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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谈人之为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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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花园》,副标题是“谈人之为人”,这本书非常精妙和富有诗意地展示了花园对人类的特别意义。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

从古至今,人类似乎一直都很喜欢花园,从《圣经》传说中的伊甸园到如今随处可见的街心花园,从古代“七大奇迹”之一的巴比伦空中花园,到今天人们在自家阳台上培育一方属于自己的小小花园,花园承载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改善环境的愿望。但是从花园的角度谈人之为人的特点,不得不说是一个非常独到的视角。这本书正是要告诉我们,对于人类而言,花园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装饰,而是和人的本质密切相关。培育花园代表了人只要生活在大地上,就必然经历的那种从播种到收获的生活方式,这是人类生命活力的展现;花园给人提供了躲避现实的喧嚣与狂躁的庇护所,让人可以恢复身心的宁静;培育属于自己的花园还象征了人们对灵魂的观照和对更高精神生活的追求,我们的知识和品格教育都来源于此。

这本书的作者罗伯特·哈里森,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法语和意大利语系的讲席教授,我之前为你解读过他的另一本书《我们为何膜拜青春》。哈里森特别善于从与众不同的角度入手,运用文学、哲学、历史等等不同领域的广泛思想资源,去思考关于什么是人,人应当如何生活这样的大问题。特别是他关于森林、花园和丧葬仪式的三本书,生动而深刻地展示了人与大地之间的密切关系。

接下来,我就分成三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里最重要的和最打动我的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花园对人类有什么独特的意义,为什么在各种神话传说中,都会有人类离开完美的花园,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属于自己的、哪怕并不完美的花园的故事?在第二部分,我们了解一下花园的引申意义,为什么花园会与学术和教育产生紧密的联系;在最后一部分,我们跟随作者去看看,对于人类来讲如此重要的花园在当代世界面临着什么样的危机。

第一部分

好,我们先来看看,花园与人类生存的本质有什么联系?要回答这个问题,最好的切入点就是,理解人类为什么会离开那些传说中的完美花园,去耕种属于自己的花园。

在西方的文化传统里,最有名的花园莫过于《圣经》中的伊甸园了。根据《圣经》里的记载,上帝用泥土创造了亚当,之后又用亚当的肋骨创造了夏娃,他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上帝为他们准备的伊甸园里,上帝让他们尽情享受伊甸园里的果子,只是不许品尝智慧树上的果子。有一天,象征恶魔的蛇诱惑了夏娃,让她和亚当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因为违背了上帝的命令,上帝把他们逐出了伊甸园,人类的始祖从此以后不得不历尽艰辛才能维持生活。

对这个故事的通常解释是告诫人要服从上帝,否则后果不堪设想。但是在哈里森的笔下,这个故事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意义。他提到,不管是东方还是西方的神话里,都有类似的主题:人来到了无需自己劳作就能衣食无忧的地方,但是很快就因为各种原因离开,来到需要自己劳作才能生存的土地上。比如人类最古老的史诗,苏美尔人的《吉尔伽美什》里面就提到了一个无比美丽的“太阳花园”,里面住着唯一一个得到神的恩赐可以永生的凡人,但是吉尔伽美什只是在这里短暂停留,向那位永生的凡人学习。他并没有留恋“太阳花园”的美好,而是再次回到了充满烦恼和悲伤的凡间城市。再比如,在荷马史诗《奥德赛》里面,奥德修斯来到了神女卡吕普索主宰的岛上,这是一片世外的仙境,不仅有美食美景美人,而且卡吕普索还许诺奥德修斯可以在这里享受永生,但是奥德修斯却非常痛苦,一心只想回到自己的故乡、土地贫瘠的伊塔卡,回到自己的妻子和孩子身边,即便终有一死也在所不惜。

在作者看来,这些古老的故事代表着人之为人的生存状况和本质特征。人总是要过有所忧虑、有所操劳的生活,虽然终有一死,但正是死亡本身让生命显得可贵,让人生变得有意义;相反,无忧无虑的、仙境中长生不老的生活,恰恰是人无法承受的生存状态,因为那意味着重复、无聊,缺少了追求的乐趣和实现目标的满足。

让我们回到伊甸园里的故事,看看哈里森独特的解读。在他看来,上帝让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里,不是让他们看护伊甸园,而是让他们享用这里取之不尽的一切。伊甸园里的一切东西都是为了他们而存在的,他们享用起来也理所当然。所以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就缺少了属于人的那份忧虑和操劳。因为没有什么是重要的,他们过着漫不经心的生活。正是这种漫不经心,让蛇很容易地就诱惑了夏娃,然后夏娃又很容易地说服亚当偷吃了禁果。亚当和夏娃并不傲慢狂妄,他们并不是有意要去挑战上帝的权威,他们只是像小孩子一样漫不经心、天真幼稚,在他们心中根本没有抵抗诱惑这样的观念。

在被上帝逐出伊甸园之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周围的环境不再是为了人而存在,人要付出劳作和汗水,才能建立自己的家园,要通过痛苦的生育才能延续自己的种族。在伊甸园里,因为没有操劳,亚当和夏娃对这里的一切毫无感情,因为伊甸园过于完美,他们也没有动力对这里做出任何改善。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人类陷入各种操劳之中,因为付出了努力,他们会爱自己的产品、爱这个世界;因为生活艰难,他们想要有所改善、让自己生活得更好。这样,人才开始对自己之外的事物投注感情,人类的文明才因此不断发展壮大。

虽然在《圣经》中,偷食禁果是人类罪孽的开始,但是在哈里森看来,这是“幸福的罪孽”。只有被逐出了伊甸园,生命才有了意义,人才成其为人。这个结论看起来有些悖谬,但是充满了象征性的张力:亚当和夏娃在伊甸园里的生活,看起来好像是在家乡过得无忧无虑,但实际上却更像是在流亡;而被逐出伊甸园之后,他们看似不得不离开家园开始流亡,但实际上才是真正回到了属于人的家园。从这个角度看,蛇甚至不是罪恶的象征,而是世界的使者,把人和这个真实的、丰饶的世界,这片土地联系起来。

在东西方的很多神话传说中,人都是由泥土造出来的,甚至“人”(human,拉丁文homo)这个词在词源上都和泥土(humus)有着直接的联系。这代表了先民眼中人与土地之间的密切关系,也代表了人与花园之间的紧密联系。有考古学家认为,并不是先有农耕之后才有花园和园艺;恰恰相反,人们首先在类似花园的地方尝试小规模地种植各种植物,最开始可能是为了宗教仪式、巫术魔法,或者纯粹为了观赏带来的愉悦。在花园里的小规模尝试之后,才有了逐渐推广、蔚为大观的农耕文明,也才有了人类文明漫长的发展演化。

培育一片花园,是人的生存状态的缩影和写照。在这个过程中,既有高度的不确定性又有可贵的确定性。在这里,有天气、疾病、昆虫等等不确定的因素,人们要付出劳动,充满担忧,盼望幼苗可以茁壮成长,开花结果,这些不确定性就像人生的起起落落,既让人焦虑又催人奋进,迫使人类付出更多努力、开发更好的技术,从而促成了文明的发展。另一方面,人们播下种子,然后浇水、施肥,在正常情况下就会见证幼苗破土而出,然后春华秋实,而且年复一年都是如此,这又给人类动荡的历史和现实生活带来了安定的感觉。哈里森用一段很有诗意的描述讲出了这种安定感对人来讲有多么重要。他说人类的历史充满了疯狂、死亡和无尽的苦难,就像希腊神话里的蛇发女妖美杜莎,直面她会让人瞬间变成石头。因为人们无法凝视历史这个可怕的美杜莎,于是利用宗教、诗歌、故事、理想、游戏等等,去承受人生。现实或者虚构的花园,也是供人们躲避历史的喧嚣与狂躁的庇护所,是宁静安详的象征。

在书中提到的众多花园中,纽约街头流浪汉制作的极其简陋的、只能打上引号的“花园”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些“花园”里除了花草之外,只有他们捡来的毛绒玩具、旗帜、牛奶盒,回收的废品。在作者看来,这些连生计都没有保障的流浪汉制作的这些可能转瞬即逝的花园,恰恰展现了花园与人之间有着本质性的联系。花园展示了他们创意表达的冲动、与人沟通的需要,展示了他们对生命的爱,花园也是这些流浪者给自己营造的一处可以安心的小天地,是在一个动荡的世界中稳定的支点。

好,到这里,我们看到了花园与人总是要有所操劳的本质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带着有限的生命,总是要付出努力,等待最美好的结果,同时寻求不确定性中的确定性。

第二部分

接下来,我们从人们耕种的花园做一个很自然的引申,来看看花园与教育和学术有什么关系,这也展示了人的本质中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不断培育和发展自己的才智和品格。

我们经常会把老师比喻成园丁,这确实是一个既经典又贴切的比喻。教育总是和园艺联系在一起,这既和物理上的花园有关,又和我们灵魂中的这片花园有关。

在中国一提到老师和教育,我们首先想到的一定是万世师表的孔子;而在西方,一提到老师和教育,人们想到的首先就是柏拉图和他在雅典城外建立起来的学园。这个学园从公元前4世纪建立一直延续到公元529年被东罗马皇帝关闭,前后长达900多年,是西方教育史上的一座丰碑。

在古代的雅典,城市不像今天有这么好的绿化,基本上除了建筑没有什么绿色植物。柏拉图的老师苏格拉底一生很少离开雅典城,就在街头巷尾、公共集市上和雅典人讨论哲学问题,却最终因为败坏青年和不敬神而被判处了死刑。

柏拉图一方面用自己的作品为老师的哲学生活辩护;另一方面,当他想要建立一所自己的学校时,却把地址选在了雅典城外的一处园林,这里原本是纪念英雄阿卡德穆斯(Akademus)的圣林。在柏拉图建立学园之后,阿卡德穆斯的名字也成了今天“学术”(academy)的词源。

在哈里森看来,柏拉图学园的位置选择,具有很强的象征意义。因为柏拉图意识到,苏格拉底的哲学探究与城邦生活距离太近,这既不利于城邦也不利于哲学。说它不利于城邦是因为,哲学的探究本身就是要刨根问底,对于礼法政治都具有很强的颠覆性;说它不利于哲学是因为,哲学探究必然会冒犯城邦,城邦也可以反过来对哲学家施加伤害,就像把苏格拉底判处死刑。因为这样的考虑,柏拉图把自己的学园放在了雅典城外的园林之中,这样既可以和城邦保持一定的距离,同时又不至于脱离城邦的公共生活,用作者的话说就是“让学人离城市足够远,从而可以聆听理性的声音,同时又足够近,从而让自己的言说可以惠及城邦”。

除了选址具有象征意义之外,在这片园林中进行的教学活动,更是完美地体现了现实的园丁与灵魂的园丁的结合。在柏拉图看来,教育从来都不是把现成的知识灌输给学生,他甚至为此相当鄙视书写,因为写下来的文字就变得死气沉沉,缺少生气,不能对人们的发问直接做出回答。真正的教育需要在教师和学生之间进行对话,从学生现有的知识和信念出发,老师将他引向正确的方向,让他自己走上求知的道路。老师真正的工作是在一个活生生的灵魂里进行书写。更准确地说,老师的工作不是书写,而是栽种。就像园丁种下了种子,精心栽培,耐心等待着花草结出果实。对于学生而言,生长出来的花草就是他们活生生的人格。

柏拉图学园的选址和他的教育理念,奠定了西方高等教育的范式。不管是之后亚里士多德的吕克昂学园、伊壁鸠鲁的“花园学园”,还是古罗马的别墅学园;不管是中世纪的修道院,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学园,还是如今的知名大学,在建立之初大多都会选在城市的边缘,让学生和学者在里面既可以远离城市的喧嚣,独立自主地学习和研究,又不会丧失与公共生活的联系,让自己的研究成果可以造福更多人。这些学园或者大学的校园,也都像花园一样郁郁葱葱,让土地的园丁和灵魂的园丁这两个意象紧紧联系在一起。

在这些花园学府中,作者对另一座古希腊时代的学园做了浓墨重彩的描绘,那就是伊壁鸠鲁的“花园”。在雅典的一座城门外,去往柏拉图学园的路上,伊壁鸠鲁建立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学园,就给它命名为“花园”。与柏拉图培养哲学家和政治家的精英教育不同,伊壁鸠鲁的这座“花园”有更强的包容性,他不仅接纳各个年龄的男性公民,还接纳女性和奴隶,这在古希腊是极其少见的。伊壁鸠鲁的“花园”并不是为了培养纯粹的哲学家,他对公共的政治生活也没什么兴趣,他建立这座“花园”的目的是要给更多人带来灵魂的慰藉,消除人们的恐惧。在伊壁鸠鲁看来,最让人们感到恐惧的东西之一就是死亡。这座花园,以及伊壁鸠鲁在里面传授的知识,可以帮助人们摆脱对死亡的恐惧。

照顾花园中的草木,让人们可以看到自然的法则,这里有植物的枯荣交替,有阳光、水分、土壤的互动平衡,而人的生命也和园中的植物一样,服从自然的法则,所以生死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都需要各种因素的相互配合。就像我们照顾园中的植物,让它们枝繁叶茂;我们也可以精心地照料自己的灵魂这株植物,让自己达到幸福的状态。伊壁鸠鲁讲的幸福,并不是狂野的人生,各种极端欲望的满足,而是心灵的安宁,以及由此得到的恬淡的快乐。就像我们打理花园,需要防止极端的天气对花木造成伤害。要实现心灵的安宁,我们也需要防止自己的灵魂受到过分的搅扰,而防止灵魂受到过分搅扰的最好办法就是友谊的力量。培养一份长久的友谊也像耕种一片花园,需要我们为对方着想、付出努力、改善自己,只有这样才能培养起让双方都舒服又有所促进的心性。

在培养心性的过程中,伊壁鸠鲁特别强调感恩的重要性。前面提到,培育花园的过程中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凡是为一片园地操劳的人,总是会心存感恩。我们经常说,人是一种始终面向未来的动物,而感恩是面向过去的,伊壁鸠鲁为什么那么强调感恩呢?因为在他看来,对昔日的幸福和满足充满感恩之心,会成为当下和未来幸福的源泉。因为当下和未来都是不可控的,充满了偶然性,我们随时可能遭到命运的暴击,陷入痛苦之中。但是过去就不一样了,即便是天神宙斯来了,也不能改变已经发生的事情,也就不能剥夺我们过去的快乐和幸福。回忆往昔的幸福,并不是沉迷在回忆中不能自拔,而是让生命已有的价值得到肯定,让当下的痛苦和不幸被逐渐遗忘。伊壁鸠鲁本人就长期受到胆结石的折磨,他就是依靠对往日幸福,特别是友谊的回忆,始终对痛苦泰然处之。

伊壁鸠鲁说:“蠢人的生活以不思感激和忧心忡忡为标志,因为他一味顾念将来。”

第三部分

伊壁鸠鲁的这句话也把我们引向了解读的第三部分,我们来看看在哈里森眼中,在现代以后,花园面临着什么样的危机,这场危机对当下的我们又意味着什么?

我们再来回味一下伊壁鸠鲁的这句话,“蠢人的生活以不思感激和忧心忡忡为标志,因为他一味顾念将来。”在作者看来,如今的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愚蠢,人们以为带着一味顾念将来这种“向前看”的姿态有利于青春常驻,但是伊壁鸠鲁的看法恰恰相反,他认为不知道对过去感恩的人并非青春永驻,而是未老先衰。

这是什么意思呢?让我们从另一座著名的花园讲起。

你一定听说过法国的凡尔赛宫,或许还亲眼见过,也被那里的辉煌灿烂深深震撼。凡尔赛宫里有人类有史以来修建的最大的花园。这座花园从“太阳王”路易十四时代的1661年开始修建,耗时40年才最终完成,占地面积800公顷。这座花园既是法国园林的代表,也是法国王权鼎盛时期的象征。(我在音频的文稿里给你放了两张凡尔赛宫花园的图片,你可以感受一下这里的恢宏气势。)

 

 

不知道有多少文人赞颂过这座花园,也不知道有多少学者研究过这座花园,但是在本书作者哈里森看来,这里恰恰代表了现代文明对花园的戕害。他甚至用“恶心”这两个字来形容自己对这座皇宫花园的观感。

凡尔赛宫的庞大花园,代表了人类的启蒙理想,就是用人力彻底征服自然。这座花园的起源听起来就有些荒谬。1661年8月17日,法国的财务大臣富凯邀请国王路易十四参观自己奢华的花园。路易十四看到这座灿烂辉煌的花园之后,不但没有一点欣喜,反而对这种赤裸裸的炫富怒不可遏。他下令把富凯抓进了大牢。这既是因为富凯的腐败和奢靡,但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僭越了自己的身份,他的那座过于华丽的花园是对“太阳王”的公然蔑视。

带着愤怒和嫉妒,路易十四下决心要建造一座登峰造极、配得上“太阳王”尊号的花园。他雇佣了给富凯建造园林的原班人马,命令他们建造一座更大、更辉煌的园林。但是从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国王的骄傲、嫉妒、竞争心,还有平庸的模仿。随后,工匠们清除了这片土地上的一草一木,把这里彻底夷为平地,然后再按照严格的规划建造了这座花园。这样,从花园的整体效果到每一个细节、每一株花草树木、每一个喷泉雕塑,都会让人想到建造这座花园的君主,想到无处不在的指令。

凡尔赛宫的花园代表了人类在启蒙理想指导下巨大的骄傲。他们想要彻底征服自然,用人的理性、科学、计算把自己的规划和审美理念强加在自然之上。甚至可以说,这座花园代表了人类通过驯化自然乃至羞辱自然的方式让它臣服的冲动。人类的这种冲动,正是现代以后花园面临的危机。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对待土地的态度是把它当作“自然资源”来看待,采取的方式是挖掘、消耗,而不是培育、养护。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对于土地的索取远远超出了它的给予。

在征服的理念和现代科技的共同作用下,人们始终带着看向未来的焦躁生活,于是“未老先衰”。人们失去了童年的闲适、好奇,失去了对身边事物的细致观察和用心体会,随之而来的就是人们丧失了观看花园的艺术。现代城市的绿化更好了,花园更多了,但是这些花园就像大工业的产品一样千篇一律,人们走在这些花园里也总是行色匆匆,丧失了欣赏的心境和发现美的能力。

在哈里森看来,日本的园林艺术,把这种观看的艺术发挥到了极致。他提到了法国当代小说家图尼耶的作品《流星》。在这部作品里,一位日本园艺大师尚宁评点了这种逐渐消失的观看的艺术。

日本的禅寺很讲究石庭(就是石头的庭院),这些石庭通常都有着极简的风格,只有白沙、几块石头,外加一点绿草。(在音频的文稿里,我给你放了著名的京都龙安寺石庭的照片,你可以感受一下这种禅意浓浓的空灵之美。)

尚宁精辟地概括了这种极简的日式审美的要旨,他说:“读一个禅寺的石庭,应该像读一首只几个断行的诗,读者要靠自己的睿智来填补空白。”因为需要填补很多“留白”,所以这些石庭特别能展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意味。就像尚宁说的,“武士赞叹它严酷的质朴,哲人欣赏它的玄妙精微,情人沉醉于它的安抚和慰藉。”

 

修建这样的庭院,需要工匠拥有创造美的眼睛;观看这样的庭院,也同样需要观赏者拥有类似的感知力。不管是工匠还是观赏者,都要善于看到隐藏在石头中潜在的形象和美感。米开朗琪罗曾经说,自己并没有把形象赋予石料,而是去掉形象周围多余的东西,来揭示石块中隐含的形象。而尚宁的境界看起来比米开朗琪罗更加玄妙高远,他说,“何苦用锤子、凿子、锯子来雕刻呢?何必折磨石块,让它的灵魂绝望呢?艺术家的职责是静观默想,用他的目光来雕刻。”

与这种极度的空灵和诗意截然相反,在现代世界中,人们丧失了这种带着一颗安宁的心去静静观看的目光。如今那些去龙安寺旅游的人面对这方不大的庭院,通常的反应只是举起手机打卡留念,然后匆匆赶往下一个景点。人们没有闲适的心境去观赏这方庭院,静静体会在沙与石之间的动静相宜,不同石头位置之间的精妙平衡,同一块石头之中蕴含的不同形象。

现代的生活节奏和生活方式,让我们始终看向未来,给自己设立了无穷无尽的目标,看起来无比忙碌充实。但是在哈里森看来,设立一个又一个的目标,恰恰是我们在掩饰自己的漫无目的,这其实是一种自欺欺人。

更可怕的是,现代科技的目标,正是努力让人们回到那个衣食无忧的伊甸园。科技可以帮我们解决的问题越来越多,我们越来越不需要经历操劳和苦痛就能享用各种消费品,满足自己的各种欲望。但是就像我们在前面说到的,那种伊甸园的状态,恰恰剥夺了人之为人的本质,是人无法承受的。所以,今天的我们又处于一种悖谬的状态之中,一方面我们厌恶伊甸园中那种漫不经心的生活,另一方面我们又在科学技术的帮助下向着伊甸园中的生活一路狂奔。

在这个躁动不安的时代,我们不能靠作为征服者的启蒙理想,也不能依靠作为掠夺者的现代科技。如今,我们比历史上的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带着对过去恩赐的感激,培育我们自己内心的一片花园,让我们成为人,而不是破坏者。

结语

到这里,这本《花园:谈人之为人》的主要内容就给你解读得差不多了。在这本书里,哈里森用广博的知识和娓娓道来的笔法,给我们展示了花园与人类本性的内在联系,阅读的过程充满愉悦和惊喜,我总是会赞叹作者独到的观察和精妙的语言。

跟随作者的脚步,我们看到了人类一定要摆脱无忧无虑的乐园,来到需要自己耕种的花园;在花园里的劳作象征着人生在世的生活状态;培育花园也代表了人类对灵魂的观照,教育带来了知识的增长和品格的发展;但是当我们来到知识飞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传统的花园理想和观看之道却面临着分崩离析的危险,这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读完这本书,你可能会觉得哈里森表达了太多的怀旧和感伤,好像是在追忆逝去的年华。但是我们也不得不承认,作者透过花园这个独特的透镜,看到了当今的人们不得不直面的问题。现代的生活方式,已经让我们远离了滋养我们的土地,因此才有那么多人愿意在办公室或者家里放上一盆绿植,或者在工作之余回到自然的怀抱。读过这本书之后,你会对这种出自本能的倾向有更清晰的审视,或许也能让你有多一分的恬静之心去观赏桌上的那盆绿植,去静下心来感受自然的魅力,而不是打卡完毕匆匆赶往下一个景点,完成下一个目标。

《花园:谈人之为人》读书心得:本书从独特视角探讨花园与人类本质的联系,通过神话、历史与现实的交织,展现花园对人类生存、教育及心灵的深远影响,引人深思人与自然、精神的和谐共生之道。

《科学大师的失误》读书笔记

admin阅读(32)

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科学大师的失误》。

一听这个书名,相信你和我一样都会感到很新奇,科学大师是指那些在科学领域有极高成就的学者,他们往往以自己非凡的成就闻名于世,很少有人关注他们失败的那一面,那这本书为什么要讨论科学大师的失误这个话题呢?

因为科学的失败史不仅内容精彩丰富,而且更具有启示意义。

科学创造意味着首创精神,越是伟大的探索,前方越是没有先例可循,所以即便是大师,在科研过程中也必然会遇到很多失败和挫折。而且,他们失误的故事往往也充满矛盾性和戏剧性,比如即使是功成名就的科学家也会因嫉妒而丧失理智,即使是科学领域最天才的大脑也会在其他领域表现幼稚,即使伟大如爱因斯坦,也曾干过日后不愿提及的“蠢事”。这些失败的故事往往非常精彩,是全面了解科学发展史时不可或缺的视角。

同时,这本书还告诉我们,科学大师们的失败史,对后人的启发性甚至比成功史还更胜一筹。正如英国著名化学家戴维所言:“我的那些最重要的发现是受到失败的启发而获得的。” 通过回顾科学中的失败史,我们不仅能明白前人因何失败,思考为何失败,还能借此而了解如何避免失败。更进一步地,我们甚至可以从这些失败中总结出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了解失败的客观性与进步的必然性,从而以更宏观的视角和更豁达的胸襟看待自己面临的种种难题。而这,或许就是本书最重要的意义所在。

本书通过介绍几十个科学大师失误的案例,还原了科学史上不为人所关注的一面。因篇幅所限,我选取了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几个案例,这些案例中科学大师们失误的原因各不相同,既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既有可以避免的又有难以察觉的,通过这些案例,我们能比较全面地了解科学史中的各类失误。

本书作者是华中科技大学物理系教授杨建邺老师,他同时是一名科普作家,在物理学史、科学家传记和科普读物方面有多本著作和翻译作品。杨建邺老师的科普作品专业背景扎实,语言平实轻松,非常适合对科学发展史感兴趣的大小读者们阅读。

接下来我就把全书分为三个部分,来为你介绍书中内容。

第一部分我们先说说,由主观情感造成的科学失误都有哪些?第二部分我们接着聊,由客观局限造成的科学失误又有哪些?最后一部分谈谈,科学大师的失误能给我们哪些启示?

第一部分

首先让我们通过具体事例,看看由主观情感造成的科学失误都有哪些?

是人就会犯错,但错误的原因各不相同,既有主观的又有客观的,其中由主观原因造成的失误往往可以避免,因此回顾历史时,这类失误也就显得更加可惜。而所有造成失误的主观原因中,傲慢与偏见是最主要的一类。

傲慢会严重阻碍科学的进步,比如它就曾让约翰·道尔顿犯下错误,致使化学原子理论在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停滞不前,这是为什么呢?

道尔顿是英国著名化学家,他的现代化学原子论被誉为化学中最重要的理论。在实验中道尔顿曾发现,同等温度下,混合气体在容器里产生的压强,和其中任一一种气体单独占有整个容器时所产生的压强相同。为了解释这一现象,他提出了化学原子理论,这一理论大胆假设,可以把气体看成由一些微小粒子组成的物质,联想到古希腊哲学家提出的原子概念,他选择用“原子”这个词来称呼他心目中的微小粒子。

原子论很好地解释了化学反应中的诸多现象,把人类对物质世界的理解往前推了一大步。不过因为太过超前,原子论起初并没有得到学界的广泛支持。就在这时,法国科学家吕萨克发现了气体体积定律,这个定律指出,所有气体参加化学反应时,反应前后的气体体积成简单比例关系,比如1体积的氧气和2体积的氢气,可以反应生成2体积的水蒸气,三种气体的体积比例是1:2:2,比例简单明确。

按理来说,这一发现是支持道尔顿原子论的,因为它意味着化学反应的本质确实是小微粒的相互反应。所以吕萨克觉得,道尔顿一定会赞同自己的发现。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最先站出来反对自己的就是道尔顿。道尔顿觉得,假如氧、氢和水都是由原子构成的,1份氧和2份氢生成2份水,约分一下,也就意味着1个“水原子”是由1个氢原子和半个氧原子组成的,可氧原子怎么能有半个呢?所以道尔顿对吕萨克的发现持坚决反对态度。

后来我们知道,原子之上还有分子,只要引入分子的概念,道尔顿的难题就能迎刃而解:并不存在什么“半个氧原子”,其实是半个氧气分子,其中正好含有1个氧原子,多完美的解释。但傲慢让道尔顿犯下了大错。其实对于某一理论,不同科学家持不同观点是很正常的,最终大家都得靠事实说话。可道尔顿错就错在,气体体积定律本来就是由实验事实总结出来的,已经得到学界的普遍承认,可道尔顿却连事实都想推翻,就因为他觉得只有自己的理论才是对的,只有自己的实验才是可信的,宁可否定别人的客观证据,也不肯对自己的理论稍加修改。

这种“只有我对,你们都错了”的态度,当然是极其傲慢的,而正是这份傲慢,在学界引发了一场长达半个世纪的论战。在此期间,原本就不受支持的原子论迟迟无法走向完善,科学进步的脚步被大大拖慢,实在可惜。

与傲慢类似,偏见也会对科学进步产生负面影响,美国物理学家马克斯·德尔布吕克就曾因偏见错过了发现真理的窗口。

德尔布吕克是物理学出身,后来跨界到生物学领域进行遗传方面的研究。1935年,年仅29岁的德尔布吕克发表论文,建立了遗传基因的原子物理模型,提出基因是一种化学分子,并且具有稳定性。他的好友、量子物理学大师薛定谔也正是在这一观点的启示下,写出著名的《生命是什么》一书,开启了生物分子学的新纪元,每天听本书栏目对这本书也有过解读。

德尔布吕克的观点有突破性意义,以前经典遗传学只把基因看成一种抽象概念,从没把它看成一种实实在在的化学物质,而在德尔布吕克之后,遗传学研究才走上了现代分子生物学的道路。

不过接下来还有一个问题有待解决:既然基因是一种分子,那到底是什么分子呢?当时学界已经发现,基因就位于染色体上,而染色体由蛋白质和DNA组成,所以基因只可能是这两种分子中的一种。因为基因要存储生物的很多遗传信息,所以当时人们就觉得,只有结构更复杂的蛋白质才能堪此重任,相比之下DNA的结构比较简单,似乎没法储存太多信息,所以基因一定是蛋白质而不是DNA。德尔布吕克就是这一观点的坚定拥护者。

但事实恰好相反。德尔布吕克自己做实验时,实验结果已经证明基因就是DNA,但就算事实摆在了面前,他还是坚持认为,基因不可能是DNA,一定是蛋白质。这归根到底是因为,德尔布吕克是物理学家出身,对自己在物理学领域的思维和研究方法过于自信,但同时又缺乏系统的生物化学知识和技能训练,这种傲慢和无知共同造就了他对DNA的偏见。这种偏见让德尔布吕克只看到DNA的结构没有蛋白质复杂这一点,却没有去深入了解DNA的特性,从而武断地认为DNA不可能是基因,从而错过了发现真理的机会。后来,当美国细菌学家艾弗里确定基因本质上就是DNA,并与德尔布吕克分享自己的发现时,德尔布吕克还是坚持自己的偏见,再一次与真理失之交臂,可谓相当遗憾。

如果说傲慢和偏见会让人失去客观的判断力,那嫉妒则会让人作出不顾名誉、颠倒黑白的事,有时就连最一流的科学家也难以避免,比如英国化学家汉弗里·戴维的故事就令人唏嘘。

戴维在化学领域的成就非凡,他是历史上发现化学元素数量最多的人,在电化学领域作出过巨大贡献,被誉为无机化学之父,同时他还是煤矿安全灯的发明者,用发明挽救过无数矿工的生命。更令人敬佩的是,戴维还主动放弃为安全灯申请专利,让这项发明更好地造福了煤矿工人。无论是学术造诣还是道德品质,戴维都堪称那个时代的典范。

可即便如此伟大,戴维也曾被嫉妒驱使,无理打压他的学生迈克尔·法拉第。法拉第是英国著名物理学家,电磁感应现象的发现者,电动机和发电机的发明人。他虽然出身贫寒,但极度热爱学习。戴维在法拉第的身上看到了自己过去的影子,于是让法拉第成为自己的实验助手。在戴维的帮助下,法拉第取得了很多成绩,甚至先于自己的导师发明了电动机的原型。

不过让法拉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当他把自己关于电动机的实验成果公之于众后,收获的不是同行们的赞扬,而是嘲讽和鄙视。原来,是导师戴维散布谣言,说法拉第在实验中剽窃了别人的思想。后来,戴维还把法拉第发现氯化合物的功劳据为己有,甚至在皇家学会提名法拉第为会员候选人时也坚决反对。戴维看到自己的学生如此优秀,不仅没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喜悦,反而被嫉妒冲昏了头脑,二人之间的矛盾迫使法拉第长期远离电磁学研究。直到病危时,戴维才平息了自己的嫉妒,说出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我最伟大的发现是发现了法拉第。”

我们谈起科学家,总是会联想到他们专心科学的形象,但其实在主观情感的驱使下,就算是著名科学家也时常被冲昏头脑,嫉妒如此,贪婪也是如此。比如两位诺奖得主之间就曾因贪婪发生过一段恩怨,他们分别是1959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得主科恩伯格,以及1993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缪里斯。

科恩伯格是美国生物学家,他因发明DNA合成技术获得诺贝尔奖;而比他小26岁的缪里斯,则因发明了一种DNA快速扩增技术,简称PCR技术,在24年之后同样获得诺奖。其实他们两人算是同行,本来也无冤无仇,可问题在于,缪里斯供职的塞斯特生物技术公司,因PCR技术获得了丰厚利润,这让同样涉足生物技术领域的美国杜邦公司红了眼,杜邦公司向法院起诉,称塞斯特公司侵权。杜邦公司认为,PCR技术的首创者是另外一位科学家,自己早就获得过相关技术转让,但那位科学家拒绝出庭作证,这让杜邦公司很难堪,于是他们找到了科恩伯格作为自己的证人。

科恩伯格在法庭上宣称,PCR技术根本用不着缪里斯去发明,自己早就有了实施PCR技术的思路和条件,只不过没有亲自动手去做而已。但真实情况是,科恩伯格发明的DNA合成技术着重于DNA的合成,而缪里斯发明的PCR技术则实现了DNA的快速大量复制,PCR技术目前在法医、考古以及我们熟悉的核酸检测等领域都有着广泛应用,可见他们二人的工作成果并不重合,缪里斯才是PCR技术的真正发明者。在法庭上,缪里斯通过有力的论述证明了自己的原创性,打赢了官司,也让科恩伯格无地自容。在这个案例里,显然是贪婪蒙蔽了科恩伯格的双眼,让他抢夺本不属于自己的功劳,最终沦为一桩笑谈,回头来看实属不该。

第二部分

好,刚才这些都是主观情感造成的失误,除此以外,还有一些失误的出现则是因为客观局限的影响,在这些案例中,科学家们往往囿于时代束缚、认知枷锁或心理弱点,无意间陷入错误而不自知。那接下来我们就聊聊,由客观局限造成的科学失误又有哪些?

我们常说时势造英雄,但时势同时也能毁灭英雄,即使是被称为现代物理学之父的伽利略,也难以逃避时代加在他身上的束缚。1610年,46岁的伽利略已经功成名就,这时他收到了一份邀请,他家乡的佛罗伦萨宫廷邀请他回去,到比萨大学任教。对于这一邀请,伽利略非常心动,富贵不还乡,如衣锦夜行,他很想回到佛罗伦萨为家乡增光,同时当地也开出了很好的条件,保证伽利能略自由地进行科学实验。

可他的朋友都劝他,最好不要回去。因为其实伽利略能做出这么多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工作了18年的帕多瓦大学,这所大学位于威尼斯地区,此地宗教约束很小,学术氛围崇尚自由,只有在帕多瓦大学,伽利略才能无所顾忌地从事科研工作。但佛罗伦萨不同,这里向来驯服于教皇的统治,宗教氛围浓厚,伽利略一旦回去,不要说进行科研,连自身的安全都难以保证。

不过最终伽利略还是选择回到佛罗伦萨,正如他的朋友所言,伽利略是那个时代最伟大的智者,但在很多方面又天真得像个小孩。果不其然,后来当伽利略的研究成果和《圣经》的内容有冲突时,教皇乌尔班八世受人挑唆,震怒之下逼迫伽利略来到罗马,让他对自己的研究进行忏悔。伽利略不得不昧着良心,宣誓放弃自己所坚守的理论,并保证成为教皇的密探,举报任何异端邪说和嫌疑分子。这一变故让他晚年无法再自由地进行研究,这既是伽利略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

类似的情况还有德国化学家弗里茨·哈伯,同样是在时代背景的影响下,哈伯既成了战争的帮凶,又成了历史的受害者。

哈伯最重要的贡献,是发明了用氮气和氢气合成氨的方法,这一方法后来被称为哈伯法。氨的用途极为广泛,既可以用来制作氮肥,也可以用来制造炸药,所以哈伯的发明实际意义重大,他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奖。可谁也没有想到,一战的到来彻底改变了哈伯的命运。出于爱国情怀,哈伯接受了当时德国政府派给他的军事科研项目,从事氯气等毒气化学武器的研发,并大获成功。1915年4月,德军在战场上首次使用了哈伯研制的毒气——氯气,从这以后,交战双方开始竞相使用杀伤力更大的毒气,到1918年大战结束时,毒气造成的伤亡人数竟超百万。

哈伯认为,自己研发化学武器是为了更快地结束战争,从而拯救更多人的生命,但在百万条亡魂面前,他的辩解显得是那么苍白无力,妻子也因无法忍受他的行为愤而自杀。希特勒上台后大肆迫害犹太人,身为犹太人的哈伯也没能幸免,他本以为自己对德国的忠心可以洗去身上的犹太人色彩,可最后还是落了个逃离祖国的下场。临死前,哈伯追悔不已,如果不是当时德国的政治因素,他本可以备受各国人民的爱戴,但最终在时代和个人错误选择的影响下,他不得不抱憾而终。

时代对人的束缚不仅有社会层面的,也有思想层面的,而思想层面的认知局限往往更加难以打破。众所周知,狭义相对论由爱因斯坦最先提出,但可能很少有人知道,在1905年爱因斯坦正式提出狭义相对论的前一年,法国数学家彭加勒已经勾勒出了相对论的轮廓,并提出了“相对性原理”这个名称,他提出人们要建立一种全新的力学,在这个力学体系里,惯性会随着速度而增加,光速变为不可逾越的界限……听起来是不是挺耳熟的?没错,这些都是狭义相对论的观点,可见此时的彭加勒有多接近真理。但令人遗憾的是,他没能完成这临门一脚,也没能真正提出相对论,这是为什么呢?

究其原因,就在于彭加勒受到了认知局限的束缚。他的观念里还保留着“以太”的概念,以太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假想存在的一种物质,和水、火、气、土并列为五大基本元素,后来在不同的科学发展阶段,以太又被赋予过不同含义,直到狭义相对论出世,人们才确定以太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并最终抛弃了以太这个概念。不难想象,要是彭加勒的理论中还保留着以太,自然是不可能接近真理的。可惜的是,以太这个思想枷锁实在太重,彭加勒至死也没能看清其本质,可见认知局限对科学研究的影响有多大。

说到这里,有朋友可能会觉得,彭加勒受到认知局限的束缚,是不是因为他不够聪明?你看人家爱因斯坦就没犯错。其实并非如此,认知局限的影响是广泛存在的,就算是爱因斯坦也曾因此犯下过错误,这个错误被爱因斯坦看作他一生中干过最大的蠢事。

今天我们知道,宇宙一直在不断膨胀,但在20世纪以前,学界的普遍观点是宇宙是静态的,既不膨胀也不收缩,爱因斯坦也持这种看法。可他在提出广义相对论的过程中发现,他推导出的引力方程中只有引力项,如果求解这个方程就会发现,宇宙不是在膨胀就是在收缩,也就是说宇宙是动态的。这就让爱因斯坦犯了难,一面是自己静态宇宙的信念,一面是自己动态宇宙的方程,权衡之下他选择放弃推导出来的真理,转而坚持宇宙静态的固有观点,在方程中额外添加了一个“宇宙常量”,通过这个项的平衡,强行让宇宙保持静态。

可就在爱因斯坦的论文发表后不久,苏联数学家弗里德曼就发现了其中的漏洞,一番论战之后,爱因斯坦不得不承认宇宙项是错误的,并表示不再提及这个“愚蠢的项”。你看,即便伟大如爱因斯坦,也难以避免过往认知对自己的误导。 多说一句,今天又有一些学者认为宇宙常量是存在的,不过这时的宇宙常量,被用来解释宇宙的加速膨胀现象,和爱因斯坦添加宇宙常量的原因已经大不相同,这就属于后话了。

除了上述失误原因以外,还有一类失误更加隐蔽,它源自人内心的心理定势,经常让人在不经意间犯下大错。比如20世纪初的法国科学界,以物理学家布隆德洛为代表的多位著名学者,就曾因心理定势共同造成了N射线的闹剧。

1903年,继科学界先后发现α、β和γ射线之后,布隆德洛宣称自己在实验中发现了一种全新射线,并将其命名为N射线,以纪念他供职的南锡大学。在此之后,法国掀起了一阵研究N射线的浪潮,各种新的发现层出不穷。可奇怪的是,这些N射线好像只存在于法国,其他国家的科学家无论如何都看不到N射线的影子。直到2年后,人们才逐渐认识到,所谓的N射线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可在这2年时间里,法国学者们为什么没有早点发现这一点呢?

作者认为,这其实与心理定势有密切关系。因为在布隆德洛最早提出N射线时,学界已经熟悉了各种各样的射线,所以对于一种新发现的射线,他们早就有了心理准备,所以就没有对其进行严格论证。在心理学中,这种现象就叫心理定势,它经常出现在科研过程中。当时的法国学者们其实并没有想弄虚作假,但心理定势的存在,再加上权威大家们的肯定,让整个学界陷入到了错误中而不自知。可见,心理定势会给科研工作带来多大阻碍。

第三部分

好,我们谈过了主观和客观这两方面原因造成的失误,虽然情况各有不同,但都能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归根到底,有反思才有进步,最后一部分我们就谈谈,科学大师的失误能给我们哪些启示?

我认为,这些启示可以归为个人认知和科学发展两个层面,先来说说个人认知层面的启示。

正如物理学大师麦克斯韦所言:“科学史不应局限于罗列成功的研究活动,而应该向我们阐明失败的研究过程,并且解释,为什么某些最有才干的人没能找到打开大门的钥匙,而另外一些人的名声又是如何大大强化了他们所陷入的误区。”

没错,任何人都会有失误,就算是本领域的专家也会经常犯错,再加上科学大师们往往盛名在外,名声又总是在不经意间强化他们的失误,所以我们应该在尊重权威的同时,避免盲目迷信权威。迷信权威的后果往往是阻碍认知的进步,比如就算真理几乎已经摆在面前,道尔顿也还是没能抓住真理,而正是他的权威身份,让真理被埋没了半个世纪之久。

既然科学大师们在本领域都会犯错,那就更别说其他领域了。所以我们的另一个启示是,权威在自己的专业之外更容易出现错误,某些方面甚至还不如普通人。如果伽利略稍有政治敏锐感,那他作为一名天文学家,就绝不应该回到宗教氛围浓厚的佛罗伦萨;如果哈伯能看清当时的政治局势和军事冲突的本质,那他就不应该去研发恐怖的化学毒气,也不会天真地认为,只要对德国忠心,希特勒就会放他一马。

最后,通过分析科学大师们失误的原因,我们可以发现,傲慢、偏见、嫉妒、贪婪等情绪都是认知的杀手,即使是地球上最优秀的大脑也会因此而犯错,更不要说我们每个普通人。因此我们应当引以为戒,时刻记住低调、冷静、谦逊不仅是美德,而且是成功不可或缺的要素。

在科学发展层面,我们也能获得很多启示。

正如我们开头所言,科学进步必然伴随着首创精神,走没有人走过的路,就避免不了磕磕绊绊,失误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而且失败是成功之母,正确的思想往往脱胎于错误,所以不管是书中大师们的失误,还是我们每个人在进入未知领域时遇到的挫折,都实属正常,看待时也应该给别人、给自己多一分宽容。

最后,如果仔细分析科研中的故事,我们还能发现,当突破即将到来时,总会有人来完成这临门一脚。彭加勒与相对论擦肩而过,但相对论并没有就此胎死腹中,而是由爱因斯坦最终提出并完善。德尔布吕克已经在实验中证明了基因的本质就是DNA,但历史也没有等待他去醒悟,而是让艾弗里最终完成了这项突破。

这些例子能说明什么呢?每天听本书栏目解读过《外科的诞生》这本书,书里有个重要观点,叫“相邻可能”,大致意思是只有出现了特定的突破,接下来相邻的突破才可能出现,并且迟早会出现,就像小孩学会了走路之后,迟早会学会奔跑一样。20世纪初,学界已经具备了提出狭义相对论的理论基础,相对论的相邻可能已经出现,也许,即使没有爱因斯坦,狭义相对论也终究会登上历史舞台,唯一的区别在于可能会晚上几年。时代造就英雄,只有在时代的基础上,英雄才能推动时代,这是任何人都难逃的历史规律。

结语

好,说到这,这本书的精华内容就讲得差不多了,简单总结一下。

在历史上,不乏由主观情感造成的科学失误。傲慢让道尔顿死守错误的观点不放,偏见让德尔布吕克发现了真理而不自知,嫉妒让戴维错误地排挤自己的学生,贪婪让科恩伯格为错误站台,最终沦为笑话。除此以外,客观局限也让科学大师们犯下过很多错误。伽利略和哈伯在时代宗教和政治背景的影响下,都遭遇了悲惨的命运,彭加勒和爱因斯坦都曾被认知局限所累,与真理擦肩而过,以布隆德洛为代表的法国科学家们,则受心理定势的影响,陷入到了集体错误中而不自知。

通过分析科学大师们失误的案例,我们能获得很多启示。个人认知层面上,我们应该避免权威崇拜,认识到科学家们在自己的领域内外都会犯错,避免傲慢、偏见、固执、嫉妒等情绪左右我们的认知。科学发展层面上,我们应该明白创新与失误是相伴而行的,面对此类失误时应该多一分宽容;同时,相邻可能决定着科技发展的进程,科学大师们固然伟大,但也只是时代的推动者,而非时代的决定者。

《科学大师的失误》读书心得:本书通过丰富案例,深入剖析科学大师在探索中的失误,揭示了科学研究的复杂性与人性光辉。这些失误不仅富有启示,更让我们看到科学探索背后的坚韧与不屈,对科学精神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英雄与太阳》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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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英雄与太阳:中国上古史诗原型重构》。

“史诗”这个词你应该听过,一些背景设定宏大、人物众多、情节复杂的小说、电影、戏剧,常被人称为“史诗巨作”。不过,史诗并不是字面上“历史诗歌”的意思,这个表述是从西方来的,简单说史诗就是“古代英雄故事”。它可能是神话、传说,也可能是民间故事 。过去的英雄故事是口口相传的,节奏明快、情绪饱满,因此在中文中被称为“史诗”。古印度的《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是史诗,古希腊《伊利亚特》《奥德赛》的故事文本也是史诗,在中国,藏民至今传唱的《格萨尔王传》是世界上最长的史诗。

中国中原地区以前有史诗吗?很多人认为,中国早在先秦时期就诞生了史学,人们更关注现实世界,再加上儒家提倡“敬鬼神而远之”,所以,充满神话色彩的英雄史诗即使最初出现过,也未能流传下来。但今天这本《英雄与太阳》提出了不一样的观点,尽管中国中原地区缺少完整的长篇英雄史诗,但“史诗思维”是中国古人曾有的,我们依然可以在古代历史文献中找到属于中国古人的史诗原型。

西方历史哲学之父维柯曾把人类文化发展历程分为三个时代:神的时代、英雄的时代、人的历史。本书作者叶舒宪教授沿着这个思路,搜集了大量史料,做了扎实的研究。他提出,史诗反映的是人类历史的第二个阶段“英雄的时代”。世界上许多文明都经历了从原始向文明的过渡,因此理论上都应该有属于自己的英雄史诗。中国上古时期最主要的史诗之一是“羿”的史诗,“后羿”的“羿”。关于“羿”,有人主张古代有两个“羿”,我们熟悉的“后羿”是传说中夏王朝东部的一个部落首领;而射了太阳、娶了嫦娥的那个叫“大羿”。这些说法都有浓重的传说色彩,真假难辨。我们可以做的,是深入传说背后分析中国古人是怎么思考问题的。与古希腊史诗不一样,“羿”的史诗属于农耕定居文明,在中国各地,甚至是古埃及、古巴比伦等古老的农耕区都可以找到同伴。尽管“羿”的史诗记载早已零落成泥,但它对中国文化、中国人思考问题的方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借着这本书,我们不仅有机会对世界上的“史诗”有个初步了解,也为我们观察中华文明的萌芽期打开了一扇窗。介绍一下作者叶舒宪教授,他任教于上海交通大学,同时担任中国文学人类学研究会会长。听书曾解读过他的《中国神话哲学》《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他就在研究并写作“神话与史诗”的课题,这本《英雄与太阳》是他研究上古史诗的学术论文集 。

下面,我们就跟随叶舒宪教授走入史诗的世界。第一部分,我们从世界角度整体了解一下,史诗是怎么诞生的,有什么类型?第二部分,我们走入羿的史诗,它有什么特点,对中华文化产生了什么影响?

第一部分

我们首先看,史诗是怎么产生的?

作者结合维柯的观点提出,与史诗对应的是“英雄的时代”,史诗反映的是一个民族从原始社会走向文明的过渡期。

最初,人们生活在茹毛饮血的蒙昧状态,后来,一些规模较大的社会组织开始形成,就像金字塔,顶部是部落大首领,在他下面有许多小的首领,最下层是被统领的民众。这类组织的出现,少不了部落内部的权力变动,部落之间的资源争夺。所以战争成为那个时代的主要事件 。一个部落能否有幸存活、野蛮生长,很大程度仰仗部落首领。于是,一些能征善战、智谋过人的英雄人物涌现出来了,他们带领民众保护部落安全,并争夺到更多资源。因此,作者把那个血雨腥风的时代称为“英雄的时代”。英雄的故事成为当时最重要的文化遗产,流传至今,便是史诗。

如今现存的史诗,多是在亚欧大陆发现的,作者认为这与战争有关。远古时期,撒哈拉以南非洲、美洲以及大洋洲,人口较少而且分散,少有大规模的冲突和战争,因此缺乏长篇英雄史诗诞生的土壤 。

亚欧大陆的史诗有什么样的特征呢?

作者提到,英雄时代正在走出原始社会,人们对神的崇拜习惯没有消散,所以人们认识世界会带着浓重的神话色彩。史诗中的敌人们总是邪恶丑陋的妖魔,这反映了人们与其他族群的对抗;史诗中洪水、大火、地震也常化身为鬼怪,这反映了人们与自然灾害的对抗。不论如何,英雄最终带领大家战胜了它们,维护了本部族的生存与发展。

而且,史诗诞生时文字或许还没有普及,所以需要靠吟唱的方式口口相传。作者引用了别的学者研究,史诗最初的演唱者并不是游吟诗人、民间艺人,而是兼有宗教身份的巫师或祭司。他们的工作,说白了就是把故事讲好,让部落的民众相信并听从统治者。

另外,演唱史诗需要在特定场合配合特定仪式。演唱史诗并不是为了欣赏和娱乐,而是为了鼓舞士气。为了尽可能鼓舞战士们效法先辈英勇杀敌,史诗演唱常伴有庄重的宗教气氛。甚至演唱者还会“通灵”,假装神灵下降到他的身上,然后借他的口对将士们发表一番演讲。

亚欧大陆上诞生了很多史诗。作者认为,这些史诗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游牧文明的“战马英雄”史诗,一类是农业文明的“太阳英雄”史诗。

先看“战马英雄”史诗。从广阔的中亚草原到欧洲,都属于“战马英雄”史诗流传的区域。特别说一下,尽管欧洲不是一望无际的草原,但从古代到中世纪,亚洲腹地游牧民族常常冲击这里,因此为欧洲文明植入了有关“战马”的文化基因。英国地理学家麦金德认为,欧洲文明史其实是亚洲历史的一部分,他的解释是,欧洲古代和中世纪文明“是反对亚洲人入侵的长期斗争的结果” 。

所以,很多史诗都萌芽于亚洲草原和欧洲冲突最激烈的历史阶段。早在公元前14世纪,以游牧为生的一支雅利安人向南迁徙,经伊朗高原到达了南亚,经过一系列征服后建立了国家,著名的《摩诃婆罗多》《罗摩衍那》等史诗就诞生于这块土壤 。名气更大的《荷马史诗》,故事背景是著名的特洛伊战争,冲突双方分别是古希腊人和西亚地区的民族。

直到中世纪仍然如此。公元4、5世纪后,一波又一波游牧民族逼近欧洲,一些史学家称之为“蛮族大迁徙”。在匈奴人的冲击下,日耳曼民族孕育了《尼伯龙根之歌》等史诗;几百年后在突厥人的冲击下,法国出现了《罗兰之歌》,西班牙诞生了《熙德之歌》,俄罗斯则有《伊戈尔远征记》。

在这些史诗中,马从来都不只是一种运输工具,更是精神纽带。有了战马,原本分散、独立、弱小的小群体可以聚拢起来,变成来去如风、规模庞大的战斗集团。如果看具体的战斗,战马是英雄战斗力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正如柯尔克孜族英雄史诗的主人公玛纳斯的名言:“要是徒步行走,我便成了一条不能直立的狗” 。

因此,战马往往是这些英雄史诗中的第二主角。它们通人性,会对主人提出忠告,会在生死攸关时刻,救主人的命,进而使战局发生根本性的转变。北亚地区的《阿拉坦沙盖夫史诗》中讲到,英雄去世后,坐骑把他的尸体带到安全地带,藏在一个山洞里,然后跑到大汗的女儿那里,逼迫她为自己的主人施展起死回生术。在我国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中,主人公的坐骑是马头神的化身,身体各部位栖息着许多神灵,尾巴栖息着“克敌制胜的愤怒的众神”;牙齿隐藏着“减轻病痛,平息恶魔的众神”;它的双耳上端是“洞察一切的众神”等等 。

在我们熟知的史诗中,这样的战马英雄史诗占了绝大多数。甚至,提到史诗,战马、英雄、搭弓射箭、长途奔袭是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叶舒宪教授提醒我们,世界上还有另一类史诗,这就是农耕文明的“太阳英雄”型史诗。

对于农耕定居民族来说,有了太阳的光和热,农作物才能生长,农民生存才有保障。除此以外,太阳还决定了农耕者认识世界的方式 。太阳有东升西落的规律,为定居的农夫们提供了时间和方位观念尺度,日出而作日入而息,春播夏耘秋收冬藏;建造房屋的时候,门窗朝向太阳,储存食物的时候,要选择背阴的地方。民族考古学专家宋兆麟老师提到,我国很多民族都是先知道东西方向,后来才有南北方向的知识。生活在云南一带的景颇族将东方称为“背脱”,意思是日出的方向,将西方称为“背冈”,意思是日落的方向。汉字繁体字的“東”,你仔细看是一个“日”落在一个“木”上,这个“木”正是扶桑神木,是日出处;汉字“西”,是个象形字,象征着飞鸟落在巢中 。

更进一步讲,太阳还是个坐标符号,人类认识宇宙秩序,给自然万物编码分类离不开它。比如中国古人把地上的政治区域划分为若干组成部分,以便和天上的星宿对应。在古老的农耕区两河流域,也就是今天伊拉克一带,也有类似的“十二分野制” 。除了古代中国、两河流域,像北非的埃及、东非的埃塞俄比亚、南美的安第斯山区、印度南部的农耕定居区,太阳都在原始先民的生产生活中扮演着关键角色。

定居农耕区与游牧区,生产生活方式不一样,因此,这里诞生的史诗并不是把战马简单替换为太阳,内部逻辑也与战马史诗不一样。

我们具体以两河流域的《吉尔伽美什》史诗为例。19世纪以前,西方学者把古希腊《荷马史诗》当作史诗的始祖和楷模,但在19世纪70年代的考古发现中,一部被遗忘数千年的古老英雄史诗重新展现在人们面前,这就是《吉尔伽美什》 。

在西亚的两河流域,公元前4000年就有了人类最早的文字,公元前3500年出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城邦国家,凭借高度发达的灌溉农业系统,发展起繁荣的文明。后来曾有许多入侵者占领过这个富饶的农耕区,公元前19世纪,围绕巴比伦城又一个新国家出现了,《吉尔伽美什》就是在这个背景下历经一千多年形成的 。

《吉尔伽美什》的主要情节是这样的,有个城名为乌鲁克,统治者吉尔伽美什是位英雄,但他十分残暴,于是,天神创造了一位气力非凡的英雄恩起都与他交战,结果胜负未分,两人不打不相识,结为好友,一起挑战更强大的对手。后来,恩起都受诅咒死了,吉尔伽美什伤心之余开始远游,寻找生命之草,寻求长生不死,但就在他成功返回时,意外被一条蛇叼走了生命之草,追求不死的希望最终还是落空了 。

吉尔伽美什的故事中有个关键词“求索” ,最初他求索强者,与之战斗,因为只有挑战强者,才能成为英雄;后来他追求不死,但英雄也难逃死亡的宿命。

作者认为,“太阳英雄”史诗的核心结构就是“求索”。太阳东升西落,仿佛在锲而不舍地追逐着什么,日出时,古人看到了光明是兴奋的;中午时,太阳当空是极盛;到傍晚,尽管人们恐惧黑暗,但太阳依然一去不复返。这样的观念深入农耕定居区先民的感受和思想里。反映在史诗中,吉尔伽美什也在追求胜利,追求永生,他也曾战无不胜,如日中天,但也要遭受朋友离世的悲伤,以及必将一死的恐惧。他努力寻找不死的方法,尽管拼尽全力,最终还是如必然西落的太阳一样,与不死失之交臂 。求索与生死,这是太阳英雄史诗的关键词。

介绍了两河流域农耕定居区的《吉尔伽美什》史诗,中国上古的史诗是什么样的呢?

第二部分

翻看中国古代汉民族的典籍,我们找不到像《吉尔伽美什》那样的长诗。有人说,中国古代的史诗散落在《诗经》中。《诗经》的《大雅》部分有五篇介绍周人开国创业的历史作品,但不少人反对,即使把五篇诗凑在一起,字数仍然很少 。

叶舒宪教授提出新的思考角度,与西方史诗、古希腊戏剧相比,中国古人更注重对现实的历史记录,因此上古时期的中国叙事文学并不发达,成熟的小说类叙事作品出现在唐代以后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先民没有史诗创作,我们依然可以在纷繁的先秦史料中,找到太阳英雄史诗的蛛丝马迹。

开头已经提到,中国上古英雄史诗的符号应该是羿。为什么用“符号”这个词呢?作者提到,由于中国古代缺少长篇史诗文本,有关“羿”的记录散落在许多文献中,许多“羿”的故事是断裂、矛盾的,但如果将这些碎片拼接起来综合分析,我们会有不一样的发现。

羿最著名的故事是“后羿射日”,天上有十个太阳炙烤着大地,民不聊生,英雄后羿为民除害,射掉九个。关于这个故事,过去的学者倾向从人类与自然的对立角度分析我国神话的特点。比如,中国神话传说中的英雄面对大灾害的时候都不是束手无策,而是想尽办法去克服它们,除了后羿射日,女娲补天也是这样。而且,这些英雄人物的命运不是由神安排的,而是它们自己的力量决定的,它们往往和神处在对抗地位,而不是神的顺从者 。

但作者认为,羿与太阳之间的关系,并不只有对抗,还有同一性 。注意,这是我们理解“羿”史诗的关键。

我们先把作者的假设抛出,再逐步分析。作者认为,羿很可能是一位太阳神,但他因为杀害兄长而失去神的身份,落入凡间,后来他在人间为民除害,希望恢复不死之身 。

听起来有点天马行空,不着急,我们先看作者的第一项假设,羿可能是太阳神。

叶舒宪教授提到一个有趣的洞见,神话的本质在于先民对事物的象征性解释。由于他们不掌握抽象的词汇、繁复的逻辑,所以需要用想象来完成解释,最常用的方法是类比。类比是神话创造的原则,也是语言创造的原则 。

在现代汉语中,我们把光线叫作“射线”,把光照治疗叫作“放射”治疗。但我们知道光并不是一根一根的,把光线称作“射线”是个古老的记忆遗存,反映了中国古人认识世界的方式。

说回“后羿射日”,试着看“羿”这个字,它就像两支并列着的箭,后有箭羽,箭头向下。羿作为受人敬仰的英雄,最突出的特点是擅长射箭,在《左传》《论语》《孟子》《韩非子》等很多上古典籍中,羿都是神箭手。

善于射箭,这是上古很多太阳神共同的特点。比如古希腊神话中的阿波罗,太阳光就是他的金箭,可以置人死地。古巴比伦神话中,太阳神马杜克的主要武器也是弓和箭 。神话学家约瑟夫·坎贝尔认为,把太阳光类比为箭,这个原始观念甚至要比神话本身的产生年代还要早。前些年,人们在我国云南仓源发现一幅原始岩画,画的主体是个太阳,太阳中有个人张开双臂,一手持弓,一手持箭,这体现了太阳、人、弓箭的相互统一 。

但我们想,如果说羿是古人心中的太阳神,为什么羿要射日,这不会矛盾吗?

我们接着看作者的第二项假设,“羿射九日”反映了血亲相争的上古历史。

《山海经·大荒南经》讲到,天神帝俊和妻子羲和生下十个孩子,由于羲和是女性太阳神,所以十个孩子便是十位小太阳神 。结合前面作者分析的,后羿、射箭、太阳之间的统一关系。作者提到,在古人观念中,后羿是帝俊和羲和的十个太阳神之子中的小儿子,被他射落的九个太阳,应该是他的九位兄长。

听起来是一场惨烈的血亲相争,实际上隐约透露了民族学家和人类学家讲的“幼子继承制度”。古代大多数父权制社会组织,实施长子继承制。在更早的原始社会,则是由更年幼的子女继承家庭遗产。人类学家弗雷泽的解释是,幼子之所以继承遗产,是因为哥哥姐姐离开家庭后,只有幼子与父母同住,自然负担起奉养的义务,也就拥有了继承权利。这种继承制度除了南亚、非洲的某些原始部落,在大多数文明社会已经不存在了。不过,由于这种制度起源古老,在上古神话传说、史诗以及后代的民间故事、童话中,印记仍然难以磨灭 。

只是前面这些内容,羿与太阳对立统一的逻辑关系还是不够牢固。如果羿的故事对于中国古代的影响力足够大,应该还有更多证据。

作者提到,汉民族周边族群中大多有射日传说,只不过主人公不叫“羿”或“后羿”,取而代之是本族群的英雄。作者列举了非常多的例子,像纳西族的桑吉达布鲁射日、布依族的翁戛射日、黎族有万家射日、傈僳族是一对兄妹射日等等。其实,到底是谁影响了谁,并不重要,这也很难追溯。比较确切的是,英雄与太阳的统一对立关系在中国各地上古先民的思想中很普遍。

我们接着说。前面讨论两河流域的《吉尔伽美什》时提到,太阳英雄史诗有两个突出特征,“求索”与“生死”。羿的故事碎片能满足这一点吗?

如果把有羿的故事拼接起来,我们也能看到像吉尔伽美什一样的“求索”路径。

羿的生命历程是从东方开始的,古代典籍对于这个问题基本统一。比如《山海经》记述他是东方天神帝俊的儿子。闻一多先生也说:“羿为夷族,本居东方”,这里“夷族”是古人口中“东夷西戎”的“夷” 。前面提到,羿射九日掀起了家族内部斗争。《山海经·海内经》的描述是,东方的天神帝俊赐予后羿弓箭,让他下凡 。作者分析,这是羿因为自己的暴行而被帝俊逐出天庭,贬降尘世,成为凡人。

羿最终是在南方成为英雄的。《淮南子》提到,尧帝让羿在畴华这个地方杀死凿齿。畴华是传说中南方一处水泽地带的名称,凿齿是生活在南方的猛兽。另外,羿还在洞庭杀死了大蛇。我们都知道洞庭湖,站在中原看,洞庭也在南方。在南方这些壮举,是羿的高光时刻,他因此成为光彩夺目的英雄。

尽管成了英雄,但羿还有一件心心念念的事情,这就是恢复不死之身。这就有了我们熟悉的,后羿前往西北方向的昆仑山求取长生不老药的故事。与《吉尔伽美什》的情节很相似,尽管后羿拿到了仙药,但嫦娥偷药导致他还是与不死失之交臂 。

从东方开始,在南方极盛,最终没落于西方,这跟我们看到的太阳的轨迹是吻合的。羿先通过战斗成为英雄,尽管荣耀无限但还是得面对死亡的威胁,于是从追求胜利转为追求永生,这正是“太阳英雄”史诗的基本逻辑。

说了这么多,上古羿的史诗对中国文化有什么影响吗?

读中国上古神话,你是否发现,“后羿和嫦娥”几乎是唯一一个直接讨论生死的故事。嫦娥急于吞服仙药,反映了中国古人对死亡的恐惧。叶舒宪教授认为,羿的史诗开启了中国古人对死亡话题的严肃讨论 。

面对死亡意识的巨大威胁,中国儒家拿出的方案是“族类不朽”。人类社会的基层组织有三类:家族,这是血缘类;乡亲,这是地缘类;同行从业者,这是业缘类。三类中,血缘类组织是最原始、最基础的。古人总讲“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光宗耀祖”“光耀门楣”。作者认为,这正是儒家对死亡话题的回应 。既然个人的肉体无法永生,那就努力让家族永恒绵延,让有限的个人生命融入无限的与天地同寿的社会进程中。

不过,这种思路还是粗糙了些,人们恐惧的生命终点还是会到来。有什么办法能让个人生命独立地实现永恒绵延呢?儒家提出另外的方法是,立德、立功、立言 。立德,只有尧舜那样的圣人才能做到;立功,也得是治水的大禹那样的英雄才配得上;相对比较容易的,或许是立言。

很多人都能背得出“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厄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成一家之言”是很多中国古人的追求。也因此,中国成为世界上保存文字记载最丰富的国家,原因便是历代知识分子对“立言”不朽境界的不懈追求。

虽说留下文字能让后人记住自己,但是面对肉体的死亡,我们还是会恐惧的。

于是道家提出了循环生命观。道家的“道” 含义之一是“规律”,道家认为,生死循环、气聚气散,这是宇宙规律,我们应该顺应规律,遁入时间中。

道家会先对古人进行一番精神按摩。庄子讲过一个故事,一次他见到一具骷髅,就问骷髅生前因何而死,然后枕着骷髅睡下。随后骷髅托梦:“纠结因何而死,这是你们活人才有的烦恼。让我讲讲死的快乐吧,死后就没有君臣礼法,没有饥寒病痛,无忧无虑与天地自然共存” 。

缓解了人们对死亡的恐惧,紧接着道家还要解释人的肉体消亡后,将向何处。道家有个说法叫“尸解”,蝉会脱壳,蛇会蜕皮,道家认为人也可以摆脱肉身束缚,开始新的生命 ,化入周而复始的无限时间中。这与太阳的东升西落,周而复始,不可谓不一致。

结语

关于这本《英雄与太阳》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我们跟随作者叶舒宪教授了解了世界上的史诗。充满战争的“英雄时代”,是人类从原始社会走向文明的过渡阶段,因此记录英雄事迹的史诗,便成为我们了解文明萌芽期的窗口。

作者把世界上的史诗分为“战马英雄”类和“太阳英雄”类。上古中国属于农耕定居区,因此孕育了“太阳英雄”史诗。由于中国人倾向记录现实历史,如今并没有完整的史诗留存下来。但我们仍然可以在中原地区以及周边许多农耕区找到史诗的碎片,这关键的就是有关“英雄射日”的传说。这些传说不仅留下了精彩的故事,也启发了古人对生死这个终极命题的思考与解答。

今天我们多次提到神话传说。很多时候,我们会把神话和天马行空的想象联系在一起,或许它反映了一些古代史实,但一定不多。做了数十年神话学研究的叶舒宪教授有一番心得,也许能启发我们对神话的看法:神话讲述活动大大早于文字的起源,它先是伴随最初的口传文化,文字起源后成为书面最早记录的重要内容。神话并不是文学的一个子类,而是文史哲、宗教、政治、艺术的共同源头,也是我们追寻文明的“婴孩时代”首选的路径。

《英雄与太阳》读书心得:本书深入探讨了中国上古史诗的原型,揭示了“羿”作为太阳英雄的深层含义,以及史诗与农耕文明的紧密联系。作者通过丰富的史料与独特的视角,展现了中华文化中英雄主义的独特魅力。

《德意志贵族》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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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德意志贵族》,是一本700多页厚、45万字的大书,完稿于2022年,在“豆瓣”上得到了8.8的评分。通过学习这本书,你不仅能开阔眼界,了解德国贵族这个群体的演化过程和生活方式,还能系统地回顾一遍德国史。过去你可能会觉得,欧洲历史又碎又乱,光是人名就长到记不住。学完这本书,你对德国历史,至少就不犯怵了。

提起欧洲贵族,相信大家多少都有一些了解。今天,我们会用“贵族”这个词来形容一个人的精神气质,比如良好的教养或者渊博的学识。其实,在历史上,它首先是一种社会身份。在莎士比亚的历史戏剧,还有英国电视剧《唐顿庄园》里,贵族群体都是当仁不让的主角。他们住在世外桃源般的乡村庄园里,过着富丽堂皇的生活,参与形形色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活动。在欧洲历史,尤其是古代和近代史上,贵族这个群体都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

不过,我敢说,中国读者相对了解的几乎都是英国贵族,而不是德国贵族。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今天的英国还是一个君主制国家。国王和他的家族成员,虽然已经不掌握实际的政治权力,但在新闻和社交网络上的出镜率还是很高的。每当出现查尔斯婚变、伊丽莎白女王去世这样的新闻,我们都会看到英国王室的成员在公众面前亮相,会看到他们的头衔是“亲王”啊、“公爵”啊等等。这些头衔,就是贵族身份的象征。另外,英国王室每年都会给本国的一些名人颁发勋章。其中的一些受勋者,虽然不属于世袭大贵族,但在拿到这些勋章以后,也可以使用“爵士”这个头衔,跻身贵族之列。像我们熟悉的“福尔摩斯”小说作者柯南·道尔,还有足球教练弗格森,都属于爵士。这样一来,我们对英国贵族这个群体,即使说不上如数家珍,至少也有个大概的了解了。

但是,你可能未必知道,今天的英国王室,其实有德国血统。19世纪大名鼎鼎的维多利亚女王,就是一位德意志公主的女儿。可这位公主呢,当时的国籍并不叫“德国”,而是“萨克森-科堡-萨尔费尔德公爵国”,长长一大串。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现象呢?因为德国,或者说德意志,在历史上曾经长期处于分裂状态,没有一个稳固的大一统王朝。在今天德国的版图上,曾经有几百个王国、公爵国、伯爵国同时存在。要搞清楚每个小国的细节,实在太费劲了。

然而,在支离破碎的德国历史里,又存在一条清晰的暗线,那就是贵族群体本身。从中世纪前期开始,不管在德国的版图上存在多少割据政权,不管它们的最高统治者是什么人,贵族阶层一直是掌握最多社会资源、对历史发展起到最大影响的一群人。我写这本《德意志贵族》,就是希望通过贵族这条暗线,串联起德国的整部历史。

另外,贵族这个阶层在德国,还不光是古老的历史名词。如果你对“二战”历史感兴趣,一定会发现:当时许多德国将军的名字中间,都有一个“冯”字,这个“冯”字就是贵族身份的象征。那你可能要问了:“二战”时的德国,明明已经不是君主制国家了啊,为什么由君主册封的贵族,还会继续存在呢?

原来,德国贵族这个群体,在君主制消亡之后,并没有变得一蹶不振。他们凭借顽强的适应能力,在新的社会形态下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位置,一直到今天还活跃在各行各业。有的德国贵族继承了家族名下的土地和企业,成为商业精英。祖先留下来的宫殿和城堡,现在被他们改造成了旅游景区或者博物馆。有的贵族则在从事政治活动,比如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她本人以及她丈夫的家族,都曾经是德国的传统贵族。更多的德国贵族后代,则过上了普通人的生活。他可能是一个程序员,也可能是餐馆老板或者记者。这种主动适应社会变化,重新找到位置的现象,在德国贵族的历史上其实发生过好多次。通过学习这本《德意志贵族》,你对德国社会的变迁也能略知一二。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首先,我会按照时间顺序,为你梳理一下德国贵族在历史上的演变。我会为你分析,在每个历史阶段,他们遇到了什么样的考验,又是怎样获得解决的。在第二部分中,我会为你介绍德国贵族的生活里最重要的两件事,那就是婚姻和子女教育。最后,我还会为你总结一下,德国贵族的演化史,特别是他们教育子女和经营人生的理念,能为你我这样的普通人提供哪些启示。

第一部分

首先,我来为你介绍,德国贵族是怎样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你可能听过一个概念叫“日耳曼人”,它在那些讲述德国历史的书里是经常出现的。日耳曼人的祖先,是一些生活在北欧地区的原始部落,后来迁入西欧。德国贵族的雏形,就是这些日耳曼部落里的酋长。在希腊、罗马已经建立起繁荣的古典文明的时代,日耳曼人还处在部落状态。不过,随着罗马帝国走向衰落,能征善战的日耳曼人开始登上历史舞台,逐步控制了西欧的大片领土。公元5世纪末,日耳曼人的一个支派法兰克人灭掉了西罗马帝国,建立了法兰克王国,这个事件也标志着中世纪时代的开始。而法兰克王国,已经不再是部落形态,开始有君主了。

随后的400多年里,发生了几件大事。首先是公元800年,法兰克国王查理曼和当时的天主教会结盟,被教皇加冕为皇帝。注意了,欧洲中世纪的皇帝可不像我们中国,它的合法性是教会赋予的。教皇为查理曼加冕时,赐给他的头衔叫“罗马人的皇帝”,这个名称来自被法兰克人灭掉的西罗马帝国。所以,从公元800年起,法兰克王国就不再是王国,而是帝国了。到了公元843年,查理曼的三个孙子决定分家,把法兰克帝国分成西、中、东三个王国,各自继承一份。德国的雏形,就是这三个王国里的东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则是法国的前身。至于中法兰克王国,它后来被东西两个王国瓜分了。公元962年,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奥托再次得到教皇的加持,独占了“罗马人的皇帝”这个头衔。在那之后,东法兰克王国就改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注意了,这个“帝国”,和我们中国历史上的帝国可不大一样。它其实是几百个大大小小的封建诸侯国组成的政治共同体。皇帝这个职位也不是世袭的,而是由几位影响力最大的诸侯投票选出来的。

第一批真正意义上的德意志贵族,就是法兰克帝国的封疆大吏和武士。在中世纪时代,法兰克人经常要参与宗教战争,购买马匹、盔甲和武器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为了应付这些开支,皇帝会把一些土地分封给自己的大臣和骑士,让他们用这些土地的农业产出供养军队、采购装备。这样的封地,在学术上叫作“采邑”。采邑最初不是世袭的,后来才渐渐固定下来。到了12世纪,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在册封爵位时,给的已经不是一个空头衔,还有和头衔对应的采邑。所以,德意志贵族不光要在战时为皇帝打仗,他们在和平时期还是地主。

不过,这种“骑士+地主”的状态,并没有一直维持下去。到了14世纪,欧洲出现了著名的“黑死病”,数千万人因此丧生。德意志境内的大片土地在这场瘟疫中陷入了荒芜。土地没有产出,贵族的经济地位当然就受到了冲击。另外,进入16世纪,火药开始在欧洲普及,贵族骑士在战争中,越来越敌不过使用火器的雇佣兵。于是,皇帝也不需要他们出兵打仗了。这样一来,大大小小的贵族就不得不自谋出路。他们当中,有一些人在自己的采邑上建立了完备的统治秩序,开始立法、收税,这些采邑慢慢就变成了独立的国家。我们熟悉的普鲁士、奥地利,这些近代国家就是这样出现的。至于那些封地不大、财力吃紧的小贵族,他们选择成为职业官僚,为那些更大的诸侯国乃至皇帝本人服务。在这些小贵族里,还有一种很有意思的现象,就是联姻。一个小贵族的女儿,嫁到了大的君主国里,她的后代就有希望继承那个国家的土地和财富。运气好的话,甚至可能当上国王。前面提到的维多利亚女王的母亲,就是通过联姻,从德意志的一个小国嫁到了英国。后来,她的女儿成为英国王位的继承人,她自己也当上了王太后。

16世纪初,宗教改革运动席卷了整个德意志。贵族们不仅在财富和社会地位上日益分化,还出现了宗教观点上的对立。在17世纪著名的“三十年战争”中,就有一大批新教贵族选择背叛皇帝,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军队作战。战争造成的社会动荡,使许多小贵族沦为强盗和社会渣滓。德国有一个著名的文学人物“闵希豪森男爵”,就是取材于18世纪的真实故事。这位闵希豪森男爵,最喜欢讲述各种不靠谱的冒险经历,是个充满喜感的无赖。在当时,不光是作家喜欢把贵族当成讽刺的对象,市民阶层对贵族也是很鄙夷的。说一个人是“贵族”,已经不是一个好词儿了。

18世纪末,欧洲发生了一件划时代的大事,那就是法国大革命。神圣罗马帝国是法国革命的反对者,皇帝组建了军事同盟,率领德意志贵族联军去和法国作战。随着战事持续升级,德国西部的土地逐渐被法军占领,许多贵族失去了土地和财源。更糟糕的是,1806年,法国皇帝拿破仑干脆解散了神圣罗马帝国,自己当起了德意志的主宰者。他取消了许多小贵族的采邑,对大的诸侯国的国界也做了调整。本来,1789年时,地理意义上的德意志范围内总共有300多个诸侯国;到了1815年,就只剩下39个了。这种趋势,也为德国后来的统一奠定了基础。

1871年,德国宣告统一,但贵族阶层的生活并没有迎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新兴的城市资产阶级现在成为时代的弄潮儿,他们受过高等教育,在工业、金融、教育等领域掌握了越来越大的话语权。反过来,德国贵族的经济来源依然是采邑的农业产出,他们不屑于,甚至鄙视蓬勃兴起的工商业,这和英国贵族的与时俱进形成了鲜明对比。在19世纪,英国贵族是欧洲国家里第一个和城市资产阶级结成同盟的,贵族家庭和资产阶级上层通婚也是常有的事。但在德国,尤其是德国东北部,贵族们依然生活在古老的庄园里,除了农业政策以外对什么都不关心。德国有个著名的概念叫“容克地主”,“容克”是德语“少爷”的意思。所谓容克地主,指的就是这种依靠农业为生,没有显赫头衔的小地主。1900年时,德国的人口有5600万,而容克地主只有2.4万人。在当时的社会,他们的处境是很尴尬的。

不过,德国毕竟还是一个君主制国家。贵族在担任政府公职、特别是进入军队时,还是有一些得天独厚的优势。“一战”爆发前,德国现役军官的总数是2.7万人,其中30%是贵族出身。在德国国会的397位议员里,也有15%是来自贵族家庭。可以说,在20世纪初的德国,贵族虽然在经济地位上已经大不如从前,但掌握的社会资源还是很多的。

然而,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德国的君主制被取消了。新成立的魏玛共和国,虽然没有剥夺贵族的土地和个人财产,但在法律上终止了他们的特权地位。换句话说,当时的德国贵族,虽然还能继续使用“公爵”“伯爵”这些头衔,还能在姓名中间加上那个“冯”字,但这只是一种个人标签,不再有公共属性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贵族开始敌视新的共和制度。他们退隐到自己的庄园里,既不参与政治,也不和外界接触,默默等待社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最终在1933年到来了,那就是纳粹党上台执政。

对德国贵族来说,纳粹党虽然出身街头流氓,但他们推行的一些政策,对贵族是有现实好处的。比如,纳粹政权支持发展农业,希望德国能实现粮食自给自足,这对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来说显然是好消息。另外,纳粹大搞扩军备战,还迫害工商界的犹太人,这意味着德国商界、政界和军界空出了许多岗位。这也给年青一代的贵族提供了建功立业的机会。所以,有不少德国贵族,对纳粹和希特勒是持肯定态度的。比如,末代德皇威廉二世的四儿子奥古斯特,就早早加入了纳粹党,获得了24号党证。臭名昭著的纳粹党卫军的高级干部里,有1/10以上是出身贵族家庭。

但在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德国贵族对纳粹怀有深深的警惕。前面提到,德国自中世纪以来的历史,是和天主教会联系在一起的。皇帝要接受教廷的册封,贵族中有宗教信仰的人比例也很高。而纳粹党在登堂入室之后,不仅大肆迫害天主教会,还一而再、再而三地剥夺反对者的政治、经济权利。这让许多年纪比较大的贵族感到极度不适。即使是那些选择和纳粹合作的年轻贵族,在“二战”爆发之后也出现了转变。在和平时期,这些贵族对纳粹的认同是基于现实利益和意识形态。但在战争期间,许多亲临前线的贵族看到了德国军队迫害战俘、屠杀犹太人、肆意掠夺别国财富的罪行,在心灵上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斯大林格勒战役之后,这些贵族更是清醒地认识到:希特勒根本不可能领导德国打赢这场战争。他的歇斯底里,只会把国家带向人间地狱。于是,一场地下抵抗运动开始兴起了。

1944年7月20日,德国发生了一个石破天惊的事件:一群中高级军官企图在希特勒参加军事会议时,用炸弹炸死他,在德国建立一个新政权,与英美盟军讲和。这起事件的领导人施陶芬贝格伯爵,就是一位出身贵族家庭的上校军官。“7·20”事件虽然功败垂成,但也象征着德国贵族和纳粹的彻底决裂。有150多名参与事件的抵抗分子被纳粹政权残忍杀害,他们中超过1/3是来自贵族阶层。当时,纳粹劳工部长莱伊曾经大骂德国贵族是一群“蓝血猪狗”。这个说法,是欧洲由来已久的典故。因为贵族很少直接从事体力劳动,皮肤比较白皙,蓝色的静脉血管看上去很明显。所以,“蓝血”也是贵族的同义词。骂德国贵族是“猪狗”,说明纳粹党和贵族已经变得势不两立了。

1945年,“二战”宣告结束,德国成为战败国。但德国贵族这个阶层,反而因此迎来了新生。这首先是由于经济形势的变化。“二战”结束后,欧洲出现了大规模的领土重组,德国东部的许多领土被重新划入了波兰和苏联境内。比如,大哲学家康德的故乡柯尼斯堡,就被割让给了苏联,改名为加里宁格勒。东部土地的丧失,意味着那里的贵族没有了经济来源。他们不能再回到庄园,去过悠闲的地主生活,只能搬家到联邦德国,寻找新的机会。反过来,战后的联邦德国,因为得到了美国的经济援助和政治支持,社会比较安定,和魏玛共和国时代暗流涌动的状态形成了鲜明对比。在这种状态下,德国贵族开始放下高人一等的架子,积极融入到各行各业,作为普通人去接受教育、从事各种工作。对他们来说,贵族身份更多的是一种古老历史和荣誉的象征,已经不代表现实里的特权地位了。

关于今天的德国贵族,末代皇帝威廉二世的玄孙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有一段话说得非常好。这位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现在是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名下有科技公司、旅游公司和啤酒厂,还保留了“普鲁士亲王”的头衔。这位亲王讲:“我不否认,即便是在今天,一个有名的姓氏也能帮你敲开许多门。但如果你不努力、不称职的话,那些门很快就会被重新关闭。”这种铭记悠久的历史,同时接受现实、顺应潮流的心态,代表了今天许多德国贵族的真实想法。

第二部分

好了,关于德国贵族的演变历史,我就为你回顾到这里。下面,我要为你介绍两个有趣的知识点,那就是德国贵族的婚姻观和教育观。要知道,“贵族”这个词,指的不光是一个个具体的人。每位贵族的姓氏,代表的都是一个大家族,它是和土地、财富这些现实的利益联系在一起的。而且还不是一代人的利益,是要几十年、几百年地传承下去的。选择什么样的伴侣,把子女培养成什么样,这两个问题稍微出一点偏差,就会影响整个家族的命运。所以,对德国贵族来说,婚姻和子女教育可以说是人生最重要的两件事。他们的一些做法,在今天也还有现实意义。

传统德国贵族的婚姻,可不像我们现在,是能自由恋爱的。对一个有点名气的家族来说,婚姻最重要的功能是传宗接代,保证有合法的财产继承人。换句话说,结婚之后,要尽可能多生男孩,来抵御疾病、战争等意外因素造成的“损耗”。但是,生的男孩太多了,养育起来又很昂贵,将来还会分走家产。在这种情况下,德国贵族采取的是一种偏袒长子的惯例。长子可以继承大部分家业和财产,其他儿子除了一个显赫的头衔,往往只能自谋生路,也找不到门当户对的妻子。根据一项统计,在19世纪,有90%的德国贵族地主会建立婚姻,但他们的非长子就只有2/3能顺利结婚。从1871年到1900年,德国贵族的非长子里,有一半终身未婚,这是他们为自己的家族做出的牺牲。

在婚姻问题上,贵族里的男性和女性也很不平等。待字闺中的贵族女子数量很多,有财力娶亲的贵族男子却很少。这样一来,女性贵族往往会嫁给地位比自己低一级的男性贵族,以便将女婿和女方的家族捆绑到一起。但对女性个人来说,这就未必是好事了。因为男方家的财力不如娘家,婚后的生活水平可能会下降。即使是这样的“下嫁”,通常也是包办的。另外,宗教因素对婚姻的影响也很大。天主教贵族家庭一般不会选择新教徒或者加尔文教徒,容克地主里的新教徒尤其不愿迎娶天主教贵族的女儿。

而“贵族婚姻必须门当户对”,这条规定在德意志的许多地区被直接写到了法律里。比如,1794年,普鲁士王国的法律就明文禁止男性贵族缔结“不符合荣誉和体面的婚姻”。如果非要和地位远低于自己的人结婚,后果会很严重。贵贱通婚,大部分时候都是地位高的男方迎娶地位低的女方。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不能使用丈夫的贵族头衔,他们生下的孩子也没有完整的继承权。到了19世纪,“贵贱不通婚”这一条在法律上已经取消了,但在德国贵族的圈子里,它还是一项重要的潜规则。毕竟,对德国贵族来说,婚姻最重要的价值还是促成政治、经济资源的融合,它跟个人幸福关系是不大的。

除了婚姻以外,德国贵族还很重视子女的教育。这个教育,和我们今天说的高等教育可大不一样。毕竟,大部分贵族并不需要自己出门找工作。他们要么继续经营家族地产,要么进入国家机器,为皇帝的宫廷、军队和外交机构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个人兴趣并不太重要,教育看重的也不是实用性。一位贵族可以对艺术很感兴趣,但他不可能真的去当个小提琴家。贵族也可以投资商业吃利息,但他不能亲自下场做买卖。因为,在贵族的传统观念里,音乐家、店老板,这些都是“不体面”的工作,是不被家族允许的。

那么,贵族子弟究竟会学些什么呢?主要是书本知识和宫廷礼仪。这个书本知识,可不是今天的文理科,而是神学。贵族子弟是不会进入国家设立的学校的,他们通常都是待在家里,由父母聘请神父或者牧师上门授课。专为贵族服务的学校也有,叫作“骑士学校”,教的是骑马、击剑这些古老的“体育课”。骑士学校还教音乐和跳舞,因为舞会是未来非常重要的社交。至于宫廷礼仪,主要是在实践中学习的。贵族子弟会被送到各个诸侯国的宫廷,充当国王和公爵的卫兵或者侍从。这样,当他们在长大后出任更重要的宫廷职务时,就能举止得体,懂得察言观色了。

中世纪结束以后,德国贵族子弟除了接受传统的教育外,还会组织一系列长途旅行,称为“壮游”。壮游的价值,一是学习历史,了解古代欧洲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各种文化遗产。另外就是广泛接触欧洲各国的贵族和上流社会,拓展人脉。一次壮游,可能会持续几个月甚至几年。参加壮游的贵族子弟,年龄一般在14到20岁之间,他们会被编成一个小旅行团,由一位家庭教师陪同,走南闯北。壮游的目的地,有时是重要的大学城和历史古迹,比如意大利的博洛尼亚;有时则是各国君主的城堡和宫殿。总的来说,这种壮游,并不是为了体察风土人情,而是要在不同国家的贵族之间交流感情,带有很强的社交属性。这种社交,又是服务于家族利益的。如果有机会在某位君主的宫廷里找到一个职位,当然最好不过。壮游回乡之后,路上的经历在社交场合也是很好的谈资。如果能通过壮游这个契机,在外国贵族里找到一位门当户对的公主或者小姐,作为未来的婚姻对象,那就是更大的收获了。

当然,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德国也进入了城市化和现代化的阶段。新的经济环境,对人才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贵族们的“铁饭碗”没有那么好拿了。早在1871年德国统一之前,德意志的主要诸侯国就要求自己的军官拥有中学文凭。这样一来,贵族们的家庭教育和“壮游”就不好使了,得去读中学了。这样的中学,可比我们今天的高中条件要艰苦得多。要知道,贵族子弟是不愿意和平民的孩子一起读公立学校的,他们进的都是私立的寄宿制中学,通常还是天主教会办的。学生从10岁进学校,到毕业为止,每年只能回家两三趟。教会中学特别强调朴素、虔诚和服从,十几岁的小孩子,每天一起床就得饿着肚子做祷告。学习的时间很长,自由活动很少。

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二战”时期,一位公爵被关进了臭名昭著的达豪集中营。当时他告诉狱友,自己对新环境没什么不适应的,因为集中营的条件和他小时候读过的中学差不多。他自己早就在教会中学里,为坐牢做好了生活和心理上的准备。之所以要这样“虐待”自己的孩子,是因为德国贵族认为:学校是一个磨炼品格、培养自制力和吃苦精神的地方。只有在少年时代经历了严酷的考验,将来才能成为社会的栋梁。这样的教育理念,当然不完全正确。但它在培养孩子的独立性方面,确实行之有效。所以,一直到今天,拥有德国血统的英国王室,还在延续传统的贵族教育模式。像英国国王查尔斯,小时候进的就是一所条件很差的寄宿制中学。

结语

好了,以上就是我在《德意志贵族》这本书里记录的德国贵族的演变过程以及他们的生活方式。在今天的德国,许多贵族家庭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2世纪甚至更早。12世纪,相当于中国的宋朝,已经是八九百年前的事了。但这些古老的家族,没有坐吃山空,而是一直追随时代的脚步,努力为自己的姓氏增加新的经历和光彩。这种敢于接受变化的心态,是我们普通人也可以学习和效仿的。

除了良好的心态以外,精明的管理术,也是德国贵族得以延续到今天的关键。比如,前面提到的德皇威廉二世的玄孙格奥尔格·弗里德里希,他就把管理家族比作是经营企业。贵族联姻,就像两家企业搞并购;培养子女,则是企业管理层的新老交替。两者都需要掌舵人认真地思考要怎样优化资源配置,对冲风险。从这个角度来说,了解德意志贵族的历史,不光是在听段子,历史是可以服务于当下的。

《德意志贵族》读书心得:本书全面梳理了德国贵族的历史演变与生活方式,展现了贵族阶层在社会变迁中的适应与重生。通过丰富史料与生动叙述,深刻揭示了贵族文化的独特魅力与持久影响。

《漫长的余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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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历史学者罗新的《漫长的余生》,副标题叫“一个北魏宫女和她的时代”。

通过书名,我们可以知道,这是一本关于北魏时代历史研究的著作,但它的主人公并不是什么大人物。罗新老师告诉我们,本书聚焦的,是北魏时代中期,一位宫女王钟儿的一生。她原本是一位生活在南朝的官员之妻,在南北朝动荡的大时代背景下,被掳掠至北方,最终在北魏皇城中,度过了长达56年的漫长时光,这也是本书书名“漫长的余生”的来历。今天的我们,通过阅读这本小书,也许能够深刻地理解,历史大变局与个人命运之间那种细微而紧密的联系。

20世纪20年代,王钟儿的墓葬,在洛阳郊区的邙山被发现,并出土了一部保存完好,概括了她一生的墓志铭。如果不是这寥寥七百多字的记载,王钟儿的一生,很可能就湮没在了历史的长河之中。

作者罗新老师曾对我说:“为什么要把王钟儿这样一个小人物当作主人公呢?我觉得这是现代史学发展的一个新要求,我们有责任把普通人、边缘人和小人物带进历史的聚光灯下。只有这样,我们看到的才是更丰富更立体的历史,而不再只是帝王将相的故事了,因为历史事实上是所有那些活过的人共同塑造的。”

当然,作者罗新撰写这样一本历史著作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抽丝剥茧一般地还原1700年前,一位宫女的生平事迹,而是要以这样一个近距离旁观者的角度,去理解当时北魏王朝中一场绵延许久,影响重大的体制改革:它的最终完成,标志着北魏这个由草原骑马民族建立的王朝,为了维护自身统治的需要,而逐渐接纳了中原华夏地区的种种制度与文化。当然,这种接纳并不是一帆风顺的,而是充斥着刀光剑影、腥风血雨的政治斗争,就连皇城后宫中的女性,也由此展开了一场残酷的“宫斗”。而王钟儿这个历史小人物的命运,也不可避免地牵扯其中……所幸的是,由于自己曾经身为两位北魏皇帝保姆的特殊身份,和所扮演的历史角色,王钟儿幸运地存活下来,得以寿终正寝,并且留下了关于自己的记载,为我们从侧面观察这段历史变局,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新鲜的视角。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解读这本《漫长的余生》的主要内容,在第一和第二部分中,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本书的女主人公王钟儿,在南北朝对峙的动荡时代,分别在南方故土和北魏的宫廷中,度过了怎样颠沛流离、跌宕起伏的一生,见证了北魏皇室内部,哪些刀光剑影的权力斗争与冲突。而在第三部分中,我将带着大家放宽视野,结合王钟儿的经历,谈谈北魏时期的政治斗争,尤其是鲜卑人的草原政治传统,如何与中原文化习俗冲突、融合,并为日后全新的隋唐时代,注入了全新的活力。

第一部分

王钟儿长达八十六年的人生,如果以她生活起居的地点,以及身份地位的变化为参照,可以被划分为泾渭分明的三个阶段:安分守己的妻子、北魏宫女、出家为尼。那么接下来,我就结合这本《漫长的余生》的内容,为大家简要叙述下,在距今大约一千七百年前,适逢南北朝乱世的王钟儿,如何在这种大变局的裹挟下,度过了自己跌宕起伏的一生。

王钟儿,出生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六年,也就是公元439年。可惜,由于墓志铭篇幅有限,并没有告诉我们,王家当时居住于何地,只是说,她的祖上籍贯和门第,能够追溯到汉晋时代的名门望族,太原王氏。王钟儿的父亲,是刘宋王朝的一位地方官。墓志铭上说,王钟儿从小就体现出大家闺秀的特质,性格温敏柔顺,举止得体。二十四岁那一年,她离开了父母,奉命成婚。这个丈夫也选得很好,门当户对,叫杨兴宗,在豫州,也就是今天的安徽境内做官,官职是主簿,是当地行政长官手下掌管文书的副手,后来也被擢升为一个郡的太守,当了地方上的行政一把手。

婚后,王钟儿就和丈夫一起住在悬瓠城,也就是今天的河南汝南县县城。在墓志铭里,她的生活是很充实又幸福的。她把内外亲族的关系,以及各种家庭事务处理得很好,而且道德方面也无可指摘。当然,古代的墓志铭,主题是要为逝者尽量说好话的,甚至会拔高,所以我们今天也不是很清楚,王钟儿的婚后生活到底是怎么样的。不过,即使王钟儿过得和墓志铭里说的一样安宁幸福,那么这种生活也仅仅维持了两年。随后,王钟儿就和刘宋王朝一起,迎来了一场天翻地覆的剧变和灾难。

这场剧变,发源在距离王钟儿一家千里之外的刘宋王朝首都建康,也就是今天的南京。一场骨肉相残的宫廷政变迅速蔓延到全国,最终把北方的强敌北魏,也卷了进来。

原来,公元464年7月,南宋王朝的孝武帝刘骏去世,登上皇位的,是年仅十六岁的太子刘子业。根据史书记载,年轻的小皇帝刘子业精神可能不太正常,而且凶残好杀,搞得刘宋朝廷上下人心惶惶。终于,在公元466年1月,小皇帝的叔父刘彧发动了宫廷政变,杀掉了刘子业,自立为皇帝,然而这个时候,又有一部分地方官实权派,拥戴刘子业的弟弟刘子勋在寻阳,也就是今天的九江,登基当了皇帝:刘宋王朝一下就陷入了惨烈的内战,史称“义嘉之乱”。

一下出来了两个皇帝,那各地的宋朝文武官员,自然面临一个残酷的站队问题。悬瓠城,位于南朝刘宋和北魏的边境附近,是刘宋王朝在淮西地区防御北魏南侵的重要军事据点,位于汝河的南岸,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属于兵家必争之地。而防守淮西的刘宋王朝大将常珍奇,不幸站错了队,站到了刘子勋这一边。结果,义嘉之乱,以刘子勋一方彻底失败而告终。穷途末路的常珍奇,只好投降北魏,但后来又觉得北魏未必会真心接纳自己,于468年再度叛变北魏,归附刘宋。然而刘宋这边的援军还没抵达,北魏大军就已经杀到,常珍奇全军覆没。王钟儿的丈夫,是常珍奇的下属官员,大概就死于乱军之中,而王钟儿就和千千万万的随军家属一样,成了北魏的俘虏,踏上了北去的漫漫长路,最终抵达北魏首都平城,也就是今天的山西大同。随后王钟儿被卖入宫廷,成了一名奴隶。此时,她刚刚年满三十岁。

在北魏宫廷体制下,宫女分为五等,最高的官位名叫内司,品级为一品,宫女入宫后,都是从最低级的女奴做起,慢慢积累年资,寻求一个向上攀升的机会。在今天考古学家发现的北魏宫女墓志里,有相当一批人,和王钟儿遭遇相似,她们都是在北魏攻占淮西和淮北时,掳掠来的官宦人家女子,大概也都受过一定的教育。这样的背景,显然对她们在宫廷里的生存和发展,带来了相当的优势。

从这时开始,身为宫女的王钟儿,就在平城开始了她人生中的第二阶段。那么,王钟儿在北魏皇宫里负责什么工作呢?墓志铭里介绍得比较简单,就一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她负责服侍太子拓跋晃的妻子斛律氏。如果斛律氏长寿的话,那么王钟儿的人生可能就会在这位主子身边平淡而安稳地度过,大概也不会有机会升到高位,享有一篇赞美和追溯自己生平的墓志。然而,命运的齿轮,在不声不响中已经开始转动。虽然对于北魏宫廷高层的权力斗争,王钟儿可能一无所知,但很快,它的影响就将降临到王钟儿头上。

第二部分

公元483年,也就是北魏太和七年四月,四十五岁的王钟儿迎来了一位新主子,高贵人。这位贵人叫高照荣,她的丈夫,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北魏孝文帝拓跋宏。后来改汉姓为元宏。此时,高贵人已经有喜,为了照顾这位怀孕的贵人,王钟儿这样资深的宫女,就被调配到她身边伺候。很快,高贵人顺利生下了一位皇子元恪,日后顺利登基,成为北魏的宣武帝。 根据墓志记载,自元恪出生后,王钟儿就承担起了相当一部分皇子的养育工作,日子久了,这位未来的宣武帝,自然对王钟儿产生了一种类似亲情的依恋。

然而,如同今天宫斗剧里的固定套路一样,我们的主人公王钟儿刚刚幸福稳定了没几天,就又遭遇了变故和不测。公元495年10月,北魏孝文帝正式下诏,决定迁都洛阳,这是他规模浩大的汉化政治改革的重要举措,直接目的之一,就是要把反对派在故都平城的势力连根拔起,尤其是摄政多年的冯太后。第二年春天,平城的文武百官、皇室亲贵,连同六宫嫔妃,就开拔动身,前往新都,形成了一支浩浩荡荡的南下队伍。但是,当他们走到今天河南新乡,距离洛阳已经不远的时候,一名神秘的刺客就在半夜潜入了营地,杀害了高贵人,而在她身边服侍的王钟儿,估计也曾在第一时间,目睹了这触目惊心的凶案现场。

杀害高贵人的幕后凶手主使是谁呢?原来是孝文帝的另一位宠妃,日后还当上了皇后。这位宠妃也姓冯,是冯太后哥哥冯熙的女儿。冯太后为了让自己家族的荣华富贵绵延不绝,采取了一个策略,就是不停地把自己家的年轻女性塞进孝文帝的后宫;根据史籍记载,冯熙一口气,竟然让四个女儿成为孝文帝的妃嫔,真是保险之上还有再保险。在这四个女儿中,比较有出息的,是二女儿和三女儿,她们都先后坐上了皇后的位置,为了便于记载,历史上就把她们分别称为大冯和小冯;而对高贵人下毒手的,就是姐姐大冯皇后。

大冯皇后之所以要杀害高贵人,是因为自己刚入宫不久,还没享受几天孝文帝的恩宠,就不幸得了传染病,被迫出宫,暂时退出了后宫之争。不过等到她病愈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妹妹小冯,不仅占据了自己的位置,还收养了一个皇子元恂,随即被立为皇太子。不甘心失败的大冯,决定发动后宫之争,赶走妹妹。于是,在她的布置下,皇太子元恂就被塑造成一个反对父皇改革,不求上进,甚至图谋篡位的不孝子。最终,小冯皇后和元恂先后被废黜,而皇太子这个位置,就落到了元恪头上。不过,儿子元恪的天降之喜,对于生母高贵人却是杀身之祸。这是因为,大冯皇后的最终目的,是要效法冯太后,通过控制下一任皇帝,来实现自己对北魏朝政的操纵,所以,她必须迅速让自己当上皇太子元恪的养母。这样一来,元恪的生母高贵人,就只有被肉体消灭这一条路了。

高贵人的死,必然牵连所有依附于她的势力,王钟儿自然也不例外;根据墓志,已经五十七八岁的王钟儿,被迫出家为尼,法名慈庆。不过幸运的是,她并没有离开洛阳皇城大内,而是被安排在皇城内的一所寺院,时间,大约是在公元496或者497年。

然而,大冯皇后志得意满的日子并没有延续多久。孝文帝感觉自己的统治地位已经无可撼动,自然想到要建功立业,在外开疆拓土。于是,他亲率大军,目标直指南方的南齐王朝,目标就是夺取江淮之间南齐占据的战略缓冲地带,让长江,成为北魏和南齐之间真正的疆域分界线,双方划江而治。

孝文帝的军事行动一开始很顺利,但随着战线的推进,北魏军队南下的势头逐渐减慢。此时,孝文帝很可能也在征战中身患重病,在王钟儿曾经生活过的悬瓠城一待,就是五个月 。而正在此时,首都洛阳的宫廷里硝烟再起,孝文帝的妹妹陈留公主等人,给孝文帝送来了密信,称大冯皇后权欲熏心,不仅试图像当年冯太后一样干预朝政,还在后宫作法诅咒皇帝。很明显,这一招非常奏效,它唤起了孝文帝心中最隐秘黑暗的记忆和恐惧,从此疏远了大冯皇后。

公元499年3月,孝文帝再次抱病率军出征,走到今天河南邓州附近,因病去世。临终前,孝文帝做出了一系列人事安排,为太子元恪确立了辅政大臣班子,并且下令让大冯皇后自尽。

皇太子元恪继位后,自然会感怀自己的生母高贵人,同时提拔自己母亲的亲戚,作为一种迟来的补偿。于是,高贵人的兄弟高肇等人,就平步青云,高肇的侄女,元恪的表妹高英也入宫成为嫔妃,后来变成了皇后。但是,高英非常凶悍,嫉妒心强,几乎不让元恪接触其他妃嫔,导致元恪很长时间内没有一个儿子来当继承人,好不容易,有一个后进宫的妃嫔胡氏,偶然怀孕。

见到自己后继有人,元恪非常高兴,但同时生怕高英对胡氏母子下手,于是专门成立了一个特别班子,来对胡氏母子进行照顾和保护,其中就有已经七十一岁高龄的王钟儿。元恪之所以选择王钟儿,首先是因为童年的养育之恩,让他对王钟儿有一种天生的信任和依赖。其次,王钟儿出家多年,肯定和现在皇宫里任何派系都没有什么瓜葛。不仅如此,为产妇胡氏选择的休养安胎地点,也高度保密,同时为胡氏选拔的乳母,也都是来自宫外的新人,以便杜绝被人收买,加害婴儿的可能。

终于,这个婴儿在妥善的照看与保护下,逐渐长大,这就是未来的北魏孝明帝元诩。由于办事细致妥当,在很长一段时间里,王钟儿依旧陪伴在元诩左右。墓志铭上也称赞说,王钟儿虽然年纪老迈,但是对照顾皇太子依旧是尽心尽力,从未懈怠。我们可以想象,这是王钟儿晚年最耗费心力的一件事,元诩这个襁褓中的婴儿,多少也应该在她心里唤起了一些属于尘世间的亲情与活力。

王钟儿最后一次出现在公共场合,也许就是公元519年,一场在北魏皇陵中举办的迁葬典礼。此时,王钟儿已经八十一岁,宣武帝已经去世,元诩登基,胡氏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了临朝听政的胡太后。胡太后为了自己未来的名分,以及满足儿子元诩对于父亲的孝心,宣布以皇后的规格,把高照荣的灵柩迁移到孝文帝陵墓的近侧。

此后的时光,对于暮年的王钟儿来说,如同夕阳,逐渐暗淡下去:曾经的故交,也一个个地去世,宫廷内外的权力斗争,也与她毫无关系,而生命本身,似乎已经毫无值得留恋之处。正光五年,也就是公元524年的四五月间,王钟儿在洛阳昭仪寺内,静悄悄地逝去。为了展示自己对王钟儿的眷恋和恩宠,政务繁忙的孝明帝,在四月底,还特意来到昭仪寺探望这位幼年时照顾过自己的老保姆,并亲自监督医官煎药。 我们不知道,此时的王钟儿,在病榻上逐渐陷入弥留之时,脑海中到底还在想些什么,是否会想起遥远的故乡、早逝的丈夫,或者深居北魏皇城内几十年里,经历过的那些人与事。

第三部分

好了,王钟儿八十六年跌宕起伏的人生,我就为你基本讲述到这里。接下来,我们再来放宽视角,看看王钟儿在北魏宫廷中的经历,折射出哪些南北朝动荡时期,中国历史发展的转折与趋势。

如果回首王钟儿在北魏宫廷中度过的后半生,我们就会发现,这些岁月充斥着血腥残酷的权力之争,而北魏宫廷中的后妃和其他贵族女性,是这场权力游戏中不可或缺的主角。

无论男性还是女性,参与宫廷斗争,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权力欲望,就是为了生存。所以,要理解这种特殊现象存在的原因,我们就必须了解一下,北魏宫廷中女性的特殊地位,和北魏王朝权力的独特安排模式。

对于草原上的骑马民族来说,部落首领通过联姻来壮大部族势力,是一种常见的习俗,由此导致的一个后果,就是部落首领的妻子,往往能够凭借自己出身氏族的实力,对部落内的各种政治事务,施加很强的影响力。不仅如此,如果她们能够为部落首领生下男性继承人,那么继位之后,年少的新首领由于地位不稳,威望不高,也会把母后和妻子出身的联盟部落,看作自己重要的外援。

而北魏王朝进入中原后,为了对日渐扩大的领土进行有效统治,就必须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巩固皇帝自身的权力,削弱其他势力的干扰。所以,作为昔日盟友的皇后一族,也变成了皇帝重点防范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北魏太祖拓跋珪,就发明了一种残酷的制度,“子贵母死”——也就是通过先立太子,再赐死太子生母这种血腥的手段,来强行排除皇太后干预朝政,削弱皇帝专权的可能性。

北魏王朝发展到了中期,依靠强大的武力,逐渐统一中国北方。这个时期,也是北魏努力抛弃自己原有的草原游牧文化传统、全面向中原王朝模式转型的时期。拓跋珪的儿子,北魏太宗拓跋嗣,就通过糅合两种文化传统,演化出一套系统性的措施,进一步有效防止皇太子的生母干预朝政,那就是把皇太后的职能和权力一分为三:皇帝的正妻,真正意义上的皇后,不孕育皇位继承人,只有一个尊贵的名分;而太子的生母,则在太子名分确立之后被赐死,新皇登基之后,再被追封为皇太后,享有身后的尊荣。而抚育太子的任务,则给了保姆。保姆的人选,由皇帝本人从后宫妃嫔宫女中亲自选定,被选定的保姆大多身份低微,有的还是由于家族犯罪遭遇牵连,才被迫入宫,在皇城中没有权力根基,所以对日后的新皇帝影响也有限。 所以,本书的主人公王钟儿,之所以最终能够在历史上留下一篇墓志铭,很大程度上就要归功于拓跋嗣的制度设计,让身为宫女的她,能够以保姆团队一员的身份,参与抚养幼年时代的宣武帝、孝明帝。

不得不说,拓跋嗣这一套顶层设计,确实管用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的四任北魏皇帝,都是以皇帝长子或长孙身份继位,地位相对稳固,然而,刚才我们提到过的冯太后,却一手打破了这个看似稳固的制度。

冯太后从小在北魏宫廷中长大,学习过中原文化典籍,为人精明果断,野心勃勃,最终攀上了权力的顶峰,而她的具体方案,就是利用拓跋嗣发明的太子“保姆”制度,把“子贵母死”变成自己控制未来皇帝,攫取权力的有力武器:在公元467年,未来的北魏孝文帝元宏刚刚诞生,冯氏就急不可耐地除掉了元宏的母亲李贵人和外公李惠,把元宏的抚养权抢到了手。在北魏史书里,对于孝文帝的评价,经常是说他非常孝顺,但是,这个孝顺的对象,却是和他毫无血缘关系的保姆皇太后冯氏,由此可见冯太后的心机缜密和深谋远虑。 而冯太后的侄女,我们在上一部分中提到过的大冯皇后,也效法姑妈,在孝文帝迁都洛阳途中,杀害了王钟儿侍奉的高贵人,成为皇子元恪的养母。

北魏孝文帝,在历史上的最大功绩,就是推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汉化改革,北魏的后宫妃嫔制度,也被这场改革波及。冯太后的两个侄女被立为孝文帝的皇后,不但能生下儿子作为皇位继承人,更不用再担心遭遇“子贵母死”的命运,这预示着拓跋嗣当初苦心孤诣设立的制度,一步步被逐渐破坏:皇后不但可以通过生育和控制皇位继承人,引入外戚干预朝政,同时还能够利用自己的地位和权力,阻止其他妃嫔通过生育和自己争宠。 正如我们之前讲到的,宣武帝元恪继位后,善妒的皇后高英就能够施展自己的影响力,让皇帝长期没有后嗣,幸亏妃嫔胡氏秘密生下了皇子,终于解决了北魏王朝的继承人危机,也让本书的主人公王钟儿原本落寞的命运,再次逆转:她对宣武帝的养育和照顾,谨慎细致的性格,以及超然于权力斗争之外的身份,让她得以重返宫中。

刚才我们讲过,王钟儿最后一次出现在北魏皇室的公开活动场合,应该就是宣武帝的生母,高贵人的迁葬仪式。在此之前,那位善妒跋扈的宣武帝皇后高英,就已经和昔日的王钟儿一样,被迫出家为尼,这标志着北魏皇室,已经彻底接受了中原文化传统:所谓母凭子贵,面对身为皇帝生母的胡氏,高英即使拥有皇太后的尊荣头衔,也无法保住自己的权力地位,只能选择退出历史舞台。

当然,对于这些,身在局中的王钟儿,虽然亲历了整个过程,却依旧是当局者迷。在内心深处,她估计只会在落难时诅咒命运的不公,而在局面翻转时,惊诧于自己的幸运。

从我们今天的角度看,这一波波的乱局,从根本上说,是北魏从草原部落政体,逐渐蜕变为中原正统王朝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阵痛和反复,也是内亚文明和华夏文明在融合中不可避免的冲突与博弈,为日后辉煌的隋唐大一统时代,打下了基础。正如日本历史学家川本芳昭所说,从东晋到南北朝这一段中国历史,虽然充满了分裂和战乱,但一个全新的“中国”也逐渐诞生。从此,中国的疆域,就突破了中原这个狭窄的地理单元,而变成了一个文化意义上的共同体。在接纳了中原文明和制度后,原本中原地区周边的民族,也变成了中国的一员,同时给原本的华夏文明,注入了全新的元素。

结语

好了,这本《漫长的余生》的主要内容,就为你介绍到这里,著名历史学者胡鸿曾说:“历史学家在关注宏大时代脉络之余,驻足体味一下那些远离历史舞台中心的普通人的人生或许能对遥远的时代增加一份了解之同情。” 作者罗新本人,也在本书后记中特意强调:我们关注遥远时代的普通人,是因为他们是真实历史的一部分,没有他们,历史就是不完整、不真切的。

本书的篇幅,不到20万字,并不算长,然而读起来却有一种厚重感。罗新老师对我说,为王钟儿撰写一部传记研究著作的念头,早在20多年前,在研究北魏王朝子贵母死制度的形成和流变时就萌生了。最终,他花费了三年时间,断断续续地完成了本书。

王钟儿在北魏皇宫中度过的半个世纪,恰恰是北魏王朝将都城从平城,迁移至洛阳,决定转型为一个中原传统型王朝的关键时期。而在这个动荡的转型期,“子贵母死”这个维持皇权稳定传承的野蛮制度,既被身处高层的宫廷女性用作打击对手,掌握权力的武器,它本身的保留与否,也是北魏政权内部高层斗争的焦点。本书主人公王钟儿自身的命运和见闻,则为我们从侧面观察这段历史变局,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新鲜的视角。

纵观历史,北朝由于建立者的民族特色,让妇女在政治和社会生活中享有前所未有的活跃地位。这种影响一直延伸到唐代中前期,以武则天自立为帝,建立武周朝为标志,达到巅峰。

从某种意义上说,王钟儿既幸运,又不幸。她在30岁时被北魏军队所掳掠,卖为奴隶,原本相夫教子的人生戛然而止。然而,在后续56年,所谓“漫长的余生”中,却因为北魏宫廷政治制度的特色与安排,得以接近权力中心,以一种独特的方式在历史的长河中发挥了自己的影响,留下了属于自己的印记,也帮助我们能够在今天,以更加鲜活直接的方式,触碰她的生活以及那个久远的时代。

《漫长的余生》读书心得:本书以小见大,通过北魏宫女王钟儿的一生,细腻描绘了个体在历史洪流中的命运起伏,展现了北魏王朝的制度变迁与文化融合。作者笔触深情,引人深思历史与个人的紧密联系。

《缔造和平》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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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加拿大历史学家玛格丽特·麦克米伦的《缔造和平》。这是一本将近800页厚的大书,乍一看不太好读。不过,它在“豆瓣”上可是得到了8.7分的高评分,中文版已经两次再版了。如果你对世界历史,尤其是20世纪初的国际关系史感兴趣,《缔造和平》绝对是一本不容错过的好书。

在这本书的封面上,印着三位并肩而行的大人物的照片。这张照片也叫“巴黎和会三巨头”,你在历史课本上一定见过。右边这位头戴高筒礼帽、露出一脸微笑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他当过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一副学者派头。中间这位留着大胡子,用手杖霸气地指指点点的是法国总理克列孟梭,他有个绰号叫“老虎总理”,看上去也是一脸威严。左边这位气定神闲,样子像个大富商的是英国首相劳合·乔治,他也是本书作者麦克米伦的曾外祖父。这三位大政治家,在1919年春天来到法国巴黎,参加一次讨论世界秩序的会议。这场会议,最后居然开了整整一年。“缔造和平”这个书名,说的就是这场巴黎和会最初的目的。

和平,这是一个人人都向往的词。但我们在新闻里,却经常听到一些地方爆发战争的消息。为什么渴望和平的善意,没有办法阻止层出不穷的战争呢?其实,这个问题不光是你我在想。巴黎和会上的“三巨头”,花了一整年时间在讨论的,就是怎样建立一套新秩序,维护整个世界的和平。通过学习这本《缔造和平》,你不仅可以了解到,一百多年前的政治家是怎样规划和平问题的。你还能看到,这些规划,又是因为哪些差错,没能实现预定的目标。类似的差错,其实也是今天影响全球和平的重要因素。

要知道,在巴黎和会召开之前,人类可是刚刚结束了血腥的第一次世界大战。在那次长达四年的战争里,各国死亡的士兵和平民的总数,超过了1500万人。面对这样惨痛的教训,不光是“三巨头”希望避免发生新的战争,其他国家对和平问题,也是异乎寻常地重视。一共有27个国家派了代表到巴黎,参加这场历史性会议,其中就有我们熟悉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用本书作者麦克米伦的话来说,1919年的巴黎,既是全世界的政府,又是全世界的上诉法院和议会。

然而,巴黎和会的结局,却是一场大悲剧。它成立了一个新的国际组织,叫“国际联盟”,还和“一战”的战败国德国签订了一份《凡尔赛和约》。但这两项成果,从一开始就被许多人不看好。比如,在参加巴黎和会的英国代表团里,有一位年轻顾问,他就是大经济学家凯恩斯。凯恩斯写了一本书叫《和约的经济后果》,书里严厉地批评说:这个《凡尔赛和约》,根本就是一份鼠目寸光的文件。 它把战败国德国当成犯人来侮辱,一定会刺激德国人的复仇心理。等到德国在经济和军事上恢复了元气,下一场大战也就不远了。实际上,“二战”在1939年的爆发,正是德国踏上复仇之路的结果。而国际联盟,根本没有能力阻止它。换句话说,巴黎和会所缔造的和平,只维持了短短20年。

听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了:27个国家,谈了整整一年,为什么谈出的却是这么糟糕的结果呢?问题到底出在哪儿?这本《缔造和平》,回答的就是这些疑问。注意了,作者麦克米伦给你提供的可不是干巴巴的结论和推理。她用一种小说式的笔法,把你带回到1919年巴黎和会的现场,把那些大大小小的历史人物一个个介绍给你,让你有身临其境的感觉。别忘了,麦克米伦还是英国首相劳合·乔治的曾外孙女。她在撰写这本书时,就参考了劳合·乔治留下的日记和文件,精准地把握住了劳合·乔治在和会上的心路历程。这是其他类似主题的历史书做不到的。

本书作者玛格丽特·麦克米伦,是英国牛津大学国际史荣休教授,也是牛津大学著名的圣安东尼学院的前任院长。她在国际关系史和欧洲近代史这两个研究领域,深耕了40多年。而这本《缔造和平》,又是麦克米伦知名度最高的一部著作。虽然本书是写作于2001年,但已经再版过多次,还被改编成纪录片和音频讲座。可以说,这是一部长盛不衰的经典之作。你可以在“得到”电子书书库中阅读这本书的完整内容。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介绍这本《缔造和平》对巴黎和会的分析。首先,按照作者麦克米伦的叙述,我来为你梳理一下,出席和会的“三巨头”为世界和平制定了怎样的规划,三位领导人各自的性格又是怎样的。而在第二部分中,我会向你展示,为什么这三位“巨头”的计划无法顺利展开,他们的冲突和妥协,对和会的最终结局有着怎样的影响。最后,我再为你总结一下,巴黎和会结束之后,“三巨头”有着怎样的命运。这次和会的教训,对我们理解今天的世界和平能有哪些帮助。

第一部分

首先,我来为你介绍一下,巴黎和会这整整一年的会期,到底是怎样安排的。前面提到,正式列席和会的一共有27个国家,光是英国代表团就来了近400人。 在没有同声传译的年代,让这大几千人每人讲五分钟话,一个月就过去了,根本谈不了正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巴黎和会设置了“正式”和“非正式”两类日程。其中,正式日程是由52个专门委员会负责的,包括国联委员会、东欧委员会、劳工委员会等。看得出来,要讨论的问题非常多,也非常复杂。参会代表中的职业外交官和国际法专家,就被分配到了这些专门委员会。他们每一到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商讨有哪些原则要写进最后的条约啊、有哪些问题要整理成报告提交给大会啊,这些琐碎的技术细节。像这样的分组会议,一共开了1646次。平时,各位普通代表就在会场外自由地交谈,陈述本国对和平问题的立场。

当然,我们知道,国际政治中的话语权,从来都不是绝对平等的。巴黎和会也是一样。真正主导整个和会走向的,其实是所谓的“非正式日程”,也就是大国领导人的直接对话。在这里,就出现了我们前面反复提到的“三巨头”。他们平时住在不同的酒店里,每天会聚在一起一到两次,连开几个小时的闭门会议。像《凡尔赛和约》的主要条款啊、德国的海外殖民地怎么分配啊,这些最重要的问题,就是“三巨头”在闭门会议上决定的。为了保密,会场里只有一位精通英法两种语言的翻译,窗户24小时都是关着的。有时为了方便,“三巨头”还会直接说英语。 像这样的闭门会议,在整个巴黎和会期间一共进行了145次。不开会时,三位领导人也会结伴出门吃个饭,或者出席舞会。

在“三巨头”里,作者麦克米伦花了最多笔墨去写的,是美国总统威尔逊。当威尔逊在1918年底乘船离开纽约,向欧洲进发时,天空中布满了五颜六色的飞机和飞艇。现场有人专门放出信鸽,用书信记录下这个历史时刻。 在大西洋的另一边,东道主法国提前给美国代表团准备了一家奢华的酒店,每位代表都有一个大套间。威尔逊本人则下榻在拿破仑家族拥有的一栋大别墅里。当美国代表团乘坐的轮船抵达法国港口时,欢迎的人群齐声高喊:“威尔逊万岁!”

威尔逊的亮相,之所以会这样隆重,是因为美国帮助英法打赢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要知道,从1914年夏天到1917年底,欧洲大陆上激烈的战争可是持续了三年半时间。所有参战国都精疲力竭,随时可能崩溃。就在这个时候,美国出场了,加入了以英法为首的协约国阵营。它不仅把200多万装备精良的新兵输送到了欧洲,还在最后关头拯救了英法两国的财政。 可以说,没有美国的介入,战争根本不可能在1918年结束。同样,没有美国的“输血”,欧洲的战后和平也不可能稳定下来。伤痕累累的欧洲各国,期盼的是威尔逊能带来大笔的贷款,帮助他们重建家园。

但威尔逊的公文包里,可没有支票本。他真正带去欧洲的,是一份叫“十四点计划”的文件,这是美国为战后世界设计的蓝图。威尔逊认为,欧洲国家之所以会爆发一场自相残杀的战争,是因为他们的外交理念出了问题。传统的欧洲外交,遵循的不是道义逻辑,而是强权政治的主张。大国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随意践踏小国的主权,引发了各种民族矛盾,埋下了一个又一个“火药桶”。另外,欧洲大国还组建了各种形式的军事同盟,动辄相互威胁,把武力当作处理国际关系的常规手段。正是在这种错误理念的驱使下,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了,整个世界都付出了代价。

如果欧洲的外交理念已经无法维护世界和平,那接下来该这么办呢?威尔逊的“十四点计划”,提供的就是他眼里的最佳方案。 在这“十四点计划”里,又以两点最为重要。一是组建一个容纳所有国家的大型组织,叫作国际联盟,简称“国联”。国联的作用,是按照国际法来处理大大小小的纠纷,并对破坏和平的国家进行惩戒。 另一条叫作“民族自决”,听起来有点抽象。它的意思是:任何一个民族,都有权利选择是否脱离旧的殖民者或者统治者,建立新的国家。

像“十四点计划”这样的理念,在当时无疑是巨大的进步。它把矛头指向了欧洲帝国主义的旧规则,显得很公正,在全世界都引发了热烈反响。不过,“十四点计划”和美国的国家利益,也是密切相关的。美国无意在欧洲直接占领土地,它重视的是经济影响力的扩张。因此,美国可以轻描淡写地忽视掉领土纠纷。但欧洲国家就不这样想了,在它们看来,威尔逊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简直就是人格侮辱。 巴黎和会分裂的伏笔,就这样埋下了。另外,“十四点计划”里的许多主张,只是抽象的原则,根本没有成功的先例。这也成为和会的一大隐患。

之所以会对抽象的原则寄予这么高的期望,和威尔逊总统本人的个性有关。他是一位学者出身的政治家,喜欢用一本正经的态度进行说教。法国总理克列孟梭就讽刺说:“上帝也不过给了‘十诫’,可威尔逊一出手就是‘十四点’!”克列孟梭还说过一个金句:“当我在巴黎和威尔逊一起开会时,还以为身边坐着耶稣基督。”作者麦克米伦认为,威尔逊有一种自以为是的道德感,他相信:只有他本人代表的是公平和高尚,反对他的人则是邪恶的。这导致威尔逊在和会的整个过程中,经常会傲慢地拂袖而去,不给其他领导人面子。 要想搞好外交,这样的气质可就不太妙了。

另外,威尔逊还是一个心胸不够宽广的人。作为一名民主党籍总统,他对美国国会里的共和党人完全持敌视的态度。在挑选出席巴黎和会的代表时,威尔逊连一个共和党人都没有带。他的政敌讽刺说:“这么小心眼的人,还想成事?”美国的国务卿蓝辛,和威尔逊关系也不好。因为蓝辛太有主见,常常让威尔逊觉得要抢自己的风头。这种剑拔弩张的人际关系,意味着威尔逊的个人主张根本得不到整个美国政界的支持。他在巴黎其实是孤军奋战。

和来自美洲的威尔逊相比,法国总理克列孟梭,体现的完全是欧洲大陆最传统的政治理念,那就是以牙还牙、权力至上。要知道,在“一战”战胜国里,法国的物质损失是最严重的。光是士兵的死亡人数就超过了130万,从首都到乡村都变得满目疮痍。 相反,作为头号战败国的德国,因为主要是在其他国家的领土上作战,自己的工业区和城市反而没有遭到破坏。作者麦克米伦指出,这种奇怪的反差,对克列孟梭造成了巨大的刺激。他开始相信:要维护欧洲乃至整个世界的和平,就必须彻底瓦解德国的国力,让这个欧洲大陆头号强国永远无法再发动侵略战争。 因此,法国在巴黎和会上的主张,完全是奔着惩罚德国去的,手段也是最老式的,比如获取赔款、瓜分土地。这就和美国要求建立新的外交规则的立场发生了冲突。

另外,克列孟梭尖酸刻薄的个性,在和会上也惹出了不小的麻烦。前面提到了威尔逊总统的性格缺陷。其实,威尔逊只是有些门户之见,日常的待人接物,还是很得体的。但克列孟梭就不一样了,他连基本的外交礼仪都不怎么顾及。除了闭门会议和偶尔应酬之外,克列孟梭根本不和英美领导人见面,私下却编了许多段子去讽刺对方。他攻击威尔逊像耶稣基督,还说劳合·乔治简直就是拿破仑,想当法国人的皇帝。有了这么一位“毒舌”的法国总理,“三巨头”之间的辩论,经常会变成公开争吵。要想心平气和地达成一致就更难了。

三巨头中的第三位人物,就是本书作者麦克米伦的曾外祖父劳合·乔治。巴黎和会召开时,劳合·乔治只有56岁,比威尔逊和克列孟梭年纪都轻,头脑也是最机敏的。 但麦克米伦却注意到,这种机敏其实有两面性。劳合·乔治希望弥合威尔逊与克列孟梭之间的分歧,因此经常左右摇摆。他时而宣称法国人的主张合情合理,时而又表示美国人的主张更有远见。一来一去,美法两国都觉得英国毫无原则,不太可信。另外,劳合·乔治还是一位偏重国内政治的首相,他对外交事务是不够了解的,却又喜欢现场出点子。英国外交部制定好的计划,在闭门会议上经常被劳合·乔治改得面目全非。这种临时的变卦,也影响到了巴黎和会的正常推进。

当然,劳合·乔治出的点子,并不都是坏主意。当时,欧洲正面临一个巨大的现实困难,就是债务危机。“一战”结束时,英国欠美国的外债已经积累到了47亿美元,另外还借给法国30亿美元。这在当时是很大的数目。英国要还上欠美国的账,就得找法国要钱,法国的钱则要从德国的赔款里来。但德国因为战败,流动资金完全枯竭,根本拿不出现金。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劳合·乔治让他的财政顾问,也就是前面提到的凯恩斯,想了个主意。这个主意是:由英法共同担保,允许德国发行国债,从美国借款。德国本来就有欧洲最雄厚的工业基础,劳动力也很充足。一旦德国从美国借到了钱,恢复了生产,它就有能力向法国支付赔款,法国则可以偿还欠英国的债务,整个欧洲的金融之水也就重新流动起来了。 经济一盘活,国家之间的矛盾减少,和平自然就有希望了。

但是,英国的这个计划,显然和法国的利益背道而驰。法国要的不是复兴欧洲,而是彻底摧毁德国。它不仅不肯为德国提供债务担保,还要变本加厉地剥夺德国剩余的工矿资源。这样一来,英法之间就产生了矛盾。另外,要实现劳合·乔治的计划,英国还需要美国的支持。但当时的美国国会和银行界,对卷进欧洲债务问题根本就不感兴趣。 劳合·乔治和凯恩斯的这个计划,最后实际上变成了英国人的一厢情愿。

第二部分

好了,以上就是《缔造和平》一书重点描写的三位政治家,以及他们在巴黎和会上的主要立场。听到这里,你可能会有一种感觉:“三巨头”对和平各有各的看法,彼此的沟通也不顺利,鸡同鸭讲,这是巴黎和会无法达成预期目标的主要原因。其实,不光是“三巨头”之间有矛盾,美国提出的那两个新点子,也就是“民族自决”和国际联盟,把所有参会国家都卷了进来,吵成了一锅粥。在本书的30章内容里,有15章是关于这两个问题的,可见它们的重要性。

“民族自决”这个概念之所以会被提出来,初衷是为了解决战后出现的领土争端。“一战”末期,奥匈帝国、沙皇俄国和奥斯曼土耳其三个多民族帝国先后走向了崩溃。过去臣服于这三大帝国的许多少数民族,比如波兰人、爱沙尼亚人和阿拉伯人,现在都建立了自己的政权,设置了国界,有一些还爆发了激烈的内战。为了把这些变化固定下来,美国提出了“民族自决”的主张,呼吁这些新政权派代表到巴黎,陈述自己的诉求,由和会来决定是否应当给予支持。

而无休止的麻烦,就在这种“看上去很美”的安排下出现了。在作者麦克米伦笔下,它们主要表现为三点。首先,在大战期间,为了赢得更多盟友、获取军事胜利,英法两国已经私下对许多地区的领土做了承诺。比如,它们支持塞尔维亚在巴尔干半岛搞扩张,还把匈牙利的一部分划给了罗马尼亚。这些安排,属于传统的强权外交,和民族自决原则是完全矛盾的。相互冲突的承诺,引起了无休止的扯皮,导致巴黎和会的许多议程根本推进不下去。

其次,“三巨头”作为巴黎和会的实际决策者,对中东欧和西亚复杂的历史所知甚少。当那些新独立民族的代表出现在会场上,提出种种互相矛盾的领土要求时,“三巨头”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应。比如,波兰代表就曾经拿出一张地图,宣称中东欧的一大片领土都应该并入波兰。 这个要求合不合理呢?“三巨头”根本搞不清楚。缺乏地理常识的英国首相劳合·乔治,闹的笑话尤其多。他不知道斯洛伐克在哪里,甚至以为澳大利亚在新西兰的东边。 急性子的美国总统威尔逊,很快就对这种情况感到不耐烦了。出于对欧洲政治的困惑和失望,威尔逊在和会后半程实际上放弃了对民族自决的坚持。他开始听任英法两国按照传统的强权逻辑,在地图上随意划定一条条新国界。

最致命的是,出于傲慢和敌意,巴黎和会并没有邀请土耳其和苏俄代表列席会议。而这两个国家,和民族自决问题的关联恰恰最密切。要知道,“民族自决”的另一面,可是分割战前属于土耳其和俄国的领土啊。于是,土耳其和苏俄很快选择了诉诸武力,出兵攻打巴黎和会支持的那些民族主义政权。新组建的土耳其大国民议会政府,经过三年的奋战,最终击败了英法两国支持的希腊军队,避免了国家遭到肢解。 而苏维埃俄国,也一步步夺回了战前属于沙俄的领土。这就让巴黎和会划分的许多新国界,还没生效就宣告破产了。

自相矛盾的承诺、纠缠不清的历史,加上土耳其和苏俄的抵抗,在这三项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巴黎和会关于民族自决的安排,变成了一笔彻头彻尾的糊涂账。比如,奥斯曼帝国在中东的属地,根本没有适用自决原则,而是被英法两国直接瓜分了。今天经常在国际新闻里出现的巴勒斯坦,就是通过英法之间的交易,变成了英国的控制区。后来,英国又安排犹太人移民到巴勒斯坦,在中东地区制造了新的民族矛盾。这显然背离了民族自决原则的初衷。

除了民族自决问题,国联问题在巴黎和会上也闹出了一系列风波。作为国联制度的首倡者,美国总统威尔逊宣称:只要把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吸纳进这个组织,让大家一起来反对战争,一起惩罚发动侵略的人,世界和平就有保障了。 但是,功能这么重要的一个组织,却没有自己的军队。换句话说,要是真的有哪个国家发动了侵略战争,需要国联做出反应,它是完全没有“硬实力”的。所以,巴黎和会虽然讨论出了一份长长的《国际联盟盟约》,内容有26条,但它的执行力根本就得不到保证。不仅如此,为了换取英法两国对国联制度的认同,威尔逊还默许战胜国以国联的名义接收德国的海外殖民地,甚至让日本继承德国在中国山东的殖民利益。 “五四运动”就是由这个决定引发的。

听到这里,你可能还有一个问题:战败国德国的代表去哪儿了?无论是法国要求的赔款,还是英国提出的债务方案,不是都需要德国来配合吗?原来,巴黎和会根本就没有让德国出席。这是“三巨头”犯下的最严重的错误。

前面已经提到,德国虽然是“一战”战败国,但它的经济和人口并没有被战争摧毁,还是一个大国。要建立新的世界秩序,要杜绝下一场战争,听听德国的意见是很重要的。但是,克列孟梭出于胜利者的报复心理,根本不想和德国代表心平气和地对话。威尔逊也认为,惩罚一下德国,可以给以后企图破坏和平的国家提供一个活生生的案例。更何况,美国希望在国联问题上得到法国的支持,德国就被当成了交易筹码。左右摇摆的英国首相劳合·乔治,看到美法两国已经达成一致,也就接受了既成事实。就这样,“三巨头”一直等到对德和约的条文已经起草完,才把德国代表从会场外面召进来,要求对方立即签字。德国方面,根本连说“不”的权利都没有。这份对德和约,就是巴黎和会最重要的成果《凡尔赛和约》。

《凡尔赛和约》的大部分条款,都出自法国总理克列孟梭的主张。根据这份和约,德国被迫割让6.5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失去了700万人口,陆军总兵力被限制在10万人以下。前面提到的劳合·乔治和凯恩斯提出的那份债务重组计划,在和约里被完全推翻了。德国赔款的总金额被定为1320亿金马克,这个数字相当于今天的5000多亿美元,完全超过了德国实际的偿付能力。开了一整年的会,提出了那么多新主张,最终签订的却是这样一份最传统的惩罚式和约。可以想象,德国人对《凡尔赛和约》乃至整个巴黎和会,该有多么仇恨。这种仇恨以及它所引发的报复,正是欧洲和平在1939年再度终结,“二战”宣告爆发的终极动力。

结语

好了,关于玛格丽特·麦克米伦这本《缔造和平》的主要内容,以及书中涉及的核心人物,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令人唏嘘的是,在1919年1月怀着踌躇满志的劲头抵达巴黎,希望为自己的国家乃至整个世界带来长期和平的三位大国领导人,经过这一整年的煎熬,迅速走向了政治生涯的末路。美国国会直接拒绝在《凡尔赛和约》上签字,国联体制因此丧失了最重要的支持者。 威尔逊遭遇了一场中风,随后在1924年病逝。劳合·乔治在1922年辞去了英国首相的职务,作为一名普通议员继续活到了1945年。 至于克列孟梭,他看上去得到了一份有利于法国的和约。但在战争中元气大伤的法国,既没有能力逼迫德国按期支付赔款,也说服不了英国继续对德国保持警惕。1929年,克列孟梭在孤独中去世。 10年后,德国入侵波兰,揭开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序幕。

站在100多年后的今天,回看巴黎和会缔造的那段失败的和平,我们其实不难发现它的致命缺陷。威尔逊总统希望用抽象的大原则来指导具体的外交活动。这些原则,听起来都很诚恳。但当原则被应用到具体的场景时,其实还需要细致的前期调查和不厌其烦的调整。威尔逊就是因为低估了细节的重要性,又缺少持久的耐心,才从巴黎铩羽而归。这样看来,光有好的愿望,是不足以达成理想的外交结果的。脱离实际的好想法,也很难得到好的效果。缔造和维护和平,是一项漫长的系统工程。

反过来,克列孟梭的强硬立场,看上去是维护了法国的利益,代价却是激发出了德国的复仇情绪,继而导致了下一场大战的爆发。直到“二战”也宣告结束,欧洲各国才真正意识到了共同利益的价值,从而开启了欧洲一体化的进程。从这个角度看,巴黎和会的失败,也给后来的欧洲外交家提供了重要的前车之鉴。

《缔造和平》读书心得:本书详尽剖析了巴黎和会的复杂历程与深远影响,揭示了战后国际秩序构建的艰难与矛盾。通过生动描绘“三巨头”的决策过程,展现了国际政治的复杂多变,对理解现代国际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多极亚洲中的唐朝》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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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历史学家 王贞平的《多极亚洲中的唐朝》。

唐朝,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最为强盛的王朝之一,具备高度的国际与开放性,中国传统文化也在唐和两宋之间,达到辉煌的高峰。著名日本历史学家森安孝夫说,在七到八世纪之间,唐帝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的第一流世界性大帝国,首都长安,更是首屈一指的国际性大都市。唐帝国的影响力从东亚沿海、朝鲜半岛与日本,一直蔓延到今天的中亚各国。丝绸之路,也因唐帝国的存在,而变得畅通繁盛。

为什么唐朝能够在亚洲乃至世界政治舞台上拥有举足轻重的影响力?传统历史学家的观点是,唐朝从初期到中叶,凭借强大的武力和发达的经济文化,建立了以自己为绝对中心,以传统朝贡体系为基础的国际政治秩序。不过,本书作者王贞平通过多年研究,却提出了一个截然不同的新观念:那就是,哪怕在唐帝国实力和影响力最为鼎盛的时期,它和周边国家的关系,也更类似今天的世界,呈现出多极化和动态性的特征;而唐王朝的外交政策,也和之后的宋明王朝不同,体现出一种更为现代、务实灵活的价值取向。

在本书中,作者王贞平试图从7到10世纪 ,唐朝与周边国家势力此消彼长,动态博弈的视角,来分析唐王朝的外交政策。他强调,从本质上说,唐与周边政权之间的关系,既不是自己占据绝对支配地位的朝贡关系,也不是简单的零和博弈。而是在相互依存与制约的过程中,维护一种动态平衡。在唐王朝经历安史之乱,军事与政治实力衰落后,历代唐王朝君主也能运用所谓“软实力”:通过自己发达的文化、繁荣的经济、完备的法律和政治制度,向外输出影响,延缓支配力的衰落,在国际政治中维持对自己相对有利的外交与政治地位 。

接下来,我就分两部分,为你解读本书的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在当时亚洲多国并立的政治体系中,唐朝务实而灵活的外交政策,是如何形成的。在第二部分中,我们再来看看,唐朝是如何通过有效的信息收集和决策机制,将自己的外交政策落地,并及时作出调整的。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看一看,唐王朝在存在的将近3个世纪 里,所处的国际政治环境。作者王贞平说,自从周代以来,统治华夏文明区的各个王朝,都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如何处理与周边地区国家、政权和民族关系的问题。而唐王朝在建国之初,就发现,自己所处的国际政治地理环境,比往日任何一个朝代都复杂,更具竞争性:在朝鲜半岛上,有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在北方草原上,有强大的骑马民族突厥和回纥 ,在西侧的青藏高原上,有羌民族建立的吐蕃,而在云南,还有新兴的部落国家南诏。所以说,唐王朝要在这样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格局中生存发展下去,就必须制订一套与之相匹配的外交大战略。

于是,唐高祖李渊,这位唐朝开国君主,就为唐代的外交政策,定下了一个明智的基调:简简单单两个字“合宜”。说到这里,就不得不叹服古汉语的博大精深:“宜”这个字,包含了很多含义,例如准确评估自己和竞争对手,或者敌人的相对实力,以及预测行动后果等一系列运筹帷幄的考量 。作者认为,“合宜”的本质,就是采用一种实用和功利主义的原则, 来指导唐王朝内政外交政策的制定。抛开传统儒家道德原则的桎梏,之所以出现这样独特的状况,也与李渊和唐朝很多开国功臣家族,在出身和血统方面,深受鲜卑突厥等北方骑马民族影响有关。纵观唐代历史文献,一项政策是否“合宜”,往往是皇帝与朝廷百官讨论的中心议题。

早在山西晋阳起兵反隋时,李渊就面临着一次重大的外交路径抉择:就是一旦挥军南下,如何处理和北方骑马民族东突厥的关系。当时,东突厥一直袭扰隋朝的北部边境, 许多其他起兵反隋的割据势力,也向东突厥俯首称臣,以换取军事支持。 这种错综复杂的局面,如果处理不当,那么东突厥或者支持的其他反隋势力,可能会趁机出兵,让自己陷入腹背受敌的不利局面。于是,李渊决定,臣服于东突厥,但只象征性地接受对方少量军事援助, 也就是精锐的突厥骑兵来助战,努力把双方的关系保持在一种借兵助战的军事联盟状态。所以,在起兵时,李渊的唐军军旗,是红白两色 :红色是隋代官方仪仗使用的颜色,而白色,则是突厥部落军旗的主色 。著名历史学家陈寅恪就分析说,这一举动体现了李渊与李世民父子娴熟而狡黠的政治手腕,在向其他对手彰显自己忠于隋朝的同时,表明东突厥对自己的支持。

到了唐太宗李世民当政期间,随着唐朝国力的逐渐恢复和统治的巩固,唐朝迎来了一个积极进取、扩充影响力的新阶段。从公元630年到640年,唐太宗部署唐军进行了三次军事行动,分别打败了东突厥、青海地区的吐谷浑,以及位于今天新疆 的高昌国 。644年,唐太宗更御驾亲征,率军讨伐高句丽 。

然而,对唐朝初年的对外扩张政策,在朝廷内部始终有不同声音,很多大臣表示激烈反对。作者王贞平在书中说,这种节制,主要来自唐初的名臣魏征。魏征的核心主张就是,隋炀帝好大喜功,连年对外征战而导致亡国的教训,还历历在目;唐的国力有限,对周边国家和政权,不应该做出过度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承诺,而是要把主要资源和精力用在内部治理上 。此外,即使唐军获胜,也消耗了宝贵的军事实力,更会因为试图控制占领地区,而背上沉重的负担。

实际上,从唐王朝疆域的西部到北部,居住的大多是游牧,或者半游牧民族。他们随着季节变化在草原上迁徙,平时会和华夏农耕文明进行边境贸易换取必需品,但一旦发生气候灾变,牲畜死亡,就会南下劫掠。同时,动荡的内部权力斗争和民族部落之间的战争,又使得失败者往往选择南下,投靠唐朝。

在当时的儒家士大夫看来,这种首鼠两端的行为,实在是令人愤慨。但是,正如前面所说,由于唐朝皇室从出身与文化上,都深受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所以能够在制定对外政策时,把儒家的“德”“义”等道德原则,和实际上的务实性结合起来。

魏征提出的一系列政策,被统称为羁縻政策。“羁縻”这个词,最早来自东汉时期的史学大家,《汉书》的作者班固。他提出,全面战争,或者全面和平,都不是有效应对北方草原民族的最佳策略。华夏农耕文明帝国应该和他们保持一种平衡与制约的战略:在军事上常备不懈,能打防御战;同时,在外交政治上,不强行向对方输出制度文化,不给予对方平等地位。但是,如果对方因为文化仰慕和经济需求,前来主动示好,则应该盛情迎接,以礼相待。可以说,班固的思想,是在儒家道德的框架内,对中原与草原关系进行一种务实性的考量,对唐代初期外交战略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但是,魏征强调说,唐朝应该采取的羁縻政策不应照搬汉朝的模式。唐与外部势力的接触应该是有限的。这个政策的核心观念是与外部政权保持政治距离,不建立实质性关系,不做过度的政治、经济、军事承诺,强调包容与灵活性 。听上去很有一些近代国际政治中“离岸平衡与仲裁”的意味,这套政策得到了李延寿、褚遂良等其他开国功臣,以及李世民本人的赞许和支持。

魏征的羁縻政策,构成了唐王朝对外关系的基点。用唐太宗自己的话说,就是“王者视四海如一家,封域之内,皆朕赤子”。也就是说,唐帝国是一个对周边民族开放的政治和经济联盟体系,唐朝皇帝,同时是华夏文明区域的皇帝,和周边草原地区的领袖。唐王朝允许那些前来归附,表示友好的邻国,既不必把自己奉为唯一的宗主国,也不必改变自己的风俗习惯。而对于唐朝利用军事力量征服的地区,则尽量扶持原有部落首领进行统治,同时在当地设立都护府,派兵维持秩序。

唐王朝对周边国家政策的成功,可以从一件事上看出:公元630年,唐太宗接受了西域各部落进献的尊号“天可汗” 。可汗,是草原民族部落首领的尊称,而天可汗,则可以被看作是各部落公推的盟主。

贞观二十三年五月 ,也就是公元649年公历七月,李世民突然去世,在长安居住的西北各部落贵族,都非常悲痛,纷纷采用了草原骑马民族的习俗进行哀悼。当然,这些习俗在今天听起来非常野蛮和血腥,比如用刀割掉自己的耳朵,割伤面部,以及剪掉头发,甚至有两位北方草原民族出身的武将,要求按照草原上的惯例,自杀为太宗殉葬。 顺便说一句,即便到了安史之乱之后,唐王朝国力日渐衰微,但西北游牧民族依然尊奉唐朝皇帝为“天可汗”。

当然,从另一方面说,这种合宜的外交指导思想,也意味着根据双方力量对比的消长,随时改变策略,甚至有时要不惜背信弃义。作者在书中举了一个例子:对于在今天蒙古图拉河流域崛起的游牧部落薛延陀,唐朝的外交政策经历了多次反复:从扶植薛延陀对抗东突厥 ,到薛延陀强大后,唐朝又接受东突厥的归顺,反过来限制薛延陀的扩张,防止它在北方一家独大。公元642年,唐太宗准备将新兴公主嫁给薛延陀部落首领夷男,但实际上,这只不过是缓兵之计。第二年,唐太宗就重新评估了局势,决心以武力解决这个心腹大患。 公元645年,夷男病死,薛延陀内部发生权力斗争,唐太宗借机出动大军,并联合突厥、契丹、奚等草原部落,一举消灭了煊赫一时的薛延陀 。

另外,唐代在与邻国的政治博弈中,也特别善于发挥自己的经济、文化制度优势,把这些优势转化为软实力。历代唐朝帝王,都努力利用这种软实力,来维护唐王朝的威望与地位:比如,持续吸收周边各国贵族子弟、移民或者留学生入境,让他们担任唐代中央和地方官职,或者送进国子监学习儒学经典。这样,等他们回到国内执政时,就会形成一个个深切仰慕唐朝制度,倾向于和唐朝保持友善关系的利益集团。同时,唐朝帝王定期举办各种外来使节接见活动并赏赐丰厚的礼物;在与邻国和亲的时候,往往会把大量工匠和丝绸等特色产品作为公主的陪嫁一起送出。这一切都是在向周边邻国展示,唐帝国在各个方面的先进与强大,如果邻国和自己保持友好的关系,那么就可以获取丰厚的利益,共享繁荣。

在安史之乱结束后,唐朝的军事实力和政治权威都有明显下降,变得更加依赖周边邻国,尤其是各骑马民族的军事援助。在这种情况下,唐德宗提出了一个明智的判断,说唐朝应该接受一个全新的现实,就是唐朝和邻国的关系属于“不常之势”,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承认国际关系中,各方地位和彼此关系,始终处于一种流动和变化之中。

公元793年,翰林学士陆贽,写了一份详细的奏折献给朝廷,把德宗的这种思想加以细化,提出了一个著名的“三态论”。 说白了,陆贽把唐朝与邻国关系,归结为三种状态 ,分别是:唐朝强大,四邻弱小;四邻强大,唐朝弱小,以及唐朝与邻国实力不相上下,呈现多极化制衡状态。

那么如何针对这三种情况来具体制定唐朝的外交政策呢?陆贽提出,在唐朝整体军事实力和物质资源下降的情况下,只能立足防守,并且要利用周边各国的矛盾,通过外交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尽量争取“不战而胜”。

比如,唐朝与北方著名游牧民族回纥的关系,就体现了这种实力政治中的持续博弈:从公元747年到841年,多达11位回纥部落首领,接受了唐朝赐给的可汗称号。这是因为,回纥本身是一个松散的部落联盟,每一位首领都需要唐朝的支持来巩固自己的统治。 但即便如此,双方的关系也不是一帆风顺。在唐初,回纥曾经出兵帮助唐朝攻打突厥 和薛延陀 ;在安史之乱中,回纥支援的精锐骑兵,是唐朝最终能够战胜叛军的关键因素。但是,回纥看到唐朝国力衰败后,就逐渐改变了往日的恭顺态度,要求唐朝为军事援助和政治同盟支付更多的财物,并且开始入侵唐朝边境,烧杀掳掠。

尽管如此,唐朝并没有与回纥决裂 。这是因为,崛起于青藏高原的吐蕃,对唐代西部边疆的威胁越来越大。所以,唐朝必须继续借助回纥的军事力量来与之对抗。于是,唐德宗就在著名谋臣李泌的劝说下,通过和亲,挽回了唐与回纥之间濒临破裂的政治同盟 。作为回报,回纥军队持续在西北和吐蕃开战,替唐朝分担吐蕃的军事压力,维持着唐朝与西域各都护府之间的陆路通道 。

8世纪末,回纥部落改名为回鹘,以表示对唐朝的忠诚 。9世纪中期,由于内乱,回鹘政权瓦解,一部分部落贵族率部进入唐朝境内,请求收留。例如,公元842年,回鹘可汗的兄弟嗢没斯 就率部来到天德军,也就是今天内蒙古巴彦淖尔一带。此时,当地的唐朝地方官就觉得对方来者不善,要求用武力将他们驱逐出境。但是,宰相李德裕力排众议 ,说回鹘一直是唐帝国的盟友,而且对方如同走投无路,主动落入怀抱的飞鸟,怎能乘人之危。不仅如此,唐朝此时国力衰弱,兵力有限;驱逐嗢没斯,还要向周边的吐谷浑等部落借兵,万一吐谷浑趁火打劫,唐朝不仅在道德名分上有了缺憾,还会遭受实际损失。

最后,唐武宗明智地接受了李德裕的建议,给嗢没斯发放粮食等后勤物资,还封他做左金吾卫大将军、怀化郡王,赐给他一个汉族名字叫李思忠 。由于唐朝皇室也是李姓,所以这是对嗢没斯的一种优待和笼络。同时,唐朝还在西北各地,让前来归附的回鹘武士建立军事据点和堡垒,充实了唐朝中后期的西北边疆防御。后来,这一批回鹘武士的后代,在唐朝末年平定黄巢起义的军事行动中,也发挥了相当的作用 。

第二部分

唐朝这种因时而动的灵活外交政策,必须要有一套有效的情报收集和决策制度来作为支撑。在这个方面,比起前代王朝,唐帝国可以说是进行了大胆的改革与探索。

首先来看看情报收集工作,及时了解周边各国和部落政权的情况,是制定外交战略的基础。作者王贞平在书中说,几乎从历代皇帝本人,到各级中央和地方官员,都广泛、积极主动地参与了这项重要工作,成了唐朝自始至终的基本政策。

首先,由于唐王朝的开放性,皇帝会频繁接见大量外国使团和商团,以及从国外返回的本国臣下,包括军人、使节,以及僧侣等等。例如,公元645年,唐太宗就盛情接待了从印度取经跋涉而归的高僧玄奘,也就是《西游记》里唐僧的原型。在会谈中,唐太宗最感兴趣的,就是玄奘到达过的印度各国,以及喜马拉雅地区的地理、物产和风俗。唐太宗的求知欲,不仅是因为好奇心的驱使,更是因为这些资讯有助于他制定唐朝在西域的外交政治战略 。

作者说,在这种持续的学习了解中,唐太宗对西域的情况,可以说了如指掌;书里特地还举了一个例子来证明这一点:在前一年,唐军远征西域的焉耆国,它的位置,大致位于今天的塔里木盆地。根据史书记载,唐太宗根据自己掌握的地理知识,居然能精确推算出唐军抵达焉耆,与攻克城市的日期, 还自言自语地说“如果一切顺利,报捷的使者今天也该回到长安了”,结果唐太宗话音未落,臣下就禀报,使者果然刚刚抵达。

同时,皇帝搜集情报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是召见外国使节,这种仪式被称为“奉对”或者“对见”:在翻译的帮助下,宾主双方互致问候,然后皇帝就会提出各种关于使节所代表国家的问题 ;例如672年,唐高宗接见吐蕃使者的时候,就直截了当地向使者提问,包括在位的吐蕃君主,也叫赞普的性格怎么样,他和大臣的关系,以及吐蕃政治制度有什么特点等等 。

当然,由于个人精力,皇帝从这些直接渠道获取的情报,肯定有限,所以他必须更多依赖下属官员收集的相关信息。这个重担,首先落在主持外交礼宾的机构,鸿胪寺的负责人鸿胪卿头上。

在之前解读过的《中唐时期的空间想象》这本书里,大家可能听到过一个名字,贾耽 。贾耽曾经身兼宰相和鸿胪卿这两个重要职务,从而让他有机会大量接触各国使节,和出使外国的唐朝官员。博闻强记的贾耽,不仅主持绘制了囊括整个唐朝疆域和周边地区的大型地图《华夷图》 ,还编纂了一部丰富详细,多达40卷的《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 。这本书,可以算是“华夷图”的文字说明材料,汇总了唐朝境内和周边国家的地理交通状况。实际上,鸿胪寺各级官员的一个重要职责,就是把各种渠道得到的周边国家信息,定期汇报给朝廷,并且存档。

另外,奉命出征边疆的历代唐朝武将、出使外国的外交使节,以及靠近边疆地区的各级地方官,也都肩负搜集情报,呈报朝廷的重任。比如,唐代中期的著名政治家,李德裕,就在担任剑南西川节度使的时候,用两年时间完成了一部《西南备边录》,详细记载了西南地区各个部落政权的状况,以及这些部落与唐朝发生冲突的细节 。

有了丰富而充足的情报,那么接下来关键性的一步,就要有一个相对高效稳妥的决策机制,迅速、正确地处理各种外交政务。作者王贞平总结说,唐朝历代皇帝在制定对外政策的时候,一般会有四个环节,朝廷百官的大规模讨论,皇帝和少数重臣在非正式场合进行沟通,交换意见,然后,作为官员首脑的宰相,会再进行一轮内部磋商,制定出最终的政策意见提交给皇帝。同时,处在边疆地区,对邻国情况熟悉的唐朝地方官,在处理涉外事务方面,有一定的自主权,也能通过上书进言,影响唐朝对外政策的制定。

当然,这种“权力下放”的操作是有利有弊。在一些时候,精明干练的地方官员,能够抓住机会,对一些问题进行果断处置,有效维护唐王朝的利益。反过来,在某些时候,一些腐败或好大喜功的地方官员,也会因为处置不当,严重损害唐朝和邻国之间的关系。正反两面的案例,在唐代的历史记载中都有很多:例如,唐朝建立之初,镇守丰州,也就是今天内蒙古河套地区的名将张长逊,就得知了一条情报:当时和唐朝对立的割据势力梁师都和薛举,两个人企图向突厥请求军事援助。由于情况紧急,张长逊没有向朝廷请示,就自己直接拟了一道假的皇帝诏书,送给突厥首领,说唐朝对梁师都和薛举的图谋,已经了如指掌,请突厥不要出兵相助。果然,突厥首领信以为真,拒绝了梁师都和薛举的请求。唐高祖李渊对张长逊的这种自作主张的处置,并没有责怪,反而给了重赏。

反过来说,比如安史之乱的策划者,安禄山,就在自己担任镇守辽宁、河北等地的边军将领期间,多次故意挑起冲突,袭击近邻的契丹、奚等游牧部落,掳掠人口财物,给自己邀功请赏。终于导致在公元745年,契丹和奚,两个游牧部落不堪凌辱,杀掉了唐朝送来的和亲公主,起兵反唐 。

结语

好了,这本《多极亚洲中的唐朝》的基本内容,到这里基本就为你介绍完了。在本书中,作者王贞平详细回溯了唐王朝在将近三百年的历史中,和北方游牧民族突厥、回纥,朝鲜半岛的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 ,西方的吐蕃,以及南方的南诏等主要邻国的政治交往与博弈。作者指出,即使唐帝国在鼎盛时期,它也不是东亚和中亚国际政治舞台上的唯一霸主,它和邻国的关系,也不像传统中国历史典籍中所描绘的那样,是一种单纯的主从关系。实际上,如果从宏观角度观察当时欧亚大陆的东半部,就会发现,至少有四大强国,拥有在这个地区称霸的实力和意愿:包括位于东端的唐帝国、北方草原上的突厥以及后继的回鹘、处于青藏高原的吐蕃,以及西部的伊斯兰帝国,它们之间的矛盾,既源于草原游牧民族与农耕民族之间的制度冲突,也源于不同宗教信仰之间的冲突。唐朝面对的,其实是亚洲政治格局最为动荡的时代。

正因为如此,唐朝从建立开始,就一直保持了一种高度灵活和现实的外交政策,通过复杂多变的政治同盟关系和软实力输出,来维持自己在东亚和中亚的地位,并且基于周边国家实力消长的变化,不断变更着边疆军事防御的重心。

同时,唐帝国本身的命运,也与这种多变复杂的外部环境息息相关。例如,导致唐帝国由盛及衰的安史之乱,也并不是一场单纯的政治内乱:安禄山和史思明所代表的,实际是欧亚大陆草原上的游牧武士集团,和丝绸之路贸易经济力量的结合。这种新生力量在成长到一定程度之后,必然与原本接纳它的唐帝国产生矛盾,甚至产生取而代之的冲动。

历代唐朝帝王和能臣的运筹帷幄,使得唐朝在中后期实力大为削弱的情况下,依旧能够让自己在当时的亚洲政治体系中,维持一个相对重要的地位。然而,在风云诡谲的历史舞台上,这种政治操作的背后,是许多历史当事人无法决定自己命运的悲剧,他们的故事,在今天读来,依旧令人叹息。比如,西安曾经出土过一方墓志,纪念的是一位在公元723年香消玉殒的突厥公主,贤力毗伽公主。 这位公主,在父亲默啜可汗 死后,为了逃避内乱,和兄长丈夫一起投奔唐朝,后来因为丈夫犯罪被牵连,罚入长安皇宫充当奴隶 。

此时在位的唐玄宗,正试图趁突厥内乱之机,联合回鹘、同罗等部落,出兵征讨,铲除这个心腹大患;但联军由于联络不畅,反而被突厥打败。突厥新可汗,趁机向唐朝要求和亲,于是唐玄宗耍了个自以为高明的政治手腕:此时,贤力毗伽公主由于年轻貌美,在皇宫中已经从奴隶变成了妃嫔。玄宗就想将她变成这桩政治联姻的主角 。这样,公主既回到了自己的故乡,也会感恩于自己的收容和恩宠,能够在突厥可汗身边,为双方的政治联盟尽心尽力。

然而,在贤力毗伽公主看来,突厥新可汗是自己的堂兄,这桩婚姻有悖人伦;而且,这位堂兄更是杀害自己亲人的凶手 。根据日本汉学家羽田亨的推测,公主在出嫁前猝然离世,很可能是拒绝充当政治博弈中的棋子,愤而自杀,时年仅有25岁。正因为于此,悲痛的公主兄长,才会让人在她的墓志铭中写下“朝露在阳光下突然散去,疾风吹过松门而发出悲鸣”,这样哀怨伤感的句子。

《多极亚洲中的唐朝》读书心得:本书深入剖析唐朝在亚洲多极格局中的外交战略,展现了唐朝灵活务实的外交政策与开放包容的国际视野,揭示了唐朝强盛背后的智慧与策略,对理解古代国际关系有重要启示。

《重建的世界》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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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美国著名外交家亨利·基辛格的《重建的世界》。这是一本400多页厚,布满了密密麻麻脚注的书。它的副标题叫“梅特涅、卡斯尔雷与和平问题,1812—1822”。梅特涅,是19世纪初期的奥地利外交大臣;卡斯尔雷,是当时的英国外交大臣。从这里你就可以看出,这是一部研究外交史的著作。

注意了,基辛格写这本书,可不光是出于个人兴趣啊。这本《重建的世界》,其实是他在哈佛大学读书时的博士论文,初稿在1954年就写出来了。这可是一个很不寻常的选择。想想看,1954年的世界,正在发生什么?美苏“冷战”已经在激烈地进行,大半个世界都笼罩在核武器的阴影下。对一位政治学博士,尤其是关注国际政治的博士来说,研究这些现实问题,才是最容易出学术成果的。

这可不是我在随便揣测啊。要知道,和基辛格同一年从哈佛毕业的政治学博士,还有13个人,其中12个人的论文写的是“冷战”的具体政策。 可基辛格呢,居然花了整整4年时间,去研究19世纪的陈年往事。而且,他还大胆地宣称,自己从这段历史里找到了确保世界和平的“终极法则”。这两项法则,一个叫“势力均衡”,一个叫“合法性”。 基辛格认为,他归纳出的“终极法则”,在分析美苏“冷战”时,会比研究具体的政策更有用。哈佛大学呢,对这篇不合时宜的论文,评价居然还挺高,直接把1954年的最佳政治学博士论文奖发给了基辛格。

注意了,基辛格的老师们,可不是一般的大学教授啊。他的博士生导师叫艾略特,担任过6位美国总统的政治顾问。主持答辩的教授里,还有一位叫麦乔治·邦迪,后来当了肯尼迪总统的国家安全事务助理。这么多实际搞过政治的学者,会对当时只有31岁的基辛格赞誉有加,可见这本《重建的世界》,的确很有“干货”。

奇妙的是,写完《重建的世界》15年之后,基辛格自己也进入了美国政府,开始直接参与外交政策的制定。而他的外交艺术,真的完全符合他在当初的论文里归纳的那两项“终极法则”。美国著名政治学者福山就认为,“基辛格奉行的外交政策,和他在《重建的世界》里提到的欧洲外交的总体原则,有许多共同点”。 所以,学完这本书,你得到的将是基辛格本人的一整套外交“心法”。你会了解到,在基辛格眼中,影响大国关系的决定性因素有哪些,世界和平又是怎样维持的。这些发现,对你理解现在的世界局势,也会很有帮助。

说到本书作者亨利·基辛格,你可能已经知道:他是一位当代外交大师,也是中国人民的老朋友。在尼克松担任美国总统期间,基辛格出任过国家安全事务助理和国务卿,对中美关系正常化发挥过关键作用。2023年5月,高寿的基辛格将要迎来100岁生日。但你可能不知道,基辛格还是一位优秀的历史学家和作家。他这本《重建的世界》,写得真叫一个文采斐然。对书中出现的拿破仑、梅特涅等历史人物,基辛格有许多精彩的点评,绝对会让你惊呼:“原来博士论文还可以这么写!”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介绍本书的主要内容和它提出的独到观点。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在基辛格看来,势力均衡与合法性是维持长期和平的终极法则。在第二部分中,你会看到,梅特涅和卡斯尔雷这两位19世纪的大外交家,是怎样践行这两项法则的。最后,我再为你总结一下,基辛格在本书里归纳的一系列外交“心法”,可以怎样帮助我们理解今天的国际政治,它对我们的日常生活又有什么启示。

第一部分

首先,我们来看基辛格提出的维持和平的两项终极法则,也就是势力均衡和合法性。提到这个问题,就得先回到本书的大标题——“重建的世界”。重建,意味着刚刚经历了一场重大的破坏,世界被搅得天翻地覆了。在19世纪初的欧洲,这场破坏就是拿破仑战争。

拿破仑,我们都知道,是一位在法国大革命中崛起的军事天才。他指挥着强大的革命军,打退了反法同盟的入侵,捍卫了大革命的成果。到了1803年,拿破仑已经成为法国的实际统治者,后来又自立为皇帝。这个时候,他的政治抱负开始不仅限于保卫法国本身的领土完整。他还要对外扩张,一举征服整个欧洲。从1803年到1815年,拿破仑领导下的法国,先后和欧洲的20多个国家爆发了全面战争,造成了超过400万的人口损失。要知道,那个时候,欧洲的总人口才刚刚超过2亿。400万,是2亿的2%,每50个人里就要死一个,绝对是骇人听闻的数字。

但是,经历了这样辉煌的胜利,造成了巨大的破坏之后,拿破仑还是失败了。在1815年著名的滑铁卢战役中,他被大半个欧洲组成的联军彻底打垮了。听到这里,你可能要问了:为什么拿破仑的征服战争,没能像中国古代的秦统一六国一样,在最初的军事胜利之后,建立起稳固的政治秩序呢?为了回答这个问题,基辛格回顾了欧洲近代国家的诞生过程。中世纪结束以后,欧洲其实也出现过追求大一统的声音。但在17世纪,天主教和新教两大阵营爆发了激烈的“三十年战争”,谁也没能占据上风,只能在一个叫威斯特伐利亚的地方签署了和平条约。这份《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确立了国际法的两项基本原则,一个叫“主权平等”,一个叫“国家至上”。 主权平等,这个很好理解。而“国家至上”,指的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对自己领土上的内政问题拥有绝对的话语权。一切外部势力,不管它是天主教会还是国王的外国亲戚,都无权干涉。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生效之后,欧洲各国逐渐形成了一套外交活动的基本规范。虽然时不时也会爆发战争,但主权平等和国家至上这两项原则,基本上是大家的共识。可拿破仑就不一样了,他直接颠覆了所有传统规则,肆无忌惮地扩张法国的霸权。拿破仑把自己的两个兄弟册封为荷兰和西班牙的国王,又在德意志的领土上扶植了几个亲法的新王国,这些做法和“国家至上”原则完全是背道而驰的。更糟糕的是,拿破仑已经破坏了旧规则,却没有想好怎样去建立新规则。 他时而心血来潮,宣称要帮助波兰取得民族独立。时而又凶相毕露,强行占领和法国一向友好的瑞士。基辛格总结说,要靠拿破仑这样一位随心所欲的领导人去统一整个欧洲,根本就是不可能的。

不仅如此,拿破仑还是一位迷信武力的政治家,这也是法国的霸权无法长期维持的重要原因。在《重建的世界》开篇处,基辛格讲了这样一件事:1812年,拿破仑带着一支70万人的大军,千里迢迢入侵俄国。托尔斯泰的小说《战争与和平》,讲的就是这场战争。其实,在1812年之前,俄国和法国曾经是盟友。但拿破仑为了困死自己最大的敌人英国,禁止俄国和英国做生意,这就对高度依赖出口的俄国经济造成了冲击。俄国马上拒绝了这项要求。如果拿破仑是一位老谋深算的政治家,他本来可以提出:由法国来为俄国提供财政补贴,弥补俄国的损失。但在拿破仑心目中,唯一有效的政治工具就是军队。俄国既然不同意,那就打一仗呗。结果,劳师远征的法军不到半年就吃了败仗,仓皇撤出了俄国。接着,一度屈服于法国武力的欧洲各国也发动了新的复仇战争,拿破仑帝国的丧钟敲响了。

从1812年兵败俄国到1815年滑铁卢战役,法国开始走下坡路了,但欧洲的和平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基辛格注意到,在反法战争的最后阶段,扮演最重要角色的就是俄国。在1815年,俄国有整整80万军队,比英国、奥地利和普鲁士的总和还多。 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在拿破仑战败之后,骑着一匹白马进入巴黎,以欧洲的拯救者自居。这种情况下,俄国会不会效仿法国的先例,尝试用武力建立新的霸权呢?即使俄国没有这样的想法,战败的法国会不会在蛰伏几年后,重新走上武力复仇之路呢?这两个问题,哪一个都很棘手。

正是在回答这两个问题时,基辛格亮出了他的第一条外交“心法”。《重建的世界》的两位主人公梅特涅和卡斯尔雷,最推崇的也是这条“心法”。它叫“势力均衡”,英文叫作Balance of Power。这个词的意思是:不允许国际社会中出现任何一个国家,强大到可以用武力来毁灭其他国家的生存。如果出现了这样的霸权国家,哪怕只是一丁点儿苗头,其他势力也要赶紧联合起来,组建政治、军事同盟,对这个霸权国家进行制衡甚至“围剿”。

听到这里,你可能会觉得没什么稀奇:这不就是中国战国时代的“合纵术”嘛!怎么就成了外交“心法”了?别急,基辛格是有一番解释的。在《重建的世界》里,他提出了一个颠覆性的观点:只要一个国家还处在国际社会里,只要它还想和平地跟其他国家打交道,那它就得忍受一定的不安全感,就永远不能指望排除所有的外部威胁。

这么说可能有点抽象,举个例子。19世纪,英国是整个欧洲财力最雄厚的国家,还拥有全世界最强大的海军。但多数欧洲大陆国家并不憎恨英国,也不把英国看成是无法忍受的霸权。这是因为,英国有一项明显的力量缺陷:它的陆军规模很小,没有多少攻击性,而只靠海军是没有办法在大陆腹地进行侵略的。

注意了,英国并不是养不起一支大的陆军。拿破仑战争中期,当英国陷入孤军奋战时,它的陆军扩充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但是,在大多数时候,英国选择了主动保留这么一个缺陷,来交换欧洲大陆国家的好感。欧陆各国不担心英国会直接入侵自己,自然就不会去制衡英国了。

反过来,法国的做法就是典型的反面案例了。18世纪末期,法国流行过一个概念叫“自然疆界”。这个词的意思是:要确保法国核心领土的安全,就得把国界一路推进到像大海、高山、大河这样的地理屏障,用大自然形成的障碍来抵御潜在的侵略。正是为了追逐“自然疆界”,拿破仑发动了他的侵略战争。基辛格指出:站在法国的角度,寻求“自然疆界”只是一种防御性措施,是为了保卫本国的领土。但拿破仑在已经坐拥强大陆军的情况下,还要建立地理屏障,这会把其他国家置于极端不安全的境地。法国要的“绝对安全”,对它的邻国却意味着绝对的恐惧。这个时候,“势力均衡”机制就开始运转了。 拿破仑也最终在整个欧洲的合围下,走向了战败。

通过拿破仑这个反面教材,基辛格揭示了几项重要的发现。首先,在国际政治中,硬实力更强的国家未必总能占据上风。因为外交是一种互动,它牵涉到复杂的心理活动。如果一个大国只看重自己的安全利益,拒绝考虑其他国家的感受,那它就很容易触发“势力均衡”机制,成为众矢之的。另外,在外交活动当中,手段有时比目的更加重要。拿破仑要维护法国的安全,这本来是一个合理的诉求。但他一味迷信武力,甚至在处理法俄之间的经济纠纷时,也用战争作为手段。这种情况下,没有人会关心法国的目的合不合理了,大家想的都是赶紧打垮这个霸权。

但是,基辛格又说了:“势力均衡”,虽然可以避免霸权国家长期存在,可它离和平还有一段距离。因为在对抗霸权国家的过程中,战争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而它的代价往往是非常大的。因此,要想让大家尽可能少使用武力,光有势力均衡还不够,还得加上一点价值观上的共识。这种共识,被基辛格称为“合法性”,是他的外交“心法”的第二块基石。 势力均衡和合法性,一个约束大国的扩张意识,另一个降低它们的动武意愿,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威胁和平的隐患,让国际秩序稳定地运转下去。

注意了,基辛格用的这个词,叫“合法性”,不叫“正义性”。这跟我们平时谈论的“世界和平”,好像不太一样。我们为什么向往和平,反对战争,不就是觉得和平更加正义吗?可基辛格却说了,“正义”是一个抽象概念。从抽象的概念出发,去进行现实的外交活动,是会产生混乱的。 但“合法性”就不一样了,它主要是一些约定俗成的规则,非常具体。像前面提到的“主权平等”和“国家至上”,就属于欧洲外交中的合法性,已经被普遍接受了。另外,拿破仑帝国覆灭之后,欧洲大陆的君主国家决定结成同盟,一起捍卫君主制的稳定。基辛格认为,这种结盟也是合法性的体现。因为,一个国家一旦认可了其他国家的君主,就不大可能从外部发动改朝换代的战争。维持现状的意愿强了,合法性也就强了,和平就保住了。

听到这里,你会发现:在基辛格心目中,和平是一种状态,而不是目的。他的两条外交“心法”,关注的也是怎样制止战争,而不是国际秩序正不正义。从这个角度看,基辛格属于不折不扣的现实主义者。在《重建的世界》的结尾处,他大大方方地表示:“破坏政治秩序的通常有两种人,一种是征服者,一种是先知。征服者用武力输出自己的观念,先知则追求永恒的、没有瑕疵的和平。政治家最应当警惕的就是这两类人。” 在基辛格的外交“心法”中,势力均衡是用来对抗征服者的,合法性则是对“先知”的否定。在他看来,外交首先是一门可操作的政治艺术,而不是空泛的理念。后来,当基辛格参与越南停战谈判、中美关系“破冰”等外交大事的谋划时,采取的也是这种务实的态度。

第二部分

好了,以上就是基辛格在《重建的世界》里提出的,确保长期和平的两项“心法”。不过,从事外交活动的毕竟是具体的人,原则能不能发挥作用,还要看政治家们的操作技巧。在《重建的世界》一书里,基辛格重点刻画了梅特涅和卡斯尔雷这两位19世纪大外交家的形象。他们也是拿破仑战争结束之后,欧洲得以安享长期和平的功臣。

先来说梅特涅。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的第一段里,就提到过这位奥地利政治家。梅特涅仇视法国大革命,对19世纪新兴的民族主义运动和工商业资产阶级更是痛恨不已,是马克思眼中的反面人物。但他同时也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外交官,21岁就当上了驻外公使,后来又担任奥地利外交大臣长达39年。

当时,欧洲大国的外交官几乎都是贵族出身。他们最擅长的不是谈判,而是举办宴席和舞会。梅特涅也继承了这种传统。基辛格调侃说,他长得好像“从洛可可油画里走出来的假人”,举止浪漫而轻浮。 梅特涅从小就跟随担任驻外使节的父亲在欧洲各地辗转,学会了法语、英语和俄语。奥地利皇帝看重他的语言天分和社交技巧,把他派到巴黎去和法国搞关系。结果,梅特涅居然把拿破仑的妹妹发展成了自己的地下情人,成为社交场上的明星。1809年,在梅特涅的撮合下,拿破仑决定迎娶奥地利公主玛丽·路易丝为妻。 奥地利皇帝变成了法国皇帝的老丈人,双方自然也就化干戈为玉帛了。为了奖励梅特涅的这桩功劳,奥地利皇帝晋升他为外交大臣,当时梅特涅只有36岁。

从这件事上,你就可以看出:梅特涅虽然思想保守,但他的政治手腕是非常灵活的。拿破仑如日中天的时候,梅特涅千方百计去跟他套近乎,避免得罪法国。等到拿破仑在俄国吃了败仗,走下坡路了,梅特涅立即和他翻脸,加入了反法同盟。基辛格因此赞叹说,梅特涅不愧是“伟大的战术家”。 到了1814年秋天,当法国败局已定,战胜国准备开会讨论新的欧洲秩序时,奥地利居然成为了会议的东道主,梅特涅则是主持人。这场大会,就叫维也纳会议。

有一句俗语我们很熟悉,叫“弱国无外交”。没有硬实力,就没有话语权,这好像是显而易见的道理。在参加维也纳会议的战胜国里,奥地利就是那个“弱国”。它的陆海军兵力只相当于俄国的28%和英国的86%,人均工业产值还不到英国的一半。 照理说,这样一个弱国,提出的主张是不会有人关心的。但梅特涅却颠覆了这条铁律。他的做法,是充当欧洲秩序的“经纪人”,提出一个让所有国家都能受益的谈判框架,再把奥地利的特殊利益包裹在里面。当时,梅特涅说过这样一段话:“如果所有国家都能意识到霸权的危险性,如果所有国家都愿意按照‘势力均衡’的原则组织起来,那么和平就有保障了,奥地利的利益也就不受威胁了。” 注意了,前面提到的“势力均衡”,就在这里出现了。

正是在“势力均衡”这个问题上,梅特涅得到了另一位政治家的响应,他就是英国外交大臣卡斯尔雷。和梅特涅的长袖善舞、招人喜欢不同,卡斯尔雷性格孤傲,基辛格形容他“好像一座被冰雪覆盖的高山,很少有人踏足”。 在英国政界,卡斯尔雷也是个非主流人物,因为他鼓吹和欧洲大陆建立密切的联系,这就和英国传统的“离岸制衡”政策形成了矛盾。要知道,作为一个海上强国,英国最关注的一直是它的全球贸易帝国和海外殖民地。在欧洲大陆上,它既没有领土,也没有驻军。英国传统的外交政策,是在欧洲大陆扶植几个盟友,依靠它们的力量去制衡潜在的霸权国家。在反对拿破仑的战争中,英国派出的主要也是海军。它是不愿把自己卷进复杂的欧陆政治当中的。

但是,卡斯尔雷反对这样的路线。他清醒地意识到:随着工业革命的进行和战争规模的扩大,“离岸制衡”的效率已经下降了。在18世纪的战争中,动员10万人的军队就是一个大国的极限了。但在拿破仑战争中,法国军队的总数一度超过了100万人,可以轻而易举地打败任何一个传统强国。如果英国继续固守“离岸制衡”,只在战争爆发之后才介入欧洲政治,即使最终能打败霸权国家,付出的代价也会非常大。因此,英国需要进一步融入欧洲,在和平时期就跟主要大国建立密切往来,采取一致行动的立场。 而卡斯尔雷信奉的外交理念,同样是“势力均衡”。

正是因为卡斯尔雷和梅特涅都是“势力均衡”的信徒,虽然他们彼此很看不惯对方,但在1814年这场维也纳会议上,还是展开了默契的合作。他们做出的第一项共同决定,是把战败国法国的代表也召到会场,开出了相当宽松的媾和条件。法国被剥夺了1795年之后新吞并的领土,但可以保留大革命以前的版图,也不用支付赔款。卡斯尔雷解释说,只有对法国采取宽大的政策,才能避免法国人在以后实施报复,避免第二个拿破仑的出现。和约签订之后,法国本身也变成了欧洲新秩序的一部分,它可以和英国以及奥地利一起,防范俄国或者其他潜在的霸权国家。这样一来,欧洲和平就获得了重要的保障,“势力均衡”原则就可以在稳定的状态下运转了。

梅特涅和卡斯尔雷做出的第二项共同决定,是调整德意志的政治版图。要知道,从17世纪开始,整个德意志地区一直处在四分五裂的状态。讲德语的封建诸侯国一共有300多个,每个国家的人口和土地都很少,无法抵御任何大国的入侵。德意志过于孱弱,这对“势力均衡”的运转构成了障碍。有鉴于此,梅特涅拉上英国和俄国作为后盾,制定了一个重组德意志秩序的方案。原来的300多个小国,现在被合并成39个相对较大的邦国,以奥地利为最高领袖。各个邦国,包括奥地利的竞争者普鲁士,他们的军队在战时要服从奥地利的指挥。 这样一来,德意志在军事上就变成了一股更加集中的力量,同时在政治上又没有完全统一,不至于引起其他国家的戒心。这对“势力均衡”的运转,也是一个重要的支撑。

不过,“势力均衡”并没有解决战后欧洲面临的所有问题,因为谈判桌上出现了一个新角色俄国。俄国在传统的欧洲政治中,只是很边缘的角色,如今却拥有强大的武力。如果它也走向了朝西欧扩张的道路,破坏性只会比拿破仑法国更大。正是在俄国问题上,梅特涅祭出了基辛格所说的第二项外交“心法”,也就是“合法性”。

梅特涅注意到,俄国沙皇亚历山大一世是一位宗教和政治上的复古主义者。他不仅相信“君权神授”,还敌视一切形式的革命。于是,梅特涅拉上沙皇和普鲁士国王,组建了一个名叫“神圣同盟”的政治组织。 神圣同盟表面上的功能,是维护君主制的合法性,充当三个君主制大国联合镇压欧洲资产阶级革命的工具。但它其实还有一层更深的用意:既然俄国已经承认,奥地利和普鲁士的君主与俄国沙皇本人一样神圣不可侵犯,那它就没有正当理由入侵这两个邻国,去威胁欧洲腹地的安全了。反过来,俄国在欧洲开展外交活动时,还得顾及奥地利和普鲁士的感受。有了合法性的加持,奥地利就不再是“弱国无外交”,而是欧洲大国外交中的关键一环了。

另一方面,卡斯尔雷虽然对神圣同盟充满了怀疑,但他同样认为:欧洲的政治问题,应当由主要大国的统治者协商解决。如果各国在平时就能保持密切联络,广泛沟通,就可以避免矛盾持续升级,发展为战争。这种沟通机制,叫作“欧洲协调”。在卡斯尔雷的倡导下,英、法、俄、奥、普五国同意从1818年开始,每隔一到两年就召开一次国际会议,开诚布公地商讨欧洲一切重大的政治问题。 虽然在1822年卡斯尔雷去世之后,英国退出了五国会议,但“欧洲协调”的惯例还是一直延续了下去。从1815年维也纳会议闭幕起,欧洲有将近30年没有发生大国之间的战争。三个以上的大国同时卷入战争,更是要到1914年“一战”爆发才会出现。这些都是梅特涅和卡斯尔雷的政治遗产。

结语

好了,关于基辛格这本《重建的世界》的主要内容,就为你介绍到这里。

《重建的世界》,虽然是一部历史研究著作,但基辛格的视野,远远超越了书中描写的19世纪。在全书开篇处,他对历史上几次重要的和平做了比较。梅特涅和卡斯尔雷缔造的秩序,看上去比较保守,在思想观念上不太“进步”。但因为它忠实践行了“势力均衡”和“合法性”这两项外交“心法”,保持了灵活和克制,最终确保了将近100年的总体和平。反过来,“一战”结束以后,当时的政治家们一心要建立最公正、最完美的和平,完全沉溺于对抽象原则的追捧,忘记了“势力均衡”的逻辑,很快就导致了“二战”的爆发。 这样看来,国际政治问题始终是现实的权力博弈,手段会比口号更加重要。当基辛格成为美国外交政策的制定者之后,他也是根据势力均衡这项“心法”,开始了联合中国对抗苏联的尝试,从而引发了“冷战”历史的转折。同样,在今天的世界里,一个国家如果一味追逐霸权,迟早会触发“势力均衡”机制,受到国际社会的抵制。

其实,对我们普通人来说,基辛格的外交“心法”也是很有参考价值的。比如,在商业谈判当中,我们总是希望为自己争得最大的收益,认为强硬就代表着魄力。但基辛格告诉我们:根据势力均衡原则,过于咄咄逼人,过于追求独占性利益,只会招致对方的反感。适时让步,把一方的要求置于共同利益当中,合作才能维持下去。合法性这项“心法”,则可以用来指导我们的人际关系。毕竟,共同的价值观往往可以超越具体的分歧,让友谊变得更加稳固。

《重建的世界》读书心得:本书深入探讨了19世纪初欧洲和平重建的过程,以梅特涅与卡斯尔雷的外交策略为核心,揭示了势力均衡与合法性对于维护国际和平的重要性,对理解现代国际关系格局具有深远意义。

《科学的起源》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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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著名历史学家詹姆斯·汉南的《科学的起源》。 这是一本通过分析现代科学如何诞生,而帮助我们理解科学本质的经典历史著作。

在今天,科学,几乎是我们这个现代社会能够维持、发展的最基础动力,也是人类创新精神和想象力最为活跃的领域。不仅如此,科学这个词的内涵也在不断扩张,它已经不仅仅是指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知逻辑和掌握的知识信息,更变成了一个褒义形容词。如果我们说,某个东西很科学,意思就是,这套解决方案,或者解释理论,是有效、符合客观现实的。

说到这里,我们不禁要问,对人类生存进步起到巨大效用的科学,是如何产生的?一种常见的观念是,在17到18世纪,有一批勇敢的科学家,他们一方面利用自己的研究工作,洞察自然世界的奥秘,另一方面则挺身而出,对大众进行启蒙,和所谓的宗教、封建顽固势力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最终确立了科学的重要地位。但是,事实果真如此吗?

为了回答这个问题,作者汉南在本书一开头,给我们讲了一个小故事:生活在17到18世纪的著名英国物理学家牛顿有一句名言“如果我看得更远,那是因为我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那么这个巨人指的是谁呢? 由于这句话的出处,是牛顿写给朋友的一封信,而信中还提到了法国启蒙思想家、数学家笛卡尔,所以很多人都认为,牛顿这句名言,是在向包括笛卡尔在内的前辈科学家致敬。然而,很少有人知道,这句名言的原创作者,并不是牛顿,而是一位12世纪的法国神学家与哲学家,叫伯纳德。 也就是说,在牛顿心里,自己之所以在物理、数学领域能有所成就,这位看似与科学毫不相干的伯纳德,可是起了不可或缺的指引或者启迪作用。

本书作者汉南在序言中就说,这个小小的故事,给我们揭示了一个什么真相呢?那就是,被后人普遍认为黑暗、落后、愚昧的中世纪,却是培育现代科学,让科学从萌芽生长为参天大树的土壤。这个观点听上去非常之令人震惊,和我们认知里的常识几乎是南辕北辙的。在我们的心目中,一提到中世纪,首先在脑海里浮现的都是一些负面概念,什么保守、迷信、落后、黑暗、野蛮和贫困等等;不仅如此,我们还会想到一个熟悉的故事,那就是,中世纪欧洲的教会,利用信仰和手中的权力这两样武器,压制科学研究,对科学家进行惨无人道的迫害,比如伽利略、布鲁诺和哥白尼等等。

汉南说,这些观点和历史故事,很多是后来的启蒙主义思想家,为了证明人类发展科学和理性精神的必要性,而夸大,甚至杜撰的。在今天,随着对科学历史研究的深入,我们会发现,中世纪是一个在各类技术和文化等领域产生了大量发现成果的年代,并且为现代科学的最终诞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构成现代科学研究的各种要素,比如怀疑精神、实验方法、推理与论证的逻辑,实际都诞生于中世纪。另外,教会对科学研究的态度也比我们想象中宽松得多,几乎所有的中世纪的早期科学家都是基督教徒,教会也始终在对各个领域的科学探索进行鼓励和赞助:比如,现代学术科研活动的核心单位,大学,就是在这个所谓“黑暗的中世纪”,在教会的支持许可下诞生的。

不仅如此,在接下来的叙述中,我们还会了解到,科学的诞生,首先是思维方式和方法论的诞生。说白了就是,先有了一种被称为“科学哲学”的底层逻辑,然后才有各种观测、实验的技术手段。这和很多人心目中的常识,是截然相反的。

接下来,我就分三部分,为你介绍本书的大致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中世纪在经历了早期的黑暗停滞之后,诞生了哪些革命性的技术发明,尤其是农业生产领域。这些技术如何促进了欧洲经济社会的逐渐复苏和繁荣,为科学的诞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而在第二部分中,我再结合作者汉南的叙述和其他相关研究著作,为大家讲一下,大学,这个科研学术交流活动的中心,是如何在中世纪诞生的;随后,我们再通过两位早期科学先驱者,神学家阿奎那和早期科学家培根,看看他们是如何奠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和底层逻辑的。最后,我们再来通过哥白尼、伽利略等中世纪天文学家的研究和经历,来感知下萌芽状态的科学,面对研究手段简陋、宗教势力管理干涉等不利条件,如何艰辛地发展成长。

第一部分

在本书一开始,作者汉南就提到了几项欧洲“中世纪农业革命”中涌现的农耕技术发明, 这些发明极大地提高了欧洲的农业生产效率,提高了粮食产量,为欧洲随后的人口增长,经济繁荣和科学文化跃进奠定了基础。这些发明之所以被今天的我们忽视,很可能是因为这些发明家都是籍籍无名的工匠,并未在历史记载中留下名字。

首先登场的,是一种需要好几头大型牲畜才能拉动的重犁。在此之前,欧洲农民用的,都是来自罗马时代的轻型犁。这种轻型犁用人力或者一头牲畜就能拉动,但缺点是只能松动农田耕地的表面浅层土壤,无力触达更深的、位于农作物根系生长层的土壤,这样一来,土壤的肥力得不到最好的利用,农作物的根系也不能得到充分伸展。而这种新型重犁,同时装备了能够深度切入土壤的金属犁刀,能够有效松动土壤的犁铧和犁板。重犁不仅极大提升了耕作效率,还能有效增加土地含水量,把田地中的杂草切碎翻进土里变成农作物生产急需的肥料,然后还能在翻耕田地的同时开出畦沟(翻耕垄沟),从而解决了春季潮湿土地排水的问题,可以说一举多得。同时,由于这种重犁造价昂贵,需要很多头牛马这样的大型牲畜才能拉动,所以当时的欧洲中世纪农民必须集资购买共用,并在日后演化成了商业投资里的股份制。

其次,为了让牲畜适应重犁,充分发挥它们的力量,两种新兴的牲畜挽具在中世纪的欧洲被发明出来。第一是带有垫肩的马轭,它被安放在马的肩部,能够让拉动农具或者车辆的马匹呼吸血流顺畅。第二种是横木,可以让多匹牲畜并排串联在一起,合力工作。 另外,一种能够让土地有效恢复肥力,合理休耕的“三圃轮休制”也在中世纪的欧洲出现了。它的工作原理是,把一块田地分成三份,第一份种植粮食,第二份轮休,不种植农作物,而是拿来当做大型牲畜的草场,通过吸收牲畜粪便中的营养恢复肥力。而第三份呢,种植豆类,让农民日常膳食多样化,同时豆类作物还能吸收空气中的氮气,再输入扎根的土地,也等于改善了土壤环境,提升了土地肥力。

这几项技术发明结合在一起,再加上公元八世纪后,欧洲气候变暖,导致欧洲农业耕地面积大涨,粮食产量骤然上升,人口持续增长。在公元七到十四世纪这七百年中,全欧洲的人口涨了三倍,从不到2000万变成了7500万,远超罗马帝国鼎盛时期。正是这种繁荣和增长,能够让人类有足够的资源和动力,把自己的聪明才智和精力,用到科学研究和文化艺术领域。同时,例如钟表、透镜、计算尺等技术的发明,也变成了早期科学家精确测量观察自然的得力工具,帮助他们利用实证手段,验证修改自己提出的科学假说。

第二部分

欧洲中世纪这一波繁荣和发展,带动了对于知识和技术的渴求。很多古希腊罗马时代的学术知识文献,从故纸堆中被翻了出来,被学者们开始翻译成欧洲精英阶级的通用语言:拉丁文。同时,十字军东征,推动了欧洲和阿拉伯世界的文化交流,许多阿拉伯世界保存的古希腊罗马经典,和阿拉伯人自己撰写的科学著作,也通过翻译,来到了欧洲。面对这一批新鲜陌生,而又博大精深的科学文化经典,无论是教会,还是知识分子,在欣喜之余,都感到了一种挑战与危机感,如何把它们加以运用,同时协调这些知识与基督教神学的关系,巩固自己的统治,是一件繁重而迫切的任务。

随着这场“翻译热”的扩张,无论是欧洲王室贵族、教会,还是做买卖的资产阶级,对于各类学科人才的需求,都是水涨船高,这就催生了一场高等教育的改革,大学也就随之诞生了。我们都知道,直到今天,大学都是培养知识人才,进行科研和学术活动的核心场所,所以大学的诞生,对于科学研究的推动作用,无疑是不可替代的。

当然,在欧洲中世纪之前,也有类似的高等教育机构存在,叫学院;但是,它们的规模都比较小,经费不是来自王室的捐赠,就是靠学院创始人收学费来维持,非常不稳定。最经典的一所学校,就是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在雅典近郊,一个叫阿加德米的地方,开办的柏拉图学院 。顺便说一句,阿加德米(Academy)这个词,一直被沿用到今天,今天我们综合类大学里的各个学科学院,在英文里,就叫阿加德米(Academy)。

当然了,到了中世纪,这样由一个知名学者挑头,组织的小型教育机构,已经无法满足整个社会对于各类人才的需求了。教会需要更多识字、懂神学的神父,国王和贵族的宫廷里需要更多懂法律、懂行政管理的官员,商人身边需要更多能写会算的经理人和会计。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和人口的增长,整个欧洲都需要更多的医生,诸如此类。

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规模就必须要扩大,教师和学生的数量肯定要扩充,开设的课程也要增加,资金来源必须稳定。实际上,大学的诞生,不仅是当时欧洲封建社会各阶层的共同需求,也是它们之间相互斗争博弈的产物。说白了就是,要建立一所大学,它的土地和建筑,一般由城市政府捐助支持,从四面八方前来任教的学者或者神父,以及前来求学的学生,则各自组成了高度自治,类似封建行会一样的派系团体;最后,大学开张,则还需要罗马教皇的一纸同意书,如同今天社交媒体的加V认证一样:意思就是,教会和教皇通过审慎的考虑和审核,同意在某城市开设这样一所高等学府,并且确定,它传授的知识,是健康有益,不违反神学教义和道德的。

当时的大学不仅是学术研究和教育机关,也是按照封建契约建立起来的自治团体,大学的英文名字“university”的本意,就是“联合体”或者“行会”。

著名科学史专家吴国盛在《什么是科学》这本书里告诉我们说, 中世纪欧洲大学拥有的特权非常多,比如免税,不受地方城市法院的指控,城市当局也不能随意给大学涨房租,教会要给大学老师一笔相当于神父教士的工资,大学里的教师聘用,完全由大学自主决定等等。同时,大学教师和学生之间也有契约,比如教师要接受学生的评估,考察授课水平和敬业精神,而学生也有按时支付学费的义务,诸如此类。

这种相对独立 的地位,对推进科研与学术的自由开展,必不可少。欧洲最早一批成立的大学,比如1088年成立的博洛尼亚大学、1257年成立的巴黎大学,都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诞生的。

在最初的大学里,最重要的学院,当然是神学院,因为基督教信仰,几乎决定了中世纪欧洲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教会本身,也拥有超越世俗政权的权威;所以,不断培养优秀的,通晓神学的神职人员,是兴办大学的重要目的。在神学院之下,依次是法学院、医学院,以及包括自然与人文科学的艺学院 等分支学院。大学讲课的方式,也延续了古希腊罗马时代的特征,和咱们古代中国的教育不一样:一半,是教师单方面传授知识的讲座,另一半,则是独特的辩论:具体程序就是,辩论由德高望重的某大师主持,他首先提出一个论题,然后出席的学生和老师参与辩论,最终由主持判定哪一方获胜:这种独特的模式,既训练了学生的表达能力,又让学生通过辩护和陈述,记住了相关的知识点,还能通过批判和质疑,开启学术创新。

那么有人就要问了,在中世纪神学地位不可动摇,一统天下的状况下,科学的批判和质疑精神是怎么萌芽的呢?

当时,在神学之外,这些试图研究自然世界真相和规律的学科,叫“自然哲学”,科学这个词甚至还没有诞生,当时的科学家先驱,都认为自己是哲学家,在研究中,最重要的是思辨和方法论。

作者汉南就说了,无论是基督教神学,还是科学研究的指导精神和底层逻辑里,都有一些相通之处,所以很多早期的科学家、思想家先驱,都是立足两者的共同性,在不明显违背基督教神学主旨精神的前提下,小心翼翼地试图解释人类社会和自然宇宙的规律。

由于这类问题比较抽象和晦涩,我就给大家举一个书中的例子。在13世纪中叶,有一位神学家兼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他出生在意大利,先后在那不勒斯和巴黎大学深造,被天主教会誉为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神学家。

但是,阿奎那和其他很多教会内部的学者一样,沉迷于古希腊罗马时代的科学与哲学研究成果。他们都认为,古希腊罗马先贤那种讲究证据链条,环环相扣的逻辑推理,可以让神学更为精密,逻辑自洽,而且还能和天主教 的教义相融互补。比如说,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科学精神的鼻祖之一,他就认为世界是永恒的,而且有一套运行的客观规律 ,所谓万事自有因果相连,没有一个类似基督教里上帝这样的最初创造者。当然,这一套理论肯定是教会不能容忍的,但是阿奎那就说,亚里士多德的思想,其实也能和基督教神学结合起来,并行不悖。于是,他就找了一个特别讨巧的点:你亚里士多德不是说万事自有因果相连吗,那倒腾到根上,肯定得有一个原初的推动力,让世界的万事万物“动起来”,发生因果联系。作者汉南就打了个比方,说这就好比,一条热闹大马路上发生了一起连环追尾事故,无数辆汽车如同一条长龙,撞在一起,动弹不得;但是交警来了之后,却能够判断出,必然是有一辆车的司机违背了交通规则,要么速度过快,要么突然急刹车,导致自己和前后车相撞,引发了连环追尾。按照亚里士多德的理论,这辆负有事故最大责任的车辆,就叫“第一推动力”。

于是,阿奎那就说了,既然整个宇宙的运行,都需要这样一个第一推动力,那么这个头衔,必须,且只能落在上帝的头上。你看,经过阿奎那这么一琢磨,一解释,科学的理性思维模式,就和天主教神学融合起来了。所以,阿奎那之所以伟大和重要,并不在于他得出了哪些具体学科上的发现成果,而是通过自己深厚的神学素养和理性思维,得出一个结论,就是科学理性,可以和宗教信仰共存,互不妨碍;这就等于给了同时代,和后续的科学家一把牢固的保护伞,让他们可以在这把保护伞底下,拥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自由:说白了就是,中世纪早期的科学家,可以说,自己研究自然世界的真相和运行规律,是为了更好地理解,验证神学的抽象理论,以及上帝的意志。实际上,哪怕到了近代,我们在开头提到的物理学大师牛顿,他关于宇宙三大运动定律的研究,也依旧是打着搞清楚上帝这个宇宙第一推动力,是如何具体起作用的幌子来进行的。

我们说完了阿奎那这个科学思维方式的奠基人,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有哪些勇敢迈出了第一步,在自然科学领域中获得了人类最初一些巨大成就的早期科学家。作者汉南在书中,就为我们请出了大名鼎鼎的罗吉尔·培根。

培根被后世的科学界尊称为“万能博士”,以纪念他在多个自然科学领域的贡献。培根,大约1214年出生在英国西部一个富裕家庭,十几岁就被父母送到大名鼎鼎的牛津大学进修,培根不仅学习神学,还钻研自然科学,后来成了一名修道士。和阿奎那一样,培根私下里对亚里士多德的科学哲学非常感兴趣,于是他就觉得,实践出真知,与其每天钻研书本搞理论务虚,进实验室动手做实验,才是接近真理,探究自然世界奥秘的最好方法。当然啦,当时还没有诞生现代意义上的化学和天文学,所以培根沉迷的实验,其实是化学和天文学的前身,今天被当做迷信巫术和邪门歪道的炼金术和占星术;据说,因为搞这些邪门歪道,培根还被教会关起来囚禁,训斥了一段日子。于是,培根学乖了,决定不公开宣传自己的这些爱好,而是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编辑成三本百科全书一样的著作,当做内参,秘密献给教皇克莱门特四世。这三本书分别被命名为《大著作》《小著作》,以及《第三著作》。

在《第三著作》中,培根记载了很多中世纪刚刚出现的新技术,比如火药,实际上,培根是欧洲最早提到火药及其效用的科学家。在他的笔下,这是一种由硫黄、硝石和木炭制成的粉末,能够发出巨大的响声、闪光和火焰。小剂量的火药,可以被当做节庆时的玩具,但如果集中很大的剂量,放在坚固的容器中,就是一种威力强大的武器。

不过,在培根的个人研究中,他成就最大的领域,是光学。虽然培根所在的年代里,由于光学工业发展的落后,还没有合格的透镜和显微镜,导致培根无法通过光学实验来验证自己的假说,但是培根通过研读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早期自然科学著作,提出了一系列天才的设想,其中不少被后世的物理学家证明正确。 培根认为,光,也是宇宙间万事万物散发出的一种力,能够穿透许多屏障,最终在人类的眼中形成固定的形象,同时,人类可以调用心智中储存的各种事物形象,来进行比对,让我们能够分辨光线的来源究竟是什么。培根更进一步提出,未来必然会出现某种透明的工具仪器,也就是各类透镜,能够操控光线的弯曲和方向,让我们能够清楚地看到远方的物体。同时,透镜还能聚集起光线中的能量,为人类所用。实际上,就在培根生命中的最后日子里,手工磨制的玻璃透镜就在意大利诞生了,我们只能惋惜地说,如果培根能活得更久一点,亲手在实验室里用透镜做实验,那么他对早期光学的贡献,无疑会更大。

第三部分

接下来,本书作者汉南,就为我们详细介绍了中世纪时代,早期科学家在各个领域获得的成就,包括医学、自然博物学、物理、天文等等。

由于篇幅所限,我们就来看看天文学在中世纪的早期发展。这是因为,首先,天文学领域里,有许多我们熟悉的先驱大师,比如伽利略、哥白尼、布鲁诺;其次,天文学的发展,离不开数学、物理等其他学科,以及早期工业制造技术的支持,反映了当时科技研究的综合水平。第三,教会和天文科学之间的矛盾,最为激烈,深刻反映了人类试图走出宗教信仰控制,奔向科学与理性怀抱的艰辛。

当然啦,欧洲中世纪天文学诞生的期初目的,是为了通过研究天体宇宙的运行规律,更好地证明基督教神学信仰的正确性,以及通过精确掌控时间,来安排神父修士们的日常起居和宗教仪式。

比如,在中世纪研究天文学的先驱里,就有一位“沃灵福德的理查德”,他生活在13世纪末到14世纪,同时是一位神学家、数学家、天文学家和机械师。他之所以能变成这样一位横跨多个领域的斜杠人士,是因为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铁匠家庭,家里有足够的钱让他去牛津大学深造,然而随后理查德家道中落,为了让自己完成学业,他就成为一名修道士,这样教会就能负责他的学费,随后他成长为一名修道院院长,待遇十分不错。不过,理查德是个闲不下来的人:在牛津大学,他就热衷于天文和物理,再加上家里是做铁匠的,所以他对机械制造和组装也是饶有兴趣。于是,他一边当着院长,一边自己捣鼓出一台复杂的机械钟。它不仅能够计时,还附带一个星盘,能够显示太阳、月亮与其他行星的位置。13世纪,欧洲钟表工匠已经发明了复杂的机械擒纵装置,来保证机械计时钟的精确。作者汉南推断说,理查德肯定在当时接触到了记载这项技术的文献,或者工匠。用了这台机械钟,修道院的修士们就可以严格遵照一个精确的时间表来安排自己的生活、祈祷,不用派个人每天在钟楼上费力敲钟提醒大家了。

在中世纪早期,欧洲所有人对宇宙结构的认知,基本还都停留在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和罗马天文学家托勒密的时代。说白了就是,整个宇宙是个层层嵌套的完美球体,地球是整个宇宙的中心,它静止不动,然后围绕地球,是七颗匀速运转,轨道是完美圆周的星体:月亮、太阳、水星、金星、火星、木星和土星。在它们之外的圆形穹隆“天穹”上,是一些位置永不变化的恒星,出了天穹,就是上帝统治下的天国了。

这个理论,无论从图形还是数学角度看,都非常完美,但是,到了中世纪后期,越来越多的人都感觉到,现实中宇宙和星星的运动,并不符合这个完美的模型。比如,中世纪欧洲通用的历法,是儒略历。儒略,其实就是主持制定这部立法的古罗马政治家凯撒, 他的家族姓氏。到了十四世纪,儒略历和实际时间的误差已经累积到了将近十天,对于主持各种宗教节日活动的教会,和忙于日常经济生产生活的普通人来说,都非常耽误事儿。不仅如此,普通人通过日常观察,也会感觉出地心说理论不大靠得住:比如,夜晚的天空中,月亮和其他行星的亮度和大小,会随着季节而变化,而且有些行星,比如水星,居然还会时不时逆行,也就是我们现在常说的“水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坚持说这些星球的运动速度恒定,轨道是完美的圆形,和地球的距离始终如一,那就解释不通了。

于是,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咱们熟悉的哥白尼,登场了。在我们的常识里,哥白尼是一位勇于挑战教会权威的科学斗士,他公开质疑迷信落后的地心说,并单枪匹马创立了更加先进的日心说。但是,作者汉南和其他科学史专家告诉我们,真相,并不是这样简单,黑白分明。

1473年2月,哥白尼出生在波兰小城托伦,成年后,先后前往波兰克拉科夫大学,以及意大利的博洛尼亚等多所大学深造。学成归来后,当大主教的叔叔给自己这个聪明的侄子谋了一份体面的差事,在佛隆堡教堂当教士。这份工作很清闲,所以哥白尼能把大部分时间花在天体观测上。在他后来出版的天文学名作《天体运行论》里,哥白尼就说,自己和同时代很多人一样,对地心说这个宇宙模型表露出的缺陷,非常不满,想找到一个能够替代它的,更符合实际的模型。不过,哥白尼提倡的日心说,灵感来源并不是自己原创的,而是来自一名古希腊天文学家,萨摩斯的阿利斯塔克。当然,由于当时数学、天文和物理学发展的总体水平有限,哥白尼的理论有许多无法解释的地方,比如,如果地球会转动,那在上面的人为何不会掉下来?以及如果地球在转动,为什么天幕上的无数恒星依旧看起来一动不动?当然,今天我们知道,这是因为当时科学家还没有发现万有引力,以及宇宙本身的体量之大,远远超出当时人类的认知能力。

由于这些没法解决的问题,以及哥白尼的谨慎,所以这本《天体运行论》一直拖到他临去世的时候才宣布出版,而且为了避免教会可能的责难,哥白尼一面在序言中宣布把这本书献给当时的教皇,一方面在书里强调,自己这一套纯粹是个抽象的数学猜想,欢迎批评指正。

不过,在哥白尼死后不久,天主教会就开始接纳了哥白尼在《天体运行论》里提出的理论和计算方法,理由很简单,按照哥白尼“日心说”的理论,来重新修正历法,会让历法更加精确。即使到了1616年,教会因为发动对伽利略的调查和审判,而重新审查《天体运行论》的时候,实际上也不过是修改了大约十个地方,强调“日心说”本身的假设性。所以说,那种天主教会和科学进步势不两立的说法,是一种过于简单脸谱化的歪曲。

说到这里,作者汉南还简单评述了下,科学史上著名的布鲁诺案。虽然布鲁诺为坚持自己的信仰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但实际上,布鲁诺并不是一位天文学家,或者科学思想家,而是一位特立独行的自然哲学家。在布鲁诺最终被裁定的罪名里,日心说并不在内。罗马天主教会最终判处布鲁诺火刑,是因为布鲁诺信奉一种神秘的古老宗教,赫尔墨斯主义。这种信仰,把太阳当做宗教上的最高主神来崇拜,同时推崇对魔法、占星术等等,在自己的作品和公开言论中,布鲁诺甚至痛斥说,耶稣就是个手段高明的魔法师,根本不是神。不用说,天主教会对这种直接打脸,正面硬刚的举动,肯定是深恶痛绝。

不过,在这个阶段,科学和技术,已经隐隐显示出了自己不必继续充当教会神学“婢女”的趋势:因为望远镜的发明,已经让天文学家能够通过直接观察记录星辰的样貌和运动的趋势,来重新修正人类对宇宙的认识。天文学家开普勒通过观察,发现行星运动的轨道是椭圆形,而非完美的圆形;而伽利略则通过金星位相的变化,证明它确实是在围绕太阳运转。虽然开普勒和伽利略也在自己的著作里声明,自己研究的目的,是要通过了解星辰运行的精确方式,来更好地了解上帝对于整个宇宙的安排。 但是,作为科学观察研究主体的人的地位,却在逐渐上升,已经准备好利用科学和技术的持续进步,去迎接一个更加美好的时代。

结语

好了,这本《科学的起源》的主要内容就基本介绍到这里。作者汉南在书中,一口气为我们回顾了自公元五世纪西罗马帝国灭亡,至16世纪文艺复兴时代,科学在中世纪欧洲的萌芽与发展,包括数学、天文、物理、医学以及科学哲学等各个领域。

汉南通过大量研究和数据分析指出,中世纪欧洲并非和我们想象的那样,始终处于腐朽、停滞、黑暗状态。在经历了初期的凋敝和贫困后,随着社会的日趋稳定,经济开始复苏发展,人口日渐增加,许多革命性的技术发明纷纷涌现;商业与生产的繁荣,以及欧洲与世界其他部分的交流,让整个欧洲社会对知识产生了迫切的需求:古希腊罗马时代的文化遗产被重新发掘,阿拉伯等世界其他地区的文明成果逐渐流入,两者的结合,让欧洲人的思维和观念逐渐被唤醒。

在此基础上,我们熟悉的现代意义上的科学,通过大学研究机关的建立,底层逻辑和方法论的成熟,以及作为群体的科学家的出现,正式宣布诞生。

尽管在这个萌芽时期,科学研究还没有彻底挣脱占星术、炼金术和巫术的怀抱,科学仍然是神学的附庸,但科学已经彰显出了改造世界和人类思想的伟大潜力,带来了引导人类走向进步的第一道曙光。

读完这本《科学的起源》,我自己的一个感受就是,现代科学,和人类所有创作的文明成果一样,本身就是人类自身认知能力发展的镜像,从原始粗陋逐渐走向细致精巧,有峰回转落,没有终点。虽然我们今天会下意识地把“科学”等同于普适和永恒的真理,能够解决一切问题,但我们不要忘记,科学并非人类到了近代,在一夜之间创造出的高级智慧;科学,在诞生之初,也不过是一个思想的胚胎,是人类早期对于自然的初步观察,与宗教哲学追求绝对真理的产物,有谬误,有偏见,更有猜测与空想;我们更不能认为,在中世纪这样相对落后闭塞的时代,人类的思想,就无法迸发出智慧的火花,对于当时勇于投身早期科学研究的先人们,我们更应该抱有理解和敬意。

《科学的起源》读书心得:本书详述了科学从中世纪萌芽到文艺复兴的发展历程,揭示了科学哲学与方法论的诞生背景,通过丰富案例展现了科学探索的艰辛与辉煌,深刻理解了科学精神与人类社会进步的内在联系。

《车轮上的历史》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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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分享的读书笔记是《车轮上的历史》,这是一本讲述人类交通的历史,探讨交通工具是如何融入我们的生活,塑造我们的世界的书。

“得到听书”此前解读过不少技术史相关的书籍,比如在交通技术方面,有《中国轨道》《大国速度》《火车铁道》等,它们都详细、深入地为我们介绍了一项创新技术究竟是如何进入现代社会的。通过了解这个过程,我们得以更好地了解现代社会中技术产品背后的原理和机制,从而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些产品。与此同时,这一定程度上也帮助我们把握科技发展的规律和趋势,由此更好地预测科技在未来的发展方向。

今天的这本《车轮上的历史》,作者是英国著名的技术史专家汤姆·斯丹迪奇。他毕业于牛津大学,曾在全球多家著名媒体开设专栏,目前是《经济学人》杂志的副主编 。斯丹迪奇的研究细致又扎实,同时深入浅出,他尤为擅长运用历史对比的方法,来反思我们今天的技术。比如此前“听书”解读过他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互联网》,他将维多利亚时代的电报技术与今天的互联网技术联系到一起,尝试用电报的发展来审视当下互联网的发展。

在今天这本书中,斯丹迪奇也延续了这样的思路。他在书的前言中讲到,19世纪90年代的时候,当时主流的交通工具马车,因为噪音、污染等一系列问题,被汽车所取代,100多年后的今天,我们发现汽车并没有很好地解决噪音、污染等问题,反而让这些问题更加严重了,以至于我们不得不重新开始寻找新的替代方案,电动汽车、无人汽车纷纷涌现出来了。从这个层面看,我们或许又来到了一个历史的岔路口,这一次我们会选择怎样的交通工具呢?这种交通工具又将把我们带向何方呢?在这样的背景下,斯丹迪奇用这本书为我们回顾了车轮长达5500年的历史。他总结了过去的经验,并从其中提炼出三条启示。他讨论说,用单一的交通工具去替代另一种交通工具合适吗?新的交通工具会有哪些我们意想不到的情况呢?以及21世纪的交通污染可能会是怎样的呢?

好,话不多说,接下来我将分两个部分为你解读这本书。第一部分,我们将回顾从车轮到汽车的历史,木质的车轮如何一步步发展成为汽车,并被大量使用,最终构造出所谓汽车的时代。第二部分,我们来讲讲汽车在今天的现状,它所面临的挑战与它在这种挑战下出现的新形态。以及,我们还会在最后试着来探讨,面对汽车的未来,我们能从历史中收获怎样的启示。

第一部分

好,我们首先来看第一部分。车轮是在什么时候进入人类历史的呢?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考古上认为,车轮这一工具最早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也就是今天伊拉克的所在地。美索不达米亚平原被称“西方文明的摇篮”,最早的城市和最早的文字都诞生在这里,那最早的车轮诞生在这里,似乎合情合理 。但近几十年来,这一点被推翻了。有考古学家采用更为先进的碳-14法,也就是一种根据物质所含碳-14的放射性来测定物质年份的方法,测定了一个出土于斯洛文尼亚的木质车轮,它的年代在公元前3200年左右,这比在美索不达米亚找到的车轮早了几百年 。考古学家以此推断,最早的车轮应该出现在欧洲。当时的情况可能是这样:在公元前3200年左右,欧洲已经进入铜器时代,生产铜需要大量的矿石,而矿石又必须从山上挖出来,怎么把矿石从山上运到山下呢?一个富有进取心的矿工这时想到用厚木板拼成一个木轮,绑在柳条筐的底部,制作出一辆用手推拉的矿车,由此他造就了人类历史已知最早的轮式交通工具。

到公元前3000年 ,欧亚大陆很多地方都出现了四轮车,不过用途各不相同。在欧洲,四轮车主要用于农业。早期的四轮车没有转向装置,很难驾驶,而且当时的道路既不平坦,也不开阔,所以它只在特定农场或社区使用,负责把粪肥运到田地,或是把收获的庄稼和秸秆运回村庄。同一时期,在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四轮车则被用到了军事和仪仗等领域。不过我们现在还没法证实这些四轮车是否真的在战斗中发挥作用,因为以当时的技术水平,它既不能为战士提供保护,也不能快速移动,而且还不易操作,它可能只是负责将国王和将军运送到战场,或是用来恐吓敌人的。历史学家斯特凡·博迈斯特认为四轮车在当时的作用更多是在象征层面,他说:“轮式交通工具将人的移动与社会地位完美结合在了一起,让美索不达米亚的统治者能够凌驾于臣民之上,赋予了他们站着不动也可以随意移动的超能力。”

作者在书中提出一个让人惊讶的观察,轮子被发明出来几千年时间里,人们都好像对这个工具的兴趣并不是很大 。在两河流域,使用驳船或木筏在水上运送货物是更容易的。埃及人在建造金字塔的时候,就没有使用车轮。有一个解释是说,轮式车辆得靠额外的牲畜来拉,这太麻烦了。但在一些很习惯用牲畜的地区,比如撒哈拉以南非洲的牧牛社会,他们对轮式车辆也没什么兴趣。直到公元前2000年,随着车轮从实心轮改进成自重更小、转速更快的辐条轮,并且拉车的牲畜由牛变成了马,两轮的战车才开始被大量使用起来 。但它的优势很快被饲养更优良的马取代了。战马与战车相比,要更敏捷、更有杀伤力,对路面的要求也更低,而且在一些人看来,骑马是更有男子气概的事。所以,在不少地区,战车逐渐就被弃用了,轮式交通工具的发展就又停滞了。

那要到什么时候,马车才受到重视,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最普遍的交通工具呢?这得到15世纪晚期了,马车首先在战场上有了新用途。一位匈牙利的指挥官将好几辆马车排成一排,用铁链绑到一起,形成马车堡垒 。这种既能防御,又能攻击的军用设施在战场上所向披靡,这让人们一下子对马车改观了。在欧洲,乘坐马车变得是一件很值得炫耀的事,而那些骑在马背上的盔甲骑士反而过时了。1588年 ,由于马车实在太过流行,一些人担心贵族会慢慢丧失骑马的能力,继而在未来的军事冲突中失去优势。当时的德国王子甚至颁布了一条禁止乘坐马车兜风的政令,宣称说,“德意志民族的男子气概、美德、尊严、勇气、荣誉与忠诚遭受到了损害,驾驶马车无异于游手好闲,好逸恶劳”。

随着马车越来越多,城市建筑的设计方案不得不随之改变。为了方便马车通行,街道变得更宽、更直了。一些新兴的城市直接规划了放射状的宽阔大道,最终条条大道汇聚于市中心。马车自身的设计也不断在更新。钢质弹簧悬挂和刹车这类设计出现了,马车的平均时速因此被大大提高 。在1750年,驿站马车从伦敦到剑桥需要两天,中途还要停车过夜,但到1820年,这段旅程只用7小时就可以了 。而且,交通运营商也很快出现了。他们在城市里设置线路和站点,为所有需要出行的人服务。19世纪30年代,一份纽约当地报纸直接宣告“公共马车时代”到来,这种公共马车服务很快传遍欧洲和美洲的其他城市。作者斯丹迪奇在书中说,“诗人约翰·泰勒曾在1623年宣布,‘世界在轮子上奔跑,当时这样说似乎为时过早,但等时间走到19世纪上半叶,由动物牵拉式的轮式车终于无可争议地成为世界上多数地方的普通人可以随便使用的交通工具。”

毫无疑问,19世纪的马车有不少5000多年前的轮式交通工具没有的特征,但它们基本逻辑其实是一样的,那就是用木轮支撑起一个长方形木质结构,再用由人类驯化的牲畜拉动前进。但进入19世纪后,不到一百年的时间,轮式交通工具有了突飞猛进的变化,甚至比过去5000年的变化总和还要大,那是因为蒸汽机出现了。

早在古希腊时期,人们就已经掌握了蒸汽动力的概念,但真正使用起来则要到18世纪了 。第一个尝试制造蒸汽动力车辆的是法国人尼古拉·约瑟夫·屈尼奥。他在1769年为法国军队制造了一辆拉大炮用的蒸汽动力车,但早期的蒸汽机非常笨重,法国政府一看这也太不灵光了,果断收回了资助基金 。在之后的几十年里,蒸汽动力车不断改良,但仍然不得信任。“得到听书”此前解读过克里斯蒂安·沃尔玛尔的《火车铁道》,也提及了这段历史,蒸汽火车不断面临与马车较量的局面,并且频频败下阵来。不过最终蒸汽火车还是取得了胜利。但蒸汽火车的胜利并没有帮到蒸汽汽车,相反它在很长一段时间助力了马车。为什么这么说呢?最早从蒸汽火车中借鉴并运用到城市交通中的,不是蒸汽动力,而是轨道。通过铺设轨道,减少摩擦,马车运行的速度更快了,能拉动的货物也更多了,从19世纪50年代开始,有轨马车在欧洲和美国城市中迅速流行起来。在纽约,每年乘坐有轨马车的人次从1857年的2300万增加到了1880年的1.61亿,这足以说明,城市实际上是更加依赖马车了。

不过,那种想要制造出更快,也更自由灵活的交通工具的想法从未消失。尤其马车多起来后,它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其中最让人难以忍受的一个问题是马粪。纽约市的一位报纸编辑当时写道:“除了很少的几条主干道,所有的街道都堆满了马粪,臭气熏天,令人作呕,有些道路上,马粪堆积到车轮下面,车轮几乎无法移动。”在这种情况下,改变迫在眉睫。

19世纪70年代左右,德国工程师尼古拉斯·奥托改良了发动机。这种发动机被称为内燃机,它通过电火花点火,让燃料与空气的气态混合物在气缸内部燃烧,于是不需要再像蒸汽发动机一样配备一个笨重的外部水缸了 。1886年,德国的另一位工程师卡尔·本茨研发出了一辆内燃机驱动的三轮车。本茨的妻子伯莎·本茨十分支持他的发明,用嫁妆给他做资金,还陪同试驾过好几次。1888年8月的一个早上,伯莎·本茨为了向丈夫证明他的发明已经可以应付长途旅行了,她带上儿子,悄悄驾车,去了65英里外的母亲家。世界上第一次家庭自驾游就这样发生了 。而伯莎·本茨驾驶的这辆车,如今被认为是第一辆现代汽车,因为它不是仅仅在原有的车辆上加一个引擎,而是从零开始围绕内燃机设计的在马路上行驶的车辆。

1894年,法国巴黎举办了一场比赛,召集蒸汽、燃油、电力等各种形式的机械车辆来了一场比赛,目的是想确定到底哪一种驱动形式最适合被推广。参赛者被要求从巴黎驱车前往鲁昂,全程79英里,以安全性、便捷性、经济性作为评判标准,选出一个优胜者 。102名选手报名了这场比赛,实际到场了26名,并全部是由蒸汽或内燃机发动机驱动的车辆,最终内燃机驱动的车辆大获全胜。据一位当时的参赛者回忆,“在重型蒸汽汽车上,司机汗流浃背,满身煤烟,奋力添加燃料……汽油和煤油动力汽车的司机们则平静地坐在驾驶座上,偶尔动一下舵柄,仿佛是出来进行一次愉快的旅行。这种极为独特的形象对比留在我的脑子里,再也挥之不去。”

之后,类似的赛事举办了很多次,内燃机的优势不断得到证明,也逐渐受到公众的追捧。汽车的数量激增,1900年,欧洲生产了大约6000辆汽车,美国则生产了4000辆 。大型的汽车制造商也随之出现,比如最著名的是美国的“福特”和“通用”,这两家公司革新了汽车的制造模式和营销模式,大大提升了汽车的经济性和适用性。美国因此成为第一个进入汽车社会的国家。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美国只剩下3%至6%的车辆是由马匹拉动。

随着汽车数量的激增,城市交通的规则,甚至是城市的规格样貌不得不随之改变。一系列交通规则出现了,比如驾驶者被要求靠右行驶,靠左超车,转弯时使用手势,为紧急车辆让车,不超过安全合理的速度等等。起初这些交规都在于限制和规范汽车,但逐渐的它也开始要求行人,比如不乱穿行马路,在人行道行走等。这样的规则最后甚至扩张到,汽车彻底成为道路的主宰者,“对行人来说,走在马路上已经从一种权利变成一种错误”。越来越多只供汽车使用的道路被修建起来,甚至一些工业设计师提出以汽车为中心重建城市形态。

高速公路网就是在这个背景下被提出来的。1939年,纽约世界博览会上展出了一个叫做“未来奇观”的展品,这是一个占地3.6万平方英尺的立体模型,它展示了围绕高速公路网规划的城市样貌 。设计师贝尔·格迪斯认为,“高速公路可以让人们在郊区的住宅和市中心的商店、办公室之间快速穿梭,解决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挤问题,还可以让快速行驶的汽车与行人完全隔离开,提高了安全性。”如今看,这番设想毫无疑问已经实现了。无数条高速公路在城市地面或上空盘旋,人群来往于市区和郊区,并以此形成了特定的居住和通勤模式。

很多我们如今习以为常的生活场景实际都是基于汽车而来。比如像麦当劳一类的快餐,最早就是为高速公路上,那些时间紧迫又急于果腹的司机服务的。再有像超市,它的出现也与汽车拥有率的提高分不开,是在人们有了汽车后,这种设在郊区的、租金更便宜、营业面积更大、可以既作仓库又作卖场的商业场所,才有了可能 。总而言之,汽车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方式,也重塑了现代社会的文化。著名的传播学家马歇尔·麦克卢汉就曾说:“汽车已经成为一件衣服,没有它,我们在城市的任何地方都会觉得心慌、裸露、残缺不全。”

到如今,这个以汽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社会,已经延续了100多年,对于它的反思和批评也逐渐涌现。汽车越来越多,道路越来越长,城市越来越大,当初汽车允诺的会解决的拥堵、嘈杂、污染、安全等问题,似乎并没有被很好地解决,相反越来越严重了。这让我们不得不去想,如果当初我们没有选择这种以汽油作为动力来源的交通工具呢?如果我们没有围绕这种交通工具来设计我们的城市呢?我们的生活会因此变得更好吗?在这种背景下,一些新的交通工具和模式出现了。接下来的第二部分,我们就来具体讲讲这些新的工具和模式。

第二部分

汽车在解决了由马车带来的一系列环境问题的同时,也引入了新的环境问题。它排放的污染物不像马粪那么容易被看到,但问题不比马粪小。汽车尾气的烟尘既是致癌气体,也是导致全球气候变化的温室气体。在这种情况下,使用再生能源充电的电动汽车越来越多进入我们的视野,它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但其实电动汽车并不是一个新事物,早在1834年世界上就有了第一辆电动汽车,甚至在1897年,美国最畅销的汽车就是一款电动汽车。从19世纪中期持续到20世纪头一个10年,电动汽车一直在与燃油汽车较量着,那为什么最后是燃油汽车占了上风呢?

作者斯丹迪奇在书中讲到电动出租车的故事。19世纪90年代末,在美国费城,两位大力支持电动汽车发展的科学家推出了一项电动出租车的服务。他们生产了10辆类似载客四轮马车的电动汽车,头一个月里,为1000多名乘客提供了服务。而且他们还和电池公司合作,设计了一套电池更换系统,大大提高了车辆的续航能力。后来纽约的政治家兼金融家威廉·惠特尼注意到了这项业务,他迅速成立了一家电动汽车公司,筹集资金,生产了数千辆电动汽车。1899年,这家公司一度成为美国最大的汽车制造商。但是它的经营出了一些问题,一直没能赚到钱,还因为反复的资本重组,被舆论指责为是一场精心策划的金融骗局。当时大力倡导燃油汽车的《无马时代》杂志发了一系列文章,它并没有客观比较电力汽车和燃油汽车的技术优劣,而只是抨击,电力汽车将我们带入了一个容易上当受骗的世界。舆论上的“名声扫地”,使得电动汽车公司的股价从30美元暴跌至0.75美元,就此一蹶不振了。

1902年,《电气世界与工程师》反观此事,评价说,“公共电动汽车在几个城市的失败,让人们忽视其真正的优点,并拼命给这种动力形式泼冷水”,由此直接将我们推向了燃油汽车的道路。之后的几十年里,那些还在生产电动汽车的公司将目标用户转向了女性,他们试图将电动汽车打造为女性友好车辆,由此来挽回名声。但女性在当时毕竟只占驾驶者中很小一部分,电动汽车制造商将注意力放在女性身上,相当于默认了电动汽车无法在更广阔的市场上与燃油汽车竞争。

直到21世纪,电动汽车又重回我们的视野,这一方面是因为我们前面所说到的汽车带来的污染问题,另一个方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一种全新的电池出现了,并逐渐被投入商用。此前的电动汽车一直采用的是铅酸电池,非常笨重,而且单位重量无法储存太多的能量 。20世纪70年代,英国科学家斯坦利·惠廷厄姆研制出了锂电池。“锂”,金字旁一个“里外”的“里”,它是元素周期表上最轻的金属,每千克重量的锂在电池中存储的电荷是铅的15 倍 。1991年的时候,索尼公司推出了第一款商用锂离子电池,主要用于便携式摄像机等小型电子设备,到21世纪初的时候,锂离子电池已经成为笔记本电脑和移动电话的首选电源。但对于车来说,锂离子电池似乎过于昂贵了。2002年,一套能为汽车提供动力的锂离子电池组成本约为一万美元,这显然是不太实际的 。但仍有一些理想人士愿意在这条道路上做一些尝试。

2003年的时候,两位电动汽车爱好者艾伦·科科尼和汤姆·盖奇,将6800个原本用于笔记本电脑、摄像机等的小型锂离子电池,组装成了一个全新的电池组,然后将它用于一辆汽车。他们的组装方法降低了电池的成本,同时又很好地适用了汽车,让汽车的续航里程从90英里延长到了250英里 。后来,一位美国科技企业家留意到了这款汽车,他说服艾伦和汤姆·盖奇将这项技术商业化,并将汽车投入量产。这位企业家叫做埃隆·马斯克,而他们一起成立的这家新公司名为特斯拉。

从2006年开始,特斯拉推出了好几款电动汽车,最开始的成本高达10万美元,但秉持着要将电动汽车大规模商业化的目标,它不断改进锂离子电池技术,降低成本。2020年7月,特斯拉超越丰田,成为世界上最有价值的汽车制造商 。2023年1月3日,特斯拉发布2022年全球生产及交付报告,其中提到它以131万辆的电动车交付量,稳坐全球纯电动车销量冠军。特斯拉的迅猛发展,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人们对电动汽车的信心,越来越多的人将电动汽车视为汽车行业的未来。

除了在能源上的探索,21世纪初还出现了很多新型交通模式的实验,而这与智能手机的发展有很大的关系。随着智能手机、移动互联网的接入,以及能精准定位乘客和司机位置的卫星定位系统的应用,用私家车来为陌生人提供服务的想法出现了,其实也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每天都在使用的叫车或拼车应用。

2011年,一家名为优步的美国初创公司推出了叫车服务。优步的两个创始人看到了用智能手机将司机和乘客联系在一起的潜力。这种网约车服务模式很受欢迎,很快在全球扩张开了,其中包括印度的Ola、中国的滴滴出行、东南亚的Grab等。但与此同时,它也受到不少争议,一直到今天也未停止过。出租车司机、公共交通公司等认为,网约车公司没有对司机进行适当的资质审核、加剧了交通堵塞,而且为了扩张,它们展开价格战,极大干扰了原有的市场秩序。网约车公司则辩解说,网约车让司机补充了收入,乘客享受到了价格优势,而且它还帮助解决了城市公共交通运力不足的问题。此外,更重要的是,网约车让人们省去了拥有汽车的麻烦和花费。最早推出互联网拼车服务的企业家约翰·齐默曾在一篇博客中说,“公司的目标,就是要通过减少汽车拥有率和人们对汽车的依赖,将分配给汽车的空间和资源用作其他用途,如修建公园、游乐场或住房,由此建设一个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车为中心的世界。”眼下这一进程已经开始,但能走多远,我们不得而知。尤其是当下,还有一项我们不能忽视的技术正在迅猛发展,那就是无人驾驶。我们或许可以放弃拥有一辆普通的私家车,但是我们能放弃拥有一辆可以自动驾驶的汽车吗?

前面我们讲到过1939年,纽约世界博览会上展出过一个叫做“未来奇观”的模型,这个模型不仅展示了高速公路,它也展示了无人驾驶。当时的设计师认为,无人驾驶会带来许多好处,大大改善交通的拥挤和安全问题,只不过这个技术在提出来后很多年都没有什么实际进展。直到2004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为了加快自动驾驶车辆的研发,举办了一个命名为“大挑战”的比赛,它邀请汽车制造商、计算机程序员、人工智能开发者、机器人专家、科幻作家等各行各业的人员,参与到自动驾驶车辆的研发中来,谁能够率先研发出一辆在规定时间完成越野赛的汽车,就能赢得100万美元的奖金。这个比赛延续了很多年,比赛的难度逐年增大,赛况也更为激烈,最终展现出大量的技术成果,极大促进了无人驾驶技术的发展。这个比赛的参与者,后来进入谷歌、优步、特斯拉等公司,成为自动驾驶技术开发的主力。

自动驾驶的技术原理,说来很简单,一共三个问题。一是感知,也就是弄清楚路况;二是预测,也就是确定接下来有可能会发生什么;三是驾驶策略,也就是在感知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车子究竟是要向左转还是向右转,是要加速还是要刹车。这第三步是很容易的,但感知和预测到如今仍然面临不少技术问题。感知通过相机、雷达、激光雷达等传感器组合来完成。预测则借助的是人工智能的深度学习技术,简单讲就是通过标记成千上万个街道图像,最终达到识别的目的。但这一步经常出错,而一旦出错,造成的后果是难以想象的 。比如2018年3月18日,一辆测试中的优步自动驾驶汽车,遇到了一个推着自行车过马路的行人,汽车的感知系统没能辨别这究竟是一个人还是一个交通工具,最终它没有刹车,撞了上去,直接导致了行人的死亡。特斯拉公司曾宣称他们开发的Autopilot自动驾驶系统有效提升了安全性,但这个安全性很大程度上源于它要求只用于高速公路驾驶,并且必须在驾驶员的监督下使用,这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当下的技术还无法实现完全的自动驾驶。

不过,各种基于自动驾驶汽车的服务已经在不断涌现了。自2016年以来,马斯克一直在谈论特斯拉的机器人出租车服务。“滴滴”在2023年的最新发布会上,也宣布要结合网约车和自动驾驶业务。投资银行瑞银集团曾预测,一个每年开车达一万英里的典型的西方家庭,如果改用机器人出租车,每年的交通成本可以从1.2万美元降至5000美元。从这一点可以设想,有了自动驾驶汽车后,我们拥有汽车的意愿不一定会升高,相反仍有可能降低,因为我们会转向无人驾驶出租车。还有一项对葡萄牙里斯本的自动驾驶汽车使用情况的研究发现,该市的20.3万辆汽车,用2.6万辆机器人出租车就可以取代了。这更是意味着无人驾驶汽车可能也能助力一个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车为中心的城市的建立。

但我们很难肯定地说,这样的预测一定就能实现。如今对电动汽车、无人驾驶汽车的预测听起来和早期马车时代,人们对燃油汽车的预测很相似。我们都觉它会有效解决当下的问题,将我们带向一个更宜居的未来。但汽车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问题被解决了,另一个新的问题很有可能就又出现了。

斯丹迪奇说,我们唯一能非常肯定的是,那个属于燃油汽车的时代确实是要走向终结了。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有人在高喊要终结汽车时代了,但事实没有这样发展,一直到21世纪头个10年,人们对汽车的热情丝毫未减。但进入21世纪20年代以来,种种迹象表明,人们对汽车的热情开始消退了。本书提到几个数据,比如以中国为例,中国在2010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但自2017年以来,汽车在中国的销量开始逐渐放缓。麦肯锡咨询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60%的中国用户不再认为拥有一辆汽车是身份的象征,40%的人认为拥有一辆汽车没那么重要 。全球最大的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博世集团的首席执行官沃尔克马尔·邓纳也在2020年宣称,“全球汽车产量的峰值可能已经过去了。”

对于汽车时代终结后,我们会走向哪里,作者斯丹迪奇在书中没有明确给出答案,但他用了一整章的内容讨论,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些什么。斯丹迪奇从汽车的历史中总结了三个教训。第一个是,用单一的交通文化去取代另一种单一的交通文化是错误的,原因在于单一的交通文化缺乏灵活性,一旦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会更难解决。就比如汽车彻底淘汰了马匹,汽车的逻辑主宰了城市的布局,也改造了我们的日常生活,这种局面一旦形成,便很难被撼动,即使出现很严重的问题,也是如此。

第二个教训是,我们要去设想种种意想不到的情形的发生。斯丹迪奇说,所有的技术都会有意想不到的后果,而交通技术因为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影响会尤为深远。汽车刚出现的那些年,有人预见了高速公路和郊区,但后来的像快餐、超市等一系列产物,以及随之而来对人们日常生活的重塑却是完全出乎意料的。那自动驾驶汽车会如何呢?它会不会加剧不平等,会不会影响城市布局,会不会影响人口密度,我们也许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我们必须考虑到这种种情形,不断追问这些问题。

还有一个教训是,我们要注意“排泄物”。马车给人类带来马粪,汽车给人类带来了尾气,你可能会想说,如果未来的汽车采用的是电力和无人驾驶的话,哪还有什么排泄物。斯丹迪奇在书中说,未来汽车的排泄物很有可能会是数据。随着依托于智能设备的交通网络的形成,大量的关于“关于谁、何时、以什么方式、和谁在一起、去了哪里的数据”被制造出来。那我们要如何利用这些数据,又如何保护这些数据,这可能是未来我们需要面对的一个焦点问题。斯丹迪奇说,就像燃油汽车排放的二氧化碳一样,它看不见摸不着,但不妥善处理,却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问题。但与当初不同的是,今天我们或许有可能在为时已晚之前解决这些问题。

结语

好,到这里,这本书就为你解读完了,我们再来回顾总结一下。

作者汤姆·斯丹迪奇用这本书带领我们回顾了车轮的历史。最早的车轮出现在公元前3200年,但它出现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对它并无太大兴趣。一直到16世纪左右,随着在战场上的有效运用,装有木轮、并以马来拉动的交通工具才逐渐受到追捧,到19世纪上半叶,马车终于成为人类的主要交通工具。但这花了五千多年才走到的局面,并没维持多久。随着蒸汽机的出现,马车在短短100年间便被燃油汽车所取代了。

起初,人们对燃油汽车抱有很大的期待,希望它能够解决马车所带来的一系列交通拥挤、安全、污染等问题。如今来看,汽车确实解决了一部分这些问题,但与此同时,它也带来了很多我们意想不到的新问题。其中最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它不断地扩张,越来越挤压人的生活。在这种情形之下,人们开始思考新的交通工具与交通模式。电动汽车因此重回我们的视野,无人驾驶技术也有了不小的进展,依托于移动智能设备的网约车、拼车等服务也随之出现了,它们逐渐在影响着人们的用车习惯和拥有车的意愿。

但所有的这些新的交通形态与模式,能否像他们预想的那样将我们带向一个更为方便、安全、宜居的未来,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为了避免它们重复燃油汽车的历史,我们可以做一些准备,作者在书中提出了他总结的三个教训,一是避免用单一的交通文化去取代另一种交通文化,二是要考虑众多意想不到的后果,三是要妥善处理可能会是由数据构成的排泄物。斯丹迪奇在书的最后说,未来并不是注定的,它取决于市民、企业家和监管机构所做出的选择。“汽车不会很快消失,但是我们现在有机会从历史吸取教训,选择一条不再以汽车为中心的前进道路”,构造一个也许会更美好的未来。

《车轮上的历史》读书心得:本书详述了车轮与交通工具的发展史,展现了技术如何深刻改变人类生活与社会形态。通过生动的叙述,让读者感受到科技进步的力量,同时反思其对环境的影响,启发对未来交通方式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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