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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的黄昏》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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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一部历史回忆录《紫禁城的黄昏》。

关于紫禁城的书,早就已经“汗牛充栋”。尤其在2020年,为了赶上故宫建成600周年的热点,以故宫为主题的著作更是扎堆地出版,当然,质量良莠不齐。我今天要为你介绍的这本《紫禁城的黄昏》,不是新书,而是一本畅销了八十多年的经典著作,是研究清末民初政治时局和紫禁城历史不可绕开的作品。

它的作者是末代皇帝溥仪的英文教师庄士敦,如果你看过那部曾获奥斯卡最佳电影的《末代皇帝》,你一定对那位英俊果敢的外国教师庄士敦印象深刻,他的这部回忆录也在电影里被多次提及。书的英文原版,在伦敦出版于1934年3月,巧合的是,就在这一年的3月1日,书里的主角溥仪,在中国的长春(伪满洲国改称“新京”)第三次登基,成为日本扶持下的傀儡政权“大满洲帝国”的“皇帝”,同时兼任陆海空军大元帅。

在书里,这对情谊深厚的师徒,还进行了一次远隔重洋的互动。溥仪为书撰写了一篇序言(由郑孝胥代书),称“患难仓皇颠沛之际,唯庄士敦知之最详”。也就是说,“我最倒霉的那段仓皇逃难的日子,只有庄士敦知道得最清楚。”而庄士敦则在书的扉页上写道:“谨以此书献给溥仪皇帝陛下,以纪念十五年前在紫禁城里我们的一段愉快的关系。本人很诚恳地希望,溥仪陛下在经过黄昏与长夜之后,黎明和新的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落款是“他的忠诚与依恋的臣仆及教师庄士敦”。

从这段话,你大概已经听出庄士敦对溥仪的尊敬与厚爱,也隐约能猜到他对伪满洲国和溥仪复辟的态度。这本书一经出版,就在欧洲迅速引起轰动,成为当年的畅销书。此后数十年,陆续有十余个中文译本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出版,不同的译本差异很大。今天我为你选择的,是2019年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高伯雨翻译注释版,这个版本1960年代就已经在香港出版。

高伯雨是香港著名的学者和散文家,他和溥仪同岁,生于1906年。他非常熟悉清末民初的历史掌故,甚至与清宫中的人士都有过接触,包括溥仪的另一位老师陈宝琛,以及恭亲王奕䜣的孙子、著名书画家溥心畬等人。高伯雨是一个个性率直和政治立场鲜明的人,在这部译著里,他并没有将全书都翻译过来,而是选译了他认为最有价值的部分,并增加了大量富有见地的批注和考证。这些批注短则数十字,长则上千字,嬉笑怒骂,评点人物,被台湾作家李敖赞赏为“夹叙夹议,精彩非凡”。

你可能会有疑惑,一个英文教师写的回忆录,为何能受到海内外读者如此的重视?这就不得不介绍一下庄士敦的传奇身世,这位来自苏格兰、毕业于牛津大学文学系的“中国通”,是中国两千多年帝制史上唯一拥有“帝师”头衔的外国人。

他在中国生活了三十多年,能讲一口流利的北京话,曾经做过香港总督府秘书和英国驻威海卫租借地的行政长官,担任溥仪的师傅期间,被封一品顶戴。他喜欢中国的古典诗词,广泛涉猎经史子集。而最重要的是,他作为英国政府的特派人员,与各国公使有着广泛接触,这一方面为溥仪拓展了国际交际圈,另一方面,却也间接害溥仪搭上了日本人的贼船,从而彻底改变了溥仪后半生的命运。

这部书所讲述的,是紫禁城作为皇宫存在的最后一段岁月,尤其聚焦于从1912年溥仪退位,到1924年溥仪被军阀冯玉祥赶出紫禁城的历史。在这13年里,外头已经是中华民国,但紫禁城的宫墙内,却依然存在着一个等级森严的“小朝廷”。“小朝廷”的主人溥仪,享受着“皇帝”的尊号和待遇,拥有一千余个太监、侍从,满清的王公贵族、遗老遗少和内务府大臣们,将“小朝廷”视为大清依然存在的象征,并暗中盘算着各自的利益和复辟的可能。

今天,就让我们跟随庄士敦的视线,穿梭回到一百年前“日落黄昏”时刻的紫禁城,看看中国持续了两千多年的帝制,是如何在挣扎和绞杀中黯然落幕的。我会为你解读这个奇葩“小朝廷”的由来和它独特的运作方式,以及民国政府、各派军阀、满清皇室、内务大臣和太监宫女们,如何拼尽全力利用“小朝廷”捞取政治和经济利益,而作为核心人物的末代皇帝溥仪,又是如何在各种势力的博弈中成长和抉择的。

 

第一部分

要讲清这段历史,首先需要解释一下,民国初年的“小朝廷”到底是怎么来的?它的内部又是如何运作的?

我们知道,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2月12日,隆裕皇太后颁布了溥仪的退位诏书。但由于南方革命党人自身力量不足,被迫与清朝皇室签订了一份《关于大清皇帝辞位后优待之条件》。这份“优待条件”共有八款,其中约定:“大清皇帝辞位之后,尊号仍存不废,中华民国以待各外国君主之礼相待;清帝岁用银四百万两,由民国政府拨用;(皇帝)暂居宫禁,日后移居颐和园;以前宫内所用各项执事人员可照常留用,惟以后不得再招阉人(也就是太监)。”

“优待条件”是革命党人和清廷相互妥协的产物,是革命党人在军事实力不足的情况下,为了打消清廷退往东北、抵抗革命的想法所做出的让步,在当时起到了拉拢清廷、稳定边疆、团结保守势力、减少流血牺牲的作用。但它也导致革命不够彻底,不仅溥仪仍然合法享有“皇帝”的尊号,民国政府每年还需要支付庞大的开支养着满清皇室。而更重要的是,皇帝和“小朝廷”的存在,为那些野心不死的复辟派留下了可乘之机。

从溥仪退位,到1924年11月冯玉祥的军队将溥仪驱逐出宫,这个“小朝廷”共存在了12年零9个月。不管外头的北洋军阀如何争权夺势、改换门庭,“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这个“小朝廷”内的主人一直都没有变过,王公贵族、内务大臣、太监宫女、满清遗老,依然称溥仪为“皇上”、“主子”、“万岁爷”,他们觐见皇帝,依然要行三跪九叩之礼。

外头的中华民国已改用阳历,但紫禁城里依然采用阴历,并用皇帝的年号“宣统”来纪年。凡是旧日中国的一切古老礼节,在紫禁城里依然按照传统的仪式操办,比如农历新年、端午节、中秋节、冬至等等,都要举行庆祝或者小规模的祭天大典。

最隆重的是万寿圣节,也就是皇帝的生日,这一天,皇帝本人或者派一个亲王做代表前往奉先殿祭拜祖宗,亲王、郡王、贝勒、贝子等皇室成员,以及溥仪的师傅、内务府大臣和其他官员,都要对皇帝行跪拜礼,为皇帝祝寿,而皇帝也要给这些皇室成员和大臣们颁赏。

每逢紫禁城的大典,民国总统也会派代表向皇帝致贺,还有一些身穿陆军高级制服的民国武官,也会入宫行礼,不过只需要向皇帝三鞠躬,不必跪拜。同样,在每年阳历的元旦节,溥仪也会派一位亲王,代表他本人去总统府向总统贺年,并宣读贺词。凡是遇到这种节日,双方都会赠送礼物,代表们也会参加对方的宴会。

可以看到,在那段极其特殊的时间里,中华民国同时存在着一个掌握实权的总统和一位合法的虚君——宣统皇帝。从表面上看,两者相安无事,还礼遇有加。这种奇观,不仅在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就是放在整个人类历史上,都是极其罕见的。

要知道,在推翻帝制、走向共和的革命运动中,对待末代君主的方式通常都是极端残暴的,比如,在法国大革命中,国王路易十六被送上了断头台;在俄国革命中,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惨遭灭门。尼古拉二世甚至连尸体都没留下,而是被革命者浇上汽油烧掉了。

清朝皇室能获得“优待”,可谓是保全了尊严和体面,那后来溥仪又是如何把这种体面给弄丢了呢?这就得说到民国初年复杂的政治环境。

对于有着两千多年帝制传统的中国来说,有皇帝似乎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因此,在清末民初鼎革之际,才会有保皇党、立宪派和革命党的殊死斗争。在民间,视革命党人为乱臣贼子的平民百姓,也大有人在。民国初建,北洋政府内部派系林立,新生的政权尚不稳固。不仅满清的遗老遗少不甘心清朝灭亡,依然幻想着皇帝复辟,就连掌握实权的北洋政府内部,也有很多军阀首领和政府要员不愿切断与清室的联系,而是对清室尊敬有加,以防日后生变,等于为自己留一条后路。

在民国初年的政治系统里,很多政府要员原本都是清朝官吏,革命的枪声响起,他们摇身一变,成了新政府的官员。不仅袁世凯、徐世昌、冯国璋、张勋这些头面人物如此,地方官员更是如此。像民国总统徐世昌,曾任清朝军机大臣和东三省总督;江苏督军张勋,曾任江苏巡抚、两江总督、南洋大臣,他们对民国并不十分感兴趣,对民国的前途也多少存有怀疑,因此,他们与清室一直保持着暧昧的关系。书中的一份“宫门抄”(相当于每日的政府公报)记录,民国政府的赫赫大员,比如步军统领王怀庆、京师警察总监薛之珩,被溥仪赏赐瓷器,他们还向皇帝谢恩。

说到这,有必要对紫禁城的格局稍作介绍。清帝退位后,紫禁城一分为二,前三殿(也就是太和殿、中和殿和保和殿)被划归民国政府,后廷部分(包括乾清宫、交泰殿、坤宁宫、御花园等)则留给清室继续使用。紫禁城西侧的“三海”,原本是宫禁的一部分,在清朝叫做西苑,后归中华民国政府所有,这里是大总统所住的地方。

总统和皇帝近在咫尺,一直有着皇帝梦的袁世凯,在民国二年(1913年),要求清室履行“优待条件”中的第三款,移出紫禁城,搬到颐和园,这样他自己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移居紫禁城,完成壮志。但清廷的内务府派人游说军阀张勋,请他站出来反对,手握重兵又忠于大清皇室的张勋,果然出面劝袁世凯取消移宫的议题。

但在1915年底,袁世凯经过各种运作筹备,还是在紫禁城的太和殿举行了登基仪式,改中华民国为中华帝国,改民国五年为洪宪元年。年方十岁的溥仪,扒着墙头看到袁世凯登基的场面,肺都气炸了。他看惯了别人毕恭毕敬地在自己面前下跪磕头,享受惯了唯我独尊的帝王排场,难以容忍在自己昔日登基的宫殿内冒出另一个皇帝。从此以后,复辟的想法,时不时地在这位没有实权的皇帝心里泛起。

没想到,机会很快就降临了。1917年6月,在张勋的撺掇下,溥仪第二次登基。但这一回,他只做了12天的皇帝,便被段祺瑞组织的“讨逆军”匆匆赶下台,他也被迫第二次颁布了退位诏书。他将责任全部推给张勋等人,民国政府并没有借机撕毁“优待条件”,而是原谅了这位年仅11岁的“儿皇帝”,允许他继续住在紫禁城里。

你可能会问,皇帝都没有统治权了,偌大的紫禁城里还住着一些什么人呢?一个“儿皇帝”如何管理得了“小朝廷”?

首先,我们就来看看紫禁城里还住着哪些人。紫禁城里的主人,除了皇帝溥仪之外,还有隆裕太后和四个太妃。隆裕太后死于1913年(民国二年),当时皇帝才7岁,于是,在袁世凯的建议下,同治皇帝的三个妃子(瑜妃、珣妃、瑨妃)和光绪皇帝仅有的一个瑾妃,都晋封为皇贵妃,由四位皇贵妃共同主持宫中行政。同时,皇帝的亲生父亲醇亲王载沣,是皇室秩序和利益的主要维持者,不过他不能住在紫禁城内,而是住在自己的王府里。

紫禁城的主要行政机构是内务府,内务府是清朝特有的机构。在光绪年间,内务府所属的机构包括广储司、都虞司、掌仪司、庆丰司等十来个部门,组织极为庞大。内务府的官员大多为世袭的三旗(镶黄、正黄、正白)子弟,是皇帝的亲信。民国成立后,清廷内务府得以保留,并实际支配着“小朝廷”内的大小事务,掌管着整个紫禁城的支出用度,实际上,却成为一个巨大的利益集团。

庄士敦把内务府视作清王朝里的“吸血鬼”,认为它是加速清王朝灭亡的最大因素。他指出,满族的贵族,很少知道自己的财产有多少、每年有多少收入和支出,这些一概都交给管家打理,而大清皇室的管家就是内务府。只要“小朝廷”不倒,内务府的大小官员们就有利益可捞,他们掌管着皇帝的“钱袋子”和紫禁城里的奇珍异宝,他们在皇帝面前自称“奴才”,极尽贪腐敛财之能事,大肆盗卖宫中文物,侵吞民国政府划拨的优待费。

就连内务府里的太监们都有很大的隐性权力,只要有机会,权力就可以直接兑换成利益。在辛亥革命前,紫禁城里大约有三千名太监。到庄士敦开始担任帝师的1919年,仍然有一千名左右,其余的都被遣散了,这些太监有的带着一些资产回到家乡,更富有的则避居天津租界,用他们靠各种手段弄来的钱开商店,那些倒霉的则只好住到北京西山的寺院或远走普陀山,长斋礼佛,终其余年。

在紫禁城的黄昏时刻,无论天潢贵胄,还是为奴为婢,眼看着大厦将倾,都各怀鬼胎,拼命地捞取最后的利益。比如,外人想要进紫禁城求见皇帝,不仅要买通掌权的官员,还要打点好各路太监、侍从。而如果有皇室成员去世,他们身边的奴仆偷一点主人的珠宝饰品或文玩字画,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对这种事,上面的人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会轻易追查。

庄士敦对内务府的贪腐深恶痛绝,他斥责“万恶的内务府控制着整个小朝廷”。他曾力劝溥仪改革内务府,任用汉人郑孝胥担任内务府大臣,整顿纲纪,清点宫廷财产,但阻力重重。终于,在一年后,连同皇帝、皇后和皇贵妃们,全部被冯玉祥的军队赶出了紫禁城。

 

第二部分

好,刚刚我们说完民国“小朝廷”的由来,以及紫禁城内的人员构成、日常运作和各方势力的博弈,算是为你描绘了一幅民国初期紫禁城的全景图。那么接下来,我再重点讲述一下这幅图中的核心人物,也就是末代皇帝溥仪。

虽然溥仪三次登基成为皇帝,享受过人间至尊地位和最奢华的生活,但我相信没有人会否认,终其一生,溥仪是一个可怜的被命运捉弄的悲剧式人物。他前两次登基分别是在2岁和11岁,那都不是他的自主选择,而是被时代潮流和各种势力裹挟着推上了帝王宝座。

但是,任何人一旦品尝过权力的美妙滋味,就难以再抗拒它的诱惑,更何况对一个从小被身边人捧为天子、顶礼膜拜的人。在满清皇室、臣子、太监日复一日的奉承和教导下,溥仪从内心深处骄傲地认同,自己就是“奉天承运”的非凡之人,他一定要复兴大清的基业和荣光。因而,后来在日本人的引诱和召唤下,他满心欢喜地回到大清的“龙兴之地”第三次登基,成为伪满洲帝国的皇帝。

当然,他的这一卖国求荣行为,后来受到应有的惩罚,被苏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先后关押和劳动改造了15年。当他后来被特赦、重获自由,成为中科院植物所的一名职员,他才幡然醒悟,说:“比起做皇帝,我更愿意当一个园丁。”他在晚年完成的回忆录《我的前半生》,就是一部沉痛的悔过之书。

《紫禁城的黄昏》可以和《我的前半生》参照着一起读,两本书中有很多内容可以相互佐证。《我的前半生》有专门一节讲他的恩师庄士敦,溥仪写道:“后来在我眼里,庄士敦的一切都是最好的,甚至连他衣服上的樟脑味也是香的。庄士敦使我相信西洋人是最聪明、最文明的人,而他正是西洋人里最有学问的人。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料到,他竟能在我身上产生这样大的魅力……庄士敦已是我的灵魂的一部分。”

在《紫禁城的黄昏》里,庄士敦也处处表现出对溥仪真诚的爱护。庄士敦生于1874年,当他1919年经李鸿章的儿子李经迈介绍进入皇宫、担任帝师的时候,正值45岁的壮年,而此时溥仪才13岁。这位洋师傅博闻强识,又有从政经验,对东西方的文化、艺术、历史和政治都颇有研究,他不只是一个英语老师,而是全方位地塑造了溥仪的知识体系和人格。他会给溥仪讲解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区别,分析一战的战局和各种新式武器,介绍各国历史和世界潮流,以及西方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这些内容,是溥仪以前的那些保守迂腐、满脑子纲常伦理和帝王之术的师傅们所不曾讲过的。

庄士敦带着外国画报和世界地图,为溥仪打开了一个新世界。他认为,在紫禁城内,过度铺排的帝王生活,对于溥仪的健康、道德和智慧都有百害而无一利,这只会让溥仪与世界隔离,变得懵然无知。而且,一个孩子被禁锢在紫禁城里,得不到新鲜空气和充分的运动,也是一件极残酷的事。因此,他鼓励溥仪离开紫禁城,依照优待条件,到颐和园居住,到一个比较自然的环境中生活,长大以后,还可以像英国王室的王子一样到牛津大学读书,做一名绅士。

他时常给溥仪阅读一些有插图的杂志,让溥仪看到英国王室人员可以在街头和平民一起活动,并为其解释现代君主的地位与观念应该是怎样的。当周围的其他人都在想办法把溥仪打扮成一个与众不同的“真命天子”的时候,庄士敦的这些做法和主张,显然是极不合时宜的。他想要把自己的学生教育成一个有用的现代人,他认为,如果做人是失败的,那么这样的人做皇帝,也是不合适的。

庄士敦关心溥仪的教育和前途,赢得了溥仪的充分信任,甚至是依赖,成为他身边最亲近的谋士。当庄士敦讥笑中国男人头上的辫子是猪尾巴,溥仪便不顾周围人的反对,毫不犹豫地把身后的辫子剪掉了。辫子向来被当成是大清的象征,之前民国政府劝他们剪辫子,都被内务府的人搪塞过去,但庄士敦的一句话,就让紫禁城内的上千条辫子瞬间消失了。

后来,庄士敦发现溥仪的眼睛可能近视,便提出请一个外国眼科医生给溥仪检查。一听说要让外国人给皇上检查“龙目”,紫禁城里炸开了锅。他们觉得,皇帝的眼珠子怎么能给外国人看呢?皇上怎么能像老头一样戴个“光子”(眼镜)呢?醇亲王、太妃和内务府大臣们都极力反对,说“万万不能!”庄士敦费尽口舌,最后只能以辞职相要挟,溥仪坚定地站在庄士敦一边,坚持要自己处理此事,最后才顺利戴上了眼镜。

在庄士敦的影响下,溥仪的思想日渐开化,对内务府的那班贪腐守旧之徒越来越不满,处处和他们作对。内务府的人想要尽可能地维持现状,为了安抚皇帝,他们想来想去,觉得最好的办法是给溥仪选一个皇后。但庄士敦对溥仪说,像他这样一个16岁的孩子,不必考虑到结婚的问题,最好还是等几年再说。虽然溥仪最后还是同意结婚,但他只肯选一位皇后婉容,不同意再选其他妃子,他认为西方文明国家的君主都是一夫一妻制,但最后迫于太妃的压力,还是选了一位淑妃文绣。

溥仪订阅了一二十份报纸,平时会留心观察报纸上千差万别的政治言论,他会将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进行对比。他慢慢了解了清王朝的历史,对中国人发动革命推翻腐败的清王朝并不埋怨,在庄士敦面前,他甚至很坦诚地批评慈禧太后等人的昏庸、贪污和无能。对于自己每年接受民国政府的巨额津贴而不做任何事,他觉得是一个巨大的耻辱。他对内务府办事人员的贪腐也开始深恶痛绝,并在庄士敦的建议下立志革新,下令遣散太监,清点宫内文物财产,并整顿内务府。

当他从一个师傅的口中得知民国财政极度困难,人民的负担沉重、生活艰苦,他便提出,不妨让民国政府暂停支付皇室的优待费。他看到报纸上有灾民或者贫苦的家庭,他还会为这些受苦之人捐款捐物,这些善举被媒体大幅报道。庄士敦邀请很多外国知名人士来紫禁城与溥仪会见,溥仪的国际视野逐渐被打开了,他越来越不愿意被困守在宫中。

有一次,溥仪甚至做了较为周密的计划,想要逃出紫禁城、进入英国公使馆,然后发布一封告全国人民的通电,表示要放弃他那有名无实的“大清皇帝”尊号,前往欧洲游历。当然,这个计划没能成功,被他的父亲醇亲王及时阻止了,否则,也许就不会有后来的第三次登基了。

从以上这些言行,我们大概能看出溥仪是怎样一个人。在各种保守势力的包围中,要成长为一个思想现代、人格健全的人,阻力重重,外面的世界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但这个青年在紫禁城里却犹如困兽,只不过关押这只困兽的笼子金碧辉煌,还被众人捧在高台之上。

所以,当1924年11月5日,原本被派往第二次直奉战争前线的西北军阀冯玉祥,突然发动兵变,占领紫禁城,并下令溥仪和所有皇室成员在规定时间离开皇宫的时候,溥仪并未有张皇失措之感,他显得泰然自若,甚至觉得终于如愿离开了这片禁地,虽然这一次是被迫的。

当天,新成立的摄政内阁修正了清室“优待条件”,宣布:“大清宣统帝即日起永远废除皇帝尊号,与中华民国国民在法律上享有同等一切之权利……即日移出宫禁,以后得自由选择居住,但民国政府仍负保护责任。”虽然摄政内阁仍承诺给予一定的经济优待,但在政治上,从这一天起,溥仪将是一个失去特权的普通人。

溥仪离开紫禁城,回到了他的出生地醇亲王府,但在这里,同样会被他的父亲载沣和其他皇室成员束缚。因而,在庄士敦和郑孝胥等人的帮助下,溥仪旋即逃到了东交民巷的外国使馆区,当时情况紧急,只有日本公使馆愿意收留溥仪。溥仪受到日本人的庇护,为他十年后的第三次登基埋下了伏笔。

这一年,溥仪正好18岁,正是成人的年纪,正是逃离故土的年纪。随着溥仪被驱逐出宫,在紫禁城上空盘桓了十三年的黄昏,终于落下了最后一道余晖。

《紫禁城的黄昏》读书心得:庄士敦回忆末代皇帝溥仪的宫廷岁月,揭秘清末民初紫禁城“小朝廷”的兴衰。师徒情深,历史沧桑,溥仪命运多舛,帝制余晖终落幕,反思历史,引人深思。

《黑金世界》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黑金世界》,副标题是“破解贩毒集团的运营术”。这本书主要讲述毒品产业如何运营,人们又该如何有效打击它。

说到打击毒品,在很多国家,尤其是那些生产、运输毒品的地方,打击毒品就像打仗一样,不仅会牺牲宝贵的生命,还会耗费大量资金。全世界纳税人每年花在打击毒品交易上的钱,高达1000亿美元。投入这么大,回报怎么样?全球每年缉获大量毒品,每年约有25万人被送进监狱。按理说,全球的毒品消费量也会减少。然而,从1998年以来,大麻和可卡因的总消费量增加了一倍,鸦片类毒品的总消费量几乎翻了三倍。

为什么毒品的总消费量不减反增呢?今天这本《黑金世界》给出的答案是,一些国家政府打击毒品时,因为违背了经济学规律,不仅没能减少毒品消费者的数量,还让贩毒集团创造出一个价值3000亿美元的全球产业。这本书的作者叫汤姆·温莱特,是《经济学人》的记者、编辑,曾经担任这本杂志驻墨西哥分社社长。他认为,打击毒品要想取得更好的效果,就不应该把贩毒集团当作有组织犯罪去打击,而是要把他们当作跨国公司一样去做严肃的商业分析,把毒品产业当作其他行业一样去做行业研究。

乍一听,你可能不太认同。毒品交易的确是生意,可还有比它更肮脏、更难以根除的生意吗?在毒品生产国和毒品消费国,毒贩烧杀抢掠,他们依仗贩毒的高利润,买通当地执法部门,扩大毒品对个体、家庭、社会的危害。

作者当然了解贩毒的邪恶和其顽固性。他这么说是因为,在他看来,如果人们掌握了毒品产业的运营逻辑和毒贩种种举动背后的真正动机,那么,不管是预测贩毒集团的下一步行动,还是减少禁毒行动的牺牲和花销,都会变得更容易。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今天的解读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我们先来看看,拉美地区毒品产业的经营者是怎么运营的。第二部分,一些国家打击毒品时犯了什么错误,以及应该如何有效打击毒品产业。

 

第一部分

在很多新闻报道里,制毒贩毒集团的很多举动都骇人听闻。在作者看来,如果一直陷在毒贩们戏剧化的故事和恐怖的细节里,反而会忽略毒品行业运转的基本要素。

如果抛开这些故事和细节,站在商业角度去看,就会发现:虽然毒贩们的冷酷残暴与常人不同,但贩毒集团各种举动背后的动机,跟普通企业没有太大区别,都是为了追逐利润。贩毒集团的本质是以盈利为目标的企业。作者说,这是理解毒品产业如何运作的关键。接下来,我会从人力资源和组织结构、组织扩张以及竞争这些方面,为你介绍,拉美地区毒品产业的经营者是怎么运营的。

你不妨猜一下,这些贩毒集团管理者最头疼的问题是什么?是怎么搞到可靠、性价比高的货源吗?还是怎么躲过缉毒警察的监管?或者是找到更多对毒品有需求的消费者?作者深入调查后发现,贩毒集团面临的最棘手的一个问题是人力资源方面的问题。怎么招募新员工,管理员工、让他们按命令行事,是贩毒集团需要解决的两大难题。

仅仅在招新上,贩毒集团就会遇到很多困难。普通企业招聘,可以到处广而告之,而招聘毒贩不但不能公开,还要严格保密。而且,普通企业暂时招不到人,可以先让现有员工顶一会。贩毒集团可不一样,他们经常面临极端暴力行动,成员数量不断流失,不是被打死,就是被抓进监狱。对贩毒集团来说,每次有成员被捕或死亡,都意味着,需要招新人了。也就是说,贩毒集团的人力资源流失率很高,要想稳定地运营,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人力来维持组织规模。

另一个难点是在管理方面。普通公司与员工发生纠纷,可以诉诸法庭,贩毒组织可不能这么干,他们的主要管理方式是使用暴力,一旦出现矛盾,就恐吓、杀害员工。这种方式虽然有效,代价却很大,在内部动用暴力,不仅会损害毒品生意,还会加快人员流失。

贩毒集团怎么解决这些难题?作者发现,大型贩毒集团对待人事问题,就像大型企业一样严肃认真,他们有办法持续招到合适的人,这个方法就是靠监狱。

监狱原本应该是一个人犯罪生涯的终点。然而,对于一小部分罪犯来说,监狱反而是他们“职业”生涯的起点。这本书介绍了一个例子。20世纪60年代,有个叫卡洛斯的人,因为卖大麻被关到一座监狱。他遇到了一个叫乔治的资深毒贩,俩人都有犯罪头脑,一拍即合,整天聚在监狱想新的贩毒点子。乔治了解怎么用飞机运输毒品,而卡洛斯有熟人可以接应毒品。出狱后,俩人开始把成吨的可卡因用飞机运进美国,加速了可卡因在这里的流行。除了乔治,卡洛斯还在监狱里认识了洗钱犯、杀手和引渡专家,他从一个轻微罪犯变成大恶棍。后来,卡洛斯被绳之以法,终身关在监狱。

卡洛斯把自己最初进入的那座监狱,称为“大学”。监狱这所“犯罪大学”,也被贩毒集团盯上了,他们发现,监狱是雇佣和训练新成员的最佳场所。你看,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罪犯被关进来,具有可持续性;进来的人都有犯罪背景,符合毒贩的职业要求;罪犯们在监狱里没事干,出狱后正好也没有工作。罪犯进监狱后,很可能被贩毒集团招募,出狱后直接从事贩毒集团安排的工作。

为了稳定地招募新人,贩毒组织有一套严谨的招募计划和培训系统。书里介绍了一个例子。美国加州有一个监狱黑帮叫“我们的家族”,他们的主要收入来源是在监狱内外分销毒品。20世纪60年代,有些犯人不愿被一个叫“墨西哥黑手党”黑帮欺负,想保护自己就创立了这个组织。“墨西哥黑手党”很凶残,每年都在监狱杀很多人,他们不仅向其他犯人收保护费,等级高的成员还会向低级成员收取保护费。

要想成功抗衡“墨西哥黑手党”,保证自己不被欺负,这个新组织必须壮大起来。

为了吸引新成员,“我们的家族”调整了组织架构,避免高级成员向下剥削。这个组织有四个等级,因为大部分创始成员是越南老兵,他们就用军衔来命名等级,分别是:“将军”“上尉”“中尉”“士兵”。章程设计得很精心,比如,“将军”有权解雇“上尉”,可无法任命谁来当“上尉”,这件事由士兵负责。再比如,低级别成员都可以举报上级,连将军都可以被弹劾。组织章程里,还有一些培训成员的细节,比如怎么用尿液写加密的信件,用火柴头制作炸药等等。

吸引来了新成员,“我们的家族”还会强迫他们读一些自我救赎的书籍。黑帮逼迫犯人学习自我救赎?听上去像个笑话,其实,这是他们筛选成员的方法。没错,贩毒集团也会从罪犯里挑“人才”。通常,企业在招聘时,会使出各种手段筛选契合公司文化的员工,比如,四季酒店招服务员需要通过4到5轮面试。大型犯罪组织也不例外,他们会设置一些仪式,让新人们付出一些代价,比如,要求新人去伤害某个犯人,或者交钱,才能入伙。“我们的家族”强迫新成员读书,是想区分出,认真想加入的人和浪费时间的人。贩毒是个复杂的生意,不认真、低水平的人很容易搞砸工作,损害贩毒集团的利益。

我们知道,贩毒集团把监狱发展成自己的“人才市场”,想方设法吸引、筛查新成员,确保持续的人力供给。这种招人方式也是一般企业在正常情况下会使用的。但是,一旦企业想要快速扩大规模,这种方式就会跟不上。有野心的贩毒集团会一直盘算怎样快速开拓毒品生意版图,留心商业世界的经验。他们从跨国企业那里学来了一个快速扩张的方法——特许经营。

听到这个词,你会想到麦当劳。20世纪50年代,麦当劳就是靠特许经营快速扩张的。具体来说,麦当劳会授权加盟商在当地开店,给他们提供薯条、汉堡的配方。想成为麦当劳的加盟商,要交授权费,要买下自己经营的餐馆,加盟前必须准备至少75万美元的存款,而且还要从销售额里抽成交给麦当劳。

通过特许经营方式,一个组织能够在投入少的前提下,快速扩张,迅速提升利润。听上去,感觉所有好处都被麦当劳拿走了,加盟商为什么会选择特许经营?答案是,品牌优势。通过加盟,他们相当于拥有了麦当劳的品牌,不用自己重新打造品牌了。而麦当劳做的广告越多、品牌越响亮,加盟商的生意和利润就越好。

在墨西哥贩毒集团里,也有个“麦当劳”,叫“哲塔斯”。2010年,哲塔斯还只是犯罪组织里的小角色,当他们采用特许经营方式后,扩张速度惊人,在全球有了很多分舵。美国联邦政府认定,哲塔斯是“墨西哥所有运作的贩毒集团中最为先进、严谨且危险的组织。”

为了实现快速扩张,哲塔斯没有派人去新地区从零开始,而是有选择地吸纳当地匪徒,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让他们加入进来。具体来说,他们会先派侦查人员去新地区,挑选当地最有潜力的罪犯,也就是加盟商。哲塔斯会给加盟商提供军事训练,有时还会提供武器。加盟商要从收入中给哲塔斯抽成,才能使用哲塔斯的名号。

这个名号就相当于哲塔斯给加盟商提供的“品牌”,帮助犯罪分子提高自己的威慑力和犯罪成功率,从而提高利润。骇人听闻的暴力事件就是犯罪组织的广告。哲塔斯尤其热衷于拍摄斩首、绞刑等暴行,一次恐怖的谋杀案,能提升它旗下所有犯罪分子的威慑力。

说完了人力难题和组织扩张,我们再来看看毒品产业里无处不在的竞争。普通企业会争夺市场份额,贩毒集团也会抢地盘,争抢资源。只不过,他们的竞争手段非常血腥。贩毒集团之间的竞争充满了凶杀与暴力。比如,墨西哥华雷斯城的人口在150万左右,通常一年有400起谋杀案,但到了2011年,一个月就会死三百人。发生了什么?原来,华雷斯与美国接壤,墨西哥走私到美国的可卡因,有70%都是从华雷斯入境的。华雷斯到美国的过境点是非常稀缺的资源,毒贩们会拼尽全力争夺,就会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贩毒集团的竞争手段如此残暴,给他们所在的地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但奇怪的是,有些十恶不赦的大毒枭,不仅没被大众唾弃,他们被警察追捕时,当地人还会帮他们保守秘密。这是怎么回事?如果你看过一些毒枭报道或纪录片,就会知道,他们有时也会为当地居民做些好事。比如,哥伦比亚的大毒枭巴勃罗·埃斯科瓦尔,会为当地人修建滑冰场,给穷人提供住房。“我们的家族”这个黑帮会给商人提供低息贷款。

莫非毒贩还有一丝人性?作者说,这些都只是表面上的慈善,实际上,贩毒集团是在做公关为自己赢得好名声。因为,“在犯罪这个行当里,能够把生意做到什么程度,完全取决于周围的人是不是支持你”。只有赢得了公众尊重,公众才不会向警察泄密,逃亡的毒贩才能一直不暴露行踪。

除了做表面文章,贩毒集团还会在公共场合打广告。一个人要是在2010年走在华雷斯的繁华地段,很可能会在人行天桥上,看到一张白色的大横幅,上面写着:“致全市市民……这些规矩对我们来说都是很明确的:不针对小孩,不针对妇女,不针对无辜的人,不勒索,不绑架。而‘阵线’会为了仅仅70美元保护费而杀人。” 这个横幅的署名人是锡那罗亚集团头目、大毒枭“矮子”,“阵线”是他们在华雷斯的死对头。这些厚颜无耻的横幅分布在华雷斯各处,它们不仅能帮毒贩拉拢公众,攻击竞争对手,还能间接告诉人们,这些毒贩在当地的影响力大到能在一定程度上控制警方。

好,在这部分,我们知道,从商业角度看,拉美地区的贩毒集团实质上就是追逐利润的企业。他们需要解决人力资源上的难题,管理好现有成员;他们也会借鉴跨国公司的方法,快速扩张;他们抢夺市场和资源的竞争手段残暴血腥,他们做慈善、打广告,是为了赢得当地人的支持,保护自己。

 

第二部分

贩毒集团的本质是追逐利润的企业,如果不按照经济规律去打击他们,就容易犯错。作者在书里总结了,一些国家政府打击毒品产业时犯的4个错误,因为时间有限,今天我们主要介绍其中两个。

先看第一个错误。一些国家禁毒时,会从毒品的生产制造环节入手。从直觉上,我们会认同这种方式,把罪恶消灭在萌芽状态,不是很好吗?源头被掐断,原料不够充足,毒品的稀缺性增加,价格变高,提高了消费门槛,吸毒的人负担不起,就会减少消费量。

我们通过可卡因的供应链来看看实际情况。可卡因的主要产地是玻利维亚、哥伦比亚和秘鲁,这些国家有很多非法古柯树种植园,古柯树的叶片是可卡因的原料。为了打击可卡因的源头,二十多年前,执法人员开始大力清除古柯树,到2014年,三个国家总共捣毁了超过12万公顷的古柯树。联合国估算,这些地区将近一半的古柯树都被铲除了。可以说,打击可卡因源头的行动非常成功。然而,过去二十年来,可卡因在美国的零售价几乎没什么变化,依然卖得很好。

这是为什么?作者介绍,从经济学的角度出发,从源头上打击毒品产业,效果很有限,这个环节的利润率非常小。从毒品生产国的古柯叶,到毒品消费国瘾君子手里的可卡因,会经过几道关键环节,分别是:生产制造、运输、毒品进口商、经销商、街头毒贩。每经过一个环节,可卡因的价值就会上涨,各个环节之间的上涨幅度相差极大。

拿一千克纯可卡因来说。在哥伦比亚,制作一千克可卡因,需要用掉350千克的古柯叶,这些古柯叶的市场价格差不多是385美元,这是原料成本。制成可卡因后,在哥伦比亚当地能卖到800美元。这些可卡因从哥伦比亚出口时,价格涨到2200美元,进口到美国后,就直接涨到14500美元。美国的经销商要想拿到这一千克可卡因,得再加5000美元。等这些可卡因散到街头毒贩手里,价格飞涨到78000美元。

而且,每经过一个环节,可卡因都会被过手的人稀释,添加别的东西进去。考虑到这点,原料成本只有385美元的一千克纯可卡因,在美国的零售价大概在122000美元。

如果执法人员成功摧毁了古柯树,加大了种植难度,让古柯叶的价格变成原来的3倍,原料成本从385美元上涨到1155美元,一千克纯可卡因在美国的零售价也只多出770美元,再分摊到毒品消费者那儿,每克价格只多了77美分,相当于零售价上涨了0.6%,几乎没什么影响。打个比方,毒品产业就像艺术品产业,提高原料的价格,相当于提升颜料的价格,对艺术品售价的影响非常小。我们知道,可卡因价格飙升的环节其实在美国街头,也就是可卡因供应链的末端。如果想戳中贩毒集团的真正痛处,应该在毒品消费国缉获毒品,那里的毒品价格比较高。

不过,在作者看来,政府打击毒品的注意力,不管放在可卡因供应链的源头还是末端,取得的效果都很有限。把打击毒品的注意力放在供给端,是一些国家禁毒时犯的第一个错误。因为瘾君子对毒品的需求是一种非弹性需求,他们不会因为涨价了,就不吸毒了。抬高毒品零售价,也许能够降低毒品的消费量,可涨价反而会让毒贩赚得更多。

该怎么办呢?作者建议,政府应该把主要的注意力和精力都放在打击需求端上,也就是通过推行政策,阻止人们吸毒。这些政策包括,在公共健康方面做宣传,帮助毒瘾患者戒毒。跟摧毁古柯树种植园、追捕毒贩相比,这些政策听上去不那么直接,能起到作用吗?

书里有一个例子。海洛因被称为毒品之王,是最危险的毒品之一。然而,瑞士却有一个海洛因合法化项目。这个项目有很多限制,只有特定领域的医生才能给一些上瘾的病人开药,病人还得在专业人士的监督下服用,可病人拿到的药品竟然是海洛因,而且还是免费的。乍一听,我们可能会感觉,这不就是助纣为虐吗?实际上,这种做法背后暗藏了一个理念:通过可控、合理的使用毒品,帮助上瘾患者戒除毒瘾。

瑞士有3000个毒品重度上瘾者,人数虽然只占全部毒瘾患者的10%到15%,可他们消费的毒品占到整个瑞士的60%。这些重度上瘾者从医生那里拿到免费海洛因,这意味着,瑞士毒品消费市场里最有价值的消费者消失了。对贩毒集团来说,这个国家的市场没有什么价值了。而且,重度上瘾者们通常还有另一个身份——毒贩。海洛因很贵,大部分重度上瘾者都会以贩养吸,把毒品卖给身边人,或是在街头贩卖。给重度上瘾者提供免费海洛因,除掉了瑞士毒品市场的大部分毒贩,让普通人更难接触到毒品。

作者说,通过把重度上瘾者当作病人来对待,瑞士毒品市场逐渐崩塌。拿苏黎世来说,1990年,这里登记的新染上毒瘾的人数是850人,到了2005年,这个数字变成了150人。

一些国家政府禁毒时,犯的第二个错误出在花钱上。我们知道,全世界每年花在打击毒品交易上的钱,有1000亿美元。作者认为,这些国家政府犯的错,不是投入的钱不够多,而是投错了地方,他们更愿意把钱花在加强执法上,而不是预防犯罪上。比如,美国新罕布什尔州,有个很少发生谋杀案的小镇,这里的警察局花了将近30万美元买了一辆装甲车,偶尔用来巡逻。同样在这个州,因为资金紧张,监狱为犯人准备的教育课程和改过自新的项目都被削减了。

执法人员要在一线与毒贩作战,给他们配备最好的装备,把犯罪分子都抓进监狱,缉获大量毒品,街上的毒贩和毒品自然就减少了。把钱花在执法上,总比花到罪犯身上好吧?增强执法力量当然是好事。但在作者看来,在预防犯罪上多花钱,可以花小钱办大事。而且,犯罪行为变少了,也能减少缉毒行动中的人员牺牲。

接下来,我们通过一个例子来看看,为什么在预防犯罪上花小钱可以办大事。我们知道,拉美地区贩毒集团利用监狱这个“犯罪大学”解决自己的用人难题。位于加勒比海的多米尼亚共和国政府,也把监狱当作学校,他们的目的是减少犯人再次犯罪的概率。

多米尼亚有一些新式监狱,犯人们不仅可以画画,进行唱歌、跳舞比赛,还可以免费吃饭,接受教育。犯人们能享受这么多优待,很多人可能一时还接受不了。这些优待都是当地政府精心设计出来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激励犯人再次犯罪的因素,阻拦贩毒集团把这里当作“人才市场”。

旧式监狱的环境糟糕、危险,犯人们为了寻求保护而加入黑帮,就像作者说的,“国家越是无法满足犯人的基本需求,犯人加入黑帮的概率就越大”。多米尼亚的新式监狱,不仅环境舒适,还会通过专门的设计削弱黑帮组织对监狱的掌控。

新式监狱有一个隔离出来的区域,专门用来关押黑帮老大,防止他们跟下属接触,发号施令。包括狱警在内,监狱里没人可以带手机,于是黑帮的组织、交流能力就被削弱了。犯人们也不会无所事事。每个犯人都必须去上阅读识字班,甚至,还可以学习法律和心理学。监狱会安排犯人学一些谋生手段,比如,制作工艺品、经营面包店,还会帮出狱的犯人安排工作。

这场监狱学校化变革中,最关键的变化发生在狱警身上。在拉丁美洲的大部分监狱,狱警都是能力最差的军人或警察,很容易被贿赂收买。而多米尼亚每年都会专门培训一批最优秀的人才,给他们三倍薪水。这些狱警们相当于这座监狱学校的“教育工作者”,经过精心培训后,再去管理监狱。

我们能感觉到,新式监狱的花销肯定不小。的确,他们花在犯人身上的钱,要比旧式监狱多两倍,每天在每个犯人身上花12美元,但这些钱没白花。以前,多米尼亚的犯人出狱后,有50%的人会在三年内再次犯罪,采用新式监狱后,这个比例极速下降,还不到3%。长远来看,花这些“小钱”还能导致一些有益的连锁反应:贩毒集团无法把监狱当作“人才市场”,招募新成员的困难加大,暴徒们不得不改善内部的暴力管理,减少帮派之间的火拼。

在这部分,我们知道,在作者看来,把注意力放在供应端、不愿意在预防犯罪上多花钱,是一些国家政府打击毒品时犯的两个错误。另外两个错误是:毒贩已经实施了全球化战略,但这些政府打击毒贩的手段还局限在国家内部;这些政府把控制毒品和完全禁止毒品画等号。如果对这些内容感兴趣,不妨找来原书看看。

 

总结

到这里,《黑金世界》这本书的精华内容已经解读完了。

我想给你说说,作者汤姆·温莱特写这本书有多么不容易。他在2010年到达墨西哥,那一年,这里有两万多人被谋杀,有死于帮派竞争的毒贩,被刺杀的警察,无辜的路人,以及好奇心强的记者,这些记者常常被丢进汽车后备箱,从此下落不明。

墨西哥很多记者长期被贩毒集团控制,他们的控制手段是“要银还是要铅”,就是说,要么接受贿赂,要么被子弹打死。因为媒体被控制,在一些城市,人们甚至看不到任何与毒品战争有关的新闻,只能从社交媒体上看到相关信息,比如,“风险状态。本市多处地段已经被封锁。小心驾驶,如无必要请勿下车。”

最后还要特别说一下,《黑金世界》这本书里揭示的内幕有多么来之不易。在这本书里,作者采访了种植古柯叶的农民,墨西哥的官员,还在监狱采访了黑帮头目。我们在书里看到的内容,都是作者小心翼翼获得的一手材料。他在墨西哥采访时,会把记者证藏在一堆袜子里。他几乎不在街头露面,每次都是从一个室内采访地点转到另一个室内采访地点。因为怕遭遇不测,每次采访完,他都会确保自己记下了全部内容。他也会跟妻子保持联系,让她知道,自己还活着。

《黑金世界》读书心得:毒品产业如跨国企业般运营,毒贩逐利本质尽显。理解其运作逻辑,方能有效打击。书中揭露禁毒误区,强调预防与需求管理的重要性,对禁毒策略提供新视角。

《海权》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海权:海洋帝国与今日世界》。

海权,简单讲就是对海洋的控制权、利用权。早在几千年前,一些靠海生活的民族,比如希腊人、腓尼基人,为了争夺生存资源,就已经开始向海洋拓展自己的影响力。但这种影响力是局部的。全球意义的海权时代的到来,是19世纪的事情。当时英法两国在争夺霸权,法国是欧洲陆上霸主,但由于陆上邻国众多,法国需要同时发展海军和陆军。而英国作为岛国,便可以集中力量发展海军,最终在欧洲本土和全球各殖民地击败了法国,夺得世界霸主地位,这宣告着海权时代的到来。此后,海权成为决定世界权力格局的关键因素。

有关海权的论著,两百年来出现过很多,作者们大多是国际关系学者、历史学者,依据的材料是各类文献,研究的范围以大西洋和太平洋为主。

今天这本《海权》很不一样。作者詹姆斯·斯塔夫里迪斯,不仅是一位知名的地缘政治思想家,担任过美国塔夫茨大学弗莱彻法律与外交学院院长;他还是一位资深海军将领,曾在美国海军服役超过35年,指挥过多艘驱逐舰和一个航母战斗群,航行足迹遍布世界。另外,他还担任了4年的北约欧洲盟军司令,是唯一一位担任过这个职务的美国海军军官。正因为这些经历,在本书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到作者在地缘政治方面的敏锐洞察,还能了解到作者担任美国海军上将时的亲身经历。

对于海权问题,作者的视角没有局限于大西洋和太平洋,而是提出七大海域理论,也就是在四大洋的基础上加了三个面积虽然不大但意义重大的海域——地中海、加勒比海,以及中国南海。作者认为,近代海权产生于“殖民主义的摇篮”大西洋,并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遍及全球。那些曾经称霸世界的国家,都有一个相似的经历,就是曾经将影响力扩展到作为“万海之母”的太平洋。由于地缘的原因,一些附属于大洋的小型海域,发挥着关键影响力,需要被我们格外重视。

接下来,我们从两个部分,介绍这本书的精华内容。第一部分,我们了解一下,所谓的“七大海域”到底在人类历史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第二部分,我们聚焦在美国这个个体,作者作为美国退役海军上将,他是怎么看待美国掌握海权、称霸世界的过程的。

特别说明,由于这本书是由一位退役美国海军将领写的,部分观点难免会有偏颇,建议你找来相关主题的其他书籍比较阅读。

 

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我们看一下,地球的各个海域是如何影响人类历史的。

长期以来,生活在陆地的人们,习惯于把海洋看作是阻隔陆地的障碍,但如果从海洋角度看,正是海洋,将一块块大陆连接在一起。

大西洋是西方文明的摇篮,它将欧洲、美洲、非洲联系起来。早在6世纪,就有爱尔兰航海家从大西洋的西北角出发,闯入神秘的海洋;在9到11世纪,维京人航行到大西洋深处,他们在冰岛建立了定居点,随后又到达了美洲东北部的格陵兰岛。15世纪末新航路开辟后,大西洋就像一条海上高速路,欧洲人从美洲获得原料、金银,从非洲掠夺劳动力。在这个过程中,欧洲人意识到,掌握海上通道的控制权至关重要。为了争夺海权,远洋商船、海上战舰纷纷出现,一次次海战不断发生。世界逐渐融为一体,这个过程正是从大西洋开始的。

不过,只是局限在大西洋,欧洲人并不满足。作者发现,近代西方大国是否真正崛起,有一个标准,就是:是否把势力扩展到太平洋。因为,太平洋没有与欧洲直接相连,而且太平洋是世界上最大的海洋,它沟通了北冰洋和南极洲,以及亚洲、美洲、大洋洲,地缘问题非常复杂,以至于作者把它称作“万海之母”。如果哪个西方国家能够将自己的触角伸进遥远浩瀚的太平洋,说明它已经具备全球的影响力。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俄国,只要是在世界曾经称霸一时的国家,都曾在太平洋地区留下自己的身影。

由于太平洋过于辽阔,人类对它的开发还远远不够。作者就认为,21世纪是一个属于太平洋的时代,尤其是把太平洋和印度洋放在一起来看,这个趋势更明显。作者特别把印度洋称作是“未来之海”。近代以前,人们对于印度洋的关注并不多,但二战后,随着全球航运的兴起和海湾地区石油的出口,以及印度的崛起,印度洋的在全球的影响力逐渐上升。

四大洋中有个例外,这就是位于极地的北冰洋,寒冷的环境限制了人们的进入和了解。作者甚至说,我们对于北冰洋海底的了解还不如我们对月球和火星的了解;对北冰洋的测绘也不如对这两个星球的测绘那样精细和全面。不过,如果我们从北极上空俯瞰北冰洋就会发现,这个水域就像是太平洋和大西洋的过渡带。遗憾的是,北极寒冷,冰雪覆盖难以通航。不过作者提到,随着极地气候变暖,永久冰层正在逐渐消融,预计到2040年,通往北极的航道将全年保持畅通。

以往关于海洋的介绍,到这里就要结束了。但是作者认为,辽阔的海洋并不是铁板一块,一些海洋的附属海产生的影响并不比大洋弱,最典型的有三个,分别是:大西洋的附属海地中海和加勒比海,太平洋的附属海中国南海。

我们先看地中海和加勒比海。这两个海域虽然一个位于欧洲和非洲之间,另一个位于南北美洲之间,但从大西洋的角度看,地中海和加勒比海就像是大西洋的左右手,分别嵌入欧亚非“旧大陆”,和美洲“新大陆”之间。

讲海权,地中海绝对绕不开,这里是人类海上地缘政治之争的肇始之地。两千多年前,希腊人击败波斯人,雅典一度建立了自己的海上帝国。从那时起,海权就成为决定世界权力格局的关键因素。

世界上有众多海域,为什么地中海早早地成了海上战场呢?

先看位置。地中海位于欧亚非三洲交界处,做生意的时候,地中海是一个绕不开的海上十字路口。许多族群都在这里生活,各群体彼此之间难免有摩擦。从地形来说,地中海就是一个天然的海战战场。这里相对封闭,内部散布着许多极具战略价值的半岛、岛屿和港口,像意大利半岛、希腊半岛、西西里岛、克里特岛、热那亚港、马赛港。一旦战争打响,这些港口和岛屿就给交战各方创造了丰富的发挥空间,速战速决变得相对困难,极端情况下,这里会演变成一个进行零和博弈的竞技场,只要开战就只能有一方能活着离开。如此频繁、高烈度的海战,是世界其他地区少有的。这导致人们格外重视控制海洋,海权思想也就产生了。

怎么才能让地中海内部不发生战争呢?有一种办法,就是把整个地中海据为己有,这个事情罗马帝国做到过。但罗马帝国之后,几乎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把地中海变成自己的“内湖”。地中海总是被多个势力掌控,战争也成了家常便饭。直到20世纪80年代,冷战期间的地中海仍然战云密布。地中海的西部被美国和西欧控制,美国在这里留了一个航母战斗群。而苏联在地中海东部的埃及和叙利亚有很大影响力。如果继续向东,就会进入黑海,那更是苏联的地盘。那个时候,作者斯塔夫里迪斯所在的舰队常常与苏联舰队擦肩而过。他总是担心,稍有不测,就会有去无回。

地中海是大西洋伸向欧亚非“旧大陆”的那只手,大西洋的另一只手伸向美洲“新大陆”,这就是加勒比海。

我们对电影《加勒比海盗》都不陌生,这个故事的背景是17、18世纪。那时,许多商船在欧洲与美洲之间来来往往,大西洋的海上贸易非常繁荣。很多人看到了机会,于是出海抢劫,想发笔横财。而加勒比海就像一个犯罪天堂,海盗在各个岛屿、海域之间神出鬼没,欧洲各国对他们根本没办法。于是,像英国,就选择姑息养奸,发放私掠许可证,让海盗合法化。作为交换,这些海盗船只能抢劫其他国家的船,抢完后还要向英国“缴税”。这样做相当于免费增强了英国的海上军事力量。其他国家见英国这么干,都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久而久之,海盗变成了一种大家默许的合法职业。加勒比海盗的故事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展开的。

不过,真实的加勒比海地区,少了许多浪漫,多了许多混乱和无奈。

新航路开辟不久后,欧洲人在这里发现了巨大的商机,这里的糖、烟草、巧克力、生姜、盐、靛蓝等物品,都可以带回欧洲换钱。所以,早在18世纪,加勒比地区的经济状况就已经基本定型,并持续了两百年。这是一个以奴隶劳动为基础的经济体,欧洲人将非洲劳动力带到加勒比地区生产糖和其他农产品,产品被送往欧洲,为欧洲人“收购”更多奴隶换取资本。所以,几个世纪以来,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丹麦人、西班牙人都在这里留下“艰苦创业”的身影,却并没有把这个地区带上发展的快车道。

在今天加勒比海南部,也就是南美洲的北部沿海地区,自西向东有三个国家,圭亚那、苏里南、法属圭亚那,其实苏里南也曾拥有“圭亚那”这个名字。

17世纪,荷兰殖民者和英国殖民者做了个交易,荷兰人把北美殖民地新阿姆斯特丹让给英国,以此换取南美重要的产糖地苏里南,荷兰人随后给苏里南改了名字,叫荷属圭亚那。其实,那个被荷兰人放弃的新阿姆斯特丹就是后来的美国纽约。纽约这座城市在2018年创造的国内生产总值已经高达上万亿美元,这相当于墨西哥一个国家的国内生产总值,在全世界可以排到16名以前。而苏里南的首都帕拉马里博却是美洲最贫困的城市之一,人口不到50万。

21世纪初,作者斯塔夫里迪斯被任命为美国南方司令部司令,他打算在几个月内访问这个地区的30多个国家。当时,他的下属提醒他,不要去三个圭亚那,因为那里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不过,作者在访问完其他国家后,最后还是抵达了圭亚那。当地领导人与他会面,那位领导人带他走进满是灰尘的办公室里,作者开口询问,当前圭亚那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什么,是贫困?毒品?还是犯罪?

对方摇摇头并叹了口气,他承认上述每个难题都是挑战,但目前最大的问题是移民。“人们一旦获得高中学位就会尽快离开,他们大部分都想往北去美国,只要能摆脱圭亚那,他们愿意去任何地方”。直到今天,加勒比海地区仍然在历史的阴影下裹足不前。

前面提到的地中海和加勒比海是大西洋的附属海域,大西洋是曾经的殖民主义摇篮,但在今天,它的热度已经逐渐降低,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投向东半球。这就要说到作者所谓“七大海域”的最后一个——太平洋的附属海域,中国南海。

唐宋时期的中国控制着南海的大部分地区,并主导着利润丰厚的海上商贸活动。明朝建立时,贸易、商业和航海的基因已经深深嵌入南海。尽管明朝的统治者更加重视陆地,但海上贸易仍是南海地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郑和下西洋的航海之旅就是一个例证。

为什么这个远离大西洋的地区会被作者看作“七大海域”之一呢?

前面提到过,作者认为,近代西方大国的真正崛起有一个标准,是否把势力扩展到太平洋。16世纪的南海地区曾经流通着一个重要商品,这就是白银。长期扎根美洲的西班牙人发现了机会,他们把菲律宾马尼拉作为据点,向当时的中国人提供白银。中国沿海地区因此通过南海融入了全球经济。很快,欧洲各国纷纷涌入这片海域。荷兰占领了印度尼西亚。英国将新加坡和中国香港变成了英国的殖民地。法国人和德国人分别在中南半岛和在中国沿海地区建立了殖民地。西方列强之间的矛盾也被随之带过来,并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演变成了严重的冲突。

有一个角色出现得相对晚一些,这就是美国。两次世界大战之前,美国更像是欧洲各国的小跟班,但经历了两次大战,欧洲各国变得筋疲力尽,美国借机在中国南海填补了空白。尤其是在越南战争期间,美国选择站在越南共和国一边,越南共和国就是我们过去所说的“南越”。当时,美国派到当地的地面作战部队在最高峰时期超过50万人,其中既有陆军也有海军陆战队。在南海的海上行动方面,美国海军更是主导力量。有将近200万水手直接或间接地参加了越南战争。美国还花了大量的时间训练越南共和国的海军。作者提到一件让人难以置信的事情,到1972年美国撤离时,越南共和国海军总共拥有800多艘船和4万多名士兵。面积还不及我国贵州省大的越南共和国,那时竟然拥有规模排名世界第五的海军,仅次于美苏英法。

对于这个海域,作者直白地讲到,南海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密集的人口,直到今天,全世界每年大约有一半的海上贸易、一半的液化天然气运输以及大约1/3的原油运输都要经过南海。这几个因素加在一起,决定了“心怀世界”的美国必须要在这里努力维持存在感。

那回到美国本身,它是如何凭借海权实现自身在全球的影响力呢?

 

第二部分

本书的作者斯塔夫里迪斯是美国退役海军上将。接下来,我们就跟随他,看看美国在这一百多年来,是如何掌握海权、称霸世界的。

上一部分我们提到,大西洋是殖民主义的摇篮,海权思维诞生在这里。而西方国家要想成长为世界性的强国,还需要把自身的影响力扩展到“万海之母”太平洋。美国的海权发展史,也经历了这两个阶段。

故事要从美国独立战争讲起。对于独立战争,我们关注比较多的是,华盛顿带领大陆军节节胜利的情节。其实海洋战场更具有决定性。那时的英国已经击败了宿敌法国,国力蒸蒸日上。英国便凭借强大的海洋军事力量封锁了大西洋沿岸地区。而北美殖民地缺乏足够的海军力量,损失惨重,别说取胜,如果长期无法对外贸易,维持生存也很困难。正所谓“敌人的敌人就是我的朋友”,之前被英国打败的法国人来帮忙了,不仅协助袭击英国人,而且送来了很多舰船,美国的海上力量就是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成形的。

有这样一个故事,1779年,一位叫约翰·琼斯的军官率领舰队袭击了英国的一个护卫队,这是美国海军在独立战争中最著名的一场战役。战斗中,琼斯的战舰不幸中弹,在船快要沉没时,英国人劝他投降。琼斯却高喊:“我还没开打呢!”。

如果故事在这里截止,琼斯将被定格为一个脸谱式的英雄人物。但实际上,琼斯并没有牺牲,而且他其实是一名苏格兰人,早年因为打架斗殴犯了谋杀罪逃到北美,当起了雇佣兵。他不仅为美国打过仗,还为俄国打过仗,并被俄国海军授予少将军衔。由于他对在美国革命战争期间享有的待遇不满意,后来又返回欧洲寻找更好的出路,但最终在宫廷政治中落败。1792年,他潦倒地死在巴黎,被葬在一个公墓里。

故事进行到这儿,琼斯的形象好像变成一位结局不好的投机者。我们接着往下看。

琼斯去世后,美国总统老罗斯福对他产生了兴趣,当时的美国开始在美洲地区塑造自己的影响力,亟须在军队中塑造一个标杆性人物。琼斯就这样被老罗斯福看中了。1905年,琼斯的遗体被美国军舰运到美国,美国为他举行了极高规格的葬礼。此后,他的形象从四处寻找机会的雇佣兵,变成了足迹遍布大西洋的勇者。琼斯甚至被称为“美国海军之父”。那句“我还没开打呢。”原本是逞强的话,后来成为不畏死亡的豪言壮语,被美国海军学院一代又一代的学员铭记在心。

这是有关美国海军最初的故事。不过,刚刚建国的美国连自卫都成问题,它的扩张意识是怎么产生的呢?

约翰·琼斯去世大约半个世纪后,一位名为阿尔弗雷德·马汉的人出生了,他出生在1840年,这一年英国与清朝爆发了鸦片战争,英国把自身的影响力扩展到东亚,东方帝国清朝被卷入了近代世界。

马汉的父亲是西点军校的教授,后来他入读美国海军学院,并在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在联邦海军服役。作为一名士兵,他并不出色,经常造成撞船或撞浮标的事故。好在马汉有写书的习惯,他在之后日子里,详细论述了海权理论,奠定了21世纪美国海权的基础。

作者17岁刚进美国海军学院那年,需要学习一门叫“海权”的课程。这门课程的创造者正是马汉。马汉认为,海权对一个国家意义非常重大。控制海洋的主要航线能带来大量商业利益,这有助于国家积累财富。另外,制海权对战争的影响可能比陆军更大,因为海洋可以把战争阻隔在本土之外,这有助于国家安全。

那怎么才能掌握强大的海权呢?这需要依托三个东西:第一是生产。要生产必要的、用于交易的产品,这样才能开展国际商贸,获取利润。为了保证贸易稳定进行,就需要第二项支撑,航运。这既包括商业船只,还包括发挥保障功能的海军舰艇。可是,贸易和国家安全,只靠自己还不够,为了生产有序进行,还需要第三点,把殖民地、盟友联合起来,编织一个遍布全球的网络,把自己的力量投射出去。

直到今天,我们仍然能看到马汉为美国规划的这张蓝图。二战期间,美国努力阻止日本南下,因此澳大利亚人对美国人怀有强烈的感激之情。那时,穿着美国海军制服登上澳大利亚土地将会受到优待。直到今天,澳大利亚人与美国人的关系依然非常亲近。例如在伊拉克和阿富汗战争期间,澳大利亚人始终是美国人最重要的盟友。作者曾说,他在阿富汗见到的澳大利亚战士,是他遇到过的最优秀的战士。

前面提到,任何一个获得世界性影响力的国家,都要在把自己的影响力扩展到“万海之母”太平洋。美国人进入太平洋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美国是从大西洋沿岸起家的,直到获得加利福尼亚之后,美国人才在太平洋地区建立了永久据点,这已经是美国建国半个多世纪后的事情了。加利福尼亚的黄金和沿岸的捕鲸业,以及与中国的贸易,把太平洋世界带入了美国人的脑海中。

但是太平洋太大了,只靠帆船,从太平洋西岸赶到中国,至少得一个多月。但19世纪60年代煤动力船的出现改变了美国与太平洋地区的互动方式。与帆船相比,煤动力船速度更快、更可靠,这就需要在船上储存大量的煤。但搭载过量的煤,会降低行船速度,甚至造成沉船事故。应该怎么办呢?

幸运的是,太平洋虽然辽阔,但岛屿很多,这些岛屿上都可以建设煤炭补给站。当然,这些岛屿,绝不只会被当作能源补给站,更是对外输出影响力的跳板。1898年,美国吞并了夏威夷,将风景秀丽的珍珠港开发为美国在太平洋地区的一个据点,它既是美国通向太平洋的门户,也是美国海军的心脏。

如果只是占据据点,美国的影响力还不足以在整个太平洋铺展开。另一个契机就是第二次世界大战。

1941年,日本袭击了珍珠港的美军舰队,好在美国舰队的核心战斗力量,当时恰巧不在港口,而幸免于难。这次偷袭引发的太平洋战争为美国提供了一个机会,把实力在太平洋铺开。

二战期间军事行动的范围覆盖了整个太平洋,这种规模的战事在人类历史上还是第一次。著名历史作家威廉· 曼彻斯特在他的作品《美国的恺撒大帝:麦克阿瑟》中有这样一段描述,二战期间,太平洋战区的跨度“相当于从英吉利海峡到波斯湾的距离——这是亚历山大、恺撒、拿破仑最远征程的两倍”。要横穿辽阔的太平洋,乘独木舟需要数十年,乘蒸汽船需要数月,乘现代舰船只需几周。新技术不仅提高了船只的性能,也为战争增加了新的维度。在水面上,飞机和雷达改变了距离的计算方式。在水面下,潜艇可以在屏蔽几乎一切侦察技术的情况下威胁军用和民用船只。从这时起,海战的方式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

 

结语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曾一针见血地指出,“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纵观世界历史的演变进程,许多大国的崛起都是从经略海洋、掌握海权开始的。

最后我们来看一段年表,它记录了海权与国家崛起的历史。公元前3世纪,罗马人击败迦太基人,夺取了地中海的制海权,罗马自此成为地中海的霸主,变得空前强大。1588年,英国海军在大西洋上击败了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夺取了大西洋的制海权,打破了西班牙和葡萄牙在殖民地的垄断局面,这场胜利为英国成为最强大的殖民国家奠定了基础。从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晚期,英国与荷兰之间爆发了4次战争,英国最终击败荷兰,获得了海上贸易的主导权,迎来了历史上最辉煌的时代。1805年,英国海军击败由法国领导的联合舰队,法国海军从此一蹶不振,这迫使拿破仑放弃了进攻英国本土的计划,英国则借此巩固了海上霸主地位。19世纪末,新成立的美国正在保守的孤立主义和积极进行海外开拓之间举棋不定,马汉的《海权论》应运而生,促使美国致力于实现海军现代化。一战和二战更是见证了海上强国为了争夺海权而展开的无数次殊死搏斗。

《海权》读书心得:海权决定世界格局,詹姆斯·斯塔夫里迪斯以地缘政治视角剖析七大海域历史作用,强调太平洋时代已至。美国海权崛起史启示深远,海权争夺影响国家兴衰。

《自贡商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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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自贡商人:近代早期中国的企业家》。

提到四川自贡,你首先想到的,可能是起源于这里的盐帮菜,比如冷吃兔、水煮牛肉、火边子牛肉,等等。这些咱们今天耳熟能详的自贡盐帮菜,在200多年前,也就是清朝中期就出现了。当时盐帮菜分成三个派别,口味各不相同:盐工菜又辣又咸,会馆菜偏酸和甜,盐商菜则是鲜香刺激。

自贡从东汉时期就开始产盐了,但为什么盐帮菜直到清朝中期才形成体系?还有,为什么盐帮菜会有三个分支?每个分支菜系的口味又如此不同?

这些问题从根本上都源于同一件事,那就是:清朝中期,自贡的盐场发生了一个深刻的变化——从手工作坊转型为了大规模的工业企业。

这个转型是怎么发生的?美国学者曾小萍推出了一本书,用专业的视角、丰富的细节,为人们还原了当年古盐都、自贡盐商的历史传奇。这就是我们今天要介绍的这本书——《自贡商人》。

曾小萍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资深教授, 主要从事东亚历史、语言和文化的研究。为了收集研究资料, 她曾多次实地考察自贡古盐业遗址, 到当地档案馆和历史博物馆等地查阅资料, 做了大量研究。光是本书所附的参考资料列表,就有四十几页之多。

作者写这本书的目的,不仅是要勾勒一段盐商发迹史,而且是要以自贡盐商为切入点,对中国近代工业史进行一次重新解读。为什么说是“重新解读”呢?

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如果把“晚清”“中国”还有“工业”这几个词拼凑起来,你脑海中最先浮现的场景是什么?

可能是落后的手工作坊,低效的银货交易,或者是蛮横的官府压迫,“辫子长见识短”的工场主……等等。的确,这是中国近代工业给很多人留下的典型印象,也体现了一种常见观念,那就是:封建的社会环境、匮乏的生产技术、落后的管理及金融制度,阻挠了中国的产业投资和发展。

但是在本书中,作者提出,人们惯常提起的那些内外困境,其实并没有阻碍自贡井盐工业的规模化转型,没有阻碍自贡盐商们汇聚工业资本、成为一代巨富。那么,自贡商人究竟是怎么做的呢?

接下来,我们就分别从内、外两个切面入手,剖析清朝自贡商人是如何突破重重挑战,推动自贡盐场从手工作坊转型为大规模工业企业,走出自己的“巨富之路”的。

 

第一部分

首先,咱们来看看自贡盐业在转型过程中面临的内部挑战。

设想一个场景:某天,你被分派进一个随机的穿越系统里,来到了几百年前的自贡,手里有一张纸条,上面写着系统派给你的任务——建一个全国最大的盐场。如果对当地环境做过勘察的话,你会发现,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为什么呢?

我们知道,盐场的主要功能是产盐。把盐生产出来,共分两步:第一步,获取含盐量很高的盐水;第二步,把盐水中的水蒸发掉,只留下盐。这两个步骤,在江淮地区很简单——晒海水就行,但是在自贡却成了难题。

首先,自贡在内陆,盐全部溶解在地下水里;海水什么的,见都没见过。而且,四川本就气候湿润,加上还是盆地,水汽聚集。一盆水摆出去,过一天变两盆,永远也晒不干。那怎么办呢?

自贡人民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在地面凿井,把含盐量很高的地下水——也就是卤水——打起来,放到锅里煮,水分煮干后就留下了盐。后来,人们把用这种方式生产的盐叫作“井盐”。

听起来挺容易的,但操作起来其实非常复杂。

先说凿井,凿井选址是需要撞运气的。有时候人们在一个山头凿井,凿得到处都是井眼儿,也不一定能凿出有卤水的井来。

这个问题对于自贡人民来说,是个名副其实的“千古难题”——花了一千多年才解决。从东汉时期到清代,自贡历代盐工先后钻了13000多口井,把地面凿了个遍。在反复试错之后,他们发现,有两个地方特别适合凿井,分别是自流井和贡井,井里打出来的卤水咸度很高。“自贡”这个后来诞生的地名,正是自流井和贡井的合称。

好,选址的大方位确定了,下一步就是在这片土地上凿井。要获取更高咸度的卤水,就要不断朝着井的更深处凿去。到了清代道光十五年,也就是1835年的时候,人们竟然凿出了一口深度为1001米的深井。这放在当时,可是相当了不起的。做个对比,在那10年之后,美国人的钻井最高纪录,也只有五百多米。

当时,从自贡的这口“千米深井”里,喷涌出了大量的黑色卤水,这放在自贡商人眼里,就是黑色黄金啊。因为,黑卤是卤水里“盐值”最高的一种。同样一口锅,用黑卤煮盐,产盐量比一般卤水要高得多。

卤水开采上来了,接下来是煮盐。从前,自贡煮盐的燃料用的是柴火和煤炭。但是木柴收集起来费时费力,煤炭也需要从外地运进来。这样一来,煮盐的效率就很低下。

怎么办呢?好在,自贡商人在凿井的过程中意外发现,自流井地区的天然气资源非常丰富。天然气可比柴火煤炭好太多了。你只需要凿一口气井,就会有24小时源源不断的天然气涌上来,根本不需要人管,也不会产生废料。这下,产盐效率自然就大大提高了。

好,上面咱们说的是,自贡商人是如何攻克井盐生产的技术难题的。不过,更大的难题在后面,就是资金问题。

19世纪中叶,开凿一口井的成本通常高达10000两白银,相当于当时250位县令一年的俸禄总和。况且,许多井的开凿成本远高于这个数字。

另外,凿一口井花费的时间,通常是四、五年或者十几年,有的井凿了数十年才凿到卤水,凿井人都换了好几个。凿井尚且花费如此大的财力、人力,就更别提后面更加复杂的工序了。而当时,四川经历了许多战争,城市不再繁荣。从外地流入四川的也是一些难民,几乎没有家庭能够独立承担打井的费用。

要是在现代,我们创业时如果缺钱,可能会想到向银行借款。然而在那个年代,国家的金融机构资金规模非常有限,只能提供短期贷款。打井是一个需要长期大量投资的工程,金融机构没有能力承担。

不过,自贡商人并没有被这个问题难倒。他们是怎样筹集资本的呢?首先,凿井需要选好地理位置,动工之前要找到一处预判卤水含量高的土地,并向所有者租下这片地,作为井基,大意就是打井的基础。这意味着土地将从用于农业耕作转向用于采掘业。这一步飞跃得益于一项悠久的传统,这就是土地租佃契约制。无地少地的农民向地主租赁土地要立约,凿井人向地主租赁土地用以开凿盐井时,就仿照农田租赁的样式制定了井基的租赁契约。比如,租金跟农田租赁一样,可以通过支付实物来偿还,这里的实物就是盐。

地主往往希望在早期就能获得大笔的利润分红,一旦觉得盐井开凿过慢,就可能会提出撤回土地。为了让盐井不受地主影响,能够继续开采下去,自贡商人们在许多契约中约定,刚开始向地主支付一笔押金,而之后的租金一定要等到盐井开采成功才支付。在开采过程中不允许地主对盐井的开采指手画脚,井基的租期是直到“井老水枯”。也就是说,直到盐井资源完全采完,土地才会重新回到地主手里。于是,土地和地主逐渐分离,这也为后来自贡转型成工业城市奠定基础。

除了土地,凿井、煮盐以及搭建设施设备都需要找有相关技术的人。于是,自贡商人便开始慢慢联合起拥有土地、资金、技术的人,在契约中约定三方共同享有盐井的分成,这便是早起自贡的凿井合伙制,此时地主、技术人员、投资者之间就不再是单向的租赁关系或雇佣关系,而是合伙关系。到后期,这种合伙制契约甚至还用到了股份的概念。比如把开一个盐井的工程分成30股,那么地主分得7.5股,投资者得22.5股。如果后来土地和资本对开发盐井的作用发生变化,他们所占的股份也会随之变化。这种复杂的商业合伙制将亲属的、非亲属的,本地的和外来的资本都聚拢在一起,这种跟早期近代工业企业相近的特点,让自贡不借助金融机构,也完成了工业化的初始投资。

然而盐井的开凿是需要长期大量投资,很难有投资者能够从始至终地负担盐井的投入。有时挖到一半的井不得不作废,那么,怎样确保后续也有资金能够源源不断地注入开发呢?

当最初的开发商人没办法继续投资时,他们会把资产转让给新的合伙人。这个过程叫上下节转让,它有点儿像接力赛跑,前一个人如果跑得没力气了,就把原来持有的股份传给下一个人。这样一来,哪怕盐井在开发的中途遇到了资金困难,也能保证一直挖到底。

这种上下节转让制度还是源于中国发达的契约文化。协议各方通过正式的裁定或者非正式的习惯来进行约束和规范,支撑着中国20世纪之前罕见的大规模资本投资。

自贡商人的盐业企业逐渐庞大,规模从一两口井逐渐变成了大盐场。19世纪80年代,四川总督丁宝桢估计,至少有100万人在盐场的井、灶工作,另外有数十万人作为船工运输食盐,还吸引了许许多多来自陕西、山西、广东、福建等地的外地商人。

可以说,当时的自贡就像是一个井盐王国,融合了不同阶层、不同地域的人。这些人的生活和饮食习惯各不相同——盐工干活辛苦,出汗多,饮食偏好重口味;外地商人住在会馆里,保留着从前在家乡或酸或甜的饮食嗜好;再说自贡的大盐商,是当时全中国最富有的一批人,饮食上自然不满足于惯常口味,而是追求精细、刺激。我们开头提到的,由盐工菜、会馆菜、盐商菜组成的自贡盐帮菜体系,就是在这个时期走向成熟的。而这些,都始于我们所讲的核心故事,自贡盐场从手工作坊向大规模工业企业的转变。

这样的规模化转型,并不完全是好事。你或许听说过一个经济学定律,叫“规模报酬递减”,说的是,当厂商规模大过一定程度时,由于它生产的各个方面难以得到有效的协调,生产效率会逐渐下降。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典型思路是改善管理或组织方式。当时的自贡商人,采取的也是这个思路。

原来,在井盐开发的过程中,由于人们往往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投资。于是自贡这里逐渐形成了一些富裕的家族。在创建商业组织时,自贡商人充分利用了特有的家族文化,将一个姓氏里的人团结起来,形成高效运作的商业组织。比较有名的就是盐商里的四大家族,他们分别是李四友堂、王三畏堂、胡慎怡堂、颜馨桂堂。清朝四川有句流行的俗语是:“你不姓王、不姓李,老子就不怕你。”道出了人们对盐商中德高望重者的敬畏。

四大家族内部如何分权呢?你可以把家族看作一个大公司。家族里一般有一个灵魂人物,他就是公司的一把手。公司里重要的职位,全都由家族成员担任。家族的结构比较简单,一个管盐业财产的部门,你可以理解为公司的核心业务部门。一个管农业财产的部门,其实就是衍生业务部门。还有一个是跟外面打交道的部门,也就是公关部门。公司一把手会管核心业务,一把手的儿子或者女婿会负责其他部门。

为了让这个公司更有凝聚力,家族还有一些规矩和仪式。比如,有的家族规定永不分家,财产永远归集体所有,这让后续企业赚到的钱能够继续投入集体事业,也就是盐井的开凿,而不是为个人贪污。有的家族建了大祠堂,在祠堂竖一个大石碑,石碑上刻着族规。他们用这样的方式,提醒后代要对家族忠诚。

家族的每个部门也分了等级。举个例子来说,管理一个盐灶需要一个部门,叫柜房,柜子的柜,房子的房。柜房一般分五级,最下面一层是学徒,然后是工人,再往上就是领导层。学徒比较有意思,有点像现在公司设的管培生。他们在盐灶柜房学习经营管理。这些家族公司非常重视管理人员的挑选。盐灶柜房的中层管理人员,都是从这些学徒中挑选的。提醒一下,这里学徒跟家族可不一定有血缘关系。有的管理人员在职位上表现优秀,通过了见习期,还会被提升到公司永久性的管理职位。这些人业务水平一流,可以说是高级职业经理人。其他的家族公司还会来挖人才呢。

自贡商人以家族为根基,建立起具有传承性的家族企业。而在美国的商业史上,家族企业的历史与美国的历史几乎一样长,如今美国不少著名的公司也为家族所有,例如微软、沃尔玛、戴尔、杜邦等等。自贡商人的企业组织管理模式与美国商业精英的想法不谋而合。

 

第二部分

好,上面我们说的是,自贡盐商是如何通过技术、金融和管理创新,克服重重内部挑战的。接下来这段故事,我们来看一看盐商与外部政策环境之间的博弈。

我们都知道,在封建王朝,盐税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食盐的生产、运输、销售等一切活动都在政府的严密控制之下;所以普遍来看,国内盐商的生存环境是比较艰难的。

但是,自贡盐商的情况有点特殊。因为他们身处天高皇帝远的西南地界,而且最初盐业生产的规模并不大,所以朝廷在他们身上就没花什么心思。相比于东边和北边的同行,他们的日子要宽松一些。

但是,他们也有自己的烦恼。这个烦恼用四个字来概括就是“引岸制度”。简单说,在这个制度下,全国市场这一整个蛋糕,被朝廷划分成若干小块,每一块都指定了若干世袭盐商把持。也就是说,每块区域里的食盐都是专人专卖,不准跨区域自由买卖,否则以私盐治罪。这就限制了自贡地区盐场产盐销量。

当时,自贡商人们最眼馋的就是两湖地区这块奶油最多的蛋糕。不过,长期以来,两湖地区所需的盐都被淮盐所把持,川盐占其市场份额非常小。自贡商人们只能眼巴巴羡慕着,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后来,他们等到了一个机遇。这个机遇,就是1851年爆发的太平天国运动。这场草根与官府之间的内战一直持续到1864年。两湖地区的人民,日常吃的盐都是来自江南的淮盐,而且是由朝廷批准的那几家淮商专卖的,其他人的盐,政府根本就不允许你进来。但是太平天国运动爆发的第三年,太平军攻克南京,两湖地区和江淮地区之间断了贸易往来。民以食为天,食不可一日无盐啊。面对这么个大问题,清政府只好借拨川盐过来应急,这就是“川盐济楚”,因此带来了自贡盐业历史上的第一个大繁荣。当时,自贡的富荣盐场一跃成为四川最大的盐场,四大盐商家族之首“王三畏堂”成了中国19世纪中叶最大的工场手工业资本集团。

表面上看,好像是自贡盐商撞了大运,借政策的东风开拓了市场。但其实,这份“命运的礼物”,是自贡盐商自己攥着绳子,把它硬拽过来的。

什么意思呢?其实一开始清政府借拨川盐到楚岸的时候,只调拨了1.6万担,大约是80万公斤。但这时候两湖地区食盐运销权还是在淮商手里,政府调拨川盐只是个权宜之计,没有规定常年运送。但到手的鸭子怎么能轻易放走?于是自贡盐商在此后的15年间,一直锲而不舍地贩运大量川盐入楚,牢牢坐住了这块天上掉下来的市场。

按当时的政策,这种行为原则上属于越岸倾销,是要按贩卖私盐论处的。但他们不仅没有被处罚,还使清政府在1856年被迫承认了川盐在两湖地区的合法性。史料记载,当时“川楚商民均忘食淮旧制”,也就是说,大家都不记得淮盐这个老伙计了。

其实,川盐能让两湖地区人民“乐不思淮”,靠的当然不是蛮力。

客观地说,川盐与淮盐相比,更加物美价廉,就连长期抑川盐而扬淮盐的清两江总督曾国藩,也不得不承认,川盐具有比淮盐更多的优点。如果照商品流通的市场规律,不加人为的限制,川盐在两湖广大地区,是有其广阔持久的销售市场的。再加上,“川盐济楚”一开始,自贡的大盐商们就马不停蹄地在楚岸的宜昌、沙市、汉口等设立盐号和支店,组织大批人力运输、贩卖食盐,把自己的小旗子插满了“市场要地”。今天再回头来看,这些不正是企业抢夺市场份额、跃升行业龙头的关键要素——产品能力和渠道能力嘛。

所以,自贡盐商从促使政府转念,到市场的扩张,再到产量的增加,靠的不仅是政策机遇,更是市场的力量。在这件事上,企业本身的决策、产品和渠道能力,都得到了充分展现。

当然,这是用咱们现代人的眼光去看的。如果放回到清代的社会环境中,企业跟政府的博弈,一方面可以像我们刚刚说的,充分运用市场的力量;但另一方面,跟封建统治阶级打好交道也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操作。

清代商人运作政策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交结权贵;另一种就是给国家捐款捐物,换取政府信任。这些事情,自贡的大盐商们当然也没少做,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后来,他们却开始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在了政策的对立面,跟政府的博弈也陷入了扭曲。

怎么回事呢?“川盐济楚”的故事还有后半段。当时,自贡盐商的生意虽然凭借政策机遇和市场力量直上青云,但随着太平天国战争的结束,国家开始逐渐恢复淮盐在两湖地区的原有地位。从清同治七年,也就是1868年起,曾国藩等朝廷要员为恢复两淮盐区的引岸,多次奏请朝廷压缩川盐销楚数量,使得数十年内自贡盐在楚岸的销售份额一步步缩小,从年销售量125万担下降至45万担。自贡盐商的日子也就越来越难熬。

后来,政策形势更加严峻了。四川总督丁宝桢在富荣盐场创办了官运局,实行官运商销制度,也就是官府将盐场生产的食盐统一收购,存储在官设的仓库里,再转卖给商人去销售。这么一折腾,必然会大大伤害自贡盐商的利益。盐商之首、“王三畏堂”的主人王朗云气不过,就通过相熟的京城大官,不断上访户部、都察院。

但是,由于王朗云之前就因为对抗政策,跟丁宝桢结下过梁子。这次,丁宝桢决定趁这个机会好好整治他,于是将王朗云过往对抗官令的所有行径上报朝廷,引得慈禧大怒,颁下懿旨,革了王朗云之前捐银赈灾得来的二品官职,交给丁宝桢严惩严办。王朗云得到京官密信通告,急逃他乡,流亡4年才回到自贡,“王三畏堂”元气大伤。

王朗云的这段故事,是我们观察当年盐商与政府对立的一个切口。今天来看,这种对立,本质上是当时的企业家,对于朝廷专制压迫的一种被迫反抗。如果不反抗,面临的就是衰败灭亡。

因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盐商只是封建统治者维护统治、攫取利益的工具之一。不反抗的另一面就是无休止地接受政策压制、无休止地向朝廷输送钱物。

自贡盐商的同行前辈,乾隆年间江南地区的盐商,就是一个典型例证。只要国库吃紧、朝廷暗示,就得忙不迭地送钱;遇上重大军需、庆典、赈务、工程,更要踊跃捐输巨款;皇帝每次南巡,也都得布置大排场,吃喝住行伺候到位。

所以,到乾隆时,盐商们看似资产雄厚,内部却财力空乏。因为雍正已经在这些人身上榨干了油水,只给他们留下个“富商”的虚名。

最典型的一个当属一位叫江春的盐商。1789年,历任首席总商多年的扬州盐商、一代巨富、乾隆爷的“布衣之交”江春,在贫困潦倒中黯然辞世。他晚年家业衰败,关键原因就是长年接待皇帝下江南的铺张靡费,还有无穷无尽的报效捐输。

在封建社会的政企博弈中,朝廷是永远的赢家。这一场棋局,从开始就注定了结果。

但是,即便是在封建政府如此压制和盘剥的环境下,自贡盐商也能一头运作政策,一头运作市场,建立起属于自己的庞大财富王国,其谋略和胆识,在今天看来就更加令人赞叹。

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体现,就是在“川盐济楚”这个历史节点上。这一政策机遇,使自贡盐业步入鼎盛。但这种局面,严格来说并非清政府促成的,而是自贡盐商自己争取来的。也就是说先有了政策的突破,其后才是政府的认可,它的背后,集中体现了计划力量与市场力量之间的博弈消长。这一点,在后来的历史进程中也屡屡得到重现。

 

结语

好,以上就是《自贡商人》这本书里,我要与你分享的主要内容。

自贡井盐企业向大规模工业企业转型的这一过程,让人不觉联想到当代巨富查理·芒格说过的一句话——“宏观是我们必须承受的,微观才是我们可以有所作为的。”

正如本书作者所言,自贡井盐企业的生长逻辑,其实与一般企业是共通的:利用技术和组织革新突破生产效率瓶颈,利用金融工具撬动资本力量;在适应宏观环境变化的同时,运用市场规律实现个体利益的最大化。

从1887年至清末,自贡盐的年产量一直处于鼎盛期,保持在20万吨左右,是全国销盐量的五分之一。当时的自贡,不仅是四川最大的制造业中心,也成了一块“吸金海绵”,吸收了中国正在寻求出路的大量资本,成就了自贡盐商富甲一方的传奇。

其实,人们之所以愿意花时间去看巨富的成长之路、伟大的企业传奇,最深层的原因并不是他们最终拥有了让人羡慕的财富,而是因为,他们面对的问题也是我们今天遇到的问题,他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也对我们有启发。他们更好地解决了我们今天会遇到的问题。

比如,面对资源困境如何突破?如何管理一个日益规模化的组织?如何撬动你并不拥有的资本?如何在既定政策环境中寻找可能机遇?这些问题,自贡商人都给出了具有现代意义和现实启发的解决方案。因此,捋清自贡井盐业的转型机理,对于我们理解当今的企业困境和相应对策,同样具有极为重要的参考价值。

《海权》读书心得:海权决定世界格局,詹姆斯·斯塔夫里迪斯以地缘政治视角剖析七大海域历史作用,强调太平洋时代已至。美国海权崛起史启示深远,海权争夺影响国家兴衰。

《野蛮大陆》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0)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野蛮大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欧洲》。

1945年5月8日,纳粹德国宣布投降,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的战事,就此落幕。后来这一天也被定为欧洲的“胜利纪念日”。

一般关于二战的叙述,写到这里,都是满满的胜利喜悦,就好像电影里那种大团圆结局,反派被打倒,好人胜利,灾难一下就结束了,欧洲就此苦尽甘来。

然而现实远远不是这么简单。的确,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是伟大的,但战争结束并不意味着苦难的终结,正相反,在战后的最初几年里,一方面,战争创伤尚未褪去,另一方面,各种新的灾难与暴行,已经在欧洲上演,对于欧洲的各个交战国来说,他们的人民境遇跟战时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好转,在某些局部地区甚至还有加剧,以至于欧洲社会失序、暴力横行,变成了本书书名里所说的“野蛮大陆”,有些影响持续到今天。

不过,这段历史却长期被忽视,只停留在文献档案里。在大众出版领域,甚至在研究战后欧洲历史的专著。比如托尼·朱特的《战后欧洲史》这样的名作里,学者们也是把更多的笔墨留给了冷战、“马歇尔计划”这些更著名的话题,而二战结束后的最初几年里欧洲的境况,往往被一笔带过,而很少被当作一个值得研究的单独课题来对待。如本书所说,这种研究与叙述,是只见树木不见森林。

于是,本书的作者,英国历史学家基恩·罗威,就把研究的视角投向了这段被忽视的历史,写出了这本《野蛮大陆》。

罗恩曾经担任过出版人,因此他很懂得怎么样把一本题材沉重的学术书写得精彩,在这本《野蛮大陆》中,他考察了8种语言的原始文献,挖掘出了大量的故事与数据,把它们呈现给读者。这本书因此获得了《星期日泰晤士报》十佳畅销书、英国笔会/赫塞尔-提尔曼历史图书奖等重头奖项。

本书中展现的战后欧洲的种种灾难和问题,大致可以概括为三个类别:

首先是战争创伤,它既包括战争本身带来的破坏,还包括战后无政府状态下的暴力行为,尤其是战争对人精神世界的破坏。

其次是种族冲突,纳粹统治时期,大肆宣扬种族主义,导致欧洲各族群之间本就存在的矛盾被严重激化,昔日的邻居变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即使战争结束,大规模的种族清洗与驱逐仍在进行。

第三,就是为冷战伏笔,战后大国划分势力范围,剥夺了小国对自身命运的选择权,成为大国博弈的棋子。

下面我们就从上述这三个层面,来讲解本书。最后,我们还会简单探讨一下,这本书和这段历史带给我们的启示。

 

第一部分

先来看一下,二战结束后,哪些战争创伤仍在持续发酵着。

从二战尾声阶段到停战,战事的烈度逐渐减轻,相应地,战争造成的遗留问题,也就浮现出来,成了欧洲人面临的新麻烦。

这其中有些问题,显然应该归咎于战争本身,比如破败、离散、饥荒,以及社会失去秩序、人们饱受心理创伤……这些是战争直接造成的。但也有些问题,可以说是战争结束后,那些劫后余生者自己搞出来的,比如大规模、无差别的复仇行为。

复仇,首先针对的是德国人,毕竟他们是战争的发起者。二战初期德国曾经征服占领了欧洲的很多国家,而随着他们的垮台,当地居民对他们展开疯狂的复仇。集中营囚犯和德国看守的角色发生了互换,被盟军解救的囚犯们,把德国人曾经对他们做的,全都加倍奉还,比如殴打、高强度的强制劳动、不给饭吃等等。而此时接管集中营的盟军,也出于对德国人的仇恨,乐于纵容囚犯们这么干,有些行为已经违反《日内瓦公约》,但他们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如果这种报复还能算是可以理解的,带有一定“讨回公道”的意味,那更过火的就是对整个德意志民族的无差别暴行。

本书里讲述了一个英国中尉亨廷的亲身经历,1945年,他的部队驻扎在德国韦瑟尔,不远处就是苏军的驻地。一天他在街上,看见一名俄国人用刀捅死一个德国老人,抢走了他的怀表,表现得若无其事。当亨廷用枪制服那个俄国人,把他扭送到苏军驻地交给苏方发落的时候,苏联行政长官非但不加惩处,还当着亨廷的面亲吻了那个凶犯,把一枚帽徽像授勋一样给他戴在胸前,放他走了,仿佛他干的是一件英雄壮举。

一起杀人抢劫案,由于带上了向德国人复仇的色彩,也就变得可以接受,甚至可以嘉奖了。这并不是个案,类似的案例本书还列举了许多,盟军在占领区存在着大量针对平民的暴行,最典型的是大批强奸、诱奸德国妇女。

一个粗略的统计数字显示,从1944年苏军转入反攻开始,截至1948年,有200万以上的德国妇女遭到强奸。除德国以外,罗马尼亚、匈牙利这些曾经充当德国仆从的国家,也经历了类似的遭遇。作者估计,这些国家被强奸的妇女至少也是数以万计。

在西欧,有统计数字显示,美英士兵也强奸了1.7万德国妇女,看起来数量上比苏军少很多,但这一定程度上是因为,美英士兵手里有罐头香烟糖果,在当时物资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这些小东西可以很容易地诱使德国女性为了活下去而出卖肉体,因此,美英士兵用不着强奸。

更严重的是滥杀,而其中很大部分是平民。在捷克,一次捷克陆军分遣队搜捕纳粹分子的行动中,被杀的除了200多名成年人,还有74名儿童,其中最小的是八个月大的婴儿,指挥这次行动的捷克军官为杀死儿童辩解说,“反正我们都杀了他们的父母,还能拿他们怎么办呢?”

后来德国方面统计,战后有近两万在捷克斯洛伐克的德意志人被杀。

复仇对象的圈层,还在继续扩大,从战俘和纳粹德国公职人员,到普通德裔平民,再到各国曾经与德国合作的本国人。

在法国、荷兰、挪威等这些西欧国家,都出现过大规模的惩处内奸行动,这其中有些确实是跟纳粹合作的卖国贼,但也有些平民只是迫于生计才跟德国人扯上关系,也都被不加区别地揪斗。

最主要的受害者仍然是妇女,很多妇女被拉到广场上,剃光头发,全身涂满油漆,任人羞辱打骂,罪名则是,她们曾经跟德国占领者有染,她们被叫作“躺着通敌者”。类似的情节,在一些电影里都有体现,比如《西西里美丽传说》《黑皮书》,如果你看过一定印象深刻,而这些电影桥段,大多是历史的真实写照。

总之,在战后,无论是纳粹成员、德国国防军、普通德国民众,还是德国的合作者,都遭到了残酷清算,这些过程中,暴力被滥用,打击面被最大限度地放大。

那么这种行为,盟军为什么不管束一下呢?这里面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他们最直接的施暴动机是复仇心理,看上面的描述你可能会觉得德国是受害一方,但是在几年之前德国入侵欧洲各国,特别是波兰和苏联的时候,也伴随着同步的大规模烧杀淫掠,因此苏军打进德国境内之后,很自然地把他们的行为视为是一种等量的复仇,为自己的同胞讨回公道,是天经地义的。

但作者认为仅仅用复仇情绪,还不足以更深入地解释这种无差别暴行,这背后还有一个更残酷的逻辑。他引用了一位叫科佩列夫的苏联军官的看法,这位军官认为,苏军在德国无论是强暴幼女还是残杀老弱妇孺都算不了什么,甚至有必要纵容他们这么干,否则他们这股仇恨和兽性发泄不出来,那将来回国后,可能会祸害苏联自己的妇女儿童。

这也说明,残酷的战争把参战者内心最黑暗的一面释放了出来,人心变得粗粝,失去了人性中宝贵的共情能力。

这就是战争对人精神世界的毁坏,也是战争最可怕的一面,它的危害,甚至比对物质世界的毁坏,还要更严重。

 

第二部分

而在这种思维方式之下,更残酷、更有组织性的暴行也即将出笼,这就是下面我们要讲的第二个话题:种族纷争。

说这个话题之前,我们要补充一点背景介绍。一战之后,随着奥匈、德意志、沙俄这几大帝国的解体,欧洲多出了一批新生国家,比如波兰、捷克、匈牙利等等,那这些新生国家是依据什么建立起来的呢?主要就是依据民族原则。比方说,原来奥匈帝国统治下,捷克民族的主要居住地区就独立出来,发展成了“捷克”,而德俄统治下的波兰民族,也在他们的民族居住区建立了“波兰”。总之,就是按照民族的分布,来划定国家的疆界。

然而这些新生的民族国家,毕竟长期被多民族大帝国统治,民族混居是很难避免的,所以这些新生国家都存在一定的少数族群社区。比如波兰境内有德裔、乌克兰裔,捷克斯洛伐克境内也有德裔、匈牙利裔等等。这些少数族裔,跟他们所在国的主体民族,在文化、生活习惯上都有一定差异。而且,这些国家都不大,资源有限,族群间的利益冲突也就在所难免的,矛盾始终持续不断。

本来这不算什么大事,但是德国人的入侵,把这种矛盾急剧地放大化了。因为纳粹主张种族优越论、种族生存空间论。他们认为,所谓“优等种族”去征服、消灭所谓“劣等种族”,为自己拓展生存空间,这是天经地义的事。纳粹侵入波兰之后,修建了大量的集中营,关押犹太人,强制他们劳动,甚至还进行工业化的大屠杀,摆明了就是要彻底消灭犹太民族。

纳粹的这种做法,在被占领地区,对各族群的极右翼分子起了非常坏的示范效应,他们也开始有样学样,把纳粹这一套用在他们眼中的敌对民族身上。

还是以波兰为例。二战之前波兰的民族情况比较复杂,波兰东部曾经长期被沙俄统治,有大量的乌克兰族裔生活在这里,波兰独立之后,这些乌克兰人由于反对苏联体制,没有回到苏联控制下的乌克兰,而是留在波兰境内,成了波兰最大的少数群体。但是这些乌克兰人跟波兰人也有很多矛盾,所以当初德国入侵波兰之后,这些乌克兰人就把这看成是翻身的机会,部分极右翼分子组建了“乌克兰起义军”,他们追随德国、反对苏联,同时也帮助德国人镇压波兰人。不过,这支队伍的组织水平很低,也没什么太系统的理论纲领,就是学着纳粹那一套,对自己敌视的群体搞清洗,包括犹太人、波兰人,以及站在苏联一边的东部乌克兰人,手段极其残忍。对那时的纳粹来说,这正是他们想要的,因为在占领区挑起不同族群之间的对立和仇视,正好可以帮他们分而治之,削弱抵抗力量。但反过来看,在波兰人眼中,乌克兰起义军就像是跟在德军身后的“二鬼子”,非常招人恨。

二战之后,德国人被赶走,波兰人立刻对失去靠山的“乌克兰起义军”来了一波反杀,甚至对整个乌克兰族群展开了报复,很多乌克兰人的村庄无人幸存。作者估算,在战后波兰人的报复行动中,最保守估计也有2万以上的乌克兰人被杀,而此前的战争期间,“乌克兰起义军”等组织杀死的波兰人,大约在7到9万人。双方这种带有种族灭绝性质的杀戮,都是无差别的,老弱妇孺也都不能幸免。

针对这种情况,苏联政府向波兰提出了“人口互换”方案,把苏联境内的波兰人都移送给波兰方面,同时让波兰把境内的乌克兰人也都送回苏联。不难想象,这种强制性的举族迁移是伴随着暴力的,并且这种暴力不完全是由政府施加的,普通民众也都参与进来。作者举了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说当乌克兰人打包好行李,准备登车出发的时候,他们的波兰邻居们就会一拥而上,把他们的财物洗劫一空,理由是,反正你也用不上了。你看,往日生活在一起的邻里之间,都能这样。这个小细节让人看到当时种族主义情绪泛滥之下,社会氛围已经毒化到什么程度了。

在这种风潮下,苏联把120多万波兰族裔驱逐到波兰境内,随后,波兰也打算把48万乌克兰人从波兰土地上赶走。但是,苏联方面却关闭了边境,导致大约有20万乌克兰人还滞留在波兰。这时,波兰政府采取的对策是,把这些乌克兰人从他们原来的居住地强制迁走,分散安置在战后从德国获得的新领土上,同时拆散他们的社群,禁止他们的民族文化,强行把他们同化成“波兰人”。

类似的情况也在其他国家上演,斯洛伐克强制驱逐了境内4.4万马扎尔人,也就是匈牙利的主体民族。匈牙利和苏联驱逐了境内的罗马尼亚人。南斯拉夫驱逐了意大利人,南斯拉夫的两大主要民族塞尔维亚人和克罗地亚人之间,还爆发过惨烈的相互屠杀。总之,在“净化种族”的思想下,东欧和中欧的各个民族被彻底大洗牌。

这一轮的动荡中,最惨的还要数犹太人。说到反犹主义你可能以为这仅仅是纳粹德国的罪行,但事实上,在当时的欧洲,特别是东欧,反犹主义思想的影响要更广泛得多,就像本书作者说的那样,前述的各个民族虽然互有矛盾,但他们也有一个共同点,就是都反对犹太人。二战后犹太人虽然被从集中营里解救出来了,但他们的境遇并没有太明显的好转,依旧是被歧视,财产甚至人身安全都没有保障。了解了犹太人这种处境,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他们会不惜背井离乡,放弃在欧洲的一切,到巴勒斯坦重建家园。也正是这一轮的犹太人大迁徙,开启了从战后一直持续到今天的中东乱局,不过这就是另一个话题了。

而作为种族主义的始作俑者,德国人自己也最终遭到反噬。二战之后很多曾被德国占领的中欧和东欧国家,比如波兰、捷克斯洛伐克,都发生了针对德裔居民的驱逐行动。

这跟前面说过的报复德国人不完全一样,除了复仇之外,各国政府对德裔居民的驱逐有更明确的政治意图,就是吸取教训,消除曾今引发二战的诱因。

这里还要再回溯一下历史:二战爆发之前,有很多德意志民众居住在德国境外,他们说德语,有自己的社区、文化,和身份认同,觉得自己是德国人。而希特勒就利用了这一点,不断以德意志族裔的生存权问题为借口,向邻国提出领土要求。捷克的苏台德地区就是这样被希特勒吞并的。后来希特勒又故技重施,要求波兰把德裔人口比例很高,同时很重要的港口但泽割让给德国,波兰人拒绝了,希特勒于是以此为借口入侵波兰,二战就这么打起来了。

对战后的欧洲人来说,这些事还历历在目,让他们心有余悸。虽然现在德国战败了,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死灰复燃,再来搞这么一下子呢?所以,波兰等国都觉得自己境内的德裔族群就是定时炸弹,何不借着德国战败的机会清理一下门户。

从1945年到1949年,有1178万德裔居民,被从东欧、中欧各国,驱逐到德国境内,特别是英占区和美占区,曾经在东欧、中欧存在了几个世纪的德裔社区,在这一轮清洗后,就所剩无几了。

而更讽刺的是,波兰、斯洛伐克等国执行驱逐少数族裔计划的时候,都用到过一个词:最终解决方案。这原本是纳粹特务首脑希姆莱制定的针对犹太人的种族灭绝计划。这种思维和手段,在战后居然成了纳粹德国的“遗产”,被他们的敌人继承下来。

好,前面我们讲的这两部分,从带有自发性质的复仇、清算,到政府主导的种族清洗与驱逐,我们能感受到这些行为背后的国家意志越来越明显,而接下来要说的就更能体现这种幕后的强大力量。

 

第三部分

了各自的战略目的,操控小国,剥夺了他们对本国前途命运的选择权。

美国参战之后,二战的胜负已经逐渐分晓,盟军获胜只是时间问题,而由于苏联和英美在政治制度上的无法兼容,所以大家都能想象到,战争结束之日,就是双方反目之时,到时候必然会重新出现两个对峙的阵营,因此在二战结束之前,两大集团就都已经开始着手为自己的战队拉人。被他们选中的小国,往往身不由己,最典型的当属希腊。

1944年,丘吉尔在莫斯科跟斯大林会晤时,向他递交过一个草案,商量战后各方在欧洲大陆的势力范围。当时苏联红军由东向西的推进势不可挡,丘吉尔已经默认了东欧将被苏联控制的事实,他主动提出战后让苏联在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占有更高的“势力份额”,但或许是出于英国人海洋强国的习惯思维,丘吉尔还是坚决要把苏联的影响力封堵在地中海之外。这样,扼守着苏联通往地中海必经之路的希腊,就成了丘吉尔志在必得的地盘,在写给斯大林的草案里,丘吉尔提出英国在希腊的势力占比,要达到90%。

而考虑到丘吉尔在其他国家势力分配上做出的让步,斯大林对这个分配方案也表示首肯。尽管希腊共产党领导的希腊民族解放阵线此时已经控制了希腊大部分地区,包括首都雅典,并且也拥有相当的民意基础,但斯大林仍然指示希腊民族解放阵线要跟英国保持合作。

1946年,希腊爆发了民族解放阵线和英美支持的政府军的内战,其实决定这场战争结果的,不是交战双方,而是他们背后的两大集团。因为希腊内战爆发的几乎同时,已经下野的丘吉尔发表了铁幕演说,美英和苏联两大集团的冷战也正式开始。不过毕竟他们也都要避免冷战升级成一场新的世界大战,因此对于对方的重点关切对象,也要留有余地,以免矛盾激化不可收拾。

英国对希腊志在必得,于是苏联方面拒绝向曾经局面占优的希腊民族解放阵线提供帮助,孤立无援的民族解放阵线在希腊内战中败下阵来,共产主义也就此在希腊失败。就这样,在冷战的大背景下,希腊未来的发展之路,就被两个大国擅自做主,定下来了。

类似的情况也出现在意大利和法国,这两国原本颇有影响力的左翼政党主动退让,最终在两国议会中沦为边缘化的小政党。

作为回报,中欧和东欧成为苏联的势力范围,波罗的海三国,特别是立陶宛,很不情愿地被并入苏联,立陶宛还试图通过游击战抵抗苏联,但实力悬殊,又得不到外援,最终被镇压。

中东欧国家被苏联控制,并在苏联的授意下拒绝了美国提出的马歇尔计划,这也拖累了这些国家的经济恢复。

总之,无论是通过武装斗争还是议会斗争,其实起决定作用的,还是英美苏这几个大国的态度,而他们更多考虑的只是自己所属集团的战略利益。随后两大集团开始冷战,大国就像棋手,以欧洲大陆为棋盘,各个小国的前途命运为棋子,展开博弈,很少考虑小国的意愿与得失。这种局面,一直持续到20世纪末冷战结束。

 

总结

回头看,战后欧洲的各种灾难与乱局,大致概括为战争创伤、种族冲突、冷战伏笔,这三个类别。这本书帮我们把历史书上一笔带过的几年,还原成让我们感同身受的鲜活故事,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欧洲的劫后重生。

而这段时期产生的某些问题,直到今天仍然很棘手,比如种族问题。

像这样的麻烦,该怎么解决呢?本书作者基思·罗威并没有给出他的见解,甚至可以说他在这个问题上可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看法,一方面,他把上述那些出现在波兰、南斯拉夫的乱象归因于不同民族的混居,而另一方面,他又对波兰和乌克兰之间“交换人口”,让不同民族隔离开的做法很不以为然,认为这摧毁了民族文化多样性。

所以,他只能寄希望于,人能从过往历史中吸取教训,他在本书开头和结尾,两次引用了一句名言:“那些忘记过去的人,注定要重蹈覆辙”。并且解释说,不能忘记的是种族冲突的教训,而带来的仇恨却必须放下,这样才能真正避免重蹈覆辙。

读到这些,我们也就能大致理解,为什么今天的西方社会里,种族问题是最敏感的一根弦儿,社会都致力于消除种族间的对立与偏见,哪怕是矫枉过正,也要力求在这个问题上保持“政治正确”。这正是因为,欧洲人经历过二战和战后乱局,这个教训太惨痛了所以他们才意识到,如果在种族问题上“政治不正确”,会带来多严重的撕裂与破坏。而在全球化、多元化的今天,这样的见识也同样能带给我们启示。

回溯战后几年欧洲的历史,作者想表达的是,战争会带来的破坏可能远超你的想象,它的影响,甚至会延续到战事停止之后。并且作者在本书的中文序言里还提到,本书着眼于欧洲,但书中许多议题同样适用于亚洲。尽管东西方的情况各有不同,但这段历史能带给我们一个共同的启示,那就是“永远不要轻率地支持战争”。

《野蛮大陆》读书心得:二战后欧洲非但未享和平,反陷复仇、种族冲突与冷战漩涡,社会失序,民众苦难。基恩·罗威揭示这段被忽视的历史,警示后人勿忘历史教训,避免重蹈覆辙。

《王氏之死》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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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美国汉学家史景迁的作品《王氏之死》。这个王氏,是清初山东郯城的一位普通女性,普通到连名字都没有留下来。现在我们能看到她的故事,是因为她死于谋杀,而且,案情比较波折,所以判案的官员把它记录下来了。

400年后,作者史景迁在图书馆尘封的古籍中,偶然读到这个案子,引发了他的好奇心,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他化身为一个侦探,利用历史材料,抽丝剥茧,追查事情的原委。只不过,他不是要找案件的凶手,而是以案件为线索,去还原了明末清初的中国底层社会。

明末清初的山东郯城,政治动荡、连年天灾。生活在这里的人,困在传统社会制度和道德标准的网里,找不到出路。通过史景迁的视角,你会发现,王氏的悲剧,说到底,是时代的宿命。

这些年,像这样用说故事的方式来讲历史的书,越来越多,比如黄仁宇先生的名作《万历十五年》,也属于这类书。而史景迁,可以说是他们的先驱。而且,他写得很成功,每一部作品都卖得很好。但是,也有些人因此批评史景迁,说他的书好看归好看,但不像学术著作,更像历史小说。

史学界的争议,我们暂且不论。实际上,把历史写得像小说,是史景迁刻意追求的效果。在他看来,这没有违背史学传统,反而是继承了《史记》代表的中国史学传统。作为读者,我们也很容易体会到这种写法的优点。打开他的书,你瞬间就获得了一种能力——体验历史的能力。你会成为另一个人,通过他的眼睛,去感受他所生活的世界。

今天解读,我们就跟史景迁一起,回到明末清初的中国农村去看看。第一部分,我会先讲讲这本书的核心事件,王氏之死。第二部分,我们来说透过王氏之死,我们发现了什么样的历史真相。第三部分,我想跟你聊聊史景迁的笔法,看看他怎么带领读者去体验这段历史。

 

第一部分

1660年代末,也就是大清顺治年间,王氏嫁给了任某,婚后,住在郯城郊外的一个小村庄。他们很穷,家里只有一个房间,两个人席地睡在草席上。任某自己没有土地,靠给别人帮佣来维持生活。平时,王氏就一个人待在家里。

底层农民的生活,大体如此,也很难会有什么变化。然而,他们结婚几年后,王氏突然跟另外一个男人跑掉了。

那时候,已婚的妇女逃离丈夫,是犯罪,要受刑的。王氏逃跑,这就成了逃犯。你想想,这一路上,他们得有多艰辛。他们为了躲避追捕,大概不敢走大路;他们也雇不起轿夫或者马车,所以只能徒步走。要知道,王氏是裹了小脚的,这样赶路,吃得消吗?

就算扛得住路上的辛苦,他们又能去哪儿呢?史景迁推算,他们应该有三个选择。第一个是邳州。去邳州的路上都是山路,容易躲避追捕,但是路上土匪横行,很不安全。或者,他们可以逃到郯城。路上相对安全,但是如果没有亲戚在城里,很难进城。就算他们侥幸潜入城里,投宿到旅店,很容易遇到黑店。而且,经过连年的战乱和饥荒,邳州和郯城都是哀鸿遍野,就算逃到那里,他们也很难生存。相比之下,马头镇或许是更好的选择,这里经济恢复得比较好,像他们这样脱离主流社会的难民、逃兵、逃犯,更好找到容身之地。不过,他们还是要时时担心被人举报,只能战战兢兢地生活。

你看,跑路,对他们两个人来说,已经很难了。更惨的是,王氏很快又被情人抛弃了,可以想象,她是多么孤立无援。古代中国,女人没有什么工作机会。王氏一个流落在外,只能去别人家当仆人,或者沦为妓女。但是,王氏没有这么选,她又回到了家乡。但是她害怕丈夫,不敢回家,就躲到了村子附近的一所道观里。

没过多久,丈夫任某听说王氏回来了,跑到道观来要人。正巧,那天任某的邻居高某也来道观上香。任某责问道人:为什么把他的妻子藏在这里?高某听到,觉得任某不讲理,就想替道人分辨两句。结果惹得任某更生气了,两个人吵了起来。高某气得扇了任某两个耳光,任某没敢还手,骂骂咧咧地走了。

眼看闹出了事,道士也不敢收留王氏了,把她送回了任家。王氏是逃跑,犯了法,任某可以把她送到官府,也可以把她卖了,但是任某没有这么做,他买了一张新的席子,铺在了他们的床上。这个举动看起来平常,但是,他们刚结婚的时候,可能连这样一张新席子都没有。这个小小的举动背后,是多么让人心酸的温情。

几个月后,一天傍晚,有邻居听到他们两个人在吵架。就在这天晚上,王氏睡着之后,任某用双手掐住王氏的脖子,把她杀死了。那天,外面下着大雪。任某冒着风雪,把王氏的尸体扔到森林里,然后回到家,锁上门,上床睡觉了。记录案件的档案里说:天气太冷了,王氏被人发现的时候,她死去的脸上,还保留着一分鲜活的颜色。

第二天一大早,任某和父亲一起来到郯城县城的知县衙门。他不是来自首的,而是来告状的。他说,王氏和高某有奸情,高某杀了王氏,高某就是之前在道观打了他的那位邻居。

史景迁说,任某之前在道观受到高某侮辱,现在诬陷高某,是为了报仇。哪怕只是让高某被关上几个月,受受罪,他心里也能平衡了。因为当时的监狱很黑暗,狱卒会折磨犯人,比如用水浸泡他们的铺盖,还会强迫他们交保护费。只要进了监狱,高某的命就等于丢了一半。

任某得逞了,高某被抓起来,严刑拷打。但是,高某没有屈打成招。判案的官员黄六鸿初步判断,高某是被冤枉的。为了查明真相,他来到任某住的村子,审问邻居、检验尸体,可还是没有头绪。

凶手到底是谁呢?

黄六鸿想了一个巧妙的办法。他派人把任某和父亲从牢里押到城隍庙,铐在柱子上,让他们在神面前反省;同时偷偷安排一个家童躲在城隍庙后面的小房间里,记录他们说了什么。这可以说是古代官员惯用的一种伎俩,利用人们对神仙鬼怪的畏惧,来解决现实问题。第二天,家童告诉黄六鸿:任父不断问儿子王氏是怎么死的,可任某一直没有明确回答,也没有再谈到高某。他只是一再地说,自己该死。等到黄六鸿再次提审任某的时候,他就招供了。

根据大清律法,任某和父亲诬陷别人,理当处死。但是黄六鸿觉得,这个案子有很大的转圜空间。第一,任父不知道儿子的罪行,而且他已经年过七十。第二,任某没有子嗣,他死了,任家的香火就断了。第三,高某确实不应该打任某。第四,王氏背叛丈夫,不守妇道在先,在古人看来,她死有应得。

最后,黄六鸿怎么判的这个案子呢?

任父被判无罪。任某要受重刑,他会被重杖责打。黄六鸿之前在公堂上打过两个囚犯,一个过了三十天死了,还有一个过了十天就死了。但是,任某还是有活下来的机会,这也算是手下留情了。同时,黄六鸿还判高某来支付王氏的安葬费。这个判罚其实还挺奇怪的,高某明明是被冤枉的,怎么还得掏钱呢?黄六鸿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教训高某,让他不要随意扇人耳光;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抚民心。那个时候人们相信,枉死的女人会化身成恶鬼,一直在村里游荡。

 

第二部分

好,故事就讲到这里。

王氏的悲剧让人唏嘘,但是这个案子本身并没有多特别,它为什么能吸引史景迁这样一位历史学家的注意呢?我觉得,这是因为王氏的选择让人感到奇怪。你想想,对当时的妇女来说,逃跑的成本那么高,风险那么大,她为什么非要跑呢?

有人可能会说,王氏逃跑,就是因为喜欢上别人了呗,这是她自己的选择,有什么好深究的?

但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一般认为,人的选择是自由的,不受外力影响,但是我们经常忘了,个人的选择背后,往往有一个更丰富的因果背景。看似自由的选择,永远嵌入在这个因果背景里。史景迁对王氏的故事感兴趣,正是因为,追问王氏为什么做这样的选择,我们就能顺藤摸瓜,看清楚它背后的因果背景,看到小人物命运背后的大历史。

要想理解王氏为什么要逃跑,我们就得先看看,王氏过着怎样的生活。下面,我们就跟史景迁一起,回到17世纪的郯城去看看。

郯城的故事,从一句诗讲起,再贴切不过了。“我要告诉你一件事:每天,人都在死亡,而这只是开头。”这是2020年诺贝尔奖得主露易丝•格丽克的作品。

1668年,王氏逃跑前三年。郯城县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史景迁在全书一开始,带我们回到了地震的现场:“傍晚时分,月亮缓缓升起。除了一阵像是从某处发生、传向西北的吓人的轰隆声外,没有一点预警。市区里的建筑物开始摇晃,树木也开始有韵律地摇摆……接着又是一次剧烈的摇动,震垮了大片的城墙、垛口、官衙、庙宇和数以千计的民房……有些人掉入裂缝中……有些人只能无助地看着家人一一死去……”地震停了之后,“只留下一些边缘尽是淤泥和细沙的裂缝。残垣颓壁一层层地堆积在坍塌处,像一组组巨大的阶梯。”

实际上,郯城的苦难,不是从1668年开始的。据《郯城县志》的作者冯可参估计,在明末,郯城人口一度超过二十万,到了清初,就只剩下六万左右,只有原来的四分之一。这十几万人,有些死于明末的白莲教起事。1622年,白莲教在山东开始造反,引诱成千上万的农民离家叛乱。大多都死在争斗中,或者陈尸山野了。到1640年代,郯城又赶上了各种天灾,整整一个夏天的干旱之后,又来了蝗灾,摧毁了所剩无几的小麦,死了更多的人。黄六鸿刚到郯城上任,去附近做调查,发现村子里有一半的人不是逃跑了,就是死掉了。

天灾人祸接踵而来,郯城却没有喘息的空间。我们知道,在古代中国,各个乡和县每年是要向国家缴税的,国家并没有因为这些灾难减免郯城的赋税。郯城的经济主要靠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不发达。这时候,人口突然减少了一多半,土地都没人耕种,更别提缴税了。直到1670年,郯城已经连续十三年拖欠税款。

不过,就算没有这些灾难,郯城想要交上税,其实也很困难。

除了基本的税赋,政府还会要求地方上贡。史景迁用了蒲松龄的小说《促织》来举例。皇宫里盛行斗蟋蟀,华阴县县令为了巴结上司,上贡了一只极品蟋蟀。上司很高兴,要求他定期上贡。官员就把这个活分给了各个乡的负责人。可华阴县不产蟋蟀,蟋蟀的价格很高。接了这个活,倾家荡产,都不见得买得着一条好的蟋蟀。有一个叫成名的人,负责这件事,他因为筹不到钱买蟋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除了基本的税赋和贡品,郯城还有很多要为国家花钱的地方。郯城在交通要道,需要负责维护道路,提供运输服务,还要照顾过往的官员,这都是要花钱的。而且,郯城附近的驿站很少,郯城驿站的任务就特别繁重,需要大量的马匹和人员。政府提供的经费,根本不够支付这些开销。郯城的地方官收来的钱,就得填补亏空,税就更交不上了。

赋税重,人们会想尽办法钻空子。地主用各种方式来逃税,比如降低土地的评级,甚至让自己耕地从籍册上消失。地主不光自己想办法逃税,还会让农民投靠他们,一起逃税。但是每个乡,税额的总数不会有太大变化。这样一来,那些没有靠山的农民,赋税就更重了,甚至能翻十倍。他们根本付不起。

1671年春天,本来就很困难的郯城,又迎来了蝗灾。上任不久的黄六鸿被逼无奈,决定下手整治。他请两位征税官员出面作证,指控当地一个很有势力的地主逃税。这两个人正因为收不上税,感到很绝望,就同意了黄六鸿的请求。但是,那个地主居然派人把这两个官员狠狠地揍了一顿,还威胁其他人,不让他们来做证。最后,由于没有证人,这个案子就被搁置了。

这就是王氏生活的郯城。史景迁具体地为我们勾勒了那个时候,底层社会的贫困混乱,和底层农民的悲剧。刚才我们主要讲了经济方面,书的另外两章里,他还讲了社会秩序和妇女的处境。郯城的社会秩序很混乱,盗匪随着天灾人祸而来,家庭和邻里之间的争斗也是常态,儒家伦理在这里几乎失效。这就是为什么,任某会为了小小的口角诬陷高某。可以想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妇女的处境就更悲惨了,她们完全没有办法掌控自己的命运。王氏虽然逃跑了,但是她最终发现,自己其实无路可逃。

经过这样一层层地推进,郯城人普遍的绝望情绪自然就涌现出来。当地流传的歌谣说:兄食其弟,夫食其妻。这些人会说,与其为人食,不如吾自食,稍延旦夕之命。这是个吃人的社会。生活在这里的底层农民,只能在穷困中挣扎,唯一能有的念想,就是能活下去。

你看,把王氏故事放回到这一系列的因果背景里,她的悲剧就有了普遍性。就像史景迁自己说的:猜想许多妇女像她那样,就像许多县如同郯城那样,受苦受难,缴租纳税,却很少得到回报。

 

第三部分

历史学家就是这样,他们用散落在古籍中的碎片,重建一个逝去的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皇帝大臣,有盗匪乞丐,也有芸芸众生。大部分时候,我们不知道这样的世界存在。但是,当你无意间打开这样一本书,整个世界,便砰然复活。

这是历史研究的魔法。

在这本书里,史景迁重建17世纪的郯城,用到了三种材料。第一个是《郯城县志》,它是官方材料,记录了一些基本信息,比如郯城的地理位置,发生过的大事等等。第二个是官员黄六鸿的私人笔记《福惠全书》,书里写了他办过的一些棘手的案件。史景迁最初就是在这本书上,看到了王氏的案子。黄六鸿记录这些案件的时候,应该是想作为办案的参考资料,但是我们今天去看它,从中读到的是当时的社会和人情。

作为历史研究,这两种材料都很平常,史景迁用到的第三个材料就比较有争议了,也就是清代笔记小说《聊斋志异》。有争议,不仅是因为他参考了小说,更是因为他在书里大量引用了聊斋。比如在写王氏之死的时候,史景迁借用《聊斋》中的片段,写了王氏的梦。

请你回想一下,前面我们说到,任某在杀死王氏之前,邻居听到他们刚吵了架。我们不知道当时到底发生了什么,只知道吵架之后,王氏睡着了。在这里,史景迁突然荡开一笔,编造了王氏的一个梦。我来简单给你描述一下这个梦:

梦里是一个冬天,女子在一个房间里,窗外的树上开着花,冬日里的花。她身边的男子,很英俊。他胸部长了一个瘤子,看起来病怏怏的。女子脱下金手镯套住瘤子,用刀割下,又从嘴里吐出一个红药丸,放在伤口上。

接下来,女子和一群美丽的女性朋友一起到院子里荡秋千,一直荡到云里,来到一座仙宫。这里有年轻的男女,饮酒奏乐。女子听到一只奇特的鸟,唱起一首悲凄的歌,她有点想家。

然后,一切突然变了。男子衣衫褴褛,站在他面前,问她:俏佳人爱我吗?周围有好事的人在看他们,紧接着,她感觉自己嘴里塞满了泥巴,被钉住扔进水里。人们拥挤在河边,看着、笑着。她想呼救,但是,他们不会帮她的。

梦到这里,戛然而止,视角转到现实。任某用双手插住王氏的脖子。

这一段描写,本身就很像小说。史景迁和人物同呼吸共命运,感受她的感受,思考她的思考。就像法国作家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自杀,有一种骇人的真实,福楼拜说:我就是包法利夫人。

但是,史景迁和小说家又不一样。小说家调动的是自身的经验和感受,而史景迁调用的是当时的小说,也就是当时的小说家的经验和感受。这个梦,是他用《聊斋》里的几篇小说中的细节编织出来的。梦里每一句话,都有一条注释,对应着《聊斋》里的一个细节,包括冬日的花,红色药丸等等。

为什么是《聊斋》呢?这是因为《聊斋》的作者蒲松龄当时就在郯城旁边的淄城。1668年的那场大地震,蒲松龄也听到了从郯城传来的轰隆声。他经历了同样的地震、同样的饥荒;看到了同样横行的盗匪、同样荒诞的冤狱;观察着同样生活在那里的普通男女。他把这些故事都记录下来。他笔下,有饥荒中死在逃亡路上的难民;有被土匪抓获卖给满洲人的男子;有丈夫死后艰苦地守着耕地的寡妇。读这些故事,你会觉得就像听一个亲历过那段时光的人,给你讲自己听到看到的人间悲剧。蒲松龄用这些故事,定义自己成长中看到的那个难以描绘的世界。

史景迁说,他觉得蒲松龄是自己的同盟,一个观察社会的同盟。他们隔着时空对话,一起观察郯城的人,展现他们的悲欢离合。所以,史景迁才会在重建这个世界的时候,大量使用《聊斋》中的故事作为素材。在书一开篇,史景迁就把蒲松龄当作观察者,结合《聊斋》讲了蒲松龄的人生经历。在描绘郯城的时候,他会取小说中的故事来佐证自己的观点,比如刚才提到的《促织》。

《王氏之死》的注释有超过两百条,如果去翻注释,你会看到《郯城县志》《福惠全书》《聊斋志异》交错出现,就像是电影里的蒙太奇。他是从史料和小说中剪出一个个镜头,拼出了一部全新的电影。

有人批评这种写法,觉得它违背了历史研究的规范。但是史景迁认为,史料中总会有空白,可以适当借用当时的小说来填补。在这里,真假并不重要,王氏仅仅是一个载体,虚构的王氏,有着真实的处境、真实的情绪、真实的选择,真正的主角,是她背后的历史情境。

我们得承认,这样的写作是有魅力的。正是因为这样的写法,我们才能进入那个本来只存在于抽象的概念里的世界。

史学家余英时说过:真正的史学,必须是以人生为中心的,里面跳动着现实的生命。

结论

《王氏之死》就讲到这里。做历史研究很像是拼图,我们看到很多碎片,再想办法把它们组合成一幅图画。对史景迁来说,王氏的故事,就是其中的一个碎片。他说,这个故事就像是退潮的海水中,一颗微微闪亮的石头。他把它捡起来,在手里把玩,他发现石头上漂亮的色彩和纹理,不但没有消退,反而更加鲜明。

最后,我们再说一下这本书的地位。史景迁的研究,属于中国古代社会史。美国汉学家在这个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这种成绩,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过去这方面的研究几乎是空白,再加上他们精密的论证,和细致的分析,累积了很多让人有启发的成果。比如孔飞力的《叫魂》,魏斐德的《洪业》,都是展现清代社会的名作,在中国影响也很大。这两位学者和史景迁,也被合称为“美国汉学三杰”。

但是史景迁比他们俩还要大胆,孔飞力他们更重理论建设,而史景迁更偏重叙事,重新塑造逝去的时空和人物的生命。他的每一本书都是这样。所以有人说,史景迁更像是一个精巧的工匠,在纸上搭建着他印象中的古代中国。

《王氏之死》读书心得:史景迁以王氏之死为线索,还原明末清初底层社会风貌。王氏悲剧映照时代宿命,书中叙事生动,如临其境,引人深思历史洪流中小人物的命运与选择。

《中国古代的游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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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中国古代的游侠》。

说到「游侠」这个词,你可能不会觉得是中国特有的。没准儿你脑子里出现的第一个形象,还是西方中世纪的骑士。但是如果我们单说「侠」,那就是地地道道的中国风了。

直到今天,侠文化都是所有中国人心中,一个极其强大的文化共识。且不说从评书戏曲到小说电影,中国人用各种形式在歌颂侠客。就算是从外国引进的电影,比如《蝙蝠侠》《蜘蛛侠》《钢铁侠》,只要是带一个「侠」字,我们就能第一时间知道主人公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他一定是身怀绝技、本领高强,并且匡扶正义、除暴安良。可见,对于什么是侠,今天的中国人拥有一套辨识度极高的标准。

不过,如果我们在中国历史里边寻找真实侠客的踪迹,你会发现一个特别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历史越往后,真实存在的侠客就越来越少,可是历史越往后,人们对于侠客的评价反而越来越高,中国人对于侠文化的认同反而越来越强。

这是一个极其反常的现象,历史上的其他群体,如果人数越来越少,往往就会淡出历史,比如诸子百家中的墨家。同为诸子百家的儒家,之后能成为主流,历史地位越来越高,靠的就是儒生的队伍不断扩大。

翻遍中国历史,只有侠客这个群体,是在真实历史中越来越小众,越来越边缘,却在中国人的想象中越来越主流,越来越神圣。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想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就必须回到侠客这个群体的源头,那就是这本书所讲的,中国古代的游侠。

接下来,我将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咱们就从「侠」这个角度,重新梳理一遍中国历史,把中国历史一劈两半。第一部分,我们来看看前半段中国历史,就是游侠真实而活跃的那段历史。第二部分,我们来审视后半段中国历史,看看侠客是怎么从真实走向传说的。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看中国历史上游侠真实而活跃的年代。

所谓「乱世出英雄」,游侠们真实而活跃的年代,往往是中国历史上乱世。游侠的起源,就是在中国最早的乱世,春秋战国时期。

游侠是从哪来的呢?这要从「士」这个阶层的说起。

所谓「士」,就是一批地位比较低的贵族。一方面,他们文武兼修,接受过良好教育。另一方面,他们没有实权,在社会动荡的春秋战国时期,甚至生活都开始变得窘迫。于是,一些士人为了过上更好的生活,或者实现心中的抱负,开始在乱世中四处奔走,希望能得到大贵族的赏识。

这些士有擅长文的,也有擅长武的,历史学家吕思勉先生考证,「好文者为游士,尚武者为游侠。」最早的游侠,就是一批尚武的士人。

既然是刚刚开始分化,这个文武其实分得并不彻底,所以在春秋战国的很多人物,哪怕是我们印象中的文人、儒生,往往身上也会带着尚武的侠气。

比如孔子,在今天我们的想象中,孔子既然是儒家的代表人物,那一定是一位文质彬彬的忠厚长者。实际上,根据历史记载,孔子的父亲是赫赫有名的武将,最出名的事迹是曾经靠双手托举城门。估计是因为父亲的遗传,孔子的身高在185以上,并且孔武有力。孔子在教授学生的时候,有六门主要的功课,被称为「六艺」,分别是礼、乐、射、御、书、数。其中「射」指的是射箭,「御」指的是驾驶马车,这两样都是从战争中演化出来的。春秋时代的军队以战车为核心作战单位,战车上一般是三个人,中间是指挥官,另外两个人,一个负责驾车,一个负责射箭。有人开玩笑说,孔子的六艺如果对应到今天,「射」、「御」两项就应该是轻武器射击和装甲车驾驶。

春秋时代的儒家,并不像我们想象中那样,都是文弱书生,反而带有武人的气质。孔子的得意门徒子路,他的一生更像一位游侠。

子路比孔子小九岁,性格直爽喜欢武艺,他第一次见孔子的时候,帽子上插着雄鸡的羽毛,俨然是个赳赳武夫。孔子问他喜欢什么,子路说,我喜欢长剑。

之后子路被孔子的学识和人格魅力所折服,拜在孔子门下,随孔子周游列国,忠心耿耿保护老师。子路性格直爽、勇敢守信,连孔子都说,如果有一天自己的理想无法实现,想要坐着木筏去海上漂流,愿意追随他走的,应该就只有子路。

后来,子路去了卫国,成了卫国大夫孔悝的家臣。再后来,卫国发生了一场政变,叛军把孔悝给劫持了。身在外地的子路听到消息,立马跑回去营救孔悝。这时的子路已经是一位六十多岁的老人,但是他依然勇敢地和叛军战斗,只可惜寡不敌众。在交手时,叛军砍断了子路帽子的带子,子路说:「君子死不免冠」,我即使死,也必须戴着帽子,于是整理帽带,慷慨就义。

今天来看,子路的一生,完全可以拍一部武侠电影。

在先秦的诸子百家中,还有比儒家侠气更浓的,那就是墨家。

墨家的创始人墨翟,也就是墨子,是一个充满着英雄主义理想的人。墨子对大禹很崇拜,他佩服大禹可以不顾自己的地位和财富,将他的一生都奉献给伟大的治水计划。在墨子看来,自己所处的时代纷乱无常,既然大禹都能亲自投身于造福后代的治水事业,那么,救天下于水火,解万民于倒悬,也自然成为墨家义不容辞的责任。

所以墨家有一句口号,叫做「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很像是金庸小说中的「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而且,墨家不只培养弟子的侠气,还建立了一个严密的游侠组织,从今天的角度看,完全是武侠小说中的一个门派。

墨家弟子达数百人之多,最高领袖被称为「巨子」,有着绝对的权威,一般由集团中公认的贤者担任。墨家纪律严明,执法如山,其成员被称为「墨者」,大多来自社会下层。他们以吃苦为荣,平时只穿短衣草鞋,或研究学问学习墨家思想,或奔走四方宣传墨家主张。而到了打仗的时候,他们又会积极投身到守卫弱国的战斗中。

春秋末年,楚国要攻打宋国,墨子让自己的三百个弟子守城,自己则孤身前往楚国,软硬兼施,最终说服楚王放弃了攻打宋国的计划。墨子在回去的路上经过宋国,赶上下雨,墨子想进城门避避雨,守城的官员不认识墨子,反而将他拒之门外。墨子也不抱怨和解释。

墨家的第三代巨子叫孟胜,他的故事也很有侠风。孟胜和楚国贵族阳城君的交情很好,并且帮阳城君防御城池,后来楚国发生内乱,阳城君出逃,孟胜却选择留在城中坚守,他把巨子之位传给了后继者,然后从容赴死,随之殉难的还有一百多位墨家弟子。

儒家和墨家在春秋战国并称「显学」,是诸子百家中影响力最大的两个门派。用今天的眼光看,这两个门派都有意培养弟子的侠风,帮助了游侠的兴起。

除此之外,春秋战国时期还流行着另一种风气,那就是大贵族们争相开始供养门客,这也给游侠的兴起提供了土壤。

对古代的游侠来说,做食客是他们的首选。他们投身到大贵族的门下,贵族给他们提供衣食住行的便利,游侠们则凭各自的能力为他们效力。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都有礼贤下士、广招宾客的贵族,其中最出名的是「战国四公子」,也就是齐国的孟尝君、楚国的春申君、魏国的信陵君和赵国的平原君。他们当时都收养了几千门客,很多都是游侠。

最著名的故事,就是「信陵君窃符救赵」。这个故事的梗概你肯定也了解。公元前257年,秦昭王出兵攻打赵国,赵国向魏国求助。魏王派将军晋鄙带领十万大军去救赵国。秦王得知后大怒,表示谁敢救赵国,日后一定攻打谁。魏王心中惧怕,就命令大军暂停救援。赵国只好派使者向信陵君求助,信陵君很委屈,他已多次请求魏王出兵,但都无果。最后他请魏王的宠妾帮忙,偷出兵符,亲自率领十万大军打败秦军,拯救了赵国。

其实,在这段历史中,两个游侠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信陵君原本没有想到要去偷兵符,他一开始只打算带着手下门客,奔赴战场与秦军决一死战。路过城门时,信陵君碰到了游侠侯嬴。是侯嬴劝他不要用这种近乎自杀的方式,而是去偷魏王的兵符。拿到兵符后,侯嬴又提醒信陵君,那个魏国大将晋鄙不一定会乖乖交出指挥权,所以请信陵君带上自己的朋友朱亥,以防万一。

后来信陵君将兵符拿给晋鄙看。晋鄙果然不相信信陵君,结果朱亥从衣袖里取出一只重达 40斤的铁椎,一椎将晋鄙砸死了。信陵君这才拿到兵权,整治军队,攻打秦军。秦军被击退,邯郸得救,保住了赵国。

侯嬴因为年迈,没有和信陵君一起去应战,但是他在信陵君到达军营的那一天面北自杀,用这种方式表达自己的忠心。

司马迁在《史记》中,只记录了侯嬴悲壮的行为,却没有说到他为何自刎。后人猜想,这是侯嬴报答信陵君的方式,毕竟窃取兵符是大罪,和秦军厮杀也极其凶险,信陵君此行,是九死一生,那我侯嬴就在你踏上这条九死一生的道路之前先去赴死。这样,纵然信陵君战死沙场,或是被魏王杀头,至少有这个门客能陪他共赴黄泉。

这个故事后来被广为传颂,侯嬴和朱亥也成为侠客形象的代表。李白有一首著名的诗叫《侠客行》,描写的也是这段故事。在李白的诗中,侯嬴也是这样的一种形象,把自己的诺言看得比生死更重,甚至比五岳更重,在后人看来,这种信义是侠客的最高道德标准。

游侠投身在贵族的门下,既解决的日常生活的问题,也让他们有了机会参与更高级别事务,这是先秦游侠最常见的一种生活方式。我们后世常说的「侠客」,这个称呼,最早就是因为游侠投身于他人门下为客,受人供养,所以渐渐被叫起来的。

其实在春秋战国时期,人们对于游侠,并不都是夸奖,也有反对的声音。比如法家的代表人物韩非子,他就批评说,游侠仗剑杀人,那就是暴民,世人根本不应该把他们当做廉洁勇敢的象征。韩非子甚至提出,「儒以文犯法,侠以武犯禁」,都应该被管理起来。

但是一直到了汉朝初年,国家对于游侠都十分宽容。因为汉代的那些开国功臣,很多人自己就是游侠出身。比如张良是韩国贵族,一心想要报灭国之仇,曾经雇佣大力士刺杀秦始皇。韩信在年轻时,带剑四方奔波,完全就是一个游侠。就连汉高祖刘邦,他在年轻的时候也做过别人的门客。而且刘邦特别仰慕信陵君,做了皇帝以后,每次经过魏国的国都大梁,他都要去拜祭信陵君的墓。刘邦的性格豁达豪放,所以他也对当时的一些游侠极为宽容。

另一方面,刘邦取得皇权之后,大肆分封同姓诸侯,那些被裂土分封的刘氏子弟或出于政治野心驱使,或出于骄奢淫逸的需要,纷纷模仿战国贵族公卿,大肆豢养宾客,重新兴盛的养士之风给了游侠新的土壤。

从春秋战国一直到汉朝初年,这是中国历史上,游侠最活跃的年代。以至于司马迁的《史记》在记录这个时代的时候,特意撰写了一篇《游侠列传》。

可是,司马迁在《游侠列传》中用最多篇幅描写的一位游侠,恰恰代表着游侠时代的落幕。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后一段中国历史,游侠如何从真实走向传说。

我们先来说说《游侠列传》里这位游侠,他叫郭解。

郭解可以说是个「侠二代」,他的父亲就是个游侠,在汉文帝的时候被处死了。

郭解年轻时心狠手辣,为图一时之快曾杀过不少人,不惜豁出命给朋友报仇。他藏凶犯、铸假币、盗掘坟墓,做过不少犯法的事情。不过郭解为人非常讲义气,常常救人性命而不求回报,而且为人很公正。郭解的外甥仗着他的势力欺压别人,被人杀死,郭解了解情况之后,认为错在自己的外甥,就放走了凶手。

洛阳有人结仇,城里数十个贤豪从中调解都未能解决。有人请出了郭解,最终解决了纠纷。

仰慕郭解的人越来越多,都要为他效力。城中的少年和邻近县里的豪杰,常会在夜里前来拜访郭解,请求把他家里的门客请到自己府上供养。郭家门口停的车子,常常有数十辆之多。

郭解的势力,招来了朝廷的忌惮,汉武帝为了扩充茂陵的人口,下令让各地资产在三百万以上的富户搬到茂陵居住。郭解家的资产虽然没有那么多,但是搬迁的名单里却有他。大将军卫青亲自出面替郭解辩护,称郭解家贫,不符合搬迁的标准。汉武帝听了说:「一个布衣百姓竟然能请动将军替他说话,可见他家并不穷。」郭解无奈,只能搬家,他走的时候,送行者竟然为他出资千余万,远远超过汉武帝制定的富豪标准。这几乎是民间在和皇帝叫板了。

后来有儒生批评郭解,郭解的门客听后大怒,就把这个儒生给杀了,并且还割了他的舌头。这件事情给郭解酿成大祸。这件事情虽然不是郭解亲手所为,但是朝廷认为,郭解不用下命令,就有人主动为他杀人,这件事比郭解自己杀人还严重,最终郭解被判处大逆无道之罪,并因此而被灭族。

归根结底,是汉武帝无法忍受在一个普通百姓在自己眼皮底下,可以建立属于自己的集团,尤其还是一个暴力集团。

郭解的死,成为游侠衰落的一个标志。司马迁都感叹,从此之后,虽然号称侠客的人很多,但是大都傲慢无礼,算不得数。

在统治者的压制下,真正拥有游侠精神的人已经渐渐逝去,此后的大多数所谓「侠客」,不过是居住在民间的豪强。

所以,《史记》之后的史书,再也没有《游侠列传》了。为游侠这个群体立传,司马迁既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人,可能也是最后一个人。汉代之后,以游侠当做生活途径的人,也就是「职业游侠」,几乎就没有了。

不过汉代之后紧接着是三国两晋南北朝,中国迎来了三百多年的乱世,这样游侠有过短暂的复兴。

像很多我们今天熟知的三国名将,都是游侠出身。比如曹操的大将夏侯惇,十四岁从师学武,他的老师被别人辱骂,夏侯惇就杀了那个人,然后逃亡在外,也因此名声大噪。曹操起兵时,夏侯惇和族弟夏侯渊,各自聚集了上千人响应曹操,成为最早追随曹操的队伍。其他的三国名将,像是典韦、许褚、甘宁,也都是游侠出身。

不过,在这三百多年乱世中,游侠们容易出现也容易消失。倒不像是郭解那样,被朝廷消灭,而是在乱世中,游侠更容易建功立业,所谓游侠的生活,往往只是他们人生中的一段经历,一旦有机会,他们就能封侯拜相,改换门庭。

到了唐代,中国重新迎来了统一,在和平繁荣的盛唐年代,竟然又冒出一群人以「游侠」自居。不过,这些人往往是贵族子弟,他们聚集成群体,名义上说自己行侠仗义,豪迈洒脱,实际上每天无所事事,过着纸醉金迷、游手好闲的生活。

唐代大诗人韦应物就是一个典型。韦应物少年的时候,正是盛唐时期,因为是贵族子弟,十五岁就被封为唐玄宗的侍卫,可以出入皇宫,陪伴皇帝。平日里,韦应物依仗皇帝的宠幸,和一帮无赖少年横行乡里,祸害百姓。后来安史之乱爆发,唐玄宗逃亡蜀地,韦应物没了官职和俸禄,开始立志读书,最终学有所成。后来,韦应物做到了苏州刺史,在任上颇有政绩,造福一方,用另一种方式实现了少年时空喊的抱负。只不过这时,他已经不是游侠了。

韦应物后来也留下不少诗作,反思自己年少时的浪荡行径。从韦应物的诗中可以看出来,盛唐时期的所谓「游侠」,已经成为贵族子弟奢靡生活的调味品,成为标榜炫耀贵族气派的方式。空有其名,无有其表了。

不过,这也造成了另一个结果。贵族子弟们虽然没有游侠的行为,至少都标榜游侠的精神,在他们的带领下,唐代人从上层到民众,都有一种风气,对游侠充满了向往和崇敬。所以描写侠客的唐诗和唐传奇特别多,侠客们虽然在真实世界中越来越少,但是在文学中的地位,却被捧得越来越高。

在唐朝之后,统治者对于游侠的控制越来越严格,游侠的生活空间也几乎被挤压到不存在,连空有其名的游侠,也渐渐消失了。

有趣的是,此后的文学作品里,描写的侠客则越来越多,不过此时的文学也渐渐发生变化,侠客渐渐向着当权者靠拢。比如著名的《三侠五义》,这部小说里,侠客都围绕在包大人的身边,既为统治者效了力,又实现了自己济世救民的理想。今天我们还能听到评书《飞龙传》和《明英烈》,这两部评书,干脆直接把宋代开国皇帝赵匡胤、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描绘成武功卓越行侠仗义的侠客。侠客和权力,在故事中找到了一种妥协的方式。

当然,有着侠义行为的人,还是能在历史上找到的。一直到了民国时代,人们也乐于传颂侠客。民国时期有一名女子叫施剑翘,她的父亲是一名军人,在军阀混战中被直系军阀孙传芳的部下俘虏并处死。施剑翘用了十年时间,最终找到了机会,刺杀了孙传芳,为父报仇,并且她在刺杀孙传芳之后,并没有逃跑,而是一边等待警察到来,一边向围观的人解释自己行刺的目的。在法庭上,施剑翘陈述了自己的复仇历程,最后说道:「父亲如果战死在两军阵前,我不能拿孙传芳做仇人。他残杀俘虏,死后悬头,我才与他不共戴天。」这件事情引发了当时舆论的轰动,人们将施剑翘称为「侠女」,连冯玉祥、李烈钧、于右任这样的政治人物都出面,呼吁放了施剑翘。最终,当时的民国政府主席决定特赦施剑翘。

这可能是真实的历史上,最后一个被称为侠客的人。

 

总结

到这里,这本《中国古代的游侠》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最后,我想说一点自己的感受。

我听过一个有趣的说法,侠这个字,一边是单立人,一边是个「夹」。所谓「侠」,就是夹缝中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侠客们确实一直生活在夹缝中。

在先秦,他们就被夹在贵族和平民之间;在汉代,他们被夹在民众和朝廷之间;在盛唐,他们被夹在想象和现实之间。即使是在文艺作品中,他们也往往被夹在自由和秩序之间。

人们向往侠客那种锄强扶弱、快意恩仇的人生,却又总担心,侠客会不会成为一把失控的剑,反过来伤害社会的秩序。这种矛盾,不仅出现在中国的文学中,就连蝙蝠侠的漫画电影,也在讨论同样的话题。

直到今天,这个问题也没有一种令人满意答案,这可能也是为什么,历史上的统治者,更愿意让侠客们越来越少,而古今中外的艺术家,却愿意创造更多侠客的故事。

《中国古代的游侠》读书心得:游侠自春秋战国兴起,历汉唐而渐衰,却于文学中长存。侠义精神跨越时空,影响深远。游侠生活于历史夹缝,其兴衰映射社会变迁,侠文化成中国独特文化符号。

《猎巫:塞勒姆1692》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7)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猎巫:塞勒姆1692》,我猜,你很可能像我一样是被这个书名吸引,然后点开了这个音频。恭喜你,来对了!你看到的很多涉及巫术的美剧和奇幻电影,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源头,那就是美国历史上一桩真实而又离奇的案件——塞勒姆审巫案。而这本书,正是关于这个案件的最新研究成果。

巫术和巫师的话题,自古以来就具有高深莫测的神秘性。几乎在世界所有文明体中,都出现过巫师这个特殊的群体。究竟什么是巫师?宗教人类学家给出的权威定义是“以神秘手段伤害他人的人。”他们是凡胎肉身,却有着通灵的本事,能与各路神灵、妖魔鬼怪进行对话,具有超自然的能力,能变换身形、摄人心魄。

对于这样掌握神秘力量害人的人,世人总是既恐惧又憎恨,因此,历史上的猎巫(也就是猎杀巫师)事件屡见不鲜。你可能觉得巫师和猎巫是人类早期文明的产物,距离我们这个时代已经很遥远,在今天,它只会存在于童话故事、奇幻小说和电影里。

其实不是,英国历史学家罗纳德·赫顿写过一本书,名叫《巫师:一部恐惧史》。他在书里指出,巫术并没有彻底远离现代社会,就在最近的几十年里,在亚洲的印度,非洲的坦桑尼亚、冈比亚,大洋洲的所罗门群岛,拉美的墨西哥、玻利维亚等地区,都发生过不同规模的猎巫事件,其残忍和愚昧程度与历史上没什么两样。

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猎巫运动,发生在15至17世纪的欧洲,而塞勒姆审巫案是欧洲猎巫运动在北美的一次延续,它是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猎巫案之一。塞勒姆是地名,位于今天美国东北部新英格兰地区的马萨诸塞湾,1692是事件发生的年份。那时候,从英格兰漂洋过海来到北美的清教徒,已经繁衍到第三代,但并没有完全站稳脚跟,英格兰人、法兰西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战争和冲突,丝毫没有要停止的迹象。

塞勒姆是一个人口大约550人的小村庄,距离港口城市波士顿仅数十公里。生活在这里的清教徒有着最虔诚的信仰,他们认为《圣经》是唯一最高的权威,主张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但经过欧洲猎巫运动的洗礼,他们也都确信巫术的存在,并对其心有余悸。终于在1692年,一个看起来很平常的年份,发生了一场持续9个月的猎巫案。

14个女人、5个男人和两条狗因为被指控使用巫术而被处死,人们在附近的25个村庄和城镇中找到144到185个有名有姓的巫师。据说,当时在马萨诸塞上空飞行过的巫师超过700名,受指控的巫师更是数不胜数,最年幼的女巫只有5岁,最老的接近80岁。女儿指控母亲,妻子告发丈夫,侄儿构陷姑妈,邻居相互指控,所有人为了自保而彼此陷害,陷入一场歇斯底里的恶斗。

这桩离奇的案件,后来成为所有美国人的噩梦,它被当成捕风捉影和政治迫害的象征,反复出现在美国的历史和文学作品里。到近代,人们已经能以科学理性的态度重新审视塞勒姆猎巫案,但这个充满暴力、奇幻、权谋和情爱的故事,几乎聚集了所有的戏剧元素,因而备受影视、小说和戏剧创作者的青睐,被不断改编和翻拍。如今的塞勒姆,已经成为一个以巫术文化闻名的旅行地,吸引着世界各地的猎奇者。

关于塞勒姆审巫案,此前有过不少研究著作,而这本《猎巫:塞勒姆1692》可以说是其中的集大成者。它的作者斯泰西·希夫是普利策奖得主,被誉为“当代美国最具诱惑力的非虚构作家”,她在大量查阅原始档案的基础上,全景式地还原了案件的经过,并对它背后的社会文化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这本书一出版,就入选了美国《时代》周刊“年度十大非虚构好书”、彭博社“年度最佳图书”、《今日美国》“年度十大好书”,好评如潮。

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希夫的视线,按图索骥地进入这个神秘的小村庄,来破解三百多年前的那桩离奇案件。请注意:前方高能!

 

第一部分

如果你看过恐怖片,你一定知道人对什么东西最恐惧,其实不是那些凶狠的打斗场面或者血肉模糊的尸体,那些只会让你产生生理不适,并不一定让你害怕,因为你知道那是假的;那些真正让你吓出一身冷汗甚至尖叫出来的,一定是完全出乎你意料的事,比如从浴缸里突然站起来的女鬼,因为你对这件事是未知的,而人最大的恐惧就来源于未知。

在猎巫案发生之前的塞勒姆村,就被笼罩在一种对未来极度不确定的恐惧之中。1688年,英国和法国之间爆发了持续九年的战争,北美殖民地成为欧洲战场的延伸,法国人与印第安人在北美结盟,联手对抗英国。塞勒姆村的新英格兰居民,有的被送上了战场当兵,有的全家老少遭到屠杀劫掠,他们不知道那些凶残而又神出鬼没的印第安人,什么时候会突然从丛林中冲出来,砍掉自己的脑袋,或者掳走自己的家人。

可能你出了一趟远门,回来后发现自己的房子已经灰飞烟灭,家人也被掳走了,而这一切都是拜一个看不见的敌人所赐,找到他们甚至比击退他们更困难。他们躲藏着,潜伏着,飞快地掠过,犯下暴行,然后又销声匿迹。

塞勒姆的人都爱喝苹果酒,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酗酒。对战争的恐惧加上酒精的迷醉,很容易让人产生幻觉,各种诡异的现象也就接踵而来。比如,有人躺在床上,突然被一只飞到窗口的夺命猫压在胸口,扼住喉咙,他会向圣父、圣子和圣灵祈求,来吓走猫。随后,这只猫跳出了窗户,他推断那是暴躁的邻居披着猫的外皮前来造访。

有时候,会有人看到邻居变成了一只蓝色的野猪;也有人看到,一匹母马前一分钟还站在那里,后一分钟便消失不见了。对这些奇异的现象,人们无法给出合理的解释,只觉得世界上存在着一些超越他们认知的神秘力量,那是魔鬼在造访,或者是魔鬼的爪牙在施行巫术。

在英格兰人最初定居波士顿的几十年里,发生过十多起巫术案,其中一些嫌疑人被无罪释放,也有人被判处绞刑。在外部高压下,恐怖氛围在塞勒姆日复一日的累积酝酿,让人紧张不安,人们陷入了一个似乎没有尽头的梦魇,必须四处提防,在人群中搜寻着该死的魔鬼爪牙。

终于,在1692年1月下旬,新英格兰地区刚从异常寒冷的冬天复苏过来,一桩轰动全村的怪事就发生了。

村里的牧师帕里斯家,11岁的外甥女和9岁的女儿突然得了怪病,这对表姐妹说有“隐形的东西”在对她们又掐又咬。她们先是痛苦地抽搐、号叫,扭曲的身体瑟瑟发抖,接着她们的脑袋感到眩晕,逐渐说不出话来。她们一瘸一拐地走路,身体不时变得僵硬,失去活动能力。其中一个女孩还试图飞到空中,她甩开手臂,发出飞起来的呼呼响声。这两个女孩都没有发烧,也没有患过癫痫,她们说着荒诞而愚蠢的胡话,时而躲到角落,时而钻到凳子底下,其中一个还掉到了井里。

在17世纪,疾病是公共事件,原因不明的疾病更是受到大范围的关注,两个女孩的病情很快传遍全村,村民或者因为好奇,或者为了给女孩祝福,都蜂拥而至。牧师找来医生为女孩诊断,然而,医生诊查完之后,却给出了超自然的解释:是“恶魔之手”在背后操纵这一切。这样的解释吓坏了这对表姐妹,使她们的症状进一步恶化。

在女孩们乱吼乱叫了一个多月后,牧师和妻子因为有事要暂时离开塞勒姆,便将孩子托付给一个女邻居。这个邻居对两个女孩的异常行为很好奇,于是决定做一个秘密实验,来揪出藏在黑暗里的女巫。她让人把女孩们的尿液混入黑麦面团,放在炉上烤制,随后把这块蛋糕喂给狗吃。这种反魔法的方式是一种古老的英式秘方,据说可以把女巫引到狗身上,或者将咒语转移到狗身上,也有说法是可以用这种方式烫伤女巫。

不管是出于哪种目的,这一举动都把牧师气得不行。他认为,这种行为是“为了反对魔鬼而接近魔鬼”。果然,这个行为给全村人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麻烦。因为“女巫蛋糕”奏效了,两个女孩说有三个女巫在塞勒姆活动,她们清楚地看见这些女巫骑着棍子在空中飞行。没过多久,村里最富有的一户人家里的女儿和女仆,也出现了类似的古怪症状。这些女孩都指控有女巫在伤害她们。

从传统上来说,女巫通常都是社会边缘人,她们或年老贫穷,或守寡独居,她们行为异常,脾气暴躁,爱责骂别人。最先被指控的三个女巫基本符合这些特征,第一个是常年在村里流浪、阴郁好斗的乞丐古德,第二个是孤苦无依、遭村里人蔑视的老妇人奥斯本,第三个则是帕里斯牧师家的印第安奴隶提图芭。

1692年3月1日,塞勒姆村开始对嫌疑人进行审讯。然而,这场持续了一个礼拜的审讯,并没有打消人们心头的疑虑,反而把事情越闹越大。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看一下审讯过程就明白了。

审讯是在村里的礼拜堂举行的,几乎全村的人都来了。主持审判的法官,是当地两位颇有威望的商人,他们五十出头,还有姻亲关系,熟悉村里的人事,但都没有受过法律培训。

这两个法盲法官完全不懂得基本的程序正义,一上来就质问乞丐,“你认识什么邪灵?”乞丐答道,“一个都不认识。”法官又追问,“你和魔鬼签约了吗?你为什么要伤害这些孩子?你雇佣了什么动物来做这些事?”法官的职责好像不是查明指控背后的真相,而是要坐实嫌疑犯的罪行。

这位饱经风霜的、脏兮兮的乞丐,阴沉着脸否认了一切指控,说她对魔鬼一无所知。这时候,指控她的女孩们说,就在审讯那天早上还受到她的虐待。女孩们与乞丐相对的时候,甚至开始痛苦地扭动身体。看着女孩们痛苦的表情,乞丐也同意确实有东西在折磨她们。在被多次追问到底是谁在对这些女孩施魔咒的时候,乞丐不耐烦了,突然回答,是那位老妇人奥斯本。

于是,法官严格地盘问那位身体虚弱的老妇人,老妇人意识到自己身处一个是非颠倒的困境之中,与其被迫承认自己是一个女巫,不如说是被人下咒。在法官的追问下,她说梦见过一个形似印第安人的身影掐住自己的脖子,扯着她的头发,把她拖到前门,还听到一个可疑的声音,建议她不要参与教徒聚会。

法官质问,“为什么要屈服于魔鬼,以至再也没有来做礼拜?”确实,老妇人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做礼拜,但真实的原因是她一直在生病。此前从来没人质疑过这件事,但此时却成为她的罪证。

第三个被审讯的是牧师家的印第安奴隶提图芭,提图芭跟随牧师多年,她每天都和牧师家的女孩们一起生活,一起祈祷,晚上还睡在一起,她是让案件失控的关键人物之一。

提图芭可不是一般的女性,因为长期跟牧师生活在一起,她精通《圣经》,会唱赞美诗,会背诵教义,有一副伶牙利齿。当法官质问她,是谁在折磨这些女孩的时候,她飞快地答道:“据我所知,那一定是魔鬼。”

她绘声绘色地将清教徒们熟知的大量恶毒角色讲述出来,述说他们具有的超能力。她还说受一个突然到访的白发男子威胁,要她去折磨那些女孩,如果不去,就会杀掉她。威胁她的人有一只黄鸟陪着,他还以两只红猫、一只大黑猫、一只黑狗和一只猪的形态现身过。是乞丐和老妇人伪装成幽灵的样子,让她去折磨和杀害其他女孩。她还说她们三个女巫骑着棍子飞行,穿越过树林和房屋。乞丐古德还变成了一匹狼,老妇奥斯本则变成了长着翅膀和长鼻子的动物。

提图芭很善于讲故事,礼拜堂里的所有人,都被她栩栩如生、跌宕起伏的描述给吸引了。这些荒诞不经的证词,没有人质疑其真实性,相反,它让那些原本将信将疑的人更加确信女巫的存在,法官也认为她的话完全可信。没有人知道提图芭为什么要这样自证其罪,但确定无疑的是,三名女巫嫌疑人因为这番证词被判有罪,并被移送波士顿监狱。

在这场审判之后,塞勒姆审巫案的雪球越滚越大,越来越多的女孩出现了抽搐、尖叫、胡言乱语的症状,这些女孩大多不到20岁,而且大多是孤儿、难民或者仆人,她们声称自己受到巫师的迫害,并对他人发起指控。而法官的审判,也都不符合我们今天所说的“无罪推定”原则,而是预设被指控者有罪,再威逼其认罪。

那些受到指控的绝大部分也是女性,她们年龄大多在40岁以上,有不少人是寡妇或者刻薄好斗的女人,当然,也有淳朴善良、知书达礼的女人。总体来看,被指控的人,几乎不分年龄、性别、性格、财富和社会地位,各个层级的人都有。在书中,连同指控者和被指控者,有名有姓的人物超过一百个,他们的关系错综复杂,亲疏程度不一,但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卷进了这宗谜案。

最不可思议的是,一位毕业于哈佛学院、曾在塞勒姆村担任过牧师的乔治·伯勒斯,竟然也被指控为使用巫术,并且最终被绞死。这是一位思想独立的牧师,他的祖父毕业于剑桥,是英国萨福克郡的教区长。他是七个孩子的父亲,他把《圣经》背得滚瓜烂熟,是一位很有魅力的布道者,但他没能为自己成功辩护。他被昔日的女仆指控,说他杀害了自己的两任妻子,而唯一的“证据”,是牧师妻子的“幽灵”亲口告诉这个女仆的。这就是当时所谓的“幽灵证据”,完全不需要任何其他的佐证,便可以将其作为判刑的依据。

在行刑前,伯勒斯面对他曾经的亲戚和教民慷慨陈词,他讲得庄严而热切,激发了人们对他的敬畏,人群中有人发出抗议,质疑审判的公正性。这番陈词虽然没能挽救他的性命,却点燃了许多早就对审巫案不满的人的怒火,成为审巫案走向终结的重要转折点。

后来,一些当权派也被女孩们指控,一些曾经持观望态度的上层人士,越来越清醒地看到这场闹剧的荒诞性。最终,塞勒姆审巫案被新上任的马萨诸塞总督叫停了,他下令解散审巫的法庭,并逐步释放了被判有罪的巫师。这桩持续了9个月的离奇案件,在一片哀嚎声中戛然而止。

 

第二部分

刚刚,我们详细回顾了塞勒姆审巫案的经过,但这背后依然疑点重重。在今天的人看来,那些一目了然的骗局、审判中层出不穷的漏洞,在当时怎么就没人能发现呢?这件事仅仅用“愚昧”两个字就能解释过去吗?不,我们必须回到17世纪末塞勒姆的历史现场,才有可能真正找到谜题的答案。

前面提到,塞勒姆猎巫案是欧洲猎巫运动在北美的一次延续。15至17世纪的欧洲,处在宗教改革的激烈冲突中,“魔鬼说”大行其道,人们认为世间万物为神所创造,而每当发生灾祸,便认为那是邪恶力量在作祟。如果一个人违反宗教或社会规范,就可能会被认为是邪魔附体,或者他(她)本人就是巫师。

因此,在那三百年里,欧洲的宗教裁判所和世俗的司法机关,都大力缉捕所谓的巫师(包括女巫)。有数十万人被指控与魔鬼有来往,几万人惨死在火刑、绞刑或者其他酷刑之下,而女性是其中的主要受害者。欧洲猎巫运动虽然在17世纪末已经接近尾声,但关于巫术的理论,却跟随着清教徒漂洋过海来到北美。

如果你问一个17世纪的新英格兰人,巫师是什么?他们每个人都能头头是道地跟你聊上半天。他们可以告诉你:巫师通过与魔鬼签署契约,获得超自然的能力,包括将自己变成各种动物的能力。巫师不限性别,但通常为女性。女巫会养一群同居的小妖精,它们可以是猫、狗、猪、海龟或黄鼠狼,但最受女巫喜爱的是蟾蜍。

因为与魔鬼建立契约,女巫身上会留下特殊的记号,那些记号是用来提醒女巫记住盟约,并让魔鬼进入她的身体,从而更好地控制她。基本上,人身上所有深色的印记,例如胎记、痦子都可能被当成魔鬼留下的记号。

巫术观念的长期流行,是塞勒姆审巫案爆发的思想基础;战争的高压和印第安人的袭击,则造成了让人恐惧的外部环境。但这些都还只是外因,要找到事情的真相,必须回到那些挑起事端的具体的人身上,在最开始的阶段,也就是那些十几岁的女孩们。可以确定的是,在这群处在叛逆期的半成熟少女中间,有人在撒谎,有人在表演,有人在暗地里联合操控着一切。

她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要解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知道17世纪末的新英格兰女性到底是如何生活的。

在当时,清教徒以不同的方式塑造着女孩们的形象,女孩的理想形象应该是谦虚、虔诚、勤勉、顺从,且不知疲倦的。她们每天要读两次《圣经》,对父亲必须言听计从,二十多岁后对丈夫同样需要如此。她们有忙不完的家务,整天要挤奶、除草、洗衣、做黄油、做蜡烛。她们历来是脆弱、沉默、被剥夺权利的群体,没有政治权利,不能投票,也不允许担任陪审员。

这些“被施咒”的女孩很多都是孤儿或难民,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医疗条件落后,很多孩子的母亲在分娩过程中去世,也就是说,是她们的出生杀死了自己的母亲,这让她们愧疚不已,也让她们对继母产生一种世俗的恐惧;另一个原因,是印第安人的袭击让很多人成为难民,她们的父亲在袭击中丧生,因而必须从小承担起养育弟妹、埋葬亲人的重任。

这些女孩心智早熟,却被清规戒律和父权文化压制,没有娱乐生活,不允许表达自我。或许,正是这种高度压抑的成长环境让女孩们走向癫狂,她们组成核心群体,假装着抽搐、尖叫、在地上翻滚。她们逐渐意识到自己拥有的力量,凭借这种方式,可以随意指控任何自己看不惯或者跟她有冤仇的人,也可能仅仅因为嫉妒某些人的外貌、能力或者地位而指控他人。

审巫大会成为她们唯一的娱乐时光,只有在宗教狂热中,她们才能成为焦点,才能放肆地表达自我。另外,作者也给出了一些其他的颇具说服力的解释,譬如,封闭狭小的环境容易产生出色的戏剧,当女孩们被众人围观,她们的表演欲也就自然而然地被激发了。她们还可以通过假装发病,来逃避母亲的尖酸言辞和沉重的家务劳动,获得更多的关爱。而癔症和自虐所带来的精神上瘾,也让一些人不能自拔。

就像作者所说,“我们永远不会知道她们到底假装到什么程度。”但可以确定的是,几个孩子的行为不端,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让周围的世界陷入疯狂,让19个无辜的人陪葬。但为何当时的成年人会那样轻易就被操纵呢?他们真的是全然无辜的吗?显然,要分析清楚这种集体失控现象,要比分析几个女孩的行为不端艰难得多,但也更有现实价值。

在人类历史上,这种相互揭发、相互指控的现象并不罕见,比如纳粹占领法国时期和各种极端的政治运动中,都出现过这种现象,这些都是在恐惧驱动下的相互迫害,只不过恐惧的来源不同罢了,有的是宗教恐惧,有的是政治恐惧,有的是人身和财产威胁。

当所有人都陷入同一种恐惧的时候,人们必须要为这种恐惧找到一个合理的出口,必须要有某个人充当那个被指控的邪恶角色。如果找不到那个造成恶果的巫师或者叛徒,世界就会进一步坍塌失控,为了防止出现这种危险,人们陷入了相互攻讦和诬告的怪圈。如果我们身在1692年的塞勒姆,恐怕同样难以独善其身,你会被周围的情绪和压力所裹挟,要么成为受害者,要么成为施害者。

当然,除了这种集体恐惧之外,也有一些人在浑水摸鱼,乘机挟私报复或谋取利益。比如,许多男性在这场事件中借助妻子或女儿去攻击其他男性;有的女人因为长得漂亮或态度高傲,让一些男人“因爱生恨”或者遭其他女人妒忌,便会被诬告,说她们“经常化身幽灵骚扰男人”。还有的人因为能力出众而被指控,比如,他们纺织出的毛线比别人多,磨面的速度比别人快,农田里的收成比别人高,完成家务的速度创造了纪录,这些都可能被指控为借用了魔鬼的力量。这些现象背后的阴暗心理与恐惧无关,但同样值得我们警惕。

总之,在各种宗教、社会和心理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塞勒姆的每个人都像吃了迷魂药一样,枉顾伦理和信仰,互相攻讦和伤害。而更可怕的是,每个人都有他不得不这样做的理由。

 

结语

1692年的塞勒姆审巫案,给当地居民造成了巨大的伤痛,对于这段不堪的历史,当事人急于删去相关记录,把它们从记忆中抹去。对于谁应该为此事负责,他们避而不谈,他们的子孙也只呼吁虔诚,而非道歉。不过,这次惨痛的经历还是起到了一定的警示作用,在此后的一个世纪里,虽然人们还在相互指控使用巫术,但马萨诸塞没有再处死一个女巫。

1992年,也就是塞勒姆审巫案发生300周年,马萨诸塞州议会通过一项决议,宣布为当年案件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复名誉。尽管当事人都已经化归尘土,但美国人认为,为他们平反很有必要。

今天,人们已经能以平常心看待塞勒姆。塞勒姆审巫案为诸多戏剧、电影、小说、游戏提供了灵感和素材,塞勒姆的居民把当地打造成了旅游景点,有女巫博物馆和魔鬼咖啡俱乐部,当地体育队的吉祥物也是骑在扫帚上的女巫。在万圣节的时候,很多人会蜂拥而至,去那里享受一场“魔鬼的盛宴”。

能够以一种娱乐化的态度看待巫术,而不再被巫术迷惑和胁迫,确实是时代的进步。从本质上而言,巫师信仰是社会禁忌和社会恐惧的表达方式,数千年来,它承载着人类最深层的恐惧,也造成了无数的杀戮和伤害。

今天,虽然大多数人不会再被巫术所迷惑,但“猎巫”并不会随着巫术的消失而消失,正如这个词后来演变成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政治概念,这证明它的内在精神结构仍然存在。塞勒姆审巫案是一个值得被不断重温的话题,它以残酷的牺牲提醒我们珍视道德和理性,不要释放心中的魔鬼,也提醒我们对集体迫害和程序不公随时保持高度的警惕。

《猎巫:塞勒姆1692》读书心得:塞勒姆审巫案揭示了巫术恐惧下的集体疯狂,历史惨剧警示后人珍视理性与道德。书中深入剖析案件始末,展现人性的脆弱与社会的荒诞,引人深思。

《工开万物》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9)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工开万物:17世纪中国的知识与技术》。

听到“工开万物”这个词,你可能会联想到我国古代的一部科学技术著作《天工开物》。有人说,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科技著作。书中记载了一百三十多项生产技术,内容涉及如何种植庄稼、如何制造武器,如何采煤、纺织、榨油、造纸等等。而且,《天工开物》是那个时代很罕见的插图本书籍,全书有一百多张插图。正因为这些原因,这本书被西方学者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作者宋应星也被称作“中国的狄德罗”。

不过,了解一下宋应星的身世,就会发现这件事情有点奇怪。宋应星生活在明朝,从小就是读书的好苗子。后来他参加了江西省乡试。当时江西全省有1万多人应试,最终只录取了109人,可谓百里挑一,而宋应星拿到了乡试榜第三的好成绩。既然这样的话,按照当时“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宋应星将会顺利地步入仕途。但我们知道,宋应星最后却是以“科学家”的身份被人所熟知。他的代表作《天工开物》说白了就是一部农业、手工业生产技术汇编。在古代“士农工商”的等级序列中,“农”“工”可是排在“士”之后的。读书读得那么好的宋应星为什么把心思花在农民、工匠的手艺上,显得那么“不务正业”“离经叛道”呢?

今天这本书《工开万物:17世纪中国的知识与技术》将为你介绍一位更真实的宋应星,以及不一样的《天工开物》。

本书作者薛凤是一位德国汉学家,她长期关注古代中国文化、技术与政治的关系。宋应星的《天工开物》问世三百多年来,后人对它的解读不计其数,但大多把它当作农业、手工业的综合性著作,薛凤教授并没有只从《天工开物》这一部作品入手,而是结合了宋应星的其他作品一同研究。她发现,宋应星的《天工开物》虽然记录的是工艺技术,但它反映了古代中国文人理解世界的方式。正如《天工开物》的名字,它可不只是指“巧夺天工”的精湛技艺,“天工”强调的是上天的职责,“开物”指的是通晓万物的道理。在宋应星的时代,工匠是不入流的,工艺技术也不被读书人看得起,但宋应星把科技工艺作为载体去揭示社会运行的法则。在这个过程中,宋应星让工艺技术登临学术的大雅之堂,工艺从此在古代中国知识世界占据了一个席位。

从这个角度来说,宋应星不仅让我们看到,在中华文明中,技术的闪亮绝不亚于文学艺术;还让我们看到中国古代技术的独特性,它不仅能促进生产发展,还是影响社会政治、文化精神的要素。

 

第一部分

回到最初那个话题,为什么学业出色的宋应星没有“学而优则仕”,而要投身工艺技术的世界呢?

我们先从宋应星的身世方面找找答案。宋应星是江西奉新县人。祖上靠着当地丰饶的土地累积了财富。你可能知道,宋代以后的古代中国有这样一个现象:底层的人们一旦家底殷实了,就会让自己的后代走上通往仕途的道路。这是因为,只要让后代进入国家官职系统,就可以凭借社会声誉和政治影响来保证财富安全,并扩大财富规模。宋应星的家族同样在努力地向上攀爬。明代中叶,宋应星的曾祖父通过科举考试走上仕途并且获得了正二品官职。这意味着宋氏家族进入了最高层的官僚体系,这是宋氏家族的鼎盛岁月。

不过,接下来的一代人在科举上没能继续取得成就。即使这样,宋氏家族仍然相信,步入仕途是家族子弟最好的出路。宋应星的父亲在科举上颗粒无收,雪上加霜的是,一次大火烧毁了宋家宅院,全家因此陷入经济危机。家里解雇了大批佣人,宋应星的生母被迫在家做起了保姆工作。但宋应星的父亲仍然尽全力让儿子们接受优质教育,他斥巨资让宋应星前往白鹿洞书院深造。你可能听说过“白鹿洞书院”这个名字,这可是“古代中国四大书院之首”。在16世纪的明朝,白鹿洞书院已经是一个兼具顶尖高校、知名辅导机构、国家级藏书馆多重身份于一体的殿堂级机构。

好在宋应星很有读书的天分。小的时候,他就跟比自己年长近十岁的哥哥一起在学馆上学。老师要求他们每天至少读七篇未学过的文章。一天,宋应星贪睡起得晚,他的兄长已经背熟了老师指定的内容。老师正要责罚贪睡的宋应星,却发现宋应星竟然流畅地背诵出全部文章。老师问他是怎么做到的,宋应星跪下回答:“早晨兄长在背诵文章时,我恰好从梦中醒来,听见他读了一遍,就熟记在心了。”

凭借着这样出色的资质,宋应星28岁的时候在南昌参加了三年一次的乡试,得中第三名,获取了“举人”身份,这意味着宋应星已经具备担任低级官职的基本资格了。与他一起参加考试的兄长宋应升成绩也不错,获得了第六名。这次乡试,奉新县只有兄弟二人中举,当时人们就称兄弟俩为“奉新二宋”。按照这个势头,兄弟二人接下来就要进京参加会试,宋氏家族的复兴就在眼前。

但是,刚刚燃起的家族复兴之火并没有烧得更旺。之后,宋应星的兄长参加了六次会试,但屡考屡败,最后在五十多岁的时候无奈地放弃了继续参加科举,凭借早年考取的举人身份,担任了一个低级官职。

兄长没成功,像宋应星这样的尖子生,放在全国性的选拔中就算做不到名列前茅,但通过考试总不成问题吧。或者说,就算有一次两次失手,多考几次总有一次会成功吧。对于这个信息,史料并没有明确记录。我们只知道宋应星在47岁的时候,在一所县学当起了老师,并在未来的几年里编写了《天工开物》。

在古代,屡试不中而著书立作的现象并不少见,或表达一下对选拔制度的不满;或是从此不问政事,只研究文学艺术。但像宋应星那样,把兴趣点放在读书人认为很粗鄙的农业、手工业生产方面,就显得很离谱。他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决定呢?

宋应星的故事,我们把镜头拉远,从国家和时代的角度再看一下。

前面提到过,宋应星生于1587年,用明朝年号表述的话,这一年是“万历十五年”。如果你对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比较熟悉,想必对这个年份不陌生。黄仁宇先生把1587年看作明朝国运的转折点。这一年,朝堂上爆发了立储之争。万历皇帝不愿意把他不喜欢的长子朱常洛立为太子,遭到大臣们群起反对。万历皇帝就以长期不理朝政的方式来表示抗议。明朝政治运作需要皇帝和官僚的协同,而现在皇帝赌气不予配合,国家管理体系陷入了某种瘫痪。决策出台变成随机的事情,很多有才能的人失去了一展身手的机会。相反,贪官、太监却大行其道。明朝国运走到了下坡路。

1615年宋应星和兄长通过江西的乡试,获得“举人”资格,可以进京参加会试。明代的会试是三年一次,试着推算一下,他们第一次进京参加会试的机会是1616年。就在这一年,东北的满洲人建立了后金政权,开始与大明王朝分庭抗礼。一些民间起义也在大明国土上爆发。随后,明朝中央组织的三次会试依次在1619、1622和1625年。在这十多年间,帝国的权力一步步落入以魏忠贤为首的宦官之手,读书人试图反对却遭到迫害。接下来明朝的两次会试时间分别是1628年和1631年。宋应星的兄长共参加了六次会试,也就是说,1631年是他的最后一搏,这时他已经53岁。如果宋应星也参加了会试,也已经44岁了。这几年,李自成正在西北四处征战,明朝灭亡的速度加快了。

把宋应星放在大的时代背景下去观察可以看到,作为一个普通的文人,他把大半辈子的时光放在读书科考上,只希望能获得一份更好的文官工作,但奔波几十年,难免心灰意冷。1634年,47岁的宋应星妥协了,他在江西的某个县学当了教师,做起了教书育人的工作。不过,“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古代读书人的共同点。活在千疮百孔的时代,宋应星仍然关注着朝野的风吹草动。

1636年,皇太极改后金国号为清,并亲自带兵征讨明朝的藩属国朝鲜,而衰落的明朝对东北的动乱却无可奈何。这时,一位叫陈启新的武举人写了一篇名为《论天下三大病根》的奏议,他提出:大明王朝如今危机四伏,内有叛乱,外有蛮族,之所以落到这样的局面,就是因为缺少技能熟练的军事管理人才。

不过,陈启新只是一个武举人,如果他按照流程,先把奏议先交给大臣,再请大臣呈给皇上,这篇奏议必然石沉大海。为引起皇帝的注意,他强行穿过列队等候上奏的群臣,整个举动在紫禁城东门引发了一阵喧哗,但也成功吸引了崇祯皇帝的注意。借这个机会,陈启新疾呼,事到如今决不能再把军人排除在政府事务之外了。崇祯皇帝认为他讲得很有理,便给陈启新封了个名为“吏部给事中”的正四品官。这件事情在朝野引发了巨大争议,其中读书人的反对声尤其大。

你可能会觉得,国家到了危难关头,提拔军人保家卫国是必然的选择,通晓圣贤之道的文人们为什么要反对呢?

其实,明朝在建立之初为了避免武将叛乱,定了一个规矩,不允许武将担任朝廷文官职位。也就是说,精英阶层一直是由文官把持的。说到这种现象你可能会联想到北宋,但提防武将的传统其实从汉代开始就逐渐形成了。所以,无论是从明朝的建国传统来说,还是上千年的文化习惯,或文人自己的利益来看,读书人的反对都是可以理解的。

既然这样的话,宋应星作为一个屡试不中的读书人,更要反对了。毕竟没有被录取,说到底就是因为国家文官饭碗太有限了,现在武将又来抢占文官职务,宋应星能不气愤吗?

宋应星也很愤怒,不过,他愤怒的是,陈启新为引起皇帝注意,采用了博人眼球的不当手段。但另一方面,宋应星也被陈启新震撼了。宋应星很赞同陈启新的观点:这个时代衰败的核心原因是官员和读书人太过看重哲学讨论,但是忽视了现实任务。当然,明朝不乏文人也主张变革,上书谏言,在朝堂掀起讨论,但落实下去的实在是少,导致明朝不断衰落下去。

既然空谈治国理念毫无作用,在这个混乱的时局下,国家还能重回“治世”吗?

我们知道,在明朝要想跻身精英之列,就要背诵经典,参加科考。但儒家经典谈的都是空泛的大道理。文人当官以后,要处理的可是一件件实际的事务,比如怎么组织官民疏通河道,怎么判断钱币是否掺假,怎么提高瓷器的产品质量,等等。听起来这都是些由农工商阶层直接去做的粗鄙之事,但与文官的政绩密切相关。

更重要的是,明朝任何官员都不能无视一个显著的社会变化,这就是商品经济已经非常发达。这意味着,手工业和商业为国家贡献了越来越多的税收。而远销国外的丝绸和瓷器,不仅可以换取利润,也是大明王朝拓展政治影响力的工具。本书作者薛凤说:“它们交易的是和平与忠心。”

所以,明朝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手工业。明太祖朱元璋设立了官方控制的制造业网络,对原材料和产品强行征税并进行管理。明代还延续了元代的做法,给民众确定世袭身份,比如在税收上区分出民户、军户和匠户。其中匠户是以手工业为生,他们大多在官府管控的部门中工作。普通民众需要向国家缴纳赋税,而匠户可以凭借自己的手艺代替税赋。明朝统治者就是要把工艺项目变成一项国家事务。

既然工艺技术在明代变得这么重要,有人写出一部《天工开物》这样主题的著作也就不难理解了。

不过,作为读书人,骨子里难免对生产活动有所排斥,宋应星也一样。宋应星祖上并没有某种手艺流传下来,与工商行业距离很远,那宋应星是怎么完成这部“技术百科全书”的呢?

 

第二部分

在这里要提到几位对宋应星影响很大的人物。

第一位是他的母亲魏氏。宋应星的祖父不到三十岁就早早过世了,留下了年幼的儿子,也就是宋应星的父亲。而宋应星的父亲从小体弱,受家人溺爱,加上时局动荡,所以一辈子没什么作为,家境也败落了。后来,农户出身的魏氏才进入宋家,成为宋应星父亲的二房,并生下了宋应升和宋应星两个儿子。魏氏勤持家,她年年月月所做的事情,包括与长工的融洽相处,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宋应星。《天工开物》成书的初衷正是“济世”而“有益于民生日用”,也就是关心百姓日常、体贴民生民计。

另外有两个人也很重要,一个是写《本草纲目》的李时珍,另一个是宋应星的友人涂绍煃。李时珍的年龄比宋应星几乎大了一个“甲子”,也就是六十年。少年时代的宋应星对李时珍的大名早有耳闻,他熟读了《本草纲目》,把李时珍看作自己的人生榜样,立志日后要完成一部也能广泛流传的作品。李时珍可以算是宋应星的精神导师。另一位涂绍煃则是宋应星成就事业的实际资助人。涂绍煃比宋应星年长五岁,两人曾一同求学,并在同年中举,宋应星第三,涂绍煃第四,后来涂绍煃还成了宋应星的儿女亲家。涂绍煃做过官,其间大力提倡开发矿藏、兴办工业。包括《天工开物》在内,宋应星的多部作品都是涂绍煃出资帮助出版的。

除了宋应星身边的人,外部世界的推动也是一项重要因素。宋应星生活的时代,西方科技正在传入。西方技艺有个特点,讲求精确,为了做到精确,就需要进行观察、计算、实验,这种观念是当时明朝的知识分子缺乏的。而这些新鲜的东西传入明朝后,也对宋应星产生了影响。

在过去,也有一些书籍收录了技术类知识,但大多数的知识并没有经过考证,都是互相传抄。但宋应星从心底里反感那些纯粹的文字研究,他认为那些与行动脱节的文本往往是不可信的,只通过文字进行的学术活动,只会让真正的知识遭到玷污。他主张,不要去相信任何理念体系,要把文化和实际结合起来,只有深入生产活动,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所以,他特别佩服像孔子同时代的子产,还有西晋的张华这样致力于“博物”的学者。

这样的价值判断,直接影响了宋应星的写作。宋应星在书中提到一种叫“火井”的东西,所谓“火井”其实就是地下燃气在点燃后的现象。从公元前2世纪起,云南和四川交界一带就在用燃气煮盐。作者推测,宋应星很有可能不远万里前往了当地。要知道,在明朝云南还是蛮荒之地。宋应星在书中详细描写了盐工们如何剖开竹筒,去掉竹节,然后再用布把竹筒绑在一起,安全地把燃气输送到巨大的煮盐锅下。在结尾处,宋应星还表达了自己的兴奋,他说:盐煮好以后,打开竹筒一看,里面竟然连一点烧过的痕迹都没有。

《天工开物》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中包含了一百多幅插图,图文比例达到1∶4,这些图片都有比较高的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在以前,像潜水采珠、烧制矿石这样的主题,别说图片,连文献都少有提及,但在《天工开物》中都有清晰呈现。所以,后人在了解明代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生产时,就常常引用《天工开物》中的图片。或许你在读书的时候,也可能在历史课本上见过其中的某些插图。宋应星也常常对这方面的努力沾沾自喜,他曾说:那些生长在深宫大院中的皇室贵胄弟子们,如果在享受锦衣玉食之余想要看一眼生产这些物品的农具和织机的话,就可以翻开这里的图画观览,对他们来说,岂不是如同获得了大大的珍宝一样!

既然是科技类著作中的插图,那这些图就要写实。而宋应星不仅在插图中呈现了准确的生产细节,而且在全书各处渗透自己的观念主张。比如制作陶瓮的章节有一幅插图,图上有几位陶工,其中有一个人戴着帽子,并留有稀疏的胡子,显然这个人的年龄要大一点。另外两个人都光着头,看起来年轻很多,他们似乎在做一些简单的工作,比如给陶瓮加把手或者制作碗的陶坯。宋应星在这里表明,有难度的工作应该由职业等级较高的人来完成,因为他们更有经验。

在介绍织布的章节,有一幅插图绘制的是提花机,提花机是在纺织花纹丰富的布匹时,需要用到的一种精密机器。插图展示了提花机的精密结构,对每个部件都做了标注。当然,宋应星也不忘在这个过程中展现自己的观念。他认为读书人也应该了解生产过程,所以在打理丝线的画面中,男人常常打着绑腿,他们的小拇指上会戴着长长的指甲套。打绑腿和指甲套都是读书人或官员的标志。宋应星对这一场景的描绘其实是在隐晦地提醒读书人和官员,生活在这个时代,学识义理和实际工作都要硬。

宋应星强调工艺的重要性,是要模糊读书人和匠人的身份吗?宋应星认为,要想社会有秩序,就必须要有分工,学者应该负责提出思想并治理社会,百姓行使日常职责,匠人负责生产各类物品,商人让经济保持运行。宋应星还引经据典,强调两千年前的《左传》就已经提出要把社会中的人分为十个等级,比如处于最高位的是“王”,其次是公、大夫,最低的两个等级是“仆”和“台”,不同等级的人都在各司其位。

宋应星进一步把这种序列的观念推及至自然界中。他认为,大自然中不同金属矿石的存在比率表明了自然中的普遍性秩序。尊贵之人罕见,正如金子一样;愚笨之人常有,正如铅锌一般。贵金属,大概一千里之外才有一处出产,而低贱的金属许多地方都会有储藏。最好的黄金价值要比黑铁高一万六千倍,然而,普通的黑铁却是不可或缺的。黄金就像是高官,黑铁就像是民众,如果没有铁制的锅、刀、斧之类的日常用具,只靠黄金民众就没法生存,黄金的价值也就不存在了。

宋应星对著作的编排也表明了他的思想过程。他在《天工开物》的序言中清楚地提出“贵五谷而贱金玉”。虽然商业、手工业能换取更多利益,但“生存之需先于奢华尤物”。《天工开物》全书分为上中下三篇共18卷。上篇讲的都是关于粮食作物的栽培、衣服的制作、谷物的加工,还有制盐、制糖等,都是吃饱穿暖的内容。中篇讲到制作砖瓦、车船、纸张和金属用品等等,这是人们满足衣食之后所需要的。而下篇,讲的是制作火药兵器、矿藏开采冶炼、酿酒,最后讲的是珠宝的制作。你看,宋应星的内容安排不是基于技术难易,或是利润高低来排序的,而是基于一种非常传统的基本规则:活下去的重要性超越一切。

如果深入到具体的章节,更能感受到作者的观念。《天工开物》有一章叫《作咸》,也就是“制盐”。宋应星在篇章的题记中就提到,制盐是一个学者应该讨论的正当话题,因为食盐是人体必需的,一个人十天不吃盐,就会虚弱到连抓一只鸡都拿不动。只是这样说还不够,宋应星借用一个古代圣贤的例子进一步作了阐发。他提到,周武王就曾向他的臣子箕子了解食盐的制作工作。盐可以提供咸味,而咸是“咸、辛、酸、甘、苦”五味之一,这五味其实和五行“水、火、土、金、木”有所关联。与盐的咸味相对应的就是水。什么意思呢?盐在大自然中的存在状态就是溶于水中的,所以制盐最重要的一个步骤就是晒盐;而人食用盐,同样也需要把盐溶于水。所以,盐离不开水,这就像是国君和子民的关系。因此,制盐、用盐过程其实就体现了为君之道:要与民同在,实施仁政,对自己的子民有所裨益。

 

结语

回头来看,宋应星费尽心力完成这样一部作品,其实和陈启新一样都是在给这个时代开药方。只不过,陈启新的药方是重视武将,抵抗外敌;宋应星的药方是重视工艺技术,恢复社会秩序。那宋应星会像陈启新一样获得皇帝的赏识吗?

并没有。国家危难之际,政权存活下来更要紧,陈启新的药方是强心剂,可以延续明朝的生命;宋应星的药方过于柔和,不适用于争分夺秒的生死关头。

后来,宋应星凭借自己早年获得的举人身份当过几任小官。李自成军包围了他任职的地方,他便弃官回乡。很快,明朝覆灭了。清兵南下,大哥宋应升服毒殉国,宋应星选择隐居起来。史书没有明确记载宋应星的去世日期,后人猜测,宋应星应该是在1666年辞世的,也就是活到了80岁,他完整经历了明朝的衰朽、南明的挣扎和外族政权入主中原。

当我们再次看到《天工开物》这部作品,要记得,这不仅是一部工艺百科全书,宋应星通过这部作品回答了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国家危难怎么办?宋应星的答案是恢复社会秩序。第二个问题:读书人的社会地位被动摇怎么办?宋应星的答案是读书人要把文化和实践结合起来,活用知识管理社会,而匠人商人要各司其职,推动社会的有序运行。

《工开万物》读书心得:宋应星《天工开物》不仅是技术汇编,更蕴含深刻社会思想。其以工艺技术为载体,揭示社会运行法则,展现古代中国技术的独特地位与价值。

《两京十五日》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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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两京十五日》。这是著名作家马伯庸 2020 年新出版的历史小说。

一般的历史小说,往往是越写到细节,越脱离史实,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虽然一个写的是东汉和三国,一个写的是北宋,但是书中大量细节实际上都是基于明代,因为罗贯中和施耐庵都是明朝人。

又或者,有的历史小说为了追求真实,在情节上完全按照历史,只有历史上没有写到的对话或心理活动,才来自于作者的创作。

可是《两京十五日》和这两种历史小说都不一样。小说的情节基本都是虚构的,可是到了细节之处,绝大多数又非常符合历史。

为什么会这样呢?这要从马伯庸创作这本书的过程说起。

马伯庸自己在微博上说,这本《两京十五日》其实是他的另一本书《显微镜下的大明》的一个副产品。当时他为了写《显微镜下的大明》,查阅了很多资料,后来一想,如果只写一本书实在太亏了,索性再写一本。

我猜想,《显微镜下的大明》写的是 6 个真实发生的案件,但是马伯庸发现,还有更多碎片的史料,这些史料值得拿出来和大家分享,但是没法用真实的历史故事串起来。索性,他就虚构了一个传奇故事,把那些碎片的史料安放到故事里。

当然,这个故事还是有原型的。源于《明史》中的一段记载:「夏四月,以南京地屡震,命往居守。五月庚辰,仁宗不豫,玺书召还。六月辛丑,还至良乡,受遗诏,入宫发丧。庚戌,即皇帝位。」

这段记载只有区区 40 个字,看似平平无奇,但是马伯庸却认为,这其中大有戏剧性可挖。

这段记载讲的是,皇帝突然在京城病故,太子远在外地,匆忙赶回去奔丧。那么,他这一路是怎么赶回去的?谁陪着他?遇到了哪些困难与危险?这些湮没于时光中的细节,总是让人浮想联翩。

于是,马伯庸将这 40 个字的史料,填充进曲折的情节还有自己查阅的丰富历史细节,扩展成将近70万字的小说。

接下来,我会分成两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第一部分我们来看看,这本书讲了一个怎样的传奇故事。第二部分我们来看看,马伯庸借助虚构的故事,给我们展现了明代哪些真实的历史。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听故事。公元1425年,那是明朝洪熙元年。当朝的这位洪熙皇帝朱高炽,是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孙子。

三年前,这位洪熙皇帝的父亲,也就是著名的永乐皇帝朱棣,刚刚把大明王朝的国都从南京迁到北京,从此大明王朝有了两个国都,正都北京和留都南京。

但是洪熙皇帝自打登基,就从心底里希望能把国都搬回南京。不巧的是,这一年从开春以来,南京城频繁地震,竟然有三十次。要知道,在封建时代,国都闹地震被看作是一种极为不祥征兆。一方面为了安抚南京的军民,一方面为了提前布置迁都事宜,洪熙皇帝派太子朱瞻基前往南京。

太子坐船前往南京,没有想到,就在南京城大大小小官员来到码头欢迎太子的时候,太子乘坐的船突然爆炸。不论跟随太子的北京官员,还是岸上的南京官员,几乎都被炸死,只有太子侥幸逃脱。

太子狼狈地爬到岸上,遇上了赶过来的捕快吴定缘,却被他当作嫌疑人给抓了起来。太子百口莫辩,幸好吴定缘把太子带到官府时,遇到一位八品小官,这位官员是进士出身,当年在北京有幸见过太子,这才把太子认出来。

这名官员叫作于谦,不是给郭德纲捧哏的相声演员,而是写下「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未来在土木堡之变的时候,指挥北京保卫战,击退蒙古大军,拯救了大明王朝的大忠臣于谦。只不过此时,他还是一名芝麻官,而且因为为人耿直,被上司和同僚排挤到了南京的清水衙门当差。

于是吴定缘和于谦护送着太子,找到了南京城的提督太监朱卜花。朱卜花没有到码头迎接太子,反而捡了条命,现在他是南京城里级别最高的官员。而且朱卜花原本就是几个月前洪熙皇帝从北京派过来的,还带来了一支禁军,就是为了在南京给太子当卫队,由他来负责太子的安全,可以说非常合适。

这时,太子接到一封来自北京的密诏,不过这封诏书无论行文还是格式,都不像正式发出的旨意,更像是有人匆忙之中写下来的。诏书的大概意思是,皇帝身体已经非常不好,请太子立刻回京。诏书的落款不是大学士,而是太子的母亲张皇后,这本身就很可疑。更奇怪的是,这封书信的最后,加盖的玉玺是「皇帝亲亲之宝」,这是皇帝给藩王下诏书时专用的玉玺,用在给太子的诏书上,也是极不合规矩。

所有的这些不合理加在一起,意味着一种可能,那就是北京城已经发生变乱,皇后被迫发出密诏,而且暗示这些乱象的背后,是一位藩王、一位皇室成员正在密谋夺取皇位。再加上码头的那场爆炸,更加证明,政变的幕后黑手在北京和南京都有布置,想要同时谋杀洪熙皇帝和太子。

这个时候,朱卜花开始显得可疑了。当天他本来也应该去码头迎接太子,但是他称病不出,直到爆炸发生后才开始露面,这让太子怀疑,他会不会也是幕后黑手的一颗棋子。

于是,太子暗地里派于谦和吴定缘去调查朱卜花的底细。吴定缘当过捕快,所以经验丰富,他顺藤摸瓜,抓住了给朱卜花看病的女医师苏荆溪。吴定缘在审问苏荆溪时候得知,朱卜花确实有问题,不过他得了病也是真的。之后,苏荆溪说出了一个更大的秘密,她和朱卜花有不共戴天之仇,朱卜花之所以生病,是因为自己给他下了慢性毒药。

到底苏荆溪和朱卜花之间是什么仇,吴定缘和于谦来不及细问,另一个危急的消息就传来,朱卜花已经感觉到了太子的怀疑,于是他加快了谋反的脚步。

太子在吴定缘、于谦和苏荆溪的帮助下侥幸逃出南京城,朱卜花则毒发身亡。

这一场凶险之后,太子发现,自己面前摆着两个难题。

第一个难题,是他必须在十五天之内,抢在南京爆炸的消息之前赶回北京,不然,那位谋反者一定会对外宣布,皇帝驾崩、太子遇害,自己应该按照顺位继承皇位。

第二个难题,是参与这场阴谋的人数之多,远远超出自己的想象,从南京到北京沿途的官员,哪些是自己人,哪些是对方的人,实在是难以判断。所以,太子现在必须隐姓埋名,而他目前可以相信的人,只有芝麻官于谦、小捕快吴定缘还有女医师苏荆溪。

从南京到北京有两千多里路,四个人要隐姓埋名,逃过敌人的追杀,还要每天赶两百里的路,在太子看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太子陷入了绝望。

这时,于谦给太子出了一个主意,他们可以借助漕运,也就是沿着大运河,坐船赶往北京。虽然坐船看起来比骑马要慢,但是船不用停下来休息,可以昼夜不停地赶路。运河上就有一种「进鲜船」,运输的是各地进贡给北京的水果蔬菜,为了保证贡品不腐坏,这种船就是昼夜不停赶路,运河沿岸的官员也不敢阻拦。如果可以藏在进鲜船上,不仅十五天内一定可以赶回北京,路上还能减少很多麻烦。

于是,他们四个人花重金贿赂船员,登上了进鲜船。虽然一路上还是遇到了不少凶险,但是借助吴定缘的机警,苏荆溪的智慧,还有于谦的执着,太子最终都化险为夷。

在山东境内,太子遇到了一位带兵南下来寻找自己的大臣张泉。虽然政局扑朔迷离,谁是自己人看不清楚,但是张泉永远是太子最值得相信的人之一。因为张泉是太子的舅舅,他的姐姐就是太子的生母张皇后,张皇后那封密诏,就是在张泉的帮助下才能传到太子手中。

从舅舅口中,太子终于知道幕后黑手是谁了。他原本以为造反的是自己的兄弟,没想到,谋反者竟然是太子的叔父,洪熙皇帝的亲兄弟,汉王朱高煦。

我们都知道,明代初年有「靖难之变」。朱元璋的四儿子,燕王朱棣,反叛自己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夺取皇位,成为永乐皇帝。而朱高煦就是朱棣的儿子里,最能打仗的那个,在朱棣夺权的过程中,他立下汗马功劳,但是因为不是长子,最终没有继承皇位。

但是汉王朱高煦的野心一直没有消失,既然他父亲可以夺权,自己为什么不能呢?于是他网罗党羽,谋杀皇帝和太子,到时候,自己就能以皇帝亲兄弟的身份继承皇位。

当然,随着太子顺利返回北京,汉王的计划破灭,最终被俘虏。但是这时故事还没有完。

最初逃出南京的四个人,除了于谦之外,其实都有自己的秘密。

之前我们说到苏荆溪和朱卜花有不共戴天之仇,是因为苏荆溪最好的朋友被家人送进宫中成为一名低等嫔妃,不料几个月之后,就赶上永乐皇帝驾崩,明代有极其残酷的后妃殉葬制度,苏荆溪的这位朋友就被杀死陪葬,动手的太监就是朱卜花,可是下命令的,正是洪熙皇帝。

小捕快吴定缘在路上意外得知自己的身世,他的亲生父亲其实是前朝大臣铁铉,在靖难之变中铁铉坚决抵抗朱棣,最终被朱棣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杀害。

苏荆溪将太子诓到永乐皇帝的陵墓,吴定缘也赶来,在陵墓正前的高楼上,在永乐皇帝的灵位前,一切的秘密都被说开了。太子的爷爷杀死了吴定缘的父亲,太子的父亲杀死了苏荆溪的好友,已经要登上皇位的太子,虽然对两位朋友心生愧疚,可是皇家的尊严不容亵渎,祖宗的成法不容更改,太子既不能给铁铉下一道平反的诏书,也不敢直接下令废除殉葬的制度。

太子的怯懦让苏荆溪彻底愤怒,她想要杀死太子,吴定缘在这一路上,和苏荆溪产生了爱情,却也和太子结下了友谊,他夹在两人之间左右为难,三个人在争执中打翻油灯,高楼起火,于谦带人前来救驾,太子又一次死里逃生。

在小说的最后一幕,太子顺利登基,成为大明王朝的第五位皇帝,年号宣德。汉王被押到皇帝面前,这时,皇帝身旁有一位年轻御史站出来,代替皇帝训斥汉王,词锋犀利,句句要害,说得汉王瑟瑟发抖,跪在地上请罪。

这位御史正是于谦。于谦代表皇帝训斥汉王,这不是小说中的虚构,而是真实发生过,这也是于谦第一次在朝堂上崭露头角。

而吴定缘和苏荆溪下落不明,他们理应在那一场大火中丧生,可是事后清理废墟时,并没有找到两个人的尸体。在这里,小说留下了一个开放性结局,当然,我作为读者,肯定希望他们两个人能平安无事,归隐江湖。

自此,小说完结,吴定缘和苏荆溪消失在传说里,而宣德皇帝、御史于谦,则从虚构的故事走进真实的历史,尤其是于谦,此后,他还有更加跌宕的一生,还要一次次临危受命,把大明王朝从危难中拯救出来。

 

第二部分

说完了小说中的故事,接下来我们来聊聊真实的历史。

在一开始我们说到,这部小说的原型故事,在《明史》里只有区区 40 个字,太子这一路的冒险传奇,乃至吴定缘、苏荆溪这两个人物,都是马伯庸虚构出来的。

但是,这部小说却是我们了解明代初期历史的一个入口,虚构的故事背后,其实隐藏着大量真实的历史细节。这些历史细节,对于我们了解洪熙、宣德两朝,乃至整个明朝历史,都很有帮助。

其实这本书的书名《两京十五日》里,就隐藏着明代两个重要的议题。

我们先来说「两京」。

大明王朝的首都到底定在南京还是北京,这是明朝前期一个重要的议题。朱元璋创立明朝时,是把南京当作首都。永乐皇帝夺取皇位之后,才决定迁都北京。

这一次迁都,主要有两个政治考量。

第一是因为永乐皇帝原本被封为燕王,北京原本就是他的大本营,这里不论是政治还是军事势力,都比南京更稳固。

第二还有一个现实原因,永乐皇帝当年之所以发动叛变夺取皇位,是因为他的侄子建文帝朱允炆登基之后,大刀阔斧地削减藩王的势力。所以按照永乐皇帝的说法,自己原本是个替大明王朝守护北方国门的藩王,忠心耿耿,防止蒙古人向南入侵,却遭到朝廷的猜忌和迫害,自己不得已,才举兵造反。

可是,永乐皇帝登基之后,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也开始削减藩王的势力。这就产生了一个矛盾,那么他要不要封一个藩王,在北京抵御蒙古呢?如果他封了一个藩王,那么就相当于培植了第二个燕王,很难保证将来那个人会不会造反。可是如果他不封藩王,选择派驻普通的官员和将领,那就证明当初自己那个燕王也是可有可无的。

派藩王,损害未来的利益;不派藩王,打破了曾经的借口。左右为难的朱棣,最终的解决方案就是,自己上,连藩王都不用,我这个皇帝亲自去守大明王朝的北门。只有这样,才能两全其美。

所以永乐皇帝即位以后,曾经五次亲自率兵北上,巩固北方的边防,最终在他登基的第十九个年头,正式确定迁都到北京。

其实迁都这件事,有很多反对者。最大的反对者,其实是永乐皇帝的太子。

迁都到北京之后仅仅三年,永乐皇帝就去世了。太子朱高炽继位,也就是洪熙皇帝。洪熙皇帝一登基,就惦记着把都城迁回南京,并着手开始筹备。

洪熙皇帝迁都的心情极其坚决,他在位的时间其实很短,不到一年就去世了,但是即使在遗诏里,他还是明确表示:「南北供亿之劳,军民俱困,四方向仰咸南京,斯亦吾之素心,君国子民宜从众志。」就是说,国都迁到北京之后,要从南边运很多东西来,搞得军民都很疲劳,而且全国人民包括我自己,都觉得首都应该在南京,这个事儿还得往下推进。

那什么阻拦了这件事往下推进呢?就是地震。

根据史料统计,洪熙、宣德爷俩在位的时间加起来也就十年出头,就这十年南京竟然一共闹了 74 次地震。整个明朝其他皇帝在位期间,南京城地震的次数,都没有这十年多。

这种情况下,就算宣德皇帝想要继承他爸爸的遗志,其他大臣看着这个仿佛开了震动挡的南京,也肯定要跳出来反对。迁都的事情也就只好缓一缓了。可是接下来的皇帝,都是从小在北京长大,对南京毫无感情,自然也就没有迁都的意愿了。

这本书名字里的「十五日」,其实背后也有一个大话题,那就是明代的信息传递和物流系统。

和咱们在电视剧里看到的不太一样,快马加鞭的所谓「八百里加急」,在明代其实极为稀少。核心的原因就是,明代依然在和蒙古打仗,蒙古牢牢占据了马匹的源头,而内地并不出产好马。所以在明代,马匹是极为稀少的战略资源。

所以和我们想象不同,明代的公文传递,更多依靠跑步传递。

在驿道之上,会设置有许多个急递铺,两铺之间相距平均十里地。每个急递铺里都有年轻力壮的铺兵,他的工作,就是要在四十五分钟之内跑完十里地,把公文传到下一个急递铺。

如果你练习跑步就知道,45分钟跑十里地,相当于每公里花上9分钟,这个速度对于今天的跑步爱好者来说,只能算是个入门成绩,就算考虑到明朝当时的道路条件没有今天的马路这么好,一个年轻男子在 45 分钟跑完十里地也不会太费力。

所以理论上,一封紧急的公文,以这种接力跑的方式昼夜不停地传递,一天可以跑出三百里,已经和普通的马匹速度差不多了。北京到南京两千多里距离,无论是用人工还是用马匹,八天的时间就能到达。

到明朝后期,急递铺和驿站合并为一个机构。这里忍不住说句闲话,明末的起义领袖李自成,早年间就是在驿站工作,很有可能就是一名传令的铺兵。后来全国三分之一的驿站被裁撤,李自成没了工作才最终走到造反的路上。如果说句玩笑话,明朝一直对驿站给予足够的重视,也许就能少一位起义领袖。

其实正因为明代马匹稀缺,所以在小说里,马伯庸才没有安排太子骑马返回北京,而是走水路。这条水路则更是明清两朝国家的经济命脉,今天我们所说的京杭大运河。

大运河的系统修建开始于隋朝,那时大运河的起点是洛阳,终点是今天的杭州。元朝因为定都北京,于是进行了系统改造,使得大运河可以从杭州直通北京。

可以说,这条大运河的兴衰,和一个国家的首都密不可分。所以前边咱们提到,明代初年定都南京还是北京的问题,最反对定都北京的是洪熙皇帝,可是最反对洪熙皇帝的,正是这条大运河沿线的官员、商人和依靠水路为生的平民。

洪熙皇帝的遗诏中提到「南北供亿之劳」,绝大部分都由这条运河承担。在洪熙皇帝看来,这是「劳」。可是对于商人来说,这是巨大的商机。无数商人借着这条运河广开财源。

在最能体现明代市井生活的小说《金瓶梅》里,作者把主人公西门庆发迹的地方从《水浒传》里的山东阳谷县,搬到了山东临清县,就是因为在明朝,临清是大运河的重要港口,在整个北方都是数一数二的繁华城市。在这里,市侩商人西门庆更有自己的舞台,之所以有这样的舞台,也主要靠的是这条大运河。

当然靠大运河发家的,还有更著名的扬州盐商。小说中还虚构了一个细节,太子去南京乘坐的奢华船只,就是一位扬州盐商进贡的,船到南京码头之所以会爆炸,也是因为盐商做了手脚。这位盐商之所以卷入这场争夺皇位的斗争,其实不是因为忠于汉王,无非是因为他要阻止洪熙皇帝迁都。只有北京是首都,这条大运河的活力才能保持,银子也会和河水一起滚动起来,最终流入自己的钱包。

所以两京的问题,直接决定着大运河的兴废,而这条运河也在明清两朝塑造了沿途城市乃至半个中国的面貌。

除了书名,这本书中的两个虚构角色,吴定缘和苏荆溪,背后也都有一段真实而残酷的历史。

吴定缘虽然是小说中虚构人物,但是他的亲生父亲铁铉,却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

铁铉和那个中国历史上唯一被诛十族的方孝孺一样,都是朱棣造反时,建文皇帝这边忠臣的代表。

靖难之变时,铁铉是山东布政使,朱棣率兵南下时,铁铉死守着济南城。济南城久攻不下,朱棣气急败坏想用大炮攻城,铁铉竟然把一些木牌做成朱元璋的灵位,挂在城头上,朱棣不敢用大炮轰他爸爸的灵位,最终只能撤兵回到北方。

铁铉的坚守甚至一度让整个国家的战局都发生转变,可惜最终铁铉还是兵败被俘,他宁死不降,最终被朱棣以极其残酷的方式杀死。

不过老百姓一直在纪念着铁铉,至今在济南大明湖畔,仍然有著名的铁公祠,就是后人为纪念铁铉而建的祠堂。

铁铉和方孝孺的硬气,也为其他士大夫做出了榜样,这也在朱棣的心中扎下一根刺。登基之后,朱棣的整个皇帝生涯,一直在迫害建文帝时期的忠臣,由此还连带产生了其他一些恶劣影响,比如重新启用锦衣卫、创建东厂,还有把一些重要事务交给宦官。

比如小说中,负责带领禁军提前到南京保卫太子的朱卜花,竟然是一名太监。这在其他朝代,几乎是不可想象的。但是就是在永乐皇帝这里,太监可以领兵、可以出使外国、可以成为特务机关的首领,到了明代后期,甚至可能成为整个国家权力的实际掌控者。

这一切一切的恶果,那个最初的原因,大概就来自于朱棣对于那些忠于建文皇帝的大臣心中的忌惮。

苏荆溪这个人物虽然也是虚构的,可是作者借这个虚构的角色,控诉了一段真实而残酷的历史,那就是明代的殉葬制度。

殉葬是一种古老而野蛮的葬礼的制度,其实很早之前就已经在中原王朝被废除。孟子曾经引用过孔子的一句话叫「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在儒家看来,即使是用陶俑殉葬,都很不应该,更何况用活人。

可是殉葬制度,偏偏在明朝死灰复燃。据史料记载,洪武皇帝朱元璋去世时,一共有四十多个妃子和十几个宫女殉葬;永乐皇帝朱棣去世时,有三十多个妃子殉葬;洪熙皇帝在明代皇帝中是出了名的心眼好,可是他去世时,依然有五名妃子殉葬;小说中的太子,也就是历史上的宣德皇帝,也是一位仁德之君,可他去世时,依然让十名妃子为他殉葬。

一直到了宣德皇帝的儿子正统皇帝,他临终时颁布诏书,不让妃子给自己殉葬。这种残酷制度才算被彻底废除。

可是整个明代,殉葬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还在延续。受皇家影响,大家上行下效。一开始,是王爷去世,王妃也要殉葬,后来渐渐影响到民间,民众也开始效仿,丈夫去世,妻子以身相殉,竟然会成为当时的美谈,甚至官府有专门的表彰制度。

这种观念影响了后世的士大夫和百姓,形成畸形的道德标准。甚至一直到清代小说《儒林外史》中,依然有这样的情节,一位老秀才的女婿死了,老秀才竟然会鼓励女儿绝食而死,说这是青史留名的大好事。

我们以前一直以为,这种畸形的标准来自于宋代的程朱理学。可是如果翻一翻历史,你会发现,宋代关于殉夫的记载非常少,直到明清两朝才成为一种邪风。可以说,这股邪风的直接源头,是明代皇帝的殉葬制度。

连马伯庸都在后记中写道,他一开始原本只想写一个冒险故事,可是他在翻阅史料的时候,没法对殉葬制度视而不见。

从大历史的角度看,洪武、永乐、洪熙、宣德,这些皇帝各有各的贡献,可是单单在殉葬这件事情上,他们有无可推卸的责任。作者借苏荆溪这样一个虚构的人物,说出了自己最想说的话,借苏荆溪的手,在小说里烧毁了永乐皇帝的陵墓,在想象的世界里出了一口恶气。

书名的两个关键词,还有两位虚构的主角。其实背后都各有一段复杂的历史,国都迁徙、运河兴废、忠臣遗恨、禁宫冤魂,这些过于专业的历史观点,或者少被提及的历史文献,就这样被一个故事串连起来。这也是为什么我会建议你说,这部小说是我们了解明代初期历史的一个入口。

 

结语

到这里,这本《两京十五日》其中精华的部分,我就为你解读完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一个感受。

梁启超先生曾经发过一句牢骚,他说二十四史根本就不是历史,无非是「二十四姓之家谱也」。可是当我们阅读历史,你会发现哪有那么简单。哪怕是皇族内部的争权夺势,甚至是皇帝自己的一念之差,就会影响多少百姓、官员、宫女的生死存亡。

这就像是一片湖面,即使是往中心处投一粒石子,水波纹也迟早会荡到岸边。

可是反过来,这一片湖面周围的波澜、暗涌、振动,也一定会影响到中心。历史上那些朝堂之上的争斗,背后又何尝没有民意的推动呢?只不过我们在阅读历史时,需要更专注的寻找,才能找到这背后的关联。

《两京十五日》读书心得:马伯庸虚构传奇故事,融入明代真实历史细节,情节跌宕起伏。通过太子赶回京城登基的十五日,展现明朝迁都、漕运、忠臣冤魂等历史议题,引人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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