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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的兴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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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大国的兴衰》。这本书还有一个副标题,叫“1500年到2000年的经济变化和军事冲突”。关于这五百年来的大国兴衰原因,有很多复杂的解释。这本书的特别之处,在于它给出了一个简洁明了的答案,一句话:大国兴起与衰落的最终原因,是它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的经济实力。结论虽然简洁,但背后的关系很复杂,下面就让我来为你仔细说说。

2006年央视推出了纪录片《大国的崛起》,一时间,“大国崛起”成了全民关心的话题。其实这个主题在历史学当中一直都很热门,本书的作者保罗·肯尼迪,就是在一个关键时期抓住了这个热门话题。本书出版于1987年,那个时候,美国总统里根的任期即将结束,美苏争霸正处于决战阶段。在这个背景下,这本研究大国兴衰的书,一面世就轰动了政坛和学术界,很快登上畅销书榜,先后被翻译成二十多种语言,备受全球瞩目。

这本书的作者肯尼迪是英国人,他在牛津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后,长年任教于美国耶鲁大学,还做过英国皇家历史学会的会长。他写这本书,就是想一次性解释清楚,1500年到2000年这五百年来,各大强国为什么会兴盛,又为什么会衰落。

提起国家兴衰的历史分析,你会想到什么?军事家的战略才华、政治家的丰功伟绩、外交家的纵横捭阖、发明家的奇思妙想、实业家的百年公司……这本书把它们全部推到了幕后,取而代之的是大量冷冰冰的表格,写满了军队建设、经济发展、产业变革的数字。这样的故事可能不会那么刺激,不过,它带你看的都是大场面,都是几十年、上百年大国之间的大博弈。本书讲了很多战争,特别是大国联合起来打的持久大战,它们往往是不同历史阶段之间的分水岭。在战争背后,本书会跟你仔细分析获胜的一方占据了什么样的经济优势,落败的一方处于什么样的经济劣势。不过,它并不是一部战争史或经济史,它的重点是战争和经济之间的战略关系,这是我最想把本书推荐给你的理由。

战争和经济的战略关系,如果概括成一句话,那就是我开头跟你说的那个结论:大国兴起或衰落的最终原因在于,它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的经济实力。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实力的相对性。也就是说,自己有多富、有多少军队,是一回事,但更重要的是和谁比。目前世界上有两百多个国家,称得上大国的也就十个左右。这本书对中国来说是一把钥匙,可以帮助我们从大国力量对比的角度来理解世界,成为指导未来国家战略的重要参考。

本书有五十多万字,涉及的国家很多,我们只能挑重点讲。如果你对英国、法国、美国、德国的兴衰感兴趣,可以去我的课程《西方史纲50讲》里找线索,也可以去听徐弃郁老师的课程《英国简史》《美国简史》和《德国简史》。为了解读这本书,我为你抓取了它的三个核心命题:

第一个核心命题是,一个国家与其他大国经济实力的对比,决定了它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这部分我们以欧洲和美国的先后崛起为例;

第二个核心命题就是,过度发展的军事实力会反噬经济实力,造成国家的衰落,我们用哈布斯堡帝国为什么没能称霸欧洲做例子来解释;

第三个核心命题是,在大规模的同盟战争中,胜利仍然属于经济实力更强的一方,我们主要看一下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两次同盟战争——第一和第二次世界大战。

接下来,我就分三个部分,依次为你讲讲本书的这三个核心命题,看看在肯尼迪眼中,大国兴衰的背后有着怎样的奥秘。

 

第一部分

先来看第一个核心命题,一个国家与其他大国的经济实力对比,决定了它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我们熟悉的各种世界史作品都在讲,1500年以后,欧洲逐渐崛起,主宰了整个世界,直到19世纪末,美国后来居上,欧洲才走向衰落。历史看起来很简单,但背后的道理却未必人人都清楚。大国之间相对经济实力的变化,能帮我们一眼看到问题的最底层。

回到1500年,当时的欧洲并不是世界的中心。东方的一些大国,像奥斯曼帝国、莫卧儿帝国,还有正值明朝的中国,它们都拥有无穷的财富和庞大的军队,看起来它们才称得上真正的大国。相比之下,欧洲的劣势非常明显。它既不是土地最肥沃的地区,也不是人口最多的地区,政治上不统一,也没有大家共同承认的世俗领袖或者宗教领袖。在文化、数学、工程、航海和其他方面,也没有优势。很多发明,比如火药,都是从阿拉伯人和中国人那里学过来的。总之,在1500年,欧洲并没有显示出将要跃居世界之巅的样子。

然而,优点与缺点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东方大国强大的中央集权统治,和相对保守的文化取向,导致它们对商业贸易和私人资本极其厌恶。它们没有动力去改善自己的生产方式和武器装备,甚至还会限制或关闭海外贸易。相比之下,欧洲地理上的破碎性,导致了政治上的多元格局。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欧洲的政治地图一直由地方王国、贵族领主、城市,乃至部落组成,像一床五颜六色的被子。在这种背景下,任何政治势力想要压制经济和贸易的发展,都是很困难的。商人们就算在一个地方受到打压,也总是可以在别的地方找到愿意容忍他们的君主。因为对商业不友好,不仅意味着国家自断财路,还意味着加强对手的实力。

结果就是,欧洲大部分国家逐渐不同程度地发展起了市场经济,它们之间你追我赶,形成了非常积极的竞争格局。国家为工商业提供了良好的国内秩序和公正的法律制度,并且从不断增长的贸易利润中获得了大量收入。传统的恩怨加上经济的竞争,让欧洲各国的生存压力远大于那些享有经济和军事垄断地位的东方大国。欧洲各国必须为了生存而展开竞争,竞争不仅有经济方面,也有军事方面,欧洲各国的军事装备竞赛,也不得不走向螺旋式上升的轨道。相比于其他地方,武器技术、造船技术、组织技术的快速发展,使欧洲各国开始拥有海上优势。它们争相向外开辟殖民地、控制贸易线路,以便获取更多的利润,壮大本国的实力,以应对更大强度的竞争。从具体数据就可以看出,这种由国家间竞争引发的贸易增长,速度简直快如闪电。在1510年至1550年间,横跨大西洋的贸易额增加了7倍,1550年到1610年又增加了2倍。不断加剧的经济和军事竞争,又反过来要求科学和技术知识不断上升。

接下来,欧洲18世纪开始的工业革命进一步拉大了东西方的经济实力差距,没有卷入国家间竞争的东方大国似乎都在沉睡,不仅武器装备停留在传统阶段,经济也仍然停留在传统经济。比如1736年,英国人的炼铁厂开始蓬勃发展时,中国河南和河北的鼓风炉和炼焦炉却被完全废弃了,直到20世纪才恢复生产。工业革命完成之后,整个欧洲的工业产量占到全世界的一半以上。如果说工业革命前,东方大国们凭借庞大的疆域和众多的人口,在经济总量上还占据领先地位,那么,工业革命就让欧洲迅速超越了东方大国,这些庞大的传统农业国家在欧洲工业国家面前,变得不堪一击。一个典型的例证是,19世纪末发生在非洲苏丹的恩图曼战役中,英军使用马克沁机枪,只用了半个上午就杀死了苏丹的11000名士兵,英军自己却只损失了48人。火力上的差距与工业生产率的差距一样,说明欧洲国家和落后国家所拥有的物力资源已经相差多个数量级。欧洲正是凭借在国家间竞争中发展起来的军事、经济、技术和组织优势,登上了世界的巅峰。

说完了欧洲国家的崛起,我们还要谈一谈它的衰落。欧洲的衰落,表面看起来是发生在两次世界大战之后,但实际上从经济实力的变化来看就知道,早在一战之前,欧洲已经丧失了领先地位,是美国的崛起,彻底改变了欧洲称霸世界的格局。

美国的建国历史虽然短暂,但发展极其迅猛。英、法等国的殖民活动,很早就把欧洲先进的技术与制度带到了北美。可以说,曾经使欧洲崛起的技术和组织优势,都被美国人顺利地继承下来。而且,美国幅员广阔,自然资源丰富,位置又远离欧洲大陆,战略上看非常安全。美国无须像欧洲各国那样面临激烈的国家间军事竞争,可以把资源集中起来发展经济。对比一下陆军的数量,就能看出,当欧洲大国们数百年如一日地相互血战、枕戈待旦,美国却在闷声发大财:1860年,美国在内战之前,有陆军26000人,同时期的俄国有陆军80万,法国有60万,奥地利有30万,连重点发展海军的英国,陆军也接近35万。1865年,美国内战一结束,工业革命就迅速推开,只用了三十年左右的时间,经济总量就成了世界第一。1880年,英国在世界制造业生产总量中占比22.9%,那正是大英帝国的霸权达到巅峰的时刻。到了1913年,英国就只占世界制造业生产总量的13.6%了,同时期,法国的制造业占世界总量的6.1%,奥匈帝国占4.1%,德国占14.8%,而美国则达到了32%,也就是说,美国的产量几乎相当于英、法、德、奥匈帝国四国的总和。1914年,美国产煤4.55亿吨,远远超过英国的2.92亿吨和德国的2.77亿吨,同时,美国还是全世界最大的产油国,钢产量几乎与其他4国(德国、英国、俄国、法国)持平,汽车产量和汽车拥有量比全世界其他国家的总量还多。了解了美国的经济总量和欧洲各大国经济总量的对比,美国加入一战和二战能够导致战略态势的重大变化就不足为奇了。

从美国崛起和称霸世界的例子,很明显就能看出本书所讲的经济实力的基础性地位。除此之外,本书作者肯尼迪,还特别提醒我们注意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不是同步上升或同步下降的,经济实力不会立刻变现为军事实力,二者之间常常存在一个时间差。就像我们刚才讲的美国,早在19世纪末它的经济实力就已经是世界第一了,但它真正变成军事霸主却是二战之后,这个经济和军事实力之间的时间差,就有几十年之久。造成这种时间差的原因很多,其中很重要一点就是,一个经济上正在发展的国家,很想变得更富有,就不愿花大量的钱在军备上。但是,这个时间差也不会持续太久,因为,国家在经济上发展到一定程度之后,就不得不发展自身的军事实力,保护贸易扩张、海外投资利益等,都离不开强大的军事后盾。

这部分我们讲了欧洲在近代崛起、称霸世界,后来被美国取代的故事,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兴衰沉浮,背后都是很清晰的相对经济实力的变化。所以说,从长线来看,一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取决于它与其他大国的经济实力对比,这就是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第一个核心命题。

 

第二部分

刚才我们已经讲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不得不发展自己的军事实力,在一定限度之内,这种军事实力不但可以维护经济利益,而且可以带动经济的发展。这是大国崛起的路径,那么这些繁盛一时的大国,又为什么会走向衰落呢?作者肯尼迪向我们展示的大量历史案例和数据表明,一个国家如果过分发展军事实力,追求对外扩张和发动大规模的战争,那么军事会反噬经济,最终导致国家的衰落。这就是我们要讲的第二个核心命题。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一方面,军备和战争会消耗大量的经济成本;另一方面,频繁的战争会扰乱正常的经济建设节奏。可是,历史上很多国家偏偏就是掉进了这个陷阱,无法自拔。16-17世纪差点称霸欧洲最后却功亏一篑的哈布斯堡王朝,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16世纪,通过巧妙的联姻,哈布斯堡家族同时拥有了西班牙和奥地利,以及匈牙利、波希米亚、那不勒斯等等很多地盘,从直布罗陀到匈牙利,从西西里岛阿姆斯特丹,面积超过了欧洲的任何国家。他们家还设法当上了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名义上是欧洲最高的世俗领导人,约有四分之一的欧洲人口居住在他们的领地上。他们有多个来源的税收,有欧洲两个最富饶的贸易地区——意大利各城市和低地国家,还有从美洲殖民地交来的税款,和墨西哥的巨型银矿。此外,西班牙创建的步兵三联方阵还是欧洲战场上最有效率的部队。哈布斯堡帝国真是要钱有钱,要兵有兵。

然而,哈布斯堡帝国要管的事情太多了,要打的敌人太多了,要保卫的战线也太多了。它继承了很多领地,也就继承了很多敌人。军队虽然英勇善战,却疲于奔命,要保卫本土,要驻守北非、西西里和意大利,还要守卫新大陆和荷兰。今天同法国翻脸,明天又和奥斯曼帝国打仗,有时,甚至在三条战线上同时作战。在这样的严峻形势下,哈布斯堡的统治者们却没有重视发展国家的经济实力。帝国不鼓励贸易,只顾着收钱;帝国支持反宗教改革运动和许多教派战争,宗教和军事力量非常兴盛,商人、农民、手工业者的地位却江河日下。聪明的资本家都去谋求教会的庇护或者贵族的头衔了,自然也就没有形成一个奋发有为的资产阶级。帝国经济的现代化始终磕磕绊绊,有技术的工匠始终很缺乏,制造业不发达,哪怕轻工业品都主要依靠从外国进口。帝国为了战争采取各种权宜之计收钱,大量增加赋税,出售特权、垄断权、专卖权,甚至干脆直接没收私人从美洲运来的货物与银子。各个领地也竞相效仿,甚至它们之间也征收关税,商业备受打击。总而言之,哈布斯堡帝国的军事和经济之间的关系是掠夺性的,用中国的老话来说就是“竭泽而渔”。

哈布斯堡帝国争夺欧洲霸权的战争,持续了一百四十多年。高额的战争费用,完全强加于一个经济上无法负担的社会。因此,虽然它的衰落在1640年战争失败的时候才充分显现,但衰落的命运却早在百年前就注定了。

好,这部分我们以哈布斯堡王朝为例,分析了导致历史上的大国走向衰落的陷阱。军事优势会带来国家的短期兴盛,但长久来看,如果过分发展军事实力,经济建设没有跟上,那么军事实力就会反噬经济实力,大国便由此衰落了。

 

第三部分

当然,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衰落的大国并不会平静地等死,自救的办法往往是结成军事同盟,期待在同盟战争中改变力量对比。五百年来,欧洲列强之间的战争几乎都是同盟战争,两国单挑、其他国家一概袖手旁观的事情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么,同盟战争就能打破“经济实力是军事实力的基础”这个规律吗?不能。下面我们就来谈谈这本书第三个核心命题:在大规模的同盟战争中,胜利仍然是属于经济实力更强的一方。

你可能会提醒我,一些天才的军事家如何以弱胜强、以少胜多、以一己之力改变了历史的走向。如果战争只是发生在两个国家之间,或者说战争持续的时间很短,军事才能也许是非常重要的。不过,如果战争发生在由多个国家组成的联盟之间,变成了一场难熬的大战,那最后一定会变成对双方经济实力的考验。本书就花了很大篇幅讨论拿破仑和反法同盟之间的战争,拿破仑确实是杰出的军事统帅和英明的政治家,但以法国以一国之力对抗整个欧洲,长期来看是无法持续的。我现在想跟你讨论的例子,是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两次同盟战争,也就是两次世界大战。

先看第一次世界大战。最初交战的双方,一方是德国与奥匈帝国等组成的同盟国集团,另一方是包括英国、法国和俄国等的协约国集团。粗略来看,双方经济实力基本接近,协约国略微有一些优势。比如,在战争爆发前的1913年,双方的工业制成品占全球的百分比,前者是19.2%,后者是27.9%;煤炭的消耗量,前者是2.36亿吨,后者是3.12亿吨;钢产量,前者是2000万吨,后者是1700万吨。战争初期的僵持状态,客观地反映了这种实力上的对等。

等到1917年美国宣布参战,加入协约国一方时,平衡就被彻底打破了。要知道美国一国的工业制成品占全球百分比,就是德国的2倍多。两个集团的钢产量之比,变成了44.1对20.2,煤炭消耗量变成了798.8比236.4。此外,美国还生产了整个世界粮食出口额一半的粮食,这些粮食大多被运往协约国。最后到1919年时,协约国动员起来的总兵力,达到了4000万人,而同盟国只有2500万人。如果没有盟国的及时支援,法国和奥匈帝国在1916年各自遭到惨重损失之后,就很难再继续坚持下去。除了美国,几乎所有的参战国最后都不是在打,而是在耗,耗到对手倒下。实际上,结盟制度本身就让战争不可能迅速分出胜负,它决定了战争的长期性,也就决定了胜利将属于经济实力占优的一方,或者说更耗得起的一方。

一战是这样,再看第二次世界大战。一方是德、意、日组成的轴心国集团,另一方是英、法、俄、美等国组成的同盟国集团。虽然德国和日本各自的实力相比一战时都有很大的扩张,但轴心国、同盟国双方的经济实力根本不成比例。就算我们把早早失败的法国归给德国一边,同盟国的制造能力也是轴心国的2倍以上,国民收入是3倍以上。军迷们都知道,纳粹德国在二战初期横扫欧洲的利器是闪电战。闪电战的核心,是发挥大规模飞机、坦克和机械化部队的速度优势。到了战争后期,德国闪电战的威力大大下降,根本的原因就是对手们拥有了更多的飞机和坦克。1943到1944年,美国每5分钟就生产出1架飞机,每天就生产出1艘船。1941年到1943年,美国的武器生产增长了8倍之多。结果就是到了1943年,同盟国的武器生产总量是轴心国的3倍多。

尽管直到战争的最后几个月,德国军队还能够在东、西两个战场发动漂亮的战术反攻,但他们还是被同盟国占绝对优势的火力群击退了。到了1945年,几千架英、美轰炸机每天轰炸德国,数百万苏联红军随时准备冲进柏林和维也纳,这些都是双方实力差距的真实反映。用丘吉尔的话说,赢得战争所要做的,只不过是正确运用这一压倒性优势。

这部分,我们重点分析了两场同盟战争中双方的实力对比,发现 “经济实力是军事实力的基础”这个规律,不仅存在于国家之间的军事对抗,而且同盟战争也无法打破这一规律,可以说,战争比拼的就是经济。

 

结论

好,到这里,这本书的核心内容就讲完了。我用三个部分,依次为你解读了本书的三个核心命题。

第一部分,我们借欧洲各国和美国相继崛起的例子,揭示了大国兴盛的根本原因。一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地位,取决于它与其他大国经济实力的对比。与此同时,我们也注意到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二者之间存在一个时间差。

第二部分,我们通过分析哈布斯堡帝国的命运,揭示了大国走向衰落的原因。一个国家如果过分发展军事实力,追求对外扩张和发动大规模的战争,那么军事会反噬经济,最终导致国家的衰落。

第三部分,展示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两次同盟战争,也就是两次世界大战中双方的力量对比情况,对比表明,在同盟战争中,胜利仍然是属于经济实力更强的一方。

最后,我想跟你分享我看完这本书之后,对中国发展的一点个人看法。从这部《大国的兴衰》来看中国,我们可能需要谨慎地保护和维系而不是滥用国家的经济实力,需要在国家间竞争中通过平衡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来改变自身与他国的力量对比,需要在盟友的寻求中重视那些高质量的国家。

《大国的兴衰》读书心得:本书指出大国兴衰的核心在于经济实力,通过历史案例剖析经济与军事的战略关系,强调过度军备导致衰落,同盟战争中经济实力决定胜负,对理解国际格局与国家战略具有重要启示。

《最伟大的骑士》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最伟大的骑士》。

这是一部传记,传记主人公名叫威廉·马歇尔。对很多人来说,这都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他有什么值得讲的呢?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提另一个问题:你知道英语里的“元帅”,Marshal,这个单词是怎么来的吗?没错,就是来自威廉·马歇尔的姓氏“马歇尔”。正因为马歇尔勇冠三军,威名远震,所以后来在英语里,他的姓氏,就被赋予了“元帅”的意思。

马歇尔生活在公元12-13世纪的英国,当时,欧洲正处在骑士的黄金时代,而马歇尔就是当时骑士中的翘楚,他先后服侍过四位英国国王以及一位太子,亲历或见证了那个时代最重大的历史事件,比如英国改朝换代的战争、第三次十字军东征、《大宪章》的签署等等,一生充满传奇。同时代的英国坎特伯雷大主教和法国国王路易七世,都曾经称赞他是“最伟大的骑士”,可见,马歇尔是一个定义了骑士理想形象的标杆式人物。

本书作者托马斯·阿斯布里奇是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的中世纪史副教授,也是当今欧美极具人气的学术明星,作品兼具学术性和趣味性,《最伟大的骑士》是阿斯布里奇十分得意的一部新作,在他的社交媒体个人主页上常年置顶。

而我之所以想跟你分享这本书,除了要介绍马歇尔传奇的一生,更想以他的经历为样本,来帮你弄清楚欧洲中世纪的骑士,是一群怎样的人。

在涉及西方中世纪题材的影视、小说、游戏里,你总会看到骑士,他们通常被设定成勇武正直的正面形象,但有时也会成为被讽刺的对象,比如在《堂吉诃德》里,“骑士”这个形象就不怎么光彩;另外,骑士阶级还会被看成是欧洲封建制度的一部分,充当着“阻碍社会进步”的反动角色。

那么真实的骑士,究竟是什么样的?成为一名骑士,需要具备哪些品质和条件?骑士这个已经淡出历史舞台的群体,对欧洲的历史进程,曾经起过什么作用?我们带着这些问题,一起走进马歇尔的生平。按照传记的逻辑,我们的解读也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骑士?这个问题,我们会通过马歇尔的出身和学艺的历程来回答。

第二部分,怎样成为一名成功的骑士?马歇尔在众多骑士中脱颖而出,靠的是什么?这部分我们还会比对欧洲骑士和中国古人的效忠观念,同样是强调忠诚,这两者有什么不同。

第三部分,骑士对欧洲的历史意味着什么?这部分我们会通过马歇尔成名之后,参与的几件重大历史事件,来一起寻找答案。

 

第一部分

我们通过主人公威廉·马歇尔的早年历程来看看,在中世纪的欧洲,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骑士,是只要会骑马打仗就行吗?

马歇尔出生在1146年,是家里的次子。他出生的年代,相当于中国的南宋初年,而当时的英国也正处在乱世,因为老国王亨利一世死后,没有男性继承人,他的女儿马蒂尔达公主,和外甥斯蒂芬,为了争夺继承权,一直在打仗,英格兰的大小贵族,都被卷进了这场斗争。

马歇尔家族也是贵族,势力还不小,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当初威廉的父亲约翰·马歇尔就选边站在了公主这一边。但是,1142年,也就是威廉出生前4年,公主吃了一场大败仗,不得不逃到法国,也就是她的丈夫安茹伯爵家里。这样一来,公主的竞争对手斯蒂芬就成了英格兰国王,他开始逐步清算当初支持马蒂尔达的贵族们。

1151年,清算轮到马歇尔家族,斯蒂芬率兵围困了马歇尔家族的城堡,老马歇尔抵挡不住,只能送出一个儿子当人质,向斯蒂芬求和。他送出的,就是当时只有5岁的威廉·马歇尔。后来斯蒂芬得知威廉并不是马歇尔家族的长子,感觉受了愚弄,盛怒之下威胁说要吊死威廉,结果老马歇尔竟然说,您请便,吊死他我再生一个就是了!当然最后威廉命大,没死——否则也就没有这本书了。为什么要交代这个小细节呢?我们一会儿讲骑士来源的时候还会提到。

好在仅仅过了两年,马蒂尔达公主的儿子亨利二世就率兵从法国打回来,打败了斯蒂芬,并开创了著名的金雀花王朝。马歇尔家族也时来运转,日子好过起来。

1160年,14岁的威廉被送到诺曼底的一所骑士学校。这家学校是远近闻名的骑士摇篮。接下来,我们就看看,成为一名骑士,需要哪些技能。

骑士的课程,称为“骑士七艺”,包括游泳、投枪、击剑、骑术、狩猎、下棋、诗歌。看看这个课程表,你会发现,骑士可并不是只要能骑马打仗就行,而是需要具备一整套技能和素质,要求文武双全。

如果说这些素质和技能算是骑士必备的软件,那么同样必不可少的还有硬件,也就是装备。

骑士的武器,首先是剑。在威廉的时代,骑士用的单手剑通常长80多厘米,重1公斤多,两面开刃,材质是钢与铁,按精确比例混合锻造。这种剑虽然分量不重,但是异常锋利,能轻松切断人的四肢。

另一个常见武器是长枪,这是在马上使用的,为了减轻分量,长枪主干部分都是木头制成的,虽然易于折断,但是借助马的冲击力,同样可以一击致命,马歇尔的舅舅就是在一场小冲突中,被对手用长枪捅穿身体,当场死亡的。

护甲也必不可少,在12世纪,骑士要穿着由3万个铁环编成、重达16公斤的锁子甲。至于电影里常见的那种全金属板甲,还要再过200年才会出现。其他的装备,还有头盔、木盾之类,就不一一说了。

所有装备当中最重要的,还要数战马,战马可能贵到超乎你想象。按照12世纪的价格计算,1匹战马的均价,可以买40匹普通马、200匹驮运马、500头公牛,或者是数量惊人的4500只羊。一匹战马的价钱,可能比骑士本人四五年的生活费还高。总之,从兵器到战马,骑士的这一套行头,可绝对不是一般人置办得起的。

除了上述的软硬件条件,成为骑士还需要一个册封仪式,这叫晋升礼,由具有爵位的贵族,正式授予骑士身份。隆重一点的,要搞好几天的庆典。也有从简的,马歇尔的晋升礼就很简单:被册封者跪在册封者面前,跟着册封者背诵一段誓词,然后册封者用剑,在被册封者肩头拍击两下,并为他佩戴上宝剑,宣布他为骑士。

通过上面的介绍,我们其实已经回答了开始提出的问题:什么样的人能成为骑士?

要有条件接受全面系统的精英教育;要有财力买得起昂贵的武器装备,特别是战马;要在贵族圈子里得到认可,获得被册封的机会。

具备以上这些条件的,是什么人呢?答案呼之欲出,那就是:贵族子弟。

所以,骑士群体,基本上还是一个贵族内部的小圈子,至于平民成为骑士,这样的例子也有,但概率比中彩票高不了多少。

我们再把目标缩小一点,记得前面提的那个小情节吗?斯蒂芬威胁要吊死威廉·马歇尔,而他父亲却毫不在乎,这不完全是因为父亲不太喜欢他,更因为,在当时的贵族家族里,只有长子才有继承权,只要长子这一系能够承继家业就够了,其他的兄弟们,当然也就不怎么受重视。那这些没有继承权的贵族子弟,他们的出路在哪呢?基本上就是,要么当教士,要么当骑士。

所以,更确切地说,中世纪欧洲骑士阶层的主要构成人员,就是贵族家族中那些没有继承权,或者继承顺位很靠后的孩子,比如我们的主角威廉·马歇尔,他就是这样走上骑士之路的。

 

第二部分

获得骑士身份,仅仅是第一步,我们还要通过马歇尔的成名之路,来说说“怎样成为一名成功的骑士”。

成为骑士之后,马歇尔的人生第一仗却是一场败仗,而且他在这场败仗中损失了最重要的财产:战马。前面说过,战马太贵了,马歇尔也买不起一匹新的。骑士没有战马可怎么办呢?好在当时欧洲流行骑士比武大会,给了马歇尔翻身的机会。

12世纪的骑士比武大会,和影视剧里那种,两位骑士隔着护栏举矛对冲、点到为止的模式不同,虽然比武属于演习,但由于都是真刀真枪,闹出人命也是常有的事。

马歇尔在一次比武中,凭借过人的体力,抓住对手坐骑的辔头,把对方连人带马生擒活拿,根据当时的惯例,被捉的这位付了一大笔赎金才重获自由,马歇尔也终于有了钱,再买一匹好马。

更重要的是,马歇尔靠着这次比武声名鹊起,随后他又赢了很多场比武,20岁出头就已经成为西欧比武场上最著名的常胜将军,这让他获得了为王族效力的机会。

说到这儿,我们又要补充介绍一下骑士这个行业的职业前景。骑士的主要职责是打仗,那么为谁打呢?不是为国家,也不一定是为国王,而是为他所宣誓效忠的大贵族领主。骑士为领主打仗,从领主那里领取薪俸,如果功绩卓著,并且辅佐的领主有足够的土地财产,那么骑士还可能被赐予封地,自己也成为领主,这就是骑士的理想职业路径。所以,从性质上说,骑士应该算是依附于大贵族的军事家臣,这是他们跟现代国家军事力量的最本质区别。

那马歇尔效力的这位领主是谁呢?就是英王亨利二世的长子,小亨利。君臣二人年纪相仿,也非常投契。

前面说过,长子有最优先的继承权,小亨利就相当于英国太子。亨利二世也为小亨利在伦敦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举行过加冕仪式,所以当时人们都把他叫作“幼王亨利”。亨利二世虽然给儿子举行过加冕仪式,但又不愿放权给他,“幼王亨利”有名无实,心中自然不满。终于,他决定抢班夺权,小亨利找了个机会离开父亲组建了自己的军队,而此时,马歇尔一直是他最铁杆的追随者。

说到这,就又出现了一个很值得思考的话题,那就中西方两种不同的君臣关系,和不同的政治伦理。

对于君臣关系这个问题,中国有句老话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意思是说,在王权的覆盖范围内,所有人都是君王的臣属,哪怕你是某个大臣或者贵族家的私人臣僚,不从君王那领工资,但你也首先是“王的臣子”,至少理论上是这样。

欧洲的情况则不同,很多学者提到欧洲中世纪的封建关系,常会引用一句话:“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这是法国的前身法兰克王国时代留传下来的政治原则,就是说,大臣们要听命于国王,向国王负责,而大臣的手下,只需要向大臣负责。这种逐级的权力结构一直是欧洲的传统,直到19世纪,俄国大作家果戈理的作品里还描写过这样的情节:一个贵族对他的农奴说“我是沙皇的奴仆,而你是我的奴仆,沙皇陛下可以命令我,但不能命令你。”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政治理念,像马歇尔这种“保太子反国王”,放到古代中国那是妥妥的谋逆大罪,而在欧洲,却被认为没毛病,这才是忠诚的骑士应该做的。而他之所以有“最伟大的骑士”这个美誉,除了勇猛无敌,很大原因也是由于他对幼王的效忠精神,广受认可。

甚至亨利二世本人,也是对此赞赏的,所以尽管事情刚闹起来的时候,他宣布马歇尔等人为“叛国者”,但等后来他们父子和解了,他并没对马歇尔等“太子党”秋后算账。

1183年,幼王因病早逝,马歇尔悲痛欲绝,为了替幼王履行“去耶路撒冷朝圣”的承诺,马歇尔单人匹马,带着幼王的斗篷,去了耶路撒冷。这件事更让当时的人们都赞叹马歇尔的忠诚。

等马歇尔从耶路撒冷归来之后,亨利二世把他收至麾下,让他当了自己的封臣。并且为了笼络他,亨利二世还赐予他很多土地,马歇尔也就此成了领主。虽然他之前也是贵族,但只有贵族身份而没有封地,就只能给人打工,所有的收入都来自主公的薪俸,而现在,命运才真正改变。马歇尔的经历也是欧洲中世纪骑士最成功的晋升案例。

至此,马歇尔职业生涯的第一个重要章节:效力幼王亨利,就算告一段落了,具体的故事虽然不算多,但这一段经历是马歇尔本人最得意的,对我们理解骑士这个概念,也非常有帮助,从中我们了解了骑士的成长路径:他们通过战斗或比武,赢得声望,再借此投效大贵族领主,为他们效力建功,获得报酬和晋升空间。

如果再说深一层,我们还能从中看到欧洲中世纪的权力架构,也能看到欧洲骑士和中国古人不同的忠君观念,而这种对直属领主的效忠,也是“骑士精神”最重要的核心。

 

第三部分

好,再回到故事。转投亨利二世之后,马歇尔的人生即将开启新篇章,并且将亲身经历12-13世纪英国的很多大事,我们接着来看。

马歇尔获得了亨利二世的厚待,也很快迎来了报答他的机会。

要说亨利二世这一家子人,真是没有让人省心的。没过多久,他的二儿子又起兵造反了,这个二儿子,就是未来大名鼎鼎的“狮心王”理查,欧洲中世纪最有名的国王之一。理查为人勇猛好斗,打仗是一把好手,本来是父亲亨利二世的得力助手,但或许是由于他一贯地强势,幼王亨利去世后,亨利二世并没有按照继承顺位,确立理查做接班人,反而着意培养自己的小儿子约翰,隐隐有用他制衡理查的意思。

就这样,理查也跟父亲反目了,他起兵攻打亨利二世,并且在1189年,一场关键战役当中打得亨利二世落荒而逃。理查在后面紧紧追赶,就在危急关头,马歇尔赶到,一枪刺倒了理查的战马,救下亨利二世。事后马歇尔说,要不是自己手下留情,完全可以直接把理查挑落马下。

就这样,救驾之功,再加上打败欧洲数一数二的勇士理查,马歇尔又大火了一把,这一战也成了他最为人熟知的事迹。

不过,毕竟这时的亨利二世已经老了,加上接连被亲儿子们造反,心理也受了很大刺激,不久后就病死了。那么,马歇尔又不得不更换一个新的主公,这就是正式即位为王的“狮心王”理查。

和当年亨利二世一样,此时理查也不计前嫌,重用马歇尔,还一手操持,帮马歇尔娶了富有的青年女贵族伊莎贝尔为妻,凭借这次联姻,马歇尔跻身于英格兰一线大贵族的行列,在理查的加冕仪式上,手捧国王黄金权杖参加典礼,至此他终于完成了从一介武夫到英格兰顶级政治圈一员的蜕变。

即位后不久,狮心王理查就积极响应罗马教皇号召,带兵参加第三次十字军,去远征耶路撒冷了。但是,国内不能无人,理查便钦点了“四大共治法官”留守英格兰,马歇尔就在其中。不过,因为马歇尔名气很大,很多民间传说不仅提到他参加了东征,还大大夸耀他的战功,当然这些都不是事实。

就在理查跟穆斯林领袖萨拉丁斗得难分高下时,他的幼弟约翰在国内发动叛乱,理查不得不签下停战协议,返回欧洲料理家事,6年之后,在一场攻城战中,理查中箭身亡。

截至理查去世,马歇尔已经53岁,在当时的欧洲算是高龄了,但随后,他竟然再次迎来了政治上的高光时刻:两度参与了《大宪章》的颁布。

理查死后,由于没有儿子,他那个造反的弟弟约翰,继承了英格兰王位,这就是英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失地王约翰”。金雀花王朝本来在法国拥有大量土地,巅峰时候他们名下的土地是法国国王的六倍,但是这点家底,基本都在约翰任内被他败光了,所以他被人叫作“失地王”。

这些领土当中有一块特别重要——诺曼底,这是英国金雀花王室起家的地方,另外前文也提过,马歇尔早年就是在诺曼底的骑士学院里,学到了一身本领,他在这也有大量的产业。人到中年的马歇尔并不愿意舍弃诺曼底,当约翰战败后,他以向法国国王宣誓效忠为条件,保住了自己在诺曼底的家业。也因此,马歇尔和约翰君臣二人关系迅速恶化。

1214年,英国国王约翰再次被法国国王打败,早就心存不满的英国贵族们趁机反抗,一年后,迫使他签署了《大宪章》,保障贵族们的权利不受侵犯。《大宪章》历来被奉为“西方民主制度的基石”,当然,本书中也指出,这个评价其实大大的过誉了,无论从初衷还是从效果上看,《大宪章》都谈不上那么伟大,不过这个话题跟主题离得有点远,就不多探讨了。

在《大宪章》上,威廉·马歇尔的名字被写在显著位置,但他在这起事件中的角色,并不是反对派领袖,而是王室和贵族之间的协调人。一方面,他的调节促成了《大宪章》的签署,算是“推动了”历史进步,同时另一方面,他尽管已经跟约翰矛盾很深,这时仍然帮了众叛亲离的约翰,算是践行了骑士的忠君精神。此时的马歇尔已经快70岁了,这件事成了他晚年最后的辉煌一笔。

不过,后来约翰反悔,宣布废除《大宪章》,这又导致了新一轮的冲突。后来,约翰战败,又染上重病,临死的时候,把年仅9岁的儿子托付给马歇尔,这个孩子,就是后来的英王亨利三世。此时已经衰老的马歇尔依然坚守骑士精神,宣誓将为亨利三世奉献一切,他动情地说:“如果世人都放弃幼主,我会背着他,把他养育成人,逃遍所有岛屿,逃到所有国家,即使我要乞讨为生”。

这个时候,马歇尔也已经成长为一个非常老成的政治人物,他明白,必须修复约翰时代被搞坏的英国君臣关系,争取回人心,而具体方法,只能是彻底终止约翰的倒行逆施,贯彻落实《大宪章》。1216年11月,马歇尔以亨利三世的名义重新修改和颁布了《大宪章》,相当于颁布了执政纲领,表示为了“所有人的福祉”,要执行公允的统治。正是因为这个举动,1215年《大宪章》才起死回生,真正在英国历史上发挥出关键性的作用。

此后,马歇尔作为摄政,掌握着英格兰的大权,他甚至以七旬高龄,重返战场,在1217年的第二次林肯战役中,打败入侵的法军,历史学家评价说,这场战役决定了英格兰王权的归属。两年后的1219年,73岁的威廉·马歇尔,平静地离世,留下了传奇的一生。

上面这段内容信息量太多,所以我们一直以叙述为主,没有插入相关的讨论,那说到现在终于可以讨论一个问题了,那就是:在欧洲中世纪,骑士,究竟起到了什么样的历史作用?

从马歇尔的生平我们可以看到,欧洲中世纪的各种战争中,骑士都是中坚力量,因此,骑士是欧洲封建制度的一部分,毫无疑问属于既得利益集团,所以,他们整体上趋向保守,这个传统看法并没有错。但是,通过马歇尔的例子,特别是他在《大宪章》事件中的作用来看,骑士也会充当王权和革命力量之间的缓冲带,他们的存在,有些时候也能缓解社会转型期的动荡,让权力和制度的重组能以相对平稳的方式进行,以更低的成本推动社会的发展。

这就是马歇尔这位“最伟大的骑士”,带给我们的关于骑士的全新认识。

 

结语

好,最后再来总结一下,我们分三部分,介绍了威廉·马歇尔的生平,这三部分内容,也分别对应三个问题:

第一,什么样的人可以成为骑士?答案是,中世纪欧洲贵族家庭中,那些没有继承权或者继承权顺位靠后的孩子,是骑士群体的主要来源,如果能掌握骑士必备的一些技能、能置办起骑士的必要装备,再经过一个“晋升礼”的仪式,他们就能成为骑士了。

第二,怎样成为一名成功的骑士?第一个必要条件是勇武,要在战斗或比武中扬名立万,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忠诚,这是骑士精神的核心价值观,而欧洲骑士的忠诚是只针对自己领主的,这跟中国古代的忠君思想有本质区别。所以我们看到,尽管马歇尔一生中效力过多位君主,但仍然被认为是骑士精神的典范。

第三,骑士对历史产生了什么作用?骑士总体上是欧洲封建制度下的保守势力,但他们的存在,有时也会发挥稳定器的作用,降低变革期的社会成本。

希望这些问题,可以帮你更详细地了解骑士,这个欧洲历史上的重要群体,并且借此,对欧洲的中世纪,有更深入的看法。

《最伟大的骑士》读书心得:本书通过威廉·马歇尔传奇一生,展现了中世纪骑士的精神风貌与历史作用,骑士不仅是勇武的战士,更是忠诚的贵族家臣,其精神与行动对欧洲历史进程影响深远。

《湘军兵志》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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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湘军兵志》。

这本书是著名历史学家罗尔纲先生在清代军事制度研究方面的代表作,跟我们曾经讲过的《绿营兵志》属于同一个系列。本书全方位地记载了湘军的军事制度、兵将构成、训练、战术、福利待遇等方方面面,堪称是一部权威的“湘军”档案。

说起“湘军”,了解中国近代史的人想必都不陌生:这是在清朝后期,由曾国藩组建的一支地方民兵武装,士兵主要来自湖南,因此得名“湘军”。这支队伍在清政府平定太平天国的运动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

湖南人历来能打,有道是“自古无湘不成军”,但直到近代以前,把湖南人战斗力发挥到极致的,大概就要数曾国藩的这支湘军了。民国时期著名军事理论家蒋百里甚至把湘军称作是“中国军事史上的一个奇迹”。

今天关于曾国藩的书铺天盖地,讲他怎么混官场,怎么教育子女,甚至怎么给人看相,曾国藩俨然被包装成了一个“成功学符号”。然而,曾国藩一生功业的基础,靠的不是这些,而是靠湘军打出来的。如果说为官哲学、持家之道只是曾国藩的面子,那么,湘军才是曾国藩的“里子”。

那么关于湘军,就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了:

第一,这支由私人招募、非专业人员组成的军队,是怎么产生的?在军事制度已经非常成熟完备的清朝后期,这样一支来自民间的军队,是怎么争取到生存空间的?

第二,曾国藩作为一介书生,是怎么带出这样一支劲旅的?湘军为什么会有如此超强的战斗力?这背后有什么奥秘?

第三,这样一支为国家立下大功的军队,为什么会被解散?解散的后果是什么?

以上这些问题,都可以从这本《湘军兵志》中找到答案,我们的解读,就围绕着这些问题展开。

 

第一部分

首先说第一个问题,“湘军”是怎么建立起来的。

我们需要先交代一下清朝军事制度的背景。清朝正规军包括满蒙“八旗”和汉军的“绿(lù)营”这两个系统,他们是清代前期国家的常备军、主力军。从清政权入主中原,到清朝前期对内对外的历次战争,基本上都是靠他们打的,战绩都还不错。但是从19世纪初,嘉庆、道光时期,这两支军队就逐渐没落了。这里边有腐败、待遇下降、战术和装备落后等多方面原因,但也是清朝制度设置的必然结果,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参看我们讲过的《绿营兵志》。总之,到了太平天国运动兴起的咸丰年间,八旗和绿营的战斗力都已经非常糟糕了。

糟到什么程度?书里举了个例子:咸丰三年,太平天国北伐,清政府从黑龙江调遣八旗兵迎战,队伍开拔到河南,还没到主战场呢,山东巡抚李惠就上奏朝廷说,这些黑龙江八旗兵见到太平军就跑。军机大臣李棠阶也在日记里记载,八旗兵听到炮声就跑,但抢劫老百姓的东西时,却很勇猛。

绿营兵也好不到哪儿去。太平天国运动刚在广西爆发的时候,初期人数还不满一万,可广西全境的两万四千绿营兵,由于战斗力坏朽,兵力分散,硬是拿刚起步的太平军毫无办法,眼睁睁看着他们壮大起来。

绿营兵还有个致命的毛病就是缺乏协同作战的意识,总是各顾各的,一支队伍出征,另一支在旁边看热闹,人家打赢了他们心里忌妒,打败了,他们袖手旁观,甚至眼看人家要全军覆没了,也不出手相助。用曾国藩的话说就是“败不相救”,曾国藩认为这是绿营习气中最可恨的,也是他日后组建湘军的时候努力避免的。

不过曾国藩也注意到,尽管清军在广西很狼狈,但也有人打过胜仗,这人还是曾国藩的湖南老乡,名叫江忠源。咸丰二年,江忠源在桂林一带三次打败太平军,甚至把太平天国初期的领袖南王冯云山都给打死了。

那为什么江忠源的军队如此厉害呢?原来,他的军队都是他自己从湖南老家招募的,根本没用绿营的人马。注意到这个关键信息,曾国藩就几次写信给江忠源,跟他探讨军事问题。可以推测,在这个时候,曾国藩已经有想法,绕开绿营系统,建立新式军队。

很快,时局的恶化让曾国藩有了机会,把想法变成现实。

咸丰二年十二月,太平军攻破了武昌。这时,朝廷意识到八旗和绿营不顶用,只好放开政策,命令各地组织“团练”,也就是地方民兵武装,来对付太平军。

嘉庆时期,为了镇压白莲教,朝廷组织起地方民兵武装,来补充正规军。本来朝廷是严格限制地方民兵发展的,不过眼下正规军实在不给力,于是,咸丰帝下旨,命令当时正在湖南老家为母亲守孝的礼部右侍郎曾国藩,在湖南就地组织“团练”,也就是地方民兵组织。

以此为契机,曾国藩的湘军即将登上历史舞台。说到这,我们再回顾一下刚才的问题,湘军为什么会产生?这是因为当时的国家正规军已经严重腐化,完全承担不了镇压起义的任务,更不用说扺御外侮。所以,民兵性质的地方团练武装,就有了冒头的空间。而曾国藩是最早洞察到绿营弊端和团练优势的官员之一,所以他把握住时机,创建了湘军。

 

第二部分

曾国藩并不是当时唯一奉旨办团练的人,在他之后,咸丰帝又任命了42个兴办团练的大臣,遍布十个省,但真正办出名堂的,还是要首推曾国藩的湘军。这又是为什么呢?

下面的第二部分,我们就来解答,湘军为什么能成功,它的超强战斗力是从何而来?这也是本书和本篇的重头内容。

我们先看一个湘军的战例,曾国藩接旨办团练后不久,在长沙收编了一支千余人的民兵,这个民兵队伍是一位叫罗泽南的秀才组织起来的,士兵都来自当时的湖南湘乡县。曾国藩用自己的办法加以训练,这就构成了湘军的第一代班底。

半年之后,太平军进攻南昌,守南昌的正是前面说过的江忠源,他请曾国藩帮忙,曾国藩就派罗泽南带兵去支援,这时他的兵力已经增加到三千人。不过,南昌一战,两位将领战死,可谓出师不利。奇怪的是,曾国藩听了之后反而很高兴。为什么呢?

曾国藩是这样想的:绿营兵的将领倒是没有死战的,那是因为他们见到太平军就掉头跑了。湘军虽然失利,却是实打实和太平军交战了,连将领都身先士卒,血战到底,说明是真拼了。这让曾国藩相信,他练新军的思路和方法是对的、会成功的。

那么,他的具体思路和方法是什么呢?

我们来说两个很关键的要素。

第一个要素,湘军的人员关系。

前面提到,曾国藩痛恨绿营兵“败不相救”,应该如何改掉这个毛病呢?他的办法是任用老乡。比如,曾国藩起家的第一代湘军班底,全都是湖南湘乡县的兵。到他建立水师的时候,还是要求招湘乡县的兵,不用外县的,他说,“同县之人易于合心”,就是说,一支军队里的兵全是老乡,大家容易齐心合力。他还曾写信给弟弟曾国荃说,只用湘乡县的人还不行,最好是全部用“屋门口周围十余里之人”。

按照曾国藩这样的招兵方法,一支军队里必然存在“亲兄弟”“父子兵”,打起仗来,怎么可能“败不相救”呢?

不光是普通士兵,湘军的将领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们大部分是湖南老乡,但在同乡之外,还有师生关系、姻亲关系。比如,湘军将领胡林翼把妹妹嫁给了罗泽南的长子,曾国藩把三女儿嫁给了罗泽南的次子,四女儿嫁给了将领郭嵩焘的儿子。类似这种特殊关系,在湘军将领中有很多。这些特殊关系,在当时有效强化了湘军的凝聚力。

但是,凝聚力不等于战斗力,湘军人员的构成除了老乡、师生、姻亲纽带,还另有一层上下级关系。

湘军的编制。基础作战单位叫“营”,一个“营”有500人,由“营官”管理;每营下设四个“哨”,由“哨官”管理;每一个“哨”又往下分为8个“队”,每个“队”有10到12个人,由“什(shí)长”负责。这个“什”字写出来就是“什么”的“什”。“营官”“哨官”“什长”共同构成一个营的三级干部。剩下的兵士,由营官编成自己的亲兵队。这样,一个“营”就组建成了,逐级管理,各负其责。

那这些各级军官又是怎么产生的呢?曾国藩的办法是充分放权,让他们逐级招募提拔。

比如,曾国藩想委托他手下的重将胡林翼去招募6个营的兵力,他就只需要任命胡林翼做这6个营的总负责人,招人的大权下放给他,然后胡林翼再自主任命两个统领,让他们各自负责招募3个营,这两个统领再去招营官,然后营官招哨官,以此类推,哨官招什长,什长招兵。

这样招兵有什么好处呢?统领是胡林翼选的,他们肯定对胡林翼感恩戴德,拼死效命。统领在选任营官的时候,也会根据了解,选拔手下最得力的人。毕竟营官是一线指挥员,只有能力出众的人,才有最大概率打胜仗,所以统领会任人唯贤。而被选任为营官的人,当然也会感念统领的栽培,努力表现自己。后面的逐级任命,都是同样的道理。

各级官员中,最重要的其实是什长,他们虽然只管十几个兵,但将领胡林翼就说,十几个人的小队最难带了,但凡有三四个胆小怕事、临阵脱逃的,剩下六七个人也会心虚,跟着溃散;反过来说呢,十几个人里有三四个不怕死的冲锋在前,剩下六七个人也会壮着胆子跟上。所以,什长去招兵,就一定会精挑细选,或者是身强力壮的,或者是有经验的老兵,或者是信得过的朋友,再选几个自家兄弟,死都得手拉手的那种。那么,这十几个人的小队就会形成战斗力。

那如果某个营官、哨官阵亡了,怎么办?

湘军的办法是:营官阵亡,哪怕这个营建制齐全,也要解散,新任的营官重新招兵。哨官阵亡,也是如此。总之,湘军要保持兵由将选、兵随将走,将领带的兵一定是自己选的。

我们小结一下,湘军的人员关系,一方面是将官之间有师生关系、姻亲关系,打断骨头连着筋;另一方面,在军中有提拔关系,上下级之间有知遇之恩,直到最小的作战单位,都是如此。整个湘军的人员关系,可以说处处有一种感情关系在维持着。而绿营呢,临时抽调,兵不识将,将不识兵,谁也犯不着为谁卖命。相比之下,湘军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远超绿营,也就很好理解了。

但是,毕竟打仗是玩命的事,湘军的营官、什长们,又如何能忍心把自家的亲戚朋友都拉上战场呢?

这就要说到曾国藩练兵的第二个要素:好处给足。

湘军从编制属性上说,还是属于“勇营”,我们讲《绿营兵志》的时候说过,勇营的薪饷标准是低于绿营的,但是湘军是曾国藩自己筹建的,朝廷也就放宽政策,允许他自己制定工资标准,这样,湘军的待遇就比作为正规军的绿营还要高了。对照一下双方的军饷,我们就能明白为什么农民参军那么有干劲儿了。

绿营兵的粮饷,是清初的顺治时期定的,马兵一个月工资2两银子,步兵1两5,守兵1两。另外,无论什么兵,每月给米三斗。这个工资标准,从顺治到咸丰,两百多年间物价不断上涨,但工资标准却没怎么涨过。到咸丰年间,很多绿营兵无力养家,只好边应付着当兵,边偷着干点副业,勉强糊口,这样的兵怎么可能有战斗力?

再看曾国藩的湘军,步兵每月工资4两2钱,是绿营马兵的2倍,步兵的3倍,守兵的4倍。

至于军官,湘军的营官每月工资是50两银子,一年600两,这个工资水平相当于绿营的提督,这是朝廷从一品的高官。湘军一个营官,拿的是国家从一品大官的工资,怎么可能不玩命好好干呢?以此类推,为了这份工钱,各级的将领都不可能随便选人,也不太可能在打仗的时候敷衍了事。

不过,军队毕竟是用来打仗的,只靠感情纽带和工资待遇,那是黑帮,不是军队,是不可能建功立业的。湘军的成功,还有战术上的因素。

那么,我们再从战术角度看看曾国藩练兵的思路和方法。

这个方法不是曾国藩首创的,他是学来的,学的是明朝名将戚继光。

实际上,刚才讲过的“营官”“哨官”“什长”这套军队组织模式,戚继光在兵法中就提到过。在战术方面,曾国藩也学了戚继光,并且根据实际情况,发展了戚继光治军的精髓。这个精髓是指,戚继光军队能适应当时所有的兵器,充分发挥各种火器和长短兵器的效用。这样,一个十几人组成的基层战斗小组,可以通过配合,既可攻,又可守,作战时兼具远程攻击和近身肉搏的能力,顺利应对多种战场情况。

这种组建队伍的思路,就被曾国藩继承了。湘军的一个哨官,管理8支小队,其中,四个小队用刀矛,两个小队用鸟枪,两个小队用抬枪。抬枪是中国在清代独有的一种火器,使用的时候,得有一个人当枪架子,在前面用肩膀扛着,后面一个人来射击,因此叫抬枪,类似武器当时在欧洲已经被淘汰。此外,营官还有亲兵队,其中的两个小队专门负责放山炮。

这种编组方式,和戚继光兵法的原理是一样的,都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利用当时的兵器,确保军队的战斗力。

到这儿,我们总结一下曾国藩的湘军为什么会成功。罗尔纲先生有个一言以蔽之的答案,他认为,曾国藩的成功就在于,他打着办团练的旗号,建立了一支新军,从兵源、组织框架、人事任免权,到薪饷待遇、训练、战术、装备,曾国藩的湘军都和绿营等传统军队完全不同。而正因为跟旧的军制切割得最彻底,曾国藩的湘军才能脱颖而出,成为当时奉旨创办的一干团练武装里,最成功的一个。

经过连年战争的锤炼,湘军不但屡立战功,而且发展出步兵、马队、水师三个军种。最多时,曾国藩掌兵12万,在镇压太平天国的战争中,为清政府立下了首功。

1864年,湘军攻陷了太平天国的首都天京,也就是南京。而此时,曾国藩却已经开始下令解散湘军了。他为什么这么做呢?湘军裁撤后,又留下了什么历史影响呢。

 

第三部分

关于湘军解散的原因,比较普遍的说法是曾国藩深知自己手握重兵,建立奇功,难免会遭人嫉恨。更何况,在朝廷看来,湘军几乎就是曾国藩的“曾家军”,如果不解散,曾国藩与朝廷的矛盾会越来越大。关于这个问题,罗尔纲先生也认为并没更多的内幕可挖,曾国藩的确只有放弃兵权这一条路可走。所以,关于湘军解散的原因,就不多讨论了。

我们主要看看湘军解散的后果。

罗尔纲先生说,“研究湘军和绿营,是要探索两种不同的兵制如何造成两种不同的政局。”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安徽、浙江、江苏等省的绿营已经被打垮,没有建制了。山西、直隶的绿营还有兵,但军装和武器都发不出来了。可以说,作为国家正规军的绿营已经名存实亡。那么,清政府是不是要重建呢?

是有这个打算,但是没有可操作性。浙江、江苏、安徽等省份,率先上奏朝廷说,那些在太平天国战争期间被打散的、开小差脱离队伍的、养伤后想回来归队的,我们统统不接收了,为什么呢?因为欠着他们军饷呢,让旧部回营,补发的工资肯定拿不出来,更别提补充新兵了。所以,尽管朝廷三令五申重建绿营,各省根本不推行。唯一一个按旧制度重建绿营的省份是安徽,不过,同治四年就开始重建,到了光绪七年,16年过去了,兵还没招满。而其他省份,表面上进行所谓“重建”,其实都是应付朝廷。

再看湘军。这时候湘军已经被解散,但湘军出身的将领里,后来做到总督的13人,做到巡抚的13人,这些湘军系将领心里很清楚,绿营制度根本不管用,所以,他们都按照之前湘军的范式,在各自主政的地方组织地方军事武装。

那么,这和国家政局有什么关系呢?

绿营是国有的,兵权归国家,将领由国家任命,小兵的个人档案都在兵部管理,军粮、军饷、调度、使用都掌握在国家手中。但地方民兵组织一切都是反过来的,兵是将领招的,粮饷是将领给的,军令是将领发的,兵为将有,兵随将走,国家不可能完全掌控兵权。

那些做了总督、巡抚的湘军系将领们,他们有带兵的经验,懂军事,又是中兴之臣,有威望,又掌握了地方的财政权和民政权,手里有钱,由此,这些总督、巡抚渐渐地成了一方诸侯,有了地方专政的实力。

罗尔纲先生认为,绿营的名存实亡和湘军模式的军事制度在各省建立,实质上是清朝中后期政治格局变化的开端。到了晚清,袁世凯练新军,坐拥军政大权,就是这种变化的结果。可以说,湘军和它代表的制度,既打败了太平天国、挽救了清政府,又是清政府地方专政、最终走向灭亡的开端。

好,关于《湘军兵志》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我们就讲述到这里了。还有一个主题,罗尔纲先生没有明说,却隐藏在这本书的字里行间了,那就是:曾国藩凭什么能成功?一天兵都没当过的曾国藩,怎么敢说自己练兵那一套肯定行得通呢?

要解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在湘军成功的背后找出曾国藩的个人特质。

罗尔纲在本书写道,曾国藩首先是用儒家的“礼”来治军的,儒家经典有《礼记》,讲的就是这个“礼”。

那这个“礼”有啥用呀,打仗是一刀一枪拼命拼出来的,难道开战前还要讲“礼”?

曾国藩讲“礼”,这个“礼”往小处说,就是“规矩”,是“纪律”。强化“礼”,就是强化纪律,令行禁止。而深入一层讲,其实“礼”不光是一种行为规范,还是一种价值规范,它是根植于儒家价值观的,比如前面提到的,要尊重人伦、尊重等级序列。当这些观念在湘军中深入人心,官兵之间的互爱、下级对上级的绝对服从就会建立起来,这也是湘军凝聚力和执行力的重要保证。

可以说,曾国藩将儒家学说的“礼”活学活用,化为了治军的方法。

曾国藩在创建湘军的过程中,可以说处处灵活。比如,咸丰让他在湖南办团练,他明知道传统模式的团练不能解决大问题,但他给咸丰上的奏折里却只字不提团练行不通,只是说办团练难呀,我决心好好办呀。反过手来,他还是按他的思路办新军。

可是,灵活不等于耍滑头,两者的区别是,耍滑头只看两三步,只管眼前的实惠,不管长远目标。而灵活是看得长远,有前瞻性,为了长远目标随时改变战术。比如,湘军势力已经做大做强,眼看要攻陷天京、消灭太平天国了,曾国藩反而在大功告成前决定解散湘军,以自解兵权的方式消除以后的祸患,保全自身,这不仅是灵活,而且有前瞻性。

一个人既灵活,也有长远目标,就一定能成功吗?还是不能,这时还需要另外一种品质:坚韧。

曾国藩就是个坚韧的人。湘军组建初期吃的败仗也不少,罗尔纲先生在书里,经常引用曾国藩写给朋友的信,里面总是说:完了,这次真是完蛋了。

可我们想一想,如果真是面临全军覆没的情况,曾国藩还有心情给朋友写信吗?我们认为,这恰恰体现了曾国藩的独特品质,即便是在十分艰难、束手无策的情况下,他还是很坚韧的。和朋友写信,那只不过是诉诉苦,实际上,统领12万大军的人,怎么可能是个婆婆妈妈、遇事慌张的人呢?

从湘军的创建到解散的整个过程,曾国藩的灵活性、前瞻性、坚韧性体现得淋漓尽致,它们既是湘军成功的重要因素,也是曾国藩之所以成为一代名臣、一代名将的内因。

 

结语

到这,这本《湘军兵志》,相关的话题才算说完。这本书不但论述了湘军成功的背后因素,从中我们还能看到曾国藩走向成功之路的个人品质。历史上的湘军,存在的时间只不过区区二三十年。但它留下的遗产,是我们需要通过这本书来学习和借鉴的。它不但给我们提供了一个了解清代中后期政治变局的思路和线索,还给我们提供了认识、理解曾国藩的一个视角。

《湘军兵志》读书心得:湘军崛起于清朝末世,曾国藩以儒家“礼”治军,凝聚乡勇,创新军制,成就镇压太平天国伟业。其灵活坚韧,深谋远虑,为后世留下深刻启示。

《比利时的哀愁》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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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期为你解读的是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比利时的哀愁》。

我们都知道一个物理现象,人没法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地面上拔起来,鲁迅也说过类似的话,他说这句话的语境是,一个作家是很难超越自己所属的阶级、民族,超越既有的意识形态和身份认同去创作的。我们今天讲的这本书,不管是书内的角色,还是作家本人,都完成了这种极为艰难的超越。故事发生在1939-1947年的比利时,也就是二战前后8年时间,对主人公来说,这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8年,从10岁到18岁,他经历了人生最重要的蜕变,实现了这种艰难的超越。

这是一本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现代文学经典,它的中译本从翻译到编辑出版耗费了长达8年时间,它体量巨大,有758页,大约64万字,是一部史诗级的长篇小说。至于它的文学地位,人们总是把它与《铁皮鼓》和《追忆逝水年华》相提并论,它们是都是伟大的自传性作品,而且主人公都是一个正在成长中的青少年,而且他们某种程度上最终都在时间的流逝中走向了成熟,超越了自身的局限。

这本书的作者是雨果•克劳斯,被称为比利时的国宝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库切称他为“欧洲一流诗人”。除了写小说外,他还是剧作家、画家和导演。他曾多次入列诺贝尔文学奖候选名单,拍的电影也入围过戛纳电影节。

说到二战文学或电影,你可能会有这样的印象:它要么是讲作恶者的,要么就是讲受害者的,可这本书却很难归类,我觉得最准确的说法是:它是写二战中的平庸者的,这里的平庸者,指的不仅是小说中上百个平庸的比利时市民,也是比利时这个二战中态度暧昧的平庸之国。而我们的主人公路易斯就在这些平庸者中成长,在这个过程中,他经历了自身成长的哀愁,也看清了比利时的平庸者的哀愁。

你可能会问,二战这么激烈的历史事件,作家写了这么一本大部头,为什么讲的却是平庸者的故事呢?平庸者是善还是恶呢?路易斯又如何从这些平庸者中成长呢?他会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从这些平庸者中拔起来吗?别着急,这些问题,我会在解读中为你解答。

接下来,我就来为你解读一下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吧。首先我要说的是路易斯的哀愁,这部分我要讲的是一个乱世中迷惘的青春故事;然后我要说的是路易斯的救赎,说说他是如何超越自身,完成成长的;最后我要说的是比利时的哀愁,这是路易斯艰难成长的原因,这部分我要讲述的是一个被裹挟在历史与时代中的群体,以及他们的局限。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说说路易斯的哀愁。

这本书分两部分,上半部叫《哀愁》,下半部叫《比利时》。《哀愁》像传统小说那样分章节,有标题,讲的是战前路易斯所在的两个大家族和他们所在的关系网中的人和事,而《比利时》完全不分章节,没有任何标题,很多时候不同场景的切换之处连一个空行都没有。这部分讲的是战争爆发后的事。从章节设计上,我们大概可以看出作家想表达什么:战前是一个有序的前现代的世界,而战后是一个无序的混乱的现代的世界。

我们的故事就从战前说起。故事发生在比利时一个虚构的城市:瓦勒,位于比利时北部弗拉芒大区的弗兰德省。主人公路易斯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市民家庭,父亲经营着一家印刷厂,业余在剧团当演员,母亲年轻貌美,爱赶时髦。他们很早就把路易斯修道院的寄宿学校读书,他很快就要11岁了,此时正是二战爆发前夕。

说起这个修道院学校,路易斯可是非常不喜欢。首先,他的祖父塞涅夫恰好是这个修道院的神职人员,他也是塞涅夫家族的大家长,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威。这种痛苦,可能就相当于你读小学的时候,你妈妈是你的班主任或校长。修道院另外一个让路易斯讨厌的地方,就是它戒律森严,修女长嬷嬷和她的修女们整天监视着这些孩子的一言一行,动不动就让他们忏悔自己的罪孽,比如有一次路易斯用“屎”这个词来骂人,就被严厉地责罚了。有段时间,他妈妈怀孕了,没能来看他,而当他问起妈妈为什么不来看自己时,爸爸却撒谎说是因为妈妈从楼梯上摔下来了,害得路易斯担惊受怕。总之,路易斯生活在一个极其保守的环境中,排泄物是不能说的,“怀孕”也是不存在的。

不过,路易斯和好朋友组成了一个叫“四大使徒”的小团体,净干些被禁止的坏事儿,他们偷藏禁书,比如有报道色情和暴力事件的旧杂志,有被称为宗教异端的小说。

修道院的生活就是一潭死水,而与此同时,外面的世界正发生着剧变。首先是路易斯得知妈妈怀孕了,以及不幸的是,这个小弟弟出生后很快就夭折了,这件事给整个家族蒙上了一层不祥的阴影。然后是德国入侵了波兰,战争的阴云向他们迫近着,原本平静的世界似乎从一夜之间就走向了喧哗与骚动。

路易斯的身与心也骚动着。他就像王小波《黄金时代》里的王二,正处于人生的春天,“想爱,想吃,还想在一瞬间变成天上半明半暗的云”。然而在压抑的环境中,爱和吃都成了一种罪。在《黄金时代》中,王二爱上了一个被称为“破鞋”的女医生,而在我们这本书里,路易斯爱上了一个男孩儿,“四大使徒”的创始人,他最好的朋友,弗里格。

路易斯想爱。他从小被送进修道院,他想爱自己的父母,却几乎见不到他们。他想虔诚地爱上帝,可上帝毕竟也是遥远而抽象的,而且,上帝还任由战争发生,任由他的小弟弟死去,他想不通这是为什么。可弗里格与他是朝夕相处的。于是他把他对上帝和父母的爱倾注在对弗里格的感情中。

弗里格长得异常清秀,聪明又优雅,是个军事迷,热衷研究飞机。路易斯觉得,弗里格与自己有相同的灵魂,他的存在让自己不再孤独了。这一天,他鼓足勇气对弗里格做了一番激情的表白。他对弗里格说,你知道唯一一件让我害怕的事儿是什么吗?那就是有一天我的灵魂里再也没有你的位置了。

路易斯为什么突然表白呢?因为他感受到了“世事无常”。一切都在变,世界越来越糟,于是人就会更加想抓住些什么,比如那些我们最珍视的东西。对路易斯来说,那就是他对一个伙伴的爱。在懵懂的少年时代,对同性产生超出友谊的爱恋是一种普遍现象。当然,这种爱通常都被拒绝了。弗里格拒绝了路易斯,他冷淡地说,你能不能别整天这么疯疯癫癫的。

路易斯的反应非常激烈:他觉得自己被羞辱了。他突然就不信上帝了。接下来,他做了一件可怕的事,他骗“四大使徒”的其他小伙伴,弗里格在向敌人泄露比利时的军事秘密,所以他们要惩罚弗里格,于是他们一起揍了弗里格一顿,还模仿中世纪的一种刑罚:“惩戒笼”,把弗里格关在笼子里。在他暴烈的幻想中发生的事更为可怕,他想象几个小伙伴变成了食人族,把弗里格切成块儿吃掉了。

就这样,“四大使徒”破裂了,路易斯从一个上帝的孩子变成了邪恶的小魔鬼。他的小世界爆发了战争,摧毁了他珍视的一切,与此同时,外面的大世界中的战争也爆发了,纳粹德国在迫害宗教势力,最终,黑暗势力获胜了,希特勒取代了上帝,世界彻底改变了。

这就是这本书上半部关于路易斯的主要内容。当然,这部分也铺陈出了许许多多的次要人物,路易斯两个家族中数十个人物一一亮相,作者编织着这些纷繁复杂的人物故事,就像编织一张密实的挂毯,到了下半部,潜伏的矛盾在每个人物身上都爆发出来了。但很遗憾,我们没法面面俱到,所以我从这张挂毯中抽出了一条最结实的线:路易斯本人的故事。

在这部分的结尾,路易斯的父母从修道院接走了他,因为时局太混乱了。让人惊讶的是,这一幕中,弗里格居然原谅了路易斯,他来给他送行,还送给他一支钢笔,他对路易斯说,“你伤害过我,但我原谅你,因为我不相信你有坏心。”路易斯的眼泪就要流下来了,他说,我会一直想你的,然后背过身去,走了。他看到,弗里格一直在树下向他挥着手。

这就是路易斯的哀愁了。哀愁,不仅仅是因为环境压抑,时局动荡,家庭不幸,信仰动摇,更是因为他对自己最爱的朋友做出如此残忍的行为,却被原谅了,因为他得不到就想毁灭,却发现他依然拥有弗里格的友谊,他毁掉的,只是他曾经天真良善的灵魂。而失去天真,就是他的哀愁所在。

那么,失去天真后的路易斯是如何达成他超越性的成长的呢?

 

第二部分

这也就是我们第二部分内容了:路易斯的成长与救赎。这部分内容出现在这本书的下半部《比利时》中。

战争爆发后,纳粹德国不费吹灰之力地侵占了比利时,而路易斯也经历了他个人成长中更深的堕落:有一天,他走上街头,加入了弗兰德纳粹青年团。弗兰德纳粹青年团是希特勒纳粹青年团的一个本土化产物,专门吸纳12-18岁的青少年,对他们进行军事训练,为战争做准备,为纳粹党培养后备党员,只不过他们的口号不是希特勒万岁,而是弗兰德万岁。显然,这是一个利用了当地人的民族主义情结的青年纳粹组织。你可能要问,弗兰德人的民族主义情结,是怎么跟德国纳粹搅在一起的呢?这个解释起来就有点长了,我在下一部分会为你详细说明。在这里,你只要记住路易斯身边的人,尤其是他的父亲,都是弗兰德民族主义者,而在二战中,这些比利时人都被纳粹德国笼络和利用了,而小说里弗兰德纳粹青年团的孩子们喊弗兰德万岁,跟喊希特勒万岁相比,本质上差异并不大。

其实,路易斯并不真的认同弗兰德民族主义,也并不崇拜希特勒。他只是有过剩的生命力却无处发泄罢了。他想吃,想爱,想变成天上的云,却一再地遭遇现实的重击。告别了压抑的修道院寄宿学校后,他被父母送去了一所教会学校读中学,有了一个亲密的好朋友莫里斯,莫里斯和路易斯一样成绩优异,聪明有趣,是弗里格的另一个版本。但有一天,莫里斯却发生了意外,毫无意义地死去了。接二连三的打击,路易斯心中的上帝又死了一次。他想,有一种恶,叫上帝。这个坏上帝会杀死莫里斯,也任由他的天使们开着轰炸机屠戮众生。

在这虚无和痛苦中,他总想抓住些什么,毁灭些什么。他从父亲那里偷了钱,给自己置办了一套纳粹青年团的制服,却意外撞见母亲在与一个德国人偷情。原来,父亲的生意衰落后,母亲进入一所德国人开的工厂当厂长秘书。很快,母亲开始说一口流利的德语,打扮得花枝招展,也爱上了这个有家室的德国男人。被儿子撞见自己偷情后,母亲跟路易斯做了个交易,她说,你不要出卖我,我也不告诉你父亲你加入了纳粹青年团,而且还偷了他的钱买这套行头。

就这样,大家都堕落了。路易斯堕落得和这个世界一样快。除了偷钱和撒谎,他还做了两件邪恶的事。第一件是他伤害了一个无辜的老人。有一天,他穿着纳粹青年团的制服走在街上,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他驱赶一个人行道上的老人,还踢了他一脚。第二件是他为了报复自己的母亲,用自己撒谎成性的本事向一个加入党卫军的街坊告了一通黑状,把母亲所在的德国工厂,母亲的情人、朋友,还有自己在教会学校的老师,总之就是他不喜欢的所有人,都跟反纳粹的地下党“白卫队”搅和在了一起。

后来,路易斯母亲所在的工厂被毁了,厂长,也就是母亲的德国情人被抓起来了,他告发的人们都被抓走了。你可能会想,这就是所谓的大义灭亲吧。不过我要提醒你的是,路易斯连大义都没有,他根本不相信纳粹那一套,他只是因为自己心中那团无法平息的怒火,为了他可怜的狭隘自我,而肆意去惩罚别人,犯下邪恶的罪。

路易斯的堕落,始于他对上帝的信仰的崩塌,这跟战争的爆发有关,跟他爱而不得有关,跟人性的弱点有关,也跟他身处的环境有关。但既然这是个成长小说,我们的路易斯终究还是要成长的。这就要说到教会学校的老师“蛋头”先生的故事了。

“蛋头”先生是个反纳粹的“抵抗派”。他是个贵族,有着高贵的灵魂,也有一双能看穿路易斯灵魂的眼睛。在课堂上,他总是故意说一些好像是针对路易斯的话,尤其是当他知道路易斯加入了纳粹青年团之后。比如,蛋头在课堂上说,魔鬼其实并不是什么头上长角的怪兽,而是某个我们在大街上遇到的人,是我们就在下一个街角偶然撞上的穿着制服的人。他还说,人在绝望之中,会去寻找另一种信仰来取代对上帝的信仰。这另一种信仰,就是对希特勒所追求的新秩序的信仰。

蛋头先生就用这种隐晦的暗号般的方式教育路易斯,也教育着他的学生们,他是在与魔鬼抢夺这些年轻的灵魂。有一次,他在课下找路易斯谈话,这段话我很想分享给你,他是这样说的:“如果善和恶都是一回事,如果就因为恶是生命力的象征,就应该让它优先,去碾压弱者,如果不人道的品质是人类完成功业的原料和养料,如果一个不安的良心等于一场疾病,那我在其中就听到了敌人的声音。”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很有些动情,但他却无法说服冷酷的路易斯。这时,他引用了波德莱尔:“世界上只有三个职业值得尊敬:教士、士兵和诗人。”

波德莱尔这句话,其实恰好描述了路易斯的成长轨迹。路易斯年幼时被送入修道院,在青少年时期,他做了士兵,但不是波德莱尔指的那种为正义而战的士兵,却是纳粹青年团的士兵。虽然蛋头当时没有说服路易斯,但后来,路易斯还是悄悄退出了青年团。这个转变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开始的时候说过,一个人是很难超越既有的意识形态和身份认同而成长的,只有教育和阅读可以帮助我们完成这种超越。蛋头老师的教诲虽然没有立刻说服路易斯,却在他心中埋下了种子。后来,这颗种子长大了,撑开了他的心。

路易斯是在阅读中完成了这种超越的。那段时间,他的书包里塞满了禁书,它们出自德语犹太作家之手:茨威格,托马斯·曼。他一本接一本地阅读这些小说,明白了被他所在的环境屏蔽了的战争的真相,看到了犹太人的真实存在和人类文明所遭遇的浩劫。

他终于觉醒了。他对蛋头先生说:“我已经明白了。另一些人,是关键。”这关键的“另一些人”,就是那只在想象中存在,却又真实地痛苦着的人,是那些发不出声音的弱者,那些被欺凌被屠戮的人。对弗兰德,或者虚构的瓦勒市这个小地方的人来说,犹太人和大屠杀并不存在,就像对美国人来说,阿富汗和中东战争也不存在,对中产阶级来说,那些底层人、边缘人的苦难并不存在一样。然而伟大的文学作品讲述的,就是“另一些人”的故事,这“另一些人”,就是因为与我们隔绝而“被不存在”的他者。因为彼此隔绝,世上才有了理所当然的不公。而想象他者的痛苦,了解他者的存在,就是消除这不公的第一步。

路易斯终于成长了。这成长太过艰难,也付出了太过惨痛的代价。两天后,蛋头先生被盖世太保带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临走,他托一位老师送给路易斯一本《希腊语文选》,封面上用红笔写着一个希腊词语:Koinonia,这个词包涵着这样几个意思:集体,共同体,以及交往和沟通。这个词所包涵的真意,也正是路易斯在文学阅读中领悟到的东西。

小说中的世界继续崩塌,继续下沉。路易斯与童年时被自己爱过也伤害过的伙伴弗里格重逢了,然而弗里格也加入了纳粹青年团,最后还走向了残忍的自杀。少年伙伴弗里格和莫里斯的死,给路易斯留下了永久的哀愁。路易斯的大家族也走向了崩塌。祖父塞涅夫死了,父亲进了监狱,母亲还爱着她的情人,舅舅疯了,路易斯爱上一个女孩又被拒绝了,万万没想到,他的第一次居然给了一个自己最讨厌的姑妈。在瓦勒市,有人疯了,有人死了,但更多是因为情感纠葛,而不是战争。瓦勒市民没有经历犹太人的浩劫,也没有参与大屠杀,他们只是愚蠢地平庸着,去德国人的工厂上班,帮德国人搞搞情报,或者像路易斯一样告密。在这样的环境中,蛋头先生的存在像一道倏忽而过的闪电,一个不真实的神话。

故事的最后,路易斯选择了波德莱尔所说的值得尊敬的第三种职业:诗人。他参加了报纸的征文竞赛,开始书写关于战争和成长的故事,这个故事就叫《哀愁》,也就是我们这本书的上半部。尼采说过,上帝死了,但他也说过,艺术拯救生命。同样,路易斯的救赎也只能存在于对他者的阅读和想象之中,存在于他对自己过往的书写之中。

 

第三部分

我们说完了路易斯的成长故事,说了他的堕落与救赎,在这个过程中,他付出了代价,充满了哀愁。现在我们来说说究竟什么是比利时的哀愁。这是路易斯的哀愁背后的原因,也就是他的成长如此艰难的原因。

二战爆发前,比利时国王宣布中立。二战爆发后,德国入侵比利时,战争到了第18天,比利时就宣布无条件投降了。他们的政府跑到了英国,比利时成为德占区。但是很多比利时人并不感到屈辱。这是怎么回事呢?

这就要说到比利时的特殊性了。比利时是个夹在法国、德国、英国这几个欧洲大国之间的小国家,文化和经济上都处于弱势,历史上曾经被拿破仑时期的法国侵略,他们曾经发起过反抗法国的运动,但被镇压了。这样一个小国家,分成了讲法语,德语和弗拉芒语的三个区域,至今在首都布鲁塞尔,还存在说法语和弗拉芒语的两种人。这两种人的民族认同不一样,彼此也不对付。

说弗拉芒语的人都来自弗拉芒大区,这个大区由东弗兰德和西弗兰德、安特卫普等省组成。这些地区,尤其是弗兰德地区的人,因为被侵略的历史,他们非常仇视那些说法语的人。这个地方的人认为自己是真正的比利时人,他们认为,弗拉芒语才是比利时人自己的语言。而当他们说起自己的国家时,他们往往说的是弗兰德,而不是比利时。他们中的很多人梦想着弗兰德的复兴,是激进的民族主义者。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弗兰德人,也是极少数坚持用弗拉芒语写作的作家,我们讲的这本书,就是用弗兰芒语写成的。而作者的父亲就是一个激进的民族主义者。

从语言学上看,弗拉芒语被认为是一种荷兰方言,又跟德语具有同源性,在二战时,纳粹德国就是利用了这一点,跟说弗拉芒语的比利时人称兄道弟,将他们纳入泛日耳曼族共同体之中,成功地蛊惑了不少比利时人。这其中就包括他们的国王,和这本书作者的父亲,以及他所处环境中的几乎所有弗兰德人。在二战时,他们几乎都以弗兰德民族主义者的身份站在纳粹德国一边,德国战败后,他们又遭到了清算。

这就是这部小说的历史背景。比利时成为德占区。但是很多比利时人并不感到屈辱。这是怎么回事呢?

首先,敌人的敌人是朋友。德国是法国的敌人,那它就是比利时的朋友。对路易斯的父亲来说,整个瓦勒的犹太人加起来也不超过十个,纳粹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就像个遥远的传说,远不如他们对法国的仇恨来得真实可感。

其次,加入纳粹党卫军或者跟德国人共事的弗兰德人,都受到了强势民族带来的一种文化震撼。弗兰德人有强烈的自尊,然而又是自卑的。他们觉得自己什么都做不好,而跟德国人近距离接触后,德国人那种凡事做到极致,追求强力意志的民族精神深深震撼着他们。

你也许听说过,平庸也是一种恶。“平庸之恶”是犹太裔政治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在她的代表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中提出的一个哲学概念,这本书每天听本书也解说过,你不妨去听听。艾希曼是纳粹德国的党卫军少校,负责犹太人灭绝计划,造成了六百万犹太人的死亡。1961年,艾希曼在耶路撒冷接受审判,阿伦特旁观了这个过程。阿伦特发现,艾希曼是一种恶的化身,这种恶并不是狂暴的战神,而是兢兢业业、忠诚平凡、手不沾血的平庸之恶。这种恶的根源,就在于不思考和判断力的贫乏。不思考人,也不思考社会。由于这种不思考,人会受意识形态机器的驱使,无条件服从,进行无思想、无责任的犯罪。

在《比利时的哀愁》里,包括路易斯父子在内的人们并不是不思考,相反,他们看上去总在思考,他们思考人,思考社会,看上去比身边的人更理想主义,更不甘平庸。然而,他们终究还是成了作恶的平庸者,这是因为他们无法跳出自己的民族、阶级,无法超越既有的意识形态和自己的身份认同去思考,是因为他们无法看见他者,想象他者。路易斯的父亲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直到战争结束后,路易斯的父亲才有了一些反思。他说:“关于犹太人,我们不想不行。我们在战争中都是傻子。我们都做了睁眼瞎。”然而他又说:“希特勒不可能杀了那么多犹太人,我看也就十万人,顶多二十万。”但事实上,这个数字是六百万。他还说,这十万人里面还有很多都是罪犯呢,有很多想颠覆国家的人呢。你看,这就是一个民族主义者的反思——人是很难超越既有的意识形态和身份认同去真正反思的,就像鲁迅说的,那就像“揪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带离地球”一样难。对年少的路易斯来说,要实现这种超越性反思就更难了:他首先要突破的,是亲生父亲对他的巨大影响和圈束,其次要突破的是瓦勒市,乃至整个比利时的平庸。幸运的是,他遇到了蛋头先生,遇到了文学,遇到了自己精神上的父亲,也学会了在书写中反思自己的哀愁。

小说里的瓦勒就是比利时的缩影,路易斯就是其中艰难成长的一代人的缩影。这里的人们被夹在民族主义和人类大义之间,跳不出自己的局限,就像路易斯夹在父亲与老师之间,传统的压抑的宗教信仰与现代的礼崩乐坏的新秩序之间,这就是比利时的哀愁,一种困在强与弱,善与恶,新与旧,信仰与摧毁之间的艰难选择。这是一种属于平庸者的哀愁,一种由于无法超越自身,也无法看见他者的平庸,却也是实实在在的难解之愁。

《比利时的哀愁》读书心得:本书通过青少年路易斯的视角,展现二战前后比利时社会的平庸与哀愁,反思战争与人性的复杂交织,探讨超越身份与意识形态的成长之路,引人深思。

《大宋之变》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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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大宋之变:1063—1086》。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有关“衰亡”的故事。

很多读书人都说,如果要回到古代,那就选北宋。因为北宋“不杀士大夫”,北宋的知识分子最幸福。尤其是宋仁宗在位几十年间,士大夫与皇帝“共治天下”,构建起一套平稳的统治秩序,被后世津津乐道。但北宋还留给我们一个截然相反的印象,北宋后期奸臣当道,靖康之变,国破家亡,两位皇帝被俘。从仁宗驾崩到靖康之变不过六十多年,况且北宋并没有坐等衰亡,王安石变法就是在给北宋续命。那北宋为什么还是迅速衰落呢?

有人说,这是开国皇帝赵匡胤埋下的祸根。赵匡胤出身“军阀”,当皇帝后为防止武将叛乱,过度拔高文官地位,导致北宋在面对外敌时不堪一击。也有人说,因为幽云十六州不在北宋手中,国土缺少山川屏障,金人可以长驱南下。还有人说,王安石才是罪魁祸首,他大搞变法,让国家与百姓争利,北宋社会因此元气大伤,最终崩溃。

今天这本《大宋之变》关注的正是北宋由盛转衰这个话题,作者是北京大学历史学系的赵冬梅教授。赵老师把历史研究、教学、传播相结合,曾三次受邀登上央视“百家讲坛”讲解宋史。对于宋代历史,赵老师特别提出两点心得,第一,无论我们怎样粉饰北宋文人的地位,宋朝仍然是帝制时代的一个环节,皇帝是一切的核心。皇帝的年龄、性格、家庭关系都是影响历史发展的关键因素。所以王朝政治问题要回到皇帝身上找答案。第二,我们现在看历史,总想推演大趋势、总结大脉络,但很多时候历史是由偶然推动的。拿王安石变法来说,神宗选中王安石主持变法是偶然的,甚至连神宗的父亲英宗最初能继承皇位也是偶然的。所以,要想搞清楚王朝政治,还必须要深入历史细节寻找答案。

当我们把握“皇帝”和“历史细节”这两个要素,再去思考北宋为什么衰落,我们会发现,北宋衰落的核心原因其实是北宋中期的“法家化转向”。仁宗时期,北宋建立起一套君臣合作的儒家政治模式,但从1063年英宗即位开始,直到1086年司马光离世,这24年间北宋政治从儒家模式转向了法家模式。对士大夫而言,他们被改造成变法工具,变得偏执激进丧失了应变能力。对皇帝而言,一度被礼法约束的皇权从笼子里走出来,持续膨胀。从君臣共治到皇权做大,一系列“法家化转向”使北宋无法逆转地衰落下去,这正是所谓的“大宋之变”。

接下来,我们就重新回顾一下这段从“仁宗盛世”滑落到“靖康之耻”的衰亡大戏。这出戏有三幕:第一幕的主人公是宋英宗,他为了给亲生父亲上尊号与群臣大动干戈;第二幕的主人公是宋神宗和王安石,皇帝因一腔抱负而强推变法;第三幕的主人公是在宋哲宗前期主政的司马光,反对变法的司马光重返权力中心,面对早已陌生的朝堂却无力回天,未来哲宗亲政再次反转一切。

顺便说一下,「每天听本书」已经解读了《宋仁宗》《宋徽宗》这两本书,讲的分别是宋代士大夫眼中的标杆皇帝“宋仁宗”,以及负面典型“宋徽宗”。其实,这两位皇帝之间还有三位皇帝,正是今天要谈的英宗、神宗、哲宗。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看“大宋之变”的第一幕。这一幕的主人公是宋英宗,英宗是北宋的第五任皇帝,前一任皇帝就是在位长达41年,在后世备受赞扬的标杆皇帝“仁宗”。而英宗,不仅在位时间短,只有三年半,而且充满争议,他在位期间主要做的事,是给父亲讨个合适的名分。按照古代父死子继的原则,英宗的皇位应该传自他的父亲,为什么他要给父亲讨名分呢?

说来也巧,北宋“衰亡”就要从这件听起来有点家长里短的事情说起。英宗其实并不是仁宗的亲生儿子。仁宗在位时间很长,但是一直都没有儿子。在古代中国政治中,皇位的稳定传承不只是皇帝个人的事情,也是国家稳定的关键,仁宗当然很清楚,他该怎么应对呢?

由于仁宗的亲兄弟也早早过世了,仁宗就从堂兄濮王的儿子当中挑选了一个三岁男孩,领到宫中养着。仁宗是要把这个孩子培养为接班人吗?当然不是,这个孩子的使命是“招弟”。也就是说,仁宗认为,把小男孩儿养在宫里,可以帮自己招来男孩儿,也就是图个吉利。

这个小孩儿名叫赵宗实,你肯定猜到了,这就是后来的英宗。想一下,小宗实的处境其实很尴尬。他离开了生父,虽说与皇帝更近,但他与皇位并没有多少关系。只要皇帝有了儿子,小宗实“招弟”的使命就完成了,他就会被送回家中。

仁宗五十多年的生命里有过十六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儿子,但三个儿子一个都没有活下来。于是,一个很悲凉而且荒诞的剧情在小宗实生命里反复上演了二十多年:小宗实被接进宫中“招弟”——皇帝有了儿子——小宗实被送回家——皇帝的儿子夭折——小宗实再次被接入宫中“招弟”——皇帝又有了儿子——小宗实又被送回家——皇帝的另一个儿子也夭折了——小宗实再次入宫……

按理说,随着仁宗岁数越来越长,也该考虑把小宗实正式过继过来。但仁宗内心深处,其实对小宗实充满排斥、拒绝。你想,仁宗每次看到小宗实,首先想到的当然就是自己没有儿子,进而想到江山要落入别人手里,而且还是落入血缘关系比较远的旁支,心里多难受。后来仁宗身缠重病,却仍然竭力回避继承人的问题。直到仁宗去世前一年,他才百般不愿意地把赵宗实立为皇子。注意,承担“招弟”工作二十七年的赵宗实这时只是混上了一个皇子身份,可不是皇太子。虽然仁宗也没有别的继承人了,但他实在不想把皇位交给一个外人。这时的英宗已经三十岁,但他仍然是一个“备胎皇子”。一旦后宫里“哇”地一声有了新生男婴,他还是会被打回原形。由于仁宗对他态度冷漠,宫中管事也表现得十分刻薄,甚至出现过饮食供给中断的情况。

当然,人情冷暖可以忍受,宫里宫外来回折腾也不敢嫌麻烦,甚至皇位最后落不到自己手里,也不算个事儿,就说自己没这个福分吧。只是,他这样一个局外人在皇位问题上不断地被拽进来,踢出去,文武百官还有后宫王妃对他是一种什么态度呢?更可怕的是,将来仁宗有了皇子,并且成为皇帝,赵宗实作为一个曾经的皇位竞争者,未来能不能全身而退,恐怕都难说。

最终,仁宗在病入膏肓中遗憾地离开了人世。经历了二十多年的压力、惊吓、失落,赵宗实成为皇帝,一块悬着的石头落地了。“备胎皇子”获得最高权力,原本压抑的内心,终于获得了舒展、伸张,甚至是膨胀的机会。

英宗继位后,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显露出来——如今成为皇帝的英宗,应该给皇帝的生父濮王怎么样的名分。或者简单粗暴点说:英宗还可以用“父亲”称呼自己的生父嘛?

这在古代,这是个至关重要的事情。按照礼制,在皇家血统中,英宗的父亲是皇族旁支,仁宗皇帝这支是大统,英宗被过继给仁宗,成为仁宗和曹皇后的儿子,这意味着英宗从旁支进入大统,荣幸地成为皇族嫡系长房的儿子。按照儒家的伦理主张,英宗应当用侍奉父母的礼仪侍奉仁宗和曹皇后,对于亲生父母,要降低规格。

但英宗怎么会忘记自己这二十多年是怎么过来的,想想当初,仁宗对待他的冷漠警惕,哪儿半点父子情分,历经委屈的英宗当然咽不下这口气。但是作为皇帝,他需要矜持,于是,英宗把这件事情扔给大臣来讨论。

一些官员看懂了英宗的心思,提出“礼不忘本”,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讲礼制,怎么能不认生身父母呢。但一些持反对意见的官员认为,“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英宗作为仁宗的孝子,既是修身之道,也是治国之要,所以英宗应该称他的生父为“皇伯”,也就是“皇帝的伯父”。

把自己的亲爹叫“伯父”,英宗哪能受得了。于是他扩大讨论范围,让朝廷中级以上官员集体商议,以便争取支持。不过,在那个儒家礼制主导的时代,显然反对意见会很多,英宗这么做只能是自取其辱。有人上书反驳英宗:陛下您想,如果仁宗和您的亲生父亲濮王都在世,当着两位尊长的面,您叫谁父亲呢?面对百官百姓,您必然叫仁宗是父亲。现在二位去世了,您却想称呼濮王为父亲,这不是小人的举动吗?

我们试着跳出来想一下,英宗真的对自己的亲生父亲濮王很有感情吗?不见得。英宗的亲生母亲出身低微,英宗的身份也好不到哪儿。而且,英宗在濮王二十多个儿子里,排行居中,存在感很低。所以,即使英宗一直生活在濮王那边,濮王也不见得正眼看他。

但到这个时候,能不能称呼濮王为父亲,已经不仅仅是英宗的家事,甚至不仅仅是国家礼制的事情,而涉及大宋王朝皇帝权力的问题。

我们常说,仁宗尊重士大夫,容忍并鼓励批评,士大夫可以在朝堂中各抒己见。但这是很偶然的。如果你听过另一本听书《宋仁宗》就会记得,仁宗性格内向,朝中大臣便填补了权力的空缺,积极参与国家政策讨论。加上内向的仁宗长期在位,士大夫的优势地位因此获得巩固。“君臣共治”也就变成了一种所谓的传统。但像仁宗这样保持克制、性格内向的皇帝总归是少数。英宗显然不吃这套。

还有这样一个小插曲,英宗刚继位时突然得了一场大病。有几个月,其实是自己的养母,也就是仁宗的皇后,当今的曹太后执政的。你想,当英宗历经坎坷真正掌握权力时,当然得伸伸胳膊蹬蹬腿。

所以,英宗应该怎么称呼自己的生父,这个说大也不是很大的问题,只是北宋政治风气变化的一个起点。虽然,持反对意见的大臣在舆论中占据明显优势,但英宗就是要掰掰手腕,他执意把生父濮王称为“皇考”,也就是“皇帝过世的父亲”,同时把反对的官员赶出了权力中心。

请注意,这时,北宋时期的政治风气发生了两个变化。第一,仁宗时期相对平稳的政治风气被打破了,皇帝开始和大臣硬碰硬。第二,官员群体出现了分化,官员中涌现出一批人,他们看得懂皇帝的心思,支持皇帝扩张权力,并主张锐意改革。

如果说英宗给生父争名分,是“大宋之变”的启幕,我们很想看看随后他会怎么做。只不过英宗在位不到四年,仅仅36岁就去世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呢?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进入“大宋之变”这部戏的第二幕,主角从英宗变成了他的儿子神宗。

以前,我们常常把宋神宗看作王安石变法的配角,好像这场改革完全是以王安石为中心展开的。前面说过,皇帝才是古代政治的核心,从历史细节入手我们会发现,神宗是变法绝对的第一责任人,王安石的出现其实有点偶然。

先看,为什么神宗要强推变法?

这是因为,神宗上台后背负了很大的压力。第一个压力,来自家庭。神宗的父亲英宗十六岁就生了神宗,但三十出头才当上皇帝。所以,神宗从小就能体会到父亲做“备胎皇子”时的憋闷、失落和心惊胆战。父亲当皇帝三年半就去世了,二十岁继位的神宗当然想要做出一些伟大的功绩,比如开疆拓土,扫除边患,通过实力来为父亲正名,为自己的血统正名。

神宗的第二个压力,来自国家。往远说,北宋长期面临着来自西夏的军事压力,对于国家,这是沉重的财政负担。从近处说,北宋四年内有两位皇帝过世,两场国丧接连举行,这也是财政负担。一句话,朝廷真的缺钱了。神宗要想维持帝国日常运转,要想有效地对付西夏,得想办法在国库里存点钱。

不过,神宗年龄还小,他要想有所作为,必须获得能臣,而且是善于理财的能臣辅助。谁是合适的人选呢?

你可能想到王安石,但这时,还轮不到他出场。

神宗最中意的是一位叫张方平的官员,他从仁宗朝就在当官,是难得的财政专家,资历深、有想法、能推行。他在第一次担任国家财务部门负责人“三司使”的时候,就为京城积攒了足够三年使用的粮食,和足够六年使用的马料。第二次担任“三司使”时,甚至为京城攒够五年的粮食。但是有人举报,张方平任职期间曾经利用权势强行低价买下一家客栈,在反对声中,张方平失去了进一步上升的机会。没有了张方平,这才轮到王安石崭露头角。

王安石是一个大胆的改革派,别人在他身上也找不出什么道德瑕疵,司马光评价他“才高八斗,不贪图富贵”。一次,宋神宗召见了王安石,王安石奏请神宗振作精神,“挺身做一个大有为之君”。神宗倍感振奋,打破约束、有所作为的心愿更加强烈。

讲到这段,我们常常会说,神宗是王安石的伯乐,但我们从年龄上看,神宗二十出头,是个血气方刚的少年,而王安石已经年近五十,是一位成熟的政治家。君臣二人,无论是年龄,还是政治经验,更像是儿子与父亲,学生与老师。

雄心勃勃的君主与老练成熟的臣子合作,锐意改革,对于朝廷和国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从古至今,有关王安石变法的讨论研究特别多,在这里我们只从一个维度简要看一下——变法的目的是否达到。前面说过,神宗打算有所作为,具体来说就是对西夏用兵。迫于财政压力,神宗支持王安石进行变法,核心工作就是理财,充盈国库。我们看一下后来的历史,北宋确实对西夏发动了战事,而且神宗过世后,户部尚书清点国库,里里外外还有一亿贯钱,大约是北宋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这已经说明了,王安石变法在理财方面是成功的。

既然最初的理财目标基本实现了,北宋为什么还会衰亡下去呢?

对于王安石变法,我们对具体措施关注很多,其实措施造成的影响、引发的连锁反应才是关键。赵冬梅老师认为,变法对宋朝最大的损害在政治文化方面。王安石变法政策设计是很好的,但是神宗与王安石只关注目标,却对实际影响关注不够,种种措施导致北宋的政策倾向、政治共识、官僚风格的大转向,这是北宋“衰亡”的关键。

首先,北宋的国家政策倾向变了,国家与社会间的平衡消失了。仁宗时期,政治气氛宽松,国家政策的制定会经过反复讨论,最终的结果虽然是折中妥协的,但能顾及各方利益。之前,国家财政也有问题,但一定程度上藏富于民,国家和社会之间保持着某种平衡。变法期间,变法派虽然标榜“摧抑兼并”,也就是避免有钱人侵占更多田产,但神宗在国家财政紧张时还能发动对外战争,神宗死后国库存留甚至相当于北宋政府一年的财政收入。这些钱从哪儿来呢?当然是民间,变法的敛财本质不容否认。这就更不用说,一些推行新法的官员背地里有多少违规操作,中饱私囊。变法派把民间财富像挤牙膏一样挤出来,放入国库,或是放入自己的口袋,国家和社会、统治群体与平民群体间的平衡被粗暴地打破了。你会说,神宗和王安石作为变法的操盘手,难道看不到这些吗?

来看王安石变法带来的第二个后果,宽容的政治共识被破坏了。北宋很讲究遵循“祖宗之法”。宋仁宗时期君臣合作的政治模式,在宋神宗时代当然也成为“祖宗之法”的一部分。但王安石有一句话你可能听过,“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天变没什么可怕的,“祖宗”也不再值得效法,一切反对变法的言论都是流俗,不值得留意。王安石还告诉神宗,“活着的皇帝本人就是祖宗”,不必听命于太庙中的死人牌位,神宗被彻底“解放”了。仁宗时代,皇帝要想打仗,大臣会发表意见,有人支持,有人反对,有人建议多加考虑再决定,几番辩论后得出当下的最优解,皇帝即使不完全同意,也会习惯性地拍板。但当今神宗要打仗,打仗需要钱,王安石负责变法理财,那么支持王安石的就会被重用,提反对意见的就是对皇帝不忠。你看,北宋的权力原本被皇帝和各位大臣分享,但到神宗时期,分散在大臣手中的权力开始向行使宰相职权的王安石手中汇聚,最终聚拢在神宗手中。宽容的政治共识被破坏了,皇权专制越来越赤裸。

仁宗时期的“君臣共治”,可是仁宗和群臣合力的结果,到神宗时期,皇帝性情大变,那群臣风格有什么变化呢?

这就要说到王安石变法带来的第三个后果,官僚群体的变质。神宗与王安石要想变法,就必须保持官僚队伍意见和行动统一,也就是说要把官僚队伍变成顺手的工具。我们先看神宗和王安石对反对派的态度。可以想到,反对者必然会受到排挤,甚至有一位叫唐介的副宰相就是被气死的,而没气死的都被赶下中央的重要岗位。司马光是著名的反对派,由于他资历深,神宗原本打算请他出任枢密副使,这是副宰相一级的高官,条件是要求司马光停止批评。但司马光选择拒绝,随后转身离开,退居洛阳十五年,成就了伟大的《资治通鉴》。再看,神宗和王安石对变法派的态度。变法的目的是理财,说白了就是敛财。为了完成绩效考核,变法派成为一群工具性极其突出的“新官僚”,他们服从、高效、没心肝,只关心朝廷的想法,不关心百姓的疾苦。王安石不过问地方社会受到的损害有多大,只关心“获得了多少实际利益”。有一位学者说:“官僚像商人追逐利润一样将新法推广到帝国的每一个角落。他们日常面对的正是利益的算计和官位的升迁。在这种背景下,一种新的风气开始形成。”仁宗在位时期,为民说话的为官理念、“不求声誉,以宽简不扰为意”的行政作风,一时烟消云散。

回头来看,这场变法呈现这样疾风暴雨式的面貌,与一心想要证明自己的神宗、性格刚毅果断的王安石密不可分。那当王安石离开权力中心,当神宗驾崩,反对派给新法踩急刹车,这种已经启动的大变局还能逆转吗?

 

第三部分

大宋衰亡这部大戏的第三幕拉开了,这一幕的主人公是司马光。

神宗驾崩后,哲宗少年即位,由于皇帝年少,神宗之母太皇太后摄政。新法带来的问题已经很突出,太皇太后便邀请资历深厚的司马光还朝主政。年迈的司马光已经远离政治中心十多年,他重返政坛后还能力挽狂澜逆转变局吗?

司马光是一位杰出的史学家,但他却缺乏政治家的魄力与手段。司马光主张宽容政治,希望宋朝在政治风气上能重返仁宗时代。他鼓励官员大胆批评,哪怕是批评他本人。但今非昔比,如今站在朝堂上的,已经是矛盾重重、党派林立的工具化官僚。经历了变法时代,他们已经失去仁宗时代就事论事、宽容妥协、课题分离的大局观与中庸之道,他们只会在打击政敌方面表现得义无反顾和不择手段。现在,司马光放任官员大肆批评,实际上推动了党派争斗的公开化。

事实上,连司马光本人也无法做到宽容妥协、就事论事。司马光虽然主张各抒己见,但他本来就是变法的反对派,当别人提出变法也有可取之处,不应该全部废除,司马光会本能地联想到变法的各种严重弊端,他认为仁宗时期政治模式才是最理想的,那个时候没有变法,却是最好的时代。所以,与司马光观点不同的人,就会失去平等沟通的机会。而且,司马光是被请回朝堂的,他的资深反对派标签更外耀眼,很多人会聚拢在他周围,事实上,一个新的政治小团体形成了。

坚信宽容政治的司马光注定无法实现宽容,王安石和神宗为宽容政治开掘了坟墓,而司马光将眼睁睁看着宽容政治被埋葬,他自己也将挥锹铲土。

 

结语

这部以“衰亡”为主题的大戏,讲到这儿,还有一个段尾声。

司马光当宰相十六个月后,便去世了。几年后十六岁的宋哲宗继位。同样是少年继位,他甚至比他的父亲神宗继位还要早。前面说过,王安石变法导致皇帝的权力被放出了笼子,无论是出于有所作为留名于后世的宏大愿望,还是一个人追逐权力的本能,哲宗都会牢牢掌握并大胆使用权力。于是,相似的一幕发生了。司马光死后,他的支持者被清理出朝堂,革新派被重新启用,王安石变法中的许多政策被恢复,同时,哲宗再次对西夏出兵,并取得胜利。看起来,哲宗实现了神宗当初对付外敌、建立功业的志向,但大宋之变已经无法逆转。

因为,党派割裂无法复原,党派斗争始终持续,朝廷动荡一刻不停。仁宗时期的平稳而活跃的政治景观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官僚集团的矛盾白热化,陷入“恶性分裂”。士大夫因内斗自我消耗,集体迷失方向,失去了制衡皇权的力量。这时,皇帝和宰相将个人私欲与派别利益置于王朝整体利益之上,于是,后来有了宋徽宗采办“花石纲”的故事,有了奸相蔡京、童贯的故事,有了梁山起义、方腊起义,和女真人兵临城下、徽钦二帝被俘的故事。

似乎王安石变法导致了北宋政治的逆转。当然,这一切不能只归咎于王安石,逆转的根源在英宗朝就已经埋下。漫长而艰险的即位过程造成英宗心理扭曲,行为失当。神宗少年继位,力图为父雪耻,“大有为”之心呼之欲出。皇帝因素发生变化,王安石作为宰相,只不过是逢君之欲,顺势而为。

《大宋之变》读书心得:本书揭示了北宋由盛转衰的深层原因,法家化转向与皇权膨胀导致政治失衡,变法虽富国强兵却损政治文化,王朝衰亡引人深思,历史细节中见兴亡之理。

《美国监狱》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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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美国监狱》。

这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监狱产业的发展史,没错,我说的是“监狱产业”。你可能会问,监狱难道不是国家的司法部门吗?怎么也能形成产业?这就是美国监狱的奇特之处。

美国监狱从诞生开始,政府、监狱和商人就形成了共谋,大肆利用犯人牟利,先后出现过犯人租赁、监狱租赁和私营监狱。监狱的环境和管理方式在不断变化,但是,利用犯人牟利的情况,却一直存在。久而久之,这就成了一门独特的产业。

截至2018年,美国私营监狱关押犯人的比例,占到全美犯人总数的8%,总共有十多万人。光是三大私营监狱巨头,就拥有两百多座监狱,超过15万个床位,每年总利润接近50亿美元。其中最大的私营监狱运营商——美国惩教公司甚至在纽交所上市。

当然,针对这种利用犯人牟利,把监狱做成一门产业的情况,在美国国内曾经引发过几次剧烈的争论,监狱产业也经过多次改革。很多改革,还颇具传奇色彩。就比如最近的一次,是发生在2014年,有一位《琼斯夫人》杂志记者,冒着生命危险,以狱警身份,卧底进入了一家私营监狱,历时四个多月,用录音笔和微型摄像头,记录下监狱里的暴力、腐败、性侵、以犯人管理犯人等各种乱象。

他在离开监狱后,发出了一系列报道,引发了美国司法界的地震。美国司法部总检察长为这件事发布了一篇谴责报告,向公众说明私营监狱的安全和监督问题。随后,联邦政府宣布,停止与私营监狱签约。

这位了不起的记者,因为这组报道获得了多个奖项,包括美国国家杂志最佳报道奖和哈佛大学史密斯调查报道奖。听到这儿,你可能已经猜出来了,这个记者就是我今天要为你解读的《美国监狱》这本书的作者肖恩·鲍尔。

鲍尔把在私营监狱中的卧底观察和对美国两百多年监狱史的系统梳理,都融汇在这部沉甸甸的著作里。2018年,《美国监狱》的英文版出版后,迅速被《纽约时报》《波士顿环球报》《旧金山纪事报》评为年度好书。有媒体评价说,“鲍尔揭露了美国监狱系统中极其非人道的现象和各种虐待问题——这些问题影响着狱警和犯人。这是对美国当前最黑暗和最深远的困境的可怕一瞥。”

那么,美国监狱是如何一步步沦为一部分人的牟利工具?又是如何走向私有化,最后变成一门产业的呢?本期音频,我们就分三部分来复盘一下这部美国监禁简史。

 

第一部分

要想回答这些问题,我们首先得知道,监狱到底是什么?你可能会说,不就是关押犯人的地方吗?但是,假如用一个更大的视角来看,你会发现,监狱,其实是人类社会各种暴力犯罪和矛盾冲突的“集纳地”,也是各种社会问题和边缘群体的“回收站”。

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社会矛盾,就会有什么样的监狱。

某种程度上,从监狱关押犯人的情况,以及监狱的管理方式,我们就能大体判断一个社会的主要矛盾和运行逻辑。反过来,一个地方监狱的特点,会深受各种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美国监狱的演化过程,自然也逃不出这套逻辑,它是由各种合力共同塑造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把这些合力拆解开,一桩桩摆出来。

首先,是犯人太多。早在美国独立战争之前,虐待犯人、利用犯人牟利的现象,就已经在北美土地上广泛存在。你可能觉得奇怪,美国还没建国,哪来那么多犯人呢?美国是没有,但是经不住别的国家往这儿送啊。

当时的犯人主要来自英国。书中谈到,英国的重刑犯是继非洲奴隶以来,被迫遣送到北美的最大移民群体。从1718年到1775年,超过2/3的重刑犯从英国运往美国,总共约5万人。18世纪从英国到美国的移民中,有大约1/4是囚犯。

那么,英国人为什么要大费周章地把犯人运到北美呢?这是因为,当时的北美殖民地缺乏劳动力,于是英国在1718年通过了一项“运输法案”,规定被判抢劫、盗窃、作伪证和伪造文书罪的人,可以由法院裁决免于死刑,但是需要“运往美国服刑至少七年”。在立法者看来,“这些劳动力能够促进殖民地种植经济发展,更好地为殖民者服务。”

于是,这些囚犯,就被贩卖奴隶的商人锁在轮船甲板底下,漂洋过海来到北美。英国政府为每名犯人支付5英镑的运输费用,但是,授予商人们在放逐期间“使用重刑犯获取利益的权利”。一旦这些承包商控制了犯人,英国政府就放弃了对犯人的责任。囚犯一运到北美,就被卖给了私人农场主,通常他们会被安排到烟草种植园劳动。农场主也更倾向于雇佣囚犯和奴隶,因为他们价格低廉,而且,可以使用暴力手段强迫他们长时间劳动。

那么,在美国建国后,这种局面是否做出了改变呢?事实上,关于如何处置囚犯,在美国建国之初确实有过一场争论。美国早期的一些改革者,普遍认同强制劳动改造。比如,美国“国父”之一托马斯·杰斐逊就提出,除了叛国罪和谋杀罪之外,对其他罪行都应该废除死刑,改成刑罚和奴役。但也有人认为,在公共劳动中,比如修铁路、挖矿时使用犯人,会使这些劳动变得不体面,好像这些是犯人才做的事儿,影响自由工人的积极性,从而对经济的发展造成威胁。

争论的结果,是建立一种全新的机构——监狱——来关押犯人。法官不再像从前那样,判处犯人绞死、烙印、鞭打或佩戴枷锁,而是根据罪行轻重来判处不同年限的囚禁。相对于残酷的肉刑,监狱显然是一种更文明的惩罚手段。

1795年,美国的第一家监狱——位于宾夕法尼亚州的核桃街监狱,才终于诞生了。不过,无论是建设监狱,还是管理犯人,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那时美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政府根本没有能力在管理犯人这件事情上投入太多。因而,最早的地方监狱创办者就要设法减少开支,他们与当地商人签订合同,商人按照犯人生产的产品支付固定的报酬。监狱管理人只需购买原材料,并监督犯人织布、缝纫、伐木、编织或造鞋。这种做法被各州纷纷效仿。

1825年,亚拉巴马州的奥本市进一步做出尝试,将囚犯租赁给私人公司,由承租商在监狱内安装机器设备,生产衣服和鞋子等商品。但囚犯经常在车间发生暴动、破坏工具,甚至放火烧毁监狱。为了防止犯人采取集体行动,监狱实施严格的静默纪律,禁止囚犯之间交流,犯人变成了“沉默的工作机器”。采取这种模式,奥本监狱很快就实现了盈利。

奥本监狱模式的创立,是美国监狱史上的里程碑事件,至少有14个州效仿了这种模式——先由政府贷款修建监狱,监狱再通过出租犯人来偿还贷款,它们都获得了不错的收益。监狱生产私有化,促成了美国监狱的第一次繁荣发展,大部分监狱成为颇具规模的大型纺织工厂。

《论美国的民主》作者托克维尔,在看到美国监狱的运行模式之后,也支持强迫犯人劳动。他认为,迫使犯人为私人承包商工作,既可以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又可以将犯人改造为有生产能力的公民。

但他同时发出警告,不能将监狱完全交给私人公司。因为“承包商把犯人当作劳动机器,一心想着利益最大化”,“在犯人身上的花费都要精打细算……如果生产能力低于预估,他们就会平衡损失,减少在犯人身上的花费”。然而,托克维尔的警告并未得到重视,此后的情况愈演愈烈。

这本书的作者鲍尔发现,有的监狱承租人甚至还不如奴隶主,他们为了攫取更高的利益,不惜将犯人往死里用。比如,有的承租人会派遣犯人修建密西西比河的大坝,许多犯人因为过度劳累而死,但承租人不会因为犯人致死或致残而受到法律追责。

承租人对稍有懈怠的犯人,他们轻则拳打脚踢,重则使用铁棒、鞭子殴打,或用猎犬撕咬,甚至会在伤口上撒上盐和酒。为了防止犯人叫唤,有时还会往他们的嘴里塞上东西,或者用毯子蒙住头部,就是为了“杀一儆百”。

为了逃避严酷的劳动和惩罚,有的犯人甚至不惜砍掉自己的脚和手指,或者在伤口上涂上碱液,或者把煤油注入皮下,让身体化脓,类似的自残事件极为普遍。

尽管当时美国监狱里犯人的劳动效率要比自由工人高出很多,但是仍然无法满足承租人的胃口。他们常常抱怨法院和立法机构,把犯人都关进了拘留所,而不是送到监狱,“致使劳动力减少”。换句话说,监狱承租人始终把利润放在首位,很少关注犯人的教化问题,托克维尔的警告不幸成为现实。

进入20世纪,随着文明的进步,越来越多的美国媒体和政治改革家呼吁,废除惨无人道的犯人租赁制度。到1920年代,犯人租赁终于在全美被废除,但监狱农场依然存在。甚至直到20世纪中叶,得克萨斯州仍然有强制犯人从事无偿种植劳动的现象。到1967年,也就是在美国的奴隶制废除一百年后,阿肯色州还在对犯人使用鞭刑,原因很简单:酷刑之下,犯人干活更卖力。

好,刚才我们讲到美国监狱的诞生过程,以及为何会衍化出犯人租赁的奇特模式。那么,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美国的私营监狱又是怎么一回事。

私营监狱这个美国特色,诞生于上世纪80年代,是典型的市场经济的产物。但它产生的最直接原因,是美国犯人人数的暴涨。上世纪80年代,美国社会毒品泛滥,枪战和谋杀层出不穷。美国政府忍无可忍,严厉打击犯罪,抓了很多毒贩和黑帮人物,一时间监狱人满为患。政府必须投入巨大的财力和人力,用来修建监狱、管理犯人。据统计,当时美国各州每年要花费10亿美元用于修建监狱,但是仍然不够用。

政府都解决不了的问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吗?美国人的答案是,交给市场。当时,正值奉行自由市场经济的里根总统执政,他主张削减政府预算,反对财政赤字,并于1983年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政府职能全面向私营公司转移。

于是,一些有监狱管理经验的人和资本家发现了商机,开始游说政府由私营公司接管一部分监狱系统。私营公司投资修建新监狱或者改善现有监狱,州政府或联邦政府按照犯人数量,拨款给合作的私营监狱。私营监狱除了管制犯人外,还需要为犯人提供各种服务,包括基础教育、生活技巧和就业培训、烟酒毒瘾戒除,以及心理保健等等。

由这些私营监狱分担部分政府职能,既可以帮助政府减轻财政负担,同时可以管理犯人,企业还能实现盈利,貌似一举三得。但私营监狱究竟运行得如何呢?这里先卖个关子,我会在后面为你详细分解。

 

第二部分

好,刚才我们回顾了美国监狱的简要历史,讲到从犯人租赁到私营监狱的几次重大变革。客观地说,强制犯人劳动,普遍存在于人类漫长的历史之中,并非美国所特有,只是劳动强度和残酷程度不同罢了,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不必说欧洲中世纪或者中国古代对待犯人的各种酷刑和苦役,单说近在20世纪的纳粹集中营,那些臭名昭著的惩罚和屠杀,就让人不寒而栗。他们还会虚伪地打上“劳动使人自由”的幌子,给犯人以虚假的希望。

不过,美国的监狱史仍然有其特殊之处,因为北美曾有过近四百年的蓄奴史。黑奴问题,不仅是套在美国建国者身上的魔咒,更是此后的历代执政者都必须正面应对的棘手难题,而监狱,或者说司法系统,正是应对这个难题的关键部门。

所以,谈论美国监狱史,肯定无法绕开监狱系统与黑人的恩怨纠葛。那么,这部分我们就来看一下,美国官方和民间对待黑人的态度,是如何影响到监狱改革的,以及监狱对黑人的偏见,为何至今难以根除。

我们知道,北美土地上对黑人的歧视,是从16世纪初的非洲奴隶贸易开始的。在美国建国数十年后,这个问题依然未得到解决。不过,在监狱兴起后,美国东北地区开始逐步淘汰奴隶制。就有人担心,监狱强迫犯人劳动会变成一种新的奴隶制,因而抵制监狱制度。

而监狱系统最后得以保留下来,是因为白人担心废奴后,会出现大量黑人罪犯。而要对这些罪犯进行管理,监狱可能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而且监狱劳工还能为各州带来利益。

以纽约州为例,在废除奴隶制15年之后,纽约州1/5的囚犯是黑人,监狱中黑人的人数,几乎是自由黑人的十倍。黑人犯人的大量涌现,主要是因为黑人奴隶在获得自由后,没有足够的社会适应能力,被迫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很多人可能仅仅是为了生存,而去盗窃或者抢劫。

在《解放黑人奴隶宣言》颁布以前,美国监狱针对黑人的特殊对待,毫不掩饰。比如,在1848年,路易斯安那州通过一项法律,判定那些终身服刑的美国黑人在监狱生出的孩子,是属于州政府的财产。那些黑人妇女可以将孩子抚养到10岁,然后,这些孩子就会在法庭上被拍卖,所得款项用于资助白人学校。

黑奴和犯人曾在美国历史上长期并存,他们是劳动力市场上的“难兄难弟”。奴隶制的存废,一度关系到监狱制度的发展方向。

比如,作为南方蓄奴州的代表,路易斯安那州在1861年宣布脱离美国联邦。在南北战争期间,路易斯安那州把监狱用来生产军工产品,包括手推车、军靴、独轮车、帐篷、制服、铁皮和子弹,产量比正常水平高出两倍,监狱的利润也因此暴涨。北方联邦军在取得胜利后,为了防止联盟军再次利用监狱进行生产,便将生产设备摧毁,并强迫囚犯加入了联邦军。

内战结束后,黑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获得解放,南方各州的经济也随之陷入混乱,农场遭遇人力短缺的困境。不过,废除奴隶制的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中有一个法律漏洞,这条修正案规定,“美国不存在奴隶制或者非自愿奴役,除非是因为犯罪而导致的惩罚。”这也就意味着,只要黑人被判有罪,就可以将这些犯人租给那些种植棉花和甘蔗的农场主,以及那些经营伐木场、煤矿和修铁路的公司。

因而,在废除奴隶制后,像得克萨斯州,仍然实行租借犯人的制度长达50年。有的租赁商人后来发现,光靠转包犯人就可以大赚一笔,于是将犯人再转包给其他公司。这些犯人劳工的费用,只有正常工人工资的1/20。犯人劳工价格低廉,还不会罢工,自由劳工根本无法忍受他们的劳动强度。

监狱不择手段地从犯人身上榨取利润,为州财政带来巨大贡献,在他们看来,最好的监狱就是对州财政贡献最大的监狱。到1886年,美国劳工局的报告指出,实施犯人租赁以来的平均收益,是监狱运营成本的4倍。随着犯人盈利能力的提升,市场上对监狱犯人的需求量增大,州政府也对承租商提高了价码。

一些州甚至通过严苛的法律,以确保有更多的人被送入监狱,很多刚被解放的黑奴纷纷“中招”。比如,1876年,密西西比州通过了“偷猪法令”,规定偷盗任何超过10美元的东西,如牛或猪,就可以被判处严重盗窃,最高刑期为5年。这条法令实施3年后,犯罪人数增长了3倍,而且,几乎所有新增的犯人都是黑人。

美国黑人寻求种族平等的历史,是一部充满辛酸和血泪的历史。司法过程中的种族歧视,虽然已经大幅减少,但依然广泛存在,这至今仍然是美国社会最敏感的话题之一。2020年5月,美国黑人男子弗洛伊德被白人警察暴力执法致死事件,引发了全美近一百座城市的抗议浪潮,就是因为触动了这个敏感点。

这种歧视并非来自某些人的主观臆断,而是有扎实的数据作为支撑。根据统计,2000年,黑人男性与白人男性被关押的比例为9:1;到2016年,下降至6:1。要知道,美国黑人占总人口的比例不过13%,而白人占总人口的2/3。这种“肉眼可见”的差距,是无法被掩盖的。

当然,黑人犯罪率高有着极为复杂的原因,包括受教育问题、经济问题、文化传统问题,等等,并不都是因为执法过程中的种族歧视。但确实有数据表明,美国警察在执法过程中,面对黑人罪犯时更容易开枪射击。《华盛顿邮报》曾就此做过报道,说:“自2015年以来,被枪杀的黑人和不持有武装的人,在总体数量上有所下降。但是,无论是否携带私人武器,黑人被枪杀的比率,都比白人高得多。”

可见,美国黑人在司法过程中被特殊对待,不仅是血腥的历史,更是残酷的现实。

 

第三部分

好,讲完美国监禁史,以及监狱与黑人的特殊关系,下面我们再来看看这本书的作者鲍尔在那家私营监狱卧底期间的见闻,这绝对是你在任何档案馆或者公司资料中,都看不到的内容。它是作者冒着巨大危险获取的一手资料。

你可能会有疑问,作者为何要到监狱卧底,去遭那份罪呢?这里,有必要对鲍尔的经历做一下介绍。

作为一名记者,鲍尔有过丰富的战地报道经验,他曾在伊拉克、苏丹、叙利亚、也门等国担任过驻外记者。而更特殊的是,他曾因误闯伊朗边境,被伊朗关押过26个月,其中长达4个月被单独禁闭。

这段经历成为他记忆中难以抚平的创伤,他出狱后,曾长期不能适应外界的生活,经常处于崩溃的边缘,有时会突然远离人群,有时又不能忍受独处时的压抑,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做噩梦,梦到自己又回到了监狱。

当他后来从这些创伤后遗症中慢慢恢复,他开始关注美国那些被长期禁闭的犯人,以及美国特殊的监狱史。他了解到,美国监狱关押的犯人数量全世界最多,达到220万,差不多占到全球总关押人数的20%。他想了解造成大规模关押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也想探究一下私营监狱的盈利来源和管理状况。

于是,在从伊朗出狱三年后,他又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以狱警身份卧底进入了美国的一家私营监狱。

监狱,本来应该是一个极为封闭、对安全性要求极高的场所,但作为一个有“案底”的“记者”,鲍尔竟然顺利通过美国最大的私营监狱运营公司的面试,成为狱警,这本身就反映了私营监狱管理的松散,以及人手的紧缺。

狱方并没有对他做严格的背景调查,他每天带着录音、录像设备进入监狱,也从未被任何人发现。在卧底期间,他看到私营监狱管理的混乱和松懈,配置的狱警、医生和心理咨询师都严重不足。监狱为了营利,不止费尽心思榨取犯人,一再降低犯人的医疗、饮食、娱乐和教育标准,甚至克扣员工工资,削减员工数量。

他还看到监狱内暴力频发,无论是在狱警与犯人之间,还是在犯人内部,都习惯性地用武力解决问题。他在监狱的前六周,就有7个犯人被捅伤,有一个犯人甚至被捅了三十多刀。到第7周,安全事态已经失控。在其他监狱,犯人如果捅伤了人,就会面临新的指控,或者被转运到安全级别更高的监狱。但在这座私人监狱,大多数时候只会把行凶者关在隔离区。有狱警总结到,就是因为不舍得花钱。

鲍尔还看到,在这座私营监狱里,各种刀具和毒品在犯人中屡禁不止,犯人自杀事件也时有发生,对此狱方并未予以足够重视。尽管曾有创伤后遗症,但身为一名狱警,鲍尔必须在犯人面前表现得强硬,与犯人斗智斗勇,不能在犯人面前示弱,这与他的性格和内心的道德准则不符,但监狱的极端环境在不断侵蚀着他的道义感。

这就像电影《肖申克的救赎》中的那句经典台词:“这些墙很有趣。刚入狱的时候,你痛恨周围的高墙;慢慢地,你习惯了生活在其中;最终你会发现,自己不得不依靠它而生存。这就叫体制化。”

不过幸运的是,鲍尔这次是以狱警而非犯人的身份进入监狱,他有来去的自由,他最终坚守住了自己的人性底线,在四个月后顺利地辞职,并写出了震撼人心的报道。这些报道让美国联邦政府宣布停止与私营监狱合作。不过,该法令仅适用于联邦监狱,而非州监狱。所以,至今仍有部分私营监狱继续存在。

在鲍尔看来,私营监狱本身并不是造成大规模关押的原因,从中可以获得很多利润才是。

 

结语

说到这儿,关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已经介绍完了。我们再小结一下,这是一部关于美国监狱产业历史和现状的著作,我们分三个部分对书进行了解读:

第一部分,我们回顾了美国监狱两百多年的演变史;

第二部分,我们讲述了美国监狱与种族歧视和奴隶制度的关系;

第三部分:我们讲到鲍尔卧底私营监狱期间的见闻。

最后,我还想谈一下那场著名的斯坦福监狱实验。如果说肖恩·鲍尔的这部著作,是对美国监狱制度的批判和反思的话;那么,斯坦福大学菲利浦·津巴多教授所做的那场监狱实验,则将问题推向了一个更具普遍意义的境况,它让我们对监狱和人性之恶,有了更清晰深入的认识。

在那场实验中,津巴多教授和同事们搭建了一个模拟监狱,并让24名心智正常的志愿者分别扮演狱警和犯人。那些扮演狱警的志愿者,平时都是温文尔雅的绅士,但在极端的环境和身份要求下,他们迅速改变了性格,变成了嗜血的狂魔,用残暴的方式折磨虐待“犯人”,而“犯人”也与他们展开了疯狂的对抗。

如果鲍尔继续待在那座私营监狱里,是否也会融入体制,变得像他的狱警同事一样暴虐呢?这个问题的答案不得而知。但阅读这部监狱史,足以让我们对人性之恶有了一次近距离的洞察,这种恶既存在于犯人身上,也存在于那些利用犯人牟利的官员、商人和狱警身上。

还是那句话,永远不要试图检验人性,因为人性经不起检验。

《美国监狱》读书心得:揭露美国监狱产业利用犯人牟利的黑暗面,从犯人租赁到私营监狱,监狱成为资本逐利的工具。作者卧底调查,引发社会震动,促使司法改革,展现监狱制度背后的深刻社会问题。

《力挽狂澜》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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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力挽狂澜》,副标题是“保罗·沃尔克和他改变的金融世界”。

保罗·沃尔克是谁?他在1979—1987年担任美联储主席,是格林斯潘的前任,这本书就是沃尔克的个人传记。沃尔克有多重要?人们说他是美国的“金融巨人”,因为他身高超过2米,走到哪里都受到众人的仰视;当然,更重要的原因在于,沃尔克多次力挽狂澜,带领美国走出危机,他被视为“美国的英雄”和“最伟大的美联储主席”。

1970年代以来,美国经历了三次重大的经济和金融危机。这本《力挽狂澜》,就详细讲述了在这三次危机当中,沃尔克扮演了怎样的关键角色,他是怎样抉择和行动的。

第一次危机是在1971年,当时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突然解体。在一片恐慌当中,沃尔克作为尼克松总统的货币特使,与欧洲各国政府首脑斡旋,稳定住了国际金融秩序。这次危机过后,美元替代黄金,成为国际货币体系的本位币,开启了美元霸权的时代。

第二次危机,是发生在1970~1980年代的持续滞胀。“滞胀”是一个学术名词,滞是指经济停滞,胀是指通货膨胀,“滞胀”就是指经济停滞和通货膨胀同时发生。滞胀是当时美国经济的顽疾,很难攻克;而沃尔克担任美联储主席之后,成功控制住了通胀,美国经济也走出衰退,进入了长达20年的繁荣期。

第三次危机,也就是2007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当时,已经80多岁的沃尔克再次出山,成为奥巴马总统稳定金融局势的关键人物。

可以看出,这本书不但是沃尔克的个人职业生涯传记,更是美国在过去50年中的金融大事记。通过沃尔克,你能够更深入地理解美国当代金融史。

这本书的作者也不是泛泛之辈。作者威廉·西尔伯,并非专职传记作家,是纽约大学斯特恩商学院教授,还是格林斯潘的老师。沃尔克从美联储卸任后,到斯特恩商学院担任客座教授,成为西尔伯的同事。西尔伯还长期担任美联储顾问和总统经济顾问委员会经济学家,是美国金融圈高层的“局内人”。

为了写作本书,西尔伯对沃尔克进行了长达100个小时的私人访谈,并查阅了数千份之前从未公布的美国财政部和美联储的文件资料,这本书因此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

提醒一句,本期音频稍有难度,会涉及大量的金融学相关知识,我强烈建议你找个不被打扰的时段,集中注意力来听。

 

第一部分

好,先来说第一次危机,也就是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

布雷顿森林体系,这个名词你应该听过,它是指二战后确立的国际货币体系。在这个体系下,各国货币按固定汇率与美元挂钩,而美元按固定比价与黄金挂钩,1盎司黄金等于35美元。美国政府承诺,外国央行可以按这个比价,随时将它们持有的美元兑换成黄金。

你可能发现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本质,其实是各国货币通过美元,间接回到一战前的金本位制。既然这样,那为什么各国货币不直接与黄金挂钩,而要通过美元绕一圈呢?答案是,因为做不到。

二战后,全世界约75%的黄金,都流入了二战最大赢家,也就是美国的口袋。除了美国之外,没有哪个国家敢保证,能够随时将本币兑换成黄金。所以,布雷顿森林体系就通过各国货币与美元挂钩、而美元与黄金挂钩的方式,模拟出金本位的效果。这个体系要有效运转,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每盎司黄金兑35美元的承诺不能变。

从1944年到1960年的十多年间,布雷顿森林体系一直运转得很好。那段时期,欧洲和日本还处于艰难的战后重建当中,急需美元来购买美国的物资和工业品。美元供不应求,处于强势地位,能够很轻松地维持与黄金的固定比价。但是,从1958年起,情况开始逆转。

当时,欧洲各国的生产能力逐渐恢复,开始反过来大量对美国出口,而美国产品的竞争力相对下降,美国国际收支出现了逆差。这就意味着,各国央行手上的美元越积越多,而它们又不急于用美元来购买商品,美元供过于求,就有了贬值的压力。

国际投机商看到了这种趋势,他们估计美国政府守不住每盎司黄金35美元的承诺,美元会贬值。于是,1960年10月,他们发起抛售美元、抢购黄金的投机性攻击。在10月20日这天,伦敦黄金定盘价飙升到了每盎司40美元,这就是二战后的第一次美元危机。美国政府不得不紧急动用黄金储备,大量抛出黄金来购买美元,把金价强行压回每盎司35美元,但代价是美国黄金储备的锐减。

这次美元危机给沃尔克留下了深刻印象。当时,33岁的沃尔克在大通曼哈顿银行工作,当同事告诉他每盎司黄金暴涨到40美元时,沃尔克目瞪口呆,说:“不可能,你说的是35美元40美分吧。”他没想到的是,一年多之后,自己加入了美国财政部,主要工作就是管理美国的黄金储备,应对美元危机。一场暴风骤雨正等着他。

果然,在1965年,法国的戴高乐总统公开挑战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合理性。戴高乐总统认为,如今西欧国家的经济已经复苏,黄金储备也与美国也差不太多,既然如此,西欧各国货币就没有必要再盯住美元。戴高乐总统把法国存放在美国金库的25900块金砖全部运回法国,轰动一时,严重动摇了各国对美元的信心。

接着,在1968年,投机商又发起了第二轮抛售美元的冲击。这一次,投机商怀疑,即使美国政府耗光所有的黄金储备,也无法将每盎司35美元的金价保持很久。3月15日这天,在投机商的猛烈攻击下,美国总统约翰逊不得不请求英国女王,紧急关闭英国黄金市场长达两个星期。在这期间,各国央行行长达成一致,决定实行黄金价格的“双轨制”:各国央行之间还按每盎司35美元进行结算,至于民间黄金价格的涨跌,就管不了了,随行就市。

到这里,美国政府非常清楚,布雷顿森林体系已经无法维持。接下来的问题是,该用什么货币体系来替代它?历史的重任落在了沃尔克身上。1969年1月,沃尔克刚刚当上美国财政部副部长,基辛格亲自命令他组建工作小组,研究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调整方案。当时,摆在沃尔克面前的有三个选项。

第一个选项是,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保持不变,但美元兑黄金的官方价格要调整,比如把每盎司金价从35美元上调到70美元。这个选项的本质,是包括美元在内的所有货币,都对黄金同比例贬值,减少稳定美元币值的压力。

第二个选项是,保持每盎司35美元的官方金价不变,但要求某些强势货币对美元升值,比如德国马克和日元。这样一来,可以提升美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缩小美国国际收支逆差,从而稳定住美元。

第三个选项是,彻底推翻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固定汇率制,各国货币都实行浮动汇率制,这是货币学派代表人物弗里德曼的政策主张。

沃尔克基本不考虑第一个选项,也就是提高美元兑黄金的官方价格,他认为这会进一步刺激国际市场的黄金投机。而且,黄金价格翻番,会使俄罗斯和南非这两个黄金生产大国,以及黄金囤积大国法国获利,这是美国不愿意看到的。

沃尔克对第三个选项,也就是彻底的浮动汇率制,也不太接受。他认为,浮动汇率制看起来简便易行,但长期成本很高。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没有一个可以参考的标杆,这会加剧投机风险,让汇率暴涨暴跌,推高经济运行的成本。

在排除了一和三之后,就只有第二个选项可选了,也就是美元对德国马克、日元等强势货币贬值,打击这些国家的出口来增加美国的出口。不过,沃尔克同时看到,这是一剂慢药。可能不等这副方子生效,美国政府就耗尽了自己的黄金储备。所以,他在给尼克松总统的报告中,还抛出了一颗重磅炸弹:他建议总统,如果出现紧急情况,可以考虑终止美元兑换黄金。

这条建议,这等于是让美国单方面撕毁布雷顿森林体系,相当于自毁长城,这会对美国造成怎样的影响,难以估量。当时的美联储主席伯恩斯竭力反对这么做,尼克松总统也很犹豫。但沃尔克认定,终止美元兑换黄金,并不会终结美元的国际储备货币地位。说到底,决定美元地位的根本因素还是美国的国力,只要美国足够强大,那么各国央行别无选择,只能继续持有美元作为储备货币。尼克松总统最终被沃尔克说服了。

这里我不得不说一句,对加入了布雷顿森林体系的各国来说,沃克尔的这条建议是不公平的,它们持有的大量美元无法再兑换成黄金,面临大幅贬值的风险。不过,后来历史的走向也确实如沃尔克所预料的那样,各国并没有激烈反抗,而是默默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时机。1971年5月,看空美元的第三波投机狂潮爆发,国际金融市场剧烈动荡,不少欧洲国家直接关闭了本国的外汇市场。这就是沃尔克所说的“紧急情况”,尼克松总统抓住机会,于8月果断宣布中止美元兑换黄金。与此同时,沃尔克作为尼克松总统的货币特使,马不停蹄地奔赴欧洲各大城市,安抚各国政要的情绪,稳定住欧洲金融市场,避免发生大的动荡。

最终,沃尔克的努力获得了巨大成功: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后,美元的地位不但没有受到挑战,反而是美元顺利取代黄金,成为了实际上的全球本位币。从此,美国可以不断扩大国际贸易逆差,而再不必担心耗尽黄金储备的问题。单就这点说,沃尔克就是当之无愧的“美国的英雄”。

 

第二部分

沃尔克第二次力挽狂澜,是在8年之后的1979年。时任美国总统吉米·卡特任命52岁的沃尔克担任美联储主席。这看起来是沃尔克高升了,但在当时,美联储主席这个位子却是一个烫手山芋。据说,沃尔克上任后,货币学派代表人物弗里德曼给他发来一封“吊唁”信,表达对他遭遇的同情。这是为什么?

原来,从1970年代起,美国的通货膨胀越来越严重,在沃尔克上任时的1979年,通胀率高达12%。作为对比,美国最近10年的通胀率一直稳定在2%左右,可见当年的通胀率有多么吓人。而抗击通胀,一般被认为是美联储的职责所在。沃尔克之前的两任美联储主席,一直在努力抗击通货膨胀,却没有见效,通胀之火反而越烧越旺。沃尔克上台后,等着看他笑话的人多的是。

你可能会觉得奇怪,控制通货膨胀有这么难吗?我们不需要多么高深的金融学知识,也能想到,只要收紧货币政策,提高银行利率,鼓励人们多存款、少消费,通货膨胀不就控制住了吗?道理是这个道理,但问题是,美联储不能这么干。当时的问题不是单纯的通胀,而是滞胀,也就是高通胀的同时,还伴随着经济增长停滞,失业率居高不下。美国总统为了保住自己的支持率,必然要求美联储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以低利率来刺激经济。

于是,就出现了一个两难困境。如果收紧货币政策,能控制住通胀,但美国经济在短期内会出现衰退,失业率进一步恶化,会严重影响总统的支持率。如果反过来,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短期内能刺激经济上扬,但会进一步恶化通胀,让长期经济发展受阻。实际上,沃尔克之前的两任美联储主席,就是因为扛不住总统施加的压力,明面上说是要紧缩货币,但进一步退三步,反而推高了通胀率。

现在,这个球踢到了沃尔克的脚下,他会怎么接?时间紧迫,全世界都在观察他的下一步行动。沃尔克是坚定的抗击通胀派,对他来说,问题不是要不要实行紧缩货币政策,而是怎样在紧缩货币的同时,尽量降低外界施加的压力。

一开始,沃尔克试着温和地提高利率。他提议将贴现率提升0.5个百分点,达到11%的水平。所谓贴现率,就是美联储借钱给商业银行所收的利率。在沃尔克看来,这本来是一次非常温和的加息,但他没想到的是,参与投票的7位美联储理事中,有3位投了反对票。也就是说,这次加息提议差点儿就没通过。3位反对的理事认为,贴现率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进一步加息未必能控制住通胀,反而会加深短期经济衰退,得不偿失。

媒体对这个事件的解读是,新官上任的沃尔克,遭到了美联储其他理事的挑战,美联储内部对是否加息出现了意见分歧。显然,如果沃尔克再次提出加息,在美联储内部就有可能被否决。直接加息的路被堵死了,怎么办?沃尔克开始酝酿一个大招。

1979年10月6日这天,沃尔克上任整整两个月。美联储紧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货币政策的重大转型。简单说,就是美联储不再通过控制利率,来调节银行的货币供应量;而是反过来,直接控制银行的货币供应量,同时允许短期利率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浮动。

道理很简单。你想,一个垄断企业,如果产品直接提价的话,很容易挨骂;但是它可以换个思路,限制产量,造成产品供不应求,那么价格自然会上升。美联储的转型也是这个思路。只要控制住了货币供应量,造成货币供不应求,市场利率自然会上涨,沃尔克就不必再绞尽脑汁推动加息。当然,这个方案之所以能顺利出台,是因为沃尔克吸取教训,事先和美联储的每位理事都做了充分的沟通,达成了共识。

美联储的突然行动,让媒体炸开了锅,《纽约时报》把这次行动称为“沃尔克先生的凡尔登战役”。一战中,法国元帅贝当为了守住凡尔登,付出了35万人伤亡的惨痛代价。《纽约时报》用这个比喻来暗示,沃尔克为了抗击通胀而缩紧信贷、降低货币供应量,可能会对经济造成重创。还有人称,这是沃尔克“与魔鬼达成的交易”。而沃尔克的回应是:“有时候,你不得不与魔鬼做交易。”

不但媒体对沃尔克火力全开,很多国会议员也强烈不满,有人声称要弹劾沃尔克。特别是不久之后,卡特总统输掉了连任竞选,他迁怒于沃尔克,认为是紧缩货币政策导致了他的败选,提拔沃尔克做美联储主席是他最大的失误。

面临这么多批评的声音,沃尔克坚信自己的选择是对的。货币紧缩这剂猛药确实很苦,但坚持服用就会见效。只是沃尔克没想到,里根总统的上台,让他面临更加艰难的抉择。

我们知道,为了提振经济,里根上台后推出了著名的减税法案,大幅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率,很受公众欢迎。但问题是,政府减税之后,会直接减少财政收入。在财政收入锐减的同时,里根还大幅提高了军费开支,导致美国政府入不敷出,不得不扩大赤字、大量发行国债,这会引发进一步的通胀。

也就是说,里根总统的减税政策,和沃尔克控制通胀的目标,本质上不相容的。这个时候,沃尔克面临两个选择:第一个选择,是配合总统的政策要求,新增货币来购买国债。这个过程有个专业术语,叫做“赤字货币化”。赤字货币化会造成货币供应量的增多,推高通胀。第二个选择,是和总统硬刚,拒绝赤字货币化,但代价是会得罪里根,沃尔克就别想连任美联储主席了。

他选择了第二种方案。沃尔克提出,总统要减税可以,但必须同步削减政府开支,保持预算平衡。当然他也知道,总统根本做不到。事实上,里根执行时期,美国的财政赤字从700多亿美元暴涨到2000亿美元。沃尔克坚持,政府要发债也可以,但美联储不掏钱,不搞赤字货币化,美国政府有本事自己到海外去融资。结果,里根政府不得不从欧洲和亚洲借钱,美国的外债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膨胀的。

在这种情况下,里根的减税政策是注定维持不下去的。一年多之后,里根不得不宣布增税,以控制严重恶化的财政赤字。里根恨得牙痒痒,发誓等沃尔克的第一个任期满了之后就让他卷铺盖走人。然而就在这时候,沃尔克抗击通胀的努力开始取得成效:到1983年年中,美国的年化通胀率已经降低了2/3,只有4%了;同时,美国的经济也开始从衰退中复苏。

沃尔克的第一任美联储主席任期,恰好在这个时候结束。由于治理通胀的成绩显著,沃尔克在民间的呼声很高,据当时的民意调查,他在美国是影响力仅次于里根的人物。这时候,里根如果强行撤换沃尔克,很可能会影响经济复苏的势头,不利于里根在第二年的连任竞选。

反复权衡之后,里根不得不任命沃尔克继续担任美联储主席。有一个历史细节,能够证明里根是多么的不情愿。正常情况下,任命下一届美联储主席,需要在白宫举行非常正式的仪式;而里根却选择在戴维营休假时,在例行广播中顺便插入一条“新闻快讯”,宣布对沃尔克的任命。沃尔克当然知道这是总统对他的羞辱,但是,抗击通胀的历史使命还没有完成,他需要留下来,巩固阵地。

 

第三部分

在接下来的第三部分,我们来说说沃尔克的离职,以及2007年金融危机。这两件事情虽然相隔20年,却有一根看不见的暗线,把它们串了起来。

下面先来看,沃尔克为什么在他的第二届任期刚满,就主动辞职。前面提到过,美联储有7名理事,每个人都由总统任命,任期14年。不过这7个人的任期是交叉的,每一届美国总统只能任命2名理事。里根取得了连任,所以他能够任命4名理事。这样一来,美联储7名理事中,4名由里根任命的理事成为多数派,他们对沃尔克的权威发起了挑战。

1986年2月,在一次贴现率的表决中,理事会以3:4的投票结果否决了沃尔克的意见。这次事件被认为是美联储内部的一场“政变”,沃尔克失去了对局势的控制权。1987年5月,理事会再次无视沃尔克的意见,投票通过了一项影响深远的决定:放松银行监管。正是这次投票,让沃尔克愤然离职。

这次投票到底决定了什么呢?我补充一下背景。1933年,罗斯福总统为了对付大萧条,颁布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法案规定,金融业必须分业经营,一家金融机构要么从事存贷款的商业银行业务,要么从事证券交易的投资银行业务,只能二选一。在《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出台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美国再没有出现过大萧条级别的金融崩溃。

而1987年5月的投票,等于是美联储理事会打破法案的规定,允许花旗银行、J.P.摩根等公司承销证券。对此,沃尔克强烈反对,他看到了放松金融监管会带来的巨大风险。可惜反对无效,此时的沃尔克已经沦为了理事会中的少数派。沃尔克心灰意冷,递交了辞呈。

至此,沃尔克的时代落幕了,但沃尔克给美国留下的财富才刚刚开始显现。他用雷霆手段,攻克了折磨美国经济十多年的通胀顽疾,他卸任后的20年中,美国进入了高增长、低通胀的黄金时期,这段时期被叫做“大稳定”时代。

然而,持续20年的好日子,让美国人相信他们已经克服了经济周期,不会再遭遇大的危机。格林斯潘领导下的美联储,开始恢复宽松的货币政策,并且进一步放松了金融监管,次级贷野蛮生长,结果引爆了2007年金融危机。

奥巴马接过这个烂摊子后,第一件事情就是请求已经年过80的沃尔克再度出山,担任总统经济复苏顾问委员会主席。奥巴马知道,只要沃尔克的巨大身影重新回到公众面前,就能稳定住公众情绪,让市场吃一颗定心丸。

在接下来的两年中,沃尔克不辞辛劳,奔走在华盛顿与华尔街之间,在复杂的局面中努力推动金融改革。他希望,能弥补当年辞职时的遗憾,重新加强金融监管。他提出一条监管规则:商业银行可以为客户代理买卖证券,但不能直接或者以自有资金从事高风险的投资交易。这条规则被奥巴马称为“沃尔克规则”,写进了后来出台的金融监管法案。

然而,消息宣布时,沃尔克的内心却非常失落。按照他的本意,美国本来应该推出更加严格的监管法案,最好是恢复《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关于分业经营的规定。但是,当时的美国财政部长盖特纳和国家经济顾问萨默斯全力打压这个想法,最终,只保留了“沃尔克规则”这个相对比较技术层面的建议。美国金融监管的漏洞仍然没有补好。

 

结语

好,到这儿,本书的主要内容就讲完了。沃尔克在三次危机中力挽狂澜:他在1970年代布雷顿森林体系解体时,成功保住了美元的地位;在1980年代制服了美国的高通胀;在2007年金融危机后推出了金融监管新规则。

这本沃尔克传记的中文版前面,有好几位中国金融界的重磅人物推荐做序,包括中国人民银行前副行长陈元、中金公司前董事长金立群、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副总裁朱民、经济学家胡祖六等等。这些人不约而同地提到,他们对沃尔克发自内心的尊重,是因为他独特的人格力量。沃尔克一生为公,敢于担当,坚持职业操守,永远把责任和义务放在第一位。

特别是金立群先生提到,沃尔克让他想起了中国历史上的一位人物,春秋时期鲁国的季文子。季文子是辅佐过鲁国三代国君的上卿大夫,他在执掌鲁国的朝政和兵权的几十年间,克己奉公,兢兢业业,生活非常节俭。这也是沃尔克一生的写照。2019年12月8日,金融巨人保罗·沃尔克去世,享年92岁。

《力挽狂澜》读书心得:保罗·沃尔克三次力挽美国金融狂澜,以其坚定决心与智慧引领美国走出危机,其生平故事不仅是个人传奇,更是美国金融史的缩影,彰显金融巨人的责任与担当。

《东言西语》读书笔记

admin阅读(4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东言西语》。

这本书主要说的是,如何通过研究语言,来了解一个国家的历史。

一般情况下,我们想了解历史,会想到去查阅史书、传记这类书面的记录,或者是去研究城市遗迹、动植物遗骸这种实体的记录。但这本书为我们开了一个脑洞,告诉我们,想了解历史,还有一个方法,那就是研究语言。就像它的副标题说的,“在语言中重新发现中国”。

语言就像生物基因,储存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即使是普通人的日常用语,它的发展变化,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视角,去了解中国这一路是如何从上古走到现在的。

本书的作者郑子宁先生,是一位汉语言研究者。多年前,网上曾流传过一段用上古汉语配音的《封神榜》,其中的古怪发音,让许多人大开眼界,也引发了人们对汉语历史的兴趣。而这个视频的制作者就是郑子宁和他的几位朋友。这件事也让郑子宁发现,只要内容足够有趣,高冷的语言学也能吸引大众的目光。从那以后,他致力于语言学的科普工作,写出了很多接地气的趣味科普文章,希望引起更多人对语言学的关注。

这本《东言西语》就是一个语言学的科普小文章集合。在书中,郑子宁提出了将近50个有意思的问题。比如说:李王张刘陈为什么称霸中国姓氏?怎样避免起一个烂大街的名字?台湾腔为什么这么“温柔”?等等。

它没有专业书籍的自说自话,而是站在读者角度考虑,尽量让每个语言学零基础的人都能读懂。同时,它也具有专业入门书籍必需的科学性。在外行看热闹的时候,内行也能看出很多门道。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它还是一本称职的谈资书,我就曾经利用从书中学到的方言知识,成功地和来自广西、上海、台湾的新同事打开了话题。

下面,我就带你看看这本书是如何为我们破译语言密码,讲述中国历史的。当然,由于篇幅限制,咱们没法把书中提出的所有问题都讲一遍。我从书中选取了5个有意思的故事,从个人、群体、国家这三部分,为你讲述隐藏在语言背后的中国社会的变迁。在本期音频最后,我请到了本书作者郑子宁老师,为我们朗诵了一首诗,弥补了很多读者在阅读《东言西语》时没有音频的遗憾。

 

第一部分

我们先从个体出发,来说一个与每个人都密切相关的话题——姓氏。

根据2018年公安部发布的全国姓名报告,中国目前在用的姓氏有6150个,前十大姓:王、李、张、刘、陈、杨、黄、赵、吴、周,占了全国人口的四成左右,相当于你每遇到十个人就有四个人是这几个大姓里的。两个最大的姓,王和李,更是各自拥有超过一亿人口。

在中国,你可能并不觉得这种姓氏分布有什么奇怪,但跟其他国家相比,你就会发现事情没这么简单。2020年,日本人口数,有一亿多,只有中国的十分之一,姓氏数量却高达十万以上,比我们刚刚说的6150,这个中国姓氏数量,高出了十倍多。欧洲国家也有着与日本类似的情况,他们的姓氏数量都比中国多很多,但同时,这些国家的大姓集中度远远不如中国。书中举了一个例子,英语系国家排名数一数二的大姓Smith史密斯,在英国,只占了总人口的1%左右。

中国姓氏为什么会呈现这种数量少、集中度高的特点呢?要解答这个问题,就要追溯到中国古代姓和氏的差异。

古人的名字比我们现代人的可要复杂多了,由姓、氏、名、字、号,五个部分组成。所以,姓和氏,最初是分开的两个东西。姓的产生在前,氏的产生在后,姓的本意是女人生的子女,代表了一种血缘关系,是宗族的符号,象征着家族的延续。一个家族往往会散落多地。各个分支的子孙,除了保留姓以外,还要为自己取一个称号作为标志,这就产生了氏。举个例子,先秦时期,韩国的王族是韩氏,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他们其实都姓姬,跟周天子是有血缘关系的。

姓是随着血缘流传下来的,除非发生重大的变故,轻易不会改变,而氏更像是一种代号,相对随便得多。氏的来源主要有地名、官职、祖先名三种形式。如果你的封地改了,你的氏就可以随之变化。

秦朝以后,姓氏合二为一,绝大多数家族就只保留氏,而不再提自己原本属于哪个姓了。书中指出,这个变化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氏失去了能产性,很难继续增多了。这要怎么理解呢?其实很简单。就像我们刚刚说的,氏作为代号,变化的可能性很高,变化意味着能够产生新的氏。但自从氏和姓成为同一个东西之后,它也只能和姓一样,跟着父亲逐代传递,不再变化了。这样一来,整个姓氏系统的数量增长基本停止了。后来出现的新的姓氏,基本上不外乎被皇帝赐姓,或者避祸自行改姓以及外族采用汉姓,这几种情况。

不仅新姓氏不再产生,大批已有姓氏还在不断消亡。其中的一个关键原因就是绝嗣,也就是没有儿子传宗接代了。而且,绝嗣的概率可能比大多数人预想得要高得多。这里,作者用高尔顿-沃森过程推导了绝嗣的概率。不理解这个没关系,我们直接来看看书中得出的结论。作者做了一个假设,假如某个社区本来有 1000 名男性,再设定一个不算低的人口增速,比如每个男性平均留下 1.25 个男性后代。即使这样,繁衍50代之后,也只有不到400名男性会有直系男性后代。假如一开始的1000名男性有1000个不同的姓,经过50代之后,人口增加的同时,姓氏数量就会缩减到不到400个。

所以男性人数少的小姓很容易消亡。而在小姓消亡的同时,活下来的姓就容易发展壮大,成为大姓,一长一消,姓氏集中度就必然提高了。

历史上的人口变化也是造成姓氏集中度逐渐提高的原因。在中国历史上,人口急剧减少,又慢慢恢复的情况,出现过很多次。在这样的过程中,有些姓,在人口减少时,要么几乎全体灭亡,要么人数降得很厉害,导致后来自然消亡。而幸存的姓氏,会在人口数量恢复时,取而代之,从而改变姓氏的构成比例,让姓更加集中。

另外一个导致中国姓氏稀少的原因来自汉字系统。中国汉字的书写有两个特点,一方面,从很早开始,汉字的字形就非常规范了,另一方面,汉字的字形和实际发音没有关系。不管一个姓在不同地方的读音是否相同,写下来都是一样的。这也就抑制了姓氏的分化。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随着时间的流逝,家族中的后代往往不清楚自己姓氏的起源。面对两个不同的发音,人们很可能会认为这是两个不同的姓氏。但汉字的规范性消除了这种可能,即使后人真的发生误解,一看书面记载,也就明白了。这样一来,中国的姓氏又失去了一个增多的机会。

这一部分,我们谈论了中国姓氏数量少、集中度高的特点,以及造成这种特点的四个原因,分别是,姓氏合二为一使得姓氏系统失去能产性,人口演化中不可低估的绝嗣现象,历史上人口数量急剧减少、又慢慢恢复的情况,以及汉字的规范性。就这样,中国的姓氏变得越来越少,如果没有新的制造姓氏的机制出现,未来遇到王姓、李姓的人的概率还会越来越高。

聊完了姓氏,我们再来聊聊名字,特别是重名这件事。这本书里说到,2014年,在中国重名排行榜中,高居榜首的名字是张伟,全国大概有 29.9万个张伟,而同年,冰岛整个国家的人口也才32万多。除了张伟,王伟、李娜、张敏、李静这些名字也位居前列。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高重复率的名字都是单名。家长们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一点。数据显示,90后中有大概一半人是单名,而到了2013年,出生的男孩中起单名的只剩10%了,女孩则更少。

除了单名之外,还有什么原因会导致大面积重名呢?作者在书中给出了一些大体的规律。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流行文化的影响。随着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追琼瑶、郭敬明和《仙剑奇侠传》长大的一代纷纷为人父母,子豪、峻熙、子萱这类偶像剧气息十足的名字也开始在00后中大面积盛行。

除此之外,作者还提到了一个令人十分意外的原因,就是起名软件造成了大量的重名。在网络普及的今天,越来越多的家长给孩子起名的时候,会使用起名软件,来推算名字的运势。然而,这类软件都有着固定的算法,这必然会导致推荐的名字重复率高。但有时候,父母们显得格外执着,即使知道某个名字的重名率将会很高,也无法放弃这个名字背后的吉利运势,仍然会为孩子取这个名字。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把视角从个体中抽离出来,进一步扩大视野,去看看语言是如何记录一个群体的历史的。

说到群体的语言,方言不能不提。中国的方言多种多样,也造就了博大精深的方言文化。在这部分,书中提到了许多种方言,上海话、粤语、福建话、广西话、北京话等等,讲述了它们是如何产生、如何发展的。

这里,我们以书中讲述的台湾方言为例,看看它是如何维系群体的历史记忆的。

说起台湾腔,想必你一定不会陌生。在台湾影视剧、综艺风靡大陆的年代,台湾腔一度成为年轻人争相模仿的对象。在不少大陆人眼中,台湾腔温文尔雅,说话的人也显得温柔可爱。但有些人则不太习惯,觉得台湾腔矫揉造作,很难适应。

但其实,台湾腔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至少在 20 世纪 80 年代以前,荧幕上的台湾口音跟大陆还没有什么区别——70 年代琼瑶戏中的林青霞、秦汉与同时期《庐山恋》中张瑜、郭凯敏的说话腔调并没有明显差异,与近几年《康熙来了》等节目中台湾艺人的腔调完全不同。

这种差异是怎么逐渐形成的呢?这就要从台湾地区的人口迁移讲起。

实际上,台湾地区标准意义上的“国语”和大陆普通话的源头是一样的,都来源于北京话。1949年,战败的国民党把北京话,也就是当时的“国语”,带到台湾。那时候,来自大陆的外省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导了台湾社会,他们通常用国语交流,所以他们的后代一般都能讲一口相当标准的“国语”。这些掌权的外省人在台湾当地极力推广国语,引发了当地的语言变革。

那为何在近几十年,台湾口音产生了如此大的变化,由标准国语变成了如今的台湾腔呢?本书提到了三个主要原因。前两个原因很好理解,说的就是外来语言和本地语言的博弈。

其中,影响较大的是上层外省人的语言。刚刚我们讲到外省人将“国语”带到了台湾。但其实,他们也是推动现在“台湾腔”形成的主力。外省子弟的上层多数来自江浙地区,他们定居在台北,于是将苏州话、上海话中的一些发音带到了国语中,形成了有特色的“台北国语”。如今的台北国语的鼻音比较轻,很多粗重的后鼻音,比如“老鹰”的“鹰”字的韵母“ing”和“灯光”的“灯”字的韵母“eng”在很多人的口语里面都不出现了,这和苏州话、上海话类似,听起来比较软糯。

其次,就是本地闽南话的影响。台湾本地人主要说闽南话,不习惯说国语,硬要讲“国语”,就会显得相当粗硬。当时,在文化中心台北,这种腔调显然不入流。于是,在国民党的推广下,台湾本地人极力模仿外省人的台北国语。但本地人的方言底子导致他们在模仿的时候也会保留一些闽南话语音语调的特征,比如翘舌音缺失,轻声匮乏等等。

另外,闽南语中语气词的出现频率远远高于大陆的普通话,这使得台湾人的语气更有亲和力。“太热了嘛!”“没差啦!”“我好饿哦!”自然比“太热了”“没差别”“我好饿”显得更娇嗔可爱。

第三个原因,比较难想到,就是女性传播者的影响。其实,女性传播者效应在很多语言的演变过程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这是由于,女性比男性更注重自身形象,除了在穿着、举止上更讲究时髦,在语音上也不甘落后。所以女性往往比男性更先模仿语言。台湾从闽南话转向国语的过程中,女性起到了先锋作用,这也使得她们的口音成为被模仿的对象。由于女性的音高天然高于男性,所以导致台湾国语的音高比大陆的普通话要更高一些。另一方面,因为女性在家庭生活中与子女接触更多、影响更大,所以最终往往导致全社会口音发生更女性化的变化。

在这个故事中,作者把台湾方言作为窥镜,探寻了台湾地区的人口演变。同时,也让我们明白了造成语言变化的主要因素,外来语言和本地语言的博弈,以及女性传播者在音高上的影响。它们不光在台湾方言演变中起作用,也可以用来解释大部分的语言演化。

群体性语言不仅仅指方言,还包括特定组织内的语言。接下来我们来聊一个略显神秘的话题——帮派里的黑话。

在中国的影视剧里,经常会出现黑话台词。这些台词往往以正常语言为基础,只是将少量的关键词替换成其他词语,通过给事物起别称,来保密或者鉴别自己人,比如,我们都知道的,把警察叫做“条子”。

这类黑话其实就是语言学中的隐语。类似的隐语在西方也存在。中世纪时,经商的犹太人为了避免关键商业信息被外人知道,会在公开场合使用一套特定的词汇,来描述交易的商品和价格。如今很多在小圈子中流行的网络用语其实也属于这种隐语。

但实际上,把这类替换式隐语作为黑话来使用,并不牢靠。

想想看,如果你是一个秘密组织的头领,你会觉得什么样的黑话最好用?我想至少有两个基本要求:一个是难懂,外人不知道原理很难猜出来;一个是好学、可复制,隐语规则可以迅速在帮派中推广开来。

从这两方面考虑,替换关键词的隐语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关键性词语,注定使用频率高。频繁的使用就会留下足够多的语言材料。有心人如果把这些语言材料都收集起来,再联系特定语境进行分析,很容易就可以把这些隐语破译出来。就像把警察叫做“条子”,听一次不懂,第二次总该懂了。刚刚提到的中世纪市场上的犹太隐语,不久就被当地的贼帮完全掌握。如果不想被人破译,帮派就需要经常更换隐语。这实在是劳人劳心。所以,这种模式注定无法大规模推广。

实际上,真实世界里的黑话要高级得多。

其中一种是升级版的替换式隐语,也就是把替换的逻辑弄得更复杂。英国伦敦街头,曾经出现过一种“押韵话”。这类黑话主要利用的是英语中的押韵和常用搭配。举例来说,英语中楼梯这个词 stairs和梨这个词 pears押韵,而苹果apples和梨pears经常一起出现,所以人们用apples来指代 stairs。这种隐语的逻辑非常混乱,外人往往觉得岂有此理,也因此提高了破解的难度。不过,并非所有的单词都能找到方便的隐语。总结来说,这种方式足够隐蔽,但没法创造出足够多的词汇,不算是最佳的方式。

另一种大量运用的方式是,通过扰乱正常语言的听觉接收机制,让“外人”产生理解障碍。你听听下面这句话。“他红明黄天蓝也白去黑天红安黄门蓝”。乍一听,很难猜出这句话在说什么。但其实,只要把这句话里的所有颜色词都去掉,意思就很清楚了,说的是“他明天也去天安门”。这就是北京历史上的一种黑话,它的规则就是在正常的语句中插入“红黄蓝白黑”,并且一直循环下去。虽然规则很简单,但对于不熟悉这种黑话的人来说,混淆视听的能力非常强。但它仍然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大脑有着比想象中更强大的纠错能力。在听多了添加“红黄蓝白黑”的句子之后,大脑可以做到自动把这些障碍字过滤掉。拿我们很熟悉的一首民歌举个例子,在《十送红军》里,有一句“一送(里格)红军,(介支个)下了山”。这句歌词中虽然加入了“里格”“介支个”这类障碍词,但基本不会对听者理解造成困扰。因此,制造理解障碍这种方式,隐蔽性不够强。主流的黑话也不采用这种方式。

在汉语悠久的发展史上,真正意义上的隐语主要以反切语为主,反是正反的反,切是切菜的切。中国人经常把黑话称作切口,说明了反切语在黑话界的地位。

反切语是什么意思呢?就是把一个字拆成两个字来念。具体怎么操作呢?我们来举个例子,老北京最流行的是所谓 mai-ga式反切语,妈妈的“妈”字就被拆为 mai-ga(买旮)。前一个音,是原声母m配上 ai 这个韵母和声调中的三声,后一个音,是原韵母a和原声调一声配上 g 声母。这样“妈”字就被拆成了两个毫不相干的字mai-ga(买旮)。同样,“吹泡泡”的“吹”字就是 chuai-gui(揣归)。

这样拆下来,绝大多数字的读音都变得面目全非了,具有很高的迷惑性。对于没有学习过的人来说,就算一字不落地听完,也很难掌握其奥妙。如果害怕被破译,想要更换,只需要重新约定一套声韵母即可,几乎没有记忆负担,适合推广。

因此,反切语才是旧时中国黑话中最普遍通行、用处最广的一种,是中国隐语的集大成者。

 

第三部分

接下来,我们把视野进一步放开,将国家视为一个整体,看看中外交流中有什么有意思的语言现象。

在旧上海的商人中,曾经流传过一种极具地方特色的英语,叫“洋泾浜英语”。取名“洋泾浜”,是因为当时说这种英语的生意人大多聚集一条叫“洋泾浜”的河流两岸。

这种语言不同于一般的英语。首先,它特别简陋,表现在两方面。第一,它的词汇量很低,往往局限于满足简单的贸易交流,比如“你的”“我的”“买不买”“多少钱”之类。第二,它的句子结构很简单,也很固定,方便在不同的场合套用。

此外,它还深受当地方言上海话影响。让我们来听一段歌谣,感受一下:

来是“康姆”(come)去是“谷”(go),

廿四块洋钿“吞的福”(twenty-four)。

刚刚我是用上海话念的,你可能没听懂。其实,这个歌谣我们都很熟悉,说的就是“来是come去是go,二十四元twenty-four”。

当时的人们都是靠这种“洋泾浜山歌”来学习商贸英语的。这样传播开来的英语,必然带着浓浓的上海口音。

洋泾浜英语不但发音奇怪,语法上也直接受到了汉语的影响。有一个十分有名的英语段子,讲的是有人把“我想给你点颜色看看”直接翻译成“I want give you some colour see see”。但这本书告诉我们,这还真不是个笑话,这句话就曾经真实地出现在当时的洋泾浜英语中。

洋泾浜英语的词汇系统也比较混乱。在实际应用中,洋泾浜英语由于缺乏规范,不少词到底怎么来的,已经不得而知了,比如“辣里龙/la-li-lung”这个词,表示的是“贼”的意思。但上海人以为是英语单词,外国人又觉得是中国话,令人哭笑不得。

 

总结

好了,这本关于中国语言的小书,我们就讲到这里。刚刚我们顺着语言这条线索,踏上了一条穿越之旅,一路追溯到了上古时代,再一步步走到现在。在这趟旅程中,我们试着去破译语言这串密码,探索语言和历史的关系,从个体的姓名,说到群体中的方言和帮派黑话,再到国家间的语言交流。

我们在开头说过,这本书的作者郑子宁做过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他曾经用上古的发音习惯,给电视剧《封神榜》配了一段音。为了让你能充分感受到古今语言的差异,我们专门请到了郑子宁老师,让他用上古音重新为《封神榜》中的一首诗配了音。我们也将这段配音,放在了下面。你未必能听懂,但一定会觉得很有意思。

我先来念一下这首诗,看看用普通话讲出来是什么样子的。

“相彼神女,姣容嘉色,言与偕归,婢永侍君侧。”

这首诗的原文我已经放在了文稿当中,你可以直接打开文稿对照着看看。

现在我们来听听,用上古音念这首诗是什么样子?

《东言西语》读书心得:通过语言探究中国历史,揭秘姓氏分布、名字流行、方言演变等背后故事,语言如基因记录历史变迁,郑子宁趣味解读,让语言学知识通俗易懂,启发思考。

《时尚的精髓》读书笔记

admin阅读(29)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时尚的精髓》,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现代人概念里的时尚生活方式是从哪儿来的。

庆祝开香槟,结婚买钻戒,纪念日吃法国大餐,出国旅行买名牌包和化妆品,被很多人视为时尚生活方式。我们有这样的经历,也会在影视作品中,看到不同国家的人做同样的事情。为什么全球各地的人,都遵循同一套标准?这些时尚生活方式是什么时候形成的?

今天这本《时尚的精髓》能够回答这些问题,这本书的副标题是“法国路易十四时代的优雅品位及奢侈生活”,主要讲的是,17世纪的法国怎么把奢侈品和奢侈生活体验带到整个西方世界。听到这里,你可能觉得有点不对劲,聊时尚必须说法国,这没问题,法国是时尚和浪漫的象征,爱马仕、法式大餐、高级香槟等等都来自法国。

可为什么是路易十四的时代?17世纪距离现在已经几百年了。时尚不是只关心最新潮流,必须快速不断变化吗?几百年前的时尚,不管多么辉煌,搁现在早都过时了,跟今天的时尚有什么关系?

读这本书之前,我心里也有这个疑问。但读完后,我发现,在追求时尚生活方面,现代人跟十七世纪的法国人,其实没什么不同,我们现在追求的所谓时尚生活方式就是在路易十四时代出现,然后延续到今天的。奢侈品牌现在使用的市场营销策略也是十七世纪的法国人创造的。

法国人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这就得说到路易十四,他是这场时尚风潮的重要推手。今天这本书的作者叫琼·德让,专门研究17世纪和18世纪法国文学和文化。她认为,在路易十四的支持和影响下,各行各业共同为法国塑造出了一种时尚格调,这种格调至今仍在统治时尚界。作者还写过另一本书叫《巴黎:现代城市的发明》,交代了路易十四把法国塑造成时尚中心的前情和背景。今天的解读,我会把两本书结合起来,为你讲述,法国怎么变成时尚中心、为什么直到现在仍然在统领时尚行业。

 

第一部分

法国能够变成时尚中心,路易十四是最重要的推手。他热衷时尚,喜欢戴假发、穿高跟鞋,法国时装、美食、室内装饰这些领域的标准都是他制定的。

不知道你会不会跟我一样好奇一个问题:路易十四作为一国之君,为什么对时尚这么感兴趣?照理说,君王想要流芳百世,有的会开疆扩土,有的会励精图治。路易十四怎么就跟时尚搅和在一起了?有些观点认为,路易十四关心时尚产业,是出于闲情逸致,那时候法国的经济和文化都比较发达,他有时间去经营爱好。

路易十四在时尚领域下功夫,真的只是出于兴趣爱好和闲情逸致吗?答案是否定的。路易十四重视时尚,正是因为他有雄心壮志,想让法国变得跟欧洲对手们不一样,超过当时的强国荷兰,把法国变成超级贸易大国。短短几十年,他真的做到了,法国在时尚、奢侈生活方面取得垄断地位,成为西方世界公认的时尚中心,法国人也是公认的时髦懂美食。

路易十四怎么实现目标的?别急,我们先看看,他是怎么为奢侈品行业铺好基础设施的。

现代人离不开夜生活。我们习惯晚上约朋友聚餐、看电影、买东西,天黑不会影响消费。但路易十四时代之前的巴黎,夜晚没有娱乐活动,人们也不常出门,要出门就必须提灯笼或者拿火把。不带灯笼出门的人会被当场拘捕,因为在夜色中出没的大部分人都是强盗小偷。那时候的巴黎夜晚,让人感到恐惧和害怕。路易十四意识到,如果繁华的景象只能在白天出现,巴黎就没法成为时尚之都,他得想办法把繁华延伸到夜晚。

巴黎有一个别名叫“灯之城”,是第一个天黑之后街灯能一直亮着的欧洲城市。你可能觉得,路易十四是一国之君,能调动举国之力,让一个城市晚间亮起来,听上去也不难,其实这件事费钱又费力。

1662年,路易十四想把巴黎变成不夜城,这样人们晚上也能自由活动做买卖,巴黎街道也会更繁忙。他打算让私人企业提供夜间照明服务,巴黎就出现了一个“巴黎灯笼与火把中心”。这个服务的机制有点像我们今天的网约车。那时候,凡是巴黎最繁华、最重要的地方,都会有举火把的人,总共有1500人,这些人专门登记注册过,穿着特殊制服,晚上随身带着大量火把和黄蜡。如果有人想在晚上出门,就要去某个地方交钱,然后提灯人陪你走过去。这种服务不便宜,提灯人陪走15分钟的价格,大约是现在的7.5美元。

这个服务一度很流行,但还是消失了。路易十四发现,这些分散的提灯人还是无法让巴黎的夜晚亮起来,他决心一定要解决掉这个问题。他挑选了一个叫佩内的人,担任巴黎市长和警察局局长。佩内认为,要想让巴黎亮起来,不应该靠提灯人,应该定点照明。于是,1667年,巴黎912条街道亮起了近3000盏灯笼。

有了这些灯笼,巴黎的夜晚亮起来了,怎么让它一直亮着?要知道,那时候可没有电力系统,灯笼里面都是蜡烛,要想延长灯笼的照明时间,需要大量蜡烛。巴黎每个晚上都要用掉1625磅蜡烛,一年花在蜡烛上的钱相当于现在的1000万美元。这些灯笼还需要大量的维护工作。巴黎每个街区都有一个官方点灯人,负责清洁维护灯笼,蜡烛点燃后,还得有另一个人专门负责剪灯捻,因为灯捻太长烧成了炭,蜡烛的亮度就会减弱。街区里哪怕只有一盏灯笼坏了,相关的点灯人就会被重罚。

这个服务昂贵又麻烦,可它让巴黎的夜生活第一次充满了乐趣和魅力,晚上出来活动的人几乎和白天一样多。路易十四畅想的巴黎夜生活成为现实,城市的其他方面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和创新,呈现出了新面貌。

比如,巴黎街边原本有很多挂得很低的巨幅招牌,不仅阻碍交通,还影响街灯的照明。政府就要求,商店要按照统一大小重新制作招牌挂起来。再比如,巴黎的街道原本都是破旧的土路,路易十四下令铺上鹅卵石。巴黎成为不夜城之后,生活在这里的人就像拥有了一段新的时间,他们出门就能看到,一尘不染的街道,整洁的鹅卵石,商店延长了营业时间,灯火通明,装饰时髦。

为了提升人们出门的体验,路易十四拆除了巴黎市中心的城墙,铺设了第一条巨型步行道。他还增添了很多新景点,比如,他下令翻修了巴黎很多古老的标志性建筑,还花重金买了大量白天鹅,养在塞纳河里,吸引市民和游客来观看。巴黎成为一座现代都市,这也为法国奢侈品产业的崛起打好了基础。

 

第二部分

基础设施铺好了,接下来的问题是,怎么让奢侈品产业兴盛起来?我们知道,时尚的基本特质是不断变化,时髦的人会快速更新自己的装扮。但是,那时候人们的穿衣习惯跟现在很不一样,不管贵族还是普通人都很少换衣服,对他们来说,衣服只是衣服,没什么款式而言,更没有新潮和过时的区别。

铺设基础设施,营造良好的购物环境,是物质层面的改变。但是想让人们接受时尚概念,追逐时装潮流,这就是头脑里的改变了。路易十四统治末期,时装成为很多人生活中的大事。

路易十四是怎么做到的?他的方法是,把自己和宫廷里的人,都变成时尚的代言人,引领时尚风潮。他知道,自己和上层贵族是最受关注的人,他们穿着最新的服饰出现,就是在为法国的奢侈品代言。

其实这种方式,直到现在也依然适用。比如,英国凯特王妃被评为2020年最新的时尚风向标,影响人们的穿搭风格和购物习惯。但问题是,路易十四年代,没有大众媒体,路易十四也不常离开宫廷,如何公开展示自己的时尚品位呢?

他的方法是,给日常行为塑造仪式感,把生活场景变成公开场合。英国历史学家彼得·伯克曾说过,“路易十四一辈子都生活在公共场合”“只要醒着,路易十四差不多就在进行表演”。路易十四每天的起床穿衣、脱衣就寝,都被编排成了一套仪式。

我在彼得·伯克写的书《制造路易十四》里看到一个例子,路易十四的吃饭仪式分为正规进餐和非正规进餐,就连最不正规的进餐也有三道主菜和很多盘其他菜。这些仪式都是公开的,是路易十四给他的观众——上层贵族看的表演。这些仪式的幸运“观众”,不仅能看国王进餐,还能跟他交谈,为他端食物,甚至跟他一起用餐。每个重要场合,路易十四都会穿着华服,展示他拥有的各种各样的奢侈品。据说,路易十四的宫廷生活,每年要花掉法国一半财政的收入。

那怎么把上层贵族也变成时尚代言人?光靠路易十四自己消费、展示可不够,得把贵族们都拉进来。路易十四会在宫廷举办各类活动,比如舞会、晚宴、看芭蕾舞剧和歌剧,这些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就是上层贵族。1664年,有600个人在宫里看了演出,1668年,有1500人参加了路易十四的娱乐活动。

贵族们参加这些活动可不是白白享受,他们是不得不来,路易十四的记性特别好,谁没来参加活动,仕途可能就会出现麻烦。来参加活动,还得经受路易十四的时尚审查。路易十四会像个时尚警察,检查每个人穿衣打扮,看看是否达到了他的审美标准。他对时尚这么严格,他的喜好变化会引发宫廷服装潮流的转变,很自然地,这些上层贵族们就被卷进了奢侈狂潮。穿着时尚的服饰参加宫廷活动,对于他们来说,是非常大的经济负担,比如,书里介绍,有位大臣叫圣西蒙,他和夫人为了搞定几套行头,花费了2万里弗尔,相当于今天的100万美元。但为了取悦路易十四,贵族们不得不下血本,这是他们必须背负的义务。

那时候的时装为什么这么贵?这是因为,时装从诞生开始就具有一个主要原则,“过度奢侈才能体现品位”。当时的时装,面料昂贵,进口的天鹅绒、丝缎都很常见,甚至还有用金线缝制的面料。这些衣物上还有很多细节装饰,比如,我们在肖像画里看到的路易十四和贵族们,服装都是镶金带银,缀满蕾丝花边、珠宝钻石。这些细节装饰都需要高水平的手工技艺,所以才这么贵。

可以说,法国上层社会对奢侈服装的需求,都是路易十四制造出来的。但他这么做,并不只是因为他的审美要求严苛,至少还有两个重要原因。一个是,服饰其实也是君主的重要统治工具,既能展现帝王的权威,也能体现出臣子对君主的忠诚与服从。路易十四非常擅长利用时尚服饰,加强王权统治,树立自己和王室的威严。另一个原因是,法国上层社会消费奢侈服装,也有利于法国绸缎、蕾丝等行业的兴盛,有利于社会财富流动。

在路易十四的引导下,时尚风潮开始流行。法国贵族花大钱买昂贵时装,服装师们使用最昂贵的面料和装饰品。然而,这又导致贵族们的钱都落进了别的国家的口袋,而不是法国人自己的。因为这些昂贵的面料和配饰,都要从别的国家进口。

怎么办呢?把奢侈品制造本地化。凡是路易十四认可的高端物品,都得在法国制造或者由法国工人制造。负责这件事的人,叫科尔贝,是路易十四的头号帮手。《时尚的精髓》这本书里记录了一件小事:1683年,巴黎警察局长报告说,女工们流行穿中国制造的面料。科尔贝下令,商店售卖东方进口货这种行为违法。同时,他还颁布了一系列法令,命令法国的纺织商“模仿并最终消灭”国外布料。就这样,通过时装获得的所有利润全部落入法国人的腰包,面料是法国人生产的,服装是法国人设计的。

科尔贝这个人对法国奢侈品行业很重要。1664年,路易十四委任科尔贝担任建筑、艺术和制造业大臣,同时担任文化大臣。科尔贝在镜子和蕾丝等新型奢侈产品的创造上,都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在他的帮助下,法国才能在奢侈品产业领先。

比如,镜子制造业就是在科尔贝的主导下形成的。17世纪60年代早期,镜子是高端商品,利润非常高。路易十四非常喜欢镜子,每年花在镜子上的钱相当于现在的100万美元,这也导致国库逐渐变空,因为那时候所有镜子都是意大利威尼斯生产的。

科尔贝这个人节俭,勤奋,不愿意多花政府一分钱。路易十四在镜子上花这么多钱,科尔贝决定停止采购进口镜子,想办法让法国自己制造出更大更好的镜子。法国没有会做镜子的匠人,科尔贝就派间谍去威尼斯带人回来。威尼斯方面知道后,应对方式是威胁匠人:谁把制造镜子的技术传出去,就会被勒令回国,拒绝回国,把他的亲戚都抓起来,如果还不听话,就派间谍去追杀他。

但是法国仍然派间谍把通晓镜子制作工艺的威尼斯人偷偷带回国内,搭炉子造镜子,成立皇家制镜厂。被偷运到法国的工匠,一边面临威尼斯方面的威胁和骚扰,一边接受法国方面的重金抚慰。就这样过了几年,法国制镜厂学会了意大利人的手艺,科尔贝允许那些意大利匠人回家。虽然法国刚开始生产的镜子质量还不合格,但一个新行业一旦开始启动,技术的精进就只是时间的问题了。原本不会制造镜子的法国,到了路易十四的统治末期,镜子的制作工艺做到了极致,成为镜子制造业的统治者。

在路易十四以前,法国大部分奢侈品行业都活在头号对手意大利的阴影下。在路易十四和科尔贝的影响下,法国各行各业都开始了创新,“从珠宝设计到菜单设计再到室内设计,各个领域都经历了一场革命”。到了17世纪末,欧洲的精英阶层只喜欢法国裁缝、法国鞋匠、法国珠宝匠制作的产品。

 

第三部分

风靡精英阶层的时尚还不是真正的时尚,没有走进普通人生活的奢侈品行业也还不成气候。作者在《巴黎:现代城市的发明》这本书里说,只要时尚仍专属于权贵阶层,奢侈品就不可能大规模地生产。要想扩大奢侈品产业规模,时尚风潮必须传播到大众那里,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时尚行业的成果。

时尚需要有更多的人知道它、模仿它,才能被称为潮流。但那时候的时尚物品,一般人负担不起,信息的传递也很缓慢,外地人别说及时买到,就连及时看到都做不到。怎么把时尚传播到更广泛的人群呢?

这就要说到市场营销了。作者认为,法国之所以能够统治奢侈品行业几百年,就是因为法国人非常懂得市场营销的重要性。比如,三百多年前的的法国人就明白,只有广告才能保证大众对奢侈品的认知;广告需要创造生活方式。

接下来,让我们回到17世纪70年代,了解一下那个时候的市场营销。因为篇幅有限,我在这里为你选取了三个营销重点。前两个重点跟时装相关,时装是奢侈品行业的核心,能够推动箱包、珠宝、配饰等奢侈品的生产。

第一,在时装业,时装季比自然界的四季还要强大。时装季指的是时装变换的周期。大自然一年有四个季节,法国高级时装界一年有两个时装季,春夏时装发布会和秋冬时装发布会。

时装季是时尚界最重要的基本元素之一。这个概念,最早由一位名叫德维兹的记者提出,他是第一位报道时装动态的记者。他在1672年,创办了报纸《梅屈尔·加朗》,有点像今天的时装报刊,既有时事新闻,也有时尚潮流。这份报纸吸引了很多女性读者,这是以前的媒体从来没有吸引过的群体。女性读者中的大多数人,不是那些能自己发现新款时装的女性,而是那些住在外地,想像巴黎人一样时髦的女性。

德维兹在自己的报纸宣布:时装跟天气一样,也有季节。对于追求时尚的人来说,衣服要换季了,不是因为天气变化了,而是你在街上,看到有人穿着你没见过的款式。在他看来,时装季比自然界的四季还要强大,如果一个人不跟踪时装的新消息,没有跟上时装季,就会赶不上潮流。

在时尚媒体出现之前,女性的穿衣概念是,有几套衣服就够穿了,也不用经常换。在时尚媒体的影响下,女性群体接受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观念:衣服越多越好,换得越快越好。于是,即使不住在巴黎,看了《梅屈尔·加朗》,就能了解时装的新变化,更新自己的着装,跟上巴黎的潮流。之后,时装季这个概念开始普及,每个时装季都会有流行的颜色、面料、款式等,不光服装要变,配饰的款式也得不断变化。

第二个营销重点是,在时尚行业,“形象抵过一千个字”。对于时装,简单的形象呈现比任何细节描述都要直观。做报纸的德维兹也明白这个道理,他还曾经在时装预告中加入了版画,当时这种做法非常费时费工,没多久他就放弃了。

可时装的视觉文化没有停下。17世纪末,出现了两种推销时装的新方法:时装娃娃和时装版画。时装娃娃穿着最新款的衣服,是专门为外地顾客设计的推销手段。比如,巴黎一个公爵夫人担心自己对新款服装的描述不够清楚,导致远嫁外地的女儿不能穿得像时髦的巴黎人,她就给女儿寄过去了一个时装娃娃。后来,这些象征着“巴黎的时尚”的娃娃,被送到世界各地的商店,用来展示最新一季的服装。

不过,时装娃娃也有局限性,它接触不到更广大的消费群体,于是,时装版画应运而生。它有很多好处,能展示最新的时装潮流,能频繁更换,还能大量复制,最重要的是,这些版画不仅能宣传服装,还能向大众展示上流人士的生活方式。

到了17世纪90年代,大部分版画都开始更加注重传达生活方式或格调。后来还出现了系列版画,比如宫廷的王子系列等等。这些版画开始把时装与具体某个人及他们的生活方式联系在一起,大众通过廉价的版画就能看到上流人物的生活场景。尽管,这些版画的真实性有待商榷,按理说,这些版画家是不可能接触到这些宫廷贵族的,版画家要么是从肖像画里临摹,要么干脆编造。他们其实间接利用法国贵族来为时装打广告。那时候,不光是法国贵族,战争英雄,歌手、舞蹈演员都被用来打广告,相当于早期的广告明星。

大众为什么会购买时装版画?我比较认同美国学者尼科尔森(Kathleen Nicholson)的说法:如果说购买时尚服装是当时许多人遥不可及的奢侈梦想,那么,购买时尚版画就成了最方便的替代品,人们以购买时尚版画的方式来获得新的时尚信息,实现个人对美的追求。

第三个营销重点是,奢侈品不仅仅是商品,更是体验。我们以巴黎咖啡馆为例。巴黎咖啡馆一直跟文学艺术联系在一起,法国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们会在这里聚会。

早期的咖啡其实是啤酒的廉价替代品,为什么后来咖啡会和格调融为一体?为什么人们喝咖啡会这么讲究,要在适合的地方喝适合的咖啡,配上适合的甜点?这也跟路易十四时代的法国有关。

17世纪后半叶,咖啡屋在欧洲开始兴起。英国和德国的咖啡屋都不太讲究,男人们在这里抽烟、赌博、喝啤酒,跟格调没什么关系。巴黎刚出现的咖啡屋也跟它们差不多,结果都不太成功。

有个叫普罗考佩的人抓住了巴黎咖啡馆的风格。他原本在不太高雅的咖啡屋工作,后来攒钱开了自己的咖啡馆。他发现,如果一个地方用餐环境高雅到让人流连忘返,人们就愿意为它支付高价。于是,普罗考佩的咖啡馆里,处处都很考究:咖啡装在银壶里,桌子是大理石材质,屋顶有吊灯,墙上挂着镜子这样的奢侈品。服务人员戴有皮帽檐的帽子,穿着飘逸的长袍,给人端上咖啡。普罗考佩的咖啡馆其实就是现代时髦咖啡馆的雏形。

与普罗考佩同时期开业的咖啡馆,也都遵循高雅漂亮的准则,在这些咖啡馆里,“顾客们坐在那里是为了欣赏别人和被别人欣赏的”,新型咖啡馆吸引了新的顾客——高雅的妇女,她们来这里就是为了欣赏和炫耀最新的时尚。后来,巴黎的咖啡馆越来越多,而且,“几乎每家巴黎咖啡馆都是经过豪华装饰过的。”

作者介绍,不光是咖啡馆经营者讲究装饰和氛围,法国其他行业的从业者秉持的经营理念,也非常类似,他们忘记低端,坚持高端,从来不会低估装饰和氛围的重要性。在法国商人的共同努力下,消费时尚这件事在十七世纪就开始变得有趣有魅力,消费者花了钱,能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发生了一些改变。就像今天的我们,心情不好了去吃一顿大餐,发奖金了买个名牌包,其实重要的不只是食物和包,而是消费时美妙、愉快的审美体验,这些无形的因素为实质上的商品增了值。

 

总结

到这里,《时尚的精髓》这本书的精华内容已经为你解读完了。

最后,我还想为你说一个书里的小故事。1700年左右,不少欧洲国家都出版了巴黎旅游指南。里面写的一些内容很像,无非是说去巴黎玩的时候要去哪里购物,要买什么商品。同时,这些旅游指南也会用同样的语调提醒游客。德国导游书里说:“(巴黎)有卖基本用品的商店,但绝大多数卖的是漂亮可根本不是日常所需的商品。”英国导游书里说:“到了巴黎,你常常会买以前从没听说过的物品”。

这些提醒是不是很熟悉?我们现在旅行时,如果看到一件商品号称可以提高生活品质,我们就更愿意掏钱。如果某个展览能提供一次独特有趣的体验,我们就会毫不犹豫地买票。这么看,我们的确跟路易十四时代的大众很像,不仅追求同样的时尚生活方式,也会被同样的推销方式打动。

《时尚的精髓》读书心得:路易十四时代奠定现代时尚基础,奢侈生活与营销策略影响深远。法国从此成为时尚中心,引领全球潮流,揭示时尚不仅是潮流,更是历史与文化的产物。

《骗局:美国商业欺诈简史》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骗局》,副标题是“美国商业欺诈简史”。这是一本商业史著作,研究的是从19世纪初至今的200年间,美国发生的商业欺诈事件。作者是美国杜克大学历史学家爱德华•巴莱森。

提起商业欺诈,你会想到谁呢?来看这本书的英文书名,直译过来是“一部美国史:从巴纳姆到麦道夫”。这里头提到两个人。麦道夫,你可能听说过,他策划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庞氏骗局,诈骗金额超过500亿美元。更加离奇的是,这个骗局持续了十多年都没被发现,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才暴露,麦道夫被判处150年监禁。麦道夫的骗局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待会儿再细讲。

书名里提到的另一个人,“巴纳姆”又是谁呢?巴纳姆生活在19世纪,美国历史上所有搞虚假营销的骗子,都得拜他为祖师爷。巴纳姆声称,他的马戏团里有活了161岁的黑人老妇,是华盛顿将军的奶妈;还有来自斐济的美人鱼,等等,总之,怎么耸人听闻怎么来。据说,每年有40万美国民众排队买票来观看展出,巴纳姆靠虚假营销成为百万富翁。好莱坞拍了一部电影叫做《马戏之王》,就讲的是巴纳姆,剧里把他给塑造成了一个白手起家的励志企业家形象。

作者说,200多年来,从巴纳姆到麦道夫这样的骗子层出不穷,这是美国商业史的一大奇观。和其他西方国家相比,美国的商业欺诈是最多的。为什么呢?作者认为,这主要是因为美国社会特别鼓励商业创新,而商业创新总是和商业欺诈伴生的,很难区别。比如,骗子通常会声称,自己发现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机会,吸引大家来投资;而有时候,真的商业创新又被误认为是骗局。比如西尔斯百货,美国20世纪最大的零售企业之一,它刚开始时的邮购业务就被认为是骗局,被邮政局强制关闭。

200年来,为了精准地识别欺诈、打击欺诈,美国政府和社会团体不断推出新的监管规则;不过,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骗子也在与时俱进,他们总是能找出监管规则的漏洞,发明出更高级的骗术。所以,一部美国商业史,就是骗术大师与监管规则相互博弈、共同演化的历史。

这本书很厚,中文版有44万字。但你不用害怕,我觉得,读这本书,可以有两种姿势。你完全可以用一种猎奇的心态,去翻翻书里写了哪些离奇的骗局和商业趣闻,绝对不会让你失望;当然,你也可以用一种严肃的态度,通过欺诈与反欺诈的历史博弈,来了解美国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的演进过程。

我的解读,主要采用第二种视角,以商业欺诈和反欺诈为线索,来剖析美国商业发展史。

 

第一部分

提到美国的商业环境,我们会认为它是高度法治化的。比如,美国有一系列完善的消费者保护法案;有执法严格的政府监管部门,比如大名鼎鼎的FDA,也就是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有庞大复杂的金融监管体系,等等。美国的消费者很幸福,他们的权益得到了法律体系的严格保护,即使闭着眼睛买买买也不会有多大问题,很少遇到不法商家的坑蒙拐骗。

但是,如果你穿越到200年前,去19世纪的美国做一回剁手党,你的购物体验可就完全不一样了。因为那个时候在美国,公认的商业原则叫做“购者自慎”,慎重的慎。也就是说,消费者买东西时必须自己小心,凭个人经验去仔细辨别真伪,万一吃亏上当,只能怪自己。

举个例子。在1847年,纽约的上诉法院接到一个案例。一个叫布洛克的农民去买羊,他发现有几只羊的蹄子好像有问题,走路有点瘸。其实,有经验的人能看出这群羊已经患病,但卖羊的人故意隐瞒,说是因为羊群走了太长的路,才暂时出现瘸腿问题。布洛克信以为真,就买下了羊群,结果损失惨重。一怒之下,他以欺诈罪把卖羊的人告上了法庭。

没想到的是,法院驳回了起诉,理由是,布洛克根本就不应该相信这种明显的谎言,他吃亏上当,只能自认倒霉。布洛克不服,继续上诉到纽约上诉法庭,但上诉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判决理由是,一个谎言要构成欺诈罪,那么必须是非常高明的谎言,一般人凭日常经验无法识破。如果是很明显的谎言,就像这个卖羊人编的那样,那么,买主有责任自己去辨别真伪,不能够依赖司法程序。

站在今天的角度,我们会觉得这个判决很奇怪,为啥我买东西被坑了,还得自己负责?法院这么干,不是在鼓励欺诈吗?其实,法院之所以这么判,是基于几个考虑。

首先,19世纪的美国是冒险者的天堂,社会鼓励大胆的商业冒险和创新。法院担心,如果严刑峻法,把日常买卖中一些常见的谎言也算成是欺诈,那就会大大束缚人们的手脚,让人们不敢再从事商业活动了。其次,如果交易中有一点小纠纷就要闹上法庭,那法官们就没有充足的时间审大案要案了。出于节约司法资源的考虑,法院要求消费者自己对交易后果负责。还有一点,就是有的人是出于贪小便宜或者投机心理,想薅别人的羊毛,结果反而着了骗子的道。法院认为,这种情形下,他的损失是应得的惩罚。

这几点考虑加起来,促成了司法实践中的“购者自慎”原则。作者说,“购者自慎”原则虽然现在听起来很别扭,但在19世纪的美国,其实是被全社会普遍接受的共识。

前面提到的“马戏之王”巴纳姆,他从15岁起就在乡村小卖部里当店员,据他回忆,村民们与小贩们的每一次交易,都是彼此斗智斗勇的过程:棉花当成羊毛卖,而羊毛当成丝绸卖,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名不副实的。买主装成有钱人的样子来欺骗卖方,而卖方则以缺斤少两来回敬买主。如果有人一眼就看穿了对方的骗局,那么他会对自己的本事非常自豪,到处吹嘘;如果他不小心被骗了,他会非常羞愧,甚至都不敢告诉别人,怕被别人嘲笑。那时候,公众通常对被骗的傻瓜幸灾乐祸,而对巴纳姆那样出神入化的骗术大师表示佩服。

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下,据当时的媒体报道,90%的欺诈受害者都没有报案。即使报案,就像农民布洛克那样,也很难将骗子定罪。据作者考证,在1860年代的密歇根州,欺诈案件的定罪率仅为17%,而盗窃案的定罪率高达61%。而且,诈骗罪的刑期也很短。一个诈骗了几百个储户的金融高管,最多坐一两年牢,刑期比一个偷鸡摸狗的小偷还短。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当时还有一个特别不利于保护消费者的法律条款,叫做“正当持票人”原则。什么意思呢?如果不法商家用欺诈的手段,引诱消费者进行了贷款消费,然后,不法商家再把这笔贷款打折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这个第三人就叫做“正当持票人”,他持有的债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这时候,就算消费者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他也不能够取消交易,而是必须向正当持票人按时还钱。

当时有一类著名的骗局,叫做“避雷针销售”,就是钻了这个“正当持票人”的法律漏洞。这个骗局是这样的:每到夏天的雷雨季节,一批避雷针推销员就奔赴各个乡村,向村民们宣传雷电引起火灾的巨大风险。一旦你露出了一丝惊恐的情绪,他们就会马上告诉你,愿意以很大的折扣给你家安装避雷针,因为公司刚刚在这个地区开展业务,而你们家的位置地段特别好,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展示产品的地标性建筑。而且,你也不必先付款,等安装验收完成后,满意再付钱。

这听起来完全没有问题吧?接下来,坑就来了。他们会和你签定销售合同,安装费用很便宜,而且是赊销给你;但你根本不会注意到,在合同中还有一个特别不起眼的附加条款,就是你必须给避雷针买一个特别昂贵的保险。等你签完合同,避雷针安装好了,你也同时欠下了一大笔债务。避雷针公司马上把这笔债务低价转让给第三方经纪公司,也就是所谓的“正当持票人”,你必须向“正当持票人”还款,而不能以合同欺诈为由取消交易。

你看,这个骗局是不是特别险恶?在1860年代,避雷针销售骗局在美国遍地开花,几乎成了那个时代消费欺诈的代名词。大作家马克•吐温就专门写了一篇微型小说来讽刺避雷针销售骗局,小说名字叫做《政治经济学》,感兴趣的话你可以找来读。

 

第二部分

以上说的,是1870年代之前美国的商业环境,特征是“购者自慎”、骗子横行,这和后来美国严格的商业监管体系有着天壤之别。那么,情况是从什么时候发生变化的呢?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就是美国的南北战争。

战争期间,联邦政府需要采购大量的军需物资,包括士兵的制服、食物、帐篷、马匹,等等。但是,军方发现,采购回来的物资中充斥着大量假冒伪劣产品,包括掺假的食物、患病的马匹、劣质的武器、豆腐渣防御工程,等等。这些东西根本就没法在战场上用。采购流程也不规范,完全没有招标和监督,采购中出现了大量的腐败行为。

事情被曝光后,公众极为愤怒:士兵在前线冒着生命危险作战,后方的供应商却昧着良心大发国难财,是可忍孰不可忍。有国会议员提出,应该在军事法庭审判那些涉嫌欺诈的供应商,一旦定罪,判处死刑。当然,最后出台的法律没有那么极端。美国国会于1863年,也就是南北战争结束前一年,颁布了反欺诈法,规定涉嫌欺诈的供应商虽然罪不至死,但必须接受军事审判。到南北战争结束时,至少有20家供应商在军事法庭被起诉。

本书作者认为,1863年反欺诈法的出台,是美国商业史上的一个重要转折。从此,美国的商业环境从放任自流,转向了逐步加强监管。比如,芝加哥所在的伊利诺伊州,在南北战争结束后率先实施了强制谷物检查制度。芝加哥是当时美国的谷物转运中心,所谓强制谷物检查制度,是指由政府派出谷物检查员,对进出芝加哥的谷物进行质量检查和品质分级。

其实,对大宗商品的强制检查制度并不是一项新发明,早在美国建国之前,一些北美殖民地就已经出现了。比如在弗吉尼亚和马里兰这样的烟草种植州,法律规定,烟草装运前必须经过质检官员的检查。当地的烟草种植户非常支持强制检查制度,因为它能够让大洋彼岸的欧洲买家放心下单,经过质量检查的烟草销路更好,价格也更高。

但是,在美国建国后,特别是从1840年代开始,检查制度却遭到了舆论的猛烈批评。当时由于没有可靠的检测手段,质检全凭肉眼判断,主观随意性太强;还有部分质检员在检查过程中以权谋私,把检查变成了寻租。特别是,当时流行的“购者自慎”观点,认为检查是一种典型的家长制作风,美国消费者完全有能力自己辨别真伪,用不着政府操心。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以纽约州为代表的一些州,立法禁止了强制检查制度。

南北战争中的奸商欺诈,让各州重新意识到了质量检查的重要性,纷纷重启强制检查制度。那么,之前检查过程中出现的那些问题,怎么解决?针对检查中的主观随意性问题,伊利诺伊州创建了“检查员指导学校”,培训合格的检查员,规范检查流程。同时,聘用技术专家,利用最新的化学知识来检测产品的成分和纯度。

这些措施大大提高了检验的可靠性和公信力,强制检查制度很快普及开,在化肥、农药、奶制品、酒类等商品中广泛采用。特别是1906年,美国国会颁布了《纯净食品药品法案》,制定了质量检查的国家标准,进一步严格了监管规定。1916年,美国国会又颁布了《谷物标准法》,规定谷物检查员必须通过考试,持证上岗,考试不通过就会被吊销执照。作者认为,这一系列法规的出台,意味着美国的现代行政管理体系开始建立起来了。

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不但确立了商品的强制检查制度,还有一件特别值得一提的事情,就是建立了邮政系统的反欺诈制度。当时,美国的铁路建设正如火如荼,随着铁路网线的延伸,邮政服务可以触达广大的农村地区。这就催生了一种新的商业模式,叫邮购业务。也就是,商家向消费者邮寄产品目录,通常是印刷精美的小册子,消费者如果想买,就按照产品目录上的地址寄钱过去,商家收到钱后发货。你可以把它看成是100年前的网购。

20世纪美国最大的零售企业之一西尔斯公司,就是靠邮购业务起家的。然而,西尔斯一开始的邮购业务,却被邮政局判了死刑。邮政局长亲自发出针对西尔斯的“欺诈令”,凡是寄给这家公司的信件都会被原路退回,信封上还会被戳上一个明显的“欺诈”标志,提醒寄件人警惕。这是怎么回事呢?

邮购业务并不是西尔斯的发明。早在1850年代,邮购业务就开始在美国流行。当时,有大量的骗子公司,通过邮局给乡村消费者寄出成千上万份广告,包括欺诈性的彩票业务、礼品业务等等。而消费者发现上当后,几乎不可能提起诉讼,因为涉案金额往往不大,而骗子还不在本地,需要跨区域提起诉讼,追究成本太高。骗子看准了这一点,就更加肆无忌惮地行骗。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邮政系统感到有责任站在反欺诈的第一线。1872年,美国国会颁布了邮件欺诈法案,规定凡是涉嫌欺诈的个人或者企业,邮政部门都可以发出欺诈令,关闭对他的邮政服务,拦截发送给他的邮件,同时禁止他查阅挂号信和邮政汇票。

更重要的是,邮政部门公开表示,旧的“购者自慎”原则不适用于邮购销售,因为商业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消费者无法在远距离交易中辨别真伪。这时候,政府部门就必须承担起监管职责,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我们再回头来说西尔斯公司。其实,它被发出欺诈令,并不冤枉。当时西尔斯的营销策略和那些骗子公司确实没多大区别,它的邮件广告中充满了虚假营销和诱导性购买,如买东西赢大奖之类。也许,在当时的竞争条件下,如果西尔斯不用这种极为夸张的宣传方式,就没法引起消费者的注意,也就活不下去。

好在,西尔斯收到欺诈令后,态度很好,赶紧承认错误,立刻整改,于是邮政局收回了欺诈令。从那之后,西尔斯不敢再往虚假营销上动脑筋,而是通过优化供应链、以高质低价来吸引回头客。西尔斯还率先推出了“无理由退货”政策,让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就这样,西尔斯从一家被邮政局判了死刑的“骗子公司”,发展成了20世纪全美最大的零售公司之一。

 

第三部分

好,我们刚才说的主要是商业中的消费欺诈。消费欺诈虽然很可恶,但造成的损失相对较小。接下来,我们来看一种性质更恶劣的欺诈形式,它动不动就能让人倾家荡产,甚至造成社会动荡,这就是投资欺诈。

提起投资欺诈,你可能马上就会想到一个词,庞氏骗局。没错,这个大名鼎鼎的骗局,就发生在1920年的美国。庞氏骗局并不是由商人庞兹发明的,他只不过是在20世纪把这个古老骗局做到最大的人,因此获得了冠名权。庞氏骗局的固定套路,就是向投资者定期支付高利息,吸引越来越多的人来投资,其实是用后一批人的钱去支付前一批人的利息。

在这本书里,作者梳理了100多年间打扮成各种面目的庞氏骗局,真是花样不断,收割了一茬又一茬韭菜。其中最新最大的一起,就是前面说的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爆出来的麦道夫。麦道夫这个人可是大有来头,他曾在1990年代担任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主席,纳斯达克能够成为和纽交所齐名的证券交易所,麦道夫功不可没。麦道夫还创办了证券经纪公司,是纽交所的三大经纪公司之一。

想想看,当这样一个人告诉你,他可以给你带来每年10%的稳定投资收益,你投不投?而且,麦道夫的基金不是你想买就能买,而必须要靠内部人“邀请”才可以加入。一旦获得“邀请”,你高兴还来不及,哪会去怀疑呢?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麦道夫在华尔街是和巴菲特齐名的传奇投资家。只不过,巴菲特喜欢到处给人讲他的投资策略,而麦道夫却守口如瓶。如果你问得太多,麦道夫会直接甩给你一句,那你别投了。很多想加入的投资人也就不敢再问了。真实的情况是,麦道夫根本就没做什么投资,而一直在玩儿拆东墙补西墙的游戏。

人们根本不会想到,一百多年前就流传开来的庞氏骗局,竟然在21世纪的华尔街,在技术如此发达、监管如此严格的情况下,还能够卷土重来。而且,这个骗局竟然持续了十多年都没人发现。直到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麦道夫的客户要求紧急赎回70亿美元。麦道夫眼看骗局就要露馅,让两个儿子连夜去举报自己,这才东窗事发。如果不是金融危机,这个骗局还不知道会持续多久。

你看,庞氏骗局真是防不胜防。而且,庞氏骗局只是投资欺诈的形式之一。就算躲过了庞氏骗局,还有另外两种投资欺诈形式在等着你。

一类叫“哄抬价格,逢高卖出”,这也是一种古老的投资欺诈形式。比如著名的17世纪荷兰郁金香泡沫,就是郁金香刚引入荷兰的时候,当地投机商先囤积一批郁金香球茎,然后大肆炒作郁金香价格,诱骗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去当接盘侠,投机商趁高价卖出。这种投资欺诈在几百年中反复上演,股市里,庄家推高股价,再逢高卖出,就是同一种操作手法。

在书中,作者讲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的高明骗局,是这种操作手法的变种,很有意思。当时,加尼福利亚有很多采矿企业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一旦企业新发现了一座富矿,它的股票就会大涨。所以,每当工人发现了富矿的线索,管理层就会紧急关闭矿山,防止消息走漏,然后自己以低价大量买进本公司股票,坐等价格上涨。久而久之,股民们也发现了这个规律,一旦哪个矿山封山,就意味可能发现了富矿,于是赶紧跟进购买股票。

1872年,有一家采矿企业,根本就没发现任何富矿,也假模假样地封山,结果引发投资者的追捧,股价一路走高。这家采矿企业的高管趁机在高位卖出了自己的股票。后来真相大白,这家公司的股价暴跌,给投资者造成了惨痛损失。在那之后,又发生了几起类似的投资欺诈事件。加州政府这才痛下决心,整顿上市的矿业公司,要求它们必须按照统一的会计准则,定期向股东披露信息,以保护股东权益。

也是在1870年代,投资欺诈的第三种形式也登场了,也就是管理层造假。当时,纽约几家人寿保险公司的管理层伪造保单,掩饰恶化的财务状况,并给自己发放丰厚的薪水。这种欺诈手法,在后来的上市公司当中也是屡见不鲜,比如2000年左右爆出来的美国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的财务造假案。1881年,在好几家造假的人寿保险公司倒闭之后,纽约州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的严格监管制度。

本书作者认为,加州对矿业公司的监管,以及纽约州对保险公司的监管,标志着美国政府对证券市场及金融行业建立监督机制的开始。不过,以今天的眼光看,那时候的金融监管还是相当宽松的,很难杜绝投资欺诈。很多人认为,后来发生的1929年金融崩溃,根源就在于华尔街肆无忌惮的内幕交易和股市操纵。

所以,1933年罗斯福总统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成立听证会,彻查华尔街。罗斯福总统签署了美国历史上最严厉的金融监管法案——《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还推动成立了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就是美国的证监会。罗斯福总统还进一步提出,应该在古老的“购者自慎”原则上,加上一条新规则,叫做“卖者自负”,掌握了信息优势的金融卖家,必须要对自己的产品承担法律责任。

作者认为,“卖者自负”原则的提出,标志着美国政治话语的转向。从那时候起到1970年代,人们不再信奉放任自流的经济环境,而是呼吁更大的政府权力和更严格的监管政策,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交易公平。

 

结语

好,刚才我们回顾了过去200年的美国商业欺诈史。19世纪的美国政府是典型的小政府,对商业领域几乎不存在监管,消费者只能自力更生、“购者自慎”,万一上当受骗,只能自认倒霉。直到南北战争后期,为了打击供应军需的奸商,美国国会才出台了第一部反欺诈法案。

在那之后,美国政府陆续出台了商品强制检查制度、反邮件欺诈制度以及《纯净食品药品法案》等等,进一步规范了消费领域的商业行为。大萧条之后,罗斯福总统着力加强对金融行业的监管,出台了史上最严格的金融监管法案,强调金融从业人员必须“卖者自负”。

不过,这本书的最后一章,题目叫做“市场的反击”。作者认为,从1970年代后期开始,随着新自由主义的兴起,政府为了刺激经济而重新放松了监管。于是,大规模的欺诈行为卷土重来,比如前面提到的世通公司和安然公司造假,以及麦道夫骗局。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国民众一再呼吁加强金融监管,但遇到了强大的阻力。看来,美国商业史上欺诈与反欺诈、监管与反监管的博弈,还将继续下去。

《骗局》读书心得:揭秘美国商业欺诈史,从巴纳姆到麦道夫,骗术层出不穷。欺诈与反欺诈博弈不断,监管与反监管此起彼伏,展现美国商业史的另一面,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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