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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米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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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玉米人》,是被评为20世纪百部最佳西语小说之一的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开山之作。

长篇小说《玉米人》出版于1949年,作者是危地马拉著名作家米盖尔·安赫尔·阿斯图里亚斯。阿斯图里亚斯是国际公认的文学大师,他的作品已经被翻译成多种语言,为世界各国读者所熟知。1967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瑞典文学院认为他的作品“超越了它所属的文学环境和地理疆界”。到目前为止,获得过诺贝尔文学奖的拉美作家共有六位,阿斯图里亚斯是第二位获得此项殊荣的拉美作家。

阿斯图里亚斯是一位社会责任感十分强烈的拉美作家。他曾在多个场合说过,拉美文学是一种战斗和抗议的文学,文学创作是拉美小说家斗争的武器,创作灵感来源于令他们苦痛的现实。阿斯图里亚斯还是一位在写作技法和语言风格上十分注重创新的作家。他借鉴超现实主义和印第安神话中的表现手法来书写美洲的现实,对拉美文学产生了不可估量的影响,成为拉美“文学大爆炸”的先驱者和奠基人。

在今天的听书里,我将会为你讲述《玉米人》的故事梗概,以及作者阿斯图里亚斯为什么要写这样一部印第安民间故事集,为什么说拉美文学是一种战斗和抗议的文学。

 

第一部分

在进入《玉米人》的神奇世界之前,我要先简单解释一下书名。

书名“玉米人”其实来源于印第安原住民的民族史诗《波波尔•乌》,指的其实就是印第安人。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玛雅人的民族史,由天地混沌到狩猎农耕,穿插大量神话传说,据说“众神首先创造了动物,但动物不会说话,后又用泥巴捏人,这些泥人会说话,却没有思想,头不会动,脸歪向一边,遇水就变成了一滩泥。众神又用木头造人,这些木头人会说话,有子孙后代,但没有血液,容易干裂,况且炊具和家畜都反对他们,最后一场狂风骤雨把他们摧毁,幸存的木头人逃到山上成了猿猴。众神又重新计议,用玉米创造了人。这些玉米人走遍万水千山,有智慧,懂得宇宙的奥秘,知道对众神感恩。”其实,在世界上的所有地方,谷物在人类生活中都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中国上古时代的先民以“稷”为主食,于是民间信仰中便有了掌管谷物的稷神,而中美洲印第安人以玉米为主食,“玉米创造人类”的观念便由此诞生。在印第安人心中,玉米和人之间存在着血肉相连的关系:人靠食用玉米维持生存,死后则化作养育玉米的肥料。简言之,“玉米人”指的就是印第安人。

《玉米人》中包含了诸多的美洲印第安人的神话元素,或者说,美洲印第安人的思维方式本身就极具神话色彩,在他们的宗教信仰中,最具代表性的观念当属“纳华尔主义”。在他们看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纳华尔”,就是说,每个人都有一种保护他的动物。印第安人自身可以变化成保护自己的动物,变化成“纳华尔”。此外,“纳华尔”和人密不可分,生死相依。根据这一观念,《玉米人》中的邮差尼丘•阿吉诺可以化身一匹野狼,巫医库兰德罗则时不时地变成一头梅花鹿,而每一名英勇的印第安武士身上,都带有保护他的野兽的气味。本书译者刘习良先生曾就这个问题和一些拉美朋友交谈过,据说,这种“人兽合一”的观念至今还存留在边远地区的纯种印第安人当中,而最为常见的“纳华尔”则主要有美洲虎、美洲狮、猴子、鸟、狗和丛林狼。与此相关的,还有人死了可以复生,消逝了可以再现的观念。生活在中美洲的墨西哥人从古代印第安人的哲学中,继承了这种对生命的看法。因此,他们总是欢欣鼓舞地庆祝生命周期的完成,在一年一度的亡灵节上迎接着生者与死者的团聚。英国当代著名作家菲利普•普尔曼在其代表作《黄金罗盘》中也提出一个有意思的设定,其灵感便来源于美洲印第安人的“人兽合一”观念。《黄金罗盘》出版于1995年,在书中的世界里,每个人的灵魂都有一个外在表现形式,也就是一只伴随在身边的小动物,被称为“灵兽”。小孩子的思想在没有确定下来之前,他们的灵魂形象是经常变化的,成年后就固定成了一种动物。墨西哥著名幻想主义文学大师阿雷奥拉更是在其代表作《动物集》中用充满戏谑和讽刺的文字描绘了23种动物,入木三分地揭示出人与动物之间的相似性与差异性,读者可以轻易地对号入座,在“兽”的身上发现另一个自己。智利著名女作家伊莎贝尔•阿连德在她的长篇小说《怪兽之城》中,同样设计过一段跟纳华尔有关的有趣情节。可以说,“纳华尔主义”作为一种远古文化沉淀,已经继承内化为所有拉美人的文化记忆,并将继续传承下去。

接下来,让我们看一看,这部拉美魔幻现实主义开山之作究竟讲述了一个怎样的故事。如果用一句话进行简单概括,那么《玉米人》可以归纳为一部印第安人复仇史和两个寻妻小故事。

故事要从一位名叫伊龙的印第安部落酋长说起。此人力大无穷,他的纳华尔是黄毛兔子,一种听觉灵敏、长于奔跑的动物。有一天,我们的伊龙酋长在似梦非梦的状态下,得知要打仗了。跟谁打仗?跟那些种玉米的土生白人。为什么打仗?因为那些种玉米的人比蛀虫还要可恶,蛀虫能在几年间毁掉一棵大树,可种玉米的人只要放把火就能在几小时之内毁掉一片林子。种玉米的人把树木烧得精光,然后种植玉米,再拿玉米做买卖。要知道,在印第安人心目中,种地吃饭是人类的天职,人本来就是玉米做的,可用玉米做买卖,这好比是男人让女人怀孕,然后出卖儿子的肉体,出卖家族的血液。有学者曾经指出,土生白人的罪孽除了拿玉米做买卖,还有放火烧树,因为在印第安人看来,树木皆有灵魂,是神圣而不可侵犯的存在。

然而这场战役的结果是勇猛而坦荡的印第安人败了,他们遭到了背叛,背叛者是个叫玛努埃拉的女人。女人的丈夫马丘洪先生原是印第安部落的一员,婚后被妻子拉到种玉米的人一边。然而夫妻二人仍受到了印第安人的盛情邀请,去参加印第安人举行的盛大野宴。正是在这场野宴之上,玛努埃拉往印第安人的饭菜里下了毒。

中毒之后的伊龙酋长饱饮了一顿河水,消解了毒药,战胜了死神,然而,他的部下却遭到骑警队的突然袭击,被消灭得一干二净。悲伤绝望的伊龙酋长最终选择一头扎进大河。很明显,伊龙酋长的死亡,隐喻的正是在欧洲殖民者入侵美洲的过程中遭遇灭顶之灾的美洲印第安人民。

伊龙酋长可以死去,印第安人的反抗精神却永远不会灭亡。伊龙死后,印第安人的萤火法师登上静静的山峰,他们用铁刺穿过舌头,一连痛哭了五天五夜。第六天,也就是作法的前夕,萤火法师们静默了一整天,嘴里的鲜血凝住了。到了第七天,他们开始掐诀念咒,诅咒与伊龙酋长之死有关的每一个人。

而首先遭受报应的是马丘洪家族。在野宴之上下毒的玛努埃拉遭到了诅咒,变得跟骡子一样无法生育。接下来是马丘洪家族的独苗,是托马斯·马丘洪先生的儿子,玛努埃拉的继子。一天,他辞别父亲和继母,准备出趟远门,前往未婚妻的家中提亲。原文是这样写的:“马丘洪在马背上放了两个驮筐,里面装着美酒和甜玉米饼。还有一包茶叶,赶上在野外露宿,喝口茶能提提精神。还有一顶香喷喷的帽子,要是把帽子落在未婚妻家里,那股香味儿八天也消散不完。”薄暮冥冥中,一人一骑的侧影奔驰在平坦的原野上,那正是外出求亲的马丘洪和他乘坐的骏马。然而不知何时,骏马的两侧突然出现了两颗星星。随着骏马的飞奔,星星微微地抖动着。愈聚愈多的星星在马丘洪眼前晃来晃去,照得他不停眨眼睛。其实那并不是什么星星,而是萤火虫,鬼火般的流萤带着萤火法师的咒语,清凉如水的萤光笼罩住马丘洪的全身。马丘洪家的独苗就这样消失在了萤火之中。在一个漆黑的夜里,思子心切的托马斯·马丘洪如着魔一般钻进干燥的玉米地,他点燃一把火,最终葬身于火海之中。

继马丘洪家族之后遭受报应的是萨卡通家族。伊龙酋长跟种玉米的人开战之时,开药铺的萨卡通配制了一种毒药,他明知毒药厉害,还是把毒药卖给了骑警队长戈多伊上校,而正是这一剂毒药打败了伊龙酋长。

印第安部落的萤火法师们假借特贡家的兄弟实施了这一次复仇。特贡家的大妈中了蛐蛐咒,病魔缠身的老太婆躺在沾满油渍汗污的褥子上,随着牵动五脏的打嗝声,一下一下地抽搐。所有办法都用过了,可她的病一直不见好转。能够化身梅花鹿的巫医库兰德罗精通法术,他告诉特贡家的兄弟,是萨卡通家的人对他们的老母亲下的毒手,把蟋蟀塞进了老太婆的肚子里,要想治好母亲的病,除非砍下他们全家的脑袋。就这样,特贡家的兄弟杀死了萨卡通一家人,像割草一样把一家老小的脑袋全都砍了下来,而病人在看见几个儿子手提八颗砍得面目全非的人头走进屋里的一瞬间,立刻不再打嗝。萤火法师的诅咒再一次应验。

印第安人死后的第七年,骑警队长戈多伊上校带领巡逻队来到了一座山谷。谷底位于群山之间,形同一座斗牛场,就在这里,上校及其手下发现了一口没有上漆的白松木棺材,上校命人打开棺材,棺材里躺着一个印第安人,身穿白衣白裤,脸上盖着一顶草帽,他说自己只是卖棺材的赶脚人,准备将棺材卖给村民,以便他们收殓能够化身梅花鹿的巫医库兰德罗的遗体。半信半疑的上校指派五名巡逻队员前往村庄查明实情,五人在特贡大妈的家中果真瞧见了巫医的遗体,遗体周围洒满野花和柏树枝子,飘散出一股幽香。前来确认巫医死讯的五名队员中,有一个人曾经吞下魔鬼的一根头发,与魔鬼签订过契约,因此获得了未卜先知的能力。在离开村庄返回山谷与上校会合之前,他就道出了上校已死于山谷之中的消息。

果然,在上校和手下为干粮的事在山谷里吵得不可开交之时,山谷四周慢慢出现了三道包围圈,第一道包围圈是夜猫子的眼睛,第二道包围圈是没有躯体的巫师的脑袋,第三道包围圈是数不清的丝兰花环。最后,夜猫子从眸子里喷射出金黄色的冰冷火焰,将上校及其手下烧死在了山谷之中。巫师们如愿复仇。

《玉米人》的最后两章讲述的是两个很有意思的寻妻故事。戈约·伊克是一个除了无花果的花朵之外什么都看不见的老瞎子,他的妻子玛丽娅不仅离开了他,还带走了两个孩子和家中积攒下的所有东西。玛丽娅来自惨遭灭门的那个开药铺的萨卡通家族,惨剧发生时,她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因为在床底下睡着了,从而躲过一劫。瞎子将她救回来并且抚养长大,待她成年后,与她结为了夫妻。可是玛丽娅巴不得丈夫早点死。被妻子抛弃的戈约·伊克踏上了漫漫寻妻路,途中他找了一位大夫,请他刮掉自己眼睛上的云翳,就这样恢复了自己的视力。然而重获光明的戈约·伊克悲伤地发现,自己对妻子的相貌一无所知,他只有在瞧不见东西的时候才能看见玛丽娅。对他来说,玛丽娅就是无花果的花,是隐藏在伊克爱情果实里的花。只有他那双闭合的眼睛才能看到这种花朵和果实。他不能凭眼睛去窥视爱情,只能凭耳朵、血液、汗水、唾液去感受爱情。想到这里,伊克在黑暗中放声痛哭,直哭到泪水干涸。

另一个寻妻故事的主角是邮差阿吉诺先生。忠于职守的邮差满怀期待地往家赶,他给心爱的妻子带回了一件礼物,那是一条在中国人开的商店里购买的真丝小披肩。然而一进家门,邮差就觉出一丝异样,总在茅屋里迎候他的爱妻不见了踪影。悲痛欲绝的邮差先生先是生病,后来又被捕入狱,家当也全让人偷了个精光。他再也无心为人们传递信笺,他只想寻觅自己的妻子,在漫长的寻妻之旅的终点,邮差终于得知了妻子的下落。原来妻子并非离家出走,她在出门打水时,跌进了黑咕隆咚的深井里,如今早已变成一堆白骨、腐肉、毛发,身旁放着破衣烂衫、破碎的瓦罐、冰冷的绳索和耳环。

这里原文写得十分动人,我给你念一段:“悲痛欲绝的尼丘先生,眼中噙满了泪水,晶莹的泪珠在睫毛间轻轻抖动,仿佛一颗石子在一泓清水里激起的涟漪。最后,他蜕掉了人皮,化身为丛林野狼,一纵身跳到一片暖烘烘的细沙地上,四只爪子站在陡峭的山坡上,发出了阵阵长嗥。”

 

第二部分

从以上的情节就可以看出,《玉米人》并不是一部传统的长篇小说,更像是一部印第安民间故事集。那么,阿斯图里亚斯究竟想通过这样的形式,表达什么样的主题呢?

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可以把《玉米人》视为展现美洲本土文化与世界文化之间冲突的作品。自拉美各国相继独立之后,民族身份的构建就成为文化精英们极度关切的话题。在拉丁美洲,西班牙语虽然占统治地位,拉美拥有的依然是包括印第安文化在内的多种族多元文化。不管是文明与野蛮,还是美洲主义和世界主义之间,文化冲突在所难免,于是反映文化冲突的拉美文学作品于20世纪初应运而生。

在现实世界里,整个拉丁美洲的印第安人在经济上受剥削,在文化和政治上受压迫,处境十分凄惨。于是书中伊龙酋长的死作为一个复仇的起点,用一次又一次的报应不爽,彰显着美洲本土文化的最终胜利,在最后的两个寻妻故事中,作者用饱蘸诗意的笔触描绘出古印第安人生活的神奇魔幻气氛,使得整部作品升华为作者探索民族艺术特色的勇敢尝试。

站在文学发展史的角度看,《玉米人》的重要性就更突出了。20世纪初,作为世界文学盛宴的迟到者,拉丁美洲为全世界读者奉上一道极其精美的菜肴:“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所谓“魔幻现实主义”,就是:在小说高度细节化的现实背景环境中,嵌入奇异得令人难以置信的内容。如果说《百年孤独》是魔幻现实主义的杰出代表,那么《玉米人》则蕴藏着这一文学流派的文化源泉。

因此,毫不夸张地说,《玉米人》在拉丁美洲文学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它上承20世纪20和30年代过分追求本土化的土著主义文学和大地主义文学时期,下接20世纪60和70年代史称拉美“文学大爆炸”的拉美文学空前繁荣时期。它的横空出世,代表拉美作家们终于在本土的和外来的东西、内容与形式之间找到了完美的契合点,是拉美文学在世界文坛吹响的第一声嘹亮号角。

《玉米人》问世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西方各国的文学批评家们对于它的评价呈现出两极分化的态势。有相当一部分批评家秉持保守意见,如果用传统的尺度衡量,《玉米人》确实存在很多“缺陷”。乍看之下,整部作品由六个相互之间没有太多联系的小故事组成,情节松散,缺乏连贯性,尤其是最后两个故事,跟前面的情节几乎可以说是脱节的。不仅如此,《玉米人》中包含大量方言土语,唠唠叨叨,胡言乱语,充满象征意味,很多段落比起小说来更像是散文诗,对于那些习惯了阅读传统小说的读者来说,着实难以适应。因此有学者指出,《玉米人》是作家艺术成就最高的作品,但不是读者接受度最好的作品。

但英国著名拉美文学批评家杰拉德•马丁认为,《玉米人》的故事情节表面上看好似一盘散沙,实际上别有深意,作品表面上看写的是危地马拉一国的人与事,然而细究之下,我们能够发现经历过同样历史阶段的所有社会的影子。表面的杂乱无章、生硬的情节起伏和怪异的叙事节奏,反映的是与大自然保持着宗教联系的印第安原住民古老而原始的思维方式。

另外,马丁还有了一个令人意外的发现:阿斯图里亚斯的创作过程或许远没有他自己认为的那么天马行空、不受约束,而是他一直在不自觉地遵循着原始社会的思维模式和宗教神话创造模式,受各种印第安原住民的宗教典仪、民风民俗、神话传说进行重新整理的影响,他采用的丰富多彩的方言土语,使行文具有韵律感和节奏感,从而成为一种诗性散文。恰恰是因为这样,《玉米人》反而得以摆脱时间和地域的限制,获得了一种普世情怀。

 

第三部分

为什么阿斯图里亚斯拥有这么独特的创作风格呢?说到底,这种奇幻的语言和叙事风格离不开他动荡的成长经历。

阿斯图里亚斯1899年出生于危地马拉城,父亲曾做过律师和法官,父母都是西班牙移民的后裔。在阿斯图里亚斯出生的前一年,也就是1898年,保守党人埃斯特拉达·卡夫雷拉上台并成为危地马拉的独裁者。成年后的阿斯图里亚斯曾以这位独裁者为原型,创作出鼎鼎有名的反独裁小说《总统先生》。1904年,阿斯图里亚斯时任法官的父亲,释放了几名因制造骚乱遭当局逮捕的学生,这一举动惹恼了统治当局,因而丢了工作。1905年,阿斯图里亚斯全家被迫寄居在阿斯图里亚斯的祖父母家中,当时的阿斯图里亚斯只有六岁。正是在这座内地小城中,阿斯图里亚斯第一次与危地马拉土生土长的印第安居民有了亲密接触。一个名叫劳拉·雷耶斯的年轻印第安女子,成为阿斯图里亚斯的保姆,用大量的印第安民族神话传说滋养了作家的童年,对作家成年后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阿斯图里亚斯在大学期间攻读法律,1923年顺利取得律师资质。大学期间,他曾多次到农村展开社会调查,甚至以《印第安人的社会问题》作为自己的硕士论文标题。因为发表了一些反独裁的文章,阿斯图里亚斯在国内的处境很不妙,于是,他前往欧洲求学,先去伦敦,后前往巴黎,并在那里生活了十年,过上了令无数文艺青年欣羡不已的波西米亚式生活。在此期间,他进入巴黎-索邦大学研究人种学,在法国著名考古学家乔治·莱纳托的指导之下攻读哥伦布发现美洲新大陆以前的古印第安文化,这段求学经历对于作家艺术风格的形成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1933年7月14日,阿斯图里亚斯回到祖国危地马拉,先从事记者工作,后涉足政坛。1954年,危地马拉再度陷入军政府的独裁统治,阿斯图里亚斯被剥夺国籍,流亡海外10年之久。1966年,危地马拉国内政局发生变化,阿斯图里亚斯得以回归祖国,并被任命为危地马拉驻法国大使。1967年,“由于出色的文学成就”“作品深深植根于拉丁美洲的民族气质和印第安人的传统之中”,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从上述经历我们可以看出,阿斯图里亚斯的文学生涯,既受到印第安传统文化影响,也与他的强烈社会责任感密切相关。阿斯图里亚斯曾在多个场合说过,拉美文学是一种战斗和抗议的文学,文学创作是拉美小说家斗争的武器,创作灵感来源于令他们苦痛的现实。正所谓爱之深责之切,他的反独裁小说《总统先生》嘲讽了如一颗毒瘤般祸害着拉美各国的军事独裁统治,而《玉米人》则集中体现了阿斯图里亚斯对于自己民族源头的深切爱恋,也是阿斯图里亚斯留在世上的最重要的文本,这本书后来被评为20世纪百部最佳西语小说之一。

 

总结

好了,这本《玉米人》就为你讲到这里,最后我们来回顾一下。

《玉米人》不仅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流派的开山之作和重要源头,在拉丁美洲文学史上还具有承前启后的意义。如果用一句话进行简单概括,那么《玉米人》可以归纳为一部印第安人复仇史和两个寻妻小故事。其主要情节由六个章节构建而成,它们中的每一个都能够自成体系,拥有自己的主人公,自己的空间和时间,尤其是最后两个寻妻故事,已经完全脱离了印第安人复仇主线。用传统的眼光看,整部作品与传统的长篇小说概念背道而驰,或者至少是一个非典型范例,更像是一部印第安民间故事集。事实上,对于这样的布局与安排,阿斯图里亚斯有着自己的考量,它是阿斯图里亚斯探索民族艺术特色的伟大尝试。

《玉米人》读书心得:本书以魔幻现实主义手法描绘印第安人复仇史,融合神话与现实,展现拉美本土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寓言深刻,文学价值极高,是拉美文学的经典之作。

《糖的故事》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糖的故事》。

糖实在是太普通了,到处都可以看到,不论是厨房里作为佐料的白糖,商店里直接售卖的糖果,还是各种添加到食品饮料里的甜味剂,到处都可以看到糖。糖对于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它是甜味最重要的来源。

人类对甜味的追求可以说是刻在基因里的,在漫长的演化过程中,甜味就是对人类获取能量的奖励。因为几乎所有甜的东西,都是碳水化合物,都可以给人体提供最纯粹的能量。

不过,在人类漫长的历史中,能像现在这样如此轻松地就尝到甜味,还是最近几百年才发生的事情。这都是因为糖的出现,准确地说,是以蔗糖为主的,需要人类加工的糖。这里说的糖,特指这一类糖。

现在提到糖,它几乎已经是甜的同义词了,我们甚至很难想象没有糖之前人类是怎么获取甜味的。

其实在没有蔗糖之前,甜味最直接的来源之一,是成熟的水果。不过在人类早期,吃水果可没有那么容易。因为只有特定的季节才会有成熟的水果,而且水果还不方便运输和保存。所以水果虽然甜,但并不是稳定的甜味来源。

很长一段时间,能给人类提供甜味的重要来源是蜂蜜。在2.6万年前的岩画上,还有古埃及、古印度的绘画中也都可以看到,蜂蜜是当时人们重要的甜味剂。甚至在很多宗教信仰中,为了表达天堂的快乐,都是用蜜来形容的。

蜂蜜虽然没有了水果那样的运输和保存问题,但是对于整个人类的庞大需求,它还是太稀缺了。蜂蜜本身就依赖蜜蜂的采集,不论蜜蜂的养殖还是开花植物的种植,都会影响到蜂蜜的产量。所以,蜂蜜很难像后来的蔗糖那样进行大规模生产。

最后蔗糖出现了,人类获取甜味的难度才大幅降低。这本书叫做《糖的故事》,其实就是在为读者介绍,糖是如何进入到人类社会,是如何实现大规模生产,最后又是如何变成了现在这样,成为甜味的同义词的。

当然了,这本书也并不只是在为读者介绍过去都发生过什么。这本书的作者是詹姆斯·沃尔韦恩,他是英国皇家文学院院士,同时他还是英国种植园经济史学家、社会史学家。所以,这本书其实是用糖作为主线,将人类的贸易、殖民、经济等等的历史贯穿了起来。

通过这本书,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糖虽然是一种甜味剂,但是它从进入人类社会开始,就不只是一种简单的佐料,它在不同阶段扮演着不同角色,而且每个角色都深深地影响着人类文明的进程。更重要的是,作者并没有把自己的视角停留在糖的积极作用上,他还转过身去,用历史学家和社会学家的眼光,帮我们审视糖在推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还为我们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

这两部分,也是我接下来为你解读的重点。在第一部分,我会先带你来看一下,糖是怎么进入到人类社会的,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它都起到了什么作用。在第二部分,我会带你与作者一起转身,去看看,糖给人类社会还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

 

第一部分

书里介绍,甘蔗在欧洲流行起来,是要等到16世纪末才开始的。我们都知道,生产蔗糖需要甘蔗,虽然现在甘蔗已经遍布在全球各地了,但是最开始的时候,甘蔗还只是生长在印度地区的一种普通植物。

印度因为有蔗糖这个天然资源,很早就有了制造蔗糖的方法。书里就提到了,公元前260年前,印度佛教文化就将甘蔗和蔗糖当做饮食的基本原料。后来,因为伊斯兰文化的传播,印度的甘蔗和蔗糖就传播到了地中海地区。

在没有遇到蔗糖之前,甜味对伊斯兰文化就已经非常重要了,不过当时提供甜味的还是蜂蜜。就比如,在《古兰经》里面就经常提到:“享用蜂蜜是一种信仰。”不只是宗教推崇蜂蜜和甜味,在世俗文化里面,蜂蜜或者说甜味也非常重要,从当时流传下来的菜谱就可以看出来,在当时甜味的菜肴和饮料占了非常大的比例。并且,蜂蜜不只是作为食材和佐料,还会被拿来当作药材治疗各种疾病。

所以当伊斯兰文明接触到印度之后,穆斯林们对蜂蜜和甜味的喜爱,很快地就迁移到了甘蔗和蔗糖身上。于是甘蔗就随着伊斯兰文明的传播,穿过伊朗、伊拉克最后传到了地中海地区。

不过,在当时制造糖的技术还比较落后,蔗糖的产量还比较小,所以虽然已经有了,把甘蔗加工成蔗糖的方法,但是获得甜味最直接的方法还是咀嚼甘蔗。就比如,在《一千零一夜》里面描述了公元9世纪的一个场景,“甘蔗就好似无头之矛,人人喜爱。斋月期间,我们在日落之后就开始咀嚼甘蔗。”

后来,还是因为甘蔗在地中海地区开始流行起来,结合了当地更先进的农业生产制度、灌溉方法和加工技术,制糖业才开始慢慢成熟。不只是种植和生产技术,地中海更先进的金融行业,也帮助了制糖业的发展。

到了13世纪,蔗糖已经成为英国精英家庭的日常用品了。就有记载,13世纪的一位意大利商人,将10吨的糖和454公斤的糖果运往英国。不过,当时蔗糖的产量还没有办法完全满足所有人的需求,所以除了最富有、最有特权的阶层外,普通人还是无法承受的。

正因为当时糖的这种稀缺性,糖变成了精英阶层展示自己权力、财富和地位的工具。最开始,糖的作用,还是为了给菜肴增加甜味,或是保存水果,比如蜜饯、果脯。可是到了后来,糖的作用已经不再是作为食材,单纯地提供甜味了,而变成了用来炫耀的奢侈品。就比如,当时的精英阶层在举办宴会的时候,会在宴会桌上,摆放用糖制作的精致雕塑。

书里就介绍了一次,巴黎给王室举办的新婚宴会,所有目睹了这次活动的人都认为:这是他们见到过的最精致的盛世。每吹响一次号角,就上一道菜;每一道菜都有一个特殊的主题。宴会过后就是舞会,舞会过后的甜品套餐,有蜜饯、坚果、饼干和各式各样的肉,他们全都是用糖糊制成的。更重要的是,在主桌上摆放着6个巨大的糖塑雕像。

这个时候,糖扮演的角色就像是一把刀,从来没有哪种食物或者调味品,能够这么清晰地将人类社会的阶层一分为二。

等到了16世纪末期,糖开始变得普及和便宜了,就是在偏远的英国小镇,都可以轻松地买到糖。所以,这个时候的糖也就失去了展示权势的作用。

为什么16世纪末期,糖就开始普及了呢?因为那个时候欧洲进入了大航海时代,不论是甘蔗的种植地还是蔗糖的产量都有了大幅增加。

为什么大航海时代来了,就会让蔗糖的产量大增呢?这还要从甘蔗和制糖业,传到地中海地区后的变化说起。

因为甘蔗对生长环境的要求比较高,只能生长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所以最开始甘蔗传入地中海地区的时候,只能在北非地区和一部分岛屿上种植。尤其是大西洋的马德拉群岛,15世纪末的时候已经成了西方最重要的产糖地。

在当时的马德拉群岛上都是一些小种植园,种植园的负责人可能是来自葡萄牙的欧洲人,他们在这里负责监督种植甘蔗,等甘蔗成熟后,会送到附近的工厂加工。当时的加工厂,为了提高效率,还采用了当时最新的水力技术。更重要的是,只靠当地居民,根本无法满足种植甘蔗的人力需求,所以这些种植园就大量使用了来自非洲的奴隶。种植园的负责人,为了更高效地利用奴隶,还会让男女奴隶搭配劳动,充分利用每一个奴隶的价值。

这种种植园,虽然比起后来在美洲的种植园要小得多,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它们却成为了后来甘蔗种植和加工产业的原型。在大航海时代到来之后,就是因为这个模式被复制到了美洲,美洲才成为了全球最重要的糖产地。

书中就介绍了,哥伦布在1493年第二次大航海的时候,就已经把甘蔗带到了美洲。而且哥伦布本人在之前就曾经就职于一家糖业公司,他一直密切地关注糖的商业前景。

与一般人的理解可能不太一样,一般人们都认为大航海时代开启之后,欧洲人都是从美洲掠夺财富,什么黄金啊、白银啊等等。其实,美洲最大的价值是有着广袤和肥沃的土地,所以最初的殖民者,就尝试在美洲大陆上种植各种农作物,但是最后,却没有任何一种农作物可以与甘蔗产生的收益相比。

最先开始复制马德拉群岛模式的是巴西,在巴西开始种植甘蔗之后,蔗糖很快就成了巴西的主要出口产品,直到19世纪才发生了改变。后来,这个模式又被复制到了加勒比海地区。到了18世纪,光英属加勒比海地区的糖产量就高达2.5万吨,而同期巴西的糖产量是2.2万吨。那个时候,全球十大糖出口国都属于美洲的殖民地。

我们都知道,在大航海时期,欧洲人获得财最富重要手段之一,就是大西洋的三角贸易。从欧洲购买商品在非洲卖掉,用卖掉的钱换上奴隶,再把奴隶运到美洲交换成美洲特有的产品和原材料,再运到欧洲出售。蔗糖就是整个三角贸易的缩影,甚至可以称为是三角贸易的重要引擎。

为什么这么说呢?要想在美洲广袤的土地上种植甘蔗,就需要大量的劳力。劳力哪里来?来自非洲运来的奴隶。还有啊,美洲大规模种植甘蔗以及生产的蔗糖,光靠本地是无法消耗完的,但是在欧洲,对蔗糖却有着巨大需求,只需要把蔗糖运到欧洲就可以获得财富。

其实,蔗糖还不只是三角贸易的重要引擎,它还是当时全球贸易的重要催化剂。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有三大无酒精饮料,它们是咖啡、可可,也就是巧克力,以及茶。它们本来只是非洲、美洲和东亚这些局部地区的饮料,它们之所以能在全球流行,就是因为在大航海时期形成的全球贸易。不过,你可能不知道的是,这三大饮料能在全球贸易中成为重要的商品,还要靠糖做催化剂。

因为糖是这三种饮料的天然伴侣。不论是咖啡、可可,还是茶,它们原本的味道都是发苦的。在原产地,因为有长时间的文化积累,这种苦味还能被接受,甚至还是一种享受,就比如我们中国人喝茶,就很少放糖。但是这样的话,这些饮料只能算是一种地区性的饮料。我们应该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第一次喝咖啡的时候,那种苦涩的感觉很难相信会有人喜欢这种东西。

如果有了糖就不一样了,通过向饮料中增加糖,可以用甜味掩盖住原本的苦涩,这样世界上其他地区的人再接受这些饮料就要容易多了。就拿茶叶来说吧,就有资料显示,英国从中国进口茶叶,和从加勒比海地区进口糖的发展趋势是高度吻合的。也就是说,糖促进了茶在英国的流行。

所以在大航海时代,全球贸易快速发展阶段,糖不只是大西洋三角贸易的重要引擎,它还是全球贸易的催化剂。其实,不只是咖啡、可可和茶这些饮料,很多相关的商业贸易也被调动了起来。就比如,当时整个欧洲对中国的瓷器都非常痴迷,为什么呢?我们可以推测,如果不是茶文化的流行,欧洲对瓷器的需求量是不可能那么大的。

就这样,蔗糖在促进其他贸易进行的过程中,自己也在发展。不论是供给端甘蔗的种植,蔗糖的生产,还是需求端蔗糖的消费,都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尤其是在供给端,得到快速发展的国家和地区,蔗糖甚至成为了它们的支柱产业。这个时候,蔗糖就不再是普通的贸易品了,而是已经上升到了关系国家安全的程度。

就比如在17世纪的时候,蔗糖是英国的重要产业之一,正常来说,英国殖民了很多甘蔗生产地,它的蔗糖地位是不会被撼动的。但是到了18世纪中期,一种从甜菜中,提取糖的技术被发明了出来,这种糖叫甜菜糖。这下就威胁到蔗糖的地位了,因为甜菜的种植没有蔗糖那么苛刻的环境要求,欧洲很多地区都可以种植。

当时拿破仑就对甜菜糖赞不绝口,他还预言英国糖产业的统治地位将会就此结束。他为了在法国发展甜菜糖,不只是命令农民种植甜菜,还积极地培养甜菜糖产业的人才。

后来德国也一样,因为德国没有种植甘蔗的殖民地,所以在当地大力发展甜菜糖产业,用来供给本地人对糖的消费。

像是甜菜糖这样的类似情况,后来也经常发生。就比如,在大萧条的时候,美国为了保护自己国家的糖产业,就对进口糖进行了管制。所以在美国,通过加工淀粉来制作糖浆的方法就得到了快速发展。

因为美国是重要的玉米产地,玉米的产量大,价格低。玉米提供了大量的低价淀粉,所以这就让美国糖的价格很低。你可能想不到啊,这也为后来可口可乐的低价和流行打下了基础。当然不只是可口可乐了,像是棒棒糖、士力架、冰激凌等等这些商品也都得到了促进和发展。

你看,到了这个阶段,糖已经不再是一种商品那么简单了,它还涉及了国家的安全,商业的繁荣。这也是这本书想要告诉我们的,糖其实并没有看起来那么普通,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它已经成为了现代商业社会的基础设施。

 

第二部分

不过,作者并没有只关注糖的发展,以及糖对人类有什么积极作用,他还转过身去,帮我们审视糖在推动人类发展的过程中,还带来了什么样的危害。

就比如,在糖还是欧洲精英阶层独享的奢侈品的时候,它就已经在危害人类的牙齿了。在17和18世纪的时候,法国的精英统治者们因为喜欢吃糖,牙齿早早地就开始腐烂。

当时许多的精英、名流都会请人给自己画画像,但是在当时的画像中,很少有露出牙齿的情况,那是因为,他们牙齿腐烂缺损的情况非常严重。所以,当时才会形成了这样一个表情和仪态的标准:微笑是下层阶级的低俗表现,大笑更是如此,要尽量避免在公共场合展示这种情绪。

其实,这样的情况,到现在依然存在。只不过,现在的重灾区不是精英阶层了,而是变成了儿童。2015年,就有一项关于英国儿童牙齿健康状况的调查,据称,超过三分之一的英国12岁儿童和超过四分之一的15岁青少年,会因为他们的牙齿问题不愿意笑。

对牙齿的损害,还只是个人的美观问题。可是,后来糖业的发展加速了,或者说直接引发了人类文明中最黑暗的部分,非洲奴隶贸易。

最开始,殖民者占领巴西后,希望通过雇佣当地的印第安人作为劳工。但是,不论殖民者做什么,都没有办法吸引足够的印第安人从内陆迁到沿海地区。糖产业的发展势头又特别猛,不能错过机会,怎么办呢?于是,只能从非洲将奴隶贩卖到巴西。在17世纪的时候,就已经有超过20万的奴隶被贩卖到了巴西。

在当时,谁也没有想到,奴隶贸易最终会变成这样,变成了举世震惊的强制性非洲移民。根据现在统计,应该有1200万的非洲奴隶被装上船,背井离乡,被贩卖到美洲失去了自由。最后活着到达美洲的可能只有1100万人。

这些被贩卖来的非洲奴隶,就算是在恶劣的旅途环境中幸存了下来,到达美洲后他们也会终其一生在种植园中劳作。不只是他们自己,他们的子孙后代也都是如此。根据殖民地的法律,非洲奴隶和其他的财产一样,可以买卖、继承和赠送。也就是说,奴隶主可以随心所欲地处置他们的奴隶。

糖业的发展,不只是给非洲人带来了灾难,它也给美洲当地的生态带来了巨大的冲击。在书里就讲到了,巴巴多斯是加勒比海地区的一个岛,在殖民者来之前,这里森林茂密。

1640年的时候,殖民者开始在这里种植甘蔗。为了种植更多的甘蔗,殖民者会砍伐当地的树木。到了1650年,巴巴多斯中部的大部分森林都已经被毁坏了。仅仅用了10年的时间,除了最偏僻的溪谷和山坡,岛上大部分的森林都被砍伐殆尽。从此,巴巴多斯地表空旷,一览无遗。游客们不论是沿着海岸线航行,还是骑马进入岛内,可以看到的只有延绵数英里的蔗田。

这样的情况,在美洲到处都有发生,制糖业发展到哪里,这样的情况就会出现在哪里。曾经的荒野和森林被有序的植物园取代,道路穿过蔗田可以直接到达当地的糖厂,然后道路还会一直延伸,与最近的水路装运点连接,以便能继续运往欧洲。

美洲糖业的发展,让糖在欧洲突破了阶层,让精英阶层和平民阶层做到了平等。但是,这样的平等,是由非洲人的自由,和美洲的生态环境交换而来的。

讲到这里,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这些问题毕竟是历史上发生的问题。至少现在不会变得更糟糕了,甚至还会变得更好,毕竟奴隶制度已经被完全废除了。

其实,事情还没有想得那么简单。糖业的快速发展,客观上的确促进了人类商业文明的发展。但是当糖产业庞大到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和安全时,它就不只是在促进商业进展了,糖业从业者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他们开始变得排他。

就比如,19世纪80年代的时候,美国就诞生了一位糖业大亨亨利·哈维迈耶。他在1887年,并购了美国糖业23家精炼厂中的17家,成立了美国糖业公司,控制了该行业98%的产能。也就是说,哈维迈耶在美国建立起来了糖业的托拉斯垄断,就和同时代的洛克菲勒一样,只不过洛克菲勒垄断的是石油。

因为哈维迈耶垄断了美国糖业,所以他就努力推广自己擅长的精致白砂糖,对其他类型的糖进行打压和诋毁,特别是红糖。他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甚至还会依靠自己的钱权,影响美国的政治和法律。

我记得卓克老师在他的年度专栏里面就介绍过一件事,美国制糖业还影响了科学家,让脂肪替糖背锅了50年。

我们现在应该都有这样的印象,多吃脂肪非常不健康,尤其是对心脏健康不利。脂肪吃多了,会引起心血管堵塞,引发各种疾病。其实,我们现在会有这样的印象,就是因为美国糖业在背后搞鬼。

在20世纪50年代的时候,心血管病患者迅速增加,心血管疾病已经成为了美国人健康的头号杀手。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心血管疾病的迅速增加呢?科学家们都在努力研究,想找到原因。

其实在当时,已经有两个重点怀疑的对象,一个是脂肪,一个是糖。因为糖被怀疑了,所以美国的糖业就非常紧张,万一真的是糖会导致心血管疾病,那么一定会对整个糖业带来巨大的打击。

那怎么办呢?他们想到的办法就是用钱去贿赂科学家。当时的糖业研究基金会,也就是现在的糖业协会,就给了哈佛三位科学家一笔资金,让他们在1967年发表一篇糖、脂肪与心脏病的综述。

通过后来的资料曝光才知道,当时这些科学家在数据上进行了造假,删除了很多对糖不利的数据,并且极力鼓吹饱和脂肪才是心血管疾病的元凶。

根据他们的研究,美国很快就制定了第一份膳食指南,建议公众尽量避免饱和脂肪的摄入。而主导这一切的科学家,也因此成为了当时最有名的营养学家,还登上了时代杂志的封面。

糖呢,也有意外收获。因为公众减少了食物里的脂肪,这样会让食物的口味变差,所以反而会增加更多的糖来弥补口感。于是,糖的消费还增加了。

后来还是在2016年,有人针对这个造假事件发表了论文,我们才知道,原来真正危害心血管健康的是糖而不是脂肪。其实,糖业资助的相关研究还有很多,所以有很多糖对健康有危害的研究,都没有被公布出来。就比如,在2017年的时候,就有人发表文章指出,制糖业刻意隐瞒了糖可能致癌的研究结果。

其实,制糖业不只是在操纵科学家们的研究成果,它还在操纵着消费者们的饮食习惯,这一点对我们带来的危害可能会更大。

这次糖业瞄准的对象是儿童,糖业希望让儿童从小就养成多吃糖的饮食习惯。我们都知道,糖是能够激起孩子快乐的。一个跌倒了的孩子,只需要拿一块糖去哄他,他很快就不哭了。

现在的大型食品公司,为了能让自己的产品被孩子喜欢,他们会努力地迎合孩子对糖的喜好。不只是迎合,甚至他们还会刻意地进行引导。这些大型食品公司,在开发产品的时候,会经过很多次的实验,去研究如何准确地给食物或饮料进行甜味搭配,才会击中孩子们的“极乐点”,让他们欲罢不能。就比如,可乐能被称为是“肥宅快乐水”,就是因为它里面的甜味搭配已经经过无数次的测试,达到了最佳。

为什么现在儿童肥胖问题越来越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食品公司用糖来迎合孩子的喜好。不只是儿童,养成这样饮食习惯的孩子,长大后也是很难发生改变的,这也是为什么肥胖问题会越来越严重。这样的情况才是糖对我们最大的危害,所以作者才会感慨,现在糖对人类健康的危害,已经不亚于曾经的烟草了。

总结

讲到这里这本书的核心内容就已经介绍完了。通过作者给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糖在大规模生产之后,带来的后果,像是一系列的现代病、我们对糖的不自觉的渴望等等,用现在的技术手段,都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适合的解决方法,更严重的是,它已经变得无处不在,渗透到了我们饮食结构的各个层面。

一旦人类掌握一项技术的大规模生产方式之后,随之带来的,必然是两方面的结果。就像是一束光打来,一定有一面被照亮,而它背面的阴影,会显得更加阴暗。

《糖的故事》读书心得:本书通过糖的历史演变,揭示了糖对人类文明进程的深刻影响,既展现了糖带来的商业繁荣与国家发展,也揭露了其背后的社会不平等与生态破坏,引人深思糖的双重性。

《被统治的艺术》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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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被统治的艺术》。

这个书名就挺值得琢磨的,教人怎么“统治”别人的书有很多,经典的像《韩非子》《君主论》,这些书是站在君王、国家的角度谈“如何统治”。如果要谈到跟我们普通人贴近一点的,那就更多了,像各种管理学著作,其实都是教人怎么去管人。

然而现实中呢,显然是被管理者、被统治者,要远远多于管理者、统治者。不管你愿不愿意接受,这都是个事实。那么,这些被统治者,该怎么去适应、服从、进而利用这一套加在他们身上的统治呢?似乎探讨这个话题的书并不多,而今天这本书,就是在通过研究历史,对这个话题提出一些看法。

本书的作者,是加拿大学者宋怡明,他大学时代曾经师从于加拿大著名汉学家卜正民,也就是我们讲过的《哈佛中国史》那套书的主编。早在20世纪80年代,宋怡明就曾经到中国,一边教英语一边旅行,几乎走遍中国。他现任哈佛大学费正清研究中心主任,专攻的领域是中国明清及近代社会史。后来宋怡明又先后在台湾大学和厦门大学做过访问学者,正是在这段时间,他发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

什么呢?那就是福建很多延绵传续了几百年的家族,都曾经是明朝的军户,明朝制度规定他们要世代当兵。但是从这些军户家族的族谱中却能看到,他们采取了博弈策略,来规避当兵的风险、优化家族的处境,有时还能从制度中寻找可利用的地方,来实现“制度套利”,军户家族和制度之间的博弈,甚至迫使明朝对军户制度做了调整和修改。其中产生的某些影响,在今天还可以看到痕迹。

面对严酷的制度,明朝军户家族采取的这种趋利避害的博弈策略,确实算得上是“被统治的艺术”了。而这,也就是本书将要呈现的。

下面我们把《被统治的艺术》分成三部分来讲讲:

第一部分,先要交代一下明代军户制度是怎么回事,这种制度给军户家庭带来的风险是什么。正因为这些风险的存在,才迫使福建沿海各家族采取了博弈策略。

第二部分,我们讲一下军户家庭针对制度带来的不利处境,采取了什么样的博弈策略,不但把损失降到可控范围内,甚至还能进而实现“制度套利”。

第三部分,我们讲一下朝廷对军户家庭的博弈策略,形成了哪些制度性遗产。

 

第一部分

好,下面我们先从第一部分开始说起。

明朝的开国皇帝是朱元璋。对于这个人,我们多少都了解一点。他最大的性格特点,有人说是刻薄,有人说是坚毅,也有人说是控制欲太强,表现出来,就是想把所有权力都抓在手里不放,像他废丞相、颁布法上之法《大诰》,都是“控制欲太强”的具体表现。而且,朱元璋不光是想控制他在世的时代,更想把这种控制延续到他死后。

所以你看他生前设计了很多所谓“祖宗之法”,要求后世的皇帝都必须照着执行,就是在努力把对帝国的控制,延续到生命的长度之外。这其中,作为最重要的制度之一——兵制,当然也是朱元璋关注的重点,他的设计方案是:把全体国民的户籍划编为几类,其中一部分人,必须世代当兵,源源不断地为国家提供兵源,这部分人就叫军户。

说到这插入一点背景介绍,军户,不是朱元璋的原创,事实上中国古代的兵制,最常见的有两种:府兵制和募兵制。募兵制就是国家出钱出粮,挑选精壮劳力,招募为职业军人,他们原则上不用从事生产,就专管训练和打仗。这种制度的好处是,军人的军事素养高,战斗力强,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缺点,是太费钱。这就是募兵制。

而府兵制,就是军民合一,设置专门的军户,平时为农,战时为兵,平时的劳动收成就是自己的军粮。而他们能得到的,则是减免税负徭役等等一些政策优惠。在南北朝到唐朝前期,中国主要采用的都是府兵制,唐朝后期和宋朝,转为募兵制。

好,插叙结束。那再看朱元璋设置的军户制度,从性质上说,显然它更接近府兵制。这样最直接的好处是,省钱,国家拿出一部分土地划拨给军户,让他们自种自吃,这样就节省了朝廷的养兵成本了,不用再从国家税收里边拨钱给军队。所以啊,据说朱元璋曾经很得意地自夸说,我养兵百万,不费民间一粟。另外,这个制度的好处也是咱们前面说的,它可以一劳永逸。

于是,这个制度就推行开了。军户在明朝占的总人口比例极其庞大,根据《明太祖实录》和《明朝的军屯》等后世学者的研究,明朝军户通常占全国户数的20%。朱元璋时期登记在册的士兵有400万人之多。

对于朱元璋来说,这个制度成本低,效率高,显然很不错。然而对于那些被编为军户的人来说呢,可就倒霉了。

首先,这等于阶级固化,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了。虽然理论上你可以通过科举,来改换门庭,但实际上,首先科举考试周期长、录取率低。更要命的是,你参加考试的期间,该负担的各种义务还是不能停,像军户,你正复习备考呢,那边征召令下来了,你就得放下书本去当兵。在这种状况下,一个家族很可能几代、甚至永远,都翻不了身。

另外,从执行层面上说,军户制度带来的麻烦也很大。明朝国防系统的基层单位叫“卫所”,“卫”就是负责镇守一方的一个军区单位,像天津就曾被称作天津卫,这源于明朝时候这里曾经设有一个“卫”。而一个“卫”下辖五个“所”,一个所的定额是1120人,所以“所”又叫“千户所”,一个卫5600人。卫的最高指挥官叫指挥使,所的最高指挥官叫千户,下面还可以再设百户所。

明朝的卫所分布,分为五个主要系统。分布最密集的,是北部边疆和京畿地区;其次是西南边疆;第三个系统,是驻守大运河沿岸;第四个系统,是沿海地区的卫所,这本书研究的福建地区卫所,就属于这个系统;第五个系统,是内陆广大腹地的卫所。

这五个系统当中,至少前四个卫所的选址,都是在险要地带的,所以在卫所服役的军人,就不得不离开家。而明朝为了避免当地人在当地服役可能引发地方割据,通常愿意把军人派往尽可能远离故乡的卫所去,像福建地区的军户经常要到千里之外的云南贵州去服役。作者把这个过程,称之为“解域化”,意思就是,解除军人和他所属的地域之间的联系。

这样一来,也就大大增加了军户生活的艰苦程度。而一旦他们在服役过程中阵亡了、伤残了,还是当逃兵了,卫所都会发函给军户的户籍所在地,让这户人再出一个男丁,填补空缺,这叫“勾补”,也叫“勾伍”。只要是被“勾补”的军户家族,无论有什么困难,都必须派人去履行这个义务。

在本书一开篇,作者就引用了福建颜家族谱里的一段记载,这家人从朱元璋的洪武年间到明后期的万历年间,都是军户身份,在他们家族第二代中,兄弟六个有四人先后服役,其中二死一逃,唯一幸存者也在西南边陲的卫所里,终身没能回归故土,所以颜家人在族谱里悲叹“勾伍之毒人也,猛于虎!”

通过上面讲的这些,相信你不难感受到明朝军户家庭的处境。这也是为什么他们必须想尽办法,与这项制度做出博弈,“被统治的艺术”,就是这么萌生出来的。

 

第二部分

这就引出我们要讲的第二部分:为了减轻军户制度带来的伤害,明朝军户家庭采取了什么样的博弈手段,用来避害趋利。

首先要说,这个博弈空间,来自制度设置本身的必然漏洞。朱元璋想一劳永逸地解决大明朝日后的兵员问题,但有一个变量是没法控制的,那就是军户家庭不是一代传一代,而是每一代都会开枝散叶,繁衍出很多后代。比如作者考察的一个军户家谱显示,到第八代的时候,这个军户的直系后代就繁衍到了100多人。

那这些人,军户制度是没法全部容纳的,原因很简单,国家不需要,也养不起这么多兵,即便是府兵制这种军户自给自足的模式也不行,因为没有那么多土地可以划拨给他们当军屯。所以,朝廷就不能让军户家族出生的人丁全去当兵,而是,只要保证一个家庭单位有一个人在军队里服役就可以了。这样一来,军户家族也有条件,可以把军户,特别是残酷的“勾补制度”带来的伤害,降到最低。他们采取的策略,作者概括为“集中+补贴”和“轮换+补贴”。

所谓集中策略,是说一个军户家族的服役义务,都集中到该家族的一个支系身上。这样,家族的其他成员就可以规避当兵的风险。比如说一个军户,有三个儿子,以后由长子这一支负担从军义务就行了,二子、三子这两支的后人就可以免于从军。

集中策略的好处是,可以把军户制度带来的不利影响,集中在家族的一小部分之内,从而让家族的其他成员免于这种风险。但问题是,这就等于“薅羊毛,可着一只羊薅”,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可能到一两代人之后就执行不下去了。所以还有一种策略是轮换,也就是一个家族的各个支系轮流出人,来承担从军义务。

明朝军户制度松弛后,又发展出了“代役”策略,即军户家庭可以通过支付酬劳的方式,让别人代为服役。风险意识更强、更稳妥一些的军户家庭,会让“正军”带着一个备用军户一起去驻扎地。正经军户叫“正贴军户”,备胎的那位叫“军余”,一旦正军出了事,“军余”就顶上。这样,军户家族的其他家庭就更安全了。

不论集中还是轮换,都要有一个必不可少的配套措施,那就是补偿,没去从军的人,要给去从军的人以及他的后代,一定的经济补偿。常见的方式,一是按家族人头数收钱,补偿给要当军户的这家人。二是家族建立一份基金,基金的收益用来给军户家庭做长期的补偿。至于代役,那更不用说,要出钱来雇佣代役者。

从本书作者的追踪考察看,采取这些策略家族的履约意识一般都很强,补偿可以延续许多代。“集中+补偿”“轮替+补偿”,以及后来衍生出来的“代役+补偿”,通过这几种策略,军户家族就获得了暂时的安稳。把军户制度带给他们的痛苦,降到了比较低的程度。

但这还仅仅是“避害”,还属于面对制度性的伤害,不得已想出的一种自保、止损的策略,仅有这些,还是不足以称之为“被统治的艺术”,真正玩出更高段位的,那就不光是避害,更能在此基础上做到“趋利”,用作者的话概括,就是利用军户制度本身的问题,进行“制度套利”。

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讲讲。

首先解释一下什么叫制度套利?就是利用不同监管制度的差异,给自己谋福利。作者举了这样一个例子:假如有一款产品,厂家想把它当药品来销售,但这就要通过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审核,意味着它有可能上不了市。但如果厂家把它定位为营养品,那就可以按照营养品的制度和流程来审核,这就要宽松很多。等到拿到上市资质之后,厂家再采用某些模棱两可的宣传手段,让消费者把这产品视为药品,当药品来买。这样,厂家通过在两套审核制度之间切换,利用它们各自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实现了收益最大化,这就是制度套利。

那军户们的制度套利是怎么实现的呢?主要在三个地方进行。一是在卫所,二是在军屯,三是发生在履行徭役义务时。

卫所的制度套利,主要是针对明朝的对外贸易政策展开的。朱元璋对于海上贸易一直抱有警惕,担心有不法之徒里通外国。因此朱元璋制定的对外贸易政策以限制为主,把贸易严格限制在朝贡贸易范围内;严禁民间出海做生意;严打走私。

这其中的后两项原则,主要就由沿海的卫所来贯彻落实,然而卫所却往往会借着这个便利,实现制度套利。

《明宪宗实录》记载了这么一件事,1465年成化元年,爪哇国的使团前来朝贡路经广东,一名中国走私商人就与他在潮州当指挥使的朋友合谋,把使团的船导到潮州,走私商人出面向爪哇使臣私下交易购买贡品,指挥使则以缉私为名,封存了使团的贡品,并趁机偷走了其中一些很值钱的玳瑁。

这还是有点技术含量,而且相对克制的。有的卫所官兵,干脆利用海上巡逻的情报优势,自己干起了走私的副业。嘉靖八年夏天,发生了一件直接惊动嘉靖皇帝本人的事:浙江盘石卫的士兵因为军饷被拖欠太久,集体哗变。朝廷一查,牵出了更大的案子:卫所的几个主要军官不仅克扣军饷,还与倭寇私下交易,默许倭寇非法买卖番货,袭扰地方。

轻则参与走私,重则直接跟敌寇勾结,这当然是一种监守自盗的行为。不过也要看到,卫所军户的饷经常被克扣拖欠、个人经常被军官隐占为家奴,这也是导致他们监守自盗的一大诱因。另外,明朝的朝贡贸易制度,主要讲面子,而并不太考虑顺差逆差,所以外国使团进贡玳瑁还是什么别的,朝廷的回赐不会差太多。这种局面,才让沿海卫所有了利用制度进行套利的空间。

除了发生在卫所中制度套利现象,另一种制度套利的主要方式,是在军屯进行的。

在明朝,民间的土地田产和军屯的田产,监管制度是完全不同的。民田可以随便买卖,而军屯不行,军屯的所有权很清晰,理论上永远属于卫所,属于国家,军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买卖的。但是,军屯的使用权,可不可以转让呢?制度关于这点的界定就很模糊。聪明的军户就可以利用军田和民田监管制度的差异、利用军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模糊边界,实现套利。

明末天启年发生过这样一个案子:一名姓李的士兵,把屯田的使用权卖给了一名姓林的民户,后来几经转手,屯田的使用权又被抵押给了一个郭姓民户,以获得贷款。抵押合同约定,要是还不了贷款,郭姓民户将获得屯田所有权。后来,李姓士兵的后人要求重新获得屯田使用权,最终地方官判决支持李家后人收回了屯田使用权。

在这个案子中,李姓士兵买卖军田使用权,为自己牟取了利益。而在军田使用权转了一大圈后,他的后人仍然可以依据“军田所有权不得买卖”这条制度原则,重新弄回了这块地。这实际上是官营土地经济与市场经济的博弈,军户及其后人可以充分利用官营土地经济不会输的优势保住自己的利益。

到明末,军户不但敢把屯田的使用权私卖给民户,有时还把屯田伪装成自己的私田与民户交易。一旦出现争执,或者土地价格上涨的情况,他们就以“交易的土地属于国家”为由,再把屯田夺回来。明末清初的著名学者顾炎武曾经总结过福建军屯制的种种弊端,他感叹说“或有田无军,或有军无田”。其实这个时候,军屯制已经因为制度套利的滥用,完全失效了。

还有的军户在卫所驻地,担任搬运工、鞋匠、裁缝之类的兼职,跟这些行业的专职人员相比,他们的军户身份,可以使他们免于地方官吏的骚扰,这也是利用两种身份的差别,实现了套利。

也因此,之前被从原籍“解域化”的士兵们,在卫所驻地形成了新的群落,实现了“再域化”,也就是再次于所在地域结合,成为当地的一个有影响的社会群体。

还有一种制度套利方式,主要是针对徭役制度展开的。

聪明的军户可以利用制度套利积累大量田产和财富。但并不是没有烦恼。根据明朝制度,拥有的土地越多,要承担的徭役也越重。正规军户不需要承担徭役,徭役需要家族中的其他成年男丁承担。

有钱的军户采取的策略是,把土地田产都登记到自己的妻子和家族其他女眷名下。这样就避免了徭役。另一种方式是,想办法让附籍或寄籍的男性家属,取得民户身份。需要履行徭役义务时,可以称他们是附籍或寄籍的军户,无须服徭役;需要补伍当兵打仗时,可以称他们是民户,无须当兵。当然,要取得双重身份,有钱的军户需要贿赂地方官吏。军户本就不属于地方管辖,因此,地方官吏通常对军户家庭转换户籍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拿人的手短,很正常。

军户们这些形形色色的套利手段,形成了明朝新的“日常政治”游戏规则。这种游戏规则既不反朝廷,也不是完全屈服于军户制度,既相对安全,又有巨大的制度套利空间。可以说是明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典型样板。

不用说,这些形式多样的制度套利,是明朝中后期军队战力下降的重要原因。并且由于军户制度的不足,明朝后期为了应付频繁的战事,又采取了募兵制作为补充,由此增加的庞大军费成本,也成了压垮明朝财政的致命负担,不过这些不是我们这本书讨论的内容,就不多展开说了。

围绕军户制度的博弈策略,不仅导致了明朝更迭这一个历史结果,还产生了其他制度性遗产。

 

第三部分

下面,我们讲这本书的最后一部分,围绕军户制度的博弈催生出了哪些制度性遗产。这些制度性遗产又映射出了哪些通常我们不太注意的明朝历史的细节。

首先,种种“被统治的艺术”背后,映射着明朝的商业社会面貌。我们可以注意到,军户家庭实现家族内部的集中、轮换等避险策略,主要是靠契约、合同完成的。在这里,军户、甚至军户制度实际上成了一种交易物,这是比商品交易更高级的交易。

围绕军户交易,军户的土地利益、政治法律义务乃至社会关系都可以交易。只有在社会广泛商业化的土壤中,百姓才会开发出一套这么高等级的同国家间的互动模式和应对系统,来对冲国家的索取和期望。这体现出了明朝的前现代社会的特征,也扎实地印证了日本著名学者内藤湖南等人的“中国文明早熟论”。

其次,从明朝军户制度的演变过程看,朱元璋的“祖宗之法”其实有足够的弹性空间,并不是万世不易、刚性十足的。比如书里提到,洪武期间,朱元璋曾多次下旨,禁止军户的家属随军。但到15世纪初期,朝廷因为意识到了这项政策的弊端,修改了“祖宗之法”,鼓励军属随军。再比如,对于民间的“代役策略”,朝廷当然是禁止的,但在宣德年间,规定义子或女婿可以代役。这实际上是变相认可了民间的“代役”。因为对于军户家庭来说,找人代役,认个义子就行,这不是什么难事。

军户制度理论上必然带来的另一个弊端是,军户因为世袭,永无翻身之日。但事实上,由于军户家庭采取的各种博弈策略,以及这个制度本身必然的发展轨迹,很多军户家庭子弟,也有机会跳出先天的身份限制。比如嘉靖朝的著名首辅夏言、曾在万历天启两朝担任内阁大学士的叶向高,还有“江南四大才子”之一的文徵明,都出身军户。还有一项对明代一万多个进士家庭的研究表明,能够出七名以上进士的家族只有十五个,其中就包括福建莆田军户林氏,林家六代出了七个进士。可见,军户背景并没有彻底隔断所有军户家族子弟的出路。

本书作者宋怡明就提出,朱元璋是有意创造了一套兼具国家干预和地方自治和非正式统治的制度体系。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朱元璋知道,国家要完全控制社会,必然要承担过高的成本。

由此推论,说朱元璋的“祖宗之法”制造了“专制独裁”,或许言过其实了。真实的情况或许是,明朝夹杂于“专制独裁”和“自由社会”这两者之间,才能够产生“被统治的艺术”的空间。

第三,军户在驻地重新构建的社会关系,或者说“再域化”,还形成了新的文化遗产。军户在异乡安家后,需要不断从原先籍贯地获得补偿,因此愿意与千山万水外的宗亲保持长期联系。久而久之,就成了传统。著名汉学家孔飞力认为:中国人重视宗亲的传统,是由在国内浪迹、客居异乡的士人、商人、劳力的长期经验磨炼出来的。《被统治的艺术》证明,军户制度也是中国人形成重视宗亲传统的推动力量。

 

结语

宋怡明教授还敏锐地发现,明朝实行军户制度时,正值“铸造现代世界中枢熔炉”的时期。和明朝默认民间对军户制度的再创造一样,当时的不少大国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一定程度的妥协。法国17世纪的直接税,由每个教区的居民自行分配均摊,等于承认一种“非正式体制”;奥斯曼帝国自愿向地方让渡了部分治权,被历史学家形容为“妥协产物的事业”,就属于这种情况。

宋怡明教授提出设问:或许铸造现代世界,都有一个向“被统治的艺术”低头、向制度套利让步的过程,在这个基础上进而再形成国家、代理人与民间互动的新模式。只凭这个有趣的设问,就足以打开我们对于明朝历史的新想象、新视野。

体制塑造了人,反过来,人又塑造了体制。民间对体制的博弈和扭曲,构成了百姓的日常政治史,而百姓的日常政治史,又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史、制度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了解这种制度的博弈,了解民间被统治的艺术,才能更好地还原那个时代,发现国家运行和更替的真相。

《被统治的艺术》读书心得:本书通过明代军户与制度的博弈,揭示了被统治者如何利用制度漏洞实现避害趋利,展现了民间智慧与策略,深刻反映了制度与社会互动的复杂性。

《非虚构的艺术》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9)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非虚构的艺术》。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怎么成为一个非虚构写作的高手?

注意,这里说的是,成为高手。假如你把它当成市面上那种30天写作速成班之类的内容,可就把这本书给看扁了。这本书说的,不是初阶的写作技巧,而是成为一个高手,需要的那些,更高阶、更重要,也更需要时间积淀的能力。

假如把作者当成一棵大树,那么大多数的写作书,教的都是,怎么让这棵树长出漂亮的果实?也就是,怎么写出吸引人的文章,有哪些具体的技巧。而这本书谈论的东西,要更加根本。它说的是,写作者这颗大树,到底应该种在什么样的土地上?需要什么样的养分?说白了,就是在技巧之下,作者需要具备的那些,更底层的素养。

那么,这个素养到底是什么呢?很多人可能会想到,是读更多的书?做更多的积累?更多的练习?这些都很重要,但不是最重要。最重要的是什么呢?借用书中的一句原话,叫作保持和读者平等对话的能力。估计乍一听这个结论,很多人可能觉得,平等对话,这不是很简单吗?我们平常不就是这么交流的吗?但是,假如你有过一些写作经验,就会发现,在动笔时依然能做到这一点,其实是一件非常难,甚至是有点反人性的事情。坦白说,我自己写了将近20年,直到今天,也不敢说能真正做到这一点。换句话说,平等对话这四个字,从来都不是扎马步之类的基本功。它其实更像打通任督二脉,是普通人和高手之间,那个最关键的分水岭。至于为什么这么说?又该怎么做?咱们后面细说。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的美国非虚构作家特雷西·基德尔,曾经获得过普利策奖和美国国家图书奖。他的作品有《劫后重生》《我的支队》《越过一山,又是一山》等等。其中一些作品我们的电子书里就有,假如你有兴趣,一会儿可以去读一读。当然,作者自己总结自己的经验,视角难免有局限。最好是还有一个,了解作者,又能用客观视角来看待他的人。显然,对一个作者来说,这个角色非编辑莫属。这本书的第二作者,叫理查德·托德,正好就是第一作者的编辑,两人一起合作过40多年。

接下来,我将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第一部分,我们先说说,为什么说平等对话是写作中最难,也最重要的事?这是所有类型的写作,都需要做的功课。第二部分,我们再具体到非虚构这个类型,说说有哪些要点,是你需要掌握的?

 

第一部分

首先,第一部分,为什么说平等对话,是写作中最重要的事?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咱们得先把平等对话这四个字拆开,分成平等,和对话。看看它们各自到底是什么意思?

首先,什么叫平等?说白了,就是在写作中,保持一个平等的姿态。借用作者的原话。他说,写作就是和陌生人交谈。你希望他们信任你,你最好也能一开始就信任他们。你要明白,读者的智力不逊于你的智力。

注意,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最好把自己也当成,大多数读者中的一个。原因很简单。你看,对于作家来说,最重要的事情之一,就是让读者喜欢。而要做到这点,你得先知道,他们到底喜欢什么?怎么知道?很明显,你必须要先成为大多数。

脱口秀演员李诞曾经说过,他做了这么多年的节目,练就的最重要的能力之一,就是他能隔着一层屏幕,知道观众在电视机前听到某句话时,会是什么反应。换句话说,对大多数的想象,是一个表达者,最重要的功课之一。

听到这,你可能会说,没错,这是很重要。但是好像并不难啊。其实,真具体到落笔的那一刻,你会发现非常难。为什么难?我想先给你讲一个故事。

我有一个朋友,在某个大型选秀栏目里做导演。他跟我说,选秀节目里有个特别奇怪的现象。就是在决赛阶段,节目组一般会从所有观众里,随机抽取一些人,到现场担任评委,并且请他们投票。我当时觉得,这个设计形式大于内容。你看,这些观众喜欢哪个选手,其实早就确定了,大概率上不会现场改。换句话说,投票结果,其实早就能猜出来了。

但是,这件事有意思的地方就在于,到底观众评委会投谁,很少有人猜对过。因为在成为评委之后,有很多人都改变了之前的选择。之所以做出改变,是因为他们内心的评判标准变了。

当观众时,你问他为什么喜欢某个选手。他会跟你说,因为这个人唱歌跳舞都好,人长的又漂亮。你看,这个评判依据非常简单,完全出于个人喜好。但是,一旦当上评委,再问他们为什么这么选,你会发现,他们的答案里,多了一些标准。比如,这个歌手有没有突破自己以前的风格,有没有展现出特别高的潜质。但是,话说回来,风格、潜质这些东西,是专业人员考虑的事,大多数普通观众,其实是不太懂的。但是,他们一旦成为评委,就会去忍不住考虑这些因素。

当初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还不是很确定。但是,就在过去一年,我持续参与了很多场演讲比赛的投票。这些比赛里有很多评委是往届的观众。我发现他们在投票时,跟选秀节目里的情况几乎完全吻合。他们以前当观众时,投票依据很简单,喜欢谁就投谁。但是,变成评委之后,他们会忍不住觉得,自己代表的是大赛组委会。他们会去不自觉地猜测组委会的标准,并给按照这个想象出来的标准投票。

换句话说,一旦位置变了,你就会忍不住,把自己放置到一个新的标准里。在这个新的标准里,你会更多的去关注,自己想象出来的专业层面上的事,而失去了作为一个普通人的感受力。

好,现在让我们回到写作。其实,写作者的处境也是一样。你看,在大多数人的印象里,写书,或者写文章,是一件很重要,甚至有点神圣的事。不是有那么句话吗,文章千古事啊。平时说归说,一旦动笔,你就会觉得这件事的分量突然变重了,不能简单写写了事。你写的东西,必须要有价值,要让别人有收获,要能代表一个更高的立意。你看,在这么想的同时,你等于已经把自己放置到了一个,想象出的标准里。而且更麻烦的是,你想象出的这个标准,未必真的是关于好的标准。因为当你这么想的时候,你已经失去了一个普通人的感受力。你已经很难体会到,普通人眼中的好是什么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说话的时候侃侃而谈,一旦落笔,就变得特别僵硬。再比如,你在电视上看到很多人接受采访,说话磕磕绊绊,全都是套话。其实并不是他们不懂表达,而是一旦面对镜头,他们就会想,自己是要上电视,就会拿播音主持的标准往自己身上套。

换句话说,作为一个平常人,保持平常心很容易。但是,一旦把你放到某个专业的分工里,再想保持这个平常心,非常难。作者认为,不光是写作,其它行业也一样。比如,有个音乐家,叫迈尔斯·戴维斯,曾经说过,越是一流的乐手,在演奏时,越能把自己想象成什么都不会的新手。因为把自己当成新手时,你关注的更多是观众的喜好。而把自己看成专业乐手,你会不自觉的把重点放在技巧上。

但是,这件事难就难在,一旦真正开始演奏,我们很难真的把自己当成一个新手。这就好比,你已经学会骑自行车之后,再让你像没学会时那么骑车,你根本做不到。这就是为什么说,作为一个写作者,保持读者一样的平常心,是一件有点反人性的事。

那么,有没有方法,能磨炼这个平常心呢?作者认为,有一个捷径,就是你在写文章时,要养成一个习惯,把开场变简单。

写过文章的人都知道,最难的就是第一句话,往往要憋半天。我们总想着,文章一亮相,第一句话就要技惊四座。你看,伟大的作品,不都是这样吗?比如,托尔斯泰的《安娜·卡列尼娜》,开场第一句话是,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再比如,狄更斯的《双城记》开头是,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你看,光是第一句话,就透露着大家风范。

当然,你要是能写出这样的开场,那是最好的。但是,作者认为,我们大多数人,并不是托尔斯泰和狄更斯这样的天才,我们只是普通人。你在憋一个开头的同时,其实就等于是在放大自己对这篇文章的妄念。想多了,就会双脚离地,去试图触摸一个没法达到的标准。

怎么办?作者的建议是,你应该把开场变简单。不要求一鸣惊人,只要让人读着舒服就行。这么做的时候,你的气息就会放平。你的平常心,还有对大众喜好的感受力,都会变强。

比如,作家赫尔曼·梅尔维尔的《白鲸记》,开头第一句话是,“叫我以实玛利。”以实玛利,是主人公的名字。你看,这个开场很简单,读起来很亲近,也很舒服。这句开场白,也被公认是文学史上,最棒的开场之一。

其实,这些嘱咐说白了,就是对于文章开头来说,怎么开头不重要,赶紧开头才重要。不求一鸣惊人,但求舒服易懂。这么做的目的,不在于开头本身,而是通过写开头的过程,来管理写作者的心态,让我们回归平常心。借用作者的原话,他说,开头,是关于限制的练习。也就是,保持一个和读者平等的姿态,而不是想着,要锁定、抓住,甚至是镇住读者。蒙田曾经说过,我不想让任何人,用强势引起我的注意。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说到这,你一定已经明白,平等对话,光是平等这两个字,做到就不容易。你可能会说,那后面两个字,对话,总应该容易了吧,不就是讲话,把话说清楚吗?这有什么难的?其实,仔细想想你就会发现,对话这件事,隐含了一组矛盾。那就是,事实和感受之间的矛盾。

你看,一篇好的非虚构作品,必须得把事情说清楚,要让别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但是,你又不能平铺直叙。借用作者的原话,他说,好的写作,要为读者提供一种双重体验。第一是被故事所吸引。也就是,这件事本身有意思,而且你能说得清,做到这点不难。难的是第二点,也就是,让读者享受作家的技艺。什么叫技艺?就是你讲述的风格,还有你想在事实之外传达的意境。但是,你也知道,很多事情,一旦说得简单明了,意境也就消失了。

你看,这就是对话这两个字,内含的一组矛盾。你既要把事情说清楚,又不能太简单明了。至于怎么平衡这组矛盾,这就是作家的功力了。这不光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感受问题。作者认为,最好的解决方案,就是勤加练习。

好,以上就是第一部分内容。为什么说,平等对话是写作中最难的事情之一?因为平等对话,其实是对心态和技巧的双重考验,平等指的是你的心态,必须保持一颗平常心,这样你才能感知到大多数人的喜好。而对话,指的是你的技巧,不仅要把一件事说清楚,还要有意境。说白了,平等对话的本质,就是见天地,见众生。技巧上,你要见天地。但心态上,你依然要见众生。

 

第二部分

刚才咱们说的,是所有类型的作者,都要面对的功课。接下来,第二部分,咱们具体到非虚构这个类型,说说在非虚构写作中,你需要掌握的要点。非虚构作品的类型有很多,比如传记、随笔、散文,等等。其实,这些类型,普遍面对两个共同的问题,那就是,怎么写别人?怎么写自己?

首先,怎么写别人?我们都知道,非虚构作品最大的特点,就是基于真实。人物是真的,事件也是真的。这是这个题材最大的价值,但是,它也是最大的掣肘。因为你不能随便发挥。

换句话说,虚构文学就像画画,你可以随便画什么都行。但是,非虚构更像是拼图。你先对作品有一个大致的想象,然后,再从主人公的经历里,去挑选符合这个想象的形状拼上去。注意,你不能创造,只能挑选。这就导致一个问题,万一找不到合适的形状怎么办?比如,你的主人公是一个发明家,整天废寝忘食,就想搞出一个伟大的发明。你看,故事的前半段多精彩?但是,就在发明快成功的时候,这个发明家突然中彩票了,发明也不想搞了。请问,你该怎么写?你又不能改变事实。放弃的话,又前功尽弃。这是很多非虚构作者,在写别人的时候,面对的普遍问题。你之前构建的所有冲突、矛盾、悬念,突然因为一件事,全部瓦解,这个人的故事,也就一并不成立。

对于这个问题,作者给出了一个解决方案。那就是,我们要重新审视冲突的定义。真正的冲突,不在于外部环境,而是内心挣扎。简单说,重点不在事,而在人。比如,同样是前面那个发明家的故事,假如把重点放在主人公的内心,情况就不一样了。你看,就算中彩票,你难道不好奇,从搞发明到中彩票之后,这期间人物内心的变化吗?在整个过程中,内心的挣扎、矛盾、选择,它们是始终存在的。通过它们读懂人性里的某个部分,比简单的描述一件事更有价值。

顺便一说,把重点放在人物内心,这个方法不是非虚构写作的独创。它其实是一个故事领域,通用的技法。小说、电影、电视剧里也经常用到。作家斯坦利·威廉斯还针对这个技巧,专门写过一本书,叫《故事的道德前提》,被很多好莱坞编剧当成是必读书。其中,道德前提,指的就是主人公在面对外部事件时,在内心发生的挣扎。但凡打动人心的好故事,都具备这个要素。

比如,《大话西游》,明明是出闹剧,为什么还这么打动人?就是因为它不仅仅是在说事,更把人物内心的挣扎刻画出来了。

再比如,《蝙蝠侠》的故事,已经拍了好多个版本。但是,这些版本都只刻画了外部事件,讲蝙蝠侠手段有多高超?怎么打败敌人?等等。现在回头看,你总会觉得,这些电影哪里差点意思。但是,导演克里斯托弗·诺兰拍的《蝙蝠侠前传》系列,就更看中这个道德前提,也就是主角的内心挣扎。结果,这个版本的蝙蝠侠,成了有史以来最成功的超级英雄电影之一。

放在电影里,道德前提是一个加分项。但是,放在非虚构写作中,道德前提就是一个生死项。整个故事能不能写成,能不能继续推进,都要看你一开始是不是把重点放在对内心的刻画上。简单说,在你准备写一个真实的故事时,要记住,说事儿永远有风险,走心永远没毛病。

同样,不光写别人这样,写自己也是。你也要把重点放在,自己的内心。这听起来好像要容易得多。毕竟,我们自己想什么,自己是最清楚的。但是,作者提醒,这件事没那么简单。他认为,你自己到底在想什么,你自己其实是不知道的。换句话说,关于怎么写自己,其实比写别人还要难。接下来,我们就说说,写自己,应该注意些什么?

作者认为,写自己,比如写回忆录,最需要注意的一件事,就是等。也就是,当你要提笔写自己的故事时,先不要马上动笔,你要先等等。直到你的心态完全放平,能够平和地审视自己的经历,再动笔。

这么说可能有点抽象,我们说个具体的例子。这本书的作者曾经写过一本回忆录,叫《我的支队》。讲的是他过去参加越战时的经历。但是,作者在写作时,却遇到一个问题,就是这段经历太平凡了。你可能会觉得奇怪,这是战场啊,作者又是队长,整个过程一定很刺激,怎么会平凡呢?其实,问题就出在,作者太走运了。他的支队在整个过程中,一个敌人都没碰到过,一枪都没开过,运气好得出奇。唯一一次危险,是遭遇过一次炸弹,但是炸弹离他们也很远,根本炸不着。

当然,对于一个老到的作家来说,这些都能通过技巧解决。他用的技巧,就是前面说的,道德前提,把重点放在内心感受。但是,写完第一稿时,他的编辑马上就发现一个问题,就是整篇作品,有一种反常的深刻感。比如,作者写了很多,当年参军时对战争的思考。但问题是,作者本人,几乎连硝烟都没见过。你难道不觉得这有点刻意吗?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后来,作者终于想通了。他发现,自己这部回忆录的本质,并不是真的在回顾自己的这段人生,而是在做解释。是今天这个更年长、更沉稳、更有智慧的自己,在对当年的那个,更年轻的自己的行为,强行做出解释。为什么要解释?因为在作者的内心深处,他一直觉得这段经历有点难堪,他没法平和的看待这段经历。怎么办?只有等。等到你能平和的看待过去的自己。就像心理学上常说的那句,跟过去的自己和解。

这本《我的支队》,作者后来足足等了15年才再次落笔。这回,整部回忆录的基调不是一味的深刻,而是加入了大量的调侃。通过调侃这段经历,让人们看到,一群上了战场,却找不到敌人的士兵,到底是怎么度过战争,他们又是怎么看待战争的。根据作者的说法,他以前经常做噩梦,梦见自己接到了重返战场的命令。但是,等他用这种方式写完回忆录之后,再也没有做过这个梦。换句话说,作者认为,回忆录不是写日记。它的目的不是记录日常琐事。回忆录也不是搞研究,需要对繁琐的事实作出更有智慧的解释。它的本质,是让我们超越时空的限制,能够随时随地,跟过往时空中的任何一个自己平等对话。

好,以上就是第二部分内容。我们回答了两个非虚构写作中常见的问题。第一,怎么写别人?作者认为,不要光看外部事件,要把重点放在故事的道德前提,也就是人物内心。第二,怎么写自己?作者认为,千万不要急着动笔,要有足够的耐心。等到你能平和的看待自己的每一段经历,跟任意一个时期的自己平等对话。

总结

到这里,这本《非虚构的艺术》的精华内容,已经为你解读完了。最后,我还有一点个人感受。这本书里说的东西,放在字面上看,都不是新观点。比如,和读者平等对话、把重点放在人物内心,还有平和地看待自己的经历。假如单摆浮搁的看,全是老生常谈。但是,假如仔细想想,那些最棘手的问题的解决方案,那些让新手成为高手的高阶能力,往往就隐藏在这些人人都知道的话里。这个现象其实给了我们一个重要的提醒。那就是,千万不要低估一个常识。要知道,一个东西能成为常识,意味着它一定是经过时间考验的,针对某一类问题的解决方案。因此,有时候,与其去探索一个新知,倒不如,去点亮一个常识。

《非虚构的艺术》读书心得:本书强调非虚构写作中平等对话的重要性,指出保持平常心与精湛技艺的平衡是成为高手的关键,通过实例讲解如何写好人物内心,为写作爱好者提供了宝贵的指导。

《合为一家》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合为一家:十六国北魏时期的民族认同》。

十六国到南北朝,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混乱的一段时间,可能都没有之一。

首先,这是中国自秦朝统一以来,持续最久的一次分裂,从十六国中的第一个政权汉赵建立,到隋朝重新完成统一,前后历时将近三百年。另外,这个时代太“碎”,中国北方相继出现过十几个割据政权,所谓十六国只是习惯说法,其实数量还不止十六个,光是记清楚这些小政权的名字都是个挑战。所以,很多书上都把十六国到南北朝这段历史,称作“大分裂时代”。

但是关于这个时代,其实还有一个不容易被意识到的隐性的主题词,就是“融合”。

十六国当中有十四国,都是匈奴、羯族、鲜卑、氐族、羌族这五大少数民族建立的,所以旧史书上提到十六国,往往在前面加上“五胡”两个字。十六国之后的北魏,也是由鲜卑族拓跋氏建立的。但是你注意过没有,这所谓五胡当中,只有羌族延续至今,其他的匈奴、羯族、氐族,在十六国和北魏时代之后,就都不复存在了,鲜卑族的名称也没有了。有人说,今天的锡伯族可能就是鲜卑族的后裔,不过,对此学界还没有定论。

那这些盛极一时的民族都哪去了呢?答案是:他们从血脉到文化,都逐渐融入了汉人,或者更确切地说,融入了以汉人为主体的“华夏民族”这个更广泛的概念。

讲述十六国历史的书,往往突出这些少数民族政权跟汉人之间惨烈的彼此攻杀,但忽略了另一个同样重要的时代主题:融合。而这也正是本书的独特价值之所在。

本书作者吴洪琳教授,是专门研究中国民族史的历史学博士,十六国和北魏的历史是她的主要研究领域。本书关注的就是这个时代少数民族政权在心态和制度上,由“夷狄”向“华夏”的转化历程。

由于原书是一本论文集,各章节间有一些内容交叉,所以这里我们打破原书的结构,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讲,分别是:

第一部分,“合为一家”的原因:以十六国中头一个建立的匈奴族汉赵政权为例,看看为什么它的开国之君刘渊会主动选择汉化。

第二部分,“合为一家”的过程,后赵、前秦、胡夏,这些少数民族为实现汉化,采取了哪些主要手段。在融合过程中,少数民族政权又是怎么保持自己的民族本位意识、怎么处理“华夷之辨”这类棘手问题的。

第三部分,“合为一家”的影响:他们对中国北方近三百年的统治,给中国文明和历史带来了什么?

 

第一部分

下面,就从第一个问题说起。少数民族政权之所以选择汉化,在最开始,这主要是出于一种政治宣传的需要。

比如十六国当中的头一国:汉赵。这个政权的国号起先叫汉,后又改叫“赵”,所以被称为汉赵,也称“前赵”。汉赵政权的创始人刘渊是个高度汉化的匈奴贵族,他本来是西晋一个藩王的手下,后来西晋爆发了八王之乱,一帮宗室王爷打成一团,天下大乱,刘渊趁机起兵。

这时候他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起兵,以什么名义?这很重要,因为中国人做事历来讲究“名不正则言不顺”嘛,所以他必须有个足够有政治号召力的名分。

这时,他叔叔建议他说:咱们都是匈奴人,不如就打出“复兴匈奴”的旗号,宣称继承“呼韩邪单于的事业”。呼韩邪是西汉后期的匈奴首领,中国四大美女之一的王昭君,出塞和亲,就是嫁给了他,虽然已经隔了300多年了,但对匈奴乃至更多的草原民族来说,呼韩邪这个名字还有点分量。然而刘渊却很不以为然,他说,我要继承就继承汉高祖刘邦、魏武帝曹操这样的人物,呼韩邪哪里值得继承呢?

这不光是因为刘渊心高气傲,更是因为他非常有洞察力地看到:汉朝的政治号召力要比呼韩邪大得多,特别是他的政权是要建立在中原地区的,所以为了让中原人接受、淡化异族色彩,他必须想尽一切办法,跟汉朝的历史扯上关系。

而正好,匈奴有过跟汉朝皇室和亲的历史,也就有了汉室血统,所以作为匈奴贵族的刘渊就以这个为理由,宣称自己以“外甥”的身份继承汉朝法统。他自立为汉王,还做足了表面文章,为汉朝的历代皇帝建了宗庙,从刘邦直到蜀汉后主刘禅,也就是阿斗,全都供奉起来,其中刘禅的谥号“孝怀皇帝”,就是刘渊给上的。刘渊这也就相当于向世人宣布,我不是要建立匈奴政权,而是要复兴汉朝。因为这些政治表态,刘渊的政权在历史上也被称为“匈奴汉”。

果然,这种宣传对于刘渊推进他的事业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他的政权迅速壮大,并且攻占洛阳,终结了西晋。

好,上面我们以刘渊为例,解释了十六国少数民族政权采取汉化的动机。可以说一开始,他只是想借重汉朝残余的政治号召力,这还属于简单的“借壳”。

 

第二部分

作为十六国的中头一个,刘渊算是开了个头,但是从“异族”到“华夏一分子”这个转变过程,更多还是在他的后继者们手里实现的,他们主要手段有两种,分别是:借用中原传统的政治理论,为自己的政权正名,还有,重写本民族起源史,把它嫁接到华夏民族的历史当中去。下面还是结合着具体事例来说。

刘渊建立的汉政权,在刘渊死后,经历了一连串的政变,刘渊的直系子孙都死得差不多了,他的侄子刘曜成了汉政权的第三任皇帝,刘曜此前的封地在河北一带,春秋战国时期属于赵国,所以他改了国名为“赵”。

刘曜重新设立了宗庙,不再祭祀刘邦这些汉朝皇帝了,而是改为祭祀从冒顿单于开始的历代匈奴领袖,看起来像是更强调本民族属性了,然而他的另一个举动却同时说明,他在文化属性上已经更接近汉文化圈。

汉文化里有个重要概念叫“五德始终”,认为每个政权都对应着五行,也就是“金木水火土”当中的一种德行,每个政权的兴替,也按照五行生克的规律相互轮转。这本来是战国阴阳家的说法,但后来儒家文化也渐渐接受了这个理论,可以说“五德始终”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政权的合法性。

根据这种理论,汉朝宣称自己代表的是“火德”,经过两汉四百多年的历史,这个观念已经深入人心,所以我们在《三国演义》之类的书里经常看见,用火来指代汉朝,还有“炎汉”这样的说法。后来曹丕要代汉自立,也需要借用“五德始终”说来论证合法性,所以曹魏政权宣称代表“土德”,因为“火生土”嘛。以此类推,土生金,所以晋朝宣称代表“金德”。而刘曜改国号为赵的同时,也宣称自己代表“水德”,承接晋朝的“金德”。

可能你会觉得这些东西听着很玄,有什么实际意义吗?这个意义就在于,刘曜用“五德始终”说来为自己正名,这也就相当于,把自己上载到这个已经有规律运转了几百上千年的系统当中,成为它的一部分。等于向世人宣示,虽然我这个政权是匈奴人建立的,但我们也是符合华夏一贯的正统认证标准的,我们不是入侵者,而是华夏法统的继承者。

后来十六国中的其他政权,也有很多效仿刘曜的,但有意思的是他们彼此不承认,都宣称自己的政权代表水德,是晋朝的正统继承者,比如跟刘曜对立的羯族人石勒建立的后赵政权。

而比起套用五德始终理论,十六国政权干得更多的一件事,是根据汉人的历史观,重塑本民族的起源史。

前面说过,刘渊把他的法统追溯到“汉朝女婿”这个身份,刘曜撇开汉朝,追崇匈奴领袖冒顿单于,但在另一些人看来,这些都还不够悠久,不够有说服力。比如同属匈奴的另一支,铁弗部落。

司马迁写《史记》的时候,提到匈奴,说他们是“夏后氏之苗裔”,也就是传说中的夏朝的后裔。匈奴中的铁弗部落就非常敏锐地抓住这条记载做文章,后来他们的首领赫连勃勃宣称匈奴就是夏朝的后裔,在官方文献中把夏朝的始祖大禹称为“我皇祖”,言下之意就是,自己有充足的理由被视为华夏的一部分,并且享有对中原江山的继承权,赫连勃勃更是干脆把他的政权命名为“夏”,史书上称之为“胡夏”。

在汉朝时期,儒学被奉为正统学术,而儒家的特点就是崇古,爱神化古代,在他们口中上古三代夏商周,就是中国的黄金时代,因此赫连勃勃跟夏朝攀亲戚,显然能抬高身份。

十六国中最强大的、曾经一统北方的前秦,也是走得同样的路子。建立前秦的是氐族人,他们原本生活在中国西部,一般认为血统上跟羌族更近,不过氐族编纂的民族史,称自己是“有扈氏”的后人,有扈氏也是传说中大禹分封的一个部落,同样属于老资格的“华夏世界”一员。

还有,前前后后建立过好几个“燕国”的鲜卑慕容氏,宣称自己是有熊氏的后裔,这个就更厉害了,有熊氏,是黄帝的部落,算是最根正苗红的华夏正统了,论资排辈的话,还要压过大禹一头呢。

但问题是,鲜卑族起源于东北,今天的大兴安岭一带,这点在当时几乎是众所周知的,而有熊氏是在中原黄河流域的,这两个地方在上古时代基本是相互隔绝的,鲜卑人怎么就成了“有熊氏后裔”呢?关于这点,后来鲜卑族的另一支拓跋氏建立的北魏政权,延用并且完善了慕容氏的说法,北魏史书上说,黄帝有二十五个儿子,其中有个小儿子叫昌意,被分封到北方,鲜卑人就是昌意的后代。

其实从胡夏、前秦,到慕容、拓跋,他们构建的本民族历史起源,有多大可信性,都挺值得怀疑。但他们通过这种自我定位,把自己的历史嫁接到的华夏民族固有的历史谱系当中,这样,彼此的历史观就融合在一起,大家变成了有共同祖先、共同历史传承的远房亲戚。少数民族政权的这些努力,让他们与中原的“合为一家”,成为可能。

不过,不论是借用“五德始终”说,还是重构本民族起源史,多少还都带有一点对外宣传的目的,而在他们自己内心深处,他们是如何界定自己的身份的呢?

中原地区传统的民族观念里,有个重要原则叫“华夷之辨”,华的意思是文化先进,中原民族自然视自己为“华”了,相应的,周边民族就是“夷”,这个夷字多少带一点贬义。根据华夷之辨的观念,华的地位要高过夷。

所以少数民族政权建立之后,华夷之辨就成了他们面临的棘手问题。怎么解决这个理论困境?

有的少数民族政权就是出于本能地不接受、不认可。比如羯族建立的后赵,开国皇帝石勒就明确立法,赋予羯族“国人”的地位,简单理解,就是国家主体民族,后来他又把更广泛的各族胡人,都提升到国人地位。他的后继者、著名大暴君石虎,更是发动过针对汉人的大屠杀。

常见的历史读物中讲到这段,往往都站在汉人立场来解读,认为这体现了石虎的血腥残暴。从史实层面上来说这固然没错,然而,如果从华夷观念的角度来看,这也是在华夷秩序中长期被视为低等的胡人的一种必然反弹。虽然不能以今天的标准要求古人,但不得不说,华夷观念是带有一定歧视性的,胡人长期被汉人锁定在歧视链的下端。而且这种歧视不光是心理上的,更是体现在生活当中,比如西晋政府就经常抓捕各族胡人,把他们贩卖为奴,后赵的开国皇帝石勒,就曾经被卖为奴隶,他也算得上是中国历史上起点最低的皇帝了。

由此可见,从观念到政策,胡人都处在被歧视的地位,所以石虎等暴君的行为,也是有其时代背景的。当然,这里并不是为石虎开脱洗白,不管什么时代,对平民的无差别屠杀,都是显而易见的罪行。

针对华夷问题,除了这种简单粗暴的“石虎模式”,还有更高明的玩法,比如前秦的皇帝苻坚。苻坚被认为是十六国君主中最宽宏开明的,有很高的汉文化素养。苻坚一方面承认自己所属的氐族属于胡人,但另一方面又把“夷、狄、戎”这些汉人对周边民族的不太客气的称呼,加诸匈奴、鲜卑、羌等族身上,他的实录里有很多这样的记载,他也经常用这些字眼来骂人。

这说明,苻坚没有像石虎那样,简单地想要推翻或者倒转华夷之辨的观念,而是想利用这个现成的理论资源,把氐人提升到和汉人同样的地位,并列在“华”的位置上。也就是说,苻坚认为,氐人虽然在民族属性上属于胡人,但是文明开化的程度已经跟汉人在同一水平线上,那氐人就不再是“夷”,而有资格晋级成“华”了,比五胡中其他几个族群要高级得多。

如果做个类比,这就有点像明治维新之后喊出“脱亚入欧”口号的日本,虽然从民族、地理等方面来说,还是个亚洲国家,但是从文明程度上说,却要向欧洲看齐,要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同样,苻坚的作为也可以理解为,他打算在保留氐族民族意识的同时,带领他们“脱夷入华”,只是因为淝水之战失败后,前秦帝国迅速瓦解,苻坚没有来得及把重新定义“华夷”这件事推进下去。

 

第三部分

好,上面说的都是少数民族政权借用中原的政治、历史资源,甚至是华夷观念,来对自己加以改造:

比如,汉人对前朝政权有感情,那我们就自称前朝继承者;汉人有一套政权更替的合法性理论,我们就套用这个理论;汉人尊崇黄帝、大禹这些伟大祖先,我们干脆也把他们奉为自己的祖先……可以看出,这时的胡人虽然掌握权力,统治着汉人,但他们仍然在尝试把自己纳入汉人的世界观当中。

不过,这个过程也并不是他们单方面地想把自己改造成“汉人”,就像传统史书上定义的那样“变夷为夏”,那种说法,太自我感觉良好了,事实上,这个融合过程中,胡人也为华夏注入了新的文化资源,从而拓宽了华夏这个概念的广度。下面我们来说说十六国北魏时期民族融合带来的影响。

这个影响主要体现在佛教的流行上。佛教最晚在东汉初年,已经传入中国,但在当时以儒家为主的正统思想界,还是比较受排斥佛教的,比如东汉第二位皇帝汉明帝曾经打算在皇家图书馆“兰台石室”里,放置佛家《四十二章经》的碑刻,就遭到了大臣们的强烈反对。经过汉末乱世,儒家思想的号召力有所动摇,佛教思想逐渐流行,但是直到西晋,汉、魏、晋历朝政府在多数时间里,都不允许汉人剃度出家,当职业僧侣,汉人只能私度,也就是私下剃度。

这个局面到了十六国时期,在各少数民族政权的推动下,被扭转了。前面提到过的后赵皇帝石虎开放了禁令,不再禁止汉人剃度为僧,甚至鼓励佛教的传播。说到这你可能有一点疑惑,石虎是个杀人如麻的大暴君,跟佛教的气质实在不搭,为什么他会大力推行佛教呢?

石虎跟一位大臣的对话,暴露了他的真实想法。之前汉人知识界反对佛教,主要理由就是:“佛是外国的神”,石虎推广佛教时,也有大臣以同样的理由向他劝谏,石虎回答说,佛是外国神,没错,但我也是来自边疆地区啊,现在我君临华夏,在信仰问题上理应兼容并举,佛和我一样都是外来的,正是应该推广的。

这句话,就是他的真实用意了,石虎是想通过发展佛教,引入一个新的思想资源,来巩固他的政权统治。因为在儒家思想体系里,由于有华夷观念的存在,作为“夷”的一方,先天身份决定了他的族人始终处在不利位置,就算再怎么汉化,毕竟进圈晚,在资质上就有点欠缺,在这套思想系统里,肯定是吃亏的。而如果引入一个新的思想资源,形成一套新的国家意识形态,就有可能稀释掉儒家思想带来的不利,拉齐这个差距。

打个比方,假如你是一位数学学霸,我是一个数学学渣,咱们一起参加考试,如果只考数学一科,那我肯定考不过你,但是如果再加考一门我更擅长的课程,比如外语,那样我就有希望在总成绩上,跟你争一下。

石虎推广佛教,就是类似的用意。

其他的十六国统治者,比如前秦的苻坚、后秦皇帝羌族人姚兴、北凉王匈奴人沮渠蒙逊,都曾经非常高规格地礼敬当世的高僧,扶持佛教发展。虽然他们没有像石虎那样明说,但动机也都大致相同,希望通过和自己一样带有外来属性的佛教思想,来改造中国的精神世界。

得益于他们的推动,十六国时期佛教在中国北方迎来大发展,佛教思想也渗透进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与思维,并且和儒家道家相互影响,后来发展出“儒释道三教合一”的思想,共同构成了近代以前中国人的世界观。

后来由于佛教发展过速,形成了跟世俗政权抢夺社会资源的局面,由此引来了北魏太武帝、北周武帝的两次“灭佛”运动,但这些都没能改变佛教流行的大趋势。“因果报应”“轮回转世”这些出自佛教的思想,在今天仍然有一定影响力,可以说,佛教对中国人精神世界的改造,是十六国北魏时期最主要的遗产。

说到这,不免让人想起,陈寅恪先生评价唐朝的那个著名论断:

“李唐一族之所以崛兴,盖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注入中原文化颓废之躯,旧染既除,新机重启,扩大恢张,遂能别创空前之世局。”

其实这个过程并不是完成于李唐一朝,所谓塞外野蛮精悍之血,也可以理解成外来的异质文化,从十六国到北魏,少数民族政权入主中原,对当时的人来说固然是“陆沉鱼烂、天下崩离”,但这近三百年的历史,也都可以看作是汲取“野蛮精悍之血”的过程,新的血脉与文化拓宽了“华夏”这个概念的广度,这是隋唐盛世崛起漫长而必要的铺垫。

 

结语

好,这本《合为一家》,到这基本就讲完了,再来一起回顾总结一下。

本书篇幅不长,但是涉及的内容比较独到。特别是采用了有别于传统汉人视角的“异族视角”,不但说到了“五胡”对汉民族、文化、历史、政治制度的认同与模仿,也提出,他们采用同为异质文化的佛教,对中国文化加以影响和改造,他们也以这种方式融入其中,留下了自己的印记,这也就是书名“合为一家”的含义。

我们的解读具体讲了三部分内容:

第一部是“合为一家”的原因,少数民族政权选择汉化,首要目的是利用中原地区传统的政治资源,来强化自己的合法性和号召力。比如匈奴首领刘渊建立的汉政权,自称继承了汉朝法统。

第二部分是“合为一家”的过程,少数民族政权实现汉化,主要通过借用中原地区的政治理念和法统序列,比如五德始终说,还有根据汉人的历史观,重塑本民族的起源史,寻找共同的祖先源流。这些都说明他们从心态上,试图把本民族融入中国文化的系统内。

第三部分是“合为一家”的影响,所谓合为一家,不是少数民族单方面地融入汉族,他们也通过引入佛教之类的新思想资源,为中国文明和历史带来了新的内容,并且影响持续至今。

《合为一家》读书心得:本书详述十六国北魏时期民族融合历程,揭示少数民族政权汉化动因及影响,展现了从“夷狄”到“华夏”的深刻转变,对理解中国历史上的民族融合有重要启示。

《说明:钱眼儿里的皇朝》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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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说明:钱眼儿里的皇朝》。作者是李长江,是中国税务学会委员、副研究员,从事的职业和研究的领域,都和中国税收史、税收文化有紧密关系。

一听这个书名,你大概能猜到,所谓“说明”,说的是明朝,而“钱眼儿里”,指的是财政税收制度,这是一本财政视角的明朝历史书。为什么今天要说明朝的财政制度呢?

一个国家的强大或衰落,取决于多种能力的强弱。包括政治能力、军事能力、财政能力等等。这其中,财政能力应该占第一位。马克思就认为,赋税是国家机器的经济基础,“捐税问题始终是推翻天赋的国王的第一个原因”。这是他总结11世纪以后的英国史和近代普鲁士历史得出的结论。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税收国家的危机》也说过,“一个民族的精神、文化水平、社会结构以及由政策产生的行为,所有这一切以及更多的内容,都写在民族的财政史中。”

其实中国古代贤人很早就认识到了财税制度的重要性。管子,就是春秋时代辅佐齐桓公称霸的管仲在2900年前就说过:“取于民有度,用之有止,国虽小必安;取于民无度,用之不止,国虽大必危。”意思是说,国家本身不创造财富,财富都来自民间,要取用有度。

财税制度能够决定一个国家兴亡成败,但财税制度究竟是什么?财税制度有很多角度的定义,但简单说,就是国家怎么收钱,以及国家怎么花钱,即管仲说的“取”与“用”。

接下来,我们就把握“取”与“用”这两个关键点,分三部分为你介绍这本书。

第一部分,具体看一下明朝怎么收钱,你会发现,明朝的财政制度本来设计得很完善;

第二部分,梳理一下明朝怎么花钱,你会了解到,明朝的钱是怎么被不同利益群体“吃”掉的;

第三部分,说一下明朝对财政制度的修补和崩溃的过程,你会认识到,决定明朝命运的历史推手是怎么发力的。

 

第一部分

下面先说第一部分:明朝是怎么收钱的。

明朝财税制度的总设计师是朱元璋。从朱元璋搭建的明朝财税制度框架看,得竖一下大拇指,因为这套制度确实堪称很完善、很缜密。

明朝建立之初,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是,经过多年战争,许多田园荒芜,无人耕作。而土地税是中国古代财税的主要来源,没人耕田就收不上钱。因此,从朱元璋到永乐帝朱棣,大约在60年的时间里,明朝持续实行大规模移民。从明朝建立的前一年1367年,到永乐末年,有据可考的移民数超过了200万人。而近年的研究表明,人数规模可能被过于低估了。仅1393年,即洪武二十六年,移居到长江流域的人口就高达700万人。

明初大规模移民工程的目的,就是以人多地少的“狭乡”补充人少地多的“宽乡”,均衡人口,使得“地无遗利”,没有不能产出的土地。照现在的话,叫“培养税基”,也就是培养更大规模的收税对象。

大规模移民的同时,朱元璋颁行了户帖制。户帖相当于今天的户口本。上面有三项内容:第一项是朱元璋的政策精神,写的是“今天下已定,而民数未核实,其命户部籍天下户口,每户给以户帖”;第二项写的是户主姓名、籍贯,家庭成员按年龄大小依次标明与户主的关系;第三项是家庭财产,包括房屋、田地、耕牛、船只等等。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情况来“编户齐民”。基本的编户是三种:民户、军户、匠户。另外,在沿海地区还有一种“灶户”,炉灶的灶,但灶户指的不是厨子,而是专门做盐业的。除此以外,“寺有僧,观有道士”。总之,全国人民谁是干什么的,分得清清楚楚。

后世评价说,朱元璋的户帖制禁锢了社会活力,限制了人们向社会上层流动的机会。这个不能一概而论。在制度颁行的当时来说,户帖制至少起到了人口普查、家庭财产普查和职业普查的作用。这是设计财税制度必须掌握的基础数据。

在颁行户帖制以后,1381年即洪武十四年的正月,朝廷编制了赋役黄册,完善了户帖,把不同的户籍该承担什么赋役义务结合了起来。洪武十九年,朝廷到江浙地区丈量土地,标注土地所有人的名字,按字号编类成册。按今天的说法,这就是土地确权。因为土地大小不一,形状各异,反映到图册上如同鱼鳞,所以又称“鱼鳞图册”。这是元朝就有的。

户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构成了明朝征收土地租税的三大工具。官田的赋税,叫“租”;民田的赋税,叫“税”。这三大收取租税的工具在明初非常有效率。到洪武二十六年,全国收获的税粮高达3200多万担,差不多是元朝的3倍。

收税,是国家权力的体现。而权力这东西是有自我扩张的本能的。明朝对田赋花了大力气,是因为田赋是古代社会的主要税源。对于其他能够收钱的地方,权力也是无孔不入,在收钱粮上表现得非常缜密,细致。

比如,盐课和盐业专卖、茶课和茶马专卖、商业税、杂色税、规费、矿税、外国贡献等等。我们一项一项来说道说道。

盐向来是政府垄断产品,因为谁也离不开,而且变现快,属于暴利商品。朱元璋在没有统一全国前,盐税设为二十取一、十取一,把盐税当商品税。没有强调专卖。明朝统一全国后,大约在洪武三年,实行了“开中制”。“开中制”是指政府垄断食盐市场,不过商人向边境运送粮食、铁、茶、马匹等军需品,可以换取经营食盐的资格,也就是所谓“盐引”。《明太祖实录》记载,山西商人每向边境地区的大同运输一石米,或是向太原的米仓运输一斗三石米,朝廷就会发给他们一张盐引凭证,拿着这个证件就可以买卖200斤食盐。晋商就是因“开中制”而崛起的。

茶叶也是专卖品,有个专有的名字叫“榷茶”。“榷”是商榷的榷,原本指独木桥,引申为专卖权。“榷茶”制度在唐代就有。和盐一样,茶在明朝也是朝廷专营商品,洪武三十年的一道政令说得很清楚,“若卖与人者,茶园入官”,意思是,茶叶种出来后,必须由官方收购。茶叶运到边境地区,经常用来换取马匹。所以通往边境的商路,叫“茶马古道”。明朝为保证茶马交易,专门设立了茶马司,这是为了保证物物交易的垄断。

最有意思的是明朝的各种商业税。商户聚集的交易场所,要收“钞关税”;商品交易,要收“市肆税”;竹木薪炭柴火,要收“竹木抽分税”;通过北京的九道城门,要收“门税”;买卖商品货物要过堤坝、过闸门,要收“过坝税”“过闸税”,收取这些名目繁多的税,是因为你享受了政府的公共服务。另外,商人找地方储藏货物、畜禽,也要收“塌房税”,这些仓储空间,在当时叫“塌房”,今天听着不是很吉利。

杂色税实际上也算商业税的一种。比如渔课和渔贡。朱元璋收渔业税,学的是他的老对手陈友谅。陈友谅占据湖广地区的时候,就收渔业税。朱元璋专门在产鱼的地方设置了河舶所,光湖北境内就有117所。河舶所的官员到任,会收到“到任须知”,上面写明“渔湖几处,岁课若干”等等信息,以方便官员收税。除了渔课,出产珍贵水产品的地方,还需要向朝廷进贡珍稀水产品,这叫“渔贡”。

信众在寺庙进香的钱物,朝廷也不放过。明朝最著名的“驴友”徐霞客1632年3月登上了天柱峰。他在峰顶大殿发现两名官员正在收钱,感到很惊奇,就记录到了游记里,说朝廷派千户和提点通过索取香金来巧取豪夺。实际上,徐霞客看到的这一幕,就是朝廷在收取“香税”,这是杂色税的一种。

除了收各种税,明朝还收各种费。像赃罚银,也就是盗贼和有罪官员的财产,就是朝廷的一大收入。1564年,即嘉靖四十三年,确立了对赃罚银的分配制度,按4:4:2的比例,分给户部、工部和地方衙门。这刺激了地方衙门大行讼狱,获得更多赃罚银的冲动。最终,这项制度在万历朝被叫停了。

明代还沿用了纳捐制度增加规费收入。纳捐最早起源于春秋战国时代的秦国。秦国把军功爵位作为纳捐的试点,目前知道,最高18000石粮食可以买到大庶长的官位,这是仅次于关内侯的爵位。到汉唐宋,不同时期的纳捐都有定例。明朝捐官,只能当没什么实权的僧道官、医官、州府县主官的从属,以及一些七品以下的散官;要是捐生,只能当捐监生,日后进了官途,也只能当州县属官,很难被授予实职。明朝通过纳捐收钱,还相对比较克制,远没有东汉时期桓灵二帝卖三公职位那么毫无顾忌。所以,所得也不算多。张居正曾在信件中透露,从1570年隆庆四年到1580年万历八年,朝廷每年通过纳捐可以获得40万两银子。这笔钱什么概念呢,相当于明朝后期地方驻军半年左右的军费。

明朝早期对于收取度牒纳钱和桩朋银的态度也比较克制。度牒就是发给僧尼和道士的文书。明朝初期对于持有度牒者免费,僧尼和道士也不用服徭役。这或许和朱元璋在皇觉寺当过和尚有关。桩朋银是指,丢失了马匹要赔偿的钱。由于一般人赔不起,所以会成立互助型基金,叫桩朋银,有点类似于现代的保险。对于桩朋银,明朝对京师三大营等重要卫所,经常实行豁免。

朱元璋也反对征收矿税。他认为,矿税“利于官者少,损于民者多”。当然,这也与那个时候虽然建立了银本位制度,但没有基础货币储备的现实有关。矿税在明朝掀起皇室与文官集团、商人集团对立的惊涛骇浪,要到万历年间了。

外国贡献,当然也是朝廷的进项之一。对此,明朝的朝贡贸易主要看重的是政治意义,不追求贸易利润,进项自然有限。

总体来看,明朝在收钱方面,通过移民、户帖制、赋役黄册和鱼鳞图册掌握了征税的基础数据,对于商业税、杂色税、规费收入也编织了一张大网,同时对于纳捐、度牒纳钱、桩朋银和矿税的收取比较克制。按理说,这么一个财税体制基本符合管仲所说的“取用有度”,后期不应该出现财政崩溃的局面。明朝最后怎么会穷死呢?穷死,就是花错了地方,下面,我们就说说第二部分,明朝是怎么花钱的。

 

第二部分

明朝在花钱方面,客观上说也是具有先进性的。

从洪武时期开始,明朝就很重视公共教育投资。朱元璋曾下旨,要求郡县设立学校,聘请儒生传播“圣人之道”。应该承认,经历了近一个世纪的蒙元统治之后,朱元璋背负着恢复中华文明的使命感。《明史》也说,“明代学校之盛,唐宋以来所不及也”。

明朝除了兴办府学、县学,还鼓励民间设立宗学、社学和武学。对于政府承担的公学这一块,洪武年间,政府就负责为师生供给鱼肉米粮,嘉靖、隆庆年间又出资给学校配置膳夫,也就是食堂师傅。另外,教官、监生、举人、生员还享受干部待遇,纳税和徭役义务被免除。政府还专门为学校提供田亩,叫作学田或贡田,学生上课的花费、考试的盘缠、花红等费用,都由政府承担。地方官还有义务设宴款待应试的学生,称之为“宾兴”。可以说,有明一代,对教育的投入相当慷慨。

明朝也很重视水利投资。朱元璋就说过:“财赋出于农田。农田以水为利,亦以水为害。”明朝对水利建设一直都没有放松过。叶振鹏主编的《中国财政通史·明代财政史》统计了明代治黄河的重要事件。从洪武到嘉靖、万历,治黄都没有放松。到了明末崇祯时期,日子都过不下去了,还进行过两次黄河治理行动。

明朝也很重视基础社会保障投入。朱元璋和朱棣,搭建了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比如,“天下州县长吏”要定期汇报水文情况,并建立备荒救灾所需的预备仓,一般每州每县在东西南北四个地方要建四个预备仓;明朝还承袭宋元旧制,建立了养济院,用于帮助没有依靠的赤贫者,通常一县设立一所养济院,条件好的设立两所。养济所的待遇也不算低,洪武五年规定:“月给米三斗,薪三十斤,冬夏布各一匹。小口给三分之二。”就是说未成年的小女孩按三分之二的标准给。

虽然明朝对公共投资很重视,很有先进性,但架不住吃财政的饕餮胃口太大,最终挤占了公共服务的投入。

胃口最大的饕餮是庞大的皇室宗亲们。他们对明朝财政资源的占用,甚至超过皇帝本人和他的直系家属们。

明制,皇子除太子外,皆受封亲王,亲王之子除世子外封郡王,郡王之子除世子外封镇国将军,以此类推。据统计,有明一代270年间,受封就藩的亲王62人,加其他亲王共217人,郡王507人。徐光启曾经推算皇家人口的增长率,洪武期间亲郡王有58人,到永乐达到了127人,基本30多年长一倍。这个规律一直延续到万历年间。如果加上郡主等各级女性皇室成员,明朝皇室成员在有明一代规模达到了70万到100万人。这些人基本都是特权阶层,占用了大量社会资源却不用缴税,不用履行公共义务。两百多年下来,皇室成员成为一个骄奢淫逸、什么都干不了的族群。以神宗最溺爱的儿子福王朱常洵为例,万历四十一年,他离开皇宫搬到他位于河南的封地居住,万历皇帝一次性赐给他良田4万顷。经朝廷大臣们力争,改为2万顷。河南土地不够,就用山东、湖北的良田补足。2万顷是什么概念?占当时明朝全国田亩的千分之三。也就是说,福王这个待遇级别的藩王,整个中国只能养得起300多个,再多,就算全国百姓都当流民,这个国家也供养不起他们。这就等于是拉仇恨。1641年李自成攻陷洛阳,以非常残酷的手段杀死福王朱常洵,未必是因为私仇,但确实是有阶级仇恨的。

第二个吃财政的饕餮就要说到皇帝自己了。就说皇宫中吃饭这一项,成化帝以后,光传菜的宦官就达150多人。御厨干活的少的时候有4000多人,多的时候达到7000多人。万历中期时,自己一个人一年吃饭的花销是30万两银子。明室还经常大兴土木,十三陵今天是著名的旅游景点,在当时却耗费民脂民膏无数。仅万历和皇后的定陵,就耗银800万两。而万历四十八年,朝廷为抗击后金调集的11万明军,军饷总额也不过520万两。这个量,还是朝廷在全国加派三次横征暴敛的结果。难怪《明史》引用前人的话说,“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崇祯帝号称简朴,但到1644年崇祯十七年将亡时,皇帝还全国选补太监,增加了上万人,光米就增加了72000担,做靴子就增加花费5万两。合北京、南京、凤阳等处,太监总数在10万人以上。

只靠朝廷给的禄米不足以养活皇室成员和侍从们,被封王的王室成员拥有大量的王田王庄。陈锋在《中国俸禄制度史》中列举1425年至1627年间朝廷赏赐赐王庄王田的次数多达70次,其中1万顷以上的6次。

第三个吞噬财政的饕餮是军费开支。我们在《被统治的艺术》那本书里讲过,朱元璋设计的明朝兵制,是卫所官兵自给自足。早期明朝军费也多由军屯自己筹集,财政只起个补贴作用。但是,这个机制到宣德年间,就已经走样严重了,也就是说,它只按照朱元璋的初始设定运转了60多年。一方面是因为军田被军官、豪强吞并,或者被私卖成了民田,降低了供给;另一方面,卫所士兵要么逃亡,要么被权贵侵占,成为私人劳力,军户和军屯创造的财富被私人吞没。朝廷只能靠财政支出撑住军费。据全汉昇的《明中叶后太仓岁出银两研究》,从1548年嘉靖二十七年到1617年万历四十五年中的14个年份看,军费占国库银两支出的百分比最高达到了97.25%。仅军费一项就耗光了明朝家底。

第四个吃财政的饕餮是天灾。受小冰河期影响,明朝最后一百年饱受旱灾、洪灾、蝗灾袭击,赤地千里。崇祯的最后6年,又出现了瘟疫,导致正常的赋税无法支持朝廷用度。明朝只能向民间加派赋税,来应付辽东战事的辽饷、练兵的练饷和围剿李自成、张献忠等农民军的剿饷。明末三饷共加派了1670万两。但这是竭泽而渔,而且十分中用于正途的钱不过一分,大多数三饷都被层层盘剥贪墨,最终吃掉了明朝的江山。

可以说,以宣德年间为界,明朝在花钱上有明显的分野。前期尚算支出有度,公共事业还得以发展,后期简直是怎么作死怎么来。明朝财政支出的这种巨变,显然不能全归咎于某些皇帝的个人品德和行为,而是因为制度有问题。

 

第三部分

那么,明朝的财政制度有什么问题?又做过哪些修补,为什么没起到作用?我们在第三部分,谈谈从这本书得到的启示。

首先,明朝的财政制度设计具有泛道德性或者说一定的先进性,但缺乏刚性约束。从总设计师朱元璋对财政的表态看,立意是相当高度的。比如,朱元璋提倡量入为出、藏富于民。看得出来,朱元璋的财政理念带有“以民为本”色彩,不过,财政制度不是制订一套好的道德标准就可以实现良性运转,最核心的还是刚性约束。但基于当时的认识和技术条件,朝廷的财政设计,既解决不了税赋征收环节的腐败,也处理不了国家与地方的财政关系,既无法辨别土地交易、商业交易的性质,更无法实现社会财富的合理分配。简单说,皇家思维代替了市场的思维,皇家利益吞噬了社会各界的利益。

其次,从明朝财政制度设计的初衷看,它体现的是对皇室和社会底层两个极端的重视,而忽视了社会中坚阶层的利益。由此导致了皇室和文官阶层、商人阶层的长期对立,社会结构异变成了两头重中间轻的杠铃型。由于社会中坚力量缺乏与朝廷的共同利益,因此明朝面对天灾和外部入侵时,社会中坚力量在事实上缺席,只会摇旗呐喊或乱出主意。

我们举万历年间,即明朝崩塌之初时的例子。万历二十四年,万历皇帝摒弃朱元璋祖训,开征矿榷税,这是臭名昭著的弊政。一般认为,这是因为万历贪财,同时因为“万历三大征”,平宁夏兵变、平贵州土司叛乱、抗日援朝,这几场耗资巨大的军事行动留下了太多的财政窟窿。这固然有其道理。但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万历开征矿榷税这么大的事,并没有通过官僚体系,而是委派宦官集团来执行的,结果导致文官集团、商人集团的强烈反抗。事实证明,最晚到万历年间,皇室与文官集团已失去合作基础。万历三十年,仅两京就缺尚书3人,侍郎10人,科道官94人,全国缺巡抚3人,布政监司66人,知府25人。当时称“章奏不发,大僚不补,起废不行”。文官集团与皇室长期冷战。至于东林党人与宦官集团的党争,只是皇室与文官集团斗争显性化的表现罢了。

第三,明朝的体制无法完成配套的深层次改革。所谓改革,最终需要下层行政单位的跟随才能发挥作用。但明朝皇权不下县的治政模式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改革只能在上层打转。面对明朝财政制度的问题,当时不少有识之士曾力图修补。比如明朝早期的名臣周忱当江南巡抚时,苏州以全国1.16%的垦田承担全国9.8%的税粮,松江以全国0.67%的垦田承担全国4.1%的税粮。周忱想减轻江南重赋,而朝廷不许,只能把徭役折银,江南负担没能实质性减轻;到了万历年间,张居正主政时,推出了“一条鞭法”,把赋税和力役合并,折成银两计算,降低了征税成本,充实了国库。但没有形成社会合力,结果张居正人亡政息,他的改革也没能持续下去。

再说军事制度,明朝军事的起落,其实也是财政制度决定的。明朝卫所制度破产后,从中叶起改革为募兵制。当兵不再种田,而专事打仗。戚继光就是在目睹义乌矿工3万人规模的群架后,选择了4000人组成了戚家军。募兵制花费大,但提升战力的作用显著,但随着明朝财政破产,募兵主要靠将领个人完成,军队开始从忠诚于朝廷,逐渐转为忠诚于将领个人。国家意志不能作用于士兵乃至将领头上。

这些都是明朝体制不支持全面改革的例证。正如《剑桥中国明代史》所说,明朝朝廷作为一个相对松散的政府,“是没有能力应付新时代的难题的。”而财政制度的难题,就是明朝中期以后最大的难题。赋税问题变成了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又变成了政治和军事问题,最终,导致了明朝倾覆。

 

总结

好,我们来回顾一下本期讲的内容,我们以“取”和“用”这两条线索,讲了明朝的财政制度,怎么收钱,怎么花钱,最后又探讨了财政制度怎样影响了明朝的国运兴衰。

其实,财税制度是考察一个朝代兴亡成败的重要视角,但中国传统的历史,很少关注这方面的内容,完善补充这个视角,可以对明朝乃至中国古代历史,有更丰富、立体的认知。

《钱眼儿里的皇朝》读书心得:本书从财政视角剖析明朝兴衰,揭示财税制度对国家命运的关键作用,展现明朝收税制度的完善与花钱的无度,引人深思财税对国家治理的重要性。

《科举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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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科举史》。顾名思义,这本书讲的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的历史。

科举是古代中国非常特别的一项制度,甚至有人说,科举可以称得上中国的第五大发明。从隋朝开始,一直持续到清朝末年,科举制度持续了 1300 多年。作为一项制度,能够延续这么长的时间,这在世界历史上都称得上是罕见的现象。

而且放在世界历史上,科举也是中国的一大创新,中国人第一次用考试来选拔官员。除了受中国影响很深的几个国家,比如日本、朝鲜、越南以外,其他大多数国家都是一直到近代,才慢慢开始出现类似的形式。甚至有历史学家推测,西方很多国家的官吏选拔制度,就是直接借鉴了中国的科举制度。

一直到今天,科举留下的一些观念,还在影响着中国人。我们常常听到的一些说法,比如「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还有像「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都是科举时代形成的看法。今天从世界范围来看,中国、日本、韩国这些东亚国家普遍更重视考试,来自这些国家的学生,也更擅长在考试中拿高分,这种考试文化,如果向上追溯,也会对应到科举制度。

虽然今天的你我,或多或少还受到科举的影响,对于「科举」这个词肯定也不陌生,但是对于科举制度,其实大多数人并没有全面的了解。这本《科举史》,就是对古代中国科举制度的一次全面研究和总结。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著名的历史学家、汉学家宫崎市定。宫崎市定毕生致力于中国史的研究和教学,是日本京都学派史学的集大成者,获得过被称为「汉学诺贝尔奖」的儒莲奖。在日本学者中,宫崎市定被认为可以代表中国史研究的最高水平。这本《科举史》是宫崎市定的代表作之一。

接下来,我将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第一部分,我们来梳理一下,科举制度是怎样形成的。第二部分,我将带你进行一次时空穿越,咱们细致地观察一下,一位古代读书人的科举之路,到底是怎么走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科举制度是怎样形成的?

要想了解科举,我们需要顺着历史再往前看,考察一下科举制度出现之前,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

根据历史记载,夏商周的时期,国家的治理采用的是「亲贵合一」的制度。那个时候,君主任命官员,不是任人唯贤,而是任人唯亲。君主会根据一个人和自己血缘的远近亲疏,决定这个人官职的高低大小。而且,官职还成为一种遗产,父亲去世,儿子可以继承官职。

这种制度下,也出现过让后世敬仰的名臣,最著名的要数周公辅成王的故事。周武王建立周朝两年之后就去世了,由十三岁的儿子周成王继承王位,由于成王年幼,周武王的四弟周公担任摄政王,来辅佐成王,周公励精图治,七年后,成王可以独立治理国家时,周公把一个国力强盛的政权交还给了成王。

在大一统的时代,这种制度能靠血缘形成一种稳定的纽带。但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诸侯林立,纷争不断,各国君主都迫切地需要人才,只从贵族群体里边选拔,范围实在是太窄,于是君主开始接受大臣的推荐,从平民中选择人才。这种制度,有点类似今天企业招聘的内推制度,大大提高了选拔人才的效率。所以到了汉代,这种推荐制度成为一种固定形式,皇帝要求各地的行政长官考察自己辖区内的人才,再定期推荐给国家,这种自下而上考察人才举荐给朝廷的制度,被成为「察举制」。

不过,察举制慢慢显露出了问题,各地的地方长官都是朝廷派过来的,他们想要稳稳当当治理自己的辖区,就要借助当地豪门的势力。反过来,当地豪门就希望地方长官举荐人才时,推荐的是他们家的人。除此之外,地方长官既然是朝廷任命的,那朝廷中的权贵也会向地方长官施压,希望自己家的人能被推荐。

地方长官为了能治理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一不敢得罪当地豪强,二不敢得罪朝廷权贵,所以推荐人才时,往往只能任由朝廷和地方的贵族摆布,久而久之,察举制就成了专门为贵族服务的绿色通道了。

所以三国时期,在尚书陈群的建议下,魏文帝曹丕进行了一次改革,开始推行九品中正制。朝廷在各地设置专门负责选拔人才的中正官,将区域内的人才从一品到九品划分成九个等级,再报给朝廷,朝廷按照划分的不同等级,授予不同的官职。

九品中正制可以说是察举制的改良版,主要的变化,就是把推荐人才的权力从地方长官那里,转移到了专门任命的中正官那里。中正官就像是专门给朝廷服务的猎头,不参与地方管理,只负责考察人才,不用像地方长官那样,任由当地豪强来摆布。

但是九品中正制渐渐也出现了问题。这一次的问题是,这个制度对于中正官的眼力要求太高了。

负责考察的中正官既不授课,也不考试,甚至连本人的面貌都不见,就要对一个人的才华和德行进行评分,而且这种评分还是一种长期预测,要预测这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未来三十年甚至五十年的动向。而且中正官的任务非常繁重,据记载,一名中正官三年任期内,要评价的人数有几千人,想要又快又准地预测这些青年的未来,除非是神仙才能完美地完成任务。

于是中正官往往会找更多的维度去评价一个人,他们会调查这个人的身世如何,家族的长辈有没有当过官,还会调查这个人的岳父是谁,看什么样的家族愿意把女儿嫁给他,用这些角度来帮助自己判断这个人是不是靠谱。

但是久而久之,中正官的工作就变了,从考察一个人的才能和品德,变成了考察这个人的家世和门第,又回到看家族、看血统的老路上了。

所以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状态。最后依然是豪门贵族把持着人才上升的通道,输送的全是自家的子弟。

你会发现,在科举制出来之前,古代中国的人才选拔制度似乎走进了一个死循环,从亲贵合一到察举制再到九品中正制,不论采用哪一种选拔方式,最后的结果都是贵族把持着人才选拔的通道。

宫崎市定在这本书中特意提醒我们,科举制对于古代中国的政治都有特别的意义,因为科举制度不仅是皇帝选拔人才的手段,还是瓦解贵族群体的武器。

在科举制出现之前,贵族制度一旦确立,势头就无法遏制,即便有君主特意对贵族加以压制,但是他也只能打倒个别的贵族,没法破坏贵族制度。就算是最有权势的贵族倒台了,二流、三流的贵族也会迅速填补他的位置,整个贵族群体,还是没有办法被撼动。这个情况,可不是皇帝想看到的。因为贵族群体太稳定,皇帝就不可能实现中央集权。可是从东晋开始,中国经历了两百多年的乱世,政权频繁更迭,每一个朝代想要坐稳江山,都必须借助贵族的力量。皇帝想要削弱贵族群体,也是有心无力。

直到隋唐时代,中国又一次成为大一统的帝国,皇帝才有能力改变局面。

而皇帝手中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科举制。绕过贵族阶层,直接从整个国家选拔人才,补充到官员队伍中,这对于贵族群体无异于是釜底抽薪。

据说唐太宗李世民在一次科举考试后,看着新进士队列感叹「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彀」就是圈套、牢笼的意思,所以有人猜测说,李世民高兴的是,如果天下的老百姓都老老实实读书,就不会有人造反了。而我们回到当时的历史背景,李世民更有可能在想,这些人才终于是直接受皇帝控制,而不是被贵族群体影响了。

到了宋代,宋太祖赵匡胤对于科举制度又有两个创新,第一是在科举的最后增设了殿试环节,选拔人才的大权最终直接掌握在皇帝手中,从此之后,科举出身的官员,不再是举荐官员的门生故吏,一跃成为「天子门生」。不仅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且更在君臣关系之外,多了一层师生关系,皇帝的中央集权变得更加稳固。

赵匡胤的第二个创新,是隋唐时期,进士及第获得的仅仅是出身,也就是有可能做官的权利,而赵匡胤第一次把科举和做官直接挂钩,读书人进士及第,马上就被授予官职。这个创新大大调动了天下读书人的积极性,「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这样的成功故事,诱惑着每个读书人。

经过隋唐和宋朝,看重门第和血统的贵族制度也渐渐消亡,取而代之的,是一批批经过科举选拔上来的读书人,他们形成的士大夫群体。科举制度也正式确立为国家选拔人才的核心制度,一直到晚清,虽然考试范围和具体规则进行过调整,但是通过考试来选拔高等官员的制度,就这么一直延续下来。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科举制度具体是怎么选拔人才的?

让我们穿越历史,回到科举制度最成熟的清朝。现在,你就是清代的一位读书人了,饱读诗书,学富五车,踌躇满志,准备参加科举。

这个过程很像是一个打怪升级的游戏,每过一关,你都能获得新的称号和新的荣誉。最开始没有任何功名的时候,你的称号叫「童生」。儿童的童,学生的生。

需要说明一下,这里的「童生」只是一种称呼,并不一定真的是小孩。只要是没取得功名,不管是十几岁还是几十岁,都被称为童生,比如《儒林外史》里边的范进,第一次出场时,就是一位 54 岁的老童生。所以,在这场穿越回去的科举之旅中,如果你发现和你一起参加考试的,有中年人甚至是老年人,千万不要感到奇怪。

那这场科举之旅从哪开始呢?

咱们在中学的历史课上学过,科举分成乡试、会试和殿试。但是,乡试还不是你的起点。想要参加乡试,你还必须参加另一门考试。你可以把它想象成科举的预选赛。

同正式比赛一样,这个预选赛也是三关。

第一关叫县试,县试的考生都来自于同一个县,考官就是知县,接下来的十几天,在县太爷的监督下,你要进行 5 轮考试。

第一论考三道大题,其中两道题考的是八股文,试题都出自四书,也就是《大学》《中庸》《论语》和《孟子》,另一道题考的是作诗。

第二、三、四轮的考试也都是大同小异,只不过八股文的出题范围拓展到四书五经,也就是《易经》《诗经》《尚书》《礼记》和《春秋》也会出题,而且不仅会考作诗,还有可能会考赋,或者是时事论述。

如果你前四轮都通过了,那么第五轮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第五轮只考一篇四书为题的八股文,此外还要默写雍正皇帝颁布的《圣谕广训》其中指定的部分。《圣谕广训》是读书人必须背诵的,所以根本不难。基本上,只要是进入到第五论的,就相当于县试已经通过了。

第二关叫做府试,府试的考生范围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地级市,考官就是知府。府试的基本形式和县试一样,只不过被简化为两轮,第一轮考八股文和作诗,第二轮还是走个过场,默写圣谕。

府试通过之后,你就可以去闯第三关,也就是这个预选赛的最后一关了。

第三关叫做院试,院试的考生范围还是相当于今天的一个地级市,只不过考官升级成了本省的学政。

学政的全称是「提督某省学政」,和总督、巡抚一样,都是天子直接排遣到地方的官员,执掌一省的教育行政。学政的人选很受重视,必须是进士出身,特别是对于直隶、江苏、安徽、江西、浙江这样的人才大省,必须选用有真才实学的学政,不然不足以压服人心。

学政的任期一般是三年,在这三年内,学政会进行两次巡回视察,考察各府的教育情况,视察到哪一府,就在那里举行院试。

院试一般是考三轮,也是考出自四书五经的八股文,还有作诗。不过院试更加严格,最后一轮多了核查笔迹的程序,考生第三轮考试完毕,要把卷子直接交给学政,学政会把这张卷子和第一二轮的卷子进行对比,看看笔迹是不是一样,甚至还有可能调出县试和府试的卷子检查笔迹。如果笔迹不同,那就麻烦了,会当场逮捕这名考生。请人代考的考生和代考者都会面对充军发配的惩罚。

当然,你不用担心,你肯定是凭借真才实学通过的考试。闯过了县试、府试、院试三关,经过整整十轮考试的层层筛选,恭喜你,你最终成为了县学生员,也就是俗话说的「秀才」。

严格来说,秀才还不是经过科举选拔的人才。为什么叫县学生员呢?就是通过考试之后,你获得了县学(也就是本省教育机构)的入学资格,成为国家培养的人才。

虽然这个资格不能让你当官,但是成为秀才,你就已经拥有了一些特权。

首先你的身份不同了,你获得了受到礼遇的权利。秀才不是官员,但是能够得到相当于九品官的待遇;官府也不能随意逮捕、监禁秀才;平民侮辱秀才,将视为侮辱官员;秀才和官吏一样,可以不用服徭役。也就是说,一旦你成为了秀才,你就已经开始从平民向着官僚阶层和知识分子阶层升级了。

最重要的是,只有成为了秀才,你才有参加科举的权利。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会说考上秀才是科举的预选赛。

好了,现在你成为了秀才,接下来在你面前的,就是正式的科举之路了。前边也是三关在等着你。

第一关是乡试,虽然名字叫乡试,实际上是全省规模的考试。乡试每三年举行一次,在省会举办。因为是为国求才,所以格外隆重,乡试的考官由朝廷指派,从进士出身的京城官员中选拔。要想当上乡试的考官,自己先要参加一轮考试。皇帝会特派一位大臣,在紫禁城中的保和殿对这些进士出身的京城官员进行考试,从成绩优异的官员中,给每个省指派正副考官各一人。

乡试期间,本省的巡抚会亲自担任监考官,还会从本省进士出身的知府知县中挑选若干名,作为考场的工作人员,可见对于乡试的重视程度。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规模最大的是位于南京的江南贡院,供江苏、安徽两省的乡试共同使用,最多的时候,可以同时容纳两万名秀才一起参加考试。

参加考试的人多,对于考试的要求又严格,所以乡试的考试环境,其实并不太舒服。参加乡试,不止是在考验你的知识,也在考验你的心理和体能。

乡试的时间非常固定,日期定在八月,一共要考三轮。八月初八的凌晨三点,你就要在贡院门口排队,接受非常严格的搜身检查,四个卫兵搜查一个考生,确定没有任何违禁物品,才会放你入场。你会分到一间狭窄的房间,面积只有一点几个平方米,正面还没有门,方便监考随时巡查。

一旦考生全部进入贡院,整个贡院从考官到考生,再也不允许有人进出。直到初十考试结束之前,你吃饭、睡觉、答题都是在这间一点几个平方米的小屋里。

交卷之后你可以回家休整一下,八月十一日的凌晨三点,你还要来贡院排队,参加第二场考试,这一场是十三号结束。八月十四号早上你来参加第三场,这一场是十六号结束,但是允许考生在八月十五提前交卷,这样就可以回家和亲友一起过中秋节。

也就是说,三场考试,就算你文思如泉涌,下笔神速,每次都第一个交卷,你也至少有六天六夜是在小房间里度过的。

而且考试的题量不少,时间还是很紧张的。三场考试里,你一共要完成八篇八股文,五道策论,也就是政治类的论述题,此外还会考作诗。

三场考试结束,你的考卷不会直接送给考官审阅,而是交给专门的抄写员,重新抄写一遍。抄写的卷子上不写姓名,只写编号,再交给考官审阅,这样是为了避免考官根据名字和笔迹给人情分。

这个阅卷工作大概要持续一个月,最晚到九月二十五日,乡试的结果就会公布。你通过了乡试,就从秀才升级成举人。

成为举人,你的身份就更不同了,因为举人已经是国家的储备干部,是有机会被分配到官职的。所以在《儒林外史》里,范进还是个秀才时,他的老丈人胡屠户经常骂他,等他考上了举人,胡屠户就把范进看成天上的文曲星了。

所以成为举人之后,必然有很多亲戚朋友向你道喜,你还要再去一趟省城,拜见自己的考官,把他当做你的老师,将来你要是当了官,这种师生之谊也会成为你和你老师的政治资本。

一通热闹之后,你还得早早准备,规划自己的行程,因为你要在第二年春天三月到北京参加会试。

会试的整个流程基本上和乡试一样,同样是三场考试,完成八篇八股文、五篇策论和一首诗,同样是一个月之后,四月十五日会公布成绩。

不过通过会试之后,你完全来不及高兴,因为第二天,你就要在紫禁城的保和殿参加殿试,这一次,你的主考官是皇帝。

殿试通常只进行一天,试题只有策论,也就是政治类的问答题。一道大题分成四个小题,考生的文章不得少于一千字,上不设限。考生的试卷会由八位阅卷大臣首先评判,大臣们选出其中最优秀的十篇文章,交给皇帝评判,由皇帝最终决定前十位的排名。

殿试的考生,会按排名分成三个等级,被称为「三甲」:第一甲只有三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状元、榜眼和探花,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若干人,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若干人,赐同进士出身。

殿试应该是科举考试的终点,但进入明清后,科举还有一场加时赛,叫做朝考。皇帝会让翰林院举办考试,来检验考生有没有进入翰林院的文采,除了一甲的三个人,也就是状元、榜眼、探花以外,所有进士都要参加朝考。

对于殿试成绩不佳的进士来说,朝考是一次翻盘的机会,比如曾国藩,他在殿试的时候只被列为三甲,在所有进士中名次应该在二百名开外,但是他在朝考中得了第二名,被封为庶吉士,可以进入翰林院。

这个机会非常重要,因为一般的庶吉士都是前途不可限量,当了三年庶吉士之后,会被授予「翰林院检讨」等职位,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翰林」。虽然品级不高,只有从七品,但是用今天的眼光看,翰林相当于是整个清王朝的「管培生」,前途自然不可限量。比如曾国藩,在十年之中,七次升迁,不到四十岁,他就已经是正二品的礼部侍郎了。

朝考结束之后,你的科举之路算是圆满走完,和你一起参加考试的同学也各自有了不同的方向。名列第三等的张华去别的省出任知县,名列第二等的李萍留在中央政府,名列第一等的你进入翰林院,成为国家的管培生,你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不过,我们前面讲的这条科举之路,其实是最顺利的情况,基本上相当于是倍速播放。实际上,一位读书人想要考取进士是非常困难的,有学者统计过,在明清两朝,全国平均每两万人中才能出一个进士。

甚至一个平民家庭想要培养出一个进士,往往要花费几代人的努力,祖父考过秀才,父亲当过举人,孩子努力考进士,完成一场科举接力。比如清代,有 80% 以上的进士都是出自书香门第,他的父亲、祖父、曾祖父,至少有一位考中过秀才。

今天,如果你到北京的孔庙遗址,你会在那里看到两组明清留下的石碑,一组是 190 块的十三经刻石碑,上边铭刻着十三部儒家经典的全文,一共 63 万字。另一组是 198 块的进士题名碑,上边记录了元、明、清三朝,600 多年间,51624 位进士的姓名和籍贯。

在唐代就曾经有人写诗,「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这两组石碑,也许就是最好的印证,因为在这5万多名进士之外,还有数以百万甚至千万计的读书人,他们皓首穷经,却终其一生无法走完他们的科举之路。

 

总结

到这里,这本《科举史》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最后还想聊一个问题,那就是,科举制是怎么退出历史舞台的?

宫崎市定在这本书讨论科举制的结局时,用了「崩溃」两个字,可见科举制度的结束并不漫长,而是速度极快。

在清朝光绪二十七年(1901 年),清朝政府颁布了《学堂章程》,创办了京师大学堂这样的新式学校,培养外语、政治、经济、法律各方面的人才。一开始,朝廷还试图把新式学堂融进科举制度中,从京师大学堂毕业的学生,同样能获得进士身份,并被授予官职。但很快新式学堂就完全替代了旧式科举,到了光绪三十一年(1905 年),举行了最后一次科举考试。

延续了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在进入 20 世纪的前五年,就用一种极其慌张的方式,退出历史舞台。

为什么会这样呢?宫崎市定在这本书尝试给出一种解释,但是他又不愿意粗暴地下定论,把原因归咎于科举制度本身的腐朽僵化。因为恰恰从 19 世纪末开始,西方各国开始推行官员考试制度,而这样的制度正是借鉴了科举制度。这就出现了一种很奇怪的现象,在同一个时间点,在东方,这种制度正在走向衰落,而在西方,这种制度刚刚兴起,甚至推动了历史进步,从这个角度来看,确实很难直接判定说,科举制度本身就是落后的。

那为什么中国的科举制度在晚清走向了崩溃呢?宫崎市定建议我们,要把科举、儒家和皇权这三者放到一起来看。从隋唐到晚清,儒家思想越来越固化,甚至越来越像是一种宗教,皇帝成为法王一样政教一体的领袖,不仅掌控着人们的世俗生活,还掌控着人们的精神信仰。而科举考试,从一种教育制度,变化为政治制度,最后近乎于是一种宗教仪式,读书人像僧侣一样,把四书五经当做经书诵读。用今天的眼光来看,原本是知识版图中的那一小块,却被当成无上的宝典,自然就脱离了教育的本质。

所以回顾科举制的历史,这个制度原本是为了巩固皇权而兴起,也因为被皇权扭曲,最终走向衰败和崩溃。

《科举史》读书心得:科举制度作为古代中国选拔官员的独特方式,历经千年演变,深刻影响了中国社会结构与文化观念,其兴衰历程展现了皇权与贵族、个人奋斗与制度局限的复杂互动。

《从南极到北极》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5)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从南极到北极》。

听书名,你可能会觉得,这是一本讲地理知识的科普书,或者是一本讲极地旅行的游记。其实,这本书记录的是近代欧洲人对世界上各个“无人之境”和“未知世界”的初次探索,其中包括中亚的荒漠戈壁、非洲的热带雨林、太平洋的无人小岛。这本书还记录了发现新大陆的跨海航行、印加帝国的灭国战争,以及地球两极的探险之旅。所以,这本书不只是一本旅行笔记,它更是一部探险报告合集。另外,这本《从南极到北极》的瑞典文原版和英文译本是1911年、1912年先后问世的,所以,它还是一套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历史档案。它以上世纪西方人的视角,给我们展示了那个时代欧洲人认识“未知世界”的三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双脚丈量大地。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洲列强在东亚、南亚、阿拉伯世界等古老文明区的扩张已经基本完成。但欧洲人并不满足于此,追求财富、探索未知的欲望促使欧洲探险家继续向那些长期孤立发展的区域进发。这本书的作者斯文·赫定就是这样一位探险家。你可能听过一句诗——“不破楼兰终不还”。楼兰遗址的发现者就是斯文·赫定。他还发现了雅鲁藏布江和印度河的源头,先后八次攀登喜马拉雅山,首次向欧洲人介绍了“世界屋脊”的信息。

但一个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斯文·赫定主要活动在欧亚大陆。要了解地球的其它角落,他需要借用别的探险家的眼睛,这是了解无人之境的第二种方式。本书下半部分收录了很多欧洲探险家的经历,比如发现美洲新大陆的哥伦布、终身致力于非洲传教的利文斯通、远征北极点的南森、曾在南极探险的沙克尔顿。正因为本书囊括了地球各个角落的探险活动,《从南极到北极》才名副其实。可以这样说,读完这本书,你将完成一次环球探险。

不过,回头来看,直到今天,即使无数的探险家在叩击未知世界的大门,但仍有很多地方还未曾被人类涉足。好在探险家有勇气和双脚,而小说家有天马行空的想象和引人入胜的文字。人类或许还来不及了解那些未知的土地,但这并不妨碍人类放飞想象。这本书给我们介绍的认识世界的第三种方式就是跟随小说家放飞想象,斯文·赫定就幻想自己是一只海鸟,飞过了《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公曾经生活过的那个太平洋海岛。

下面,我将和你一起深入三处无人之境。首先是楼兰发现之旅。楼兰古城在茫茫戈壁中沉睡了上千年,为什么会被瑞典的探险家斯文·赫定发现?其次是沙克尔顿征服南极点的故事。沙克尔顿并没有真正到达南极点。斯文·赫定为什么把失败的探险经历收录进来呢?最后,我们和斯文·赫定化作海鸟,去了解一下鲁滨逊生活过的那个地方。

前面提到,这本书诞生的背景是欧洲人在全世界的扩张,所以这本书在材料选择、文字使用上会有明显偏见,所以,我会补充一些相关的其他材料。当然,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是一个个亲身的见闻、生动的故事,建议你翻翻目录,挑一些喜欢的章节读一读。

 

第一部分

认识一个新的环境,最好的办法就是亲自走一走。第一部分,我们跟随作者用脚步丈量大地。本书的作者斯文·赫定是一位瑞典探险家,同时他也是我国的古迹“楼兰古城”的发现者。一个中国千年前的古城,是怎么被一个外国人发现的呢?

在这里,我们需要补充一点有关“楼兰”的背景信息。古人写过很多有关“楼兰”的诗句,比如王昌龄的“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李白的“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就连娓娓道出《游子吟》的孟郊,竟然也留下“拟脍楼兰肉,蓄怒时未扬”这样的句子。难道说,这个楼兰是个像突厥、匈奴那样可怕的势力嘛?查看历史书就会发现,古代史料对楼兰的记载非常少,因为它只是个很不起眼的小国,在汉代就被灭掉了。那为什么楼兰在中国诗作中出镜率那么高,甚至在两千年后吸引了斯文·赫定的到来?

虽然楼兰很小,但它位于中原通往西域的要道上,夹在汉朝、匈奴、月氏之间,因此成为多方争夺的对象。作为小国,楼兰只能左右逢源。汉朝曾软硬兼施,多次搞定它,但匈奴近水楼台,楼兰老国王去世后,新国王受匈奴指使背叛了汉朝,多次杀死汉朝使臣。于是,汉朝皇帝打算去收拾一下这根“墙头草”。

要派哪位名将远征楼兰呢?对付一个小国,名将用不到。史书记载,一位叫傅介子的骏马监自告奋勇要去灭掉楼兰。骏马监是什么职务?你可以把它理解为孙悟空在天宫被封的那个“弼马温”,也就是负责养马的。别看傅介子是区区骏马监,但他不辱使命,很快就迫使楼兰王谢罪。由于楼兰国迫于匈奴压力又一次反水,傅介子便再次前往西域,打着赏赐属国的旗号,设局杀死了楼兰王。

为了避免楼兰遗民彻底倒向匈奴,汉朝统治者做了两件事来斩草除根。第一件事是更改国名,仍然叫楼兰的话,楼兰人肯定会时刻记着以前的历史。公元前77年,汉朝把楼兰改名为鄯善。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现在。但只是改掉名字还不够,汉朝统治者做了第二件事,将楼兰迁都。都城是一个国家的政治核心,常常也是文化核心,通过迁都可以把这个王国以往的根基都斩断。

回到最初的问题,为什么小小楼兰那么有名呢?

一个原因是楼兰逐渐成为一种符号,指代狡猾险恶的边境敌人。可是狡猾强大的敌人有很多,为什么文人要揪着楼兰这个“小可怜”不放呢?有这样一种解释:常常提到楼兰的,主要是诗人。诗人写诗对意象的选择是很挑剔的。与匈奴、月氏这样生猛的字眼比起来,“楼兰”二字显得更有诗意,更适合入诗。当然,更重要的是,无论是李白还是孟郊,古代文人心中多多少少都有个“投笔从戎”的梦,都希望像傅介子一样为国立功而名扬四海。这么一来二去,两千年后,楼兰是否真实存在过,人们已经搞不清楚,但楼兰这个“IP”却无人不知,甚至走出国门,流传到亚欧大陆的另一端——瑞典。

斯文·赫定1865年出生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他从小就热衷于户外探险。通过阅读大量的历史古籍,他萌生了来亚洲腹地探险的想法。不过,他个人的兴趣和那个时代的风潮分不开。到19世纪后期,欧洲列强已经蚕食了各大文明区,连相对落后的非洲都被瓜分了,但这并没有完。欧洲人仍然希望在无人之境中找到发财的机会。斯文·赫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涌现的欧洲探险家之一。

其实,楼兰古城的发现只是一个意外,斯文·赫定坚信中国西域有很多古国遗址,如果找到一些古玩,就可以大赚一笔。但是,探险不仅意味着危机重重,也意味着很可能一无所获。1885年,20岁的斯文·赫定第一次来到亚洲,他走遍了中亚、波斯等地。五年后,他第一次来到中国新疆喀什,却因为资金问题而无功而返。三年后,他争取到一个任务——实地测量传说中的“中亚地中海”,也就是罗布泊的准确位置。因为他有一个主张,说罗布泊是不断移动的。因此,获得了瑞典国家资助,第二次来到中国,并进入塔克拉玛干沙漠。只不过在漫天风沙中,赫定并没有什么收获。

1900年,清朝的慈禧太后正在与西方列强斗智斗勇,“义和团运动”“八国联军侵华”先后发生。而35岁的斯文赫定,头戴毡帽,嘴上叼着烟斗,骑着骆驼,再一次出现在了罗布泊。他的这次行动,获得了瑞典国王以及大名鼎鼎的诺贝尔的资助,经费十足、准备充分、计划周全。他宣称的任务仍然是测量罗布泊的准确位置。但实际上,他并没有直接去罗布泊,而是去了新疆和田,在那里的两座古城里搜罗了一批价值连城的文物。你看,寻找民间传说中的大漠古城与财富,或许才是他此次新疆之行的真实目的。

一个多月后,赫定一行人在当地向导的带领下进入了罗布泊荒漠。缓慢行进中,他们经过一片黏土高地,见到两处木屋废墟。在这座木屋遗址里,他们发现了许多陶器碎片、铜币和铜针,还有一些精美的木雕。只不过,匆匆赶路的赫定并没有特别留意。

又前行了20公里,赫定和队员们在沙漠中看到一处低洼地。他意识到这里可能会有水,决定停下来在这里宿营。但他突然发现,仅有的一把铁铲落在在之前经过的那片废墟了。由于向导对当地环境比较熟悉,于是他在晚饭后便骑上一匹蹩脚马匆匆返回寻找铁铲。

东北季风,总会在每年的三四月光临罗布泊。后半夜,一场暴风如期而至。已经找到铁铲的向导在风中迷了路,但这似乎是一种天意。向导为了避风,闯入了一片遗址。这个遗址里有一座塔,还有一片比白天路过的废墟规格更高的房屋遗址。这里遍地散落着木板、古钱和雕刻品,向导随手带走两块精美的木板。

第二天黄昏,向导带着意外收获的木板赶上南行的队伍。当苦苦等待的斯文·赫定看着面前这两块木板时震惊了。探险家的直觉告诉他,这些精美的木雕属于上一个千年的佛教文明。这两块木板,就像是某个神秘古国邀请他到访的国书。向导发现的一定是一座古城,自己很有可能成为第一个揭开塔克拉玛干沙漠文明之谜的人。他本来打算提前庆祝一番,但是一看所剩的水只够两天,于是忍痛搁置了探索遗址的事情。

但这件事,牢牢揪着赫定的心。第二年冬天,他做好充分准备,再一次来到罗布泊。初期,寻找遗址的过程并不顺利,繁重的搜寻工作使骆驼超负荷工作,连赫定也要放弃了。

这时,巧合再次出现。驼队意外踏上了一条若隐若现的古道。突然,头驼停了下来,因为面前出现一个巨大的土堆。经验丰富的斯文·赫定认出,那不是土堆,而是一座印度式样的佛塔遗迹。接下来,寺庙、僧舍、马棚、街市、瞭望塔、生活用具、纸本文书、木简文书陆陆续续出现在赫定眼前,一个辉煌的古代文明与赫定相遇。这就是楼兰古城。发现楼兰古城,是斯文·赫定一生最大的收获之一,这也是整个西域考古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事件之一。但到这里,故事并没有结束。

第二年,斯文·赫定派人用8头骆驼运着楼兰出土的文物,经印度送回瑞典。楼兰古城被发现的消息传回了瑞典国内后,瑞典官方意识到,中国的西北地区应该有更多的古代文明被黄沙覆盖着。于是,瑞典组织了大量探险家对中国西部进行考察。

当时中国正处在清末、民国的战乱时期,统治者顾不上操心这些事情。这导致西方考察队私自运走了大量的中国文物。据统计,1856到1932年间,俄、英、德、日、瑞典等国曾考察我国西北地区66次,每次考察结束,这些国家的中国文物就会增添一笔。你可能听说过,敦煌莫高窟有很多文物流落在全球,那些在敦煌窃取文物的人,就是受到斯文·赫定启发而来的,甚至就在斯文·赫定的队伍里。这是我国考古史上的“耻辱记忆”。

很多中国人渐渐地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1926年,赫定又率领一支大规模的远征队来到中国进行考察,这个行动立刻激起中国学术界的强烈反对。经过反复谈判,赫定做出妥协——他发现的一切物品,都归中国所有。到这时,中国学界才第一次夺回国内科考活动的主导权。但是,赫定带走的文物已经无法挽回。因此,当他晚年想再次来中国的时候,遭到中国政府的严厉拒绝。

我们用很大一部分篇幅讲了发现“楼兰古城”的过程。这正是一百年前西方探险家深入无人之境的典型案例。显然,这种探索不只有斯文·赫定一个人,在亚洲大陆别的地方,在世界的其他角落,欧洲探险家像蚂蚁一样,密密麻麻分头行动,向地图的空白部分宣战,《从南极到北极》记录的就是这个过程。

 

第二部分

斯文·赫定的个人精力是有限的,而且西方对世界的探索也不只是为了寻宝,也可能只是为了科考,只是为了挑战人类的极限。这本《从南极到北极》后半部分收录了不同时代其他探险家的经历。通过书本了解这些人的活动,正是那个时代人们了解世界的另一种方式。

但书中有个故事很特殊——“沙克尔顿征服南极点”。沙克尔顿曾多次向极地进发,但他并没有真正抵达过南极点,为什么斯文·赫定会记录一个“失败者”的事迹呢?

接下来,我们跟随沙克尔顿,走入寒冷荒凉的南极大陆。西方探险家很清楚,这里不仅没有楼兰古城那样的财富,而且危险千百倍。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去极地探险。人类到达南极点,还不到一百年。

接下来的主人公叫沙克尔顿,他比斯文·赫定小9岁。沙克尔顿是一位爱尔兰人,后来全家移居英国。1901年,也就是斯文·赫定又一次踏入罗布泊时,沙克尔顿第一次加入了南极探险队,乘船驶向南极。在船上,沙克尔顿协助科学家做实验,并发明各种新东西供大家消遣,鼓舞船员士气。在这个过程中,沙克尔顿展示了自己良好的协作能力。

第二年,他加入一支三人小分队,计划徒步行走2500公里,到达南极点。2500公里是什么概念呢?相当于从北京到海南三亚的直线距离。即使没有严寒的气候,只说走这么远的路,也是一件相当困难的事情。由于经验不足,三个月后,三人都出现了坏血病症状,他们在走到三分之二的路程时被迫中途折返。抵达南极点的目标虽然没有成功,但开启了沙克尔顿多次探寻南极的生涯。

四年后,沙克尔顿组建了自己的南极探险队。1908年10月末,沙克尔顿和另外三名队员开始朝着南极点进发。他吸取了上次的教训,没有徒步行进,而是乘坐雪橇。雪橇由4匹来自中国东北的小矮马牵引着,以每天30公里的速度前进。这支队伍就像是冰雪荒原上的一个小黑点,朝着远方的山峰前行,但这些山峰就像是行走的墙,总是无法到达。

有时,暴风雪会突然来临并持续一两天,他们不得不停下来竖起帐篷,爬进睡袋,小矮马也在帐篷外盖起马衣。暴风雪过后,光线会变得扑朔迷离,由于云朵遮住了太阳,大地上没有阴影,他们走在看似平整的雪地上,常常会意外地在一个小小的斜坡上摔下来。他们还经常会听到一些震耳欲聋的声音从远处传来,突然的响声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意味着巨大的内陆冰山裂开了。冰山滑入海水,巨大的冰块随时会撞碎附近的冰面。

除了路上的危险,更让人发愁的是干粮。沙克尔顿虽然带着玉米和压缩食物,但在几个月后,他们就不得不开始吃皮带、绳头和其他小东西。勉强支撑了几个月,他们决定射杀了一匹小矮马,吃不完而且不方便带走的肉被埋在冰雪中。这匹小矮马曾经拉过的那辆雪橇则被竖立在冰雪中作为回程的路标之一。几天后,饥饿迫使他们射杀了第二匹小马,不久是第三匹,眼看着就轮到最后一匹了。

一天,探险者在拉着自己的雪橇前进,突然他们的最后一匹小马消失了。回头一看,它已经掉进一条深达300米的冰缝中。他们站在黑色裂缝的边缘弯腰往下看,没有任何声音传上来。幸运的是,雪橇的前横档脱离小马,雪橇和人没被小马拉入深沟。但不幸的是现在没有牲畜可以牵引雪橇了,他们只能靠自己在冰川上艰难跋涉。

很快,圣诞节到了,这时的南半球正值盛夏。但即使是盛夏,气温也是零下47度。他们四个人来到一片被雪覆盖的冰冻平原。雪原向着南极大陆的核心方向逐渐升高,海拔上升引发了他们剧烈的耳鸣和头痛。不过,这意味着胜利距离自己更近了。

就在圣诞节两周后,他们再一次遭遇了严重的暴风雪,气温骤降到零下69度。另一方面,他们距离南极点只剩160公里,也就是说只剩下二十分之一的路程,相当于你在北京到三亚的旅途中,已经登上了海南岛。

现实状况是,沙克尔顿一行人没有雪橇,干粮消耗殆尽,他们如果继续前进,也许会在一两周后到达南极点,但接下来的便是因为饥饿而永远无法返回。沙克尔顿作为队长,他要立刻做出决定,是继续前进,还是保命返回。

此时的四人已经筋疲力尽,沙克尔顿再三权衡后,决定日夜兼程往回赶,以便在饿死前赶回船上。临走前,沙克尔顿朝着极点的方向把英国国旗升起来,并把一份关于他们旅程的记录放进一个圆柱盒里,然后怀着心痛下达了撤退命令。

返回途中,饥饿和疾病仍然没有远离他们,因为缺乏食物,他们不得不在回程时挖出之前埋下的小矮马尸体来充饥,却因此染上严重的痢疾。为防止船队等不及他们而开走,沙克尔顿把较弱的两名队员留在一个储备丰富的中途补给站,然后和另一位较强壮的伙伴先出发,并在两周后遇到船队。按理说,这时的沙克尔顿应该暂时恢复一下体力,但刚脱离险境的他坚持亲自带队接回留下的同伴。好在,最终所有的队员都活着回来了。

如果以目标是否实现来衡量的话,沙克尔顿的探险行动是失败的,而且他之后的两次极地探险同样没有成功。然而,作为一个领导者,沙克尔顿无疑非常出色。他对探险队员充满无限尊重、信任和关爱。他的一位队友称他为“世间最伟大的领导者”。

47岁时,沙克尔顿再一次前往南极探险,当探险船刚刚抵达南极海域的一个岛屿,沙克尔顿却在第二天便因心脏病发作而去世了。最终他被安葬在这个距离他的梦想最近的地方。

探索无人之境,不仅在考验人的生理极限,还在考验人的精神极限。斯文·赫定在写下沙克尔顿的故事时,应该深有同感。

 

第三部分

如果把这本《从南极到北极》的写作过程,比喻为在给一张地图上色,那斯文·赫定和其他探险家已经把大块的区域涂好了。不过,地球上仍然有很多地方是探险者没有到达过的。当然这并不是因为这里比南极还要难以征服,更可能是因为这里既没有财富,又不足以挑战人类极限,因此不被探险家关注。那赫定应该怎么完成这张地图最后零星的上色工作呢?

斯文·赫定决定借助小说家的力量,插上想象的翅膀。这正是那个时代,人们了解“未知世界”的第三种方法——放飞想象。接下来,我们一起走进鲁滨逊的世界。

我们很多人都知道鲁滨逊和星期五的故事。这是18世纪初,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在他晚年时写的一篇长篇小说。这本书问世半个世纪后,斯文·赫定出生了。他在很小的时候读过这个荒岛求生的故事。这个故事为赫定插上了飞翔的翅膀。赫定化身为一只信天翁。在南美洲最南端的合恩角上空盘旋,然后沿着智利狭长的国土一路向北,在靠近智利首都圣地亚哥的地方,发现一座名为鲁滨逊·克鲁索的岛屿。

赫定告诉我们,其实鲁滨逊的故事是有原型的,他是一位苏格兰水手,与《鲁滨逊漂流记》作者笛福生活在同一时代,名叫亚历山大·塞尔柯克。在一次南太平洋的航行中,塞尔柯克因为不满船上的长官,自愿离开船只,前往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这里气候温和湿润,有野山羊和可食用的水果作为食物。接下来,塞尔柯克在这里生活了四年之久。

赫定联想着塞尔柯克的故事,以信天翁的形象在鲁滨逊·克鲁索岛屿上空盘旋,它仿佛看到,鲁滨逊原来乘坐的船翻了,他是唯一一个被海浪带到这座岛上的人。然后,鲁滨逊在岛上用香蕉叶子裹着牡蛎、龟蛋和野果子,再用简易的弓捕猎森林中的动物,用它们的皮制作衣服。之后,鲁滨逊成为渔夫、裁缝、陶匠,在山顶修建了教堂并在此做礼拜。他找到了野生玉米,并培育它、收割它,然后用来制作面包。几年过去了,他越来越富足,从漫长的简单粗鲁的野蛮时代发展到一种兼具优雅和启蒙的状态。

承载着赫定天马行空的幻想,信天翁又飞向茫茫大洋中更多的无人小岛,它看到土著祭祀时的舞蹈,看到海洋上来来往往的法国船只,还有珊瑚礁和暴风雨。

 

总结

到这里,这本诞生于一百多年前的《从南极到北极》就为你简单介绍完了。

欧洲人在一百多年前闯入了那些无人之境,他们把这些行动叫作“探索”,也有人会把这些行动叫作“侵略”。如果只从信息丰富、叙述生动的角度说,这本书可以算作是经典中的经典。它不仅是瑞典国内的地理教科书,还是一部面向全球读者的探险名著。

其实,我们还可以把它当成历史书来读,这部书前半部分写的是斯文·赫定自己经历,后半部分记录的是赫定那个时代的故事。它很像是历史研究中常说的“一手史料”,其中既有鲜活的思想,也有被隐去的信息,甚至是被歪曲的情节,我们可以在甄别真伪中获得快感。

《从南极到北极》读书心得:本书汇聚探险家足迹,记录人类征服未知世界的壮举,展现地理发现背后的勇气与智慧,是一部集历史、探险与人文于一体的经典之作,激发对未知的好奇与向往。

《像丘吉尔一样演讲,像林肯一样站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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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像丘吉尔一样演讲,像林肯一样站立》。这本书主要说的是,怎么做一场领袖级的演讲?

乍一听这个介绍,你可能会觉得,这口气未免太大了吧?作者到底是何方神圣?要知道,一般的演讲教练,或者市面上的培训机构,是断不敢把话说得这么大的。你别说,这本书的作者,还真不是一般人。

他叫詹姆斯·休姆斯,是一位著名的演讲家。在演讲界,他还有一个非常响亮的外号,叫“白宫枪手”。没错,这个作者,是如假包换的,美国总统的演讲撰稿人,曾经为艾森豪威尔、尼克松等五位美国总统写过演讲稿。他还为此专门写过一本书,书名就叫《一个白宫“枪手”的自白》。换句话说,这本书的作者,也许是当今演讲这个圈子里,辈分最高,功力最深厚的人物之一。

但是,作者的辈分虽然高,这本书的姿态却放得很低。这本书里,没有多少高谈阔论的,关于演讲的大道理。我看这本书的感觉,就像打开了一个武器库,里面全是即插即用的演讲技巧。这些技巧具体到,开场的第一句话怎么说?假如要引用名人名言,应该怎么设计?演讲的时长应该怎么控制?等等。这些技巧不仅简洁,而且很扎实。因为他们都是经过不止一位美国总统验证过的。

事先说明,这些技巧虽然看起来有点零散,但它们的底层,其实是有一条原则贯穿始终的。这是我看完这本书之后,个人的一个总结。那就是,演讲的本质到底是什么?看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演讲跟其它的公众表达,有一个本质的区别。大多数的公众表达,目标都是传播信息,或者传递观点。比如新闻、书本、报纸,做的都是这件事。但是,演讲的目标不一样,它追求的,是和听众此时此刻的同频共振。也就是,你心里本来有很多摇摆不定的情绪,脑子里有大量并行的想法,你自己可能都没意识到。但是,演讲者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准确的捕捉到其中的一种情绪,并且把它唤醒。从这个角度看,好的演讲,听完之后,不是感觉自己掌握了什么新观点,而是会让你感觉,自己拥抱了一个精神上的共同体。所有听演讲的人,在这个时刻跟你,同频共振。

接下来,我将分成三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

 

第一部分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演讲也一样,开场最重要。因此,第一部分,我们就专门说说开场。那么,开场第一句,到底应该说什么呢?根据作者的观点,这个问题本身就问错了。因为一场好的演讲,开场根本就不应该着急说话。

没错,这本书里的第一条演讲原则就是,停顿。也就是,上台之后先不要说话,先登台,站定,然后盯住台下半分钟,跟观众的目光一一对视。这么做的目的,是让现场安静下来,并给让人们把注意力全集中到你的身上。而且,它还会让整个演讲产生一种郑重感。也就是告诉大家,我不是来背稿子的,我的话,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比如,贝尼托·华雷斯,这个人曾经五次出任墨西哥总统。根据作者的说法,此人身高1米52,相貌也十分丑陋。墨西哥的富人甚至说,他看上去就像一只癞蛤蟆。你可以想象一下,这么一个形象,在演讲台上,其实是不占优势的。但是,他特别擅长使用,沉默的开场。每次开口前,他都会用一分钟的时间,环视现场,上上下下的凝视观众。就在这一分钟里,人群总会变得鸦雀无声。

再比如,拿破仑,我们都知道,个子也不高。他每一次在将士面前开口演讲时,都会先沉默40到50秒。根据在场将士的说法,在拿破仑沉默的时间里,他一直在以每秒千分尺的速度变得高大。

这就是开场的第一个技巧,停顿,并且运用沉默的力量,锁定全场的注意力。

好,现在全场安静,你可以开口了。那么,第一句话说什么呢?我猜,你听到最多的开场,大概率上,不是问好,就是感谢。比如,各位来宾,晚上好,很荣幸站在这里,首先我想感谢这场大会的主办方,等等。

但是,在这本书里,作者却一再强调,开场千万不要问好,不要表达感谢。你可能会觉得奇怪。大家不都是这么开场的吗?有什么问题?其实,问题出就出在,大家都这么开场。观众早就听腻了。只要你这么开场,观众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套路感。会觉得,这个开场很熟悉啊,估计后面也是大同小异。一旦产生这个想法,观众的思绪会一路绝尘而去。而且更重要的是,当你这么说的时候,会产生一种,讨好现场观众和主办方的感觉。你的姿态,会不自觉的低下来。要知道,演讲的时间何其宝贵,第一句话一旦让观众的注意力跑掉,或者在一开口没有赢得观众的尊重,后面再想挽回,可就难了。

丘吉尔曾经说过,取悦他人的开场,是最愚蠢的开场。所有想讨人喜欢,但又并非原创的语句开场,都会让你的演讲黯然失色。

作者认为,开口第一句话,要能镇住全场。怎么镇住?你必须要一开口,就说出一句,让所有人都产生强烈共识的话。

比如,你可以说出一个在场人都认同的主张。比如,19世纪,美国废奴运动的领袖,叫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在有一次独立日的演讲上,他是这么开场的。他说,不好意思,我不懂为什么你们会邀请我。我和我所代表的人民,没有任何理由来庆祝今天这个日子。你看,这句话一出口,就带着很强的主张。它背后有一句潜台词,就是,黑人一度是被压迫的,而我坚定的站在黑人这边。

再比如,你可以说出一个大家都没有注意到的事实。比如,马丁·路德·金,1963年在林肯纪念堂的台阶上发表演讲。第一句话是,100年前,一位伟大的美国人签署了解放宣言。今天,我们正站在他雕像的身影下集会。你看,这就是一个被很多人忽视的事实。一旦说出来,也能马上让在场的人,产生一种共识感。

再比如,你还可以用一个极其自信的愿景作为开场。比如,作者曾经见过一个纸张公司的CEO,开场第一句话是,我看到的前景是,我们将要创造公司年度销量最大的历史,除非我们自己搞砸它。你看,这个开场方式,不能说它有多高明。但至少一开口,气势就上来了。要知道,演讲演讲,演在前,讲在后。不管说什么,姿态跟气势首先不能输。而且更重要的是,它能唤醒在场人的共识。

这就是开场的第二个技巧,叫,第一句话不要问好,不要致谢。第一句话必须要快速唤醒在场人的共识。当然,这不是说,不能在演讲中表达谢意。而是,不要把它当成开场。假如你想表达感谢,可以把它们插在中间。比如,你想感谢主办方领导有力。你可以在演讲中,有意的讲到领导力这个话题。然后再顺便提一句,说到领导力,我不得不佩服一下今天的主办方,等等。换句话说,你可以把感谢当成是广告,在中间插播一下没问题,但肯定不能当成开场。你要记住,演讲的目标,是让所有人跟你同频共振。因此,你必须一开口,就唤醒大家的共识。

好,现在,我们已经完成了开场。接下来,第二部分,我们进入演讲的主体,说说有哪些要素,可以快速给你的演讲加分?

前面说过,演讲的目标是,让说的人和听的人同频共振。这就意味着,你不能光自己闷头准备演讲稿,你必须得知道,听演讲的人是谁?然后根据他们的心理,来准备你的演讲。借用作者的原话,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对演讲者来说,必须一上来就锁定目的地。哪里是目的地?显然,是听众的内心。这也我们要说的第一个要点,叫,建立清晰的对象感。

比如,作者在书里讲了这么一个故事。说的是,一个年轻的美国水兵,在打仗时受伤了。他就请护士替他给妻子写一封信。在信里,他特地说了这么一句,说,这些照看我的护士,大都相貌平平。护士一听就不乐意了。你这不是白眼狼吗?我们救你的命,你还说我们颜值不行?而且你心里想想也就算了,居然还特地写出来,太过分了。这个水兵马上解释。他说,你们也不仔细想想,这封信是给谁写的?我难道还能跟我老婆说,周围的护士都特别漂亮?你看,这就叫清晰的对象感。这也是一场好的演讲,必须具备的要素。

比如,丘吉尔在1940年5月,做了一场针对国会议员的演讲。他是这么说的。在这庄严的时刻,我第一次作为首相发言,为了我们国家的命运,为了我们的帝国,为了我们的盟友,尤其是,为了自由的事业。注意,他特地强调了,自己首相的身份。是因为当时在国会里,有很多人不服他。因此,他要特地强调自己的身份。后面,他还特地提到,为了我们的盟友,为了自由的事业。潜台词是,这不是英国一个国家的事,国会议员要明白这一点。你看,仔细研究会发现,这段演讲,有着极其清晰的对象感。

再比如,曾任美国总统的托马斯·杰斐逊在当年的就职演讲上,第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他说,我们都是共和党人,我们都是联邦党人。显然,这是在同时向这两个党派喊话,希望两个党派不管过去有什么过节,以后都能好好相处。

其实,对象感不光是一个演讲要点,在日常的沟通表达中,它也非常重要。比如,本杰明·富兰克林曾经收购过一个肥皂公司。他很清楚,买肥皂的主要是女性。因此,他特地在包装上加了一句话,叫,富兰克林的肥皂,会使你的手更加娇柔细腻。你看,这明显是对女性说的。结果,这款肥皂的销量大增。

当然,对象感,更多的是一种意识,它不是具体的内容。要想撑起整个演讲,你还必须得有扎实的内容。单就内容这件事,恐怕很难找到一套通用的模板。毕竟,演讲的类型不同,对内容的需求也不同。但是,有一类内容,是几乎任何一类演讲,都绕不开的。那就是,金句。也就是,对名人名言,或者对名人事迹的引用。但凡演讲高手,往往都是引用的高手。

比如,肯尼迪就特别擅长引用。根据作者的统计,仅仅是在1960年这一年,肯尼迪在演讲中的引用数量,就超过了此前历任美国总统,在演讲中的引用总和。

 

第二部分

接下来要说的第二个要点,就是专门针对引用这件事的。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引用名人名言?作者认为,你可以根据自己的主题,引用你觉得合适的名人名言。但是,不管你引用谁的,有这么几件事,你必须要记住。

首先,千万不要引用那些,自己不熟悉的人。作者曾经为美国副总统斯皮罗·阿格纽写过演讲稿,其中引用了法国作家加缪的一段话。具体是什么内容也不重要。关键是,这位副总统,把加缪的名字读错了。他不是按照法语的发音,而是按照英语的发音,把加缪读成了卡莫斯,结果现场闹了笑话。因此,作者一再强调,不熟悉的人,千万不要引用。而且退一步说,假如在演讲之后,现场有听众或者记者提问,你要是一问三不知,只会更麻烦。

其次,注意引用的篇幅。你可以引用很多次,但每次最好只引用一两句话,千万不要长篇大论。这样很容易让你自己的主题,淹没在引用来的故事当中。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你要加强引用的仪式感。最好是,事先把要引用的话,写在一个小卡片上。引用时说,此时此刻,我很想引用某某先生的一段话,他是这么说的。然后,你再从口袋里掏出小卡片,郑重的念出来。这样你演讲的仪式感会更强。有些政要,甚至会专门准备一副眼镜,平时放在兜里,等到读小卡片时,再专门戴上。事先说明,他们可能并不近视。这么做,只是为了增加仪式感。这个仪式感,往往能成为演讲中的点睛之笔。

好,现在有关引用的问题,我们解决完了。但是别忘了,演讲不能是通篇的引用,你还要有自己的内容。很多人准备演讲时,都会面对一个困境,就是引用的部分很精彩,但自己的部分不够生动,全是干巴巴的概念。接下来,要说的第三个技巧,就是专门解决这个问题的。这个技巧叫,建模。说白了,就是打比喻。

丘吉尔曾经写过一本书,叫《修辞指南》,里面就说过,一个抽象的概念,会从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它不会自我呈现,除非用一个具体的故事或者场景来解释。假如你希望概念被理解和记忆,请把它们变得具体。其中,丘吉尔说的故事和场景,其实就是我们说的建模。

比如,林肯在1864年的总统连任竞选中,很多人并不看好他。参议院的有些官员,甚至不愿意跟林肯同台,他们觉得没必要跟一个必输无疑的人站在一起。而对林肯来说,他手里最大的筹码,就是曾经担任总统的经验。但是,这个优势要怎么说,大家才能听进去呢?你总不能说,我最有经验,请选我吧?林肯当时就用了一个比喻。大概意思是,每一个农夫都知道,当你骑着马过河时,千万不要在河的中间换马。言外之意,且不说谁好谁不好,更要的是,这事做到一半,根本就不能换人。结果,通过这个比喻,林肯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美国人,尤其是美国农民的认可。

再比如,当年丘吉尔,想批评英国的外交大臣,在面对希特勒时的外交态度太软弱。他不是直接批评的,而是在演说时,使用了一个比喻。他大概是这么说的。在我小时候,家附近经常来马戏团。其中有一个没有骨头的畸形人。这是个奇观啊。可惜,我一直没机会去看。但是没想到我今天居然看到了,不过不是在马戏团,而是在我们的下议院,每天都在上演,没有骨头的奇观。

你可以想象一下,这句话说出口的效果。打得外交大臣,完全没有还击的余地。这就是建模的力量。它在不知不觉中,把你拉到一个虚构的场景里。当你享受这个故事,觉得这一切很有趣时,再突然翻转,把现实推到你面前,让你不得不接受。

好,刚才咱们说的,是演讲里的三个加分项。建立清晰的对象感、设计有仪式感的引用,还有为你的观点建模。这些概念听起来好像很多,但假如你真的实践一次,会发现,并不复杂。因为只要你能清晰的意识到,演讲的目标,是追求跟听众之间的同频共振。那么这些技巧,就会向散落在路边的工具。你只要走上这条正确的路,捡到这些工具,只不过是弯弯腰,捎带手的事。

但是,要知道,一场好演讲,不光要做足加分项,你还要避免减分项。因此,光知道哪些技巧要用还不够。你还得知道,哪些技巧必须要少用、慎用,甚至不用?接下来,第三部分,我们就说说,演讲中有哪些设计,需要特别谨慎?

 

第三部分

首当其冲的第一个,也是大多数人经常犯的错误,就是过度依赖PPT。你可能会说,不对啊。我们过去都说,一图胜千言。有PPT,不是应该更生动吗?但是,作者认为,一旦你这么想,你可能已经有意无意的,想改变观众的焦点。你希望观众把注意力放在PPT上,而不是放在你身上。这不是一个出色的演讲者该做的。演讲者应该让自己成为全场的唯一焦点。

尼克松曾经说过,太多的幻灯片,只会让观众昏昏欲睡。换句话说,顶级的演讲者,是不应该依赖PPT的。比如,丘吉尔在演讲中,从不使用视觉资料。罗斯福从来不使用流程图。而里根,从来都没用过投影仪。因为图片永远不能代替演讲者的个人经验。借用作者的原话,他说,幻灯片就像是毒品,它会让演讲者过度依赖。幻灯片在演讲中的作用,应该像兜里的手帕一样,你需要时,拿出来用一用。是你在驾驭幻灯片,而不是幻灯片在引导你。你是一个色彩鲜明的演说者,而不是幻灯片的介绍人。

这是作者带来的第一个提醒,幻灯片一定要少用,慎用。作者带来的第二个提醒,是关于时长。很多人都觉得,一个优秀的演讲者,一定会精确控制时长。说讲多长时间,一秒不差。但是,作者认为,这其实是一个误区。一个优秀的演讲者,往往会比规定时长短。假如给你20分钟,你只讲5分钟,并不会让人觉得你的内容空洞,反而会让人觉得,你有超出常人的判断力,会更让人信服。

比如,1945年1月,罗斯福发表了第四次就职演说。当时二战还没有结束。按理说,罗斯福可以讲很多,比如怎么鼓励大家,怎么给大家打气,等等。但是,罗斯福的演讲只有3分钟。主题只有一个,现在是战争时期,我们没有时间去发表长篇大论。我们应该回去工作,并且打完这场仗。你看,这个对时长的克制,本身就强化了他想表达的主题。相反,假如他说的太多,反而会让人觉得,既然你想鼓励我们争分夺秒,为什么又在这长篇大论?有点说一套做一套的感觉,反而会削弱主题。作者在书里有一句话,叫,要流传后世,并不意味着,你要滔滔不绝。

你可能会说,假如时长太短,我要说的内容,说不完怎么办?这就要说到,作者的第三个提醒了。他说,好的演讲,主题千万不能多。它只能有一个,而且要能用一句话概括。就像丘吉尔说的,演说就像一场交响乐。它可能有三个乐章,但主旋律只有一个。

换句话说,你的结构,要有足够的弹性。也就是,针对这个主题,给你10分钟、3分钟,甚至是1分钟,不管篇幅长短,你都要能说明白。做到这点其实并不难,它不需要你去刻意增加什么。它更需要的,是对表达的克制。

好,以上就是第三部分内容。演讲中,有哪些动作需要克制?我们说了作者的三条提醒,慎用PPT、缩短时长和限制主题的数量。其实,这些提醒可以用一句话概括,那就是,演讲不仅仅是一种关于表达,关于释放的艺术,它也是一种关于克制的艺术。在这本书里,类似的提醒还有很多。比如,假如你要经常做演讲,那么你的着装造型一定要统一,千万别三天两头就换衣服。再比如,假如现场观众鼓掌,千万不要浪费这个时间,你可以迅速低头看一眼稿子,或者趁机整理一下你的着装,等等。假如你对这些技巧感兴趣,也欢迎你去阅读原书。

《像丘吉尔一样演讲》读书心得:本书由资深演讲撰稿人撰写,揭秘领袖级演讲技巧,强调演讲需与听众同频共振,提供开场停顿、唤醒共识等实用策略,及避免PPT依赖、精简时长等建议,是提升演讲能力的宝典。

《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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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

听到“荒政”,你可能会理解成荒废政务,其实荒政是一个专有名词,“荒”指的是灾荒,“政”指的是行政系统的反应。连起来,“荒政”指的是灾荒发生时,国家行政系统的应对机制、程序和能力。

看一个国家的治理能力行不行,危急时刻的表现是一个关键指标,在和平年代,主要就是看救灾表现。灾情信息能不能及时向上传达,政府官员如何评估灾情,怎么组织政府和社会力量发放救灾物资,怎么保证灾区的供给和价格调控,等等,每一个环节都关系到能不能尽早控制住灾情,减少灾荒造成的损失,甚至决定着能不能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避免出现大的动荡。

在我们的印象中,古代的时候,只要出现灾荒,百姓就会遭受劫难。朝廷迟钝腐败,地方官吏层层克扣赈灾物资,百姓背井离乡,饿殍遍野。这确实是在历史中反复出现过的悲惨景象。

只有“荒”,却没有“政”,甚至成了近代西方学者认定中国明清官僚制度腐朽僵化的证据之一。自黑格尔以来,西方学界的主流一直把明清时期的中国看成是一个停滞的“木乃伊式的国家”。

但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打破了这个刻板印象。这本书的作者魏丕信,是法国国家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教授,法兰西学院院士,法国著名汉学家。魏丕信以1743-1744年,也就是乾隆八年到乾隆九年间,直隶的河间、天津两府--也就是今天河北沧州和天津一带的救灾活动为例,重新审视了18世纪清朝的救荒制度、措施及其成效。从中,我们可以看到,虽然清朝的官僚机器很虚弱,但救灾程序却相当缜密严谨;透过救灾这个窗口我们还可以了解当时的官僚制度、国家财政、粮食安全、朝廷和社会精英的关系。这本书出版后,成了西方学界重新评价明清中国社会经济历史的代表作之一。美国“汉学三杰”之一的史景迁就认为,这本书对理解中国在前现代国家时期的国家运作有重要意义。

接下来,我们通过三个部分把这段真实的历史讲清楚。

第一部分,我们了解一下,魏丕信作为一位外国学者,他使用了什么史料,才做出这样一番影响广泛的研究。根据魏丕信的研究,清代中期为什么要推行荒政呢?

第二部分,我们讲一下清代中期政府是怎么应对饥荒的。我们将发现,当时清政府建立了一套领先西方一个世纪的程序化系统。

第三部分,我们接着看,清代中期以后,是什么原因导致了原来有效率的荒政机制逐渐瓦解、废除,这又对清代末期的经济和社会运行造成什么影响。

 

第一部分

下面,我先来看一下,魏丕信作为一位外国学者,他在研究中使用了什么史料?

从古至今,中国就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史书、文学作品中都有大量关于灾荒的记录。这些记录,基本都是体现民间疾苦的,构成了我们文化记忆的一部分,像曹操著名的《蒿里行》,“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就很符合我们对历史上出现过的灾荒的想象。但除了专业人士,很少有人会注意到,历史上还留下了不少赈灾救灾的专业性文献。这些记录多数出自能干的一线官吏和他们的幕僚之手,他们清楚基层社会运作习惯,熟知民心民意和官僚运作体系的特点和弊端,他们撰写的救灾记录构成了中国古代荒政的主要文件。

目前已知最早的关于荒政的专著,出自南宋。而到了17、18世纪,也就是清代康熙、雍正、乾隆时期,出现了一大批荒政书籍,像《荒政琐言》《荒政摘要》《荒政辑要》等等,名字都带着荒政两字。有一点值得注意,荒政文献批量出现不但说明这个时代灾难频繁,也表明,这是中国历史上的承平时期。因为政府有能力对灾荒作出反应。而如果是在动乱年代,政府管理失控,没有能力救灾,当然也就不会有“荒政文献”留存下来了。

在这些荒政文献中,比较系统全面的,是方观承的《赈纪》,也就是“有关赈灾的记录”。方观承是雍正、乾隆年间一位很能干的官吏,曾担任直隶总督20年。1743到1744年,直隶大旱,作为亲历者,方观承编纂了这本全景记录灾难与救济的《赈纪》,这也是魏丕信撰写本书的主要素材。魏丕信通过对比各个时期的荒政文献发现,这一次朝廷应对灾荒,主要面临三个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人口激增,导致流民问题比较突出。清代中期以来,人口流动其实相当活跃。1748年乾隆曾在一份诏书中将当时的迁移现象总结为“南走江淮,北出口外”。江淮地区农业发达,清朝建立后重新修建水利工程,航运体系恢复,吸引了大批外来人口。而在“口外”,也就是张家口以北,因为清朝的政策原因,没有充分开发,加上自然资源丰富,也吸引了大量人口冒险。另外,四川也是人口迁移的重要目标。除了这种远程迁移,更多的是近程的人口流动。清朝农户农闲时期外出打工、从事小买卖非常常见。社会稳定时,他们是合法劳动力,一旦发生灾荒,就会带来两个麻烦:首先,流动人口涌入,当地需要救助的人变多了;其次,这些流动人口并不是当地人,不仅管理起来很麻烦,有的时候甚至会“趁乱打劫”,因此加剧了灾荒时期的社会不安定,大大增加了政府的救灾难度。

第二个难题是租佃制兴起后导致的抗租问题。明朝时期,自耕农仍然占农业人口的多数。但经过明末战争后,大量土地要么被抛荒,要么被清朝新贵跑马圈占。农村劳动力大量转为佃户,小自耕农经济被租佃制经济取代。清初大学者顾炎武就说过:江南地区的农民,十分之九,都是佃户,自己有田的不过十分之一。而山西、山东、陕西等地的情况要更严重。1703年康熙在一份诏书中提到,山东的“小民”只能通过租借土地赖以维生,丰年也仅能勉强糊口。而在灾年,连糊口也难做到。因为地主很少因灾荒就减少地租,朝廷通常又不干涉地主和佃户的经济关系,所以佃户们只能大规模抗租。实际上,虽然18世纪清朝的社会整体上相对安定,但抗租在整个18世纪始终是个主要的社会问题――遇到灾害的时候,从当地有余粮的地主手中就地筹粮,作为最初的应急措施,这是效率最高的赈灾,可是抗租就让地主手里的余粮也有限,自然也就会减弱了官府筹集救灾粮的能力。

第三个难题是货币化经济的发展打破了乡村的社会关系链条。清朝延续了明朝经济货币化、商品化发展的势头。地主收租子,不再收取粮食,而是收取货币或替代商品,还可以出现许多代理人替地主收租。这样一来,许多地主就可以搬去条件更好的城市里居住。而地主离开乡村带来的结果是,过去地主与佃农之间的“宾主之情”更加淡薄了,乡村面对灾难时的自我组织能力也就下降了。

面临这些不利因素,18世纪时期的清政府应该如何应对灾荒呢?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讲第二部分:清代中期政府是怎么救荒的。

救荒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致说来分为建立灾情信息系统、勘察认定灾情规模、制定赈济标准和救济筹措、转运与发放粮食、价格调控和灾后重建等几方面。我们可以发现,18世纪的清政府在每一个方面都作了制度安排。

中国历来官僚体制庞大,机构复杂,层级重叠。按照正常程序,出现了灾情,信息需要层层甄别上报,程序太过复杂,这当然是不利于救灾的。

不过,18世纪的清政府在灾情通讯方面做得还不错。这主要是因为,雍正时代发展起密奏等制度,信息可以迅速传达到朝廷。根据费正清等人的研究,清朝中期地方省一级向京城上报信息,快马驿递系统的速度为每昼夜150公里,出现紧急情况时最快传递速度可以达到一昼夜400公里,也就是我们在影视剧里经常听到的“八百里加急文书”。一旦中央做出反应,特别是皇帝的朱批,可以按同样的渠道迅速反馈给地方。密奏、朱批的发明本来是为了加强皇权,总的来看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但在当时的条件下,却对灾情信息的流通起到了重要作用。

接下来的灾害勘测更重要,这一环节决定着政府对灾情的评估和救灾钱粮的分配。18世纪时清朝总共有约250个府,下辖 1200到1300个州县,这是朝廷意志可以到达的层面。再往下主导基层社会运行的力量,就变成胥吏,也就是小官吏。而勘测灾情恰恰需要借助基层胥吏的力量。不过,官僚系统往往又对基层胥吏不信任。那中央政府该怎么做,才能既利用好基层胥吏,又能防范他们从中作弊呢?朝廷就出台规定,勘测灾情事务应当交给有一定级别的官员主导,也就是说,官员系统牢牢掌握着勘灾权。

比勘灾更麻烦的是赈济信息统计。灾情对各个家庭的影响大小不一,有的家庭本来不错,但因为受灾而变穷了,有的家庭本来就穷,灾荒以来更穷了。怎么能合理统计赈济信息呢?由于政府所能利用的资源是有限的,所以必须优先照顾最贫困的人。明朝万历年间,一些地方根据灾民容貌判断受灾情况,把看上去健康的人排除出去,先救济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人。清朝延续并改进了明朝做法,设定量化标准,把各个家庭按贫富划分为6个等级,遇到灾情时,选择最穷的家庭重点救助。这时,负责划定等级的官员就掌握了很大权力,他们极有可能借机向登记者索取好处。为了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政府要求官员在赈济活动的每个阶段都要提前通告,防止工作人员垄断信息,同时设置了二次核查的环节,一旦在核查中发现作弊,轻者实行枷刑,被戴上枷锁,重者“立毙杖下”,也就是被乱棍打死。

在完成灾害勘测工作、统计完赈济信息后,就要准备救济钱粮了。这不是个短期行为,需要根据灾情导致的歉收情况来定,必须保证灾区民众在下一次粮食成熟前都有饭吃。而救济物资,主要是针对“极贫”户和“次贫”户发放的。乾隆五年以后,朝廷规定每个成人每天可领半升“米”,当时的半升相当于今天的420克,勉强能维持热量。

朝廷在发放赈灾粮食时毫不犹豫。出现了灾情,中央和灾区周边地区都要输送粮食。假如多个地区出现灾情,中央还会调用军粮等战略物资。方观承《赈纪》记载,直隶大旱时,政府的救济持续了一年半,在各地投放的救济物资往往是该地平常赋税的数倍以上,最多达到10倍。

运送粮食需要通畅的交通体系,18世纪的清朝对此也很重视。名臣李卫就曾在担任直隶总督时,在天津大运河、永定河和大清河交汇处修建“北仓”,京津冀三地无论哪里出现粮食短缺的状况,都可以通过交错的水道来快速补给粮食。但即使这样,在当时的条件下,救济粮运到灾区仍然要耗费不少时间。乾隆八年直隶发生大旱,朝廷要求把40万担粮食从通州官仓运到天津北仓,农历七月十三就开始运输,到八月二十四才完成。平均下来一天只能运900吨。那么,灾区等不及怎么办?

我们熟知的粥厂就是在这时发挥作用的。中央把民间的救援力量动员起来,作为朝廷荒政的补充。18世纪,清政府对施粥规定得也很细,比如,多数要求在乡村就地施粥,以避免老幼灾民去往城里的途中体力不支而饿死。此外,对于施粥者也有荣誉奖励。像浙江当时规定,施粥30到49担的,知县题写牌匾;施粥150到399担的,巡抚题写牌匾;施粥400担以上的,授予八品官员顶戴。不过,最高的褒奖也就到八品。

灾情信息系统、官僚体制与基层胥吏的合作、堪灾、报灾和赈济过程,粮食和银两的发放,这就是清朝的基本荒政程序了。另外,还有一个更难的工作,就是价格调控。

灾荒必然导致价格上涨。所以价格调控也是荒政的重要环节。18世纪清政府调控价格的主要手段是用仓储平抑价格。和明朝一样,清朝各地建有“常平仓”,听名字就知道,“常平”就是为了平抑粮价。具体操作手段是“低买平卖”,也就是在粮食收获粮价低廉的时候买入粮食,在灾荒或粮食紧缺的时候平价卖出粮食。

为了救灾,当时的清政府还对祖制采取了灵活态度。清朝祖制并不允许开放关外,也就是今天山海关外的东北地区,但乾隆八年年直隶大旱后,许多地方官员默许灾民前往东北地区觅食,乾隆也下令守关官员不得声张,并暗暗指引到达关口的灾民出山海关。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对18世纪清朝的荒政有了大致的印象。总的来看,在制度安排上是很精细的,在运行上也是比较有效率的。从康熙中期算起到乾隆年间,这套有效率、有程序的荒政机制贯穿了整个18世纪,运行了100多年。那么,这样一套在当时具有先进性的机制怎么在后来崩塌了呢?

 

第三部分

下面,我们讲一下最后一部分:18世纪的荒政机制为什么会逐渐瓦解和废除,又对清代末期的经济和社会运行造成了什么影响。

首先,是由于缺少监督,粮食储备失去了战略作用。清朝的粮食储备,有官办的“常平仓”,有半官方和民办的“社仓”和“义仓”,按理说有能力应付灾年。但对于18世纪的官员们来说,不停地倒腾粮仓是件麻烦事,粮多的时候买入,紧缺的时候卖出,同时还得懂点价格机制。所以,许多官员干脆就让粮仓空着。这种情况在18世纪晚期就出现了。率先停废的是官方背景不强的“社仓”和“义仓”。像1785年直隶又一次出现旱情,不少地方的“社仓”和“义仓”储粮发放一空,之后再没有补充。“社仓”和“义仓”储粮还经常被用来补充官办的“常平仓”缺口。但当“社仓”和“义仓”废止后,“常平仓”也渐渐失去了储备功能。

此外,粮食借贷是维持“常平仓”的常用手段。但与民间借贷相比,“常平仓”借贷既缺少契约精神,也缺少抵押等风险防控手段。一旦粮食被别有用心的人借走牟利,通常有去无还。到乾隆晚期,多数省份的“常平仓”已是有名无实。

粮食储备体系衰败的同时,粮食流通体系也渐渐衰败。以漕粮为例,漕粮是专供中央的赋税,也是地方救灾的最后依靠。但随着“常平仓”等粮仓废止,朝廷救灾只能采取截留漕粮的办法了。康熙年间,南方运往北京的漕粮数是392万担,到19世纪初下降到了340万担左右。而人口数却翻了一番还多。

雪上加霜的是,由于大运河等内河航运体系年久失修,漕粮运输越来越困难。到1826年,多数漕粮只能经海运北上。到1820年嘉庆年间,漕粮作为赈灾最后依靠的作用也基本消失了。

财政体系的混乱是荒政机制失灵的又一个因素。在康、雍、乾隆时期,特别是雍正和乾隆前半期,官僚队伍整体素质较高,征税体制还比较顺畅。对外贸易也一直保持顺差。因此,国库和内库比较充裕。乾隆年间的内库甚至还可以时常供给长年不断的边疆战争。但自19世纪初嘉庆年间后,户部的收支情况开始显著逆转。一方面,是对1796年到1804年的白莲教起义镇压不力,耗费了过多财税。一些朝廷将领为了发战争财故意拖延剿灭时间,让朝廷财政迅速恶化。与此同时期,1787年的台湾动荡、1795年湖南和贵州的苗族起义等,又加剧了财政恶化的速度。另一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失控也是一个财政黑洞。拿黄河治理为例,魏源曾在1842年统计,“国朝以来,无一岁不治河。乾隆四十七年以后,河费数倍于国初,嘉庆十一年河费又大倍于乾隆”。钱花到哪里去了,负责治理黄河的官员心里很清楚。

可以说,18世纪末期以后,影响救荒效果的,不仅在于人口增长、自然环境改变、农田水利设施毁坏,更在于国家对官僚体制失去了控制。

到了这个时候,越来越多的官员开始质疑18世纪按照章程救灾的可行性,为了甩掉救灾的包袱,朝廷上下开始提倡“民赈”,也就是将赈灾职能交给民间。后来曾国藩湘军麾下的名将江忠源就是一个例子。1849年时,江忠源还只是秀水县令。他的做法是,县衙负责勘察登记灾情和灾民户数,登记成册交由民间认捐者,自由放赈,衙门不再参与。对不愿意认捐者,就强制认捐。

当国家不再拥有救灾能力的时候,地方官吏和精英就开始取代朝廷,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角。即使他们做得不好,甚至在救灾过程中营私舞弊,朝廷也不闻不问。因为,相对于因灾荒出现的动荡和反叛,地方官吏和精英的威胁并不大。就地方官吏和精英而言,他们也愿意出面担当维持社会运转的新角色。因为他们必须与叛乱者争夺民意和民众。地方精英和叛乱者的相互竞争,导致了地方社会的军事化。著名汉学家孔飞力在有关研究中就曾发现,到1840年代,地方精英与秘密社团的竞争异常激烈。在湖南,民众只有两种选择:要么加入地方精英的团练,要么加入三合会,或者在太平天国崛起后加入太平天国。

地方精英主导社会秩序,改变了清朝此后的命运,甚至中国近代史的命运。18世纪后,清朝战乱、自然灾害频发,但清朝中央政府在这个时候却丧失了赈灾的物质能力,地方因此离心离德,进而使得清政府失去了统治国家的法理性;地方精英领导的湘军、淮军的即时崛起,改变了清朝政府中的满汉力量对比,使汉族士大夫逐渐掌握了清朝的实际权力,为清朝覆灭埋下了种子,甚至奠定了民国初期的走向。

 

结语

到这里,这本书就基本介绍完了。

以前,人们常常把“西方现代性”等同于文明,把明清中国看作是停滞社会的代表。但今天这本《十八世纪中国的官僚制度与荒政》告诉我们,仅从应对灾荒这一项来说,18世纪的清朝,特别是雍正乾隆时期,国家可以借助强有力的中央统治、相对高效的行政体系和雄厚的财富积累,在应对灾荒时展现出高超的水准,远远超过了同时期的欧洲国家。18世纪的欧洲虽然已经开始崛起,但对饥荒仍然束手无策。1708年到1711年的东普鲁士大饥荒,有25万人死亡;同时期,英、法、西班牙等国,均有饥荒发生。相比之下,雍正乾隆时期的荒政,可以说领先了欧洲一个世纪。显然,这本书对西方中心论的有力驳斥。

最后,我们再简单说一下这本书的启发。

首先,无论是18世纪清政府荒政制度缜密设计,还是嘉庆年代以后地方精英对社会秩序的接管,都表明,18、19世纪的中国并不像多数西方学界认为的那样是静止停滞的,从官僚制度到社会经济体系,各个层面都在寻找适应形势和环境变化的新方式。

其次,政府和政治的稳定性,是由国家内部的资源整合能力决定的。有效的荒政背后,需要长期、稳定的资源整合能力支撑,包括我们前面说的信息反馈能力、政府组织能力,还有社会精英与基层胥吏的合作能力等等。假如某一个环节的治理水平下降而无法遏制,像“常平仓”废止那样,就可能引发连锁的负面效应。

第三,18世纪清朝荒政制度的修复主要是通过调整官僚队伍解决的。但历史结果表明,只从官僚队伍入手,无法解决人口激增、环境变化、内部动荡等挑战。想改革弊端,引入市场机制或许是一个很好的途径。可惜,在18至19世纪,官僚体制和市场机制同心合力的时候太少了,这也可以算是历史留给今天的教训。

《荒政笔记》读书心得:本书详述18世纪清朝荒政机制,展现其在灾荒应对上的缜密安排与高效执行,打破西方学界对明清中国的刻板印象,揭示国家治理能力的关键时刻,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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