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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暮光》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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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帝国的暮光》。

书名里的帝国,指的是元朝,也可以理解成更广义的蒙古帝国;“暮光”,就是电影《暮光之城》的那个暮光。从这个书名可以看出,本书讲的是元朝末期的历史。此时,这个曾经雄踞当世的庞大帝国,已经日暮西山,也就是说快要垮台了。

从成吉思汗时代算起,到元朝末年,一个半世纪的时间里,多半个亚欧大陆都被蒙古帝国征服了,后来忽必烈建立的元朝,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蒙古帝国,但至少元朝皇帝在名义上仍然是蒙古各个汗国的共主,元朝跟那些兄弟政权,也可以算是松散的共同体。这也就是说,所谓蒙古帝国,不单单是一个国家,更是一个统治着当时多半个文明世界的大系统。

那么这样一个大系统,从陷入运转困难,到最终崩溃,它带来的影响,必然波及广泛,一些小国,作为依附于这个大系统的子系统,在大变局面前,它们该怎样选择,何以自存?这就是本书将要带给我们的启示。

本书的作者是美国学者大卫·鲁滨逊,他还有个中文名字叫鲁大维,他是美国科尔盖特大学从事亚洲研究的历史学教授,研究方向是蒙古帝国史、军制史。这本书的一些内容,也是他在科尔盖特大学讲授的“蒙古帝国”和“中国末代帝国”两门课程的讲稿。不过讲到元朝灭亡、蒙古帝国世界体系崩塌这个重大历史变局,鲁大维没有着眼于中国本土,而是选取了处在蒙古系统边缘的“东北亚”这个区域,来作为样本。

地理意义上的东北亚,包括今天的中国东北、俄罗斯远东、朝鲜半岛,以及日本,在元朝时代,上述地区中,要数朝鲜半岛上的高丽王朝,最有研究价值,因为它既不像中国东北和俄罗斯远东那样,属于元朝的直属领土,又不像日本那样,独立于蒙古系统之外,而是一个兼具“王国”和“行省”双重属性的、半独立的小政权。在元末变乱的时局中,高丽王朝不仅没有灭亡,反而摆脱了蒙古的控制、扩张了版图、增强了国家主权。他们是怎样做到的?下面我们就来看一看。

我们的解读分为四部分:

元朝时期,高丽王朝跟元朝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双方有哪些共同利益和潜在矛盾?这部分会补充一些本书中没有提到的背景信息。

当元朝陷入动荡,蒙古系统面临崩溃风险的时候,高丽王朝的统治者做了哪些战略抉择?

兴起于中国江淮地区的红巾军,为什么会打到朝鲜半岛?高丽王朝又是怎么应对这个危机的?

红巾军入侵事件,怎样影响了高丽的国家命运?为什么说作为一个政权,高丽王朝失败了,而作为一个民族,朝鲜人却成功了,从中我们又能看出怎样的历史启示。

 

第一部分

下面就先从高丽王朝的性质,以及他们同元朝的关系说起。

高丽王朝,是朝鲜半岛历史上第二个统一的王朝,国家统治者姓“王”,在中国五代十国时期就已经建国了。但跟中原王朝相比,人力物力都不在一个量级,因此高丽一直以来的立国政策就是,向中原王朝称臣,用这种政治上的低姿态,换取中原王朝不干涉他们的内部事务,也就是说,用表面上的臣服,来换取实际上的独立自主。这种政策,叫作“事大政策”,简单说就是侍奉大国,朝鲜半岛的历代政权基本都采用这种政策来处理跟中原王朝的关系。

从五代到北宋、辽、金,基本上不管是哪家入主中原,高丽都会上表称臣,大多数时候也都相安无事,这些中原政权一轮轮地兴替,高丽却安然地置身事外,可以说是“流水的中原,铁打的高丽”。

在蒙古崛起之后,情况变得复杂了。忽必烈武力征服了高丽,在朝鲜半岛设置了征东行省,任命了“达鲁花赤”,也就是行省长官,不过同时,忽必烈没有灭掉高丽王室,而是保留了这个王朝现成的建制。

忽必烈这么做,有两个主要目的,首先是因为,当年成吉思汗把辽东地区分封给他的三个兄弟,作者鲁大维称他们为“东方三王”,他们的权力太大,可以在自己的领地上认命官吏、拥有军队。后来忽必烈仿效汉人制度建立元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传统藩王们的实力,元朝中央在东北地区设立了辽阳行省,用来监督制衡东方三王。另外,东北地区是金朝故土,这里还生活着很多不满蒙古统治的女真人,也需要加强监管。出于这两个考虑,忽必烈保留了高丽王朝的班底,把高丽收为藩属国。后来忽必烈征伐南宋的时候,为了进一步稳固后方,还把女儿嫁给了高丽国王王谌,于是高丽成了蒙古的“驸马之国”。此后,除了几个年幼的高丽国王,后世的高丽王都是娶蒙古皇族女子为王后。

至于当初设立的征东行省,从名字就能听出来,初衷是针对日本,而忽必烈两次入侵日本失败之后,放弃了这个打算,征东行省也就失去了实际意义,行省长官“达鲁花赤”一职,后来就由高丽国王来兼任了,相当于一套班子两块招牌,朝鲜半岛还是由高丽王朝统治。

就这样,在13-14世纪,当多半个欧亚大陆都被收入蒙古版图的时候,小国高丽反倒存活下来,保持着半独立的状态,可以自主认命官吏,也不用像中国内地的各行省那样,向元大都缴纳赋税。

对高丽王来说,元朝同时充当着两个角色:首先是庇护者,高丽外有辽阳行省和东方三王,难免会有摩擦,内部又有敌视蒙古人的武将集团,不满高丽王的统治,因此要想坐稳王位,高丽王就必须仰仗元朝给他撑腰;但同时,元朝也是压迫者,历代高丽国王,都要受到元朝的严格监控,高丽王子少年时都要被送到大都“留学”,其实就是当人质外加被洗脑,他们都被按照蒙古的方式培养教育,直到获得元朝的认可,才有机会回国,日后接掌王位,而即便是即位之后,如果得罪了元朝,还可能被罢黜,甚至流放。之前的历代中原政权对高丽内政,都极少有这么大力度的干涉,因此对高丽王室来说,元朝皇帝也比之前历朝的统治者,都更让他们难以忍受。

好,总结一下,上面我们介绍的就是元朝时期,高丽和蒙古的关系,也是本书的大背景。可以说,高丽王朝就是依附于蒙古大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一方面这个子系统的稳定运转,要依赖于蒙古帝国这个大系统,另一方面,它也必须为此而忍受元朝的控制,和国家主权的缺损。

 

第二部分

这就是历代高丽王面临的处境,了解了这些背景知识,下面我们就说说本文的第二部分,高丽国王恭愍王,面对元末的乱局,在国家战略方面做了什么抉择。

1351年,一位21岁的高丽王子,结束了为期十年的元大都生活,返回高丽,准备继承王位。他在史书上为人熟知的名字是王颛,但那是后改的名字,此时他还叫王祺,由于名字比较混乱,下面我们就用他未来的谥号“恭愍王”来称呼他。

同是在恭愍王归国的这一年,中国发生了一件大事:淮河流域爆发了红巾军大起义,并且很快蔓延开来,华东、华中遍地开花。

面对这种局面,元朝政府调集财力兵力,组织镇压,高丽也在元朝要求下,提供了2000兵力来支持,这是他们作为藩属国的义务。

1354年,这支高丽军队被编入元朝丞相脱脱领衔的征讨大军,参加了围剿江南红巾军领袖张士诚的高邮之战。这场战役,元朝从各行省、各藩王手中调集的军队号称百万,原本战事顺利,张士诚岌岌可危,但战役中途元朝皇帝元顺帝听信谗言,撤换了脱脱,导致军心涣散,张士诚趁机发动反攻,元军大败。

本书作者鲁大维评价说,高邮之战是元末农民起义的转折点,这是元帝国最后一次财政和军事资源的总动员,这一仗后,元朝再也组织不起有效的军事反击,丧失了对红巾军的军事优势。

而对于高丽来说,这场战役还产生了一个深远的影响。在前线亲历了元军失败之后,高丽的残兵败将退回国内,把元朝统治已经摇摇欲坠的消息带给了恭愍王,这也促使恭愍王重新思考了高丽与元朝的战略关系。

前面说过,恭愍王有过在大都充当人质的经历,而且在这段时间,他亲眼看见了元朝对高丽王室的控制与摆布:他的祖父和父亲忠肃王都曾经被废,一个流放到西藏,一个被软禁在大都,他的哥哥忠惠王更是被废掉两次,最后死在流放途中。

因此恭愍王一定明白,当一个元朝藩属国的国王,实在是一份高风险职业,这种处境,显然他是不会满意的。而现在,看起来元朝的衰落是不可逆的了,充当靠山的价值正在减少,依附元朝,变得弊多而利少,如果继续下去,搞不好靠山倒了,他自己也要被砸在下面。于是,恭愍王决定,借助当前的局势,一点点有步骤地跟元朝脱钩。

1356年,恭愍王做出了一系列尝试,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事有三件,分别是:第一,他宣布不再用元朝的年号;第二,他处死了19名与元朝关系密切的高丽官员;第三,他派兵占领了双城。

我们先看第一件,不再使用元朝的年号。附庸国使用宗主国的年号,在历史上叫作“奉正朔”,表示承认自己的属国地位。恭愍王宣布不用元朝年号,这就和宣布独立差不多了。

第二件,处死亲蒙古的官员,前面说过,反蒙古的武将集团,是高丽王的主要潜在反对者,那这么看来,亲蒙古的官员应该是他的自己人了吧?其实不然,元朝为了更牢固地控制高丽,也越过高丽王直接拉拢了一些高丽重臣,跟他们联姻,授予他们封号爵位,还保持书信往来,因此对于高丽王来说,亲蒙古的官员其实也是潜在的监视者,而由于高丽民间普遍反对蒙古的控制,把这些亲蒙古的官员视为内奸,所以恭愍王处决他们既能消除威胁,又可以赢得民心。

第三件,高丽军队占领了双城总管府。双城总管府位于现在朝鲜西部的咸镜南道,当时是辽阳行省管辖的,属于元朝领土,但恰好双城总管府的统治家族闹了内讧,高丽出兵,不费吹灰之力占据了双城。在这个过程中,一位高丽籍的元朝军官李子春,带着儿子李成桂一同投效了恭愍王,这是未来的重要人物,后面还会再提到。

1356年的这三个事件,不但表达了立场、打击了亲蒙古派的内部敌对势力、争取了民心,甚至还扩张了版图,这说明,恭愍王在元朝日薄西山的情况下,已经做好了和元朝脱钩的准备。

而同时,恭愍王对分寸的把握又非常到位,知道不能步子迈得太大,把元朝彻底激怒。第二年新年,他像往常一样派使者去元大都拜年,该做的礼节全部做足,依然表现得像是蒙古人忠诚的臣子。果然,元朝忙于对付红巾军,既然高丽做了姿态,也就干脆大事化小,没有惩罚恭愍王,默许了他搞内部清洗和占领双城。就这样,通过试探,恭愍王已经摸清了元朝的虚实和底线,既获得了实利,又跟元朝留有余地,没有彻底撕破脸,对未来的抉择,他牢牢掌握了主动权。

本来按照这个趋势,恭愍王有机会稳步地培养自己在国内的政治基础,逐渐摆脱元朝,但很快,局势的突变打乱了他的节奏,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选择和机会。

 

第三部分

这就是接下来我们要说的第三部分,面对红巾军入侵,高丽方面的反应和收效。

1359年,来自中原的反元起义军红巾军,出现在了高丽边境附近。

对此,高丽朝野都大感震惊,宰相李穑在一首诗里写到,“近闻群盗满中州,岂料余波到此流?”意思是,最近听说中原地方闹贼,遍地都是农民起义,想不到起义军竟然闹到我们这儿来了。言下之意,很是惊讶。

那么,以“反元”为使命的红巾军,为什么要去长途奔袭,攻打高丽呢?是走错了路,还是杀红了眼?

说到这,我们暂时切换到红巾军的视角,说说他们为什么会打到高丽来,这也是本书中一个比较有见地又有趣的话题。

对于红巾军进攻高丽的动机,传统上主要有两种说法,分别是“复仇说”和“战略解围说”,但鲁大维认为,这两种说法都不太靠谱,我们分别来讲讲。

“复仇说”指的是,高丽曾经支援元朝,参加高邮之战,所以现在,红巾军找他们来算账了。不过高邮之战红巾军打赢了,高丽军作为数量很有限的一支辅助部队,并未给他们造成多大的损失,谈不上结仇。更何况,高邮之战打的是张士诚,而入侵高丽的红巾军是刘福通的部将,虽然都叫红巾军,但这是两个彼此不相统属的部队,关系还不太好,刘福通的人犯得着千里迢迢跑去高丽,替张士诚复仇吗?所以显然复仇说的根据是不充分的。

“战略解围说”,指的是红巾军和元朝主力在中原地区陷入胶着,红巾军战事吃紧,所以想绕到元朝后院,搞出点动静,迫使元朝从中原抽调兵力去救援,从而减轻红巾军正面战场的压力。

当时,刘福通的红巾军已经建立政权,定都汴梁,也就是河南开封。元朝方面,也正集中主力,猛攻开封,指挥战役的是元朝悍将察罕帖木儿,也就是《倚天屠龙记》里赵敏的父亲汝阳王。有人注意到,1359年察罕帖木儿攻击汴梁的时候,正是红巾军入侵高丽的同一时间段,因此认为,这支军队的目的就是想迫使元朝分兵救援辽阳,帮助汴梁解围。

不过鲁大维认为,这么大纵深的战略调度,超出了红巾军战略的水平,在当时的通讯条件下,更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况且站在元朝的角度看,辽东是边缘地区,而中原是决定性的主战场,也不太可能为了救援辽东,而削弱中原前线的兵力。红巾军入侵高丽很难起到调动元军驰援的作用,所以“战略解围说”同样不成立。

因此鲁大维倾向于认为,红巾军入侵高丽,不是带有明确的战略目的,而是一种“无奈自保”。

刘福通派出的北伐军,最初分为东西中三路,东西两路进攻山东、山西,不过很快都失败溃散了。

只有中路军战绩不错,虽然没能按原计划兵临元大都城下,但他们从山西的元军薄弱处一路北上,攻击了位于今天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元上都。

当时元军的主力都压在中原一线,地处后方的元上都防守空虚,被红巾军攻陷,并且一把大火烧毁了。不过此时的红巾军,归途已经被阻断,又无力去进攻有重兵防范的大都,身处茫茫大草原,进退两难,只能挑着元军力量薄弱的地方去突破,打到哪算哪。

于是这支神奇的军队,从今天的山西到了内蒙古,又从内蒙古到了辽宁。此时,进攻高丽就成了他们唯一的选择,因为这样,少说可以解决补给问题,更乐观地估计,还可以从朝鲜半岛通过海路,返回中原。

就这样,1359年冬天,红巾军渡过鸭绿江,这才有了前面说的,高丽朝野震惊。

好,我们再切换回高丽恭愍王的视角,对于红巾军的到来,其实他内心是喜忧参半的。忧的是国家遭遇入侵,这很好理解,那么喜从何来呢?前面说过,恭愍王判断元朝这座靠山,就快要靠不住了,而为了在元朝覆灭之后的全新局势下,依然能够稳固统治,他就需要抓住时间差,加速建立自己的威望和班底。之前他的那些小动作,都是出于这个目的,而从这个出发点来看,红巾军带来的变局,同样是一个机会,可以让恭愍王趁机加快内部的洗牌,和威望的树立。

1359年红巾军的先头部队虽然很快攻陷了高丽的西京,也就是今天朝鲜的平壤,但由于当时已是隆冬,缺少越冬衣物的红巾军在严寒中大批冻死冻伤,高丽军趁机反攻,把红巾军赶出境外。一年后更大规模的红巾军卷土重来,这一次是主力部队,号称有十万之众,实力比一年前那次强大得多。

出于前面说的战略考量,恭愍王没有选择正面死磕红巾军,而是避其锋芒,积蓄力量。当1361年红巾军逼近高丽首都开京,也就是今天的朝鲜开城时,恭愍王轻骑简从,逃离首都,据说逃亡的时候,连国家的大印和一部分祖宗牌位都丢了,看起来真是仓皇极了,然而从接下来的事态发展来看,恭愍王此时可能已经有接下来的明确打算。

恭愍王逃到朝鲜半岛中南部的安东,暂时安顿下来,此刻他招揽分散的高丽诸将,集结兵马,准备反击。果然,面临外敌入侵,这些平时各个派别的武将都暂时达成统一阵线,听命于恭愍王,高丽很快组织起了号称20万的大军。而红巾军方面,虽然他们的反元立场赢得了一些高丽人的支持,火线参军,但这支军队的风纪实在太差了,在高丽烧杀抢掠,将领也很快腐化堕落,沉溺享乐,军队的战斗力迅速坏朽。

在开京沦陷短短一两个月之后,高丽人就迎来了反击的机会,1362年正月,高丽军借着大雪,向开京城外躲在兵营里烤火的红巾军发动奇袭,开京城里的高丽人也群起响应,里外夹攻,毫无防备的红巾军被杀得大败,死伤惨重。后来西京平壤也被高丽军收复,红巾军主要将领之一“破头潘”潘诚率残部逃回辽东,向元朝投降,后被处死。前后历时两年多得红巾军入侵高丽,就这样结束了。值得一提的是,驱逐红巾军之战中,当时只有27岁的青年将领李成桂表现突出。

再说恭愍王,开京被收复后他没有急着回去,而是在路上磨磨蹭蹭,走了一年零三个月。这期间他开始着手对高丽的文武官员进行了有目的的清洗,以“投降红巾军”的罪名惩处了一批官员,而一些异己的官员,和功高震主的将领,也被借故打击。此时,一直以来节奏把控很好的恭愍王,似乎失去了耐心,打击面划得太大,而局势也就此脱出他的掌控。

 

第四部分

下面第四部分,我们就说说红巾军入侵带给高丽的影响,以及高丽王朝和恭愍王的最终命运,并且探讨一下这段历史带给我们的启示。

恭愍王返回开京的途中,他身边的一位权臣,大概是担心地位被取代,就假传圣旨,命令三名在抵抗红巾军之战中立有大功的武将,杀死了高丽军队的总司令。而事发后,恭愍王非但没有追究责任人,还借此事,以“擅杀大臣”的罪名,把那三名武将处死了。

或许,这并不是恭愍王糊涂或者偏袒亲信,而就是他的本意,他本就想借故除掉功高盖主的武将,收拢权柄,把驱逐红巾军的全部功劳据为己有。可是他的手段太过激进,这就让很多大臣对他离心离德,回到开京后恭愍王下诏让逃散的官员回来复职,但很多人都没理睬,甚至一位曾经深受恭愍王信任、也曾忠心耿耿的重臣,竟然谋划刺杀恭愍王,不过并没有成功。

由于意识到手下的忠诚度出了问题,恭愍王又试图抱元朝的大腿,重新宣布奉元朝“正朔”,不过元朝此时翻起旧账,追究他之前清洗亲蒙古官员的事,还一度要废黜恭愍王,只是元朝现在自己焦头烂额,他们的命令对于高丽来说,也没什么效力了。又过了几年,中原战乱中新崛起的朱元璋,派大将徐达北伐,1368年元顺帝弃大都逃往蒙古草原,元朝灭亡,这同时意味着,高丽作为元朝附庸国的历史,也就此结束了。

好,说到这我们就可以提前总结一下,元末乱局以来,高丽和恭愍王面对新局势,做出的一系列战略抉择,究竟该如何评价。

可以说,依附于元朝的高丽王朝,就是一个典型的“稳定脆弱系统”,说它稳定,是因为它依附于强大的元朝,甚至蒙古全球系统,只要这个系统不出问题,作为子系统的高丽王朝,也就能保证正常运转;而说它脆弱,是因为高丽王的统治根基,绝大部分依赖于元朝的支持,基础过于单一,所以当它所依托的大系统失灵,它也难免会被殃及。

恭愍王对这一处境的认识,可以说是清晰到位的,他看到了元朝系统面临着极高的崩溃风险,所以试图抓紧培养自己的统治基础,以期达到可以不依赖元朝,而独立自存。面对红巾军入侵,局势急剧激化,恭愍王的设想是利用抗击红巾军的机会,进一步为自己造声望,顺手通过战争清除异己,巩固王权。但手段上却过于急躁,反而自己搞坏了队伍的忠诚度。

另外恭愍王可能没想到的是,高丽的高官贵族中,也有人存着和他类似的想法,也想抓住元朝失势造成的东北亚权力真空,凭借战功发展自己的军事力量。红巾军之乱,虽然消灭了一批恭愍王忌惮的传统重臣,却给了这些少壮派将领机会,让他们在战争中脱颖而出。可以说这个局势发展,走向了恭愍王谋划的反方向。

这批通过战争成长起来的少壮派将领中,最成功的就是李成桂,凭借对红巾军和之后对蒙古残余势力的战争,他积累了相当的功绩和实力。1374年,恭愍王在一次宫廷政变中被杀,1392年,已经掌握高丽实权的李成桂黄袍加身,建立了朝鲜王朝,高丽王朝灭亡。

后来朝鲜王朝编写了一部文学作品《龙飞御天歌》,其中说,红巾军入侵,恭愍王仓皇逃难,只有李成桂奋勇当先,是击败红巾军的首要功臣……总之就是通过歌功颂德,来证明朝鲜取代高丽合法性。恭愍王恐怕想不到,他的种种谋划,却给李成桂做了嫁衣。

而朝鲜半岛的改朝换代,距离元朝灭亡只隔了三十几年,从这一点看,“帝国的暮光”这一书名中所谓的“暮光”,也可以理解为,不仅仅指元朝的日落黄昏,也指高丽王朝的最后一道光芒。

 

结语

好,最后再总结一下本期讲到的主要内容:

元朝时期,作为附庸国的高丽处境尴尬,虽然在蒙古庇护下有一定自治权,但从王室到国家,很多地方受制于人。高丽王朝的恭愍王,利用元朝末年统治力下降和红巾军起义,试图趁机脱离元朝控制,但由于手段上的失误,没能完全达到预期目标,他死后不久,高丽王朝被朝鲜王朝取代。

而朝鲜王朝很快重拾“事大政策”,努力搞好跟中国明朝的关系,果然获得了比高丽时代宽松得多的国际环境。因此,如果我们忽略掉从高丽到朝鲜的改朝换代,而把它们看成一个整体,也就是“朝鲜人”的话,就更可以清楚地看到,元末以来,朝鲜人面对系统性变局所做的战略抉择,是成功的。这种小国面临系统性大变局时候的自存之道,也是本书能改给我们的有价值的启示。

《帝国的暮光》读书心得:解析元末高丽王朝在蒙古帝国崩溃边缘的战略抉择,展现小国在大变局中的生存智慧与无奈。恭愍王力图摆脱元朝控制,却未能完全如愿,高丽王朝最终为朝鲜所代,历史变迁引人深思。

《发明圣诞节的人》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发明圣诞节的人》。

圣诞节是西方最重要的节日,经常会拿来跟我们的传统节日春节比较。和过春节一样,圣诞节的时候,西方国家会放长假,人们阖家团聚,装饰圣诞树、吃火鸡,还会互赠礼物。商场的圣诞促销活动,早在10月中旬就开始了。据说,这段时间的销售,能决定商场这一年生意的好坏。

和春节一样,圣诞节也有上千年的历史了。但如果我告诉你,仅仅一百多年前,西方人还不怎么过圣诞节,你会不会有点好奇,是什么力量,让圣诞节在今天变得这么重要呢?

答案就是英国小说家狄更斯和他的作品《圣诞颂歌》。狄更斯用6周的时间写出了《圣诞颂歌》,不仅挽救了自己的事业,还产生了一个意外的影响。《圣诞颂歌》的出版,推动了圣诞节的流行。所以有人说,狄更斯就是“发明圣诞节的人”。

这样的说法,听起来很像是童话,真实的情况,肯定要复杂得多。我们今天要讲的这本书,就可以回答这个问题。这本书的作者莱斯•斯坦迪福德,是一位美国历史学家,也是一位小说家。他写过二十几部作品,获得过很多写作奖。他的书史料严谨,故事讲得也精彩。他把狄更斯写《圣诞颂歌》,讲成了一段激动人心的逆袭故事,2017年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叫《圣诞发明家》。

更重要的是,作者在书里不仅讲了这段故事,他也为我们分析了《圣诞颂歌》在当时为什么能够成为爆款,以及它如何推动了圣诞节流行。这背后,有时代精神的需要、有出版业需求的推动等等一系列复杂的因素。你会发现,像过圣诞节这样的潮流,一定是众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小说不过是最后的助燃剂。

《圣诞颂歌》这部小说,黄昱宁老师在每天听本书里已经为我们解读过了。如果你想知道从文学的角度看,这部小说到底好在哪里?推荐你听听黄老师的解读。在今天的解读中,我们会聚焦在一个问题,既然圣诞节早就存在了,为什么人们会说狄更斯是“发明圣诞节的人”呢?

我的解读会分成三个部分。首先我们来说说这整个文化事件的起点,狄更斯为什么要写《圣诞颂歌》这部小说?接下来我们说说故事的后续,《圣诞颂歌》这部小说是怎么流行起来的?最后我们来回答核心问题,为什么说狄更斯是“发明圣诞节的人”?

 

第一部分

我们开始讲故事。《圣诞颂歌》出版的前一年,也就是1842年,狄更斯刚满30岁,已经是家喻户晓的小说家了。表面看起来,狄更斯的事业蒸蒸日上,但是他心里却是烦恼不断,婚姻出现危机,新小说的市场反馈也大不如前,财务状况随时可能崩盘。狄更斯出身贫寒,没有信托基金,也没有家庭财产。他经常说,生活的好坏,都指望他的下一本书。

他很快写了一部旅行杂记,也开始了新小说。可惜,两本书的销量都很惨淡。在这之前,小说销量差,他可以找借口,说灵感枯竭;旅行杂记失败,他也可以自我安慰,说同类作品太多。但是,连他信心满满的新小说,大众也不买账,狄更斯不得不怀疑,自己是不是江郎才尽了?

或许,他应该接受现实,逃到其他的城市,写写旅行见闻,挣点稿费,也能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狄更斯不是这样的作家。他已经登上过文学的巅峰,怎么能忍受被放逐到小山坡呢?

他开始自我批判,强迫自己直面严峻的现实。从他写给好朋友的信里,我们能感觉到他深刻的自省。他说,也许问题不是读者善变,也不是批评家嫉妒,而在他自己。他不该理所当然地认为,无论他写什么,喜欢他的读者都会买账。就算社会不公、诸事不顺,他也不应该对人性感到失望,这会让他的小说失去力量。

整整一个月,狄更斯都独自漫步在伦敦黑暗的街道,走上二十公里左右(10到15英里),一直走到大多数人都已入眠。他一边思考,一边酝酿着一个全新的故事。这个故事就是后来的《圣诞颂歌》。

《圣诞颂歌》是一个单纯的道德寓言,寓意很清晰:愚昧和贪婪必遭报应;乐善好施和家庭团结至关重要。这也是狄更斯作品里一贯的主题。

我们来简单回顾一下小说的情节。主角斯克掳奇出场的时候,是个彻头彻尾的吝啬鬼。圣诞节这天,他在街上碰到有人请他给穷人捐点钱,他却说:穷人就该去福利院,或者干脆关进监狱。他回到家,发现自己已经死去的合伙人变成鬼魂来到他家。鬼魂说,晚上,三个圣诞精灵会来找他。

这三个精灵,分别代表过去、现在和未来。他们带着斯克掳奇踏上了三次旅行。过去精灵带斯克掳奇回顾了他的人生;现在精灵带他到街上,去看人们过圣诞节时的温馨画面;未来精灵带他来到自己的坟墓。斯克掳奇看到墓碑上自己的名字,幡然悔悟。第二天,他就给穷人捐了一大笔钱,还对伙计说要给他涨薪。故事结束的时候,斯克掳奇完全变了,成了一个乐善好施的人。

在狄更斯心里,这个故事越来越清晰,他对自己也越来越有信心。但是,小说的主题是12月的圣诞节,他构思的时候已经是10月。如果不能在几周内写好、出版,他就得再等上整整一年。

狄更斯可不想等那么久。但是,他已经失去了出版商的信任,想要出这本书,就只能自己掏钱。这就意味着,他不仅要独自承担失败的风险,后续的编辑、排版、印刷、发货等等一系列工作,他也得自己想办法完成。

这本书到底能不能成?狄更斯心里也没底,但是不如意的事已经太多了,他只能跟着感觉走。

还好,11月底,他顺利完成了手稿,完成后,狄更斯大笔一挥下了“大结局”几个字,并在下面划了三组双下划线作为强调。这时候,距他开始动笔不到6周。这份手稿,现在收藏在纽约摩根图书馆,上面有密密麻麻的修改,只要看一眼你就能感觉到他当时有多认真。

到了12月19日,设计、排版、印刷等等后续工作也都顺利完工。短短4天后,狄更斯自己印的6000本书就卖得一本不剩。出版商马上加印了一批,还没等新年过完,又印了第三批。

每卖出一本《圣诞颂歌》,狄更斯对自己的怀疑就减少一分。他也迎来了久违的肯定。同一拨批评家,之前还对他的作品不屑一顾,现在却众口一词,赞美这本书里振奋人心的寓意。一向挑剔的同行萨克雷,这次也难得地说了狄更斯的好话。他说:依我看,这本书既是国家之福,也是读者之幸。

狄更斯用《圣诞颂歌》证明了自己。

在《圣诞颂歌》里,主角斯克掳奇的未婚妻跟他解除婚约的时候说了一句话:你太害怕这个世界了,你所有的希望都汇成了一个希望,不至于遭受这个世界的苛刻指责。

很多评论家认为,这句话是狄更斯说给自己听的。他们的意思是,《圣诞颂歌》也可以看作狄更斯人生的寓言:他曾经功成名就,却面临危机,最终获得了自我救赎的机会。

 

第二部分

如果说圣诞节的流行是因为狄更斯和《圣诞颂歌》,它一定有一个前提,小说本身得先流行吧。《圣诞颂歌》创造了出版奇迹。它太受欢迎了,据说20世纪初,《圣诞颂歌》的读者数量仅次于《圣经》。

有人说,这是因为 《圣诞颂歌》是狄更斯“最完美”的小说,不管是主题、风格、语言,从衡量小说的任何维度来看,它都挑不出毛病。但是,放到整个小说史里,同样好的小说太多了。能够这么火爆,又产生这么大的影响,光是写得好这一条,肯定说服不了你。

有句诗说,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把《圣诞颂歌》送上青云的好风,是狄更斯的名气。

作者说,狄更斯,是全世界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众文化名人。他从一个黑鞋油作坊的穷小子,成为畅销书作家,这段经历本身就很像一部传奇剧。

狄更斯小时候,家里很穷,他曾经两次辍学,靠打工来补贴家用。不过,狄更斯还是很幸运的,长大之后,他成了一名记者,发现了自己有写作的天赋。一开始,他给杂志和报纸写小品文,在文章中描绘伦敦普通人生活,吸引了大量的读者。几年之后,他出版了一部随笔集,从此一炮而红。报纸上说,这本书是“一幅完美的画卷,勾勒了英国社会中绝大多数的道德规范、仪态举止和风俗习惯”。

狄更斯正式出道了。

19世纪,正是图书行业蓬勃发展的时候。18世纪的出版社大多是家庭作坊,编辑、印刷、营销、销售集于一体。到了19世纪早期,工业革命不仅推动制造业的专业分工,也让商业活动开始了专业化运作。在这样的巨变中,出版业也开始变革。19世纪初,朗文家族开始脱离零售业,专做出版。这个朗文家族就是今天出英语字典的那个朗文出版社。到了狄更斯生活的时代,一大批专做零售的书店出现了,包括1782年开的皮卡迪利书店。这家书店是当时伦敦最大的零售书店,至今还在营业。

出版业经历了技术革新和专业分工,生产和销售环节都已经准备好,缺的就是合适的产品。当时主要的出版物是《圣经》、赞美诗、教材这些。出版商和图书商都需要更多的新产品。小说无疑是最合适的。小说的印数虽然大多不高,一般也就一两千册,但是产品更新快,能够带动整个市场的活力。

狄更斯的出道,可以说正逢其时。

当时的小说,一般是先在杂志上分很多期发表,每周或者每个月一期。他正式出版的第1部小说,是《匹克威克外传》。这部小说,第一期的销量不足500册;第4期翻了8倍,有4000册;到了最后一期,有4万多名读者排队购买,翻了足足80倍。

等到他写到第4部小说,读者已经超过10万。这是什么概念呢?当时,英国的识字人口加起来大约就50万,狄更斯的读者占到了五分之一。我们来做个比较,在今天的美国,如果一本书的销量达到10万,就能高居《纽约时报》的畅销书榜单,这也就占了总工作人数的二十分之一。这还只是狄更斯在识字人群中的影响力。当时还有很多不识字的人,会聚在酒吧和咖啡馆里听小说。所以狄更斯小说的受众到底有多少?整个数字,无法估量。

狄更斯作为文学巨匠的时代正式开始了。

他的小说太火了,围绕小说,还出现了很多衍生品和改编剧。有的人做人物的瓷人;有的人卖匹克威克歌集;还有的人卖帽子、笑话书和雪茄等等。戏院里会上演各种版本的匹克威克故事。这些改编剧没有获得狄更斯的授权,不过狄更斯也不反对,而是把它们看作免费宣传,就好比今天成功的改编电影对原著小说的影响。

今天来看,或许狄更斯的小说才最早的文化IP。虽然从1842年开始,狄更斯作品的销量有些下降,但是1843年,《圣诞颂歌》能够迅速流传,离不开狄更斯已经积累的强大影响力。

《圣诞颂歌》出版后不久,“匹克威克”的盛况再次出现,《圣诞颂歌》的衍生品和改编剧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到第二年年末,英国至少上演了15个不同版本改编剧。这还只是开始,进入20世纪,英国的第一部无声电影,就是改编的《圣诞颂歌》。据20世纪80年代末的统计,在那之前的30多年里,以狄更斯的《圣诞颂歌》为母本的现场表演、电影、广播剧和电视剧至少有二百二十五种。

我们很难找出第二部小说,能跟《圣诞颂歌》在西方大众文化中的地位相提并论。有学者说,《圣诞颂歌》颠覆了传统民间故事的流传次序。民间故事,一般是口口相传,然后才被整理成文字,但《圣诞颂歌》正好相反。它一出世,就是一部完善的作品。在随后的一百多年里,它迅速扩散,就像一个太阳爆裂成了超新星,变成成千上万的改编版。正是这样的重复,让它成了西方文化基因的一部分。

 

第三部分

在今天的西方人眼里,少了《圣诞颂歌》,圣诞节就是不完整的。

一本一百多年前出版的书,对今天的圣诞节仍然有如此大的影响,简直不可思议。所以有人会说,狄更斯是“发明圣诞节的人”。他们也能举出很多证据,比如圣诞节的很多习俗并不是来自传统,而是来自《圣诞颂歌》。作者在书里提到一个例子,在《圣诞颂歌》出版之前,英国人就算过圣诞节,餐桌上的主菜也不是火鸡,而是鹅。《圣诞颂歌》流行之后,所有人都改吃小说结尾提到的火鸡了,英国的养鹅业几乎干不下去了。

狄更斯如果听到这些说法,估计会感到欣慰,但是恐怕也不敢认同。毕竟,圣诞节这个节日早就存在了,那么,为什么会有人说他发明了圣诞节呢?

换句话说,让圣诞节流行的条件一直都在那里,为什么触发它的偏偏是圣诞颂歌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看看在《圣诞颂歌》出现之前,人们对圣诞节的态度。

开头提到了,在那之前,圣诞节不是一个很重要的节日,不仅如此,关于该不该过圣诞节的问题,还很有争议。一方面,民间一直有过圣诞节的习俗,也有很多人喜欢圣诞节;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些人讨厌圣诞节,甚至觉得圣诞节伤风败俗。

在小说里,狄更斯也呈现了这种争议。主角斯克掳奇就是一个讨厌圣诞节的人。斯克掳奇的外甥对他说,圣诞快乐。他却回答:呸!胡闹!这句话还成了一句流行语,有点像今天的“网络梗”。

为什么人们对圣诞节的态度会这么两极化呢?

圣诞节是耶稣诞生的日子。但是,基督教教义里其实没有说明耶稣的生日具体是哪一天。圣诞节在12月25日,是公元4世纪的时候当时的教皇自己规定的。这一天原本是古罗马的农神节,教皇这样做,是想借农神节吸引更多异教徒加入基督教。这个方法效果不错。异教徒发现基督教接受了他们的传统,登记加入基督教的人数果然大幅增长。农神节的习俗也就成了圣诞节的一部分。

农神节是个很奔放的节日。人们不上班、不上学,在这一天里狂饮豪吃。所以那时候,圣诞节的宗教仪式一结束,人们就跑去纵酒狂欢。在保守的宗教人士眼里,圣诞节成了疯狂不羁、纵欲狂欢的日子,必须加以控制。清教徒到达美国之后,甚至出台了法律,禁止人们过圣诞节。

换句话说,狄更斯构思小说的时候,选择圣诞节这个主题,可不是蹭热点,甚至还有点迎难而上的意思。这当然是因为,他自己非常喜欢圣诞节。他想通过这部小说,把自己对圣诞节的热情传递给读者。

不过,狄更斯也不是唯一一个喜欢圣诞节的人,更不是第一个写文章讲圣诞节的人。从18世纪到19世纪,有很多文学家都曾经热情洋溢地为圣诞节背书。号称美国文学之父的华盛顿·欧文,就是圣诞节的狂热拥护者。他在自己的札记里,描写了英国人过圣诞节的传统习俗,像欢乐的聚会、绿色的圣诞装饰等等。欧文记录得非常细致,有人甚至说,狄更斯剽窃了欧文的素材。

维多利亚女王也是圣诞节的爱好者,圣诞节的流行也有她的一份功劳。1840年,女王结婚后,每年圣诞节,她和丈夫都会在城堡摆放圣诞树。在当时的英国,这个画面太深入人心了,到了40年代末,很多杂志的圣诞特刊都会建议大家过节的时候买圣诞树营造氛围。他们还会给读者提建议,教他们如何装饰圣诞树。

问题是,在人们心里,发明圣诞节的人,为什么不是女王、欧文,或者其他推崇圣诞节的人,而是狄更斯呢?

作者认为,这是因为狄更斯通过《圣诞颂歌》给圣诞节赋予了积极的信念,改变了圣诞节的负面形象,而其他人,比如欧文,他们更多的是在借圣诞节哀悼传统的消逝。

这正是狄更斯在自省的时候领悟的道理,虽然人生时常很灰暗,社会处处有不公,但是,善良和爱,这样最朴素的信念,依然有必要坚持。

在《圣诞颂歌》里,狄更斯写到一个家庭的丧子之痛。如果是他之前的小说,他会写得很悲情,让读者心生怜悯,然后就到此为止了。但在《圣诞颂歌》里,狄更斯不仅让读者同情这家人,他还让这个孩子立刻活了过来。他要让人们相信,善良会带来奇迹。

这样的情节,看起来不合情理,却充满了信念的力量。信念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虽然日常生活充满了挫败和挑战,但是信念会让人们在未来几天、几周、几个月,甚至几年中,相信自己可以过一种更好的生活,成为更好的人。

我们会看到,很多普通人都想用行动感受斯克掳奇身上发生的那种不可思议的转变。据说,一个企业家听到狄更斯公开朗读这个故事,当场跑出大厅,为所有的员工买了火鸡过圣诞节。工人觉得匪夷所思,老板今天居然给我发了只火鸡?还有一个工厂主,听完狄更斯的故事后,宣布圣诞节是他们工厂的节日,如果有人加班,还会得到两三倍的工资。

这位企业家和这位工厂主一定相信狄更斯通过小说传递的信念:有教育和慈善,有和睦的家庭,无知和贫困就会从世界上消失,世界就会更美好。庆祝圣诞节,和家人团聚、吃火鸡、装饰圣诞树,就是在肯定这种信念。这一点,不仅对狄更斯同时代的人如此,对今天的读者,也是一样。

英国历史学家霍布斯鲍姆说过,19世纪,是西方人集中发明传统的年代。圣诞节的流行,正是在这段时间,也是这场巨浪的一部分。当时,科学的发展和工业的进步,让西方人深信自己是命运的主宰。但是,现代科学思想对普通人的心灵,也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旧的秩序被颠覆,新的秩序还没有建立起来。狄更斯在《圣诞颂歌》中传递的信念,就像是一个避风港,为身处动荡年代的读者提供了慰藉,成为他们的精神能量。

 

结语

这本书,我们就讲到这里。

狄更斯写《圣诞颂歌》最初的目的,是想写一部畅销小说证明自己,摆脱财务困境。他自己估计也没有想到,这部小说会借着他的影响力,让圣诞节这个不被看好的传统节日脱胎换骨。所以,就算“狄更斯发明圣诞节”这个说法,有些夸张,那也肯定是他重新塑造了这个节日。

今天,我们很难想象一部文学作品能有这样的力量。但在那个年代,小说在人们心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人们相信小说有教化作用,读者也愿意在小说中接受教化。他们相信小说能传达有力量的思想和关于人性的认识。那些虚构的人物和他们的人生轨迹,让很多人获得有关人生、社会和道德知识。读完小说,他们也愿意相信小说所传递的信念。

这样看的话,圣诞节,或许可以说是一个由文学创造的奇迹。

《发明圣诞节的人》读书心得:狄更斯借《圣诞颂歌》重塑圣诞节,赋予其积极信念,使之从争议节日变为西方重要庆典。小说影响力巨大,展现了文学在塑造社会文化方面的力量。

《应许之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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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应许之地》,这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在 2020 年底新出版的回忆录。

卸任的美国总统出版回忆录,这已经成了惯例。从罗斯福、艾森豪威尔到里根、尼克松,再到老布什、小布什还有克林顿,每一任美国总统卸任之后都会写回忆录。

一方面的原因是,回忆录能满足公众对于总统生活的好奇心,所以必然畅销,前总统们靠一本回忆录就能拿到不菲的版税,但是更重要的原因是,回忆录是前总统们的政治遗产。他们在回忆录中对某件事情的表态,通常会作为官方说法被广泛引用。

总而言之,一本回忆录,确实能让前总统们再收获一波名和利。而奥巴马的这本回忆录得到的关注是惊人的,上架之后仅仅24小时,这本书光在美国和加拿大就卖出了将近 90 万册。你要知道,当年克林顿的回忆录上市首日卖出了 40 万册,而小布什的回忆录第一天只卖出了 22 万册。

《华盛顿邮报》的书评家甚至写道:「有点同情本周发行新书的可怜作家们」,言下之意,出版业所有的风头,都被奥巴马的这本书抢走了。

全球最大的在线读书社区Goodreads,收集了570万读者的投票,评选2020年度最佳图书,《应许之地》仅仅发售了一个月,就被评为2020年度的最佳自传。

这本书受到如此之大的关注,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奥巴马的这本自传,写得极其详细。奥巴马在自序中说,当他结束总统任期,和太太米歇尔最后一次乘坐美国总统的专机「空军一号」时,他就开始写这本书了。四年之后,他出版了这本800页的传记,而这还只是上半部,也就是回忆从他2007年宣布竞选总统开始,到2011年宣布谋求连任的这四年。描写另一个四年的下半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版。

接下来,我将分成三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

第一部分,奥巴马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哪些挑战?

第二部分,奥巴马在接任总统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哪些挑战?

第三部分,奥巴马在担任总统的时候,他用哪些方法来纾解压力?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第一个问题,奥巴马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哪些挑战?

今天我们回头看奥巴马的人生,会觉得他成为政治家是顺理成章的,因为他的简直就是美国梦的励志代言人。

奥巴马小的时候家境贫穷,母亲经历过两次离婚,小奥巴马也跟着母亲四处漂泊。长大了一点之后,奥巴马又成了一名叛逆少年,翘课、泡妞甚至还当过一阵瘾君子。

好在奥巴马浪子回头,一转身成了一名上进的优等生,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政治学,而后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博士,在校期间不仅成绩名列前茅,还成为著名的《哈佛法律评论》第一任黑人主编。毕业之后,奥巴马进了芝加哥的大律所,顺便还追到了他的老婆米歇尔。

少年时的放荡不羁,青年时的顺风顺水,天然就是一个励志故事,这为他将来走向政坛,提供了不少帮助。

不过,奥巴马第一次涉足政治,却是因为一次机缘巧合。

他生活的芝加哥,位于美国的伊利诺伊州,1996年,来自伊利诺伊州的一位联邦众议员因为一场丑闻即将被罢免,伊利诺伊州的州参议员爱丽丝·帕尔默想要争取去填补这个位置,那么她就需要找一个人,去接手自己目前的州参议员议席。帕尔默一直在为当地的黑人争取权益,所以她自然希望找到一个和自己理念相同的接班人,左挑右选之后,她挑中了奥巴马。

在帕尔默的支持下,名不见经传的奥巴马得到了当地选民的认可,成功当选为伊利诺伊州的州参议员。正式进入政坛的奥巴马当然希望获得更大的舞台,所以在2000 年他也尝试竞选联邦众议员,可惜作为菜鸟,他最终失败了,只获得30%的选票。

2004 年,奥巴马准备再冲击一次,去竞选联邦参议员。这时,连他的老婆米歇尔都不支持他了。米歇尔的反对理由非常实在,竞选需要一大笔经费,奥巴马之前的两次竞选,就让他们背上了一大笔债,到这会儿还没有还完,竞选联邦参议员的花费更多,如果竞选失败,欠的债就得跟山一样压得他们翻不过身来。

而且,就算奥巴马竞选成功了,他们还是会面对经济危机。为了全职投身政治,奥巴马必须放弃律师的职业,只拿参议员的那一点补贴。他的收入会大幅缩减,并且还要生活在华盛顿,和芝加哥的老婆孩子长期分开。

米歇尔就问奥巴马,华盛顿一个家 ,芝加哥一个家,咱们现在养一个家就够费劲了,到时候怎么养这两个家呢?

奥巴马倒是挺乐观,他说,如果我要是竞选成功了,那我就是参议院里边唯一一位黑人议员,这会引起全国的关注,有了这个知名度,我就能写本回忆录当畅销书卖,就能挣钱还债了。

米歇尔让奥巴马给气乐了,一本没动笔的书算哪门子财务规划啊?她直接怼了奥巴马:「换句话说,你现在告诉我,你的口袋里有一些魔豆,你只要把它们种在土里,就能顺着根茎爬到天上去,杀死云端上巨人,偷一只会下金蛋的鹅,是这样吗?」

「魔豆」来自一个英国童话,那个「会下金蛋的鹅」有点像咱们中国人说的「聚宝盆」或者「摇钱树」,米歇尔是在拿这个童话故事讽刺奥巴马的想法不切实际,奥巴马自己也没有话说了,只能说「差不多就这个意思吧」。

但是这一次奥巴马准备充足,获得了更多选民的认可,也争取到了民主党的更多支持,打赢了选战。竞选成功之后,奥巴马成为美国参议院历史上的第二位黑人参议员,可以说创造了历史,还真的有一家出版社找上门来,愿意支付高额的定金,让奥巴马出一本回忆录。连米歇尔都不禁感慨「真不敢相信你办到了」,奥巴马笑着打趣说「魔豆啊,宝贝儿,魔豆」。

但是,踌躇满志的奥巴马来到华盛顿之后,发现自己在政坛上的存在感还是很低。因为参议院是一个非常讲究论资排辈的地方,按照从政时间的长短,奥巴马在 100 名参议员中,只能排到第 99 名,是个十足的菜鸟。

我在书中看到一张照片,是奥巴马当参议员的时候,在自己办公室里拍的照片,从照片里就能看出来,他那个办公室真的是小得可怜,一张办公桌就已经占据了绝大部分空间,别处几乎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你要知道,参议员的办公室,就是按资历分配的,从办公室的大小,就能看出来奥巴马在参议院到底有多不受重视。

奥巴马自己在参议院也是两眼一抹黑,用他在书里边的话说,大到自己的政治策略是什么,小到卫生间在哪,他一概都不知道。

好在奥巴马得到了高人的指点。这位高人是奥巴马新聘任的幕僚长彼得·鲁斯,彼得·鲁斯在国会工作了30多年,经验极其丰富,他甚至有一个外号,叫「第101位参议员」。

彼得·鲁斯帮助奥巴马招募了更多有经验的顾问,他们一起和奥巴马确定了在参议院的战略:靠做事去赢得选民的口碑。

奥巴马在担任联邦参议员期间,做了两件引人瞩目的事情。一个是亲身去到美军在伊拉克的前线调查,去了解派驻美军的生活状态,他和一些资深参议员一起,努力提升海外美军和他们国内军属的待遇。

另一件事是2005年飓风卡特里娜侵袭了美国墨西哥湾的沿岸,造成了空前的灾难。奥巴马发现,在救灾过程中,当地的很多黑人遭受了很不公平的对待,作为联邦参议院唯一一位黑人议员,他在各个场合呼吁给受灾的黑人更平等的待遇。

这两件事让奥巴马获得了更多选民的支持,他成为华盛顿政坛上最耀眼的一颗新星,连前总统老布什和克林顿搞政治活动,都邀请奥巴马来为自己站台。著名的电视节目主持人奥普拉甚至在电视上公开表态,希望奥巴马可以当自己的总统。

这时,彼得·鲁斯劝奥巴马说,他可以考虑去竞争最高的那个位置了。

2007年2月10日,奥巴马站在伊利诺伊州首府斯普林菲尔德的议会大厦旧址前,正式宣布他将竞选美国总统。

这个地点是他的团队精心选择的,因为在150年前,亚伯拉罕·林肯也是在这里发表过一番著名的演讲,之后就任联邦参议员,并且在四年之后成为美国总统。奥巴马希望大家能把他看作林肯的继承者。

可是真的站到比赛场上,奥巴马发现自己其实是强邻环伺。且不说共和党那边,就算是想要获得民主党内部的认可,他就必须战胜一批强劲的对手。比如当过20多年参议员,在民主党内德高望重的约瑟夫·拜登;四年之前就成为副总统候选人的约翰·爱德华兹;更不用说还有前总统克林顿的太太,备受瞩目的希拉里·克林顿。

和我们想象中不太一样,竞选总统,首先是个拼体力的苦差事。奥巴马在刚刚开始竞选时,需要一个城市、一个城市地跑,争取每一位选民的支持。他在书中回忆,自己一天的行程是这样的:晚上到达一座城市,有时只能找当地的快捷酒店或汽车旅馆,睡五六个小时,起来收拾衣服,随便吃个早饭,然后前往当地的市政厅和选民会面,路上还要打募款电话;在市政厅和选民会面后,去接受当地报纸和电视台的采访,路上打更多的募款电话;晚上还要再去另一个地方和选民见面,然后连夜赶路,大概晚上九点多到达下一个城市,第二天开始同样的行程。

总之就是一个又一个电话,一次又一次见面,一座又一座小城。他要每天花16个小时跑行程,每周至少跑六天半。

在总统选举中,假如没有资源去执行,那再好的竞选策略也没法发挥作用。换句话说,总统竞选也是一场关于人气和金钱的战役。奥巴马在竞选的过程中,可以说创造了一个奇迹。以往的竞选人,往往都是获得一些富豪的支持,拿到大笔的政治捐献,才能解决竞选资金的大部分。而奥巴马的竞选资金,绝大多数都是来自普通人几十美元、一百美元的小额捐款。

奥巴马获得捐款的速度十分惊人,竞选开始仅仅一个月,他就募到了3200万美元的竞选经费,第二个月更是募到了5500万美元,甚至打破历史记录,成为美国历史上一个月内募捐最多的候选人,这其中超过90%都是来自小额捐款。

可以说,跑行程时用的「笨功夫」,给奥巴马带来了巨大的收获。他有了足够的竞选经费,也积累了相当的人气。到了民主党初选大会上,他获得了38%的支持率,成为民主党候选人中的领跑者。

其他的几位候选人渐渐退出战斗,民主党内的总统候选人,只留下了希拉里和奥巴马。

希拉里如果当选,将成为美国第一位女性总统,而奥巴马如果当选,将成为美国第一位黑人总统。这场对决让美国民众都非常兴奋。

奥巴马制定了自己独特的竞选策略,和希拉里相比,他在政坛是个新人,于是他反而强化自己新人的形象,打破传统,拒绝政客官僚的那种风气,谋求改革。这种锐意进取的风格得到了美国民众的支持,他的竞选口号 「Yes we can」也深入人心。他最终打败了希拉里,成为民主党总统提名人,接下来又以大比分击败共和党总统提名人麦凯恩,成功当选美国第44任总统。

 

第二部分

第二部分,奥巴马在接任总统的过程中,都经历了哪些挑战?

奥巴马在书里边说,在竞选总统的过程中,他突然有一个瞬间感到极其慌张,他发现自己最深的恐惧,不是输掉大选,而是他发现自己真的有可能会成为美国总统。

乍一听这是一句特别矫情的话,但是如果你看到奥巴马在接任总统时遇到的挑战,就会发现他的这句话是发自内心的。

虽然已经成功当选,但是想要在白宫带领着整个国家机器顺畅运转,奥巴马还面临着很多挑战。

接任总统之后,奥巴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弥补竞选过程中造成的隔阂。

为了让自己获得更高的人气,每位候选人都会批评指责自己的竞争对手,挖黑料、泼脏水的事儿也时有发生。等到大选尘埃落定,虽然胜负已分,但是大家心中的这点怨气,还没有完全消解掉。民主党内部的候选人之间都已经产生了隔阂,更不要说民主党和共和党之间积攒了多少的矛盾。

两党之间的矛盾到什么程度呢?举一个小例子就能看出来,据说小布什接任总统时,前任总统克林顿的办公人员在离开白宫之前,把电脑键盘上边的W键都给抠坏了,就因为小布什的全名叫乔治·W·布什。

奥巴马发现,如果不能尽快弥补党与党之间,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就没法领导这个国家向前走。

那从哪里开始弥补呢?他找到了一个绝佳的机会,那就是组建自己的执政团队、挑选政府要员的时候。

一般来说,候选人在竞选时为了拉拢更多人的支持,难免会封官许愿,当选总统之后,就算是为了将来方便指挥,也肯定会选择自己更熟悉和亲近的人来担任政府要员,但是奥巴马在挑选各部部长时,尽力传达出一个态度,不看这个人的党派,只看这个人是不是最适合。

比如国防部长,他就选择了共和党人而且是强硬主战派的罗伯特·盖茨。虽然盖茨和奥巴马分属两个党派,并且在伊拉克驻军的问题上更是意见大不相同,但是盖茨的资历老道、经验丰富,并且在小布什的政府就担任过国防部长,于是奥巴马在组建新政府时,力邀盖茨继续担任国防部长。

奥巴马也邀请自己曾经的竞选对手进入政府,他邀请拜登担任自己的副总统。要知道,很多人在竞选总统时,只是为了获得更多选票,所以邀请竞争对手来当自己的副总统,而一旦当选,副总统就成了白宫里的摆设。可是在奥巴马执政期间,拜登一直是他重要的政治顾问和合作伙伴,两个人甚至互相称呼彼此为「好兄弟」。后来,拜登竞选美国总统时,奥巴马也是全力为这位好兄弟站台。

另一个引起争议的决定,是邀请希拉里来担任国务卿。奥巴马的理由十分简单,他在竞选的过程中,看到了希拉里的实力,他相信这样一位具有明星魅力和充沛人脉的政治家,如果能代表美国站在国际舞台上,那只会给美国加分,所以他认为希拉里就是国务卿的最佳人选。

奥巴马在组建执政团队时,这种任人唯贤的态度,也影响了其他人。于是大家迅速把大家关注的焦点,从竞选时的互相揭伤疤,转向了如何在接下来的四年带领美国向前走,他成功完成了这一次转换。

奥巴马在接任总统时遇到的第二个挑战,是如何平衡自己的工作和家庭。这件事情甚至于比弥合两党之间的隔阂更难。

就在奥巴马刚刚接任总统的时候,他曾经邀请一位朋友担任白宫幕僚长,也就是自己最大的助手。这位朋友给他的回答就是:「我很荣幸你邀请我,但是我对我的现状很满意,我的老婆孩子也很开心。而且我太清楚,在白宫要兼顾家庭根本是屁话。所以,请你另请高明吧。」

朋友可以拒绝邀约,但是奥巴马自己没法撂挑子不干。他也知道在白宫要兼顾家庭是屁话,但是他也必须尽力而为。

奥巴马和米歇尔有两个女儿,奥巴马当选总统时,大女儿玛利亚只有十岁,小女儿萨沙只有七岁,正是需要奥巴马和米歇尔陪伴的时候。

于是,奥巴马尽量在工作之余,找更多时间陪伴女儿们。因为总统官邸就紧挨着总统办公室,所以他会时常在家办公,遇到一些重要的事情才会去往椭圆形办公室。除非遇上出差,不然他一定会陪着家人一起吃晚饭,借着晚餐的时间和她们一起交流这一天都是如何度过的。

除此之外,奥巴马也会尽可能地和女儿们沟通,让她们知道自己正在做的工作有什么意义,还会在出访外国时带上自己的女儿。他也会请自己的一些老朋友来白宫工作,比如邀请竞选团队的厨师来白宫担任大厨,请自己的运动教练来白宫继续指导自己和女儿,请自己的岳母来白宫陪伴米歇尔。总而言之,他希望让太太和女儿能在陌生的华盛顿看见更多的熟面孔,这样可以缓解刚刚搬家带来的紧张。

 

第三部分

第三部分,我们来看看,奥巴马在担任总统的时候,他用哪些方法来纾解压力?

书中提到了一个细节,奥巴马听取了一个关于美国当前经济的简报,他的幕僚听完大惊失色,脱口而出,这应该是1932年罗斯福总统当选以来最糟糕的经济简报了。结果奥巴马说,这甚至不是我这个礼拜听过最糟糕的经济简报。

白宫生活显然不轻松,作为总统,奥巴马顶着巨大的压力。他自己在书里爆料,从叛逆的青春期开始,他就一直是个烟鬼,而在白宫期间,他更是因为压力,一度每天要抽掉半包烟,后来在女儿的监督下才终于下定决心戒烟。

好在,奥巴马找到了一些更健康的方式,来帮自己舒缓压力,其中一个就是打篮球。

一位华盛顿的政治记者还专门写过一篇专稿,就是写他是怎么和总统一起打篮球的。他在文章里写到,最让他惊讶的一点,就是没想到奥巴马组织的篮球赛是这么激烈。

他见到奥巴马的时候,奥巴马说的第一句话是「我忘带我的护齿器了」。戴护齿器是专业运动员在激烈的比赛中给自己的保护措施,奥巴马在之前打篮球时,真的被打掉过一颗牙。你要知道,这时的奥巴马已经是50岁的人了。记者这才知道,奥巴马的篮球赛,那可不是随便玩玩。

等到了球场,看到那些陪着奥巴马打球的球员,记者的感觉就更强烈了。因为大多数人都是20多岁,一米九以上的小伙子,几乎所有人都打过职业篮球赛,除了奥巴马以外,场上唯一一位40岁以上的人是教育部长,但是这位教育部长当年是哈佛大学校篮球队的队长,还在澳大利亚打过职业联赛。

比赛真的打起来的时候,记者发现这帮职业篮球选手真的是一点都不给总统留情面,他就亲眼看见一个比奥巴马重90斤的大块头,在奥巴马带球上篮的时候,猛盖了他一个帽,把球拦了下来。

事后记者问参加比赛的球员,为什么和总统打球还这么不留情面?球员们告诉他,这才是奥巴马喜欢的方式,如果有谁让着奥巴马,下次就不会被邀请来打球了。有一次,一位球员因为过于投入,在投篮时直接撞破了奥巴马的嘴,奥巴马整整缝了16针。

当然,奥巴马自己也知道,一个50岁的人是肯定玩不过这帮20多岁的职业球员,但是他就是喜欢这样的高难度。结果当然是他肯定成不了全场的最佳球员,没有闪光点,但是他打得非常投入。

记者的评价是,他擅长找进攻的机会,传球很好,还有其他一些小动作也做得不错,只是投篮的命中率非常一般,好在他很少投篮,投的时候也非常小心。

打比赛的时候,奥巴马会和这些球员称兄道弟,有的时候会兴奋得像个小孩儿。

记者评论说,奥巴马习惯于关注他个人的成就,但是在球场上,他个人无法取得这么多成就时,他变成努力让自己的球队赢球。这种从主帅到助攻的变化,也许就是篮球能让奥巴马放松的原因。

除了打篮球,听音乐和看电影也是奥巴马放松的一种方式。他甚至会每年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推荐的片单和歌单。为了配合这本回忆录的发售,奥巴马还分享了一个就叫《应许之地》的音乐播放列表,其中都是他在总统任内陪伴他的音乐。歌单里边有爵士乐,有摇滚乐,甚至还有说唱,我把这张歌单放在了文稿最后,如果你感兴趣可以把这些歌找来听一听。

如果是在最艰难的时刻,奥巴马会从自己的精神偶像,也就是林肯总统那里,去寻求精神力量。总统的椭圆形办公室旁边,就是林肯总统曾经的卧室,在林肯卧室里保存着那份272个单词的《葛底斯堡演说》全文,上边还有林肯的亲笔签名。林肯在这场演讲中悼念了在美国南北战争中牺牲的将士,号召人民团结起来,建立一个更自由的国家,不让英雄白白牺牲。这是林肯最震撼人心的一场演讲,也是美国历史上被人引用最多的演说。奥巴马自己说,在这份讲稿给他带来过不少决策的灵感,很多次艰难的抉择,都是林肯帮助他去下最后的决心。

 

结语

到这里,这本《应许之地》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还想分享一个自己的感受。

以往我们谈政治,说起「政治家」。我们会先入为主,首先想到他们接受过专业的政治训练,有着丰富的政治经验。仿佛政治家天然就是为政治而生的,是一款定制型的机器人一样。

但是在读了奥巴马的传记之后,你会发现,每一个政治家还有另一个面,他还是一个具体的人。他有自己的成长历程,有自己的喜乐愁苦,甚至有自己的恐惧和犹豫。只有我们把政治家还原成具体的人,看到他们具体的难题、具体的喜悦,而不是把他们想象成一台精密计算的仪器时,我们才能更加理解政治家和政治。

《应许之地》读书心得:奥巴马回忆录详尽展现其从政之路,竞选艰辛、执政挑战及家庭平衡,彰显个人奋斗与领袖智慧。奥巴马以真诚笔触,让读者近距离感受政治家的内心世界与使命担当。

《刑罚的历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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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刑罚的历史》。

本书作者是在网络上爆红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老师。他的研究领域主要是刑法,今天这本书正是他主编的一部有关中国古代刑罚历史的读本。

什么是刑罚呢?简单说,就是人在触犯刑法后受到的惩罚。中国古代的刑罚非常发达,仅死刑就有几十种,除了砍头以外,还有很多残忍的死刑。比如车裂,也就是五马分尸,秦国的商鞅就是因车裂而死的。又比如炮烙,也就是把人捆在烧红的柱子上活活烫死,《封神榜》中商纣王和妲己就经常用炮烙之刑处决大臣。

中国古代的法律有两个特点,首先是“重刑轻民”,也就是“重刑法,轻民法”,法律以刑法为基础,几乎用刑法来解决一切社会矛盾。其次是肉刑的反复出现。由于很多肉刑会对罪犯身体造成不可恢复的损伤,所以汉初就废止了肉刑,但后来却又重新出现了。

为什么中国古代“重刑轻民”?而且,肉刑被废除后又重新出现呢?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刑罚是怎么产生的。

关于刑罚的起源,有很多种说法。有人认为,刑罚来源于“天”。中国古人把“天”作为万物的起源,不仅自然界可见的事物是上天创造的,君主的权力也是上天授予的,所以古代统治者自称为“天子”。而“刑罚权”作为君主权力的重要体现,自然也来源于“天”。你肯定想到了,统治者这样说,无非就是把刑罚神秘化、权威化,以便于自己统治。

还有人说,刑罚来源于“兵”,也就是说,刑罚和战争、武力密不可分。最初的刑罚就是战争结束后,胜利者对战败者、叛乱者和违反军纪者进行的事后清算。远古时期,“兵”和“刑”并没有严格区分,奴隶主带兵讨伐异族叫“刑外”,也就是“对外用刑”;用武力手段统治被征服氏族叫“刑内”,也就是“对内用刑”。

还有人从刑罚的作用方面进行讨论,认为刑罚出现的意义是“定分止争”,也就是“确定名分,禁止争夺”。比如,战国时期荀子就认为“人性本恶”。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资源是有限的,这时就需要使用法律来协调利益,而法律的直接后果就是刑罚。荀子的学生韩非子的主张更极端,他认为人口在不断增长,但财富是不增长的,必须要用刑罚来“定分止争”。他还进一步打了个比方:一只兔子在野外奔跑,一群人都会去追赶;而把一百只兔子关在市场上的笼子里,或者把一头牛拴在路边,却没有人去牵动。这是为什么?这会因为野外的兔子名分未定,谁逮住就是谁的;而市场的兔子和牛名分已经确定,谁胆敢擅自占为己有,就有可能被定义为“盗”,要受到刑罚处置。

还有一种说法是,周穆王命令吕侯制定了刑罚。古人总是崇拜上古时代,认为遥远的三皇五帝时期的社会是最好的,那时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但后世统治者的德行不如五帝,为了治理社会就不得不借用苗民的刑罚。苗民又称三苗,他们生活在我国的西南地区。在当时的中原人看来,苗民野蛮落后、手段残忍,可怕的刑罚正来源于他们。不过,中原的帝王非常仁厚,所以不断减轻刑罚。到周穆王的时候还制定了“赎法”,受刑者可以拿钱来换取不受罚。

不过,我们能想到,刑罚当然不是某个人创造的,历史上如果真的有“吕侯作刑”的事情,这位吕侯也不过是将以前的经验总结提炼罢了。

刑罚应该是一种自生自发的东西,英国经济学家哈耶克认为,刑罚和道德、宗教、语言、市场以及整个秩序一样,都是“人之行动而非人之设计的结果”。换句话说,刑罚是一种进化的结果,在进化过程中,它逐渐满足了战争的需要,实现了“定分止争”的目的,维护了社会的秩序,最后逐渐被统治阶层总结定型。

但我们知道,大多情况下,生活中的纠纷根本犯不上住监狱、砍脑袋。比如邻居家养的大黄狗咬死隔壁王婶养的鸡;村头王老太爷死后,五个儿子分家产闹矛盾。在古代,比如影视剧里包拯断案的时候,面对这些情况,他可能会这样做:邻里应该懂得和睦相处,狗咬死鸡这区区小事竟然闹到公堂,那就将这两位见利忘义的草民推出去各打五十大板。手足之间要讲兄友弟恭,老父亲尸骨未寒就忙着争夺家产,先罚五个不孝子做三个月的苦役,再抄录《父母恩重经》三百遍好好反省。

听起来很解气,包公真是深明大义。但是理性考虑的话,在今天如果遇到类似的财产纠纷问题,我们是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的。但在古代,无论是打板子还是被罚做苦役,其实都已经是刑罚手段了。

只要有生活就会有民事纠纷,古代中国的民事纠纷当然有很多,那为什么古代中国“重刑轻民”,倾向于用刑事手段解决一切问题呢?

首先,统治阶级的需求决定了刑罚的应用程度。法律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 中国古代的统治阶级人数占比很少,他们占有社会绝大部分财富,被统治的底层民众自然很不满。为了巩固统治地位,统治阶级就必须采取严酷的刑事手段来镇压、震慑民众,所以很多情况下都是“轻罪重刑”。比如,秦国为了维护首都的公共卫生就制定规范:谁要是把垃圾倾倒在街道上,就会被在脸上刺字,过分的甚至还会被公开处死。这导致,刑罚的使用范围很广,使用频次很高。

但下层民众毕竟占绝大多数,他们生活中的磕磕绊绊也得解决啊,有的并不伤及统治阶级的利益,这种情况下总不能动不动就上刑吧。

这就要说到中国古代“重刑轻民”的第二个原因,“礼”的存在。提到礼,我们首先想到的是礼貌、礼仪,比如孝亲敬长、尊师重道。其实“礼”背后最本质的东西是一系列的习惯法,也就是经过长时间积淀,但还没有表现为书面文字的司法习惯。在中国古代社会, 习惯法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邻里之间闹矛盾了,大家会把族长、村长这样德高望重的人找来。矛盾双方先分别陈词,再进行一轮自由辩,最后族长咳嗽两声,慢吞吞地讲:“我来说两句……”这事儿就解决了。只有出现杀人越货的大事儿,才会闹到官府。大伙儿心里都知道刑罚很严酷,所以普通民众非常避讳“诉讼”之类的事情,能大事化小就不要搞得大家两败俱伤。

如果进一步想,你还会发现,我们现在民事诉讼主要解决的都是经济纠纷问题。而解决经济纠纷,前提是得有繁荣的“经济”活动,也就是有人频繁从事商品生产与流通。但古代中国以小农经济为主,重农抑商的国家大政制约了古代民法的发展,这是古代中国“重刑轻民”的第三个原因,也是基础性的原因。

古代统治者对商品流通很谨慎,因为商人跑来跑去一方面影响户籍所在地收人头税,另一方面对治安管理也是不小的挑战。更可怕的是,如果有人打着做生意的幌子秘密策划颠覆政权,那可就糟了。所以,历代统治者都制定政策抑制商业活动。甚至到明朝,商品经济已经在逐步发展,但国家仍然明令禁止官宦世族经商, 否则“子孙累世不得为吏”。这直接导致成百上千年来,古代中国的人们都过着相对封闭的生活。既然社会商品交换非常贫乏, 那需要民法调节的法律关系也就很有限了。

还有一点,民法调整的可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在小农经济下, 统治阶级专制集权, 农民对统治阶级是绝对服从的。二者地位悬殊, 民法在古代社会自然没有用武之地。到这儿,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唯独刑罚在中国古代那么重要了。

根据刚才的描述,我们知道,刑罚在古代中国存在的一大目的是为了镇压、震慑下层民众。为此,统治者发明了各种各样的肉刑。“肉刑”就是对罪犯身体进行除死刑以外的残害,像割鼻子、砍脚之类的刑罚。但这里有两个奇怪的现象:首先是肉刑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反复出现,比如汉代初年废除了,但是隋唐时期又出现了。其次,古代刑罚虽然在不断更新换代,但总是和“五”有关,像“旧五刑”“新五刑”“近现代五刑”,刑罚门类那么多为什么总是说“五刑”呢?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中国刑罚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刑罚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五种代表性的刑罚,分别是“旧五刑”“新五刑”“近现代五刑”。

我们先从“旧五刑”说起。旧五刑主要存在于汉代以前的奴隶制社会,以残害人体的肉刑为主,包括墨、劓、剕、宫、大辟。

墨刑就是在人身体上刺字,比如有盗窃行为,就刺个“盗”字;有抢劫行为,就刺个“贼”字。刺字之后,再涂上墨汁等颜料。看起来,在“旧五刑”中,墨刑是最轻微的刑罚,其实这种刑罚的目的主要是侮辱人。所以,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墨刑,都是在罪犯的脸上实施的。伤口愈合后,所刺的字会成为永久的耻辱记号,走到哪儿都会被人认出来,伴随罪犯一生。也难怪《水浒传》里宋江落草为寇后,要想各种办法把官府当初刺的字去掉。墨刑还有一个名称叫黥刑。汉初有一位名将叫英布,但后人还把他称作黥布。这是因为他早年犯过法,被官府在脸上刺了字,所以得了“黥布”这个绰号。

比墨刑更重的是劓刑,也就是把罪犯的鼻子割掉。割鼻子一般不会危及生命,这种刑罚的目的也是侮辱罪犯。

“旧五刑”的第三种是剕刑,也称刖刑,这是一种断足的酷刑,可能是砍左脚或右脚,也可能是砍双脚。你可能听说过“和氏璧”的故事,和氏璧的发现者受过两次刖刑,左右脚先后被砍掉。有一种刑罚与刖刑相似,叫“膑刑”。“膑”是膝盖骨的意思,“膑刑”就是把人的膝盖骨挖掉。战国中期有一位著名的军事家叫孙膑,他的原名其实是孙伯灵。庞涓嫉妒他的才能,就在魏国捏造罪名,对孙膑处以膑刑,这才有了孙膑这个名字。在我们看来,断足和挖膝盖骨相比,断足似乎要更可怕一些,毕竟身体缺失了一个器官。而当时的法律认为,膑刑其实比刖刑更严苛,因为剜掉膝盖骨后,小腿及以下部分完全无法控制,相当于废掉了。而那些被断足的人戴上假肢后,还可以行走。

“旧五刑”中最让人恐惧的还是宫刑,它是“旧五刑”中仅次于死刑的一种重刑。宫刑又称腐刑,之所以说它仅次于死刑,是因为它不仅破坏人体器官,践踏人的尊严,更可怕的是,在古代丧失性能力,意味着无法延续家族香火。当自己去世后,也就没有后人祭祀了。换句话说,遭受宫刑的人,不仅活得毫无颜面,死后也是孤魂野鬼。这对受刑人的精神摧残是相当大的。所以,很多受过宫刑的人,最后都会选择自杀。

“旧五刑”的最高等级是大辟,也就是死刑。它可不是砍头那么简单,让犯人“不得好死”的方法有很多,比如车裂、凌迟、腰斩。夏代亡国之君桀发明了炮烙,把人在烧红的柱子上烫死;商代亡国之君纣王发明了醢刑,就是把人杀死后剁成肉酱。最有名的是《封神榜》中的情节:纣王杀死西伯的儿子伯邑考后,让人把尸体剁成肉酱,再做成食物,逼迫西伯吃下去。听起来非常地惨无人道,其实这种醢刑多次出现在历史记载中。孔子有个性格率直的弟子叫子路,他在死后就被处以醢刑。汉朝开国功臣彭越也是被吕后斩首后处以醢刑。唐代武则天手下有一名酷吏叫来俊臣,他的尸体最后也被处以醢刑。

这样的酷刑让人听得汗毛直竖。古代统治者发明酷刑本来是为了维持统治,但像夏桀、商纣这些酷刑发明者为什么还会亡国呢?秦国实施严刑峻法,最后同样也爆发了农民起义。

所以,到汉代,统治者开始琢磨调整刑罚的事情。公元前167年,西汉第五位皇帝汉文帝下诏废除肉刑,这是中国刑法史上最重大的事件之一,标志着刑罚从野蛮走向文明。

史书给汉文帝废除肉刑的事情附上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据《汉书·刑法志》记载,有一位太仓令,也就是负责管理国家粮仓的官员,叫淳于意。他犯罪后被押往长安准备受刑。淳于意有个聪明伶俐的小女儿叫缇萦。这时,缇萦向皇帝上书说,“我的父亲当官,城里的人们都称赞他廉洁公平。现在父亲犯法要受刑,受肉刑之后残缺的身体就无法恢复了,以后就算想改过自新也不可挽回了。所以,我愿意到官府为奴,换得父亲不受肉刑,以便他以后有改过自新的机会”。文帝读到这篇上书后,非常感动,也很感慨,现在的肉刑确实让人听了闻风丧胆,但社会好像并没有因此而变得安定。酷刑不仅给人留下无法挽回的伤害,还会让那些过失犯罪、有心改正的人自暴自弃,甚至还会实施更为严重的犯罪。

于是文帝下令废除肉刑,也就是把除死刑外,其它会对人肉造成不可逆转伤害的刑罚都废掉。比如改墨刑为剃光头发、胡须,脖子上再带一个铁钳。改劓刑为“笞三百”,也就是打屁股三百下。

这项改革的意义非常重大,体现了古代统治者对刑罚功能的全新认识。刑罚不仅在于惩罚犯罪行为,还在于改造罪犯。刑罚应当具备教育功能,能为罪犯开辟改过自新、重新做人之路。中国古代的刑罚历史由此走入第二个阶段,“旧五刑”开始向“新五刑”转变。

不过,汉文帝废除肉刑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用“笞三百”代替劓刑,许多罪不当死的人,因为身体弱不能承受打板子,最后还是被打死了。更麻烦的是,这次改革造成不同刑种的轻重悬殊,导致刑法体系失衡。你想,刑罚的最高等级是死刑,这是最重的;而其余都是打板子之类的,这显然又有点轻。所以,汉朝后来不断有人提出,应该恢复肉刑。

这个问题直到南北朝的时候,才出现一个解决方案,这就是“流刑”制度,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流放。罪犯会被流放到荒蛮之地,同时还附加劳役刑,也就是干苦力。这种惩罚比死刑轻,但是比打板子重,同时还能以流放的距离远近区别出轻重等级。

听起来流刑就是让人离开故地,打板子可是能把人打死的,为什么说流放比打板子更重呢?我们知道,古代中国边疆地区开发程度很有限,且不说罪犯被流放到目的地后怎么存活,只是赶路这一项都是一种身心折磨。朝廷会对被流放者的行进速度提出要求,比如清代刑律规定,罪犯每天至少要走五十里,如果流放三千里,限期两个月内完成;如果流放二千五百里,限期五十天走完。

另外,犯人还会受到兵丁的虐待。如果你看过《水浒传》,想必对林冲在刺配沧州途中遭到的折磨有印象。“刺配”就是“刺字”“发配”的意思。回顾一下剧情,林冲其实遭受到了三种刑罚:杖刑、墨刑和流刑,合称“刺配”。这算是宋代仅次于死刑的一种刑罚。从开封到沧州大约有一千里,由于沧州在北宋版图中已经处在宋辽交界处,所以,林冲算是被发配到边疆了。好在林冲有很多道上兄弟的照应,才几次死里逃生。历史上更多的还是没人照应的犯人,他们可就没林冲那么幸运了。

总之,流刑的出现基本上解决了汉文帝废除肉刑后,刑罚体系失衡的问题。以肉刑为中心的“旧五刑”被“新五刑”取代。

“新五刑”是隋文帝的《开皇律》正式确定的,包括五种刑罚:笞、杖、徒、流、死。笞刑是用小荆条拧成的刑具打臀部;杖刑是用大棍子打背部、臀部或腿部;徒刑就是强制犯人劳动;流刑和死刑我们前面说过。

笞、杖、徒、流这四种刑罚和传统的肉刑不同,肉刑的对身体的损伤是不可逆的,割掉的鼻子不能再长出来,但是用棍子打屁股,过段时间身体基本能恢复。所以,新五刑的出现无疑是进步的。而且,从笞刑到死刑,严厉程度不断提升,每种刑罚下还会分出若干等。比如笞刑分为五等: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杖刑也从六十到一百,共分五等。这样一来,刑罚系统从轻到重的序列就比较完整了。“新五刑”也因此被一直用到清代。

新五刑当中有一个“徒刑”,提到这个你可能会联想到我们现在司法体系中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这两个“徒刑”可不是一回事。古代的徒刑是一种劳役刑,强迫人干活。现代的徒刑是一种自由刑,核心是限制、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现代的徒刑来自西方,这里有一个前提,那就是承认人身自由是非常重要的。但在古代中国,普通民众的人身自由基本谈不上。那为什么在近代,我们仍然用中国传统的“徒刑”来翻译西方传来的法律概念呢?

这是由于中国古代的徒刑在强迫罪犯劳役的同时,也含有剥夺自由的成分。所以,在近代西方法律观念传入中国后,人们就用“徒刑”这个词嫁接了西方的观念。虽然名字相同,却承载着完全不同的精神。

从刚才提到的“徒刑”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近代东西方在“自由”这个观念上的分歧。其实这样的分歧在近代中国非常多。正是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刑罚历史走入第三个阶段,刑罚体系开始从“新五刑”向“近现代五刑”转变。

鸦片战争后,清朝统治在内外冲击下摇摇欲坠。清朝残酷的刑罚与西方的刑罚理念严重冲突。因此列强纷纷要求获得领事裁判权,也就是说,外国的国民在清朝国土上犯罪,要按照他们国家的法律进行审理。但这显然践踏了清朝的司法主权,清政府当然很不满意。

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北京,慈禧太后带着光绪帝逃离都城。随后,列强以放弃领事裁判权为条件,要求清政府修改法律。两年后,清政府开始着手修改刑律,到1911年初,《大清新刑律》颁布。隋唐时期正式形成的“新五刑”由此被近代刑法体系取代。近现代司法体系将刑罚分为主刑和从刑两个系列。主刑有罚金刑、拘役刑、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从刑有褫夺公权和没收财产。主刑的五种刑罚也被称为“近现代五刑”。

“近现代五刑”与古代中国的五刑相比有一个本质的不同,就是以“自由刑”为中心。古代五刑是通过凌辱、伤害犯人的身体来达到惩罚的目的。而近现代五刑以限制、剥夺犯人的人身自由为核心。中国的刑罚在这时与国际实现接轨。只不过,对于清王朝来说,这个变革来得太晚了。一年后,清朝就灭亡了。

到这儿,你或许一直都有个疑问,为什么从古至今,中国各个时期的主要刑罚种类都和“五”有密切关系呢?

你有没有发现,刑罚中的“五刑”,和中国的传统的阴阳“五行”读音相同,两者其实是有关系的。在古代,很多事物都会往“阴阳五行”上靠拢,比如山有“五岳”,人体有“五脏”,粮食有“五谷”。所以,统治者为了让人们恐惧刑罚,就对照阴阳五行提出刑罚的“五刑”概念,给法律披上了一层神秘色彩。

久而久之“五刑”这套框架被沿用下来。甚至,除了我们今天提到的“旧五刑”“新五刑”“近现代五刑”,古代中国还有“女犯五刑”,也就是特地针对女性犯人实施的五种刑罚。这套刑罚有个共同点,除了身体折磨,更注重人格上的侮辱。在这里提醒你一下,下面提到的这几个词都比较难写,如果你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下文稿。

“女犯五刑”的第一种是刑舂(chōng),意思是将犯罪的妇女刺字、割鼻后押送到官府或军营,强迫她们做晒谷、舂米之类的劳动。

其次是拶(zǎn)刑,也就是俗称的夹手指,这种刑罚我们经常在戏剧中看到。刑具是用绳子穿起来的一组小木棒。刑讯逼供时,行刑者会用刑具夹住妇女手指,用力拉紧绳子,让对方招供。

第三种是杖刑,和男性的杖刑有点不同。南宋以后,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变得更加强烈,所以宋明清三代都有一项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需“去衣受杖”,除了饱受皮肉之苦,还要遭受精神侮辱。

第四种是赐死,这个情节出现在古代皇宫或官宦人家,包括赐毒酒、赐白绫、赐匕首之类的,要求女性自己处决自己,说白了还是一种羞辱。

最后一种是宫刑,对于发生过不法性关系的女性,会被用木棍敲击腹部,导致她丧失生育能力。在古代,能否生下儿子往往会决定女性的命运,所以,失去生育能力对古代女性来说,相当于判了死刑。

 

结语

回头来看,从“旧五刑”到“近现代五刑”,这个演变过程漫长而艰难,但有两个趋势体现得非常明显。

第一个趋势是,从刑罚泛滥到刑罚法定。自从成文刑法产生以后,人们一直希望用法律手段对刑罚权加以约束。但古代是“人治社会”,皇帝或法官的一句话就可以改变刑罚的类别和轻重。私下用刑的情况更是数不胜数。这个状况直到20世纪初才逐步改善。这是因为“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罪刑法定”是指“只有在行为是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才能依照法律定罪处罚。否则,不得定罪处罚。”从此以后,刑罚权才真正被限制在法律之下,到今天也不过一百年。

第二个趋势是,从刑罚残忍到刑罚人道。古代的刑罚异常的残酷,仅死刑的方法就有几十种,但无论是汉文帝废除肉刑,还是清末建立近现代五刑制度,刑罚都在沿着更加人道的路径演化。这一过程无比漫长,不乏波折,从汉文帝开始废肉刑,到隋文帝正式确立“新五刑”,共七百多年。从“新五刑”建立到清末“近现代五刑”制度的确立,有一千多年。虽然荆棘遍布,艰辛无比,但人类从野蛮向文明的探索与前进却从未停止。

《刑罚的历史》读书心得:罗翔教授主编,探源中国古代刑罚演变,从残酷肉刑到人道法制,折射社会文明进程。刑罚不仅是惩罚,更是教育与改造,书中细述刑罚变迁,引人深思法治精神。

《码书》读书笔记

admin阅读(4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码书》,副标题《解码与编码的战争》。这本书讲的是,密码学如何改变了人类的历史进程?

在人类历史上,不管是君王还是将军,都需要一套高效的通信手段来治理国家和指挥军队。但是他们还有另一个需求,那就是不能让敌人获得关键的信息,必须尽量保持机密。

连中国古代的《易经》中都有这样的话:「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换句话说,如果没有机密,就会有危险。

《孙子兵法》里更是说得直接「三军之亲,莫亲于间,赏莫厚于间,事莫密于间。」也就是说,战争中,没有比刺探他人情报和保护自己的情报更加重要的事情了。

所以纵观历史,有多少权力的争夺,有多少战火和硝烟,背后就有多少秘密。

历史上无数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努力建造更强的保密系统,也努力攻破别人的保密系统。密码学,就在这场旷日持久的攻防拉锯战中应运而生。

甚至有人说,历史的标点符号,就是密码打上去的。密码决定了战争的胜败,也影响了历史的走向。

今天要为你解读的这本《码书》,就详细梳理人类编码与解码的战争。

接下来,会分成3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我们一起沿着历史,去看密码学的三大时代:密码的手工时代、机械时代还有智能时代。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密码学的第一个时代:密码的手工时代。

虽然我们把「密码」两个字放在一起说,但是实际上,人类是先花了很多时间研究「密」,之后才转而研究「码」。

秘密书信的历史其实非常悠远,不过,人们最早的思路,是想方设法把书信的内容直接隐藏起来。

有文献记载,公元前5世纪,希腊和波斯之间正在打仗。一位希腊人为了传递秘密信息,会把信息写在木板上,然后用一层蜡把木头盖住。收信人拿到木板之后,把蜡刮掉,就能看到秘密的信息。

希腊这边还用过更绝的方法,他们会把信使的头发剃光,把秘密信息写在信使的头皮上,等信使头发长出来之后再派他去送信,到地方再把头发剃了,收信人就能看到密信了。

这种直接掩盖信息的方法,被称为「隐匿法」。这是最早的加密手段,直到近现代还一直在使用。今天我们在看谍战片的时候,还会经常看到间谍们用隐匿法传递情报,像什么用隐形墨水写信,或者把信息塞进胶囊里再让特工吞下去,都是隐匿法。

隐匿法的寿命这么长,表示这种方法确实很安全。不过,隐匿法有一个根本弱点,一旦敌人更加谨慎地搜查,情报就会曝光。这就像是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只要对方认认真真地去找,总是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

于是,人们开始思考另一种方法,有没有可能,就算敌人找到了白纸黑字的信息,但是依然不明白我想说的是什么呢?

顺着这个思路,各种密码应运而生。

在密码的手工时代,诞生了花样繁多的密码,不过从原理上,基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用的是「移位法」,另一类用的是「替代法」。

最简单的移位法,就是把每个字母都用后边一位的字母表示,这样,A就变成了B,B就变成了C,像是「得到」的拼音DEDAO就变成了EFEBP。别人如果看到,就会认为是毫无意义的单词,没法理解其中的含义。传说这样的方法,最早是由恺撒发明的,所以用移位法加密又被称为「恺撒式密码」。

另一种方法是替代法。先将字母随意配对,再用配对字母取代信息里的原始字母。比如我们可以指定用V代表A,用T代表B,因为替代的规则是人指定的,所以更加灵活,更难被破解。

不过,不管是移位法还是替代法,都有一个本质上的弱点。那就是这些用字母组成的拼音文字,每个字母出现的频繁程度是不一样的。比如在英文里边,字母A、字母E出现的频率,就远远高于字母X和字母Z。所以,不管用什么样的方式移位或者替代,只要是用一套加密方案进行加密,那么拿到密文之后,只要统计其中字母的频率,就能找到破解的方向。

于是人们在移位法和替代法的基础上,发明了新一代的加密方法,这种方法是由一位名叫维吉尼亚的法国外交官发明的,所以被称为「维吉尼亚加密法」。

维吉尼亚加密法的创新之处,在于给每个字母都设置一套加密算法。

字母A可以替换成A也可以替换成Z,一共26个字母,这就是26套加密方案。通信的双方需要约定一组数字,这样就知道每一位字母要用哪套加密方案了。

咱们还是拿得到的拼音DEDAO举例子,咱们约定一组数字,比如10086吧。这样,第一个字母D就替换成后一位的E,第二个字母E还是E,第三个字母D还是D,第四个字母A替换成后八位I,最后一位字母O替换成后六位的字母U,在10086这个方案下,DEDAO就被加密成EEDIU。

这个10086就叫作「钥匙」,拿到了钥匙,才能知道具体要如何解密。

维吉尼亚加密法确实提升了密码的安全性。不过,安全和方便往往是一对矛盾,维吉尼亚加密法提升了安全性,也提高了使用的门槛,比如咱们刚才是5个字母,所以钥匙也只需要5位数就够了。如果是一封几百个单词的长信呢?钥匙也要变得很长,那如何把钥匙顺利地交到别人的手上呢?这就出现了新的问题。

而且,在手工书写的时代,要记忆26套加密算法,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容易出错。所以,维吉尼亚加密法虽然更加安全可靠,但是在手工加密的时代,并没有被广泛应用,直到机械时代来临,这种方法才开始大放异彩。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密码学的第二个时代,机械时代。

进入20世纪,战争中对于加密和解密的需求就更加强烈了。一方面,各种机械的出现,可以提升我们的效率,像是前边说到的维吉尼亚加密法,就不用靠手算了,可以用专门的机械来辅助加密了。另一方面,科技的进步也使得需要加密的场合越来越多,比如战争中大量使用无线电来通信,战争双方都可以接收到无线电信号,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加密手段,那自己就相当于完完全全暴露在对方的眼皮底下了。

有人说,第一次世界大战可以称为是化学家的战争,因为战场上第一次出现了芥子毒气;第二次世界大战可以称为是物理学家的战争,因为原子弹的出现终结了战局;如果有第三次世界大战的话,一定是数学家的战争,数学家将掌控大战中最关键的武器,那就是信息。

其实第二次世界大战,就已经是数学家的战争了,加密和解谜的拉锯战直接影响战争的走向。这其中最精彩的案例,当属英国密码专家破解德国的「恩尼格玛密码机」。这也是密码学历史上最著名的攻防战,可以说直接影响了人类历史的进程。

恩尼格玛是一种机械电子式的加密机,由一堆齿轮、电线、灯泡、转盘、摇杆组成。使用机器做繁琐的加密工作在之前也有过,只是因为它们都没有量产,所以也没有流行。恩尼格玛机,是第一个大规模量产的加密机。从它开始,密码学不再依赖纸和笔的运算,使用机械和电子加密的时代正式到来。

恩尼格玛密码机的样子有点像打字机,有键盘,有显示装置,内部是一大堆机械和电子的零件。

操作员每敲下一个字母,经过机械和电子的转换,显示装置那里就会显示一个对应的字母,这就是经过加密之后的编码了。这听起来好像没什么,恩尼格玛最厉害的地方在于,核心的加密零件叫编码器,编码器的核心是齿轮,每敲下一个字母之后,齿轮就旋转一格,齿轮的转动会使得密码机内部的线路连接发生变化,加密结果就不一样了。

恩尼格玛就是延续维吉尼亚加密法的思路,加密的时候,每个字母都换一套加密算法。不过恩尼格玛的加密方式更加复杂,早期的恩尼格玛,齿轮只有六个格,也就是有六套加密算法。后一代的恩尼格玛,齿轮增加到了26个格,还是感觉不够用,于是又增加了第二个齿轮,上边也是26个格,这就代表加密算法增加到26乘以26,也就是676套算法,这样的恩尼格玛密码机,还只能供商业使用。德国军方的密码机是8个齿轮,换句话说,一台机器中包含了2000多亿套加密算法。

这是什么概念呢?你要知道,一套最新的大英百科全书包含6000多万个单词,咱们就算一个单词有10个字母,那把大英百科全书打上300遍,也用不完这2000多亿套加密算法。

恩尼格玛密码机使用的加密方式,实际上还是传统的方法,也就是替代和移位。虽然从「质」的角度来说,恩尼格玛密码机并没有太大的突破,但是在机械和电子的加持之下,在「量」的角度上,恩尼格玛密码机拥有了前所未有的优势。

单从理论上讲,这样的机器几乎是无法攻破的。

那英国的情报部门又是如何破解恩尼格玛的呢?

首先是波兰、法国和英国的接力合作,通过间谍活动和军事袭击,搞到了真正的恩尼格玛密码机,后来,法国人甚至弄到了军用版恩尼格玛机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指南,但是说明书只能帮他们弄清楚恩尼格玛的工作原理,并不代表就能破译密码。因为2000多亿套密码,你根本不知道德军用的是哪一套。当初德军就是假设敌人也有一模一样的机器,还是不能破解的情况下,才批准使用恩尼格玛机的。

波兰密码学家曾经做过一些尝试,可以一定程度地破解密码。这给了盟军很大的希望,英国开始招募大量的语言学家、人文学者、科学家和数学家,组成了一支7000人密码破译队伍,每天都有军方截获的各种德军通讯代码,被源源不断地送到这里,这些学者夜以继日地工作,希望从杂乱无章的信息中找到规律。

最终找到这把钥匙的,是艾伦·图灵,他是著名的数学家,也是公认的计算机科学的奠基人。

在研究过之前被破解的信息之后,图灵注意到,截获的德军信息里,其实大有规律可循。比如「希特勒万岁」这样的句子就经常出现。还有,每天早上六点,德军都会发一份当天的天气报告,而且格式非常固定,甚至单凭经验,就能确定哪个单词是德语里的天气那个单词WETTER。这样,知道了这个单词是WETTER,也知道加密之后的密文是什么,图灵就可以找方法去反推恩尼格玛的加密算法。

最笨的方法,当然是试着改一改手里这台恩尼格玛的设置,然后把WETTER这个词输进去,看看什么情况下,结果和加密之后的代码是一样的。但是咱们说过,加密算法以亿计算,一个一个试根本是天方夜谭。

图灵找到了一种思路,前边咱们说过,恩尼格玛密码机是靠齿轮的转动调整加密方案,这个方案的调整肯定也是按顺序的,在加密WETTER这个单词的时候,如果加密W用的是方案一,那么加密后边的E的时候用的必然是方案二。这样,图灵他们要找到的,就是连续的6套方案。而且他们发现,德军设计恩尼格玛的时候,还坚持一个原理,那就是加密后的代码不能和加密前一样,也就是说,字母E加密之后的代码,绝不可能还是字母E,这就又缩小了他们要搜索的范围。

总之,经过一番艰苦的努力之后,图灵把加密的可能性从上千亿种,缩小到了105万种。

当然,如果是靠人手工计算,105万仍然是个天文数字。为此,图灵专门设计了一种用于破解的机器,可以理解为早期专用的计算机,代号叫「炸弹」。「炸弹」的数量越多,破解的速度就越快。为了让这些「炸弹」发挥出极致的效果,图灵需要更多的人手和经费,为此,他和其他科学家甚至联名给首相丘吉尔写信求助,丘吉尔很快给英军的参谋首长下命令,让军方务必以最高的优先级,满足图灵他们的所有要求。

图灵和他的同事一共建造了49台「炸弹」,最快的时候,只要花上1个小时,就能破解出德军当天使用的密码。

这边,英国专家破解了恩尼格玛密码机,扭转了欧洲战场的局势。另一边,美军也破解了日本最厉害的密码机「紫色」,让美军在太平洋战场上获得了巨大的优势。

比如,1942年的6月,美军破解了一则日军信息,日本海军打算使用声东击西的战术,攻占美军中途岛海军基地。于是美军将计就计,军舰离开了中途岛,但是没有走远,日军原本打算进行一场偷袭,结果反过来被美军偷袭了。中途岛海战也成了太平洋战场上的转折点,自此以后,日本海军走上了下坡路。

美国太平洋舰队的总司令尼米兹上将说,美国在中途岛的胜利,其实就是情报的胜利。

一年之后,美国又破译了日军的一则信息,直接掌握了日本联合舰队总司令山本五十六的行程。尼米兹上将派遣了18架战斗机,直接击落了山本五十六的座机。山本之死给日军的士气造成了沉重的打击。

但是,打人家一拳,就要防人家一脚,美国知道,也一定有一大批来自日本的天才,在绞尽脑汁破解美军的密码。于是,美军决定另辟蹊径,选择了一条完全不同的道路,就是把少数民族的语言当作密码。

最早提出这个想法的,是一位叫作约翰斯顿的工程师。约翰斯顿的父亲是一名传教士,为了传教,他定居在纳瓦霍人的保留区。纳瓦霍人是美国原住民其中的一个部落,约翰斯顿在那里出生长大,完全沉浸在纳瓦霍人的文化中。纳瓦霍人本身数量就不多,约翰斯顿更是少有的同时掌握英语和纳瓦霍语的人才。

当美国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约翰斯顿因为年纪太大已经没法参军,但是他仍然想为国家尽一份力。

他就想到,对于外人来说,纳瓦霍语极其复杂难懂,如果每一处战地都用纳瓦霍人来当通讯员,用纳瓦霍语来通信,那可以说是无敌了。

于是约翰斯顿跑到了附近的军营,找到了这个营区的通讯官琼斯中校,向他提出了自己的构想。琼斯中校意识到,这个想法确实不错。于是他让约翰斯顿做一次示范,并且邀请了海军陆战队的高级军官来观摩。

约翰斯顿带来了两位懂英语的纳瓦霍人,两个人被安置在两个地方,军队指定了6条英文信息,由一位纳瓦霍人翻译成纳瓦霍语,再通过无线电传送给另一位纳瓦霍人,由他转译回英文。实验证明,6条信息都准确无误。用纳瓦霍语来通讯,看来是可行的。那接下来的问题是,使用纳瓦霍语真的可以万无一失吗?

为了检测纳瓦霍语的保密性有多强,海军陆战队把纳瓦霍语的录音交给海军情报部,请他们当作密码来破译。你要知道,就是海军情报部的专家们,破解了日军最难缠的密码系统「紫色」。但是这些解码专家,不眠不休地忙了三个星期,还是对纳瓦霍语束手无策。用他们的原话说,纳瓦霍语就是「一连串奇怪的喉音、鼻音、饶舌的声音」,专家们甚至无法用普通的文字做记录,更不要说破解了。纳瓦霍密码成功通过检验。

其实当时在美国境内,还有很多原住民的部落,但是在二战之前,有很多德国的人类学者来美国研究原住民,换句话说,很多原住民的语言已经不再是秘密。只有纳瓦霍族没有被国外的人类学家研究过,除了二三十个像约翰斯通这样的美国人以外,这个世界上,只有纳瓦霍人才能听得懂纳瓦霍语。

种种证据都表明,纳瓦霍语天然就是一套强力的密码系统。

于是美国海军陆战队招募了29名纳瓦霍人,组建了一只特殊的通讯队伍。

唯一遇到的问题,就是有些英文单词,像是「侦察机」、「驱逐舰」,这些在纳瓦霍语里边都没有,于是海军陆战队编了一套小词典,给这些英文单词都确定了对应的纳瓦霍说法。他们用各种鸟的名字来代表飞机,比如「侦察机」就是「猫头鹰」,用各种鱼的名字来代表战舰,比如「驱逐舰」就是「鲨鱼」。

他们还给26个字母都指定了纳瓦霍代码,这样,遇到生僻的人名或者地名,可以直接用拼写的方式来传递信息。对于那些常用的英文字母,比如字母E,他们会用三种代码代指同一个字母,这样,在拼写的时候,三种代码可以轮换使用,就避免了日军通过频率分析法来破译信息。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一共有420名纳瓦霍通讯员走进战场。他们为战争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还创造了一个历史记录。战争结束后,日军的情报首脑在接受审判时供认,他们曾经破解了美军使用的不少密码,但是对纳瓦霍密码始终是束手无策。也就是说,纳瓦霍密码是人类历史上少数从来没被攻破过的密码之一。

为了感谢纳瓦霍人对二战的贡献,美国政府将每年8月14日定为「纳瓦霍密语通话员国定纪念日」。

 

第三部分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密码的第三个时代,也就是密码的智能时代。

前边咱们说到恩尼格玛密码机的时候,说恩尼格玛其实对于密码学,只有「量」的提升,没有「质」的飞跃。而计算机的出现,把密码学推进了智能时代。在质和量的层面上,都让密码学变得不一样了。

咱们先来说「量」的提升。

用计算机程序就可以百分百模拟一个恩尼格玛密码机,而且,恩尼格玛受限于它的机械结构,在制作的时候,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限制,计算机程序可以不受这样的限制,比如,计算机模拟的恩尼格玛机,可以不只有8个齿轮,100个齿轮都是可以实现的;每个齿轮上也不只是26格,可以是50格甚至100格。这些放在一起,可以形成的加密方案就是天文数字了。

而且,在计算机模拟中,还可以让齿轮完成不可思议的动作。比如有的齿轮顺时针转,有的齿轮逆时针转,有的齿轮越转越快,有的齿轮转十格之后就让它消失。这些规则在现实环境中,用机械是根本没法造出来的,但是用计算机却能仿真出来,这就使得安全度大大提升。而且计算机的运算速度比机械的加密仪器要快得多,能用更短的时间执行更复杂的加密任务。

前边说的这些还是「量」的提升,密码进入智能时代之后,还有质的飞跃,最开始的飞跃,就是字母不再是加密的最小单位了。

前边咱们说到的各种加密方式,不论是手工的还是机械的,都是用字母来替换字母。但是计算机是二进制的,一切的信息都可以用0和1来表示。每个字母在计算机里边其实也是一串0和1组成的代码。目前通用的代码叫「美国标准信息交换码」,每个字母都是用7位0101的代码来表示。比如小写的a是1100001,大写的A是1000001。

我们用计算机加密的时候,面对的就不再是一个个字母,而是一个个的0和1,这7位数的代码,我们可以只加密前3位,或者只加密奇数位。加密的方法就更加五花八门了。

你看,计算机的出现,把信息数字化了,打破了语言规律的底层结构,所以说,数字化使得密码学进入了新的时代。

除此之外,在智能时代,密码学还有一个更大的颠覆,那就是加密的过程可以不再保密了。

前边咱们提到那么多加密方法,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千万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是用什么规则加密的,到了恩尼格玛密码机的时代,德军还要想方设法保密,不让敌人搞到机器的内部结构和使用说明。

可是进入智能时代之后,今天的加密手段,可以完全把自己的技术细节公开。打个比方来说,我给我认识的所有朋友都发了一把锁,跟他们说,你们以后给我写信呢,就寄个盒子过来,用这个锁把盒子锁上。

锁有无数把,但是钥匙只在我手里。而且我有自信,别的人不管怎么研究我的锁,也没法配出开锁的钥匙。

原理我们是搞明白了,但是这中间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你要怎么做,才能保证别人看到了你的锁,却还是配不出你的钥匙呢?

这其中最核心的原理,叫做「分解质因数」,什么意思呢?所谓质数,就是除了1和自己以外,没法被别的自然数整除的数。举个例子,12可以表示为3乘以4,那它就不是质数。13只能表示为1乘以13,所以13是个质数。同样,22不是个质数,23是个质数。

那如果我们用13乘以23,可以得到299,这个很容易计算。但是如果反过来,我问你说,你知道299是哪两个数的乘积吗?这个计算就非常麻烦,甚至只能用笨办法一遍遍地试。这个过程就是分解质因数。

数学家就发现,把两个质数乘起来,这个计算很容易,但是拿着结果反推,这个过程要难得多。新一代的加密手段,就利用了这个原理,两个质数相乘得到的那个大数,就是公开的「锁」,具体是哪两个数的乘积,这就是那个保密的钥匙。

这套加密算法,是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的三位科学家罗纳德·李维斯特(Ron Rivest)、阿迪·萨莫尔(Adi Shamir)和伦纳德·阿德曼(Leonard Adleman)发明的,因为他们三个人的姓氏首字母分别是R、S、A,这套算法就被命名为RSA加密算法。

你可能会觉得,这么听下来,想要找到答案,麻烦虽然是麻烦,但是似乎也不太困难啊?用RSA算法进行加密的时候,用的那个数其实要大得多,数字越大,分解它要花的时间就会长得多。

1977年,为了验证这个算法到底有多可靠,三位科学家给一份科学杂志投稿了一篇文章,解释了RSA系统的工作原理,还给读者提出了一项挑战,在文章里发布了一串密码文,还给了一个129位的大数,也就是公开的那把锁,他们公开悬赏100美金,邀请大家来破解。

他们的密码最终有人破解了吗?其实是有的。但是,最终成功破解的,是一个600人组成的团队,他们借助了全球各地的计算机,甚至还动用了超级计算机,就这样,他们还花了17年的时间,才成功破解了这个密码。

你想,如果真的是在战场上,17年后才破解的军事情报,早就已经失去了效果。更何况,今天人们在使用RSA算法时,使用的那个数,远远不止129位,往往会使用300位以上的大数。想要分解这样一个数,大约需要把全球所有的计算机都集中起来,一块工作上亿年才能得到答案。

目前看来,RSA是一种非常可靠的加密算法,所以被广泛应用在各种场合,像我们使用网银支付、手机支付,背后都有RSA算法在给我们保驾护航。

 

结语

到这里,这本《码书》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个感受。

编码与解码的战争,是一场永远没有终结的拉锯战,RSA算法固然已经非常安全,但是已经有科学家在研究如何用量子计算机攻破RSA算法。想要找到一劳永逸无比安全的加密方式,几乎是不可能的。人类只能在这场战争中继续向前。

而在这场战争中,有很多因素起到过关键作用,比如数学,比如物理学,比如机械学,比如计算机科学,可是最关键的因素,还是人。攻破密码,靠的是己方的勤劳和智慧,也靠的是敌方露出的破绽,在这本书里,有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尽管我们发明了窃贼打不开的锁,这不代表你就可以乱放钥匙。」不论技术如何向前演变,这场战争永远是人和人之间的战争,每一次的失败暴露的都是人性的弱点,而每一次的胜利,本质也是人类的胜利。

《码书》读书心得:密码学贯穿人类历史,影响战争胜负与历史进程。从手工到机械再到智能时代,密码技术不断演进,展现了人类智慧与攻防艺术的较量,引人深思安全与便捷的永恒博弈。

《伟大的贸易》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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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伟大的贸易》。这本书告诉我们,贸易是塑造世界的一大动力,我们今天看到的人类社会,很大程度是由于人类对贸易的渴求才形成的。

贸易的影响范围,不仅仅是经济那么简单。远的不说,就看当下我们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受到的威胁,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们时时刻刻都离不开贸易,海鲜和肉制品时不时从国外带点病毒进来。类似的事情在历史上也有过。横扫古代欧洲的鼠疫是哪儿来的呢?目前的研究认为鼠疫起源于喜马拉雅山麓,经过两条传播路线到达欧洲。第一条线路,是感染了病菌的黑鼠从喜马拉雅山脉附近迁移到了印度,又从印度悄悄登上了到欧洲的商船,跟着商船一路穿过印度洋,在欧洲的某个港口登陆。第二条路线,是感染了病菌的跳蚤藏身在骆驼的毛发里,向西沿着丝绸之路一路蔓延。这两条路线刚好也是古代国际间贸易的大动脉。所以,这本书把鼠疫称为贸易病——贸易带来的传染病。

当然,这只是贸易带给人类社会的一个负面影响。贸易带给我们更多的是积极的方面,比如阿拉伯数字、代数、复式记账等的传播。此外,如果不是远洋贸易的需要,精确的钟表可能会更晚诞生。就连冰箱的发明,最初也是为了在贸易中大规模地运输肉类。总之,贸易塑造世界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这本书的作者威廉·伯恩斯坦是美国著名的经济史作家,他认为从石器时代开始,贸易就开始了它塑造世界的进程。在这个过程中,贸易和多种因素纠缠在一起,影响着整个人类社会。

按照这些和贸易有关的因素,本书的解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战争和贸易,战争会刺激战略物资的贸易发展,而贸易有时候又会带来新的战争。第二部分讲宗教和贸易,世界三大宗教之一的伊斯兰教,建立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自由贸易区。第三部分讲交通和贸易,为了展开远程贸易,人们在交通技术上做了各种大胆的尝试,打破了空间和距离的限制。

 

第一部分

亚当·斯密认为,以物易物的交换和贸易是人类的本能。其他灵长目动物可能有彼此分享食物的行为,但系统性的贸易,尤其是长途贸易是人类特有的行为。到底是什么驱动了石器时代的人们一定要做长途贸易这么复杂而艰难的事情呢?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战争。

考古学家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上发现了史前人类贸易的痕迹。有一种石头叫做黑曜石,可能是人类历史上最早进行长途贸易的商品。它是做什么用的呢?制作武器。人们从亚美尼亚的火山附近搜集这种石头,然后运输上千公里,抵达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在当时,这就是最好的军火。

后来,黑曜石的地位逐渐被金属取代。公元前3000年,一个游牧民族攻击了农耕民族苏美尔人的村庄,村民们奋起反抗,发现根本不是对手,原因是对方佩戴了一种特殊的头盔,很好地抵挡了村民们石刀石斧的攻击。最终,刚刚丰收的村民损失惨重。幸存下来的农民检查敌人留下的尸体,发现这种头盔的外层包裹着一种橙色的、光滑的薄板,这是他们第一次知道铜这种金属。

为了生存,苏美尔人费尽千辛万苦找到了能够供应铜的商人,用大量的谷物作为交换,从土耳其地区的矿山买来铜,制作杀伤力更大的武器,来对付游牧民族的头盔。当然,他们的谷物也是矿山人民亟需的物品。随着时间的推移,这条贸易线上的商品不再局限于铜,还包括木材、花岗岩、大理石等等,并且向东延伸到印度河流域,长达5000公里。从两河流域到印度河流域,贸易把两个古老的文明联系起来。

上面说的是战争对贸易的推动。反过来,贸易也可能推动战争,让国家之间爆发大规模战役。古希腊时期,雅典阵营和斯巴达阵营之间爆发了长达几十年的伯罗奔尼撒战争,这就和雅典的粮食贸易有着密切的关系。

雅典地区的土地贫瘠,粮食产量很低,难以自给自足。此外,降雨量不足,无法满足小麦的生长需要,雅典人只能种植大麦,大麦做的面包口感可就差远了。你看,仅仅依靠自己种出来的粮食,雅典人是既吃不饱,也吃不好。那怎么办?只能粮食进口。雅典人想尽各种办法建立了海外贸易路线,拿自己盛产的葡萄酒和橄榄油,从黑海地区换回一船一船的小麦和其他商品。海洋贸易极大地促进了雅典的经济发展,让雅典成为希腊最发达的城邦。

但是,雅典的经济繁荣建立在进出口贸易的基础上,这又带来了一个致命的问题。雅典的商船必须经过狭窄的赫勒斯滂海峡,这条航海路线如果被敌人切断,整个雅典城马上就会断粮。这条脆弱的生命线带给雅典极大的压力,雅典不得不建立强大的舰队做海上巡逻,在人类历史上首开建立海上霸权的先河。随后,雅典强势地整合了贸易路线上临近的城邦,逐渐发展成为一个帝国。

这就是伯罗奔尼撒战争爆发的背景。最初的冲突发生在雅典和它主要的贸易竞争对手科林斯之间。由于担心科林斯海上军事实力的增长会挑战自己的海上霸权,同时也为了遏制科林斯的贸易发展,雅典主动出击,在战争初期占尽了优势。后来,斯巴达作为科林斯的盟友参战,这一打就是10年。

10年后,双方暂时签订了和平条约。获得了短暂的和平,雅典又把扩张的目光投向了斯巴达阵营在西西里岛的盟友,想把那里的粮食供应据为己有,开辟另一个粮食进口渠道。斯巴达一方跟着来到了西西里岛,和那里的反雅典势力一道,拖住并打败了雅典海军主力。在那个粮食丰收的夏天,斯巴达封锁了赫勒斯滂海峡,袭击了雅典的运粮船队,真正扼住了雅典的咽喉。打到这个程度,雅典不得不开城投降。

所以,从帝国的建立,到战争全面爆发,再到雅典宣告失败,伯罗奔尼撒战争都和雅典的贸易需求密切相关。在雅典之后,人类历史上出现过不少类似的国家,比如13世纪的威尼斯,17世纪的荷兰,19世纪的英格兰以及如今的美国,都是海外贸易和海上军事霸权两手抓。只不过他们可能把故事从赫勒斯滂海峡转移到了其他地方,比如卡特加特海峡,直布罗陀海峡,马六甲海峡,英吉利海峡等等。这些海峡既是贸易要道,又是战略要地,恰好体现了贸易和战争之间的伴生关系。

这种伴生关系甚至成为现代公司制度的起源。17世纪,英国、荷兰各自成立了臭名昭著的东印度公司,也是世界上第一批股份制公司。这两家公司在为本国开展海外贸易的同时,都获得了雇佣军事人员、开展军事行动的权力,成为制造战争冲突的机器。为了贸易利益最大化,他们四处开战——在亚洲夺取香料,在巴西夺取蔗糖,在非洲夺取奴隶和黄金,当然也包括在中国引发的鸦片战争。贸易和战争在它们身上彻底合二为一。

如今,我们经常用“商场如战场”来形容商业的残酷。从贸易的历史来看,商场可不就是实实在在的战场嘛。

 

第二部分

前面我们看到贸易如何塑造了西方文明,其实,伊斯兰教的诞生也和贸易密不可分。

伊斯兰教的诞生要追溯到欧洲的罗马帝国时代。那时,由于缺乏卫生条件,罗马贵族喜欢用香料制作乳液来擦拭身体,掩盖身上难闻的气味。香料还被用在祭祀神灵的仪式上,他们认为香料燃烧的烟雾能赢得神灵的欢心。总之,罗马贵族特别舍得花真金白银购买香料,乃至于掏空了国库。谁受益了呢?阿拉伯人。因为罗马帝国进口香料最重要的来源就是阿拉伯地区。从遥远的生产地运送到罗马帝国,这条香料之路上的阿拉伯城镇都繁荣了起来。

其中有一处沙漠中的绿洲,逐步成为繁华的商业中心和阿拉伯人的圣地,这个地方就是麦加。最重要的是,这里出现了人类宗教史上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穆罕默德是孤儿,由他的叔叔——当地一个有权有势的商人抚养长大,他从小就跟着叔叔学习经商。25岁时,穆罕穆德为一名比他年长15岁的有钱寡妇工作,成为她在外地的生意代理人。后来两个人结了婚,穆罕默德从此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和社会地位。这对他之后的宗教事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总之,穆罕默德从小到大耳濡目染的就是贸易,他身边最亲近的人和他本人全都是从事贸易的。而且,正是在长途贸易的过程中,穆罕默德接触到了犹太人和基督徒,从他们身上感受到了信仰的力量。这促使穆罕默德开始思考,阿拉伯人应该有一套什么样的宗教体系。

穆罕默德把他对贸易的重视写入了伊斯兰教的经文中。他告诫教徒们说:想获得财富是好事情,但不要通过欺诈手段,而要通过公平交易;交易双方应该保持对彼此的坦诚,就连商品的缺点也如实相告,这样的交易会受到神的祝福。

在这样的鼓励下,穆斯林热衷于以贸易为生。在印度洋来来往往的商船上,只有极少数是领工资的船员,其他大多是自掏腰包、自负盈亏、自己带货的穆斯林商人。商船在港口停靠,他们就上岸做生意,之后又匆匆跳上另一艘船,赶到下一个贸易点。

中国就是备受穆斯林青睐的一个市场。穆罕默德去世不到100年,也就是公元700年左右,就已经有穆斯林的船只行驶到中国唐朝的港口。唐朝的一份文件是这么记载的:“这些来自波斯国的人自称穆斯林,他们不通佛法,信奉真主,天生喜欢做生意,习惯于乘坐大型船一路航行,穿过印度洋海域,到达中国的广州,用充满异域风情的香料来交换中国特有的丝绸和瓷器。”唐朝人就是通过与穆斯林的贸易知道了非洲的存在,甚至从穆斯林那里购买过黑人奴隶,这些奴隶在唐朝的诗歌中被称为昆仑奴。

穆斯林在中国的贸易规模是惊人的,大到什么程度呢?他们在广州建立了集中的贸易区,一度有多达十万左右的穆斯林在那里居住和做生意。这个贸易区一直经营到唐朝末年。之后,穆斯林把在中国的贸易中心转移到了泉州,让泉州成为中国最繁华的城市之一,以及进出口贸易的集散地。

中国的情况很好地说明了穆斯林对世界贸易的影响力。这些伊斯兰教徒成功地把世界串联成一个硕大的百货商店。在这个商店里,你可以购买到来自非洲的黄金和象牙、来自北欧的毛皮和琥珀、来自印度的胡椒、来自中国的丝绸以及来自阿拉伯国家的金属制品。穆斯林遍布在世界各地的定居点和贸易区,相当于百货商店里的一个个摊位。

有一位穆斯林旅行家名叫白图泰,他花了30年时间,周游了亚非欧三个大洲,从摩洛哥到东非,再到印度、中亚、东南亚一直到中国的泉州。这个人对伊斯兰教之外的东西不怎么感兴趣,所以,每到一个地方,他都要在当地找到伊斯兰教徒聚集的区域,生活几年,然后继续上路。在白图泰途经的这么多国家中,他都可以找到伊斯兰教的圈子作为他的安身立命之所。

白图泰的这一传奇经历也从侧面印证了,当时穆斯林贸易圈覆盖的范围有多么广,相当于在人类社会中建立了一个大型的自由贸易区。在这个自由贸易区出现之前,人类社会的贸易是割裂的状态。比如汉朝和罗马之间的丝绸之路,虽然也跨越了遥远的距离,但在这个过程中,货物要倒很多次手,在不同的宗教、不同的文化、不同的商业规则中转来转去。而在穆斯林贸易圈中,伊斯兰教的教规和教法规范了商人们的行为,并衍生出了穆斯林商人共同遵守的商业惯例和商业规则。由于穆斯林在世界进出口贸易中的主导地位,很多国家的港口和贸易集散地都广泛接受了这些惯例和规则,包括一套共同的税收政策和关税比例。

在这个最早的自由贸易区中,亚非欧大陆环绕的印度洋处在核心位置,大名鼎鼎的马六甲海峡又是印度洋中的关键节点。当时负责管理马六甲海峡的是一个信奉伊斯兰教的小国,那里熙熙攘攘地挤满了来自于其他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商人,通行着几十种语言,俨然是一副国际化大都市的模样。

只不过,在这个自由贸易区中很难见到欧洲人的身影。阿拉伯帝国掌控的区域甚至超过了巅峰时期的罗马帝国,他们用军队牢牢地把守着从红海进入印度洋的曼德海峡,把敌对的基督教国家排除在外。欧洲人因此有将近1000年的时间无法参与到全球贸易中来。一直到葡萄牙人达伽马率领船队,大老远地从非洲最南端的好望角绕过来,欧洲人驾驶着坚船利炮重返印度洋,伊斯兰教主导的贸易体系才逐步退出了历史舞台。

 

第三部分

我们前边谈到,伊斯兰教建立了以印度洋为中心的自由贸易区,不知道会不会给你留下这样的疑惑:对于那会儿的人来说,穿越广阔的印度洋听起来像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当时的航海技术这么发达了吗?他们用的什么船,动不动就穿越一个大洋来做生意?

这是个好问题。事实上,当时人们之所以能穿越印度洋,关键并不在于人类的造船技术有多么发达,而在于对风的掌握,准确地说,是对印度洋季风这一自然界规律的掌握。公元前200年左右,一些到南亚做生意的希腊商人为了躲避海盗,被迫改变了商船沿海岸线航行的习惯,把船行驶到印度洋中开阔的海域。他们发现,开阔海域的狂风巨浪虽然危险,但好在风向在夏季是固定不变的西南风,在它的作用下,船会一直朝着印度半岛的方向前进。季风给了商人们巨大的想象空间,如果用好了说不定有奇效。

后来就有个别胆大的,利用夏季季风直接通过红海、阿拉伯湾,只花几个星期就穿过半个印度洋,抵达了印度的最南端。更有意思的是,他们发现到了冬季,这风还会反着吹,从西南风掉头变成东北风,又帮他们把船一路从印度吹回到红海。于是希腊人捣鼓出了一个崭新的贸易模式:在夏季,商船满载着欧洲和非洲的特产,从红海出发,顺着季风行驶,到南亚地区卖个好价钱。等到冬季,船上又拉满了亚洲的特产回到欧洲,再大赚一笔。从此以后,以年为单位打一个来回,成为他们开展远洋贸易的惯常节奏。

等到伊斯兰教发展起来之后,穆斯林商人在利用季风上更进了一步。他们利用印度洋季风一直到达印度洋最东边的马六甲海峡,紧接着,再利用太平洋季风一路到达中国南方沿岸的港口。这就是为什么穆斯林早在唐朝就能出现在广州和泉州的原因。借助季风的帮助,印度洋上航行的帆船载重量可以高达2000吨。

在对季风的利用持续了几个世纪以后,另外一种风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再一次扩大了远洋贸易的范围,这种风叫做盛行风。季风是按照季节改变的风,盛行风则是一个区域内最盛行的风向,或者说出现最多的风向。在地球上,有两大盛行风系统。一个是低纬度系统,也就是在赤道附近的地区,盛行风是由东向西吹;还有一个是高纬度系统,在北纬和南纬40~50度之间的区域,盛行风是由西向东吹。

在利用盛行风这方面,最典型的是西班牙人搞出的马尼拉大帆船贸易模式。在达伽马开启了大航海时代之后,西班牙的殖民地中包括美洲的墨西哥和亚洲的菲律宾。每一年,西班牙商人的大型帆船会从墨西哥起航,装载着他们从美洲银矿中开采出的大笔白银,沿着赤道附近的低纬度盛行风向西航行,抵达菲律宾的马尼拉。由于马尼拉临近中国,这些白银几乎全部用于交换中国的丝绸。

把船舱里的白银变成丝绸之后,西班牙人会北上到达北纬40度左右,再利用高纬度盛行风回到墨西哥,把丝绸卖给当地的殖民者。由于一船一船运送来的丝绸实在太多,墨西哥城内居民身穿丝绸衣服的比例甚至超过了棉布。西班牙商人从中攫取了惊人的利润。由于负责运输的帆船是在菲律宾马尼拉建造的,这种船通常被叫做马尼拉大帆船。相应地,西班牙人跨越太平洋的白银丝绸贸易也被称为马尼拉大帆船贸易。

先是季风,之后是盛行风,人们在远洋贸易中逐渐掌握了全球风力系统的知识,把对风的利用做到了极致。所以说,上千年来,风才是人类开展远洋贸易最主要的交通动力来源。后来直到蒸汽机的发明,蒸汽船才替代帆船成为主要的远洋运输工具。

除了海上,陆地上的长途贸易,人类也开发出了一种极其成功的交通工具,就是骆驼。这种动物步履缓慢、体积庞大、毫无防范能力,本来在自然界中已经濒临灭绝。好在大约6000年前,人们成功地驯养了它,原本的目的是让它产奶。后来,阿拉伯人试着用它驮运货物,发现这种动物出奇地好用。你肯定知道骆驼那著名的耐受饥渴的本领,但或许不知道它还有惊人的负载能力。一个老练的骆驼骑手可以驾驭六匹骆驼,拉着2吨重的货物,在一天之内运送上百公里。这已经接近一个轻型卡车的载重能力,除了速度稍微慢点,其他没毛病。

骆驼的特质完美地匹配了阿拉伯地区干燥的气候,让商人们能够穿越人迹罕至的荒漠。所以,骆驼在当时的香料贸易中占据了不可撼动的地位。应该说,人类能找到这种解决方案还是挺幸运的。如果骆驼早在人类驯化之前就灭绝了呢?如果它根本无法被人类驯养呢?那么,阿拉伯人的香料,还有我们中国的丝绸,这些跨越亚欧大陆的贸易将统统难以实现,人类的历史也会被改写。

 

结语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就解读完了。总结一下,自古以来,远距离贸易和三种因素纠缠在一起,共同塑造了人类社会。

第一个因素是战争。史前时代,两河流域的人们围绕着黑曜石和铜开展贸易,黑曜石和铜被用来制作武器,维系部落的生存。古希腊时期,对粮食贸易的需求驱动雅典建立了海上帝国,也导致了伯罗奔尼撒战争的全面爆发和雅典最终的失败。

第二个因素是宗教。先知穆罕默德从小对贸易耳濡目染,并把他对贸易的理念体现在伊斯兰教的经典中。穆斯林热衷于奔赴世界各地以贸易为生,在人类社会中最早建立了一个以印度洋为中心的自由贸易区。

第三个因素是交通。对季风和盛行风的利用让人们得以开展远洋贸易,骆驼的驯化使人们能够克服沙漠的阻碍,让东西方的香料和丝绸贸易成为可能。

最后谈一点感想。我们现在熟悉的当代贸易,是一个由集装箱、飞机、互联网等组成的全球化体系。这往往会给我们一个错觉,似乎全球化是最近这几十年才出现的局面。读完这本书你会发现,跨越大洲的远距离贸易在史前时代就已经开始,而全球贸易网络也早在一千多年前就初具规模。一部人类贸易史,就是一部全球化的历史。

《伟大的贸易》读书心得:贸易自古塑造世界,与战争、宗教、交通紧密相连。从黑曜石到香料,贸易推动文明交流,也引发冲突。掌握季风与盛行风,克服自然障碍,贸易史见证人类智慧与全球化进程。

《往事与随想》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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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回忆录《往事与随想》,作者是俄国作家、革命家赫尔岑。

1852年,赫尔岑开始写《往事与随想》,用了十几年时间才写完。这本书的体例有点儿奇特,它首先是一本个人回忆录,几乎记载了赫尔岑的一生。

赫尔岑在1812年出生,他出生几个月后,法国拿破仑的大军攻进了莫斯科,俄国军队反攻,这就是1812年的卫国战争。十几年后,参加卫国战争的一批俄国军官发动起义,要推翻沙皇的专制统治,这批革命者被称为“十二月党人”。起义失败后,大批十二月党人被流放。此时赫尔岑才十几岁,心中却升腾起革命理想,此后的一生,他都致力于推翻沙皇的专制制度。他在俄国被流放过两次。1847年,赫尔岑离开故国,开始在欧洲的流亡生涯。1852年他来到英国,创办“自由俄罗斯印刷所”,出版年刊《北极星》和周刊《警钟》,这两种传播进步思想的出版物通过地下渠道运往俄国。同一年,他开始写《往事与随想》。

《往事与随想》中也有一些政论性文章,一些书信和随笔。赫尔岑在书中描绘了1848年欧洲革命的一些重要人物,也记述了他的家庭悲剧和内心的痛苦。全书译成中文,新版本超过1800页。这本波澜壮阔的著作,以及它记录的那个波澜壮阔的时代,对读者构成了一种奇特的吸引力,人们想看看,一百多年前的革命者是什么样子,他们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们经历了怎样的一种人生。

著名思想家以赛亚•柏林非常欣赏赫尔岑。他曾经说,赫尔岑在这本《往事与随想》里详细叙述了自己的伦理和哲学信念,其中比较重要的有:自然并无计划,历史没有剧本。并没有一个简单的办法来解决个人或社会问题。普遍的解决并非解决,普遍的目的也绝非真实目的,每一个时代各有其质地,各有其问题,但自由,是一种绝对价值。起码的自由行动范围,对一切人都是一种道德性的必需,不得假借救赎、历史、人性或进步这些抽象原则来压制。柏林的这段话,就印在《往事与随想》最新版本的封底上。

对于《往事与随想》这样一本巨著,不同的读者会找到不同的兴趣点。今天的解读分成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讲赫尔岑在俄罗斯度过的青年岁月。第二部分讲他在欧洲大陆的流亡生涯。第三部分讲他在英国的生活。

 

第一部分

我们先了解下赫尔岑的青年岁月。

1812年,赫尔岑出生在莫斯科一个贵族家庭,父亲早年曾在法国担任外交工作。赫尔岑是个私生子,爸爸用赫尔岑来称呼他,据说这个词源自德语里的“心”,后来,赫尔岑就成了他的姓氏。

年幼时,赫尔岑家里有几十个仆人。养一个仆人一年的费用不超过350卢布,只有巴黎或者伦敦仆人工资的四分之一。在俄国,仆人并不是一份工作,而是农奴制下的奴仆。我们可以在《往事与随想》的第一卷中看出,身为贵族、主人的赫尔岑是个很有共情能力的人。大人们说,农奴都是道德败坏、行为不端的,但赫尔岑认为,“我们不见得比老百姓高明,只是表现方式比较温和,更善于掩盖自己的私心杂念罢了。我们的欲望轻易就能得到满足,经常不受约束,因此看来才不那么粗野,那么刺目。我们不过因为有钱,度着温饱的生活,这才可以自命清高。”他回忆自家的仆人说,一些人最堕落的行为就是小偷小摸,其他所谓的“堕落”不过是多喝几杯酒。俄国仆人长期贫穷、受奴役、被出卖,过着狭隘和空虚的生活,小酒馆是他们的嗜好,他们通过买醉忘掉自己的痛苦处境。

赫尔岑的这种共情能力是一种善良天性。正是这种善良天性,让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中有了一群“多余人”的形象。什么人是“多余人”?这些人出身贵族,是知识分子,不喜欢上流社会但又不能跳出自己的圈子,他们看出官场的腐败、国家的弊病,不想做官、发财,他们在专制统治下感到窒息,但又缺乏革命的勇气。普希金的诗、赫尔岑的小说和屠格涅夫的小说中,都出现过“多余人”的形象,但赫尔岑并不是一个彷徨的“多余人”,他立志走上反对沙皇专制制度的道路。

1825年12月,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去世,尼古拉一世登基。在这个权力交接的时期,一些贵族军官率领部队,要求沙皇废除农奴制度和君主专制制度,建立君主立宪制度,但是被镇压了。几名十二月党人首领被判处死刑,上百人被流放。赫尔岑当时不过十三岁,但已经有了初步的政治理想,他立誓要为死难者报仇,要把一生都献给反对帝制的斗争。

俄罗斯在16世纪是一个面积200多万平方公里的国家,但随后的扩张让俄国的国土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公里以上,这个变化离不开军队的贡献。军官以武功获得贵族地位、领地和农奴。十二月党人来自军官贵族,赫尔岑的家庭也是这样的阶层。沙皇尼古拉一世把十二月党人镇压下去之后,对这些军官贵族越来越不信任,就成立了新的警察机构第三厅,主要工作是严格控制社会思想。尼古拉一世颁布了新的书刊检查制度,严禁一切对沙皇、政府、东正教表示不满的言论,在这种环境下,很多人都销毁自己的日记、信件、文章,以求自保。

但人们的思想是无法禁锢的,没过几年,贵族家庭和大学生中的地下小组又活跃起来,他们讨论的一个中心话题,就是俄国向何处去。这些知识分子之间也有论战,简单来说,一方是西方派,认为俄国要走西欧的道路,另一派是斯拉夫派,强调俄国的特殊国情。斯拉夫派热衷于保持旧俄国的生活方式,比如,不喝外国来的饮料,只喝国产的饮料格瓦斯,不穿西式服装,穿长袍戴毛皮帽子,所以西方派讽刺他们是格瓦斯爱国者。

俄国思想家别林斯基和赫尔岑都属于西方派阵营,大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是斯拉夫派。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说,彼得大帝(1682年即位)之前的俄国生活是丑陋、贫困、粗野的,斯拉夫派就是想恢复一个这样的社会,他们的核心就是复古,回到被外国文化和外国政府所隔绝的人民中去。

十几岁时,赫尔岑的父亲按照军官贵族的老方法给他安排前程,早早给他在克里姆林宫管理处挂了个名。没过几年,赫尔岑获得了准尉官衔。到他上大学时,这个挂名的官衔成了一个小麻烦。按照规定,赫尔岑是公务员,应该去上给公务员准备的学校,可赫尔岑想上莫斯科大学,他跟父亲说要辞去官职,父亲就想办法要来了一张官方的准假证书,允许他既当公务员又能上大学。

赫尔岑在大学学的是数理专业,尽管他后来做的是文学家的工作,但他强调:“没有自然科学,现代人就没有出路;不接受这种有益的营养,不对思想实行实事求是的严格训练,不接触我们周围的生活,不承认客观实际的独立性,那么在我们的灵魂深处,必然会潜伏着神秘主义的种子,有朝一日它便会用愚昧的毒液侵蚀我们的理性”。

大学时,赫尔岑和人组成了一个小团体,他在《往事与随想》中说,我们这儿受教育的人总是十分罕见。有机会受到教育的人,与其说他们获得了渊博的知识,不如说他们获得了普遍的人道精神。一旦接受了人道精神,一个学生就能变得更像一个人。可变得像“人”,却是升官发财或者振兴家业不需要的,你要想混得好,就要重新失去人性。面对这个困境,有些学生会打牌喝酒得过且过,有些人则开始为自己的思想寻求出路,大学里的各种小组就是这样形成的。

这个小团体在1834年7月惹来了麻烦。一天夜里,警察来到赫尔岑家检查信件,然后说,您得跟我们走一趟。赫尔岑被带到警察局,看到警察条例里有一条是,一切被捕者在被捕三天之内,均有权获知被捕原因,否则应立即释放。这算是比较好的法治环境。很快,赫尔岑家的仆人给他送来被褥和换洗衣服,警察还帮他买了一本意大利语词典供他学习,他的待遇还算是人道的。赫尔岑说,要了解俄国的监狱、警察和法庭是怎么回事,就得去当农民,当工匠,当小市民,警察对这些人是不客气的,肯定会严刑拷打,政治犯都是贵族,他们会遭到监禁和惩罚,但在监狱中不会有皮肉之苦。

赫尔岑为什么被捕?因为在一个青年小组的聚会中,有人念了讽刺沙皇尼古拉一世的诗歌,秘密警察就排查了所有青年小组。赫尔岑和他的小组成员都被抓起来,他们写的信读的书都受到审查。第三厅的审讯工作主要围绕着赫尔岑的思想方式展开,你怎么会有不符合政府精神的思想?为什么要看法国革命的书?为什么不站在君主制的立场上写文章?赫尔岑被关押半年之后,判决书下来了,他被流放到边远省份彼尔姆担任文职工作。

俄国地方太大,劳动力太少,流放制度是要解决劳动力的问题。彼尔姆是边疆区的首府,赫尔岑先到彼尔姆,后到维亚特卡,在当地的政府部门工作。他的流放生活中的一大痛苦是和心上人分离。被捕之前,赫尔岑刚刚向一位姑娘表白,不料被关押半年,而后又被流放。这个姑娘是他的堂妹纳塔莉亚,1838年,纳塔莉亚跑到赫尔岑的流放地,和他秘密结婚。又过了两年,他们获准回了莫斯科。

回来后,赫尔岑依旧和别林斯基、巴枯宁这些知识分子来往。赫尔岑的爸爸看儿子还是在舞文弄墨,就给他在圣彼得堡安排了一个差事,去内务部的贵族铨叙局工作。铨叙,这个词比较生僻,意思就是考察一个人的资历,看他能不能当干部,俄罗斯内务部贵族铨叙局就是考察你能不能获得贵族身份,听起来像是一个很清闲的部门,但赫尔岑又惹事了。

他给爸爸写的一封家信中,谈到圣彼得堡一个警察半夜杀人的事。这件事当时在圣彼得堡可以说尽人皆知,但这封信落到了第三厅警察手中,他们认为赫尔岑这是妄谈国事,造谣惑众,危害政府。赫尔岑辩解说,这起警察杀人事件街上的小商贩都知道,为什么我在给爸爸的信里议论两句都不可以?第三厅的官员回复他说,事情当然并不严重,但是对您不利,报告已经呈给沙皇了,沙皇决定,您还是继续流放吧。

赫尔岑第二次流放去了诺夫哥罗德,还是在政府部门工作。有段时间,他负责处理警察局递交的公文。秘密警察对流放犯赫尔岑进行监视,每三个月要写一份报告,报告交上去,赫尔岑会审阅警察监视自己的报告,这是一个很荒谬的事。

一个人在家信中的言论,都在沙皇专制的控制下,那有没有可能离开俄国?当时第三厅警察厅长给沙皇的报告中说,有很多贵族接受西方的革命幻想,总想在俄国搞宪政,搞自由主义那一套。所以,尼古拉一世执政期间,对贵族出国进行了一系列限制,18岁以下的贵族子弟不能在国外接受教育,贵族在国外的期限不能超过五年,后来又缩短成三年,办理出境手续所需的费用相当于一个中等官员一年的薪水。到了1847年,赫尔岑父亲去世,留下了一大笔遗产,赫尔岑就以给妻子看病为由,办理出境手续,带着妈妈老婆孩子离开俄国,来到巴黎。

 

第二部分

赫尔岑离开俄罗斯之后,正赶上1848年欧洲革命。屠格涅夫曾说,赫尔岑“在刻画他所遇到的人物的性格方面是没有敌手的。” 第二部分,我们就来看看赫尔岑描摹的几位革命家的肖像,以及赫尔岑的家庭悲剧。

1848年,法国、奥地利、意大利、德国都发生了革命运动。关于革命的反思,赫尔岑的主要著作是《彼岸书》,他说,革命者中有正直、勇敢、准备在枪弹下牺牲的人,但大部分是毫无见识的空头革命家,他们一生谈论的都是不多的几个政治概念,很多人选择在政治运动中投机。

有一位革命家很有诗意,他是意大利的革命者加里波第,他的流亡生涯是在大海上。他担任船长,船员都是意大利流亡者,加里波第说,我还可以再搞几条船,容纳更多的流亡者,他们可以当水手,当工人,当厨师,如果留在欧洲大陆,流亡者只能过奴隶生活,去英国只能要饭,去美国更糟糕,那是一个忘记祖国的国家,大海是最适合流亡者的地方,在海上航行,在艰险生活中锻炼自己,与大自然搏斗,与危险搏斗。

另一位革命家是法国思想家蒲鲁东,他被称为“无政府主义之父”,否认一切国家和权威,认为它们维护剥削,扼杀自由。1849年6月,蒲鲁东被捕入狱,被判处三年徒刑,但他可以在监狱里会客、读书、写文章,甚至编辑一份报纸。法国政府规定,办报纸必须缴纳两万四千法郎的保证金,如果报纸违反了政府的规定,就要缴纳罚款。赫尔岑为蒲鲁东创办的《人民之声报》缴纳了保证金,他说,我掏出钱来可不是觉得革命好玩,也不是出于对法国名流的崇拜,他希望自己能参与《人民之声报》的编辑和撰稿,但很快,赫尔岑被巴黎驱逐,他落脚在尼斯,而后加入瑞士国籍。

俄罗斯学者德·斯·米尔斯基写过一本《俄国文学史》,其中提到了《往事与随想》,说这部回忆录中最出色的章节,是赫尔岑描写妻子纳塔莉亚和德国诗人黑尔韦格罗曼史的那部分。赫尔岑在写这段家庭悲剧的时候,更加深刻地进入了人物的内心。这段家庭悲剧的开始,是赫尔岑发现自己戴上了绿帽子,他说,我发觉黑尔韦格对纳塔利娅的友谊已超过了一般程度,我只得保持沉默,但我为此担忧,我预见到这将使我们迅速走上一条灾难的道路,我们的生活出现了危机。

1848年3月,黑尔韦格在巴黎组织了一支由德国和法国工人组成的武装队伍,进入巴登地区发动起义,要成立德意志共和国,但起义遭到镇压。流亡的黑尔韦格,很多时候都是靠赫尔岑的接济过日子,在赫尔岑看来,这个诗人不断乞求别人理解,乞求温存体贴,总是哭泣,这会激起女人的同情心。纳塔莉亚说,你不了解那种渴望得到母亲、朋友、姐妹的体贴关怀的心情,你不懂黑尔韦格的痛苦,他是个大孩子,你是个成年人,我们要给他温暖和同情。

其实,过着流亡生活的纳塔莉亚也有自己的苦闷,她在给赫尔岑的一封信中说,有时我看到孩子们会变得很害怕,我们太大胆,太鲁莽了,强迫这些新生命来到世上,可我们却没有什么东西能让他们的生活变得更幸福,我觉得这简直是犯罪。她还说,有时我也但愿能像耗子那样东奔西跑,对这种忙碌发生兴趣,免得太闲,免得在这纷扰的世界上显得太闲,可我总觉得自己和环境不能协调。

赫尔岑和纳塔莉亚之间的关系,被外来者黑尔韦格闹得非常紧张,此时,赫尔岑家中又发生了一场悲剧,赫尔岑的妈妈带着孙子科利亚出去玩,遭遇了海难。赫尔岑去往海难发生地,找不到母亲和儿子的遗体,也找不到一点遗物。赫尔岑的这个儿子天生耳聋,所以爸爸妈妈对他有格外的怜惜。纳塔莉亚受到这个打击之后,会跟赫尔岑说,“科利亚,我忘不了科利亚,可怜的科利亚,他一定多么害怕,他一定多么冷,那么多的鱼,还有大螯虾!”

这场悲剧之后,黑尔韦格写信来说,命运在你我之间做出了判决,它在大海中淹死了你的后代和你的家人。我们可以用决斗来解决问题。赫尔岑说,这封信是自己出生以来受到的最大侮辱。没多久,妻子纳塔莉亚也去世了,赫尔岑独自前往英国。

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说,有一段时期,我严厉、猛烈地申斥那个破坏我的生活的人,也有一些时候,我真希望杀死这个人。从那时起七年过去了,我逐渐失去了复仇的欲望,我经过长期的不断的分析,头脑冷静了,不再感情用事。这七年中,我明白了自己的和许多人的限度,我放下了刀,拿起了解剖刀,我不再诅咒和辱骂,我要从心理病理学的观点来叙述我的故事。赫尔岑的这段故事也说明了,公众生活的确会受到政治环境的危害,但有时候,我们私人生活中的危害,并不是来自专制的君主,而是来自一个闯入我们生活中的革命者。

 

第三部分

我们进入第三部分,看看赫尔岑在英国的生活。

赫尔岑在1852年8月25日来到英国,他对英国的感受很好。他在思考,欧洲的革命浪潮中,为什么那些个人自由和言论自由受到限制最少的国家,会是最平静的地方。比如,英国、瑞士、荷兰,都没有大规模的流血冲突。英国人找到了什么办法来保护自己不受暴政的迫害?赫尔岑说,英国人的自由,存在于其体制中,存在于习惯法和人身保护法里,而不在道德意识和思维方式上。

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记述了贝尔纳医生受审一案,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这句话。贝尔纳医生参加了1848年的巴黎革命运动,然后在英国流亡。十年后,一个名叫奥尔西尼的革命者行刺拿破仑三世,法国政府指控奥尔西尼行刺用的炸弹,是贝尔纳医生在英国制造的,行刺的阴谋是在英国策划的。法国提出要惩戒,这个威胁吓坏了在法国做生意的英国商人。英国首相帕默斯顿为了平息法国政府的怒火,就在1858年2月逮捕了贝尔纳医生。帕默斯顿还向议会提交了一个防止阴谋活动的法案,名为《密谋暗杀议案》,主要是针对那些在政治上活跃的外国人。这个法案如果通过了,每个大使馆就可以把与自己政府为敌的流亡者。

送进监狱,或者押上轮船,遣送回国。

英国人对流亡者并没有什么好感,但他们为自己有庇护权而自豪,认为这个权利是不可侵犯的。英国曾经庇护过1793年法国大革命中逃亡的天主教徒,庇护过伏尔泰、托克维尔,也庇护过法国复辟时期的国王。于是,当帕默斯顿提出《密谋暗杀议案》之后,反对这个法案的人在伦敦街头贴满了通告,号召市民到海德公园集会,向女王请愿。最终,这个法案在议会没能通过,帕默斯顿内阁随后辞职。

但英国政府还是不愿意得罪法国,想把贝尔纳医生送上绞刑架。法国政府和英国政府都花了不少钱搜集证据,在庭审中,辩护律师通过交互询问,辨明了那些证人都是法国的暗探,受雇于一个专制政府,陪审团就认定,贝尔纳医生无罪。随后,陪审团去酒馆的路上被团团围住,民众聚集起来庆祝这次胜利,赫尔岑说,这就是英国在庆祝自由的胜利。英国法律中互不协调的多种多样的判例,会使法国人困惑,却包含着诗意与美感。

赫尔岑在英国时,那时的英国聚集了一大批流亡者。1854年2月21日,美国驻伦敦大使布坎南邀请欧洲流亡者共进晚餐,这次晚宴可以说是向那些老牌西方国家表明,新世界要站在哪一边。他当时邀请的流亡者包括匈牙利的科苏特、法国的洛兰、波兰的沃尔采尔、俄罗斯的赫尔岑,还有意大利的马志尼等等。赫尔岑在记述他的伦敦岁月时,似乎对流亡者有一些轻蔑的语气,比如,他写到,一个流亡者吹嘘自己向私有制发起了挑战,实际上他干的是溜门撬锁。还有许多流亡者向赫尔岑借钱,骗他的钱。赫尔岑说,许多流亡者是文化界或者是上层社会中的下层人物,他们不能靠自己的老本行工作,只会投机取巧。

作为一个贵族革命者,赫尔岑也有势利的一面。他把大笔财产交给银行家罗斯柴尔德打理,不会为钱发愁。他认为贫穷会危害一个人的自由,但许多流亡的革命者都是压上自己性命的赌徒。赫尔岑写到他们时会语带讥讽,但写到罗伯特•欧文这个人的时候,他的笔端充满敬意。

罗伯特•欧文是空想社会主义的一个代表,他创办工厂,提高工人待遇,给工人办食堂办幼儿园办学校,还在美国买下土地,建立人民公社,实行生产资料公共占有,权利平等,民主管理等原则。欧文投身工会运动,想把这个“疯人院”一样的世界改变成一个更合理的地方。赫尔岑见到欧文时,欧文已到暮年,他那一套改变世界的主张,基本上都失败了。赫尔岑认为,愚昧的人无法理解欧文的学说,就像呼吸空气需要肺,但鱼没有肺只有腮,愚昧的人都有一个精神上的腮,呼吸新鲜的空气会让他们感到痛苦和厌恶。

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里充满感情地记述了,1858年10月在利物浦举办的一次会议。欧文躺在担架上,被抬到会场,88岁的欧文再次重复他的观点,一个好的社会是可以解决温饱问题的,一个好的社会是没有刽子手的,一个新的时代要来临了。几天后,欧文回到威尔士的老家平静地去世。但当时英国的主流媒体发表评论说,欧文一生中的最后20年对公众来说没有任何意义,他奉行的那套原则早就被推翻了,可欧文还以为自己是人类的救世主。

在《往事与随想》最后的一些章节,赫尔岑写了一批新的俄国流亡者。“随着新人的到来……谈话的范围变小了,有时甚至彼此没什么好谈的。”这些年轻人不太关心学问或事业,甚至很少读书。赫尔岑说,在一切不幸中,我最怕门不当户不对带来的灾害。我之所以能容忍他们,一半出于人道精神,一半是不愿意多加计较。

五十多岁的赫尔岑完成了自己的回忆录,他珍视人的自由,但也非常清楚,普罗大众对于自由不一定感兴趣,他们喜欢权威,把平等理解成同等程度的压迫。在《往事与随想》最后的附录部分,有英国历史学家托马斯•卡莱尔给赫尔岑的信,卡莱尔在信中说,他尊重俄国人民的 “服从的天赋”,比起在议会辩论、出版自由和普选计票中发展起来的无政府状态,沙皇制度也许更适合俄罗斯。

 

结语

到这里,《往事与随想》的精华内容已经为你解读完了。我们再来总结一下本期的知识要点。

第一,赫尔岑出生于1812年,死于1870年。1825年的十二月党人起义,让少年赫尔岑立志要终结沙皇的专制统治,他在俄罗斯遭受两次流放,1847年离开俄罗斯,开始流亡生涯。赫尔岑在1852年来到英国,同一年开始写《往事与随想》,这是一本波澜壮阔的个人回忆录。

第二,赫尔岑在巴黎经历了1848年欧洲革命的风云,简单来说,革命者要推翻君主制,他们相信,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要争取人类的自由,只能靠自己。赫尔岑是文人,也是政论家,《往事与随想》中不乏政治性的议论。我们回望那个时代,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的两卷《论美国的民主》出版于1835年和1840年,《共产党宣言》出版于1848年,英国哲学家密尔的《论自由》出版于1859年,这些思想观念确实有巨大的力量,会影响后世亿万人的生活,但赫尔岑的个人回忆、文学性的私密感受,也有温暖动人的力量。

第三,赫尔岑在《往事与随想》中写到了许多流亡的革命者,也写到了许多在沙皇专制统治下的牺牲者。洞察前人对自由的思考,为争取自由所做的努力,会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理性与自由的价值。

《往事与随想》读书心得:赫尔岑回忆录展现革命生涯,反思沙皇专制。书中融合个人经历与时代洪流,深刻探讨自由价值,引人共鸣。革命理想与人生坎坷交织,历史厚重感强烈。

《新大博弈》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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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新大博弈:一战中亚争霸记》。

要说这本书,先要解释一下书名里的“大博弈”。这是地缘政治学领域里的一个专有名词,指的是19世纪英俄两大帝国围绕中亚的争夺。

英国地缘政治学的一代宗师麦金德,写过一本有名的书叫《历史的地理枢纽》,我们每天听本书也有解读过,书里提出一个观点:中亚是欧亚大陆的心脏地带,谁控制了这里,谁就控制了欧亚大陆,并且能进而控制世界。这个观念在当时非常深入人心,所以19世纪英俄为了中亚争得头破血流。

然而风水轮流转,到了20世纪初,英俄两国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站到了同一阵营,共同对抗德国。而德国也想向中亚渗透,为此借助盟友土耳其人的力量。这样,英俄德土四国,围绕着中亚,又展开了新的一轮政治军事竞争,这也就是本书所称的“新大博弈”。

本书作者彼得·霍普柯克,是英国的中东及远东事务专家,2015年他的作品《大博弈:英俄帝国中亚争霸战》,在国内出版,是当年的高分畅销书,而这本《新大博弈》是他的最新作品,也可以看作是《大博弈》的后传。

本书的故事聚焦于一战期间,一战中,英国特工劳伦斯“策反”阿拉伯部落反抗奥斯曼帝国,书写了“阿拉伯的劳伦斯”的传奇。但鲜为人知的是,一战中的德国也曾经有过类似行动,他们派出大批特工和外交人员,联合奥斯曼帝国一起,试图在阿富汗、波斯,乃至大英帝国的“皇冠明珠”印度发动“圣战”,颠覆英国的统治。这一过程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圣战”与“反圣战”。这些博弈不但左右了一战的战局,有些影响甚至迁延至今,比如不2020年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的冲突,源头也可以追溯到这里。

那么基督教国家德国为何要在伊斯兰世界发动“圣战”?英国如何在略显笨拙的应对中最终挫败了德国的大战略?他们双方的博弈又对当时和后世造成了何种重大影响?下面我们将一起探讨这些问题。

我们的解读分为三部分,分别是:

第一,德国“圣战计划”的缘起:在一战之前,德国人是如何布局这个野心勃勃的大战略的?

第二,德国“圣战计划”的实施:一战中,德国、奥斯曼帝国、英国和俄国都在中亚和中东地区有怎样的战略手笔,德国在阿富汗、波斯和印度的战略,成败如何。这一部分也是我们解读本书的重点。

第三,德国“圣战计划”的失败、影响与启示:为什么半路出家的英国“业余特工”劳伦斯一出手,就干成了德国人干不成的事?德国的失败与英国的成功,原因何在?德土英俄诸国的“新大博弈”,又对一战乃至今天的世界,造成了什么影响?

 

第一部分

我们就先从德国圣战计划的由来说起,首先需要盘点一下,一战开始前,德国的战略态势。

在20世纪初,欧洲形成了对立的两大军事集团,协约国和同盟国,协约国是英法俄,同盟国有德国、奥匈帝国,以及意大利。

对德国来说,它的优势是:陆军世界第一,海军虽然不如英国,但综合军事实力,在全世界数一数二。

然而它的劣势也很明显:对手太强,盟友却不太给力。德国的对手法国,虽然是普法战争中的手下败将,但好歹也是欧洲第二陆军强国;英国更不必说,世界第一海军强国,再加上遍布全球的殖民地,能动员起上百万的兵员;东线的俄国,虽然军队装备落后,但规模庞大,最多可以动员上千万兵力。再看德国的盟友呢,垂垂老矣的奥匈帝国,经济实力差,国内民族复杂,意大利实力更差,还首鼠两端,一战爆发后果然就转投了英法阵营。可以说,一战前,德国的战略态势相当不利,四面受敌。

所以德国也一直在寻求破局之策,那么突破口在哪呢?以德皇威廉二世为首的德国决策层,将目光投向了土耳其奥斯曼帝国。

奥斯曼帝国当时已经日薄西山,早就不是一流强国了,按说对战争天平,起不了什么决定性作用。然而这个国家却有一项潜力,如果发挥得当,也大有可为,特别是对英俄两国来说,堪称杀手锏。什么呢?就是奥斯曼帝国有可能搅动中亚这个“心脏地带”的格局。因为奥斯曼帝国的国家元首苏丹,同时也兼有哈里发的头衔,哈里发就是伊斯兰教的最高领袖,而中亚以及西亚的居民,都以穆斯林为主,从理论上说,他们都要听命于哈里发,也就是奥斯曼苏丹,当哈里发颁布宗教法令宣布“圣战”,他们都有义务出兵响应。

德皇威廉二世看中了这一点,打算借用土耳其人的力量,把中亚和中东的各个穆斯林民族发动起来,帮德国人在中亚建立一个立足之地:从中亚向北可以直插西伯利亚,那里是俄国最柔软的腹部,一旦切断西伯利亚铁路这条大动脉,俄国就首尾不能相顾;而同样,从中亚南下就是印度,那里是大英帝国最重要的财源,如果能动摇英国在印度的统治,英国势必也就无力再战了。

在威廉二世看来,这绝对是一个大招儿,一旦放出来,德国在地缘战略上的劣势就有望一发扭转。因此,威廉二世在一战之前就竭力拉拢奥斯曼帝国,以此来示好伊斯兰世界,希望能借助土耳其苏丹的“哈里发”身份,把从高加索到伊朗再到中亚的穆斯林,全都拉到自己旗下。

出于这个目的,德国早在19世纪末,就开始有意识地讨好土耳其人乃至整个伊斯兰世界。

1894年,奥斯曼帝国发生了亚美尼亚危机,大批亚美尼亚人遭到屠杀,引发了欧洲公愤,这时候威廉二世出面,在国际上力挺了奥斯曼苏丹。

1898年,在苏丹的邀请之下,威廉二世开始了他的伊斯兰世界之旅。在大马士革,他拜谒了中世纪著名的穆斯林英雄萨拉丁陵墓,还承诺要自费为萨拉丁重修一座顶级的大理石陵墓。在萨拉丁墓前他甚至声称,自己很反感基督教世界内部的争吵,如果自己不是天生的基督徒,会选择成为一个穆斯林。这一言论震惊了整个欧洲,而伊斯兰世界中甚至谣传,威廉二世已经秘密皈依伊斯兰教,随时准备联手奥斯曼苏丹对欧洲发起“圣战”。

除了表姿态,威廉二世还拿出了一个足以把他的战略变成现实的计划:他要和奥斯曼帝国共同筹建一条“柏林—伊斯坦布尔—巴格达”大铁路,一旦建成,在战时德国就可以把军队和武器投送到中亚,这样一来英国人在印度洋上的制海权就等于没用了。这也是最让英国人担心的。

那么看看土耳其人对此做何反应,他们愿意按德国人的计划行事吗?

其实土耳其本来是英国的天然盟友,在19世纪,要不是英国人几次危急关头出手相救,奥斯曼帝国可能早就被俄国肢解甚至吞并了。但是到了20世纪,英国人权衡国际局势,加入了法国和俄国的集团,这就意味着,在俄土矛盾中,他们不能再站在土耳其人一边,帮他们对抗俄国了。所以,土耳其人急于需寻找新的靠山,送上门来的德国人,就成了不二选择了。

就这样,在一战开始前,奥斯曼帝国虽然并没有和德国正式结盟,但双方已经走得很近,并且凭借着对奥斯曼帝国的亲善表现,德国在伊斯兰世界也赢得了良好的印象分,他们甚至绕开奥斯曼帝国,直接资助印度的反英独立运动,拉拢的对象也不仅限于印度穆斯林,还包括锡克人,试图组织印度的反英统一战线。

1913年,一战爆发的前一年,德国扶植的印度独立运动领袖达维尔在美国旧金山的一次集会上公开声称,德国将很快与英国交战,他们应该为即将到来的独立战争做好准备。而此时,德国驻旧金山领事就跟达维尔一起,坐在会议主席台上。很显然,他们达成了某种默契。

好,以上就是德国在一战前谋划的中亚战略,核心可以总结为,通过拉拢奥斯曼苏丹,在伊斯兰世界建立亲德、反英俄的同盟,打通从德国直到中亚内陆的线路,同时扣住英俄两国的命门。那么这个看起来宏伟又精妙的战略,实施情况如何呢?下面我们就说说德土两国一战期间在中亚的作为。

 

第二部分

1914年一战爆,威廉二世向德国在东方所有的外交官和特工下达了一条著名的命令,要求他们“释放整个伊斯兰世界对英国的愤怒”。

在德国的资助和运作下,奥斯曼帝国正式加入德奥同盟,亲德派领袖恩维尔·帕夏全盘掌控了帝国大权。此后,奥斯曼苏丹发布了对英国及协约国的圣战教令,这不是一般的宣战书,而是带有宗教性质的、针对“异教徒”的全面战争动员令,不仅奥斯曼帝国全境都宣布了哈里发的圣战号召,土耳其人印刷的圣战传单和圣战旗帜也被送到了埃及、高加索、中亚和印度,传达给当地的穆斯林团体。德土两国,还希望说服英俄军队中的穆斯林士兵拒绝为英俄而战。

恩维尔·帕夏建议,德国应该派出一队精心挑选的军官与特工,组建一个秘密的土德联合军事特派团赴波斯和阿富汗,把它们拖入战争。而土耳其方面,则派出一支1000人规模的远征军,跟德国特派团一起东进,协同行动,负责在中亚建立军事据点,招揽当地人来投效。

很快,德国那边组团完毕,特派团由资深外交官和精锐特工组成,人人身怀绝技,首领是外交官瓦斯穆斯和军官尼德迈尔,这两人都有在伊斯兰地区深厚的活动经验。

特派团的东进之路像谍战电影一样奇趣横生,本书里讲到了很多有意思的细节,比如,为了安全通过中立国罗马尼亚,德国特派团将自己打扮成一个巡回马戏团,各种行李和设备都贴上相应标签,伪装成马戏团道具,长长的金属无线天线被标注成了“帐篷杆”。

当德国特派团几经周折在伊斯坦布尔集结完毕后,土耳其那边却掉链子了。因为土耳其军队一开战,就在埃及和高加索地区先后惨败于英俄,这不仅大大打击了恩维尔·帕夏的圣战野心,也让兵力捉襟见肘的奥斯曼帝国连一支千人远征军都派不出了。

但德国特派团没有气馁,他们决定甩开土耳其人单干,两位团长兵分两路:外交官瓦斯穆斯前往波斯南部,因为他在当地认识很多部落首领,可以在那里传播圣战;军官尼德迈尔率领的特派团主力,按原计划前往阿富汗首都喀布尔。

1915年春天,瓦斯穆斯来到了波斯南部,在当地如鱼得水,组建了一支上千人的反英武装。

1915年夏末,尼德迈尔的德国特派团主力跋涉上千里,穿越了盛夏的沙漠,用高明的骗术绕过了英国与俄国的两支追踪巡逻队,成功到了阿富汗。

另外,德国人在印度的布局也开始收效,美国印度侨民中的锡克教徒,已经大批从旧金山起航返回印度,准备发动反英起义,总人数达到了8000人,谋划的起义日期定在1915年2月。

英国方面,对德国人在亚洲的活动本来就非常惶恐,他们把德国特派团称为“黑色天使团”,对锡克人的起义谋划,更是如临大敌。可以说,德国的战略意图对英国来说非常致命。

可是,德国人在执行方面却出了岔子,本来按计划,他们将为印度起义者提供武器,德国人准备了一艘货船,载有“50万支左轮手枪、10万支步枪、20万箱弹药和两部完整无线电台”,从这些装备可以看出,这不是为正规军准备的,而是准备运用于某种暴动。

结果这艘船还没出地中海,就被德国的昔日盟友意大利给扣押了,武器没能如期运到印度起义者手里,起义不得不延期。

眼看武器从欧洲本土运不过去,德国间谍又试图从别的渠道拿货,德国的驻美机构从美国买了两船的军火,准备横渡太平洋运过来,德国驻菲律宾的领事也从当地购买了5000支步枪和500支手枪,此外还从在中国购买了不少武器,准备通过走私,经缅甸运到印度。而印度起义者们也满怀期待,他们相信这次不会再出差错,并且已经把起义日期定在了1915年圣诞节。

就在等待时,新加坡出了一个差点改变地区局势的意外。当时英国驻守新加坡的部队中有很多印度人,在印度革命者的长期策动下,他们发动了兵变,几个小时内杀掉了40名英国军官和官员,大有一举控制新加坡的势头。但就在此时,几艘俄国、日本和法国战舰恰好在新加坡附近巡逻,这几国都是英国的同盟,发现状况一起出手,粉碎了兵变。试想,如果新加坡落到了印度革命者手中,必定会大大增强印度人的斗志和信心,甚至可能在印度和东南亚的英国殖民地引发连锁反应。但是,运气并没有站在印度起义者这边。

而接下来他们的运气仿佛越来越差,德国人从美国运军火的船,出发前其中一艘被美国海关部门扣了,武器全部被没收,只让他们带着一船的传单运过来,另一艘船遭遇逆风,不得不放弃了航行。从菲律宾开来的船中途莫名搁浅在荷属东印度,也就是今天的印度尼西亚,武器也被扣了;印度起义者设在泰国的军火库和集训营也暴露了,泰国当局迫于英印殖民当局的压力,逮捕了数百名印度和缅甸的起义战士,印度起义者在缅甸发动起义的计划也破产了。

在这一连串的打击下,印度的起义没开始就结束了,300多名起义者被逮捕,策划已久的“圣诞大起义”,在1915年圣诞节前10天被粉碎。

至于德国人在波斯和阿富汗的策动,也全以失败告终。

1915年10月,尼德迈尔率领的德国特派团历尽艰辛,终于见到了阿富汗的最高统治者,要求他履行作为一个穆斯林的责任,响应哈里发的圣战号召;阿富汗方面的态度很明确:德土两国出钱、出枪、出援军,我们就干,否则免谈。德国此时没有能力满足,阿富汗人就借故拖着,其实他们此时也在跟英国接触,并借机两头开价,两头拿好处,最终整个一战期间阿富汗都保持着中立,没有加入任何一方。

至于波斯方面,德国外交官瓦斯穆斯在波斯南部拉起一支队伍,并且在1915年11月,袭击了当地一座英国领事馆,俘虏了包括领事在内的十几名英国人。本书作者分析,瓦斯穆斯可能想借此引起英国和波斯发生冲突,迫使波斯站到德国这一边来,可他的计划同样没能奏效,在俄国的威胁下,波斯统治者最终选择了继续严守中立。

到了1915年底,随着印度起义的胎死腹中,德国在中亚的战略谋划,可以说已经失败了。腾出手来的英国,也准备发动反击,他们做了哪些反制措施?这又如何影响了一战的走势,以及战后的国际局势呢?下面第三部分,我们就来说一说“新大博弈”的结局和影响。

 

第三部分

进入1916年,欧洲的战事再次激烈起来,凡尔登战役、日德兰大海战、索姆河战役,这些一战名局,都在1916年上半年先后上演,德国已经顾不上中亚和印度了。

而这个时候,英国也出手,在东方对德国和土耳其发动反击,他们的战略跟德国人如出一辙,也是通过策动当地人的反抗,来造成敌人的内部瓦解,只是他们做得,要比德国人成功得多,而且这一切,是通过一个“半职业人士”来实现的,他就是大名鼎鼎的托马斯·劳伦斯,也就是“阿拉伯的劳伦斯”。

德国和土耳其的战略,是凭借土耳其苏丹的哈里发身份,发起针对英俄的“穆斯林圣战”,劳伦斯却来了一手“反圣战”,他深入中东的阿拉伯部落,说服他们反抗奥斯曼帝国,这一下果然起到了釜底抽薪的奇效。

原来,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虽然都是穆斯林,但彼此关系很微妙,作为创立了伊斯兰教的民族,阿拉伯人对于土耳其人占据伊斯兰世界统治地位,一直心怀不满,而奥斯曼帝国的持续衰落,也早让后者的威望所剩无几。再加上20世纪初,“民族独立”“民族自决”是最流行的时代呼声,劳伦斯就以许诺“帮助阿拉伯人摆脱奥斯曼帝国实现独立”为诱饵,成功地把阿拉伯人拉拢过来,在奥斯曼帝国腹地发起了“阿拉伯大起义”——这正是德国人想要行之于印度却没能成功的。

结果,反倒是奥斯曼帝国后院起了火,土耳其人疲于应付,对德国更帮不上什么忙了。这样一来德国人在伊斯兰世界谋划已久的战略大手笔,可以说完全失败,甚至适得其反了。

此外,瓦斯穆斯在波斯南部的一次行动时,意外弄丢了公文包,包里装的德国外交电报密码本,因此落入英国人手中。虽然早在开战之初,英国特工就通过策反活动,掌握了一大部分德国的密电码,但瓦斯穆斯的密码本仍然是重大收获。1917年德国外长齐默尔曼拍发了著名的“齐默尔曼电报”,试图拉拢墨西哥对付美国,防止美国参战帮助英国,而这封电报被英国谍报部门截获并破译,这其中也有瓦斯穆斯密码本的“功劳”,这部分的相关内容,你可以到我们讲过的《齐默尔曼电报》中去了解。

齐默尔曼电报曝光后,美国有了理由参战,并且直接决定了战争的胜负。这其中虽然瓦斯穆斯的密码本并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但同样起了助推作用,从这个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德国人中亚战略的纰漏,加速了他们在整场战争中的失败。

以上就是英国人针对德国的中亚、中东战略做出的反制,说到这我们可以探讨一下,为什么这场“新大博弈”中德国人缘更好、下手更早,却一事无成,反倒是起先处处被动的英国,最后获胜?

前面讲到过,德国人在印度策动的起义,几次都阴差阳错地失败了,看起来好像只是差了点运气,但其实仔细分析就会明白,德国在亚洲拥有的战略、外交资源都跟英国不在一个等级,实力的差距才是根本原因。

从在亚洲的实力对比上说,德国和奥斯曼帝国在中亚缺乏可靠的军事存在,毕竟对波斯和阿富汗来说,俄国和英印殖民当局都是近在咫尺的强敌,而德国和土耳其人在中亚没什么军事力量,土耳其人连一开始承诺派遣的1000人远征军都派不出来,最终只能开出一张圣战教令,这就很难说服阿富汗人和波斯人冒险向英俄开战,为他们火中取栗。

而从理念上说,我们对比劳伦斯和德国特工的成败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德国人的观念太过时了,他们幻想伊斯兰世界会团结在哈里发旗下进行圣战,这种想法简直是停留在中世纪,而劳伦斯给阿拉伯人的是民族独立和更多自主权的承诺,这才更符合20世纪的政治潮流,而这也决定了伊斯兰世界在一战中的人心背向。

当然,后来英法没有兑现劳伦斯给出的承诺,阿拉伯地区仍被他们分割统治,不过那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这场“新大博弈”还有一个延续至今的影响,不能不提,那就是高加索地区的种种历史遗留问题,都是因此产生的。

1917年俄国革命爆发,俄罗斯帝国崩溃,这让俄属高加索成了真空地带。土耳其人果断抓住机会,联合高加索地区的穆斯林兄弟阿塞拜疆人,将势力发展到高加索地区。1918年4月,阿塞拜疆首都巴库被亚美尼亚人和俄国布尔什维克攻陷,多达1.2万阿塞拜疆人身亡,包括大量老幼妇孺。奥斯曼帝国决定出兵帮阿塞拜疆收复巴库,这是日暮途穷的土耳其人最后一次胜利,他们把支援亚美尼亚人的英军赶出巴库,并且也屠杀了9000多亚美尼亚人,作为报复。

高加索的血腥缠斗对一战的大局虽然没有什么大的影响,但接踵而至的屠杀与反屠杀,却进一步加深了阿塞拜疆人和亚美尼亚人在这一地区的历史宿怨,直到今天,两国还没有实现和平。

 

结语

好,说完了新大博弈的结局、成败原因,以及影响,这本书就差不多讲完了,最后再总结一下本期的主要内容:

一战前,德国为了扭转不利的战略态势,策划了联合奥斯曼帝国,打算借助哈里发的宗教感召力,在中东、中亚和印度发动圣战,颠覆大英帝国的统治。

一战打响后,德国与奥斯曼帝国结盟,并派出军事特派团等方式,在阿富汗、波斯和印度,启动圣战计划,但一来因为奥斯曼帝国的不配合,二来因为德国缺乏在这些地区的军事存在,三地的圣战计划都以失败告终。

德国圣战计划失败后,阿拉伯的劳伦斯走上了历史舞台,做成了德国人没有做成的事,这也从反面证明了德国圣战计划在理论上是脱离时代的。新大博弈以英国后来居上而告终,但它遗留的一些影响,今天仍在持续发酵。

我们已经讲过很多关于一战的书了,中亚和中东,在一战中属于边缘地区,一般很少会被注意到,而通过这本书我们看到,一战中这里也曾经上演过精彩的谋略和博弈,这能让我们更了解一战的全貌,也能弄清中亚和中东地区一些当下时事的历史渊源,这就是这本书的最大价值。

《新大博弈》读书心得:重现一战期间英俄德土围绕中亚的博弈,揭秘德国“圣战计划”的缘起与失败,探讨其对一战及后世的影响。书中策略与反转引人深思,历史细节丰富,展现地缘政治的复杂性。

《许倬云说美国》读书笔记

admin阅读(6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许倬云说美国》。

许倬云1930年出生在江南的一个书香门第,家学深厚,恰好又赶上新旧交替的剧变时代,所以,他对历史问题有很深刻的思考。「每天听本书」曾解读过他的《说中国》。今天要聊的这本《许倬云说美国》可以看作是《说中国》的姊妹篇。

研究中国历史的许倬云为什么要写一部美国史作品呢?

美国对许倬云来说,是一个安身立命之所,他二十多岁的时候就前往美国求学,后来在美国侨居六十年,从事历史研究、教学工作。所以,美国也成为他观察现代西方文明的窗口、剖析帝国盛衰变化的社会实验室。

他第一次踏上美国土地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那正是美国国力最鼎盛的时候。但是,今天他却这样说:“六十年前,我满怀兴奋进入新大陆,盼望理解这个人类第一次以崇高理想作为立国原则的新国家,究竟是否能够落实人类的梦想。六十年后,却目击史学家、社会学家正在宣告这个新的政体病入膏肓……回顾初来美国,曾经佩服这一国家立国理想是如此崇高。在这里客居六十年,经历许多变化,常常感慨如此好的河山,如此多元的人民,何以境况如此日渐败坏?”

今天这本《说美国》既是作者客居生涯的回忆录,也是他剖析美国社会病理的诊断报告,他在书中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为什么蒸蒸日上的美国在近几十年却一步步走向衰败?

作者在书中把中国作为参照物,从文化的角度思考了美国衰落的原因。许先生提到:“比人稍微长一点是政治,比政治稍微长一点是经济,而文化仅稍次于自然,乃是万年鉴。”作者认为,美国文化的脉络是“神”的隐退,也就是推崇个人主义。两百多年来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像作者一样满怀憧憬来到美国,希望融入这个社会。但随之而来的工业发展要求分工合作,城市生活造成密集定居,这就和美国底层的个人主义发生剧烈碰撞。“神”的隐退、城市发展带来的集体化这两种力量的互相纠缠碰撞,造成美国社会的撕裂和重组,由此引发了美国的衰败。

 

第一部分

在我们的印象中,美国是高科技和现代化的象征,但其实美国是个宗教色彩非常浓厚的国家。美国有句国家格言叫“我们信仰上帝”(In God We Trust),这句话被印在了纸币上,渗透在人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美国总统就职的时候,要把手放在《圣经》上宣誓,国会开会前,议长也要带头读一段《圣经》。既然宗教对美国这么重要,那为什么作者认为美国文化的脉络是“神”的隐退呢?

中国和美国都是庞大的共同体,但中国有几千年历史,如果对应中国历史的话,美国是在乾隆年间建立的,到现在不到三百年。美国文化的形成过程,就是世界各地人民不断涌入的过程。这个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叫“定居”,第二个阶段叫“移民”。

我们先看第一个阶段“定居”。定居和移民是不同的,“移民”的意思是以外来人身份加入某地,共同生活;而“定居”这个词可能暗含一个意思,那就是“这里原本没有主人,我来这里固定居住,成为这里的主人”。

但我们知道,美洲原本有土著居民,只不过美国人在写本国历史的时候,习惯于把欧洲人远渡大西洋来美洲打拼作为起始点,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就是《五月花号公约》的签订。以前,我们经常把它作为美国政治的胚胎,其实它也是美国文化中最重要的那一味底料。

作者提到,在《五月花号公约》的精神指导下,新大陆竟然出现了一个“神权政体”,而这个“神权政体”最后孵化了美国。《五月花号公约》迸发出的强大力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说美国最初是一个“神权政体”呢?

“五月花号”是从英国驶向了北美,我们现在不妨先回到英国看看发生了什么。

当时的英国乃至整个欧洲正在进行“宗教革命”。欧洲的基督教是单一神信仰,也就是说,上帝之下所有的生命都是平等的,人类的所有行为也是上帝意旨的体现。但中世纪封建社会,上帝和民众之间却出现一个媒介,这就是罗马天主教会,民众也被分为贵族、平民和奴隶。你看,中世纪的基督教世界就是一个阶级化的社会。所以,近代欧洲各国爆发了宗教革命,出现许多新教教派,要求兑现“平等”。其中有的教派主张比较激烈,比如“加尔文宗”提出,《圣经》是唯一最高权威,任何教会或个人都不能成为传统权威的解释者和维护者。乘坐“五月花号”来到美洲新大陆的那些人,正是英国一些信奉加尔文主张的新教教徒,他们也被称为清教徒。他们为什么要离开英国呢?

英国当时也进行了宗教改革,出现了英国国教。这英国国教却换汤不换药,本质上还是罗马天主教那些东西,只不过“英格兰教会最高领袖”不再是罗马教皇,变成英国国王。清教徒对这样不彻底的宗教改革很不满,他们在英国国内也被排斥。一部分清教徒就满怀怨气来到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而他们登上美洲便发誓,要在神恩的庇护下建立一个新世界,建设一个让全世界景仰的“山巅之城”,落实每个人应有的平等和自由。在这种朴素的宗教思想的指导下,当地清教教堂拥有极大的威权。立法的理论依据必须追溯到《圣经》传达的理念,司法活动也要符合教义规范。

新教精神主张开拓进取,衡量一个人是否对上帝虔诚,主要不是看他做多少祷告,而是要看他是不是用心地做自己的工作。而通过工作获得的财富其实是来自上帝的奖赏,是用勤奋、守时、讲信这些美德换来的。无论是“五月花号”横跨大西洋,还是殖民者在北美艰苦创业,甚至是后来向西开拓的过程,一群群人抛弃已有的一切,奔向未知的前途,这都有赖于宗教力量的聚拢和推动。

听起来“神”左右着一切,但接下来的北美殖民地却出现了“神”的隐退。

北美殖民地的环境和欧洲不同,这里自然环境艰苦,但地广人稀,土地肥沃。你只要足够勤奋,就能有自己的一块地,温饱问题肯定能解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人人都承蒙神恩,通过更辛勤的工作,赚更多的钱,以自己的行为彰显神的恩典,证明自己是“神的选民”。个人主义在这时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

但这里其实有个隐含的问题,“神的选民”就像个资格证书,没有拿到证书那些人就不配与拿到资格证的人为伍,他们不能蒙受神恩,会被看作异类。比如,在自以为蒙受神恩的殖民者眼里,那些落后的原住民就是异类。殖民者会理直气壮地任意处置他们眼中的异类。这导致数百万原住民被驱逐和杀戮。

你看,在这个时候,生物演化论中弱肉强食的原则,被自然而然引申到社会竞争中。信奉个人主义的成功者对失败者不会有怜悯,更不会同情。这也就是,为什么美国人会把祖先的殖民活动称作“定居”,而不是“移民”。

这样的话,整个社会弥漫着无情的竞争,人们信奉“胜者为王”。两百多年来,这种观念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行为。原本清教徒主张的“在神的面前一切都平等,在神的庇护下,所有人都应当有自由”,竟然转变成“我可以为所欲为,因为我是胜者”。这个过程中,“神”的主张成为人们口中的套话,“神”完成了个人主义合理性的论证,最终隐退。

到这时,美国文化才只有底料。那些撒下底料的“定居者”们在身份上有个共同点,他们都是“英格兰清教徒”,也就是所谓的“WASP”(白皮肤的盎格鲁-撒克逊清教徒)。接下来的“移民”将给美国文化放入佐料。

美国独立之前,欧洲移民可以自由进入美洲,荷兰人、比利时人、德国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习俗陆陆续续在各地组成小的移民社会。到后来,欧洲发生革命或是饥荒,欧洲各地有更多人逃到新大陆。美国人口从四五百万跃升到七千五百万。美国立国以后,需要开发广大内陆地区。紧接着19世纪到20世纪之间,美国开始了大规模工业化。这都需要越来越多的劳动力。因此,美国开放门户吸收欧洲的移民。后来,来自东方的中国人、日本人等族群也参与了开拓西岸的工作。

但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各种族裔的到来,给美国社会放入多元复杂的文化佐料,会不会导致底料变质呢?

由于最初英裔人数长期占绝对多数,比非英裔加起来都多,导致英语民族、英语文化成为这个新国家的主流。随后加入美国的新移民,就必须接受英语民族的支配,自愿地融入英语文化之内。而且,欧洲移民大多属于基督教系统,他们融入美国困难并不大。当然,那些被掠卖到美国的非洲后裔,长期被美国人看作是“会说话的牲口”,不在国民之列。

南北战争后,美国工业化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许多非欧洲人来到美国。这时美国政府就开始挑三拣四了。最著名的是《排华法案》,将中国的移民配额尽量压缩。其他来自东方的人民,命运也没有太大的不同,只是他们人数不如华人众多,不太引人注意。

这种歧视政策,一直到1924年依然存在。那一年,联邦政府再次修改了移民种族配额。根据所谓“优生学”的原则,大部分配额给了来自英格兰、苏格兰和爱尔兰的人群,每个群体进入美国的人口都是几万人。其次是北欧各国及德国,这些地区进入美国的移民也数以万计。以上这些人已经占到配额的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联邦政府就要精打细算了。政府首先降低了犹太人、南欧、东欧移民的配额比重,因为这些族群在美国已经有很多。像法国、意大利、希腊、捷克、波兰等国,进入美国的移民被划定在几千这个量级,其他欧洲族群的配额更少,只有几百人。而东方各国每年一个国家只有一百人的限额。这是个什么概念呢?欧洲小国列支敦士登当时的人口不过一千多人,他们的配额竟然也是一百人。

这些数字直白地说明:纽约港口自由女神欢迎的是欧洲白人,尤其是他们认为种族优秀的日耳曼和北欧各族。但你也一定发现了,这些堂而皇之的说辞,归根到底是避免文化基因被破坏。到2007年,美国清教徒人数仍占一半以上,属于基督教体系的人数占四分之三以上。

既然美国成功地保持了所谓的“纯度”,这样的话美国社会应该是一个大熔炉,但美国现在的撕裂却非常突出。甚至在白人内部,支持特朗普的群体就跟支持拜登的群体存在严重对立。

 

第二部分

按理说不同背景的人生活在一起,时间长了就容易互相同化,况且美国建国时间短,两百年来不断强化建国理念,显然更容易融为一体。为什么美国社会的撕裂程度近些年好像越来越严重呢?

作者认为,美国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带来不可避免的集体化,但这与美国的个人主义传统是抵触的。正是在个人主义和集体化的对抗纠缠中,美国社会被反复撕裂、重组。

接下来我们将把镜头对准一个城市,匹兹堡。

我们知道,工业化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钢铁的生产能力又是一个国家工业水平的风向标。匹兹堡就是观察美国工业化、城市化的绝佳样本。

作者在匹兹堡住了四十几年,长期在匹兹堡大学历史系任教,他亲眼看着“钢铁之都”匹兹堡走向辉煌,又在20世纪80年代走向衰落。

钢铁生产离不开煤矿和铁矿。美国的铁矿主要储藏在五大湖地区。而阿巴拉契亚山区北部一带是美国煤矿的重要储藏区。匹兹堡恰好处在一个绝佳的区位,它距离煤矿区和铁矿区都很近,而且这里水陆交通便捷,所以在美国工业化过程中,成为美国最重要的钢铁工业城市。在19世纪末,美国的钢铁产量占全世界总产量的40%以上,其中匹兹堡是美国最大的钢铁基地,占美国钢铁总产量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二,因此匹兹堡被人称为“世界钢都”。

一战前后,美国重工业和铁路建设迅速发展,钢的需求量不断加大。二战期间,由于战争对钢铁的巨大需求,匹兹堡更是进入钢铁工业发展的“黄金时期”,当然这也是美国经济的腾飞时刻。作者刚到匹兹堡时,总是看到河上出现大型的拖船拉动十三节驳船,那些还只是运送煤渣、铁砂的船只。钢铁业每天需要几万吨的原料,生产规模让人难以想象。

而匹兹堡钢铁产业的发展,促成资源、资本、管理、技术以及劳动力的聚集。不只是匹兹堡城市周边小城镇、农村的民众被吸引过来,很多掌握技术、懂得管理的高素质劳动力也来到这个城市寻找机会。卖苦力的人会成为劳工,而有所专长的人可能会成为中层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你看,这就是一个集体化的过程,工厂主、大资本家之下,出现了两个大的群体,一个是劳工群体,还有一个是中产阶级。

出于节省支出的考虑,收入不太高的劳工会住在工厂附近,这样可以降低通勤成本,但显而易见的坏处是工厂附近空气污染比较严重。所以,收入略高的中层阶级就会选择在郊区居住。

那工厂主、大企业家会住在哪儿呢?他们是掌握资本、负责决策的人,并不需要每天待在工厂里。因此,他们会在更宜居、更现代化的纽约、佛罗里达这些城市买房置地。

来看一下当时匹兹堡的城市布局。

匹兹堡市中心是最繁华的地区,这里集中着大商店、工商总部和文化教育机构。以市中心为核心,放射出一条条通向城市外围的大路,紧紧围绕市中心的是一圈中下层和穷困劳工的住宅区。继续向外就是郊区,这里住着中上层的居民。

你看,工业化带来了城市化,而随之而来的集体化打破了城乡、族群的关系,一定程度上重新整合了美国社会。而且,这还会重塑美国文化。美国会出现一种个人主义和集体化糅合的文化现象。

前面我们提到,美国文化的核心是个人主义。新教徒为了证明自己是“神的选民”会积极竞争努力工作,赚更多的钱、获得更高的名誉。那赚到钱之后呢?

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回报社会,宗教上的论证是:我赚取的财富只是在临时替上帝保管。我已经证明自己是“神的选民”,这时候我不应该把财富据为己有。就拿匹兹堡出身的“钢铁大王”卡耐基来说,他事业成功以后,将个人财富用于公益:比如办了一所大学,捐建了自然博物馆和许多公共图书馆,他还捐助建设了纽约的卡耐基音乐厅,并设立了一个为世界和平而努力的卡耐基基金会。

但对于很多普通人,他们并没有大资本家那样疯狂赚钱的个人天赋和综合条件。辛辛苦苦赚到钱后,他们会选择另一个方向,这就是享乐主义。尤其是在二战以后,美国迅速繁荣,聚积了巨量财富,并登上世界领导者的霸主地位。国民也更希望在工作之余享受个人奋斗的劳动成果。这就催生了美国两项非常吸金的产业,娱乐和体育。

美国本来就有民间娱乐的传统,在开拓内陆的时期,就有很多小剧团搭乘篷车四处游走巡演,后来随着经济发展,出现了高级的歌剧院、音乐厅。但真正普及于一般人民的,则是在一战以后快速发展的电影业。普通民众不需要花很多钱,就能达到享乐的目的。

体育产业更是这样。美国移民最初主要来自欧洲,他们延续了欧洲各民族好动的传统,创造了棒球和现代篮球运动,还把欧洲的足球改造为美式足球。其实,这三种运动原本都是学校的体育项目。后来成为全民娱乐的项目。娱乐中最能获得快感的要数各类比赛。以上球类运动都有全国级别的比赛项目。那些普通的劳工,虽然收入不高却努力储蓄,盼望能够在赛季看一场球。球赛门票加上旅费、住宿、饮食等支出,就要占掉一位劳工的月薪的一大块。但是他们乐此不倦,因为许多人自以为,球队代表城市,也就代表城市中普通的自己。

作者到达匹兹堡时,匹兹堡在棒球、篮球、美式足球三种球类上都获得冠军,“三冠王”的荣耀让市民们彻夜狂欢。作者询问邻居:“难道是因为球员都是匹兹堡本地队青年吗?”邻居瞪了一眼说:“匹兹堡队,这个词还不够吗?”

你看,个人主义和集体性明明是相互对立的,但个人享乐和集体荣誉感在这时却出现了某种契合。

看起来这是好事,但问题很快就出现了。看到娱乐活动的感染力,很多政客就想在政治活动中试试这种方法。美国前总统罗斯福运用无线电,直接向全国的选民解释他的政策;肯尼迪利用电视,以英俊的外表、善辩的口才,吸引了无数的选票。特朗普更是直接使用“推特”传达他的观点,直达每个选民手上的手机。

这时,政治家会凭借情绪化的表达、直接的个人形象来获取选票,而不是传统的理性思考和辩论。政治活动慢慢变得娱乐化,注重感官享乐的下层民众,会认为自己也参与了政治,和同道中人一起影响了国家。

看起来个人主义和集体性实现了融合,其实是被撕碎了。要不要全民医保?要不要限制亚裔的入学比例?要不要提高养老金?要不要在美国南部边境建墙?针对一些具体的政治主张,民众会追随不同的政客,一方面更紧密地跟同道中人站在一起,另一方面与持不同意见者针锋相对。

更严重的问题还在后面。随着工业化发展,美国劳工工资不断上涨,到80年代,美国的钢铁业在世界上失去了竞争优势。而欧亚大陆经济复苏,欧洲凭借原有的技术底子,在和平环境中奋起直追,产品质量超过美国;亚洲有大量廉价劳动力,生产的钢铁更便宜。后来,欧洲和日本的钢铁甚至卖到昔日的“钢铁之都”匹兹堡的大钢厂门口。

匹兹堡的钢厂被迫纷纷关闭。以匹兹堡为代表的许多城市不得不调整产业结构。虽然天色晴朗、空气干净了,但每一家工厂的倒闭,都可能造成附近整个小镇的失业,与日常生活有关的交易活动也迅速减少。匹兹堡一带的五大湖区原本是美国的工业带,这时得到了一个新外号——“铁锈带”。在这个过程中美国的社会被再次重组,然后再次撕裂。尤其是,原来庞大的中产阶级出现了分化。

从事财经、医药、法律、媒体行业,以及从政的人汇入上层。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具有国际观,居住在大中都市或房价昂贵的郊区,收入丰厚。

传统经济下的劳动者,包括蓝领工人、商业基层员工以及公私机关的文员,他们没法跟“机器人”抗争,被挤落到贫困线。这些人只能住在城中或郊区房价不高的老社区。他们虽然学历不高,但心存自尊;曾经生活无虑,现在难免心怀委屈。所以在2016的大选,他们把选票投给善于迎合他们心情的特朗普。

传统美国社会中产阶层分裂了:一部分成为新贵,一部分则沦为被挤压的下层。今天,这两个阶层之间几乎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什么接触。

其实,美国的撕裂还不只这样。除了美国的下层要求获得平等,今日美国社会,每一群体都争取平等。于是社会被进一步切割出更多小的群体:比如性别之内,又有男同性恋者、女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及“其他”;少数族群又分割为非裔、拉裔、亚裔、混合后裔等;如果按照收入又分割为富人、中产上层、中产下层、贫困人口等。

每个人可以同时属于多个群体,比如一个人可以是双性恋、非洲裔、中产下层。这种混乱的现象本质上还是美国文化中的个人主义导致的,每个人都异常关注自己的利益是不是受损了。由于个人影响力有限,普通个体就要抱团取暖,通过加入不同的集体组织来表达自己的诉求。

而在美国政治中,他们又被民主党和共和党分别拉拢,彼此之间变得水火不容。所以,我们看到了那一幕:2021年1月,特朗普的支持者因为不满拜登当选美国总统而暴力闯入国会,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结语

回头看,两百多年前,二百五十万欧洲白人来到美洲这个天选之地,他们以“神”的名义构建起一个以个人主义为文化核心的国家。经过多次大的移民潮,美国本想形成一个“大熔炉”,但实际的情况则是,新来的人都是被融合在以英语为国语的文化中,而各种族群自己带来的文化成分,只能隐藏在各自社区之内。尤其是亚洲移民、拉丁裔和非裔等族群入场较晚,只能居于弱势。

在美国发展过程中,工业化和城市化重新整合了美国社会,个人主义表现为享乐主义,势单力薄的下层民众选择在各种集体娱乐性活动中获得参与感。随之而来的经济转型却使很多下层民众对社会心生不满。在个人主义精神下,大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加入各式各样的群体,群体之间冲突激烈。而美国政党会借此机会,更鲜明地提出政治主张,以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美国随之进一步走向碎片化。

随着特朗普任期结束,美国告别了一位特立独行的总统。很多人认为,美国的撕裂可能会有一定程度的缓解,你是怎么看这个问题的呢?欢迎你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许倬云说美国》读书心得:许倬云以历史学者视角剖析美国文化脉络,反思美国衰落原因。书中从个人主义与集体化对抗入手,探讨美国社会撕裂,引人深思美国现状与未来。

《晋武帝司马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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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要为你介绍的书是《晋武帝司马炎》。

司马炎是西晋王朝的建立者,他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近一个世纪的分裂局面,曹操、曹丕没干成的事情,他做到了;他建立了一个新的王朝,祖父司马懿、父亲司马昭没干成的事情,他也做到了。而且,司马炎统治后期,社会稳定,经济繁荣,被后世称作“太康之治”。

这么出色的统一王朝的开国之君,按理说名气应该很大。但与秦始皇、汉高祖、隋文帝、唐高祖相比,司马炎并不耀眼。甚至,前后四代人里,司马炎知名度并不是最高的那个。他的祖父是老谋深算的司马懿,《三国演义》后半部分的主角之一;他的父亲是司马昭,我们都知道那句歇后语,“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甚至,连他的傻儿子晋惠帝司马衷历史形象也很鲜明,说出那句“何不食肉糜”成为昏君的代名词。

今天这本《晋武帝司马炎》是日本著名的魏晋政治史专家、京都学派代表人物福原启郎的作品。作者写的并不是一部历史人物传记,而是以司马家族为核心,介绍了中国历史上一个失败的政权样本,虽然失败但意义重大。这个样本就是司马炎建立的西晋政权。

说它失败,首先是因为这个统一王朝存在时间很短,只有大约50年,其中司马炎一个人就占了25年。更重要的是,西晋虽然结束了东汉末年以来近一百年的分裂,但很快又开启了一个更动乱的时代,长达两个半世纪。作者认为,魏晋国家体制其实是东汉政治体制的延续,换句话说,西晋王朝重蹈了东汉王朝灭亡的覆辙,从这一点来说西晋政权是失败的。

这样短暂、混乱、失败的政权,为什么又说它意义重大呢?

其实,西晋政权是古代中国探索国家组织新模式的一次重要实践。东汉由于“私权化”的泛滥而灭亡,国家政权被外戚掌控,地方社会被豪族把持。所以,东汉之后各个政权都在努力重建“公权化”,其中曹魏政权试图依靠法家式的“威信”力量,最终失败了。司马家族选择了儒家式的“舆论”力量建立了西晋,取得成功,并实现了久违的统一。可惜的是,西晋统治者并没能持续推进公权化,加上外族入侵等原因,这个政权只维持了半个世纪,随后开启了更漫长的分裂期。但它的经验和教训,被后来的各个政权借鉴。

为什么最初司马家族能取得成功?又为什么西晋结束了分裂,反而导致中国进入更加漫长的动荡期呢?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看一下司马家族是怎么崛起的?为什么说西晋的出现具有必然性?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司马家族”,而不是司马懿或司马炎某个人。曹魏政权取代东汉政权,花了一代人。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他一死,儿子曹丕就把汉献帝赶下台,自己当皇帝了。而西晋政权取代曹魏政权,司马家族花了三代人的时间。在司马懿之前,他的大哥司马朗就在给曹操办事。司马懿死后,他的两个儿子司马师、司马昭继续服务曹魏政权。直到第三代司马炎,西晋政权才建立。而且,了解三国历史,我们都知道,司马家族给曹家办事的时候,日子过得可真是提心吊胆,三天两头被怀疑谋反,动不动就被收回职权。但国家遇上难事,还得把司马家的人给请回来。为什么曹家总是防着司马家,却又离不了司马家呢?

这个我们还要从东汉时期说起。

本书作者福原启郎是京都学派的学者,京都学派创始人内藤湖南在中国古代历史分期方面有个观点,他认为东汉中期以前的中国历史是“上古时代”,东汉后半期至西晋为“第一过渡期”,西晋到唐中叶是“中世时代”。我们今天讨论的东汉后半期至西晋,正是中国由上古向中世演变的关键转换期。

司马家族是河内郡的望族。这里的河内可不是越南的首都,它指今天河南洛阳到开封一带。司马家族一直就很阔气,远的不说,我们只看东汉中后期。司马懿的高祖父当过征西将军,这是东汉时期的高级军官;他的曾祖父和祖父都当过地方行政区一把手;父亲当过首都行政区一把手。司马懿兄弟八个,个个都是当时的名士,因为他们的名字中都带着“达”这个字,所以当时人们那把他们兄弟八个尊称为“司马八达”。司马懿排行老二,按理说轮不到他出头,但大哥司马朗在四十七岁的时候去世了,所以司马懿成为家族的领袖,加入曹魏团队。

曹魏政权有什么特点呢?

虽然曹操是“老板”,司马懿是“员工”,但曹操在身份上可比不了司马懿。曹操出身寒族,所谓“寒族”是与“士族”相对的。司马家世代为官,但曹操的祖父曹腾只是个宦官。东汉宦官为了扩展自己的势力,会领养别人家的男孩,曹操的父亲曹嵩就做了曹腾养子。因为这个背景,曹操总被人看不起。我们知道曹操的文学素养很高,写出像《龟虽寿》《短歌行》这样的名篇。这其实反映了,曹操想要出人头地,只能取“才华”之长,补“血统”之短。

这就导致,曹魏政权会呈现这么几个特点。

首先,曹操会注重吸收下层的力量。寒门中也不乏才干的人,但这个社会被士族把持,寒门出身的人倍受排挤,无处施展才华。曹操就多次发布求贤令,把他们纳入麾下。

其次,曹操的政治倾向更偏向法家。我们知道,战国时期法家主张严刑峻法,以达到有序统治的目的。但汉代统治者独尊儒术,当然这个“儒”和孔子时代的儒学不一样,不过道德教化那套东西被汉代统治者选择性接受了。西汉建立后,汉文帝有个举措,废掉肉刑。肉刑指的是人们在触犯刑法后,受到的处罚。这些处罚会对人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比如割鼻子、砍脚、剜膝盖等等。废除那些野蛮的肉刑是有进步意义的,但同时又导致新的问题,这就是刑法系统不再平衡。为什么这么说呢?汉代以前的刑罚,可以分为五个等级,最轻的是在身体上刺字,其次是割鼻子,然后是剜膝盖或砍掉双脚,再高一等是宫刑,最后是死刑,可以看到惩罚层层加码。但汉代取代肉刑的却是剃头、打板子这些,而最高等级的死刑仍被保留。这样的话,刑罚系统就没有梯度了。所以,后来不断有人提出应该适当恢复肉刑。可汉代讲儒学、讲伦理道德,恢复肉刑这种法家做派就一直遭到打压。

到曹操这个时候,他出身不高贵,无法全盘依靠士族,儒学那一套用不上。而且,乱世之中,要想创一番事业,效率更高的当然是法家方案。于是,就有手下的人提出,应该加速推动恢复肉刑。赏罚分明,着有助于维持社会秩序,并能调动人们生产、作战的积极性。

但这里就有个问题。如果曹操不依靠士族,那司马朗、司马懿兄弟俩是怎么入伙的?其实不只司马家族,曹操团队中的荀彧出自颍川荀氏,那个被写入中学课本、喜欢耍小聪明的杨修出自弘农杨氏,这些名门望族都加盟了曹操团队。

这也很好理解。在那个时代,只依靠寒族是远远不够的。社会资源都掌握在世家大族手里,不只是田产,还包括教育资源和上升通道。所谓人才,可不是空有一腔热血就行,要有真才实干。想一下,出身贫苦人家的孩子,没读过书,只会种地砍柴,怎么帮曹操在帐中运筹帷幄?所以,曹操必须同时拉拢士族才行。

但是士族就能看得起曹操吗?这其实是迫不得已。这要说到一个大家很熟悉的战役,官渡之战。交战双方是曹操,以及势头正盛的袁绍。袁绍出自汝南袁氏,你听出来了,他也出身望族。交战之前,袁绍已经占有今天的河北、北京、天津,以及辽宁西部、山西东部、山东北部,更重要的是有大批士族支持他。毕竟大家都是士族,都是东汉的既得利益者,当然要团结在一起了。但在官渡之战中,曹操通过袭击袁绍军粮所在地而取胜。一年后,曹操又通过仓亭之战彻底打败袁绍。这下,很多士族为了在乱世中生存,不得不转投曹操门下。曹操这时也正忙着用人,所以接纳了很多士族入伙。

话又说回来,既然曹操同时获得寒族和士族的支持,为什么还会被司马家族篡权呢?

曹魏政权被司马家族取代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曹魏政权拿法家的思路治国。法家强调“法、术、势”。“法”就是变法修刑,前面讲的推动恢复肉刑的案例就属于“法”的范畴,但很多士族是既得利益者,他们并不追求公平公正的社会法治。其次,“势”是指君王的权威,目的是让所有人敬仰、畏惧。为此,曹氏皇帝建造了豪华的宫殿系统,体现自身的尊贵,但引发了普通民众不满。还有一个是“术”,也就是皇帝统治的权术。我们接下来重点谈一下。

曹操出身寒族,他掌握大权之后,自然也要让自己的家族兴旺起来。曹操软硬兼施,让汉献帝给自己的儿子们封官封爵,比如任命曹丕为五官中郎将,相当于丞相副手;封曹植为平原侯,食邑五千户。

但是曹丕篡汉称帝后,立刻开始限制宗族权力。他让自己的兄弟们交出权力,离开都城洛阳回到封地。同时派遣使者前往巡视,硬找出一些鸡毛蒜皮的罪过,剥夺他们的爵位。

就拿我们最熟悉的那位写了《七步诗》的曹植为例,曹丕称帝时,曹植为临淄候。第二年,曹植因贪污被处罚,贬为安乡候。第三年为鄄城王。第四年为雍丘王。曹丕的儿子曹睿继位后,将曹植的封地先后改为浚仪、雍丘、东阿、陈县。曹植基本上每两年就要被换一次封地,在频繁的迁徙途中,心力交瘁。宗室的其余成员也一样,频繁改换封地,别说发展自己的势力,就是过一段安稳日子都求之不得。

以前看到这段历史,我们会觉得曹丕太可恶,连手足都要折磨。其实,这样做是有前车之鉴的。周天子分封,最终天子地位被诸侯王取代。汉高祖刘邦分封了许多同姓诸侯王,后来爆发了“七国之乱”。也就是说,分封制度创立之初能拱卫王室,但很快就会威胁皇权统治。

另外,曹丕的储君地位是经过激烈斗争后才获得的,为确保皇位稳固,他只能极力限制宗室势力。

只可惜,曹丕防住了宗族,却没有防住外族。司马懿父子篡权时,没有一个曹魏宗室成员能站出来力挽狂澜,最后眼睁睁地看着社稷江山被他人夺走。《三国志》作者陈寿感叹道:“可惜啊,自己订的法律,最终残害了自己!”

其实,曹魏政权的失败,根本原因还是曹家根基不深,曹操政权有大量寒族参与进来分享权力,士族们不太满意,仍然希望由我方队友掌权。最终,他们支持同相同背景的司马懿夺取了政权。

 

第二部分

曹魏时期世家大族那么多,为什么偏偏是司马家族捡了这个大便宜呢?西晋政权的出现有什么意义呢?

首先是司马家族符合“准入制度”,望族出身,被广大士族认为是“自己人”。

其次,司马懿祖孙三代能力都很强,抵抗蜀汉、吴国、辽东一带的势力,都得靠司马家的人。

第三是司马家族的人都选择隐忍,“步步为营”的策略持续了三代人。司马懿先发动兵变,铲除了曹家宗室最强力量曹爽,此后曹魏宗室基本丧失了抵抗力。之后,他的儿子司马师击败了竞争对手夏侯家族,司马家族从此权倾全朝。但这时,司马家族仍没有轻举妄动,他们继续不断在对外作战中建立功业,比如司马昭灭掉了蜀汉,一点点累积社会声誉,并蚕食更多权力。

这样持续几十年,论出身好、有名望、能治国、会打仗,司马家族如果排第二,谁敢排第一。

但我们知道司马家族建立的西晋政权最后是失败的,那为什么作者认为它意义重大呢?

西晋政权最大的意义是,它在古代中国的国家组织模式方面,进行了一次探索。

提到曹魏家族和司马家族的权力转移,我们常用到一个词“篡权”。就像是司马家占了曹家的房子,把原来的主人赶跑了。看起来,曹魏政权和西晋政权没什么区别,毕竟曹魏旧臣基本上都原封不动地留任,只是当皇帝的换了一家人。

不过,虽然房子没变,房子里的秩序却变了。也就是说,两个政权的组织逻辑是不一样的。

司马家族是望族,自然代表士族的利益。所以,司马家族的统治策略不是曹魏的法家那套,而是士族更喜欢的儒家那套。

比如,司马家族格外看重“舆论”。“舆论”在任何时期都很重要,但在魏晋时期尤为关键。

还是要从东汉后期说起。当时宦官专权,士族们私下里以儒家道德理念为标准评议朝政,形成一个个不依赖国家的舆论集团,希望引发社会关注和皇帝重视,后人称之为“清议”。后来,宦官给这群嚼舌根的人们扣了一个政治高帽子,叫“党人”,就是“结党营私”的人。同时,禁止他们入朝为官,这就是非常有名的“党锢”事件。但清议活动并没有因打压而消失,一些士大夫甚至主动提出要与党人连坐,一同接受禁锢。这导致,从东汉开始,尤其是在魏晋时期,舆论成为一股颇具杀伤力的政治力量。

司马家族能够建立政权,其实就是顺应了舆论势头。由于长期动乱,人们特别渴求社会稳定、政权统一。所以,无论是司马懿抗击诸葛亮北伐,还是司马师应付东吴诸葛恪的侵犯,以及后来司马昭灭掉蜀汉,人们正是看到司马家族老老小小都在哼哧哼哧为推进政权统一卖命,所以都给他们点赞加好评。

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也在第一时间把灭东吴作为首要任务,他选用有名望的人担任将领,同时每年十一月都要进行大规模的阅兵,最终在280年完成统一大业。

除了迎合追求统一的社会舆论,西晋政权还在方方面面采纳士族群体提出的意见。曹魏政权倾向恢复肉刑,而士族群体声称,恢复肉刑会造成为政残酷的印象。西晋政权为了避免社会舆论对政权评价降低,所以也附和“恢复肉刑,为时尚早”。

另外,司马炎还努力恢复汉代的社会传统,比如孝道和节俭。儒家认为父母去世后,子女应该穿粗麻布制成的丧服。晋武帝的父母过世后,他服孝三年,同时配合撤减膳食等仪式,以体现孝子因极度怀念父母而茶饭不思。同时,司马炎还当众焚烧奢侈品,向天下示范节俭之道。

除此以外,司马炎还注重招抚流民,兴修水利,劝课农桑,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另外,他宣布解除对汉朝宗室、曹魏宗室的禁锢;废掉曹魏时期将士出征要留下人质的做法。

经过这么一番励精图治,司马炎的最后十年被人称为“太康之治”。

 

第三部分

能称得上“治世”,说明西晋开局很不错。西晋确实通过自己的模式,实现了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完成了曹魏政权没有完成的事情。

既然这样,为什么没过几十年西晋就崩溃了呢?西晋探索出的那套政治模式怎么不灵了?

不论司马炎如何革新,如何与曹魏政权保持不同,西晋毕竟是从曹魏母体中诞生出来的政权,甚至打着“禅让”的幌子达到篡权的目的,不也是在学习曹魏吗?

所以,司马炎一直都担心一个问题:将来会不会有其他家族篡司马家的权?

曹魏为什么灭亡,可能是因为使用法家那套引发民众不满,也可能是坚持任用寒族,引发士族不满,但最核心的是,曹家宗族眼看着自家皇位被司马家抢走,竟然没有任何一位能扛事的人可以站出来。

所以,司马炎必须避免重蹈曹魏的覆辙。于是,他把自己的宗族成员全都封了爵位,同时赋予他们足够的实权,甚至是养兵、带兵的权力。朝廷、地方以及军中所有要职,都由宗室把持。

你可能会疑问。司马家族是底蕴深厚的望族,司马炎读的史书应该不少吧。怎么能不知道东周群雄并起以及西汉“七国之乱”的事情。那不都是因为同姓诸侯,过几代以后血缘疏远了,于是自立为王引发国家分裂动乱吗?

其实,司马炎也是不得已,这是那个时代的游戏规则决定的。西晋之所以重用宗室,与政权结构有关。西晋是由皇室司马家族为首的门阀贵族联合统治的,司马家族作为这个政权的头号既得利益集团,相当于西晋政权的第一家族,统治国家的同时也在给其他家族做示范。它就像是公司最大的股东,必须得充分展示头号股东的影响力,这样才能维持系统的有序和稳定。

你有没有发现,司马家族努力实现统一并且广泛关注舆论,看起来是在追求“国家重建”这个公权化的目标,但建立政权后,反而把天下变成了“私有的”。这不能怪西晋统治者老谋深算,这是东汉以来整个时代的问题。

前面说过,东汉后期到西晋,是中国历史从第一阶段的秦汉,到第二阶段隋唐之间的过渡期。

在东汉后期,原本以长幼秩序为核心的基层社会发生变化,“豪族-贫农”秩序成为新的社会法则。再加上饥荒等天灾、战争等人祸,贫农进一步沦落为流民,四处漂泊求生。在孤独的状态下,为了获得自我安慰,他们只能依靠宗教。作者认为,这正是古代中国的“宗教时代”。无论是本土的道教,还是西方传来的佛教,都变得很受欢迎。

战乱当中,人们或是依靠宗教的力量,选择默默忍受;或是“人生得意须尽欢”,赤裸裸的私欲露骨地展现出来,也就是说利己主义和私权化变得泛滥起来。

这种风潮不仅在社会底层流行,也影响了上层。因为战乱和饥荒,并不因为高贵和卑贱而有所区别。结果就是上层的豪奢之风兴起。

司马炎建立西晋后,一度励精图治,提倡节俭,但灭掉吴国后,政治的安定与统一让西晋统治集团迅速陷入纵情享乐当中。晋武帝率先作了荒淫奢纵的表率。

我们常说皇帝“后宫佳丽三千人”,这其实有点夸张,能达到这个数目皇帝没多少。但晋武帝不仅嫔妃众多,而且远远超过“三千人”。灭掉东吴后,司马炎不仅接管了东吴国土,还接管了吴国统治者的后宫。晋武帝的后宫人数飙升至上万人。

这么多人可怎么挑呢?晋武帝想了个办法,他乘着羊拉的车在后宫溜达,车停在谁的门口,他就临幸谁。后妃为了能争取到被临幸的机会,都准备好树叶和青草,希望羊车经过的时候会停下来。

这不是皇帝个人的作风,整个社会都弥漫着这种风气。最有名的要数“王石斗富”。晋武帝有个舅舅叫王恺,当时的首富叫石崇,故事就发生在这两人之间。

王恺为炫富,让人拿昂贵的糖去洗锅,石崇就把蜡烛当柴烧作为回应。古代富人出行,要撑起行幕,避免被民众看到,王凯就拿紫色绸缎作行幕,长达四十里,石崇更上一层楼,用锦布作行幕,长达五十里。后来晋武帝得知两人斗富的事情,不仅没有劝阻,反而多次帮助舅舅王恺。例如他把宫里收藏的一株两尺多高的珊瑚树赐给王恺,王恺就在石崇面前嘚瑟。石崇却用铁如意把珊瑚树打碎了。王恺认为石崇是在嫉妒自己的珍宝,正要破口大骂时,石崇命仆人拿出自己家中的珊瑚树,高三四尺的竟有六七株之多。王恺在斗富中落败。

回头想一下,他们斗富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贵族们豪奢的生活靠什么维持呢?必然是从下层聚敛。但在那个以自我为中心的时代,上层并不会太多关注底层的生活。

所以我们就不难理解司马炎的傻儿子司马衷说的那句“名言”了。一次,有人向司马衷报告天下发生荒饥,百姓没有粮食可以吃都饿死了。司马衷反问:“为什么不吃肉粥呢?”。这其实反映了,士族和普通百姓是生活在相对隔绝的世界中,底层人民遭受的苦难,他们感受不到。

西晋的奢侈腐化之风还只是一个慢性病,直接让西晋崩溃的是国家权力私有化带来的另一个问题。

西晋坚持儒家的思路治国,儒家在继承人问题上有一个基本要求是“立长不立贤”,这样做能避免兄弟们因争夺继承权而引发内斗。司马炎在世的儿子中,司马衷年龄最长,但他智力有问题。很多大臣提出,希望司马炎能把皇位传给他的弟弟,比较贤能的司马攸。

但杨皇后和一些宠臣极力劝告司马炎,务必要让司马衷当皇帝,理由是“立长不立贤”的传统不能破。杨皇后之所以这么做,本质上还是出于一己之私。傻儿子当了皇帝,她就能进一步分享权力了。

司马炎死后,司马衷当上了皇帝,杨太后的父亲杨骏辅政。但是另一个女人不乐意了,这就是司马衷的皇后贾南风。贾南风就跟一位司马家的宗室成员合谋,发动政变杀了杨骏等人。

这个举动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司马家族宗室成员陆陆续续都掺和进来,互相厮杀。甚至有人为了取胜,胳膊肘伸到外面,联合了匈奴人。要知道,从汉代开始,北方游牧民族就是中原政权的心头大患。曹魏时期的策略是把各个游牧部落分隔开,同时把各部落首领软禁起来。现在可好,西晋宗室一方面忙着内耗,同时还给潜在的敌人“解除封印”。

厮杀持续了十多年,北方社会再次陷入动荡。游牧民族也借机纷纷自立,比如南匈奴和氐族在今天四川一带建立了汉国、成国两个政权,很快北方的胡人也各自建立政权。司马家族好不容易得来的统一局面,不到半个世纪就土崩瓦解了。

 

结语

你看,从东汉后期到西晋这一百年,虽然人们在努力重建秩序,但面对私权化的泛滥,无论是曹魏的法家那套,还是西晋的儒家那套都没有真正达成。西晋虽然探索出一个重建国家统一的新模式,但最终还是没能走出东汉末年的阴影。

历史对这个难题的回应是,继续进行反复实践。西晋灭亡后,中国历史进入五胡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接下来这两百多年就像是一个大的试验场,几十个政权先后出现,都是在测试、迭代不同的历史可能性。最终,哪种模式能脱颖而出呢?推荐你关注《隋唐世界帝国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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