实力对比悬殊的情况下,北伐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蜀汉维持自身存在正当性和内部凝聚力的武器,也是锁死蜀汉战略发展路径,导致其迅速灭亡的导火线。

同时,为了有效对国家机器和人力物力资源进行动员管理,支持北伐这个最高目标,诸葛亮一手缔造了蜀汉特色的管理体制:“诸葛成规”。它虽然能够在短时间内高效运行,但弊端在于极其仰赖缔造者诸葛亮的个人威望与超凡能力,一旦诸葛亮故去,那么这套体制立刻会难以为继。实际上,在后诸葛亮时代,无论是皇帝刘禅,还是蜀汉文武群臣,出于自身的利益和过往的积怨,都在有意无意间对“诸葛成规”进行抵制和破坏。最终,在诸葛成规崩坏的同时,蜀汉政权这部原本设计精密的机器,也宣告分崩离析。

另外,诸葛亮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决然勇气,虽然加深了他在历史上,作为“败者英雄”的光环,但实际上,在传说和光环的后面,是战略目标与自身实力,以及发展路径的错配。为了追求这错配的目标,诸葛亮自己固然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毫无疑问的是,巴蜀地区的百姓付出了更为沉重的代价:蜀汉初年,官方统计人口为二十万户,男女人口九十万,然而当蜀汉灭亡,曹魏盘点其人口时,也不过28万户,男女人口九十四万。导致这种人口增长停滞的主因,当然是蜀汉为了北伐而采取的严酷汲取和全民动员政策;根据统计,蜀汉这点人口,同时要供养十万两千军队,以及四万名官吏,蜀汉人民负担之重,可见一斑。这也难怪孙吴使者薛珝出使蜀汉时,看到的,是一片衰败景象,所谓“经其野,民有菜色”。

以上,就是这本书的精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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