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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杆枪》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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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十杆枪》,这本书的中文版大约20万字,我会用大约29分钟的时间为你讲述书的主要内容:海豹突击队王牌狙击手眼中的美国十大名枪,以及它们背后的传奇历史。

这本书的作者之一,名叫克里斯·凯尔。这个名字可能比较陌生,但如果提一部关于他的电影,你想必就会有印象,那就是伊斯特伍德导演的《美国狙击手》,2015年奥斯卡奖候选影片之一。这部电影就是根据克里斯·凯尔的故事改编的,他出身于美国枪文化最浓厚的得克萨斯州,曾任海豹突击队队长,四次参加“伊拉克自由行动”,获得过两枚银星勋章,退役后著有《海军特种作战狙击手教义》等书……可以说,他是一位终生都在跟枪打交道的人,所以由他来讲美国枪的故事,再合适不过了。

美国的历史,从独立到领土扩张,再到内战外战一战二战,可以说所有的重要篇章里,都少不了枪这个道具,而其中有十种枪,是特别有故事的,它们是:在独立战争中立下奇功的美国长步枪;帮北方打赢南北战争的斯宾塞连珠枪;西部牛仔的标志性武器柯尔特转轮手枪和温彻斯特M1873步枪;一战中的美军制式武器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美国黑帮的最爱汤普森冲锋枪;二战中的M1加兰德步枪和柯尔特M1911手枪;美国警察和特工使用的点38转轮手枪;今天的美军装备M16步枪。

这十种枪堪称美国十大名枪,它们背后的故事连起来,那就是一部枪械视角的美国史,下面我们就逐一了解一下,美国十大名枪的传奇。

第一个要登场的是美国长步枪,这把枪的高光时刻,出现在美国独立战争中。

那年头的战争是怎么打的呢?交战双方都排好队,齐步走,一路吹吹打打,到了彼此距离100米左右的地方停住,端起枪来互射,比的就是哪一方先挺不住,这种打法看起来僵化不可理喻,实际上是最有效率的战术,英国人靠这招打遍天下,大陆军(就是独立战争时期的美军)根本不是对手,全靠华盛顿打游击跟英国人周旋。1777年秋天,英国又派伯戈因将军率重兵从加拿大南下,准备南北夹击。可以说,这个计划要实施成功,美国独立运动也就基本歇菜了。美国人不能不拼命,1777年10月,在纽约州北部的萨拉托加,华盛顿的副手盖茨将军率1.2万大陆军迎战伯戈因。这是美国独立战争中决定性的一战,而战役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长步枪。

当时英美两军的制式武器都是滑膛枪,枪膛里是平滑的,子弹出膛后很容易跑偏,所以阵地战射击的时候,通常都不瞄准——反正瞄了也打不准,就靠齐射的密集火力取胜。长步枪则不同,这是一种来复枪,枪膛里刻着螺纹形的膛线,所以子弹是旋转着出膛的,准头和射程就好得多了。不利之处在于,当时的枪都是前膛枪,要从枪管里把子弹塞进去,带膛线的来复枪装弹比较费时,射速比不上滑膛枪,不适合正规军作战。不适合正规军,却适合游击队,大陆军有一支“特种部队”,人人装配长步枪,专瞄着英国军官打,这在当时的西方战争文化中,被视为一种很无赖的战术。

1777年10月7日,伯戈因派最得力的手下弗雷泽少将攻打大陆军阵地弗里曼农庄。这个地方林密草长,正是狙击手理想的阵地,一个名叫蒂姆西·墨菲的枪手早就瞄上了弗雷泽,他埋伏在树顶,用长步枪连开三枪,当时的距离大约270米,滑膛枪打不着,长步枪的射程优势就在这时候发挥作用了,墨菲打出的第三枪结结实实命中弗雷泽,他掉下马来,没多久就死了。这一来英军大乱,大陆军穷追猛打,英军被打死一千多。不久后,伯戈因撑不住,投降了,这就是“萨拉托加大捷”。

萨拉托加,是美国独立战争的关键点,墨菲干掉弗雷泽那一枪,则是萨拉托加战役的关键点,所以美国乔治梅森大学的历史教授史密斯评价,这一枪的贡献不亚于开国元勋。

第二种要说的枪,是打赢了南北战争的连珠枪。

1861年,美国南北战争爆发,而就在这之前不久,美国的枪械制造业也悄然发生了一场革命,一位叫克里斯托弗·斯宾塞的设计师发明了连珠枪。连珠枪的弹匣可装7发子弹,这就比每打一枪都要装弹的老式步枪效率高多了,前面说的那位在萨拉托加一枪崩了英国军官的狙击手墨菲,他1分钟能开3枪,已是快得惊人,但使用连珠枪,一个生手1分钟都可以轻松打出7枪,1862年斯宾塞向美国军方推销枪时,射速更达到了每分钟21枪。

当时还有另一种“亨利M1860连珠枪”,它的弹仓里可以装16发子弹。但直到战争打了一多半,美国联邦军才用上这种先进武器,这不得不提一个叫詹姆斯·雷普利的老先生,他负责军需采购,坚持让部队使用滑膛枪,抵制连珠枪,他的理论是:“拿着连珠枪的士兵只会浪费弹药”。这种逻辑下,北方士兵只能望枪兴叹,运气好的士兵会碰上土豪长官,自掏腰包为部下装备连珠枪,运气不好的就只能自己砸锅卖铁买一杆,毕竟,有了这家伙,在战场上保命的机会就增大了几分。

因为雷普利的阻挠,连珠枪直到1863年才在美国联邦军中装备到位,不过来得虽迟,却一来就碰上了大场面:1863年7月,葛底斯堡战役。这是整个南北战争中打得最惨的一仗,装备斯宾塞连珠枪的北军打退了南军王牌骑兵部队的冲锋,为整个战役胜利立下大功。知道林肯的葛底斯堡演讲吧?可以说,没有斯宾塞连珠枪带来的胜利,可能就没有这篇演讲里“民有民享民治”的名言了。

第三种枪,是牛仔的标配:柯尔特转轮手枪,也就是俗称的“左轮儿”。

看过西部片的都知道,美国牛仔用的主要武器就是这种枪,它的特点是,一个轮形的弹仓,可以大大提高供弹效率。这种枪的发明人是塞缪尔·柯尔特,他早在1835年就发明出了转轮手枪,次年在美国申请专利成功,办厂生产。现在的转轮手枪可以装6颗子弹,而当时的只能装5颗。不过即便只有5颗子弹,在当时也能带来足够的火力优势了,1844年,得州骑警与印第安人的一场遭遇战中,80名骑警人手两把柯尔特,对战上千印第安人大获全胜,此役生还的一名印第安人事后回忆:“仿佛得州骑警的每根手指都开了一枪。”之后,参与过这场战斗的一名骑警沃克专程去找柯尔特,提出了改进建议,他们合作开发了升级版“沃克-柯尔特”,至此转轮手枪才成为了我们熟知的“六响枪”。

当时的美国西部法律还不健全,一些悍匪,凭借着枪就可以横行,而柯尔特转轮手枪的发明,也方便了这些人,其中有一些人,后来成了美国西部文化中名片式的人物,比如布奇·卡西迪和“日舞小子”,这是一对银行劫匪,枪法百发百中,有一部著名的电影《虎豹小霸王》,讲的就是他们的事迹。还有“比利小子”,号称“开枪只用0.3秒”,他活了22岁,杀了21人,最终被警察击毙,不过民间有传言说“比利小子”是劫富济贫的侠盗。还有“水牛比尔”,他是那一茬儿的枪手里最有经济头脑的,组织了一个马戏团,招揽一批枪手、牛仔、印第安武士,到欧洲巡演,“狂野西部”的名头,就是这样被他打响的。

当然正面人物也有,比如美国西部历史上著名的“OK镇大决战”的主角,怀亚特·厄普警长,类似的名字还有很多,他们共同构成了美国西部拓荒时代独有的风情,而柯尔特转轮枪,也是这段历史最醒目的标签。

但就像书里说的,“直到19世纪晚期,西部仍有许多未被‘征服’的土地。要想彻底‘征服’西部,美国需要更大的枪……”这就是我们要讲的第四种枪:温彻斯特M1873步枪。

前面说过的斯宾塞连珠枪和亨利连珠枪,虽然它们的连发功能是革命性的,但技术环节上,仍有不小的改进空间:比如,开完一枪之后,要推弹上膛,并退出空弹壳,都需要拉动由杠杆连接的回击锤,斯宾塞枪的子弹槽是在枪托里的,这就决定了斯宾塞枪的扳机和杠杆的位置无法协调,不但影响射速,对生手来说还可能拉杠杆时一不留神就夹伤了手指。

这个设计缺陷,让一位枪械商人奥利弗·温彻斯特看到了商机,他的工程师以亨利M1860连珠枪为蓝本,设计出了他的第一款新品:温彻斯特M1866步枪。它的供弹槽是跟枪管平行的,不用像斯宾塞枪那样从枪托塞进子弹,更重要的是,这种枪扳机下面有一个金属护手圈,那是一个杠杆,搬动一下,就把一颗子弹顶上膛,同时让打过的弹壳弹出,简便易行。温彻斯特M1866步枪的弹槽能装13发子弹,虽然老前辈亨利枪能装16发,但亨利枪的设计者太不重视用户体验,装弹时必须把整个供弹槽卸下来,而不能随时往弹槽里添加,更过分的是他们竟然没想到连续射击会让枪杆发烫。而温彻斯特的新产品把这些弊端都解决了,供弹槽边上开了可以装弹的侧孔,枪管下也加了隔热的护木,实在是太人性化了。这样的产品不火,还有天理吗?

很快,这款枪就被世界各地竞相抢购,其中还包括当时正在搞洋务运动的大清,清朝没少进口温彻斯特M1866,还根据它能装13发子弹的特性给取了个非常中国化的绰号:十三太保。后来温彻斯特公司又在M1866的基础上推出了性能更好的升级品:温彻斯特M1873步枪。这种枪一问世,很快就打败众多竞品,独霸市场,对当时正在征服西部的美国人来说,是非常趁手的利器。

美国人的“西进运动”,也激起了印第安人的反抗,1876年,印第安人狠狠地教训了美国人一次,这年6月的小巨角河战役中,印第安苏族著名的疯马酋长率领族人痛歼了美军第7骑兵团,杀死两百余敌军。有意思的是,这场印第安人对美国白人最大的胜利,少不了温彻斯特枪的功劳,历史学者统计,苏族战士们在这场战役里使用了47种武器,其中有1/4的人手里拿的就是温彻斯特M1866和M1873。

白人很快实施报复,加大对印第安战争的力度,并且,白人在西部大肆猎杀野牛,这其实也摧毁了印第安部落脆弱的经济基础。1890年,发生了“伤膝河大屠杀”,美军屠杀一百余名印第安人,其中包括1/3的妇女儿童。印第安人的武力抵抗在这之后彻底瓦解,西部被美国白人“征服”了。如果光是屠戮妇孺,那确实没什么好夸耀的,但温彻斯特M1873的所谓“征服西部”,还有另一层意思。1892年堪萨斯州“科菲维尔镇枪战”,小镇的居民自发组织起来,人手一枪,大战嚣张一时的银行劫匪“道尔顿匪帮”,5名盗匪人人被打成筛子,4死1伤。这场枪战里,很多居民使用的就是温彻斯特步枪。对此作者评价:“市民们在自发组织起来阻止劫案时,实际上已经在整个西部画下了一根醒目的红线:美国已不再是野蛮的国度,法律和秩序成了准则。”

武器,不但能让抢匪赖以横行,也能让普通人获得自卫手段,正是这种制衡,让“狂野西部”成为历史,或许这才是温彻斯特M1873“征服西部”的真正含义。

第五种枪是斯普林菲尔德M1903式步枪,虽然起初只是德国毛瑟步枪的“山寨版”,但后来它打哭了德国的正版货。这还要从1898年的美西战争说起,当时美国和西班牙在古巴开战,这一年7月1日,古巴的圣胡安山,美军进攻西班牙军阵地,虽然他们兵力是西班牙人的整整两倍,但还是被打得焦头烂额,因为西班牙人手中的是德国产的毛瑟M1893步枪,这种枪对比当时美军的配枪,无论口径、射程、射速,都有压倒性的优势,连温彻斯特M1873都不是对手,美军最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拿下阵地。当时的指挥官就是后来的美国总统西奥多·罗斯福。

虽然美西战争美国赢了,但回想起圣胡安山战役中的毛瑟枪,还是心理阴影面积巨大。面对毛瑟步枪的种种优越性,美国人想出的办法就是:山寨他!于是,经过4年的研究和改进,1903年,美国推出了自己的“毛瑟步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式点30口径步枪。这种枪几乎拷贝了毛瑟枪的所有优点,以至于被法庭判定“抄袭”,不得不付了一笔不小的专利费给德国人。但很快,以山寨起步的斯普林菲尔德M1903,就迎来了跟毛瑟枪正面对决的机会。

1914年,一战爆发,1917年,美国参战,先后向欧洲派兵50万。这一年俄国爆发革命,退出战争。1918年2月德俄停战,这时的局势对摆脱了双线作战负担的德国更有利,1918年6月,德军已经推进到距离巴黎东北45英里的地方。同样,这也意味着美国人的机会来了,1918年6月,美军海军陆战队第四旅奉命防守通往巴黎的巴黎-梅斯大道,1200名德军正在赶来。当时连法国人都觉得大势已去,劝美国人赶紧撤,但手握斯普林菲尔德M1903,美国人信心十足,决定留下来血战到底。

不多久,德国人从对面的贝洛森林里杀了出来,美军开火,子弹横飞,德军被撂倒一片,剩下的惊慌失措逃回森林,之后重新组织了几波攻势,都被打退。此后几天,贝洛森林血流成河,双方都损失惨重,德国人动用机枪大炮甚至毒气,但美国人只用步枪和刺刀,一位德国兵的战地日记上写道:“他们杀死了一切可以动的东西”。

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第一次亮相就出手不凡,毛瑟枪仿制品一举干掉正版货。最终,美军占领了贝洛森林,德军撤走,他们打赢战争的机会也没了,就在这一年年底,德国投降,一战结束,法国人把贝洛森林改名“陆战队森林”,纪念帮了他们大忙的美国海军陆战队。

第六种枪,是柯尔特M1911手枪,别看是手枪,它却有过干掉飞机的逆天表现。

前面提到过的柯尔特转轮手枪的发明人塞缪尔·柯尔特1862年就英年早逝了,但他开创的基业却发扬光大,20世纪初他们找到了一位枪械设计史上不世出的奇才:约翰·勃朗宁。这是一位来自美国犹他州造枪世家的天才设计师,13岁造出自己的第一支枪,24岁获得首个枪械设计专利,1908年,勃朗宁受雇于柯尔特公司,3年后,推出了一个划时代的产品:柯尔特M1911。这款枪的口径为0.45英寸,超过之前美军制式手枪的0.38英寸,弹匣位于枪把底部,枪管采用“套筒结构”,枪机位于套筒的后半部,开枪时的后坐力会使套筒后移,抛出弹壳,套筒归位时,自动把下一颗子弹压入枪膛,这是非常巧妙的设计。

美军在一战二战中用的手枪,都是柯尔特M1911,这种枪最传奇的一次经历就要数前面提到的,手枪打飞机。那是在1943年3月的缅甸上空,一架美军的B-24轰炸机被日本的零式战斗机击落,机组成员跳伞。空战,一般打落飞机也就算完事了,但这个日本飞行员不依不饶,飞到近前扫射,几个挂在降落伞上的美军飞行员被打死。一个叫巴格特的飞行员假装中弹,等敌机飞到近前,忽然拔出腰间的M1911,连开四枪,日本飞行员脑门中弹当场毙命,他的飞机失控,也一头坠下去了。

虽然巴格特落地后还是被日军俘虏了,但即便在战俘营里,日本看守也对他毕恭毕敬,因为他们知道,这就是那个用手枪干掉了零式战斗机的人。战后巴格特的故事成了传奇,这确实是个空战史上难以复制的奇迹,造就奇迹的,除了巴格特,还有他的柯尔特M1911手枪。

第七种枪,是美国黑手党的最爱,“芝加哥打字机”。

1920年,美国颁布禁酒令,不许出售和贩运酒精饮料。本来这个初衷,是为了减少酗酒带来的社会问题,结果没想到,酒从原来的合法变成非法,风险成本增加,价格自然也就大涨,这么一大块利润空间被黑帮盯上,纷纷投入私酒行业,而从中获得的暴利,又反过来促进了黑社会的发展。

巧的是,汤普森冲锋枪,也就是在这个时代问世的。这是一款全新的武器,它可以像机枪一样自动发射(扣住扳机不松手就能连续发射子弹),又像步枪一样便携,使用的是点45口径的手枪子弹。外观上,汤普森冲锋枪最显著的特点是一个圆盘形的弹鼓,可以容纳50发子弹,一分钟最多能打600发子弹。

汤普森枪最初是针对一战中的堑壕战设计的,结果出厂的时候已经是1919年,一战结束了,厂家期待的军方订单也没了,所以生产商也顾不上节操,谁给钱就卖谁,于是很多枪流入黑帮手里。在当时的诸多黑道风云人物中,有一位堪称汤普森枪的最佳代言人,他就是芝加哥的黑手党老大“疤面煞星”阿尔·卡彭。风衣、雪茄、汤普森枪的标配,成了卡彭时代黑手党的固定形象,在那个时代,卡彭帮一手把芝加哥提升到全美“罪恶之都”的地位,汤普森枪也因为清脆绵密的枪声多了一个别称,“芝加哥打字机”。

1933年,美国取消禁酒令,后来社会治安逐渐好转,黑帮分子端着汤普森枪横行街头的情景越来越少见了。1941年,珍珠港事件后美国参加二战,汤普森枪终于迎来了正名的机会。整个战争期间美国军方购买了140万支汤普森M1928A1型冲锋枪,曾经的黑社会作案工具,一举扭转形象,成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的功勋武器。

不过要说起在二战中的贡献,汤普森冲锋枪比之下面要说的第八种枪,还是略逊一筹,这那就M1加兰德半自动步枪。

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是栓动式的,开枪前需要有一个动作,就是我们熟悉的拉枪栓,虽然比以前的枪已经进步得多了,但还有改进空间。当时已经有采用“导气式”来取代拉枪栓的新技术,就是通过枪管侧面的导气管,把开枪时的一部分火药燃气引入装有活塞的推动装置,反向推动活塞,带动枪机向后、子弹上膛等一系列动作,在步枪领域,导气式的杰出代表就是M1加兰德步枪。

约翰·加兰德是生于加拿大的枪械设计师,10岁时随家人移民美国,长大后进入了斯普林菲尔德兵工厂。1936年,他推出了M1加兰德步枪。这种枪就是采用导气式原理完成子弹自动填装的——这里需要说明一下,这种枪还只能叫做半自动步枪,因为它仍然要扣一下扳机才能打一枪,像机枪那样扣住扳机就能连发的才能叫自动步枪,这种枪在二战之后才逐渐普及。

M1加兰德步枪在1936年被美国军方选为新的陆军制式步枪,成了“世界上第一把作为军队制式武器的半自动步枪”。1941年年底美国参加二战,整个二战期间美国生产了超过400万支M1加兰德步枪,它们成了这场反法西斯战争的绝对主力……它同时代的对手们,无论是德国的毛瑟K98卡宾枪,还是日本的“三八大盖儿”,最终都被端着M1的美国大兵打败,M1加兰德步枪也因此被赞为“拯救了世界的枪”。巴顿将军曾评价M1加兰德步枪是“有史以来设计出的最好的战斗武器”。

和前面说到的几款军用枪不同,下面要出场的第九种枪,是专门针对城市环境研发的警用点38转轮手枪。

这又是柯尔特公司的杰作。它最初的定位就是供警察在平民密集的城市环境里使用,所以,它必须足以应付威胁,但又不能威力过大,以免伤及无辜。这种枪枪管长度51毫米,小巧便携,特别适合侦探和便衣警察随身暗藏——当然,这个优点也方便了犯罪分子——跟当年西部牛仔的枪相比,这种枪的发射效率和稳定性都有提高,而且不易出故障,枪械专家评价这款枪“对于人口稠密的市区来说绝对是理想的武器”。1933年起,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的警方选用点38特种警用转轮手枪为制式配枪,后来FBI特工也装备了这种枪。

这款枪虽然小,却立过大功,1950年11月1日,两名波多黎各的杀手跑到华盛顿试图刺杀美国总统杜鲁门,当时白宫正在大修,杜鲁门住在酒店里,安保薄弱,一个杀手已经冲到距离杜鲁门房间30米的地方,并且把警卫打成重伤,而这位警卫临死前奋力一搏,一枪爆了杀手的头,用的就是点38。1950年,这种枪救了美国总统的命,1963年,它又离奇地为另一位美国总统“报了仇”。那一年肯尼迪遇刺,凶手奥斯瓦尔德很快落网,但就在两天后警方准备把他从警察局移送监狱看押时,忽然不知从哪出来一位叫杰克·鲁比的酒吧老板,在警察局里开枪打死了奥斯瓦尔德——用的就是点38转轮手枪。过了3年多,杰克·鲁比也在监狱里死于肺癌,临死前自称被人下了药。而这期间,肯尼迪遇刺案的18位证人都相继死亡,这简直是现实版的《死神来了》。

最后一款要说的,是当今美军的制式步枪,M16。

前面讲过自动步枪的定义了,M16的前身M14就是自动步枪,不过这种枪在越战中表现不佳,尤其在跟越共使用的AK-47的对决中落于下风,最终让位于他的替代产品,M16。M16,又是柯尔特公司生产的。

1965年11月14日,德浪河谷战役中,M16首次亮相,这是美国将越南战争从“特种战争”升级为“局部战争”的标志性一战,战况惨烈,美军155死124伤,越南方面伤亡上千,而在一场遭遇战中,美军几个连的士兵打退了数倍之多的越南兵,靠的就是M16。此后越南人回忆说,美国人最让他们害怕的就是“B-52轰炸机”,以及美军手里的“小黑枪”。

M16步枪虽然足够犀利,但这世界上的问题,毕竟不总是靠枪就能解决的,事实上,从越战到现在的反恐战争,美军的装备不断升级,麻烦也随之升级。对此,本书的作者认为,枪带来的“混乱、血腥与复杂”,和“胜利、荣耀、辉煌与奇迹”,在美国历史里总是如影随形,他认为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把这叫做“美国精神”。

最后要补充交代一下本书的作者克里斯·凯尔的人生结局,也是和枪有关,2013年2月2日,凯尔在家乡的一处训练靶场遭枪击身亡。《十杆枪》是他的遗孀塔娅,以及另一位作者威廉·道尔,根据凯尔的遗稿整理完成的。杀死凯尔的人名叫埃迪·劳斯,也和他一样是参加过伊拉克战争的退伍兵,后来案件被判为蓄意谋杀,劳斯被处终身监禁。而凯尔为枪而生,因枪而死的命运,也不免让人感叹。

 

总结

这本《十杆枪》的主要内容我们就讲完了,再来一起总结一下。

这本书是“美国狙击手”克里斯·凯尔带来的,以枪械为线索的美国史,一共介绍了对美国历史产生深远影响的十大名枪,分别是长步枪、斯宾塞连珠枪、柯尔特转轮手枪、温彻斯特M1873步枪、斯普林菲尔德M1903步枪、柯尔特M1911手枪、汤普森冲锋枪、M1加兰德步枪、柯尔特点38警用转轮手枪、M16步枪。通过讲述,你不但可以认识这十种传世名枪,更可以循着这些枪的传奇,走进美国的历史。

读书心得《十杆枪》以枪械为线索,串联起美国从独立战争到西部拓荒的壮丽历史。从长步枪到温彻斯特步枪,再到M1加兰德步枪,每一杆枪都见证了美国的勇气与冒险。枪械不仅是战斗的工具,更是美国精神的象征。

《美国种族简史》读书笔记

admin阅读(58)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美国种族简史》,这是一本讲美国历史的非常特殊的书。之所以说特殊,就在于它和同类的,写美国历史的书比,角度完全不同。以往写到美国历史一般是从15世纪地理大发现起笔,然后欧洲人移民美洲,开展独立战争,建立美国。

这么写没错,但有个问题:我们说移民美洲的欧洲人,只是个笼统的概念。这里既有英国裔的,也有德国裔的,还有爱尔兰、荷兰裔等等。不同的移民,在后来的美国都有不同的表现,是没法仅仅用“欧洲人”这一个词来概括的。并且来美国的也不只是欧洲人,还有亚洲人、非洲人等等。所以想真正了解美国历史的演变,从种族入手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线索。

多种族的国情从美国建国到现在一直存在。在美国,它的重要性和民主制度、性别平等这些是一个当量级的。这本《美国种族简史》虽然只有薄薄的一本,和其他那些大体量的书相比,顶多算个小册子,但就是这本小册子,所承载的分量却是相当重的。它从美国的种族发展史这条线索入手,不仅沿着美国每个种族从远到近的时间线索叙述,也有不同种族间的横向比较。如果你想从种族角度去理解美国人的性格和美国社会,这本书是一定不能错过的。

说起来,《美国种族简史》能够重新引进中国,还有一段曲折的故事。现在锤子科技的创始人罗永浩,在十多年前,还在新东方当老师的时候,在旧书堆里翻到了这本书,当时只用10块钱买下了这本书。用罗永浩自己的话说:这10块钱可能是我这辈子花得最值的10块钱了。因为通过这本书,他了解到了一个不为人知的美国,了解到怎么从种族发展的角度看待美国社会。随后,他把这本书介绍给了要去美国的学生。没想到,很多学生到美国后专门给他写来了感谢信。说由于这本书帮他们提前理清了自己观念上的困惑,所以在和其他族裔相处的时候,更能保持健康宽容的心态。这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他们在美国的生活质量。

遗憾的是,这本书当年国内只印了5000册就一直没有再版。直到有了罗永浩推荐,国内竟然引发了一阵关于《美国种族简史》的热潮。仅仅网上的一本二手书,就被炒到了300多块钱。鉴于这种情况,罗永浩和国内出版社联系了1993年出版这本书的美国出版机构。虽然原来的译者沈宗美教授已经去世,但他们还是通过协商取得了译文版权的授权,这才让这本《美国种族简史》得以重新引进中国。

那么,这本富有传奇色彩的《美国种族简史》到底讲了什么呢?下面我们就分四个部分详细给你讲解。

第一个内容,我们说说美国种族的现状,美国是个多种族社会,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他们长期共存,构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第二个内容,我们讲讲美国种族状况的起源,早期移民“逼上梁山”的心态和“另起炉灶”的开拓精神,为后来更多种族的迁徙奠定了基础;第三个内容,我们说说推动美国不同种族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人文资本。第四个内容,我们谈一个美国多种族国情中耐人寻味的现象:种族地位的交替变化。美国历史上很多种族都遭受过不平等的待遇,但总体的发展趋势是种族间的平等共存。

 

第一部分

好,我们先来说第一个内容:美国种族的现状。美国是个多种族社会,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他们长期共存,构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

怎么理解美国的多种族社会呢?书的开篇,作者就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叫做百衲衣。这里的百是个虚数,表示多;衲是缝的意思。说白了,百衲衣就是由很多碎布缝到一起的衣服。这种衣服有个特点,就是你远看它是件完整的衣服,但凑近了仔细看又能发现每块碎布的不同颜色和形状。这就像美国这个国家:它对外是一个整体,放大来看,又能看到各个种族的不同特性。

最典型的,当你想到肯尼迪、艾森豪威尔、卡内基这些人时,通常会认为他们是美国人对不对?但实际上肯尼迪家族是爱尔兰移民的后裔;艾森豪威尔的祖父,是一位德国的传教士;而钢铁大王安德鲁﹒卡内基是一位出生在匹兹堡贫民窟的苏格兰移民。

所以在美国,国籍和种族是分开来谈的。一个人来自哪里,通常只代表过去。重要的是,所有人要一起面对当下,在同一片土地上共存。这就像百衲衣上的每一个布块,都有自己的颜色和形状。但最终,它们要拼接、缝合成一件崭新的衣服。也就是各个种族在摩擦碰撞中,催生出新的文化形态。

比如现在当人们一提起美国文化,就是享乐、开放、实用主义。但你可能不知道的是:早期的美国人可不是这样开放和享乐的。远的不说,仅仅二百年前,美国移民中的绝大多数人,还是英格兰的清教徒。

从这个名字我们就能听出他们的风格来。所谓清教徒的“清”,就是清心寡欲、清静无为的那个清。这是基督教当中的一个流派。他们主张破除教会的权威,以《圣经》为准绳,恢复到原始基督教的样子。简单说,就是要过一种节俭、朴素甚至近乎于禁欲的生活。那么,这种排斥娱乐消遣的风格,后来怎么又演变成现在的享乐文化呢?还是得益于不同种族的推动。在19世纪以前,美国人普遍认为:消遣和放松只能在家庭内部。公开的、有组织的娱乐活动是有伤风化的。如果在星期日开展这些活动,更是大逆不道的。因为清教徒从《圣经》出发,认为星期日是上帝创造世间万物之后休息的一天。这一天,基督徒不应该做任何与敬拜上帝无关的事。

但德裔移民来了以后,完全不管这些清规戒律。他们不仅在自家的花园里消遣,听音乐、喝啤酒。还把野餐、跳舞、打牌、保龄球带到了美国的各个角落。起初,这种文化冲击让很多固守传统的人非常惊慌。作为清教徒,他们最怕上帝怪罪,或者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怕遭天谴”。但几十年过去了,天谴非但没有来,这些人和他们的后代也融入了娱乐的潮流。

转眼到了20世纪,随着电影和各种声光电设备的发明,娱乐的风气愈演愈烈。尤其是犹太移民掌控着好莱坞的各大电影公司、广播公司,也利用自己在商业上的影响力,把娱乐打造成了一整套产业。今天,当人们再谈到美国文化的时候,已经很难和当年那批清教徒的“古板”风格联系到一起了。取而代之的是享受当下,娱乐身心的生活理念。

比如在音乐上,美国的爵士乐就吸收了很多黑人音乐的节奏和旋律;百老汇的歌舞,则有着很多拉丁美洲舞蹈的元素;饮食方面,汉堡和牛肉香肠这两样由德裔移民带来的食物占据了美国的各大快餐店。今天当你到美国的餐厅翻菜单的时候,如果看见意大利馅饼和墨西哥馅饼,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什么异域风情。意大利和墨西哥这两个名字,仅仅表示食材用料和制作工艺,这些都已经是地道的“美国货”,不干意大利和墨西哥两个国家什么事。

好,这就是我们讲的第一个内容:美国种族的现状。美国是个多种族社会,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但他们长期共存,又构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作者用百衲衣来形容美国多种族的状况。德裔移民、犹太移民以及黑人和拉丁美洲移民的文化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美国社会的面貌,使美国文化从早期清教徒的古板风格,演化到到后来的娱乐文化。这种融合性的美国文化,用我们常说的话,叫做“博采众家之长,又自成一体”。当然这种自成一体是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那么,这个过程最开始是怎么发生的呢?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就看看第二个内容:美国种族状况的起源。早期移民“逼上梁山”的心态和“另起炉灶”的开拓精神,为后来更多种族的迁徙奠定了基础。

你可能听说过美国梦这个词。比如电影《泰坦尼克号》里的男主角杰克,就是20世纪初到美国寻梦的众多年轻人之一。什么是美国梦呢?简单说,就是不靠关系和地位,而是靠自己的打拼在市场中取得成功。

前边讲了,早期来到北美的一批人是英格兰清教徒。如果从种族上看,这批清教徒实际上是英国人。为什么放着好好的英国不待,偏要跑到北美来呢?最明显的原因就是:逃避宗教迫害。要知道,那个时候的英国还是相当保守的。教会在老百姓生活中占有很高的地位,清教徒却恰恰提出要打倒教会的权威。这当然是教会不能忍的。于是他们遭到迫害,先是来到荷兰,后来又辗转到了北美。

当年的北美远不如现在的美国。没有工业、没有牧场,连个像样的城镇都没有。来到这不仅要一切从头再来,还要时刻躲避各种危险。但即便这样,他们还是坚定地在这里定居了下来。这就有点像是逼上梁山的意思。既然回不去,那索性就在新大陆另起炉灶了。

于是最早的英格兰清教徒在北美落脚,沿着大西洋建立了一个个城市。比如现在的美国缅因州、佛蒙特州、马萨诸塞州这些地方,当年叫做新英格兰。再比如纽约这个城市的名字,英文叫New York,也就是“新约克”的意思。其中,约克指的也是当年英国的约克郡。这里的“新”字,既有地理上区分的含义,也有制度上重打鼓另开张的味道。

因为欧洲自古是一个等级社会,想要越级升迁,几乎是不可能的,但北美没有传统等级秩序的束缚,反倒是甩下包袱一身轻松。土地就在那摆着,不依赖任何国王和贵族。只要你肯努力就能获得更好的生活。平等竞争的观念最早在北美扎下了根。一直到后来的美国建国,又把这种观念上升到了政治层面,用制度确定了下来。这也是所谓美国梦最初的雏形。

美国的建立像一面旗帜,为全世界树立了榜样,也召唤着更多种族的移民来这里寻梦。在19世纪中期以前,美国几百年间的移民总数不过500万人,但在这之后短短三十几年间,就增加到了1500万人。他们大多数也和当年的英国移民类似,或多或少有着某种逼上梁山的境遇。比如爱尔兰移民和南部意大利移民,他们大多是佃农。由于经济原因来到了美国;而大量德国人和犹太人,为了躲避战乱和迫害,也先后移民美国。这些后来的移民虽然到的比英国移民晚,但他们同样是靠着一种另起炉灶的开拓精神,把美国的建设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

这就是我们讲的第二个内容:美国种族状况的起源。早期移民“逼上梁山”的心态和“另起炉灶”的开拓精神,为后来更多种族的迁徙奠定了基础。英格兰清教徒遭到宗教上的迫害,从欧洲移民北美。由于摆脱欧洲等级社会的束缚,平等观念在北美扎根。在美国建立以后,这种观念上升到政治层面,用制度确定下来,为后来更多到美国来发展的种族打下了基础。

那么现在基础有了,不同种族后来又是怎样发展的呢?

 

第三部分

我们来看看第三个内容:推动美国不同种族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人文资本。

“人文资本”是个经济学上的概念。它指的是一个群体的信念、行事作风、价值取向等等。按照经济学原理,人文资本在适当的条件下,可以转化为像金钱这样的有形资本。也就是说,不同种族的不同人文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是贫穷还是富有。

我们得到订阅专栏《薛兆丰的北大经济学课》第一季第128期就讲了这个内容。在这一讲里,薛兆丰教授同样举了这本《美国种族简史》当中的例子。简单说:如果把美国各个种族的平均收入设为一个标准指数100的话,哪个种族的收入最高呢?

你可能想到了,是犹太人。确实,他们的收入指数是172,几乎是美国各种族平均水平的两倍。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就在于他们的人文资本。

说起来,犹太民族是个非常古老的民族,但自从公元70年左右,他们就在欧洲流亡。同时期的欧洲已经逐步基督教化。犹太人在这里,成了不信基督教的异教徒,到处遭受迫害。他们不能拥有土地,只能经商,但单纯的经商也是充满风险的。在中世纪,很多贵族甚至国王都向犹太人借钱。当他们不想还债的时候,就把这些犹太债主驱逐甚至杀掉。

所以,在流浪两千年的时间里,犹太人经常聚起大量财富,又转瞬间烟消云散。既然土地不能拥有,财富不能带走,还有什么能让这个民族安身立命呢?这就是知识。在犹太人看来,知识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财富。在移民美国以后,他们经常是白天在街头打工,晚上在简陋的房间里埋头学习。

就这样,人类数千年的文明成果,通过知识这个媒介滋养了犹太人。让他们在眼界和见识上更快一步。比如1880年,在美国的犹太人只有5%左右从事白领工作,而剩下的人不是小贩就是社会底层的工人。而仅仅过了15年,从事白领工作的犹太人就翻了三倍。到了20世纪中期,犹太男性中则有55%是业主或者高级白领,比当时美国其他族裔的平均水平高出了好几倍。

除此以外,美国的几大广播公司、电影公司都受犹太人的控制。谷歌创始人拉里﹒佩奇、英特尔的创建者格鲁夫、戴尔创始人麦克尔﹒戴尔都是犹太人。甚至在政坛,犹太人也有着呼风唤雨的能力。2008年奥巴马第一次参选,78%的犹太人都投票给了他。在他执政期间,只要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问题上,有对犹太人不利的举措,他的支持率就会下滑。

华人和日本人在经济方面仅次于犹太人,他们的收入指数分别是112和132,也都高于美国的平均水平。早期移民美国的华人和日本人,对求知和自我提高的理念几乎和犹太人是一样的,只是他们参与政治的意愿并不强烈。

第一代移民到美国的华人,几乎都是劳工身份。他们生活简朴、吃苦耐劳,能从别人认为是微薄的收入中攒下钱来。这些品质曾经一度让华人被视为竞争对手,甚至遭到歧视。比如在1882年美国就曾经出台过带有歧视性的《排华法案》。这个法案直到二战以后,才逐渐被废止。日本人到美国比华人稍微晚点,他们大多数也在铁路、矿山、伐木场等艰苦行业。日本人毫无怨言地接受工资低、工时长的工作,这些也给白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总的看来,犹太人、华人、日本人在美国的人际交往模式,很多都是基于熟人和朋友,或者本种族之间。这构成了一道强大的人际关系网络。这种网络也是他们在美国“人文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以外,这三个种族的家庭观念都很重,除了受到家里长辈的教导,还会受到本地社区的影响。这些社区一方面控制着整个群体的行为,另一方面在社会资源上,也给本种族很大的支持。这也是这三个种族后来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

这就是我们讲的第三个内容:推动美国不同种族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人文资本。人文资本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指的是除了金钱以外,人的信念、处世方式、价值取向。作者用犹太人、华人和日本人的例子说明了人文资本在种族发展中的作用。这三个种族都倾向于和熟人、朋友以及本种族交往,本地社区和家庭环境都给他们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其中,犹太人的求知欲,都在美国各个种族中非常突出。

 

第四部分

在了解种族状况起源和发展的基础上,最后我们看看美国多种族国情中耐人寻味的一个现象:种族地位的交替变化。美国历史上很多种族都遭受过歧视,但总体趋势是种族间平等共存。

我们都知道经典名著《飘》。它在上个世纪30年代被改编成了电影《乱世佳人》,但就在2017年,美国田纳西州的一家老牌电影院,却宣布要将这部电影下架。理由是:涉嫌对非洲裔美国人,也就是黑人的种族歧视。当然,这个宣布只是影院单方面的。毕竟作为一部文艺作品,每个人的判断角度不同。不过,从这个事件也可以看出来:种族间的地位在美国绝对是件大事。

一提到种族地位,很多人首先想到的就是黑人。的确,黑人在历史上确实遭到过种种不公正的待遇。他们的祖先从非洲被抓来作为奴隶,直到奴隶制废除之后的很长时间,才争取到和白人平等的地位。那么白人难道就没遭遇过歧视吗?还真不是。实际上,白人也遭遇过歧视。

比如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美国国内就到处充斥着反德宣传。这种宣传虽然针对的是大洋彼岸的德国,但这也让在美国的德裔移民受到波及。媒体用“野蛮人”来称呼带有德国血统的美国人。甚至当时的美国总统伍德罗·威尔逊还直接提出美籍德国移民的忠诚问题。因为他认为这些人是“人在曹营心在汉”,时刻可能做出对美国不利的举动。结果,大量的德文书籍被从图书馆撤掉,德语教育在公立中学被取消,出版商和广告商抵制德文报纸。连结婚仪式上的《婚礼进行曲》都被从节目单上划掉了。因为它的作曲者瓦格纳是德国人。

最终,是这些德裔移民自己用行动捍卫了名誉。很多人改名换姓,去掉了带有德国特征的姓氏;一些带有“德裔”字样的组织,都把这个抬头改成了北美。成千上万德裔移民加入美军,参与对德国作战。比如在开头提到的艾森豪威尔和后来成为美国特级上将的潘兴将军,都是德裔后代。最终,这场风波也随着战争结束,慢慢落下帷幕。

再比如,19世纪的纽约和波士顿,当爱尔兰裔的居民迁来的时候,早一些在这里定居的居民也表现出了不同程度的歧视。在他们眼里,这群爱尔兰人无非是一群酗酒闹事的农民。每当一个街区出现爱尔兰移民,这里的老住户就会迁走;同样的,意大利人、波兰人、俄罗斯人,这些同属于白人的移民也因为到来时间不同、文化上和美国社会的融合度不同,而被组成了一条“歧视链”。往往是老移民歧视新移民、祖籍国经济状况好的,歧视祖籍国经济状况差的。

就拿纽约来说,1840年这个市北郊的建筑物只到今天的14街区,但1850年就延伸到34街,而1860年则到了42街区。仅仅二十年纽约这座城市就扩容了3倍。这是为什么呢?很明显,是那些老住户不愿意和新移民住在一起,都向外搬出去了。所以才让城市的面积越来越来大。当然这其中,固然有移民人口越来越多的因素,但这种早期族裔之间的“歧视和排斥”效应也是不能忽视的。

总的看来,美国不同种族的地位体现出一种阶段性、交替变化性的特征。某一个阶段可能是这个种族被歧视,下一个阶段也可能是另外的种族被歧视。比如犹太人刚刚到达美国的时候就曾经遭到过歧视,在犹太人的地位刚有好转,又是华人和日本人被打压。在20世纪初的加州,就曾经流行过“黄祸临头”的说法,就是黄种人带来灾祸的意思。这让在美国农场工作的华裔和日本裔的雇工无论在工资和晋升方面都被处处刁难。

不过,这种状况通常会随着时间推移和种族间的相互理解而改善。最终,在第二代、第三代移民融入美国文化后慢慢消失。比如刚才说的在两次大战期间受到歧视的美籍德裔移民,他们当时大多数人都只和本族裔的人结婚。到了1969年,只在本族内结婚的人数比例就下降到只有30%左右。今天,几乎没有什么人再固守这样的传统了。如果我们把这种情况,放在一个更广的视野下看:族裔之间的不平等只是一个过渡性现象。从长远看,在美国这种多种族社会,种族间的平等是个大趋势。因为各个种族如何共存是个现实问题。只有种族平等,经济交往和社会协作才能正常进行。

不过,由于人们对种族歧视仍然存在着一定历史记忆,所以在当代美国,很多时候也常常会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那就是:过于强调在种族问题上的“政治正确”,而忽略了事实本身。

比如在一些州,白人和黑人在同样的状况下因为警方过度执法而死亡,白人的死亡不会引发什么骚动,按照正常的司法程序来处理就行,但黑人的死亡却十有八九会引发游行。按理说,这本来和种族问题没什么关系,但为了维护所谓的“政治正确”,害怕被人指责“有种族歧视的倾向”,公共机构给白人死者家属的赔偿,也往往会比黑人家属要低。这些实际上都背离了种族平等的初衷。

这就是我们讲的第四个内容:美国种族间地位的交替变化。美国历史上很多种族都遭受过歧视,但总体趋势是种族间平等共存。德裔移民在两次世界大战过程中,因为被怀疑忠诚度问题而受到歧视。更早的爱尔兰人、波兰人、俄罗斯和华人、日本人等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歧视,但这些歧视通常是阶段性交替变化。由于多种族共存是现实问题,种族平等是美国社会的大势所趋。同时,由于人们对种族歧视存在一定历史记忆,在当代美国还常常会出现矫枉过正的现象,也就是过于强调在种族问题上的政治正确。

 

总结

好,这本书就讲到这里,我们来总结一下这期音频的内容。

第一,我们讲到美国种族的现状。美国是个多种族社会,每个种族都有自己的特点,但他们长期共存,又构成了独特的美国文化。作者用了百衲衣这个形象的比喻,来形容美国多种族的状况。从娱乐风格到食物、音乐,不同种族的文化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美国社会的面貌。从早期清教徒的古板风格到后来的娱乐文化,德裔移民、犹太移民以及黑人和拉丁美洲移民的文化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我们讲到美国种族状况的起源。早期移民“逼上梁山”的心态和“另起炉灶”的开拓精神,为后来更多种族的迁徙奠定了基础。英格兰清教徒,由于遭到宗教上的迫害,从欧洲移民北美。由于摆脱欧洲等级社会的束缚,平等观念在北美扎根。在美国建立以后,把这种观念上升到政治层面,用制度确定下来,为后来美国更多种族的发展打下基础。

第三,我们讲到推动美国不同种族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因素:人文资本。人文资本是经济学上的概念,指的是除了金钱以外,人的信念、处世方式、价值取向。作者用犹太人、华人和日本人的例子说明了人文资本在种族发展中的作用。这三个种族都倾向于和熟人、朋友以及本种族交往,本地社区和家庭环境都给他们提供强大的支持。其中犹太人的求知欲,在美国各个种族中非常突出。

第四,我们说到美国种族地位的交替变化。美国历史上很多种族都遭受过歧视,但总体趋势是种族间平等共存。德裔移民在两次世界大战过程中,因为被怀疑忠诚度问题而受到歧视。更早的爱尔兰人、波兰人、俄罗斯人和华人、日本人等都遭到过不同程度的歧视,但这些歧视通常是阶段性交替变化。由于多种族共存是现实问题,种族平等是美国社会的大势所趋。

好,这本《美国种族简史》就讲到这。作为一本同样谈美国历史的书,从种族入手的视角确实有它的独到之处。不过我们也应该看到,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还是不免带有“西方中心论”的烙印。至少在种族问题上,他选择性地忽略了一个重要的事实。那就是:美国,或者说北美现代文明的建立,是以对原有印第安种族文化的侵袭为代价的。

作为有着悠久历史的美洲原住民,同样也是美国重要的种族之一,他们有着和其他种族迥异的文化形态。这种文化形态在美国建立以后慢慢被边缘化,甚至到今天有濒临灭绝的风险。对于如此重要的问题,作者却很少提及,不得不说是一种遗憾。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这本书的作者托马斯·索威尔本身是一位经济学家。经济学家写历史的风格在这本《美国种族简史》上体现得非常明显。比如书里例举了大量数字,以及从“人文资本”来推演种族发展的这类视角,都是非常难得的。不过,由于托马斯·索威尔本人不是专业的历史学者,对各个种族历史素材的梳理,还是缺乏一些系统性。尽管如此,作为一本介绍美国种族发展史的普及型作品,依然不妨碍这是一本经典好书,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读书心得《美国种族简史》以独特视角剖析美国历史,揭示种族多样性与人文资本对美国社会的影响。犹太人的经济成功、非洲裔的奋斗历程,展现了种族差异下的美国故事,强调了理解与包容在多元社会中的重要性。

《广岛》读书笔记

admin阅读(61)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广岛》,这是第一本调查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的非虚构类作品。这本书的中文版大约10万字,我会用25分钟左右的时间,为你讲述书中精髓:日本广岛原子弹爆炸对普通民众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如何看待战争和原子弹的道德问题?

提到原子弹,很多人第一时间就会想到日本。我们知道,1945年8月6日这天早上,美国在广岛投下第一枚原子弹,三天后,又在长崎投下了第二枚原子弹。这两枚原子弹,一个叫做“小男孩”,一个叫“胖子”,听上去一点都没有攻击性,但是,却在一瞬间把广岛和长崎变成了废墟。仅仅在爆炸当天,这两个城市死亡的人数,加起来大概就有15万,受伤的人数更是多得没法计算。长崎被袭击后的第六天,也就是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无条件投降。可以说,日本政府投降,是这两次原子弹爆炸直接促成的。

二战结束后,美国接管了日本,这个国家就突然变成了美国人迫切想要了解的对象。而经历过原子弹爆炸的民众,他们有世界上最特殊的经历,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他们的故事。1946年,世界第一次知道了他们的经历,就是因为《广岛》这本书。

《广岛》这本书记录了在广岛原子弹爆炸中,六个普通人的真实经历,我们先来认识一下他们,这六个人分别是:女职员佐佐木敏子、家庭主妇中村初代、德国神父克莱因佐格、医生藤井正和、牧师谷本清和医生佐佐木辉文。对于世界上大部分人来说,原子弹可能就是一个武器的名字,毕竟离自己太遥远了。可是,对于广岛的那些亲身经历者来说,原子弹爆炸的影响是非常具体的,他们一生都摆脱不了这种影响。书中详细记录了这六个普通人的经历,交叉叙述他们在爆炸当天的身体和心理感受,爆炸后他们的所见所闻,还有他们后来四十年的人生轨迹。

这本书被评为“美国20世纪最杰出的新闻作品”,影响非常大。作者的文字始终都保持着清晰、冷静、克制,书中内容画面感很强,阅读时像在看一场电影,能使人清楚感受到那一代人的创伤记忆,引起对核武器和战争的思考。书中的记录这么详细、生动,是因为作者约翰·赫西,对广岛原子弹爆炸做了两次调查。第一次在1946年,也就是事件发生的第二年,赫西深度采访了六个原子弹爆炸亲历者,美国知名杂志《纽约客》用整期的版面刊登了赫西的文章,当天就卖出了30万份,引爆了美国舆论。第二次是广岛原子弹爆炸四十年后的1985年,赫西对这六个人进行了回访。

现在我们来了解一下这本书的作者约翰·赫西。赫西是美国的知名记者,曾获得过普利策奖。他其实算是半个中国人,他在天津出生,最先学会说的语言不是英语,而是汉语,10岁时才回到美国,后来成为了一名记者。1939年,赫西被《时代》杂志派到重庆,报道中日战争。后来,赫西一直都在二战的主要战场进行采访,西西里、莫斯科、东京,他都去过。为他赢得普利策奖的小说《钟归阿达诺》,就是以西西里战役为背景的。赫西很懂得用写小说的手法写新闻报道,场景、心理和细节描写特别丰富,所以他的作品感染力很强。《广岛》这本书就是很好的代表。

好了,介绍完这本书的基本情况和作者概况,那么下面,我就从三个方面来为你讲述这本书的精华:第一,原子弹爆炸使广岛民众经历了什么;第二,日本人有怎样的国民气质;第三,日本人对原子弹爆炸的态度。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说第一个内容,原子弹爆炸使广岛民众经历了什么?

我们来看一组数据。广岛当时的人口不到25万,原子弹爆炸后,统计学家们初步统计,有78150人死亡,37425人受伤,还有一万多人失踪。这是美国采用的官方数据。过了没多久,人们在废墟下挖出了更多尸体,统计学家们这才开始承认死亡人数至少有十万。

任何灾难发生,我们最关注的就是伤亡数字,总觉得,伤亡多,说明灾情严重,伤亡少,就说明不严重。可是,数字是冷冰冰的,经历原子弹爆炸的,却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对广岛的每个人来说,不管是原子弹爆炸后的避难和救援过程,还是接下来四十年间的遭遇,都非常痛苦和漫长。下面,我将从爆炸后不久,和后来的四十年间,这两个阶段,向你介绍广岛民众的经历。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原子弹爆炸后不久,广岛民众是怎样避难和救援的?

我们知道,原子弹的原理是,利用核裂变反应产生爆炸,爆炸时会释放出巨大的能量。投放在广岛的这枚原子弹“小男孩”,它爆炸时产生的能量,相当于14000吨TNT炸药,有很多人在爆炸发生瞬间当场死亡。其中一个原因是爆炸瞬间的温度非常高,地面的中心温度高达6000摄氏度,相当于太阳的表面温度,空气受到高温的加热和压缩,急速膨胀,产生高压冲击波,这样的毁灭性可想而知。还有一个原因是,原子弹爆炸时形成火球,会发出很强的光辐射,核裂变反应还产生各种射线和放射性物质碎片,这些射线会破坏人体细胞,辐射量太大的时候,人在短时间内就会死亡。统计学家算出,大概有四分之一的死者直接死于爆炸造成的烧伤,还有四分之一死于核辐射。

有些广岛民众比较幸运,逃过了原子弹爆炸时的那一劫,只是受了伤,爆炸发生后,这些幸存者纷纷跑出门避难。可是,有一些人是在避难的时候死亡的。我们刚才提到,原子弹爆炸时,产生高压冲击波,还产生高温和辐射。许多广岛民众被烧伤,伤势严重的血肉模糊、皮肤脱落,甚至有些防空兵的眼睛都被烧掉了。在避难时,有些民众因为伤势过重死去了。还有一些民众,身上没有明显的外伤,可是一夜之后,突然就死了,这是因为吸收了太多辐射造成的。还有一个情况是,爆炸带来了次生灾害。广岛市区里很多地方都燃起了大火,尘土中升起一股股烟柱,防空洞附近的南瓜甚至都被烤熟了。火还借着风不断向周围蔓延,烧到了民众避难的浅野公园,两个小时后才被扑灭。大火之后开始下雨,雨又带来了强旋风,树木、房屋碎片和避难民众,都被卷进了河里。次生灾害使更多人死亡和受伤,人们变得更加恐慌。

好了,我们现在知道,有一些在爆炸时幸存下来的人也在避难时死亡,城里还发生了次生灾害。而救援和避难几乎是同时进行的,在这么糟糕的情况下,广岛的救援也很不顺利。医生佐佐木辉文戴着借来的眼镜,在医院里连续工作了三天三夜,只睡了一个小时。他帮伤者缠绷带、涂药水,累到虚脱。病人在医院里成百上千地死去,尸体却没人处理。女职员佐佐木敏子腿被压断了,在大棚下躺了两天两夜,一直没有等到治疗。你可能会问:为什么医院的救援力量这么弱?这是因为,广岛大约有150名医生,65名在爆炸时死亡,活下来的大部分人也受了伤,整个城市93%的护士都已经死亡或者因为重伤没办法工作,医院很多设备也被毁掉了。很多人没有得到及时的专业救援,只能靠其他民众帮忙。

书中记录的六个人中,牧师谷本清和德国神父克莱因佐格,就不断地跑来跑去,给伤者打水喝,把他们运送到安全的地方。也就是说,爆炸发生后,广岛的救援主要是民众之间的互助和少数医生的治疗,救援力量比较弱。

你可能会问了,日本的政府和军队就不管他们吗?在当时的救援中,日本政府和军队确实是缺位的。广岛的军队曾经承诺海军医疗队救援船马上到,没想到竟是一张空头支票。当时德国战败,日军在战场上被中国军队牵制,美国和苏联还不断施加压力,日本政府怕引起全国恐慌,军队士气下降,所以爆炸后,日本政府基本上是不作为的,不仅救援不到位,还一直对这次袭击含糊其辞。直到爆炸一个星期以后,“原子弹”这个词才传到广岛,但因为相关的报道非常少,广岛的民众都理解不了这个词的意思。

在提起经历过原子弹爆炸的人时,日本人常常会回避“幸存者”这个称呼,用“被爆者”,也就是“被爆炸影响的人”,来称呼他们。因为他们认为,“幸存者”这个词强调的是活着的人,对逝去的人有所怠慢。

那么,我们现在就来了解一下,这些“被爆者”在爆炸后四十年间的遭遇。

把书中介绍的六个人作为代表来看,“被爆者”后来的生活基本上有四种遭遇:第一,患上原子弹疾病;第二,被歧视;第三,生活顺利走上正轨;第四,致力于号召世界和平。

我们先来说第一种遭遇,患上原子弹疾病。无论爆炸后有没有受伤,“被爆者”们都有一段类似的经历,就是发烧、呕吐、掉头发,这些症状有轻有重,持续时间有长有短。他们患上的,就是原子弹疾病。德国神父克莱因佐格是病情严重的典型代表。他在四十年间频繁生病住院,变得非常虚弱,他觉得自己不是吃药,而是拿药当饭吃。

日本医生总结说,原子弹疾病有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就是身体对射线最直接的反应,也就是细胞被破坏,然后死亡。第二个阶段,最开始的症状是脱发,然后出现腹泻和高烧,血液紊乱,白细胞数急剧减少。白细胞是干什么的?它是人体的守卫,可以吞噬进入人体的病菌。白细胞少了,打不过病菌了,人的免疫能力下降,很多伤口反反复复愈合不了,还会引起很多其他的病症,就可能发展到第三个阶段,也就是身体免疫系统对疾病的反应,很多患者死于胸腔感染之类的并发症,很多人终生被病痛折磨。

好,接下来我们来说第二种遭遇,被歧视。一种是工作上的歧视。没有经历过原子弹爆炸的老板会歧视这些“被爆者”,不愿意给他们工作机会,因为有传言说他们容易得各种疾病。家庭主妇中村初代就因为被歧视,所以直到爆炸八年后,才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在那之前,她送过面包,收过报纸投递费,还卖过鱼,每份工作都很短暂。还有一种歧视是婚姻上的。举个例子,医生藤井正和的女儿在爆炸时还是个婴儿,后来这个姑娘到美国读书,和一个华裔相爱,但男友的爸爸拒绝了这门婚事,认为她受过原子弹辐射,不能生育正常的孩子。

和前两种遭遇相比,第三种和第四种是我们更乐于看到的:“被爆者”的生活走上正轨、致力于号召世界和平。他们随着战后日本经济复苏,过上了平静、舒适的生活。他们经历过战争带来的最可怕的后果,所以更渴望和平。日本在广岛原子弹爆炸四周年时,决定把广岛建设成和平纪念城市。

好了,现在我们来回顾一下这本书的第一个内容,原子弹爆炸使广岛民众经历了什么?原子弹的威力太强大,在爆炸时造成了非常严重的伤亡,避难过程中也不断有人死去,广岛的救援力量比较弱,日本政府和军队在救援中是缺席的。在接下来的四十年中,有些“被爆者”遭到了就业和婚姻上的歧视,被原子弹疾病折磨,也有人的生活顺利走上正轨,致力于号召世界和平。

 

第二部分

现在,我们来看看这本书的第二个内容,日本人有怎样的国民气质?

说到日本人的国民气质,我们可能马上会想到《菊与刀》这种专门研究日本的书。其实,我们从《广岛》这本新闻作品里,也能看出日本人独特的气质。了解了他们的气质和精神世界,那么,他们的各种态度和行为,就不是那么难以理解了。

日本人给世界的一个很普遍的印象就是,他们非常有礼貌,各种敬语挂在嘴边,经常对人鞠躬表示感谢和尊重。那么他们到底能礼貌到什么地步呢?举个例子,在原子弹爆炸后,很多人被埋在废墟下,没办法逃出去避难。他们在求救时,喊的是:“如果可以的话,请您救救我!”即使是在这样危险的情况下,他们的呼救仍然带有日本人特有的一种礼貌。牧师谷本清没有受伤,在面对伤者时,他一直重复说的是,“原谅我没有像你们一样受伤”,他因为自己没有受伤而感到惭愧。这种礼貌是非常惊人的,日本人好像在最危难的时候,也不忘记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

这就反映出我们要说的,日本人的国民气质。在日语中有一个词,叫做“远虑”,被看做是一种日本精神。这里的远虑,不是指深谋远虑,而是指放弃自我,把别人的愿望放在首位。我们可以把远虑的日本精神,看做是一种“集体主义”,个人的价值和诉求是不被重视的。这种集体主义使日本人既有冷静的一面,又有狂热的一面。

我们先来说冷静的一面。远虑使日本人有着惊人的隐忍。你能想象一群人受了重伤,在避难时还能一声不吭吗?广岛原子弹爆炸后,几百个受了重伤的人一起躺在竹林里,没人哭泣、抱怨、喊疼。他们脸被烧得血肉模糊,可是当有人喂水时,他们都还微微起身,点头致谢。很多人死的时候,都没有发出声响。隐忍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是太可怕了。他们害怕自己的叫嚷会影响到别人,所以干脆就忍着,每个人都这样想,就造成了这样令人震惊恐惧的惨烈场景。归根到底,还是他们放弃了个人的诉求,考虑的是一起避难的整个“集体”。

除了冷静到可怕的隐忍,日本人国民气质中还有狂热的一面,表现在他们对国家和天皇的绝对忠诚,这是另一种“放弃自我”的“集体主义”。原子弹爆炸后,有这样一件事,几个女高中生被压在佛寺的围墙下面,没法动弹,大火的烟雾飘进废墟底下,女孩们逐渐呼吸困难。一个女孩带头唱起了日本国歌《君之代》,其他女孩跟着她一起,唱着唱着就死了。还有个例子,一对父子被压在房子里,不能脱身,他们在废墟里高喊“天皇万岁!”那位父亲说,在那一刻,他尝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美妙感受。这样的狂热并不难理解。我们知道,天皇一直是日本的国家象征,相传是日本神话中创世之神的后裔,号称“万世一系”,也就是没有改换朝代,世世代代都是这一家人坐上皇位。1868年明治维新之后,天皇“万世一系”被写进了日本宪法,国家权威变得空前强大,在民众的眼里,天皇就等于神。他们相信,自己死了,是在为天皇献身。他们为了这个“神”和“神”的国家,甘愿放弃自己的价值和诉求,保持绝对的忠诚,这也是日本的武士道精神之一。

好了,我们现在回顾一下这本书的第二个内容,日本人的国民气质。他们一方面很冷静,有着惊人的礼貌和隐忍;另一方面,他们也很狂热,对国家和天皇表现出绝对的忠诚。这就是日本人的远虑精神,是一种集体主义。忽视个人的价值和诉求,成全了这种集体主义,反过来,集体主义的力量,使放弃个人价值成为了日本人对自己的要求。

 

第三部分

那么,有着这样国民气质的日本人,对原子弹爆炸的态度又是怎样的呢?这就是我们要讲的这本书的第三个内容。

其实,二战时,日本国内也有原子弹研究计划,但仅仅处在研究阶段,科学家们不太重视,都觉得短时间内造不出来。可美国不同,1939年,爱因斯坦给美国总统罗斯福写信,建议研制原子弹。日本偷袭珍珠港之后,美国参战,动用了60万人,投资了20多亿美元,来研制原子弹,这也就是著名的“曼哈顿计划”。

美国向日本投下原子弹,是出于战略考虑的。他们要逼迫日本尽快投降,这样才能赶在苏联向日本出兵之前结束战争,争取占领日本的主导权,来遏制苏联。也就是说,原子弹现在造出来了,就非投不可。

你可能有个疑问,这第一枚原子弹,美国为什么偏偏投在了广岛呢?这是因为,广岛在二战时称得上是日本的“军事首都”,它是日本最重要的军事指挥和联络中心之一,当时最重要的日本军工企业三菱重工也在这里。如果日本被全面入侵,首都东京被占领,广岛就会成为日本帝国的指挥总部。袭击广岛,相当于砍断日军的营养来源和后路。就因为这样,广岛成了世界上第一个被原子弹摧毁的城市。

对于这次“非投不可”的原子弹袭击,“被爆者”的普遍态度是,接受宿命。日本人国民气质中的隐忍,使“被爆者”把这个劫难当成是命中注定的。家庭主妇中村初代就一直说,“命该如此”。战争就是战争,所以民众不得不承受战争带来的后果,这是很多日本人的想法。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日本人对天皇的忠诚。天皇发动战争,日本就全民投入,帮着打仗;天皇宣布投降,大部分民众感叹的是,自己竟然听到了天皇的声音!他们从天皇的声音中获得了平静,接受现实,开始重新建设日本。

因为接受了这样的宿命,所以,一直到今天,日本政府从来没对美国正面提出过直接的抗议。同样,“被爆者”们很少进行控诉,也一直没有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他们大部分都受到原子弹疾病的影响,但是日本政府却不愿意承担原子弹爆炸的道德责任。直到爆炸十二年后,日本政府才向“被爆者”提供免费的医疗服务。爆炸三十年后,日本政府开始给“被爆者”发放津贴,作为健康保护援助。

前面我们介绍了对于遭受原子弹袭击,日本人的态度。那么对于原子弹这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本身,日本人又是怎样看待的呢?

在战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日本人很少考虑到原子弹的道德问题。广岛民众在被原子弹袭击后,非常憎恨美国,但也没有怎么讨论过原子弹这种武器本身。德国神父克莱因佐格倒是经常会和其他神父讨论这个问题。我们知道,毒气弹也是一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毒气弹被大规模使用,后来多个国家签署《海牙公约》,同意禁止使用毒气弹。有人说,原子弹和毒气弹一样,都不该在平民身上使用。但是,一个神父认为,二战时日本和德国一样,都是在进行总体战争,也就是,综合国家一切力量进行战争,整个国家都为战争服务。那么,如果一个人在理论上支持总体战争,他就不该抱怨原子弹造成的平民伤亡,因为在总体战争中,平民和士兵是没有区别的。

总的来说,日本人并没有经常讨论原子弹这种武器,一直到广岛原子弹爆炸十周年纪念日的时候,才有大规模的人明确表示反对。1955年,日本渔船遭到美国氢弹核试验辐射,有船员死亡,这个事件引发了和平运动,第一届世界反对核弹和氢弹大会在广岛召开,有五千名代表参加。不过,日本的反核运动受到美苏冷战的影响,不同派别之间一直在争吵,最后分裂了。这让广岛的“被爆者”们很反感,他们觉得这些反核抗议活动的政治色彩越来越浓。到底是什么人在关注原子弹呢?他们认为是那些受爆炸影响不大的“被爆者”,和追求权力的政治家。这些人太过关注原子弹,对战争的思考却远远不够。战争才是伤害的源头,没有战争的话,原子弹这个议题就不存在了。战争之下人人都是受害者,人们应该更关注对战争的思考,而不是抓着战争武器不放。

所以,对于原子弹的道德问题,“被爆者”们并没有深入思考,他们排斥反核政治活动,认为反对战争比反对核武器更重要。

好了,我们来总结一下这本书的第三个内容,日本人对原子弹爆炸的态度。美国有组织、有预谋地向日本投下原子弹,不过,有过惨烈经历的“被爆者”们却很快接受了宿命,很少进行控诉,这是日本人的国民气质导致的。日本人对原子弹这种核武器本身的讨论不多,认为更有价值的是对战争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反对战争。

 

总结

说到这里,《广岛》这本书就跟你讲得差不多了。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本书揭露的三方面内容。

第一,原子弹爆炸使广岛民众经历了什么?整个广岛几乎被瞬间毁灭,很多人死亡、被烧伤,救援力量非常弱,“被爆者”在此后的四十年间,有人患上原子弹疾病,被歧视,也有人生活顺利走上正轨,致力于号召世界和平。第二,日本人的国民气质是怎样的?他们礼貌、隐忍,忠诚于国家和天皇,有放弃自我的远虑精神,可以理解为一种集体主义,个人的价值和诉求被忽视。第三,日本人对原子弹爆炸的态度是什么?他们认为,遭到原子弹袭击是宿命,更重要的是反对战争,而不仅仅是反对核武器。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也是一名记者,他说,《广岛》是一篇罕见的作品,是新闻杰作。我们没办法看到广岛原子弹爆炸时的情况,再加上日本政府不想承担责任,“被爆者”能发出声音的机会非常少。这就显示出《广岛》这本书的可贵。作者约翰·赫西用简洁清晰的语言,展示的原子弹爆炸场景非常具有画面感,我们能从他冷静的文字中,感受到当时的惨烈和绝望,体会到这个国家复杂的国民性。

战争带来的杀戮和毁灭,我们只通过伤亡数字,是没办法深切感受的。无论战争是不是正义的,也无论最后谁取得了胜利,战争之下,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有的人在身体上受到伤害,有的人一生都背负着心理阴影。我们生活在和平年代,往往会认为平安的生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和平其实来之不易,值得我们永远珍惜。

读书心得《广岛》深刻记录了广岛原子弹爆炸对普通人的影响,通过六位亲历者的故事,展现了战争的残酷与和平的珍贵。作者细腻的笔触让人感同身受,引发对核武器与战争伦理的深刻反思,珍惜来之不易的和平。

《世界小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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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世界小史》,这本书的中文版大约有20万字,我会用大概24分钟的时间为你讲解这本书的核心内容:一部以文明发展历程为线索的简易版世界通史,看看从古典时代到第二次世界大战,西方文明经历了怎样的发展历程。

在讲这本书之前,我们需要隆重介绍一下它的作者,20世纪英国的艺术史大家,恩斯特·贡布里希爵士。贡布里希生在奥地利维也纳,博士毕业之后去了英国,一辈子授衔、获封无数,是牛津大学、剑桥大学的客座教授,他主要的研究方向是艺术史,写过一本《艺术的故事》,在学界和大众层面,都大获成功,堪称通俗艺术史领域的经典之作,那么,主攻艺术史的贡布里希,为什么会写这样一本全球通史呢?

这里还有个故事:话说贡布里希在拿到维也纳大学艺术史博士学位之后,没有找到工作。一个出版社编辑找到他,问他有没有空把一本写给孩子的世界史从英文翻译成德文。他看过之后对编辑说,这书根本不值得翻译,我能写一本更好的。编辑又惊喜又怀疑,让他先写一章来看看,果然,贡布里希交出的样稿让出版社眼前一亮,顺利拿到出版合同,并且他在六个月之内写完了这本《世界小史》,一气呵成。可惜这书出的不是时候,当时是1936年,很快纳粹上台,这本书被查禁,一直过了快半个世纪,1985年,才出了第二版,我们今天看到的,就是这个版本。不过好饭不怕晚,当《世界小史》再次出版的时候,贡布里希已经名满天下,所以这本书也在全世界范围内,迅速火了起来,被翻译成18种不同语言,包括我们看到的中文版。

那么这本书,除了作者名头很大之外,还有什么特别之处呢?写世界通史的书这么多,我们为什么要挑这本书来讲呢?

那是因为这本书的视角和线索,虽然这是一本面向低龄或者说初级读者的历史普及读本,以叙事为主,结构上以时间为序,把历史分成古典时代、中世纪、近代三大阶段,这个分法也不算新鲜。但是,我们还是能从这里发现作者的一个主题,那就是:文明。贡布里希写这本书的主线索就是,文明,或者确切地说是西方文明的发展进程。从第一个古典时代,主题是希腊和罗马如何发展出西方的文明,如何传播这种文明,为了守卫他们的文明做了哪些事,这种文明产生了哪些影响,这就是第一个阶段的主题;接下来进入中世纪,西方文明面临两大挑战,第一是外部伊斯兰文明的挑战,第二是内部,宗教对文明发展的影响;第三个阶段,近代,主题是人类理性的觉醒,科技进步,文明突破性的发展,但同时战争的危害也越来越大,这是第三个阶段的主题。而从这三大主题中,作者又总结了一个他对文明发展进程的观点:狭隘带来冲突,宽容带来进步。

那下面我们就一边讲故事,一边来结合着故事,来看作者的观点,先从第一个时代:古典时代说起。

 

第一部分

说起西方的古典时代,一般就是指古希腊和古罗马,我们就从希腊讲起,说到古希腊,我们可能先想起雅典、斯巴达,但其实他们不是希腊的原生文明,真正最早的古希腊文明起源于公元前1400年左右,就是希腊神话里的克里特文明、还有荷马史诗里的迈锡尼文明,但后来他们都逐渐衰落,被北方的外来种族取代,我们通常说的“希腊人”,指的其实主要是这些外来户,这个时候他们虽然征服了希腊这个地区,但还没有统一的名字,还是一个个的部落,逐渐发展成城邦,其中最出名的两个代表,就是雅典和斯巴达。

希腊的各个城邦没有共同的国王,不能算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但他们有共同的文化,希腊人第一爱参加四年一次的奥林匹克竞技会(就是今天奥运会的前身),第二爱到德尔斐的火山地区去祈求神谕,所以,体育活动和共同的信仰把这些各自为政的城邦连接在了一起。他们的文明发展到了了不起的高度,比如雅典贵族发明了由公民自己来决定城邦事务的规则,叫作“民主制度”,而斯巴达人发展的是有少数代表来执掌城邦的“精英政治”。希腊人崇尚真和美。真体现在哲学上,他们思考善恶、对错,人生为何等等终极问题;美体现在艺术上,他们创作了大量漂亮的诗歌、戏剧、雕塑和建筑。上述这些,构成了独特的古希腊文明,也是西方文明最重要的一个源头。

古希腊文明经历过的最严峻的一次考验,就是波希战争,古希腊“历史之父”希罗多德的著作《历史》,记录的就是这段故事。希波战争的“波”指的是波斯,就是今天伊朗的祖先。大约在公元前550年到公元前500年,波斯人崛起,建立了世界史上第一个跨大洲的大帝国,统治了差不多当时西方所有的已知世界,除了希腊。

希腊人拒绝向波斯帝国臣服,于是,号称“万王之王”的波斯王大流士大发雷霆,发誓要征服希腊。他命令女婿率领船队开往雅典,在马拉松这个地方,波斯七万大军迎战只有一万人的雅典军队,不过雅典人在统帅米太亚德的指挥下以少胜多。传说米太亚德得胜后派出一名传令兵回雅典报信,这个人从马拉松一口气跑下40多公里,跑回雅典,报告完消息就累得倒地身亡,这就是著名的马拉松长跑的起源。

很快,波斯人组织起了第二次远征,由波斯国王薛西斯,就是大流士的儿子亲自率领,号称百万大军,水陆两支直取希腊。这次战争中最有名的战役就是温泉关之战,主角换成了斯巴达人,斯巴达三百勇士力战波斯大军,最后由于叛徒出卖,全军覆没,这是西方历史上最著名最悲壮的一个英雄故事。

在温泉关战役之后,雅典带领希腊诸城邦组成的联军,发挥海军优势,歼灭了波斯的主力舰队,彻底扑灭了波斯军的第二次远征,第二次波希战争,又一次以希腊人以弱胜强而告终。对西方文明来说,波希战争的意义太重大了,我们都知道,希腊是西方文明的源头,西方的哲学、文学、政治思想、科学技术,这些方面希腊人都是最重要的奠基者,如果当年波斯人战胜了希腊,恐怕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阿基米德这些伟大的思想家也就跟随希腊一起消失在历史里了。外敌入侵,是希腊文明,或者说西方文明克服的第一难。

希腊文明的第二难是内部分化,希腊没有克服这个难关。前面说到了,雅典和斯巴达是希腊世界两大城邦,而希腊也逐渐分裂为以这两个城邦为首的对立联盟,在公元前420年两个联盟开兵见仗,所有城邦都卷了进来,这就是著名的伯罗奔尼撒战争,被称为古代的世界大战。战后希腊由盛转衰,在这个混乱的时刻,一个外来的部族介入,征服了内斗的希腊,那就是马其顿人。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的时代,马其顿已经成为希腊世界新的“武林盟主”了,而他的儿子亚历山大更了不得,不到20岁就接替突然遇刺身亡的腓力二世,当上马其顿王,之后他征服了希腊各个不服从他的城邦,然后带领希腊和马其顿的联军东征,去打波斯帝国。当年波斯入侵希腊,现在亚历山大要打回去。

亚历山大是个军事天才,几场战役竟然把庞大的波斯帝国给灭了,但他还不满足,还想去征服印度,在当时的欧洲人看来,印度就相当于是“地球的尽头”了。亚历山大虽然打败了印度军队,但是印度太热了,而且这一次跟他出征的士兵也觉得,已经离家太远了,不想再打,亚历山大只好班师回朝,但他建立了一个从地中海到印度河,横跨亚非欧三大洲的大帝国,比当年波斯帝国还大。

亚历山大从小受希腊一流知识分子的教育,亚里士多德就当过他的家庭教师,所以他精通那个时代关于自然、天文、医学、历史、诗歌的各种知识,随着他的军事征服,他钟爱的希腊思想和艺术传遍了他征服过的土地,渗入波斯,甚至远达印度。比如,亚历山大在埃及建立了一座以他名字命名的亚历山大城,城里有一座图书馆,里面有70万卷希腊语藏书。虽然亚历山大本人从印度回来之后不久就病死在巴比伦,他的大帝国也很快分裂了,但之后的几百年里,他推广到世界各地的希腊文化,形成的影响,要比他的帝国更加稳固,希腊虽然失去了政治上的地位,但希腊人通过文化的力量,获得了最大的精神权力。

希腊之后就要提到罗马。在亚历山大时期,罗马还只是意大利中部的一个小城市,他们没有希腊人那么有文化,但很重视个人权利和法制。罗马的最高长官叫执政官,同时有两个,一个是贵族出身,一个是平民出身,这是平民多年抗争才取得的政治制度。

罗马人能征善战,不断征服周边的其他民族,包括他们的老师希腊,也包括曾经盛极一时的大国迦太基(在今天突尼斯一带,跟意大利正好是隔海相望),罗马人把这些被征服的地区都变成它的行省。他们修建驿站、架设水管,连结起了欧亚非三大洲,所以有“条条大路通罗马”的说法。只要在罗马境内,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说一句“我是罗马公民!”就能得到礼遇。

罗马人喜欢看戏,但他们没有希腊人的高雅趣味,他们喜欢的是让奴隶、战俘还有野兽一起搏斗。而正是因为这种对待奴隶的方式,一名叫斯巴达克斯的角斗士起兵造反,罗马举国震荡,不过最终镇压了起义军。在这个过程中,罗马崛起了一位新统帅——恺撒。恺撒东征西讨,和高卢人作战,和日耳曼人作战,和海峡对岸的不列颠作战,成为了世界上最权势熏天的人,但是却遭到了罗马元老的嫉恨,他们刺杀了恺撒。

恺撒的养子屋大维继承了他的权位,成为罗马第一个皇帝,称为“奥古斯都”,罗马也从此由共和国进入了帝国时代。罗马帝国有着性格各不相同的皇帝,比如有点儿神经的尼禄,他烧死基督徒,让他们去斗兽场和野兽搏斗,在罗马遭受大火的时候还在露台弹琴,所以很多人认为这把火就是他自己放的。罗马还有一些贤明的皇帝,比如图拉真,他公正宽厚;有哲学家皇帝马克·奥勒留,他的《沉思录》今天还有是畅销书;还有后来的君士坦丁,就是他颁布命令,结束了对基督教徒的迫害。

罗马军事实力非常强大,几乎一直在打仗,但到了公元四五世纪,由于气候原因,罗马周边的所谓“蛮族”(主要是日耳曼人),不断进犯罗马,这就是欧洲民族大迁徙,先后有西哥特人、汪达尔人,还有匈奴王阿提拉进攻罗马(这个匈奴跟我们中国汉朝时候的匈奴是不是一回事还有争议),罗马苦苦支撑,公元476年,最后一位罗马皇帝被废黜,西罗马帝国连同古典时代一起终结。接下来,欧洲的历史就进入了第二个时代:黑暗的中世纪。

 

第二部分

在作者眼中,中世纪这个时代的主题就是宗教战乱。大家都听过把中世纪叫作“黑暗时代”的说法,罗马帝国崩溃后,山河一片残破,文明极大退步,这是事实,但作者认为,黑夜之中也有星光,因为在这个时代,人们有了信仰。信仰的好处是人做了坏事之后,多少会害怕受到上天的惩罚;但坏处是神明之间也会互相争斗。

在当时,基督教已经成了欧洲人最主流的信仰。在公元7世纪,在阿拉伯半岛的麦加城,有一位叫穆罕默德的人,创立了一个新的宗教:伊斯兰教。在伊斯兰教的号召下,原本四分五裂的阿拉伯人团结起来,开始四处征战,他们先是征服了临近的巴勒斯坦、波斯、埃及,后来又在更大的范围里,星火燎原,从波斯到印度,从埃及到整个北非,还有西班牙,都被阿拉伯帝国征服。阿拉伯人也不是野蛮的征服者,他们善于从被征服的民族那里学习,从波斯人那里学会了制作漂亮的地毯,从东罗马人那里学会了看亚里士多德的书,而且从印度人那里学会了数字,并且传播到世界各地,所以今天我们的数字被称为“阿拉伯数字”。

但对欧洲人来说,阿拉伯人和伊斯兰教,是一种威胁。他们要跟阿拉伯人对抗,靠的就是骑士。大家都听说过,中世纪是骑士的时代,那骑士到底是一群什么人呢?一开始,谁养得起马,谁参加战争,谁就是骑士。后来变成了一种封号,受到国王或各级领主册封的才是骑士。骑士不只是骑着马的武士,而是一个群体。优秀的骑士要通过保护弱者来服务上帝,他们只能为正义拔剑而起,战斗中不能以二敌一;他们以心爱的姑娘的名义去战斗,所以今天如果一个男人能够保护弱者、尊重女性,我们就说他有“骑士精神”。

不过这样的骑士太浪漫化了。其实欧洲中世纪的骑士也没少干坏事,比如第一次十字军东征,制造了耶路撒冷大屠杀的就是来自欧洲的骑士们。在那个时候,他们虽然空有信仰,但并没有表现出骑士和基督徒应有的样子,信仰促成了狭隘的思想。倒是阿拉伯人,起到了一些文化桥梁的作用,比如当时在欧洲,一些古希腊的经典著作都已经失传了,十字军骑士发现了阿拉伯人手里有翻译成阿拉伯语的亚里士多德著作,他们又给翻译成了拉丁语,传回了意大利、法国和德国,大家争相阅读。所以作者说:“正是这些所谓的敌人做出的榜样,才让欧洲那些马背上未开化的武士真正成为有侠义风度的骑士。”

那西方文明是怎么走出黑暗的中世纪的呢?下面就到了一个历史的关节点——文艺复兴。

话说经过了多次东征,十字军与遥远的国家建立了贸易关系,为了方便贸易,于是有了货币,有了市场,也就有了城市。手工业者专做生意,脱离了对土地的依附,他们和骑士一样,把自己看作上帝的手工业者,要献出财物为城市修建一座宏伟的教堂。骑士也不愿意孤单地住在城堡里了,而更想生活在富裕的城市里,因为那里的贵族经常举行庆典和舞会,意大利、法国和德国都有城市生活。

这个时候,人们的思想发生了奇特的转变。这个转变,其实就是经过宗教洗脑之后的欧洲人,重新又发现了古典时代文明的魅力。1400年以后在意大利的佛罗伦萨,就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突然发现当代的教堂、画像太呆板、太乏味了,他们发现古典时代是那么美好。他们谈论罗马帝国的一切,虽然古罗马人根本不是基督徒,但那时候有漂亮的雕像、美轮美奂的建筑。意大利到处都是古罗马的废墟,从前都认为是“异教徒的残余”,而现在,人们又重新发现了它们,这就是文艺复兴。人们不仅发现了旧物里的美,还重新发现了万事万物,他们不再以神圣的眼光去观察自然,而是用自己的眼睛去观察和创作。人们不太在意他们是不是服务于上帝,不再关心你的出身、职业、宗教、国籍,而更关心你是不是一个有自我意志和判断力的人。达芬奇就是这一时期的代表,他以无限的好奇心去探究一切知识,成为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伟大人物。

人类文明从这一刻起仿佛上了快车道。古登堡印刷术发明了,书籍可以大规模印刷了,知识可以大面积传播了;火枪发明了,虽然还很原始,但骑士时代即将因此走向末路;马丁·路德向教廷发难,发动了宗教改革,基督教分立为天主教和新教,信徒不必依附于腐败的教廷;新大陆被哥伦布发现,欧洲人又有了开疆扩土的新去处。作者说,如果我们把中世纪比作星光灿烂的夜晚,那么从佛罗伦萨的文艺复兴开始,清澈的黎明就要来了。

 

第三部分

下面就要讲到理性和启蒙的近代。1618年,欧洲爆发了一场残酷的、旷日持久的战争,叫三十年战争。信奉新教和信奉天主教的国家打了起来,这场战争一开始还有教派相争的成分,可到了后来,几方只顾洗劫城市,屠杀平民,最终除了法国,所有参战国家都元气大伤,德国甚至损失了一半以上的人口。

悲剧的宗教战争结束了,也带给人们思考,奉行教义真的那么重要吗?如果不同宗教的人能和睦相处不是更好吗?一个最重要的观念在人们脑子里呼之欲出——宽容。提倡宽容的人说,只有宗教信仰才会引发观点不同,而二乘二等于四,这样的事,所有理性的人都应该达成一致,所以理性可以把人联结在一起,这种观念就叫作“启蒙思想”。这一番思想的觉醒,就是作者说的黑暗后的清澈黎明。

启蒙思想首先在英国传开,用清晰的理性来抵抗蒙昧的迷信。君主们也纷纷接受了启蒙,只有法国国王对此一无所知。法王路易十六继承了太阳王路易十四传下来的宫廷生活方式和巨大的开销,引起了市民阶层的不满,他们发起了血腥的革命,把国王和王后都送上了断头台,许多贵族都被杀害。在这个混乱的时候,拿破仑登上了历史舞台。他很快就展现出了军事天才,像亚历山大、恺撒等等历史上所有征服者一样,他几乎把整个欧洲大陆都收入了法国的版图。他以平民的出身加冕为法国皇帝,然后送给每个亲戚一个王国,西班牙给哥哥、荷兰给弟弟、那不勒斯给妹夫、意大利给前妻儿子。他专横的统治激起了疆域内各民族的不满,互不买账的德意志的各个公国居然第一次有了同仇敌忾的感觉。

最终推倒拿破仑的是他自己的野心。他率领60万大军远征莫斯科,回来的只有3万人。拿破仑最终不敌反法联盟,被流放孤岛,虽然后来又兴起风浪,但终究大势已去。

真正大大增进了人类福祉的是启蒙精神带来的技术革新。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瓦特改良了蒸汽机、富尔顿改进了蒸汽船、莫尔斯发明了电报、史蒂文森造出了第一台蒸汽机车,英国、法国、德国、奥地利、俄国都有了火车。但突然进入大机器生产的时代,人们还没法处理好人和机器的关系。从前的手工匠人陷入了悲惨的境地,少数人只需要操作机器,不用有手艺,就可以取代大量的熟练工人,工厂生产出大量产品,但人的消费能力跟不上,就形成了经济危机。有人认为,拥有工厂和机器就意味着拥有了掌握他人命运的权力,所以这些东西不该属于个人,应该大家共有,这就是社会主义的观点,而卡尔·马克思更是呼吁,全世界工人联合起来,废除私有制,消灭资本家。

在19到20世纪,已经通过技术革命富强起来的西方国家,为了卖出过量的产品,争相向非洲进军,因为非洲不但可以取得生产的原材料,还能大量倾销商品。对于欧洲各国来说,找到这样一块殖民地能解决非常棘手的经济和社会问题。除了英国、法国,新近统一的意大利和德国也加入了瓜分海外殖民地的狂潮,在非洲都分得一杯羹。

没有人是知足的。殖民地越多,工厂就越多;工厂越多,产品就越多,反过来就需要更多的殖民地。瓜分完了怎么办?只能互相抢夺。每个国家都在装备军队,互相威胁。战争真的爆发了,这是前所未有的一次世界大战,全世界——不仅仅是欧洲,还有亚洲、美洲——都被牵扯了进来,各种新武器争相上场试验,1000多万人死于非命。你看,从中世纪到近现代,虽然理性占据了上风,但最终却导致了和中世纪同样的后果,甚至因为借助了科技的力量,战争工具更加先进,后果更加血腥。那么,人类文明是进步了还是倒退了?

 

总结

说到这儿,这本书的内容就讲得差不多了。这本《世界小史》,以时间为序,以文明发展进程为线索,讲述了西方世界历史发展的三个阶段:古典时代、中世纪、近现代。时间后面隐含的发展脉络则是:西方文明的诞生、衰落、复兴。前面说过,这本书的第一版出版于1936年,最后一章是第一次世界大战,虽然现实惨淡,但作者仍然写道:“大家都在期待一个更好的未来,她必定会到来!”然而,这本书在1985年出版了德语的第二版,作者在经历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和冷战之后,又加上了一章,沉痛地检讨了自己五十年前的乐观,他承认历史是会后退,宽容的精神也真的会被扔在一旁。

历史已经发生,不会再有别的可能。但是我们不要忘了,启蒙精神除了理性,还有宽容和人道,只有这两点,才能保证理性是有价值的理性,而不是沦为一种工具。

最后要说明的是,这本书是写给小读者的,作者曾经想过要对孩子避讳历史上的暴行,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认为,孩子必须从历史中学到一个道理,那就是:通过煽动和不宽容,人是多么容易变成“非人”。今天,人类不同族群的距离越来越近,生活在这个星球上的人学会尊重和忍让就变得越来越重要。综合成一句话,就是:狭隘带来冲突,宽容带来进步,这就是这本《世界小史》要告诉孩子们的道理。

读书心得《世界小史》以文明发展为线索,简述了从古典时代到二战的西方历史。书中揭示了文明的兴衰循环,战争的残酷与人性的光辉。贡布里希的笔触生动,让我对世界历史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更加珍惜和平与发展的时代。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读书笔记

admin阅读(55)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这本书中文版约75万字,我大概会用28分钟为你讲述书中精髓:工人阶级形成的真实原因、工人运动的真实目的并帮你分析一下工业革命时代复杂而曲折的欧洲社会结构。

刚听一句话你可能就会问了,工人阶级不就是工厂出现之后,人们开始去工厂工作,从而发展组成了工人阶级吗?工人们因为没有生产资料,只好出卖自己的劳动,从而受到了资本家的压榨剥削,于是他们不得不进行抗争。抗争的方式无外乎就是捣毁机器、罢工,更高级的方式就是谈判。这不是很简单耳熟能详的事情吗?其实,这事还真没这么简单。本期就跟你讲讲工人阶级到底是怎么形成的,他们的斗争到底是为了什么,他们有什么样的思想武器。

《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呢?简单说,这是一本英国工人阶级的传记,重点讲的是英国工人阶级从步入青春到早期成熟这样一个阶段的情况。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讲这本书呢?我们都知道,1760—1830年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也就是工业革命时期。工业革命对人类历史的影响真是太大了,它不仅为后来英国成为举世闻名的“日不落帝国”奠定了基础,甚至还改变了整个世界的面貌。工业革命的一大结果,就是确定了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相应地也诞生了一个阶级,那就是工人阶级。《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这本书,说的基本是这个时间段内的英国政治情况,时间起点是工业革命开始后20年也就是1780年,终点是到工业革命结束后的两年,即1832年。工人阶级是整个社会的一面镜子,了解了这个时期工人阶级,可以说对于理解工业革命、英国政治,甚至整个欧洲的社会发展都有积极意义。

这本书出版的时间是1963年,当时一出版就反响巨大,震动了整个国际学术界。此后这本书是不断再版,成为20世纪西方历史学界为数不多的能够开创学派的作品之一,这个学派就是二战后兴起的文化马克思主义,所谓文化马克思主义就是注重从文化的角度来研究马克思主义问题的史学流派。《泰晤士报》评论说,它帮助人们重新想起工人阶级在自我形成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苦恼、英雄事迹和理想追求,凡是对英国人民的历史进程感兴趣的人,都不可不读这本书。《纽约书评》称它是“有绝对权威性、经久而重要的著作”。直到今天,凡是研究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史,这本书仍然是必读书。从工人阶级这个群体来讲述工业革命,是这本书的最独特之处。

这本书观点鲜明,对正统观点提出了重大挑战,比如以前认为伦敦通讯会的成立是工人阶级形成的标志,但作者认为工人阶级的形成不是看成立某个机构,而在于工人阶级意识的觉醒。又比如,当时民众对粮食涨价的抗议,在传统认知上认为这是为了反饥饿,但作者认为没那么简单,他认为抗议还和人民的思想观念有关。

那么,这么牛的书,作者是谁呢?这本书的作者,是当代著名历史学家爱德华·帕尔默·汤普森。汤普森在剑桥大学读书时就加入了英国共产党,参加过二战,后来又退了党,成为了一名独立的马克思主义者,上世纪70年代积极投入和平主义运动,是欧洲反核运动的领导人之一。作为一名社会活动家,他在英国颇有声望,一次民意测验中,汤普森被评为英国四位最有影响的社会公众人物之一,另外三位分别是撒切尔夫人、伊丽莎白二世和她的母亲伊丽莎白王后。汤普森的著作基本都是自下而上的写作,不受学院、学术价值观的约束,非常重视一手资料和底层民众的生活,他受邀写《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时,只拿到了出版商50英镑的资助,本来要写一个小册子,结果一出手就是900页的皇皇巨著,不出所料,书一出版就为他赢得了世界性著名历史学家的声誉,那年,他还不到40岁,只是一名大学讲师。

介绍完作者和作品的一些概况,接下来,我们就从四个方面来说说这本书:首先我们讨论一下什么是阶级,汤普森对阶级的形成是如何定义的?接下来在工人阶级形成后,他们的斗争都是为了改善福利吗?紧接着补充分析作者在书里提出的一个概念,什么是“道德经济学”。最后我们讲一讲《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这本书在历史学上的地位。

 

第一部分

先说说什么是阶级,汤普森对阶级的形成是如何定义的?他的观点是:阶级意识的觉醒是阶级形成的标志。换句话说,你在一个群体里有强烈的归属感,而且这个群体足够大,那就离阶级不远了。注意,这个观点和多数马克思主义学者的解释不同,它不那么强调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比如,我们一般认为,工人阶级的一大特点就是穷,而且受到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与资产阶级天生对立,所以,工人们要进行反抗斗争,既有经济上的反抗也有政治上的反抗。但是作者认为,这样理解就太简单了,阶级可不是抽象概念,它由一个个真实的、有血有肉的人构成。作者说,我们不能只有爱而没有恋人吧,不能只有恭敬而没有地主长工吧。

所以他认为阶级实际上是这样产生的:一批有共同经历的人,当他们从共同的经历中得出一个结论:他们之间是有共同利益的,这个利益不仅与其他人不同,而且还常常和其他人的利益对立。他们把这个结论也就是共同的利益、共同的敌人明确地说出来,并由此产生了强烈的情感共鸣,到这个时候阶级就产生了。

马克思在名著《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里说到19世纪中叶法国的农民问题时,说小农之间虽然存在地域空间上的联系,利益也一致,但是他们却没有形成阶级。是什么原因呢?这是因为他们虽然利益一致,但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利益一致,因此就没有形成一种共同的关系,也没有形成全国性的联系,更没有形成任何一种政治组织,最终法国小农就没有形成一个阶级。从这里可以看出,在马克思看来,对于阶级的意识和心理认同是很重要的。但后来的很多马克思主义学者却偏离了这个方向,只是注重社会结构的因素。也就是说,汤普森的观点和马克思的原意是一致的。

那么我们从这个阶级形成的定义来看,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是个重要问题。因为知道他们是谁,也就知道了我们是谁。作者说,如果让历史停留在某一个点上,你是看不到阶级的,你能看见的只是一堆人加上一堆的经历。也就是说,阶级不是凭空出现的,但也不是像太阳升起来那样必然出现的,阶级更像一条河,流到哪里,它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如果在河流发生变化的一个关键的合适时间段上来观察,就会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哪些人是并肩一体的,哪些人是矛盾对立的。说到观察这件事,如果想观察工人阶级的形成,哪个时间段最合适呢?那就是工业革命。

正是在1780年到1832年这50多年期间,多数的英国工人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共同利益的,而且他们的利益与统治者和雇主是对立的。他们产生了共同的觉悟,英国工人阶级最终形成了。

以上就是第一部分的内容:汤普森对阶级形成的定义,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阶级意识的觉醒是阶级形成的标志。1780年到1832年这50多年期间,多数的英国工人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共同利益的,而且他们的利益与统治者和雇主是对立的。他们产生了共同的觉悟,英国工人阶级最终形成了。

英国工人阶级形成后,就一直和资产阶级对抗,他们不断地开展运动,进行斗争。我们会想当然地认为工人的这种斗争肯定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追求更高的工资和更好的工作环境,一句话,就是追逐更好的福利啊。但真的是这样的吗?结果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接下来我们就来讲这个问题:工人阶级的斗争可不都是为了改善福利。

 

第二部分

过去很多历史学家认为,英国工人在工业革命时期的反抗斗争无非就是提高工资、减少工作时间,也就是少干活多挣钱。但是汤普森不这样认为。他认为当时工人的反抗斗争,不仅仅想改善生活条件,还有很多非经济的原因。

首先一个原因是工人想恢复劳动的成就感。我们知道,工厂是工业革命的产物,“工人”的概念是随着“工厂”产生的。工厂的大量出现才催生出我们讲的工人阶级。作者在书中提到一个著名的等式:蒸汽动力+棉纺织厂=新工人阶级。这就是说棉纺织业受到工业革命的冲击最大,多数的工人阶级是在这个行业产生的。机器的到来,让他们的身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从手工业匠人一下变成了工厂工人。他们感到措手不及,他们对过去恋恋不舍,可是形势所迫,只有无奈。

在工业革命前,从事手工业可是很光荣的事情,你看,他们的工作状态是这样的:一周想工作几天,想休息几天,完全自己来定;工作时,不仅自己能做,还可以全家总动员,让小孩子也参与进来,帮忙做点简单的活;活做完了,就拿着自己的作品来跟进货商讨价还价,钱很快也就到手了;如果行情好,还可以扩大规模,增加人手,自己也就摇身一变,成为小工场主,也就是老板。这里简单说一下,手工工场和工厂的区别。两者的主要区别是一个用手工生产,一个用机器生产。工厂的效率极高,于是很快就把效率极低的手工工场取代了。总之,工业革命前,手工业者是比较自由的,相应地他们也有更多的自主性,也有行业的尊严。但随着机器大生产的来临,他们沦为流水线上的工人,这种自主和尊严就逐步丧失了。

我们以木匠为例具体看一下怎么工人进了工厂,自主权和工作的尊严就丧失了。以前,木匠可以精雕细磨,可以在自己的产品上发挥自己的创造力,那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可是,来到工厂以后,他完全成为了流水线上的一道工序,成了一颗颗“螺丝钉”,他们把工厂看成是“拼命作坊”,他们在工头的巡回监督下以令人生厌的步调干华而不实的活计,谁要是落后,谁就会被淘汰。生存、自尊,对工艺信誉水平的自豪感,对不同程度的技能习惯的奖励等等,都成为往事,随风而去。他们不再是自己手艺的主人,工厂里只有标准,不讲创造;只讲效率,不谈手艺。在工厂里,工人不是主人,机器才是,甚至工人已经不是他自己,只是机器的一个零件。听从命令、服从管理,成为了工人的首要任务。

大家想,在这种情况下,工人的存在感何在啊?我们可以看到,手工业师傅失去了独立地位,他们风光不再。所以工人们要进行斗争,希望取得劳动的成就感。他们不想只会服从,他们想要更多的平等、自由,创造和激情。

除了追求劳动的成就感和尊严,其次工人想恢复的是家庭的支配权。什么是家庭的支配权,简单说,就是支配家庭成员的权力,在工业化之前,这个支配权显然是属于家长的。如果说追求劳动的成就感是对工作自主权的重视,那么恢复对家庭的支配权,就是对生活自主权的争取。换句话说,一个是追求事业的成就,一个是追求家庭的幸福。这两种自主权,实际都是对自由的向往,也就是不管是工厂主还是资本家,你最好少干预我,工作是我的创造,工作不要侵犯我的家庭,影响我们家庭的关系。

工业化对家庭影响很大,以前家庭是基本生产单位,从事农业生产、手工业生产或者商业经营,家庭成员一起工作。工业化将经济生产转移到了家庭以外的工厂,使家庭生活与工作之间产生了极大差别。工人每天离开家平均在工厂中工作14小时,工业化使家庭成员越来越过着彼此不同的生活。

我们在这里以织布为例,过去一个织布师傅,可为全家提供就业,包括孩子。男人是主力,女人做饭、做家务,还是男人的帮手,小孩子也可以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整个家庭看上去其乐融融,很不错。就像作者说的,全家人聚在一起,无论吃得多么差,至少可以按照自己选择的时间坐下来吃饭。甚至他们已经形成了一种以织布作坊为中心的家庭和社区生活方式,他们可以一边工作,一边聊天或唱歌。

但是,随着手工业的瓦解,大人去了工厂,孩子多数去工厂当学徒工或者童工。结果,那些只为儿童提供就业的纺织厂受到抵制,只雇佣女工和少年的织布厂也一直受到抵制。当时曼彻斯特有个人,他的儿子在工厂的一次事故中丧生了,他说:我已经有7个男孩,但即使我有77个男孩也绝不会再把任何一个送进棉纺织厂……在那里,他们必须从早晨6点工作到晚上8点,结果就是没有时间受教育,也没有他们学习的榜样……

说到这里,我们说一个与此相关的童工问题。当时社会认为工厂雇佣童工是不道德的,也是抵制工厂雇佣童工的。早期英国纺织行业就有这样的传闻,讲述了监工耸人听闻的虐待行为,他们让儿童从黎明工作到天黑,殴打他们使他们保持清醒。

可是,作者汤普森说,“抵制童工”并不全是出于所谓“人道主义”,也不是为了孩子的什么健康成长考虑,这里面还有很多其他原因。事实上在原来的家庭作坊里,儿童干活可不比在工厂来得轻松,虽然难度不大,但是时间长。当时有一个极端的说法是:虐待童工的第一批犯人就是父母。很多刚刚学会走路的儿童就要开始工作,去取东西,运东西。作者提到一个例子,英国发明家克朗普顿的一个儿子回忆说:“我母亲总是拍打筛子上的棉花,然后把它放进一个棕色的深桶里,又倒入很浓的肥皂水,然后她把我的小外衣卷起来,卷到我的腰部,把我抱进桶里,要我用脚用力把棉花踩到盆底……这件事需要从头到尾不停地做下去,做到棉花把桶装满,再也站不住为止。这时,她拿过来一把椅子,放在旁边,让我扶着椅背。”

其实,抵制童工的原因很复杂,比如童工抢走了成人男子的工作,童工不利于资本家之间的平等竞争,童工不便于管理,男人的地位受到了侮辱,因为他们失业后反而会被妻子或儿女养活,等等。当然,这些呼吁都被披上了“爱护儿童”的外衣。

不管出于什么动机来呼吁“爱护儿童”,不可否认,工业革命后,工厂制度改变了工人的家庭,大家不得不为了生存去工厂劳动,过去家庭手工劳动的场景荡然无存,人们对家庭的支配权受到很大影响。所以,恢复对家庭的支配权成为工人斗争的目标。

以上,说的就是我们讲的第二个方面的内容:英国工人阶级的斗争,不单单是为了改善福利,除此之外,工人还希望恢复劳动的成就感以及恢复对家庭的支配权。换句话说,一个是追求事业的成就,一个是追求家庭的幸福。这两种自主权,实际都是对自由的向往。

在工人阶级形成后,工人有了自己的斗争目标,但是他们的利益对立面,也就是资产阶级当然不会听之任之。处于力量弱势的工人阶级,想要团结一致,就不仅需要有手中的武器,更需要思想的武器。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有武器的批判,也得有批判的武器。我们知道,全世界工人阶级最著名的思想武器是马克思主义,但那是后来的事情。早期的工人阶级用过什么思想武器呢?接下来说说“道德经济学”。

 

第三部分

什么是道德经济学呢?简单说就是在分析具体经济问题的时候也要把当时人们的道德观念考虑进去。说到这个概念,就不得不提到18世纪与19世纪初期的粮食骚动问题,这是当时英国最常见,最典型的民众抗议形式。那么,粮食骚动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知道,粮食作为生活必需品,它的重要性可是仅次于空气和水。尤其在生产力水平较低或者人们收入较低的时候,绝大部分收入都会用来购买粮食,也就是说吃饭、食品支出居于首位。这有点像我们今天说的“恩格尔系数”:一个家庭或个人收入越少,用于购买生存性的食物的支出在家庭或个人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如果粮食供应不足,粮价上涨,人们可能就会进行抗议和抵制活动,容易引起社会的骚乱。我们把这种因为粮食问题而引发的抗议活动,叫作粮食骚动。

有学者统计,18世纪发生在英国的骚动有三分之二是粮食骚动。英国这一时期的粮食骚动,像同期的征兵骚动、反圈地骚动、宗教骚动一样,在之后一百五十多年历史中,一直没有引起历史学家的关注,这一状况直到二战之后才开始改变。二战后英国出现了一批新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他们把注意力转向“隐藏在冰山顶尖之下”的社会下层,主张“从下往上看”,不再把民众抗议仅看作是对社会结构转型的被动反应,而是让抗议中的民众作为主体出场,赋予他们更多主动的含义,这使粮食骚动等民众抗议第一次成为了历史研究的一个重要主题。道德经济学概念的出现就是这种史学研究转向的反映和体现。

为什么会发生粮食骚动呢?很多学者认为是“肚皮造反”,从经济方面找原因,比如因为战争、自然灾害等因素导致粮食供应不足以及价格上涨。汤普森认为把骚动归结为单纯的经济因素,犯了经济简单化的错误,忘记了人的动机、行为的复杂性。汤普森在《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中,用道德经济学来说明粮食骚动,认为粮食骚动不光有经济方面的原因,更多的是与民众的粮食观念有关。这里我们要说一下,道德经济学并不是汤普森最早提出来的,他本人认为这一术语源于18世纪晚期,但是,汤普森是第一次用道德经济学来解释粮食骚动的学者。汤普森在书中用这一术语来说明这些大众行为是具有合法性基础的。在书中,他这样说:这些粮食骚动还没有得到本应得到的关注,它以更为显而易见的大众支持为基础,并且由更悠久的传统验证其合法性……它得到更古老的道德经济学的支持而合法化。这个准则告诫人们:任何哄抬食品价格、靠人们日常必需品来牟取暴利的不公正手段,都是不道德的。

可是,由于主题的限制,汤普森并没有在这本书中为道德经济学给出清晰的定义。在8年后,也就是1971年的时候他发表了《18世纪民众的道德经济学》,在这篇文章里,他对此进行了细致解读。

首先,他认为道德经济学是18世纪劳动人民利用传统家长制创造出来的一种平民文化,这种文化为自己的自觉的反叛行为服务。说到这里,我们解释下什么是“家长制”。简单说,家长制就是在一个大家庭中,家长为家里最穷、最受欺负的孩子出头说话。比如说,穷人要吃饭,缺少粮食,商人的粮食应该直接就卖,而不能囤积高价。还有,穷人有优先廉价购买权,也就是照顾穷人,开通绿色通道。这是他们能够接受的一种道德观念。如果商人囤积居奇,借此提高价格,或者在销售的过程中缺斤少两等,那当时底层百姓就接受不了,就要进行反抗,虽然在别人眼中是暴动或者骚乱,但底层百姓却认为是商人首先违反了“家长制”的传统,违背了公认的道德传统,所以他们的反抗是合理的。

可以说,这一切构成了民众的道德经济学的基础。也就是说,对民众道德观念的伤害,同实际的利益伤害完全一样,是粮食骚动的直接原因。

在汤普森看来,粮食骚动其实是自觉反应,是被民众的一般意见激发的结果,是主动的,他们有信念,他们正在捍卫传统的权利或习惯。而且他们是得到团体甚至当局的支持和许可的。为什么呢,因为民众事实上是从家长制的模式中得出它的合法性观念,而且拿来反对新兴的市场经济中的资产阶级的,所以它才能从官方的家长制传统中获得某种支持。

其次,汤普森认为道德经济学为民众提供了一种思想武器,尽管力量有限,但是它确保了粮食骚动这种“没有阶级的阶级斗争”在一定意义上的成功,使得市场“经济”价格与群众确定的传统的“道德”价格之间达到了某种平衡。换句话说,民众用道德经济学这种思想文化武器将自己反对资本主义经济霸权的抗争活动合法化,最终借助当局的力量取得了斗争的胜利。

最后,汤普森认为,道德经济学为英国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道德经济学现在已经被政治经济学取代,但是在它逐渐消亡的过程中,却沉淀成为一种新的传统习惯,从而成为正在形成中的工人阶级处理其阶级经验的一种“文化方式”。比如说,它曾经激发英国工人阶级在19世纪上半叶发动多次“有组织的、持久的非法活动或准暴动”以捍卫自己的权益,简单说,道德经济学成为了工人阶级最早的理论来源。

以上,就是第三部分的内容。汤普森用来说明粮食骚动问题的道德经济学,他认为这是18世纪劳动人民利用传统家长制创造出来的一种平民文化,这种文化为自己的自觉的反叛行为服务。粮食骚动不是自发行为,而是民众主动自觉的行为。道德经济学为民众提供了一种反对资本主义经济霸权的思想武器。道德经济学还为英国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

 

第四部分

以上我们从三个方面说完了《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这本书的主要内容,那么我们现在跳出这本书,在一个更广阔的视野中,看看这本书在历史学科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

通过前面的讲述我们可以知道,汤普森这本《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是用马克思主义来理解英国传统的,尤其以阶级和阶级斗争为主线来解释历史发展的动因。以前的马克思主义史学研究工人阶级,着重点在登上历史舞台的工人阶级以及历史作用。但是对于工人阶级的形成问题,论述很少。汤普森的这本书算是填补了一个空白。因此,这本书成为英国甚至是欧洲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代表作。

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是西方的新史学中的一个流派,它不同于传统的史学,这个学派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研究下层人民的历史,而传统的史学是侧重于写帝王和精英的历史。在传统的历史学观念当中,人民就是被随意摆布的工具,而英国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认为人民也参与了历史的创造,应当发掘人民的历史,给他们应有的历史地位,并且对他们的遭遇,应该给予同情和关注。汤普森的这本代表作就是这样一本同情和关注下层人民历史的著作。

著名历史学家格奥尔格·伊格尔斯(Georg G.IGGERS)在《二十世纪的历史学》中说,强调民众文化作用的马克思主义史学运动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史学著作,就是爱德华·汤普森的《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

 

总结

这就是今天我们讲的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一书的主要内容,我们从四个方面讲了这本书的精髓。

第一,汤普森认为,阶级意识的觉醒是阶级形成的标志。1780年到1832年这50多年期间,多数的英国工人开始意识到,他们之间是有共同利益的,而且他们的利益与统治者和雇主是对立的。他们产生了共同的觉悟,英国工人阶级最终形成了。

第二,英国工人阶级的斗争,不单单是为了改善福利,除此之外,还希望恢复劳动的成就感以及恢复对家庭的支配权,换句话说,一个是追求事业的成就,一个是追求家庭的幸福,这两种自主权,实际都是对自由的向往。

第三,汤普森用道德经济学来说明粮食骚动问题。他认为道德经济学是18世纪劳动人民利用传统家长制创造出来的一种平民文化,这种文化为自己的自觉的反叛行为服务。粮食骚动不是自发行为,而是民众主动自觉的行为。道德经济学为民众提供了一种反对资本主义经济霸权的思想武器,道德经济学还为英国工人阶级意识的形成提供了非常重要的文化资源。

最后,我们认为,从底层研究历史是本书的一个特色,《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是英国甚至是欧洲马克思主义史学的代表作,在历史学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读书心得《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深刻剖析了工业革命时代工人阶级的崛起与斗争。爱德华·汤普森以历史视角揭示了工人运动的复杂背景,展现了工人阶级的英雄事迹与理想追求,让我对工业革命时期的社会结构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双城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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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双城记》,“那是最昌明的时世,那是最衰微的时世;那是睿智开化的岁月,那是混沌蒙昧的岁月;那是信仰笃诚的年代,那是疑云重重的年代;那是阳光灿烂的季节,那是长夜晦暗的季节;那是欣欣向荣的春天,那是死气沉沉的冬天······”要是有人专门写一本书研究英国小说的经典开头,一定不会漏掉狄更斯的《双城记》。

这部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历史小说一经问世就获得了广大读者的喜爱,150多年来,不停地被阅读,被讨论,乃至被误解;同时,作品的写法与透露出的历史观又在文化界引起了诸多争议,直到近年,才真正得到公允的评价。可以说,在查尔斯·狄更斯所有的小说名作中,普通读者和学院派对《双城记》的意见分歧是最大的。有人说,它牢牢抓住了大众的想象力,有人说,它的故事不如《我们共同的朋友》和《远大前程》那样完满、那样考究,有人说,它的结构不够平衡,也有人说,它最可贵的地方就是充盈于全书的那股直白而紧凑的力量。

那么,《双城记》那股引人入胜的魅力从何而来?为什么有人说这是最好的狄更斯,也是最坏的狄更斯?小说中描绘的法国大革命场景是否真实可信?书出版后,作者和作品又迎来了怎样的褒奖与批评?要解答这一连串问题,我们有必要先对作者其人、这部作品的创作背景与故事情节有一个简要的了解。

查尔斯·狄更斯1812年出生于朴茨茅斯近郊,他出生的十九世纪初正是英国从农业社会发展为工业社会的转型时期。他父亲名叫约翰,是海军总务处的小职员,收入一般,要养活一家八个孩子,往往入不敷出,经常举债。查尔斯十岁时,父亲因债主所迫入狱,他只好去一家远房亲戚开设的鞋油工厂当学徒,每周工作六天,在阴冷潮湿的地下室里辛勤劳作。这段经历给童年狄更斯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直接影响到了日后的文学创作生涯。

父亲终于出狱后,狄更斯得以继续学业,但好景不长,不久他还是因为学费难以筹措而踏入社会谋生。十八岁时,狄更斯与一位银行家的女儿坠入了爱河,可到头来他的心上人却嫁给了一个生活优渥的商人。过早品尝了人情世故,加上青春期失恋的折磨,使狄更斯在二十出头时已经积累起了相当丰富的写作素材。1833年,他开始以“博兹”的笔名为报纸写短文,后来这一系列文章结集出版,成了他的第一部作品《博兹特写》。后续的《匹克威克外传》让狄更斯大红大紫,1842年,三十出头的他已经是英国文坛极有名望的作家了,每出版一部著作都风靡大西洋两岸。狄更斯爱好旅游,1846年旅居巴黎时,还受到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的亲切接待。这段经历也使他在写作《双城记》时更加得心应手。终其一生,狄更斯创作了十六部长篇小说,还有许多短篇故事和其他作品。

《双城记》中的“双城”指的是伦敦与巴黎,准确地说是法国大革命期间在伦敦与巴黎两座城市里发生的一出悲欢离合的故事。英法之间仅有一道海峡相隔,从中古时代开始,两国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交流频繁。狄更斯写作《双城记》的目的,是想捕捉那一特定历史时代的气氛,在有限的篇幅内说明自己的主张:社会中尖锐的阶级对立不可避免会引起冲突,但流血只能制造更多的流血,冤冤相报何时了,要挽救一切只能靠仁爱宽厚的心。狄更斯就像他所处的时代中大部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一样,虽然看到革命的渊源和背后的症结所在,却注定不可能全心全意支持暴力的阶级斗争,而是提倡相对温和的社会改良。

他在《双城记》中不遗余力地描绘底层人民的苦难,辛辣地抨击社会的不公与种种弊端,是要提醒人们应该直面现实,防患于未然,不能听凭社会矛盾不停激化,等到受压迫的人民忍无可忍、奋起反抗的那一天,社会的安定将会遭到彻底的颠覆。

在狄更斯创作的长篇小说中,《双城记》篇幅不算长,故事情节也相对简单。作者并没有多浪费笔墨去交代时代背景和社会现状,对很多场景的描述也是点到为止。不过,这条情节主线的冲突够激烈,起承转合掌握得很有节奏感,因此始终能牢牢拉住读者的注意力。

 

第一部分

小说最主要的人物是马奈特大夫,他在革命前和革命后的遭遇构成了小说的主线。马奈特大夫原本是一位法国名医,为人正派,凭借精湛的医术为自己赢得了安身立命的资本,但如果按照法国大革命前的封建等级制度去衡量,他的社会地位与劳苦大众没有本质区别。

一天,他外出散步时,被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强迫出诊,给两个病人看病。到了侯爵府邸,他看到一个身受重伤的少年和一个奄奄一息的农妇。原来是侯爵兄弟糟蹋了这位美丽的妇人,还杀死了农妇的丈夫和父亲。农妇的弟弟决心要给姐姐报仇,但由于侯爵府内人多势众,他反而被打成重伤。如果做个类比,有一点像《红楼梦》开头,恶霸薛蟠对待英莲的做派。这对贵族兄弟欺凌百姓、草菅人命的行为令马奈特医生怒从心头起。作为目击者,他拒绝了侯爵兄弟的贿赂,想出头为底层大众打抱不平。结果可想而知,贵族兄弟手眼通天,他们反而把马奈特投入巴士底狱,让他足足受了十八年牢狱之苦。

入狱两年后,马奈特的妻子去世,年幼的女儿被好友接到伦敦,由善良的女仆抚养长大。在小说中,马奈特医生初次登场的时间是1775年,此时他终于被刑满释放,出狱后借住在他旧日的仆人德发日先生经营的酒店中。马奈特的女儿露茜·马奈特此时已长大成人,她奔赴巴黎把刑满释放的老父亲接到了伦敦来。虽然终于出了狱,但在暗无天日的地方被关押了多年的马奈特已如同一个活死人,脸色极差,半疯半傻,甚至连自己的名字也记不起来,别人跟他说话时他时常报以沉默,低头机械地做着鞋子,几乎丧失了人类的基本情感。回家路上,他们遇到了一个叫查尔斯·达奈的人,并且受到了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这时候,“无巧不成书”的黄金定律开始发挥作用。读者渐渐发现,原来达奈不是普通的路人甲,他的两个叔父就是我们之前提到的那对恶霸,埃弗瑞蒙德侯爵兄弟。

达奈虽然出身贵族阶级,却深受十八世纪法国启蒙思想的影响,不愿继续与自己所属的阶级同流合污,他此行是要去伦敦当一名教师。问题是,此时的英法两地都好像被架在了火药桶上,普通人的生活被无辜卷入各种“革命”的漩涡。达奈被两名英国间谍诬陷为法国间谍,要被处死。露茜出庭作证表明他是无辜的。凑巧的是,达奈的律师有个助手名叫西德尼·卡屯,容貌与达奈极为相似,律师就利用这一点,辩称告发者完全有可能认错了人。

在这里我们得补充一句,狄更斯对于法律事务非常熟悉,自己也打过旷日持久的版权官司,他的很多小说里都有非常详尽的法庭辩论场面,很多重要人物都有法律界背景。可以说,某种程度上,狄更斯也是律政小说的先驱。回到故事中,这场庭辩不仅成功地挽救了达奈,还将一个重要人物推入我们的视野。我们要记住卡屯这个名字,后面还有他大放光彩的机会。

在与父女俩的交往中,达奈爱上了露茜。即使在知道达奈是仇人的侄子以后,马奈特医生仍然不计前嫌,同意了他俩的婚事。马奈特父女虽然已在伦敦安顿下来,医生也慢慢恢复了记忆,但他在监狱中蹉跎掉的人生挥之不去,经常出现在他的梦境中。视线转到法国,此时达奈的叔叔埃弗瑞蒙德侯爵还在为所欲为,他的马车在路上横冲直撞,轧死了一个农民的孩子,孩子的父亲暴怒之下拔出刀来,取了他的性命,侯爵的结局可谓罪有应得。不过,他的死不是终结而是开始。

贵族与平民间的矛盾不断激化,马奈特大夫昔日仆人德发日夫妇的酒店就成了革命群众的联络点。一场革命已暗潮涌动,可谓“山雨欲来风满楼”。德发日太太一家都死于侯爵之手,所以痛恨埃弗瑞蒙德家族到了几乎偏执的程度,恨不得也让他们遭受灭门的痛苦。读到这里,聪明的读者已经可以预见,达奈的命运要出现危机了。

与此同时,爱情的暗流保持着和革命的浪潮同样汹涌的节奏。和达奈一样,卡屯也爱上了美丽的露茜,但在得知露茜选择了达奈后,卡屯无私地放弃了追求,为成全真爱牺牲了自己。时间很快来到1789年,这个在欧洲历史上永远被人们铭记的年份。法国大革命爆发了。万千群众占领了巴士底狱,把贵族从金碧辉煌的深宅大院里押到了断头台上。

在激烈的革命风潮中,达奈为了回国援救一个年老体衰的仆人,被革命群众拘捕。马奈特医生讲出自己的不幸经历和达奈对自己的细心照顾,感化了众人,达奈一度转危为安。可德发日太太利用马奈特藏在监狱中的控诉记录,告发了达奈,宣布达奈是恶贯满盈的埃弗瑞蒙德家族的最后一个人,一心想置他于死地。这样一来,马奈特医生也无法再为女婿辩护。就在千钧一发之际,跟达奈一样深深爱着露茜的西德尼·卡屯站了出来,他利用自己与达奈相似的身形与容貌,买通关节代达奈受死,上演了一出“狸猫换太子”的好戏,挫败了德发日太太歇斯底里的复仇计划,让马奈特一家老小逃离了巴黎。而他自己则代替达奈慷慨从容地走上了断头台。

狄更斯通过《双城记》传达出的人道主义立场,在卡屯这一人物身上得到了最大化的体现。乍看之下,卡屯称不上是什么大英雄、大豪杰,现实生活中,他虽受过良好的教育,却邋遢、酗酒,不修边幅。但就是这样一个落魄的知识分子,却在紧要关头一下子成了行侠仗义的勇士,为了解救达奈,成全真爱,不惜牺牲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卡屯内心深处住着的那个纯洁灵魂的最高理想,也是狄更斯的最高理想,更是狄更斯所代表的改良派读书人的最高理想:以博爱、宽容、舍己为人的执着精神净化污浊,战胜恨意,最终达成整个社会的和谐。

是的,《双城记》拥有一个黑暗而压迫人心的开场,一个圆满而充满传奇色彩的结局,一个如天使般善良,善良到有些不真实的女主角,一对草菅人命的贵族恶霸,一个凶恶胜似魔鬼的女反派,但仅凭这些,并不能解释这部作品在读者心目中经久不衰的魔力。为何千万读者,哪怕对狄更斯并不熟悉,读起《双城记》来都会欲罢不能?这是因为这部小说的写法非常巧妙:狄更斯将枝蔓众多的重大历史事件浓缩进了一个家庭的变迁。这样一来,读者在理解、体会法国大革命造成的影响时,面对的便不再是一系列抽象或者空洞的表述,而是借助狄更斯的生花妙笔,真真切切地看到一场席卷一切的公共事件野蛮地侵犯着私人的家庭生活。

狄更斯清醒地认识到,革命是必然会发生的,这场巨变深深植根于长期的社会不公带来的阶级怨怒,是无数个小冲突积累到最后的全面爆发。狄更斯也以同样清醒的态度认识到,任何激烈的社会变革都是泥沙俱下的,每个无辜卷入的生命都有同等重要的生存价值。所谓最好的时代和最坏的时代,也是出于狄更斯对社会的辩证的认识。在他看来,超越一切派别和立场的,是人道和人性的光辉。身为社会历史忠实记录者的狄更斯,和另一位伟大的小说家托尔斯泰一样,相信公共历史不过是私人历史的另一面。读者通过马奈特父女,通过德发日夫妇,通过贵族埃弗瑞蒙德兄弟,通过达奈和卡屯,对革命本身也会有清晰而全面的认识。

那么,身为一个英国人,狄更斯是怎样产生写作一部有关法国大革命的小说的想法的呢?在写作过程中,他又利用了什么材料,借鉴了什么作品?有没有哪位高手暗中指点他呢?这部小说又有哪些特别之处?让我们听下去,谜底会一一揭晓。

 

第二部分

《双城记》出版于1859年,属于狄更斯中晚期的作品。尽管他在序言里说,写作这样一部作品的念头源于1857年与亲朋好友一起出演的一部名为《冰渊》的剧作,但多数人还是认为托马斯·卡莱尔的《法兰西革命》一书才是《双城记》最为直接的灵感来源。那这位卡莱尔又是何许人也?《法兰西革命》又是怎样一部作品呢?在这里有必要做一点简单的介绍。

托马斯·卡莱尔是英国历史上名声赫赫的思想家、历史学家、文学家、社会活动家与政治改革家,凭借其深邃的思想、磅礴的文笔和雄辩的口才,在十九世纪中后期享有盛誉。《法兰西革命》是他最有名的作品,可以说代表了当时英国学界研究法国革命的最高水准。在1840年的一次演讲会上,冉冉升起的文坛新星狄更斯初识卡莱尔,被对方滔滔不绝的谈吐所感染,《法兰西革命》从此成为了他随身携带的读物。听说狄更斯有意创作一部有关法国革命的小说之后,卡莱尔慷慨地从书斋里挑选了两车书供他参考。所以我们在阅读《双城记》的时候,卡莱尔和《法兰西革命》实在是不可忽略的作家和作品。

狄更斯不光在相当程度上借鉴了卡莱尔《法国大革命》中的历史观,在遣词造句上也向这位老师辈的大文豪看齐。在狄更斯笔下,这场规模空前的大革命常常被比喻成地震和洪水——类似的表述也是卡莱尔喜欢使用的。马奈特父女和埃弗瑞蒙德家族互相交织、互相伤害的历史贯穿了《双城记》,而穿插其间的则是一幅幅如油画般生动的“原景重现”,这些描写一边记录着那些伟大的时刻,一边为读者营造出或神秘、或爆裂、或静谧的氛围。比如书中曾这样写道,“在这样烈火燎原、波涛汹涌当中挨过了骚乱不安的三年。怒海狂波震撼着牢固的大地,永不退潮,永远上涨,越涨越高,岸边的目击者不禁惊惧交集”。

十八世纪末法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规模空前,造成的影响绝不仅限于法兰西本土,可以说造成了一场席卷欧洲乃至世界的风暴。表面上看,在这场波澜壮阔的革命运动中,群众采用暴力手段将矛头直指国王,贵族和宗教的特权不断受到自由主义政治组织和抗议游行的民众冲击,“天赋人权”“三权分立”等进步思想逐渐取代旧的观念,统治法国多年的波旁王朝在短短三年内土崩瓦解。但事实上,法国大革命又是一个复杂的历史现象,其间充满矛盾与纠葛,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你方唱罢我登场,热闹非凡。正如剑桥大学历史系教授阿克顿勋爵说的那样,法国大革命“不是一颗自无人知晓之处飞来的流星,而是各种历史力量汇集的产物”。

不管是在滚滚潮流里梦想着建立新秩序的革命派,还是日薄西山、醉生梦死的贵族阶级,都有丑陋的一面,也都会在某些关头闪烁人性的光辉。对这样一段历史,卡莱尔在《法兰西革命》中没有做过度简单化的处理,而是结合当时的具体历史语境,加上适度的想象,勾勒出了一幅幅鲜活的人物剪影。作为卡莱尔的信徒,狄更斯在《双城记》中自然也没有用脸谱化的假大空人偶来代替有血有肉的人物。

狄更斯有两个典型的写作技巧,这两个技巧在《双城记》中得到了充分的发挥,整部小说因此增加了可读性和感染力。第一个技巧是精巧的重复手法,重复婉转的句子犹如咒语般回荡在恰如其分的地方,读者不仅不觉得冗长繁琐,反而越读越有味道。第二个技巧是创造水到渠成的戏剧性冲突。不过,狄更斯笔下的戏剧性冲突绝不是庸俗肥皂剧里的那种。通过下面这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狄更斯确实是这方面的大师。《双城记》开篇不久,“酒铺”一章中,一个装酒的大木桶被不小心碰碎了,酒液洒了一地,附近的男男女女竟饥渴地当场跪在地上喝起来。联系到革命风暴来临后的大屠杀,不得不说这一场景预兆的正是后文中血流成河的杀戮,带有无可挽回的宿命意味。

除了这两个写作技巧外,《双城记》还有另外一个特色:对既对立又统一主题淋漓尽致的表现,什么是这部作品既对立又统一的主题呢?简单说,一方面是身体受到拘禁时内心的自由,另一方面是表面的无拘无束掩盖下的奴役。在这部小说里,一切矛盾的源头其实就是人的记忆。比如卡屯一度将自己困在一片道德的墓地里,如行尸走肉般生活着,只有当他决定舍己救人、迎接死亡时,他才有资格真正期待永生。这一辩证逻辑关系存在于小说的很多地方,比如德发日太太与露茜·马奈特,明眼人一下子就能看出她俩是最直接的对立人物,一方代表纯洁无暇,另一方代表丑恶暴虐。这些互相交织、互相抵触、互相重叠的形象都被编织进了这部小说中,却又秩序井然,并不各自为政,从不会影响叙事的流畅,简直像一支配合娴熟的交响乐队。

 

第三部分

同狄更斯许多其他小说一样,《双城记》最初也是在刊物上连载的。1859年4月,狄更斯主编的文学周刊《一年四季》创刊,这也是《双城记》连载的开端。小说正式出版时,狄更斯四十七岁,人生刚好来到了一个转折点。一年前,他和结发妻子分手,因为与一位名叫埃伦·特纳的女演员的绯闻,狄更斯遭到了外界的议论,其中不乏言辞恶毒的攻击。大为恼火的狄更斯终于公开发表了“官方声明”,拒不承认与这位女演员有任何不正当关系。可事实上他说了谎,引起了一场不小的风波。

人生际遇的转折与作品风格的变化几乎保持同步,狄更斯在生活中的激烈情绪似乎在小说里也有了或多或少的反映。在《双城记》中,狄更斯关注的不再是金融资本家、小公务员、政客和律师,而是将想象力的触角伸向了十八世纪后半叶震荡全欧的革命风暴。不管在初现雏形的连载阶段还是单行本问世后,《双城记》从不缺少读者。但值得玩味的是,评论界对这部作品的意见却争议很大,有的人对它赞不绝口,有的人却指责它“不够幽默”——对于狄更斯这样以幽默的文风著称于世的作者来说,这样的评价本身就有点“幽默”。把这些观点中具有代表性的整理出来,一来非常有趣,二来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部小说。

对《双城记》最早的批评或许是1859年12月11日发表在《观察家》上的匿名评论。文章说狄更斯以为能凭借这部小说让大众更好地认识法国大革命,但这不过是他的一厢情愿而已,因为他的创作素材来自《法兰西革命》一书,而不幸的是,卡莱尔的记述并不像人们以为的那样可靠。这个评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儿尖锐?不过听完下面这段评语之后,你肯定会觉得这个评价根本不算什么。对《双城记》攻击最为不遗余力的作者是詹姆斯·菲茨詹姆斯·斯蒂芬——他是意识流写作的代表作家弗吉尼亚·伍尔夫的伯父。

说回正题,斯蒂芬在文章里评论道,狄更斯简直把英国人和法国人的祖先丑化成了野蛮人,又残忍又偏执,既不讲正义也不讲道德,他笔下的英国形象根本与真正的历史不相符合,虽然当时的英国确实毛病很多,但绝不是狄更斯描绘的样子。斯蒂芬在抨击《双城记》时语言极为刻薄,他把狄更斯同另一位英国小说名家沃尔特·司各特放在一起比较,说司各特的作品虽然是“冷掉的汤,半生不熟的羊肉,咬不动的鸡肉”,但好歹还能吃;狄更斯的小说则是炖猫肉,令人根本难以下咽。在他看来,埃弗瑞蒙德侯爵的所作所为显然过于夸张,法国贵族就算再昏庸再腐朽,也不可能那样无所顾忌地迫害别人。

 

第四部分

梳理完反对派的观点,我们再来聊一聊肯定狄更斯这部作品的评论。狄更斯的好友约翰·福斯特在狄更斯去世后不久出版的《狄更斯传》中写了这样一段话:查尔斯·狄更斯最擅长塑造人物,不管在哪个小说人物的性格中,都能看出他无与伦比的叙事才能。而在表现某些人的家庭生活被一场惊天动地的社会公共事件所影响时,他体现出的水准更可以说是前无古人。

G·K·切斯特顿是英国大文豪,写起文章来洋洋洒洒。他给《双城记》写过一篇导读,格外有意思,值得在这里专门提一提。他比较了狄更斯和卡莱尔,说虽然卡莱尔读过许许多多关于法国大革命的书籍,狄更斯只读过卡莱尔那本书,但狄更斯却比卡莱尔更正确,他笔下的大革命百态或许更真实。这听起来似乎有点矛盾,但切斯特顿有自己的论据。他认为,卡莱尔的脑袋里装了太多东西,反而看不清法国大革命的前因后果了。狄更斯呢,他是个彻头彻尾的伦敦佬,只知道伦敦是宇宙的中心,不知道巴黎是欧洲的首都,更不知道条条大路通罗马,由他写来反而可能多一点旁观者的别样的角度。

狄更斯在创作这部小说的时候,希望在题材和写法上都做出一些突破。《双城记》出版至今超过一个半世纪,它的思想深度与文学价值已经得到全面的认可。狄更斯确实很好地实现了自己的想法。在小说最后,当那位光芒万丈的真正主角卡屯慷慨赴死之时,基督教葬礼的祷词反反复复在他脑海中响起。

复活与永生——这或许是《双城记》的终极主题。在卡屯的映照下,周围的一切人与事都显得那么平庸,顿时黯然失色了。象征主义、心理分析、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的结合、严谨的故事结构、简洁凝练却又韵味无穷的语言风格,不管从哪方面考量,狄更斯都无愧于英国文学史上最伟大小说家的盛名,而作为其代表作的《双城记》,也必将继续感动一代又一代读者。

 

总结

最后我们再来回顾一下这本书里的知识要点。

第一,《双城记》是英国小说巨匠查尔斯·狄更斯的代表作。问世150多年来,赢得了不计其数读者的喜爱,堪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的最伟大的作品之一。

第二,托马斯·卡莱尔的《法兰西革命》一书是《双城记》最为直接的灵感来源。我们在阅读《双城记》的时候,卡莱尔和《法兰西革命》是绝对不可忽略的作家和作品。

第三,十八世纪末法国发生的资产阶级革命规模空前,可以说造成了一场席卷欧洲乃至世界的风暴。事实上,法国大革命是一个复杂的历史现象,其间充满矛盾与纠葛,代表不同利益的集团都有丑陋的一面,也都曾闪烁过人性的光辉。

第四,狄更斯有两个典型的写作技巧:一是精巧的重复手法;二是创造水到渠成的戏剧性冲突。对这两个技巧的娴熟运用让这部小说文学性与可读性俱佳。

第五,《双城记》还有另外一个特色:对既对立又统一主题淋漓尽致的表现。小说这一充满辨证意味的特质,既让人物形象格外丰满,又让小说的主题特别深刻。

第六,评论界对《双城记》的争议一向很大,正反两方面的观点非常有趣,值得玩味,也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部小说。

读书心得《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通过丰富的人物描绘和紧张的情节展开,展现了人性的光辉与黑暗。狄更斯的笔触细腻,让我深刻体会到历史洪流中个人的命运与选择,更加珍惜和平与宽容的社会环境。

《诺曼风云》读书笔记

admin阅读(57)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诺曼风云》,这本书的中文版大约16万字,我会用大约21分钟的时间,为你讲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作为北欧海盗后裔的诺曼人,是如何完成了“从蛮族到王族”的转型,他们对欧洲中世纪以及后世的历史产生了什么影响,今天从英国王室,到西西里黑手党,都与诺曼人有哪些渊源。

本书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是美国华盛顿基督学院的历史系主任,这所学院其实并不是大学,而是一所高中。除了高中教师,布朗沃思还身兼两重身份,分别是《华尔街日报》签约作家,以及新媒体上著名的通俗历史讲座播主,拥有大量的忠粉儿。所以,如果套用一个我们熟悉的说法来定义布朗沃思的身份,基本可以说,他就是美国版的“最火中学历史教师”。

布朗沃思最著名的作品是中世纪历史三部曲:《维京传奇》《诺曼风云》《拜占庭帝国》,三本书都登上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榜单。《拜占庭帝国》和《维京传奇》,我们都已经讲过了,在《维京传奇》的结尾我们交代了,维京时代虽然结束了,但维京人对欧洲历史的影响并没就此终结,反而他们的后裔还会续写新的传奇,这就是《诺曼风云》的内容。

下面我们就来讲这本《诺曼传奇》。和上本书一样,我们也需要先介绍一下诺曼人,究竟是什么人。我们可能都听过欧洲有一个著名的地方叫诺曼底,在法国西北,跟英国隔海相望,当年二战的时候盟军在这登陆,这个地名的由来,就要追溯到诺曼人。

公元885年,维京人中的一支占据这里,由于他们来自北方,法国人就叫他们诺曼人,这个词就相当于英语里的 North Man ,北方人。法国国王拿他们没辙,后来干脆就把这块地盘封给他们,来换取和平。他们的首领罗洛就成了第一代诺曼公爵,这块地也就被叫做诺曼底,意思是诺曼人之地。这些北方人安顿下来之后,通过文化和血统上与当地的融合,变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就叫诺曼人。而当时有的欧洲国家,也把来自北欧的维京人叫做诺曼人,所以维京和诺曼这两个概念经常混用,也没有特别明确的分野。

诺曼人后来征服了英国,彻底改变了英国文化,并且直到现在,英国王室的血统还可以追溯到当年的诺曼征服者。他们还在地中海的西西里岛建立了诺曼王朝,这个王朝的国王后来还当过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而且在数次十字军东征中,都有过非常抢眼的表现。此外他们在军事、经济、科技领域都很有建树,所以说,诺曼人的历史是欧洲历史里非常重要的一章,也是了解欧洲历史和欧洲文化,不可不知的一课。

下面我们就进入本书,一起来看看诺曼人的故事,我们主要讲三个故事,分别是:第一,西西里诺曼王朝的故事;第二,征服英国的故事;第三,十字军的故事。

 

第一部分

9世纪末在诺曼底安顿下来之后,诺曼人祖传的海盗手艺就搁下了,改过定居生活,生活一安定,人口增多,特别是贵族子弟也多起来,这样诺曼底的地盘就不够了。这些诺曼人还挺守信用,当年他们从法国国王那接受这块领地的时候曾经发誓,永远不再抢掠法国,那现在怎么解决人口过剩的问题呢?一些年轻的诺曼武士,就出海自谋生路,去了地中海。当时地中海的局势,信奉伊斯兰教的摩尔人占领了西班牙,拜占庭帝国占领了意大利南部,双方正在争夺西西里岛,打得正热闹。

这下这些诺曼武士有了用武之地,其中最出名的一个,是来自诺曼贵族家庭奥特维尔家族的“铁臂威廉”,他在夺取西西里重镇锡拉库萨的战役中率领300名诺曼骑士,打败了之前所向无敌的摩尔骑兵,把摩尔人的埃米尔(就是总督的意思)都给当场打死了,一战成名。后来铁臂威廉又跟我们上一本书里提到的,当时还在为拜占庭效力的“无情者”哈拉尔联手,帮助拜占庭帝国征服了西西里。

但是后来,拜占庭没有给铁臂威廉应得的奖赏,他一怒之下跟拜占庭反目,不但占据西西里,还占领了意大利南部富庶的阿普利亚地区,自称“阿普利亚公爵”,同时罗马教皇由于担心拜占庭的势力在意大利扩张,也想借助威廉来制衡拜占庭,就承认了他的公爵封号。拜占庭当然是不肯承认的了,又继续和威廉打,威廉留在诺曼底老家的兄弟们听说了,纷纷赶来给大哥帮忙。这些兄弟在威廉死后又接茬跟拜占庭对抗,也和罗马教皇打过仗,最终威廉的异母弟罗伯特在这场战争中脱颖而出。这个罗伯特为人比较无赖,经常纵火,然后还向受害者索要灭火费,而被老百姓起了个绰号“吉斯卡尔”,意思是狡猾者,后来吉斯卡尔就取代他的本名,成了他为人熟知的称号了。

后来吉斯卡尔当上阿普利亚公爵,一度让罗马教皇都听命于他,还东征过拜占庭帝国,俘虏了大批拜占庭的丝绸工人,欧洲原本没有蚕,因此丝绸都要从中国进口,造就了丝绸之路。后来拜占庭人设法从中国弄到了蚕种,于是建立起自己的丝绸产业。诺曼人抓获拜占庭丝绸工人和桑农后,把他们带回意大利,从此丝绸成为意大利的经济支柱之一。

正是在吉斯卡尔东讨西杀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西西里诺曼王朝,关于这个王朝更多的故事,我们后面会再讲到,下面我们要去看看同时期发生的另一件诺曼人的大事:征服英国。

这件事要想说清楚,又得从头说起。我们在前一本书《维京传奇》里讲过,公元994年丹麦王“八字胡”斯维恩入侵英国,前后历时19年,终于在1013年征服英国,自称国王。那原来的英国国王哪去了呢?就流亡到诺曼底,投奔了他的岳父诺曼底公爵,从那以后,他们这一家子人就住在诺曼底。后来这位英王死了,他的一个儿子爱德华,继续留在诺曼底,处在诺曼人的庇护下。再后来,丹麦人建立的、统治英国的北海大帝国瓦解了,英国人就又把作为原来王室后裔的爱德华从诺曼底接回来,拥立他为国王,这个爱德华由于信教特别虔诚,所以号称“忏悔者爱德华”。

诺曼人觉得,这个爱德华从小在我们这长大,吃我们的住我们的,现在当上英国国王,那就应该是我们的傀儡。特别是爱德华的表兄弟,当时的诺曼公爵威廉,他就盘算着在爱德华死后,自己接班,当英国国王。爱德华没有儿子,这个事众所周知,所以惦记他王位的人很多,包括爱德华的大舅哥,哈罗德。这个哈罗德有一次出海遭遇海难,漂到诺曼底,是威廉救了他,当时威廉就让他发誓,在爱德华死后,帮助自己当上英国国王,哈罗德也答应了。但后来爱德华死后,哈罗德变卦了,他自己夺取了王位,还放逐了自己的亲弟弟,弟弟跑到挪威求助,这就引发了我们上一本书里讲到的,挪威王“无情者”哈拉尔入侵英格兰。

 

第二部分

在1066年9月25日的斯坦福桥战役中,哈罗德率领英军打败挪威人,“无情者”战死,维京时代也就此终结,我们上一本书就讲到这。但是故事到这还没完呢,海峡那边的诺曼底,威廉也不干了,说这个哈罗德背信弃义,我得去收拾他,于是他就率领1万诺曼精兵,外加两千从法国和意大利招募的雇佣军,渡海西征英格兰。1066年9月29日,威廉的军队在英格兰南海岸登陆,这时候哈罗德率领的英军刚在北边打败挪威人,虽然赢了,但自己也是元气大伤,又急急忙忙赶回来,早已经是筋疲力尽,没有战斗力了。这年的10月14日,双方在黑斯廷斯展开决战,威廉人多,又是以逸待劳,这仗没什么悬念,英军大败,哈罗德跟不久前被他打败的“无情者”哈拉尔一样,在战斗中中箭身亡。威廉大获全胜,随后成为新的英国国王,史称“征服王威廉”,英国也由此进入了“诺曼征服”时期。

黑斯廷斯战役是英国历史上非常重要的一个节点性事件,它标志着诺曼王朝的创立,并且这个王朝的影响一直持续至今。虽然之前英国历史上也经历过很多次王朝兴替,但这回不一样,因为之前不论是盎格鲁—撒克逊人,还是维京人,他们在欧洲文化中都属于比较边缘化的,甚至可以说是蛮族,但是诺曼人经过在诺曼底生活了一个多世纪,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都已经高度法国化了,可以说是代表了当时西欧最先进的文化,就这样,英国文化也开始和法国文化融合,以前处在边缘地带的英国,逐渐进入欧洲主流的圈子,今天英语里很多单词来自法语,这就是诺曼征服带来的影响。另外,诺曼王朝之后虽然英国又经历过好多次改朝换代,但是王室的血统,始终是跟前一个朝代有联系的,包括今天的英国女王,她的血管里也流着征服王威廉的血。

其实威廉征服英国,赢得很侥幸,可以说赶上了一个时间差,正好赶上哈罗德刚刚大战哈拉尔,还没休整过来,如果他早来几个月,那样哈罗德就会全力对付他,谁胜谁败还真不好说。而那样的话,也会变成“无情者”哈拉尔坐收渔利,英国将再次被维京人征服,并且再次“维京化”,那样,说不定今天的世界格局,会是另一个样子。

另外,诺曼征服之后,一些秉承盎格鲁—萨克逊文化和维京文化的英国武士,因为讨厌法国文化,离开英国,他们中很多人去拜占庭加入了瓦兰吉卫队(主要由维京血统的武士构成,我们上一本书里介绍过),这就导致一个有趣的现象,英国的上层社会说法语,而原本说维京人语言的瓦兰吉卫队里,越来越多的人说英语。后来这些英国化的瓦兰吉卫队,在跟他们同宗的西西里诺曼人作战时毫不留情,把他们当成仇人。

再说征服王威廉,他本人是个私生子,自幼缺乏母爱,发育不良,妻子又是侏儒,只有一米二八,所以威廉的后代虽然众多,但没有一个身心健康的。后来这个家族又经历过内部斗争,最后没有男性继承人,只能由女王和法国安茹伯爵生的儿子来继承王位,诺曼王朝也就被金雀花王朝取代了。这个王朝的故事就更传奇,我们以前讲过一本书,名字就叫《金雀花王朝》,现在结合着本书交代的这部分前情提要,你就能把诺曼王朝和金雀花王朝的历史打通,从而对英国历史脉络有个更全面立体的认识了。

这就是关于诺曼人,我们要讲的第二个故事,也是诺曼人对当今世界影响最深远的一个故事:征服英国。不过前面我们讲的第一个故事,西西里诺曼王朝的故事,还没有讲完,接下来这两部分的故事将会合成一条新的主线,也是我们今天要讲的第三个故事:十字军的故事。

 

第三部分

我们前边说到的那位阿普利亚公爵“狡猾者”吉斯卡尔,正在事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忽然得病死了,他的弟弟罗杰,继承他的事业征服了西西里岛,而吉斯卡尔的亲儿子博希蒙德,就只分到了意大利南部塔兰托的一小块地盘,想跟叔叔争地盘又打不过,正郁闷的时候,1095年,罗马教皇乌尔班二世号召欧洲人组成十字军去东征,收复“圣城耶路撒冷”,博希蒙德就带领人马参加了十字军,构成了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的四大主力之一。另外,征服王威廉的儿子,诺曼底公爵罗伯特,因为继承权的问题跟威廉闹翻了,也参加了十字军。

他们都在十字军东征中立下战功,特别是博希蒙德,堪称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中最重要的将领之一,他创建了四个十字军国家之一的安条克公国,这个国家存在了将近两百年。不过博希蒙德本人后来一次被突厥人俘虏了,他的侄子花重金把他赎回来,为表感谢,他就把安条克公爵的位置让给侄子,自己回了欧洲。由于有所谓“十字军英雄”的光环,博希蒙德周游欧洲,走到哪都被热烈欢迎,还当上了法国国王的女婿。由于早年跟随他父亲攻打过拜占庭,见识过君士坦丁堡的富庶,所以博希蒙德后半辈子一直念念不忘,想征服拜占庭,可惜他没能如愿,几次入侵都被打败了,后来郁郁而终。

在十字军东征的同时,博希蒙德的叔叔罗杰也彻底征服了西西里岛。从此,罗杰的后代统治意大利南部和西西里,博希蒙德的后代统治安条克周围的叙利亚北部地区,地中海的诺曼人政权于是成为拜占庭皇帝、神圣罗马皇帝、罗马教皇、阿拉伯哈里发共同的心腹大患。

罗杰的继承人罗杰二世博学多才,文武双全,不但一再打退教皇和德国军队的入侵,迫使教皇册封自己为“两西西里国王”,还占领了马耳他和几座北非城镇。罗杰二世把主要精力用于内政,使西西里首府巴勒莫成为仅次于君士坦丁堡和西班牙科尔多巴的欧洲第三大都市。他收揽了许多穆斯林人才,鼓励学术研究,编写了百科全书《罗杰之书》,记载了许多科技成果,还证明了地球是圆的。罗杰二世表面上是天主教徒,其实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罗马教廷对此很不满,称他为“受洗的苏丹”。罗杰二世死后,罗马教皇召来拜占庭人,一度攻取了意大利南部,但很快又被诺曼人赶走。

然而,诺曼人在地中海,毕竟是个外来户,人手有限,他们的摊子铺得太大,不可避免地把自己的力量摊薄了。罗杰二世为了制衡罗马教皇,跟同样反教皇的德国皇帝“红胡子”腓特烈联姻,这表面上使诺曼人得到了一个外部强援,实际上却导致罗杰二世的后代卷进了德国事务,进一步消耗了他们的元气。后来,身兼诺曼和德国两家王室血统的腓特烈二世,当上神圣罗马皇帝,标志着诺曼势力达到顶峰。

腓特烈二世跟他的外祖父罗杰二世一样博学多才,也没有坚定的宗教信仰。不过,正是他领导了最文明、也最成功的一次十字军东征,1228年他带了一小支部队在巴勒斯坦登陆,利用流利的阿拉伯语和历史文化知识,说服当时控制耶路撒冷的埃及苏丹,把耶路撒冷和平地交给基督徒,条件是他保证穆斯林能不受阻拦并且免税地来耶路撒冷朝觐,大家和平共处。

这是两百多年血雨腥风的十字军运动史上难得的和谐的一页,不过由于腓特烈二世跟教皇交恶,教廷不承认他的功绩,还说他出征前没得到教廷许可,号召全欧洲一起打他,但教皇组织的军队被腓特烈二世击退,1241年腓特烈二世还攻入教皇的领地,教皇连气带病,不久就去世了。新任教皇害怕腓特烈二世打过来,不得不离开罗马,躲到法国里昂,利用法国和意大利北部城邦的力量来对抗腓特烈二世。

对手太多,腓特烈二世终于招架不住,加上他的儿子也不省心,老惦记着提前接班取代他,内忧外患中1250年腓特烈二世去世。教皇和他支持的法国人乘虚而入,1266年,法军攻占西西里首都巴勒莫,杀害了包括腓特烈二世子孙在内的所有诺曼贵族。在法国军队的掠夺下,西西里迅速从欧洲最富裕、最文明的地区沦为最贫困的地区。后世的西西里人力图驱逐法国占领军,但缺少了诺曼贵族的领导,他们群龙无首,只能采取不对称战争方式来抵抗,最终,这些抵抗者的后代演变成了西西里黑手党。

而诺曼人在地中海的另一支,也就是博希蒙德建立的安条克公国,也几乎在同时走到了尽头。1260年,蒙古发起的第三次西征,打到了叙利亚,由于这次西征的蒙古贵族中,有很多是信奉基督教的,所以安条克等几个十字军建立的国家觉得救星来了,纷纷向蒙古人表示臣服。不过蒙古大军在准备进攻埃及的时候,被埃及马穆鲁克王朝打败,挡在了非洲之外,而这时传来蒙古大汗蒙哥在四川钓鱼城战死的消息,蒙古西征军的统帅旭烈兀(蒙哥和忽必烈的弟弟)赶回去试图争夺大汗的位置,第三次蒙古西征就此结束。之后,马穆鲁克王朝秋后算账,全力攻打曾经支持蒙古的十字军国家,1268年灭亡了安条克公国,历时将近两个世纪的十字军运动就此终结,同时这也标志着诺曼人的势力,淡出了地中海世界。

 

总结

关于诺曼人的三个故事,我们就都讲完了,从中我们了解到了欧洲中世纪举足轻重的一支力量——诺曼人的故事,他们曾经征服英国、称霸地中海、重创拜占庭,还作为主力,参加过两次十字军东征,并且历次的十字军东征中,只有这两次,是欧洲人成功得到了耶路撒冷。此外他们还在科学、军事、文化上,给后世都留下了很深的影响,从今天的英国王室,到西西里黑手党,都可以追溯到诺曼人。

除了这些历史事件本身,我们从这本书中还能看到些什么呢?我想,这是一个重新自我定位、实现成功转型的故事,诺曼人作为洗手上岸的海盗后裔,以积极开放的心态,在文化和生活方式上融入主流,又博采众长,同时保持自己军事方面的传统优势,所以取得了这样的成就,就像这本书的副标题说的,诺曼人的故事,是“从蛮族到王族的三个世纪”。

从《维京传奇》到《诺曼风云》,布朗沃思的欧洲中世纪三部曲,到这我们就全部为你讲完了,这些故事离我们很远,或许让你觉得有一些距离感,但是从历史渊源上去探寻,这才是我们真正了解欧洲和欧洲文化的必经之路。

读书心得《诺曼风云》揭示了诺曼人从蛮族到王族的传奇转变,及其对欧洲中世纪历史的深远影响。拉尔斯·布朗沃思的生动叙述,让我仿佛置身于那段波澜壮阔的历史之中,深刻感受到诺曼人的勇气与智慧。

《维京传奇》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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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维京传奇》,这本书的中文版大约20万字,我会用大约25分钟的时间,为你讲述这本书中的主要内容:维京人是谁,他们有什么故事,他们的力量来自哪里,他们跟今天欧洲最重要的几个国家英国、法国、俄罗斯都有什么渊源,他们对今天欧洲乃至世界的文化又有哪些影响。

本书作者拉尔斯·布朗沃思,是美国华盛顿基督学院的历史系主任,这所学院其实并不是大学,而是一所高中。除了高中教师,布朗沃思还身兼两重身份,分别是《华尔街日报》签约作家,以及新媒体上著名的通俗历史讲座播主,拥有大量的忠粉儿。所以,如果套用一个我们熟悉的说法来定义布朗沃思的身份,基本可以说,他就是美国版的“最火中学历史教师”。

布朗沃思最著名的作品是中世纪历史三部曲:《维京传奇》《诺曼风云》《拜占庭帝国》,三本书都登上了美国各大畅销书榜单。这其中《拜占庭帝国》,我们《每天听本书》栏目曾经分三期,为你详细解读过了,现在就让我们再继续往前追溯,来看看这个系列的前两部,《维京传奇》和《诺曼风云》。这两本书,在内容上是前后衔接的,可以看成是上下两集,今天我们先来讲《维京传奇》。

我们来介绍一下本书的主角,维京人。由于布朗沃思这本书是写给西方读者的,他们对维京人、诺曼人多少都有一定了解,所以作者略去了一些基本概念的介绍,但是我们中国读者,对这些概念就有点陌生,所以我们有必要补充一点书里省略掉的背景介绍。

维京人,是指公元8世纪到11世纪,生活在北欧,就是今天丹麦、挪威、瑞典这一带的一个民族或者族群,维京这个词,在古代英语里就是生活在海湾里的人的意思。维京人特别擅长航海,而且非常凶残,很多从事海盗,他们的抢掠路线从北海到地中海,在8到11世纪,让整个欧洲闻风丧胆,所以维京人几乎成了海盗的同义词。

不过这么一群看起来没文化又残暴的海盗,却给欧洲历史留下了深远的影响,西欧和东欧最重要的两个国家——英国和俄罗斯,它们的创建都和维京人密不可分。维京人还是伟大的探险家,他们发现了世界第一大岛格陵兰,还比哥伦布早五百年就到达了美洲,在纽芬兰建立殖民地。此外,在文化方面维京人也在欧洲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比如英语里从星期一到星期日,这七个单词,就源于维京人的语言,而在西方的奇幻文学里,从《指环王》到《权力的游戏》,到处都能找到维京文化的痕迹,漫威著名的超级英雄“雷神索尔”,也是来自维京人的神话。18世纪之后,“维京海盗”的历史形象被重新定位,变成了勇于探索的象征,所以上世纪,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发射的火星探测器,就用他们的名字命名为“海盗号”。

补充介绍了这么多背景资料,相信你对维京人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下面我们就一起进入本书,来看一看维京人的传奇故事吧。

 

第一部分

维京人进入欧洲文明世界的视野,是在8世纪后期。当时欧洲的局势,大体上可以说是太平无事,内部,折腾了几百年的民族大迁徙,基本上已经尘埃落定,外部,虽然信仰伊斯兰教的摩尔人占领了西班牙,但他们也没有力量再进一步扩张,这时候的西欧,即今天法国、德国、意大利三国的大部分领土,都处在法兰克王国的统治下,当时的法兰克国王,就是查理曼,也就是著名的查理大帝。他是欧洲中世纪出现过的实力最强大的君主,他任内差点完成了统一欧洲的业绩,顺便说一下,这位查理大帝也就是扑克牌上的红桃K。

有一天,查理曼正在法国北部的一处海滩上休假,忽然发现海面上出现了一些奇怪的船只,一看就来者不善。查理曼很警觉,随后就派他的舰队去驱逐,但只是把对方赶走了,而无法消灭他们,听到这个消息,查理曼就哭了,他说:“我还活着呢,他们就敢来侵犯我的海滩,将来我死后,他们会对我的后代和子民们做出什么样的恶行啊!我真是一想就悲痛欲绝啊!”

可以说查理曼确实是很有预见性,那些引起他担心的海上入侵者,就是维京人。后来他们果然屡屡侵犯法国和英格兰,抢掠修道院,杀害神职人员,手段非常残忍,这对当时已经普遍信奉基督教的欧洲人来说,可以说是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打击。查理曼晚年曾经组织大军进攻丹麦,因为他认为丹麦国王是海盗的后台老板,但是这一仗没能打赢,不久后查理曼去世,随后维京海盗就泛滥成灾了。

维京人为什么有这么强的战斗力呢?我们就来看一下维京人的软硬件方面的实力。

先说硬件方面,其实这方面维京人并不算突出,他们生活的地方气候寒冷,不适合穿金属铠甲,因为在低温状态下金属容易粘在肉上,所以他们大多是穿皮袄的,这在装备上就比较落后。他们在武器上唯一的优势是双手巨剑,当时炼钢技术还不行,所以要想增加剑的杀伤力,就得把剑身铸造得又宽又厚,这就特别适合维京人发挥他们身材和臂力的优势,这种巨剑甚至能把战马劈成两半。

维京人另一样厉害的武器是他们的战船,维京人的船不大,但是有龙骨,就是在船底部连接船首和船尾的一整根木料,能起到固定作用,这种设计在当时是很先进的,能增加船的抗风浪能力,维京船的船身特别细长,而且吃水浅,所以速度飞快,能远洋航行,又能驶进内河,非常机动灵活,所以维京人总是能神出鬼没地发起突然袭击。这些船的船首,通常都会雕一个龙头,所以维京船又被称为龙头船,是维京人的标志。

维京人更主要的优势在于软件方面,也就是文化方面,维京文化是一种勇士文化,富有侵略性,特别崇尚勇气,而且讲究人人平等,倡导集体智慧,战术灵活多变,出人意料。这就有点像我们今天说的“狼群精神”,所以这本书的书名,把他们称为“来自海上的战狼”。凭借着这样的战斗力,维京人让当时的欧洲各国非常头疼,比如法国,在北部沿海地带修建了一系列的堡垒,都有类似烽火台的预警系统,但是堡垒是死的,维京人的船是活的,他们可以驾着龙头船随意地从河口逆流而上,突袭法国内地,堡垒根本挡不住他们。公元845年,丹麦国王霍里克派大将朗纳尔攻陷巴黎,直到查理曼的孙子、法国国王秃头查理缴纳了6000磅白银的赎金以后才撤兵。

我们前面说了,维京人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要数他们在欧洲的东西两端:俄罗斯和英国的活动,我们下面就分别讲一讲这两个故事。

先说英国,这里我们再简要交代一下当时英国的情况。我们可能都知道“盎格鲁—撒克逊”这个词是指英国,实际上这就是英国古代两个主要民族的名称。公元5世纪到9世纪的英国,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而是分为七个小王国,三个是盎格鲁人建立的,四个是撒克逊人建立的,这就是英国历史上的“七国时代”。在9世纪中期,撒克逊人的四个小王国,已经统一成一个了,名字叫威塞克斯。

我们前面提到的那位,攻陷巴黎的维京人将领朗纳尔,后来有一次在北海上遭遇海难,他只身漂流到英国盎格鲁三国之一的诺森布里亚王国,落到了国王手里,这个国王叫埃拉,特别痛恨维京海盗,就用酷刑把朗纳尔处死了。据说朗纳尔临死前对埃拉说,“公猪哀号之时,猪崽就要来了。”意思是说,你弄死了我,我的孩子会为我报仇。

朗纳尔并不是平白无故放这种狠话,他的几个儿子当时手握重兵,正在征服爱尔兰。在朗纳尔入侵法国的同时,另一支维京人也入侵了爱尔兰,他们在爱尔兰岛的东部修了一座巨大的城堡,命名为“黑池”,这座城堡就是爱尔兰首都都柏林的前身。朗纳尔的儿子们,后来控制了爱尔兰,他的小儿子伊瓦尔,因为身体柔韧性特别好,被称为“无骨者”,不过他身体虽然软,为人处世却是特别强硬,得知父亲被害,立刻就从爱尔兰赶来报仇,867年,伊瓦尔率领的维京军队攻陷诺森布里亚的首都约克,抓住了埃拉国王,伊瓦尔对埃拉处以极刑,这个场面太血腥就不描述了,总之他死得比朗纳尔还惨。接下来,伊瓦尔又把另外两个盎格鲁人的王国也都消灭了,几乎征服了英国。不过伊瓦尔虽然是个入侵者,后世的英国人对他评价还挺高,比如丘吉尔就称他为“两个世界中最伟大的人”,两个世界就是指维京人的世界和英国人的世界。

我们前面说了,当时的英国分为四个小王国,盎格鲁三国灭了,还剩一个撒克逊人的威塞克斯王国,今天的伦敦就在当时威塞克斯王国的境内。伊瓦尔和他的兄弟们,前后发动了九次对威塞克斯王国的进攻,其中一次,威塞克斯的国王都战死了,国王的弟弟阿尔弗雷德即位,眼看实在打不过维京人,只好跟他们商量,赔款停战。双方达成和议,阿尔弗雷德向维京人纳税,这就是英国历史上有名的“丹麦金”,不过同时,维京人也答应接纳英国人介绍给他们的基督教,这为后来维京人被纳入基督教世界和欧洲主流文明圈,埋下了伏笔。

经过维京人的入侵,英国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各占半壁江山的局面已经被打破了,盎格鲁三国被团灭,所以从那以后,英国从文化到血统,都是以撒克逊人和维京人为主。虽然 England 这个词意思是“盎格鲁人之地”,但今天的英国跟盎格鲁人没多大关系了,所以英国人所谓“盎格鲁—撒克逊人”“盎格鲁—撒克逊文化圈”,其实是名不副实的。

再说那位阿尔弗雷德,他通过向维京人纳税,赢得了喘息时间,韬光养晦,后来又大败维京人,把他们赶出英国,因此被誉为阿尔弗雷德大帝。下面我们先把目光从欧洲的西边转向东边,看一看维京人在俄罗斯的传奇故事。在这我们要明确一下,当时还没有“俄罗斯”这个词,构成今天俄罗斯的主体民族斯拉夫人,当时居住在东欧,伏尔加河北段,当时他们的社会形态非常落后,于是一些贵族就商量,请当时强大的维京人来帮忙。公元862年,一些贵族就来到维京人的国家之一瑞典说,你们能不能派几个能人,过来帮我们建国?瑞典人一听,觉得不错,就派了一伙人过去,为首的是三兄弟,大哥叫留里克。他们来到东欧之后,当地人就把他们叫做“罗斯人”,据说这个词在古代瑞典语里是划船的人的意思,很符合维京人的特点,不过关于这点学术界还有争议。

留里克三兄弟,真的帮助斯拉夫人建立起了三个城邦,两个弟弟很快就死了,所以事实上就是留里克一人大权独揽,他建立的王朝,就是俄罗斯历史上第一个朝代留里克王朝。留里克的王国一度发展得还不错,但由于跟南边的邻国,突厥人建立的可萨汗国起了冲突,他们被迫向西转移,先是到了诺夫哥罗德,今天俄罗斯西北的一座古城,后来又搬到了基辅,就是今天的乌克兰首都基辅,这才稳定下来,这个国家也逐渐被称为“基辅罗斯”,这个国家的人,也被称为“罗斯人”,这就是俄罗斯历史的开端。

基辅罗斯被认为是今天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三个国家共同的前身,所以虽然基辅不在俄罗斯境内,但仍然在俄罗斯文化中被奉为罗斯民族的“万城之母”。罗斯人在基辅安顿下来之后就发现,可以坐着船沿第聂伯河南下,进入黑海,前往君士坦丁堡做生意,这样,他们就跟当时欧洲文明程度最高的拜占庭帝国建立起联系,受拜占庭文化影响很大,包括拜占庭信奉的东正教。

后来基辅罗斯越来越强大,打败并且吞并了当年欺负自己的可萨汗国,成为欧洲地盘最大的国家,但是不久后陷入内乱,一位名叫弗拉基米尔的小王子,逃回北欧,从挪威和瑞典老家人那拉来一支军队打回基辅,终于在公元980当上基辅大公,人称“智者”。988年,这位弗拉基米尔娶了拜占庭公主,宣布奉东正教为国教。据说他当时还犹豫应该信仰什么宗教,但是考虑到伊斯兰教禁酒,而对他们生活在北方寒带地区的人来说,不让喝酒简直是要人命,所以这才选择了信仰东正教。而随着东正教信仰的确立,基辅罗斯也发生了文化大迭代,维京人的多神信仰被放弃了,维京人的文字被西里尔字母取代,一夫多妻制也被废除,改成了一夫一妻制,就这样,奠定了从那时直到今天的俄罗斯文明的特性。

作为对拜占庭的回报,弗拉基米尔也安排了一批维京武士送到拜占庭,出任拜占庭皇帝的卫队,这些武士被称为“瓦兰吉”,意思是发过誓的人,他们战功卓著,所以从那以后从北欧招募的瓦兰吉卫队成了拜占庭的一个常备军种,直到15世纪拜占庭灭亡前夕。顺便说一句,瓦兰吉这个词,也翻译成瓦良格,辽宁号航母的原名瓦良格号,就是这个词。

以上就是维京人和俄罗斯的渊源,也是维京人对后世最大的影响之一。在这我们需要指出一下,留里克的传说,最早的文字记载出现在12世纪的俄罗斯史书《往年纪事》里,带有一定的神话成分,特别是近代以来斯拉夫的史学家提出过强烈质疑,认为“维京人创立罗斯”是一种西方史观。在这点上现在学界还没有定论。

 

第二部分

说完了9世纪到10世纪维京人在欧洲东、西两端的故事,我们再回头来看看,在维京人的老家北欧,又发生过哪些故事。前面说过,维京人分别生活在今天的丹麦、挪威、瑞典这几国,各自的情况也不太一样,这里涉及的这些人名都特别有意思,什么蓝牙王、金发王、血斧王、北海大帝、无情者……简直像是魔幻小说里走出来的。相关的人物事迹也都相当传奇,不过限于篇幅,我们就只从中挑几个对后世影响最大的人物来讲。

头一个值得一提的,是丹麦的蓝牙王哈拉尔一世,这个名字非常有趣,相传他有一颗牙是蓝色的,今天很多蓝莓饮料的宣传材料上都会提到他,说他是因为爱吃蓝莓,把牙给吃蓝了,当然这是附会的,没有根据。不过提他,不是因为他这个有趣的绰号,而是因为这位蓝牙王把基督教引进丹麦,并且逐步取代了维京人原来信奉的奥丁、索尔这些神,后来挪威和瑞典也效仿他的做法,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北欧才逐渐融入了基督教世界和欧洲主流文明圈,这个影响持续至今。蓝牙王另一个影响后世的是,今天的蓝牙耳机,就是根据他这个绰号命名的,因为他口才出众,在他的年代蓝牙就是能说会道善于沟通的代名词,所以后人把无线耳机命名为蓝牙,取的就是让沟通更便捷这层意思。

蓝牙王晚年被他的儿子“八字胡”斯维恩推翻,八字胡继位之后,又发起第二次对英国的入侵,经过前后长达19年的战争,1013年终于征服了整个英格兰,当年的圣诞节,他在伦敦加冕,自称英国国王。不过转过年去八字胡就死了,他年轻的儿子克努特即位,不但继续统治英格兰,还征服了爱尔兰和挪威,克努特把这些地方和丹麦本土统一成一个北海大帝国,这是维京人实力最鼎盛的时候,克努特也因此被尊称为北海大帝。不过克努特死后,他的这个大帝国又很快分裂了。

前面说的从蓝牙王到北海大帝,都是丹麦人,他们的邻居挪威人的故事也同样精彩,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要数“无情者”哈拉尔。他是挪威王子,十岁就手持战斧上战场,成年后身高两米,力大无穷。克努特征服挪威之后,哈拉尔带着五百名部下,流亡基辅。投奔了前面提到过的基辅大公“智者”弗拉基米尔,后来又隐姓埋名去了拜占庭,参加了瓦兰吉卫队,屡立奇功。但是后来哈拉尔犯了重罪,被判处上斗兽场跟狮子搏斗,没想到哈拉尔赤手空拳把狮子给打死了,重获自由。后来哈拉尔回到基辅,娶了弗拉基米尔的女儿。就在结婚当天传来消息,他的老对手北海大帝克努特死了,哈拉尔连忙启程赶回挪威,准备争夺王位。后来哈拉尔终于如愿当上挪威国王,兴建了新首都奥斯陆,也让挪威重振声威,因此他又多了个新绰号:北海霹雳。

偏巧这期间,英国出事了,英国国王病故,没留下子嗣,王后的两个兄弟争王位,大哥哈罗德当上国王,弟弟托斯蒂格就跑到挪威求助哈拉尔。哈拉尔觉得这是入侵英国的天赐良机,就率领300艘战船开赴英国,在英国北部登陆,一路抢掠,正抢得起劲呢,忽然英国国王哈罗德率领大军赶到,双方一场大战,这就是著名的斯坦福桥战役。哈拉尔两米的身高在战场上太显眼,被英国弓箭手当成靶子给射死了,挪威军队大败。这场战役发生在1066年9月25日,战败的挪威人向英军投降,他们来了9000人死了至少8000,剩下的发誓永不再踏上英国土地,之后被哈罗德放走了。

斯坦福桥战役是英国历史上一个重要节点,标志着英国人摆脱了来自维京人的威胁,但是获胜的英军,也是损失惨重,在这之后几星期,他们就又经历了一场更著名、影响更深远的战役,这部分内容,我们在下一本书《诺曼风云》里再讲。同样,对维京人来说,斯坦福桥战役的失败,也标志着维京时代的终结,他们已经无力再威胁欧洲各国,同时,维京人精神世界的改造也逐渐见效了,奥丁、索尔这些古老的北欧神灵,让位于基督教,维京文化也逐渐消亡了。

以上我们讲了8世纪到10世纪,维京人两百多年间的传奇故事,除了战士和海盗,维京人另一个不得不提的身份是探险家,他们在这方面最突出的成就,要数发现美洲。

当维京海盗横扫欧洲的时候,也有一些人不想掺合这些战争,选择了远渡重洋,去寻找世外桃源。公元9世纪,一些维京水手航行到冰岛,并开始定居,后来不断有维京同胞从大陆带来牲畜和种子,在冰岛开辟农场。很多来冰岛的船只都是由女船长指挥的,她们不像男人那样喜欢大陆的战争。所以,妇女在冰岛的地位比其他维京社会更高。后来随着欧洲大陆的维京人纷纷信仰基督教,冰岛成了维京文化最后的庇护所,而且也为维京文化加入了很多冰岛的新元素。比如冰岛多火山,北欧神话里著名的篇章“诸神的黄昏”,原型就来自于火山大爆发。再比如北欧神话和奇幻文学经常出现的“矮人”,他们的形象一般是手拿战斧,身材粗壮有大胡子,但身高只有普通人一半,这就是冰岛维京人的写照。考古发现,由于人口增长迅速,自然资源匮乏,冰岛等地的维京居民普遍因为营养不良,身材矮小。

由于冰岛自然资源有限,一些人不得不再次寻找新的栖身之所,980年左右,航海家红发埃里克等人发现了格陵兰岛,埃里克故意给这个大岛起名“Greenland”,意思是绿地,以便吸引冰岛人来移居。结果后来的人到了才发现,这里终年积雪覆盖,几乎看不见一点绿色。后来维京人又在986年到996年之间,在美洲的拉布拉多半岛和纽芬兰群岛等地登陆,这比哥伦布到达美洲要早五百年。但是,由于渡过大西洋的维京人数量太少,身体虚弱,而且组织无方,经常遭到当地土著的攻击,每个殖民地都坚持不了太久,大部分人都很快死去或返回格陵兰和冰岛。公元12世纪,冰岛火山群大爆发,格陵兰和北美的维京人失去了后援,全部消亡,最后只剩下少数维京人在冰岛坚守。

总结

这本《维京传奇》的主要内容,到这就说完了。我们再来一起回顾一下,这本书介绍了欧洲中世纪非常重要的一个族群——维京人,他们的由来、事迹、文化习俗,维京时代的兴起和衰落,以及他们对今天欧洲和世界的影响,他们既是残忍的海盗和征服者,也是勇敢的探险家,同时从政治格局到文化,今天他们的影响仍然遍及欧洲,乃至全世界。

读书心得《维京传奇》带我领略了维京人的英勇与传奇,他们不仅是海上的战狼,更是欧洲文化的重要塑造者。拉尔斯·布朗沃思的讲述让我仿佛亲眼见证了维京人的辉煌历史,对欧洲乃至世界的文化影响深感震撼。

《启蒙运动的生意》读书笔记

admin阅读(58)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启蒙运动的生意》,这本书的中文版大概47万字,我会用大概25分钟的时间,为你解读其中的精髓:我们都知道18世纪的法国处在教会和王权的高压统治下,《百科全书》这样一部反抗旧制度旧权威、对启蒙运动有着里程碑意义的书籍是如何得到出版的机会,并成为那个时代欧洲最畅销书籍的呢?

这个问题非常有趣。1745年,狄德罗开始编纂启蒙运动最重要的书籍《百科全书》,1751年,第一版第一卷出版,直到二十一年后最后一卷面世,整部书才算第一次完整出版。这套书价值980里弗,里弗是当时的货币单位,以当时的物价计算,这笔钱相当于一个工人家庭四年的食品预算。即使对于一名外省的法官,他们的收入在外省资产阶级中算是最高的了,想要买下一套对开本的《百科全书》,也需要三分之一的年收入。这哪里是书,简直就是奢侈品。

那么,一件奢侈品怎么就成为一部畅销书了呢?这是一个有趣又值得深思的问题!到底是因为那个时代的人对知识有着无与伦比的渴求,大家都恨不得砸锅卖铁买下它,还是……有别的因素在其中起到推动作用,最终把它推上了畅销书的神坛。

想要弄清这个问题并不容易。就像我们回顾中国历史时,大多数时候,我们看到的是学者们讨论政治制度的变迁和社会思潮的转变,我们知道一个帝皇的生平,也熟悉那些改变时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传统的历史学者研究《百科全书》时,更关注的是它的编纂者们和旧制度之间对抗,通过对政治、经济等多方面的背景因素分析,来阐述这部书在启蒙运动中的重要意义。但很少有人去问,它为什么能出版,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到读者的手中,这个过程和那个时代是怎样密切关联的,又是怎样反映出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

这是一个非常有挑战性的研究,但它最大的问题是:缺乏研究的资料。在正式的档案里,我们找不到这段历史。但在1963年,有一个人无意中接触到这段历史的线索。这个人就是本书的作者罗伯特·达恩顿。

1963年,达恩顿当时正在牛津大学做博士论文。翻找资料的过程中,他发现,在瑞士某座小城的图书馆里,保存着一位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历史人物的信件原稿,这些信件原稿有一百多封。我们都知道,18世纪,既没有电话也没有互联网,书信是当时的人互相联系最主要的手段。他们会在信里谈到婚姻、家庭和个人的烦恼,也会讨论政治、生意和各种社会上的八卦新闻。当我们翻开这些信时,就好像走进那个时代,跟着信的主人,看着他身边发生的事。对于历史学者来说,这种资料是非常珍贵的。因为我们都知道,没有时间机器可以带我们回到过去。

达恩顿知道这些信后,非常吃惊,打定主意以后一定要去看看。等到他回到纽约当记者后,哈佛大学给了他一个研究职位,这个职位非常诱人,它允许达恩顿在三年时间里什么都不用管,只要认真做研究就好。也就是说,这三年里,哈佛大学给他开工资,没有每年必须发表几篇学术文章、上多少节课的指标,他只需要干自己想干的事就可以了。这样的要求,达恩顿完全没有拒绝的理由。他收拾好东西,就去了瑞士的那座小城,那座城市叫纳沙泰尔,这个名字我们后面还会提到。

达恩顿在纳沙泰尔的图书馆里,找到了五万封信。这些信属于18世纪的“纳沙泰尔印刷公司”,我们简称它为 STN 。这家公司是当时一家相当出名的法文图书印刷公司,并且,它们曾经参与了《百科全书》的出版和印制。从这里开始,达恩顿打开了通向《百科全书》畅销之路的大门,他像一个侦探一样在这些信件中寻找线索,最终写成了这本《启蒙运动的生意:百科全书出版史》。这本书帮助他赢得了1979年美国历史学会的 Leo Gershory 奖,这个奖项专门颁发给当年度17世纪至18世纪西欧历史学研究领域的最佳图书,是一个非常专业的奖项。

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启蒙运动的代表作品《百科全书》是怎样从奢侈品走向畅销书的。

 

第一部分

首先,这部书是以一种“合法的非法书”的面貌走向畅销开端的,我们为什么称它是“合法的非法书”呢?基于这部书的内容而言,它是非法的。我们都知道《百科全书》可以说是18世纪最重要的一部书,它贯穿了启蒙运动的核心理念:知识来自于理性,而不是教会和王权。这是对旧制度的否定,所以肯定会被当权者看作“异端邪说”。很有意思的是,它居然出版了。

在这里,我们先来了解一个名词:特许权。18世纪的法国,想要出版一本书,首先必须拿到出版这本书的特许权。这个权力是由国王授予的,不归教会,也不归最高法院。但是,国王肯定不会每出版一部书就先去看一遍,这种事情交给大臣就好了。当然,大臣也很忙,顾不上这些小事,于是,就有了书报总监。这是一个官僚体系,层层分工。我们可以想象,《百科全书》申请特许权时,上面的大人物可能根本不知道这书里究竟写了些什么东西。

除了特许权,在18世纪的法国,图书出版前还需要审核。正像我们前面说的,国王和大臣不可能亲自来审核,这件事归书报总监负责。所以,只要书商说服书报总监,他们可以通过保护人拿到出版特许权。比如说,这位书报总监是一位亲近启蒙运动的人士,或者,最通常的做法,用金钱收买。总之,那个时候的书商通常都在官僚系统中拥有自己的保护人。

那么,有了特许权是不是就万事大吉了?很显然不是。虽然《百科全书》是一部传播启蒙运动的重要书籍,但如果在书里白底黑字地写上“反教会”、“反国王”这样的话,那谁也不敢出版。所以,为了保证顺利出版,编纂者们把那些激进的、反对旧制度和宗教的东西拆开成一个个碎片,藏到书里去。比如,书中有一个条目讲的是吃人。怎么生火,怎么烧水,怎么把人煮来吃了,很详细,看起来就像很正常地介绍某件事。但是,在这个条目结尾相互参照的文字中,写了一句:参见“圣餐”。“圣餐”是基督教的一种主要仪式。这个仪式中有两种材料,面饼和酒,分别象征着耶稣的身躯和血液。领圣餐的意思是,耶稣和他的信徒们因这个仪式在一起。《百科全书》把宗教和吃人放在一起,就有了强烈的反宗教的暗示。《百科全书》的编纂者就是通过这种方式把自己的政治主张和思想倾向掩盖起来。1751年,第一卷《百科全书》顺利出版。

但是,正像我们前面提到过的,《百科全书》第一部非常昂贵,能买得起它的人都是很有钱的大贵族和社会上层人士。他们很快就发现,这部书充满了异端邪说,太危险了。于是,在接下来的八年里,当局对《百科全书》公开的抨击和批评声就没有停止过,让人相信这部书马上就要完蛋了。

不过,别忘了,书商们在政府中都有自己的保护人。当出版遇到困难时,就轮到他们出手了。这里,我们要着重提到一个叫马尔泽尔布的人。他是当时的书报总监,也是《百科全书》出版者的保护人,在他的支持和帮助下,《百科全书》在批评声中继续出版到了第七卷。到了1759年,《百科全书》终于被当局禁止出版。但负责这件事的人是谁呢?又是马尔泽尔布。很幸运,马尔泽尔布虽然没收了这些书,不过,他没有销毁它们,而是把它们藏了起来。紧接着,官方收回了《百科全书》出版特许权,随即,又在马尔泽尔布的操作下,把特许权授予这部书的“图版汇编”本。实际上,《百科全书》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继续出版。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什么一部反抗旧制度旧权威的书籍,会在那样一个专制的年代出版?难道马尔泽尔布可以手眼通天,就连教会和国王都拿他没办法?事情当然不是这样的。《百科全书》以及那个时代的一些重要著作,比如伏尔泰和卢梭的文集,有着一个任何人都无法忽视的优点——赚钱。

第一版《百科全书》的出版总收益高达二百五十万里弗,这是一笔巨款。为了它,书商们愿意铤而走险。而对于当局来说,出版业能够带动印刷、造纸等相关行业的发展,肯定不能轻易放给国外的书商去做。于是,当局采取了一个折衷的方法,你可以出版,但我不保护你对这些书的财产权。我不仅不支持它的出版,我还会没收它,不过,话虽这样说,真是要没收前,当局还是会先通知书商,赶紧把自家的书运走。只不过,书籍被没收的风险始终存在。于是,《百科全书》就成了“非法状态”下的合法书。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百科全书》的出版,不是一厢情愿的举措,而是书商和当局的共谋。

 

第二部分

说完了《百科全书》是怎样出版的,我们再来看看,它是怎样从高端的奢侈品成为18世纪欧洲最畅销的书籍的。

这个时候,我们就要提到一个叫庞库克的人。这个人可以说是18世纪法国的媒体大亨,他投资过16种报纸,传闻他花了八百万里弗控制了法国出版业,当然,他否认了这个说法。不过,他确实有非常强力的保护人,这些人中包括了当时的巴黎警察总监、书报总监和外交大臣。1768年,庞库克和他的合伙人从第一批出版者手里买下《百科全书》的出版特许权。但因为他们的前任已经卖出了很多部《百科全书》,所以,如果他们想要再卖一次,最好就是做改编版或修订版,这样才能吸引读者重新购买这么贵重的书。

庞库克找到了一个合作方,也就是我们在前面提到过的,达恩顿在瑞士发现的那50000封信的主人:纳沙泰尔出版公司,简称 STN 。

18世纪的法国周边,尤其是瑞士,有很多像 STN 这样的出版公司。这些公司有一项业务就是为法国书商印刷“非法状态”下的合法图书。这是什么意思呢?我们前面说过,《百科全书》是法国当局和书商的共谋,书可以出版,但不受保护,说不定哪一天,书商们存在库房里的书就会被当局没收,损失惨重。1770年,巴黎警方就查封了庞库克6000本《百科全书》这些书一直被放在巴士底狱里,直到法国大革命时才重见天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法国书商们选择在瑞士印刷图书,再通过走私渠道,将书运入法国。庞库克和 STN 合作,一是需要出版图书的资金,另一方面,就是想利用境外印刷的安全性。

庞库克和 STN 合作的是第三版对开本《百科全书》。不过,庞库克很快就改主意了,他要做一部终极的《百科全书》,把原来的《百科全书》分拆为26部“辞典”,每一部辞典里涉及一种知识,读者可以通过字母顺序来查阅相关的知识。不仅如此,他还聘请作者在每一部辞典前附上一份“分析表”,说明这门学科的主要概念以及检索方式。这是一个庞大的工程,庞库克相信这部书能让他名留青史。就在这个时候,一个来自里昂的书商打乱了他的计划,这个人叫做杜普兰。

在这里,我们先要弄清楚庞库克和杜普兰在当时法国出版业中的位置。庞库克是巴黎出版业公会的成员,这个公会实际上垄断了18世纪法国的图书出版特许权。公会之外的人基本拿不到出版特许权。这意味着什么呢?它意味着巴黎之外,几乎所有的外省书商,本质上都是盗版书商。因为他们没有特许权。他们会甘心吗?很显然不会。他们是书商,他们也想赚钱。杜普兰就是在这种心态下,决定盗版印刷《百科全书》。

1776年,杜普兰发布了一份说明书,说他要出版一种价格便宜的四开本《百科全书》。在这里,我们先熟悉一个术语:“开本”。一张纸制作出来时是比较大的,想要把它做成书页,就得裁切成很多小张,如果整张纸裁切成16个小张,那这本书的开本就是16开,裁成32个小张,开本就是32开。可以看得出来,一张完整的纸,裁切的小张越多,制成的书就越小。我们在书店里买到的小说,通常都是32开。那么对开本呢?当然就是把一张纸裁切成两个小张,作为一本书的两张内页。不过,我们要明确一点:18世纪法国的造纸业远不如现代发达,那时候制造出的纸张肯定比现在小,否则的话,对开本的大小就太夸张了。

在杜普兰之前,《百科全书》都是对开本,豪华、大气、昂贵。其实,杜普兰自己也没有真的以为这个四开本能赚大钱,但他想试试,看看这里面的市场究竟有多大。而且,这也花不了他几个钱。他只需要在报纸上刊登了一份出版说明书,告诉大家,你们看,我这有部书要出版,书的内容是什么,开本有多大,我打算印多少卷,想收你多少钱。如果预订的人多,好,开工;人少,那就放弃。这份说明书真是太有冲击力了。那个时候,第一版对开本《百科全书》价格已经从980里弗涨到了1400里弗。而杜普兰推出的价格只要344里弗,比对开本的价格便宜了1000多里弗。这意味着有更多的人买得起《百科全书》,而且,这些人一旦买了便宜的《百科全书》,肯定不会再购买庞库克策划的新《百科全书》。

杜普兰的四开本征订非常成功,可以说风靡法国全境。得知这个消息,本来还想威胁杜普兰放弃出版计划的庞库克立刻改了主意。他要求和杜普兰合作,一起赚这笔钱。经过四轮谈判,1777年,庞库克、杜普兰、 STN 达成协议,共同出版四开本《百科全书》。达恩顿称他们为“四开本同盟”,之所以取这样一个名字,是因为几个月后,又出现了“八开本集团”。听到这个名字我们就知道,有人想出版八开本的《百科全书》了。八开本比四开本小,价格更低,竞争力也更强。提出这个计划的人是来自瑞士洛桑和伯尔尼的印刷公司。他们有二十年盗版法国图书的经历,在欧洲范围内,尤其是德国,低价抛售盗版图书。

现在,我们知道,四开本《百科全书》的销售市场是法国全境,而八开本出版商的传统市场是欧洲,尤其是德国。但是,双方都想把图书销售到对方的市场。这是“四开本同盟”和“八开本集团”可以谈判的基础。庞库克想要说服“八开本集团”推迟两年出版八开本《百科全书》,但“八开本集团”一步也不想退。双方谈判破裂,“四开本同盟”与“八开本集团”正式开战。庞库克和杜普兰的保护人没收了走私进入法国的八开本《百科全书》,把八开本赶出了法国。《百科全书》欧洲市场就被一分为二,一边是四开本销售的法国,一边是八开本畅销的欧洲其他地区。

说到这里,我们就不得不提一下18世纪《百科全书》的盗版问题。杜普兰不是第一个想要盗版《百科全书》的人,八开本也不是第一部盗版的《百科全书》。早在《百科全书》第一版出版时,英国和意大利等地就已经开始盗版了。那时有一个版本被称为“伊韦尔东版”,是在瑞士的伊韦尔东市印刷的,卖往欧洲北部的德国和荷兰,销量相当不错。

不过,还有另一种盗版。这种盗版的目的并不是想要销售盗版书,而是把盗版作为一种威胁的手段,用来索取保护费。比如,杜普兰的两位里昂同行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没有盗印整部四开本《百科全书》,而是只将其中的48页印制了2000份,然后,他们拿着这部分盗版货去见杜普兰,告诉他,只要给他们一笔钱,他们就放弃盗版。这是赤裸裸地敲诈,为了避免冲突,“四开本同盟”支付了27000里弗的赎金。

现在,让我们回到“四开本同盟”和“八开本集团”的战斗中去。1780年,想要进军法国市场的“八开本集团”向庞库克提出讲和。他们达成了协议,互相可以进入对方的市场,但是,“八开本集团”想得太简单了,就在他们投入资金准备生产专门针对法国市场的第二版八开本《百科全书》时,庞库克推出了更便宜的八开本。这一手段彻底把“八开本集团”赶出了法国。

实际上,《百科全书》的版本,从正版到盗版,从最初的“巴黎对开本”到后来的八开本,种类之多,超出人们的想象。书商们要么开发新产品来抢占市场,比如,比对开本便宜的四开本,比四开本还便宜的八开本,要么,就用更低的价格更大的数量来倾销旧的产品。在18世纪的法国,出版业是一项高风险高回报的产业,书商们有着今天的人无法想象的贪婪。但是,正是这种贪婪,这种对利益的角逐,促使四开本和八开本的出现,推动着象征着启蒙运动的《百科全书》从法国走向整个欧洲,成为那个时代欧洲最畅销的书。

 

第三部分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了《百科全书》是怎样从奢侈品走向畅销书的过程。这些资料来自于 STN 留下的那50000封信件。这些信件不仅揭示了四开本同盟和竞争对手间的冲突,而且,也向我们展示出了同盟内部的勾心斗角。

首先是庞库克,他把《百科全书》的特许权同时卖给几家, STN 的股份不断缩水,从原有的百分之五十(音频中缺少这一句),最终缩减到了百分之二十,而且,他还很容易改变主意,什么有利可图就做什么,这就让 STN 非常难办了。它们为了准备印刷《百科全书》,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来购买印刷设备、油墨、纸张,雇佣印刷工人,却只能从庞库克和杜普兰手里拿到少量的印刷任务。尤其是杜普兰,最让 STN 头疼。

杜普兰既是“四开本同盟”的合伙人,又是《百科全书》的批发商和印刷商。 STN 手里也有一部分《百科全书》的订单,但是,杜普兰收走了这部分订单的钱,却找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属于 STN 的那部分,这个里昂书商找了很多办法从合伙人手里捞钱。比如,他故意增加排版的行距,让印刷一部书需要更多的纸张,按照他和“四开本同盟”的协议,他会从每张纸上收取额外的补贴,这不仅导致成本增加,而且,还使四开本《百科全书》的卷数从原本的29卷,拉长到36卷。订购者不得不为多出来的卷数付款,这让他们非常愤怒,而杜普兰却能从增加的纸张赚取更多的钱。

随着四开本《百科全书》的出版接近尾声,庞库克和 STN 对杜普兰的不信任感越发强烈。他们一直怀疑杜普兰在销量上作假,并且企图侵吞他们的收益。 STN 派出了产业间谍负责调查这件事,整个过程都通过书信最终保存了下来。他们找到了证据,但是他们不能让杜普兰知道他们掌握了证据。 STN 和庞库克联合起来,准备在最后结算的时刻,亮出他们的证据。这个时刻就是杜普兰提交四开本销售最终账目的时刻。只要将账目和他们的证据相互对照,就能证明杜普兰欺诈。1780年1月28日,杜普兰提交了账目。 STN 和庞库克赢得胜利。最终,杜普兰支付了176000里弗的赔偿。

那么,杜普兰到底从他的合伙人手上捞了多少钱?我们可以从他后来的生活发现一些眉目。在结束四开本出版结束后,杜普兰退休了,他买了一个贵族头衔,娶了一位漂亮的妻子,过上了奢侈的生活。这一切,只是因为他出版了四开本《百科全书》。这部反抗旧制度的书籍,将一位资产阶级的书商,转变为一个旧制度的贵族。这也再次告诉我们,书商们出版《百科全书》的目的不是为了传播启蒙运动的思想,而是为了巨额的利润。

到了这个时候,“四开本同盟”也就走到了终点。不过,庞库克还在继续出版《百科全书》。还记得我们前面提到的吗,庞库克想出一部新《百科全书》,他把这部书称为《方法百科全书》。

《方法百科全书》是庞库克心中《百科全书》的终极形态,他想把以前版本中所有他认为糟糕的部分剔除掉,再把所有好的东西收纳进来,让它成为“一座包含人类所有知识的完整的图书馆”,而他也将因为这部书,名留青史。这是一个美好的设想,庞库克选择了18世纪法国最优秀的知识分子来作为这部书的撰稿人。可是,这些作者拖稿严重,有些作者九年时间一个字也没写,再加上庞库克本人缺乏有效的规划,《方法百科全书》的卷数不断增加,最后远远超出了预计。

我们前面讲过,一本书出版前都要发出版说明书,讲清楚自己打算印多少卷,收多少钱。卷数增加,意味着订购者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订购者非常不满,指责庞库克欺诈。到了1789年法国大革命暴发,情况就更糟了,印刷业转向政治小册子和报纸的印制,影响了《方法百科全书》的出版,但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国大革命摧毁了庞库克赖以维生的特权,建立了新的出版秩序,庞库克不可能再通过特权来维持《百科全书》的出版。

时代改变了,《百科全书》辉煌的畅销史也在此告一段落。

 

总结

说到这儿,今天的内容就聊得差不多了。下面,来简单回顾一下今天为你分享的内容。

首先,狄德罗的《百科全书》从它出版那天开始,就被视为毁灭宗教、侵蚀国家的阴谋。但就是这样一部里程碑式的著作,却是在它抨击的旧制度的支持下出版并传播的。这看似一个悖论,却反映了18世纪法国的真实面貌。在那个时代,书籍的出版没有“合法”与“非法”的清晰界线。

其次,在18世纪,出版是一桩残酷的生意,充满着尔虞我诈和赌博式的高风险投入。但正是书商们疯狂追逐利益的商业行为,将启蒙运动的观念渗入到欧洲最遥远的角落。他们传递启蒙运动,不是他们认为自己肩负这样的责任和义务,而是因为这是一门生意:启蒙运动的生意。

最后,庞库克是《百科全书》出版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从四开本的畅销到《方法百科全书》的终结,代表了从旧制度到法国大革命后的新时代的转化。

关于《启蒙运动的生意》,还有另一层超越书籍本身的意义。历史并不只是王权霸业、才俊风流,我们每一个人都身处在历史之中,我们以为平凡无奇的事,都有可能是推动历史进程的一部分。

这份文件是《启蒙运动的生意》的读书笔记,主要讲述了《百科全书》从编纂到出版,再到成为畅销书的历程,揭示了18世纪法国出版业、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多个方面。
读书心得:《启蒙运动的生意》揭示了《百科全书》的畅销之路,展现了18世纪法国出版业的复杂生态,反映了时代变革中知识传播的力量,引人深思。

《战争的滋味》读书笔记

admin阅读(57)

今天带给大家的读书笔记是《战争的滋味》,副标题叫“第二次世界大战与粮食的争夺”。有一句古话叫“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还有一句古话,我们听评书的时候经常听到,叫“大军未动,粮草先行”,这两句话的确是真理。而这本书的主题就可以用我们的这两句古话来概括。人吃不饱,就要找饭辙,要找能耕种的土地,要更多的资源,希特勒的话是这样说的——要用条顿人的剑,给条顿人的犁获取土地。条顿人,就是指日耳曼人。反过来讲,一旦开战,你能不能维持战争机器的运转,能不能让士兵填饱肚子,也是非常关键的问题。欧洲也有一句古老的谚语说,决定军队行进速度的是士兵的肚子。吃不饱饭,是没法儿打仗的。

2012年出版的这本《战争的滋味》,是英国历史学家丽兹•克林汉姆的作品。这是一部以粮食及食品供应的视角来审视二战的历史著作,全书包括注解部分一共有600页。不过,这本书目前还没有中文版。我们今天就用25分钟左右的时间来先听为快。

本书主要讲了以下内容:二战期间,粮食与食品供应对战争有着什么样的重大影响,以及我们现在习以为常的一些东西,比如副食本、食堂甚至食品工业,跟战争又有着什么样的渊源。也许有些年轻的听众都没听过副食本这个名词,但是老一辈的人一定不陌生,这是在物资匮乏的时代,城市居民用来购买肉类、蔬菜、鸡蛋、食用油之类的副食品的凭证,而能购买的副食品的数量是有限制的。副食本其实就是一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

从饥饿的角度审视二战,是本书独特的视角。二战当中,一共有1900万人在战场上死亡,同时有2000万人因为饥饿与营养不良死去。作者丽兹•克林汉姆用饥饿来审视这场战争的起因、经过与走向,纳粹德国为什么入侵苏联?为什么将乌克兰的粮食视为和高加索石油同等重要的目标?为什么对犹太人进行种族灭绝?这些宏观层面的问题其实都与粮食供应有关。而从个体角度讲,在七十年前,一名从事中等体力劳动的男性,每天需要2800卡路里左右的热量,一名士兵需要至少3400卡,在东线战场的苏联寒冷地带作战则需要4200卡以上。美国军方在二战期间给一个士兵定下的伙食标准是多少呢?每天4300卡路里,基本上能满足在极端条件下作战的能量需求,日本兵的伙食标准大概是美国兵的一半,为什么美国能在太平洋战场上打败日本?这个伙食标准啊,有一定的说服力。

所以说,粮食供应,在战争时期是一件关乎胜败的大事。今天我们要讲的这本书,主要有四个部分:第一,战前的欧洲食品供应状况;第二,各国争夺粮食的战争进程;第三,各国的粮食政策;第四,也就是这本书的尾声部分,讨论的是战后的粮食问题。我们删繁就简,讲一讲德国、英国和美国,这三个国家在二战中是怎样应对粮食问题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说说德国。德国元首希特勒参加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当年军队的伙食就很糟糕,据说希特勒当兵的时候一大乐趣就是趴在床上,看小耗子吃他头天晚上掉到地上的面包屑。一战之后,他经历了一次爱情创伤,此后不再吃肉,还服药来控制大肠蠕动,减少放屁次数。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希特勒和纳粹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解决粮食的自给自足,他们不愿意将有限的外汇全用来进口粮食。德国农庄必须在保证牲畜存栏数量的同时,提高谷物生产效率,让人民有粮食吃,牲畜有谷物吃,人民能吃上肉。

到了1939年,德国在谷类、食糖、土豆和肉类等几个关键生产部门中的自给程度达到了83%。但是,食品短缺、物价上涨的阴影还是会时常降临,希特勒说,要想让德国人过上美国人一样的好日子,就需要更多的耕地,就像美国有一个美国西部才行。农业部门做出统计,德国至少需要700万到800万公顷适宜耕种的农地才能完全解决粮食供应问题。

希特勒知道,要打仗,就要尽早把德国人民的肠胃调适到战时状态,1939年,在德国国防军对波兰发动闪电战之前的一个月,严格的配给制就开始实施。德国劳工生理健康研究所负责精确统计军工企业重劳动力、农业普通劳动力、儿童、青年、孕期妇女等各种人群每日所需的卡路里数量。

1939年年底,德国劳工阵线公布的一份报告,宣布42%的德国工人家庭的生活水平较之前一年有了显著提高。德国希望通过对于欧洲的征服,解决供应上的困境,然而,直到1941年春天,第三帝国新近占领的国家都没有能够为纳粹进行预想中的“输血”。从1940年8月开始,丘吉尔宣布对德国进行全面封锁与禁运,整个德国立刻陷入了对油料、稀有金属、橡胶、化肥、饲料等各种物资的短缺。1942年年初,纳粹当局发布命令,禁止犹太人购买肉类、奶制品、水果和罐头食品。

战事一开,工人们其实吃得更多了。为了保障生产,军工企业的工人实际上每天要多吃500卡到1000卡的食物。德国1939年9月入侵波兰,到1940年年中,帝国大元帅戈林就宣布,军工企业与采矿业工人可以享受与现役军人一样的食物配给标准,然而这一要求并没能得到满足,加班工人可以得到一顿额外的热餐,但实际上就是一块黑面包,里面有一点可怜的人造黄油与肥肉,鲁尔工业区的工人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戈林三明治”。

1941年,德国本土民众的食物消耗量比1938年下降了大约20%。许多德国青年入伍,就是为了国防军和党卫军的诱人伙食。有一位新兵在日记中写道:肉排、沙拉、浇了肉汁的土豆泥、香肠还有巧克力,能吃到这些在家乡久违的食物,真是不可思议。几个月前,这位19岁的士兵还在钢铁厂上班,每天只能领到171克的肉制品。这对一个高大健硕的日耳曼青年来说,实在是少得可怜。

1941年年初,纳粹国防经济与军备署长乔治·托马斯将军,呈送给希特勒一份巴巴罗萨计划的经济形势影响报告,特别提出作为“粮仓”的乌克兰与高加索油田同样重要,应当被列为“高优先目标”。乌克兰广袅的农田一旦被掌握,纳粹德国本土的人民和庞大的战争机器就可以获得充足的补给,希特勒对整个欧洲的统治,将因其对粮食资源的掌控而成功。

从1941年绵延至1944年的列宁格勒围困,是纳粹德国在二战中制造“饥饿攻势”的集中体现。纳粹的政策很简单,掠夺资源以维持战争机器的运转,而劣等民族将在饥饿中灭绝。在纳粹统治下,波兰犹太人的每日卡路里摄入量被严格控制在184卡。1943年,德国从占领的苏联领土上掠夺了900万吨谷物、200万吨饲料、300万吨土豆、66万吨肉类。整个占领期间,德国从苏联运走900万头牛、1200万口猪,以及1300万只羊。

到这里我们总结一下,德国人在战争中为了保证军队的粮食供应,采取了两个手段,第一,大力提高本国的粮食和牲畜产量,希望实现自给自足。但是由于土地有限,仍然无法完全解决粮食问题,所以在本国实行严格的配给制。第二,对外掠夺,希望通过征服欧洲,给德国“输血”。德国把夺取乌克兰广袤的农田提升到了跟夺取高加索油田同等的战略高度,并通过围困和占领,从苏联领土上掠夺了大量粮食和牲畜资源。通过种种手段,德国人基本保证了战争机器的运转,但由于丘吉尔的封锁政策,德国国内军工、采矿业的工人的食物供给严重匮乏。

 

第二部分

说完了德国,我们再来看看英国的状况。英国首相丘吉尔从年轻时就喜欢喝酒,希特勒有一句话骂丘吉尔,是“犹太人豢养的醉醺醺的蠢货”。据说1899年他去南非报道布尔战争时,行李箱中有40瓶红酒、18瓶威士忌和12瓶调酒用的酸橙汁。他还喜欢抽雪茄,爱吃熏制牛肉。英国有大量的海外殖民地,从这些地方,英国可以获取足够的粮食,足够的肉。英国也享受了自由贸易带来的好处。

二战前,英国唯一不依赖进口、完全自给自足的食品是牛奶。他们向美国出口的最重要的一种东西是威士忌。1940年,英国向美国出口的威士忌达到700万加仑。1941年,由于德国U形潜艇的攻击,横跨大西洋的航线受到威胁,威士忌的出口量降到了500万加仑。当然,打起仗来,喝酒这事就变得奢侈了,1941年,英国政府限制酿酒,把粮食都储备起来,苏格兰威士忌酒厂都陷入停产。有些酒厂老板干脆就上前线去了。

这就是典型的“抽血”现象,战争开始,农业机械厂要变成军工厂,农村劳力要从军,生产化肥的企业要开始生产化工产品,农业应该怎么办?在20世纪30年代,英国乡村的大部分土地是用来供养牲畜的,这说明英国人的日子过得还很不错。当时的统计,10公顷草地喂养的家畜家禽能养活12个人,这12个人基本上是以肉食为主。同样面积的土地用来种谷物,可以养活200个人,用来种土豆,可以养活400个人。

战事一开,英国农业部门就限制家禽家畜的存栏量,释放出更多的土地来种植谷物、甜菜和土豆,限制肉类及饲料的进口,要求养牛户在自己的土地上解决饲料来源。农业部门还鼓励农户使用拖拉机来提高生产效率。1939年,英国只有六分之一的农户拥有拖拉机,到1946年,英国拖拉机的数量增长了四倍。这些拖拉机大多来自福特汽车公司在英国的工厂。现在看起来,拖拉机是老古董了,可这东西是革命性的农业机械,妇女能驾驭拖拉机来犁地,在农业劳动中就发挥出了更大的作用。拖拉机之外,加拿大和美国还向英国提供了充足的化肥,提供了优质种子和种牛。

二战前,英国吃的面包,完全依赖于进口谷物,到1943年,英国本土出产的谷物能满足英国面包供应量的一半。英国的土豆产量增长了83%,农业部门鼓励土豆生产,本来是应对粮食危机的,想着是没有面包吃的时候,英国人能以土豆为主食。但情况没那么糟糕,很多土豆最后都用来喂猪了。

那么,农村劳力短缺的问题怎么解决呢?二战期间,有八万英国妇女组成一支农村志愿者队伍,她们在极端困难的环境下,从事农业生产。而学生、邮递员及公务员,也会在农忙时帮着干活。战俘也会送到农村干活。英国人发现,意大利战俘懒散惯了,不给他们烟抽,不给他们一块巧克力,他们就磨洋工,相比之下,德国战俘并不抗拒劳动。让战俘干农活,在二战期间是个普遍现象,德国人也用战俘,他们也有一个发现,那就是你用3000卡的热量养活两个劳力,平均每人每天吃1500卡,他们的劳动效率远不如用3000卡的热量养活一个劳力。一个吃饱的人,比两个饿着肚子的人干活效率要高。

可以这样说,英国人在二战中只经历了短缺,并没有出现饥荒。他们能吃饱,但肯定不像战前那样能吃好。来自荷兰的乳酪没了,来自西班牙和法国的新鲜蔬菜供应也被切断,咖啡、砂糖这些奢侈品的进口配额被取消了。从1939年到1944年年初,英国每年进口食物的总量从2200万吨降低到1100万吨。配给制实行,每个英国公民,每周能买到4盎司熏肉、4盎司黄油、3盎司人造黄油、1盎司奶酪、12盎司砂糖、15盎司左右的鲜肉或冻肉、2品脱的牛奶以及2盎司的茶叶。这就是类似于我们的副食本,基本口粮之外能吃到的副食还是凑合的。

当时运输线虽然受到德国的封锁,但美国和阿根廷还能运来冷冻肉、熏肉还有罐头,冰岛还能运来腌制的海产品。当然,这里也有非常残酷的一面,二战期间,缅甸被日本占领,这是南亚最为富裕的粮食出产地。缅甸粮食运不来了,英国就向孟加拉征粮,孟加拉的粮食给了宗主国,自己却迎来一场大饥荒,饿死了350万人。这就是战争和殖民主义非常残酷的地方。

粮食短缺总会带来苦涩的记忆,许多英国人都有一份菜谱,叫《怎么用胡萝卜做出二十五道佳肴》,他们还吃过蛋粉和香蕉粉,这都是用屠宰场的边角料做的一些替代性食品,补充蛋白质的。

除了一开始我们提到的副食本,还有一样东西我们更为熟悉——食堂。英国人的口粮是敞开供应的,面包和土豆并不实行配给制,但他们很快发现,体力劳动者每天需要4000卡的热量,光吃主食是不行的。

1942年的一项调查显示,重体力劳动者43%营养不良,中等体力劳动者42%营养不良,这个比例大大高于中产阶级。煤矿工人、钢铁工人、码头工人要吃肉!英国政府的应对方式是办食堂,让工人阶级用比较少的钱吃到肉。到1943年,所有雇员超过250人的企业都办上了食堂,全英国一万多个工厂食堂都能得到额外的肉类供应,一日两餐,工人们能用一先令或者更少的钱买到一个热乎乎的肉菜。工人们喜欢横菜,有一位酒店的主厨到伯明翰一家工厂主理食堂,他给工人吃鱼,浇上白汁,配上沙拉。工人们抗议,不要吃这玩意,要吃炸鱼薯条、奶油蛋糕、面包黄油,什么东西都浇上褐色的肉汁。这位主厨说,伯明翰人根本不懂美食。

而英国军队吃得怎么样呢?1942年6月21日,隆美尔麾下的非洲军团攻陷了英军庇护埃及的重要屏障托布鲁克,德国人发现,英军的仓库里储存着白面粉、香烟、烟草、果酱和咸牛肉罐头,还有慕尼黑的瓶装啤酒。而德军从踏上非洲土地以来,伙食只有单调的黑面包、罐头蔬菜和沙丁鱼罐头。他们觉得,英国军队吃得太好了。这个判断大体上是正确的,英国虽然经历了粮食短缺,但在二战期间,平均每个英国人还能维持一天摄入3000卡的热量。他们未曾挨饿。

到这里,我们讲完了英国的情况。总的来说,英国人不论是军队还是国内的老百姓,战时虽然粮食短缺,但并没有出现严重的匮乏。英国人采用了三个办法应对战争带来的粮食危机:第一,补充农村劳动力和使用农业机械。战争机器从农村抽走了大量的劳动力,于是妇女和战俘成了劳动力的重要补充,同时大量使用拖拉机来节省劳动力。第二,英国在全世界有广阔的殖民地。凭借殖民地的物资供给,英国虽然也实行了配给制,但英国人好歹还有副食本,能分配到一些副食品。但是从殖民地抽血,也造成了当地的大饥荒,饿殍遍野。第三,通过开食堂,保证了国内产业工人的肉食需要。

 

第三部分

那么,美国又是什么状况呢?有一张美国的宣传画,叫“免于匮乏的自由”,一家人团聚在餐桌前,主妇端着一只巨大的火鸡摆上桌。什么叫“免于匮乏的自由”?简单说,就是想吃什么就有什么。美国总统罗斯福在二战时发表过一个著名的演讲,叫“四大自由”,说美国人打仗,就是为了捍卫四大自由,言论和表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免于匮乏的自由和免于恐惧的自由,这四大自由是文明社会的基础。美国画家诺曼·罗克韦尔画出了四大自由的宣传画,免于匮乏的自由,就是一张餐桌,一家人享受烤火鸡。

1943年,英国皇家海军少尉巴克尔在一艘英国驱逐舰上服役,他和战友们一起去参观美国军舰,在军舰的食堂里享受了一顿正餐,吃的是什么呢?烤T骨牛排配洋葱汁、法式烤土豆与酸奶酱、新鲜的蔬菜沙拉,最后上来的是大杯现磨咖啡还有一大块儿苹果派。美国海军的条件看来相当不错。那么陆军和陆战队的情况如何呢?如果美国士兵远离拥有大型综合厨房的兵营,他们带上的是野战伙食,包括米饭、通心粉、燕麦片、果酱、糖浆、酸菜、番茄酱以及肉罐头和蔬菜罐头,这种丰沛的后勤保障简直让盟友妒忌。

太平洋战争期间,驻扎在新几内亚的澳新军团的一位空军地勤军官在日记中抱怨说,驻扎在机场另一头的美国大兵什么都有,新帐篷、蚊帐、除虫剂、热带雨衣和军靴,每天早晨都飘来咖啡、煎蛋和培根的香味。这种后勤保障是美军在艰难的太平洋战争中获胜的条件,联邦食品与营养委员会为美国大兵定下的摄入标准是每天4300到4785卡路里,足足超过基本需求的20%,超过德国士兵实际摄入量的50%,是日本士兵摄入量的两倍多。其实,《战争的滋味》这本书里也写到日本战时的粮食供应问题,战争后期,在太平洋孤岛上守卫的日军,很多都陷入粮食危机之中,他们在岛上过着类似野人的生活,抓着什么动物就吃什么。

对于美国农场主来讲,二战还带来了一些好处。美国通过“租借法案”援助英国,挽救了因为生产能力过剩而挣扎在破产边缘的美国农场主们。从1939年至1942年,美国农民的人均年收入提高了156%,他们也不存在劳动力匮乏问题,因为他们从墨西哥找来了大量的农民。工人的收入也受到战争的刺激而上涨。比如波音工厂的工人,月薪从战前的32美元上涨到了90美元,由于美国农业的庞大生产力,上涨的工资并没有被物价抵消,工人们发现,他们能吃上更好的食物了。1943年,美国人的蛋白质摄入量是1929年的两倍。罗斯福政府也实行消费配给制,但明确提出,配给制不能破坏和改变美国民众传统的饮食消费偏好。

美国食品与营养协会为战时民众开出的食谱大体包括每天一杯8盎司的牛奶、15盎司的新鲜蔬菜、超过20盎司的肉类或鱼类。一位造船工人回忆,他的工友们因为伙食抱怨过几次——午餐三明治里的肉不是货真价实的肉饼,而是罐头午餐肉,咖啡有点淡,蔬菜有点蔫,而且是用纸盘子端上来——这真是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啊。

美国在二战时实行配给制,其中一条是每个士兵每年可以享用234磅红肉。这条规定实际上影响了后来的食品工业的发展。因为大量牛羊肉都送到前线,美国民众在后方,就要吃更多的鸡。到二战结束时,鸡的消费量是战前的三倍。那时候的养鸡技术和古罗马时代没什么不同,大多数养鸡户也就养200只鸡。但一位家禽科学家霍华德·皮尔斯,他的目标是培育出更棒的肉鸡,让鸡像火鸡一样有发达的胸部、粗壮的大腿。于是,养鸡业在战后的美国迎来了一个翻天覆地的变化,简单来说,就是再也没有“走地鸡”了,鸡都搬到了鸡笼中生活,打针吃药,肉长得快,价格又便宜。

没几年的工夫,一般的养鸡场都能养10万只鸡,这才算是上了规模。20世纪50年代的十年间,每磅鸡肉的价格从65美分降到了29美分。如果没有食品工业,全世界人民都想吃“走地鸡”,结果又会怎样呢?那恐怕就是另一场战争了。

到这里,我们来简单总结一下美国的状况。首先,美国凭借着广袤的农耕土地,在战争时期的粮食物资可谓是相当充足。还因为产量过剩而支援盟国;其次,战争也给美国带来了一个副产品,就是促进了现代食品工业的发展,比如因为牛羊肉大量供给前线,让大后方发展出了强大的养鸡业。

 

总结

以上,我们通过德国、英国和美国这三个国家的状况,了解了粮食供应和二战的关系,以及当时的粮食政策对我们今天的生活产生的一些影响。

其一,战争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资源、科技力量、军事决策都是至关重要的因素。粮食供应问题是审视二战的一个新角度,二战中的许多战争决策是出于粮食考虑的。二战,以食物紧缺开始,以一场普遍的饥荒告终。我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数字来看到战事的残酷——每天摄入4000大卡热量的美国兵在太平洋打败了每天摄入2000卡的日本兵。到第三帝国崩溃前夕,重体力劳动者每天的卡路里摄入量跌破了1000,成群的德国士兵手持美军散发的食品兑换券宣布投降。

其二,我们熟悉的一些东西,比如副食本,与战争时期的配给制有一定的关系。比如食堂,本来是为了战争期间让体力劳动者吃到便宜的肉菜。尽管现在副食本已经成了老黄历,但有些日常消耗的东西,我们还能从二战中找到源头,比如可口可乐,二战期间一直有充足的糖和苏打,可口可乐一直作为军需品生产,甚至跟着美军的步伐把罐装厂开到了全世界,成为全球最知名的饮料。再比如我们在超市里买到的鸡胸肉、鸡大腿,很可能来自一家叫泰森的美国企业,这家公司全年的销售额超过330亿美元,每周在全球60家工厂里出产4100万只鸡。这家工厂就是在战后的美国起步的。

《战争的滋味》这本书的结尾处,并没有简单地欢呼盟国的胜利,而是提出警示,食物丰腴的时代一旦终结,粮食供应危机依旧会引来冲突。战争的滋味,归根结底是贫瘠、单调、绝望的滋味。

这份文件是《战争的滋味》的读书笔记,主要讲述了二战期间粮食供应对战争的影响,以及战争对粮食生产和分配带来的改变。
读书心得:《战争的滋味》深刻揭示了粮食在二战中的关键作用,展现了战争对粮食供应的巨大冲击,以及人们对粮食的渴望与挣扎,引人深思战争的残酷与粮食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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