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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之法》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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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大宋之法》,这是一本介绍宋代法律文化的书。

欧洲人讲到自己的法律文化,总喜欢搬出“国王和磨坊”的故事。这个故事有很多版本,主流的一种说法是:德皇威廉一世在某地盖了所行宫,发现宫殿前面有个碍眼的磨坊,于是派内务大臣去交涉,想从磨坊主手里买下磨坊然后拆掉。但老磨坊主说磨坊是祖传的,一口拒绝了。德皇说我给你出高价,磨坊主还是不同意。一气之下,德皇下令让卫队强拆了磨坊。没想到第二天磨坊主把德皇告到法庭,结果胜诉了。德皇只得按照判决把磨坊复原。这个传奇的磨坊也成为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

尽管“国王与磨坊”的传说早就被论证是假的,但依然流传广泛。这充分说明了讲好一个故事的重要性。时至今日,还有人借这个故事,比较中西方法律传统。其实,中国古代有丰富的法律实践,并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法律文化财富。而在中国漫长的法律文化中,最值得关注的一段历史便是宋代。民国著名法学家徐道邻曾说:中国传统法律,到了宋朝才发展到高峰。当代法律史学者、日本法文化学会会长王云海也说:宋代司法制度达到我国封建社会司法制度的顶峰,它周密的判决制度在中国古代实在是首屈一指。因此,了解宋朝的法律制度,不仅是在回溯中国古代一段法治实践的高光时刻,也是在寻找一段段能与“国王和磨坊”相媲美的故事,将当下我们的日常接续到中国绵长法律文化的历史母体中。

今天这本《大宋之法》,是一部介绍宋代法律制度的书,严谨却又有趣。作者是著名的宋史学者吴钩。作者在序言中讲,这本书出版印刷前作者曾打算命名为“包青天与潘金莲”。包青天与潘金莲都是元朝明朝下层文人塑造出来的知名符号,包青天象征宋代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而潘金莲象征罪行。不过,真实的宋代司法与我们在评书戏曲故事中读到的差别过大。于是,作者在书中依次从法理、制度、刑事、民事,以一个个具体的法律问题带我们回到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中,如果武大郎是西门庆亲手杀的,潘金莲有罪吗?宋代皇帝是否像“国王与磨坊”故事中的威廉一世一样需要服从法律?我在自家院子里挖出金子,算谁的?宋代有“丹书铁券”吗?“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样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犯罪?与今天相比,宋代司法考试难吗?

下面,我们分两个部分介绍本书内容。第一部分先看看宋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和规范是什么,为什么说宋代法律是中国古代法律文明的高峰时刻?第二部分,你将化身为司法官员,面对一系列案件,我们从细节中体验宋代法律的实践过程。

第一部分

讨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先从四梁八柱讲起,也就是法理和制度。

由于宋代是帝制时代,我们首先关心的便是,宋代皇帝本人可以不遵守法律吗?

这个问题翻译一下就是,宋代皇帝是不是能超越法律为所欲为?有个经典故事你可能听过。话说,一次宋神宗下令要处死一名督运粮草不力的官员,结果一位官员反驳:我朝自宋太祖以来没杀过士人,我们不希望这个不好的头儿是您开的。宋神宗说:那把他刺字流放吧。另一位官员跳出来反对:士可杀不可辱。宋神宗又气又无奈:快意事更做不得一件。官员回应:如此快意事,不做得也好。人们常拿这件事来论证宋代皇帝被各种规矩掣肘。

除了不杀士大夫这条不成文的约定,宋代皇帝还有成文法要遵守,比如自开国以来宋太祖就立下了“条贯”,条目的“条”,贯通的“贯”,目的是约束后代君主的行为。一次,宋仁宗想吃漕淮白鱼,这种美食要从江淮地区取材。但“条贯”有规定君主不得取食于四方,让宋仁宗干着急。后来还是宰相吕夷简听说后,让吕夫人给皇后悄悄送了两筐鱼,这才让皇帝过了嘴瘾。

像“条贯”这样的祖宗之法顶着宋朝先皇的名义,实际上却是历代士大夫们不断塑造出来的,使皇帝行为符合他们想象中的儒家规范。但反过来看,这些约束是冠以“祖宗之法”的名号,换句话说就是“听祖宗的话,否则就不孝”,终极目的还是保住江山,别当败家子。法律应该是大家普遍遵循的,“祖宗之法”显然跟我们常说的法律不一样,宋代后来不乏昏庸的皇帝,他们就是不听祖宗的话,那也没办法。这么看起来,尽管宋朝皇帝有所忌惮,但宋代法律约束的主要是皇帝以外的人。不得不承认,这是时代的局限性。

提到与宋代普通人有关的司法活动,我们首先想到的便是包拯,根据民间传说,包拯打坐在开封府,有狗头铡、虎头铡、龙头铡,为官正值,替民申冤,因此被百姓称作“包青天”。但很遗憾,作者提醒我们,有关包拯的司法故事,是元代以后底层文人想象杜撰的,除了包拯这个名字是真的以外,其他差不多都是假的。

下面,我们就从包拯的故事说起,具体了解一下宋代的法律精神。

包拯断案的戏,最后总会给我们一种正义昭彰、大仇得报的酣畅淋漓感。像民间广为流传的《铡美案》,秦香莲带着儿女告状,碍于被告人陈世美是皇家驸马,包拯设计把陈世美诓到公堂,再一步步抽丝剥茧,揭露陈世美罪行。公主和太后得知消息后赶去开封府救陈世美,面对皇家压力包拯犹豫了,他自己掏出三百两纹银,劝秦香莲息事宁人,另讨生活。但秦香莲把银子扔在地上,对包拯破口大骂:“香莲下堂泪不干,人言包相是铁面,却原来官官相护有牵连”。这让包拯良心发现,最终坚持惩处了陈世美。

《铡美案》这个戏很受中国人欢迎,因为包拯这个人物是鲜活的,他也惧怕权威,但他最终还是顶住压力,惩治了罪人。很多有关包拯断案的戏都是这样,这甚至成为人们对于宋朝,乃至整个中国古代司法的想象。对此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韦伯提出一个观点,他认为中国古代的司法是“卡迪司法”。所谓“卡迪”,是阿拉伯国家部落长老,负责调解仲裁部落纷争。但这样的仲裁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体系可遵循,而是受情感、伦理等因素的支配,裁决有明显的随意性。我们想一下,包括《铡美案》在内,似乎所有包拯断案的故事都有这个特征,凭天理良心、重个案正义,但不关注一般性规则。

而当咱们从故事,回到历史上的宋代,会发现其实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宋代在法律建设方面非常积极而周全,既有“海行法”,也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全国通行法律,也有适用于某个领域、某个地方的“部门法”“地方法”。甚至,由于宋代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当时还出现了民商法,这是古代的一大进步。我们稍后会具体谈到。

除了有法可依,宋代从中央到地方都设置了司法机构,配有专职司法官。宋朝特别注重司法人员的专业性。书中提到一个例子,宋高宗任命大理寺丞叶廷珪为大理寺正,结果遭到臣僚反对。理由是术业有专攻,大理寺正的工作是审理案件,需要对法律精神和具体的法律条文非常熟悉。而叶廷珪长期做大理寺丞的工作,类似于刑警审讯。尽管他资历深厚,工作也没有过失,但未参加过宋代司法考试,所以干不了大理寺正的工作。宋高宗最终不得不收回任命。

提到宋代司法考试,我们得展开讲讲。因为法官选拔事宜直接关系一个社会法制水平的高低。宋代有多层次的法律考试,可大致归为三类:科举层面、任官层面、司法资格层面。

先说科举层面的法律考试。早在汉代就有“明法科”,国家征召懂法令能断案的人,不过没有严格的法律考试。直到隋唐有了科举,法学专业考试才正式出现。宋代科举同样设有“明法科”,考试内容涵盖法理、律令、儒家经义以及案例试断,考试合格的有可能被任命法官职务。

除了科举中有个“明法科”的专项,在宋代,所有通过科举考试的人,任官前都需要再进行一轮考试,这就是我们要说的宋代第二类法律考试。唐代也有类似的复试考试,但那时考的是“身言书判”,也就是形象、言辞、书法、逻辑分别如何。而宋代进行的是法律考试,格外关注考生们的法律素养。

最后还有一类法律考试,这是宋代特有的,叫“试法官”,也就是担任法官前的业务考试。在宋代,要想担任司法官都必须通过这项考试。这项考试规格很高,由刑部与大理寺共同主持,御史台负责监督。顺便说一下,民间常说的“三堂会审”,“三堂”指的便是刑部、大理寺、御史台三个部门的首脑,其中大理寺负责审判、刑部负责复核,御史台负责监察工作。

这么高规格的司法考试会考些什么内容呢?我们以宋神宗熙宁二年也就是1069年这一年为例。这年的“试法官”共6场,每场考试用时1天。其中前5场考的是案例判决,每场案例所涉及的刑罚名目是10到15种。第6场考法理题,共5道,答题时要求引用法律条文,写出令人信服的法理依据。如果考生对案情有疑惑,可以在试卷上标明。

接着说阅卷。考官阅卷采取打分制,熙宁二年的评分标准分四等,8分以上称为“通”,精通的“通”;7.5分称为“上粗”,意思是粗通法律;5分是“中粗”,要差一点;最后还有“下粗”,只有2.5分。那成绩要想合格,考生需要达到多少分呢?宋代司法考试标准很高,必须要达到8分以上,而且对重罪案例的分析判决环节不能出现失误。只有这样,考试才算合格,才能被任命为司法官员。

提到宋代,很多人会贴上文雅礼让的标签,跟奔放的隋唐,压抑的明清不太一样。其实宋代不少读书人都有个理想,就是从事法律工作。苏轼曾说:“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他的学生文学家秦观也说:“昔者以诗书为本,法律为末;而近世以法律为实,诗书为名。”宋神宗和王安石曾推动变法设立了“明法新科”,保守派的司马光主张应该废除这个考试,但他并不是认为法律不重要,而是说官员的法律素养普遍很高,不需要多此一举。

除了学法氛围浓厚、考试严格,即使考生当了法官,宋代也有很多规范约束他们。今天很多人常讲,美国大法官不会像总统和议员一样抛头露面,他们过着深居简出的生活,这是为了保证司法的纯洁性。其实宋代的司法官员在社交方面也是被严格限制的,这个制度叫“禁谒”,禁止拜谒的意思。而且无论是宽和的宋仁宗时期,大兴变法的宋神宗时期,又回归传统的宋哲宗时期,政局在变化、官员在轮换,但“禁谒”制度,却一直持续了下来。

很多人在对比西方法律和中国古代法律时,会格外强调西方法律主张程序正义,而中国传统法律没有,戏里不是总唱“先斩后奏”嘛。但作者告诉我们,非也,宋代的司法程序非常繁复、周密,在今天看来甚至过于繁琐。

关于这个话题,三言两语真说不清楚,我们只举司法程序的一个环节,叫“录问”,笔录问询的“录问”二字。凡是较重的案件,庭审程序后就会自动进入录问程序。首先要选一位录问官,他不仅不能与犯罪嫌疑人有牵连,也要与之前负责庭审的官员无瓜葛。然后,录问官要到狱中向嫌犯宣读供状,核对供词是否属实,必要时可以提审证人。如果遇到重刑犯,需要由多位法官聚在一起共同录问,这叫“聚录”。如果是砍头案件,还需要录问两次。本地方的法官录问后,要邀请隔壁行政区的一名法官前来再录问一次。

录问时,如果嫌犯自称所供属实,则需签名。案件进入检法定刑阶段,负责本环节的法官必须与前面的官员没有亲缘或私交,而且他们也不能事先见面讨论案情,违令法官会被杖击八十。

录问时,如果嫌犯声称自己是屈打成招,那案件将自动启动重审程序。案件需移交别的法院处理。如果嫌犯没有翻案,但录问官发现案件蹊跷,他有责任提出驳正,也就是重审案件,如果失察,这名法官将会受到惩处。

时间关系,细节我们真的不能深入了。总之,宋代法律在程序正义方面与西方相比,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前面提到,宋代的皇帝不受法律约束,但在历史中,我们极少看到宋代皇帝能把手伸向司法活动。甚至性格最果决的宋神宗也不能随意干预司法,这倒不是因为皇帝权力不够大,而是宋代的司法是个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条文众多、程序复杂,皇帝横加干预的话会添乱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宋代法律已经在试图约束“人治”,并向系统化的“法治”努力。不只宋代,历史学家黄宗智曾统计过清代的3份地方司法档案,他发现在221件庭审案件中有87%是通过法律解决的;剩下的案件中还有一半是被搁置的,或等待进一步调查,或交还乡族集团处理;最后只有11件案子是知县用法律外原则处理的,占总数的5%。这足以证明,韦伯提出的“中国古代的司法很随意、无章法”的判断是不成立的。

第二部分

刚才我们从法理和制度层面讨论了宋代法律的特点,而法律终究是要用于实践的,在真实情况下,法律的应用能像最初设计的那么好吗?

从现在开始,假设你是一位宋代的司法官员了,你遇到以下几个案件,咱们看看根据宋代法令,你该如何处理。

忽听得有人告状,这个人叫张三,你把他叫上堂来。在正式询问事由之前,有个问题咱得先搞清楚。这就是张三需要向你下跪吗?

在有关包拯断案的文学作品或影视剧中,申冤的民众会跪在堂下喊冤,包拯正襟危坐问一句:“下跪何人?”如果告状人不跪,包拯旁边的展昭还会呵斥一声:“大胆刁民,见到包大人为何不跪?”这时包拯会提醒展昭别那么粗鲁,然后让喊冤人慢慢陈述。

但本书作者查阅了很多资料发现,宋代的诉讼人到法院递交起诉书时不用下跪,开庭审理时,原告和被告也都站在堂下。甚至在刑事审讯中,嫌犯也不用跪。跪着受审是元代之后才确立的,到明清时期,“跪”甚至被正式列为诉讼人的规定动作,这不得不说是一种倒退。由于包拯的故事都是元代以后的文人编写的,也就将自己的时代背景和习惯代入了。

回到你主持的案件审理现场,张三站着陈述。他是武大郎的邻居,他发现武大郎的媳妇潘金莲和西门大官人私通,这个事情已经坐实,街坊邻居都可以作证。请问,作为司法官员,你该怎么办?

纵然潘金莲的丑事早已人尽皆知,但这个案件你不能受理。因为按照大宋法律,作为旁人的街坊邻居张三,对此事不具有起诉权。翻译成现代说法就是,宋朝法律认为通奸罪属于亲告罪,只有作为受害人的丈夫武大郎本人才有权告发,不仅其他人,连政府也无权提起公诉。作者解释,这是对婚姻家庭的保护,避免女性被外人恶意控告。

你拒绝了张三的告发后,他并没有离开,他说还要告发一件事,武大郎被害了,注意,是潘金莲的情人西门庆踢死了武大郎。既然出了人命,作为法官你当然要受理这个案子了。西门庆为情杀人,他最终会以死刑论处,问题是潘金莲是否也应该被判处死罪呢?

作者在宋代史料中查到一个类似案件。在那个案件中,妇女陈氏与人通奸,一日丈夫酒醉归来,陈氏的情人便趁机杀死他。地方法官把这个案件呈给了中央司法部门,也就是大理寺。大理寺官员认为,本案中,陈氏是从犯,没有协同杀人,所以罪不至死,应该判处流放。按照程序,案件审理后需要交予刑部复核。刑部官员提出了异议,陈氏的丈夫酒醉睡觉时,陈氏是没有锁门的,这给情人作案创造了条件,严格来说陈氏也是协助杀人,应该判处死刑。由于大理寺与刑部观点不一致,这个案件最终交给了御史台裁夺,最终御史台维持了大理寺的判决,陈氏没有被处死。

回到武大郎被西门庆杀害的案件,关于怎么判决潘金莲,这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看她是否真正参与杀人,不能简单以“杀人者死”一概论之。从这里,我们看到宋代法律对人命、量刑的审慎态度,以及法律实践中的灵活性。

随后,一位叫李四的人前来告状,他是一位铁匠,体格健硕。他说有个叫郑屠的人霸凌了卖艺的金老汉,并调戏了金老汉的女儿金翠莲。这时一个叫鲁达的人路过出手教训了郑屠,但失手打死了他。鲁达见势不妙,逃走了。李四觉得你应该下令捉拿鲁达,并处死他。请问你该怎么办?

按照宋代法律,你并不会治鲁达的罪,因为宋代鼓励见义勇为的行为。我国周代的《周礼·秋官》就有这样的规定:当自己或亲友的生命财产受到危害时,可以无限自卫,即便杀死盗贼,也不用负法律责任。具体到宋代,郑屠调戏金翠莲属于“强奸”范畴,所以即使鲁达失手杀了人,也不用负责。

但案件还没有审理完,你还需要把这位叫李四的人给抓起来。因为,按照宋代法律,见危不救是有罪的。具体来说,如果邻居被抢劫,你袖手旁观的话,会被杖责一百;如果听到呼救声,你没有出手,会被杖责九十。如果目击者体弱多病无法硬碰硬,那也应该立刻报官。而李四身强体壮,既没有出手,也没有报官,必定是要受罚的。

李四一事处理完毕,你的堂上又来了第三个人,他叫王五,他状告高衙内在集市骑马横冲直撞踩死了自己的儿子。这位高衙内可是当今太尉的公子哥,你作为法官应该如何处理这个案件?

先解释一下,“衙内”不是个名字也不是官职名称,在宋代“衙内”是“官二代”的意思。说回案件,在宋代官二代骑马踩死小孩的事情,朱熹任官时就遇到个类似的案子,朱熹处理得中规中矩。按照法律,无故在闹市中“飙车”,也就是超速骑马,先打五十板子。接下来怎么处罚要看受害者的情况,被害者已死的话,要按照“斗殴致人死亡”的罪减一等处罚。宋代法律规定“斗殴致死”是要处死的,而飙车致人死亡,依照死刑罪减一等,那就是流放。

不过,在你目前的这桩案件中,肇事者高衙内是太尉的子弟,可以网开一面吗。宋代法律规定“有罪责刑之”,所以即便是衙内也不得法外施恩。但你听到旁人嘀咕,这位高衙内有“铁券丹书”,就是皇帝发给的免死金牌,是一块形似瓦片的弧状铁片,上面的字最初是用丹砂填描的,因此合称“丹书铁契”或“铁券丹书”。如果高衙内真的有这铁券丹书,他可以享有豁免权吗?

你是熟读宋代法律的优秀法官,听到这样的话,你只会呵呵一声。宋代初年,宋太祖、宋太宗的确授予过少数将领铁券,但这并没有形成制度。授予铁券的宋初已经距离你一百多年了,高衙内不可能有什么铁券丹书。而且,对于历史上的铁券丹书,宋代法官是相当看不起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落后,破坏了司法的公平。因为,作为一名正直的法官,你当然会依法处理高衙内。

在宋代当法官真忙,很快,一位叫赵六的人来到你的面前。他举报邻居在院子里挖出了宝物,但没有上交官府,该如何处置呢?

在宋代,挖到东西确认归谁所有时,需要判断两个信息。先看挖出的东西是不是珍稀文物,如果是的话必须报官,否则按盗窃罪减三等论罪。不是的话,再要看这个东西是从哪儿发现的。如果是在自己的农田或宅院中挖到的,这个东西归发现人所有;如果是在他人的田宅中发现的,则需要与对方均分,胆敢私吞还是按盗窃罪减三等论罪。如果是在官家租赁出去的土地宅院里挖到宝物,则由发现人与承租人均分。

宋代法律持“先占取得”的物权原则,至今仍基本适用。不过,宋代物权法在洛阳实施时,会有点不同。当你想在当地买一个未经挖掘的宅地,业主会要求你补偿一笔“掘钱”,也就是挖掘出宝物的补偿费。因为洛阳历史悠久,长期作为古代都城,指不定哪天就挖出什么宝物了。

好,说到这里,赵六所举报的事情想必不难处理。当你稍稍松一口气时,一个大人物出现了,他是皇帝的堂弟,他说他有一些房子出租给了别人,但租户却拒不交纳房租,要你给个公道。这位是皇亲国戚,权势自然是不小的,但他依然选择法律途径来处理纠纷。这不是个例,南宋就有类似案例,宋理宗的弟弟福王出租房屋,租客不交租,报官后法官反而判原告福王败诉,因为他在房屋漏水时没有及时修缮,影响了租客正常租住,据此,法官支持租户先不交房租。

这类“官告民”的案件在宋代不少,作者提到,“官告民”要比“民告官”更能体现社会进步,这体现了官民发生利益分歧后,官不是企图借手中权力迫使平民就范,而是寻求通过司法部门仲裁解决争端,这是对法治的信任。宋代这类案件的普及,也体现了宋代社会的法治风潮。

刚才处理的这两起案子是民事案件,不少学者认为中国古代没有民法,像法律史学者梁治平先生就认为数千年来,中国古代只有一种法律,即“刑律”,它构成一张包罗万象的大网,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无论是私生活还是公共生活,都被网罗其中。

但作者认为,这样的观点未免有些武断,宋代有大量关于民事和商业的法律。宋代的成文法体系庞大,分敕、令、格、式等,其中刑法主要属于“敕”的范畴;民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属于“令”的范畴。就立法数目而言,宋代“令”的数量远远多于“敕”。例如根据南宋初期的法律统计,敕有十二卷,令有五十卷。

我们并非在刻意夸大宋代的法律完善程度。宋代商业发达,交易繁多;而且宋代重文轻武,解决复杂问题倾向法律途径,所以宋代在民商成文法方面有很大进展和成果。甚至,有一点让作者很惊喜,宋代民事诉讼出现了类似今天民法中“时效中止”的规定。诉讼有时效性,对于纠纷双方来说,可以避免双方当事人财产关系长期处于不稳定状态,避免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得不到解决;对于法律系统来说,也可以避免因时间过长,难以收集和提供证据。不得不说,这是很先进的。

结语

关于这本《大宋之法》,就为你介绍到这里。刚才我们大致了解了宋代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当然我们并不是为了盲目鼓吹宋代法律,作者其实是想借这本书提醒我们,中国古代法律并不像很多人想的那样是模糊的、残酷的,相反有不少令人眼前一亮的地方,这是中国文化母体中蕴藏的巨大宝藏。

最后,我们跟随作者思考一个问题,在中国古代什么样的判决是好的?

这个问题挺重要,因为只有一份份令人满意的判决才能维持法律的公信力。在现实法律实践中,不少判决从法律逻辑角度来说无可挑剔,但从情理角度来看,又会违背人们朴素的情感与道德观念。例如一个人目睹母亲受到难以容忍的羞辱,激愤之下拔刀刺杀了侮辱母亲的人,结果被判处过重的处罚,就难以被天理人情所接受。

作者认为,好的判决一定是能妥善平衡情、理、法。所谓“情”,是指人的道德情感和社会风俗;理,就是自然法,生活在世上最基础的那些道理;还有“法”,也就是国家制定的“成文法”。而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早早对此积累了宝贵经验。南宋有位著名法官叫胡颖,他这样说:“徇人情而违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权衡二者之间,使上不违于法意,下不拂于人情,则同行而无弊矣。”不过,我们这里讲中国古人注重对天理、国法和人情的平衡,并不是为了强调我们也有“国王与磨坊”那样的法律文化财富,而是要在对自身历史的整理和回顾中,找到我们内在本就有的良性前进动力。

《大宋之法》读书心得:宋代法律文化达封建顶峰,法律详尽严密,司法程序公正,重视人情与法理平衡。本书揭示宋代法治实践,展现理解古代法律智慧,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大汗之怒》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2)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青年历史学者周思成的《大汗之怒》,副标题是“元朝征伐日本小史”。

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帝国,从13世纪初开始,就以烈火燎原之势,在欧亚大陆上四面扩张,可以说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灭国无数。多少兵强马壮的大帝国,都在蒙古铁骑面前折戟沉沙。然而,疆域只有弹丸之地,人口不多的日本,却奇迹般地挡住了蒙古帝国的两次雷霆之击,全身而退。

听起来很不可思议是不是?在很多历史爱好者眼里,古代日本军队的战斗力,是不敢恭维的,战术水平低,装备不行,人数又少。但为什么表面上占尽优势的蒙古大军,反而会输在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对手手里?

不仅如此,很多人还有一个困惑,就是,蒙古帝国统治的疆域已经横跨欧亚两洲,疆域内人口众多,资源丰富,为什么还要劳师动众,跨越大海去讨伐一个遥远的小国?主持征伐日本的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被公认为雄才大略,他究竟是出于何种考虑,才萌生了征服日本的念头?

长久以来,由于史料相对缺乏,以及研究者立场和角度不同, 因此忽必烈于1274年和1281年,两次派遣军队征伐日本的行动,其历史真相和动机,始终显得扑朔迷离。

这些问题,周思成通过自己对各国史料和研究成果的分析,在这本《大汗之怒》里,都作出了回答。作者在广泛阅读中文、日文、英文等各语种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汲取前人的研究成果,从元朝、日本、高丽等多方视角展开叙事,还原了当时东亚地区的政治局势,完整呈现了两场战争的全貌。本书既有对大时代背景的宏观描绘,又在微观层面对个体命运有着细致展现,从而得出结论——这两次看似偶然,规模不大的军事行动,其实上拥有被低估的历史意义,它不仅决定了元帝国之后的统治策略走向,也极大影响了日本随后的社会与政治形态,可谓一叶知秋。

接下来,我就分两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首先为你讲述,为什么13世纪中期蒙古帝国的分裂,促使忽必烈下定决心,要远征日本。接下来,我再来为你解释下,为什么南宋的覆灭,反而成了1281年忽必烈发动第二次远征的导火线?面对元朝大军压境,日本又是如何做到绝地翻盘,以弱胜强的?

最后,我们再来回首总结一下,这两次看似偶然的军事冲突,如何深远影响了元帝国和日本随后的命运。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把目光,聚焦到故事的第一主角,第五任蒙古大汗,兼元帝国开国皇帝忽必烈身上。

忽必烈能够登上大汗之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事出偶然。1259年7月9日,忽必烈的哥哥,蒙古大汗,成吉思汗之孙蒙哥,殒命于四川合州钓鱼城下。蒙哥之死,再次让蒙古帝国陷入了内乱:由于缺乏明确制度化的继承原则,围绕蒙古帝国的大汗继承权,成吉思汗家族的王公贵族们,分裂成了不同派系。蒙哥的两个弟弟,忽必烈和阿里不哥,分别被选为大汗,从而成为内战的导火索。随后,虽然忽必烈打败了阿里不哥,但也无法维持蒙古帝国表面上的统一,巨大的蒙古帝国被成吉思汗的不同后裔所分割,并形成了几个独立的汗国。按照蒙古历史研究专家梅天穆在《世界历史上的蒙古征服》里的说法,忽必烈,也逐渐从一位常驻草原的蒙古大汗,变成了传统意义上中原王朝的皇帝。

为了更好地治理归附的中原之地,从忽必烈至元元年,也就是1264年开始,他就着手在金朝首都燕京,也就是今天的北京,营建新的首都——大都,作为同时控制漠北和中原的政治中心。

自登基以来,忽必烈一直沿用前代蒙古大汗的国号“大蒙古国”,但是到了1271年,宣布改国号为元。这个名字来自《易经》中的“乾元”,意思是来自乾卦,养育万物的元气。这充分说明了忽必烈的野心:元朝,将是一个囊括欧亚大陆不同文明,合之为一的融合性大帝国。

当然,即使采取了许多中原王朝的制度和治国理念,元帝国依旧是一个横跨草原和东亚农耕地区的二元制帝国。忽必烈要想证明自己统治的合法性,赢得自己的基本盘,也就是蒙古部落贵族武士的尊重爱戴,就必须延续草原民族的传统方式——持续对外征服扩张。

同样,自称正统中原王朝皇帝的忽必烈,也发现,按照华夏文明的传统,营造一个万国来朝,四海归顺的局面,是构成自己统治合法性必不可少的因素。用美国著名蒙古学家罗沙比的话说,就是“汉人的思想观念认为,一个好君主的贤德以及其国度的荣耀,会吸引外国人来朝,并臣服于华夏文明。”

所以说,无论从蒙古传统还是中原传统来说,忽必烈要想维持自己的统治,就必须继续开疆拓土。

但是,忽必烈估计看了一眼手边的地图,蒙古帝国的扩张,从成吉思汗开始,已经持续了三代,西面的俄罗斯草原、中亚、东欧、巴尔干半岛、中东两河流域与部分阿拉伯世界,已经成了蒙古四大汗国的囊中之物。留给忽必烈的,只有南宋、东南亚,以及孤悬海外的日本。

另外,作者周思成还考证了,在忽必烈等蒙古贵族得到的零星情报里,据说这岛国日本是个非常富裕的国家,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黄金,还有各种琳琅满目的宝石和又大又圆,色泽如同蔷薇的珍珠。 这些天花乱坠的描写,无疑也是促使忽必烈下定决心征服日本的诱因之一。

所以,忽必烈一上台,就在1266年向岛国日本派遣了携带自己诏书的使臣,诏书的口气也如同历代蒙古大汗,毫不客气,要求日本立刻派遣使臣前来朝贡,确认自己的属国地位,否则就大军压境,兵戎相见。

作者分析说,这并不是因为忽必烈生性骄傲或者好大喜功,急于挑起战争,而是因为蒙古人的天性。著名美籍奥地利历史学家埃里克·沃格林分析说,蒙古人,作为崇尚武力的草原民族,对于其他民族和政权,是没有平等意识的,后者要么选择臣服,成为蒙古人的附庸,要么变成蒙古人的敌人,只能接受被消灭的命运。

那么,摆在忽必烈远征军面前的,是一群什么样的敌人呢?此时,日本正处于镰仓幕府统治时期。幕府,这个词来自中国,本意是大将出征时,以帐幕,也就是帐篷作为临时的办公场所。到了日本,就是指名义上拥戴天皇,但实际由武士集团掌握实权的武士政权。幕府的最高统治者,叫征夷大将军,名义上是天皇麾下的最高级武将,但实际上架空了天皇,是日本的实际统治者。

武士,是职业化的军人,按照封建从属关系形成一个个的小集团。武士首领赐给下级武士官职、封地,反过来,下级武士要严格效忠于自己的首领,跟随首领出征作战。

和东亚大陆上的蒙古武士,或者宋朝士兵相比,日本武士单兵的武艺,兵器盔甲装备丝毫不差,甚至还略占上风。随着日本手工业水平的提高,我们今天熟悉的那种刀身修长弯曲、锋利的武士刀,就是在这个时代出现的。武士的铠甲也从之前简单的短甲,变成了防护严密,富丽堂皇的大铠,就是我们今天在影视作品里看到的日本武士那种夸张的盔甲。一副完整的大铠,据说重量接近三十公斤,以竹木、铁等复合材料制成。被称为“兜”的头盔是由几十片长弧形甲片用铆钉铆接而成,头盔后面发展出了巨大的护颈甲。为了彰显自己的家族和身份,在头盔前、后部或者两侧,还有巨大的装饰物,叫“前立”。 这些因素加起来,让日本武士有底气,能够在自己熟悉的战场上,和入侵的蒙古军队抗衡。

武士虽然人数不多,但是因为他们基本脱离了日常生产,以磨炼自己的武艺和勇气为主要工作,所以即使人数不占优,但战斗力非常强劲。武士平时要刻苦练习马上射箭、徒步射箭、武士刀格斗等战斗技术,还结合了禅宗苦修的精神来磨炼自己的意志,比如绝食斋戒,冬天在雪地上光脚徒步行军等等。 忽必烈派到日本的使臣就报告说,这个日本人的民风,就是“狠勇嗜杀”。

当时日本武士打起仗来是什么样呢?首先,在两军对阵时,武士骑马出阵,高声喊出自己的姓名与家世,期待有身份相同者出马应敌。如果没有,双方军队里的弓箭手和高级武士,就开始向对手射出密集的箭雨。然后,首领武士带着自己麾下的武士向前冲,然后和敌人开始捉对厮杀:先用弓箭互射,接近后就抽出武士刀互砍,试图将对方击落下马,最后用随身携带的短刀割下对方的首级。

简单来说,从1266年到1271年,忽必烈几次派遣使臣前往日本,要求幕府对大元称臣,但都没有下文。有几次是因为居中的朝鲜高丽王朝政权怕惹祸上身,把这个元朝使臣哄回去了。毕竟,蒙古和日本这两个邻国,朝鲜都得罪不起,万一打不赢,日本武士直接渡海来报复,第一个倒霉的是自己。

于是,失去了耐心的忽必烈,终于在1274年10月,派出了庞大的远征军,在朝鲜合浦港集结,然后渡海远征日本。根据日本学者竹内荣喜等人的考证,这支大军兵力达到32300人,是一支蒙古人、汉人和朝鲜高丽王朝将士混编的部队,大小舰船有900多艘。虽然表面上阵容很强大,但是它的内部战斗力却参差不齐。这是因为元朝当时还在和南宋交战,前线兵力吃紧,所以派来的精锐部队,尤其是蒙古武士,并不多。而汉人部队的主力,是原本南宋襄阳守将吕文焕手下的降兵,士气肯定也不高,而且这支远征军,也没有什么名将统帅。

而日本这边呢?镰仓幕府却是战意高涨,要一决雌雄。按照日本近现代部分史学家的话说,抗元战争变成了民族神话,一场国难,彰显了日本民族的凝聚力和镰仓幕府武士的忠勇。但实际上呢,镰仓幕府上下之所以要誓死抵抗,是有强烈利益导向的。作者说了,镰仓幕府怕什么?怕元军打过来,把自己灭掉,重新扶植天皇,作为统治日本的代理人,所以为了自己的统治地位,必须要打。那下级武士呢?也渴望上战场立战功:有了战功,就可以领到土地、财物等赏赐,毕竟下级武士光靠平时那点俸禄,生活得非常拮据,所以一旦听说开战,也是群情激昂。

1274年10月20日,浩浩荡荡的元朝远征军,兵分两路在今天的日本九州博多湾登陆,一路由远征军总司令,蒙古人忽敦率领;一路由忽敦的副将,汉人将领刘复亨统帅。在潮湿的雾气中,两军在海边对峙。日本这边,是来自九州十几个武士家族,临时拼凑的军队,人数不详。由于双方战斗的习惯不一样,还闹出了一个乌龙事件:日本这边,一名身份高贵的年轻武士,日军最高统帅少弍景资的儿子少弍资时,按照习惯,身穿华丽的大铠,策马出阵,放出一支响箭,示意战斗开始,还想找对方身份相符的大将单挑,远征军这边是哄堂大笑。只见主帅蒙古人忽敦一声令下,锣鼓喧天,远征军的方阵开始向日军缓缓移动,后排弓箭手射出了遮天蔽日的弓箭,作为进攻的前奏。习惯了单挑和小规模作战的日本武士哪里见过这种场面,被搞得晕头转向,少数纵马突击,靠近元军的日本武士,就被密集的弓箭纷纷射中。

即使有少数武士幸运地冲进元军阵型里,也立刻被团团围住,被前后左右刺来的长枪扎成了刺猬。

另外,元军接近之后,还使用了原始的火药兵器“砲”,说白了就是原始的黑火药手榴弹,外壳有纸的、有铁的,也有陶瓷的,炸得日本武士头昏眼花。在日本方面的文献《蒙古袭来绘词》里,有一张著名的绘画,就是一个叫竹崎季长的日本武士,急于立功,于是策马向元军冲去,结果元军的手榴弹在他四周纷纷炸响,他的坐骑也被射中好几箭,把竹崎季长掀下马来。

日军眼看就要落败,但此时,日军增援的几百骑兵,也就是骑马武士赶到,冲进了元军的方阵。然后,在近身肉搏战中,日本武士高超的单人武艺开始起效。血战,从凌晨时分一直打到了夜里,双方是不分胜负。而且,另一路元朝远征军这边,指挥官刘复亨轻敌大意,在短兵相接中,胸口挨了少弍景资一箭,是身负重伤。于是,双方都无心恋战,日本武士,退到了一道被称为水城的岸边防御工事里;元军这边,干脆都上了船,各自休整。

当夜,在战船上,远征军这边的最高指挥官开始了军事会议,接下来该怎么办,朝鲜人副统帅金方庆,说,要不咱们破釜沉舟,置死地而后生,明天继续再战,但是总司令忽敦并不那么想,觉得这个仗按照今天的势头打下去,胜负不可知,于是下令撤军,返航朝鲜合浦港。但撤军途中,又不幸遇到了风暴,损失了一批船只和军队,一直折腾到11月27日,才抵达合浦,包括战死的、淹死的,兵力损失了大概一半。

日军这一边,本来在大风雨中警戒了一夜,等着元军第二天整兵再战,没想到大清早派出去的探子说,一夜之间敌人都撤走了,所有人大喜过望,连忙用快马向上报捷。当时的日本天皇也感动得先去各个神社还愿,幕府这边,也下令颁发赏赐,奖赏了大约120名在博多湾之战中立下战功的九州武士。

有趣的是,在大都,忽必烈听了忽敦等人的汇报,也不认为自己就输了,因为忽敦等人搜罗了一批战利品,说日本人损失也很严重。忽必烈于是一边对远征军的将帅发布赏赐,一边盘算着,何时再次发动远征。

第二部分

一转眼,时间已经过去了7年,来到了1281年。在这段时间里,忽必烈的蒙元王朝,灭掉了偏安东南的南宋小朝廷,他终于成为所谓“中国之主”,然而,全新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位66岁的元朝皇帝面前。一方面,远方的日本,还是桀骜不驯,在6年前,也就是1275年,镰仓幕府居然把忽必烈派出的5名使臣,全部斩首,表示绝不臣服。另外新近征服的南宋领土,也就是所谓的江南之地,刚刚平定。对前朝的怀念,对蒙古征服者的反抗,依旧深植于民间,尤其是总数高达六七十万,新近投降的南宋军队,更是一个巨大的不安定因素。

那么如何解决这两个问题呢?作者分析说,忽必烈想出了一个他自己感觉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也就是,动用江南地区的人力物力,再发动一次远征日本行动,远征的主力,就是这支新近投降的南宋归附军队。所以,在1275年,范文虎等一批归降的南宋将领朝见忽必烈时,忽必烈就直接问他们“日本可伐否?”意思是,让你们去打日本,有把握吗?刚刚归附元朝,心惊胆战的范文虎等人,为了表忠心,自然一个个拍胸脯保证,这事儿不在话下,反过来又增强了忽必烈的必胜决心。

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远征筹备工作,就此展开。军队,是现成的。战船的问题也解决了,因为元朝灭了南宋,自然接收了南宋庞大的水师。根据统计,共有超过3500艘战船,参加了第二次远征日本的军事行动,大多数都是俘获的南宋战船。

不仅如此,南宋沿海地区遍布的造船厂,也被元朝政府接收,然后全力开工,打造新船用于远征行动。为了赶工,元朝政府的官吏们开始了规模浩大的伐木工程,并且四处搜刮劳动力,参与砍伐和造船工程,搞得江南地区是民怨沸腾。

忽必烈这第二次远征日本涉及的兵力和行动规模,大大高于7年前的初次远征。此次远征大军兵分两路,一路由蒙古统帅忻都率领,由蒙古、朝鲜高丽部队组成,大约4万,称东路军,再次从朝鲜合浦港出发。另一路则是由范文虎率领的南宋投降军队,称为江南军,为数十万,从今天的宁波港出发,两军决定在先是在朝鲜的金州会合。

忻都这一路,急于抢头功,所以压根没有在金州等待范文虎,5月初启航之后,就一头扎进了7年前的登陆地点,日本九州博多湾。不过,这次登陆地点选在了一个小岛,志贺岛。因为这里和日本大陆,有一条狭窄的沙洲相连,退潮时,可以徒步涉水而过,并且还能绕过日本武士苦心在岸边设置的防御工事。

再看日本这边,这七年来,神经一直绷得紧紧的,唯恐元朝再派大军入侵,所以武士们是秣马厉兵,不敢松懈。首先,九州的武士领主,在幕府的责成下沿着博多湾修了一道20多公里长的石墙,作为防御主体。当然了,由于元军二次远征,改变了登陆地点,这道海边长城变成了没用的马其诺防线。然后,掌握幕府实权的统治者北条时宗,借口加强防御,把九州沿海地区的守护,也就是地方武士行政长官,呼啦啦换了一批,都换上自己的心腹,加强指挥。为了祈祷战胜,北条时宗还在佛前发下宏愿,刺血写经。据说北条时宗一口气抄了万儿八千字,这手下看了,感动得不得了。

从6月6日开始,元朝东路军和防守的日本武士,在海面上和陆地上,进行了多次零零星星的小规模遭遇战。由于战场狭窄,个人武艺高强,又熟悉地形的日本武士挡住了元军的进攻,元军因为粮食和淡水即将用尽,军中又有传染病流行开来,更加士气低落。根据日本方面的史料,九州武士这边士气高涨,比如那个在第一次抗元战争中仓促上阵的竹崎季长,虽然没有砍下敌人首级,但凭着一鼓作气向前冲这股狠劲儿,也被幕府赐予了一小块领地和一匹骏马。所以这一次他倍受鼓舞,曾经自告奋勇充当敢死队,对元军的战舰进行夜袭,终于砍下了两颗敌人首级,可以拿来请赏。

直到6月24日,范文虎率领的江南军才慢腾腾地赶过来,双方合兵一处,在6月29日和7月2日,和主动来袭的日军交战,总算打了两个小胜仗,下一步,该怎么办呢?

忻都和范文虎等合计了一下,决心全军移师到附近的鹰岛,然后再全军在长崎附近的港口深江登陆,那里港口吃水深,比较适合大船停靠,又是一个避风港,是个良好的登陆地点。然而8月1日深夜,一场超级台风,突如其来地横扫了九州,这是因为7月到9月,九州地区本来就是台风高发季节,而元朝远征军的战船,大部分是从南宋缴获来的战利品,质量不佳,抗风暴能力差。于是,庞大的元朝远征军舰队,瞬间就被风暴吞没,要么倾覆,要么互相碰撞四分五裂,或者被巨浪冲到岸边,撞击在礁石之上。三天之后,惊魂未定的忻都、范文虎等将领只能率领残存的军舰和部队,仓皇撤退。这次突如其来的台风,也被日本后世神化为天神降下的护国“神风”。日本二战末期,穷途末路搞出的自杀性航空部队“神风特攻队”,名字就来源于此。根据日后日本历史学家的统计,第二次远征日本的元军,在这次台风中损失的人数可能达到10万人左右。

结语

同年8月底,在上都避暑的忽必烈,才接到了元军铩羽而归的消息,他的第一反应就是震怒,决定立刻筹备再度讨伐日本。他命令,从蒙古军队中选拔有船只驾驶和水战经验的军士,再从沿海各地招募海盗准备组织水师。另外,忽必烈还下令制造来自中亚的先进投石机“西域砲”,准备在攻击日本时使用,并且继续在江淮地区大肆征集搜刮粮食,准备先运往朝鲜合浦港,作为远征日本的后勤物资储备基地。

然而,到了1286年,忽必烈突然大手一挥,宣布一切征讨日本的筹备行动,立刻停止。这是因为,忽必烈已经隐隐感到,元朝再疆域辽阔、地大物博,人力物力资源也是有限的。在东南亚,元朝已经分别和越南、缅甸打了好几场战争。在江南地区,元朝为了讨伐日本所进行的搜刮,已经让百姓民怨沸腾。忽必烈身边一个得宠的术士,叫张康,也在1283年借助占卜的机会,劝告忽必烈说,老百姓已经疲惫不堪,不想打仗,天意也不在元朝这一边,讨伐日本这件事,越早停止越好。

为什么所向披靡的蒙古帝国无法征服一个小小的岛国?作者周思成总结说,有那么几个原因:

1. 蒙古军队必须跨海远征。日本疆域狭小,地势复杂,这让习惯于在欧亚大平原上作战的蒙古骑兵很不习惯,他们纵横驰骋,迂回包抄的得意战术无法发挥。

2.路途遥远,情报工作难以展开。忽必烈对镰仓幕府的兵力,日本武士的作战方式和抵抗意志都所知甚少,大大低估了作战的难度。

3. 士气低落,将帅不和。忽必烈两次远征日本,第一次是为了彰显自己继位蒙古大汗的合法性,第二次是为了消耗江南地区的人力物力,转移内在矛盾。忽必烈不顾元帝国境内民众和军队疲惫,亟须休养生息的现实,强行出兵,从而使军队普遍战斗意志不强,初次与日军接战不力后,就开始讨论撤军。

再从更加宏观的角度讲,整个蒙古帝国,此时已经达到了扩张的极限,迎来了所谓的“奥古斯都门槛”。所谓奥古斯都门槛,是著名政治学家迈克尔·多伊尔提出的概念,就是指帝国扩张到一定阶段,军事征服带来的收益和成本,就会迅速接近,最终导致得不偿失。所以帝国必须停止扩张,进入内部巩固,消化征服地区这样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帝国统治者必须尽量消解中心和边远地区的政治经济差异,通过制度和意识形态建设,降低统治的成本,提升自己在整个帝国境内的统治合法性,从而最大限度地延长帝国的寿命。

对于忽必烈来说,到了1286年,他终于意识到,草原帝国无法逾越浩瀚的大洋进行领土扩张,也就是历史学者说的碰到了“奥古斯都门槛”。如果再一意孤行,非但不能获取新的荣耀,元帝国本身就有分崩离析的危险:被过度榨取民力的江南地区,已经是烽烟遍地,盗贼群起。在西北、辽东,曾经的蒙古宗亲纷纷和自己反目相向,举兵开战。在这种情况下,舍弃征服日本的念头,无疑是丢卒保车的明智之举。所以说,那种日本就是依靠两场台风挽救了自己,否则就无法避免被元朝征服,沦为附属国命运的说法,仔细一分析,是以偏概全。即使没有所谓的“神风”,元朝也很难持续获得军事胜利,从而征服日本本土。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来看看一海之隔的日本。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两次抗元的胜利,非但没有让镰仓幕府的统治得到巩固,反而让它迎来了前所未有的统治危机。首先,幕府不像一海之隔的大元帝国那样财力雄厚,光是在海边修石墙,组织军队准备增援九州,就耗费了大量的收入。其次,由于两次战胜,需要打赏的人太多了。直接参战的武士不说,就连那些在神社寺庙里天天求神拜佛的祭祀官、和尚也都跳出来说,神风降临,元军战败,是我们日夜祷告作法的结果,我们也要一份赏赐。这波声势浩大的讨赏运动,一直闹了将近20年,直到1300年还没有平息。手头拮据的镰仓幕府最后只能耍无赖,说所有的欠账一笔勾销,不再处理任何关于抗元之战中关于赏赐的申请。

这下,各地封建武士对幕府,可以说是离心离德,怨恨有加。部分大胆的地方武士,干脆强占原本属于幕府或者朝廷的土地,当作对幕府有功不赏的报复,幕府统治的基础进一步被削弱。终于,在1333年,后醍醐天皇联合对幕府不满的地方武士,发动了正中之变与元弘之变,镰仓幕府宣告灭亡。所以说,历史的发展进程,如同一串方向不明的多米诺骨牌,在第一块倒下之时,很少有人能预见,最终的结局,会隐藏在哪个方向。

《大汗之怒》读书心得:忽必烈两征日本,虽因台风等因失败,却揭示蒙古帝国扩张极限与日本武士精神。战争影响深远,不仅改变元日命运,也映射出帝国兴衰与民族融合的复杂历史进程。

《发光的骨头》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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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发光的骨头》。

1927年10月15日,一群人在一个坟墓前停下了脚步,将已经入土5年的美国女孩的木棺从墓穴中抬了出来,准备开棺验尸。死去的女孩叫阿米莉亚·马贾,离世时年仅24岁。在昏暗的光线下,人们惊奇地发现死者的遗骨似乎发出了一种诡异的幽光 。这不是恐怖故事,而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悲剧。

自从1898年居里夫人发现了具有超强放射性的镭元素,镭就被视为一种神奇的化学物质。在科学家们发现镭可以对抗癌变的肿瘤后,公众对镭的崇拜近乎到了疯狂的地步。20世纪初,市面上充满了各种荒诞的、被神化的含镭产品。人们认为镭可以给人带来健康,从牙膏、面霜、口红等日化品,到牛奶、面包和巧克力等食品,凡是能想到的东西,只要里面加点神奇元素“镭”就会大卖。

镭不仅被看作“灵丹妙药”,还因为具有荧光的特性,而被当作“夜光涂料”用来描画手表上的数字。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夜光表”的需求激增,一些企业为此雇了很多女工来画夜光表盘,人们把这些表盘画工称为“镭姑娘”,那个死去的女孩阿米莉亚·马贾就是“镭姑娘”中的一员。“镭姑娘”每天与镭亲密接触,但是没有人告诉她们镭是一种放射性元素,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在接连地生病、惨死后,这些企业不仅没有承担责任,反而选择了隐瞒真相。在必死的绝望中,“镭姑娘”们决定捍卫自己的权利,勇敢控诉。最终,她们赢得了官司。

这段故事很多人都写过,或是从法律层面探讨,或是从科学角度反思,但是始终没有一本书把这些遭遇不幸的“镭姑娘”放在舞台中央,从她们的角度讲述整个故事,而今天这本《发光的骨头》弥补了这个空白与遗憾。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作家凯特·摩尔,她热衷于再现那些被遗忘的英雄,多部作品都登上过英国的《星期日泰晤士报》的畅销书排行榜 。这次,作者凯特为了生动地再现“镭姑娘”的故事,远渡重洋,经历4000英里来到故事发生地,亲自去到了“镭姑娘”们工作过的地方,寻找她们留下的印记。去档案馆寻找日记、信件、法庭证词;采访“镭姑娘”的亲人朋友;在图书馆里翻阅无人问津的年鉴和报纸。总之,作者想竭尽全力地讲述好“镭姑娘”的故事,让这些“镭姑娘”在历史的暗影里熠熠生辉。

接下来,我将从两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段在幽暗历史中发光的故事。在第一部分,我们来看看“镭姑娘”们从第一次获得丰厚收入的喜悦到身体出现了一系列的异常,这中间到底发生了什么?第二部分,我们说说“镭姑娘”们是如何在必死的绝望中迸发出勇气,誓死捍卫自己的权利,最终获得胜利的?

第一部分

1917年2月1日,冬日里的一天清晨,14岁的凯瑟琳·肖布步态轻盈地走在美国新泽西州的某条小路上。这一天是她去美国镭公司的表盘工作室上班的第一天,再寒冷的天气也挡不住她激动的心情,因为她得到了众多女孩子梦寐以求的工作:画夜光表盘 。

那个时候,镭是最红的明星,就像开头咱们提到的那样,当时市场上最畅销的就是含镭的产品:面霜、口红、粉饼、紧身衣等等都打着含镭的广告。年轻的姑娘们都向往拥有一个这样产品,目睹镭的风采。

镭不仅是最红的也是最贵的,每克镭可以卖到12万美元,大致相当于今天的220万美元 ,可想而知那些宣称含镭产品有多贵。不过,虽然各行各业的制造商都宣称自家的产品含有镭,但毕竟镭的价格过于昂贵而且非常稀有,所以不是所有产品中都真的含有镭。即便如此,每个人也都想尝一尝“镭”这块“美味的蛋糕”,而做一名表盘画工,就意味着可以近距离接触“镭”这块蛋糕。

另外,表盘画工赚取的不是计时工资,而是计件薪酬,多劳多得。所以表盘画工的工资很高,差不多是普通车间工人的3倍多,在女性工薪阶层中,表盘画工的收入排到了前5%,平均每周收入20美元,收入最高的画工年薪可达到2080美元,大致相当于今天的4万美元 。这是一笔非常可观的收入,谁要是得到了这份工作那就是上天的宠儿,幸运至极。

好,咱们说回来,凯瑟琳·肖布此时已经来到了表盘工作室的门外,紧张又兴奋地敲了敲门,进门后她立刻被眼前的景象震撼到了。表盘画工们成排地坐着,每个人都有条不紊地忙活着手头的工作,先是在一个白色的小盘子里撒上少许镭粉,镭粉是一种精细的黄色粉末,其中只含有极少量的镭,接着在装有镭粉的小盘子里倒入一点水以及阿拉伯胶,调配好的涂料白中泛绿,这就是画表盘要用到的“夜光涂料”。

调配好“夜光涂料”后就可以画表盘了。这可是一个技术活,直径3.5厘米的表盘,指针只有1毫米宽,而涂料不能溢出指针边框,否则就要被罚款。表盘画工们使用纤细的骆驼毛木杆画笔,然而尽管画笔小巧精致,但毛笔用久了总会分叉,变得不再好用,所以在画表盘之前,她们会“抿笔尖”。先用嘴唇抿一下驼毛笔尖,然后在“夜光涂料”里蘸一下,最后再画表盘。表盘画工们不断重复着“抿、蘸、画”这三个动作,而且手速极快,几乎到了有重影的地步。凯瑟琳看呆了,觉得这些表盘画工在到处是粉末的工作室里熠熠生辉。

其实,一开始画工们对“抿笔尖”的行为还是有所疑虑的,她们曾询问工作室的负责人:“镭这东西有毒吗”,负责人对此的答复是:“没毒”,并表示镭非常的安全,根本就没必要担心,镭是一种神奇的药物,如果说真会有什么影响,那一定是从中受益 。很快,画工们就习惯了用嘴唇抿笔尖,心里的疑虑也消失了,依旧每天重复“抿、蘸、画”三个步骤。

转眼过了两个月,1917年4月6日,在一战中采取中立立场的美国开始动摇,国会投票表决,同意美国参战。国会的决定导致夜光手表的需求量激增。为了满足战时需求,工作室决定招收新工人,这真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姑娘们都急不可耐地向朋友、自己姐妹以及亲戚家的女孩推荐这份好工作。

一时间,工作室里充满了生机,姑娘们通宵达旦地工作,每周七天,天天如此,为了支援国家战争她们不觉得辛苦。辛苦之余,年轻的姑娘们总能找到零星的时间享受生活,或是互相打趣,或是一起分享食物。她们最喜欢的游戏是把自己的名字和地址刻到表盘上,这样就可以给佩戴这只手表的士兵传达消息,有时候她们真的能收到士兵们传来的信息。

“镭姑娘”们在窗外如漆夜幕的衬托下,像一群光芒四射的精灵在工作室里彻夜不眠。但她们不知道的是,此时她们就像是一个个计时器,正在倒数着自己生命里所剩无几的秒数。

时间来到1921年,一系列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不知为何,阿米莉亚·马贾最近总感觉有颗牙疼痛难忍,把那颗牙拔掉之后,留下的牙洞也迟迟不见愈合,一直隐隐作痛。她虽然觉得有点奇怪,但是也没多想,等她回过神来,便继续画表盘了。可是疼痛并没有减轻,反而愈加强烈,简直让人无法忍受。于是这一年10月,在朋友的推荐下阿米莉亚来到了约瑟夫·克内夫医生的诊所,想让这位医术高超的牙医尽快结束自己的痛苦 。

可惜,治疗丝毫没有发挥作用,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治疗方法,都阻挡不了病情持续地、快速地恶化。阿米莉亚的牙齿一颗颗自动地掉了下来,口腔里到处都是红色的溃疡面,以前爱说爱笑的她现在痛苦到根本笑不出来。让阿米莉亚痛不欲生的不只是牙齿,她的下颌骨、臀部、脚都开始疼痛。更匪夷所思的是,有一次检查,克内夫医生戳了一下阿米莉娅口腔下半部分的骨头,下颌骨竟然在手指的触碰下断成了两截。

阿米莉亚再也撑不住了,1922年9月12日下午5点,她的口腔突然大量出血,出血速度非常快,血顺着嘴角溢出来,流过了她那张饱受病痛折磨、抽搐不已的脸。阿米莉亚去世了,年仅24岁。没有人知道到底是什么夺走了阿米莉亚的生命,谁也没有怀疑是“镭”的问题,就在这一年2月还有报纸报道“镭可以食用……镭具有延年益寿的功效!”更可气的是,阿米莉亚最后的死亡原因显示她死于“梅毒” 。

生病的不止阿米莉亚·马贾一个人,很多曾经在美国镭公司的表盘工作室做过表盘画工的姑娘陆陆续续都出现了问题。这些名字包括:凯瑟琳·肖布、格蕾丝·弗赖尔、金塔·麦克唐纳、玛格丽特·卡洛等等,她们有的牙齿开始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后背和双脚莫名地疼痛,还有的出现了贫血的症状,可是没有医生知道这群“镭姑娘”怎么了,医生们或是诊断为“口腔炎”,或是诊断为“磷毒性颌骨坏死”,但没有一个医生诊断为“镭中毒”。

到了1924年,生病的人越来越多,姑娘们无一不是用自己苍白无力的手捂着脸颊,询问自己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眼里流露的全是无法掩饰的痛苦。曾经有医生怀疑是不是存在某种职业病,但是美国镭公司给出的答复却是:公司在整个存续期间一共雇了一千多个员工,在这个基数上死几个员工情有可原,而且很多画工早就辞职了,根本不能证明她们生病是因为在镭公司工作导致的,总之表盘画工不是一个风险职业 。

即便美国镭公司否认姑娘们生的病和公司有关,但是“镭姑娘”们所遭受的痛苦还是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有人写信给劳工部表达了深切的担忧,希望劳工部可以展开调查。但是劳工部以证据不足,没有理由这样做为由拒绝了 。

事态的发展陷入了僵局,医生无从诊断,致病原因没有线索,没有人愿意采取行动去调查到底发生了什么。不过,僵局很快就被打破,打破僵局的正是美国镭公司。随着越来越多的画工病倒,大量画工选择了辞职,生产陷入了停滞。不久后,美国镭公司的高管们决定展开一项调查,以确定工作中是否存在危险因素。

公司委派塞西尔·德林克以及他的妻子凯瑟琳·德林克展开调查,塞西尔·德林克是医学博士同时也是职业病领域公认的权威。德林克夫妇两个人在1924年4月到5月期间展开了两次充分的调查 ,他们询问了“镭姑娘”的健康情况,进行了彻底细致的体检,然后又检查了工厂运营的各个环节。一系列的调查结束后,德林克夫妇在6月3日向美国镭公司提交了完整的报告 。

镭公司将调查结果汇报给了劳工部,由于报告原文很长,美国镭公司并没有附上完整的报告,只是以表格的形式列举了体检结果。表格显示员工的血液检查“基本正常”。劳工部看了这个表格后认为美国镭公司清白无辜,所有表盘画工均不存在任何健康问题,这无疑给美国镭公司发了一份健康证明书。

可真实情况是这样吗?德林克夫妇完整的报告中难道写的真的是“所有表盘画工均不存在任何健康问题”吗?答案很明显,不是。德林克夫妇的报告中明确写道“夜光涂料中唯一能造成伤害的成分一定是镭”“镭一旦在骨骼中沉积必会给人体造成严重的损伤”“美国镭公司雇员的血液检查结果没有一份完全正常”,一切问题的根源都是镭,德林克夫妇已经下了断言 。

现在看来,血液检测“基本正常”还真是个巧妙的总结,美国镭公司不是不知道镭的危害,毕竟公司的创始人之一曾经就做过居里夫妇的学生 ,镭有什么危害他们一清二楚。为了利益,镭公司选择了刻意隐瞒了真相,这次的调查只是想借专家之名为自己开脱罪名罢了。

然而,任何真相都是藏不住的。1925年6月首席法医马特兰医生和另一位专家发明出了两种测试镭的方法:第一种是伽马射线测试法,患者坐在验电器前,检测源于患者骨骼中的伽马射线;第二种是呼气法,向验电器里呼气,如果镭存在于患者的体内,那么当镭分解成气态氡时,有毒气体便会在患者呼气的同时从体内呼出 。

首位接受含镭测试的表盘画工是莎拉·梅勒费尔,1925年6月16日莎拉虚弱地卧在病床上,她的左半边脸肿胀不堪,腺体滚烫疼痛,高烧不退,口腔还出现了大面积感染。马特兰医生将仪器置于莎拉的胸前,等待着结果,验电器上显示的数值远超正常标准,果真是镭 。

接着,马特兰医生让莎拉朝着机器呼气,此时的莎拉已经很难正常呼吸了。她就像一个斗士,不断按要求呼气、吸气,即便每一次的呼吸都令她心跳加快、疼痛如刀割,但是她还是竭尽全力。结果出来了,果真是镭。

两天后,也就是6月18日,莎拉离开了人世,马特兰医生又对她进行了尸检,所有的检测部位都出现了放射性反应,镭遍布在了莎拉全身,在她的脾脏、肝脏和骨骼里,在黑暗的环境中她的骨头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幽光。真相已经暴露无遗。马特兰医生向公众披露了莎拉的死因“毫无疑问,她的死因就是摄入体内的发光涂料……”

1925年7月曾经的表盘画工们,凯瑟琳·肖布、金塔·麦克唐纳、格蕾丝·弗赖尔等人都纷纷找到马特兰医生帮忙检测,毫不意外,每个“镭姑娘”的身体里都存在放射性物质“镭”,马特兰医生也毫不避讳地表示镭中毒根本无法完全治愈。这无异于给姑娘们判了死刑,但至少这一次她们搞清楚了病因,不用在黑暗中继续摸索了。与此同时,她们也获得了为自己而战,为正义而战的武器和勇气。

第二部分

镭已经将另一位“镭姑娘”格蕾丝·弗赖尔的脊椎骨击得粉碎,医生给格蕾丝安装了一个坚固的钢制后背支架,没有这个支架她就会瘫坐一团,寸步难行。对她而言,已经没什么可以失去的了,她打算孤注一掷。格蕾丝找到贝里律师,在贝里的帮助下,格蕾丝于1927年5月18日正式起诉美国镭公司 。

消息一出,凯瑟琳、金塔、阿尔比娜、埃德娜,纷纷站出来想要和格蕾丝一起为正义而战,为自己而战。1927年的夏天,“五个必死女人”的诉讼案拉开了帷幕 。

美国镭公司的高管得知这五个针对公司的诉讼案时,并不意外,他们认为这完全是那个叫贝里的律师搞出来的阴谋。为什么这么说呢?之前这几个姑娘在刚得知病因的时候就想要提起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诉讼有效期为两年,那时候姑娘们已经从镭公司离职超过两年,发病时间也比较晚,姑娘们无法诉诸司法程序寻求正义 。而且很多律师不愿意受理该案件,向势力强大的镭公司索赔比登天都难,谁也不愿意碰这个烂摊子。

但贝里律师不一样,贝里不到30岁,是个年轻有为的律师,同时也是三个女儿的父亲。在了解了“镭姑娘”们的遭遇后,深受触动,表示愿意接下案子,并将律师费降到了原来的1/4。为了解决诉讼时效的问题,贝里认为,这么多年由于镭公司的误导,“镭姑娘”们对于病因一直缺乏认识,直到1925年7月马特兰医生作出正式诊断后,她们才知道真相,所以,两年的诉讼时效限制应该从那一刻算起,现在是1927年5月,一切还来得及 。

不过,在此之前必须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贝里找到了之前帮助过“镭姑娘”的医生和其他人士,在了解完情况后,贝里请求他们出庭作证。然后,贝里一遍遍地帮助五个“镭姑娘”彩排在法庭上应该说的话。不仅如此,为了找到一个无可辩驳的证据,证明这些表盘画工丧命是因为镭而不是别的,贝里想到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阿米莉亚·马贾。回到开篇我们提到的,1927年10月15日,一群人在一个坟墓前驻足,将已经入土5年的美国女孩阿米莉亚·马贾的木棺从墓穴中抬了出来,准备开棺验尸。

医生们用热水冲洗她的骨头,等骨头风干后,一部分做了火化处理,一部分做了X光片测试。几天后,结果出来了,死者体内存在着放射性物质,每部分组织和骨头都给出了证据,阿米莉亚根本没有“梅毒”,害死她的正是“镭”。

从1928年1月12日 到1928年4月27日的听证会,贝里已经将本案所涉及的证据全部提出。接下来的时间美国镭公司将有机会发表自己的观点,然后本案会作出裁决 。就在这个时候,美国镭公司的律师对法官说,“我在想,如果我们能有时间开个短会,或许就可以早点结束这个听证会”。

他们讨论了什么不得而知,不过后来法官“砰”的一声敲响了小木槌,说道:“下次听证会的时间推迟到9月24日。” 距离9月还有五个月的时间,几个姑娘可能都活不到那个时候,然而,法律高于一切,9月到来之前,任谁也无可奈何。镭公司故意拖延的行为可以说十分恶劣,也许他们盘算的就是希望这几个表盘画工在法庭作出裁决之前就一个个死掉。

媒体在面对这种不公正的状况时义愤填膺,《世界报》上撰文道:“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迄今为止我们所关注到的对正义最恶劣的歪曲之一。”这篇报道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公众纷纷表示希望取消延期,马上开庭,给这五个姑娘一个伸张正义的机会。

此时,姑娘们已经声名远扬,全部都成了知名人物,纷纷接受媒体采访。凯瑟琳·肖布用令人心碎的口吻说:“当我告别人世后,人们将只会在我的棺材板上摆放百合花而不是我喜欢的玫瑰花。如果我能获得赔偿金,能不能给我多放点儿玫瑰花呢?”格蕾丝·弗赖尔也吐露了心声:“仍然活着,并且充满希望,我要面对命运的挑战,要像斯巴达人一样具有战斗精神”“当生命的最后一刻到来时,希望能把遗体捐赠给科学研究事业,这样医学界或许可以找到治愈镭中毒的良方”。

在公众的压力下,9月的庭审可以提前到5月底进行了 。通往正义的路上,已经没有障碍,对于这一点,贝里和姑娘们都深信不疑。

可是,就在贝里忙着为下一次庭审做准备时,电话铃响了,打来电话的是法官威廉·克拉克,他也是贝里的前任老板。

克拉克提议,能否有可能实现庭外和解。虽然贝里对外宣称这场官司一定要打到底,但是私下里贝里也产生过怀疑,法庭是否能及时作出有利于“镭姑娘”们的裁决,这是个未知数。而姑娘们的身体情况每况愈下,就像瓷娃娃一样脆弱。作为律师贝里自然希望获得正义,但是眼下最重要的是姑娘们能在最后的日子里过得舒适。他心想只要庭外和解是公正的,就应该适当考虑。

于是,1928年6月4日下午,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尽管困难重重,但姑娘们还是让公司承担了责任。美国镭公司将一次性支付1万美元的现金赔偿,大致相当于现在的13万美元,此外,每年还要提供600美元的补助金,大致相当于现在的8000美元,并支付过往及未来的医疗费用,以及所有诉讼相关费用 。

美国镭公司虽承担了责任,但始终否认有罪,他们认为公司不存在任何疏忽行为。在他们看来同意庭外和解纯粹是出于“人道主义”,不管这些表盘画工为何生病,公司都希望帮助她们获得康复。

虽然这不是最好的结果,但姑娘们也算是取得了一个相当了不起的成就,她们从来没想过会活着看到这一天。姑娘们非常感激贝里律师为她们做的努力,在经历了漫长的等待和煎熬后,她们终于可以重新享受生活了。有了赔偿金她们可以获得更好的治疗,可以偿还之前欠下的债务,甚至还可以和家人一起去度假旅游。当然,除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好,姑娘们也表示,更重要的是希望这个案子可以为数以百计饱受煎熬的表盘画工提供一个范例。

可是好景不长,1929年,表盘诉讼案实现庭外和解不到一年的时间,美国镭公司就打算毁约。理由是已经过去近一年的时间,姑娘们仍然活在世上,这给镭公司带来了经济上的困扰,姑娘们不仅要定期找医生们看病,还要购买药物,花费过于昂贵 。因此他们对每张医疗账单都斤斤计较。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风言风语,有人甚至认为“镭姑娘”们对美国镭公司采取了欺诈手段,就是为了骗钱。

1929年12月7日深夜,金塔突然陷入昏迷,再也没有醒来 。凯瑟琳的身体情况也在急剧恶化,1933年2月18日晚,年仅30岁的凯瑟琳离开了人世 。

紧接着,1933年9月格蕾丝卧床不起,1933年10月27日,格蕾丝生命的最后一刻到来了。马特兰医生主持了她的尸检工作,在死亡证明上写下:她死于“镭引起的肿瘤,工业中毒” 。

格蕾丝离世时,没有一家镭公司因为害死工人而被认为有罪,如今格蕾丝已经安息,但她的故事还没有结束,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格蕾丝。因为当所有的希望似乎都遥不可及的时候,她仍然选择抗争到底,即使自己的世界已经分崩离析,她依然选择为正义挺身而出。格蕾丝激励了许多人为自身权益而战,其他表盘画工将接过她手中的火把,她们将追随着她的脚步,继续斗争下去。为了赔偿金而战,为了得到认可而战,为了正义而战。

最后,让我们把镜头转向距离美国镭公司800公里以外,位于美国伊利诺伊州的渥太华。美国镭公司发生的一切正在这里重新上演,各种神秘的疾病正在困扰着渥太华的姑娘们,医生无从诊断,渥太华的镭表盘公司故意隐瞒真相。在这样的情况下,凯瑟琳·多诺霍站了出来,她将是带领姑娘们走向胜利的人。

1934年夏天,以凯瑟琳·多诺霍为首的一大群表盘画工提起了诉讼 。她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让目前的一切有所改变,她在法庭上讲述自己是如何变成一个卧床不起的病人,一个照看不了自己孩子的母亲,她甚至把自己下颌骨的碎片都拿上法庭当作证据。

一切的努力都是值得的,1938年4月5日工业委员会主席宣读判决书:“工业委员会发现……凯瑟琳·多诺霍的残疾确实是在她受雇的过程中出现的”,镭表盘公司被判定为有罪,凯瑟琳胜诉 。随后,镭表盘公司几次上诉均被驳回,在1939年10月23日凯瑟琳·多诺霍的这场官司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没有庭外和解,没有法律上的各种阴谋计量,没有律师歪曲事实,一切都公正、清楚、真实,表盘画工们赢了 。

结语

好,这本《发光的骨头》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镭姑娘”们没有白白死去,她们的牺牲以各种方式拯救了成千上万的其他人。

例如,“镭姑娘”们提起的诉讼案最终促成了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的成立 ;曼哈顿计划直接以镭的安全使用标准为蓝本,向员工们发布安全指引 ;多亏了“镭姑娘”们的经历促成了联邦政府对放射性行业的监管,核能才能够安全地应用 。

另外,“镭姑娘”们对医学研究的发展也作出了难以估量的贡献,成千上万的表盘画工都参与了医学研究,甚至死后还把遗体捐赠了出去。科学家们逐渐意识到镭是一种狡猾、顽强的元素,镭和钙的化学性质极为相似,因此,一旦人体吸收了镭,镭就直奔骨骼而去,将骨骼作为最后的沉积点,镭在哪个部位聚集哪个部位就疼,而且镭的半衰期长达1600年,这意味着在去世后的几个世纪里,镭都会在骨头中发出射线,不停地冲击着人们的身体 。

到底有多少表盘画工死于“镭中毒”我们不得而知,但是“镭姑娘”给我们留下的宝贵遗产后人不会忘记。“镭姑娘”的故事细节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在短短30分钟的讲述中无法全部展现,如果你对这段历史感兴趣,不妨找来原书细细品读。

《发光的骨头》读书心得:镭姑娘们的悲剧故事揭示了工业时代对工人安全的忽视,她们勇敢抗争赢得权益,虽结局令人扼腕,却推动了职业安全立法,为后世工人健康权益保障奠定了基石。

《翦商》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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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青年历史学家李硕的《翦商》,副标题是“殷商之变与华夏新生”。

西周对于商朝的征服和取代,是古老的华夏文明初创期的一个重要节点事件。虽然遗留下来的历史资料极其有限,但这场历史变故,却通过《封神演义》等民间文学与传说,而变得家喻户晓。故事的内容,也非常贴合中国乃至全世界各个文明中普遍存在的主题:英明的领袖率领勇士,在神明的协助下,奋起反抗昏庸残暴的旧王朝君主,最终将其推翻,给世界带来了安宁与和平。

不过,本书作者李硕指出,刨除神话传说的成分,西周对商朝的取代,不仅仅是中国古代历史上一场简单的王朝政权更迭,更是华夏文明史上里程碑式的革命。商王朝的秩序与文化,在后世的中国,并未留下太多影响与痕迹,反而是替代它的周,系统构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性格和社会秩序架构,这在漫长悠久的中华文明发展史上,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

如果我们回顾中华文明的早期阶段,就会发现,在今天中国境内的各个区域,无论是商王朝,还是周人文明和其他族群,都显示出生机勃勃的特性,它们各自发展,彼此竞争,让中华文明未来的发展充满了多种可能的选择。当最终的胜利者诞生,以自己的文化性格统一所在地区之时,也是文明迈向成熟的标志。所以,西周对商的替代,也可以被看作中华传统文明迈向成熟的标志。自此之后,中华传统文明演进的路径就被大致锁定,按照周人开辟的道路,稳步向前。可以说,直到今天,这场变革对我们的影响,依旧存在。

在写作中,作者李硕同时借鉴了包括甲骨文在内的各种古代文献、历史著作以及出土文物,努力把这一段充斥着神话传说与推测的历史,变得立体丰满:商朝灭亡的真正原因,并不是末代君主商纣王个人的残暴失德,而是支撑整个商王朝统治的活人祭祀与对外征伐,激发了周边部族的反抗。最终,相对弱小的周人部落发出了致命一击,完成了革故鼎新的壮举。

由于商周之变发生的时代,华夏文明还未诞生后世标准的“信史”,大量历史粗线条轮廓之间的空白,需要作者用侦探一样的情景复原能力和想象力去填充。所以,本书作者李硕的很多观点和结论,也还需要时间和相关学科发现的进一步检验。但无论如何,这是一本难得的,充满想象力的跨学科历史著作,值得推荐给大家。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 ,为你简要介绍下本书的内容:首先,我们来回溯下商王朝与商人的历史,复原下它独特而残忍的宗教祭祀文化与扩张传统的起源。其次,我们再顺着作者李硕的研究与叙述,来回顾下周人在今天的陕西,如何崛起壮大。在第三部分中,我再来为你简单讲讲周人是如何通过联络盟友,壮大实力,实现了灭商的壮举。最后,在结语中,我再为你梳理下本书的梗概,以及西周建立后,如何有步骤、系统性地巩固了自己的统治,并且改写了华夏古老文明的基因与性格。

第一部分

1959年,我国考古学家在安阳殷墟,发掘出了一座特殊的墓葬坑,经过多次发掘发现:墓葬坑被分为3层,一共埋葬了73名死者。 根据对遗骸的分析,死者包括成年人、青年,甚至婴儿;他们并不是自然死亡,而是被分成三批处死,尸体上被覆盖以朱砂粉、掺杂着炭灰的土壤和粟米。另外,墓葬坑里还有大量的青铜器和被打碎的陶器。根据青铜器上镌刻的铭文,这些死者是商朝末年,居住在殷都的贵族戍嗣子一家。戍嗣子一家遭遇灭门惨剧的原因,很可能是他生前触怒了纣王,从而被残暴的纣王当作向神明献祭的祭品——人牲,而惨遭屠杀。考古学家和历史学家分析说,根据商人传统的宗教理念,被献祭的人牲,身份越高,就越能取悦神灵和祖先。

更恐怖的是,在殷墟遗址的各个地点,考古学家已经发掘出一千多座规模不一的人祭掩埋坑,基本每个坑里,都有十名左右的遇难者遗骸。从这个数字,我们今天可以推算出,这种残酷的杀人祭祀传统,在商王朝时代的流行程度。

在司马迁的《史记》以及其他历史著作和民间传说中,纣王,作为商王朝的末代君主和历史上有名的昏君,性格残暴、喜好杀戮,对自己属下的贵族大臣也毫不留情,而戍嗣子全家遭遇的悲惨命运,也成为历史上纣王真实暴行的一个有力证据 。然而,纣王的残暴,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商王朝的宗教祭祀的固有习俗,后人对这种血腥传统知之甚少,才会把它归咎于末代君王的性格缺陷。

在一般人的印象里,商朝是我国古代史中一个文明高度发展,生机勃勃的时代,但为什么会有如此残忍的一面?实际上,在人类不同地区文明的早期阶段,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以人作为祭祀品,取悦神明的习俗,这很大程度上,是由人类早期宗教信仰的特征所决定的。以我们中国境内为例,从新石器中晚期,也就是距今大约6000年前开始,在黄河和长江流域的各个早期文明遗迹中,就开始出现了人祭行为。随着这些早期人类聚居地演化成最早的邦国,人祭行为的规模也逐渐变大,终于在商朝登峰造极。

建立商朝的商民族从哪里来?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们迄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在本书中,作者李硕认为,一些中华文明早期的历史记载,虽然近乎神话,但至少包含了一些可能的线索。在《诗经》里,商民族的祖先,是一位名叫简狄的女子,她在野外吞噬了一枚来自神鸟,叫玄鸟的卵,于是生下了儿子契。

契是一位能干的部落领袖,他后来率领自己的亲属和部众,脱离了母亲的部族,来到今天河南境内的商丘定居。于是,这个新生的部落,就依据地名,称自己为“商人”:他们崇拜的图腾是鸟,侍奉的最高神明,叫帝,皇帝的帝。在传说中,从第一代首领“契”到灭掉夏朝,建立商王朝的成汤,商人一共有14任部落领袖,先后迁移居所达八次之多。总体来看,商人的迁移方向,是一路向北。

说到商人安身立命的特长,是游牧和贸易,这也是为什么直到今天,做买卖的,也会被称为“商人”。当然,在当时的历史阶段,这种迁移并不是一帆风顺与和平的,沿途必定和遇到的部落产生过各种流血冲突。

商朝取代夏朝之后,立刻显示出了一种截然不同的风气。作者李硕介绍说,开国二百年后,商王朝的统治疆域,已经是夏朝的十倍以上,从这个层面来说,商才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王朝”。

首先,商王朝堪称上古时期的“基建狂魔”。在暂时保留夏朝的都城二里头的同时,商王朝立刻开工修建了两座全新的中心城市,分别位于今天的河南偃师和郑州,它们都有高大的城墙、宫殿,以及兴旺繁荣的居民住宅区和手工业作坊,寿命都有两百年左右,是商代前期的统治中心。

此外,商民族在迁徙之余,逐渐发明了自己的文字,这套文字不仅用来交流与记事,也被刻在龟甲和其他兽骨上进行占卜,这就是我国最古老的文字“甲骨文”。

随后,商王朝开始了迅猛的对外扩张。由于自身多次迁移,又擅长贸易,所以商人对于早期中原核心文化区,以及周边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商朝的军队,可以做长期行军,远征遥远的周边部落,往返一次要花费几个月之久。另外,商人进一步发展了青铜铸造技术,也带来了粟和小麦,让自己的农业作物生产结构,更为均衡多样化。先进的农业和冶炼技术,意味着商朝军队能够拥有碾压对手的兵器,以及支持更多人口和兵员的粮食,所以,商王朝的势力,很快就扩展到了山西和湖北境内。

大约从开国后七十年起,在偃师和郑州这两座早期商朝中心城市里,就出现了宗教祭祀中大规模杀戮活人为祭品的行为。 作者李硕综合了现有考古和历史学研究成果,得出结论说,在当时的社会文明水平下,人祭,是一种快速构建族群自我认同的宗教仪式。简单来说,使用活人做祭祀的一方,是作为统治者和霸主的商人族群,而被当作祭品,被牺牲的,则是被征服和统治的一方,也就是身份低下的“外族人”。通过战争征服周边民族,再把战俘当作祭品献给自己的神明和祖先,这种行为同时是商民族显示自身优越性和统治资格,获取神明保佑的方式。

和后世大多数宗教不同,商人的世界观和宗教道德观非常独特,他们认为,世界是冷酷的,充斥着暴力和不确定因素,自己信奉的鬼神和祖先,只会和自己沟通,它们没有明确的善恶观念,会随时随意给人类降下灾祸。所以,为了让鬼神和祖先满意,必须频繁开展宗教祭祀活动,以活人作为奉献,才能让它们满意,继续庇佑自己。

王朝的扩张,必然给早期国家带来更多的征战和行政管理工作,所以客观上必须增强王权,让新兴的早期国家如同身之使臂,统一协调行动。在这种情况下,代表世俗行政管理的王权,也就逐渐压制了代表神权,掌控宗教活动的祭司集团。所以,商代的活人献祭仪式,也逐渐被王室所垄断。可以说,人祭和战争,成了维系商王朝统治和权威的两根支柱,扩张战争带来了更多的俘虏,而源源不断地将俘虏作为献祭的牺牲,则保证了商王朝在统治和战争中继续获得神明和祖先的保佑。

根据《史记》记载,到了第十任商王仲丁统治期间,商朝内部发生了一场旷日已久的内乱,被称为“九世之乱”。 最终,第十九任商王盘庚决定,把都城前往殷都,也就是开头我们提到过的位于河南安阳的殷墟。所以,商王朝历史的后半段,也就是大约两个半世纪的时间,商朝也被称为“殷商”,或“晚商”。

商王朝之所以在存续的五六百年里,能持续保持对外扩张,压制周边部落的势头,主要在于两次重大的技术输入。第一次,是我们刚才谈到的青铜器制造技术,而发生在晚商的第二次技术输入,主角则是战车,就是轻便的双轮马车。 战车,最初诞生在公元前2100年左右的南俄草原,也就是今天的哈萨克斯坦境内,那里的游牧民族驯化培育出了更高大、奔跑更迅捷的马匹,并设计出了轻便的辐条式车轮。稍后,在欧亚大草原上,一种使用多种木料制成,威力更大的弓——复合弓也出现了。战车和复合弓的结合,顿时掀起了一场军事革命,能够迅速掌握这两项技术的文明,就能在战争中拥有碾压性的优势。

2001年年初,考古工作者在殷墟发现了一座贵族墓葬,墓主人是一位在对外战争中阵亡的贵族男性,根据出土铭文,他的氏族被称为“亚长”。在墓葬中,考古学家发现了大量的青铜兵器,比如长矛、戈、大刀,以及被称为“钺”的青铜大斧和青铜铸造的箭头。另外,墓里还有六件战车上用于操纵缰绳、解放双手的用具,叫“弓形器”,这说明墓主人麾下,至少拥有六辆马拉战车。

当然,在“亚长”的墓穴中,也有被杀死后强迫殉葬的人,人数多达15名。其中有一名女性,很可能来自“东夷”,也就是今天的山东地区。这说明,“亚长”可能生前参加过商王朝远征东夷的战役,带回了一些俘虏,最终在“亚长”的葬礼上,这些人被杀死作为陪葬 。

第二部分

在第22任商代君王武丁继位之后,商王朝的对外扩张,很快就迎来了一轮全新的高峰。这一次,扩张的主要方向是西方的晋南和关中盆地。对于新近征服的地区,不仅要选派贵族,建立诸侯国领地来实施统治,也要对新近征服的各部落进行怀柔,把他们变成商王朝的附庸,平时交纳贡品,征战时出兵支援。

1985年以来, 考古学家在今天西安市灞桥区的老牛坡,发现了一座规模巨大的商代城市遗址。根据出土文物和甲骨文综合判断,这里很可能就是商王武丁分封的诸侯国“崇国”的首都。崇国的统治者,爵位为“侯”,也被称为崇侯。第一代崇侯,名字叫“虎”,老虎的虎。

说到这里,可能看过《封神演义》的用户都能想到,在小说里,商纣王手下有一个助纣为虐的奸臣,就叫崇侯虎,曾经为纣王修建鹿台。在《史记》中,也正是因为这个崇侯虎的诬告,让纣王决定把周文王周昌囚禁在羑里。当然,根据今天的考古发现,崇侯虎建立崇国的年代,在商王武丁时期,比周文王早了将近两百年。诬告周昌的那个崇侯,可能是他的子孙,不过由于崇侯虎的名气太大,所以在后世历史记载和民间传说里,也就直接用崇侯虎来指代历代崇侯了。

崇国的作用,在于充当商王朝抵御外来入侵的盾牌和对外扩张的桥头堡。崇国建立后,就为商王立下了一件大功,那就是招降了一个北方的山地部族。由于生活在今天陕西周原地区,而被称为周人。然而崇侯和商王没有想到的是,这个自称为“周”的部落,最终变成了灭亡自己的掘墓人。

周人的祖先,是当时华夏文明核心地带外围,被视为“野蛮人”的羌民族。证据就是,在传说中,周部落有位女性祖先,称为姜嫄。“姜”这个姓氏原本的含义,就是羌族女性。

近代的考古发现,也印证了《史记》中周人早期的活动足迹。在商朝前期,商朝的军队在军事扩张中,就打到了周人的栖息地,为了避免征服带来的杀戮,周人的祖先曾经被迫向北迁移, 到了今天咸阳长武县附近的碾子坡,通过贸易,用牲畜向商朝换来了各种生存必需的商品和青铜器制造技术,直到纣王的曾祖父武乙继位,周人才重新返回了周原定居。

综合《诗经》《易经》等文献的记载,这次回迁的原因,可能就是崇侯对周人进行了招安。周人的首领亶父,还在崇侯的安排指引下,在周原朝见了前来巡视的武乙。从此,周人,就成为商王朝在西部边疆的附庸。

作者李硕总结说,商人与周人的文化性格,截然相反。商人的性格直率冲动,思维灵敏跳跃,行动大胆,对自己有无比的自信。但周人的性格截然相反,长期作为商朝附庸,在夹缝中生存的他们隐忍含蓄,谨慎小心,注重集体,警惕一切来自外界的变化,总是担心忧患和灾难会不期而至。 后来,随着商周之变,周人的这种性格特征,也就变成了中华民族性格的重要组成部分。

虽然《诗经》曾歌颂亶父早早就有了取代商朝的志向,所谓“居岐之阳,实始翦商”。但这只不过是一种后世的美化。周人非但没有正面挑战商朝的实力,而且还为了获得了商王的认可,要肩负沉重的义务。这种义务就是,定期捕捉周边的羌人,献给商王,用来作为活人祭祀的牺牲。

虽然商代的甲骨文献,已经随着商朝的覆灭而被销毁殆尽。但对于这件事,《易经》中还是留下了诸多记载。比如,一个“孚”字,就在其中频频出现。后世的甲骨文研究专家就考证说,这个孚字,在甲骨文中,形状如同一只手抓住一个儿童,和俘虏的“俘”,其实是同一个字,意思是俘获,而且特指捉来用作献祭的人。而作者李硕认为,“孚”字之所以在《易经》中频繁出现,就是周人需要经常占卜,来预测每一次出征作战的手气,目的是尽量多抓俘虏,献给商王。

在这种为宗主持续掠夺人口的战争中,周人的实力逐渐壮大,也逐渐变得骁勇善战。亶父的儿子季历,甚至能迎娶一位来自商朝的公主作为妻子。虽然这位妻子不是血统高贵的王族,但说明,周人渴望通过联姻,借势立威,接受商朝的教化。

一转眼,时间已经来到了周文王周昌在位的时代。根据陕西周代遗址出土的甲骨文显示,此时,由于周人的地位不断上升,文王不仅能够觐见前来巡视的纣王,还获得了押送俘虏前往殷都的机会。

在殷都,周文王从商朝贵族那里,学习到了一种当时的高科技——六十四卦占卜技术,也就是易卦。和传统的甲骨占卜相比,易卦只需要使用几十根草棍进行数字推演就可以,相对简单。 在此基础上,文王试图自行发展出一套更完善复杂的预测体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殷都居住了一段时间后,他就被纣王投入了羑里监狱,差点也沦为被献祭的活人祭品。

前面已经提到过,周文王这场牢狱之灾,是由于崇侯在纣王面前的诬告,但真相究竟如何,现今已经无法考证。作者李硕根据甲骨文资料,提出一个解释,说文王因为主动结交了当朝贵族,纣王的叔叔箕子,可能卷入了商王朝内部的权力斗争,因此招来了灾难。

周文王在监狱里待了多久?古代文献中说法不一,有的说三年,有的说七年。后世一些思想家还称赞文王在监狱中镇定自若,坚持完成了《易经》的写作。但实际上,真实情况可能是,由于身处监牢,又不断目睹同监狱的囚犯被当作祭祀的牺牲品,文王就对自己的未来产生了深深的忧虑。而人在这个时候,往往会拼命地寻求对命运的掌控感,哪怕是一丝也好。这种恐慌,很可能是文王在监狱中努力写作和频繁占卜,进行验证的最大动力。所以,《易经》中“坎卦”和“困卦”的内容,大多与牢狱生活相关,估计也来自文王在囚禁中的所见所闻。

不过,周文王的最终获释,和他日夜不停地占卜关系不大,却要归功于周人贵族的上下打点和游说。根据《易经》的记载,得悉父亲被囚禁后,文王的儿子们也来到殷都,到处找关系,力争让父亲获释。

有意思的是,《封神演义》里著名的反派,被后世描绘为狐狸精的苏妲己,可能还为文王的获释出过一份力。作者李硕从《左传》和《史记》里分别发现了一段史料:苏妲己,是商朝附庸小国苏国的公主。纣王讨伐苏国,苏国国君被迫降服,把她献给了纣王。在周武王灭商后,苏国的国君苏忿生,还得到了武王的重用。作者李硕分析说,有一种可能,就是文王的家人,通过苏国国君的关系,贿赂了妲己,最终见到了纣王,献上了各种珍宝和贡品,促成了文王的获释。另外,商朝灭亡后,纣王的儿子武庚继续留在殷都,担任周朝的附庸,治理降服的商人。而这个武庚,很可能也是苏妲己的儿子。

文王获得自由后,又发生了两件事情,坚定了他灭亡商朝,取而代之的决心。第一件,是他从自己苦心创造的《易经》占卜体系中,得出一个结论:世间万事万物的规律,都是周而复始的。既然曾经弱小的商部落,可以取代夏朝,变得无比强大,那么同样,眼前强大的商王朝,也可以被相对弱小的反抗者所推翻。另外,鬼神不可能无限庇佑一个固定的王朝或者部族,它们随时可以更换垂青的对象。

而第二件事,就是儿子伯邑考的惨死。读过《封神演义》的用户可能都知道,在小说中,伯邑考因为拒绝了妲己的勾引,而被后者诬陷,从而让纣王下令,把他做成了肉饼赏赐给文王,强迫他食用。然而,作者李硕认为,在历史现实中,真相却是,纣王一方面为了笼络文王,给了他一个“方伯 ”的外围诸侯头衔,但另一方面,纣王又按照商朝血腥的人祭宗教传统,举办了一场高规格的祭典,作为册封仪式的组成部分。在祭典上,纣王下令杀死了身份高贵的伯邑考,当作祭品,然后命令全体参与者分享。无疑,周文王本人和其他在殷都的亲族,都被迫参加了祭典,行礼如仪。

第三部分

在这场血腥的祭典完成后,纣王允许周文王父子返回封地,继续为自己效力。不过,在离开之前,文王在殷都遇到了辅佐自己完成灭商大业的重要人物。听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说:“姜太公出场了!” 没错,不过由于商周之际,历史资料的缺失,我们对他早年的经历所知不多。姜太公,他的姓名叫姜尚,又叫吕尚。前面说过,姜这个族姓,是羌民族特有的。但在当时,族姓只能称呼女子,不能用于男子,所以姜太公,应该属于羌人中的某个吕氏部落。在《史记》里,司马迁说姜太公的故乡在东海,也就是今天的山东,这其实是一种误传,原因是西周建立之后,立下了卓越功勋的姜太公被册封到了山东,所以误导了司马迁。

那么,在遇到周文王的时候,姜太公在干什么呢?史书上说,他在殷都当屠夫,在当时这是个非常低贱的职业。我们前面说过,为了祭祀鬼神和先祖,商王要频繁地举办各种祭典,祭典上的牺牲,除了活人,还有大量的牲畜。1986年,考古学家在殷墟宫殿区附近,发现过一个巨大的废弃骨料坑,里面全是猪牛狗等动物的骨骸。这些骨骸,就是历代商王祭祀的遗物。同时,在骨料坑旁边,还有一些小型墓葬,墓主人,可能就是这些从事屠宰工作的人。

作者李硕分析说,在《易经》“暌卦”里,有一段混乱和诡异的记载,仿佛描述的就是文王和姜尚在殷都屠宰场附近的街巷中相遇的场景。虽然细节不得而知,但姜尚和文王一见如故,并达成了共识。姜尚的女儿邑姜,成了文王之子周发 ,也就是后来的周武王的妻子。作为交换,姜尚不仅要为文王未来的军事行动出谋划策,还要回到自己的故土,去游说自己的羌人同胞,参加文王未来的反商军事政治联盟。

在一起返回周国领地后,姜太公就开始紧锣密鼓地开展工作。作者李硕说,姜尚为文王提供的用兵权谋,虽然在史书上没有记载,但他作为卓越的军事谋略家的形象,却由此定型。后世战国秦汉时代问世的一些著名兵书,比如《六韬》《太公兵法》,都被假托出自姜尚的手笔。

同时,为了让自己的部众和盟友相信,反商大业,是得到鬼神眷顾的,所以周文王在这个时段,还进行了一场宗教宣传活动。毕竟,打仗,首先需要一场彻底的动员。于是,文王推出了一位全新的神:“上帝”。这个概念,本身来自商人的宗教系统,但文王宣称,“上帝”是独一无二、全能的至尊神,不仅仅是商王朝的保护者。“上帝”,居住在天界,俯瞰人间,听取人们的祈祷和呼唤,会奖励保佑那些符合自己道德标准的人,而惩罚背弃那些作恶、违背自己意志的人。

文王这种苦心塑造的宗教体系是什么样子的?在《诗经·大雅》里有一首“皇矣”,就说得非常直白:这位“上帝”能够和文王进行沟通,发布指示,从而让文王和血缘家族,也有了某种神圣的色彩。李硕说,只有这样,文王才能说服自己的部民和盟友,坚定地追随自己。

随后,周就开始了频繁的扩张。根据《史记》的记载,有了纣王赏赐的“西伯”头衔,文王就成为一方霸主,能够仲裁周边小国之间的争端,又出兵讨伐,吞并了密国、黎国、邘国等小国,还灭掉了商的重要西方屏障崇国。其中,邘国位于今天的河南沁阳,这里距离商朝的殷都,直线距离只有200多公里。

灭亡崇国的第二年,年迈的文王去世,继承者是他的儿子,武王周发。此时的周,已经占据了整个关中地区,可能还有晋南和河南的一部分,国力强大。

那么,纣王为何对周的扩张听之任之?毕竟,从武王继位到灭商,间隔只有短短的四到五年。

由于缺乏足够的文献记载,后代的学者只能进行各种推测,比如纣王正在忙于讨伐南方的当地部落,并且深入到了山东南部甚至江苏一带。这场规模庞大的远征,肯定投入了商朝相当大的兵力与其他资源,起因并不仅仅是因为纣王好大喜功,而是因为当时中原产生了异常气候变迁,气温下降,严重影响了商人赖以为生的农耕与畜牧业,也许纣王也想和先祖盘庚一样,将统治中心向南迁移。

正是因为规模庞大的南征,使得商朝核心统治区内兵力空虚。所以周武王在继位后第二年,就发动了征讨纣王的军事行动,公开决裂。周国的大军沿着豫西古道前进,抵达了洛阳北部黄河边的重要渡口孟津。根据《史记》的记载,周武王在这里会盟各方诸侯,前来呼应的有八百家之多。当然,这是在用春秋时代的场景来进行想象比附。实际上,这些所谓诸侯,也都是新石器时代的各种原始部落,每个部落人口不过数千,能提供的兵力也就是区区数百。

周军在孟津停留了相当一段时间,可能是在造船准备渡河,顺便等待赶来的其他盟军。到了一月初,武王的大军就开始渡河。据说,船只行驶到河中央时,有一条白鱼跳进了船舱之中,武王亲手用它祭祀上天,祈求战胜;而渡河之后,又有耀眼的火光从天而降,停留在武王的帐篷上方,变幻成红色的飞鸟形状。这一切,都被看作大吉大利的象征。

此次出兵,也许是因为武王觉得兵力尚不足灭商,所以并没有攻向殷都,而是铲除了一些商朝的附庸,随后武王就班师回朝。但作者李硕分析说,在当时的殷都,宫廷内斗已经激化,很多商代高级贵族相信,纣王已经不能正常履行统治的职责,可能已经在酝酿政变,从而导致比干这样的重臣,被纣王变成了祭祀牺牲,以残忍的方式杀害,甚至一部分人干脆直接出逃,投奔武王。

于是,在孟津会盟后的第二年,也就是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再次起兵东征,这一次声势更加浩大:根据《史记》记载,连同盟军在内,武王麾下兵力有四万五千人,战车三百辆,一路势如破竹。在二月二十一日晚间,武王的军队就到达了殷都南郊的牧野。

次日,决战降临。周军面对的商军,据称达到七十万人,这无疑是一种过度的夸大,但商军的实际兵力,应该是占优势的。据说,面对敌众我寡,年过六十的太公姜尚首先率领部下,以必死的决心,冲向敌军的阵线,然后武王本人也率领三百辆战车倾巢出动,跟随在自己的老师后面作为增援。

然而,神奇的剧变发生了:商朝大军突然崩溃瓦解,并开始自相残杀。后世对这种奇怪的现象有各种解释,比如此刻的商朝大军主力还在南方,这支仓促组织的部队,大多是卑微的奴隶,他们对纣王的统治早就心怀不满;又有学者说,商朝军中已经有一些人与武王做好了约定,里应外合,倒戈相向。总之,预计漫长的战斗,在一个上午就宣告结束,纣王兵败如山倒。在逃回殷都之后,他登上了鹿台,把宫殿里珍贵的宝物齐聚身边,然后自焚而死。

在后人看来,纣王的死,是一种穷途末路下的无奈,但作者李硕说,按照商代的宗教理念,这是战败的纣王进行的最高规格祭典,他把自己作为牺牲,奉献给了鬼神和先祖。

结语

好了,这本《翦商》的主要内容,就大致为你介绍到这里。本书作者李硕综合了包括甲骨文在内的各种古代文献与历史记载,以及考古学研究报告,努力还原了商周之变,这个中国古代历史上重大事件的全过程。作者的笔触,如同一部高精度的电影镜头,带领我们掠过了千年的时光,从规模宏大的商朝殷都,再到周人栖息的莽莽周原,展示了商人和周人这两个性格与习俗截然相反的部落,各自崛起与争霸的全过程,重演了一部3000多年前,中华文明早期的史诗画卷。

作者李硕说,牧野之战的胜利,虽然让武王的大军能够进入殷都,但这仅仅只具备某种象征性意义。之后,刚刚建立的西周王朝,耗费了漫长的时间与精力,才对商王朝旧有领土实现了有效控制,重新安置了商王朝数量众多的遗民,并出台了全新的宗教、政治与社会制度。可以说,商周之变,不仅是中国上古历史上一次重大的王朝更迭,更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最重要的升级重置。

根据史书记载,在灭商的第二年,周武王就骤然去世,享年四十五岁。武王的弟弟周公旦,成为摄政大臣,辅佐年幼的周成王进行统治。 可以说,周公旦,是西周政治与社会制度的首席设计师。

周公主政的前三年,主要是平定了一场周王朝内部贵族勾结商朝残余势力的叛乱,随后,开始分封周王的亲族与灭商的功臣到各地当诸侯,防止商朝势力死灰复燃,巩固周王朝在各地的统治。这就宣告了西周至春秋战国时期最为重要的政治制度“封建制”的诞生。

其次,为了彻底向天下宣布,神明也遗弃了被灭亡的商朝,周公实现了武王的遗愿,拆毁了殷都,并在原有的都城镐京之外,营建了第二个都城洛邑,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洛阳。1963年,在宝鸡,考古学家们发现了一件古老的青铜器何尊,上面的铭文里,有一句“余其宅兹中国”,意思是“我就要居住在这里,这里就是天下的中心”。这也是“中国”这个支撑中华民族文明的核心概念,第一次出现在历史文献中,尽管它当时的定义,还仅仅只限于西周王朝能够直接统治的河洛与关中地区。

根据文献资料显示,周武王曾经想过,在洛邑建成后,按照商代习俗,将大批商朝遗民作为牺牲,奉献给神明,来保佑新都城的长治久安,但周公并没有遵从这个决定。在周公看来,如果这样做,首先是一种无法接受的残忍,会失掉商朝遗民的拥戴。其次周代的新宗教观念还没有完全成型,而商朝那一套人祭宗教理念,也不能被重新拿出来使用。所以,他提出,治理天下,固然要敬重神明,但世俗的规范也必不可少。这个周公构思的规范,就是构建日后中华传统文明的关键概念“德”。

在周公乃至后世的历代王朝统治者眼里:德,是所有人在世间生活都必须遵守的道德伦理原则与秩序,包括中正谦逊、宽宏温直等等。天上的神明,会不问身份和种族,保佑所有“有德”之人,遗弃惩罚那些失德之人。

所以,在洛邑新城的落成典礼上,往日恐怖的集体人祭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仅仅是猪牛羊这些寻常动物。在各种周代文献记载中,几乎所有关于商代人祭宗教传统的记载也都被仔细抹去,那种残酷的行为,被重新解释为纣王个人的残暴。同时,周代王室贵族还被鼓励和商代贵族遗民通婚,通过这种柔性文化融合,消除潜在的反抗隐患。

自此,周朝所开启的礼乐文明,逐渐取代了商朝以人祭为基础的鬼神文化;由周公首创,孔子发扬光大的人本主义精神,也代替了商朝几百年来的宗教神秘主义。两者叠加在一起,成为支撑中华传统文明的基石。

《翦商》读书心得:本书通过甲骨文等史料,揭秘商周之变,展现商朝血腥祭祀与周人崛起之路。商周文明碰撞,华夏新生,揭示了古代政治权力斗争与文化演进的深刻复杂性。

《大运河漂来紫禁城》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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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大运河漂来紫禁城》。要是你对故宫、北京、大运河、传统文化感兴趣,那你一定要听这本书。

提到紫禁城,无非就是帝王的家,规模宏大,那么多的建材是从哪儿来的?今天这本书会告诉你,紫禁城不是就地取材造出来的。那规模浩大的建材,原来都是通过大运河走水路运到北京的。最终和砖瓦木材一起出现在北京的,甚至还有北京烤鸭。这本书讲述的就是这个近乎神迹的运输和建筑的故事,以及大运河的历史。

说到大运河,大部分人的第一反应不是隋唐大运河,就是京杭大运河,但其实完整的概念叫“中国大运河”。它由隋唐大运河、京杭大运河和浙东运河三部分组成,开凿到现在已经2500多年了。

运河,其实就是人工开凿的河道,简单说就是人工河。中国大运河全长3000多公里,相当于从北京开车去乌鲁木齐的距离,是世界上最长的人工河。这条人工河,流过全国三十多个城市,连接起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大半个中国沐浴在大运河的滋养中。

两千多年下来,中国大运河越流越宽,它承载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交通、经济、水利、文化,包罗万象,整个中国顺着河水,万物生长。看完这本书,你就会知道,运河除了能运输建材,还能输出文化。比如,《清明上河图》、京剧、相声、四大名著,这些传统文化中的璀璨明珠,在诞生的过程中都和大运河有关。

这本书的作者是单霁翔,以前当过故宫博物院院长,他应该是知名度最高的“故宫看门人”了。但这样的知名度,也让很多人把对他的印象停留在了故宫里。其实,这些年他还在做一件很重要的工作——助推中国大运河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从2004年起,单霁翔为大运河申遗奔走了十年,直到2014年申遗成功。申遗成功,标志着中国大运河的普遍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了世界专业机构的认可。

单霁翔喜欢写作,到现在他一共写了七十多本书。退休后,他终于有工夫可以好好写写以前没空写的素材了,这本《大运河漂来紫禁城》就是他最想写的书之一。不看这本书,你可能不会想到,紫禁城的建设难度竟然比我们想象得还要复杂百倍,你也可能想不到,你每天都在消费的文化产品,竟然跟看似八竿子打不着的大运河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本书里,藏着很多滚烫的冷知识。

大运河是波澜壮阔的,这本书也是。接下来,我分两个部分来为你解读这本书,带你看看这本书里最值得关注的两方面内容。在第一部分,我们先来说说大运河对紫禁城和北京城的影响。在第二部分,我们再来说说大运河对传统文化的影响。

第一部分

我们先来看第一部分内容,大运河对紫禁城和北京城到底有什么影响?

要聊紫禁城,就得从头说起。1403年大年初一,明朝第三个皇帝朱棣启用永乐作为自己的年号。当时明朝的首都是应天府,也就是现在的南京,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登基后在南京建了一座雄伟的宫殿,就是后来的南京紫禁城。

朱棣对北京的感情,比对南京深。当时的北京还叫北平,只是大明王朝的一个布政司,相当于现在的省政府。那里没什么人,天气恶劣,经常刮大风。但朱棣却和这飞沙走石的北平感情很深,他11岁时被封为燕王,就住在北平。1403年,朱棣已经做了皇帝,正月十三这天,有大臣在朝堂上提出一个大胆的建议,说北平既然是皇上的龙兴之地,应该把它立为陪都。这话说到朱棣心里去了,几个时辰后,圣旨就下来了,北平改名北京,成为陪都。

北京成了陪都,朱棣还没过瘾,1406年,朱棣又宣布,在北京,仿照南京紫禁城,建一座新宫殿。没错,这就是北京紫禁城。

盖房就得有建材。古代建筑的主体是砖石墙加木结构,最主要的建筑材料就是砖瓦和木材。朱棣派出亲信跑遍全国,为这项世界级的大工程找砖瓦木材。我们现在很难想象,修建紫禁城,光备料工作就持续了近十年,备料和现场施工全算上,一共用了十三年,紫禁城才盖完。

单霁翔在书里详细讲述了各种建材的运输故事。建材里最难运输的,是石料。汉白玉是紫禁城里用得最多的石料,金水桥和各种石阶、石栏,都是用汉白玉做的。汉白玉的主要产区离北京倒是不远,就在京郊,房山、门头沟就有。

紫禁城的三大殿,南北两面都有巨大的丹陛石,丹顶鹤的丹,陛下的陛。这些丹陛石就是用汉白玉雕的,里边最大的一块儿长16米,宽3米,重250吨,相当于60多头大象的重量。就是放在现在,运这么大一块石材,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光是把这块巨石从山里开采出来,就用了一万六千人。接下来,该怎么把巨石运到紫禁城呢?聪明的古代工匠想出一个妙招,他们在冬天运输,泼水成冰,用粗绳子拖着巨石在冰道上走,利用冰道减少阻力。听起来轻松,其实很悲壮,走的是人海战术,两万多名工人,一千多头骡子,每一里地挖一口井。他们沿途一路泼水,一路喊着号子,用了28天,把巨石从京郊拖进了紫禁城。你仔细想想冰道这个主意,是不是跟运河有一点相似?

好的石料北方就有,但好的木料就得去南方找了。朱棣派出去的人去了四川、湖南、湖北等地,钻进深山老林,那儿有适合修建宫殿的珍贵楠木。为什么非要用楠木呢?因为楠木纹理直,结构密,不容易变形、开裂,最长能长到30米,是盖房的首选。可是山里环境险恶,有猛兽,有瘴毒,还容易迷路,去砍树的人动不动就会把命贴进去。当时有句话,说这绝命砍树之旅是入山一千,出山五百。后来太和殿里的大柱子,就是用这些绝命楠木做的。

那么这些顶天立地的楠木,是怎么走出大山,最终运到紫禁城里的呢?泼水成冰当然是不管用了。庞大的紫禁城建设项目需要一种时效更长、效率更高的运输方式。于是,大运河就派上用场了。

首先,这些珍贵的木材需要先出山。这不容易,但古人有办法,他们先把木材运到山沟,再编成巨大的木筏,你可能会想,这木筏再大能有多大,不就是个筏子吗?但其实,这木筏的大,远远超出你的想象,最长的长达1000米,相当于40节火车车厢那么长。

木筏编好后,他们就等着,等下雨,雨季一到,涨水时,使劲儿把木筏推进河里,顺流而下,进入运河,漂到北京。明朝时的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在日记里写过运河运木材这事,从日记里看得出来,就算有运河,运输也不简单。

这些巨大的木筏是靠运河沿岸的几千名纤夫一步一步拉着往前走的,木筏后边还拖着其他木料。纤夫的活儿不轻松,每天要拖着木筏走五公里。这些木材从四川运到北京,起步就得两三年,费事儿的得四五年。每根大梁的成本,全算上,是3000两银子。当时的布政使,一年的工资全加起来,才288两银子。换句话说,这一根木头的运费,能顶当时一个省级干部十年的工资。

运河运木材这事儿,在北京很多地方都留下了历史痕迹,通州现在还有个村叫皇木厂村,当年运河把木材从南方拉过来,就是先存放在这个皇木厂的。

解决了石材和木材,接下来就该找砖了。盖紫禁城,用得最多的建材就是砖。紫禁城里主要用两种砖,青砖和金砖。

青砖大部分来自山东临清。为什么选这么远的地方烧砖?临清被选中,当然有它的过人之处。首先,烧临清贡砖用的土是来自当地运河里的淤积土,富含铁质,细腻,杂质少。烧贡砖用的水也不一般,用的是当地的卫运河里的水,清澈无杂质。这么看,运河真是在方方面面都滋养着紫禁城。

好土加好水,肯定出好砖。最终经过选土、过筛、养泥、醒泥、制坯、晾坯等十几个环节烧出来的砖,质地坚硬,敲起来有声音,砸断了没气孔。每一批砖从前到后,都得用猛火昼夜不歇烧够一个月,才能出窑。临清贡砖的好不只是靠嘴吹出来的,经过专业测试,临清古砖的坚硬度,比一般的石头还要强。

现在我们去大一点的菜市场买菜,都有溯源机制,就是源头可追溯,这菜要是有问题,能找到产地和负责人。单霁翔在书里说,临清贡砖也有溯源机制,很多砖上都刻着匠人和窑户的名字,砖有问题,一查都能查到责任人,这也进一步保证了砖的品质。

除了土好、水好之外,临清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交通便利。临清是京杭大运河航线上的交通枢纽之一,临清砖官窑都分布在运河沿岸,运输非常方便,可以直接送到大运河的终点,北京。

紫禁城里除了满墙满地的青砖,还有一些不一样的砖,就是金砖,听名字就不便宜,不过可不是真的黄金做的。和青砖不太一样,金砖主要用在宫殿里。金砖的制作工艺也很复杂,出窑也费劲儿,得一年半到两年。其实我猜想,这些贡砖的生产流程未必非得耗这么久,纯粹就是因为顶着御用这个名头,不得不强行给自己加戏,增加制作时间,体现的就是一个费时费力,来之不易。当然紫禁城里用的砖,肯定都是当时最好的。

金砖的产地在苏州、松江等地,出窑后,通过运河送到北京。这砖也是特别硬,敲起来还有金属的声音,所以叫金砖。这么金贵的名字,肯定不会到处铺,紫禁城里只有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的地上铺了金砖。

单霁翔在很多场合都说过一句话,“紫禁城是大运河上漂来的”,其实他还说过一句,“从某种程度上说,整座北京古城都是从运河上漂来的”。

确实,除了建材以外,大运河还给北京带去了很多东西,甚至还改变了北京城内的城市文化。

北京现在的通惠河,原先也是一条小运河,元代挖的,接通了大运河,主要是拉货运粮,让南方来的货船能直接开到积水潭码头,也就是现在的什刹海地区。南方的大米、茶叶一路顺风顺水运到京城中心。积水潭码头车水马龙,非常热闹。

因为商业上的成功,在这附近,自然而然地形成了一条便捷的商业通道,就是现在的烟袋斜街。烟袋斜街是一条232米长的胡同,历史悠久,已经800多年了。因为大运河带来的人气和商业气息,烟袋斜街发展成了一个商业综合体,里边有饭庄、酒楼、茶馆、浴场,开得最多的是卖烟袋的烟具店。这条胡同细细长长,本身也长得像个烟袋,所以最后就得名烟袋斜街。

辛亥革命以后,溥仪退位,渐渐地,没人给八旗子弟发工资了,但日子还得过呀,于是住在什刹海附近的老爷少爷们,就开始变卖家里的古玩换钱。烟袋斜街摇身一变,从商业一条街,变成了古玩一条街,各路老字号古玩店也纷纷入驻。

北京城内的规划原则是横平竖直,路网像个棋盘,为什么只有这烟袋斜街是歪的呢?就是因为大运河。这条斜街连接着德胜门和鼓楼,让大运河运来的东西,能更快速地穿城而过,送往各个地方,相当于是为运河贸易的“最后一公里”提速。

单霁翔在书里说,烟袋斜街是大运河在北京留下的最典型的历史记忆之一。

当然,大运河留下的历史记忆还有很多。很多城市通过大运河,和北京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其中对北京影响最大的是苏州。从物质到非物质,苏州对北京产生了全方位的影响。

比如在日用百货方面,苏州运去了上好的丝绸刺绣、碧螺春、黄花梨家具、苏州香米、枇杷果、文房用品等。再比如在园艺方面,圆明园、颐和园借鉴了苏州园林的设计。可以说,有了苏州的带动,北京在整体的文化品位上有了很大的提升。

北京还有一样著名的东西,居然也不是北京的原生产物,这个东西,就是北京烤鸭。

北京烤鸭是北京的传统名菜,到现在已经有300年的历史了。在明代,烤鸭是著名的宫廷美食,那时主要用的是南京的湖鸭,黑羽毛,体型瘦小。1420年,朱棣下令从南京迁都到北京,随后,大量的江南粮米通过运河送往北京,路上船身颠簸,日久天长,撒在运河里的粮米不计其数,靠近北京一带运河里的鸭子,每天的三顿饭就是这些来自江南的米,常年吃下来,量变引起质变,它们的体型和肉质慢慢地发生了变化,后来人们又创造了人工填鸭法,就是愣往鸭嘴里塞粮,强制催肥,最终,功夫不负苦心人,培育出了白羽毛,体态丰满,肉质肥嫩的北京鸭。用北京鸭烤出来的鸭子,味道秒杀南京的湖鸭,北京烤鸭正式封神。这算是大运河带来的意外惊喜。只是从船上漏了点米,就催生出了一道吃了300年还没吃腻的经典美食。

大运河漂来了砖瓦木材,也漂来了衣食住行,很难想象,没有大运河,紫禁城和北京城要失去多少颜色。

第二部分

好,第一部分我们聊了大运河对紫禁城和北京城的影响。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神奇的大运河对传统文化有什么影响。

说到传统文化和运河的关联,我们还是从一幅名画讲起,就是《清明上河图》。《清明上河图》大家都知道,但“上河”指的是什么呢?上河其实叫汴河,它是大运河的一部分。当年隋炀帝挖隋唐大运河,北段叫永济渠,南段叫通济渠。唐太宗时,通济渠改名叫汴河。单霁翔在书里指出:“没有汴河,就没有北宋时期东京城的绝世繁华;没有汴河,就没有流传千古的《清明上河图》。”

《清明上河图》绝对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璀璨明珠,它是中国十大传世名画之一,也是故宫博物院的镇院之宝,国宝级文物。前几年,故宫博物院展出《清明上河图》,想看一眼真迹,去得晚了,得排六个多小时的队。

像这样的热闹,故宫里有很多。2018年,安徽的演出团体走进故宫演出,媒体的新闻标题叫《徽班再进紫禁城》。说到徽班,其实传统戏曲也和大运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故事还得从徽班第一次进紫禁城开始聊。1790年,乾隆过八十大寿,四大徽班接到命令,进京祝寿。四大徽班指的是三庆班、四喜班、和春班、春台班。艺人大多来自安徽,所以叫徽班。徽班主唱“二黄调”,一种稳重严肃的唱腔,同时他们也唱昆曲和梆子。

现在有个词叫“跑码头”,其实说的就是古代戏班不停地转场换城市演出。码头,大部分指的就是运河的码头。在传统戏曲界,一直有“水路即戏路”的说法。在古代,大运河沿岸那些大城市,北京、苏州、扬州、杭州都是最重要的戏曲演出市场,大运河带来的贸易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只有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当地居民才有闲钱、有时间消费文化,这个放到现在也是一样。

四大徽班的艺人们从扬州上船,走运河,去北京。一路走走停停,和运河沿岸很多城市的地方戏曲进行了交流,取长补短,丰富了自己的艺术表现形式,最终赢得了乾隆皇帝的赞赏。在紫禁城演完,徽班没直接回去,而是留在北京城继续给民间演,和其他剧种融合了几十年,最终,形成了国粹京剧。

可以说,没有大运河,就没有京剧。京剧也是大运河留下的一个宝贵的文化遗产。

北京人听京剧,天津人什么都听。天津原来没什么人,也不是一座大城市,因为它地处运河航运和海运的交汇点,活儿多,机会多,所以人口一下就涨起来了,人多了,城市的规模也就越来越大。天津就是一座因运河而生的城市。

现在的天津是全国最重要的曲艺重镇,其实这件事由来已久。天南海北的人因为运河都聚到这儿,大家把各地的曲艺形式也带了过来,所以说天津人是最懂曲艺的。不管是什么戏种、曲种,你要是在天津演了能立住,那你就能去全国任何一个地方演了。天津相当于是个科二考场,有没有真功夫,开一把就知道了。时间长了,在圈儿里就形成了一个不成文的共识,一个演员要想扬名立万,一定得先到天津演,得先拿到天津观众的认可。

人多口音杂,各路方言在天津交汇、碰撞,最终在明代,形成了现在我们听到的天津话。天津话天生带着幽默感,这种幽默感滋生出了天津独有的市民文化,乐观、接地气、爱开玩笑。单霁翔觉得,这也是天津能成为三大相声发源地的原因之一。谁能想到,相声的诞生,也离不开运河的翻滚。

明代以后,运河沿线的城市经济高速发展,老百姓手里都有钱了,于是明清时期,就出现了大量的优秀小说。单霁翔发现,今天我们再去看明清小说中的佳作,这些作者几乎都生活在运河沿线。

《水浒传》的作者施耐庵和《三国演义》的作者罗贯中,都曾经在杭州生活过,甚至有考证,罗贯中干脆就是杭州人。《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是江苏淮安人,《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从小在南京、扬州、苏州等地生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四大名著的作者,都曾生活在运河沿线,这不是一个巧合。

曹雪芹家在清朝时是江宁织造,江宁织造设在江宁,也就是今天的南京,还有苏州和杭州这三个地方,是一个专门给朝廷制作服饰用品的机构,曹雪芹他们家通过运河,给紫禁城送去了大量御用布匹,甚至还有龙袍。

《红楼梦》里提过很多次,南京人喜欢吃的鸭子,最后通过运河带到了北京。当时的北方人吃的熊掌、狍子肉,也被运河带回了南京。大运河给《红楼梦》提供了很多创作素材。

作者们的生活丰富,见多识广,同时他们面对的读者群也是有钱有闲,能够消费这些小说,大运河给整个文艺创作环境带来了完美的供需氛围。

大运河给沿线城市带来的变化是显而易见的,最重要的,就是滋生了新的社会阶级,最多的就是商人。单霁翔觉得明清小说拓展了原本的市民生活题材,在才子佳人的固定选题外,让许多商人成了小说的主角。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冯梦龙写的《三言》。冯梦龙考了一辈子科举没考上,快六十岁的时候才得了一个机会当了几年知县。他在苏州的市民阶层生活了几十年,非常熟悉商人们的日常生活。《三言》里一共120个短篇小说,以商人为主的,就占了小一半。《三言》也可以说是大运河冲出来的小说集。

整个明清小说的创作其实都和运河沿岸的城市繁华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关系,大运河除了影响了这些小说的创作之外,还为它们的传播出了力。运河沿岸的大城市,刻书业非常发达,这极大地促进了小说的出版和发行。单霁翔在书里指出,从明代中期以后,通俗小说刊刻中心逐渐转移到了杭州、苏州和南京等大运河岸边的城市。

那会儿,脑子快的书商会在第一时间参与一本新书的诞生,出版发行的速度非常快,冯梦龙的小说一出来,都是苏州、南京同时开印,读者们也捧场,冯梦龙是绝对的畅销书作家,动不动就加印再版。甚至在给书起名字这类的事情上,书商也有参与。《三言》第一部《喻世明言》一开始不叫这名字,而是叫《全像古今小说》,一听就不好卖,后来直接改名《喻世明言》,两部续作也起了同类型的名字,《警世通言》《醒世恒言》,一套畅销系列丛书立马就成型了。单霁翔在书里说,在当时,畅销书的策划、出版、发行,一整套流程已经非常成熟了。这都要感谢大运河带来的创作环境和商业土壤。

结语

到这里,《大运河漂来紫禁城》这本书我们就聊得差不多了,下面我再来简单总结一下,我们一共讲了两个重点:

第一是大运河给紫禁城的建设,和北京城的城市文化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紫禁城里的石材、木材,甚至每一块砖,都是通过大运河跋山涉水来到北京的。恢宏的紫禁城背后,是无数劳工和巧匠十几年来的默默付出。大运河不仅改变了紫禁城,同时也改变了北京城。因为运河贸易而繁荣的烟袋斜街,是大运河在北京留下的最典型的历史记忆之一。还有苏州,通过大运河,对北京进行了全方位的文化输出,让北京在整体的文化品位上有了很大的提升。甚至我们最熟悉的北京烤鸭,也是以一种蝴蝶效应般的方式,诞生于大运河的浪花里。就是一句话,没有大运河,就没有北京城,更没有紫禁城。

第二是大运河给现在的我们,留下了许多宝贵的传统文化遗产。《清明上河图》画的就是运河沿岸的繁华景象,这是一幅以运河为主题的国宝级文物,也是大运河对传统文化的一次直接贡献。此外,传统戏曲也和大运河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四大徽班进京为乾隆祝寿,一路上和很多运河沿岸城市的曲种进行了交流。祝寿结束后,徽班留在北京继续演,和其他剧种融合了几十年,最终,形成了京剧。同时,因为大运河聚集的人气,天津成了全国最重要的曲艺重镇,天津自带幽默感的市民文化最终催生出了相声。四大名著的作者都在运河沿线城市生活过,大运河带来的经济起飞,让创作者和老百姓享受文艺,加上运河带来的交通便利,极大地加速了出版和发行的效率,最终促成了明清小说的蓬勃发展。大运河潜移默化地推动了传统文化的发展,直到今天,我们还享受着这些永不过时的经典。

要是你对紫禁城的建设和大运河文化感兴趣,我在这里再向你推荐两本书,一本是古建筑学家单士元写的《故宫营造》,一本是英国DK出版社出版的《穿越时空的大运河》。

《大运河漂来紫禁城》读书心得:大运河不仅是紫禁城的生命线,更是孕育北京城文化的摇篮。它见证了古代工程的奇迹,也促进了南北文化的交融,留下丰富的文化遗产,让今人深刻感受历史的厚重与文化的魅力。

《宋茶》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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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宋茶》。“宋”是宋朝的宋,听书名就知道,这是一本专门介绍宋朝茶文化的书。

最近几年,宋学简直成了显学,宋朝题材的书籍层出不穷,与宋朝茶文化有关的专著也绝对不是只此一本。这本《宋茶》的独特之处在于,它是“动手”写出来的。我的意思是说,作为本书作者,我不仅查阅了大量文献,而且还尝试“动手复原”。关于宋朝人怎么喝茶、怎么做茶、怎么品茶、怎么斗茶,文献里都有记载,但却不乏模糊、夸张和自相矛盾之处,所以我跟茶农、茶商和茶艺师合作,在茶园里反复实践,力求逼近历史真实。

本书正文总共五章,分别讲述宋朝的采茶方法、制茶工序、烹茶要领、斗茶秘诀和品茶之道。每个章节都配有彩色照片,其中一些照片就是我动笔之前的实践记录。不夸张地说,如果你读完这本书,然后再去尝试的话,一定能切身体验到原汁原味的宋朝茶文化,甚至还有可能做出苏东坡和李清照等人喝过的茶。

问题在于,宋朝跟我们相隔千年左右,我们身为现代人,为什么要体验一把宋朝茶文化呢?我想我能给出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跟幸福有关。我们之所以要了解一千年前的古人怎么喝茶,并不是为了成为古人,而是要让丰富多彩的现代生活再多一种相对古典的选择。你知道,你能掌控的选择越多,自由度和幸福感就越强。

第二个理由则跟宋朝茶文化的发展历史有关。独特的宋朝茶道是由一帮并不做茶的宋朝士大夫创立起来的,它迅速崛起,迅速定型,引领了此后将近四百年的制茶特色和饮茶偏好,但却在明朝初年迅速消亡,被全新的茶道取而代之。有意思的是,促使宋茶消亡并推广新型茶道的那个人也不做茶。也就是说,宋茶是被不做茶的局外人创立的,又是被不做茶的局外人击败的。类似这样的情形,在文明史上屡次发生,原因就是当人们在一个领域建功立业以后,往往会陷入高度定型的模式化而不可自拔,往往会自我满足并自我设限,不敢也不愿从自己建立的精神家园里走出去,最终把精神家园变成了坟墓。作为现代人,作为在各自领域取得了一些成绩的专业人士,我想我们可以从宋茶崛起和消亡的故事里获得一点启发。

所以,我想围绕本书内容,为你分享宋茶的故事。我将从以下三个角度展开分享:第一,宋茶长什么样;第二,宋茶是怎么崛起和消亡的;第三,跟现代茶相比,宋茶的优势和弊端分别是什么。

好,我们先看看宋朝茶文化长什么样,以便对这种消失已久的奇特茶风有一个初步了解。

第一部分

现在让我们假设一个场景,假设宋朝大文豪苏东坡突然打来电话,请你我到他府上喝茶。

我们落座以后,苏东坡会拆开一个小纸包,拿出一块小茶砖,用小镊子夹起来,在炭火上烤一烤,用锤子敲开,用碾子碾碎,用石磨磨成粉,再用细纱过滤一遍,将茶叶梗和较大的颗粒滤掉,只留那些最细的茶粉。

他把茶粉放进一个黑黝黝的大号茶盏里,倒进去一点沸腾的开水,再用一根仿佛小扫把一样的东西轻轻搅拌,将茶粉搅成茶糊。然后他继续倒入沸水,用那根小扫把继续搅拌。他左手牢牢地托着茶盏,右手捏着小扫把,上臂高悬不动,仿佛小学生练毛笔字的架势,手腕指挥着手指,快速并且均匀地顺时针转动,唰唰唰,唰唰唰,浓稠的茶糊渐渐散开,沸水与茶粉水乳交融,茶盏里的泡沫越来越多。他不时停下来,续入更多的沸水,继续搅拌,偶尔敲击。他手法巧妙,挑起更多的泡沫,再将大泡沫刷成小泡沫,将小泡沫刷成厚厚的、细密的、洁白如雪并且经久不散的一层。

20分钟过去了,苏东坡还在搅拌。就在你我都等得不耐烦的时候,他终于停下来,用勺子把茶盏里的茶汤和泡沫分出来,分进两个同样黑黝黝的小号茶盏里,再分别端给我们,请我们品尝。

你端起茶盏,小啜一口。哇,绵柔、细滑,仿佛奶茶,却没有奶香,只有茶香。更加奇妙的是,这茶竟然没有一丁点儿苦涩的味道,茶香中透出一丝清甜。你问苏东坡,问他是否放了糖,他会哈哈一笑,摇头说没有。

让东坡先生休息一下,我来给你解释。他从纸包里拿出的那块小茶砖产自建宁府建安县,也就是现在的福建省建瓯市,那里是宋朝贡茶的主要产区。他用来搅拌茶汤的那个黑黝黝的茶盏叫作“建盏”,也是建瓯烧制的,因为茶盏内壁上遍布着细密的纹路,仿佛兔子的毛发,所以又叫“兔毫盏”。这种茶盏很厚实,能保温,釉色青黑,所以衬托得茶汤泡沫更加洁白。他搅拌茶汤时使用的那根小扫把是用竹子制成的,扁平,狭长,手柄微微有些瓦垄形,叫作“茶筅【xiǎn】”。刚才他用茶筅搅拌茶汤的整个过程,在宋朝叫作“点茶”。请你一定不要误解,宋朝人说的“点茶”绝对不是从茶水单子上挑选哪款茶叶,它指的就是搅拌茶汤的动作。

是的,咱们现代人习惯泡茶,而宋朝士大夫习惯点茶。咱们喝茶,简单快捷,即使喝工夫茶,也没有宋朝点茶那么麻烦。咱们把茶叶放进水里,泡开,喝掉,把茶叶扔了;而宋朝人则是想方设法把茶叶弄成粉末,将粉末打成茶汤,最后连粉末一块儿喝到肚子里。苏东坡为什么要花20分钟去点茶?为的就是让茶粉更加均匀地与水交融,为的就是让茶汤泛起足够浓厚足够细密的泡沫,这样喝起来口感极佳。

说到这里,你肯定想到了日本抹茶。日本抹茶道也是把茶叶磨成粉,再用茶筅打出泡沫,很像宋朝的喝茶方式。然而抹茶跟宋茶是有根本区别的,日本人使用的茶筅和茶盏也都跟宋朝大不一样。至于究竟有哪些区别,待会儿我们再具体探讨。

现在继续假设,假设你从苏东坡那里学会了点茶的手法,想要自己来一遍。你也取出一小块茶砖,可能是普洱,也可能是老白茶。你将这块茶砖磨成粉,放进茶盏,注入沸水,敲击搅拌,能否打出很厚很细密的泡沫呢?不太可能。你品尝这盏亲自打成的茶汤,是否会在茶香里透出一丝清甜呢?也不太可能。为什么?因为你用的是现代茶砖,而不是宋代茶砖。宋朝做茶的工艺别具一格,既不同于现代任何一款茶,也不同于日本抹茶。

本书第二章讲宋朝人怎样采茶,第三章讲宋朝人怎样做茶,都讲得足够详细,我来简单概括一下。宋朝人推崇极嫩的茶叶,所以采茶极早,往往在惊蛰之前就开始采摘,并将尚未绽开的茶芽视为上品。采得茶芽,不炒也不晒,直接上锅蒸。蒸透以后,再用工具榨去水分,在石臼里捣成茶泥,用泉水反复漂洗,再放进模具里按压成型,最后用炭火焙干,包装上市。其中榨去水分、捣成茶泥和反复漂洗的过程叫作“研膏”,目的就是尽可能祛除茶叶里苦涩的成分。很多试图复原宋茶的现代茶人都误解了“研膏”的本义,将香料或者普洱茶膏之类的东西掺进茶里,这样是做不出宋茶来的。

简单讲,宋茶不是炒青茶,而是蒸青茶,蒸青之后还要研膏。用真正的宋茶来点茶,茶汤泡沫细密持久,茶汤味道清香微甜,绝对不像抹茶那么苦,正是因为做茶时有研膏的环节。

第二部分

刚才介绍了宋朝人怎么喝茶和怎么做茶,下面我们来追本溯源,看看宋茶的诞生过程。

你知道,茶源于中国,这颗星球上弥漫的茶香都是从中国飘散出去的,中国人喝茶的历史自然也是最悠久的。有人说远古的神农氏遍尝百草,发现了茶;有人说《诗经》里就有茶;还有人说茶的源头在秦朝或者汉朝。这些说法在学术界都有争议,都缺乏足够准确的文献支持和考古证据。不过根据史料中的大量记载,我们可以断定,至少从三国两晋南北朝开始,上流社会已经有了喝茶的风气。到了唐朝,茶圣陆羽那本《茶经》问世,喝茶之风更是上升为茶道。

按《茶经》记载,唐朝人喝的茶也是蒸青茶,也要磨成粉末,用沸水调和。但是,唐朝人做茶没有研膏环节,所以茶味较苦。唐朝人喝茶,是把茶粉放到锅里煮,用勺子或者筷子搅拌,为了压住茶汤的苦涩,还要用盐和姜来调味。

唐朝后面是五代十国,五代十国里有一个南唐,就是李煜李后主的那个割据政权。从南唐开始,福建的贡茶作坊就开始生产蒸青研膏茶,这一点在文献里可以找到明确记载。但在南唐时期怎么喝茶,是像唐朝那样在锅里煮,还是像后来的宋朝那样用茶筅在茶盏里搅拌,目前尚未见到明确记载。

北宋建立,灭了南唐,福建的贡茶作坊开始为宋朝皇帝做茶。一些大臣常常得到皇帝赏赐的贡茶,他们有钱而且有闲,便从喝茶方式上迭代升级。前面说的点茶之道,将茶粉磨得极细,将茶汤打出浓厚细密的雪白泡沫,那是在北宋中叶时发展成熟的。

宋朝士大夫群体当中,很多人精于点茶。例如书法家蔡襄、文学家欧阳修、南宋大诗人陆游,还有前面提到的苏东坡,都是点茶的高手。他们将唐朝茶道扫进历史的垃圾堆,甚至对陆羽的《茶经》不屑一顾。本书前言里描写了宋朝士大夫怎样评价陆羽:北宋书法家蔡襄说陆羽不会烧水,南宋评论家胡仔【zǎi】说陆羽喝的是档次不高的草茶,宋仁宗时期的进士黄儒则替陆羽感到惋惜,说他早生了几百年,所以体验不到宋茶那种绵柔醇厚的茶香。

这些宋朝士大夫为什么如此自信呢?一是因为宋朝文化界有疑古之风,敢于批评和推翻前贤;再就是因为宋茶确实比唐朝讲究,在做茶环节和品茶方法上都推陈出新,变得更加精致、更加繁复了。

宋朝士大夫盛行斗茶,也就是进行点茶比赛。比赛规则是这样的:参赛者自带茶粉,各自点茶,看谁打出的泡沫更细密、更持久。如果打好以后,一方的泡沫持续了40分钟,另一方的泡沫才30分钟就散开了,那么就判定另一方落败。

不仅如此,宋朝还流行一种叫作“分茶”的茶道。所谓分茶,并非将打好的茶汤分给别人,而是想办法在雪白的泡沫上面制造图案。入门级别的分茶方法是使用小竹棍儿蘸茶粉,直接在泡沫上面写字或者画画,有点儿像咖啡拉花;更高级的分茶则是提一把水壶,往茶盏里浇注细细的水流,让水流激发泡沫,从而形成不断变幻的画面。这种表演又叫“茶百戏”,在宋朝许多诗词里都有描写。陆游说:“矮纸斜行【háng】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描写的可能是入门级分茶,就是先打出泡沫,再勾画图案。南宋另一位诗人杨万里说:“纷纷擘【bò】絮行【xíng】太空,影落寒江能万变。”描写的则是用水流冲击泡沫、让图案不断变幻的高级分茶。

相信你已经留意到了,宋朝人把茶玩到如此精致的地步,那已经不是喝茶了,而是一种表演。表演能给人带来乐趣,但也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喝茶的初衷。比如说,为了能在斗茶比赛中胜出,参赛者不得不花费过长的时间搅拌茶汤,三四十分钟过去,茶汤早就凉了,茶香也消失得差不多了。

这种茶风从宋朝兴起,在元朝仍然存在,可是到了明朝初年,平民皇帝朱元璋登基,竟然用一道圣旨来废除宋茶。朱元璋认为,蒸青研膏劳民伤财,斗茶和分茶玩物丧志,所以他禁止制造蒸青研膏茶,下旨推广炒青和泡茶。早在元朝,制茶方式中就有了炒青法,但是将炒青和冲泡相结合,并且用行政命令强制推广,确实是从明朝开始的。换句话说,朱元璋废除了宋茶,开始普及现代中国人比较习惯的炒青绿茶冲泡法。

第三部分

当然,朱元璋废除宋茶之前,宋茶已经流行几百年,对这个世界不可能没有一点影响。本书考证了宋茶对日本人的影响,说是南宋时期,日本僧人荣西两次来华,在中国学习佛法的同时,也把大宋茶道传回本国,于是类似于大宋茶道的日本抹茶道应运而生。

本书没有提到宋茶对另一个国家的影响,该国在宋朝叫“高丽”,大致相当于如今的朝鲜半岛。按宋朝使臣徐競【jìng】在《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一书中的记载,当时高丽人完全照搬大宋茶道,茶盏、茶筅和造茶工序都效法宋朝,点茶之时也是过度追求泡沫的浓厚和细密,以至于徐競在高丽宫廷里喝到的都是冷茶。为什么会喝冷茶呢?因为高丽人打茶时间太久,茶汤凉了。

跟高丽不同,日本人并没有完全照搬宋茶,他们造茶时只蒸青、不研膏,另外对宋朝茶筅也做了改造。相信你肯定见过抹茶所用的茶筅,它不同于宋代茶筅的扁平形状,而是像一个竹子做的打蛋器,把竹丝分得更细更密,茶艺师不需要长期训练,轻轻刷几下,就能刷出细密的泡沫。日本人用的茶盏也不像宋代兔毫盏,变得更深、更直,搅拌时不会让泡沫飞溅出来。

因为没有研膏环节,所以抹茶较苦。但也正是因为没有研膏环节,所以日本抹茶可以保留更多的茶多酚,对健康更有益。反过来讲,宋茶的优势是不苦,而它的弊端也是因为去掉了太多茶多酚,虽然不苦,却破坏了茶叶里对人体有益的成分。

古人缺乏有机化学的知识,并不了解茶多酚,他们很早就知道喝茶有益于身心,但不知道有益的成分究竟是什么。然而即便是朱元璋,也深知宋茶的另一个缺点,那就是刚才说过的生产环节和品茶过程都太复杂,只适合有钱有闲的精英阶层享用,不适合在平民社会推广。所以,即使没有朱元璋去废除,宋茶也不太可能一直延续下去,随着生活节奏的不断加快,它注定会在历史长河中消失不见。假如宋朝人能简化造茶工序,例如省去研膏环节,假如宋朝士大夫不在点茶、斗茶和分茶表演中倾注太多的精力,把喝茶过程搞得相对简便一些,或许宋茶也能像日本抹茶那样,至今仍然兴盛不衰。

回看宋茶的历史,我们可以悟出一个道理,那就是过度的模式化有害无益。不可否认,任何一门技艺发展到成熟地步,都会形成模式。但如果把这种模式当成不可逾越的门槛,那么掌握该技艺的专业人士就会故步自封,并且日益内卷。宋朝士大夫在点茶模式和斗茶模式中过度追求泡沫,为了泡沫而牺牲茶香,正是内卷的表现。

说完宋茶的消亡原因,我们不妨再大胆推测一下它在今天的命运。时至今日,早在明朝就消失不见的宋茶有没有可能再次崛起呢?我的看法是,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发生。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宋茶的过度纷繁复杂并不适应快节奏的现代生活,特别是点茶之时,烘烤、舂捣、碾磨、过滤、注水、搅拌,整套流程下来,大部分人是接受不了的,远远比不上冲泡饮茶的方便快捷。如果你在上班期间品饮宋茶,仅仅是炭炉、碾子、石磨、茶盏、茶筅等等茶具,就能把你的工位给占满,恐怕连放电脑的地方都没有了。

不过到了周末,我们还是可以尝试一番的,正是因为宋茶饮用比较麻烦,所以现代人在饮茶之时才能充分体验到传统手工时代的工匠精神和DIY乐趣。我觉得,一些有探索精神的商家也可以将宋茶复现一下,让喜欢古典风格的顾客有机会体验宋朝茶道。其实对不了解宋茶的朋友来说,这里的古典反而成了另一种新奇。

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说过:“抵达一个文化核心的最佳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肠胃。”宋茶就是宋朝历史文化的肠胃之一,如果你对宋文化感兴趣,那就更有必要尝尝宋茶。如果你有足够的精力和闲暇,甚至可以参照这本《宋茶》里的叙述和考证,动手尝试做几饼蒸青研膏的宋茶。

结语

说到这儿,这本《宋茶》的精华部分解读就接近尾声了,我们来回顾一下要点。

在第一部分,我们借助苏东坡请喝茶的场景,介绍了宋朝人怎么喝茶和怎么做茶。宋朝的主流茶品是蒸青研膏茶,所谓研膏,就是通过压榨、舂捣和漂洗,尽可能祛除茶叶里的苦涩成分。宋朝士大夫品饮蒸青研膏茶的过程特别繁琐,需要磨出茶粉,再用巧妙的手法在茶盏中打出如同积雪一般的泡沫。

在第二部分,我们追本溯源,探讨了宋朝这种特殊的品饮方式究竟是怎么诞生的,最后又是怎么消亡的。一帮并不做茶的宋朝士大夫将点茶、斗茶和分茶表演发展到极致,发展出高度模式化的技法,最后又因为过度模式化而导致宋茶的消亡。

在第三部分,我们分析了宋茶的优点和缺点,它的优点是不苦,缺点也是不苦。另外,就喝茶方式而言,宋茶既不适合在古代平民阶层里推广,也不太可能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里重振雄风,但却可以让现代人体验到古典的精致和DIY的乐趣。

不过我必须补充说明的是,并非所有的宋朝人都像士大夫那样饮茶,也并非所有的宋茶都是蒸青研膏茶。原书对宋朝普通百姓的饮茶方式描写不多,现存宋代茶文献里也很少涉及当时平民的饮茶方式。一些宋朝诗词和话本小说倒是在无意中透露了一点平民茶风。简单讲,当时老百姓喝得更多的并非蒸青研膏加工而成的精致茶砖,而是蒸青之后直接烘焙的散茶。宋朝老百姓是怎么喝散茶的呢?也不是像咱们现代人一样冲泡,而是像唐朝人一样在锅里煮,煮茶时还会放入姜末、食盐、芝麻、核桃仁等配料。例如王安石变法期间,一个名叫蒋夔【kuí】的小官寄给苏东坡一批蒸青研膏的高档茶砖,苏东坡还没来得及品尝,其中一半就被他第二任妻子王闰之配上姜和盐给煮着喝了。所以苏东坡写诗感慨:“清诗两幅寄千里,紫金百饼费万钱。……老妻稚子不知爱,一半已入姜盐煎。”前面说过,苏东坡是点茶高手,是宋朝主流饮茶方式的代表人物,但是他妻子仍然更习惯比较平民化的饮茶方式。

很遗憾,我写这本书时,对宋朝平民茶风的研究不足。但我敢保证,这本书将宋朝精英阶层的茶文化考证得足够详细,而且可操作性足够强。这本书的电子版已经在得到上架,如果你对宋茶感兴趣,强烈建议你阅读原书。

《宋茶》读书心得:本书复原宋朝茶文化,展现宋茶独特魅力与精致工艺。宋茶不仅丰富了宋代生活,更影响了后世茶道。其兴衰历程启示我们,文化传承需与时俱进,古典韵味在现代生活中仍具独特价值。

《隳三都》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1)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青年历史学者周思成的《隳(同一声辉)三都》,副标题是“蒙古灭金围城史”。

对于历史爱好者来说,王朝崛起和灭亡的故事,总是最能引发大家兴趣的题目。而这本《隳三都》讲的就是约1000年前,中国历史上煊赫一时的金帝国,是如何在短短20多年内,就被新兴的蒙古帝国攻灭的故事。之所以叫“隳三都”,是因为本书的主线,就是金朝末年,它的三座都城,燕京、开封和蔡州,被蒙古大军攻陷的经过,而这个“隳”字的意思,就是毁坏,或者损毁的意思。

由于中国传统历史研究的局限,一谈到金朝,大家往往想起的就是金和两宋之间长达百年的战争,以及岳飞、陆游、辛弃疾等属于中原两宋王朝的英雄人物。而对于金朝的命运,可能只有中学历史课本上孤零零的一个年份:公元1234年,蒙古灭金。

如果我们稍稍深入了解一下这段相对冷僻的历史,就会感到惊诧。相对于宋朝,战斗力如此强悍的金朝,为何在蒙古面前显得毫无还手之力?在自身存在的近一百二十年中,金朝最后四位皇帝,耗费了将近二十四年,也就是王朝本身五分之一的寿命,来应对蒙古的威胁和碾压,苦苦挣扎求生。

作者周思成说,这段历史虽然残酷,但为后世的历史研究者提供了一个完整的研究标本,它展现了一个原本强盛而稳定的国家,是如何一步步在自身实力下降,军事失败,资源流失,然后再度遭遇军事失败的恶性循环中走向灭亡的。

不仅如此,金国的悲剧还在于,它的衰亡是由里向外的。崛起于我国东北白山黑水之间的女真部落,是在很短时间内迅速成长为幅员辽阔的大金帝国的,但这种急剧扩张,却让它没有时间进行内部组织的有效升级改造,从而使得它的成功和富裕,变成了一种致命的诅咒,侵蚀了自身的战斗力和进取意志。在金朝覆亡后,我们还将看到,这条规律,在接踵而起的蒙古元帝国和清帝国身上再度应验。

周思成在书中以细腻的笔触,和丰富的史料,为我们展现了一副全景式的历史画卷,既有波澜壮阔的历史大事件回溯,也有时代裹挟下小人物的个体命运。接下来,我就分两个部分来为你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首先,我们结合本书内容和其他历史研究成果,来分析一下金朝迅速衰败的内因。在第二部分中,我们再顺着作者的叙述时间线,来为大家复盘下,迅速崛起于草原的蒙古帝国,是如何利用自己的军事和组织优势,仅用20多年时间,就灭亡了金帝国这个看似强大的对手。

第一部分

强大的金朝,为什么在短短20多年内就被新近崛起的蒙古灭亡?历史学家们虽然在一些细部上存在意见分歧,但大体判断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在灭亡北宋之后,随着领土的急剧扩张,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女真民族一方面固然吸收了原本中原的先进文明与技术,在民族融合交流中实现了“汉化”,但另一方面,也在这种“汉化”融合中,失去了原本粗犷简朴,坚韧善战的特性,迅速变得腐朽,走向衰落。

如果我们打开当时的历史地图,就会发现,鼎盛时期的金朝,领土北到外兴安岭,南到陕南靠近四川的大散关,以及淮河北岸,东临大海,西邻西夏,囊括了今天的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山西七省,以及内蒙古、陕西、甘肃的一部分,面积达到230万平方公里,人口将近5000万。这样一份偌大的产业,哪怕是有意挥霍糟蹋,一时半会儿之间也是很难败光的。

金朝是我国东北地区女真部落建立的国家。建国前的女真部落,崛起于长白山与黑龙江下游地区,以渔猎、农耕和畜牧为生,人民生活条件艰苦。根据当时宋朝出使官员的回忆,金太祖完颜阿骨打的宫殿,建筑简陋,如同宋代县衙一般,即使是完颜阿骨打邀请各部首领和使节的“国宴”,餐桌上也只有糙米饭、腌黄瓜、韭菜、野葱等食物,而野味肉食的处理方法也就是简单的烤、涮煮,甚至生吃。餐具,就是这些女真武士贵族腰间的佩刀。有时,糙米饭甚至会加上狗血搅拌,对于这种粗糙到令人发指的原始料理,习惯了中原精致饮食文化的宋朝使臣,自然是瞠目结舌,难以下咽。

然而,女真人入主中原之后,就迅速被这里考究的饮食起居和精致的器物文化所征服,抛弃了原本的艰苦朴素作风。金朝第三代君主,完颜阿骨打的长孙,金熙宗完颜亶,就深受中原文明熏陶,是一位翩翩儒雅的少年天子,喜好诗词歌赋、焚香饮茶以及下棋。这样一位深度汉化,文质彬彬的皇帝,甚至看那些来自东北故土,只知道骑马砍杀的开国老臣不顺眼,背地里骂这些元勋是“无知夷狄”。

正是在完颜亶执政期间,女真人完成了一次规模浩大的移民,纷纷从条件艰苦的东北寒冷之地,来到了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的中原,这背后的考量,既有经济生产的需要,也是为了巩固金朝对于中原的统治。根据统计,到13世纪初,金朝人口的将近一半,都生活在长城以南。这种人口的大规模迁移,就为女真和汉之间的民族融合,以及女真人生活习俗和文化的改变打下了基础。

同时,金朝入主中原后,很快就发现,部族时期原始简单的习俗与规章,已经无法适应和管理如此辽阔的国土和文化背景复杂的庞大人口,所以必须借鉴和模仿北宋遗留的政治制度和文化。所以,在经历了一段二元并行体制的试验后,女真人从统治阶级,到普通百姓,都形成了全盘汉化的共识。这一点,与之前的辽朝,以及之后的蒙古帝国截然不同。不仅如此,金朝统治者,甚至明确提出,中原,由于气候宜人,物产丰富,人口稠密,所以是自己治理政策的重中之重,远在东北的故土,反而不重要了,这就是所谓的“汉地为本”。

为了经营中原,金朝统治者索性连都城都迁到了南方。本来,金朝定都在上京,也就是今天的哈尔滨市阿城区。但是从二代皇帝金太宗,到金熙宗,都习惯于长期待在相对繁华,靠近中原的燕京,也就是今天的北京。随后称帝的海陵王完颜亮,甚至觊觎南宋统治下江南的繁华秀丽,试图一边讨伐南宋,一边把都城迁到北宋故都汴梁,也就是开封。最终,继任的金世宗完颜雍,也知道自己没办法和历史大趋势作对,于是宣布,迁都燕京,把这里改名为中都。

那么,这种汉化,为什么让金朝迅速变得柔弱腐朽,战斗力迅速下降呢? 由于本书的讲述核心,是蒙古灭金的军事征伐,所以我们就以军事制度为核心,简要为你讲述一下。

在崛起之初,无论是政治还是军事制度,女真人都十分粗犷,保持了部落时代的风格:早期的女真部落,采取的是兵民合一体制:要打仗了,每个部落武士首领振臂一呼,麾下的适龄壮丁就齐聚起来,自备装备,组成军队。军队建制也采用了简单的六级制,从五人、十人、五十人,到万人,称为“猛安谋克制”:一个谋克,就是一个百人队,一个猛安就是千人队, 而指挥军队的武士首领称为“勃极烈”,翻译过来就是汉语的“官长”“部长”的意思。在女真军队中,上到统领万人队的大将,下到指挥十个五个士兵的下级军官如十夫长、五夫长,都被称为勃极烈。 这种粗放简单的组织模式,一直沿用到金朝建国。到了讨伐辽国和北宋的时候,女真人才吸收模仿这两个对手的军事指挥系统设置,进行改革。

由于女真部落生活在寒冷的东北,平时擅长放牧和狩猎,所以早期的金军剽勇好战,体能、装备和组织纪律性都很了得。宋代名将吴璘曾经说,金朝军队有四大强项,盔甲厚重、坚忍不拔、骑马技术娴熟,以及射箭技术出众。金朝的重骑兵,人和坐骑都披挂重甲,面部还戴着防护铁面具,只有双眼外露。面对敌军,金朝骑兵能够依靠充沛的体力和良好的组织纪律,连续发起一波又一波的冲击攻势,每一波冲击完毕,再整队重组,投入下一轮。 另外,金朝军队在早期军纪极端严酷,没有命令,不许擅自撤退,以战死沙场为光荣,以逃跑偷生为耻;根据宋朝方面资料记载,金军军法规定,一个五人队,如果队长阵亡,而剩下四个士兵却因胆怯撤退苟活,按照军法,这四个人也必须被同时处死。

早期金军的战斗力变态到什么地步呢?我们来看个比较极端的例子:公元1126年2月,北宋和入侵的金朝军队在汴京城下达和议后,金军统帅派出17名骑兵作为信使回国报信。走到今天河北磁县附近,遇到了2000宋军。宋军指挥官李侃想捡个便宜,不顾对方的使者身份,下令开战,结果2000宋军被17名金朝重骑兵打得大败,自相践踏,死伤近半。 即使是在抗金战争中威名大振,以战斗力和军纪著称的岳家军,每次面对金军,也都是苦战,往往血战几天,每天冲杀肉搏几十次,才能击退对手。所以,对当时金朝军队强悍的战斗力,就有了一句俗语:“女真不满万,满万不可敌”。

然而,正是这样一支曾经威名赫赫的军队,却在金帝国汉化的潮流中,迅速丧失了战斗力,归根结底,是因为支撑它的文化和社会基础在这种大变迁中迅速被肢解,荡然无存。

首先,作为征服者入主中原的女真人,生活水平迅速提升,在各种政策上享有朝廷的优待,过去那种每天渔猎耕作的苦日子,一去不复返了。根据史书记载,到了金代中期,女真百姓不但不再研习武艺和骑马射箭,连国家分配的田地都懒得种,统统出租给汉人佃户,自己坐在家里收租金,优哉游哉。金朝再努力征兵,都无法挑选到合乎标准的军人。许多女真人的战斗力,甚至还不如他们的先辈耻笑的宋代军人:比如1161年,海陵王完颜亮征讨南宋的时候,居然发现手下的女真将士,拉不开南宋军队装备的硬弓。女真人战斗力的整体下滑,直接导致金朝军事体制的基础,猛安谋克制,维持不下去了。

可以想见,曾经尚武的女真人,丢失的不仅是战斗力,还有战场上的斗志。根据宋代史料记载,由于长期过着和平优渥的生活,金世宗时期的女真人,已经做惯了太平百姓,一听到要打仗征兵,再也不像建国初期那样一呼百应,跃跃欲试,而是胆战心惊,哭爹喊娘,想尽办法要逃避入伍。

金朝中后期很多皇帝,为了重振女真族人的尚武彪悍风俗,增强战斗力,做了很多努力,比如金世宗,经常带着整个皇室和高层,去金莲川,也就是张家口一带打猎巡游,一去就是几个月,目的就是要迫使金朝统治阶级捡起骑马射箭,习武练兵的传统。他甚至为了鼓励普通女真老百姓习武,还下令,女真人打猎,一律不许用机关或者绳网,必须用弓箭。 但这些措施,效果只能说聊胜于无。

更糟糕的是,金朝军队横扫天下的关键武器,骑兵,也维持不住了。早期女真骑兵堪称无敌,但东北一带并不是优良战马的繁衍地,所以女真骑兵的战马,多数来自与蒙古、西夏的贸易。金朝入主中原后,也曾煞费苦心,想维持自己在骑兵方面的军事优势,鼓励民间养马,同时到处开辟官办马场,但中原的气候水土,始终无法培养出优良的战马。当蒙古各部崛起后,为了对抗金国,也逐渐断绝了同金国的马匹贸易,这逐渐让金国的骑兵,因为战马不足而逐渐凋零。曾经配置豪华,可以一人拥有战马2匹到3匹的女真骑兵,到了金朝末年与蒙古大军对抗时,只占金军总兵力的20%不到。

所以,面对崛起的蒙古部落,曾经叱咤风云的金帝国,居然只能沿用中原王朝的传统办法来巩固自己的边防,也就是——修长城。 这道防御工事东起大兴安岭南麓,西至今天内蒙古呼和浩特附近的大青山,由城墙、壕沟和堡垒组成;虽然规模宏大,但透露出的,却是金帝国的怯懦与无奈。

让我们回到公元1211年的春天,也就是本书讲述的这场蒙古灭金之战,大幕徐徐拉开的时候。这样一个外强中干的金帝国,面对一个战斗力比自己当年更加强盛的新兴对手,真是如同一艘残破的大船,突然发现前方的海面上涌出了一座巨大的冰山,悲惨的失败命运,已经无可避免。

第二部分

根据史书记载,从公元1210年年底,到1211年春天,生活在中都的金朝百姓就有一种预感,可能要出大事儿了:城里不时发生莫名其妙的火灾,随后又有来自西北的大沙暴,吹得天昏地暗。入春之后,中都又闹大旱灾,夜里还有莫名其妙的白光在空中闪耀。到了三月,中都著名的佛教建筑,大悲阁,也毁于一场大火。这些怪异的现象,在当时人来看,都是国难当头的不祥之兆。

这场灾难的制造者,就是北方的蒙古帝国。在1211年的2月,已经统一了蒙古高原的成吉思汗,在举行了一场隆重的祭天仪式后,他宣布向金帝国开战。以骑兵为主,由十多万精锐武士组成的蒙古大军,浩浩荡荡地开始南下。

在祭天仪式上,成吉思汗公开宣称,讨伐金朝的理由,是金人曾经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两位至亲祖辈。虽然这是一笔陈年旧账,但对部下来说,这种动员却十分有效。这是因为,蒙古各部落,都曾长期受金朝欺压,包括被迫交纳沉重的赋税和各种贡品,甚至无理由地被金朝人“灭丁”。所谓“灭丁”就是金朝组织军队,武装入侵蒙古各部并进行屠杀,目的是为了定期消灭蒙古各部的成年男人,不让它们有壮大和构成威胁的机会。 所以说,野心勃勃的成吉思汗,为了扩充自己草原帝国的版图,在这时抬出了金朝对蒙古各部的血海深仇,作为动员的号召,实在是无比高明。

由于发源在牧马黄金区的蒙古高原,蒙古骑兵的配置堪称豪华,平均一人能够备有4匹坐骑,长途机动行军时,速度惊人,平均一天能够前进15公里,而在进行包抄、偷袭时,速度更快,比如成吉思汗之子拔都西征时,四天之内居然挺进三百公里,几乎赶上了二战时期装甲部队的水平。

这支蒙古大军虽然实力雄厚,但并不是有勇无谋,他们绕过了金朝苦心修建的长城,从河北张家口一带进入金朝疆界,先做试探性进攻,熟悉地形,同时评估对手战斗力。等待7月秋高气爽时,蒙古大军再度大举南下,九月,在张家口附近的野狐岭,金蒙两军在这里展开了双方第一场大规模遭遇战,机动性和战斗意志都占据上风的蒙古大军,利用前后夹击的战术,几乎全歼了金军主力,导致此后长达十年的时间里,金朝都凑不出一支足够大的野战军和蒙古人交手。由元朝人编纂的《金史》甚至直白地说,金朝的灭亡,就在这一战被注定。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这次败仗,引发了一系列的多米诺骨牌效应。首先,蒙古大军乘势占据了桓州,这里是距离金朝首都中都最近的草原牧场,也是金朝最为重要的战马饲养地,几十万匹金军战马从此落入蒙古人之手,从而让金军进一步丧失了冲击力和机动性,无法与蒙古铁骑相持。 其次,金军外强中干的真相,彻底暴露,金帝国境内的各路反对势力纷纷抬头,比如辽东的契丹部落首领耶律留哥,和山东河北境内的反金义军“红袄军”等等,让风雨飘摇的金朝统治者更是顾此失彼。到了崇庆元年,也就是公元1212年的11月,蒙古大军就已经兵临中都城下,攻势猛烈。不过,草原铁骑毕竟缺乏攻坚武器和经验,围困将近一个月后被迫撤退。

虽然中都暂时守住了,但蒙古人带来的外患危机,极大地激化了中都内朝廷的政治矛盾。金朝大将纥石烈胡沙虎,居然发动政变,除掉了皇帝完颜允济,扶植金世宗的长孙完颜珣,也就是金宣宗登基。

金宣宗一上台,就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重局面:原来,纥石烈胡沙虎在政变后,为了加强自己对中都的控制,居然不顾大局,下令前线兵马全部后撤,向中都集结。这样一来,蒙古大军不费吹灰之力,在直接攻占了金人的老家辽东之后,直接从居庸关等各长城隘口涌入了华北平原,如入无人之境。成吉思汗这次也学聪明了,不再浪费宝贵的兵力强行攻城,而是对中都等大型城市围而不打,大部分兵力就在华北平原上纵横往来,抢劫扫荡。这样一来,中都虽然拥有高大的城墙和充足的兵力,但粮食物资断绝,政令也无法传递出去,基本变成了一座死城。

1214年春天,成吉思汗集结各路大军,会师中都城下,城里的金军虽然人数不少,但士气低落,打死也不敢出城迎敌。鉴于天气马上就要变热,部队疲劳,成吉思汗也无心恋战,和金宣宗签订了一纸苛刻的城下之盟,就带着掳掠来的无数财物,和几十万人口回师草原了。

成吉思汗前脚刚走,金宣宗就做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重大决定,那就是,华北平原无险可守,蒙古铁骑来去自如,所以他干脆提出,放弃中都,迁都别处。消息一出,文武百官在朝堂上是吵成了一片。最终,还是金宣宗本人拍板,到所谓的“南京”,也就是北宋故都汴梁,今天的开封去。这里有黄河和陕西潼关天险守护,漕运便利,而且当年完颜亮已经在这里大兴土木,营造了完备的宫殿建筑,从方方面面看都很合适。于是,当年5月11日,金宣宗一行,在大雨中匆忙离开了中都,史称“贞祐南渡”。

金宣宗的南逃,深深激怒了成吉思汗,在他看来,这是一种撕毁合约,试图长期对抗的举动。于是,中都在第二年,也就是1216年5月,落入蒙古军队之手。虽然在各种文献里,中都军民似乎是和平投降,蒙古军队也没有大肆屠城报复,但一位来自中亚花刺子模国的外交使者记载说,自己在中都附近,依旧看到了堆积如山的尸骨遗骸,向导说,这些都是中都的老百姓,有的是被蒙古军队杀害,有的是则在绝望中自尽。

迁都开封后,金宣宗发现,曾经疆域辽阔的金帝国,如今有效控制区域几乎只剩下河南陕西两省,可以说,自己的目标从与蒙古相持,一下降格为如何续命,苟延残喘。不过,一个偶然事件的发生,让蒙古大军的主力,几乎一夜之间离开了了华北,又给了奄奄一息的金朝一段宝贵的时间窗口,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原来,成吉思汗可能觉得金朝已经是瓮中之鳖,不必着急一口吞掉,而是借口自己派出的使节被杀,发动了一场规模浩大的西征,而目标,就是刚才提到过的中亚强国,花剌子模。可以说,如果不是这次远征,成吉思汗在1227年去世前,就可以轻松完成灭金大业。

然而,面对如此一段难得的喘息之机,金宣宗居然做出了一个异想天开的决定:所谓失之东隅,收之桑榆,金国打不过蒙古是真,那要不继续南下,去攻击南宋,用南宋领土和人民,来弥补我的损失?于是,从1217年到1219年,金宣宗三次大举南征,但也没占到多大便宜,反而浪费了手里那点不多的兵力和资源,让金国元气大伤。 1223年12月,大失所望的宣宗,在汴梁皇宫中病逝。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是幸运的,毕竟不用亲眼目睹自己的帝国毁于一旦。

接下来登场的,是金朝末代皇帝金哀宗,完颜守绪。作者周思成说,他无疑是本书中最具悲剧性的人物,自身能力和资质并不差,而且一心想有所作为,中兴国家,但无奈时局大势已经都不在自己一边。

然而,哀宗上台伊始,从军队到群臣,都仿佛看到了国运逆转的希望。首先,哀宗不再寄希望于战斗力不堪一击的金朝旧军队,毅然决定,编练新军。这支新军,就是中国古代军事历史上有名的王牌劲旅:“忠孝军”。这支部队成员的来源可以说五花八门,包括不愿意归顺蒙古的华北汉人,从华北逃回金国的女真流民,甚至有因亡国之恨前来投靠的西夏人等等,而这支军队统领,则是堪称金代末期第一名将的完颜陈和尚,和很多下属一样,他也是一名被蒙古掳掠到北方,后来九死一生,逃回金国的女真人。 为了让忠孝军能够具备金朝开国初年的强悍战斗力,金哀宗也是给它倾注了手头的大部分资源,比如忠孝军的骑兵,每人能配备两匹战马。

忠孝军在完颜陈和尚的指挥下,确实打了不少胜仗,比如1228年,在今天甘肃境内的大昌原,他指挥四百名忠孝军,大破蒙古军八千人。这场大捷,号称蒙金开战以来,金军第一胜仗。

然而,由于金国资源有限,所以忠孝军规模太小,而且登上历史舞台的时间也过晚,面对兵力与资源规模庞大到碾压的蒙古帝国,依旧没有回天之力。1231年冬,金蒙双方的关键决战终于拉开了序幕,新任蒙古大汗窝阔台,兵分三路,直指开封。由于在骑兵方面兵力绝对占优,加上空前绝后的机动能力,所以窝阔台制定了一个堪称天才的三路围攻战略:东路军进攻开封以东;弟弟拖雷率领西路军,从陕西境内渡过渭河南下,迂回到金朝潼关黄河防线的后方;中路军则由自己率领,从北面直指洛阳,再到开封。

按说,金军以逸待劳,还有内线防御作战的便利,还是有一定优势的。但三路蒙古大军的千里穿插,不但让金军心惊胆战,更让金军忙于堵漏,疲于奔命。从1232年正月十五日开始,在今天荥阳西南的三峰山,金军主力和拖雷率领的蒙古西路军展开了正面对决。金军虽然人数占优,但骑兵太少,拼死血战了几天,始终无法吃掉敌人。而这时,又天降暴雪,视野模糊,骤降的气温又极端有利于耐寒的蒙古人,最终,金军溃败,完颜陈和尚被俘后,拒绝投降,坦然受死,哀宗苦心编练了十年的新军,就此毁于一旦。

在此之后,蒙金之战的态势,既像一场大戏高潮后的匆匆过场,又像悲剧发生后的善后收尾。坚守了多年的潼关要塞金军,听闻三峰山大败的噩耗,选择开关投降,金国整条北部防线,可以说门户洞开。消息传来,在开封的深宫里,沮丧的金哀宗甚至试图悬梁自尽。 三月,蒙古大军兵临开封城下,这一次,他们是有备而来,带着一种来自中亚的攻城大杀器,投石机。而守城的金军也用新近发明的管状火器飞火枪和原始手榴弹“震天雷”进行还击,双方厮杀得无比惨烈。到了四月,开封城里更是闹起了瘟疫,根据略夸张的统计,在瘟疫中死难的开封百姓,多达九十余万。

到了十二月,绝望的金哀宗见到开封已经无法维持,城里已经出现了人吃人的惨剧,于是只能带领少数皇族,官员和亲军离开,寻找下一个临时陪都。到了第二年四月,再度来袭的蒙古大军,轻松地进入了已经成为人间地狱的开封,开始了大肆劫掠,并把工匠、医生等草原急缺的专业人才挑选出来,押往北方。说到这里,作者周思成,给我们分享了一个,在当时的黑暗与绝望中,闪现人性光辉的小故事:负责管理接收这批工匠的,是个心灵手巧的手艺人,叫王德真。他发现,这批所谓的工匠里,很多是没有一技之长的难民,纯粹是为了惧怕被蒙古人杀害,才冒充工匠混进来的;不过,王德真并没有揭发他们,而是循循善诱,说“别怕,大家都会扶着锯子锯木头吧,只要会了这个,你就是匠人了。”一路上,王德真一路走,一路教,让这批难民真的变成了各有所长的工匠,也保住了他们的性命。

颠沛流离的金哀宗,最终率领残部,于1233年6月抵达了蔡州,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汝阳。仅仅3个月后,蒙古大军就包围这座金朝最后的都城,十一月初,与蒙古签署了密约的南宋,也派出大军,与围城蒙军合兵一处。

第二年,也就是公元1234年正月十日拂晓,小小的蔡州城,终于在蒙古与宋两国大军的攻击下沦陷,不想背上亡国之君名号的哀宗,宣布将皇位传给大将完颜承麟,随后悬梁自尽,而继承了皇位的完颜承麟,根本来不及举行登基典礼,就在抵抗中力战阵亡;后世计算,他登上皇位的时间不足一日,实为中国历史上,在位时间最为短暂的皇帝。

结语

好了,这本《隳三都》的基本内容,今天就为你介绍到这里。作者周思成借鉴了丰富翔实的史料和研究成果,用他细腻的笔触,为我们完整地复盘了从1211年蒙古大军挥师南下,到1234年正月,蔡州沦陷,这一次东亚大陆上历时23年,惊天动地的巨变。已经腐朽的金帝国,面对新一代草原霸主蒙古,可以说如同遇到了降维打击,毫无还手之力,所有抵抗和努力,充其量只能延缓一下对手的脚步,而无法改变最终的结局。

作者周思成在书中指出,金帝国不堪一击的根本原因,就是,金朝入主中原之后,无法维持那种原本简朴粗放的生活方式和政治文化制度,必须全盘汉化,才能维持自己的统治,然而代价却是军事战斗力的迅速下降。金代中后期的历任君主,都或多或少颁布了一些政策和措施试图扭转这一趋势,但最终无济于事。

日本历史学家杉山正明曾经提出,从唐末到蒙古帝国崛起,这一段将近三百年的历史,是东亚历史上一段分权化与多极化的重要时期,来自中原北方的骑马民族势力竞相崛起,争夺霸权,虽然这种局面带来了极大的战乱与破坏,但对于古代中国来说,这反而是一个建构“大中华”的时代。女真、蒙古、契丹民族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各个王朝,如同接力赛跑一样,把疆域内的各个民族逐步统合为一个命运相关的文化共同体,这就是疆域辽阔,多民族融合的近代中国的先声。

当然,我们关注历史,不仅仅要着眼所谓的历史大趋势,更应该关注那些历史长河中有名无名的个体命运。在这场巨变中,灭亡的不仅仅是煊赫一时的金帝国,对于当时生活在它境内的五千多万居民来说,更是一次空前的浩劫。

在这次大动乱中,有多少普通百姓丧生于战乱?到今天依旧没有确切的统计数字。不过作者周思成在本书结尾,举了一个例子。1207年,开封府人口超过三十万户,共有一百五十多万人口,然而到了1252年,也就是蒙古帝国第四任大汗蒙哥继位后的第二年,整个开封地区,仅剩六十多万人口,十二万户。 同时,周思成在书中也不吝笔墨,为我们还原了那些普通个体在这场惊涛骇浪中的遭遇,金朝末年的诗人王元粹在颠沛流离的逃难之路上,曾经写过一首诗:“嗷嗷二十载,何时见升平?我生值世乱,世乱难为生。” 这种痛彻心扉的呼喊,我们今天读起来,依旧会为之感到心折。

《隳三都》读书心得:本书详述蒙古灭金历史,揭示金朝由盛转衰的深刻教训。金朝汉化丧失战斗力,蒙古崛起终结其统治。书中描绘战争残酷,也展现历史人物命运,引人深思。

《文字的故事》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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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文字的故事》。

“语言”“文字”两个词我们常常连在一起讲,但人类有声音、会语言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百多万年前 ,最早的文字却不到一万年 ,而且只有百分之五的语言系统产生了相应的文字。而汉字又是其中最独特的。目前世界上大多数文字都是表音文字,中文是唯一一种目前还在广泛使用的表意文字,也称象形文字。

由于汉字经历了几千年的岁月,因此每个汉字都承载着一段文化。比如,你有想过文字的“字”是什么意思吗?在周代的金文中,“字”这个汉字符号由两部分组成,中间是一个小孩,上方是象征房子和家庭的符号。

 

“字”最初的含义是,小孩出生并稍稍长大后,被领到天地祖先面前获得名字,从此正式被确认为家族中的新成员。这既是家人在庆祝家族的血脉得以延续,也是在给他一种希冀,希望他将家族的故事继续传承下去。

汉字留给我们的不只有沉甸甸的文化,还有很多充满争议的难题,比如甲骨文是东亚最早的成体系的成熟文字,在此之前的文字是什么样的呢?古人是如何造字的?为什么世界各大民族最终都选择了成本更低的表音文字,汉字这种略显另类的表意文字却依然有生命力呢?

今天为你介绍的这本《文字的故事》将具体讨论这些问题。本书作者唐诺是位作家,写过多部有关“文字研究”的专业著作,获过不少文学奖项。在这本书中,作者使用诗化的语言,巧妙地把一个个汉字的文化故事,放在了文字发展历史的大脉络中,既有生动的特写镜头,也有恢宏的全景视角,而且作者用诗意文字来讲述这个话题,本身就是在展示汉字的美好。

文学评论家杨照老师特别把这本书推荐给“得到听书”用户,他略显激动地说:潜藏在我们周围,和我们日日共处、时时相觑的熟悉文字,甚至因为太过熟悉而不由激发厌恶感的文字,其中竟然藏着那么丰富、那么繁华、那么陌生而新鲜的风光!这是唐诺在中国文字里辛勤翻搜,找到的宝藏。

下面,我们就一起跟随唐诺老师走入文字的故事。第一部分,我们回到远古先民造字现场,看汉字诞生和发展的过程。第二部分,我们将跳跃在历史的断面,一起思考关于汉字的新陈代谢。

第一部分

汉字是怎么诞生的呢?

对于这个难题,中国人很浪漫也很机智地把球踢给了一位叫仓颉的传说人物。我们知道,文字的出现和发展经历了漫长时间,它不可能是一位精英凭一己之力就能完成的。但如果我们查阅历史资料,疑惑可能进一步加深。大约四千年前,我们只能在一些陶器瓶口部位看到个别刻痕或记号,这些符号往往单独存在,并不像文字,更有可能是陶器主人的专属记号或部族的族徽。 但在三千五百年到三千年前,即商代后期就已经有上千个甲骨文了。这时的甲骨文已经处于造字成熟的晚期阶段 。也就是说,在那五百多年间,汉字经历了一次神秘大爆发。

汉代学者把汉字构成和使用方式归纳成六种类型:象形、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事实真是这样吗?作者认为,关于文字起源的难题,我们还是要用文字自身来回答。

那就先从象形说起。

看到一棵树画一棵树,看到一块石头画一块石头,这样的象形思维并不是中国古人独创,世界各地所有文字追根溯源几乎都是象形文字。那是不是说,人类用笔描摹这个世界,就是从象形文字开始的呢?

文字的孕育和产生发展过程并没有清晰的起始点,象形文字是从一片混沌中徐徐登场的。作者认为,人类对自然的摹写并不自象形文字开始,而是一种独立的、不与语言接轨的图画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彩陶上的图像花纹,美国西南方纳瓦霍族先民也曾在岩壁上画下狩猎的图像,法国南方的拉斯科洞穴,有距今一万五千年到两万年左右的岩壁画。但很遗憾,并不是所有图画都会完成惊险的一跃,化身为文字,像刚才提到的纳瓦霍族就没有创造出真正的文字。

有学者提出,从图画走向文字,或许有个必要环节叫“转喻” 。转喻是比喻的一种,A和B实质上不相似,但存在诸多联系,所以我用A来代替B,这就是转喻。回到造字这个话题中,我是书写文字的人,你是识读文字的人,怎么判断我写出来的是文字而不是图画呢?这就要求这些符号背后,有一套我们依靠观察而获得的共识。

比如古人要书写“牛”这个符号,四只脚的兽类中,古人认为牛最大的特色是那一对大角,甲骨文只处理这个特征,身体和四肢都略掉,也不考虑牛的角是不是被掰断了,这就是一个转喻的过程。羊也有一对大角,怎么表示呢?甲骨文中“羊”的角会向外弯,这也是转喻。对于先民来说,牛和羊都温顺,都容易驯服,因此常常为它们一起造字。白天带着牛羊出去吃草,有了放牧的“牧”;晚上回家拴好,于是有了牢房的“牢”,牛和羊共用使用。

 

马跟牛羊不一样,它的野性很强,长脸,聪明的大眼睛加猎猎飞扬的鬃毛,始终介于驯服和不驯服之间,不是寻常人家所能操控管理的。所以,马的住所就不能共用“牢”这个字了,而是给它独创了一个“厩”字。

与今天人们的感受最不同的,或许是表示猪的“彘”这个字。猪原本是勇猛狂暴的动物,正如中国古人用“虎将”来形容勇猛的将领,日本战国时期把英勇善战者称为“猪突”之将。在甲骨文中,猪最初是狩猎的对象,“彘”这个字的楷书字形中还忠实保留了“矢”字,致死的弹头还好好留在尸体之中。

接着说转喻,刚才一直在说古人身边的动物,我们再看“人”。“人”在甲骨文中的形象,有点像左右轴对称的“单人旁”。小孩怎么表示呢?古人把“人”这个符号简单变形后,在头顶画几根稀疏的黄毛,这就是“子”,本义是小孩。怎么表示刚出生的婴儿呢?为人父母者都晓得,婴儿颅骨的囟门部分还没合拢,在头皮顶,软软的,可感觉出血脉的舒张跳动。所以最初的“儿”这个字,以及你可能见过的繁体的“兒”,象征头部的那一部分是开口的。

到这儿,你可能会发现了,汉字在这时已经从照猫画虎的象形,逐步抽象起来了。“指事”造字法就诞生了。

关于指事字的介绍,作者提醒我们要关注一个不起眼的小横杠“-”,它的位置不同会导致汉字的含义发生变化。例如,先写一个树木的“木”,我把小横杠画在“木”的头部,这是“末”字,表示树梢枝丫;如果我把小横杠画在“木”的中部,这是“朱”字,我们说的“一株幼苗”的“株”,原型便是这个“朱”;如果小横杠画在最底部,又变成了“本”,意思是树根 。从简单的复刻眼睛所看到的图像,到抽象的思辨推理,这背后是祖先经历的巨大艰辛。

 

但你也发现了,“指事”造字法就像是我在原有象形字上小修小补,能贡献的新字确实不多。事实上,指事字是甲骨文中最稀少的字种 。所以,人们还得继续想办法。能不能在通过字符表达抽象含义这个方向上做文章呢?于是有了“会意字”。

古人把多个象形字和指事字放在一起,来传达更复杂的含义,例如两个“人”放在一起的“从”,表示一个人紧跟在另一个人后面。三个“木”字放在一起的“森”,表示树木茂密,注意最初“森”的三个“木”是一字横向排开的,后来出于美观才垒起来 。再比如,一个“人”和一把锋利的兵器“戈”放在一起,那就是“伐”,最初表示在战场上砍头或割耳朵的动作,后来引申为进攻的意思。

有了“会意”的方法,汉字的数量就变多了。但问题是,“会意”造字,没什么章法,需要聪明的发明家、艺术家殚精竭虑反复实验,试一试发现这个字好用,那就用了,那个字不好用,扔了。只是这样,汉字的数量只能以个位数的速度增长。历史上有过几万个汉字,汉字数量什么时候才能进入发展快车道呢?

面对这个难题,古人想到了形声的办法。请注意,形声字的使用是语言发展的一个关键标志。书中说,甲骨文中形声字的比率只有27.24%,而发展到秦代的小篆阶段,形声字的比率暴增到87.39% 。

什么是“形声字”呢?形声的核心特征是“形”与“声”的“组合”。形声造字法不再追求新的字符,而是把已有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当成积木一样,拼出各种造型。每个形声字都有指示意义的“意符”和代表声音的“声符”。每当有一个新事物、新概念需要新的文字来记录来表述时,我们只要快速判断这个概念的字属于什么类别,和石头有关的加个“石”的符号,和感受情绪有关就加个“心”的符号,然后再依据它的发音,在既有的文字中找到一个近似声音的填进去,很快一个新字就出现了。有了“形声”造字法,从此以后汉字创造不再是一个发明家的灵光一闪,而是进入了流水线批量生产模式 。

通过组合旧材料来造字,这是“形声字”的第一个特征。紧接着“形声字”的第二个特征会出来。一些常用的组合构件的造型会进一步符号化、固定化 。比如,某个字要传达“水”这个概念时,我们会用符号化的“三点水”表示;某个字可能跟城市、地名有关,则会把城邑的“邑”符号化为“右耳刀”,像城郭的“郭”,都市的“都”;如果某个字要传达与山有关的含义,古人便把曲阜的“阜”符号化为“左耳刀”,例如“阴阳”这两个字,指的便是山北一侧、山南一侧,《桃花源记》里的“阡陌交通”,“阡”本义是南北向的田埂,“陌”本义是东西向的田埂,也是化用了“山”的概念。正是在“形声”造字法的推动下,汉字的偏旁部首出现了。

放眼全世界,不只中文,像英文、法文这些表音文字,主要也是通过类似办法丰富词汇量的。不少人,尤其是教外语的老师会用欧洲语言的词缀词根类比汉字的偏旁部首。看起来很像,但作者提醒我们,欧洲语言和汉字的逻辑不一样。欧洲语言是表音文字,每个字母都与发音有关。而汉字采用了“形声”造字法,实际上却在保证造字效率的同时,把文字和语音分离了 ,为汉字带来了独有的稳定性。什么意思呢?

西方人经常讲“巴别塔”的故事,上帝为阻止人们联手建造直通天庭的高塔,便让人们彼此听不懂对方的话,人类果然从此分裂了。这个故事对于西方语言有很强的洞察力,甚至对现代西方社会有一定的预言力,但对于中国并不适用。前面说了,汉字的“形声字”包含两个部分,“声符”部分与发音挂钩,但这是有限的挂钩,一是“声符”不只与发音有关,它本身也传达含义;二是尽管“声符”与字的发音密切相关,但并非字母文字那种一一对应关系,我们“认字认半边”不就常常出错嘛。再说另一边的“意符”,它与含义有关,与发音几乎没关系。这导致,汉字的语音和文字走上相对独立发展的道路。语言的变化速度非常快,中国大地上的语音有千万种,彼此口头上无法沟通,但文字却把天南北海的中国人,以及从秦汉到今天的中国人血脉相连。我们常说的,汉字推动了中国的统一,其实强调的是“形声字”的重要性。

古人提出六种汉字构造法,我们讲了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种,看样子,汉字造字的难题已经基本解决了,剩下的转注和假借是怎么回事呢?

今天有不少学者主张,应该把转注和假借从造字范畴中排除出去。因为转注和假借并没有再创造新的文字。作者甚至有点斤斤计较地说,假借和转注是对原有文字的废物利用,只有“用”,没有“造” 。

那我们先看转注。什么是转注?说白了就是给原来的字增加新的含义。比如莫非的“莫”这个字,本义是日落黄昏,后来引申出不宜、不要的意思。行走的“行”这个字,本义是十字路口,后来延展出动态的行走的意思 。再比如,即位的“即”、既然的“既”本是一对反义字。你想,“即”和“既”这两个字,左侧是一样的,在甲骨文中,这个部分表示的是吃饭用的器具。右侧都跪坐着一个人,只不过“即”这个字中,那个人是正向跪坐着,“既”这个字是背向跪坐着,因此表达的含义分别是,准备开始吃饭,和吃完饭了。在今天,这两个字已经被转注为“靠近”和“完成”这样的抽象含义 。

你看,尽管有人对于“转注”跻身六大造字法之列心有不满,但你会发现,这些汉字我们常用的含义,是被转注后的抽象引申新含义。而它本来的含义,随着时间变化已经不再重要了。从这一点来说,我们不得不承认“转注”挺重要的。

再说“假借”,如果说“转注”是暗暗地偷,没创造新字,只是找了个原有的字引申出新含义;那“假借”就是明着抢了,字的新含义跟原来的含义没啥关系。比如,来去的“来”,本义可能是麦子一类的植物,结果变成了意义无关的动词 。千万的“万”,本义是蝎子,后来变成了量词。不过,蝎子这个含义也没有完全消失,《封神演义》里黄飞虎的妻子与妲己发生口角,而被推下装满蛇蝎的虿盆,最终惨死。这个“虿”字,就是“万”再加一个“虫”。还有新旧的“旧”,原本跟表示猫头鹰的“枭”是一个字 ,你说“猫头鹰”跟“旧”之间有什么关联吗,实在很难联系。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重新认识一下“转注”和“假借”。当象形、指事、会意、形声为我们创造了足够多的汉字,接下来我们要做的,并不再是继续拼数量,而是要提高文字的利用率。毕竟文字是用来传达信息的,当一个汉字的含义越多,我们识字的负担就会下降。而且,转注和假借一刻也没真的停止过,所谓的网络热梗,本质上都是在转注或假借。如今新事物和新概念不断产生,但我们只需要3500个常用汉字就能基本满足使用需求了。或许,我们得感谢“转注”法和“假借”法的出现。

刚才提到“转注”和“假借”降低了我们学习汉字的难度,或许会有一些朋友拿表音文字来比较。有人会说,表音文字可以根据发音拼写,学习难度要低于汉字。本书作者没有从学理角度板着脸反驳这种说法,作为一位作家,他的答案是,表意文字要比表音文字有更多的审美情趣。同样表示“白色”,与英文的white相比,中文的“白”更有趣。在甲骨文时代,颜色还没真正从实物分离出来。作者想象,“白”这个字与嘴巴里的东西有关,不过可能不是牙齿,在没有牙膏的时代,古人的牙应该是黄色的。作者引用了《说文解字》中的假设,在一个天气较冷的地点和季节,人们呼吸和说话时,口鼻喷出了白雾。你看,不只是本书作者,早在汉代,文字学者已经在放飞想象力复原古人的造字场景了 。

若要问到最美的汉字,作者认为还是星星的“星”。“星”分为上下两部分,上半部分的“日”是意符,来自晶莹剔透的“晶”字。“晶”会让我们联想到光亮的、闪逝的状态,以及夜色中清晰的叮叮声响。“星”下半部分的“生”是声符。“生”是个会意字,象征草木萌生的样子。好,让我们想象一下古人在创造“星”这个字时的场景。在浩浩星空之下,小草温柔而勃发地随风摆动,你仿佛还可看见草叶上露珠的微光,隐隐然发出细碎清脆的声响 。

第二部分

前面我们讲了文字的诞生和成长过程。文字是有生命的,在数千年历史中,汉字也经过了一轮又一轮的新陈代谢。

比如,对简化字的看法,一些研究古文字的学者会执着于汉字原本的韵味,作者也是一位汉字研究者,对于汉字简化这件事情,他给我们讲了一个字,尘土的“尘”。

繁体版本的“塵”,是把“土”上的“小”字换成梅花鹿的“鹿”字,自汉代隶书以后逐渐定型,中国人使用了两千年。如果追溯到战国到秦代,那时的“尘”,需要在“土”上面写三个“鹿”,极其繁琐。如果在资料库里翻出周代的大篆,则是三个“鹿”字两边还各有一个土 。作者认为,最初的“鹿”应该一幅记忆之画,创作者或许是一位敏感且有运动家气度的失败猎人。这位猎人看到三头大鹿,随即追赶上去。三头鹿受惊撒腿奔跑起来,激起漫天尘土。猎人紧紧跟在后面,但渐渐体力不支,只能眼睁睁看着三头美丽大鹿绝尘而去。这个景象深深驻留在了他的脑海中,随即诞生了最初的“尘”字 。

 

其实,从古至今,简化时时处处都在进行,这或许是文字的宿命。文字是传递信息的媒介,当我们在某个汉字上堆叠了足够多的共识,这个字必然走向简化,以提高信息记录与解码的效率,笔画数可以少一点,线条也可以平直一点。就像刚才说的尘土的“尘”,当它在“鹿群飞奔扬起的尘土”的本义外,新增了灰尘的含义、行踪的含义,被作为重量单位,甚至作为佛教对现实世界的指称,这时汉字使用者就已经对“尘”这个符号达成相当的默契,我们就可以尽可能简单地标注它。作者化用了马克思先生的句法,这样说:文字自身即埋藏了自我简化的种子,它就是自身复杂性的掘墓人 。

汉字的简化绝不是千年一次的时间跳跃行为,而是绵密的、随时随地发生的。最初,中国人使用的是非常繁复的篆书,秦统一全国后,逐渐出现了书写效率更高的隶书。后来,中国人还发展出书写更方便的行书和草书。当汉字流传到日本岛,又演化出更简便的片假名和平假名。片假名最初的用途有点类似楷体,庄重板正,用于书写公文;平假名类似行书草书,是日常使用的。

这样的文字简化,不只出现在汉字文化圈。古埃及的文字书写也分为三种,首先是“圣书体”,这是一种图形文字,很漂亮但也很复杂,我们只能在庙宇、纪念碑或坟墓壁上看到,你可以把它类比为中国周代的金文或篆书。其次是“僧侣体”,可手写在纸莎草上,可类比为中国汉字的行书。最后是“世俗体”,用于一般的行政记录文书上,论功能有点像汉字楷书,但论字迹的话有点像汉字草书 。

在这里要说明一点。尽管文字简化是所有主流文字的共同特征,但并不是说文字必然会一头扎进简化的漩涡里。甲骨文是中国最早的成熟文字,但它不是最复杂的。中国文字中最难写、最图像化的阶段是后来西周的金文。所谓“金文”就是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还是举个例子,甲骨文中的鱼,有个很容易辨识的鱼的轮廓,但金文中的鱼字,那可真是鱼头、鱼嘴、鳞片、胸鳍和腹鳍一应俱全,甚至还画鱼点睛 。跟古埃及圣书体文字一样,金文用于庄重的场合,实用性不高。这道理放在今天也一样,寺庙、祠堂、老药铺、老戏台附近的对联,多以篆书、隶书为主,绝不会看到网络上流行的“颜文字”版。

在时间的洪流下,可以说每个汉字都经受了淘洗,它们不仅要删繁就简,而且要演化出新的字体,增加新的含义。让人颇为感伤的是,尽管它们都很努力,但也要随时做好落入历史尘埃的心理准备。

1994年中华书局出版的《中华字海》收录了8万多个字 ,第12版《新华字典》收录了1万多个汉字,而我们日常使用的汉字只有3000多个。哪些字被我们放弃使用了呢?

翻看一本字典,你会发现有很多马字旁的生僻字。例如繁体字的“马”加一个交错的“交”,这个字是“駮”,意思是毛色青白相杂的马。繁体字的“马”再加一个因果的“因”,这个“駰”的意思是浅黑杂白的马。 再比如,霸王的乌骓马,“骓”本义是黑白相间的马。秦始皇陵寝所在骊山,“骊”是指黑色的马。你继续翻字典会发现,王字旁的生僻字更多,这些字都和玉石有关。

为什么过去有关“马”和“玉”的汉字这么多呢?作者提到,当某个新事物、某个新概念出现时,我们就要创造出新的语言表述它。但语言有节约的特征,当我们不能确认这个新事物一定真正存活下去,就会用暂时的、粗糙的语言描述它。如果确认某种新事物、新概念是个健康的文化胎儿,将成为社会的一分子,我们就会给它一个正式的名字,这才算真真正正地纳入稳定的语言疆界之中。

在中国古代,马的价值很高,无论是交通还是军事都不可或缺,古代汉王朝和唐王朝的盛衰都与马有密切关系。因此,古人给马特地造了很多字,来细致地区别它们。今天,马的交通功能被汽车、飞机取代了,马的军事功能被坦克、装甲车取代了。所以,原来的那些字也就消失了,我们转而给汽车、坦克细致地命名,并耐心设计出漂亮的logo。当然,最初几十个与马有关的字中,有几个偶然活下来了,如“骓”,因为英雄项羽曾经骑过一匹黑白相间乌骓马;还有“骠”,黄色有白斑的马,传说秦琼的坐骑便是黄骠马。

有关“玉”的字也是这样。书中提到,中国古代长期重视玉,是受到铁器时代的影响。商周时期,象征统治权力的是大件青铜器,但从战国时期开始 ,冶铁技术进步,工匠的锻冶铸造技艺和工具配备,会跟着向铁器靠拢。于是,统治者需要寻找新的权力象征物,铁锅、铁锄头家家户户都有,难以采集的“玉”入了帝王的法眼,于是属于“玉”的荣耀时刻到来了。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搜集的和玉直接相关的篆字就有151个,有的表示祭祀方面的特定玉器,有的表示行政事务用途的玉器,有的表示不同颜色、不同品质的玉,有的表示像玉但不是玉的石头。对于现代人,大多数字从未见过,还常使用的十几个字与“玉”的关系也不再密切,比如雕琢的“琢”,治理的“理”。还有的字主要出现在人名中,如女性名字常用的“玲”这个字,它原本表示玉器碰撞发出的清朗声响。

有关“马”和“玉”的众多汉字,曾在历史上的某个时代迅速萌发,却也在今天渐渐凋零,这都与它们的社会价值紧密相关。字因社会习俗之生而生,也因社会习俗之死而死,冷酷了点,但不得不说还是很公平的。

结语

关于这本书就为你介绍到这里。我们跟随本书作者唐诺老师了解了汉字的诞生发展,以及新陈代谢的过程。今天的知识点略多,我们稍作总结。

汉字产生发展的历史,并不是汉朝人所说的六书的水平排列,总体而言是可以分为四个阶段。首先是象形阶段,摹写肉眼观察到的自然界,数量很有限;随后是指事会意阶段,古人尝试表述抽象概念,但缺少章法,产生的汉字仍不足以描述我们的所思所想;直到形声阶段,大量造字的文字生产线才出现。至此,汉字造字工作还远远没有结束。接下来的阶段是转注和假借,赋予汉字更多的含义,以便完善我们的表达,如今汉字的发展正依托这两种手段。需要注意一点,所谓的四个阶段是我们为了梳理汉字产生逻辑而人为划分的。实际上,各阶段之间是犬牙交错的。例如,武则天为自己创造的名字“曌”,便使用了上古的会意法;现代化学家创造的氘、氚、钸、铱这些化学元素中文名称,使用的是古老的形声造字法。随着社会变迁,汉字的新陈代谢也从未停止,总体而言,通过简化汉字来提高信息传达速度,这是个大趋势,大量的汉字在这个过程中隐入尘埃。

今天的开头,我们引述作者的观点讲了“字”这个汉字符号,“字”描绘的是一个家族在给小孩起名的场景。“文”和“字”我们常常放在一起讲,“文”的含义是什么呢?最后,我们还是以作者的浪漫想象结束今天这本书的介绍。

 

“文”其实是一个人在夸张展示他的胸膛部位。他在竭尽全力匀出空间,让我们看清楚他胸前美丽的文身图样。在原始社会,人们把人体当画布、当雕刻材料,用它与神灵、自然和生命保持虔诚对话。如今,“文身”的意思已经退居其次,“文字”成为主要含义,但有一点没变,“文”仍然是人类最深沉的对话工具。

《文字的故事》读书心得:汉字承载深厚文化,形声会意展现智慧。唐诺以诗意语言探寻文字起源与发展,揭示汉字演变规律与生命力。读来不仅增长知识,更感汉字之美,体会中华文明博大精深。

《王阳明传》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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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王阳明传》。

王阳明在中国人心中非同一般,有人说,中国历史上能做到立德、立功、立言“三不朽”的圣人只有两个半,一个是孔子,一个是王阳明,剩下半个是曾国藩。王阳明文能精通融合儒释道,开创阳明心学;武可以通晓兵书战阵,平定匪患和叛乱。即使离开庙堂,他还在各地兴办学堂;即使时光流转,他的思想始终常读常新,被很多人追随,包括张居正、曾国藩、梁启超、蔡元培、孙中山、东乡平八郎、稻盛和夫等,遍布政治、军事、教育、商业管理等各个领域。当今很多企业家也很愿意在自己的案头放一本《传习录》。如此巨大的影响,足以使王阳明和孔孟并列,成为中国古代的大圣贤。

但或许是人们群体性地推崇王阳明,他的故事充满了神秘色彩,有人说他从生到死完全是按照圣人的路子行进的,出生时有天神赐福,小的时候博览群书,长大之后经历了顿悟时刻,革新了心学教育后人。王阳明真的是一出生就拿到了圣人的剧本吗?阳明心学到底厉害在哪里,为什么能突破群体、地域和时代的限制,产生那么大的影响力呢?

今天为你介绍的这本《王阳明传》,作者是作家孟斜阳,他并没打算把这本书写成一本历史人物传记,而是把王阳明作为一种文化符号去讲述。因此,本书除了使用史料外,也并不忌讳引入民间传说,因为传说正反映了社会大众对于王阳明的形象化认识,从思想史文化史角度来说同样是真实的。这本书故事流畅,语言明快,读起来酣畅淋漓,也因此能在多个读书平台的“人物传记好评榜”上长期占据榜首位置。

下面我们结合学界有关王阳明的研究,走入王阳明和他的心学世界。第一部分我们从他的早期经历讲起,历史上克服艰难险阻成就自我的人很多,王阳明为什么有机会成为圣人?第二部分我们重点关注他的思想,阳明心学到底讲了什么,为什么有那么广泛的影响力?

第一部分

很多人认为王阳明之所以能够成为圣人,是因为他的成长轨迹完美契合古人对于圣人的想象。真的是这样吗?一起走进他的故事。

王阳明本名守仁,由于他曾在会稽山的阳明洞沉思,因此自号“阳明子” ,别人尊称他为王阳明或阳明先生。

明宪宗成化八年,也就是1472年,王守仁出生在浙江余姚的一个显赫家族。王家祖先可以追溯到晋朝的王览,王览是大书法家王羲之的曾祖父。这位王览还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叫王祥,是“二十四孝”中“卧冰求鲤”的主角。王览的孙子王导是东晋名相,刘禹锡那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说的就是他们家,而王守仁正是王导的后人 。即使到明代,王家依然是高门大户。王守仁的祖父饱读诗书,是十里八乡颇有名气的读书人。王守仁的父亲王华更是考中过“一甲第一名”,也就是我们熟悉的“状元”,后来官至“南京吏部尚书” 。说明一下,明朝最初定都金陵应天府,也就是南京,后来明成祖朱棣迁都北京,金陵改称南京,但仍保留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称为“南京六部” 。“南京吏部尚书”的品级是很高的。

在中国古人的记述中,圣人出生总是不同凡响。相传,王守仁的母亲怀孕十四个月才分娩,就在分娩前,王守仁的祖母梦见仙人驾着祥云,怀抱一个小孩从天而降,落在王家。因此,王守仁出生后,祖父为他取名为“云”,并把他出生的地方起名为“瑞云楼” 。常言道“贵人语迟”,据说王守仁5岁仍不会说话,一位高僧路过,摸着他的头说“好个孩儿,可惜道破”。祖父意识到,孙儿出生时有仙人驾云而来,于是起名“王云”,或许是这个原因导致孙儿5岁还不能说话。所以,祖父打算给小孙儿改名,《论语·卫灵公》中有句“知及之,仁不能守之,虽得之,必失之”,为他改名为“守仁”,随后他就开口说话了 。这便是“王守仁”这个名字的由来。

奇幻故事或许是任何一位名人的标配,真真假假,也不必深究。可以确认的是,王守仁小时候非常聪慧。在祖父教导下,从四书读到唐诗宋词,再读到儒释道经典。而且王守仁的祖父有个特点,学富五车但一生没有求取功名。他也用这种观念指导小孙儿学习,提醒他读书时不要被功名利禄所牵扰,不要被陈规陋俗所束缚,更不要盲目崇拜当时被称作权威的“四书” 。这样与众不同的学习经历深刻影响了王阳明,也为他后来融汇各家智慧形成自己的思想打下了基础。

不过,科考做官在明代是读书人最好的出路,甚至是唯一的正途,尤其父亲还当过状元。给王守仁上课的老师也经常提醒他,要像父亲那样,努力考中状元,享受荣华富贵。而王守仁却摇摇头说:“登第恐未为第一等事,或读书学圣贤耳”。王守仁小小年纪就把“成为圣人”当作自己的理想 。

有人怀疑这件事情的真实性。但仔细想来,明代小朋友说自己的理想是做圣人,也是有可能的。宋代朱熹等人开创的理学在明代中期依然占据主流地位。一个读书人的理想路径是:先修身,再齐家,最后治国平天下,立德、立言、立功,最终成为圣人。小朋友读书,树立远大理想合情合理。

这么看来,王守仁的成长这不严丝合缝地符合“圣人”轨迹吗?事实上,王守仁之所以能成为儒家的圣人,却恰恰是因为他早早就对传统的圣人之道提出了反思。

传统的程朱理学主张君子要修身,而修身靠“格物致知”。1490年,王守仁18岁的时候,祖父去世了。在为祖父守孝的日子里,他广泛学习,尤其是读了朱熹的书。朱熹认为,格物至关重要,格物不仅能获得外部事物的知识,自身的道德体认也会得以刷新。

守孝期间不能四处闲逛,“格”点什么呢?祖父的后院里种了很多竹子。王守仁打算先“格”竹子。他找了朋友一起来,希望能参透竹子的变化玄机,掌握宇宙万物的变化规律。他们坐在竹林里,忘记了吃饭,忘记了喝水,竭尽全力想格明白其中的道理,到第三天朋友就打退堂鼓了。王守仁是个有圣贤情结的人,坚持到了第七天,因为身体受不住晕倒了。 经过这次亲身实践,王守仁对于程朱理学产生了怀疑。不是“格物”就能“致知”吗?但他非但没有悟出竹子和天地万物的道理,反倒生了病。看起来,“格物致知”似乎并不一定能通向圣人之境,这成为他反思传统儒家思想的开始。

“格物致知”以及“修身”这是向内的,后半句“治国平天下”是向外的,王阳明在小时候也有实践。

他不仅博览群书,还花时间钻研兵法,从小就有保家卫国的心愿。他会把书本中的知识活学活用,带领小朋友们玩军事演习,一边主攻,一边主守,王守仁站在高台上调兵遣将,演习移花接木、调虎离山、瞒天过海等攻防战术 。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王守仁出生时赶上了明朝的多事之秋,尤其是北方少数民族袭扰不断。在他15岁这一年,蒙古各部在一位叫达延汗的王子领导下积蓄力量,入侵甘州,也就是今天的甘肃张掖,不少明朝将领战死 。消息传到王守仁耳朵里,让他不禁想起无数在边关建功立业的英雄。王守仁素来是个喜欢实践的人。他热血沸腾,前往居庸关、山海关考察了一个多月之久,登长城、访乡贤,凭吊古代战场,思考御敌策略。回家后他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洋洋洒洒写了一本奏折,阐述了他的御敌构想,要呈给皇上,吓得父亲立刻呵止了他 。

有报国之心是好事,但在明代,这一切的前提是熟读四书,通过科举考试。父亲看他有点浮躁,就在他17岁时安排了一门婚事 ,希望他收敛一点性子。但成婚当日,王守仁又让人担心了一把。他在街上看到一处道观,便与里面的老道士聊起了学问,不知不觉忘记了时间,等回过神来天都快亮了。王守仁就这么错过了新婚之夜 。

不过,父亲的策略总体上是没错的。成婚后的王守仁积极准备科举考试,打算通过科举做官来实现自己“治国平天下”的圣人理想。

王守仁21岁的时候参加了乡试,也就是明清时期各地一级行政区举行的考试。他才华出众,乡试自然不在话下,随后他去京师参加会试。这次,过高的才华反倒带来了麻烦。他的思想过于新颖与程朱理学格格不入,结果名落孙山 。三年后,他再次参加科举考试,又一次落榜。不过,王守仁倒没有很受打击,他以圣人为目标,而成圣之路必然少不了波折。终于,在28岁的时候,他考中了“二甲第七人”,以全国第十的排名获得了进士身份。

王守仁终于进入官场,这距离“治国平天下”更近了一步。刚开始,他被安排去工部实习。工部负责朝廷的土木建设,尽管在六部中排在末位,王守仁干起活儿来却依然很有热情。一次,他负责组织一位功勋官员的陵墓修建工作,他发挥兵法知识,将工作人员分为不同小组,组内人员互相监督,还负有连带责任。而且他推行了类似于现代倒班制的作业方案,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了工程建设 ,因此受到了肯定。

这样的肯定再度激发了王守仁这位年轻人为国效力的热情。还记得我们前面讲的,他少年时代就曾游历边境,思考御边之策,甚至写了奏折,打算交给朝廷。经过这么多年的积累,这次他更是列出有关边防的八大主张, 如精简军队节省费用、严格执法以振军威等等。其实,这些措施都切中了要害,只可惜,他只是工部的一个六品小吏,工作不对口,品级不够高,一腔热血再次泥牛入海。

后来王守仁调去刑部任职。一次前往云南出差,途经九华山时他遇到一位老和尚。你知道,王阳明只要遇到有学问的人,都会停下手里的事情攀谈一番。而这位老和尚同样对传统儒学表示了怀疑,圣贤之道或许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空泛道理,而就在于日常生活中的点滴修为。 这启发了青年时代的王守仁进一步关注佛学和老庄思想。

31岁那年,一次王守仁生病休假,在家乡会稽山南的一处洞穴住下了 。他在这里不断沉思,并见了一些朋友,突然意识到,佛道并不是他要追求的。因为佛道需要抛弃人伦。而在中国传统社会,孝道是融入中国人生命血脉的文化理念。尤其是王守仁出生在幸福的家庭,他十分珍重父母亲情,也有强烈的家国情怀。看来,佛道也不是他追寻的答案 ,他还是要回归到儒学的母体,追溯到孔孟之道试图开辟一条新路。这是王阳明思想发展的一次关键选择。由于这次关键选择发生在会稽山阳明洞,因此人们把阳明洞走出的王守仁称为王阳明。从现在起,我们也用“王阳明”来称呼他。

到这儿,王阳明也只是回归了儒学,但并不知道前路在何方。此时的程朱理学早已死板僵化,与科举密切捆绑,脱离了实际,走向了形式化。放眼朝堂,熟读儒家经典,精通程朱理学的官员不在少数,然而他们只知道因循守旧,整个官场暮气沉沉,犹如一潭死水。王阳明思想的形成,还需要一次重大坎坷的催化。

明朝弘治十八年,也就是1505年,明孝宗驾崩,一个不满15岁的顽皮孩子坐上了皇帝宝座,这就是明武宗朱厚照,在民间臭名昭著的正德皇帝 。这个皇帝堪称混世魔王,他建了个叫“豹房”的私人游乐场,表演猛兽摔跤。他还在京城开设了许多商铺和妓院,供自己玩乐。更要命的是,正德皇帝重用宦官,把前朝后宫、京师内外搞得乌烟瘴气。其中最得宠的大宦官刘瑾,权势熏天,坏事真没少干,民间把他归入明朝“四大权阉”之列。不少官员上书皇帝,希望处理刘瑾等人,等来的却是刘瑾一轮又一轮的残酷报复,有的官员甚至被活活打死。

这事跟六品小官王阳明没直接关系,但王阳明内心的正义感再次喷薄而出。他也写了奏疏向皇帝声明利害,可以想到,这份奏疏皇帝未必能看到,但必然会落在刘瑾手里。刘瑾震怒,以皇帝名义廷杖王阳明四十,然后把他关入锦衣卫大牢 。按照明朝传统,在朝廷上实施杖刑,受刑者可以用棉絮裹身,但刘瑾改了规矩,要求脱了裤子打。他平时训练打手很有一套,先做个皮子,里面塞上砖头,重重打下去,皮子完好,但里面的砖头已经粉碎 。王阳明被这么打四十廷杖,几乎昏死过去。但这只是开始,随后他又被赶出京城,贬去贵州龙场,当了一名驿丞 。明朝时期的贵州非常贫穷,是流放犯人的地方。而驿丞是驿站的管理人员,是没有品级的小吏 。就这还没完,赴任路上刘瑾又派人劫杀王阳明,好在他跳水侥幸逃走了,后来辗转赶到贵州赴任 。

王阳明从小就立志做圣人,他也一直按照传统的儒家道路不断追求,但这次遭遇了彻底的失败,败得只留下一条性命。想想过去他的历次实践,向内格物致知修身,但王阳明年轻时候“格竹子”格病了,向内探索失败;向外是治国平天下,王阳明通过科举考试步入仕途,但他又被肮脏的官场不断教训,“治国平天下”这条路也被堵死了。

其实,这不只是王阳明一个人的困扰,也是那个时代很多知识分子的共同困扰,书中古圣先贤描绘的理想蓝图竟然都是无法实现的,他们有的人苦苦执着于程朱理学的传统路子,但或是碰得头破血流,或是郁郁而终;有的人索性放弃官职归隐田园,但心中总有不甘;还有的希望了却尘缘堕入空门,但难以割舍很多关系。满腹经纶、满腔热血的明代读书人,迫切需要一种新思想来安顿他们的心灵。就在这时,王阳明拿出了自己的精神药方,这就是阳明心学。

第二部分

下面,我们将把重点放在阳明心学的成形与发展中。我们看看,为什么这个思想对后世产生了那么深远的影响。

关于阳明心学的问世,有个“龙场悟道”的典故。关于龙场悟道,传说有很多,最著名的一个版本是,王阳明睡在一个石棺中突然惊醒,然后大声呼喊:“圣人之道,吾性自足,不假外求!”然后阳明心学便诞生了。听起来实在有些玄妙。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贵州龙场在明朝是一片山林,毒蛇猛兽出没,盗匪猖獗,当地居民多是少数民族,远道而来的王阳明与他们语言习俗不通。一般人到了这个地方,别说做官还有没有前途,连性命也难以长久。果不其然,与他共事的一对父子,在他到任不久后就相继染病离世 。不过,在官场中九死一生的王阳明却很豁达。本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他教当地人伐木建屋,并把其中一个房间用作书房,他起名“何陋轩” 。

在这个与主流世界相对隔绝地方,他获得了难得的清净,可以不受干扰地慢慢梳理程朱理学等各家主张,因此收获了顿悟时刻。

进化心理学者罗伯特·赖特曾写过一本《为什么佛学是真的》,中国图书界引入后翻译为《洞见》。这本书关于顿悟提出一种解释:我们大脑产生各种想法,有赖于一个一个模块,这些模块是人在长期阅历、读书学习、深刻思考中形成的。但久而久之这些模块也会劫持我们的大脑。

举个例子,关于“甜粽子对身体好,还是咸粽子对身体好”这个话题,你可能看过很多资料,也有过自己的思考,这个话题的问答慢慢就会形成一个封装的模块。以后只要遇到这个话题,模块就会被自动触发。好处是节省大脑算力,不足的地方就是,很难有突破性的思考成果。

不过,当我们处在一个安定的环境中,身心足够放松后,这些模块就有可能被慢慢剥离,然后建立新的连接。因此,冥想情况下更容易发生顿悟。

回到身处龙场的王阳明,三十多年来苦苦追寻圣贤之道的过往历历在目:他也曾格物致知,也曾向外追求,但外界总不给他答案,反倒让他落下一身病。两次科举落第,当庭杖刑,贬官流放,被人追杀,治国平天下离自己越来越遥远。猛然间,他意识到,过去的挫折没有把他打倒,支撑自己的并不是任何外物,而是他的精神,也就是所谓的“本心”。

他进一步意识到,本心的状态会决定一个人如何感知外界,如何加以行动。当人的心灵境界提高了,对外界的感知也会发生变化。比如龙场这个环境,在别人看来是穷山恶水,而在王阳明看来是精神上的乐园。可见,人和人本来没什么区别,每个人都有圣人的品格,都可以像圣人一样坦然面对困难,都可以享受龙场的穷乡僻壤。只不过人有太多欲望,过于追求身外之物,而渐渐放弃了圣人本性。当人抛却杂念,人就又可以成为圣人了。

古人把圣人的完美品格,宇宙的终极秩序用一个字概括,“理”。宋代的朱熹就在讲“天理”,即使天崩地裂,人不存在了,天理还在那里挺立着。而王阳明却认为,你要认识天理,根本没有必要往外寻求,理就在自己的心里,这就是著名的“心即理”。

思想是用来指导行动的,哲学思想的诞生往往配套着方法论。随后,王阳明根据这个观点,开创了一套方法论,这就是我们至今还在提倡的“知行合一”。很多人会把“知行合一”解释为,我是怎么想的,我就严格按照想法那样去做。这是不准确的。

王阳明讲“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过去知识被锁在书本里,失去了活泼的实践。王阳明强调“知”和“行”是统一的,知是未发动的行,行是已经实现的知,这两者是无法分离的。一个人起心动念想获得某种认知时,实际上已经算是行动的开始了,当一个人做完某件事后,他也获得了真的认知。就像一个人孝顺父母,他只有内心产生这样的想法并付诸行动,才算是他真正认知了孝顺的道理 。简单讲,真知必能行,没做到一定因为不知道。

“心即理”再加上“知行合一”这套理论的威力非常大。王阳明后半生的事迹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在贵州龙场那几年,王阳明积极分享自己的思想心得,吸引了许多学生。1509年,王阳明被贬期满,在贵州多位官员推荐下,担任了庐陵县知县,后来刘瑾被处死,王阳明的才能得以施展而连年升官。

1516年,王阳明被任命为右佥都御史,负责江西一带的治安问题。江西匪患很严重,严重到可以与官军分庭抗礼。由于匪徒在官府里有内应,此前几任官员毫无办法。王阳明从小学习兵法,现在还有心学加持。他假传命令,不久后要出兵剿匪,然后派手下人监视,如果有哪位在当差的人私自外出,大概率他就是内应。但王阳明却没有处决这些露了马脚的人,而是找他们谈话,展开了攻心战。先讲朝廷剿匪的决心很大,抓住后果很严重;再讲妻儿老小,戳中他们最柔软的肋骨。很快,这些人便请求王阳明给他们戴罪立功的机会。王阳明认为他们的本心未泯,给了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最终成功剿除匪患。

如果说这次是小试牛刀,几年后宁王朱宸濠叛乱,绝对算得上阳明心学在政治军事领域的大展神威。

1519年,宁王朱宸濠在南昌起兵叛乱。叛军有十余万人气势汹汹,王阳明手上只有两万左右民兵,而且事发突然,各地的援军一时赶不过来。王阳明再次展开攻心计,他伪造了一张檄文,说朝廷已经派遣各地官吏集结了十六万大军,要求各地州县必须做好准备,协助平叛。然后,他派一些密探故意将檄文泄露出去。宁王知道后,一时犹豫起来,军事行动暂停,错过了反叛窗口期。同时,王阳明还实施反间计,他给朱宸濠的两位关键将领写了假密信,扰乱了叛军的进军计划。而王阳明这边,一边尽快集结兵力,一边发布告文,逼迫反叛者只要放下武器就可以网开一面。等到决战时刻到来,叛军内部迅速分崩离析,一战即溃。最终,王阳明只用了35天就平定了这一场声势浩大的叛乱。

王阳明在平叛中践行自己的心学理论,同时不断总结完善实践经验,随后提出了一个重要观点,“致良知”。

过去讲“知行合一”,是完成了“知”和“行”的统一。但“知”是什么样的,并没有具体说。“致良知”明确了这个“知”是“良知”。早在战国时期孟子就主张“性善”论,人的心中天然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王阳明把四端归结同一颗心,即“良知”,无论是胜利者、失败者,内心都有“良知”。但要注意,人的“良知”不会主动发挥作用,它只是隐性的道德存在,要想让“良知”显现出来,我们必须身体力行,也就是“致良知”的“致”所讲的内容。

“致良知”是阳明心学最核心的理念,王阳明自称,这三字是自己从百死千难中体悟出来的。“致良知”的分量极重,由于每个人的内心都有“良知”,所以每个人都应该独立自主地展现这份良知,以共同构建一个良善的社会。过去儒学倾向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向内的被动的,王阳明的“致良知”则更强调“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是主动成就自我与他人。在阳明心学“致良知”的影响下,明末清初的中国迎来了一次久违的思想解放。以郑板桥为代表的许多艺术家不泥古法,不拘一格;以李贽为代表的思想家主动抨击礼教束缚,顾炎武更是酝酿了“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理念。而这一切,都要追溯到王阳明的“致良知”。

结语

关于这本《王阳明传》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简单总结一下。古代的读书人都有“士志于道”的想法,也就是学习和实行圣人的道理。在明朝中期以前,读书人“志于道”的方式是“得君行道”,找到一位明君,辅佐他治国平天下。但王阳明恰好遇上明朝最黑暗的一段历史,别说“得君行道”,就连在官场平安待下去都很难。王阳明反思,既然往上发展无望,那就下到民间吧。于是王阳明开辟了“觉民行道”,回到民间,教化乡民,改变社会的风气。选择了“觉民行道”,就要求更多地关注心灵秩序。他突破了程朱理学的束缚,打破了格物致知的观点,不再追求外物,而是强调对本心的调服,唤醒内心的良知,并实践出来。

阳明心学之所以受人推崇,不仅在于理论好,更在于提出者王阳明真正做到了知行合一。他的前半生在艰难探求圣人之道,历经风险与曲折,终于在极端环境下顿悟。后半生,王阳明用生命践行并发扬了自己的心学学说,从贵州到江西、福建。他既能广兴教育,又能平定叛乱。1528年,王阳明在广西任职时染上了重病,学生哭着问他有什么遗言,他淡然一笑:我心光明,夫复何言。1529年1月29日,王阳明病逝于江西吉安的一艘船上,时年57岁。

终其一生,王阳明让看似已无出路的儒家思想重新焕发了光辉。过去的儒学总是板着脸高高在上地讲“修身齐家”,阳明心学则不再让人做书呆子,而是敢于自省,敢于体验,敢于关心大事小情,敢于经世致用解决真实问题。过去儒家只是一种精神的权威,如今它潜入民间,跟农夫、商人结合在一起,便从精神力量变成了社会力量。正如明朝末年思想家顾宪成题的那副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 。直到近代,梁启超、谭嗣同、李大钊为中国思想带来巨大改变,他们也都会到王阳明那里去寻找思想解放的本土资源。因此人们才说,五百年来儒家的源头活水就在王阳明。

《王阳明传》读书心得:王阳明以非凡经历融合儒释道,开创阳明心学,其“知行合一”思想影响深远。本书生动展现王阳明成长历程与思想形成,启迪后人追求内心理想,实现人生价值。

《无字史记》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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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世界遗产杂志主编、科普作家波音撰写的《无字史记》,副标题是“基因里隐藏的祖先秘史”。

我们都知道,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历史上最古老悠久的文明史。然而,历史越悠久,烦恼也就越多,这是因为距离我们越遥远的过去,有关它的资料就越少。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我们辉煌灿烂历史的很大一部分,都发生在文字诞生之前,许多关于这个时期的记载,都是后人依靠间接资料与猜想拼凑出来的。

说到这,就不得不提到每个中国人都会好奇的问题:我们的祖先到底是谁?他们是怎么来到东亚这片辽阔富饶的土地上的?举例来说,即使是大名鼎鼎的史学名著,司马迁所著的《史记》,也只能勉强追溯到传说中的黄帝。当然,自从考古学与古人类学随着近代科学发展起来之后,科学家发掘出来的化石和遗迹,开始逐渐带领我们接近真正的答案,然而,这些证据依旧远远不够,难以替我们拼出一条明显的线索。

所以,作者波音给我们写了这本“无字史记”,告诉我们,人类与其他生物身上携带的基因,本身就蕴含着丰富的信息,可以解答这些单纯依靠历史文献与考古文物无法回答的世纪之问。而近代分子生物学技术的进步,让我们有了阅读这本“无字史记”的解码器。

在本书中,波音用通俗而生动的语言,一边为我们解释基因分析的发展历程与基本常识,一边为我们讲解,科学家是如何运用基因分析技术,解决了中国人的祖先到底是谁,从哪里来等一系列涉及中华文明起源的重大问题。最终,波音告诉我们,来自遥远非洲的古代人类,才是我们的祖先;那些滋养中华文明的物质要素,从农作物、家畜到金属冶炼等技术,到底来自何方。本书出版后,也得到了罗振宇老师的大力推荐。

罗振宇老师说,中国人一向看重祖先,但是我们对我们史前时代的祖先其实了解不多。如果在传统历史观基础上,扩大视野,从几十万年的尺度去看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相信会对中国的历史、中国与世界的关系产生新的认识。而这本《无字史记》正好帮助我们做到了这一点。

好,话不多说,接下来我就分两部分为你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首先,我们来为你解答,为什么来自遥远非洲的古代人类,而非大名鼎鼎的周口店北京人,才是我们的祖先。其次,我们的祖先,在遥远的过去,是怎样跋涉万里,最终来到今天的中国定居的。

第一部分

关于周口店北京猿人的故事,相信大家已经或多或少有所了解:在1929年的初冬,位于北京西南房山区周口店附近的龙骨山,由中国地质调查所、北京协和医学院联合组成的考古队,发掘出第一个古人类头盖骨的残余。在随后的几年中,裴文中、贾兰坡等考古学家,总共发掘出了6个古人类头盖骨,15件下颌骨,牙齿157颗,超过10万件的石器材料,和大量的用火遗物,从而证明,这里曾经是一处繁盛的古代人类聚居点,而时间断代,被初步定在距今五十万年左右。

在这里发现的直立人化石不仅震动了世界古人类学界,也使近代中国人对于自身起源的研究,进入了以当代考古学为基础的科学时代。如果把人类的进化史看作一棵枝叶繁茂的参天大树,那么第一个尝试确定周口店猿人在树上位置的科学家,是德裔解剖学家、古人类学家魏敦瑞。魏敦瑞对北京周口店猿人头骨进行特征提取,并和世界其他地区古人类头骨进行比对,然后得出了自己的结论:周口店北京猿人的头骨,拥有显著的蒙古人种特征,由于现代中国人在人种分类上,也属于蒙古人种,所以北京猿人是现代中国人的先辈。

在此后的几十年里,古人类考古学在全球范围内进入了一个繁荣期,在不同的地点,越来越多的古人类化石陆续出土,仿佛一块巨大的拼图有了越来越多的碎片。在此基础上,关于人类的起源和进化,有了一种主流理论:今天的人类,是由他们所在地区的古代人类分别进化而来的。在当时,这种理论还有貌似非常确凿的证据。

什么证据呢?首先,是东亚,尤其是中国境内发现的古人类化石,无论是周口店北京猿人,还是云南元谋人,在形态上具备相当的独特性。作者波音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就是他们都拥有铲型门齿,而现代中国人,也有这个特征:此刻如果你伸出舌头,舔一舔自己两颗上门牙的口腔内侧面,会发现,两侧有略微凸出的棱角。如果照个照片,你就会发现,我们的上门牙,看起来非常像两侧卷起、中间平坦的铲子。根据统计,现代中国人里,80%到90%的人口,拥有这种铲型门齿,而在现代欧洲人和非洲人里,这个比例只有10%和15%。于是,相当一批古人类学家认定,铲型门齿就是一条清晰的证据线索,证明现代中国人,就是由东亚境内独立发源的古人类进化而来。

第二个证据,就是工具,尤其是各种各样的石器。大家知道,是否会使用工具,曾被看作是人类区别于动物的决定性优势之一,而石头则是人类最早使用的工具材料。根据考古发现,迄今为止最早的人类石质工具,出现在距今大约330万年前的非洲,考古学家们按照古人类石器制造技术进化的水平,把人类的石器工具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可以被看作是工具制造技术的积累期,绵延了160万年,基本只有最简单的棱柱状的石核和石片,用于砍砸,直到距今170万年前,手斧等更加复杂的石器出现,宣布人类石器工具进入了第二阶段。

不过,在中国境内,在旧石器时代的上千个遗址中,95%以上出土的石质工具,都可以归类到第一阶段,可以说是一以贯之。很多古人类学家,就以此为证据,说东亚的古人类,是独立进化,几乎没有和其他地区的同类发生交流联系的。所以,绝大多数中国人都形成了一种共识:今天周口店博物馆门前,那个略微驼背,颊骨宽大,前额突出,背着猎物走向山洞的北京猿人,是我们的共同祖先。

然而,正如互联网时代那句名言:“打败你的不是对手,而是跨界”, 一门新兴的学科,分子生物学,向传统古人类学发起了挑战。这个挑战者手里有一件高科技武器,叫基因检测。

1987年,美国一位分子生物学家丽贝卡·卡恩在大名鼎鼎的科技期刊《自然》上刊发了一篇论文,《线粒体DNA和人类进化》,她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观点:现代人类的起源地只有一个,那就是古老的非洲,起源时间大概是距今20万年前,今天全球各地的人类,可能都拥有一位共同的女性祖先,卡恩形象地把这位女性祖先称之为“线粒体夏娃”。

什么是线粒体呢?它是人类细胞中的一种细胞器,可以被看作是细胞中一种极端微小的器官,位于细胞核外的细胞液之中,我们每天通过吃饭摄取的各种营养物质,就是在这里被氧化,释放出能量,可以说,小小的线粒体,就是我们人体细胞中的迷你能量工厂。

更神奇的是,线粒体,还是一本精确记载人类进化与迁移动向的“无字天书”。这是因为,线粒体中也含有少量的遗传物质,线粒体DNA。比起细胞核里的染色体DNA双螺旋结构,线粒体DNA的结构简单,数量少,突变率高,且突变发生的时间相对固定,所以被分子生物学家当作一台测量人类遗传序列的有效“打卡器”:说白了就是,如果一个线粒体DNA突变次数越多,越证明它历史悠久,属于古老的人类祖先。

所以,卡恩和其他科学家,分析了一群现代人的线粒体DNA,包括121名非洲人、20名新几内亚人、15位欧洲人、8位非裔美国人和24位亚洲人。结果显示,非洲人线粒体DNA突变次数明显高于其他群组,所有非洲以外人群,他们线粒体DNA 中的突变,都能在非洲人群中找到,从而证明,非洲人群体是所有人类群体中最为古老的族群。

另外,由于线粒体DNA都是来自母亲一方的遗传,所以线粒体DNA可以帮助科学家,从母亲这一条血缘世系,来追踪人类的起源。科学家打了一个比方,每一次发生在DNA里的突变,都如同一块石头砸进平静的池塘,产生涟漪,只要我们足够细心,就可以通过追踪每一道涟漪来追溯石头入水的位置。

于是,借助强大的计算机数据分析,科学家们最终确定,全球60亿人口的线粒体基因,都来自一位“线粒体夏娃”,她生活在距今大约14万年前的东非。作者波音还特地澄清说,不要误会,这并不意味着当时地球上只有一位女性,当时确实还有很多女性古人类,但是很遗憾,她们的后代没有能延续到今天,所以无法检测到她们的线粒体DNA。

同样,世界上现存的30多亿男性的Y染色体,也可以用类似的方法回溯到一位身处东非的Y染色体亚当。这是一位生活在距今6万年左右的男性,今天他的后裔依旧活跃在这片炎热的大地上,被称为科伊桑人。根据另一位学者,史蒂夫·奥森在他写的《人类基因的历史地图》一书中统计,现代人全部的DNA,都应当来自20万至10万年前居住在非洲的一个古人类群体,人数大约是86000人。

作者波音告诉我们,周口店的古人类,属于直立人,他们在70多万年前,从非洲跋山涉水来到这里定居,一住就是几十万年,这一点已经成为古人类学各派的共识。

然而,新旧两派人类学家,也就是所谓的“化石派”和“基因派”,他们的分歧在于,到了距今30万至20万年,人类又迎来了一次更大的进化:脑容量急剧增加,语言交流更丰富,制作工具的能力更高明,由此变成了更聪明的“智人”。也就是“有智力的人”。你我这样的现代人都属于智人。今天的分子生物学研究成果告诉我们,包括北京猿人在内的中国境内直立人,于距今五万年左右的时段,就已被智人完全替代。但是,现今世界各地的智人,究竟是由非洲出来的直立人进化而来,还是分别从本地区原有的直立人进化而来,是分歧的焦点。说得通俗一点,就是我们到底是本地原住民直立人的后裔,还是外来户智人的后裔。

看到这里,那肯定有人要问了,刚才不是提出了很多化石和工具方面的证据了吗?比如东亚原始人独特的铲型门齿和石器工具形态,这应该能够当作中国境内的智人,是从本地直立人进化而来,一以贯之发展到今天的证据了吧?

那么分子生物学是如何解释的呢?首先,分子生物学能够精确测定,导致人类长出铲型门齿的基因突变,发生在大约3万年之前,地点是在今天中国的中部,然后随着人群的迁徙逐渐传播到东亚大陆各地。在此之前,所发现的那些古人类化石中的门齿,有一些已经被高科技手段鉴定为距今不到3万年,而另一些,则是被当时的古人类学家先入为主地认为是铲型,其实很多属于辨识错误。

当然,还有一种解释就是,遗传信息丢失。换句话说,非洲很可能同样存在过拥有类似外貌特征的直立人,然而他们并没有能幸运地被自然选择为走出非洲的一群,在残酷的淘汰中最终灭亡,其血脉和基因都没有能够遗留下来。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看石器工具,由于工具没有DNA,所以无法用分子生物学来测量它们的传承关系。作者波音解释说,在古代非洲人迁徙到东亚的漫长旅途中,由于环境和材料的变化,工具的制造技术势必也出现了演化和改变,甚至会出现所谓的“本土化”现象。也就是说,抵达东亚的非洲智人,也可能制造出大量类似东亚直立人的工具,由于石器外观简陋粗糙,区别不大,很可能被后世的考古学者混为一谈;又或者说,更加先进的第二到第四阶段石器,虽然暂时还没有在我国境内被发掘出土,但不代表不存在。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追问,为什么周口店的北京猿人没有能留下后代延续到今天?作者波音解释说,原本人类学家的一种看法是,北京猿人没有熬过寒冷的第四纪冰川期,因缺乏食物而灭绝,不过近年来这种说法,逐渐受到挑战,因为北京猿人会用火,会狩猎,还会迁徙,完全可以和动画片《疯狂原始人》里的情节一样,移居到相对温暖的南方去。

所以,作者波音给我们指出了另一个解释,就是北京猿人可能遭遇到了“塔斯马尼亚岛悲剧”,简称塔岛悲剧。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呢?它是指由于生存环境过分封闭,与外界缺乏交流而导致的技术退步。

那么,为什么一个人类社群会产生“塔斯马尼亚岛悲剧”呢?作者解释说,这是源于人口规模与技术水平的相互限制。从原理上讲,一个群体人口越多,掌握各种技术的人就越多,他们彼此之间交流,教学相长,技术的传承和创新就越容易,技术就越不易失传;反之,群体人口越少,技术就越容易失传。万年前被锁在孤岛上的塔岛原住民人口规模小,而且没有与外界的交流,他们无力维持原来的技术水平,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一项项技术消失。

从地理环境上看,东亚地理环境相对封闭,早期直立人进入之后,就很难与其他地区的同类进行技术和信息交流,工具技术和语言能力发展缓慢。而技术与智力发展得缓慢,反过来又限制了人口增长的速度,降低了种群内的基因多样性,从而导致东亚地区直立人人口密度低下,抗风险性异常脆弱。中国境内尚未发现距今10万到4万年前的古人类遗迹,也许就是一个旁证,说明在这个时期,原本中国境内的直立人,已经几乎灭绝,少数幸存者,根本无法抵挡来自非洲的智人的入侵。从此,东亚境内的人类进化史,主角已经变成了这批来自非洲的新征服者。

所以,我们不得不遗憾地得出这样一个结论:50万年前生活在周口店的北京猿人,不是我们的祖先。

第二部分

好了,在上一部分中,我们简单介绍了,现代中国人的起源问题。很多人可能会询问,按照现代标准,身体条件和智力水平都很一般的早期智人,是如何跋涉千里,从遥远的非洲来到中国定居的呢?在今天我们讲述的第二部分中,就接着为你解答这个疑惑。

首先,在这里要给大家普及一个冷知识,分子生物学家和古人类学家跨界合作得出了个结论,人类走出非洲的壮举,不止发生过一次,而是三次。三次走出非洲的主角,分别是直立人、早期智人和晚期智人,而时间,分别是210万到180万年前、50万年前,以及10万到5万年前。

为什么人类要三番五次地走出非洲呢?科学家给了我们一个环境气候学上的解释,那就是“撒哈拉泵”效应,水泵的泵。意思是说,在当时,非洲撒哈拉地区气候变化剧烈,干旱与潮湿气候交替产生,导致这里的人类生存环境在严苛和宜居之间周期震荡,同时也使这里通向西亚地区的通道时而通畅,时而阻隔。所以,这种周期性的气候变化,如同一台水泵,定期把非洲地区的原始人类“挤”出非洲,去寻找全新的落脚之地。

在上一部分我们说过,东亚境内的直立人,包括北京猿人,到距今五万年左右的时候,就被智人所替代。那么在当时,这些智人到底是怎样的一群“新新人类”呢?分子生物学家和古人类学家告诉我们,最早一批走出非洲的智人,被称为海德堡人,他们活跃的年代大约是距今80万年到3万年。

复旦大学生命科学院院长金力在《东非大裂谷:人类的三出非洲》一书中提到,比起前辈直立人,海德堡人可以说拥有碾压性的优势:平均身高1米72,体重62.5公斤,脑容量更是高达1100到1400毫升,比直立人高了将近10厘米,脑容量大了10%至40%。

拥有了这些优势,海德堡人是有史以来第一种能够猎杀大型动物的远古人类,因为他们不仅体型健壮,还能制造木质长矛和石头手斧等武器。在距今50万年前左右的时候,他们成了第二次走出非洲的先行官,先是来到了西亚,然后径直北上,去了欧洲。

这个海德堡人,和今天的我们,有一点血缘关系。当前,科学家们得出的结论是,海德堡人走出非洲后,散布在广袤的欧亚大陆上,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早期智人,分别是欧亚大陆西端的尼安德特人。而另外一支呢,叫作丹尼索瓦人,主要分布在欧亚大陆的东端。这一支,是我国藏族同胞的祖先,藏族同胞能够适应高原缺氧环境,血液携氧能力更强的生理特征,就来自丹尼索瓦人的基因。

所谓时光荏苒,日月如梭,一晃时间已经来到距今十万年前。这时,依旧生活在非洲的古人类,已经通过进化,变成了所谓晚期智人,也叫现代智人,就是现代人类的直系祖先。

晚期智人,比起早期智人和直立人,能力方面的更新迭代更是引人注目:他们的石器制造技术更为复杂,还能用兽骨、鹿角、象牙、蚌壳制造更精致的工具,食物来源也更加多样,包括狩猎捕获的大型动物和挖掘来的野生植物根茎,从而极大提高了自己的营养水平,促进了脑容量的发展。不仅如此,他们的用火技术也更加娴熟,能够制造火塘来长期保留火种,还在劳动之余,发展出了最原始的艺术,诸如此类。

此时,地球正处于历史上最后一次大冰期的中段,气候寒冷,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虽然没有大幅度降温,但也出现了严重的干旱天气。和刚才我们提到的一样,干旱导致食物减少,撒哈拉泵效应再度发生,这时候,我们的祖先,晚期智人的心思又开始活络了:树挪死,人挪活,要不我们再次离开非洲,去别的地方碰碰运气吧!

现代智人走出非洲的第一站,是今天的东非沿海地区。这里植被繁茂,又毗邻海洋,气候湿润,食物丰富,本来应该是冰期中全球最为宜居的避难天堂。然而,好景不长,距今七万年左右,在今天苏门答腊境内的多巴火山,突然开始大喷发,这是近200万年中地球上最大规模的火山喷发,滚滚的火山烟尘遮天蔽日,导致欧亚大陆上的早期智人与残存直立人纷纷团灭,东非海岸这块避难天堂,也未能幸免。

聚集在此的晚期智人一看,没办法,只能强打精神,卷铺盖上路。不过他们惊喜地发现,大冰期和火山爆发带来了一个副作用:海平面下降了!而且一降就是100米,非洲大陆和亚洲大陆之间的许多海峡都变得狭窄了,有些直接变成了地峡通道。于是,一条从东非海岸,沿着欧亚大陆南端一直向东延伸的海岸高速公路,出现在了我们祖先的眼前。

人类第三次走出非洲的路线图,已经被科学家被勾勒得非常清晰:从非洲东北海岸出发,经过南亚次大陆的南端,以及东南亚地区,然后兵分两路:南下的那支居然跑到了今天的澳大利亚,北上的那一支,历尽千辛万苦,风尘仆仆,来到了东亚。

这条路线之所以能标记得如此明晰,除了要感谢沿途发现的古人类化石与石器,更要感谢线粒体DNA分析技术。根据测算,在大约6万年之前,非洲东部一名妇女体内的线粒体DNA发生了突变,所以分子生物学家可以通过追踪这个独特的基因突变,来复盘这群非洲现代智人的出走路线和定居分布。

在距今大约4.2万年的时候,就在距离北京周口店猿人遗址不到6公里的田园洞,全新一批来自非洲的智人,在这里安营扎寨。根据对化石进行的基因测序,田园洞人属于现代智人,基因里还有大约1.7% 的尼安德特人和丹尼索瓦人的基因,这是晚期智人与这两个早期智人群体曾长期混居,血缘融合的证据。

然而,这并不是我们祖先故事的最终结局,田园洞人并没有后代能够延续到今日,反而是另一批距今5万年左右走出非洲的现代智人,携带着科技含量更高的武器,原始弓箭和标枪,趁着温暖的天气,穿越了欧亚草原,最终在3万多年前,再次来到周口店龙骨山山顶,并定居下来,这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山顶洞人”。他们和其他来自非洲的同胞一起,逐渐从华北地区向黄河流域挺进,繁衍生息,奏响了中华民族最初的文明乐章。

那么,有人肯定要问,既然说非洲人是我们的共同祖先,为什么我们中国人的皮肤不是非洲人那样的黑色呢?这是因为,人类肤色的差异,由两个因素决定,一是维生素D的合成,二是叶酸的破坏。人类的皮肤,会在阳光的催化作用下合成维生素D,阳光照射越强烈充足,维生素D的合成就越充分,但是过于强烈的阳光,会妨碍人体中叶酸的合成。所谓叶酸,又叫维生素B9,它对人体的作用也是不可或缺的,包括促进合成DNA,以及肾上腺素、胆碱、肌酸等人体正常运行所需的物质。所以,在漫长的进化过程中,生长在低纬度的人类就逐渐进化出深色皮肤,以此来保护体内的叶酸水平,而生活在高纬度的人们则慢慢进化出了比较浅的肤色,以便更好利用阳光补充体内的维生素D。所以,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在相对高纬度地区生活的中国人,和非洲人相比,皮肤颜色比较浅。

有趣的是,到了北极,情况又出现了特例,在阿拉斯加和加拿大北部生活的爱斯基摩人,皮肤反而黝黑,这是因为他们主要靠狩猎为生,海豹等极地动物的体内脂肪丰富,含有大量维生素D,所以他们并不需要从日晒中来补充这种物质,防晒反而成了一种进化中的刚需。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从直立人、早期智人到晚期智人,我们的祖先由于不断进化,拥有了越来越强的生存技能,再加上气候变化的影响,让他们先后三次走出非洲,勇敢地去探寻这个广袤而神秘的世界,在地球各个角落开枝散叶,繁衍生息,而我们古老悠久的中华文明,也诞生于这三波伟大的人类探索之旅。

结语

好了,波音这本《无字史记》中前半部分的重要内容,基本到这里就讲完了。正是一代代古生物学家和古人类学家的努力,再加上分子生物学带来的基因分析技术,让人类从哪里来,我们中国人又从哪里来等古老而复杂的问题,有了全新而证据充分的答案。相信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更多考古化石的发现,人类的进化,这棵枝叶繁茂、结构复杂的大树,它的全貌会越来越精确,清晰。

在本书的后半部,作者波音依旧以基因溯源为主线,为我们介绍了那些支撑早期中国文明转入农业时代,逐渐繁荣的要素到底从何而来。这些要素包括水稻、小麦等农业作物,家猪、牛、羊等家畜,以及青铜器制造技术等等。简单来说,随着冰期结束,天气回暖,万物复苏,我们的先民们必须寻找更多的固定食物来源,才能养育不断膨胀的原始人类群落。在距今8000年前,位于太行山黄河流域的中华民族先祖,就开始了有意识地对禾本科植物“粟”进行人工培养与种植,把这种类似狗尾草一样的野草变成了黄色的小米。随着人类迁移活动的足迹,小米从我国境内来到了亚欧草原与朝鲜半岛。几乎在同一时期,我国浙江的良渚文化,诞生了最早的水稻,并逐渐被推广到东南亚。

当然,早期中华文化也从周边地区获益良多,比如我们食谱中重要的肉类来源家猪。根据基因测定,亚洲的家猪起源于亚洲野猪,从今天越南境内的湄公河流域,到我国长江流域,都出现过野猪驯化点。而驯化马、耕牛,青铜器铸造等技术,则由西向东,沿着欧亚大草原,传入了中国。

在本书最后,作者波音总结说,中华文明的起源与繁盛,并不是以一曲独奏、孤芳自赏的形态进行,而是在人种与物产,技术持续的交流融汇中生长。身份的发现与认同,是任何一个民族维持凝聚力和自信心的文化之锚,分子生物学带来的基因检测与溯源技术,像一套解码器,让我们今天能够读懂这本“无字史记”,深刻了解文字诞生之前,属于中华文明的艰辛与光辉,让我们了解,开放、交流与包容,才是文明进化与繁盛的不二法门。毕竟,只有深刻了解过去,我们才知道我们的未来路在何方。

《无字史记》读书心得:基因解码人类迁徙,追溯祖先足迹。波音以生动语言展现科学探索之旅,揭示中华文明起源与进化奥秘。书中不仅解答了祖先之谜,更彰显了人类文明的多样性与交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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